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员干部心得体会(专业15篇)

时间:2023-12-19 23:20:55 作者:灵魂曲

党员心得体会是党员同志在党的工作实践中,对自己职责和工作的认识、思考和感悟的总结和概括。它可以促使我们不断反思、改进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党员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我们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只有当我们学习和理解法律,我们才能使法律在我国普及。法律是社会主义的保证,因此,我们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和使用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消除社会弊病,优化社会环境,净化校园环境,让青少年有一个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在此,我想向同学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遵守纪律和法律,从我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和社会上闲散的人交朋友。

俗话说,“近墨者黑”,和行为不端的人员往来,将不可避免地误入歧途。因此,我们青少年要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约束自己,不做违法行为,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2、遇到违法违纪行为时,我们应及时举报和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以免给社会、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

3、平时多读法律书籍,多看法制节目,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法律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学会用法律武装自己,我们只有懂得懂法律,才会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罪犯面前,意味着判决、惩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的人面前代表着正义和公平。

因此,我们中学生应该了解法律,学习法律,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只有遵守法律和纪律,我们的校园生活才会更加美好,更加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共同建设和谐安全的校园。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思路里,法治始终是关键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运筹帷幄,坚持中国特色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

“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四个全面”之间的关系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战略举措。更具体地说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一个根本发展动力;全面依法治国,是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根本法治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则是推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政治保证。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全面依法治国,健全强有力的“法治”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说明时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予不可为,必须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使我们的政府履职尽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同时,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严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人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时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大批违法违纪、破坏法纪的“老虎”“苍蝇”被依法严惩,一些冤假错案得到纠正,赢得了党心民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法律是人们维护权利、解决问题、表达诉求的有效制度路径。科学立法,立法为民,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让法治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人们的心田,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信法而不信访,坚持崇法尚德,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加强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凝聚法治共识。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让法治成为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的高频词和关键词。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崇尚法律至上,树立法治权威。只有当百姓看到领导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老百姓才会跟着依法办事、信法而不信访;只有人民群众心中有了德法交融的法治信仰,才会心存法治的力量,也才能形成全民守法,凝聚起中国力量,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传大复兴的中国梦。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基层党员心得

走进“法典”时代不负更多“期待”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期待“守法用法”握标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需求日益强烈和丰富。民法典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了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为民众活动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依据和法律保障,也回应了中国民众与时俱进的法治需求,体现出时代特征,镌刻着时代精神。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__年是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考核年。近几年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向前推进,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绩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为了检验成果,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这次会议研究通过了《池州市__—__年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检查考核办法》、《检查考核评分细则》、《检查考核实施方案》。会后将以文件印发。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组织搞好自查和迎检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下面,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执政的基础在于全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知法守法,以法律作为衡量行为的标准,而法制宣传教育正是把法律普及给人民群众的一项社会工程,通过普法使干部群众掌握法律,依法管理国家,为依法执政打下坚定的群众基础、思想基础、能力基础和社会基础。

(二)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依法执政能力的提高,首先体现为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迫切需要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然而我们领导干部中官僚作风、权本位思想还大有人在,如果说全民的法律意识是基础,那么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则是主干。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增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时,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又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必备要素。所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四)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实现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需要。群众利益是相对的、具体的,要依法予以保护,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传播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分清合法与非法,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要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修订的《信访条例》是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上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学习、宣传并在实践中很好地贯彻《信访条例》,对于我们促进改革和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关部门今年应将《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放到重要位置上,认真抓好。

二、把握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要紧密结合“平安池州”、“和谐池州”的创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应有的位置,广泛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不同对象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手段,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依照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突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意识和能力;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拓宽渠道,扎实抓好外来人口、城镇居民、农村村民、企业职工等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在喜闻乐见、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素质。

