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的女性主义的论文(专业15篇)

时间:2023-12-26 11:17:08 作者:雨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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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女性主义体育理论研究论文

毫不夸张地说,体育是一面镜子,国家、社区、男人、女人通过它看到了自己。《全球化世界中的体育和外交政策》的编辑们和作者们都遇到了挑动神经的言论和巨大的挑战。出版这样一本书面临着诸多挑战。其中之一就是需要平衡所选登的文章,这是因为投稿人数众多,且他们的写作风格、理论视角和写作目的各不相同。读者认为编辑者的介绍性综述尤为有用。它对读者识别各位作者的核心论点有重大价值。这种综述是为了评述这些按主题分类的文章而编排结构的。马奎尔认识到了图希所忽略的东西,也就是后工业国家在定义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和运转方式时的优势。熟悉马奎尔的研究的人会认同他之前有关劳动力迁移和体育运动的大部分论述。本文是这本书的很好地总结概况,能吸引读者去阅读作者在该论题上的更多研究。可以论证的是,在全球体育偶像这方面,马奎尔的立场很有差别。

马奎尔写到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无疑会立马成为名人,享受那几分钟的名气”,而对中日外交关系的分析表明,最有实力和最值得获得名气的中国运动员或日本运动员很可能不会得到邻国的祝贺。特勒、基德和唐纳利在《体育对外交政策的追求》的文章中论述了运动在追求和平和实现基本人权的过程中能起到的干预作用。虽然这三位作者的主题相同,但他们的论述方式有不同之处。英格丽特勒详细叙述了联合国为实现和平与发展的目标而采取的相关举措。虽然读者会发现文章中对联合国的特别工作小组的报道、出版物、目标和目的的叙述有一定作用,但却没有对结果进行任何分析。诚然,提出解决像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要怎样对抗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民众骚乱、暴力事件和战争这个问题的方案固然是好的。但是,由于缺乏成功或失败的证据,剩下的就是行政“愿望清单”,而没有“最佳实施”的实例。

基德和唐纳利的文章极大地平衡了特勒论文的描述性本质。正如特勒像一个志愿者一样工作,而布鲁斯基德就像国际体育运动的“发起者和组织者”一样不知疲倦地工作。基德的论文中包含了一些描述性数据,但作者进一步针对发展,运动员获得更好表现的练习,以及对体育强势集体和处于劣势和组织不利的集体同台竞争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任人唯亲的直接记录,提出了论述充分的建议管理方案。很明显,基德的任人唯亲记录涉及到了赞比亚官员,这些人掌控着一个国家的体育事业,能够削减体育资金支持,也能够为之申辩。彼得唐纳利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奥组委这类重要国际组织采取的可识别原则和失败的成功证据相比。因此,人们了解到,邀请参加或参与体育竞技比赛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采取的一种基本人权,但是欧洲国家的所有竞技运动只吸引了不到一半的那些经常参赛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阅读这三篇文章的一个起点就是注意唐纳利的推荐,“参加体育比赛的机会可能会使各个阶级的人群为赢取人权斗争的胜利而学习技巧和动机,证明这种情况的.更加系统的证据。”对体育强势集体和处于劣势和组织不利的集体同台竞争的这种根深蒂固的任人唯亲的直接记录,提出了论述充分的建议管理方案。很明显,基德的任人唯亲记录涉及到了赞比亚官员,这些人掌控着一个国家的体育事业,能够削减体育资金支持,也能够为之申辩。彼得唐纳利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奥组委这类重要国际组织采取的可识别原则和失败的成功证据相比。

马奎尔认识到了图希所忽略的东西,也就是后工业国家在定义全球化的意识形态和运转方式时的优势。熟悉马奎尔的研究的人会认同他之前有关劳动力迁移和体育运动的大部分论述(见《全球体育竞技场》)。本文是这本书的很好地总结概况,能吸引读者去阅读作者在该论题上的更多研究。可以论证的是,在全球体育偶像这方面,马奎尔的立场很有差别。马奎尔写到北京奥运会的金牌获得者“无疑会立马成为名人,享受那几分钟的名气”,而对中日外交关系的分析表明,最有实力和最值得获得名气的中国运动员或日本运动员很可能不会得到邻国的祝贺。简而言之,正如马奎尔所强调了劳动力迁移和全球化之间关系的复杂性,马奎尔和麦科特之间的不同视角同样表明了超越国界的全球体育偶像的复杂性。

爱丽丝沃克小说女性主义分析论文

:《紫颜色》是爱丽丝沃克的代表作,通过对女性意象和男性暴力的描写来揭示女性在男权社会中所遭受到的伤害,从而表达出强烈的女性主义思想。本文主要对小说《紫颜色》中女性主义思想的表现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帮助读者加深对小说思想的理解。

爱丽丝沃克的《紫颜色》主要是通过描绘当时生活底层黑人妇女的生活状况来表达妇女在生活、政治上的平等,追求妇女的人格独立和精神解放,也就是作者自己所坚持的妇女主义,这种思想在爱丽丝沃克的很多作品中都得到了相应体现,《紫颜色》是其中的代表作。

从文本上来分析,小说《紫颜色》中女性主义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一是在小说语言的运用上,《紫颜色》中运用的是美国黑人常用的方言土语,与一般小说中的标准英语语言不同,由于《紫颜色》中主人公是一名黑人女性,因而在选择语言时作者也特意选择方言土语来作为主要的文本语言,一方面是能够通过黑人方言来表现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运用方言来表现小说内容和内部故事架构也能够推翻以白人文化为中心的一种文化现状,而这一点对于女性主义的表现也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在文本结构选择上,小说《紫颜色》采用书信体结构方式来表现小说内容,这种书信体能够将小说要表达的女性声音直接表现出来,并且利用女性之间对于书信的好感来增强女性之间的联系纽带。而且《紫颜色》在书信体上也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女主角不是与周围人或是小说中其他角色进行通信,而是用黑人土话来向上帝写信,将自己的困惑、愤怒等向上帝情书,而后在主角的女性主义观萌芽之后,她的写信对象也发生了改变,从上帝变成给普通人写信,从给男人写信变成给女人写信,从给白人写信变成给黑人写信,而最终的写信对象就是黑人妇女,其实就是主角自己,充分表现了女性主义观。

(一)、女性和自然一样都是男权等级社会的受害者。

这一观点在当时妇女运动中表现的比较明显,生态女性主义观认为女性只有通过将生态运动和妇女运动充分结合起来才能够树立起正确价值观,才能在社会上获得一定地位,获得女性权利,将女性和生态自然放在相等的位置上。在小说《紫颜色》中这一点也得到了体现。女主角西丽从麻木到后期觉醒独立经历了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当时那个社会黑人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最为低下的,受到诸多压迫,女主角西丽就是这样一位黑人妇女,从小就肩负着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同时还要承受来自继父的性压迫和侵犯,这种经历使得西丽变得沉默寡言,而在之后继父更是将她嫁给了一个老男人,而结婚之后的西丽生活并没有发生好转,西丽在遭受虐待和侮辱时,往往要求自己和树木一样不说话、不反抗,和树木一样沉默遭受着来自外界的压迫,西丽和树一样都是当时那个社会的受害者,这一点在西丽的信中也可以看出。此外,在西丽妹妹奈蒂的叙述中,树木也是大自然遭受人类工业文明伤害的主要象征。男权主导下人西方文明唯利是图,这种高速的发展往往是以破坏大自然和人类原始、质朴的生存方式为代价的。在奥林卡村树木遭到大面积的砍伐,这种经历与主角受到压迫的经历非常相似,因而从这里可以看出爱丽丝沃克有意将女主角和自然生态直接联系起来,让其拥有相似的经历,从而表达自然生态和女性一样都是受害者,人类对自然的压迫也是现实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表现。

(二)、女性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和谐关系。

生态女性主义观认为女性和自然生态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来表达现实中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和不公。在小说中,西丽在一开始受到欺凌时常常自我安慰自己是一棵树,以此来获得心灵上的安慰,而当西丽女性主义思想觉醒之后,她决定摆脱当前的这种生活状况,离开黑人丈夫,这时她在信中高喊着“我坚信我就在这里”这句话是西丽对于自己存在的肯定,也表明西丽的内心在发生变化,而导致这种变化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自然界的鼓励。西丽在自然界中发现了自然生态的美好,认识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美好的,自己要努力发现周围的美,并勇敢地认清现实争取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因而西丽在内心思想上也与之前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表现在外部上则是不再一味自我安慰,而是通过改变衣着和穿戴来改变自己,这也表明西丽对于生活还保留着激情和热爱,而这份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都是自然给予的,由此可以看出,小说中西丽与自然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是西丽生活的支柱。而在小说其他方面的描写上也表现了这种女性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像是西丽信中提到的奥林卡村妇女,她们居住的地方、耕种的田地都是来自于大自然,这都显示了女性与自然之间的密切关系。

综上所述,小说《紫颜色》的最后西丽认清了男性对女性压迫、剥削的实质和基督教的麻痹性,不再逆来顺受,而是做起了自己生活的主人。奈蒂和其他传教士也回到美国,不再试着以基督教改造信仰大自然的非洲文明,这充分表明了爱丽丝沃克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将精神和命运与大自然相联系是爱丽丝沃克女性主义的主要精髓所在,而小说《紫颜色》则将其充分表达了出来。

[1]雷唯蔚.浅析书信体小说《紫色》的双重性叙事艺术[j].艺术科技,2015(04).

