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读后感计经验(优秀17篇)

时间:2023-12-29 03:07:05 作者:文锋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记忆和理解书中的知识点和道理。让我们一同读一读以下的读后感范文,或许能够对你的写作有所启发。

《我的苦学经验》读后感字

“我确信这可以自修,便辍了学,每晚伏在东京的旅舍中自修sketchbook。我自己限定于几个礼拜之内把此书中所有一切生字抄写在一张图画纸上,把每字剪成一块块的纸牌,放在一只匣子中。每天晚上,象摸数算命一般地向匣子中探摸纸牌,温习生字。不久生字都记诵,sketchbook全部都会读,而读起别的英语小说来也很自由了。路上遇见英语学校的同学,询知道他们只教了全书的几分之一,我心中觉得非常得意。从此我对于学问相信用机械的方法而下苦功。知识这样东西,要其能够于应用,分量原是有限的。我们要获得一种知识,可以先定一个范围,立一个预算,每日学习若干,则若干日可以学毕,然后每日切实地实行,非大故不准间断,如同吃饭一样。照我当时的求学的勇气预算起来,要得各种学问都不难:东西洋知名的几册文学大作品,我可以克日读完;德文法文等,我都可以依赖各种自修书而在最短时期内学得读书的能力;提琴教则本《homahmn》五册,我能每日练习四小时而在一年之内学毕;除了绘画不能硬要进步以外,其余的学问,在我都可以用机械的用功方法来探求其门径。”

“语言文字,不过是求学问的一种工具,不是学问的本身。学些工具都要拖长许久的时日此生还来得及研究几许学问呢,拖长了时日而学外国语,真是俗语所谓“拉得被头直,天亮了!”我固然无福消受入校正式求学的幸福;但因了这个理由,我也不愿消受这种幸福,而宁愿独自来用笨功。”

回想起来,我们从小学习英语,不就是像丰子恺先生所说的学些工具都要拖长许久的时日此生还来得及研究几许学问呢。

这篇文章让我深刻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差异首先就是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即使在同一个教室,由同一个老师教授同一门课程,为什么学习成绩会有不同?以往我们会认为主要是智力程度——学霸天生就智商高,学习好;学习习惯、专心程度等原因。但其实关于学习时的思维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为什么有的人自学也能掌握一门知识,有的人在学校上课都无法掌握?思维能力的差异是重要原因。系统性的学习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的,至少我目前就没有对知识形成一个系统性的框架。

我一直也想学习好多东西,到现在一事无成,不就是很好的实例吗?像我这样的人,我相信还有很多很多。有一年我参加了行动派的一个活动,在新年开始的时候,写下一张愿望卡片,写下自己今年想做的事情,然后努力去实现。当时我写了好几件事,有两件事我都做到了,一是学习工笔画,二是每天练字。

对实际写好字没有什么帮助。但是在那个过程中,我能够看到字帖上美好的字,心情是很愉悦的。最近我问了字写得特别漂亮的朋友小妍子,她说,练字一定要用空白的纸照着练才有效,而不是直接在字帖上描红。我决定试试。

从这两件事情来说,新年卡片还是很有用的。也就是立志的作用、目标的作用。

首先要有一个志向,一个决心,一个目标,然后才是行动。当然,一开始,目标还是要比较容易实现,这样才更容易坚持。

比如我的公众号,当我决定每周更新一次之后,基本上到目前为止都能够坚持,我相信这一年之内我也应该可以坚持下来。质量虽然不高,也正因如此,才能有很多收获。首先是对于作家,更增添了佩服。其次是对于坚持频繁更新的原创公众号的作者,他们不仅有文笔,更有思想内容——思想内容才是一篇文章的灵魂,而我现在非常缺乏,写来写去也就那么一点点同样的思想,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多写,坚持下去,我相信一定会越来越好。所谓进一寸有进一寸的欢喜。不贪心,同时认清自己的现状,在我看来,只要坚持下去,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这也是长期稳定输出所带来的魅力。偶尔的输出不算什么,真正能够长期稳定输出的人,才能做到专业和提升。做任何事,想要专业和有所成就,都离不开脚踏实地的坚持,离不开勤奋。

小学生学习方法经验谈读后感

(原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营养品,可以说没有了书,人类将无法生存。我是一名少先队员。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的滋养,而令我印角深刻的是《小学生学习方法经验谈》。

有一次,妈妈云开会,当她回来时,妈妈递我一本书说:“好好看看,上面有教你们怎样学习的方法。”我好奇的问:“真的吗?”:“我什么时候骗你呀!”妈妈说:“当然是真的了。”

从那以后,我就天天看那本来之不易的书,书里讲了我们在学习应该学习多看一些有益的课外书,并把谭外书中的好词好句摘抄下来,还要牢记心中,我看了这段话,也情不自禁地点点头。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国作家罗华尔.妮尔秋提说地这句话――一个人在成长中不可能会离开书籍。意思是:我们人在成长过程中是离不开书的。

读完了这本《小学生学习方法经验谈》的书,我深深感到了我们是多么的.幸福,还有专门的书来教我们怎么样学习,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为祖做贡献。

这就是我读《小学生学习方法经验谈》这本书的感受,在今后的生活中,我要实现书中的所说的,做一名三好学生。

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读后感

杜郎口中学通过自身的摸索、探究最终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三三六”自主学习教学模式,这个模式精神实质可以用40个字加以概括,这就是:以人为本,关注生命,开放课堂,群体参与,师生互动,教学相长,气氛和谐,环境宽松,自主参与,个性发展。杜郎口中学已经成为教育界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真正的素质教育是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同时把课外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的个性、兴趣、爱好、专长、精神有自己成长和表现的舞台。当然学校也要创造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为学生提供发展优势智力领域的场所,让学生发现潜能、表现自我,体验自豪与快乐。

其实每一位学生本身都有着巨大的学习潜力,而我们多数情况下都没有给学生发挥这种潜力的机会。传统的教育教学方式总是习惯于老师来讲,学生来听,造成了学生总是习惯于被动的学习,被动的接受,久而久之学生就没有这种自己动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兴趣和想法了。而杜郎口中学的这种全新的教育教学模式不仅给了每一位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机会,也向老师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样坚持下去,学生们的学习能力会不断提高,老师们的教学能力也必须跟着不断提高。对于学生和老师来说都是一种全新的挑战,也是一件大好事。

读了这本书,我不自觉地同自己的实际教学工作进行了对比。是啊,自己的课堂与杜郎口中学的课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课堂上就怕孩子不会,所以基本上老师的讲占课堂一半的时间,而杜郎口的课堂却把三分之二的时间还给了孩子,让孩子自己去探究,自己去体会,自己从学习中寻找乐趣,真正体会新课改以学生的发展为主体这样的理念。

通过潜心的学习,我能够清楚明白自己在实际教学中的一些不足,今后我还会不断钻研新课改的相关理念,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为目标,真正的让孩子成为“小先生”,让课堂成为孩子施展才华的地方。

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经验读后感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我们总务科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历史。翻开中国党史,我们追溯到1927年7月1日,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她就像一盏明灯冲破漫漫长夜的黑暗,像初升的朝阳给沉睡的华夏神州带来希望和曙光。从此,全国人民有了自己的引路人——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各族人民的忠实代表,以其强大的生命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历经硝烟炮火、转折沧桑,把劳苦人民从苦维中解救出来。在残酷的斗争中,有多少革命先烈的英勇之举使人荡气回肠;又有多少英雄儿女,无名英烈,为了中国革命的解放事业和新中国的诞生而抛头颅,洒热血。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用革命烈士的鲜血换来的。

过去的历史告诉我们: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在党旗下宣誓,坚定的是矢志不渝地追随中国共产党,投身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终去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建党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日新月异,到处是欣欣向荣,繁荣发展的新景象。同时我们也看到社会发展的井然有序,人民生活的富裕安康,时刻离不开我们党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千万个优秀党员舍身忘己的无私奉献,更离不开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尤其是邓小平“发展就是硬道理”和“一国两制”理论的诞生,更是显示了我们共产党人的无穷智慧和理论创造精神。在党的率领下,祖国的巨变是世界瞩目。

回顾我们党的发展,它已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它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选择,也经受了长期的历史检验并坚定的走到了现在。它见证了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蒸蒸日上和祖国繁荣富强的全过程。

在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鸦片战争爆发,腐败的清政府陆续被迫签订了100多个不平等条约,中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过着极端贫困毫无民主权利的生活,残酷的环境下涌出了一大批热血青年寻求救国救民之路。终于在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了,为黑暗的旧社会,旧中国带来了光明和希望。使中国民主主义有了一个先进的阶级和坚强有力的革命政党领导,有了一个先进的指导思想,也有了一个新的革命前途。使中国面貌焕然一新,并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压迫,使中国人民真正当家做主。

