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用15篇)

时间:2023-12-02 00:01:10 作者:碧墨

学校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授,更是品德的塑造和思维能力的培养。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学校总结的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在写总结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组织部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负责人签定本责任书。

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处室主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围绕学校今年的中心工作,实行目标分解、责任共担的责任连带机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学校各项工作的始终。

学校支部是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我校廉政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廉政工作计划、组织总体实施、确定责任考核与奖惩办法等。校长、党部书记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不同分工,与分管处室的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向党委书记、校长负责。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掌握廉政政策与形势,将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增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线。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区教育工委、教育厅、地区教育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分管部门的廉政形势,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下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部署、有措施。

3、组织完善分管处室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合理分解权力,加强监管,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推动分管部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问题上,严格按照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办事。

6、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经费管理,杜绝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切实堵塞腐败漏洞。

7、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包括:考核工作结束后,对分管处室负责人的工作和廉政情况进行提醒谈话;对有群众反映、信访举报或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认真记录,报备学校支部)。

8、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9、对分管处室主要负责人的思想作风和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妥善处理分管处室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经常听取分管部门的工作汇报,督查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有违纪行为的,及时向支部书记通报,协助调查处理,及时报告问题的处理情况。

10、积极推动校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干部职工的知情参与权,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认真组织本处室职工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本部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校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助分管领导完成本处室的廉政工作任务,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4、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的廉政制度,认真执行我校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本处室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本处室的廉政工作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5、对本处室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本处室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6、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本处室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本处室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自治州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以及州教育党工委、20xx年自治州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学校与各党支部、各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应负的责任,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共巴州师范学校委员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清单,学校党委与各党支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长每年年初要认真组织支部、科室党员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形成责、权、人、时、目标的落实责任清单。

2、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长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抓好支部、科室,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做好表率。

3、党支部书记和科室长全年不少于4次召集会议,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及时发现工作落实中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及时给党委、分管领导汇报,再整理,再落实。

4、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支部党员、科室干部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师生反映的问题,采取谈心谈话、责任纠错等方式督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教)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

5、各党支部书记、科室长和支委、科室人员每年至少4次谈心谈话,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6、各党支部书记在3、6、9、11月第三周末,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纪检监察室汇报一次支部、科室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7、各科室长在3、6、9、11月第二周向分管领导汇报责任履行,各分管领导汇总后于次周末向校党委、纪检监察室汇报。

8、坚决纠正损害师生利益的行为。党支部和科室长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推动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

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长对本党支部、本科室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党支部书记和科室长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分别给予取消评比先进评优和晋级资格;问题严重的责令辞职或者降职、免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学校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拖延办理或拒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

(二)在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问题,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违反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的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授意、指使、强令所管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的。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工作的;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不进行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或对其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知情不报,进行包庇的。

(七)不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不检查或者不纠正存在的问题的。

(八)其他违反职责行为的。

责任人: 。

日期:2021年xx月xx日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城市管理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下发执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并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了《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单位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将领导干部和各股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的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股室,落实到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四是健全机制,形成了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我局始终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基础。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理论水平。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定期和不定期学习,以会代学等机会,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开展对新《党章》、《廉政准则》、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干部纪律“十严禁”和干部作风“十不准”等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结合思想作风整顿,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在全局广泛开展以提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为核心,以建设学习型组织、廉洁型班子为目标的廉政教育活动,强化廉政学习理念,营造廉洁自律氛围。三是加强反面典型教育。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一些违法违纪文件,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反面典型教育。以案说法,及时提醒,常敲警钟,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特别是“四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班子每年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的办法,查找了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征求意见表,并将征求到意见进行梳理,将意见反馈给了领导干部;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了民主生活会收到实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制度是具有规范功能和强大约束力的为保障目标实现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关系到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的成败。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的原则,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报账审签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落实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有关工作有章可循。二是继续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办理条件和程序。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坚决做到了“五个必须公开”和“五个明确”。通过公开,杜绝了弄虚作假和吃、拿、卡、要现象,遏制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办事拖拉行为,转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作风。三是健全举报、投诉、接访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学习,充分利用设立的举报箱和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了举报投诉渠道,加强群众监督。从关注民生的高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防患于未然。认真开展日常接访工作,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了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在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的同时,有重点、有目的地选取一些领域和环节,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整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公款请吃和铺张浪费情况三方面的纪律;规范“三重一大”实行报告、公示和备案制度,完善管人、管财和管事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打造“建立一个好的公示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设立一个作风建设意见箱,给干部职工说话的权力;制作一套警言警句,随时警醒自己和他人;建设一套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五个一的工作环境。着力解决了执行纪律不严、制度执行不力、廉政文化氛围不浓、创先争优干劲不足、工作主动性不够、服务意识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我们局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以规范职权运行为核心,以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职权运行机制为目标,编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重点是完善职权运行体制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规范职能股室工作流程,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责任主体意识,使各项职权阳光操作、规范运行。重点是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监督管理四个方面建立健全预警防控机制,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强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主体意识,使职权安全有效运行。对相关制度流程进行修订和完善,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并根据《县纪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明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内容,制定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党员干部紧密结合本职工作和岗位职责认真梳理,准确概括每个岗位的职责及工作流程,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外部环境等五方面逐一排查,筛选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廉政风险”的步骤,以及查找风险的范围和内容,对局内设机构和个人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找出风险点,填写《单位廉政风险登记表》、《各股室廉政风险登记表》、《岗位廉政风险登记表》、《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并正确评定风险等级。全体干部职工根据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签订了廉政风险防控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岗位风险意识。三是其它有关工作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清查,鼓励干部职工和群众举报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情况。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小金库”治理工作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未发现存在“小金库”现象。推行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全系统干部职工操办家事庆典的有关事项。严格控制公务开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县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我们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力。

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开展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处理得不好,落实不到位,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比较淡薄,认为都是领导的事,与自己无关。

五是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城管执法行为需进一步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好相关工作:

(一)坚持认真学习。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中纪委、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以及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工作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工作,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三)继续开展和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加大纪检监察部门、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对党务、政务的监督力度,杜绝暗箱操作,实行阳光作业,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单位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学校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范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承担责任的制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今年以来,xx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委x届x次全会精神,落实州委x届x次全会精神,自觉增强管党治党的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全x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x委、x政府始终严格按照“两个责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坚持统筹谋划促责任强化。x委x政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x工作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今年以来,x委常委会x次、x政府常务会x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x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x次研究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精准定位促责任明确。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创新举措、强化支撑,打出责任清单、工作约谈、述责述廉、社会评价、巡视巡察等工作的组合拳,层层压实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突出夯实基层责任基础,制定了《2020年中共xx委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x委班子x项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x项责任,以“清单式”分别细化。加强责任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延伸到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督促推动各镇将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社区)党组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分层分类差异化制作责任清单xx份,“点对点”发出《落实主体责任提醒卡》x份。分层分类指导述责述廉工作,扎实开展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x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各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向纪委述责述廉,各部门班子其他成员、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派驻机构述责述廉工作。今年,x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向x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总体满意率达x.x%。针对全x个镇推进责任落实的不同情况,向各镇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发出了《致镇党委书记、镇长的一封信》,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

(三)坚持示范带动促履职尽责。党政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x委、x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今年以来,x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x名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x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文件批示x件次,工作部署x次,重点环节协调x次,重要案件督办x件,听取纪委重点工作汇报x次;x委书记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党课x次。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分管领域(单位)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亲管、务求实效。x委、政府班子成员组织研究和参加分管范围反腐倡廉x场次。

(四)坚持严格追责促责任落实。继续深化“协同六步法”制度机制,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督察、x域经济发展振兴等工作落实上,全年共发出工作提醒单x份、履职建议书x份。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对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有责不担、失责不问、问责不严的,改进问责方式方法,强化问责严肃性,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今年来,对贯彻落实巡视反馈整改、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主体责任情况不力的提醒谈话x人,问责领导干部x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确保了中央、省委、州委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xx委、x政府坚持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全面延伸、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一)强化教育引导。始终坚持以宣传为基础、教育为手段,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深化廉洁从政教育,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全x党的宣传思想和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总体部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学习内容,对全xxx余名党员干部分级分类开展x、镇、村三级干部政治纪律大宣讲。突出抓好警示教育,组织观看《越界》《溃堤之蚁穴》等廉政警示教育片xx人次,组织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接受现身说法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组织x、镇、村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在线测试”,举办“树廉洁清风•建无忧x”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在全x掀起了“学习党纪法规、严守廉洁纪律”的热潮,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依托廉洁x电视栏目推出问政节目x期,“廉洁x”微信公众号推送党风廉政相关消息xx余篇,制作各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物品x万余份。

(二)强化监督制约。始终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做到主要领导干部“三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探索在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和国有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建立监督委员会。全xx家公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整理编辑立医院、x所公立学校、x个国有企业共成立x个监督委员会机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对年度科级以上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x个纪检组共列席单位党组会(班子会)x次,与各个层面座谈xx人次,发现问题x个,提出意见建议x条;约谈部门班子成员x人次、约谈其他干部x人次。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完善规范人事权运行长效机制体系,推进考察干部纪委参与制、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干部人事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截至目前,回复党风廉政意见复函xx人次、实施干部任前廉政谈话xx人次。