(二)以促进发展为目标,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要把市场经济法制宣传作为重点,通过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及其相关法制宣传,诚信建设法制宣传等专项活动,宣传贯彻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宣传规范和服务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宣传管理经济行之有效的法律途径和手段等,使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作用在服务发展中得到充分实现。特别是要重视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促进环境污染、信用缺失、无序竞争、假冒伪劣、漠视安全生产和职工合法权益包括拖欠民工工资等重大问题的解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不断提高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法治环境、信用环境。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法制宣传教育理念,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反对只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不求实际效果的做法,真正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每一项任务、每一项具体活动落到实处,以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检验工作质量。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继续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类栏目和专题。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网络、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生动、直观、形象的现代教育手段和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

(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要坚持普治并举,一手抓法制宣传教育,一手抓依法治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齐头并进的局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提高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关键和核心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建设法治政府的宏伟目标,对下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的具体要求,是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文件。

要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纲要》及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学用结合、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上下功夫。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行为,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肃查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坚决克服行政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切实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落到实处,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认真组织好全民普法二十周年纪念活动。今年是我国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二十周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市经济发展、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对于促进四个建设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法制宣传教育的辉煌历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协调的宣传态势,在我市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三、务求实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一)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检查考核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摆上应有位置。各级政府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检查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党委宣传部门同是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密切合作,切实承担起检查考核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的职责,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好各个环节的落实。

(二)保证质量。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考核,把检查考核作为一个查问题、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保质量和争先创优的过程,作为一个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要认真研究怎样落实,并通过检查考核来促进本职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客观地检查考核和评价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成效,确保检查考核工作质量。各地在检查考核的过程中,要重视培养和发现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为“四五”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总结表彰和“__”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启动工作做好准备。

(三)强化保障。要以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自身建设,配齐配强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落实相关经费,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努力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发展创造多方面的条件。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员干部心得体会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担当。作为一名中国公民,应当在“知、守、用、护”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添砖加瓦。

公民要知法,知晓法律基本内涵和条例,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做到知法,就要心中有法、脑中有法,在思想和行为上都要加点“法料”。要首先搞清楚、搞明白我国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特别是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以及民法、劳动法等密切关系生产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要自觉抓住学习机会,广泛摄取法律知识“营养”,多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多将法律法规条例与生产生活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培育法治思维,在行动中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成为法律上的“明白人”。

公民要守法,恪守法律基本规定和准则,做法律上的“老实人”。法律是公民的行为底线、行动准则,是限制违法行为、杜绝社会不良现象的“警示红线”,是维护和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保障。有了“法”,就有了“边界”。自觉守法,才能不偏离轨迹、不偏离人生的“航向”。作为公民,必须增强法律“红线”意识,长鸣法治“警钟”,紧绷守法之弦,恪守各项法律的基本规定和准则,牢牢守住遵守法律的基本底线,自觉知法守法,坚决不做法律禁止的事,做法律上的“老实人”。

公民要用法,善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做法律上的“践行者”。法律赋予公民广泛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要把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当成维护利益的“法宝”,习惯地、经常地、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特别是在解决棘手的法律权益问题时,要主动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匡正社会不良风气;要把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当成实现自我人生价值、服务和奉献社会的“担子”,挑起担子、履职尽责,坚决地、自觉地、主动地承担应尽责任,履行好法律规定的基本义务,为建设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公民要护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做法律上的“支持者”。贯彻执行好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提高社会法治治理能力,需要全体公民的共同参与。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离不开每个公民的支持和维护。作为公民,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炼就法治慧眼,善于、敢于、勇于发现和制止社会违法行为,做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行为自觉;做法治氛围的捍卫者,积极参与到培育积极向上良好社会风气的行动中,传递社会正能量;做全面依法治国的执行者,以实际行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为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水平建设法治中国助力。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一千字

@基层党员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必须一以贯之率先垂范,当好依法治国的“排头兵”,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实践”,示范引领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普法用法,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守法在前,筑牢“法治之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员干部作为联系群众的“风向标”,尊法守法的程度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与公序良俗,要深化依法治国,基层党员就必须把牢守法这个基本,自觉当好尊法守法的典范。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去研究法律、运用法律,时刻以法律为准绳,自觉将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触碰底线、不逾越红线、不打擦边球,示范引领群众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维护社会秩序井然。另一方面,要有法治思维,无论是公共行权还是个人处事,都要自觉在法律约束的“聚光灯”下行权、主动在制度笼子的“放大镜”里用权,坚守法律边界的“高压线”,牢牢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准则,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责任、一种使命担当,当好依法治国的模范践行者。

