农村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步骤方案(优秀18篇)

时间:2023-11-08 23:07:09 作者:XY字客 农村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步骤方案(优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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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和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教育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党员队伍。

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确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本人自愿并提出申请,支部大会同意后,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对流动党员,在外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凭有关证明材料可计入积分。对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进行积分制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任务分和奖励分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积分(40分)。根据党员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素质方面(9分)。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3分)。

(2)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分)。

(3)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3分)。

2.组织生活方面(9分)。

(1)按时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3分)。

(2)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3)积极参加“两学一做”等各类教育。(3分)。

3.发挥先锋作用方面(3分)。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分)。

4.服务群众方面(3分)。

(1)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困难和意见建议。(3分)。

5.道德示范方面(6分)。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分)。

(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3分)。

6.廉洁奉公方面(3分)。

(1)坚持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廉洁自律。(3分)。

7.服务群众方面(7分)。

(1)其他应赋分的基础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7分)。

(二)任务分(50分)。

1.履行职责方面(29分)。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完成工作任务;(15分)。

(2)积极参与“党员挂点帮扶”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6分)。

(3)积极参与公司开展的各类活动;(4分)。

(4)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工作发展。(4分)。

2.履诺践诺方面(3分)。

(1)带头开展党员承诺,积极落实承诺事项。(3分)。

3.发挥作用方面(7分)。

(1)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分)。

(2)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2分)。

(3)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解决实际困难;(2分)。

5.其他方面(11分)。

(1)其他应赋分的任务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11分)。

(三)奖励分(10分)。

1.突出贡献方面(5分)。

(1)在履行岗位职责和急难险重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每次加5分)。

2.奖励表彰方面(5分)。

(1)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级表彰,加4分;受到市级表彰,加3分;受到县级表彰,加2分;受到乡级表彰,加1分。

3.其他方面。

(1)其他应赋分的奖励分事项由党支部研究确定。

四、积分程序。

党员积分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制定考评细则。党支部结合岗位特点、党员岗位工作情况,组织考核评价,科学合理设置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项目,以及评分、扣分、加分标准。积分考核评定细则,应与单位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结合。

(二)党员申报积分。每季度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向所在支部申请积分。党员在申报个人积分时,也可向党支部报告其他党员的积分事项。

(三)严格登记积分。党员向支部申请积分时,积分记录员受理党员积分申请,填写《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记录员应由综合素质较高、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处事公道的党员担任,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四)支委进行初评。通过召开支委会的方式,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计分标准、扣分办法、加分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

(五)支部大会评定。每季度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季度积分,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

(六)计算年度积分。年末党支部根据党员季度积分情况,计算出党员年度积分(即党员年度积分=党员季度积分之和/4)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上级党组织应对党支部党员年度积分进行审核。

对因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纳入积分管理的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审批表》,并经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管理。对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每年年底,由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作出说明,并根据党员个人平时表现,给予适当的年度积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

(一)党员的年度积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党员等次的主要依据。民主评议党员时,应在积分排名前列的党员中评定优秀等次。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各类评先评优的对象。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机制,对优秀党员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激励关怀。

(三)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由所在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作出组织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支部要把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在、简便易行的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推动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台账。党支部要建立党员积分管理台账,动态记录党员积分变化情况,及时反映党员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季度积分、年度积分,以及得分依据、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完善党员基础信息、建立党员名册、规范党员档案,确保积分管理工作对象精准。

(三)坚持阳光操作。党支部要运用通知通告、工作群等,定期公开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并接受党员查询,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清楚个人积分情况、清楚个人积分位次、清楚个人考核评议结果,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积分制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在xxx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强化党员意识发挥示范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xx中心成立“先锋指数”积分考评领导小组,xx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党支部委员任成员,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实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目的是用积分的形式对党员的日常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探索形成一套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管理到位的党员管理新机制,搭建一个示范带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动态管理的党员奉献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激励广大党员敢作为、勇担当,做奉献、走在前,为打造政务服务品牌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在职在岗的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对长期有病、无法坚持正常工作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积分制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可不参加。

明确积分标准。党员的日常积分由基本分、正向加分、反向扣分三部分组成。党员“先锋指数”由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反向扣分指数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指数为80分,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反向扣分指数酌情减分。经评定后,党员先锋指数总体评价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0分。

(一)基本指数:总分为80分,对标“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求,设置信念指数、纪律指数、品行指数、作为指数。

1、信念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参加党性教育学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参教信教、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以现场教学、警示教育、辅导报告等方式,每年接受党性教育不少于2次,少于1次的,每次扣2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发现一次扣10分,经教育据不改正的,该项不得分;理想信念不坚定,“四种意识”不牢固的,该项不得分;出现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

(2)旗帜鲜明地与错误思想、错误言行作斗争,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出现一起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该项不得分。(分值10分)。

2、纪律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认真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等制度,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活动、各类会议,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员集体学习或组织生活会因故请假的,一次扣1分;无故旷会的,一次扣2分;替会或虚假签到的,一次扣5分;未按规定标准交纳党费的,每次扣3分;超过3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每次扣5分。(分值10分)。

(2)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未按规定落实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节轻微未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每次扣5分1231。(分值10分)。

3、品行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践行孝心、爱心、责任心,促进邻里和谐,情趣健康、乐观向上,坚决抵制黄赌毒等不正之风。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行为的,一次扣5分;在生活作风、道德品行等方面出现负面情形,在社会上造成较差影响的,一次扣10分;因经济纠纷等,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一次扣5分;因各类失信行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一次扣5分;不带头执行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的,出现一次扣3分;不孝敬父母的,扣5分;参与黄赌毒的,该项不得分,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分值10分)。

(2)经常性联系走访群众,主动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产生邻里纠纷。未按要求到所居住社区报到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出现一次扣2分。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的,出现一次,扣2分;有群众反映干部作风问题的并属实的,出现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4、作为指数20分,主要指标细分为:

(1)对标看齐、担当有为,模范履行本职,认真执行各项制度,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工作中出现互相推诿、违反制度办事、消极怠工等行为的,出现一次扣3分。(分值10分)。