(三)强化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汶的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以映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依托,以x州廉政教育基地为基础,着力打造映秀廉洁文化基地,并通过课堂教学和参观体验相结合,多层次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规划三条参观路线及五个集中展示点位,包括x纪念馆、x中学遗址、xx广场、x中学、x广场;结合各教学点不同元素和参观学习各类人群,设计了党员干部、青少年学生、普通群众三类讲解词;组建一支x人有专业现场教学经验的培训队伍,充分发挥基地的教育培训功能;拍摄从古禹文化到抗震救灾的主题宣传视频;开发“廉洁x”系列文创产品,丰富的廉洁文化传播渠道,提升了基地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截至目前,映秀廉洁文化基地共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性教育、能力提升和党支部书记等各类培训及接待长征干部学院培训班学员共计xx批次,x.x万余人。

x委x政府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持续深化巩固为关键推进正风肃纪,以把握运用“四种形态”为遵循推进纪律审查方式转变,以实现群众利益为目标,不断推进全x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一)坚决巩固作风顽疾整治成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x有关规定精神,组织开展2020年正风肃纪专项督查,重点严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2019年正风肃纪督查发现的x个镇、x个部门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手机短信、“廉洁x”微信等平台,向全xxx余名干部职工发送廉政信息x万余条,在x域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廉洁提示语x条,开展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督查x次,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x件x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x件x人。全面规范x管(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x委组织部统一收集管理xx人出国(境)证件。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截至目前,xx“三公”经费支出共计xx万元,预计全年支出将达到xx万元,同比下降x.x%。对x个机关食堂、x家提供便餐的餐馆企业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监督检查,把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方面,驰而不息纠正“舌尖上的浪费”。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管制度,正科级以及上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x人,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宣传相关纪律x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x件x人。

(二)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今年以来,x级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约访、下访x批x人次,化解息诉x件,化解率xx%。继续深化“阳光问廉•院x问政”,面对面接受群众对党风廉政、正风反腐、部门作为、民生民利等问题的咨询、质询、投诉和举报,今年全x共开展“阳光问廉•院x问政”x场,参加群众达xx人次、参加党员xx人次,收集问题xx个,现场解决xx个。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案件x件x人。持续深化涉黑涉恶工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x件x人,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

(三)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惩贪治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依托反腐败协调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审计等机关的专业优势和纪检部门的协调优势,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以来,全x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x件,同比下降x.x%,处置问题线索xx件,谈话函询x件次,初核x件次;立案x件x人;留置x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x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x人。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突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x运用“四种形态”处理xx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x人次,占比x.x%,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逐渐成为常态,第二、三、四种形态占比为x.x%、x.x%和x.x%。

(一)扎实开展“三察三治”专项行动。围绕察部署落地、项目推进、为民服务3大内容,在全x范围内扎实开展“三察三治”监督检查行动。一是围绕“察部署落地,治政令梗阻”。实行“量化管理”责任机制,统筹抓好中央、省、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决策进行责任分解量化,落实到每名分管x级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完善责任链;从年度总目标到季度部署,从每月安排到每周开展实施,画出日常监督的“施工图”,对督查督办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部署监督检查x人次,发出交办单x期,督办单x期,组织处理x人。二是围绕“察项目推进,治职责缺位”。对全x“x.x”灾后重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社会事业发展、交通建设等重点领域重点规划项目进行专项督查x人次,对开工率为x的x个镇、x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三是围绕“察为民服务,治初心迷失”。对全x各镇、x级各部门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指标完成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情况、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完善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检查出共性问题x个,个性问题x余项;实行末位“红”“黄”牌警告,亮出“黄牌”x个,对被“亮牌”的x名镇、村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中约谈。

(二)扎实推进“x+x”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围绕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行业、人防工程监管、就业培训x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系统治理。针对医疗领域系统治理,开展监督检查x次,发现问题xx个,提出整改建议x个。针对招投标和建筑行业领域系统治理,向行业管理服务对象发出征求函xx余份,收集x大方面的意见建议x条,对全xx个在建项目工地进行督查,对督查发现的x个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不在岗的情况进行了全x范围通报,对涉及无证施工、挂靠挂证、质量安全隐患等问题上的x人进行了约谈;对x家建筑公司、x名项目总监、x名注册建造师采取了记入不良记录处理;对x住建局x名班子成员进行组织处理、x名直接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处理;责令相关公司支付业主单位违约罚款x万元。针对人防行业系统治理,发出追缴通知书x份,应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x个,万元,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项目x个。针对“阳光培训”系统治理,开展自查清理,发现培训资金类问题x个,培训机制类问题x个和培训项目类问题x个,提出整改意见x条,追回培训资金x.x万元。

(三)做到巡改并重,政治巡察利剑作用不断彰显。一是扎实推动x本级巡察。对标政治巡察“三个聚焦”“六围绕一加强”要求,对届内应巡未巡的x个单位开展了巡察。督促x本级前六轮巡察反馈的xx个问题完成整改销号xx个,督办发现并转办的x条问题线索办结x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形成了有效震慑。有力推动x个“全覆盖”目标任务总量的完成,有效压实前六轮x个被巡察党组织的落实整改责任。规范健全了“六项协作”、《中共xx委关于被巡察党组织准备工作规范》等x项制度机制,有力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班于成员履好“一岗双责”。二是扎实做好中央及省委巡视整改任务。把抓巡视整改与推动x本级巡察、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生态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相结合,组织召开落实巡视整改专题工作会x次,专题民主生活会x次,提醒谈话会x次。对x个牵头单位就推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认真组织报送“一方案四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公开。截止目前,落实省委第x巡视组“x+x”总报告中的x个问题已推进销号x个,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双发点球”中的x个问题已对照整改x个,落实中央第四巡视组对照整改“x+x”总台帐中的xx小项已销号xx项,x个专项中的xx小项已销号xx项。

一年来,x委x政府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全x人民期望仍存在一定差距。如有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行业仍存在腐败隐患,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还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政风行风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此,x委x政府将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下一步,xx党政领导班子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州委确定的“一州两区三家园”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战略考量,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责任,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加快“一州两区三家园”建设,努力在治蜀兴川事业中贡献力量!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x届x次全会、省纪委x届x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县纪委x届x次全会精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开展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系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能力素质建设。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组织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培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具体规定,持续用力正风肃纪,纠正单位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树立部门良好形象,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系统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氛围进一步夯实,为全县x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作风和纪律保证。现将我局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好统筹谋划。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2020年,x次在局党委会上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制定下发了《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从层层传导压力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加强警示教育等x个类别细化、量化了x个主体责任事项。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健全完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

(二)精准细化量化责任。为确保层层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2020年初,召开全县x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分别与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求班子成员、各直属单位、各科室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在承担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负责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人人皆知、人人有责、互相监督的氛围。要求分管领导向局党委,科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并开展了直属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述责述廉工作,通过责廉述评,找准问题,及时纠偏,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从严管理干部队伍。

(一)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是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二是局领导班子多次在局党委会和干部职工大会上作专题党课,要求全系统全体党员必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三是党员广泛参与,各支部、科室、直属单位精心组织,通过支部大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认真、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学习入心入脑。

(二)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营造了旗帜鲜明讲政治、从严从紧抓纪律的氛围。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认真做好领导班子定期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

(三)突出抓好警示教育。根据制定印发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观看警示片、发送警示短信等方式增强系统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勤政廉政自觉性。一是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二是向干部职工通报中纪委、省纪委、县纪委等部门公布典型案例x余起,发送廉政短信x余条,警醒干部职工严守廉洁底线。三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收看了《xx》等多部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了x县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在多轮巡察、安全生产、防汛减灾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各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关中层干部近x人进行集中廉洁谈话。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种规定和禁令。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一级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制度、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杜绝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管理使用好项目经费,健全完善财、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用经费支出,强化厉行节约,全面推进廉政建设。严格请假、考勤等日常工作制度,规定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及配备制度,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行为。公务接待杜绝铺张浪费,按程序填写公务接待清单。完善财务手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把政策关,杜绝了工作中出现违纪审批、把关失控现象的发生。

(二)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一是通过召开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廉政风险防控文件,根据工作岗位职责查找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印发了《x县x局廉政风险防控报告》,认真做好系统自查评估工作,共自查评估风险行权事项x个。排查出一级风险点x个,制定防控措施x条。二是将所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部纳入x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全过程实现“网上审批、限时办结、痕迹保留、实时监督”,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行权事项监察确保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常态化。截至目前,已上传行政权力运行事项x项,合理设置监察点x个和风险点x个,保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一)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贪治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力正风肃纪。对参加省x届运动会的所有参赛人员签订了赛风赛纪责任书,于x县业余体校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谈话,着力达到“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功效。

(二)加强干部人事管理。坚持公开选拔职位、公开任职条件、公开选任程序,优先选拔在重要岗位、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工作中作风扎实、业绩突出的干部,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

(三)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通过召开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动员会,传达学习县委书记x,县委副书记、县长x在全县政府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组织学习了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县政府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对x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进行安排和部署。为确保集中整顿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局机关牵头成立了x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工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了《x系统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工作方案》,将为期x个月的集中整顿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专项活动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深入调研找准x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注重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在第二阶段的工作中,收集到机关每个干部职工查摆自己的问题x条,对机关提出问题x条;直属单位对主管局提出问题x条,查摆自己单位问题x条。针对前期查摆出的问题,建立了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边查边改、销号管理,定期向局党委通报督查整改完成情况。通过将作风整顿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县委“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活动等结合起来,与x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了“同步抓、共促进”。