法律方法论文

赵世栋法学100348400316。

摘要:人们很早就重视逻辑在法律领域的运用,对法律领域里的推理与论证的规律和规则也进行了许多研究。法律具有不确定定性,有开放的结构,执法的人在寻找可适用的法律原则或规则的时候,会用到法律的推理。并且法律推理在发现、重构、填补与创制法律,法律解释、漏洞填补和法律续造时具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法律逻辑法律推理推理模式方法现实运用。

概述。

在法律分析过程中,法律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法律有开放的结构:

上看是一目了然的,人们对其不会发生误解和争议。但是,语言的概念总有不确定性,有些法律条款是笼统,抽象,不具体的,是需要进一步明确或确定的。2.法律皱褶:“法律反差”“法律冲突”“恶法”。法律皱褶分为三种情况:其一,对于具体案件而言,法虽有明确之文但是法律文字与立法本意,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精神有抵牾或者相悖之处,一旦直接适用法律定或规则会造成违背或违反立法本意、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精神的结果。这种情形称为“法律反差”。其二,或者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存在多个可适用于同一个具体案件的规定或规则,这些法律规定或规则却是彼此矛盾,彼此冲突,相互抵触的,法律条款的通融性、一贯性、匀称性发生了断裂或者扭曲,彼此矛盾、冲突、抵触的规范是不能被履行的。履行其中一个规范,就无法同时履行另一个规范,记者种情形称为“法律冲突”相应的案件称为“冲突案件”。其三,或者法虽有明确第一文库网规定,但一旦直接适用该规定或规则会带来明显有悖于情理的,显失公平争议的结果,因而有些不合理或者不妥当,有正当理由拒绝适用它。3.法律漏洞:“法无明文规定”。对于具体案件而言,法律无规定或者“法无明文规定”,没有提供明示的名直接相关的,可直接适用的规则;实在法不能回答或涵盖具体案件,存在法律的漏洞或空白,存在法律的缺乏或空隙,法律实然不及应然,法律不完备或不圆满,这些情形统统称为“法律未规定”,相应的案件称为“未规定案件”

正因为有法律的不确定性的存在,所以要求相对法律推理的存。

在。

法律推理有以下模式:

社会的习惯或惯例、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共政策以。

及社会公平正义观念,探寻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对法律。

条文加以明确化、确定化和具体化,界定法律条文的界限、

限定法律的所指、确定法律的具体内容,澄清法律条文的含。

混和疑问。

2.还原推导。所谓还原推导,是指在遇到“法律反差”即法律。

文字与法律真实意思、法律意图或目的、法律精神存在发差。

或相悖时,根据法律的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对法。

律的条文加以限制或除外,重构法律条款,还原法律真实意。

思,消除法律文字与法律真实意思或意图的发差,避免出现。

与立法本意或法律意图不相符的结果。

3.辩证推导。所谓辩证推导,是指遇到“法律冲突”时,根据。

法律的逻辑结构、法律的意图或目的、法律的价值取向、社。

会习惯或惯例、社会效用或社会利益、社会公共政策以及社。

会公平正义观念,寻求一种选择或者平衡,解决或化解法律。

的内在冲突与抵触。

4.衡平推导。所谓衡平推导,是指在遇到“恶法”,即一旦发现。

对于当前的具体案件,寻在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规则,但是,

如果该规定或规则直接适用于此案,就明显有悖于情理,会。

造成显失公平、公正的结果,法官基于对法律历史、社会习。

惯或惯例的考查,法律意图、目的、价值取向的考量,社会。

利益或社会相应的衡量,以及社会公共政策或社会公平正义。

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等,对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规则制定一。

个例外,或者说为其拒绝适用、背离该规定或规则找一个正。

当理由,回避、淡化该法律规定或规则的缺点和难点,对法。

律规定或规则予以补救,从而建立起裁判大前提,对于个边。

案件衡平公正,实现个别公平。

5.演绎与类比推导。所谓的演绎与类比推导,是指在遇到“法。

无明文规定”时,运用演绎法或类推法,从法律的“明确规。

则”或“明示规则”推导出法律的“隐含规则”或“类推规。

则”,发掘其“隐含意思”与“深层含义”,消除其法律“缺。

乏”,填补其法律“漏洞”或“空白”。

1.形式推导:“形式或结构论”的方法。是指通过探寻制定法条。

文语法上的结构与逻辑上的关联并以此为依据来解释与推论。

法律,也称为形式推导。

2.目的推导:“意图或目的论”的方法。是指探寻立法本意、法。

律意图与目的并以此为依据解释与推论法律,也称为目的推。

导。

3.价值推导:“结果或价值论”的方法。是指探寻法律的价值取。

向并以此为依据解读会推导法律,也称为价值推导。

现实运用。

现实应用。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法官在能动性司法方面已经发挥了较为突。

出的作用。法官运用法律推理是司法性质决定的。法律是对社会关系共性的调整,它不能直接适用于具体的人和具体的事。柏拉图在《政治篇》中指出:“法律绝不可能发布一种既约束所有人同时又对每个人都真正最有利的命令,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完全准确地给社会的每个成员作出何谓善德、何谓正确的规定。人类个性的差异,人们行为的多样性,所有人类事务无休止的变化,使得无论是什么艺术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制定出可以绝对适用于所有问题的规则。

但是,有时候,法律推理法律推理在审判实践中极度匮乏,法官。

对法律推理不敢大胆运用。即使本能地法律推理,也只是运用形式推理。

我认为,在当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时期,法律推理应当受到。

更高得重视,这样才能更好提高司法水平与公正。

法律具有稳定性,而社会生活却充满了变动性,这种矛盾虽。

变化发展趋势的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在维护法律规范权威性的前提下,适当地变通司法,有利于在动态微调中实现社会实质正义的要求。

法律推理具有一般推理的预测功能。例如,律师可以通过对。

各种可能情况的分析推理,预测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能会作出何种判决。并且,法律推理的实际过程可以改变原来的预测结果,使法律决定朝着有利于诉讼某一方的方向转变。法律推理的预测功能来自于各种要素的综合作用,目的标准、操作标准以及评价标准的正当性、公开性、公认性等赋予了法律推理预测性;法律推理的预测功能还来源于逻辑的力量,逻辑的确定性使预测成为可能;此外,法律推理主体的能动性也是预测功能的重要源泉。法律推理作为一种理性思维工具,可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司法的目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力和义务,正确评价司法行为的正当性、权威性和效率,弄清法律实践中可能出现的思维误区,使自己的法律活动成为符合法治原则、符合科学认识规律的自觉的思维和实践,从而能够更加理性地认识外部法律现象,公正、合理、高效地处理法律案件,成功地指导法律实践。为了尽快提高律师、检察官和法官的法律思维素质,应该对其提出更高的掌握法律推理科学方法的要求。

营销部新员工实习报告。

员工姓名:递交报告日期:实习部门:实习日期:

报告内容:

理念及方法论文

孔子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人的天赋素质相近,个性差异主要是因为后天教育与社会环境影响(“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因而人人都可能受教育,人人都应该受教育。他提倡“有教无类”,创办私学,广招学生,打破了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把受教育的范围扩大到平民,顺应了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

他主张“学而优则仕”,学习了还有余力,就去做官。他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从政的君子,而君子必须具有较高的道德品质修养,所以孔子强调学校教育必须将道德教育放在首要地位(“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孔子在教学方法上要求老师“有教无类”、“经邦济世”的教育观,“因材施教”、“启发式”的方法论、注重童蒙、启蒙教育。他教育学生要有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要谦虚好学、时常复习学过的知识,以便“温故而知新”、新知识引申拓宽、深入,“举一而反三”。