(2)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能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先锋作用。发挥不好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在重点工作推进中,等同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存有“中梗阻”等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分值10分)。

(二)正向加分指数:上限为20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履职尽责、推动工作开展和特色活动、服务群众、重要任务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加分:

(三)反向扣分指数:不设置下限,针对党员未完成本职工作任务、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遵守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危害群众利益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酌情减分:

2、搞不团结活动,在干部选拔使用、评先树优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出现一次扣5分;。

4、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缺席一次扣2分;未经批准提前离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未按照规定撰写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每次扣1分。年内无故参学、参会率不足80%的,扣5分;不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的,一次扣2分。

5、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扣5分;。

6、参与非访、越级访、集体访的,扣5分;。

7、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分别扣5、10、15、20分。有违法行为受到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分别扣5、10、15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品行不端行为的,一次扣5分。

(四)一票否决。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持怀疑态度,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党员;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党员;不执行党组织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的党员;组织、煽动和参与非法上访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党员实行“一票否决”。

(五)其他。未列明的项目,但应计入加减分的,由党支部提交党组进行研究确定。

四、严格考评程序。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由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小组负责对党员进行跟踪考核记录。积分制考评工作按照“申报—认定—评议—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一)申报。党员本人将自己本月积分情况和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随时申报。党支部对党员申报事项以及群众反映情况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支部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支部安排专人及时进行登记。由考评小组审核登记。

(二)认定。党支部在每月第一次的党员大会上,对每名党员的月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或盖章。党支部考评小组综合党员履行义务、履诺践诺和个人提报材料,对党员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由考评小组登记在党员积分卡上。

(三)评议。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对党员履行承诺、参加组织生活会等情况进行评议,按照优秀(90分—100分)、合格(8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计算党员的评议得分。

(四)汇总。积分由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制考评小组每半年汇总一次,年底计算总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基本分+正向加分+评议分-反向扣分。将公示贯穿于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

党员“先锋指数”评价管理的年度总体评价结果,分先锋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等四个等次。年度综合考评得分90分以上、基本指数分不低于75分的为先锋党员,60-89分的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为警示党员。连续两年综合评价为警示党员的为不合格党员。

先锋党员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数的20%。对受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撤销党内职务的党员,当年度一律作为警示党员对待;对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当年度一律作为不合格党员对待;对违反党规党纪、法律规定,正处于纪委、公检法部门处理过程中的党员,一律作为不合格党员对待,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或判决后,再合理确定年度评议等次。预备党员被确定为“警示”等次的,延长预备期一年;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警示等次”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先锋党员,给予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组织推荐的优先对象和评比优秀党员的必要条件;对合格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积极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警示党员,开展谈话,教育引导他们端正态度,并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帮扶方式,督促他们扎实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处置。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中心党组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广泛宣传发动,逐级抓好落实。党支部要成立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责任人,确定记录员,做好积分制管理的培训工作。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从2018年1月份开展,党支部要做好部署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结合实际推进。政务服务中心要立足本职,找准发力点,坚持与完成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切实把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定好定准,落到实处,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进。

(三)严格督导检查。政务服务中心的党组加强督促指导。把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列入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中心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改进,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活动的良好氛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市党员队伍建设实际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为依据,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推行“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切实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员干事、创新、创业能力,夯实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纳入“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范围的为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党员、预备党员,其中年龄在7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患有精神疾病或因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党员,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可不纳入此范围。

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依分定档、奖优罚劣的原则开展,各级党组织立足机关、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行业实际情况,区分长驻、流动、在职、离退等不同类别党员特点,建立集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奖励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于一体的年度积分制管理体系,着力解决党组织管理职责不到位,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全力建设“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党员队伍。每个积分周期为一年,起始点为每年的年初或“七一”,终结点为每年的年末或次年的“七一”。具体节点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要有固定的起始和终结点。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分值由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构成,其中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8:2的比例加权计算;动态管理积分为奖惩性加减分,奖励性加分一般不超过总积分的10%。

1.日常考核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参加“三会一课一服务”等组织生活,以及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按期缴纳党费、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记分,扣完为止,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2.年度评议积分。由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评议所得分按比例记入党员总积分。

3.动态管理积分。奖励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积极参与精准脱贫和经济发展等中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动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等情况,加分一般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有关领导批示、被媒体宣传报道事迹、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并经上级党委审核同意为依据,适当给予加分,同类别不重复加分。惩罚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违纪违规、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及赌博活动等情况,基层党组织视情节适当扣分,屡次犯同一问题的累计扣分。

(二)积分登记。

积分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将积分管理台账固化到党务公开栏中。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党员积分登记、核对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积分情况。党支部可通过每月党员个人申报、设立意见箱收集意见等形式,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党员有关情况,并及时做好信息核实、登记,防止积分登记不全面、不准确。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每月一汇总、每季度一公示、每年一总评,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前应将党员积分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查备案。党员对日常考核积分及动态管理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并说明原因。

(三)“先锋指数”评定。

每个积分周期末,党支部对党员年度日常考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合并计算,经支委会研究,初步确定每名党员的“先锋指数”等次,报上一级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党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党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反映复核,公示期满后,通过会议或张榜公布等方式公开评定结果。其中,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70-89分的为合格等次;60-69分的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四)“先锋指数”运用。

“先锋指数”评定结果作为党员评优评先和进行组织处置的重要依据。对优秀等次的党员,可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警戒提醒;对不合格等次和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纳入不合格党员处置范围,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承办字〔2015〕20号)规定程序,给予组织处置。对基本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期满仍达不到标准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不合格等次的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落实工作责任。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党员管理方式、健全党员考评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的有益探索。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成效。党支部书记是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和程序要求抓好组织实施;上一级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履行好监督管理和指导推进职责;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和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推动。

(二)坚持分类实施。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实施时,要根据党员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本着突出重点、体现特点、简便易行、实际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细化党员“先锋指数”积分构成体系和记分管理办法,不搞一刀切。积分构成体系的设置要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职能业务落实、党员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防止工作脱节、流于形式。县级以下党组织党员积分构成体系设置,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工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实施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纳入目标管理,定期开展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完善工作。对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党组织予以通报表扬,对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深入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典型、培植亮点,着力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努力在全体党员中营造履职尽责做合格共产党员、创新创业做优秀共产党员的浓厚氛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2-]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激发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党员教育积分制适用对象为全村所有党员,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积分管理。行动不变或70岁以上老党员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后可不进行积分管理,党支部采取定期上门送学,派人结对帮学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务工做。

三、积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采取教育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年度平均积分x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x20%.