普法先行,积累“法治之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根基,要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核心在于守法用法,关键就在于尊法普法,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普法宣传方面下足功夫。一方面,要让法治理念走进群众身边,要充分运用线下(传单+标语+常态宣讲)、线上(视频+文章+朋友圈)等方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另一方面,要深化以案说法、日常普法,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枢纽作用,对群众身边的矛盾调处、纠纷解决,要充分融入法治理念,推动司法调解、道德化解,让群众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信念,主动去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用法当头,行好“法治之力”。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用好法律这一治国重器,基层党员干部尤需在用法上做好示范引领。一方面,要用法治理念指导实践,要把法律意识融入到各类具体工作中,做任何事情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思考、解决问题,不仅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果,还需要考虑法律效果,要把学法、用法、守法与依法办事实践紧密结合,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中,要不断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自觉在受监督的环境下掌权、用权,自觉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或一些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纠正,防微杜渐,要以“斗争精神”维护法治权威,推动“法治之力”终端见效、固化长效。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一千字

按下三“键”为法治中国增三“度”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总书记的一席话犹如“催征鼓”,给各级干部指明了奋进方向。作为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少数”,广大干部当积极响应总书记的要求,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敢于担当使命,善于率先垂范,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按下“回放键”,坚持不忘初心,为法治中国注入“温度”。此次习近平总书记的会议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了20余次,成了不折不扣的“高频词”。感悟其中的人民立场,品味总书记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广大干部当有所领会,深刻理解到法律制度不应该仅仅是纸面上冷冰冰的条文,而是需要被落实落细、被赋予温度,成为能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治理“良方”。为此,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庞大工程中,党员干部既要大步向前,也要时时回望,不断叩问和守护“以民为本”的初心,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沃土之中,将人民的福祉、人民的呼声和人民的需求融入到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方方面面,真正运用好法治“利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按下“删除键”,杜绝以权压法,为法治中国标刻“尺度”。“法治”与“法制”虽仅一字之差,却相去甚远,其中的关键之别就在于是否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之中。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领导干部,“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深刻诠释了法治的应有之义。可见,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乱象,均不是法治的本义,而是法治的“大敌”。广大干部应将以往错误的权力观念“一键删除”,不仅仅要学法懂法,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法规并与工作紧密结合;更是要尊法畏法,培育法治思维,把法律真正当作内心笃定的信仰和神圣不可违背的“旨喻”。常怀敬畏之心,见法律红线绝不触碰;常思律己之道,临法律底线绝不逾越;常践正义之行,与违法行为坚决斗争。

按下“加速键”,坚定道路自信,为法治中国增添“力度”。所谓“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法治中国的进程要想行稳致远,必须找准正确的轨道,这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的横空出世,到1982年现行宪法的颁布及其历次修正案的通过;从民商法领域各类单行法的出台,到标志中国法治新界碑的民法典的问世,中国法治的发展正是因为始终牢牢把握我国建设的实际情况,紧密联系我国发展的实际需求,才有了当下的宏伟图景。党员干部们应当深入学习我国不断完善的法治进程,深刻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内涵,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信心满满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地在全社会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推动中国良法之治的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号列车在法治轨道上疾驰向前!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当前社会形势下,不管是一个普通公民,还是一个国家公务人员,知法学法是必须应该做的,中国古来就讲究人治,法治的观念虽然提了很长时间,但是却并未深入人心,普通老百姓有了事情,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诉诸法律来解决,而不懂法的人群也大有存在,也有很多可怜的人因为不懂法而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了不可逆转的悲剧。所以,我们一定要学法,当然并不用像律师一样精通各种法律条文,而是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我们需要熟知,并且培养一种法律意识,遇到事情想到法律途径。

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知法学法是远远不够的,因为我们是国家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依靠力量,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在熟知各项法律条文的同时,还要学会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看到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报道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很多矛盾,有的甚至升级到人身攻击,这就与执法队伍的普遍素质是有关系的,有的不按照程序进行执法,有的胡乱执法,所以引起了不必要的冲突。所以,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熟知法律,还要严格按照法律执行,才是重中之重,这是我的教育心得体会。