我们清楚地看到,在党的历史发展的不同时期,党的先进性始终是贯穿党的建设的一条红线。在战争年代,我们党用马列主义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理论——毛泽东思想推进党的建设,开辟了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当时党员的先进性表现为: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第一线,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直至革命斗争的最后胜利;以昂扬的斗志,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率先示范,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把马列主义同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了科学的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我们党走出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历史是一面镜子它照亮现实,也照亮未来。学习党的历史,了解我们的过去才能看清前进的方向。如何学好党史、用好党史我们应该做到两个“牢记”和两个“必须”。

一是牢记党的理想信念,始终不忘党的最终目标、理想信念。也就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对于我们共产党人,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为将来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就是我们的理想信念。我们党的历史之所以有着如此丰厚的底蕴,正是因为每一名中国共产党人都牢记党的理想信念,不畏流血、不畏牺牲,朝着它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二是牢记党的历史经验。历史是一本严肃的教科书,我们的党史,正是一部描述中华民族走出劫难、挺起脊梁的鲜活教材。党史记录着新中国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一个又一个奇迹。这其中的经验和智慧无不凝结于党的历史。

学习党史,我们必须深刻领会,用心思考。不仅要入眼入耳,更要入脑入心。党的历史虽然只有90年,但党的每一次进步都来之不易,每一个决定都经过深思熟虑、冷静权衡。如果只学其法、不究其义,一味效仿而失去了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就很容易陷入迷惑不解的境地。寻求出路、解决问题就更无从谈起。

学习党史,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以学促用。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留给我们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今天,我们学习党的历史就是为了吸取成功的经验,总结失败的教训,充分借鉴历史,解决好工作中的新问题、新矛盾。

历史是过去传到将来的回声,是将来对过去的反映。学好党的历史,了解过去才能把握今天。把握今天才能创造明天。从革命前辈的手里接过历史的接力棒,我们这代人要做好承上启下的历史任务,不断保持和发扬党的胜利成果。

党的历史像一条河流,曲折但是坚定地向着一个方向流动。穿行在90年的历史长河,点点滴滴都闪烁着耀眼的光辉。我们要做这河流中的一滴水,任它洪水猛兽还是壁立千仞都无所畏惧、坚定不移!

息烽县中医医院总务科。

2011年6月7日。

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读后感

近期读了《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一书,感慨很多,总觉得有许多好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却又不知如何操作于教学中。

好的东西大家要学习这是一定的,但是不切实际的“拿来主义”却是最致命的。杜朗口的独特经验不是每个学校都可以照搬。却也有许多值得我们反思自己教学的冲动。

杜郎口的教学实行的是三三六自主学习模式,“三三六”暨三个特点:立体式、大容量、快节奏;三个模块:预习、展现、反馈;六个环节:预习交流、认定目标、交流合作、展现启示、交叉巩固、达标测评。

这种模式成功之处在于在整个教学过程牢固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我觉得把课堂还给学生,并不意味着简单的“领地转让”,也不意味着教师无所作为,而且向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学生毕竟是学生,他们还小,在各方面还很稚嫩,。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绝对离不开教师的主导作用。

如果我们简单地学习他们的课堂结构,也把学生分为几个大组,也把教师用的黑板取消了,也限制教师讲授的时间,也让学生熙熙攘攘地上课…只会适得其反。

通过读这本书之后我逐渐认识到杜朗口这场教学改革背后蕴含的巨大力量。以下就是我对杜郎口教学方式的几点思考:

1、要保证学生自学能力的提高。

可是自学能力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老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我们过去培养学生自学常常使用的方法是:给学生预习卡片或预习提纲让学生自己回家预习,其实这在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这样的预习作业是低效的,学生多半是应付,极少有认真完成的。而且这种方法还有一个弊端就是当学生真正预习之后遇到一些不懂的问题不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还要等到第二天上课时老师来讲解,这样就降低了学生自学的积极性。杜郎口中学一改过去传统预习方法,而把它直接上成预习课,将个体自学扩展为“群体自学”。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主学习与组内交流合作完成任务。充分挖掘课堂上几十个学生的“群体价值”,将“兵教兵”、“学习互助”的办法渗透到平时的课堂中。

杜郎口中学的教学特别注重学生的自学,有专门的预习自习,学生都有预习笔记,上课时,共同交流语系情况,共同确定教学目标。确定教学目标后,学生分组合作,完成目标。接着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学生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展示,教师随机点拨,随后就是巩固阶段。整个过程都牢牢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2、课堂“展示”把学生由厌学转变为乐学。

杜郎口中学的展示课不仅仅是让学生汇报老师布置的任务,而且让学生把自己的所学、所思、所悟、所感、所创全部表达出来,学生们不需要顾虑,更不用拘泥于形式,他们可以采取讲解、解题、领读、表演、演示,以及他们所能想到的任何方式将心中的想法表达出来。通过教学录像可以看出,学生在朗读自己的作品时表情激动,感情充沛,回答问题的积极性很高,并且多次出现抢着展示自己的现象,在我们传统的课堂上这种抢答的现象是稀有的。所以说这种教学的独创与改革不能不让人佩服,不能不让学生拍手叫好。

我认为杜郎口中学的展示课是自学的催化剂,自学是展示的保障。学生在不断的展示中获得这种心理满足感,得到一种在其他地方得不到的成就感。

让当他们的自信在班级中逐渐形成的时候,这种良好的情绪便能影响周围的其他人。真正实现了学生参与、合作、探究,班级中人人互动,正如学生感言:“参与就有快乐,自信就能成功”、“课堂上没有真正的对与错,只要你敢想、敢发言,那你就是最棒的。”我想这也是我们每个教师应该努力的一个方向,那就是良好的.学习习惯与学生对学习的热情。

学生的主体性和教师的主导性得到了最大程度度的发挥。可以说,学生学习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他们自觉主动的行为,预习、展示、反馈都是以学生为主体。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杜郎口教学模式之所以成功,就在于想到了敢去做了,在做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思考,这样才有了今天的杜郎口。

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读后感

本文作者在学习杜郎口中学的教学模式后,通过认真思考,决定先在阅读探究课上实践.采用杜郎口教学模式的阅读课,不仅为学生创设了良好的自主探究的环境,而且保证了足够的`自主探究时间,拓宽了自主探究的空间.学生敢于表现,敢于质疑,敢于向老师挑战,真正实现了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快乐,在快乐中学习的教学新局面,是全员参与探究的有效课堂,体现了新课改的精神.

作者:吴瑾作者单位:徐州市王杰中学,江苏徐州,221000刊名:考试周刊英文刊名:kaoshizhoukan年,卷(期):”“(18)分类号:g63关键词:”杜郎口式“教学模式探究阅读课新课改

《经验的疆界》读后感

“把德行教给你们的孩子,使人幸福的德行非金钱。这是我的经验之谈,在患难中支撑着我的是道德,使我不至自杀的,除了艺术以外还有道德。”这段话出自一个伟大的音乐家之口,他就是如今家喻户晓的贝多芬先生。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十二月十六日出生于波恩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里。他的一生都充满着曲折,无数突如其来的灾难不断打击着他那颗火热的心,几度将他逼入绝境。但他从未有过放弃,正如他那句豪言壮语:“用痛苦换来欢乐!”

贝多芬不像莫扎特一样享受过家庭的温情,父亲是个酗酒的男高音,母亲是女仆。他少年时代便整日与琴绑在一起,在父亲的拳头威胁下默默学习,还要操心经济问题这一来得过早的重任。小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单一的、枯燥的。

众所周知,一七九六年开始肆虐的耳聋是贝多芬一生的遗憾。对于一个出了名的音乐家失去最重要的听觉,真是个毁灭性的打击。现实如此残忍,贝多芬却没有向现实低头。他凭借坚强的意志,不屈不挠地从愁苦的生活中一跃而出。很难想象,他拥有一颗怎样坚韧强大的心啊!正如罗曼罗兰所说的那样:“贝多芬渴望幸福,不肯相信命中注定的苦难,他渴望痊愈,渴望爱情,他充满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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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的疆界》读后感

“家是疗养院,家人个个都像伤病员”--如果这是影视剧中的桥段,我会哈哈一笑;如果这是家庭中的镜头,我会有些心酸;如果这恰好是自己家的一幕,怎么办?本周我游走于周四组和周六组,两个组同时都把《家庭的疆界》选为复读内容,李老师全程引领,让我大受鼓舞。

文中屡次自杀的小女生,实际是对压抑的家庭气氛有情绪的,如果她把这种情绪反馈出来,那么她就不会自伤了,而内心柔软的她应该不舍得对疲惫的父母发难,于是她只有选择自伤。还好,她的有素养的父母选择了咨询有素养的家庭治疗师,在治疗师的点拨下,重建家庭秩序,重新定义家庭功能。