1、教育积分主要由“学习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自主赋分、处罚分”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教育积分和处罚分采取扣分制。选系积分满分为60分,集体学习积分、个人自学积分以及组织生活积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体学习积分主要通过参加冬季党员轮训、专题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训获得。个人自学积分主要通过党员自主参加的网络学习教育培训获得,由各支部根据党员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组织生活积分主要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活动、按期缴纳党费等方式获取。

2、实践锻炼积分满分为30分,重点围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到村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参与锻炼实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得积分。参加实践锻积分需经党支部等级认定,未经认定的实践锻炼一律不予赋分。

3、自主赋分满分为10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题实践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给予积分扣分项主要包括:学习被动消极应付,参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存在迟到、早退等情况扣1分;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做党组织安排工作的扣2分;发现参与或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直系亲属参与非法宗教组织、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的扣5分;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工作机制。

(一)积分评定。

建立党员个人年度教育培训积分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保存党员参学文件、培训资料、活动照片等,全程记录党员参学情况,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月度积分,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参学情况进行审定打分。党员得分情况要通过手机短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对没有参与教育培训或得分偏低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谈话、电话联系、家访等方式进行提醒。年度评定。年底组织党员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计入党员年度积分。按照党员年度积分分值确定党员年度评定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4-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开展活动。

为保证党员每月能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获得相应积分,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村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践锻炼活动,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为党员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实践锻炼获得积分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三)结果运用。

党员教育积分考核等次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采取通报表扬、表彰奖励、优先评优、组织慰问等方式予以激励;积分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支部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无明显转变的,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凡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内不得列为慰问对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和优秀,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实施步骤。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2-年3月开始,至202-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按照《城关镇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手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每一名党员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程序。

(二)组织实施。

成立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党员教育积分档案。

(三)总结完善。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镇党委。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一问责八清理”、“治理微腐败”、“转优促”和“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等一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为依据,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切实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强化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党员干事、创新能力,夯实争创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政治基础和组织保障。

全校在职党员必须参加“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校党委坚持分类管理、量化考核、奖优罚劣原则,建立日常考核、民主评议、奖励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于一体的年度积分制管理体系,努力把我校党员队伍建成“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有战斗能力的队伍。

学校成立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陈卫华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王云彪同志、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杨红玲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任志欣、贾云祥、韩丽敏、张国柱及各党支部书记。下设办公室,赵文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柳旭。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制分值由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构成,其中日常考核积分、年度评议积分合计为100分,按8:2的比例加权计算,动态管理积分为奖励性加减分,奖励性加分一般不超过总积分的10%。

1.日常考核积分。重点体现在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情况方面,包括“三会一课一服务”等组织生活,以及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按期缴纳党费、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完成、党组织交办任务完成等情况。基础分值为100分,实行倒扣记分,扣完为止,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2.年度评议积分。由基层党组织按照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得分,基础分为100分,评议所得分按比例记入总积分。

3.动态管理积分。奖励性积分重点体现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的情况,主要包括岗位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等情况,加分一般以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有关领导批示、被媒体宣传报道事迹等依据,适当给予加分。惩罚性积分重点体现在党员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情况,主要包括工作不当造成负面影响、违纪违规、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家庭美德、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及赌博等情况,给予扣分。

(二)积分登记。

积分登记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组织委员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具备条件的可同步将积分管理台帐固化到党务公开栏,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做好党员积分登记、核对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详细记录每名党员积分情况。

(三)“先锋指数”评定。

每年年中、年末两次,各党支部对党员年度日常考核积分、民主评议积分和动态管理积分进行合并计算,经支部会研究,初步确定每名党员的“先锋指数”等次,报校党委审查同意后,在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党内外监督。

(四)等次标准。

(五)佐证材料。

各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活动的日常管理,注意搜集、整理、留存证明党员活动完成“先锋指数”内容的佐证材料,以备核查。

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通过认真学习“两学一做”的,对照《纪律》、《准则》以及“六大纪律”的要求,自己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政治纪律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系统。学习抓而不紧,感悟不深,满足于一般了解,被动学的多,主动学的少,存在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等现象,没有真正入脑入心。

二是政治鉴别力不够强。由于学之不深,思之不透,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比如,网络上的历史虚无主义问题,虽然感觉很荒谬、很可笑,但没有从政治的高度上去分析、去研究,没有认识到其背后隐藏的目的和危害性。

三是政治斗争不够全面。政治立场是坚定的,但对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维护党的形象权威、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思考研究还不深。比如,对于社会上一些有损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谣言、“段子”虽然不信,但没有旗帜鲜明地反驳、斗争。

(二)群众纪律方面。

一是服务群众不到位。站在职务想问题、干工作的多,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的少,没有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在真心实意服务群众上有差距。比如,老城区基础设施落后,部分背街小巷道路坑洼不平,没有路灯,居民出行很不方便;紫云大道、泰安路、曙光路等道路管理低下,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群众怨气大。这些问题暴露出自己的工作落实不够,关心群众不够,解决民生问题不够。

二是深入基层群众调研不多。认为自己是本地人,对基层情况比较了解,日常调查研究,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到项目一线时间多,到基层农村少,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没有做到从群众里来,到群众里去。

(三)组织纪律方面。

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讲话致辞。比如,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涉及到分管的工作,就很重视,会前总能够充分对接征求意见。而涉及其他口的议题,怕有越权之嫌,很少发言,甚至不发言。这说明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教条主义。

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民主生活会中,有随大流思想,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直奔主题,做到红红脸、出出汗,怕影响团结,影响大局。

