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实用18篇)

时间:2023-12-04 23:25:29 作者:影墨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与他人分享,促进思想的交流和碰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明白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可是让我高兴的是,最终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狄更斯小说《雾都孤儿》英文读后感

今天是十九世纪伟大的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182月7日—1870年6月9日)的诞辰之日,我决定趁此机会好好倒逼自己去了解了解这位享誉世界的,继莎士比亚之后最著名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著名小说家。

曾经在一篇文章中看到这样一句话:通过品读人物的作品,激发我们想象的情感,作品就是作家的“孩子”,里面有他们的血肉与灵魂。带着这样的思想,我开始仔细的品读了这位文学家距今200多年的经典之作《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孤儿奥利弗由教会抚养长大,9岁时被送去童工厂拣填絮,后被卖给棺材铺当学徒,屡受欺侮。奥利弗从棺材铺逃跑,步行七十英里到达伦敦,遇见小偷“机灵鬼”,并被收入犹太老头费金的盗窃团伙。奥利弗第一次出徒便被诬陷偷窃布朗罗先生的丝帕,并被打昏在地。被好心的布朗罗先生带回家收养,却在替布朗罗先生跑差途中被费金的同僚比尔抓获。

比尔逼迫奥利弗协助他与同伙托比入夜行窃布朗罗先生家。小奥利弗不从,眼看命在旦夕,此时同为此团伙里面的南希(一位年轻的姑娘)内心无比的同情小奥利弗,她不畏艰难,偷偷去跟布朗罗先生告密,可不曾想,她早已被费金等人盯上,告密完毕后,她被费金的合伙人比尔残忍的杀害了。最终在布朗罗先生的帮助之下,警察包围了比尔等人的盗窃团伙,但是比尔且以小奥利弗为人质死磕到底,最后危急关头,比尔被自己的狗叫声惊吓得手一哆嗦,自己手中的绳索一滑,反被套住了他自己的头颅而死去,小奥利弗得救了。

最后,小奥利弗被查明身份与好心人布朗罗先生一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他得知费金要被执行死刑后立马前往监狱去看望自己的“恩人”费金,然而费金临死还惦念着自己的“养老财产”一个装满金银首饰的小箱子,也是之前通过一些他培养的“学徒小偷”(都是一群青少年,也都和奥利弗同命运的孤儿)偷来的一笔财产。

此剧在小奥利弗百感交集,泪流满面中结束。虽然费金是一个唆使青少年偷盗的罪犯头子,但是他同时也是这些孤儿们的收留之人,为他们留了一个生存之地,小奥利弗屡次受伤也是他救活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就是这些孤儿们的救命恩人加再生父母。所以费金即使是一个反面人物也是有着某种善良可爱之处。

通过观看《雾都孤儿》让我了解到当时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十九世纪的英国政府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社会最底层生活状况,有力的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当局对待贫民,对待儿童的罪行,呼吁当局引起重视,并对底层民众予以扶持。

里面的正面人物有:上层典型代表—布朗罗先生,积极进取,善良的南希以及奥利弗。就像狄更斯先生的这句名言所讲:人的本性是多么美妙,同样美好的品质从不厚此薄彼,即可以在最出色的君子身上发扬又可以在最悲污的慈善学校的学生身上滋长。

我们作为文学创作者,最主要的是着眼于社会,用文字去描述真善美,去感染和激励大众,这是我们应该学习与追求的目标。

《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下面是语文迷网为大家提供的小说读后感,希望对你有帮助。

最近,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

我读《雾都孤儿》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论文,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小说家”、,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实主义小说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这段经历对他创作《雾都孤儿》有着重大的影响,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他,在十二岁生日那天,被送到一家皮鞋厂当童工。活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油灌封上,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是却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的一些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就经常一边吃着果酱蛋糕,一边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幼小的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的挫伤了他的自尊心。从而产生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

作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因为不能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到伦敦,很不幸的落入盗窃团伙的手中,后来得到邦布尔和罗斯小姐的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这部作品,是罪恶与善良的激烈斗争,他努力地说明一条他一直信奉的信条——善良可以战胜邪恶。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邦布尔、邪恶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罗斯小姐??。这与中国的小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调“中庸”,这在小说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合体。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被训练为偷盗者,而且还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她的生命里除了绞刑架,她看不到别的任何的希望。可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应把奥利弗绑回贼窝时她内心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向罗斯小姐通风报信,终于终于把奥利弗救了出来。

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离开那个邪恶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希杀害。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里的人名一样,是有来头的。

“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n和s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边缘化的人物感,丰富又深刻,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给人留下的更为丰富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作品的主角——奥利弗,这个出生在环境恶劣的济贫院,之后有不断地在贼窝中挣扎,在罪恶和善良之间徘徊,在信任和怀疑中游曳的可怜孩子,是最值得尊敬的。

奥利弗,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不要对任何的屈辱和困境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