年初以来,我局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成效,但距离县委、县政府以及纪检组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对此,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敢于担当,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持续巩固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目标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研究讨论,年底有总结。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分别听取了各村支部书记、班子成员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到目前为止我乡已开展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并且乡党委与班子成员、村两委、机关站(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3份,签订村干部不插手项目承诺书18份,排查出各类廉政风险点26个,签订岗位廉政风险责任书26份。

(二)加强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班子会议、一周工作例会、全乡党员大会、乡村干部会议等各种场合搞好党风廉政宣教教育工作,传达学习中央、省、州、县有关廉政会议精神,利用正、反典型事例教育干部,从身边人、身边事吸取教训,警钟长鸣,从而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截至目前,我乡组织观看“镜鉴”、“草原硕鼠”等宣传产片14场次,组织学习“邓永梅”、“罗州仁青”等先进典型和我县求吉乡财务人员等反面警示教育7场次,参加人数达320余人次,张贴固定标语3副,临时性标语30余条,悬挂横幅3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余份。

(三)狠抓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集体研究决策、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等制度;认真执行党员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内民主监督等制度。认真落实班子议事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截止目前,召开班子会议5次,研究讨论脱贫攻坚、基层政权建设、涉农资金等重大项目,召开了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全乡党员民主评议,选出优秀党员7人,剩余118名党员均为合格党员。

(一)“三务公开”力度不够。我乡各个村对党务政务财务的公开力度不足,没有做到一季度公开1次,内容更新较少。

(二)督导检查力度不够。对重大项目执行、财务的收支、重要的人事安排督导督查力度不足,未做到及时跟进,月月督查。

三、下一步打算。

(一)注重学习,提高认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乡纪检干部及村监督委员的相关业务知识,从而适应新形势下处理新问题的能力。(三)勤于督查,强化管理。一是发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责,切实监管好各类民生项目,确保项目落地生根;二是乡纪委要经常督导检查,强化管理,通过督查、专项检查、定期通报等形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我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涉及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炭资源整合、煤矿关闭整顿、企业改革、稳定工作及项目建设等工作上,始终与党和国家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服从大局,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省、市、县各级的表彰肯定。

2、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上级各项决议在我局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3、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原则,各项议事规则健全,执行情况良好。始终坚持日常工作勤通气、一般问题常碰头、重大决策先协商,坚持公开行政,不隐瞒、不遮掩、不一人说了算,一班人精诚团结、同心同德、同舟共济。

4、我局班子成员重视自身建设,重视学习提高,重视“三观”改造,坚持洁身自爱,奉公守法,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没有奢侈浪费或违法违纪问题。

在局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全系统上下面对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煤炭资源整合责任重大、煤矿整顿关闭任务艰巨、改制稳定工作矛盾重重等困难和矛盾,紧紧围绕“安全、稳定、发展”三大中心,同心同德,克难攻坚,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各项工作在万难之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到目前,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死亡2人,基建事故1起2人,百万吨死亡率为1.71,创历史最好水平;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整合方案已稳妥提出并上报省、市待批;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在全省首家完成,首家以复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资源整合,为全县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争取了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打防结合,取得较好成效,多次受到省、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表彰,特别是今年11月份,受到了国务院安委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督查组的充分肯定;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尧头斜井投入815万元,完成了监测监控设施的安装和通风系统改造等项目,投资100万元,完成了原煤筛选系统重建工程,投资8000万元的6000万块煤矸石空心砖项目也已通过前期论证,正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迈出了煤矿转产接续的第一步;特别是煤炭贡献达到1606万元,创出了历史最高水平,煤炭事业保持着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中、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抓,多措并举,从严治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力地促进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工作中,我们根据上级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健全了领导机构,印发了工作要点,制定了具体方案,下达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局党、政正职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它领导是分管科室及包联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人,各单位、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并采取“逐级下达、目标管理”的办法,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件事,落实到每个环节。

一年来,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坚持每月召开一次警示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委会和汇报交流会,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签订及总结表彰大会,并对随时发现的正、反典型,及时召开现场警示会,保证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上下畅通、步调一致。

1、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按照县上安排,结合行业实际,立足形成党风廉政“大教育”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对教育的目标、内容、措施等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今年来,先后开展了党章知识学习教育、提醒教育、形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一系列宣教活动。结合行业实际,邀请法律专家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次,以案说法宣传活动2次,做到了警钟长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举行党风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参赛党员干部293人。组织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及其家属观看了《触网的代价》、《晚秋》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参加了县纪检委举办的“兴水杯”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知识大赛,有效地提高了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在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中坚持每年开展两次述廉述职会,极大地促进了全系统党风廉政的整体推进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提高。

2、惩防体系建设和警示训诫工作深入推进。今年来,我们把深入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立惩防体系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探索完善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和廉政预警、动态监督、保护挽救三项机制,并结合行业实际,就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的基本制度、工作流程、实施办法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实施警示训诫15人,其中警示提醒2人,诫勉谈话13人。

3、监督防范体制日益完善。加强制度建设是预防和遏制腐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途径。为此,我们一是堵漏降耗,节支制侈。以压缩开支为出发点,重新修订了来客接待、财务管理、差旅费报销等制度,并由专门科室具体负责监督落实。全局全年支出较计划降低了20%。二是严明安全检查纪律,严禁在安全检查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饮酒、打牌,发现一次,干部罚款200元,中层干部罚500元,领导罚800元,并责令其在机关会上检讨,发现两次,除按以上规定追究外,调离执法岗位。到目前,共处理干部3人,处理中层1人,处理领导3人。三是针对上级检查次数多,局机关经费少的实际,为了达到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按照“谁家的事,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实施了检查接待、陪同等制度,并在基层矿长中选出代表,具体负责和监督检查接待工作。四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议事规则》,对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严格实行事前充分酝酿、集体会议决定、事中严格监督,做到了民主、公开、规范。五是继续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务公开办法,坚持对办事程序、执法工作进行公开,定期对重大事项进行公布,做到公正、公平、透明。六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4、纠风治乱力度持续加大。我们将提高行政执法和执收执罚人员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放在首要位置,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行政执法大整顿和作风大整顿活动,今年共开展行政执法大整顿3次,开展作风大整顿2次,达到了解决问题、促进工作、提高素质的目的。在此基础上,我们狠抓行风建设,维护全县经济发展环境。在制定执法人员行为准则的基础上,向全社会印发公开承诺书,设立行风举报电话,在各煤矿聘请义务行风监督员,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举报或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本着惩前毖后和矫枉过正的原则,从严从重坚决查处。今年,全系统共对15人进行了行政处理,其中违反运销工作纪律处理8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处理7人。特别是在全县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结合行业实际,将打击清理干部入股办矿工作作为着力点,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扎实工作,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不间断地采取宣传教育、严查彻处、全面监督等措施,坚决预防和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入股煤矿行为。在打击、监督的高压态势下,全县未发生一起党员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煤矿现象。

作为煤炭局的党委书记,我深刻地认识到,我不仅是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更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上,始终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总负责,负总责,抓全盘,全盘抓,较好地推动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能够积极督促指导直属单位领导和局班子成员勤学习,严自律,抓廉政,保廉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在个人方面,坚持学习,注重提高,自觉改造,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注意尽职尽责,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挥霍浪费;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无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任人唯贤,用人信人,放权放手,没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没有违反廉政制度的行为。

在工作作风上,坚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深入实际,深入一线。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作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我始终坚持严抓安全不放松,每月下矿检查最少10天以上,连星期天、节假日、重点时期都坚持带队下矿检查,督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在稳定工作上,尧头煤矿、煤炭公司长期停产,企业事务无人料理,负担沉重,矛盾尖锐,遗留问题多,加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职工的不理解而引发的矛盾较多,稳定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高度重视,我个人也坚持深入职工之中,谈心交流,宣传政策,稳定职工情绪,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工作中,坚持政策能倾斜的尽量倾斜,能优待的尽量优待,能解决的问题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今年,我们克服工作压力较大、资金极度紧缺的困难,想尽千方百计,自筹资金,兑付尧头煤矿职工集资款3.0万元,伤残遗属抚恤金2.4万元,伤残补助费19.8万元,较好的保证了特困企业的稳定。对县上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我都坚持团结和依靠各分管领导和各直属企业领导,以指导、帮助为主,深入基层搞服务,解难题,抓协调,促进展,使每项工作任务得以圆满完成。

一年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多,接待任务重,有时有超标接待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有些单位还落得不实等。但廉政建设无小事。对于存在问题,我们一定会认真对待,全力纠正。

总之,加强个人和班子廉政建设,是一项需要长抓不懈的工作。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学习,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率先垂范,一如既往地抓好个人、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以自己的努力,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十八大以来,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和省、州、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经过全镇各级党组织的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我镇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和农村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镇下辖红光、向东、岭嘎3个纯牧业村和曙光、商业2个社区,共4500余户、10450人,其中农业518户、2351人;村组干部85名,其中男性69人,占81.2%,女性16人,占18.8%;党员干部36人,占42.4%,非党干部49人,占57.6%;汉族干部15人,占17.6%,少数民族70人,占82.4%;小学文化52人,占61.2%,初中文化17人,占20%,高中及中专文化11人,占12.9%,大专及以上文化5人,占5.9%;35岁以下干部7人,占8.2%,36-45岁之间的干部有21人,占24.7%,46-55岁之间的干部有38人,占44.7%,56-59岁之间的干部有4人,占4.7%,60岁以上的干部15人,占17.7%。我镇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5个,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3—5人,监督委员会共19人,平均年龄48岁,学历均在大专以下,小学以上;中共党员6人,非党13人,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1人;31-40岁以下4人;41-50岁7人;51岁以上7人,在监督村务、财务公开、推行“一事一议”等方面都起到积极作用。2016年,在我镇党代会上换届选举产生了新的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平均年龄39周岁,纪委委员结构不断优化。