(四)工作纪律方面。

一是眼界格局不高。作为城镇化、交通公路等工作的分管副职,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拉高标杆、全面提升的要求,自己的眼界、格局、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市委城市工作会后,深感自己责任重大,等不得,坐不住。二是担当意识不强。面对工作上的热点、难点问题,有畏难情绪,缺乏担当精神,不敢大胆工作,怕处理不好、激化矛盾、引起信访。

三是标准要求不高。接到工作任务后,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比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要求更多的是怎样保住“屁股”不挨打,而不是争先进位,争创省、市先进。

(五)廉洁纪律方面。

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责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融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

二是意识上存在淡薄。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三是责任上存在模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强调少、要求少、过问少。

(六)生活纪律方面。艰苦奋斗意识淡化。生活条件好了,物质丰富了,自我要求就放松了,安逸享受思想抬头了,总想穿点贵的、用点好的,对一些“小节、细节”不注意、不重视,放松了自我要求,把党的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放在了脑后。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对照“做忠诚干净担当合格党员”的要求,深刻反思自己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根本原因还是主观世界改造不够,主要表现以下4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牢。作风上存在的问题,根子在于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自认为长期受党的教育培养,理想信念是坚定的、党性修养是牢固的。时间久了,对政治理论学习看的轻了,没有真正入心入脑、触及灵魂,没有真正做到深学、细照、笃行,致使思想蒙了灰尘,考虑个人得失多,考虑大局少。

(二)党性修养放松。在党的关怀和培育一步步走来,对党有浓厚的感恩之情和感激之情,政治立场始终是坚定的,在大是大非和原则性问题上,始终和党保持一致。但随着年龄增长,放松了党性锻炼,造成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下降,没有做到时刻警醒警惕。在工作安排上,满足于上边安排什么,我就干什么,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念头和想法,没有把党员第一身份时挂心头。

(三)宗旨意识不强。随着职务的升迁,坐办公室的时间长了,下去实地调查研究的少了,与群众促膝谈心、交流思想不够,从而导致对群众诉求和期望了解不清,群众观点理解错位,工作思路定格,埋在了抓项目、抓发展上面没有做到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没有从思想深处去关心、关注群众,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所忧所困。认真反思,主要是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点不牢,没有真正弄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没有真正把群众满意当做衡量工作的标准,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做干事创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根据省政府《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和省农牧厅《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建设市、县区、乡镇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实行集中管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及时、准确上传;实现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全市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有效对接,满足蔬菜、瓜果、食用菌等种植产品和牛、羊、獭兔、猪、鸡、奶、蛋等畜禽产品的追溯管理要求,实现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全过程的质量可追溯,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快建设以有线网络和移动网络为载体的信息查询系统,实现对追溯信息的通联通查,有效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

(二)加强各环节追溯管理。

加强生产环节追溯管理。健全和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和使用档案,努力做到进货渠道记录完整和销售登记实名制。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业投入品采购和使用档案。推行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统一购买、统一使用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出口农产品备案企业、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生产基地必须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并保存两年以上。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要配置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生产的产品进行自检,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农产品检测证明。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凭检测合格证明和生产档案,申报备案,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在查验生产档案记录后,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三品一标”农产品按照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标志,凭生产档案记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质量证明材料,出具产地准出证明。生猪、其他动物及其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耳标标识,出具产地准出证明。个人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凭村委会开具的自产证明,直接上市销售。

加强收购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收购农产品时,要向供货方索取检测合格证明和产地准出证明或“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产地准出证明或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随货同行。农产品收购企业和个人依据索取的上述资料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储存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储存企业和个人,应当具备储存鲜活农产品的设施设备,明确储存农产品的种类。储存区域划分要科学合理,并有明显标识。储存农产品时,要向生产者或收购、运输者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产地检测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运输环节追溯管理。农产品运输企业和个人要向生产者或收购、储存者索取产地准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产地检测合格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三品一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建立运销货台账并保存一年以上。

加强市场环节追溯管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配送中心等经营主体,在农产品经营活动中,应当对进场交易者的销售经营主体资格及其进场待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情况进行确认。建立并严格执行分类查验、质量检测、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标识、档案管理、质量安全专人负责等管理制度,确保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合格,标识或票据规范。实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严查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加强对交易市场外擅自交易行为的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加强餐饮消费追溯管理。要进一步强化饭店、宾馆和集体食堂、盒饭快餐集体配送单位等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票索证管理,完善进货台账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饭店、宾馆和集体食堂、盒饭快餐集体配送单位应从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场所采购质量合格的农产品,不得采购无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来路不明的农产品。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农牧、食药监、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要逐步统一农产品销售票证,全面推行农产品流通市场索证索票管理,将产地标识、生产档案、包装标识、认证标志和索证索票管理有机衔接,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集合

为进一步加强支部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提高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工作整体水平,经区文旅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为此,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础积分(80分)。

根据党员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明确党员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事项予以扣分,核算得出季度、年度基础积分。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参加学习培训方面(40分):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集中培训”、“两学一做”、“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等活动,每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带头遵规守纪方面(20分):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费交纳不及时或达不到交纳标准的,每次扣2分,连续六个月未交纳党费的扣10分,并按《党章》规定处理;自觉执行组织决议,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遵守法律法规,自觉与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不能按时完成分配任务的酌情扣分。连续六个月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扣10分,并按《党章》规定处理。

3、弘扬新风正气方面(20分):自觉履行党员职责和义务,不搞团团伙伙;移风易俗,婚丧简办,积极参与破除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带头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若党员出现拉帮结派、红白喜事大操大办、打架斗殴等破坏新风正气行为的,由党支部视情节严重酌情予以扣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党支部每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每名党员的年度学习、工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民主测评设“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按照“好”100分、“一般”70分、“差”40分的标准计算出党员评议分(计算公式为:(“好票数”×100+“一般票数”×70+“差票数”×40)/参加测评人数),并将评议得分按照20%的比例计入党员年度积分。

(三)贡献加分。

重点考核党员在推动局工作开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的贡献情况,给予相应加分,不设上限。

1、工作创新。在上级业务部门创新成果评选中获奖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8分、7分、6分的加分奖励。在创新工作推进过程中,积极参与并对创新成果评选起到重要作用的,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同的加分奖励。