孔子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礼”和“仁”。其中“礼”为道德规范,“仁”为最高道德准则。“礼”是“仁”的形式,“仁”是“礼”的内容,有了“仁”的精神,“礼”才真正充实。

在道德修养方面,他提出树立志向、克己、践履躬行、内省、勇于改过等方法。“学而知之”是孔子教学思想的主导思想。在主张不耻下问、虚心好学的同时,他强调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同时还必须“学以致用”,将学到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

他最早提出启发式教学。他说:“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意谓教师应该在学生认真思考,并已达到一定程度时恰到好处地进行启发和开导,他又是在教学实践中最早采用因材施教方法的教育家。通过谈话和个别观察等方法,他了解和熟悉学生的个性特征,在此基础上,根据各个学生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培养出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多方面的人才。

孔子热爱教育事业,毕生从事教育活动。他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不仅言教,更重身教,以自己的模范行为感化学生。他爱护学生,学生也很尊敬他,师生关系非常融洽。他是中国古代教师的光辉典型。

孔子的教育活动不但培养了众多学生,而且他在实践基础上提出的教育学说,为中国古代教育奠定了理论基础。由于孔子保守的政治态度,因此对待经济制度的改革也反映了保守的思想。

比如鲁宣公十五年(西元公元前594年)实行“初税亩”,从法律上承认私田的合法地位,是春秋时代的重大经济改革;但是据《左传》说,孔子修《春秋》时记载“初税亩”,目的是批评其“非礼也”。而民众不富足,国君没有富足的。

在《论语·尧曰》中还记载,孔子主张“因民之利而利之”,即对民众有利的事情才去做。另一方面,他又主张赋税要轻一些,徭役的摊派不要耽误农时。

《论语·述而》记载,孔子还对当时的为政者进行说教,要求为政者不要过于奢侈,要注意节俭。他说:“奢则不逊,俭则固。与其不逊也,宁固。”同时,还主张“节用而爱人”。这里面包含了把孔子“仁”的思想运用于经济领域。

孔子三大教育方法。

循循善诱,启发教学。

2.因材施教,各取所长。

论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子路与冉有向孔子请教同一个问题,听说了一件事,要不要马上去做?孔子对子路说:“有父兄在,不可以如此。”对冉有却说:“可以去做。”孔子的另一个学生公西华对此发生疑问,孔子解释说:“冉有退缩,故鼓励其进取;子路则勇于进取,故使之知有所退缩。”这个故事就是比较典型的因材施教的例子。如上面所说,孔子的学生之所以各有所长,也正是他因材施教的结果。再则是要有一个老老实实的学习态度。孔子教育子路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再如教育子张以“多闻阙疑”、“多见阙殆”。这种老老实实的态度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是合于“礼”的规范的。孔子入太庙而每事问,有人提出质疑:“谁说他知道礼呢?入太庙而每事问。”孔子答以“是礼也。”就是说这种态度本身就是合于“礼”的规范的。其三,重实事教育,包括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时人、时事的评价以及孔子自己的立身行事,都是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对人、事的品评在《论语》中有很多的篇章,不再赘述。至于孔子的立身行事,孔子本人这样对学生说:“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这就是说我之行事,对你们没有什么隐瞒的。孔子之行事,《论语》中也记载得比较多,有学生引以为荣的,也有使学生发生质疑甚至于为学生所诟病的,但这种无所隐瞒的坦荡胸怀亦足以为人师表。

3.有教无类,诲人不倦。

孔子以前,“学在官府”,只有贵族子弟有权受教育。因而也只有贵族子弟才有当官的资格。但到了孔子的时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都在下移,这就为私人办学提供了机会。孔子正是抓住了这一机会,开始了其创办私学的职业生涯,希望通过兴办教育来培养“贤才”和官吏,以实现其政治思想。在教育的对象问题上,孔子明确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有教无类”的本义是无分贵族与平民,不分国界与华夷,只要有心向学,都可以入学受教。孔子的弟子来自鲁、齐、晋、宋、陈、蔡、秦、楚等不同国度,这不仅打破了当时的国界,也打破了当时的夷夏之分。孔子吸收了被中原人视为“蛮夷之邦”的楚国人公孙龙和秦商入学,还欲居“九夷”施教,就说明了后一点。孔子弟子中有来自贵族阶层的,如南官敬叔、司马牛、孟懿子,但更多的是来自平民家庭的,如颜回、曾参、闵子骞、仲弓、子路、子张、子夏、公冶长、子贡等。而平民教育更能体现孔子“有教无类”的精神实质。孔子“有教无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其“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人性论。“性相近”说明了人皆有成才成德的可能性,而“习相远”又说明了实施教育的重要性。正是基于“人皆可以通过教育成才成德的”的认识,孔子才作出了“有教无类”的决断。“有教无类”思想的实施,扩大了教育的社会基础和人才来源,对于全体社会成员素质的提高无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孔子“有教无类”的思想在教育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再现论文

摘要:妇女主义是艾丽斯・沃克为治疗美国社会的各种顽疾――种族歧视,性别歧视,环境恶化等问题提出的一套实验性的解决方案。它倡导人们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秩序,一个男人与女人,各种肤色人种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妇女主义对诸多现实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与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内涵不谋而合,是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具体再现。

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再现论文

“乌托邦”(utopia)一词源自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作家托马斯・莫尔的小说《乌托邦》。“乌托邦”的词意含糊dd既表示努力追求“福地乐土”的崇高,又表示寻找“乌有之乡”的徒劳dd反映了乌托邦思想固有的含混性以及它同历史的含糊不清的关系。乌托邦精神正是女性主义的根本精神。因为,在历史上真正的两性平等从来不曾存在也从未被实现过,这正是一辈辈女性的生存现实,所以女性主义精神所追求的是一种“乌有之乡”;但乌托邦精神也是女性主义的本质所在,因为女性主义者总会揭示出当前社会的种种矛盾和丑陋,男权主义、等级压迫、种族主义、生态危机,勾画与现实世界形成强烈对比的未来世界――“福地乐土”,并且提供了一系列解决社会矛盾的方法和途径。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思想内涵可概括为三点:第一,消灭社会性别压迫,代之以人的全面发展;第二,消除种族压迫和等级制度,代之以民主和平等;第三,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

二.“妇女主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具体内容。

20世纪60年代后期,伴随着美国的民权运动,女权运动也空前高涨。1970年米利特的《性的政治》这一女权主义经典作品的问世,激发了一批反映女性意识觉醒的作品。女权主义小说在高峰期主要以妇女在传统的社会结构中的各种见解为“内容”,因而出现了大量描写妇女的性生活和受*待的日常事务小说,其表现比过去更为袒露,更富有同情意味,但手法上并无新颖之处,某些小说只是成功地公开了一般属隐私的妇女生活的某些方面。而艾丽斯・沃克在创作中常以揭露黑人女性的悲惨境遇为主题,以寻求改变黑人女性命运的良方为己任,对美国民权、女权运动的问题产生深入思考,针对美国社会中存在的性别主义、种族主义、生态危机,日益恶化的环境问题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解决方案――妇女主义(womanism)。沃克在散文集《寻找我们母亲的花园》(insearchofourmother’sgardens,1983)的扉页上写下妇女主义的奋斗宗旨:“妇女主义者热爱音乐,热爱月亮,热爱自然之灵,致力于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完整,包括男人和女人”。这一主张的终极目标已经超越了种族、性别局限,甚至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消解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关系。它倡导人们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秩序,一个男人与女人,各种肤色人种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的精神家园和物质家园。这些主张都与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内涵不谋而合,是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具体再现。

(一)消解两性二元对立关系,消灭社会性别压迫,建立新型两性关系。

艾丽斯・沃克在作品中描写的黑人男性充满在白人社会的价值标准与理想幻灭的扭曲下失去理性、绝望、痛苦的个性,而他们的绝望与愤怒往往会转化为对黑人妇女的残酷粗暴。这种传统女性是在南方黑人社会中常常出现的――善良、任劳任怨、逆来顺受,对于男性来说,黑人女性永远只是他们满足性欲的对象和工具。事实表明,充满性别压迫的父权制社会体制才是黑人女性几百年来悲惨命运的始作俑者。