(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在元旦、春节前,加强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干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党规》、一准则两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通过有争对性地举办学习讲座,帮助党员干部学习掌握重要思想、重要理论,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镇纪委按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月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每年组织全镇党员干部观看了《廉政中国》的示范、警示教育片等,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推进,强化了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三)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建立实施的管理制度上,进一步推进党员承诺制,领导联系村、部门联系村和干部驻村制度,首问责任制、镇纪委信访工作、公开制等,畅通了民主渠道。一是结合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认真执行党委、纪委负责人同部门负责人、村支书、主任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二是推行中层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述职述廉制度,通过开展廉政述职评议活动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推进。三是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每年召开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工作的会议,听取党政领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党政主要负责每年都对全镇党员干部上一次专题廉政课,做形势分析,提高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多年来,领导干部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现象。四是全面推行惠农政策资金补偿、征地拆迁补偿等一卡通制。凡是涉及惠农政策资金补偿、征地拆迁补偿等项目经费,直接按照公示情况核对、领取一卡通资金,减少惠农政策资金补偿、征地拆迁补偿等项目资金的流通环节,提高了相关工作的透明度,保护了镇村干部,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干群关系更加融洽。

(四)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镇党委、纪委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加强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提出的要求,特别是对顶风违纪有下列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一是镇纪委严格监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现象;二是镇纪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杜绝“跑官要官”现象发生;三是镇纪委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对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进行监督;四是杜绝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现象;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依程序处理;六是严格监督各种工程招投标中的各个环节,杜绝营私舞弊,贪污受贿、挪用扶贫资金、支农资金等各项专款等现象。

(五)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情况。

1、党务公开。镇党委把党务公开作为增强工作透明度、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干部责任感和宗旨意识的重要手段。坚持重大事项公开,集体讨论研究,集体决策。特别是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党员综合素质不高的现象,在党员发展过程中推行“发展党员六公示制度”(写入党申请书、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讨论预备党员、镇党委派专人谈话前、预备期满转正前的公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探索群众评议党员的工作机制,畅通党员出口关,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2、政务公开。各分管领导都能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按时上交相关资料到办公室,能按时公开,资料齐备,程序合法。

3、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核心应该是财务公开为核心,经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离任村干部经济审计,暴露出我镇财务公开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一是财务制度不完善。有的村没有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有的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不适应、不配套,出现脱节,有的村虽有财务管理制度,但缺乏资金收入、使用及效益措施,导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健全、规范,接受群众监督乏力。村干部往往都掌握有一定的经济大权,既管钱又用钱,收不入账,公款私存私用。有些村随意借村集体收入,借钱后给一张白条,有的甚至连白条也不给,不断出现违纪现象;二是账薄设置不规范。一些村会计各自为阵,会计科目随意设置,记帐方法不统一,账账不符、账款不符、账实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现象较为普遍,有些村资金来源、资金占用和专项支出等项目记录不全。因没有完整的财务记录,既不能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和全面反映本村的财务活动状况,也不利于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三是会计手续不齐全。有的村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事由,无审批人签字。一些出纳收付款后不及时记账,仅凭脑子记忆,甚至凭印象自制凭证,盘点库存时,现金不是多就是少;四是凭证审核不严格。但随着今年实施的村财民理乡监管,财务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镇一级加强及时、准确的公开,确保“阳光公开”。

(六)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在农村的落实情况。镇纪委配合镇党委按照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狠刹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不良风气和杜绝“吃、拿、卡、要”现象发生,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深入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工作。(1)继续做好减轻农牧民群众负担工作,杜绝超范围、超标准进行“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现象发生。(2)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近年来没有干部违反规定。(3)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情况。积极协助上级纪检机关查办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并在工作中查找漏洞,针对存在的问题,完善健全纪委信访制度,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和信访问题,及时处理越级集体上访事件。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中反映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信访举报事项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同时加强违反规定乱批乱占土地问题,坚决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在镇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重经济轻党建、轻纪检监察的思想较重。各村党支部书记对于基层组织党建工作不重视,主要精力集中在发展集体经济上,忽视了“抓好党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导致一些村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小组形同虚设,发挥作用不强,村务、财务公开内容不齐全。

(二)村级换届选举拉帮结派、拉票手段多、隐蔽性强,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新的问题。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据群众举报,有拉票嫌疑。说明换届选举拉票手段多、隐蔽性强的特点。村党支部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都受到影响。

(三)没有明确专项工作经费。多年来,没有纪检监察经费,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不足。

(四)干部(纪委委员)兼职过多。受编制和上级部门工作要求高、工作项目内容细化、资料多等制约,专职纪检监察员实际上在镇村都不太实际。

(一)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

镇纪委将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结合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出高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心组学习,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加强纪委班子的建设,领导干部深入实际,创新工作,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二)以规范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为重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我认为应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规范我镇村级财务管理。

1、加强领导,强化法制意识。领导重视是抓好村级财务工作的关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特别是镇村主要领导应把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积极支持财务工作,为农村会计人员撑腰壮胆,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同时,要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增强法制观念。

2、明确归属,强化监管职能。《会计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管理本地区的会计工作”。镇财政既有分配职能又有监督职能,由其监督管理村级财务工作是顺理成章的。其理由是:一是镇财政所作为镇财政的综合部门,大部分工作都要与村组打交道。因此,对其财务进行监督管理是切实可行的。二是村财务是农业财务的组成部分,纳入镇财政管理,有利于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三是镇财政所有相对充足的人力,并在经济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知识和经验,监督管理村财务工作是完全可行的。

3、完善制度,强化约束机制。一是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应着重抓好从村级收入计划到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一体化的管理制度建设。包括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管理制度等。二是严格管理制度。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齐全(事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做到帐款相符,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日清月结。三是要坚持支出一支笔与村委会集体审批相结合的方法,彻底杜绝人人用钱、个个批钱的混乱现象。四是完善农村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和资金使用效益审批制度。财政所应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分析测算村级当年预算收支情况,形成收支计划报同级党委、政府、人大审批下达,村级必须遵照执行,并定期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农村财务监督,重点检查是否有擅立收费项目,财政部门审批的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私设“小钱柜”;村监督员是否审批。同时,要实行干部离任必审,财务人员交换必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必审,有重大问题的人或事必审的“四审”制度。每审必须一查到底,弄个水落石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根据情节严重,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4、规范管理,实行报账制。向农户收取的水费以及各种代收款必须统一使用财政所下发的收据。支出应依据规定的使用范围编报用款计划,经财政所审批后拨款。同时,对村会计档案和会计人员变更要进行管理和监督。

5、强化素质,提高会计水平。一是对现阶段的村级会计进行一次清理,把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技术精、有开拓进取精神、责任心强的中青年聘到村级会计岗位上去。二是要建立村级会计队伍激励制度,对会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给予奖励,对工作拖拉、不负责任的要及时给予批评和适当处罚,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通过建立村级会计培训、奖惩机制,增强农村会计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提高村级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6、加强监督,认真履行监委会的职责。各村和社区监委会要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对各项的资金来源及分配使用等事项进行公开监督。对村委会决策进行监督,对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提议,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镇党委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活动和“守纪律、尽责任”的执行力建设,整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五进”活动,切实推进廉政建设,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来,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落实上级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城市管理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以作风为突破、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障、以监督为关键、以纠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继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实现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前提条件,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把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之中。一是完善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了《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意见》下发执行,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要点及具体要求,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责任;并在县委、县政府、县纪委有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了《城市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落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签,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人签,单位负责人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全面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制定并下发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将领导干部和各股室、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应的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个股室,落实到每一位干部,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四是健全机制,形成了局领导班子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第二章责任内容。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八)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切实解决重大问题。

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按照学校党总支的安排部署,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落实制度为重点,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制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精神。认真组织及时传达并解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区委以及教育局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系所)和具体责任人。

3.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责任清单和廉政承诺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4.“一把手”要带头示范,切实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分管业务、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平安校园等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5.党支部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履行从严治党职责,运用好“四种形态”,发现班子成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同时也要抓好学校班子及中层干部的述廉工作。

6.党支部书记及时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终要向全校教职工进行述廉报告,并向学校党支部提交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含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1.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等情况。强化党内监督,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加强课堂教学政治纪律的教育提醒、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特别是领导干部及近亲属婚丧喜庆操作事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等现象。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等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执行请示报告等制度,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改进作风要求等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区委及纪委监委的意见以及学校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及时制止、纠正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3.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制度情况。反对铺张浪费,积极开展节约型校园活动。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管理相关规定,杜绝办公用房超标现象。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

2.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和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大对学校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学校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3.积极开展“党务院务信息”三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师生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公示栏、微信群做好阳光下工作,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4.继续深化“抓党建落实年”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强化岗位风险岗教育和提醒工作,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1.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六中全会精神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和风险岗位谈话,坚持“四个必谈”,即师生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和师生满意度不高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党风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廉政书目、廉政专栏、集中学习与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委会议制度、教代会制度,发挥非常设机构的作用,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校风建设,认真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师生利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师生的满意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政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贯彻落实以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责任目标,与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二条