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是作者一直的期盼或者说是信条,这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大家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里的影响和地位,可是自己读完这部作品时,感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那样的震撼人心。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本质,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既然是偷盗,怎么还是整天住在那种小破屋里,为钱烦恼?费金应该是做这行好多年了,因为南希小时候就已经为他服务了,长大到都已经是赛克斯的情人了,怎么还是那副德行?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其三,作品的后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坏人落网太顺利了,一切就像是顺流而下,就像是一个人先是艰难的爬着山,后来就小跑着下山的感觉。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透过窗暖暖的射在我脸上。故事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不仅是为了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所感动。书中每一个人都有着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或许他不是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在苦难中幸存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像奥力弗那样得到幸福,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也许,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主人公小奥力弗有着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奥利弗美好的心灵抹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俗话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竭尽全力的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并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一段话。我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这篇文章让我真正懂得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这不仅让我想到了一些童年往事,小时候爸爸妈妈因为工作的原因把我送到了全托班,那时候还小,每天见不到妈妈就哭,所以我也有着“孤儿”的感受。在我看来,也许人生就需要经历磨练终究才会得到幸福吧!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将会永远在我们的手中!

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精选范文

《雾都孤儿》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从奥立弗身上我明白了,不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不论社会多复杂也不能被污染,也要保持内心的纯净。作品描述了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现在的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人都会为了自己的错误做各种解释,而不是纠正。

我想人得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时刻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利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两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

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一个混乱的时代,一群善良的人们,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有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养,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欺凌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欺凌而来到了雾都伦敦,寻找自己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然是善良的。最终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些好心人竟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很多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欺凌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狄更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

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

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

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

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

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孤儿,他的名字是奥利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死了。他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他最后遇到了一位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先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生活。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

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的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章。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一位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也训练成一位小偷。

但奥利弗不愿意做小偷,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继续流浪,也不愿做一位小偷。面对生死的关头,面对是死在街头或做一位小偷,他坚定的选择了正义。

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谁也比不上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

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

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

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

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小说《雾都孤儿》读后感

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罪恶的人起初都是向善的,丑恶的心灵也并不是天生的,然则若你有一颗坚毅而又良善的内心,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在十九世纪四五十年代,英国的资本主义阶级与统治者用他们的虚伪与残酷强力压制着百姓的穷苦生活,查尔斯·狄更斯是一位杰出的对社会具有强烈批评性的作家,他写出了一本名为《雾都孤儿》的小说!

书中的主人翁奥地利弗·特威斯是一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他出生后不久,他的母亲就去世了,后来一个人孤苦伶仃被当作一件物品送来送去,受尽冷漠与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了一位仁慈善良的老先生布朗洛,这个年岁已高的老先生收留了他,这才让他过上了好日子。在他碾砖周折的这期间,无数困难险境等待着他,他也有一段时日在“悬崖”的边缘徘徊,但他本心向善,即使身处艰险但也绝不丢弃顽强斗争的精神。

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奥利弗与强盗集体的经历,奥利弗无法背叛心中那正直的心灵,所以最终未加入强盗集体,凭自己的正义勇敢逃出了强盗的魔掌,这让我油然生敬,佩服他的刚强。

他一出生就开始遭受磨难,祸不单行,凭自己的坚强刚劲的信念一步一步迈向彼岸,他的勇气可畏可敬,真正的勇气不是压倒一切,而是不被一切压倒,对于他从小地狱般的生活,那我们就是天堂中的锦衣玉食了吧,可愧,如今仍在退缩,被困难侵蚀。

所以,即使翅膀断了,也要飞翔!

著名小说《雾都孤儿》个人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雾都孤儿》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新写的。在这本书中,他运用了幽默夸张的语言,讽刺了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文章有着强烈的感情,使人无不引发深思。

这本书以伦敦为背景,讲述了孤儿奥立弗悲惨的身世以及遭遇。他出生在济贫院,他的母亲在生下他后便去世了,之后他就一向生活在如同地狱一般的济贫院,被人们当作物品一样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他九岁时,便被人送进棺材店,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却又不幸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费根一伙,历经无数艰苦和心酸,最终在,好心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抬头看着灯光下水杯的阴影,我明白有光就有影子。奥利弗的勇敢,布朗娄先生,梅里太太,露丝小姐的善良与邪恶的盗贼们构成了鲜明的比较,就像灯光下的物体一样,它们有虚有实虚,影子是虚的,体现的是正义,而影子却是恶,可是,邪恶终究战胜不了正义。就像钢琴上有52个白键,有36个黑键,而白键永远比黑键多,正所谓邪不压正。无论何时何地,善人总比恶人多。勇敢善良的奥立弗虽出于淤泥,却丝毫不染。而我们也没有见过他失败。因为他早已看透了这个邪恶的世界,他明白,仅有去拼搏,去奋斗,才会让自我活得更好。而我们也不是应当明白这个道理吗?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去努力,都要去拼搏才能成功,不会失败。所以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去努力去拼搏,让自我的明天更加的辉煌。

雾都孤儿小说读书笔记范文6。

今日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资料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可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忙。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欢乐的生活。

经过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我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当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雾都孤儿》小说读后感