以黑人女性的遭遇为例,沃克向所有女性提出了拯救自我的方案――妇女主义。首先,沃克启发女性形成意识觉醒,摆脱父权制社会规定给她们的传统角色,重塑自己的性格形象。我们在沃克1976年的小说《梅丽迪恩》中可以发现主人公就是这样的一位觉醒女性。

第二步,沃克向女性同胞们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法――姐妹情谊。在黑人妇女有限的生存空间中,来自于周围男性――父亲、丈夫、兄弟和白人男性的只有暴力和压迫。要想拯救自我,她们只能求助于自己的母亲、姐妹、其他女性朋友。沃克提出女同性恋的方案只是为了让女性们能相互信任、相互团结、共同抵御男性压迫,这一手段的提出也是为了从根本上摧毁父权制社会的存在根基。妇女主义思想就是要用女同性恋的方案来颠覆男性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让女性取得心理及生理上真正独立成为可能。

第三步,妇女主义者在取得了独立自主之后,并不是要与男性彻底决裂、对立。沃克在著名小说《紫颜色》中就成功的塑造了这样的妇女主义者――茜莉,她们对男性抱着一种宽容的人文主义关怀,通过实现自己的独立来帮助男性们改变对女性的看法和态度。对男人们之前奴役、*待自己的行为不计前嫌,协助男性调整自己,重塑两性之间平等、宽容、尊重、和谐的新型关系。

沃克的妇女主义思想重新考虑女性的价值和生存状态,以改变女性的现状为己任,勾画了一个两性和谐共存的理想未来。它目的是取消男权中心体制,同时“走出激进女权主义的狭隘空间,清楚地向人们表明:女性受难的同时男性也在受难,女性解放的同时也是男性的解放,它探寻的不只是女性的解放而是全人类的健康发展。”

(二)消灭种族主义,瓦解人类社会等级制度,实现各种族人民的和谐共处。

在美国现存的社会状态下,种族歧视就是等级和特权制度存在一种典型体现。艾丽斯・沃克的妇女主义者也以反对种族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剥削关系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从17世纪初期的奴隶交易开始,黑人民族的悲惨命运就被锁定其中。整个黑人民族一直都有着追求自由、平等和非暴力的美好梦想。作为被压迫的对象,黑人妇女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她们要接受来自于白人男性,白人女性,黑人男性的整体剥削。因此,对她们而言反对种族主义与反对性别主义的斗争是交织在一起的,她们的独立和自由是与整个黑人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的。妇女主义者的的奋斗目标是“致力于整个人类的生存和完整,”这是妇女主义者对全人类美好未来的一种勾画,也正是她们伟大的跨种族、跨性别的宽容情怀的一种体现。为了实现人类最终的和谐共处,妇女主义者首先要学会把这些昔日蹂躏、*待她们的、被白人折磨的扭曲变形的黑人男性团结成为平等、独立的男性战友和同事,妇女主义者不是分裂主义者,她们对渴望改变和寻求进步的男性有着强烈的宽容情怀。

(三)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寻归自然,主张人类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平等共存。

女性主义乌托邦思想认为: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掠夺,与对女人的压迫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沃克的妇女主义主张是女性主义乌托邦思想的再现。妇女主义者反对人类中心主义,反对一切形式的统治和压迫,主张人类与其他生命形式之间建立一种平等、稳定、和谐关系。沃克指出:“妇女主义者热爱音乐,热爱月亮,热爱精神…”。由此可见,“自然之爱”是妇女主义者的根本之爱。她们“热爱精神”,这里的精神是指创造并维持万物的无所不在,保罗万象的无形之物,万物皆有灵。妇女主义者认为,大自然的花草树木,虫鱼鸟兽都是与人类一样拥有灵性的,无贵贱高低之分的。在小说《梅丽迪恩》中,主人公对自己曾祖母有这样一段描述中,她生活在名叫“圣蛇”的农场里,一天当她站在一块洼地中间晒太阳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自己好像进入到另外的一个世界,她感觉到内心深处无比的喜悦空灵,好像自己已经离开地面飘飘欲仙了。这种感受让曾祖母好像获得了新生,从此她拒绝一切信仰,到暮年时只喜欢在院子里走来走去的沐浴阳光,因为太阳是她唯一信仰的神灵。

作为自然的一部分,人类只有尊重自然,回归自然,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灵性,进而得到心灵的进化和修复,人们的精神世界不会再混乱和困惑,生活也会变得宁静,和谐。从生态角度来看,人类只有视自然为朋友,尊敬自然万物,才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否则会造成对自然无穷尽的掠夺,引起生态危机,恶化人类生存环境。沃克在小说《父亲的微笑之光》中曾流露出这样的观点,人类“以金钱和欲望为基础的发展观和生活方式必将给真个世界和自然带来各种不幸和灾难。”妇女主义思想中对人类不断恶化的生存境况及未来进行冷静思考,提出消解人类中心主义,回归自然的方案也是现代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具体体现。

三.结语。

妇女主义是女性主义乌托邦精神的真实再现,对现实诸多问题提出理想的解决方案,因为高于现实,是一种没有实现的理想,具有“乌有”之精神特点,但是乌托邦的真正意义不在它对理想社会的具体规划和实际可行性,而在于内在的乌托邦精神,即批判性,超越性和目标性。批判性指对美国现实各种问题不满,激励人们对理想进行生生不息的追求;超越性和开拓性指它提出停止对女性、弱者、地球停止剥削,实现人类生存完整和人与自然和谐稳定的美好蓝图。虽然超越现实,却可以成为一种清晰明见的目标,使人们的行动从被动过渡的趋势变为主动争取的自由。

参考文献:

[3]walker,alice.bythelightofmyfather’ssmile.newyork:randomhouse,.

法律方法论文

法律方法的法律解释论文将以案例为研究对象,运用法律方法进行分析研究。

摘要: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共同体运用独特的法律思维与法律知识,在处理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的对立的难题时,达到法律判断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最终实现法的公平正义。

因此如何运用法律方法,把事实与规范有机联结在一起,才是法律方法论所要研究的基本问题。

案情简介:2月起,原告漆建国采取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银利来公司的建筑工程,漆建国组建建筑工程队已有几年时间,工程队人员经常保持有十几人以上。

但由于既无营业执照,又未依法登记,属非法用工。

唐国生20正月参加漆建国的工程队,在拆除一栋旧厂棚时不幸从房顶摔下受伤。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唐国生和漆建国建筑务工队的劳动关系,认定唐国生所受之伤为工伤。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

县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由漆建国一次性赔偿唐国生各种损失共计72455元,在漆建国无能力赔偿时,由银利来公司承担。

漆建国、银利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被告的各项损失共计82351.45元,由原告漆建国负责赔偿,原告湖南银利来公司对原告漆建国承担的上述赔偿款负连带责任。

二审判决被告的各项损失共计82351.45元,由原告漆建国负责赔偿,原告湖南银利来公司在47988.75元范围内对唐国生承担责任。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该案是否构成工伤事故,二,伤者医疗费用等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以及应该怎样承担。

一、该案是否构成工伤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工伤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时间在劳动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

根据法律方法的的文义解释,本案被告在原告的工程队接受原告的安排,从事其安排的工作,获得相应的报酬,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三大特征。

所以一审二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第二款“……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都认为漆建国所组建的建筑工程队是未依法登记的单位。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所以被告唐国生应属漆建国建筑工程队的职工。

这些法律规定以及法律解释就是当地劳动部门以及一审二审法院认定该案应按公司事故处理的原因所在。

但笔者认为像本案原告这样没有资质的工程队在我国农村广泛存在,所谓的工程队其实也就是个人雇佣的形式将周边的农民组建起来的,因此组建者与工人之间应该适用劳动关系调整还是运用雇佣关系调整,值得商榷。

此类民间工程队人员流动性很大,组建者个人财力也非常有限,由组建者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几无可能。

而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本案中的工程队不具备法人的条件,不符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

所以在发生此类案件时到底应该按照工伤事故处理还是人身损害纠纷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作出相应的法律解释。

二、法律适用问题。

1、对原告漆建国的法律适用问题。

根据一审二审法院的判决依据,该案被认定为工伤,所以原告漆建国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但笔者对此保留意见,认为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决更合理,原因不再赘述。

2、对原告银利来公司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根据该法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规定,判决原告银利来公司对原告漆建国承担的赔偿款负连带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银利来公司未直接与发生劳动关系,不是唐国生的用工主体,在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也未作为当事人参与工伤认定程序,《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也没有赋予银利来公司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于工伤认定的过程和结果银利来公司处于完全被动承受的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均未规定应由发包方的银利来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因此一审法院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判决由银利来公司对漆建国所承担的工伤事故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有失公平。