经常研究分析党风廉政状况,及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 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第四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决定人、财、物等重大事项。

第五条 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法规,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六条

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涉及班子成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行为,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告诫、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 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部门正职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一条 协助正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二条

及时解决分管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和有关问题,并及时向党组汇报。

第三条

组织领导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向本级领导班子提出奖惩建议,督促分管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条

严格遵守廉政法规和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

第五条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积极参与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定。

第六条 积极支持违法违纪行为案件的查处。

第七条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成立“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校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运行,切实搞好指导、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工作部署。年初,根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的分解,经党组审定后,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分级公开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条

调查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结合分管的责任区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加强调研,针对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第四条

监督检查。坚持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讲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抓好薄弱环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的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条

严格考核。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将组织专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告上级纪委。

第六条

奖惩兑现。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奖惩严明;对责任书结账进行督办,限期落实到位。

第七条

总结表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同时,大力表彰先进科室和个人,为下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责任目标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评议制度

第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议工作在上级领导下进行。

第二条

评议工作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评议工作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第三条

考评之前先进行自查自评。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要填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评自查表》,领导班子要写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第四条

综合审定评议结果,确定考评等次。根据得分多少,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评议审定。综合审定评议结果,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的要求,确定考评等次,为奖惩兑现提供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报告制度

第一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人报告制度。按照党组分工,党组成员分管的科室或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同志即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对本责任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第二条

凡涉及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责任人有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报告,对涉嫌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构成违法的,应向党组或上级写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

责任人对责任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报而不实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报告后,应根据领导批示,认真做好调查核实。

第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的具体工作。

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负责同级和下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内外监督紧密结合,上下联动,整体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格局。

第三条

党组织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工作,注重抓好责任制监督与党组织生活会的有机结合。

第四条

认真推行政务、财务、事务公开,做到财权、事财、用人权公开透明,强化

和健全单位内部民主监督约束机制。

第五条

注重运用多种形式,强化社会监督。如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 及时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监察局推行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巡视检查制度

第一条

按照中纪委要求,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检查制度。党组直接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巡视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纪检组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巡视组或检查员,对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条

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情况,解决突出问题。

第四条

巡视检查工作要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做到年初有布置、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全年有总结。

第五条

检查情况要及时公开通报。各科室根据通报情况,举一反三,认真分析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扎实有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巡视检查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终总结考评相结合,并向上级写出专题报告。

党组议事规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效指导机关各科室党组织工作,增强党组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党组议事规则。

(一)议事形式

1、党组会。党组会是党组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主要形式,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由党组书记临时决定召开。

2、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扩大会是根据会议的内容和需要,由党组指定有关党员、负责人所列席的党组会议。

(二)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指示、决定的实施办法;

2、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

3、讨论全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案、重大的改革措施、重要的业务工作;

4、研究对党组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讨论和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

6、讨论通过以党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

7、应由党组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事程序

1、拟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组书记根据上级的指示、规章制度、党组成员提议和实际需要拟定。

2、议事准备。除特殊情况外,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应将议题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提前指定专人进行准备,并将议事时间和有关内容提前一至两天安排办公室通知党组成员和有关列席人员。

3、议事实施。议事由党组书记组织实施,书记不在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组织实施。在讨论中,党组成员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互相支持、互相理解、善于合作、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意见,既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又不可议而不决。党组成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向上级反映,但必须执行党组决定。决议的形成必须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除议定任用干部、机构设置等重大问题党组成员应基本到齐才能议定外,一般议事参加党组成员只要超过半数即可,未到会者由办公室主任会后将党组会议记录及时传阅。任用干部不得临时动议,也不得用其他任何方式代替会议集体讨论。

(四)议事纪律

1、党组形成的决议、决定未到公布时限,任何人不得提前对外泄露。

2、党组未形成的决议、决定和讨论的过程、议项,任何人不得对外泄露。

3、党组议事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专人保管。

4、对党组议事失密应追究其泄密者责任,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通报,情节较重造成不良影响的,提请上级党委给予党纪处分。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一条

为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促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评议工作每年开展一次,与民主评议党员同步进行。

第三条

属于被评议对象的领导干部,应当根据安排,积极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第四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主要内容及标准:

(一)是否按照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是否认真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加强党性锻炼。

(四)是否依照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是否履行监督职责,对所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是否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七)是否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法执纪部门履行职责。

(八)领导干部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是否率先垂范,遵纪守法,有无违反纪律的问题。

第五条

民主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开展以《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小组收集讨论意见,以支部为单位报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第六条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自我评价,对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

第七条

民主评议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参加党小组评议外,还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坚持原则,以理服人。并采取适当度听取非党群众意见。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议意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初步评议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上级党委、纪委。

第九条 评议意见经上级党委、纪委审议后,领导小组适时将评议意见以一定方式进行通报。

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制度

第一条 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目标责任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责任区的划分主要是指按党委分工,班子成员所分管的科(室),即为该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

第三条

状,解决问题,切实抓紧抓好。

第四条

责任区内的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各分管的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对党组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

第五条

责任区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被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

第六条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发现责任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一定影响,或发生违纪案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责任区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检查督促责任区内的科室,努力完成党组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北京市、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提高综合防范能力,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目标管理,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奖罚,促进公司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公司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公司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应承担责任的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为两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两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党委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党委副书记、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部门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公司经理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及其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行政副职领导成员(含三总师、三副总、经理助理)根据分工,对分管的单位和领导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 机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部门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 基层党支部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支部副书记、支部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 基层行政正职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业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本级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行政副职领导人员(含三总师)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业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条 两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制订党风廉政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下达责任指标,提出党风廉政要求并组织实施。要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奖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增强党员、职工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五)履行监督职责,对管辖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七)领导和组织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或协助查处违法违纪、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两级党政及公司机关职能部室正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领导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工作部署、要求和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需要,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安排。

(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督促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执法执纪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认真处理职工群众来信来访,着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切实搞好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基层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本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执行谈话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严格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十二条 两级党组织、行政及机关职能部室其他领导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一)协助党政正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具体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级和本单位党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在分管单位、部门得到落实。

(三)及时解决分管单位、部门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分管单位、部门发生的不正之风,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组织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参加分管单位、部门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解决其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带头搞好廉洁自律,教育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

(一)公司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机关部室领导人员、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正常情况下每年两次,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考核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制度。

(一)各党支部每年十二月十五日前就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写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地反映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两级党政领导应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中或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制度。

(一)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公司两级领导班子和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民主评议工作,并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二)对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民主评议,每年至少一次;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年度考核、干部考核、民主测评等结合进行。民主测评可采用座谈会、问卷等多种形式。

第十六条 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制度。

(一)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党风廉政监督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和专项检查,实地察看,听取党政正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汇报。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应追究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规定办理。组织处理由人事部门负责,纪律处分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 领导人员违反本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和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企业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辞职或免职。

由于管理混乱,致使国家、企业财产被大量贪污,造成重大损失的,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消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三)民主评议领导人员过程中,对群众意见较大,认可程度低,连续两次处末位的领导人员,应调离或免职。

(四)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查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五)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违反企业规定私揽工程,高价采购材料、机械设备,私自高价向外分包工程收取好处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七)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八)对企业重大投资不报告、不请示、擅自做主,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查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十)对失于管理、措施不力、思想工作薄弱而引发的单位党员、群众无视党纪国法上访闹-事、搞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组织等,造成重大影响的基层领导班子应该解体。对授意、支持、参与、知情不报、不制止、不劝解的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情节轻微的,令其辞职或免职,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十一)违反本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条至第十二条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节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

(二)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责任的人员。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基层单位根据本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此细则下发一个月内,制订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纪律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基本知识

1、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2、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

3、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什么?

答: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5、加强"党委统一领导"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加强"党委统一领导"主要应注意下列问题: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总揽全局,统筹安排。要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与抓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统一起来,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是要坚持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到检查落实,"一把手"要一抓到底。

三是要突出重点,着重抓好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抓好对落实过程?quot;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抓好每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察。

四是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其他制度、规定的落实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重要制度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制度的监督制约效能。

五是对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发现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6、党风廉政建设为什么要"党政齐抓共管"?

答: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权建设是多方面的,但是其中最重要的是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是全党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任务。我们党是执政党,执掌权力的人基本上都是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转变的重要时期,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刻,反对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对我们党和国家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的斗争?quot;面对如此重大的政治任务,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把反腐败纳入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切实抓好。

7、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纪委怎样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答: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要放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的格局中来把握。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一个重要方面体现在当好党委参谋。要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计划、目标和具体实施意见,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情况和依据。要根据反腐败的任务和要求,协助党委建立和健全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以及反腐败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为落实反腐败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逐阶段研究分析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提出和部署反腐败的具体任务。要研究制定反腐败考核验收工作规划和标准,并且组织实施。要总结反腐败斗争成功经验,予以推广。还要宣传表彰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先进典型。

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另一重要方面体现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一是协调落实任务。根据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项具体任务落实到各主管部门,或明确主抓单位、配合单位,以及各自的工作职责。二是协调办案。牵头组建办案协调小组,建立工作制度。纪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审计等主要执纪执法机关,定期通报交流情况;按程序移送交接有关案件;对党纪与法纪交叉的案件或其他特别重要的案件,实行协同办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攻坚,增强快速突破能力。三是解决困难。对责任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8、"部门各负其责"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作用?