我读《雾都孤儿》 既然是“我”读,我不会用那种高深的方法来写论文,我只写自己想到的,感受到的, 而且是用自己独特的方式。

那么, 接下来我会用小篇幅来简单介绍作者, 要对一个文学作品有一个比较深刻的了解, 就要知道作者的人生经历,作品的思想倾向,所处的时代,这是必要的,之后用自己的眼光 来印证这些“众所周知”的常识。

狄更斯, 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

他的作品广泛而深刻的描绘了十九世纪上半叶 英国社会的矛盾和时代风貌,揭示出资本主义的种种罪恶,因而受到恩格斯的赞扬,称他是 “时代的旗帜”“出色的小说家” 、 ,他的创作在英国文学史上有重要的地位,对整个欧洲现 实主义小说的发展也做出了贡献。歌德曾经说:

“他比自然搞了一层” ,足见他的影响力。

他小时候的一段经历在这里不得不说, 这段经历对他创作 《雾都孤儿》 有着重大的影响, 很达程度上这部作品就是以这段经历为蓝本进行创作的,带有很强的自传性质。

他,在十二岁生日那天,被送到一家皮鞋厂当童工。活是先用油纸,再用蓝色的纸把鞋 油灌封上,然后贴上标签。他干得又快又好,但是却给他带来了新的耻辱。老板为了赚钱, 吸引顾客,就把他安置在橱窗里,让过往的行人“欣赏”他熟练地动作与节奏。当地的一些 年龄相仿的男孩女孩,就经常一边吃着果酱蛋糕,一边把鼻子挤在玻璃窗上,饶有兴致的观 看他的动作与表情。这给幼小的他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严重的挫伤了他的自尊心。从而产生 了对不幸的儿童深厚的同情和坚决摆脱贫困的决心。

《雾都孤儿》可以很好的看出这一点。

作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因为不能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到伦敦,很不幸 的落入盗窃团伙的手中, 后来得到邦布尔和罗斯的救助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 痛苦的童年生活就是作者经历的翻版;最终幸福生活,大完满的结局是作者对未来的希望,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就是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抱有幻想, 所以作品中呈现出的讽刺和幽默带有不 彻底性(时代的局限性可以显现) 。

这部作品, 是罪恶与善良的激烈斗争, 他努力地说明一条他一直信奉的信条——善良可 以战胜邪恶。狄更斯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塑造的人物的性格鲜明凸显,恶的代表是贪婪的 邦布尔、邪恶的费金、残暴的赛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的代表是聪明机智的布朗 落、慈祥的梅丽夫人、善良的罗斯??。这与中国的小说存在很大的差异,中国向来强 调“中庸” ,这在小说的创作上就体现为灰色人物,也就是形象丰满的性格——优缺点的集 合体。这里的灰色地带的人物很少,我觉得一个良心未泯,出淤泥而不染的苦命姑娘——南 希,可以算是一个。

她有着极为丰富的心理和复杂的性格。她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从小就被训练为偷盗者, 而且还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她的生命里除了绞刑架,她看不到别的任何的希望。可 是当她看见善良天真的奥利弗,仿佛是看到了昔日清白的自己,对他的同情油然而生。应把 奥利弗绑回贼窝时她内心充满了矛盾,看!她在挣扎! “即便是混迹在伦敦最下流的藏污纳 垢之所,但在她心里仍有女性的某种心理。

”良心和天性的未泯让我们一览无余。她冒着生 命的危险向罗斯通风报信, 终于终于把奥利弗救了出来。

罗斯和邦布尔极力的劝说南希 离开那个邪恶的地方时,但是她却不想撇下赛克斯,看着他送死,挣扎着忠于自己爱的人, 可是当赛克斯知道南希的所作所为时,用的却是盗贼的道德准则,视她为叛徒,无情的将南 希杀害。其实,狄更斯为南希和赛克斯起名字是很有讲究的,就像《红楼梦》 里的人名一样, 是有来头的。

“南希”和“赛克斯”在英文中分别是以 n 和 s 开头的,就象征着磁铁的两级, 对立统一,相互依赖又相互分离。她“背叛他” ,却舍不得离开他;他杀害她,却因她失魂 落魄,最终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

因此,关键人物——南希,呈现出边缘化的人物感,丰富又深刻,这种立体的人物形象 给人留下的更为丰富想象空间和思考余地。所以我更喜欢南希这个角色。

当然,作品的主角——奥利弗,这个出生在环境恶劣的济贫院,之后有不断地在贼窝中 挣扎, 在罪恶和善良之间徘徊, 在信任和怀疑中游曳的可怜孩子, 是最值得尊敬的。

奥利弗, 仅仅一个孩子,在如此的环境下,可以一直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善良的心,不怀疑人生,不悲 观,也不怨天尤人,如此的坚强和勇敢,是我们一生的榜样。