前几天听了一个广播,讲某国家的一位总统吃完饭去刷碗,问他为什么,他说很乐意帮妻子做家务。不仅如此,他还在上班前开车送孩子上学,经常给妻子买衣服和礼物。

家是有疆界的,家也被认为是避风港湾。我们可以把疲惫的状态带回家,但是不要把疲惫的情绪带回家。

今天早上上班时,楼下的两个小同事要搭我的车,他俩都穿着工衣,我说,回家也不换衣服,他们说工衣暖和。我跟他们说,以后不要图省事,家就是家,单位就是单位,先把衣服换了,从外在把疆界区分开,然后从内心获得安宁。

让我们一起从爱护自己做起,继而爱护家人,让家成为心灵的驿站。

作者|得觉心理读书会周六组张丽静。

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读后感

[论文摘要]以“三、三、六”自主学习模式,“10+35”课堂时间模式以及独特的课堂设计为特点的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为我国当代课程改革指出一条奇行的道路。杜郎口中学立足于儿童本性,融合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育人观,使教育与环境、经济三者协调发展,有效地解决了教学论中教与学、学与思的矛盾关系。

[论文关键词]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质量;杜郎口中学;改革模式。

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现状让人感到迷茫,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新课程改革与传统教育体制的冲突日益尖锐起来。杜郎口中学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以课堂改革为突破口创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课堂学习模式,从新课程改革的浪潮中脱颖而出并取得了不菲的成绩。杜郎口中学作为一所乡村中学能够做到这样,这其中一定有着它坚定不移的信念与原则。

一、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的实施结构。

在素质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面对自己学校发展的困境,杜郎口中学坚持教学模式改革的方向,把课堂作为自己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善现有教学状况的主要阵地,以自主学习为导向,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教学模式改革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三、三、六”保障了学生在学习中的自主性。

“三、三、六”是一种自主学习模式,也就是课堂自主学习的三个特点、三大模块、和课堂教学六环节。

三个特点就是“立体式、大容量、快节奏”整体性教学。立体式就是:教学目标、任务是新课程要求的三维立体式,将学习任务分配给每个同学、每个小组来完成,充分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展示他们集体智慧的结晶;大容量的课堂教学内容使课堂活动多元化,每个学都能够参与进来并且体验团结的力量;快节奏的紧密时间围绕学习目标和任务安排让学生体验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快乐。

三大模块包括:预习、展示、反馈。预习模块中既有自主学习又有合作与交流,学生全员参与,考虑问题角度不同,带来了思维的碰撞,经过预习,他们明确了学习目标、了解了本课题的重点、难点并初步达成学习目标;展示模块通过展示预习的知识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回顾预习情况,进行组内、全班的展示和交流,得到知识的延伸和成功的体验;反馈模块对前面的课进行反思和总结,对预设的学习目标进行回归性的检测,尤其关注学困生,不让一个弱者掉队,点燃他们求知向上之火。

六个环节包括:预习交流、明确目标、分组合作、展示提升、穿插巩固、达标测评。预习交流让学生说出自己的预习情况;明确目标让学生有双锐利的眼睛,明确本节课的学习目标;分组合作中老师把学习任务平均分到每个小组,让学生体验团结的快乐;展示提升让学生对自己小组的学习情况进行分析讲解;穿插巩固让学生把自己小组没展示到的知识进行巩固;达标测评以试卷或纸条的形式检查学生的掌握情况。

每一个特点,每一个模块甚至每一个环节都把学生的主体性与主动性紧紧扣在一起,围绕学生生长发展的特点制定的课堂计划更是毫无遗漏的把每个学生都“栓”在了课堂上。

(二)“10+35”为自主学习提供了时间条件。

“10+35”是杜郎口中学课堂教学的时间模式,也就是一堂45分钟的课,10分钟的时间是属于老师的,35分钟的时间是属于学生的。这就意味着把课堂主动权还给学生,意味着教师的角色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它要求老师用尽量少的知识性语言陈述,或者说教师应该完全不涉及对教材内容的陈述,并且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其他时间都交给学生,这样,学生就有了充足的时间思考探索。在课堂中教师站在了学生的中间,取消了讲台,创造各种条件把课堂话语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堂上敢说、会说;老师所起的作用就是解疑、监控、调节、配合评价,而学生才是课堂学习的主体,他们在参与中通过结对子的方式利用正确有效的学习方法快乐的学习。这种时间模式把提倡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对学生的尊重,化成了学生的行动,满足了学生探究的需要;获得新体验的需要;获得认可与欣赏的需要;承担责任的需要。学生的主体地位真正得到落实。

(三)没有讲台、三面黑板的教室拉近了师生关系。

走进杜郎口中学的教室我们便会发现教室中竟然没有讲台并且教室前后及背光面三面都是大黑板,没有教室的前部与后部之分,更有趣的是学生的排座方式改变以往的按学习成绩好坏或者是按身高排座位的“秧田”式排座方式为现在的小组对坐“方阵”式的座位方式,教室中间是纵向排成的三排课桌,学生分组排位,对面而坐,这样不仅方便了学生探讨问题,同时又避免了按成绩排座给学生带来的自尊的伤害。

每次上课的时候,都是把黑板分成块,每组一块,他们在各自的领域上写着画着,还时不时的与自己的同伴商量着探讨着,在各组展示自己的成果时,老师则站在了学生中间或后面,把自己融入到学生中去,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师道尊严者,老师只是在“不悱、不启、不发”的时刻才会出现。而另外的学生则或蹲、或站、或坐,地上、课桌上、板凳上都成了他们听课的独特方式。

这样的课堂把老师与学生放在了同样的空间、平等的地位上,学生包围着老师,老师就在学生中间,他们之间没有了界限之分,拉近了师生之间距离的同时,有效的缩小了学生间的差异,促进了学习的交流与探索。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杜郎口中学这种模式的运用对学生来说不仅没有负面影响而且这种创新改革解决了传统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矛盾与问题,改变了以往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模式,学生真正成为了学习的主人。

二、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的教育哲学分析。

可以说,自从教育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人类活动以来,就有了教育哲学。教育哲学一直从各种不同的视角帮助人们解决着教育中遇到的问题,并为教育者提供教育实践的理论依据。因此,了解教育哲学对于教育者来说,不仅能获得敏锐的洞察力,更能帮助他更好地进行教学实践。

(一)从人性的角度来看。

人性论是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学说,中国古代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在论述自己的思想时几乎都从人性的角度出发,杜郎口的教育者也以人性为基础,抓住了学生喜欢游戏的本性,并以此为切入点开展了课堂教学的改革。

杜郎口中学的课堂上就有着丰富的游戏情境,在分组学习过程中他们每个小组都有不同的游戏形式,经常把课本编成课本剧,让学生分角色来表演,而且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在游戏中老师与学生经常同台演出,他们共同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游戏的过程,不仅从中得到快乐,而且人们对游戏天生的热情成了他们学习的内驱力,并不断得到强化,形成良性循环。同时,游戏本身就有着很多未知性和挑战性、刺激性,每解决一个问题就意味着又成功了一次,激发他们进一步解决问题的欲望,以呲一步一步的接近预设目标。

(二)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融合的育人观。

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一直作为两种对立的思想在历史上发展着,科学主义在哲学上重视理性,在人格发展上重视知识和智力的发展;人文主义则偏重非理性,在人格发展上重情、意的发展。反映在教育问题上也都各执己见,因此,如何在二者之间取长补短并使之协调发展成为教育哲学研究中的重要课题。

杜郎口中学不仅通过大容量的教学内容促进学生智力因素的发展,而且有多种课堂组织形式以促进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既有老师的鼓励引导,又有各小组的独立探索;既有自己的理性分析,又有来自别人的人文关怀;在关注生命的同时,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可以说,杜郎口中学在教学中把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结合起来,把价值论引进了教学领域,体现出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最终达成学生从学会生存到学会自立再到学会关心、学会合作的目的,促进学生个体的协调发展,找到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切合点。

三、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的社会学分析。

地理环境简言之就是“环绕社会的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且对文化教育的实施和发展也直接产生着影响。一个学校的地理位置及周边环境对学生学习生活带来的影响是无可厚非的。

杜郎口中学就坐落在一片荒野之中,四周既没有嘈杂的工厂车间,也没有繁华的街道闹市,这就为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准备了充分的条件,受不到外界的干扰,自然心理情绪就会平和。另外杜郎口中学对学生的管理也是住宿制的,学生吃、住、学全在学校,平时没有接触外界的机会,即便出了校门也没有什么可以引起学生兴趣的,不像有些学校外面往往有很多游戏厅或网吧诱惑着他们。

另外,一个学校周围的人文环境同样影响着他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人文环境是专指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周围环境,是人为的,具有社会性的。

杜郎口中学的学生几乎全都是农村家庭的孩子,从小就接触自己的长辈在地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艰辛及农村落后的生活条件,这些都会对他们产生很深的影响,并且,他们从小就受到大人们的“走出去”的教育,只有好好读书考上大学,以后才有可能摆脱这种穷困的生活境遇,所以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就有一种为未来谋划的思想,这也成为他们强大的内驱力来源之一。