2、各类比赛优秀奖。在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竞赛、演讲比赛、论文研讨、信息调研和业务标兵评选中获得表彰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的加分奖励;在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中获奖的,按照国家、省、市、区级分别记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奖励。

3、经验做法推广。经验做法及其他业务信息被上级各类报纸、网站、简报、公众号等采用或转发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记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奖励,由多个科室综合修改推荐后采用的,参与科室平分奖励得分。

4、先进个人奖。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业务或者综合表彰的党员,分别给予10分、5分、3分、1分的加分奖励;在党支部组织的“工作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评选活动中,获得表彰的党员记1分。

5、考核奖。在年度考核中,科室所属业务工作位于全市、全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分、3分的加分奖励。

(四)扣减分。

主要针对党员未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上下班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工作失职行为、不遵守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损害单位形象,给予相应减分。

1、不能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被上级业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以发布通报为准。

2、工作日和值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或值班空岗,被上级或区党政办、纪工委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3、工作时间玩游戏、上网购物、看视频、工作日中午或值班时间饮酒等行为,被上级或区纪工委、软环境办公室等部门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0分。

4、不遵守保密纪律,出现涉密、敏感信息外泄的,经查证属实,一次扣10分。

5、未完成或不及时完成各类在线学习,被上级部门通报,每通报一次扣1分。

(五)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组织、政治纪律规定,被上级给予纪律处分的,取消积分。

2、本人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取消积分;家庭成员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视情况扣分或取消积分。

3、组织煽动和参与越级上访、非法上访案件,不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因个人原因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查证属实,经党支部研究取消积分。

4、不执行党支部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经查证属实取消积分。

5、发生其他重大问题,由党支部研究确定取消积分。

其他未涉及以上事项,但应列入增加或扣减分的,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积分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按照“申报—认定—评选—汇总”四个步骤进行。

1、申报。党员每月月底认真填报《党员积分月度申报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汇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科室为单位报文旅局党支部考评人员登记。

2、认定。区文旅局党支部考评人员根据日常掌握了解和党员提报的证明材料,对党员每季度增加分和扣减分、一票否决情况进行审核认定,统一在积分榜公示。

3、评选。党支部每季度统计一次党员季度得分情况,贡献加分最多的党员为当季“星级党员”授予1颗星在积分榜进行公示。

4、汇总。基本分=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总分=基本分+贡献加分-扣减分。由党支部汇总,年度积分经党员本人确认无误后一定范围内公布。

开展争创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科室评选活动。把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全年总积分前3名的优先享有评先树优资格;全年积分在60分以下的,取消各类评先树优资格;全年积分在50分以下的,由分管科室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党员积分考核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各科室分管领导对活动的组织实施、考核负有直接责任。区文旅局党支部考评工作专人负责,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记录、汇总和公示,一年一清,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党员积分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

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以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建设为首善之区为目标,以数字化社区系统平台为载体。改变过去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方式,转变为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方法,从而使社会管理科学合理、高效有序,全面提升社区管理的能力与水平。

二、工作任务。

实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机制,要求社区工作人员更加深入走访群众,关心群众,加强社区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了解掌握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动态信息,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促进社会秩序稳定。具体任务:

(一)负责本区域网格单元内所有社会管理工作的巡查、监督,对出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二)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三)详细掌握社会治安、计生、安全生产、流动人口等状况,以及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动态信息,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落实重点人员的帮教和管理。

(四)关心群众的生活和生产状况,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和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引导群众创办经济实业、发展经济。

(五)加强舆情信息的收集,及时汇总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上报,为社区更好的开展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便于社区安排或调整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是社区工作人员进一步深化细化社区管理工作的延伸载体。按照“属地管理”、“谁片区、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分解到人,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层对一层负责的工作格局。社区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网格化”社会综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切实发挥能动作用,切实做好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工作。

(二)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是新时期做好社区综合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过程中,每一个工作人员之间,各网格包户工作人员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加强相互交流合作,相互学习切磋,不断完善“网格化”社会管理的具体操作步骤、方法,提高工作成效。

(三)认真总结,逐步提高。实行“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是社区在新形势下推出的社会管理工作新举措,需要努力探索,不断改进,逐步完善,全体社区工作人员要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认真探讨,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使之形成社会管理工作有效的工作模式,使社区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发挥作用。

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集合

为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形式,提升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决定在全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金组〔20xx〕17号)精神,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我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后,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可不参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与积分管理,每季度向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提供参加组织生活、作用发挥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凭有关证明可以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内容。

1.政治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勇于发扬斗争精神,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战面前敢于亮剑,敢于同违规违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等。

2.纪律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认真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认真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认真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工作职责;是否认真遵守生活纪律,坚决避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低级趣味、餐饮浪费等。

3.品德过硬: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黄赌毒”等。

4.能力过硬:农村党员重点考核在致富带富、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表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考核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凝聚职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考核创建模范机关以及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评办法。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以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测评项四部分组成。

1.基础项:设定为100分,党员完成党支部规定内容可获得相应积分,完不成的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2.加分项:根据党员贡献情况,适当予以加分,累积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3.减分项:党员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20分的扣分。

4.测评项:党支部每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得出测评分。

其中,平时考核包括: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年终得分原则上按不低于7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年度民主测评即为测评项,得分原则上按不高于30%比例计入量化积分。

五、考评程序。

镇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一支部一办法。各党支部按照镇党委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对量化考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2.一月度一登记。党员每月24日前提出个人申报,以支部认定的方式,在个人提出申请后3日内对党员基础项、加分项、减分项等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也要做好调查核实。负责登记人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村文书(必须是党员)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从其他党员中推选。

3.一季度一亮分。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核算一次党员积分并向党员反馈。党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认。积分汇总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进行公示。

4.一年度一总评。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核算、汇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通过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得分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基础分不足80分或扣分超过20分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对于“优秀”等次的党员,党组织可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各级党内表彰、党代会代表推选时,原则上从近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对于“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谈心谈话,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于“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结对帮教,也可以由镇党委进行集中帮教,督促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于“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程序,灵活运用“机关第八党支部”转化职能,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