所以, 任何时候都不要怀疑人性的善良, 不要对任何的屈辱和困境低下自己高贵的头颅, 只要还活着,一切就都有可能。

这里,所有人归宿一切体现着“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或者说“因果轮回”的准则。

善良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反面的人物或者被绳之以法,或者客死他乡,或者流浪。这 是作者一直的期盼或者说是信条,这表现了他的人道主义观点。

我承认大家认为狄更斯在世界文学里的影响和地位, 可是自己读完这部作品时, 感觉没 有想象中的那么好,那样的震撼人心。我看来,作品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更具震撼力。结 局太完满了,太团圆了,虽然大团圆的结局向来是人类的一直以来的共同向往,但是我觉得 这种结局真的是削弱了这部作品的给人带来的震撼力, 我没有在作品里看到资本主义的深刻 本质, 他呐喊的声音因此小了很多, 这是其一。

其二是作品里的人物形象好听点是个性鲜明, 不好听点就是单薄,很多的形象给人的感觉始终是平面式的,怎么也饱满不起来,借用村上 春树的一句话:没有立体感,犹如一把泥巴甩在平板板的水泥壁上。比如,坏人并没有怎么 坏,本来自己的看家本领——偷盗,都不很专业。既然是偷盗,怎么还是整天住在那种小破 屋里,为钱烦恼?费金应该是做这行好多年了,因为南希小时候就已经为他服务了,长大到 都已经是赛克斯的情人了,怎么还是那副德行?这不太符和常理,这行是很发财的,这么些 年照理应该是大的团伙了吧!好人很多,而且这帮所谓的盗贼并没有怎么很厉害,善良的人 那么容易就把他们搞定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如果现实里也这样就好了) 。其三,作品的后 半部分,也就是从南希通风报信后开始,作品呈现给人的感觉是急促而下的。坏人落网太顺 利了,一切就像是顺流而下,就像是一个人先是艰难的爬着山,后来就小跑着下山的感觉。

《雾都孤儿》读后感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以伦敦城市为背景,讲述一个孤儿的悲苦人生。

《雾都孤儿》里的济贫院,是英国于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建立的慈善机构,目的是收留一些穷人、孤儿和老人,让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换取一些生存的食物。

奥利弗就是出生在这样的济贫院,母亲生下他不久便离开人世。奥利弗的身份不仅是孤儿,而且是私生子。这样卑微低贱的出生注定这个孩子将要承受更多的磨难与羞辱。“他来到这个世上,就是来尝拳头,来挨巴掌的味道。人人藐视他,无人怜悯他。”

故事一开头,作者便向读者展示了最黑暗的一面。济贫院干事们的满脑肥肠,而孩子们却是食不果腹。鲜明对比的描写手法,形成了剧烈的反差效果。

在介绍济贫院里生活环境时,作者通过描述奥利弗的种种磨难,把英国贵族的上层社会,以及中层工作人员的那些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虚伪狡诈的丑陋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令人愤恨。

《雾都孤儿》读后感

“爸爸,你知道吗?奥利佛的全名是奥利佛.特维斯特,奥利佛只是他的姓”。就这么着,父女二人开始了有关《雾都孤儿》的对话。

“奥利佛出生在一家贫民救济院。出生的那一刻,他处于窒息状态,挣扎了好半天,才恢复了呼吸。但是,妈妈看了他一眼就死了”,好的,听上去,这是一个哀伤的故事。

“奥利佛到伦敦后,碰到了插翅神偷,‘插翅’是说他做事好的一面,‘神偷’是说他坏的一面,他会偷东西”。好吧,我知道了,原来小奥利佛到了伦敦落入了贼窟,至于“插翅”好在哪里,我却稍有疑惑,翻开图书,“‘插翅’是指他做了坏事时,善于及时逃脱不被抓获”。哦,原来如此,善于逃跑,对小偷来说,确实是很厉害的本领。

“还有查理.贝茨和南希,奥利佛成了他们的朋友”。听完这段描述,爸爸心中一直在思考,小奥利佛在“雾都”的生活好像没印象中这么悲惨啊。“就是,南希最后死掉了”,对的,就是这样,我好像感受到了那种悲凉并与印象逐渐重合。

“奥利佛找到了自己的亲人,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是吗?”爸爸问,“是啊,不过他告诉罗斯,他永远不叫她姨妈,罗斯永远是他亲爱的姐姐”。听起来关系还挺复杂。

“奥利佛是怎么碰到了罗斯姐姐的呢?”,“我不知道了”。

“南希是怎么死掉的呢?”,“我不知道了”。

“罗斯怎么变成姨妈呢?”,“她是奥利佛妈妈的妹妹”。哦,好吧,问题澄清一个。

“费金呢?最后也被抓住了是吗?”,“费金是个好人,他把奥利佛带回了家,还训练他本领,让他有工作”。不得不说,狄更斯塑造的这个角色鲜活生动,邪恶但难以掩盖的善良确实也被小朋友感觉到了。“还有,赛克斯、蒙克斯、梅利阿姨呢,赛克斯好像还是奥利佛的哥哥……”“其实,蒙克斯才是奥利佛的哥哥……”,好吧,我还以为,你中间的故事是睡着了呢,原来你都默默地记在心中,只是还不能很好地表达出来。