总之,依法治国的推进是需要大家共同努力的,我们期待一个法治时代的到来!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字

点亮“法治之光”形成“燎原之势”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党员干部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又是示范者、引领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在学法普法用法守法上作表率,点亮“法治之光”,推动形成全面依法治国“燎原之势”。

学法为先,蓄积“法治之能”。学法知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也是为官干事做人的基本要求。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谋划推动工作,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必将流于形式、成为空谈;党员干部缺乏法律法规有效规范和约束,必然增加触碰红线、踏足雷区的风险。党员干部要着力蓄积“法治之能”,通过“线上学+线下学”“集中学+个人学”“向理论学+向实践学”等方式,全面学习掌握基本的法治知识、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坚定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将法治贯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各方面。

普法为基,唱响“法治之声”。全民普法是全民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是打好“十三五”收官战、赢得“十四五”开门红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参与“七五”普法、“法律八进”等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知识,当好普法宣传员,唱响法治最强音。要依托“双报到”、挂包驻帮、调查研究等,下沉基层一线尤其社情民意复杂、法律意识淡薄地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易于接受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法治精神浸润人心,让群众感受法治温暖,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用法为本,行稳“法治之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法治观念、法律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党员干部示范带领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用好法治武器,才能行稳走好致远“法治之路”。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始终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着力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用权视为政治上成熟的重要表现,用法治思维提升执政理念,用法治素养提升执政能力,用法治水平提升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守法为要,树好“法治之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打铁尚需自身硬,“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把“法治之尺”立得稳、守得住,带头尊法守法、敬法畏法,群众才能心悦诚服自觉紧随,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才能早日实现。要把法律法规作为日常行事的准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纪,严格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严格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绝不能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

党员干部要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的讲话中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当今时代是法治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顺应时代要求,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在学法上做“加法”,更加全面深入,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一方面是理论学习。在法律广度上,广大党员干部应广泛了解和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利用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等相关学法公共平台,关注年度重点学法的课程,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和党纪知识,打牢法律框架楼的“地基”;在知识深度上,可选择准备司法考试,阅读所在领域内最有代表性的法学教材,砌好法律框架楼的“外墙”;另一方面是工作实践。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可积极了解本单位关于民事、行政等多类型的案件审理的过程,认真倾听群众问题和需求,运用法律语言进行讲解,以法服众,学好用好这部法律的“百科全书”,真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在尊法上做“加法”,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西谚有云:“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尊法追求的是把法律铭刻在内心的境界,是法治社会的一种美好愿景,值得我们大力倡导,并在实际生活中去努力追求。广大党员干部学法之外更要尊法,在学习掌握法律法规的重点要点后,更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信仰,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守法上做“加法”,更加严格遵守,做到慎之又慎,严之又严。正所谓“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党员干部在行使权力上应做到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要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能让党纪国法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不仅都是履行职责的依据和标尺,也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的客观要求。党政机关作为常见的民事主体,党员干部不仅参与主体所属领域的活动,也必须服从对应的规则,遵从相关民事法律规定。同时,党员干部在解决地方实际问题、群众信访纠纷等问题时,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才能更好地以法解决群众问题,使群众信服。

在用法上做“加法”,更加积极主动,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会上提到:各级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中,可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依法办事落到实处,自觉养成积极主动用法、依法、找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党员干部须以解决地方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以身传教,教育引导农村广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才能真正把民情、民意、民智、民利写进法治篇章。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做好法治思维的“加法”,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多下功夫,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字

锤炼“四气”推动“中国之治”

10月28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是会议的鲜明主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探索形成一整套卓有成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为“中国之治”奠定制度基石。新时代的今天,“中国之治”正在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安宁、国家统一提供着有力保障。广大党员干部作为推进新时代“中国之治”的骨干力量,当不断锤炼“四气”继续推动新时代“中国之治”,一路向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迈进。