答:实践表明,"部门各负其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具有重要的动员、组织和保证作用。

"部门各负其责",有利于充分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和国家命运前途的大事,是全党全国的任务,绝不仅仅是哪个部门的任务,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把所有部门和人员动员起来,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才能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好。

统号召力强,对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楚,归口管理,具体到位,他们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部门管理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抓,与深化改革一起搞,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9、怎样才能做到"部门各负其责"?

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部门各负其责",主要指按分项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牵头部门的任务,把专项治理任务分解落实给在工作职能上与该项任务相关的部门,推动部门各负其责。还赋予各部门行使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等职权,使责权统一起来。

10、"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对于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依靠群众是我们党最基本的工作方法,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曾指出?quot;我们党提出的各项任务,没有一项不是依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来完成的。"党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反对腐败,同样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有了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才能对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我们提出的反腐败的种种措施,才能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取得实际效果。 反腐倡廉是人民群众最强烈的愿望。因此,"依靠群众的支持参与",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消除腐败最有效的途径。

11、如何发动和支持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

答:首先,提倡"从我做起,绝不行贿"的.思想,这种思想一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而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腐败行为就失去了一部分生存的土壤,腐败势头就可望得到有效的遏制。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从我做起,绝不受贿",并自觉管好亲戚朋友、身边的工作人员、分管的地区和单位,进而促进整个廉洁风气的形成,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层层监督,群防群制。首先,必须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上级到下级、从部门到基层的群众性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的监督作用,使群众的监督形成有组织、有领导、有章法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监督网络,避?quot;虚监"。其次,各级群众监督机构要有专门或特邀监督员,定期从群众中收集情况,及时向专门监督机关反馈信息;而专门监督机关也要定期向群众监督机构或新闻媒体通报有关情况,让人民群众心中有数,防止"弱监"。再次,各级专门监督机关要广泛设立举报箱,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以免"失监"。还有,各级专门监督机关对举报有功的群众要给予表彰,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杜绝"禁监"。

提供机会,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以及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不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3、各级党委(党组)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是什么?

答:各级党委(党组)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党组)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党委(党组 )副书记、(成员)、委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答:各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对本级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对本级政府(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政府(行政)副职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5、各级党政正职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必须做到的"五个亲自"是什么?

答:"五个亲自"是:

亲自阅批重要信访件,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

亲自检查一至两个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的情况,对需要追究的要落实责任追究;

亲自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至少参加一个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

民主生活会。

在"五个亲自"中要突出解决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落实责任追究,这是主要领导工作到位的重要标志。

答:"三个抓好"是:

一是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

1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牵头单位要做到的"三个必须"是什么? 答:各牵头单位要做到"三个必须"是:

必须与各协作单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尤其是责任追究问题。

18、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协办单位要切实做到的"两个确保"是什么?

答:各协作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协调指导并积极主动配合工作,切实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明确协办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

二是要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确保协办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19、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容易产生什么问题?如何纠正?

答:从当前情况看,党政"一把手"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方面存在下列几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不重视,注重抓经济发展,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职责不明确,有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应承担的责任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缺乏检查监督,部分单位对"一把手"的权利,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为解决上述问题,必须采取以下三条措施:

首先是严格教育,确立第一责任的意识。为统一和深化这种认识,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和主要负责人参加,听取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联系实际,分析负责和分管的地区、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要使各级"一把手"明白,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甚至严重问题,是与哪个地区、哪个系统、哪个单位"一把手"没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

其次是严格管理,建立和完善正职直接负责的五项工作责任:一是不断完善责任制的责任。根据上级要求及年度工作安排,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修订责任制,并依据班子成员的分工确定工作重点。二是履行对大要案领导承包的责任。凡是涉及下一级正职的来信来访和举报必须由上一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批阅,对构成大要案的案件,党政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力量研究案情,调查核实,排障解难。三是履行对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责任。进行上岗前谈话,郑重地提醒新任基层党政正职走向主要领导岗位要坚?quot;两手抓",担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四是履行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监督员意见的责任。党政正职,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五是履行落实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责任。

第三是严格监督,树立"第一责任人"的良好形象。领导班子应坚持从自身做起,不以权谋私,不违反政策纪律,不搞题词,不坐超标车等。

20、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怎样严格考评,加强检查?

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严格考核测评,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委"党组"要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已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监督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对在责任制贯彻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利于这些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具体要明确 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和做法:

一是考核内容。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党纪教育的落实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二是考核办法。即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三是考核记录。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要把考核的结果归入领导干部的廉政卷宗,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经考核,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责任考核未达标的单位,一律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

2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什么要从领导做起,带头执行? 答: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至关重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规定的各种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担负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只有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习宣传,并贯彻执行,才能把广大党员干部动员起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答:首先,加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工作,能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重要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各级领导干部在其任职的岗位上,不仅肩负着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的任务,同时也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责任。

其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熟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推动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再次,只有加强宣传和教育的力度,才能为责任制施行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才能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3、北京市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巡视检查的内容是什么?

答:考核、检查的内容有五条:一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情况;二是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任务完成的情况;三是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的情况和贯彻执行情况;四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五是其他需要考核及巡视检查的情况。

答: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答:调整该领导干部的职务。

答:包括诫免谈话、行政告诫和通报批评三种形式。

27、中纪委四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是什么?

答:责任追究的四个重点:

一是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劣事件的:

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四是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28、中纪委五次会议提出的责任追究还要认真执行哪两项规定?

答:第一,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没有履行职责,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其责任。

第二,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29、北京高校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施责任追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30、北京高校领导班子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追究?

答:高校党政领导班子违反《责任制》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于违反《责任制》情节严重,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除对其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

31、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中有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免予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理:

(一)发生问题后能主动如实向组织检查、改正错误的;

(二)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三)针对存在问题能够认真总结,吸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效果明显的。

32、北京高校党政正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1、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学校的整体建设和发展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情况。

2、党委书记执行责任制和检查监督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责任到位、配套制度落实和实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3、亲自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与难点问题的情况。

4、遵守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廉洁勤政,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表率的情况。

33、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34、实施责任追究中有哪些情节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干扰案件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三)因未尽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多次发生重大案件或严重问题的。

35、为什么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答: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是要抓落实,而抓落实的关键则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否则,责任制规定的再好也只是一纸空文。落实责任制,要重点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不能容忍那种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的现象。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错误决定的,就要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属于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人的责任的,则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引起各级领导干部的警觉和震动,才能增强其责任意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贯彻落实。

(本问答摘自中共北京教育工委、教委纪检监察室所编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500题》)

北票发电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保证我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职责,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生产、经营、多经、基建以及精神文明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四条、实施细则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指全厂各级领导班子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对我厂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厂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厂属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各职能部门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厂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副职,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厂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以及厂属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2、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通过教育、法制、监督、改革等措施和途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各项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6、严格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和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依法支持配合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

执纪部门开展工作,保证其履行职责。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八条、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要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第九条、考核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做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改正,并上报结果。考核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般应每年度至少考核一次。

第十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厂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各党支部在每年年底将本单位贯彻执行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写出书面专题报告,报厂党委和纪委。

第十二条、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风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党政领导班子报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施责任追究。

1、违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未认真履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对其领导班子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评定为“不合格”的,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十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和已经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十八条、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3、违反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的有

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拨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法规以及集团公司财务制度和北票发电厂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案件查处,或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成绩评定为“不合格”的,责成该单位党政一把手辞职或对其免职,对分管该项工作的党政副职、纪委书记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降级使用。

8、对应受到责任追究的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药购销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明确各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职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书。

1、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职责。

2、各科室主任(科长)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职责。每位职工对本人的行为负全责,并理解党组织对自我的监督和教育。

1、院领导带头廉洁自律、厉行节俭,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持之以恒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斗争,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医院的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2、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3、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纪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坚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言行一致。不违规整酒,不参与、支持“三违”,不参与赌博或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不公车私驾私用。

4、严格执行医院行风建设有关规定,严禁在采购或行医中收取药品、器械、材料供应商的“回扣”或“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等变相回扣。杜绝收受病人的“红包”、礼物,不理解病人请吃。严禁多收费、乱收费、私收现金,严禁在病人记帐单上开药。严禁开假证明。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法、不违规、不违纪。严禁推诿病人。不准为谋私利把病人介绍到其他医院、药店去检查、治疗、配药。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景列入各科室年度业绩考核资料,作为科室及科室人员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对受到职责追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科室及相关人员评优资格。各科室不定期研究、分析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谁的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追究谁的职责。

2、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者,按上级及医院有关规定处罚,记入年度考核档案。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行政处分,并与晋升晋级挂钩。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职责。

本职责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职责科室(职责人)各存一份。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经校委研究决定,党校常务副校长与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意识,紧紧抓住职责分解、职责考核、职责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1、校委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常务副校长为第一职责人,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协调落实工作,并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

2、党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职责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职责。

1、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规定,以及党校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干部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坚持一致。

3、全面落实党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倡导勤俭节俭,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校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现象。

5、认真受理市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本部门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1、机关党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执行情景进行检查考核,具体由机关纪委组织实施。

2、职责制考核与党校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干部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1、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资料的,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校委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异常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职责。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部门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1、本职责书职责期限为20xx年3月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2、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责任人:

日期:

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北京、市政委《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中共北京《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并与全体党员、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一、责任期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责任范围

1.各科室科长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科室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科室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负主要责任。

