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优质13篇)

时间:2023-12-13 16:19:39 作者:书香墨

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适用性直接关系到组织的运行效率和成员的满意度。以下是一些规章制度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但仍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教师要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课外阅读指导,带领学生潜心阅读经典美文,领略中外名著,吟咏古今诗文,强化国学教育,在大量的阅读实践中培养小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和兴趣。

1、控制作业量,保证学生每天至少有半小时自由阅读时间。不断地探索课外阅读指导的思路,逐步形成课外阅读的基本课型,如:指导课:这种课型主要是教给小学生阅读的方法。指导学生边读边思考,提高理解能力、评价能力、想象能力等;指导学生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等;采用摘录好词佳句和感想相结合的形式。

推荐课:小学生年龄小,认知水平有限,选择读物时往往带有盲目性和随意性。因此,我上好推荐课,通过讲解主要内容、朗诵精彩片段等向学生推荐读物,也可以同学之间互相推荐。

欣赏课:这种课型主要是引导学生欣赏阅读材料,可以通过配乐朗诵、角色表演等各种方式,促使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对文章进行鉴赏,受到美的熏陶和感染,积累语言材料,提高审美能力。

汇报课:这种课型是在学生课前广泛阅读的基础上汇报自己在课外阅读中的感受与收获。主要形式有:读后叙述、交流评论、表演展示等。

2、努力实现资源共享教师要利用好学校图书室阅读资源,制定图书阅览的计划,包括每周的阅读篇目。

3、师生同读一本书,尽力与学生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书籍记载着人类成长的'历程,是人类历史的见证,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读中形成“与书为伴”、“与书为友”的良好读书风尚,实现‘读书使人明智,读书使人明理,读书使人聪慧,读书使人高尚,读书使人文明”目标。

感受阅读的快乐和幸福。举办“读书节”,邀请家长和师生共同参加。诸如名著欣赏讲座、阅读名著演讲、文学社采风、征文比赛、朗诵比赛、文艺演出等阅读交流活动。组织“书香班级”、“亲子共读书香家庭”、“班级阅读之星”、“十佳博览之星”、“诗词诵读大王”评比,激发学生读书热情,提升学生读书质量。

5、注重考核评比给学生适当压力。尽可能建立合理的评价体系,把学生的课外阅读纳入到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核之中。以检查促开展,以活动促提高,尝试采用活动评价、作品展示、读书记录卡等形式对学生的课外阅读进行评价,建立学生的课外阅读档案。

中学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02号)相关要求,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马忠福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施丽卿为副组长,班主任、语文教师、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语文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新增课外读物按照上级规定采购。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小学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培养广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校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体在校生中推行早操制度,为确保早操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一)每周一至周五,早晨7:00一一7:20为出操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假期、规定休息日、恶劣天气除外)。

(二)出操地点为学校操场。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系部为方阵整队,出操的学生要按时集合,严守纪律,保证出操质量。

(三)出操内容为第八套广播体操,检查组进行早操到操率、迟到早退率、做操质量等检查,每周通报一次。

(四)做操要求。

3、学生应做到听口令执行相应动作,动作协调一致,标准有力;。

4、队形队列散开要求“整齐”、“迅速”,间隔合理;。

5、要求全体同学始终参与,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做操。

(一)早操检查组由校行政总值班、值班辅导员、体育教研室、学生会、学生自律员会及各班班长、体育员组成;校领导、学生处、基础部随机抽查。

(二)每日早晨6:55,检查组成员准时开始考勤。7:00后到的.学生记迟到一次,7:20后到的同学记旷操一次,7:20之前离开的同学记旷操一次。

(三)学生出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按旷操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1、办理休学,停学,留级手续的仍保留学籍,凡属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的不再保留学籍。

2、办理休学,转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所交学校的费用除杂费可以结算外,其余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3、申请休学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1)由学生写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出示病历等证件。