(二)教育与经济。

教育与经济同样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二者是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可以说,经济是教育的基础、保证着教育的正常进行、推动着先进的教育技术的发展,而教育又为经济提供了技术支持,促进着经济的发展。

杜郎口中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为一所农村中学,没有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学校建设及教育教学上,但每天都会接待很大数量的'前来参观的教育工作者,他们就会收取一定的参观门票费用,这样既有效的限制了人校参观者的数量,又给自己带来一笔可观的收益用来更好的建全学校设施,为学生们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四、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的教学论价值。

教与学以及学与思的关系问题一直是存在于教学实际中的突出矛盾,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的教学论价值就在于很好的解决了这两种矛盾关系。

(一)教与学的关系。

教与学的关系一直被视为教学论中的根本问题,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师生关系。从孔子的尊师重道、师道尊严,到韩愈的《师说》无不详尽的阐述着师生关系的重要性。

杜郎口中学为了落实课堂上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对于课堂教学作出了“三个转变”,第一,学生的学习态度要由“供应式”向“超市式”的转变,在知识学习中充分给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从哪些材料中学习,学什么,都由学生自己做主,这样既避免了学生的被动接受又防止了教师讲什么学生学什么的发生;第二,教师教学由“注入式”向“发动式”转变,在课堂上教师要充分的信任学生,并善于利用他们的特长,充分让学生“动”起来,这样的课堂不再枯燥无味,让学生在快乐中成长;第三,课堂内容由“纯知识型”向“能力、情感、价值观”转变,课堂教学内容要由知识培养能力,由知识生发情感,由知识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学与思的关系。

学与思的关系是教学论中的关于认识论的问题。没有学的思是空想,就犹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没有思的学则只能停留在表面上,不能真正认识事物的本质,掌握事物的规律。

杜郎口中学的“三三六”课堂教学模式采用学思结合的方式,每个教学环节都注意到留给学生充分的思考时间,并试着让小组解决思考的问题,小组解决不了的再请教老师,因此,学生便形成了在学习中敢于质疑、勇于问难、积极参与论辩的习惯。

五、杜郎口中学教学模式的现实意义与问题反思。

杜郎口中学的改革回归了教育的培养具有终生学习能力、能够自主发展的人的本真,也正是这一教学实践实现了被人们认为是“理想”的新课程理念,于是,在参观了杜郎口中学之后,接踵而至的便是很多学校的纷纷效仿。在学习杜郎口经验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一)普适性的问题。

首先,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情况,杜郎口中学是一所住宿制中学,学生每天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习,早晚都要上课,这样的课时安排,恐怕城里的学校就很难做到。因此,学习杜郎口经验,需要因地制宜,掌握他们的精髓与合理因素,不能照搬照抄,只注重形式上的改变。

另外,学生要养成自主学习的能力,是要有一定的年龄阶段和身心发展特点作为基础的,比如说,杜郎口中学的教学模式就不适合小学生,最起码从自主能力这一点来说小学生是不具备的。而高中生又面临着严峻的升学压力,各科的学习任务都很重,而且学科叉多内容又深,明显的超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范围。

因此,要认识杜郎口教改的普适性,必须结合它所面临的境况与学校的现实,仔细体会其中的智慧。

(二)教学模式机械化的问题。

严格的“三三六”课堂教学模式及“10+35”时间模式,就把每堂课都牢牢的固定在了这个模式之内,不论什么科目,也不论学什么,都严格的按着这个模式按部就班地进行,显然是有些僵化的,对于语言课程来说,就很难按这个模式进行教学,比如英语的发音学习,学生自己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一讨论就能学会的程度的,没有老师的指导与讲解学生自己是很难办到的。

因此,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是没错,但如果过于严格的按照这个模式进行教学有时候不仅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反而阻碍了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

总而言之,杜郎口中学的教改找到素质教育与传统学业成绩质量观的结合点,回归了教育的本真,为目前我国提出的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提供了一个具有参考价值的模式,学习杜郎口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看待它。

小学生学习方法经验谈读后感

听了魏书生老师的报告之后,我们又上网查询了一下关于魏书生理论的资料,更加明确了苏静提出的“特色即卓越”是怎样的一个概念。在他身上有苏霍林斯基的影子,有老一代教育家陶行知、叶圣陶的脚印,以及有许多教育学家及流派的影响,但他的教育工作者主张使人耳目一新,他的教育实践令人赞叹不已,他的教学效果令人折服,我们总结为三个方面:

一、做一个健康快乐的领跑人。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老师要健康生活,快乐工作,魏书生老师视教育家为一种影响手段,视教书育人为利他亦利己的心灵酸辣汤,视工作为一种快乐,让这份快乐的情绪影响学生,使学生懂得“生活快乐为本”的道理。孩子虽然不一定能够道出其中道理。却也能够心领神会。而他其中用到的最重要的方法。

二、以身作则,做一个先进的带动人。

他教给孩子们认真读书,自己首先就刻苦钻研。他所教给孩子的学习方法,就是他自己在认真读书、刻苦学习中所得到的成功体验,就是向学生传授其所得的自学方法和科学规律的再现。他规定孩子们坚持“道德长跑”,他自己率下写下了几百万字的日记、笔记、文稿,他也不辞劳苦并且快乐的和学生一起做着这些事情。

当然,仅仅这些可能不够成为一代教育家的标准。因为他关于成为科研的劳动者,他在生活中工作中做到了:

1、明确自己的方向,悠然中获得一种收获,在搞科研问题上,他提到的“天天记、经常翻、精心改”,都非常适合我们的老师。)。

三、习惯的培养,好习惯让孩子受益终生。

他让孩子做到的“五个一分钟”等,所谓的小事情却体现了大道理一分钟家务体现了培养孩子的动手自理能力,一分钟日记体现了培养孩子的反思能力,一分钟踏步体现了培养孩子的生活状态,一分钟军歌体现了培养了孩子的情绪,一分钟注意力、记忆力的提高训练了孩子的思维能力,坚持下来,长此以往对孩子的全面提高与促进的作用,充分体现了我们新课改三个维度的培养。

“去其浮华,留其本质”,用最有效的方法去处理最根本的问题,是我们认为魏书生理论的最好诠释。

文档为doc格式。

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读后感

以前听过杜郎口经验,听过崔其升校长,但一直没机会拜读《崔其升与杜郎口经验》这本书,这次读了以后让我受益匪浅。

我明白了杜郎口的成功经验,就是把握真谛,让教育返璞归真;就是以学生为主体,承认个体差异,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就是引导学生将学习内化为自身需求,在主动参与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就是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感受学习的乐趣,体验成功的快乐,实现自身的价值。

在以往的教室里,一般来说,学习好的同学会被安排到前排,学习差的往往会被安排到无人关注的角落,但在杜郎口模式中,课桌却如一个个小方阵,六张或八张小课桌一拼凑,组成一个学习小组,人员搭配也是优、中、差结合。预习新课时,小组成员一起研究分析学习目标和重点内容,需要展示时,小组会选出各自的代表向全班同学讲解问题的答案和解题的思路。课堂重组,对部分教师心中传统的师道尊严带来了冲击,教师不再高高在上,而是融入到学生中去,起到引领的作用。这样的座位安排,有利于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帮助学生相互沟通,很好地培养学生之间交流合作的能力。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杜郎口中学让学生根据老师提出的自学提纲进行自学,并且把自学提纲的内容及时在课堂上展示,让学生自己教自己,学生登上讲台讲自己的自学所得,互相交流,努力实现把课堂还给学生,把讲台让给学生的新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这确实是聪明之举、科学之道,目的在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亲身的体验与领悟要比教师讲授来得深刻,更易于理解。

我们有许多老师喜欢把知识揉烂了、掰碎了喂给学生,实际效果却不然。所以我们要从学生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有时候培养能力比教给知识更重要。

杜郎口中学以人为本的做法令人称道,在今后的教学实践中,我将尝试着把杜郎口中学的一些好的做法运用到课堂中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借鉴杜郎口中学的育人理念,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一切为了孩子的发展。

当然读这本书的时候对我触动很大的还有校长崔其升本人,当读到“当年他毕业,还不到20岁,分配到镇小学教学,没黑没白地干了一年,愣是把成绩弄到了全县统考的第一名”这句的时候,我感觉非常震惊。毕竟一个年轻教师能把成绩带成学校第一已经很不错了,全县统考第一是多么难啊,我非常佩服崔校长的毅力。

崔校长的艰辛和磨难,喜悦和期望,委屈和无奈,汗水和泪水,坚守和抗争,都纷扬为生命的一道风景,伴随杜郎口中学的成长,一起镶嵌进他铮整鸣响的风骨里,他的果断,他的坚持,他的执着的精神是我该好好学习的。他把自己泡在教师的课堂上,为每位教师指导,帮助教师成长提高。