七、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党委将把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认真研究谋划、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特点,对量化积分内容、考评办法、考评程序进行完善。同时,镇组织办将联合镇纪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3.注重宣传,培树典型。镇党委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多形式宣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充分凝练各支部发现的好做法,不断推动支部建设。

请各党支部于每月28日、每季度末月28日分别将本月、本季度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委并备案,每年2月中旬,镇党委将启动上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汇总工作。

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完善我校党委的组织建设,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按照教育工委的总体部署,结合校党委20__年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_届_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_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以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基础,以优化党员结构,提高质量为重点,严格程序,优化结构,壮大力量,为学校党员队伍发展壮大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具体目标。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事,严格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组织工作、纪检检查工作、群众工作,注重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党员发展工作一定要按照方针,计划发展2-3名新党员,培养3至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教学一线的骨干教师占90%以上,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员联系的工作。

学校党委要将素质好、年纪轻、有文化、懂教学的骨干教师、对学校教育改革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职工、学科带头人加强教育培养,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入党;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年人才、知识人才集中的优势,把发展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骨干力量党员工作切实抓紧抓好。紧密联系教师,每个党员教师联系1—3位教师群众。

(二)严格程序,认真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

1、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六项制度”,全面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的标准,正确处理好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的关系,严把"入口关",不能用“能人”标准代替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更不答应把“党票”作“奖票”,确保新发展党员都是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分子。

2、20__年全校计划发展党员2-3名,对20__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以及程度进行全面分析,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新发展党员比例达到7:4:1要求,结合教育教学业绩,严格发展党员。

(三)明确措施,不断壮大申请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各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要抓好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外同志的教育,激发他们的入党热情,通过有计划地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党史、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加深他们对党的了解,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模范事迹,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利用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结对子的帮教方法,定期谈话,端正入党动机,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凡列入近期发展的发展对象,都要对其个人简历、培养考察时间、接受培训、政治审查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公示结果要作为确定是否吸收入党的重要依据。

3、校党委严格组织考察、定期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并认真负责地填写培养考察表。

4、入党积极分子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

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由团内进行推优,校团委要继续举办好业余团校,加强对优秀学生的教育,要切实把好发展学生党员每个环节的质量关。

6、为使20__年发展党员计划得到落实,全体党员要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年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分制管理在社区日常工作中的推行,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志愿者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志愿者的作用,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以积分制促进社区居民充分参与社区自治,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用行动传递正能量,树立社区道德文明新风尚,为打造平安社区,为居民营造祥和安定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积分制管理是让所有的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能够持续参加社区建设的长效激励机制,所有的单位、商户、社团、家庭、居民平等参与、平等兑换,不再是“干与不干一个样”,切实破解社区工作中管理难、组织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充分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弘扬社会正能量,从而达到促进社区和谐,实现社会共治共享的目标。

三、积分对象。

居民、家庭、单位(商户、社团)、党员、社区工作人员。

四、积分内容。

社会治安类、公益美德类、社区建设类、奖励惩罚类等四大类。

五、积分程序。

积分程序分为五个步骤:自行申报、网格员采集初审、社区干部审核、专人录入台账、填写行为积分储蓄存折。

六、积分申报方式。

积分申请可通过口头、电话、短信、qq、微信等多种方式申报,也可以由网格员代为申报。

七、积分运用。

积分奖励实行累计使用,奖励之后不清零。奖励方式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积分内容、不同时间阶段进行分类排名分类奖励。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成立由居民代表、志愿者、网格员、社区“两委”干部等组成的积分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社区干部负责统筹协调,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各类社会治理实践活动。网格员负责宣传积分制管理办法,为居民做好积分申报、记录、初审等具体工作。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

(二)加强宣传引导。社区将通过宣传专栏、宣传展板、宣传单、qq、微信、网格入户等形势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介及时报道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管理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在社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社区社会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保障积分兑现落实。社区将争取上级政府和辖区企事业单位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社区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到位,有保障。

年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集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镇党员教育工作质量和效果,根据《20xx-20xx年全国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和平党组发[20xx]号27号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只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关渠村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紧紧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考核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激发党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村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党员教育积分制适用对象为全村所有党员,流动党员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积分管理。行动不变或70岁以上老党员向党支部提出申请后可不进行积分管理,党支部采取定期上门送学,派人结对帮学等形式,做好教育服务工做。

三、积分内容。

(一)积分构成。

党员教育积分是考核党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组织生活、社会实践数量和质量的计算单位。采取教育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年度积分=年度平均积分x80%+年度民主评议量化积分x20%.

1、教育积分主要由“学习教育积分、实践锻炼积分、自主赋分、处罚分”四个部分构成,其中,学习教育积分和处罚分采取扣分制。选系积分满分为60分,集体学习积分、个人自学积分以及组织生活积分三个部分组成,其中,集体学习积分主要通过参加冬季党员轮训、专题教育培训、远程教育培训、远程教育等日常集中教育培训获得。个人自学积分主要通过党员自主参加的网络学习教育培训获得,由各支部根据党员学习完成情况进行打分组织生活积分主要通过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等党内各项活动、按期缴纳党费等方式获取。

2、实践锻炼积分满分为30分,重点围绕党员设岗定责和承诺践诺制度;落实党员到村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参与锻炼实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获得积分。参加实践锻积分需经党支部等级认定,未经认定的实践锻炼一律不予赋分。

3、自主赋分满分为10分,结合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主题实践文体活动,结合党员参与活动情况给予积分扣分项主要包括:学习被动消极应付,参加集中学习、组织生活、支部活动存在迟到、早退等情况扣1分;出现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不服从党组织管理、不做党组织安排工作的扣2分;发现参与或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直系亲属参与非法宗教组织、阻碍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的扣5分;受到通报批评、提醒、函询、诫勉等处理的扣5分;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处分的,分别扣4分、6分、8分、10分。扣分按分制高的计分,不重复计算。