三、责任内容

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和任务。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2.自觉维护中央、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主动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积极推进“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内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中央、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廉洁高效落实。

3.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公开承诺活动。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认真执行《党风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述德、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切实采取措施,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让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逐步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6.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规范医

疗设备和药品采购工作,继续巩固“三好一满意”活动成果,规范医疗卫生服务收费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着力抓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推进工作;深化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增强医疗服务透明度。

7.各科室要认真做好投诉查处和反馈工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九不准”规定,发现问题,严肃追究,以达警示和教育目的。对群众投诉件要做到及时查处、尽快反馈,对来信、来访、来电投诉都要件件有记录、有调查、有结论、有处理。要把投诉处理作为加强沟通、消除误解的一次机会,一定要把握机会,解决问题,不得激化矛盾和扩大不良影响。

8.认真组织好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落实责任制,作好责任考核,奖优罚劣,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考核

各责任科室定期向院党支部报告履行责任书、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各科室负责人要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列入到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医院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所在科室实行“一票否决”:

1.科室负责人被问责受到引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情形之一的,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行政警告处分及以上纪律处分的,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

2.科室除主要负责人外的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或被移送司法机关的。

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群众满意度差、评议结果确定为不满意等次的。

4.需要被执行“一票否决”的其他情况。

5.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0 分,取消责任科室及个人当年一切“评优”资格。

六、附则

本责任书由院长与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由继任者继续履行。

北京市********党支部(公章)

(签

字):

室:

科室负责人/党员(签字):

年2月 2015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区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党风廉洁,工作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领导班子及成员,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领导班子、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机构、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公司内部管理和销售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机构、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机构、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机构、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机构、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 任 追 究

对于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后果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 经 理:

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部门负责人:

年 日 月

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及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与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公司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责任范围

1、公司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公司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1、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规定,以及公司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领导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3、全面落实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校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现象。

5、认真受理各级领导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本部门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四、责任考核

1、公司党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责任制考核与公司对各部门年度考核、领导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

五、责任追究

1、员工违反责任内容的,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部门领导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责任。

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部门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

六、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责任人: 年 月 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 任 追 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

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 经 理:

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

年 日 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

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院长:

党组成员:

二0一五年三月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责任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责任人:

2015年7月16日

2

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为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县纪委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2016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相关纪律要求的各项规定。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和院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分管责任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情况和问题。

三、开展党风政风和廉洁从政教育,根据分管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和十二项规定,以及贵州省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进一步整治“四风”,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工作。

七、2016年要在以下方面抓出成效

1、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四风”的相关规定,坚决刹住公款消费之风,坚决刹住庸、懒、散、奢之风,改进会风。

2、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政自律工作取得新成效。 3、认真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行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4、严格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

5、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法制警示教育。二是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重点科室负责人及热点岗位的监督。四是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对不合理检查和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的案件。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八、奖励与惩处

1、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完成各项考 核目标,医院给予通报表彰。

2、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所 确定内容的,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规定》和 院纪委的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组织 处理。

3、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此责任书一式叁份,院办和目标责任双方各一份。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分管领导:

院 长: 责 任 人:

2016年1月 日 2016年1月 日

目 标 责 任 书 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月

为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重庆建工集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七建公司实际,制定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要内容

1、部门、分公司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对项目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公司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对下属职工的约束和管理,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2、加强各部门、分公司、项目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八严禁”、“十二不准”,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

3、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项目部、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都必须做出廉洁从业承诺,公司党委将做好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廉洁从业规定和承诺的落实。

4、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公司各项管理紧密结合起来,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各项制度建设和各种权力运行过程;经营管理、施工生产的全运行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暗箱操作”。

5、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和项目承包合同,认真执行公司薪酬规定,不得擅自决定发放薪酬外的补贴和奖金。

6、不准用公款或到分包单位、劳务班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在分包结算、劳务班组使用及材料设备采购等其它交易活动中,损公肥私、暗中收受好处。

7、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对项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发现违法违纪现象,及时上报公司党委和纪委,并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的人员,将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重大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直属领导的责任。

本责任书由公司第一责任人和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分别签名,一式两份,各存一份。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中共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

签订日期:

为贯彻落实2016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守责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我院副处级干部,各科室科长、副科长、团总支书记。

二、主要内容

1、 落实学校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2、加强自身和本科室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政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3、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4、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我院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支持纪检委员开展纪律检查工作、配合学校党委调查核实和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6、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

7、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8、严禁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

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9、严禁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

10、加强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保持民主渠道畅通,避免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

11、对分管工作或本科室违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上报,不能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院党总支书记: 院长:

责任人:

2016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纪委的工作部署,保证和促进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工作规划》,在明确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责任的基础上,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特与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分解

1、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下属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对本科室及下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示、规定,结合科、室、站、队的实际,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以权力观教育和党纪法规教育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工作,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并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专题教育活动。

3、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自查自纠。

1

无工程质量隐患,无弄虚作假、瞒报或多报工程量和工程单价,无违背施工技术规范,随意降低、变更工程质量等问题。

5、重视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查纠管理范围内存在的“四风”、“吃拿卡要”、“庸懒散慢浮贪”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窗口管理,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结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6、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党务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档案,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严禁借工作之便向基层或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或以权谋私。

7、执行单位财务制度,强化单位收支管理和监督,不私设小金库。

8、 认真解决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成效。

9、 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对局机关各科、室、站、队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相结合起来,实行一票否决制。

3、违反本责任内容的,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

局党组分管领导(签名):

各科、室、站、队负责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据《 委员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度》、《 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受约人对分管的基层单位主管(副主管)及党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容: 1.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2.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约、考核、追责、约谈、报告等制度。 3.落实惩防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责任,推进大监督格局工作规划和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落实。 4.落实组织纪律建设领导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5.落实作风建设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四风”。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责任,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教育实效。

二)基层单位主管(副主管)及党小组责任内容: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2.认真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对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全体党员党风廉政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团公司党组二十条要求及公司党委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人员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制度,规范公务消费行为。 5.积极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至少安排一次以反腐倡廉为内容的党课。 6.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业务管辖范围内单位及人员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进行查处。 7.收到信访举报不私自处理,及时交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登记。 8. 廉洁从业风险岗位人员有效受控,执行风险岗位人员轮岗换岗制度。 9.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项向纪委报告制度,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10.认真填报《基层党组织工作记录本》,员工对受约人廉洁自律的评价满意率不低于90%。

三、考核与责任追究

受约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与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有效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发约人:

2015年 月 日 受约人: 2015年 月 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特签订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xx 年度

二、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及其成员

三、责任范围:本部门

四、责任内容

(一)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局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范围、责任内容、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部门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部门其他成员要根据岗位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和贵州省党员干部作风“十不准”的通知》要求,以及各级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在业务接待、车辆使用方面严格遵守本局(分公司)的有关规定。

文秘热线--资深的文秘专业网 (四)带头遵守国家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

定、行业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和地方党委(政府)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1、遵守《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规定。

2、遵守上级局有关整顿规范工作的相关规定。

3、遵守省局《关于严格规范招标工作的十条纪律》之

规定。

4、遵守中共xx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治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及社会滥办酒席借机敛财不正之风的通知》之规定。

5、遵守中共xx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于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的通知》之规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工作规划的工作要求和上级局xx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任务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及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重点考核:

1、全面落实县局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

作规划工作要求中明确的xx年度工作任务,任务落实率

100%。

2、全面完成县局党组xx年纪检监察工作计划中全部内容,完成率100%。

3、继续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确保“明示承诺”岗位覆盖率100%。

4、严格规范开展“两项工作”,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确保部门整顿工作省、市两级考核达标。

五、责任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与中层干部考核、部门目标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等结合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负责人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部门中发生负直接责任的重大经济案件或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年度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六、责任追究

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行问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职能部门和责任部门各存一份。责任人签字后生效,因责任人变动,由接替工作的负责人继续履行职责。

中共xxxxx党组 办公室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

二、责任范围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

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

(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四、责任追究

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

总支书记签字:

部门责任人:

2015年7月16日

2

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明确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有关廉政工作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及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负责本单位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各部门(各分公司、各筹建处)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各分公司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2、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实际,组织分解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并抓好落实。

3、年底向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1

2、认真组织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学 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全年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

3.建立学习教育考勤制度,一般党员出席率达85%,干部出席率达95%,并有记录、签到。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切实解决 “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4、秉公用权、廉洁从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未发生违背民主集中制个人说了算的情况。

5、自觉拒收各类礼金、礼券和有价证券,严格执行财 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2

门查处和曝光的情况发生。

7、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待费管理的通知》,严控招待费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做到节俭办公。

(四)督促检查工作

1、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的实际,按照反腐倡廉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2、加强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做到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3、对所属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能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未造成较大影响。

4、管好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下属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违纪案件,职责范围内杜绝“小金库”。

(五)廉政制度建设工作

1、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活动,针对本部门(分公司、筹建处)容易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岗位,制定具体的廉政规定、措施和要求,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作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2、从严落实集团公司粮油购销制度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源头治腐及纠风治乱工作,切实纠正损害集团公司、客户等利益的不正之风。

3、进行理想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 树立集团公司良好的形象。

4、无以权谋私和利用工作之便 “吃、拿、卡、要”等行为。

二、考核与责任追究

1、本责任书的履行情况,由集团纪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先进集体、班组、个人评选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写出书面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党委,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

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经检查考核,完不成目标责任任务的,负责人必须自行引咎辞职。

