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优质13篇)

时间:2023-12-09 22:55:22 作者:文锋

规章制度是一种组织管理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约束行为方式的制度安排。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规章制度的疑问或困惑,欢迎阅读以下范文,或与我们进行交流。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学生学习过程的基本环节有预习、听课、复习、作业、小结等。对这些基本环节,也应提出规格要求,才能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

班主任、各任课教师。

1、预习。预习是为学习新课作好准备。养成了预习习惯,就会学习得更主动。当然,有的课不一定要预习。哪些课要预习,哪些课不要预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基础和时间来掌握,一般说来,初中的语、数、外、理、化等课,要养成预习习惯。预习的方法和步骤是通读、标疑、思考。即要把要学的新课浏览一遍,把不懂的地方标上记号,对后面的习题进行初步思考。预习是为了提高听课水平,培养自学能力。不要用预习来代替听课。

2、听课。听课是学生学习的过程的中心环节,是学好功课的关键。听课应做到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重点笔记,踊跃答问。所谓专心听讲,就是要边听边想,认真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思考其他同学的提问和答问,多问几个为什么,并敢于提出问题。所谓重点笔记,就是要把教师讲课的要点,教师特别强调的结论性的论述重点地记下来,或在书上加批注。所谓踊跃答问,就是教师提问同学时,敢于站起来回答。课堂回答教师的提问,是学生锻炼思维能力,锻炼即发言能力,锻炼口才的'大好机会。作为学生要主动利用这种机会,锻炼和发展这些能力。

3、复习。复习是把知识转化为技能的过渡环节。复习的目的在于加深理解教材,消化巩固知识,使知识系统化。复习要做到认真及时,把握重点,融会贯通,胸有计划。所谓认真及时,就是当天的功课在当天复习,这样才能减少遗忘;所谓把握重点,就是要把基础知识、基本要领开清楚,把不懂的问题彻底弄懂,不留知识缺陷;所谓融会贯通,就是不孤立地死记知识,要把所学知识互相联系起来,可用摘要、列提纲等办法加以归纳,使之系统化;所谓胸有计划,就是要照顾各科,不要偏科,还要把经常复习与阶段复习结合起来。

4、作业。学生只有通过作业练习,才能形成技能技巧。对于教师来说,要尽可能做到课堂解决问题,作业要少,要适量,要有全局观念;对于学生来说,要严肃认真地做作业,要有刻苦的学习精神。“题海战术”和反对布置必要作业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对学生布置作业时,应提出以下要求:

(1)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解答。有的学生看到题目,不加思考,马上就做的习惯是不好的。作业和考试时出现不应有的错误,往往是这样造成的。

(2)做完作业后要认真检查。

(3)书写要工整,作业格式要规范化,要爱护作业本,不要在上面乱涂乱画。

(4)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拖欠作业,不依赖父母和别人,不抄袭。

5、小结。学生学完一单元或一阶段后,要进行学习小结,即回顾前一段的学习,哪些知识掌握得牢固,哪些地方存在着缺漏,有什么经验,有什么教训。小结的目的在于把前面学的.知识条理化、系统化。小结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可采用学生自己喜爱的形式,可写成日记,或写成周记,或写个讲演稿,或写个发言提纲,只要能达到目的即可。对小学生,一般不必作此要求。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2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参考兄弟学校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1、学生一律不能带手机进校园。

2、凡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的,须由家长填写《申请书》,经班主任同意且汇报政教处。进校后存放到班主任老师处。

(一)在学校期间学生一律禁止使用,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缴手机。

1、手机铃响,拨打、接听电话;

2、用手机发、看短信息;

3、玩手机(如看视频、听音乐、看电子书籍、交友、游戏等)。

(二)用手机编辑、传播黄色下流等不健康网页、内容,视违法行为,立即收缴手机,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三)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机关处理。

(四)在学校期间,严禁玩手机,一经发现,一概没收。

(五)不允许因给手机电池充电而私自乱接电源,更不允许午休、晚熄灯后在教室或其他场所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没收手机、电池或充电器。如因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六)学校不提倡在校学生使用手机,如学生丢失手机,由学生个人负责,学校概不负责。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当场由老师收缴,然后交到政教处集中处理(主动配合上交手机的,可减轻处理;拒不交手机的,要严肃处理)。