最后,来到了重点,“读完这本书,你觉得最大的收获是什么?或者说,你觉得奥利佛最让你喜欢的一点是什么?”,我本以为,答案会是善良、爱心等这些冠冕堂皇的词语,没曾想孩子的答案却让我脑洞大开——“坚持吧,我觉得奥利佛用一点钱买两片面包,走两个星期到伦敦,挺厉害的”。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周末读了一个故事叫《赵氏孤儿》可能有些同学读过我还是分享下吧,也好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

春秋时期晋国有一个大忠臣叫赵盾,有权有势;另外有一个奸臣叫屠岸贾,图谋作乱以控制晋国政权,决计首先消灭赵氏势力。于是就借口赵穿(赵盾的族弟)曾刺杀晋灵公,当时晋景公听信了屠岸贾的话要将赵家满门抄斩侍卫拼死保护赵盾,但最终没能逃脱厄运还是被满门抄斩了,只剩赵盾的儿子赵武一人活了下来,屠岸贾也知道赵武活了下来,便开始全程搜捕。

赵盾生前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公孙杵臼,另一个叫程婴,屠岸贾知道一定是他们俩中的一个。而那两人商量了一个对策,一个人去告发另一个人,并把程婴的儿子掉包。最后抽签决定让程婴去告发公孙杵臼。正如他们所料,屠岸贾杀掉了公孙杵臼,并当场摔死了假赵武。

后来程婴一天一天把赵武抚养成人,并告诉了过去发生的事情。最后,赵武起兵杀死了屠岸贾,大仇得报,但程婴去了赵盾的墓前自杀了。

这是一个很中国的故事,中国人认为士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为君亡。表面上公孙杵臼是先死了,但程婴会活的比他痛苦的多,这个故事并不是很对,但咱们要知道中国有这样的一种传统。

《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济贫院里成长,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立弗。

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入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所骗,跌进了一个事先安排好的“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幸福的生活。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他的童年充满了悲伤,真叫人可怜。

想想他,再看看我们。我们和他差别却很大。我们从小生活在温暖的家庭,有爸爸、妈妈的精心呵护,我们过得无比开心。在奥立弗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顽强斗争的意志。当我埋怨读书的苦和累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童年是没有书读的。

狡猾的老费根使这个孩子落入了他的圈套,他通过幽闭的方式,用孤独与忧郁去噬咬奥立弗的心灵,让他感到在这样一个阴森凄凉的地方,与随便什么人为伍都比独自沉浸在忧愁苦恼中好受一些。现在又把毒素一滴一滴注入他的心灵,企图把那颗心变黑,永远不能恢复本色。奥立弗正因为在这样一个黑暗的地下组织活动,才过得不开心。虽然他不想当小偷,但是这个黑暗组织逼迫他当。

小说描写和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强烈的人物对比。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就像一面镜子,他的勇敢、善良、坚持不懈,始终让我汗颜。伟大的狄更斯的小说《雾都孤儿》让我思考了许多,也领悟了很多,让我影响至深。

《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站在这个舞台上,是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雾都孤儿》。我对这本书的印象很深刻,所以我想给大家推荐这本书。这本书是上世纪英国一位名叫狄更斯的作家写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奥列佛。特维斯特。他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小镇上。他母亲逃亡到这个小镇上,费尽千辛万苦生下了他。她本来想给奥列佛留下证明身份的东西,但由于这枚戒指过于贵重,被接生婆私吞了,奥列佛成了一名真正的孤儿。

奥列佛在这个小镇上,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甚至还会遭人打骂。在听到有人辱骂他母亲的时,他终于爆发了。他握紧双拳,赤红这双眼,狠狠地扑向那个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他被关了起来。他在屋子里听到屋外的人在辱骂他母亲与他,他愤怒的把铁门踢得嘎吱作响。由于这件事,他逃离了这个小镇,因为在这个乡镇里,已经没有他留恋的东西了。他不知疲倦地走在路上。在他到下一个小镇上的时候,他又累又饿,但由于没有钱,他只能茫然四顾。就在这时,出现了一个人,他请奥列佛去了酒馆,请他喝酒吃面包。奥列佛很感激他。可是他却把奥列佛带到了老犹太的身边。老犹太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奥列佛在他身边吃尽了苦头。他被诬陷进了警局,他被关进了屋子里失去了自由,他甚至受了严重的枪伤。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内心充满感恩的人,他受到了一户人家的收容,成为了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最后在这家人和曾经帮助过他的老绅士的帮助下,他找回了自己的身份,并获得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这其实是一份遗嘱。遗嘱上说明;如果他是一个善良有良知的人,那么他将会得到属于他的财产;如果他是一个违法乱纪的人,那么他将一分钱也得不到。奥列佛同父异母的哥哥知道这份遗嘱,设计陷害了奥列佛,想私吞这份遗产。但由于奥列佛是一个善良的人,并且一直维持着本心,所以他得到了自己应得的财产。