坚定“中国之治”自信夯实“底气”。激荡自信之底气,方能走好自信之征途。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在我国向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迈进的伟大征程上,当始终坚定“制度自信”,切实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以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等制度为准绳,落实主体责任,严守制度底线,不断增强推进“中国之治”的自信心,努力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一切智慧和力量。

履行“中国之治”职责激发“勇气”。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不可能一蹴而就,新时代新形势下推动“中国之治”所要做的,主要是沿着党中央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继续向着总目标迈进,特别是日常工作中要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广大党员干部理应鼓足勇气,身先士卒,理直气壮地依法行政,雷厉风行地依法办事,在违法乱纪、大是大非行为面前敢于亮剑、果断出手,绝不懈怠退缩;遇到困难不绕道,碰到矛盾不踢球,面对歪风邪气不后退,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作为,全力为推动新时代“中国之治”保驾护航。

维护“中国之治”权威弘扬“正气”。前进征程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广大党员干部就必须坚定推动“中国之治”的决心,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维护“中国之治”的权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不动摇,坚决抵制一切违反国家制度和人法律制度的行为,坚守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对违法乱纪行为不留情面,敢于较真,并时时校正好自己的“权力观”,不断加强法治修养,处理违反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道正派、大公无私,就一定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汇聚“中国之治”力量形成“和气”。团结成就伟业,和谐凝聚伟力。“中国之治”是一项全民性的工作,推动“中国之治”离不开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广大党员干部要全力动员广大群众齐心协力、形成共识,充分汇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克服推动“中国之治”前进征程上的一切困难、解决一切问题,理性使用法治手段,善于容错纠错防错,积极带领和引导广大群众尊崇国家制度、严守法律制度,凝聚磅礴力量,使广大群众实现从“要我推动”到“共同推动”的转变,从而形成强大的合力,在和和气气中更好开辟新时代“中国之治”新境界。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全面依法治国,让群众信法而不信访,必须真正树立起法律权威。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共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具有高度信仰和普遍认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全民守法必须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规范行政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扎紧制度的笼子,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予不可为,保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履职尽责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真正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守党纪国法,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崇尚法律思维,重视法律权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将依法治国的思想传递给人民群众,带头做遵纪守法的典范,时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崇尚法治,对法治有敬畏之心,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要让违法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管用,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让信法不信访成为社会的共识,依法维权才会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

时代呼唤法治,人民期盼法治,改革需要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民心所向,学法用法守法已蔚然成风。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法治社会新风扑面而来。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民守法,崇尚法治正在成为全中国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法治进步必将带给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个崭新的法治中国必将屹立在世界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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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妙笔”写活治理“新篇”

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文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风险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加全面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意义更加重大。

坚持党的领导,挥毫奠定“新篇”基调。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保证。在推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中,要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放在第一位,牢牢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核心。在实践与探索中发挥法治牢固根本、平稳预期、谋划长远的保障作用,切实强化法治建设的党建引领,在基层维稳、基层治理、基层信访、扫黑斗争等专项治理领域构建基层党建“阵地”,运用好、发挥好我们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优化整合的显著优势,让法治建设成果在全社会系统运行、规范运行、平稳运行。

发动上下参与,点墨汇聚“妙笔”生辉。欲茂其枝,必深其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需要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参与。党员干部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必须涵养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素养,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能力,发挥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关键带头作用,自觉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里,将制度融入意识的“血脉”中。法治中国的宏伟篇章,不仅需要党员干部的带头表率,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共同绘就。人民群众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多数”,要不断强化法治教育,增强法治观念,让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入脑入心。唯有事事依法、处处遵法、人人守法,让守法用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才能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地生根,更好地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深化制度建设,千锤百炼“细处”写意。人民有所呼,治理有所应。深化法治制度建设要高擎人民根本利益发展旗帜,紧盯当前治理短板弱项,切实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观念贯穿于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全过程中,多层级、全覆盖、高效能保障人民群众平等参与权利,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忠实推进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开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治理工作新局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妙笔”汲取了五千多年中华民族文化之“神彩”,融入了新时代中国特征之“意蕴”,彰显了亲民爱民利民的情怀之“底色”,必将以“巨笔”挥毫写活全面依法治国的治理“新篇”。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毋庸置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公正司法的根本目标。但实现司法公正并非易事,古往今来多少奉法者为之前赴后继、始终不渝。