1、若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政教处,手机问题处理后一个月,由个人申请,班主任提出建议,经学校同意后,由学生家长来校领取,并取消其校内使用手机的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2、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班主任有权对登记的手机在禁止使用的时间段内通过通话的方式检查该生是否按要求关机,如有未按要求关机的,学校或班主任可责令该生上缴其手机。

4、凡是出现以上情况的,参照《归州中学学生行为规范量化细则》对各班进行量化。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印发《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具体实施要求见《xxxx小学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1、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加强对图书馆购买、教师推荐、学生携带进入的校园读物管理。

2、定期开展有关课外读物的'问卷调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幼儿园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学生学习过程的基本环节有预习、听课、复习、作业、小结等。对这些基本环节,也应提出规格要求,才能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

班主任、各任课教师。

1、预习。预习是为学习新课作好准备。养成了预习习惯,就会学习得更主动。当然,有的课不一定要预习。哪些课要预习,哪些课不要预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基础和时间来掌握,一般说来,初中的语、数、外、理、化等课,要养成预习习惯。预习的方法和步骤是通读、标疑、思考。即要把要学的新课浏览一遍,把不懂的.地方标上记号,对后面的习题进行初步思考。预习是为了提高听课水平,培养自学能力。不要用预习来代替听课。

2、听课。听课是学生学习的过程的中心环节,是学好功课的关键。听课应做到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重点笔记,踊跃答问。所谓专心听讲,就是要边听边想,认真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思考其他同学的提问和答问,多问几个为什么,并敢于提出问题。所谓重点笔记,就是要把教师讲课的要点,教师特别强调的结论性的论述重点地记下来,或在书上加批注。所谓踊跃答问,就是教师提问同学时,敢于站起来回答。课堂回答教师的提问,是学生锻炼思维能力,锻炼即发言能力,锻炼口才的大好机会。作为学生要主动利用这种机会,锻炼和发展这些能力。

3、复习。复习是把知识转化为技能的过渡环节。复习的目的在于加深理解教材,消化巩固知识,使知识系统化。复习要做到认真及时,把握重点,融会贯通,胸有计划。所谓认真及时,就是当天的功课在当天复习,这样才能减少遗忘;所谓把握重点,就是要把基础知识、基本要领开清楚,把不懂的问题彻底弄懂,不留知识缺陷;所谓融会贯通,就是不孤立地死记知识,要把所学知识互相联系起来,可用摘要、列提纲等办法加以归纳,使之系统化;所谓胸有计划,就是要照顾各科,不要偏科,还要把经常复习与阶段复习结合起来。

4、作业。学生只有通过作业练习,才能形成技能技巧。对于教师来说,要尽可能做到课堂解决问题,作业要少,要适量,要有全局观念;对于学生来说,要严肃认真地做作业,要有刻苦的学习精神。“题海战术”和反对布置必要作业的观点都是错误的。

对学生布置作业时,应提出以下要求:

(1)先复习,后作业,先审题,后解答。有的学生看到题目,不加思考,马上就做的习惯是不好的。作业和考试时出现不应有的错误,往往是这样造成的。

(2)做完作业后要认真检查。

(3)书写要工整,作业格式要规范化,要爱护作业本,不要在上面乱涂乱画。

(4)要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拖欠作业,不依赖父母和别人,不抄袭。

5、小结。学生学完一单元或一阶段后,要进行学习小结,即回顾前一段的学习,哪些知识掌握得牢固,哪些地方存在着缺漏,有什么经验,有什么教训。小结的目的在于把前面学的知识条理化、系统化。小结的形式应灵活多样,可采用学生自己喜爱的形式,可写成日记,或写成周记,或写个讲演稿,或写个发言提纲,只要能达到目的即可。对小学生,一般不必作此要求。

首页年终总结活动总结合同范本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读书笔记。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对全区幼儿园(学前班)读物进行检查的通知》(桂教办〔20xx〕251号)文件要求,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我园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幼儿用书、教师用书进行了整顿,严禁教师及幼儿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和宗教读物,坚决杜绝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现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xxx校长任组长,xxx副组长,各班教师为组员。研究制定了检查和整改的意见。

通过检查发现:

1、无论是幼儿园还是教师个人均无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读物和宗教读物,无使用小学教材现象。幼儿园使用的书籍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用书。

2、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家长负担,我园没有私自向幼儿推广征订其他的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现象。

3、社会上的违法有害文化产品,如盗版辅助学习书仍然占据巨大的供求市场,有个别家长贪图便宜而为幼儿购买。

4、有些老师在家长强烈的要求下给幼儿留有家庭作业或建议家长为幼儿购买课外练习。

1、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幼儿园推销教辅材料。

2、强化宣传,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主权的重要意义和法规知识,提高师生抵制盗版工具书和其他盗版制品的自觉性。