根据体系解释理论,笔者支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认为本案就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案件,发包方将建设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继而发生事故,发包方应与承包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既然认定该案属于工伤事故,那么对伤者造成的损失就应按照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的标准予以赔偿,不应该对发包方和承包商采取不同的赔偿计算标准。

此类案件发生之后劳社部出台了发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该通知的出台为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标准给了同一规定,也支持了笔者的观点深感欣慰。

法律方法中的法律解释对于法律疑难问题的解决有重要作用。

该法律解释应该符合国情符合社情,维护公平正义。

法律工作者在司法实务中要运用好法律方法对没有法律规定或者规定模糊的条款作出合理的解释,填补法律漏洞。

此类非法定的解释具备合理性之后,立法者要及时对此解释进行固定,使法律保持稳定性与灵活性。

「摘要」本文从最近学术界的热点话题入手,接着对法律解释做了简单分析,然后分析了陈兴良教授和张明揩教授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再分析了德沃金和波斯纳德法律解释论,并对之做了比较。

在对这个热点问题作了一些梳理后,最后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想法。

「关键词」法律解释,主观解释,客观解释。

第一部分:问题提出。

前天在陈兴良老师所在我们读书小组会上讲了关于拉伦次的法学方法论一书。

陈老师认为,这里所说的方法论是指司法适用的方法论。

并且讲了两种方法论,一种是法学研究方法,一种是法律适用的方法论。

而拉伦次这里的方法论是主要讲法律适用的方法论,所以在这一章里,法律解释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分量。

因为法律要适用,从逻辑上讲,必须先对法律本身进行阐释,这是严格遵循自亚里士多德以来逻辑推理的格式,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

而在法律是适用中,法律本身和法律的解释就是大前提,而具体的案情就是小前提,然后将大前提套到小前提上,就可以得出结论。

在这次在深圳召开的刑法方法研讨会上,关于“冒充军警”的解释问题争论很厉害,其关注的焦点是对这个“冒充”如何解释?一个问题是当一个真的军警去抢劫时,是不是算抢劫最的这个加重情节?更进一步,当一个真的军警和假的军警一起抢劫时,怎么去看待?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说到底是一个法律解释的问题。

因此我想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对这个问题做一个分析。

第二部分:法律解释的简单分析。

解释学一词最早出现在古希腊文中,它的拉丁化拼法是hermeneuein,它的词根是hermes.hermes是在希腊神话中专司向人传递诸神信息的信使。

他不仅向人们宣布神的信息,而且还担任了一个解释者的角色,对神谕加一番注解和阐发,使诸神的意旨变得可知而有意义。

因此,“解释学”一词最初主要是指在阿波罗神庙中对神谕的解说。

由此又衍生出两个基本的意思:(1)使隐藏的东西显现出来;(2)使不清楚的东西变得清楚〔1〕。

法律与解释是不可截然分开的,法律发达史实际上就是法律解释发达史,反之亦然。

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法律是在解释中发展的,也只有在解释中才能获得真正的理解与适用。

曾经辉煌过,曾经失落过,但法解释与法同在,这就是法解释的历史命运。

(2)通常的解释方法是文理解释。

在法律解释的理论中,始终存在着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两个大的派别。

主观主义的观点认为,法律解释实际上是对立法者原意的考证,因而法律解释就应该去探究立法者原来立法的意思和目的,而不能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去改变立法原意。

反之,在客观主义者看来,立法者一旦进行了立法,法律就已经独立于立法而存在了,它具有其自身的意义,因而随着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法律也的含义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所以客观主义者们认为法律解释可以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来赋予其与时代并进的含义,而且这是法律解释者们的责任。

在当代法学家眼中,绝对的主观主义和绝对的客观主义都有失偏颇,一般都主张侧重于一边的折衷主义。

有的人可能偏向主观主义,有的人则偏向客观主义。

具体到这个案例中,“冒充军警”作为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从立法者原意来说,当然是指非军警来冒充军警,立法者也没有想到会出现真的军警抢劫时怎么处理?但事实上就有这种情况发生。

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揩就认为真的军警也应被视为包括在这个加重条款里,他的理由是这里的“冒充”扩大理解为“作为”。

其实质是认为真的军警抢劫其社会危害性更大,更应当作为犯罪来处理;反之,陈兴良教授主张对此不应当扩大解释,而应严格按照字面意思进行解释这和他一贯主张的形式理性优先于实质理性是一脉相承的。

其理由是在现代刑法理论和实践中,罪行法定的思想深入人心,应该严格遵循形式解释,而不能进行实质解释。

而张明揩则主张倾向于客观主义解释,认为对法律应该依据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情况作出利于司法的解释,实际是主张实质解释。

第三部分:对目前学术界两种观点的解释。

主观解释理论,这种理论认为,法律解释目标在于探讨立法者于制定法律当时事实上的意思,解释结论正确与否的标准就在于是否准确地表达了立法者当时的.意思。

法律的字面含义是重要的,因为要根据字面含义来推测立法者的意思,并且在一般情况下都应该推定,字面含义正是立法者意图的表达。

但字面含义并没有决定性的意义。

《乱世佳人》中的女性主义魅力分析论文

风俗画是一种独特的中国绘画艺术形式,所描绘的是人们的日常社会生活。南宋时期的货郎画就像一盏明灯,为南宋的绘画史增添了几分亮色,它在绘画题材和技法上都有了很大的创新。南宋货郎风俗画画面中日常生活气息浓郁,画风淳朴亲切,因此,分析南宋货郎风俗画对于我们在绘画技法研究、艺术创作以及研究绘画史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社会背景以及兴盛原因。

南宋持续和继承了北宋的发展,不仅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在文化领域也取得了非常丰硕的成果。中国美术进入了一个全新的繁荣发展阶段,对后世美术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南宋的货郎风俗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

1.科举制度改革。南宋统治者不仅通过一系列的政治措施重塑中央集权体系与君王的权威,实施强干弱枝的国策,更积极推崇文治,重文轻武。宋代实施科举改革制度,使得许多出身贫寒的文人才士通过科考而进入了上流社会,大众开始逐渐接受生活化、世俗化的审美标准。

2.经济的高度繁荣。经济的繁荣使画家们的作品开始流入市场,以供人们满足精神上的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文化生活开始变得丰富起来,许多平民阶层也开始欣赏并且购买绘画作品,欣赏绘画艺术不再只是上流社会的专利。许多画家为了生计,开始描绘符合当时人们审美特点的社会风俗画,反映民间平凡与生动的社会生活风俗画便逐渐开始流行起来。

3.宋代成立了画院、画学,壮大发展了画家队伍,培养出了许多优秀的风俗画画家。不同地区和不同画派之间的画家在画院里互相交流学习,使得南宋货郎风俗画得到进一步发展。宋代画家们的社会地位也步入历史最高点,许多民间画工得到了尊崇,他们创作出了许多表现社会生活和世俗生活的优秀作品。

4.文化的融合以及理学的形成。理学作为当时南宋社会思想的主要导向,对绘画创作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这导致南宋社会的文化和审美意识都发生了重要变化。

二、以货郎为表现题材的南宋风俗画的艺术魅力。

在南宋风俗画中,题材非常广泛,有货郎图、婴戏图、耕织捕鱼图等方面的内容,以城乡普通民众以及他们的生活环境为表现对象,其中表现货郎贩卖的货郎图更是值得一提,尤其是李嵩和苏汉臣的《货郎图》。南宋货郎风俗画家们在创作作品时均生动形象地体现出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环境,这与他们不断深入生活、观察生活有关。如果说现实生活犹如奔腾不息的河水,总是处在不断的流动中,那么美术作品就犹如一个水坝,它能使水得到及时截流。艺术家们对现实生活中原始美的观察体验、思索、创作了美术作品中的美,而不同的艺术家对现实生活的观察思考也有所不同,这使得他们所描绘出的作品也不同。