想想我自己对于处事遇到困难就推脱,对于学生三分热度,从没非常严格的要求自己和认真对待工作,把全部精力用到教育事业中。在这里我对于以往感到万分的惭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肃认真。我会尽我的努力把孩子教育好,让学生懂得如何认真学习。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研读之后,第一感觉是上大学时都干什么去了,这么好的书竟然没读?不过,晚虽晚矣,但终于已经阅读了。读后有以下拙感,籍以自勉。

法律是什么?作为法官,我们虽然每天都在运用法律,但如被问起这个问题,如何作答?我还真不知道。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件中,有两种模糊性的来源,即事实上的模糊性(发生了什么?)和法律上的模糊性(对所发生的事实运用什么法律?),而真正确定的东西在我们裁判之前是不存在的。那究竟法律是什么?美国著名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说:“法律就是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预测,而不是其他的虚伪和矫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我和他的想法一样。

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艺占了统治地位,就会导致文牍主义的结果——对于所有遭遇这一结果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吗?对于法官的要求仅仅是要求其明了裁判的技术原理、解释规则、法律术语,以及推演结论和发现答案的方面,就足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作为法官,我们有我们的价值观,我们裁判的目的是寻求正义,我们崇尚正义。何谓正义?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该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规则——它将使维持生存的物资、满足人类享有物质和采取行动所需求的手段,能够尽可能地在最小摩擦与最少浪费的情况下人人有份。”依庞德之见,法律体系的设计是用来决定在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方面相互抵触的需求之中,何者应被认可和保障,何者应被否认和拒斥。法官,是上述判断的裁判者,用正义的理念指导裁判。

所以,相对于优秀的技师,法官应该具有更深层的关于价值的追求。虽然争议不是一件可以抓取或者固定的东西,但通过我们的裁判,至少可以使结果更接近正义,更趋向正义。我认为法官不仅应当是一个优秀的技师,而且亦应当是一个具有深邃思想的哲人、一个具有崇高道德标准的好人。法官不仅在适用法律,同时亦是在创造法律。

大多数美国人将法律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尽管他们可能在这一过程中输掉法律战役和金钱,这种“诉讼爆炸”往往使人们成为了“司法帝国”的奴隶。现阶段,我国的“诉讼爆炸”亦初露端倪。前面已经陈述了法治的目的是为了规制人民在物质分配方面的行为,以最少摩擦和最小浪费来满足每个人的需求。所以,这种以法院为单一途径的解决方式,是否已经妨碍到了我们社会的法制健康?诉讼泛滥使我们的法院没有能力及时、经济而有效地施以救济,诉讼泛滥同时又使法院超越自身的能力与合法性而将触角伸向不该伸向的领域,不仅要求法院处理公民好讼喜争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将法院力所不及的社会难题一股脑推向法院这个看似终极的处理方式。

有鉴于此,西方国家将目光投向了小型社会的调解机制。在美国,有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司法部、美国仲裁协会、调解和冲突解决研究会以及许多社区团体,正尝试运用以社区为基础的调解,以解决微小的个人纠纷,这将提供一个更人道、反应更灵活且更易于接近的司法形式。这种形式的纠纷解决,其抚慰与合意的性质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批评对抗制审判和威胁性制裁的状况下,更具有吸引力。或许在现有法律体制的正式程序之外,某些纠纷所涉及的实体正义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仿佛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庭外和解以及法院内部要求的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不谋而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该更多地寻求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正义的话题。正义,作为法的目的,是个人生活与拥挤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动之间的理想化的妥协。我们的司法程序寻求这种理想化的妥协,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则从个人活动的主体角度去发掘,让活动的个体从主观上去同意妥协。这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方式,更是纠纷解决的艺术。美国的法学不是没有深刻的理论,它的理论体现为一种面向民众的说理,虽没有德国哲学的繁琐和法国文学的浪漫,却有着古罗马演说家的激情和雄辩。

“法的门前有一位守门人在站岗……”而我已经从门外走进去了……。

《法律之门》读后感《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真正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看待一些法律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很多时候只停留在专业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远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

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书里的提示与问题一直引导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从日常的生活中去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

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另外,卢埃林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没有经验的新官员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

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

《经验的疆界》读后感

无论是人类的发展,组织的进步,还是个体的成长,都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经验无疑是人类智慧的一个宝库。但马奇先生提醒我们,经验是一个有用的老师,尤其是聚合经验,但并不是一个足够好的老师;经验可能帮我们做出决策,但往往不是最佳选择。因此,我们对经验应保有一定的警惕性。

经验的鲜活性、启示的模糊性和诠释的灵活性,限制了人类从经验中学习的效果。然而,很不幸,人类智慧又往往依赖于从经验中学习。因此注定了,人类追求智慧的道路不会一帆风顺。

组织追求智慧,但过程艰难曲折。智慧一般包括两个相互联系但有所不同的要素,有效地适应环境和优雅的诠释经验。体验式学习是人类适应环境的一种比较重要的.形式,是人类提高行动与环境匹配度的一种比较重要的形式。从经验中获取智慧的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低智学习和高智学习,即复制成功(试误、模仿、天择)和逻辑思考(故事和模型)。由于历史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复制成功具有不可预测性(在局限的领域中可能取得不错的结果,但在因果关系复杂、练习机会较少的领域,可能难以取得满意的结果)。故事和模型响应了组织生活和组织研究当中普遍存在的一个迫切要求,即描述经验的因果基础。但是故事和模型往往简化复杂的因果关系,以便让观点更好理解,更具说服力。因此,经验故事和模型是希望被社会证实为真相的虚构。与此同时,经验故事和模型的真理价值正义价值和美学价值也是显而易见的(应为准确表征超语言真理而具有真理价值,因为创建社会次序而具有正义价值,因为提供审美乐趣二具有美学价值)。

同时,关于经验的适应理论对已有方案的阐释做得相当好,但却成了新事物的敌人。组织产生新事物的环境可能在满足以下条件时产生,即组织宽裕、管理者狂妄自大和对新想法过于乐观。因此,当经验成为创新的敌人时,组织的宽裕和乐观以及管理者的无心插柳可能让新事物钻了空子。

因此,从经验中学习是组织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并不是完美的真相发现手段。

中国共产党历史与经验读后感

读《中国共产党历史》一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走过的历史道路,并不是笔直平坦的,而是历经奋斗的流血牺牲、探索的艰难困苦和失误的严重挫折,创造出一个又有一个的辉煌。

正如邓小平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不断的指出:青年人要知道我们的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要用历史教育青年,教育人民。

1921年7月23日,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这次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其行动指南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的无产阶级因此有了战斗的司令部,中国的劳苦大众从此有了翻身解放的希望,中国的革命从此焕然一新。然而,争取自由和解放的确是危机重重,尽管国共第一次合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北洋战争的胜利进军,但四一二叛变后,以蒋介石为首的反动势力血腥镇压革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并对共产党进行疯狂的围剿。这并没有是共产党员放弃,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面对多次反国民党围剿的失败以毛泽东为首的我党的许多杰出领袖,冲破了教条主义的束缚,在探索中国革命新道路的斗争中,开始从中国特殊国情出发,把党的工作重心由城市转入农村,在农村成功地保存、恢复和发展了革命的力量。

八年艰难的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都有利的见证了: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的命运,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之后,党的八大明确指出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实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建立的情况下,也就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的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来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然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党内同样出现了严重左倾错误,并由此导致了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的产物——文化大革命。

”倾错误的严重束缚,明确指出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全会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作出了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发表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著名讲话,讲话中关于“一个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的重要论断,代表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一个了不起的伟大觉醒。由此,推进了改革开放的展开。

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改革开放全面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多层次开放格局的形成等都促进了的快速发展。

在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中央前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又相继提出了与我们社会相适应的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紧跟时代脚步。

通过这次学习,我学会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是一次就能一劳永逸地解决的。搞革命要结合,搞经济也要结合。只有牢牢把握时代的节奏,并实际结合马克思主义,才能真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和中国的发展和腾飞。

回忆这艰苦路程,回眸过去的血雨腥风,几多曲折,几多泪水,几多磨难。从此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便在这片中华大地上,历经了步步艰难,步步坎坷,大渡桥的铁索,卢沟桥的炮火,万里雪山的飞崩,无际草地的漫长,可我中国共产党人没有退缩“属风流人物还看今朝”说出了我们的心声,一步一步我们走过来了,共和国的成立,改革开放的成功,哪一个不是中国共产党努力的结果?哪一个不是中国共产党的金秋硕果?这中间无数的党员为国家的发展出谋划策,为国家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这正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灵魂与精髓,我们当代青年需要的就是这种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的精神。学习先辈党员为国为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在我们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要时刻关心国家未来,为国家繁荣昌盛付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党用其行动证明了他的能力,显示了一代共产党人的品格。勇敢无畏、奋发追求、勇担重任、无私奉献„„是中国共产党的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魂!如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党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没有了抱负,没有了志向,做事半途而废不敢超越。党告诉我们,只有敢于在逆境中磨练的人,有抱负的人才会拥有辉煌的未来!让我们一起努力,在党的阳光下一起奋斗,在人生的道路上,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齐心协力,共创美好明天!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大会上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回顾百年历程,精辟论述了爱国主义是振兴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真诚召唤全体中华儿女携起手来共同奋斗。“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热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古老中国积贫积弱,内忧外患接踵而至,民族苦难空前深重,爱国主义传统在争取民族独立、振兴中华的奋斗中得到继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在时代进步洪流中得到丰富和发展,爱国主义旗帜始终在民族复兴征程上高高飘扬。100年来,一代代中国先进分子和中国人民怀着对祖国的无限热爱、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深沉忧患、对现代化理想的美好憧憬,不怕艰难困苦,甘于牺牲奉献,“一心一意为国来奋斗”,书写了中华民族顽强拼搏、不懈奋斗的壮丽史诗。