3、狠抓落实,进行全面清查。先在园内进行自查,严禁买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

4、幼儿园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进行宣传,是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

5、不准给幼儿不准家庭作业,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兴趣班、辅导班、特长班,教师不得私自向幼儿推广征订其他的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幼儿园(学前班)读物的使用,不断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的管理制度

为了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1、家长来校,保安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卫处接待。

2、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事宜)。

4、当家长给子女送雨具、钥匙、学习用品、书籍、衣服、被褥、药品等物件,原则上一律不得进校,可写纸条交给门卫或值班老师代送。

5、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家长若要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1、原则上,住校学生在学习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进校后不能随意进出学校。

2、双休日,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

3、在学习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校内学生因事因病外出,须由班主任批条或请假条开具外出证明,班主任老师亲自送出校门,且当面和家长接洽或电函后,由家长带回;学生返回后,由家长亲自送至校门,且当面和班主任教师接洽或电函后,方能进入校园。

4、去校外集体活动时,必须有老师领队,排队出校门。

1、在校内工作的临时工(包括食堂工作人员)、建筑工人、教师家属凭白塔中学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

2、未得到有关部门或教师许可,学校谢绝一切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3、外来联系工作或访友的人员由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后进入校门。

4、携带公物人员一律凭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进出校门。

1、教师及家属车辆一律凭新生中学车辆通行证方可进出,并按规定停放。

2、临时来校联系工作的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送货物的外来车辆必须填写登记单后方可进入校内。

3、非机动车进出校门下车推行。

4、机动车辆驶入校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按规定道路行驶。

5、出租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6、凡运送校内财物出校车辆一律凭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出门单方可出校门。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关于对全区幼儿园(学前班)读物进行检查的通知》(桂教办〔20**〕251号)文件要求,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园更好地发展,我园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幼儿用书、教师用书进行了整顿,严禁教师及幼儿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和宗教读物,坚决杜绝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现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x校长任组长,**x副组长,各班教师为组员。研究制定了检查和整改的意见。

通过检查发现:

1、无论是幼儿园还是教师个人均无购买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读物和宗教读物,无使用小学教材现象。幼儿园使用的书籍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用书。

2、提高认识,为了减轻家长负担,我园没有私自向幼儿推广征订其他的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现象。

3、社会上的违法有害文化产品,如盗版辅助学习书仍然占据巨大的供求市场,有个别家长贪图便宜而为幼儿购买。

4、有些老师在家长强烈的要求下给幼儿留有家庭作业或建议家长为幼儿购买课外练习。

1、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幼儿园推销教辅材料。

2、强化宣传,以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主权的重要意义和法规知识,提高师生抵制盗版工具书和其他盗版制品的自觉性。

3、狠抓落实,进行全面清查。先在园内进行自查,严禁买非法、盗印、盗版幼儿园(学前班)和宗教读物在校园的传播。

4、幼儿园采取不同形式对广大幼儿家长进行宣传,是他们充分了解遵循教育规律。

5、不准给幼儿不准家庭作业,不准举办任何形式的兴趣班、辅导班、特长班,教师不得私自向幼儿推广征订其他的幼儿教材和教辅材料。

今后我们将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断规范幼儿园(学前班)读物的使用,不断提高幼儿园的保教质量。

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自查报告

20xx年4月,教育部印发了《中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列出了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明确了课外读物管理边界、质量要求、推荐程序和管理要求。

“读经典书,做有根人”,学校致力于创建书香校园,打造温馨的阅读环境,每年不断补充图书,以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图书角、读书吧,书放在了孩子们触手可及的地方,让孩子们可以自由地去阅读。为此学校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6月23日,xx市xx小学以副书记xxx为组长的检查小组结合《中学生课外读物12条负面清单》,对全校图书彻底清查,对不适宜学生阅读的图书进行了集中处理,确保学生课外阅读有质有量,让家长放心。

在全民阅读的时代,我们不仅要关注阅读量的积累,更要注重阅读质的提升。科学、规范地管理图书,为学生营造健康向上的读书环境,让学生在阅读中成长,是教育工作者和每一位家长的责任。在此,建议各位家长对家庭的图书要经常进行排查、清理,保证家庭藏书的健康性。以下为《中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望家长们知晓,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室“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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