1.李嵩的《货郎图》描绘的是乡村挑担货郎贩卖的情景,生活气息非常浓郁。画面中一位和蔼可亲的货郎,挑着货担,货担里琳琅满目的货物清晰可见,有几个孩童嬉戏追绕着货郎,两名村妇也被货郎的到来所吸引,另外还有几条小狗跑跳在孩童身后。李嵩不仅对货郎、村妇、孩童的动作、神态和情节都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就连小狗都被刻画得生动鲜明。货担里的货物数量繁多,李嵩对此进行了细致的描绘,有小风车、葫芦、小鼓、花篮等等。李嵩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的人物的表情、动作也都进行了仔细的刻画和描绘。这不仅体现出李嵩高超的写实技巧,而且也显示出李嵩严谨的创作态度。整个画面突出地表现出乡村特有的纯朴美。图1李嵩《货郎图》这幅作品将画家真挚的情感与高超的绘画技巧完美和谐地统一起来。当我们被货郎到来欢愉气氛的画面所感染的同时,也能从老货郎那风尘仆仆,衰老沧桑的容貌中感受到生活的艰辛。这些真实淳朴、平淡情感的流露也正是此幅作品非常传神、非常成功的地方。

2.苏汉臣的《货郎图》描写的是来到城镇挑担贩卖商品的货郎推车贩卖物品,一群小孩围在货郎旁边,货郎身上挂着很多乐器。作者细致地对货郎担上的商品进行详尽具体的描绘,生动地刻画出儿童为货郎的到来所引起的激动和兴奋。在对日常生活事物的细致观察之后,画家细致地描绘出了小商贩和他的商品。画家用严谨的态度细致地描绘出社会生活中的货郎形象,用朴实的绘画语言表现出作者心中的情感。

三、南宋货郎风俗画的美学解读。

南宋货郎风俗画家们观察思考生活的现实,用生动的艺术语言反映出平凡、质朴、真实的社会生活,并在自己所描绘的艺术作品中体现着当时的绘画理念。我们在欣赏南宋货郎风俗画的同时,应该对货郎风俗画的绘画理念和表现形式也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认识和理解南宋货郎风俗画的艺术魅力。

1.艺术来源于生活。南宋货郎风俗画展现出了当时南宋平民社会生活的点点滴滴,深入细致地刻画出了货郎的精神风貌。这是画家们深入民间生活、细致观察生活的结果。生活是艺术的源泉,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观察体验和思考,艺术家们找到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外师造化,中得心源”。[3]我们只有深切体会现实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才会在创作的时候更贴近生活,更容易表达出心中的思想感情,而欣赏者也能很容易地感受到画家所要表现的情感。南宋货郎风俗画家们表现来到城乡贩卖物品的货郎以及他们的生存环境,通过描绘身边熟悉的人和物,生动表现南宋社会中民间的情趣和爱好,生动地记录下了南宋社会生活中平民阶层的生活情景,表现手法细致、生动、活泼。南宋货郎图的画面中充满着明快恬静的色彩,使欣赏者也感受到画家对现实生活的热爱和执著。画家们从自己的生活中发现美的事物,向我们展示出不同于文人画和宫廷画风格的绘画特色,使得清新自然、贴近生活的货郎风俗画也得到进一步发展。

2.追求形似,以形写神。绘画虽然擅长再现,但是最写实的绘画也区别于摄影,作品中参杂着画家的主观情感和审美情趣,它不仅仅是对客观事物的简单摹写。李嵩的《货郎图》对货郎进行了细致的'刻画,充分表现出了货郎的精神面貌,通过描绘农村货郎这一现实题材,成功地捕捉到货郎来到村口时的那一瞬间,儿童无比喜悦的心情,热闹的场面既朴素又感人,活泼生动的气氛仿佛就是南宋农村生活的真实写照。《货郎图》所传达出的是一种精神,是画家对南宋社会局势态度的反映,是对“形神兼备”绘画传统的继承与发扬。

3.南宋理学的形成对绘画的影响。南宋是理学形成的重要时期。以朱熹为主的理学在南宋形成,并且深刻地影响到了当时的绘画思想,使得绘画作品在技法表现方面受到了理学的影响。理学影响南宋绘画的最大成果在于绘画形态上是以写真为绘画理念,以形似来追求神似。理学中重要理论之一就是格物致知论。南宋绘画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古代绘画的典型与高峰期,是因为南宋绘画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技法体系,绘画种类繁多,不仅如此,在绘画理论方面也较为系统,并且很注重创新。南宋的风俗画有所提高,不仅指在于外表形象上的进步,更体现在不断深入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上。南宋货郎风俗画的画面中没有安排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强烈的视觉冲击,画面中无时不流露出优美、淡雅和平淡。画面中都是平凡的生活情境,一切都是表现得悠然自得,呈现出一种朴实无华的艺术意境。

四、小结。

当宋代许多画家都沉醉于山水、花鸟的创作时,货郎风俗画家们却以自己独特的视角观察平民生活,表现出了不同的绘画风格。画家们用自己严谨的创作态度和细致入微的观察方式,将自己的情感融入到作品创作当中。画家通过自己高超的艺术技巧,形象地展现出普通生活大众的精神风貌。南宋的货郎风俗画融合了新的绘画思想和新的绘画理念,使得艺术充满了活力。不同画家的感受以及绘画理念都是不同的,但是南宋风俗画家那种求实求真的精神是每一个绘画创作者都应该遵循和认真学习的。

《乱世佳人》中的女性主义魅力分析论文

【文章摘要】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是杨映川小说创作的主要方式,她的小说刻画了在21世纪中国现代都市大背景下,诸多在物欲与爱情之间痛苦交织的男女形象,特别是打造了一系列游走在都市爱情中的女性形象群。本文尝试从生态女性主义批评视域观察杨映川小说中的女性,以《淑女学堂》这部长篇小说为例,通过对文中女性形象生命原型的审视和解读,打破男性与女性强弱分明的二元对立,实现女性的文化自觉和性别自觉。

杨映川出版的长篇小说《淑女学堂》,以两名艺校毕业的女性宋紫童和龙婷婷单枪匹马在都市奋斗的生命史为主线,揭示了更为鲜明、深刻的两性生存悖论,具有强烈的生态女性主义色彩。本文尝试寻找作者笔下女性形象的生命原型,挖掘生存悖论的源头所在,以此实现人类与自然、男性与女性共生的生态女性主义终极目标,从而求得女性真正意义上的的独立和解放。在人类为中心的现代高度文明的社会中,男性中心主义的文化传统渗入人类骨髓,女性被驱离她们的身体,同时也被禁锢于她们的身体。女性形象作为“他者”处在弱势地位,承载着太多的苦难,从中国社会发展的的现代化进程中追踪女性的生命价值和意义,梳理在“人类-自然”、“男性-女性”二元对立冲突中的生命原型,发掘女性形象带血带肉的生存经验和审美体现,体现女性个人生命真实的生态和本质,从而“改变人们对女性与自然的态度,以期能够改善全人类、其他生物以及整个地球的生存状态”。

1家园意识——女性精神家园的缺失。

中国本土的女性写作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资源和传统,在融入西方生态女性主义文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文化中阴阳和合的自然观,提炼出当代女性“她,何以为家?”生命原型。“家园意识”立足于女性自我的生态整体主义的宇宙观,从中提炼出女性形象与生态命题,寻找到女性她的灵与肉在当代社会纷繁芜杂的深穴中幽突奔走、颠沛流离的根源。《淑女学堂》中的女性在都市奔走的的目标正如宋紫童在与龙婷婷吃辣椒酱拌饭时恶狠狠的说:“我们算是投错胎了,我们一定要努力呀,将来我要穿名牌,我要开小车,我要住别墅!”女性在大都市闯荡,出于人对生存现状的不满,因而总会不断地迁移或者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因而,生态主义叙事中的“家”意象始终不自觉的出现在女性作家以及她所描述的女性形象身上。鲁枢元在出版的《生态文艺学》(出版)中提到,(西方)“现代文明中的一切偏颇,一切过错,一切邪恶,都是由于女性天生的严重流失、男人意志的恶性膨胀造成的结果。”因此,女性在社会中“算是投错胎”,谋求一份职业或创造一番事业异常艰难,因为“这些职业打上了纯粹男性文化劳动的标记。”小说中宋紫童、龙婷婷艺校毕业之后在求职的道路上历经坎坷,连生存都难以保障,在这由男性掠夺自然创造的现代文明中,虽然女性天然地具有大自然的生态特征,但并没有得到另眼相待。现代文明照耀下的“家园”,并没有给予身处在其中的自然与女性一个美丽的“家”,相反带给女性的是畸形、残缺的身体。小说中野心勃勃的宋紫童,将“嫁得好”作为寻找精神家园的途径。现实中的“家”是残缺的,母亲的早逝,父亲宋承业只是个卖油豆腐的小贩,作为父亲,他鄙俗、自私自利,他所创造的“家园”悬挂在父权、男权制度下。按照传统,孩子读书所需的学费、生活费等,父母责无旁贷。但在这个家庭中,女儿要想上大学必须要和父亲进行谈判,甚至用到威胁不给他养老才说服父亲给出学费。而宋紫童上大学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的名字改掉了,将父母起的名字“宋艳丽”改成“宋紫童”。改名事件象征着男女两性博弈中女性的胜利,宋承业是衰落的父权象征,但同时也是悬挂在宋紫童头上的无形的“包袱”,不断提醒自己的处身和在家中的地位。父权制度营造下的“家园”不适合女性的成长,甚至给女性带来创伤,宋紫童潜意识追求的爱情、事业双丰收恰恰是因为家园的破碎造成的。