导致司法不公的因素让公平正义难以普照民心,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正司法的相关论述,言简意赅地指出导致司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办案不廉,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等等。众所周知,法官的裁判是保证司法公正的最后防线,法院既是诉讼案件的终局裁判者,也是防范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政府部门违法出错的纠正者,法官一旦对公正司法失守,冤假错案就在所难免。

要让法官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任何信任、能力、成绩都不能代替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法院系统深入打造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即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文书上网、网上拍卖、庭审直播等改革举措纷纷成为司法热词。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司法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持,我们国家的司法行政系统正在通过建立严厉完善的监督机制,努力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经受起历史与法律的检验。

让司法者心无旁骛,首先要解决合理需求。司法改革是一个不断满足司法者合理需求的过程。中办、国办专门下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要求保障司法人员正常履职,给予司法人员合理稳定的经济待遇,并特别指出要保护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严厉惩处威胁、伤害司法人员的行为,维护司法人员的职业尊严。司法改革还设立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机制,让不同的司法岗位都有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和发展空间,员额法官检察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都有各自评价体系、晋升渠道,只要努力工作都无后顾之忧。

让司法者心无旁骛,还要排除权力干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就是让审判权实现独立运行,权力干预司法是长期影响司法公正的顽疾,习近平总书记曾痛批,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出于个人利益,打招呼、批条子、递材料,或者以其他明示、暗示方式插手干预个案,甚至让执法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的事。针对这些突出问题,中办、国办也专门下文,禁止党政干部插手过问司法案件,让不干预司法案件的处理成为基本的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为更加彻底排除权力对司法的干扰,司法系统内部取消了行政领导审批案件的习惯性做法,真正让司法者实现独立。

让司法者心无旁骛,更要填补制度漏洞。司法制度的不健全、不科学,会让司法者无所适从、瞻前顾后,尤其是刑事案件公检法三家对证据标准的不统一,既不利于彼此的配合,还会消减彼此的制约,埋下隐患。刑事庭审的虚化弱化也是制约庭审功能发挥、影响司法公正的重要因素,证据获取方式违法、侦查起诉违背程序、法官未审先判、证人出庭率低等现象,都要求加强刑案庭审的实质化,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只有以审判为中心,让庭审结论成为最终裁判的核心依据,法官的裁判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公正,让坚持疑罪从无、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成为可能。

解决了司法者的基本需求、排除了权力的不当干预、填补了制度上的漏洞,是给司法工作进行更加深入的改革提供的基本前提。无论是司法案件的简繁分流、公益诉讼还是基本解决执行难,都是建立在阳光下的心无旁骛之上,夯实实现公平正义的坚实基础。

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心得体会及感悟

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挑战法律的权威,无疑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不解之缘,我们离不开法律,也应该懂得法律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可以联系到法律。当你过马路时,你是否会因为内心的“从众心理”而随着“大部队”一起随波逐流去闯红灯,还是静静的安分的在斑马线处等候?也许你会说,这仅仅反映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与法律有什么关系。但其实你错了,一个人的平常的道德修养也往往是对法律重视程度的体现。林肯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则是隐藏的法律。”是啊,法律是道德的保障,只讲道德不讲法律,道德就没有约束力。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只讲法律不讲道德,法律就失去了民众的诚服,导致野蛮粗暴的管理。

对于事情的结局,不懂法律的人也许会异常惊讶,在你们心目中,可能山杠爷并没有错,反而是一个大好人,大善人。但对于懂法的人来讲,山杠爷无非就是一个傻瓜,一个文盲。

是啊,现在是法治社会,这种愚蠢的做法无疑是错误的,是犯法的。但这也由此告诉了我们,道德与法律紧紧相连,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建设法律国家,为社会,为国家提供一个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也是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础方略。而它的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其根本目的是保证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法必严,有法必究。也只有这样,才能成功推动社会的发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人民的生活提供保障,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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