(2)由教务主任签署意见。

(3)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4)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4、属学校勒令停学、退学的,由管政教的副校长和管教学的副校长签意见,然后直接到教导处办理手续。

5、学生中途离校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教导处领取离校登记单。

(2)到图书室办理退书手续。

(3)到保管室退课桌椅。

(4)到财会室结清杂费。

(5)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6、凡是中途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考虑接收:

(1)学习成绩在原就读学校中等偏上,有发展潜力;

(2)思想表现良好,无重违纪违规行为;

(3)能够自愿交纳择校费并签署承诺书、安全协议书;

(4)能够出具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

(5)能够找到本校教职工做担保(不是必要条件)。

中途转入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入校手续:

(1)(由本校教职工陪同,)携带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找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处办理登记入校手续。

(2)到财务室缴纳择校费。

(3)到教务处签署担保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进行编班(非学习成绩十分突出的学生,只能编入普通班)。

(4)到财务室缴纳学杂费。

(5)到班主任处报名。

7、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无权私自接收学生和拒绝接收学生。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私自接收的学生,学校一律予以清退,由此引起的交费问题全部由私自接收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责。

8、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级或转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级或转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组长签署意见。

(2)年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到教务处办理留级或转班手续。

转班的基本原则:原则上只能在平行班之间进行转班;实验班的学生可以转入普通班。但是,未经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签字批准,普通班的学生一律不准转入实验班。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岀版物(含数字岀版产品)。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要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

1.坚持底线原则,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在课外读物推荐工作上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要坚持“凡进必审”“凡荐必审”,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2.加强图书馆服务能级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学校要加快图书馆的完善工作,要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多方推荐,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设置书刊流通点,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提高图书资源利用率。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能级,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五项管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对孩子的学习成长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所以学校要求孩子读书要做到: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为了保证学生在热爱读书的氛围下,能够读到有益于孩子增智、健康成长的好书,学校规定学生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如下:

1.由学校安排相关教师(班主任等)给各位家长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同时规定:为了保障学生的课外读物内容健康、思想进步、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中购买的.课外读物不许学生带进校园,也不建议家长在学校推荐的“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外给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未经学校审核的课外读物不准带入校园。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

3.学校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学校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4.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请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小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本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教务处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校长室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1、本院读者凭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校园卡)进馆。非本院人员经主管院领导批准,需到图书阅览室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后可入馆。

2、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严禁乱扔纸屑,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

3、图书外借需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以盗窃书刊论处,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给予罚款。

4、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并按编号对号归架,,保持书架整齐。

5、教职工每人可借阅5册,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

6、进口英文原版书和期刊一律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过期未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之日起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8、自觉爱护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

9、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并按书价2--5倍赔偿。

10、凡寒、暑假到期的图书,放假前10日内可到阅览室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凡在此期间办理续借或外借手续者,所借图书都可顺延至开学后10天内归还,否则,按实际超期天数收取延期费用。

11、借出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随时索回。

12、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阅览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02号)相关要求,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适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1.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成立了以马忠福校长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施丽卿为副组长,班主任、语文教师、图书管理员为成员的课外读物推荐、管理、遴选工作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常规管理工作。

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分管领导、班主任、语文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教师严禁接受请托,借向学生推荐书目之机获取经济利益。学校将采取多种形式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新增课外读物按照上级规定采购。

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并对此类书籍进行清理、报告、处置。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并及时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关于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办法》及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各班主任要加强对家长、学生进行宣传,让师生、家长尽知尽晓。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且根据教育部的中小学图书馆(室)馆配图书适宜性评标准,开展图书采购工作。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学校图书推荐目录;教学管理部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八、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班级图书角,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具体实施要求见《xxxx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的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

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

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组长:栗玉宝。

副组长:陈遵华、沈新兵、谢印杰、王大号。

成员:张继虎、徐大旺、吴百灵及各班班主任。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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