2身体意识——女性肉体、情感的发现。

在科技文明急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女性/自然遭到男性/人类的掠夺和占有,重新成为依附性的存在。女性要通过自己的美貌、身体、才华吸引男性,以期男性给予她们爱与希望,给予她们一个家园,本身就是一个可悲的现实。小说中的“淑女学堂”开设的`是琴棋书画、家庭理财、家庭教育等课程,目的是培养具有传统气质的淑女形象,这是男权社会中男性对女性的要求。用“女人帮”的话说是将女人推到一个最卑微的境地,教会女性依附家庭,取悦丈夫,而女性自我的发展并没有放在主要地位。男权文化秩序的规约影响了女性性别角色、性别气质的塑造,使淑女学堂培养的女性成为男人的审美对象,这是对女性内心深处一种更为有力的无形束缚。故“淑女学堂”的存在恰恰是现实社会的映射,女性成为男性的附庸,并按照男性的标准来塑造自己,培养出一个个标准淑女,正是男权社会给女性带来的身体束缚和心理束缚。生态女性主义认为,女性自我的发现就在于承认、维护女性源于自然的肉体、情感存在和发展的独特的生态权利,以女性自我的生态主义的价值立场维护两性之爱的合乎自然的精神向度。因而,当这种要求遭到父权制的世界观和生产方式的统治时,两性之爱变成了相互对立,自然与女性共同被排斥于主流文化之外,成为缺乏灵性的、被动的“肉机器”,遭到严重的贬抑和无情的控制。恰如小说中“女人帮”理事覃亚敏被出轨的丈夫葛铁山抓到现行的时候说的话,“男人是用橡胶做名声,摔不破打不碎;女人是用玻璃做名声,稍有磕碰便粉身碎骨。”女性被男权社会的等级制、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统治而无情边缘化了。小说无情的揭露了这样的社会现实,为女性敲响警钟。小说中“女人帮”的出现寄托着作者深切的希望,“女人帮”的姐妹们一方而坚守着传统道德规范,另一方而又成为“小三”“二奶”的受害者,她们集结在一起相互交流经验,相互安慰取暖,共同对付负心男人和情敌。作为家庭主妇的覃亚敏遭遇丈夫的背叛,不得不求助于“女人帮”。在“女人帮”姐妹们的开导下,覃亚敏开始关注自己的发展,有了自己的事业,能够坦然地而对丈夫的背叛,甚至迎来了爱情和婚姻的第二春,嫁给了小自己一轮的男人,女性自我主体得以确立。杨映川在此倡导的是一种自立自强的女性价值观,呼唤长久以来埋没在家庭中的女性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唤醒处于弱势处境的女性,强调女性不要将生活的重心放在男人身上,要为自己活,而不是为男人活。

3母性意识——母性家园的寻找。

现代人对自然总是保持一种对立的态度,现代文化是在克服和征服自然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因此,“逃离地方”,逃离生养之地,去投奔另外一片热望之土:城市。现代人逃离地方的过程也就是逃离自己所嵌入的自然和文化的背景的过程,同时,也是在人化自然中重新创造和建构文化自我的过程。小说中的女性们远离故土,奔跑于更大的城市,在逃避自己和逃离家园的同时,也在新的城市建立起新的“自己”以及新的“家园”。小说中从故土带来的自卑感一直萦绕在宋紫童的心理,尽管她通过代理名牌服装,跻身中产阶级,从自卑慢慢走向了自信。她倾心于苏璜,为他学习做蛋糕、弹钢琴、学茶道、懂时事经济等,经过不断的修炼,脱胎换骨,举手投足尽显优雅,俨然成为一名真正的淑女。但宋紫童在苏璜的母亲这个真正的大家闺秀面前,无所遁形,苏母一眼就看清了宋紫童的本质,“打她进门的那一眼,我就看出她的出身了,尽管她很漂亮,表面上也很懂事,其实啊,说白了,还是俗气。”“由很多东西是后天学不来的,她再把自己装点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显得她是个功利的女子。”当代女性主义美术评论家岛子在探究女性主义艺术学理中发现,坚持女性的性别差异是以回归母性秩序——女神时代为指趋的,母性秩序亦为家园意象。故以亲历的此在来思考彼此,真正开始触及自身的真实历史和身份,是小说文本在生命知觉的表现中发现并坚持女性本质、寻找母性家园的重要指征。宋紫童骨子里的“家园意识”是她极力想掩饰的,似乎通过“淑女学堂”的学习来达到去掉“家园”带给自己的女性本质,但最后功亏于溃。究其根源,母性家园的丧失促使宋紫童对家园的无感,甚至极力摆脱真实的历史和身份,她妄想通过“淑女学堂”的历练来弥补母性家园的缺失,但最终以失败告终。杨映川塑造的宋紫童、龙婷婷在进行不断地超越,她认为女性成长不再是纯然的性别对抗,更注重的是对人性悖论的发现,女性的挣扎与奋斗恰恰是生命原型的诉说。女性作为在现实社会中的“他者”,只有重新确立对性别体制的反思,探寻遗失的家园意识、身体意识以及母性家园,找到归属地,才能寻找到“我是谁”以及“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的价值追问的答案。家应该是天下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女性只有追问到家的人性根源:相爱的两个人的生命、情感、灵魂的结合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

【参考文献】。

[1]杨映川.淑女学堂:像个男人一样去奋斗[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

[2]王明丽.生态女性主义与现代中国文学女性形象[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

[3]王红萍.中国女人的一个世纪[m].北京:九州出版社,

《乱世佳人》中的女性主义魅力分析论文

在新时期,由于女性消费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社会中更是出现了一些专门针对女性消费需求的空间,女子美容瘦身中心、女子俱乐部、塑身中心、婚纱摄影、女性餐厅、女性书店等一系列女性休闲会所与娱乐空间鳞次栉比。从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社会空间形态也正在由一个专属于男性的空间逐步衍变成男女共同参与的空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我们对室内空间设计女性化的认同和肯定。

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的造型特点。

在日常的设计中,很多设计师和受众都将室内空间的性别设计上定位了产品的造型,这一点在装饰品和家具造型的设计上表现得更为明显,尤其是在一些高档次的设计产品中。众所周知,在法国的路易十五时期,在宫廷内部兴起了沙龙形式的聚会,也正是在这种场合下专门设计出了针对穿着带衬裙的礼服的女士座椅,并美其名曰侯爵夫人。尽管今天我们已经无法想象这一椅子的造型和特点,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一把造型朴拙、四腿粗人、结构简单的原木椅子。对于女性而言,曲线是其最具有代表性的线形特征,这一特点不同于简单而又直率的直线,而是对女性优雅、柔美的感性特征的形象概括。正因为如此,曲线也就成为了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一种造型语言,即便是在简约主义风格大行其道的今天,女性主义室内空间也常常通过界面造型和家具造型上丰富多变的曲线来表明自己的性别特征。此外,花形也是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中所经常用到的另外一个重要的造型元素。花形的材质主要包括木质雕刻花形、金属浇铸花形以及布艺塑造花形等几大类。从某种角度上而言,花象征着一种精致迷人的'女人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人们的需求。在居室生活中,通过花形茶几、沙发等以鲜花或者花瓣作为造型语言的花形家具的使用可以增加室内设计的情调,使整个居室都散发着迷人的气息。心形作为曲线和花瓣形相互结合下产生的一种视觉形象,同时,在现实生活中也被寄予美好的寓意,也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才使心形成为了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中所常常用到的造型元素之一,并得到很多设计师和女性受众的喜爱。事实上,这种心形不仅在背景墙、天花造型中可以得到巧妙的运用,而且还能将其运用到灯具、小件家具、装饰品等多种家居设计中。从而使其产生优雅、可爱、柔美等不同的女性空间效果。