四、工作机制。

(一)积分评定。

建立党员个人年度教育培训积分制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保存党员参学文件、培训资料、活动照片等,全程记录党员参学情况,确保档案真实、准确、完整。月度积分,党支部每月对党员参学情况进行审定打分。党员得分情况要通过手机短信、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对没有参与教育培训或得分偏低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谈话、电话联系、家访等方式进行提醒。年度评定。年底组织党员大会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计入党员年度积分。按照党员年度积分分值确定党员年度评定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4-60分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二)开展活动。

为保证党员每月能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和实践锻炼获得相应积分,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员集中教育;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职党员到村报到、“党员活动日”等工作,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实践锻炼活动,并提前通知党员按时参加,为党员通过参加学习教育、实践锻炼获得积分提供平台,创造机会。

(三)结果运用。

党员教育积分考核等次作为党员年度考核、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年度积分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采取通报表扬、表彰奖励、优先评优、组织慰问等方式予以激励;积分考核被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书面提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醒谈话;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由所在支部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无明显转变的,按处置不合格党员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凡积分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年度内不得列为慰问对象,不得评为各类先进和优秀,年度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五、实施步骤。

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从20xx年3月开始,至20xx年12月中旬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

按照《城关镇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手机、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是每一名党员都充分了解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及程序。

(二)组织实施。

成立村党员教育积分制管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指导各支部开展党员教育积分,并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党员教育积分档案。

(三)总结完善。

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发现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形成工作报告镇党委。

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地区民政工作大突破、大发展、大提升,切实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把握全局、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民政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地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加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民政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服务大局上有新突破、在自身素质上有新提升、在工作作风上有新改进、在工作效能上有新提高、在服务质量上有新进步,进一步牢固树立“创新、高效、廉洁、务实”的民政形象,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阿勒泰作出积极贡献。

(三)基本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方法和步骤。

此项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边查边改、建章立制、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成立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组织实施机构;制定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边查边改阶段(4月-10月)。本阶段任务是结合我局实际,开展自我评查、社会评议、察访核验、整改落实,通过“自身找、群众提”,存在什么问题就查找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尤其要注重解决影响民政事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

1、办事难。要针对我局个别存在的审批程序不太规范、程序公开不够透明等现象,突出解决“办事难”的问题。

2、行为不规范。针对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工作标准不明确,办事原则性不强,突出解决“行为不规范”问题。

3、素质不高。针对我局个别工作人员存在的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不思进取,知识储备不足,执政能力不强,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问题,突出解决“素质不高”问题。

4、作风不实。针对个别工作人员作风涣散、消极懒散、纪律不严、迟到早退等现象,突出解决“作风不实”问题。

5、效率低下。针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暗箱操作,遇到好事抢着干、遇到困难绕着走等问题,突出解决“效率低下”问题。

(三)建章立制阶段(11月)。本阶段主要任务是针对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并形成制度建设汇编。重点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示制、办结制、纠错追究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通过建章立制,以岗位责任制度来明确工作职责、以承诺服务制度来明确为民服务内容、以公开办事制度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度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度来评价工作实绩、以纠错追究制度来严肃工作纪律,更好地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认真梳理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纪律散漫、作风粗暴、滥用职权、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和问题,进一步量化机关工作标准,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达到目标、取到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12月)。制定科学的、量化的、便于操作的绩效工作方案,并负责考核局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要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局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逐级上报上级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局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组织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会议,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工作保障和有关要求。

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真正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详细制定工作措施和办法;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找准、着力解决当前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建设“四型民政”,即:培育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作风,建设法治型民政;培育联系群众、执政为民的作风,建设服务型民政;培育孜孜以求、奋发学习的作风,建设学习型民政;培育清正廉洁、严格自律的作风,建设清廉型民政,让群众和社会满意度来检验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成果。

(四)深化民主评议。把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作为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进行安排,充分发挥民主评议代表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对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把民主评议活动作为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的载体,把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制定配套规定和办法,不断完善民主评议机制,保证评议效果。

(五)强化督导检查。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要注意对重点岗位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围绕局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各个阶段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正确对待地区集中考评阶段的各项综合检查。

(六)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以信息简报大力宣传地区民政局在开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活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中小学“五项管理”落实推进视频会、全省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暨基础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确保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全面落地见效,积极推动新时代育人方式变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尊重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遵循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的原则,努力从“小切口”推进“大改革”,切实引导中小学校、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转变育人观念,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手机管理。

1.相关要求。

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出台加强手机管理相关举措或办法;制定手机管理以及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对学生合理使用手机进行教育引导;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的规定;设立手机统一管理场所、保管装置和安排手机保管责任人;原则上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二)作业管理。

1.相关要求。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性的基础性作业。要不断创新作业类型,教师要提高作业设计工作能力,禁止布置超纲作业,禁止把做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禁止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三)睡眠管理。

1.相关要求。

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生不少于8个小时。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20,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延长在校学习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广泛开展睡眠管理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严格执行上午上课时间,禁止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建立家长反映意见的渠道;告知并督促家长保证学生按时就寝;寄宿制学校保障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四)课外读物管理。

1.相关要求。

学校要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五)体质健康管理。

1.有关要求。

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1-2项运动技能;按照国家要求每学年开展一次学生健康体检、一次学生体质测试。

2.工作任务。

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配齐体育专任教师;制订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1小时方案,并有效落实;制订针对雨雪天气的室内体育活动计划;学校开展全员运动会、体育竞赛等活动;做好学生近视防控,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每学期开展2次全覆盖视力筛查;对近视防控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推进举措;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并面向全体学生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

三、工作举措。

1.组织一次“五项管理”教师学习。教师是“五项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各校要尽快召开“五项管理”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教师集中学习国家、省、市印发的关于“五项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深刻领会开展“五项管理”的意义、目的、要求及做法,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

2.印发一封“五项管理”致家长信。“五项管理”要落地见效,离不开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各校要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致家长的一封信(样式)见附件1〕和召开家长会的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五项管理”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家长转变育人观念,明白开展“五项管理”是为了让学生更加健康地成长,使家长配合学校的做法,形成家校育人强大合力。

3.召开一堂“五项管理”主题班会课。各学校在教师全面熟悉并掌握“五项管理”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各班级召开一堂“五项管理”主题班会课。班主任要向学生讲清楚学校关于“五项管理”的具体要求:让学生知道在校使用手机的规定,科学合理睡眠的重要性,合理的作业量和做作业的时间,阅读正版的正能量课外读物,加强身体锻炼的重要性等,让学生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共同监督学校和教师对“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