其实我是想通过这本书向大家说一下善良与感恩。

《三字经》里第一句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这说明每个人一出生都是善良的,而改变他们的是所处的环境,与自己养成的习惯。处在我们这个年龄段,我们是很容易被别人误导的,所以我希望大家多看一下身边的善行,让自己心里充满爱。

在我们的人生之路上,除了善良,感恩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天冷了,母亲会提醒我们穿衣,有什么想买的东西,父亲大手一挥,我们就拥有了它。但是这样的我们却不知道感恩,不知道感恩父母。其实父母并不希望现在的我们做一些什么大事,他只希望我们这一生平安喜乐。而现在的我们也回报不了什么,只能给他们一份名列前茅的成绩单,在他们需要时,一份悉心的呵护以及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小事。

其实善良与感恩说起来很容易,但做起来,却很难。在我们的身边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会从现在开始努力,努力做一个有良知,善良,懂得感恩的人。希望大家能一起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赵氏孤儿读后感赵氏孤儿读后感字

1、影片最初重要人物的出场及那场血雨腥风的宫廷争斗拍得极为精彩,宫廷政变一幕的壮丽与惨烈,可以与大多数史诗电影杰作并列而无愧色。赵家的灭门惨案把整个气氛推上了高潮。这个时候你以为好戏刚刚开始,其实很遗憾,好戏已经结束了。开头剧情紧凑,人物命运一直在牵着人往下走,确实做到了如海报上所言“尽管我们都知道结局,还是忍不住揪心到最后一分钟”。剧情从屠岸贾到公孙杵臼府上要人开始有些松懈,不过还有个小高潮在等着,那就是屠岸贾摔死孩子那“砰”的一声。从此以后,剧力开始无可救药地走向松弛。

2、影片在一场千古大血案之后,非常诧异地转换成了一个疑似单亲家庭教育片,或者三个男人在对孩子教育问题上的分歧与纠结。程婴和屠岸贾比赛谁教育孩子教育得好,程婴本以为自己更有能力,结果发现大坏蛋屠岸贾才招程勃喜欢。因为屠岸贾武艺高强,性格外向,有钱有马,不像程婴那样不让孩子上学,只偶尔请吃面条(尽管那时还没有面条这个词),还经常跟刀疤脸韩厥阴郁密谋。程婴白天和屠岸贾像夫妻,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上分歧很大,晚上和韩厥像情人一样幽会,黄晓明那暧昧的眼神和笑容让他的刀疤成了一种残缺之美。经典的悲剧已经荡然无存,而影片本身则成了杯具。

3、晋灵公一心挑事,想看两家争斗不止,那这个高潮当然要用你的命来开启了,也算让他得偿所愿。

4、程婴只是一个小人物,无意卷入争斗,只是阴差阳错被迫成为了“忠义之士”。整部影片可以归纳为“民干了士该干的事”。并且,这个民不是像士一样出于某种信念去主动牺牲,而是当命运把他卷入到这个漩涡中来时,在苏醒的人性面前,几乎被动地完成了他的义举。当庄姬“托孤”之时,程婴并非不怕,是对赵孤的同情使他选择了冒险;当屠岸贾全城“搜孤”时,程婴也像所有的父母一样首先想到的是救自己的孩子,是程妻无意间的举动导致了最后的牺牲;之后在公孙府上,当藏在隔墙中的妻儿被发现时,程婴才真正地面对一种道德决断:是牺牲自己家的孩子还是让一百多婴儿遭受屠戮?这时,他意识到这就是他的命,接着他做出了选择。程婴不是任何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他不是为了忠与义去选择牺牲,他是最真实意义上的普通人,但这普通人却干了英雄才能干的事。

5、整个故事里只有庄姬一个人活明白了,庄姬死前对程婴说“不要告诉他父母是谁,也不要告诉他仇人是谁,让他去过普通人的生活。”说这句话是整个电影里最感人至深,最真切也是最实在的一句话。这份谅解是出于母亲对儿子的大爱。她不想让孩子在仇恨中长大,不想孩子因为仇恨而冒险,也许,她根本从一开始就很明白,这就是政治,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别人杀你,你要报仇,你报了仇,仇人的亲人也会报仇??庄姬求的,不过是孩子活着平安快乐。而程婴毁的也许正是这个。但由于这个孤儿让程婴遭受如此大的惨剧,他在抚养这个孩子的过程里,其实已经将这个孩子变成了一个复仇的工具。他要让这个孩子认屠岸贾为干爹,让老年无子的屠岸贾视赵氏孤儿为亲生儿子,然后,再用他亲手杀掉屠岸贾。这是一个残忍的计划,最不可思议的复仇,不是杀人,是杀心。

长大,让他们相亲相爱,再把孩子带到他面前,告诉他孩子是谁,我是谁!”为了实现这一愿景,程婴忍着没杀屠岸贾。片尾,程婴的伟大构想却被很简单很窝囊的破坏了,屠岸贾提前察觉出程勃的真实身份,复仇计划遭阉割,程婴跟屠岸贾一起报销了。这等于憋了两小时的劲儿,零点五秒就报废了。早知如此,不如早早毒死好,还让十五岁孩子亲眼目睹人伦惨剧,太不划算了。