我们的新中国一路凯歌行进,我们的家乡一路日新月异,我们的家庭一路幸福小康。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学习党史使我明白当前我们这一代人必须要拥党、爱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我们必须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的奋斗目标,从基层做起,从身边做起,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的修养,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精神,学习社会主义价值观和荣辱观,用先进的理论和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身素质,从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党的新闻宣传事业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我们要以史为鉴。只有把握了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更好地将我们青年。

人的充沛活力和创新意识应用到为人民服务的伟大事业中去!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易懂,例证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抒发了自己对法理学的认识: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以下是我对七个章节的总结和认识。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的说,常识法律观念在19世纪后才可称为常识观点。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自上而下的强制决定;摒弃法律的理想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

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刘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由于法律是一种命令,法律的渊源便来自主权者的意志。根据分析法学的观点,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个或某些人的习惯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命令说的出发点是将权力性规则视为暗含着义务性规则的法律。而英国哲学家边沁则认为,主权者的命令存在好坏之分。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学试图引进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解读法律现象,这种愿望导致分析法学主张经验地中立地分析法律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命令说暗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法律规定和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从法律规定推出的若干结论之间没有明显的正误之分,各个结论都有道理。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由于法律适用者的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时,并不以白纸黑字的规则作为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决依据的渊源因而是多方面的。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未表明广义的法律观念优于狭义的,尤其在出现较为一致的对邪恶的憎恶时,后者可能优于前者。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眼里,法律与道德或政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质和政治道德性质。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着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着内在结构,于是最终形成的法律内容是不确定的。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上看,这种不确定性的终极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滋扰与破坏。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个篇章的认识和了解,从整体而言,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而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

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小学生学习方法经验谈读后感

故事的起因一个真实的小故事:(的夏天在新东方听到)。

新东方有个学员现在在duke大学,他从高一开始背《新概念英语》第三册,背到高三就背完了。高考考进了北大,进北大后,他本来不想再背了。但当他背给同学听的时候,其他同学都露出了羡慕的眼光,于是,为了这种虚荣心,他就坚持背第四册,把第三、四册都背得滚瓜烂熟,他熟到什么地步呢,有人把其中任何一句说出来,把能把上一句和下一句连接下去,而且语音非常标准,因为他是模仿着磁带来背的。后来他去了美国duke大学,他给新东方的教师写信,老师不敢回,因为老师对他的英文有畏惧感,他的英文学得太好,只能给他回中文信,并告诉他不是不会写英文,而是想让他温习温习中文,不要忘记祖国的语言。

我相信也会有人问:你在背诵的过程中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我的回答就是:“坚持”。其实我能够坚持下来也是原于一个我在《读者》上看到的一个小故事:

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在给学生上第一节课的时候,要求他的学生在每天上课之前都向上挥一下手。过了一个星期,他发现已经有一半的学生不在挥手了;过了一个月,他发现只剩下三分之一在挥手;过了半年,他再看,发现最后只剩下一个人在挥手,那个人就是柏拉图。柏拉图后来成为伟大的思想家和哲学家。

其实任何一件事到最后都是“简单的重复和机械的劳动”。只要你做到了,ok你就有可能在一个领域做到很前列,甚至是numberone。

法律的经验研究读后感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对于研究法律有几点经验感受。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法律的经验研究。

读后感。

的范文,欢迎阅读!

《法律之门》是美国各大法学院比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书。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研读之后,第一感觉是上大学时都干什么去了,这么好的书竟然没读?不过,晚虽晚矣,但终于已经阅读了。读后有以下拙感,籍以自勉。

法律是什么?作为法官,我们虽然每天都在运用法律,但如被问起这个问题,如何作答?我还真不知道。在我们日常处理的案件中,有两种模糊性的来源,即事实上的模糊性(发生了什么?)和法律上的模糊性(对所发生的事实运用什么法律?),而真正确定的东西在我们裁判之前是不存在的。那究竟法律是什么?美国著名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说:“法律就是法院事实上将做什么的预测,而不是其他的虚伪和矫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我和他的想法一样。

在司法过程中,一旦技巧和工艺占了统治地位,就会导致文牍主义的结果——对于所有遭遇这一结果的人来说,这都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法官是工匠吗?对于法官的要求仅仅是要求其明了裁判的技术原理、解释规则、法律术语,以及推演结论和发现答案的方面,就足够了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作为法官,我们有我们的价值观,我们裁判的目的是寻求正义,我们崇尚正义。何谓正义?记得罗斯柯·庞德曾经说过:“我们都需要地球,都有大量的愿望和要求需要满足。我们有那么多人,但却只有一个地球。每个人的愿望不断地与邻人相冲突或者相重叠……即使这些物资手段无法满足人民的全部需求,至少也应该尽可能地人人有份。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法律的目的在于正义。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一种个人美德,我们不以为正义是人们之间的理想关系。我们以为正义是一种制度,我们指的是这样一种关系的调整和行为的规则——它将使维持生存的物资、满足人类享有物质和采取行动所需求的手段,能够尽可能地在最小摩擦与最少浪费的情况下人人有份。”依庞德之见,法律体系的设计是用来决定在物质财富和生存空间方面相互抵触的需求之中,何者应被认可和保障,何者应被否认和拒斥。法官,是上述判断的裁判者,用正义的理念指导裁判。

所以,相对于优秀的技师,法官应该具有更深层的关于价值的追求。虽然争议不是一件可以抓取或者固定的东西,但通过我们的裁判,至少可以使结果更接近正义,更趋向正义。我认为法官不仅应当是一个优秀的技师,而且亦应当是一个具有深邃思想的哲人、一个具有崇高道德标准的好人。法官不仅在适用法律,同时亦是在创造法律。

大多数美国人将法律视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途径,尽管他们可能在这一过程中输掉法律战役和金钱,这种“诉讼爆炸”往往使人们成为了“司法帝国”的奴隶。现阶段,我国的“诉讼爆炸”亦初露端倪。前面已经陈述了法治的目的是为了规制人民在物质分配方面的行为,以最少摩擦和最小浪费来满足每个人的需求。所以,这种以法院为单一途径的解决方式,是否已经妨碍到了我们社会的法制健康?诉讼泛滥使我们的法院没有能力及时、经济而有效地施以救济,诉讼泛滥同时又使法院超越自身的能力与合法性而将触角伸向不该伸向的领域,不仅要求法院处理公民好讼喜争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又将法院力所不及的社会难题一股脑推向法院这个看似终极的处理方式。

有鉴于此,西方国家将目光投向了小型社会的调解机制。在美国,有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司法部、美国仲裁协会、调解和冲突解决研究会以及许多社区团体,正尝试运用以社区为基础的调解,以解决微小的个人纠纷,这将提供一个更人道、反应更灵活且更易于接近的司法形式。这种形式的纠纷解决,其抚慰与合意的性质在社会越来越多的批评对抗制审判和威胁性制裁的状况下,更具有吸引力。或许在现有法律体制的正式程序之外,某些纠纷所涉及的实体正义能够更好地实现……这仿佛与我们现在提倡的庭外和解以及法院内部要求的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不谋而合。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我们应该更多地寻求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于是,我们又回到了正义的话题。正义,作为法的目的,是个人生活与拥挤的世界里所有人的活动之间的理想化的妥协。我们的司法程序寻求这种理想化的妥协,而法院之外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则从个人活动的主体角度去发掘,让活动的个体从主观上去同意妥协。这不仅是纠纷解决的方式,更是纠纷解决的艺术。美国的法学不是没有深刻的理论,它的理论体现为一种面向民众的说理,虽没有德国哲学的繁琐和法国文学的浪漫,却有着古罗马演说家的激情和雄辩。