三、其他事项

1、本责任书年初由集团党委与各责任部门(分公司、筹建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一式两份,集团党委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各持一份。

2、责任书在没有重新签订以前,如有人事变动,新责任负责人必须接着履行相应责任。

秦稷集团公司党委 责任单位名称:

党委书记(签字): 责任人(签字):

2015年1月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2015年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为:

(一)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本职工作范围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格按规定推荐和选用干部,行使权力。

(四)积极监督局工作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

(五)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

杜绝结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六)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七)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八)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党支部年终将对每一位党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优秀、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评定,对较差个人进行教育整改。

三、责任追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本局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是本局成员,本科室出现重大或恶性的事件的。

(三)是本局成员,本科室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得不到治理的。

(四)领导子女、配偶利用领导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影响的。

(五)在人事调动、评先树优、干部任用上违反规定。

(六)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则,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责任制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构成集体违纪需要追究责任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于严重违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除对其中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追究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照《党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局长):

副局长:

合作区经合局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三)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七)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十二)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公 司 党 委:(盖章) :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部 门:(盖章)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一冶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保持政治定力,落实党中央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落实“两个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以党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为全面完成公司各项目标任务保驾护航。

二、责任内容

1、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机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设,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党政领导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准则》等中央、省市、****公司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引导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业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和执行三重一大、八项规定、职务消费等各项规定和精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坚决反对“四风”。

4、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继续倡导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用“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七不准”、“八条禁令”、“八点要求”,****公司“八条禁令”等规定,做到令行禁止。注重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党纪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100%以上。

5、认真贯彻落实效能监察和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确保本单位《廉政合同》与

《工程分包合同》签订率达100%;围绕本单位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抓好立项和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公司“三集中”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材料采购、工程分包、财务管理、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

6、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有信必查、有案必报,严格执纪执法。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95%以上。

7、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遇到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应主动向公司党委和主管领导汇报。

8、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三、责任追究事项

(一)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单位和领导班子,应当实施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和考核降级。

(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事故的;

5、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知情且不管不报的;

6、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其他有关规定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四、责任考核

1、对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纳入年度考核之中进行。

2、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年终评先,领导干部个人奖惩、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定双方各执壹份,有效期为2015年度。

中共*********公司委员会 责任单位: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为了加强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确保政令畅通,防止腐败现象发生,根据二o一五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责任主体

各院(校、所、站)长,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责任内容

(一)直接责任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保守国-家-机-密,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相互猜疑和背后议论同事,自觉抵制各种谣言,自觉执行党委集体决议。

2、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定、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后,报卫生局党委审批。

3、严格贯彻执行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及卫生局党委“十条禁令”。

4、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土特产、礼金和有价证券,禁止借喜庆事宜敛取钱物。

5、严禁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属经商谋利。

6、严禁组织未经批准的各类外出考察、培训和招待活动。 7、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通讯费用和超编超标购买小汽车。

8、严格执行药品器械和基建招投标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有关物价政策和市场行业管理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费娱乐活动。

10、严格坚持接待标准,规范招待费报销程序,宴请时要合理安排菜量,不准上高档烟酒和菜肴。

11、加强公车管理,不准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公车,不准在春节期间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和访友,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等。

1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二)领导责任

1、按照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解决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负责抓好本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检查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整改。

3、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进行有效治理,按上级部署和要求完成纠风专项治理任务,重视行风建设,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4、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干部职工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

5、坚持惩防并举,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实行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积极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政务、医务公开制度,监督措施到位。

一步树立卫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7、积极推行院(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及民主理财制度,重大问题必须按程序操作。

三、责任考核

市卫生局年终将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评定,对较差单位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各单位于每年1月10前和6月10日前分两次向卫生局党委(审计监察科)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责任追究

违反责任内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如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因某种原因,责任人离任,将进行离任审计和离任廉政考核,经审计和考核,责任人有违纪违规行为,同样追究责任。同时,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状。

卫生局党委书记签字: 各医疗卫生单位责任人签字:

卫生局党委公章: 责任单位公章: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注:一式二份,一份交市卫生局党委,一份留存本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积极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形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

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责任。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院长:

党组成员:

二0一五年三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 任 目 标

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

责 任 内 容

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

(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

(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

(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

责 任 追 究

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

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 私设“小金库”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党委书记:

总 经 理:

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

党总支、支部书记:

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

年 日 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院长与各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资料如下:。

一、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本院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职责。

二、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团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目标,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三、按照县法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组织全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坚定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始终把严明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着力严明组织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四、要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时刻做到自省、自律、自重,带头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审判纪律、执行纪律,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

五、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带头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落实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我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我坚决不做。要认真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坚决做到不干预、可是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六、要进取抓好领导班子、全院干警的廉洁司法教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文化活动,努力构成扶正祛邪、崇尚清廉的浓厚氛围,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七、进取探索、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要进取推进审判管理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成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保证班子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案子不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瞒案不报的,要严肃纪律,并追究相关领导职责。

九、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和“三个不直接分管”及其他制度。对纵容、支持或指使本单位干警违法办案、违法收费、违法罚款、违反财务制度私设小金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金损失、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略影响的,要追究院长的领导职责。

十、各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疏于管理,致使分管部门干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情节较轻的,分管领导要向院党组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受到追究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责任人:

日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职责、纪委监督职责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增强基层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强化管理约束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工委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职责书。

1、深化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部门工作相结合,强化工作考评三项资料,抓好“分责、明责、定责、诺责、述责、评责、考责、督责、问责”九大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细化具体职责。支部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职责人。职责分解要结合实际,做到“四个有”,即有具体项目、有工作目标、有推进举措、有职责科室(人员),确保当年党风廉政建设得以有效落实。

3、完善惩防体系。深入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延伸,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机制,深化制度执行评价工作内涵,强化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景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构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4、抓好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梦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廉政文化进机关的浓厚氛围。

5、推进制度建设。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把法律约束和制度规范结合起来,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6、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俭反对浪费条例,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旅游。规范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7、促进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切实抓好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实施有效制约和监督。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和职责追究制度。年底,开发区将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考核,考核分值纳入支部(总支)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体系之中。

本职责书一式2份,党工委、签订单位各执1份。

责任人:

日期:

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责任范围

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镇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责任范围,对分管、联系单位,所驻村居“两委”班子的廉洁从政行为负责,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对村“两委” 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和本村(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直各单位及村(居)党支部是第一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已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2、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和安排部署本单位和本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镇纪委举报发生在本村(居)、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所分管镇直单位和所驻村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住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规范责任范围内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条件、协调有效开展工作的合力、营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氛围。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整治镇村(居)干

部“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责任考核

l、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2、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4、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的;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知情不 报或包庇、纵容的;

8、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中共宿城区埠子镇委员会 党支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

2015年1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云南省《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宾川县《关于认真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为此,镇长与班子成员签订此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

决策部署,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坚决纠正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或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抓好本地区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要组织研究部署《中共宾川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具体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并对《宾川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抓好责任目标的落实;要结合实际,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以上,并有书面讲课材料。

三、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

目、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 2

研究决定,确保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按期过好乡科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并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内容。

四、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与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管好分管和联系部门、行业的领导干部、家庭成员和身边工作人员,年内与班子成员、分管和联系部门领导进行廉政勤政谈话不少于1次;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班子内部和分管联系部门、行业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护短、不掩盖,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

班子负责人: 责任人:

3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决定》 ,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有效推进我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结合全乡实际,特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

一、责任范围

乡领导班子成员,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责任范围, 对分管、联系单位,所联系村“两委”班子的廉洁从政行为负责,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各村对村“两委” 班子成员的廉洁从政行为和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乡直各单位及村党支部是第一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自已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向乡纪委举报发生在本村、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督促所分管乡直单位和所联系村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抓住关键环节,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县政府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4、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 规范责任范围内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5、支持纪检监察工作,要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党章和法律规定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条件、协调有效开展工作的合力、营造有效开展工作的氛围。要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就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集中整治乡村干部“庸、散、懒、慢、拖”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着力增强勤俭节约意识。 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公车私用。

三、责任考核

l、乡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2、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举报,或对上级交办的重大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要求的。

2、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或提 拔任用明显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人。

4、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有关规定的。

5、默许、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和统计等法规,弄虚作假的。

6、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知情不管、知

情不 报或包庇、纵容的。

7、对职责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不责成有关部门查处,或不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的。

8、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公车私用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书面检查,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镇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特制定本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内容

1、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党政负责人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3、班子成员要定期分析职责落实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做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措施,年终有总结。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廉政法规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党性、党纪和廉洁从政学习,认真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二、责任追究

对违反下列规定的实行责任追究。

1、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搞资金体外循环和票据报销不按规定,搞变通处理的;

2、在为民办事过程中,侵占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

果的,部门发生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侵占集体利益的;

5、违反计生、土地、森林、堤坊等法律、法规现象的;

6、发展新党员、提拔到副股级以上干部未实行公示的;

7、对党员、干部犯有经济、道德问题隐瞒不报和协助查案执纪不力的;

8、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

9、对群众初信初访不够重视,出现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造成较大影响和后果的;

10、非正常因素、失职、渎职造成集体财产损失的;

凡存在上述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第四章责任追究的有关条款实行追究,追究界限为:属于领导班子作为错误决定的追究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属于主要领导人责任的追究领导人责任,属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的追究其他领导成员责任。

中共××镇委员会 党支部(单位) (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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