7、影片将一个忠义的故事转化为一个诠释仇恨的故事,但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诠释忠义,实在是离人性太远――人可以大义灭亲,却不能以子谋义,这是一个人性的底线。一个伟大的人,可以伟大到为救别人而牺牲自己(比如公孙大人),但伟大不到为救别人的孩子主动牺牲自己的孩子。真正有意识去牺牲的,只有这一个公孙杵臼!张丰毅演的公孙大人知道程妻怀里的孩子不是赵氏孤儿的时候,已经决定了用自己的命让屠岸贾相信――程勃就是赵氏孤儿!

8、屠岸贾虽非善类,但也并非真正十恶不赦的坏蛋,将其推向倒行逆施边缘的还是赵盾父子的飞扬跋扈、目中无人和不可一世,他们的被灭门倒是应了做人不能太嚣张的道理。这样的赵氏为什么不杀?对皇上来说,功高盖主且每天装模作样的告诉他要做一个圣明的主上;对屠岸贾来说,权重且猖狂,赵盾和他同辈,同朝为臣,赵朔可以抢他兵权,难道还可以当面对他嘲讽:“屠大人的儿子如果还活着,应该也要生孩子了吧?”――能说出这话,就已经代表不打算和平相处,既然赵家已当他为敌,那他为什么不能先下手为强?电影前半部分中屠岸贾诛杀赵氏亲族的冷血、挥刀劈向韩厥脸部的凶狠以及摔死程婴儿子时的阴毒到电影后半部分完全消失了,在继子面前,他成了一位慈父,一个让人尊敬的长者,一个快乐地享受着天伦时光的老人。

9、本片的动作戏并不多,但赵盾的义仆舍命救主的场面还是拍得有声有色,用血肉之躯代替车轮的情节可谓是神来之笔,令人动容。

10、影片赋予黄晓明扮演的韩厥这一人物以怨妇气质,让他与程婴之间的交流充满了喜感,以至于围绕着赵氏孤儿的整个的人物关系和走向都发生了偏差,程婴是单身父亲,屠岸贾成了溺爱孩子的爷爷,韩厥则是试图进入这个家庭的后妈。而程婴与韩厥之间的对话所引发的暧昧联想,让一出悲情大戏被破坏殆尽!黄晓明既毁容又毁掉电影,他的韩厥角色基本起到了娱乐效果,大大冲淡了片子的悲剧色彩!他真的不适合演这类戏。做一个比喻,他的演技就好似和武林高手对打,人家是出拳于无影中,他虚张声势,拳拳不在点上。

11、范冰冰真是美极了,虽然只有不到十场戏,但那张脸一露面就惊艳动人。尤其是大屏幕上看,五官精致。相比下,扮演葛优媳妇的海清真像一个大妈。

13、韩厥由于反水放走赵氏孤儿,他被屠岸贾往眼睛上划了一刀,然后就彻底反水,开始整天想怎么把屠岸贾给干掉。将官也做不成了,穿得破破烂烂披头散发的,晚上没事就找程婴叙叙旧,商量谋杀计划。黄晓明的眼神实在太暧昧、太抚媚了。这个时候的韩厥,应该是满怀深仇大恨,要找屠岸贾算总账的那类人,但每次他和葛优扮演的程婴密探的时候,他总是用一种柔情似水的、暧昧缠绵的、幽幽得令人心碎的眼神望向程婴,加上一些极其柔情似水、极其暧昧缠绵、极其幽幽得令人心碎的台词,来配合黄晓明的眼神。听听黄晓明的那些娇嗔的台词:“这可好了,孩子都跑了,教什么教!”“你追,还是我追?”

14、影片《赵氏孤儿》的英文片名叫“sacrifice”,直译过来是“牺牲”。“牺牲”这个词有“为坚持信仰而死”的含义,当程婴做出了家人、岁月、友谊和尊严等等牺牲之后,他所坚持的信仰是什么呢?程婴的牺牲换来的是什么?人心的复杂、人性的光辉、对个体生命的尊重,还有背负了太多秘密的孩子,他身上又有多少挣扎多少痛苦?实际上,电影除了有表现过对程婴死去的孩子的尊重,其他的部分都在表现上力有不逮。电影里,程婴与妻子牺牲自己的孩子更像是被一步步逼上梁山的,而不是经历过巨大挣扎后的诀择;公孙大人的牺牲有一点轻描淡写了;程婴妻子也为此事死去,程婴日后的复仇却更多的表现为义仇,私仇的部分被淡化了。

15、最触动的镜头,是程勃十五岁正要初征沙场,斜阳下着一身华美甲胄蹬蹬蹬穿过庭院,站定在义父屠岸贾面前,坦率无忌地笑着。屠岸贾为这少年神骏光洁的身容而目光恍惚,与为父的柔情一道升腾起的是久违的嗅见敌人的战栗。“回去,再跑过来一次。”他这样吩咐程勃,少年也兴致勃勃地遵命。屠岸贾细细端详,眼神无比浑浊。