“法的门前有一位守门人在站岗……”而我已经从门外走进去了……。

《法律之门》读后感《法律之门》这本书,虽然只是看了书里的第一章以及前面的部分,但是感想和启发还是有很多的,我觉得这本书是需要慢慢琢磨的,需要对法哲学有自己的一些感悟才不至于读起来那么迷惑。首先,说一下我对《法律之门》这本书的总体感觉。《法律之门》给我的第一个启发是里面提倡的法律研究方法,书的作者主张,我们不能单纯学法律而学法律,而是要把法律与其他学科联系起来,从法的总体精神去理解法。我认为这一点对于我们真正学好法律是很重要的,我们看待一些法律问题时,得出的结论很多时候只停留在专业知识的层面,这样的观点往往是狭隘的,不利于我们长远的学习,所以书中提倡的研究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另外,《法律之门》是一本很有味道的书,它除了让我们从中了解到一些英美法系的法律知识,更多的是指导我们去思考问题,不仅是在引导我们思考书中的问题,更多地是在传达给我们一种理念方法,让我们掌握如何来分析问题,如何从被动看书转变为主动探究。书的开篇序言中就讲到,初读本书的人可以从前言、导言和引言中获益,确实,在这些部分,也会有引起我们思考的问题。引言中,作者给我们陈述了卡夫卡的一则寓言——法的门前,第一次读了这个寓言的时候,感觉这个寓言所要表现得是法律的威严及其具有神秘性,但是,对守门人最后说门是为乡下人而设的但是乡下人最终还是没能见到法感到费解。接着,看了卡夫卡拟续的一位教士和k关于这个寓言的讨论,对这则寓言的寓意又有一个新的认识,但同时对这则寓言还是留有同样的疑问。

教士与k的争论点我认为是乡下人到底有没有被守门人蒙骗,k在开始的时候认为乡下人是被蒙骗了,而在教士与k在争论的过程中教士提出了真正受蒙骗的是守门人的说法,守门人不了解门内情况,不知道自己其实从属于乡下人,处于受蒙骗的状态,我觉得这两者都有理,但是重新审视那责寓言,我又觉得他传达给我们的是法或许是虚无缥缈的,但因为有乡下人的期待和守门人的存在,使得法的存在是必要的。讲到这里,我想讲一下对后边提到的“坏的秩序比根本没有秩序要好”这个问题我的一些粗浅的看法,坏的秩序或许没有让所有人的权利都得到保障,但坏的秩序还是一种秩序,秩序的存在,起码生活在其中的人不会终日惶恐不安,生活相对是安稳的,人们能慢慢适应秩序来调整自己的行为,但是如果没有秩序,人们的生活是处于动荡与不安稳的,我认为,人们对于安稳生活的共同期待可能是使得坏秩序也具有强制力的原因之一。

后边看了第一章,它的标题是:法官和律师是如何从先例开始推理,只要通过一系列北卡罗来纳州的案例来阐释遵循先例的原则,从中我们了解到美国的法律过程是争讼者先提出基于判例法、制定法和一系列平衡原则的论点,法官则需在争讼者提供的论点范畴内,基于先例作出判决,就这样的法律制度而言,律师制度的地位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法院可能制作并保存了判例记录,但却很少注意它们或者随意对待它们,而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就会寻找支持观点的方便判例记录,用法院以前的判例向法院施加压力。书里的提示与问题一直引导我们跳出法律的框框,从日常的生活中去窥视遵循先例的原型以及成遵循先例的原因,先例可不可以直接理解为一种经验呢?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人们说:“这个还没有先例”、“破例了!”、“下不为例!”。其实就是对传统的尊重的体现。

作为先例的判例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延续,不至于被突然袭击所扰乱。另外,卢埃林写到:继续过去的实践,就是为没有经验的新官员提供前人积累的经验。如果他无知,他可以向他们学习,从先行者的知识中获益;如果他懒惰,他可以注意前人的行为,并从他们的勤奋中受益;如果他愚蠢,他可以从他们的智慧中获益;如果他有偏见或者腐败,则过去存在的实践在与他的行为进行比较时,对其偏见或者腐败进行了公开的监督,限制了他可以肆意胡为的空间。最后,即使前人进行实践时也曾懒惰、无知、愚蠢而有偏见,不过,知道他将继续前人所为,也会提供一个基点,使人们能够由此预见法院的行为,事先调整自己的预期。”

由此可见,先例的还在于对法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法官集体智慧的形成,更为重要的是,普通人从具有权威性先例中知道哪些是可以为的,哪些是不可为的,从而调整自己的预期,先例因此具有信赖保护的作用。最后,我想说,虽然只是看了书很少的一部分,但是确实有对书里的一些内容进行反复地揣摩,并尝试着去解答书里提出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会有一些迷惑,但这也是一种思维的乐趣,最佳的读书效果就应该是与作者之间有思想的交流,相信随着我们阅历的增长以及法律哲学方面的知识的学习,回过头来看这本书,一定会有不一样的思考与收获。

在导师的指导下,我拜读了丹尼斯·罗伊德的名著《法律的理念》一书,全书共十四章,分别从实体、程序和反思等方面论述了法律的理念、法律、社会。然而学习的目的不仅在于将知识系统化地装入大脑,更在于将其应用于社会,使影响或改变不适的社会现状。所以读完这本书后给我最大的想法与其实就是,法律如何从书本理论而应用于实践。因为社会、实践才是我们直接接触的现实环境。

19世纪时,社会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其产生应该归功于一个大胆的想法:即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应用到社会科学的研究上。奥古斯特·孔德创造了社会学这个概念,其目的是希望创立物理社会学。埃米尔·迪尔凯姆也说,社会学是“物理习惯学”。人口的增长、工具革命的开始以及随此而给大多数人带来的灾难更加促使人们进行深入的反思和研究:究竟什么是人类苦难的罪魁祸首?怎样才能改善人类的生活?社会学及其研究方法一开始就带有批判性和社会改革的特性。批判和社会改革是孔德和迪尔凯姆论著中的重要内容,这一特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者更加明确。

众所周知,社会学是有关社会的学说,换句话说,只要他还涉及社会环境中的其他人类,他就是研究人类社会和人类行为的学说。如同昂格尔在其书中第一章写到:“伟大的人物让其后继者背上包袱是常有的事,每当政治、艺术、思想领域取得显著的成就时,随之而来并从中受益的一代人,可能会有一种没有什么真正重要的事情值得再去做的无所作为的感觉。”

社会学对社会的许多概念和主流理论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理论社会学的。

研究任务就是勾画出思想坐标的草图。换句话说它将不断地根据调查数据检查其社会理论是否与社会现实相一致,其一般化和抽象化的理论研究和分析仅仅以其所拥有的调查资料为限。在社会学领域,因为由于人类的思维结构,是否有可能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实证主义的功力基础在于合理选择促进人类福祉的目标;以及一种有关人类本性的心理结构,认为他的动机仅仅导源于快乐或者同科对各个有机体的冲击。新实证主义者宣称存在不受价值观或意识形态影响的认识。必要的是将它作为一种批评的标准,适用于我们所做的所有的法社会学调查中。

如同作者丹尼斯罗伊德在书中说到:“随着工业革命的刺激与资本家企业的勃兴,个人主义已不再是一种哲学或心理学上的教条,它发展成一项政治与经济上的。

口号。

:自由放任。这一口号成为许多法律与社会思想的基础。2”社会理论的困境表明我们是踩在许多巨人的肩膀上研究社会理论。社会理论是对社会的研究,它最早出现在孟德斯鸠及其同时代人及后继者的论著并在马克思、迪尔凯姆和韦伯的著作中达到了顶点。古人的政治哲学既是描述性的又是规范性的,这意味着它远不止关心社会该如何组织,也不止想将其有关个人和社会的观点付诸实践,因这两者都可以是非常现代的社会理论。

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科学领域—法社会学—正在向世界上的许多地方扩展。而法律社会学不是近年来才兴起的,在19世纪出现了法律社会学,它的第一人上面已提到过,应是卡尔马克思,其次是迪尔凯姆、马科思韦伯等人。

法律不是孤立的,它是社会的一种现象。因此要把它放到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加以研究,并要关注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效用,这是法律社会学的理论要求。

以这样的观点去考察中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社会学的学科关系。可以说,法律社会学在中国的兴起是时代的一种呼唤3。当今中国的法治之路,必须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主题相联系。

许多学者笔下的法律从根本上讲都体现了现代社会的秩序和规范与传统社会之间的断裂,以及这一宏大的社会历史制度过程的制度与个人自由的紧张关系。

在罗伊德的著作中通常被描述为第十章提到的“习惯”与“常习”。而且他认为常习是一种固有的行为,没有丝毫义务或被迫的感觉。“常习能不能转变为习惯,一大部分原因要看那种常习是否有一位或一群在社会中享有特殊权力和权威因而容易被人模仿的人物所建立。同时一项常习可以因为它显然有利或者彷佛有利而大为流行。„„换句话说‘实际’的行为,逐渐演变成‘应该’去做的行为,最后可能变成必须去实践的行为。”然而,习俗、道德的哲学问题到底对于法律现实的作用有哪些?对此,学者朱苏力关于“道德哲学到底有多少东西可以以回答具体法律问题的方式甚或以有一般联系的方式提供给法律,对此我很怀疑。”罗伊德在书中写到:“即使以现代最进步的国家为例,„„法律制度一定会溯及到一个与那些早期或更原始的文化情况相似的时代。”