4.开展一批“五项管理”课题研究。各校要将优秀教学成果推广与实施“五项管理”紧密结合,迅速开展关于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方面的研讨和研究,互相学习交流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好的经验,并将优秀的研究成果加以推广应用,起到既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又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效果。

5.举办一场“五项管理”成效展示活动。推进落实“五项管理”,目的是为了让学生的作业更少、锻炼的时间更多、睡眠的时间更充足,成长更加健康,教师的工作量更轻,家长社会更加满意。各校可以通过演讲、讲故事、写心得体会、体质健康活动等形式来充分展示实施“五项管理”带来的变化,推动学校和教师更加坚定地落实“五项管理”,学生更加拥护“五项管理”,家长更加支持“五项管理”,社会为“五项管理”点赞。

6.开展一次“五项管理”专项督查。“五项管理”工作启动不久,各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而“五项管理”被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公室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责任督学每月要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实地督查要点见附件2)。为全面推进我县各校“五项管理”的进展,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近期,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地各校“五项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实地督查,对标对表,逐一检查,确保“五项管理”全面落实落地。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县(区)政府教育工作考评、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中小学办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情况对学校进行专项督查。

四、相关要求。

1.充分认清“五项管理”工作重要意义。“五项管理”是教育改革的“小切口”,是家长关切、社会关注的大事,要求在本学期内全面落地,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各校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与我县中小学校正在开展的“阅读提升工程”“明亮工程”等有机融合,提升工作实效。

2.积极营造“五项管理”工作良好氛围。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方式对“五项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具体要求进行集中宣传。要加强典型经验和有效成果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和影响力。各中小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国旗下的讲话、班会、队会等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3.全面形成“五项管理”工作协同机制。学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家校社联络制度,构建方便、及时、有效的家校社沟通机制,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要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赢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倡导家长主动用阅读、体育运动等正能量活动充实自己的生活,为孩子健康成长树立榜样。

4.常态督导“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见效。将“五项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举报平台,及时掌握和改进相关工作,将“五项管理”作为常态化监管重点。责任督学采用校园巡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推动“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见效。

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落实参与追溯管理的农产品生产单位,督促落实生产、经营、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部门联席会商制度,统一农产品安全追溯体系信息标准。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市政府与县区、县区与乡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目标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餐饮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考评制度,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三)加大投入,保障运行。各级政府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中,要安排必需的财政专项资金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对检测设备、检测试剂和追溯平台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管理人员。

(四)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责任追究机制,严把市场“凭证(卡)进场、凭票据出场、采购索取票证”准入关和采购进货关。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各环节有效衔接的要求,制订本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实施方案,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

农牧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使用农业投入品、产品标识、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包装等情况的监管与指导,努力探索质量可追溯模式,实施农产品的准出管理。

食药监部门负责对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分类查验、质量检测、索证索票、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和处理、包装标识、档案管理等情况的监管与指导,与农牧部门协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对接机制。

工商部门负责指导市场主体建立经营户信用评价体系,监督市场主体开展索票索证工作,对不履行农产品准入义务、违反不合格农产品处置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管。

质监部门负责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中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的制订、审核与发布工作。

财政部门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拨付相关经费,确保如期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

新闻宣传部门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主体进入追溯体系,让消费者知晓如何通过追溯体系获得农产品生产信息和质量安全信息。

(五)强化检测,加大监管。要加强检测体系建设,充分运用检测手段,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检测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准入检测的有效对接机制,增加检测量和频率。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行业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提升监管效力。

(六)集成信息,共享资源。按照追溯制度要求,建立农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和网络查询体系、质量检测体系、管理监督体系及工作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加强产品环境监测、投入品许可管理、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检测、产品流通、加工各环节的信息收集工作,实现通查通识。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各体系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

(七)加强培训,倡导诚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与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树立其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责任人意识。建立违法行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奖举报机制,营造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风尚。开展优质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xx牌农产品的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居民放心、安全消费。

实行党员“先锋指数”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xx镇政府根据城中村改造项目具体情况,拟定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应包括:

对村民的补偿,原则上按其宅基地面积不超过x:x的比例安置房屋,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按重置价评估,给予现金补偿。

对村集体所有的学校、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卫生室等按照有关规定配建,配建面积小于原面积的,对小于部分地上建筑物给予重置价补偿。

为保障改造后村集体收益,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不含村内道路),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给予补偿商业面积或按照x:x的比例置换商业面积。对于村内道路的补偿,按照征地区片价补偿。

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在拟实施村公示x天,公开听取村民意见。

(二)审定备案。

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满后,由住建局与xx镇政府修改完善方案,报县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住建局与xx镇政府作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县政府进行专家论证。

(四)组织实施。

评选评估机构。

住建局发布招标公告,公告结束后由县住建局进行评估机构资质审查,确定评估公司。

实施评估。

评估机构对每户房屋进行现场勘查,根据《xx市征收市区集体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签订补偿协议。

xx镇政府负责根据补偿安置方案和评估结果,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补偿落实后村民及时搬迁。

对于村民实际宅基地面积大于宅基地标准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由住建局牵头成立联合认定组,成员由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镇、村委会、村民代表组成,联合出具处理意见,公示x天无异议后予以补偿。

房屋拆除及清场验收。

xx镇政府选择有资质的拆除公司,对签订协议并交付的房屋实施拆除,清运垃圾,达到场地平整标准。

土地收储。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补偿安置协议及其相关材料,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土地收储,注销宅基地及房屋产权证。

补偿安置成本组卷评审。

补偿安置工作结束后,由xx镇政府对补偿安置成本组卷,报县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工作经费据实纳入补偿安置成本。评审结果作为土地出让成本的依据。

土地供应。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村民回迁区域土地可以划拨供地,经营性土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年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在委机关、监管企业、二级管理机构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总支)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企业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爱岗敬业、带领职工干事创业、争创一流业绩的表现。

三、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监管企业党委(总支)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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