16、复仇,一直让程婴纠结着。他时而坚定复仇的信念,时而摇摆不定,模棱两可。渐渐苍老的程婴似乎已经忘记了复仇计划,在他告诉赵氏孤儿身世却被赵氏孤儿轻描淡写的一句“你编什么故事都不能阻止我上战场”后,他在摇摆中彻底退缩。不是因为爱,不是因为看见了什么人性的光辉,不是因为放开了胸怀,而似乎是因为他懦弱无能,复仇不能,那就算了。暗合了那句他对赵氏孤儿说的“打不赢,就跑!”。在复仇这件事上,程婴毫无疑问也是这么做的,“复仇不了,就算了!”不是幡然醒悟的复仇中止,而是复仇未遂,然后“算了!”。程婴又不是一个豁然开朗的人,算了就算了,最后一刻,他又突然跑上去,一片混乱中,死在屠岸贾的剑下。原来他想了想,还是要复仇,可是再想了想,都这样了,还复仇吗?想来想去想不明白,惊慌失措,死于混乱。那个乱啊!

17。

程勃虽然不是程婴亲生,但是在漫长的时光岁月中,程婴早就对程勃视同己出,他就不应该再将他推上复仇的舞台。赵家灭门惨案虽惨烈,但故人已亡,程勃要继续他的人生,程婴根本就不该告诉他什么身世的真相。他告诉他了,并且告诉了两次,还让屠岸贾亲口证实了。这是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多么无情的做法!这是程婴在卸下自己的心理负担,他为了让自己好过,而将程勃推入了一个黑暗的深渊!

成长,他是幸福的。其他的一切,三百口人命,复仇,敌人,自相残杀,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他不应该去承担那些东西,那些和他的个体生命无关。可后面又发生了什么?原来程勃不是不去承担,而是他根本没相信!直到屠岸贾证实了有那个仇恨的存在,程勃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没有挣扎,没有犹豫,突然之间,自觉自愿的沦为了复仇的工具,气势汹汹的向屠岸拔出了剑。十五年来度过的幸福的日日夜夜算什么?阳光青草地上父子情浓算什么?难道这些不是他真实的人生,不是他真实的体会吗?这些点点滴滴的生活,才是一个人真实的人生,难道这真实的人生,刹那间就被一个仇恨的概念轻易抹杀?陈凯歌没明白,我们当然也不明白。

19、我一直很同情那个被屠岸贾摔死的孩子。程婴要做大仁义的英雄,你可以去牺牲你的财富你的性命,但你有什么权利去替那个孩子做决定呢?他连表达的能力都还没有,就已经被剥夺了表达的权利。无论他是否具有表达的权利,都早已有人替他做好了决定。

20、影片中屠岸贾可能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他可以杀人家全家,心狠手辣,但是他又菩萨心肠,当两个婴儿当中肯定有一个是对手的最后的血脉的时候,不能两个都杀了,一定得留下一个,就算这是冒险留下了祸根都在所不惜。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屠岸贾尊重生命,尊重人权,头天杀了人家300多人,现在却左思右想,该不该多杀一人,以绝后患。屠岸贾怀疑程勃就是赵孤的时候,想通过战争让他去死(程勃一句干爹就我就心软了),这样至少,自己就不用亲自动手,就不会那么痛了吧,可他居然下不去手,多么可笑?心狠手辣的屠岸贾居然心软了。当赵孤走到他的面前要为程婴报仇的时候,他又给了他一次机会。当他对赵孤说,我已经给了你两次机会,我不会再让你了,他还是让了他,他有很多次的机会,可是他都手软了。

21、影片是一本烂尾戏,好似号召大家赶紧围观程婴的悲剧命运,家毁人亡好悲惨。整个复仇过程没有悬念,打得轻飘飘,简直毁掉了葛优在前面几十分钟的忍辱负重。

22、一个好的作品,最高境界应该是精神上获得感召,其次是心理上得到慰籍,最后才该是生理上得到愉悦。

影片《赵氏孤儿》,没看的就别看了。

春秋,晋国,灵公年幼,由权臣屠岸贾(王学圻饰)辅佐行绳愆缪之职,朝中大权则旁落赵盾世家。一日,灵公于行宫休憩之时玩兴大起,以石子击打临街百姓取乐,并误中回城的赵盾(鲍国安饰)。赵盾上前斥之,并指屠岸贾渎职,两人至此结下芥蒂。为报私仇、也为除掉障碍圆自己的篡权大计,屠岸贾怂恿灵公下旨,派遣赵盾领军远征。未料,赵盾大捷归来,屠岸贾奸计落空。庆功宴上,赵盾向灵公引荐立下战功的儿子赵朔(赵文卓饰),并依循礼制上前行酒。岂知祝酒已被屠岸贾设计投毒,灵公大骇,震怒之下传令诛灭赵氏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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