文化决定法律规范,法律规范反作用于文化,法律作为一种规范或社会制度,把文化所内涵的因素以外显行为模式表现出来,法律作为维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工具,由此对人们的行为以普遍化的方式进行指引。我想到了我国清末著名法学家、法制改革家、教育家沈家本先生,他说:“夫盛衰之故,非偶然矣。清明之世,其法多平;陵夷之世,其法多颇。则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8”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的背景下,建设出有中国特色的法制教育体制是要符合具有中国模式的现代教育体制。何谓中国模式。吴建华认为:“中国模式”应当包含,经济体制改革模式、政治体制改革模式、对外开放模式、经济发展以及和谐社会模式等方面的内容。是中国在全球化和全球性问题背景下,所作出的一种战略目标和发展模式的选择,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渐发展形成的。

如果法学家的任务仅仅是在概念上和逻辑上整理成文法,使他们构成一个合理的思想体系,那么这种法学是不能恰当的反映法的本质和现实的。确切而言,这样的法学应不属科学,而仅仅是法律人单纯的一项技术。因此,法律人的任务是适用法律。所以,罗伊德教授认为“司法”扮演的角色,并不是创制法令,而仅仅是阐明现行法的真正内容,并且在疑义发生的时候,给予权威性的解释。10在当代,司法程序的独立是一个热点也是一个难点。法官亦同常人,无法使自己与他们所处的社群中的价值形态中隔离,而且“很少有法官能用有意识的努力来保持公正或摒弃感情以消除这类因素的影响。”

庞德曾说过:“一个法律制度之所以成功,乃是因为它成功的在专断权力之一端与受限权力之另一端间达到了平衡并维续了这种平衡。这种平衡不可能永远维续下去。12法律、社会、公正是法律人的压力与任务。每个人都是这一时代大潮中的一员。

作为法学专业的大一学生,对“法律是什么”的概念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而在读完刘星教授的著作《法律是什么》后,则对法律是什么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识。刘星教授从读者的角度深入地对西方法理学进行批判解读,用语平实易懂,例证简洁明了,在此基础上,刘星教授也抒发了自己对法理学的认识:我们对法律的看法往往是由我们的姿态决定的。

本书分为七个章节,以下是我对七个章节的总结和认识。

第一章,实际存在的法律命令。严格的说,常识法律观念在19世纪后才可称为常识观点。这种观点被认为是一般性的没有错误的法律知识。分析法学的核心包括三个基本内容:法律的命令说;“实然”与“应然”的分野;法律可以作为科学的研究对象。其概括为三个基本模式:自上而下的强制决定;摒弃法律的理想因素;客观中立的法律知识。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实质是表达制定者的意志,这种意志必须为他人接受,否则制定者将给以暴力式的制裁。这种观念来自对法律现象的思考。法律是义务性执行的规定,这一点,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不得盗窃他人财物,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及安全,不得破坏国家安全和利益等等,这些要求都被权威机关规定为一种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法律规定,公民可以订立买卖契约,可以编写作品,可以订立遗嘱等。

也就是说,当某人自愿订立遗嘱时,他人便不得干涉。刘星由此得出一个结论:所有法律规定最终应以权威机构的强制义务的意愿和刑事处罚即暴力制裁为依托,没有这种实质有效的意愿和暴力威慑,法律规定便会失去实际意义,将无法区别于道德规范或其他社会规范。法律是一种命令,这种命令是社会的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而发布的。由于法律是一种命令,法律的渊源便来自主权者的意志。根据分析法学的观点,法律的存在依赖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某个或某些人的习惯服从。刘星还认为法律命令说的出发点是将权力性规则视为暗含着义务性规则的法律。而英国哲学家边沁则认为,主权者的命令存在好坏之分。但是,不论其好坏,都必须将其视为法律。分析法学试图引进客观观察的科学方法解读法律现象,这种愿望导致分析法学主张经验地中立地分析法律的一般特征和概念。

第二章,行动中的法律。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主权者的命令,法律命令说暗含着一种司法推理模式。在法律实践中,人们将有争议的案件称为疑难案件。它有两个特征:

一是在法律规定和案件之间缺乏明确单一的逻辑关系;二是从法律规定推出的若干结论之间没有明显的正误之分,各个结论都有道理。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由于法律适用者的在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时,并不以白纸黑字的规则作为唯一依据,其所形成的判决依据的渊源因而是多方面的。再者,法律适用者的具体判断要比通常所说的规则,对人们具有更强的真实有力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律理论的核心观念是:法律存在于法律适用者的行动中;这种法律的特征在于只可预测不可预知,它是不确定的。从价值论的角度来看,现实主义法学在确定“行动中的法律”概念的基础上,指出了实用主义的期待与展望,并试图改变通常理解的确定性、可预测性及不溯及既往的法律价值。

第三章,官员统一实践中的法律。法律,存在于官员行为模式“内在方面”展示的次要规则之一的“承认规则”之中,因为“承认规则”具有确定的意思中心,因而可以存在明确规则内容的法律。一句话,法律存在于官员的统一实践中。道德困境的复杂性,有时并未表明广义的法律观念优于狭义的,尤其在出现较为一致的对邪恶的憎恶时,后者可能优于前者。但是,在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一方面,人们对日常语言的正常用法本身就会产生争论,另一方面,上述社会现象展现的“出处”、“形式”和“结构”,并不一定可以使人真正认识法律现象。

第四章,解释性质的法律。法律源自于解释,法律具有解释的性质,其不仅包括具体的规则,而且包括作为具体规则背景“根据“的原则、政治、政策道德标准,甚至一般性质的法律理论和政治道德姿态。在德沃金眼里,法律与道德或政治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法律具有深刻的人文性质和政治道德性质。在法律实践者的“理论争议”中,正像“明确法律”是法律的一部分一样,“隐含法律”也是其中的一部分。法律自始至终都是人们对理想的追求,“法律的帝国是由态度界定的”。法律知识可说是“客观的”,因为它始终是隐含于实际存在的法律制度中,也可说是“主观的”,因为,它始终是依赖人们用理想来确证。但是,它总会存在一个唯一正确的答案。

第五章,关于意识形态中的法律。法律文本存在着内在矛盾,法律认知存在着内在结构,于是最终形成的法律内容是不确定的。从法律最终形成的机制上看,这种不确定性的终极根源在于意识形态的滋扰与破坏。意识形态的概念,在批判法律理论中具有独特的含义。但是,法律本文中的内在矛盾,依赖读者的阅读姿态的选择,或许它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从知识论看,主张法律不确定,必然主张法律具体内容的不可知,而法律具体内容不可知意味着一般性质的法律知识是没有意义的。

这是我对整本书七个篇章的认识和了解,从整体而言,我认为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是统治阶级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实现阶级统治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用以规范各种行为的体系。但是,如此“简单”的问题在西方许多学者眼中却如此“复杂”,换言之,中国语境的读者很难在同一视角去审查西方法理学的语境,本书作者尝试将两种语境“融合”,并在其中运用大量正反双方面的例子,让读者在与作者本身同等的知识状态下进入西方法学语境,从而建立一个渐进的围绕中心问题而展开的逻辑思路,因而把握更为广泛深刻的法律知识。

而对于法律是什么的问题,作者并没有作正面的回答,而是从不同的角度运用分析法学理论和现实主义法学等方法向我们一一陈述。法律是什么,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分析,其一是“一般”层次,即是从抽象方面来解释法律是什么,如“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法律是正义的象征”,“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等等便是在解说法律的抽象含义。其二是“具体”层次。在此层次上,人们会针对一个具体实践问题来问法律的具体规定是什么,这便具体到相关的案例。除了这些认识之外,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也值得思考和研究。在美国纽约州著名的里格斯诉帕尔玛案件中,a是b所立遗产的唯一指定继承人,a为防止b改变遗嘱,从而将b杀害。在当时,纽约州法律并没有规定如果继承人为谋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但是a的确是违反故意杀人罪。

经过慎重思考,法院最终并没有执行法律字面上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而是从众多的前案例中,推演出一个法律原则,即不容许以欺诈行为或犯罪行为从而获得利益,并判决a不能获得b的财产。面对这种规定,人们似乎可以向常识观念提出问题,在里格斯诉帕尔玛一案中,法院中的做法可能是不对的,因为法律的义务是在于严格按照法律条文中的明确规定解释来解决纷争,如果法院另行其道,那是因为法院自己抱有不正确的法律观念。但是,在此案中,法院则认为自己行为并没有超越法律的规定他们的判决非但没有受到谴责而且成为新的先例,一是因为a的故意杀人罪的确成立,二是法院虽然没用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但是其灵活的运用与此案法律规定明确相关的立法资料,同样是运用法律。法律条文是死的,灵活的使用法律才能更好的让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这给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作为一名法律人,首先必须做到的就是明白法律是什么。在刘星教授的字里行间,我更加透彻的理解了法律的概念。今后,我将通过对法律最基本的概念为前提,努力学习,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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