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的色彩特点。

与男性的性格相比较而言,女性的性格显得更加感性一些,所以在色彩的选择上偏向于一些色彩比较亮丽的颜色。因此,粉红、粉紫、紫色系列是女性主义室内空间的常用色系。因此,在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可以运用这一点。反映在色彩上,在设计的过程中我们便可以充分借鉴这一特点。粉红色作为甜美的专用色,与具有感性意识的女人非常匹配。正如一些人所说的:“在有粉红色的地方一定会存在暗香飘动。事实上,在日常的设计中,如果在卧室内部用粉红色加以装饰的话,一定会使我们的心情变得愉快起来,即便是在局部加以装饰的话,也能使整个居室设计变得温馨甜美。如果能够将这一甜美的颜色运用到窗帘、沙发、桌布、靠垫家居装饰品时,无疑会给我们的生活营造出一个甜蜜的生活氛围,从而能够使我们尽可能地从紧张的工作中释放出来。此外,在一些娱乐性空间中也常常将粉红色作为室内装饰的一个主要色系,从而达到突出空间特质的目的。与粉红色相比较,粉紫给人的感觉显得更加妩媚。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才使粉紫是时尚界和设计界中被谨慎运用的色调。但是从开始,粉紫突然在家居空间设计中得到了大范围的使用。小到灯具、枕头、靠垫,大到家具,粉紫色给室内空间披了成熟女性的外衣。紫色与粉红、粉紫相比更为稳重与中性,它的点缀性使用更多地体现出女性知性、坚强的一面,在女性色中属于偏男性特征的色彩,满足了女性受众中不同类型的需要。

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的材质特点。

就女性主义思想而言,女性更容易比男性接近自然。这一思想贯穿到了女性主义的行为中。因此,在女性主义室内空间中对材质的使用也能从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些自然的观点。在材质的选取上,很多女性更加钟爱于本色木质和柔软布艺。本色木质所具有的温馨舒适的质感能给女性以一种安全感,因此,在设计中很多客户在室内空间的设计过程中往往都会选择本色的木材作为设计的首选。在布艺中,棉、麻、丝等天然的材料现在相当受女性欢迎,小到桌布、沙发布、抱枕,大到窗帘、沙发、床单等,这些软装饰将女性的感性体现得淋漓尽致,同时也为室内空间倍添温馨感受。金属、石材等硬、冷的材料体现出理性刚直的强烈男性特征,在女性主义室内空间设计中受欢迎程度则明显偏低。

结语。

正如英国著名的女作家维吉尼亚吴尔夫在维多利亚时代所写道的那样,作为一个女性,其迈向独立生活的一个最基本的条件便是要有自己的房间。这一观点在提出以后,便迅速得到了诸多女性的一致认可,并得到了他们积极的响应。对于维吉尼亚吴尔夫所说的这种房间也就成为了象征女性思想、经济独立的重要特征之一。这也为女性空间设计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就女性空间的设计而言,不仅仅是对现存建筑空间中存在着的性别审美形式问题的修正,还应该真正从空间的本质上入手,来实现建造真正属于女性的空间形式语言。伴随着人类社会文化的日益进步,女性主义空间在社会中也一定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和舞台。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必须要对这一空间设计予以高度的重视和认真的思考。并寄希望与通过设计师的设计立场观点、思想感情和审美情趣来深刻地反思和变革自身个体和社会整体的传统性别关系。

法律方法论文

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与抑制防范机制未能相互照应,存在着一定程序的脱节。

因此法律谈判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显著的新颖性和高效性。

一、法律谈判的基础。

(一)法律谈判的概念。

法律谈判是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代理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对纠纷的解决方案进行沟通和妥协,是由律师代理当事人参加,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对法庭诉讼的各种可能后果进行全面评价后,借助律师的技能(如法律研究技能、案情研究技能、证据挖掘技能、答辩技能、代理技能等等)和谈判技巧实施的庭外博弈。

(二)法律谈判涉及的主体。

法律谈判一般涉及四方主体: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

律师和当事人之间,以及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和对方律师之间,即使在相同的法律与职业规范约束之下,对纠纷的性质、纠纷解决方案的预期及其相互认可程度不可能完全一致。

(三)法律谈判的前提。

法律谈判的前提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基于谈判愿望所形成的“互赖关系”,即当事人通过确立希望达到的目的与要求,并结合对方的目的与要求以共同实现目标的相互依赖关系。

正是当事人之间的这种相互信赖关系为法律谈判的开始、进行乃至成功奠定了基础。

二、法律谈判的原则。

(一)法律谈判的结果。

解决纠纷的法律谈判有两种结果,一是达成谈判协议;二是谈判限入僵局,但达成协议是当事人的共同愿望或期待。

显然,只有认真并准确地把握法律谈判的过程,才能达成当事人彼此满意的协议。

谈判的最后阶段也是目标预期即将实现的时候。

谈判双方或多方从要达到的目标与利益实际出发,本着实事求是与互谅互让的态度,在沟通中了解,在竞争中协作,最终才能达成双方或多方满意的协议。

这种结果是博弈的结果,是双赢的结果,更是和谐的结果。

(二)法律谈判的主要原则。

坚持平等互利,主动追求互动,力争把自己的利益要求与对方一起放入一个共同的愿景之中加以修正、变通、权衡,是达成纠纷解决合意的最佳或现实路径。

平等原则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对等的内在要求,也只有在这一原则下的协商一致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互利原则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目标利益对等的内在要求,也只有在这一原则下的协商对话才不至于损害双方或第三人的利益。

但是,平等互利并不意味着双方在利益上的收获是均等,而是承认其在合理基础上的不等。

无论是平等原则,还是互利原则,其实现过程均是通过当事人之间的文明对话进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理性的对话是形成合意的基础。

因此,要真正实现法律谈判的平等互利原则,就必须确立互信与包容、竞争与协作、和谐与共享的谈判观念,在协商对话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追求双赢。

三、法律谈判的优势。

第一,法律谈判是纠纷各方可以通过“妥协”解决纠纷。

和诉讼、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方式不同,法律谈判基于感情和理性的对话模式,在法律范围内主动地实现互动,各方不断从各自最初的立场和要求向对方靠近,通过妥协,以平等、和平及尽量友好的方式解决纠纷。

这种非对抗的方式解决矛盾,有利于维护需要长久维系的商业关系和人际关系。

第二,“妥协”并不是法律谈判的惟一结果。

在对话的过程中,各方会对自己原有的要求做出一些修改或变通,为实现各自的目标而创造出解决的方案,这体现了一种不计前嫌、共谋出路的精神。

这种纠纷解决的态度就在于保持社会平衡。

这种对故有关系的巩固和对外来关系的发展的纠纷解决途径,符合了我国当前对于求和谐、促发展的要求。

第三,法律谈判对法律的反作用促进了其应用力度的扩大。

法律谈判对法律规范及其边界的影响和作用,在解决民事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交易甚至可以反过来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许多规范或原则都是在此消彼长的谈判中逐步形成的。

纠纷当事人追求以较小的成本获得较合理的结果的目标,扩大了对法律谈判的应用需求。

通过法律谈判避免和减少可议纠纷进入司法领域,缓解诉讼压力。

四、法律谈判的注意事项。

法律谈判的最大危害或禁忌莫过于代理律师过于相信自己的知识资源与技能水平,往往是仓促上阵打无准备之仗。

为了掌握谈判的主动权,代理律师必须认真做好谈判前的相关工作。

首先,要知己。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细致疏理案件材料,倾听委托人的陈述与要求,并作好记录,然后分清案件的性质,如民事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轻微刑事纠纷、征地补偿或房屋拆迁纠纷、各类事故纠纷、涉外商务纠纷等等。

其次,要知彼。

律师接受委托后,还必须搜集与了解对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及对方代理律师的基本情况,如对方的经营、习俗、信仰、诚信、资信、财务等因素,若是涉外商务纠纷,还必须弄清楚对方的法律制度、政治宗教状况、文化背景等。

同时还应仔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效活动范围,即是否有权处理谈判事项,谈判利益是否合法,对所要争取的目标与利益是否存在第三方利益等等。

再次,要明确谈判目标。

在“知己知彼”的情况下,律师必须与当事人商量通过法律谈判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

通常情况下,谈判目标的设定包括三个层面:理想目标、折衷目标、基本目标。

理想目标就是对目标实现的最好预期,也是律师最大限度的工作目标,这种目标是谈判实践中很少达到的;折衷目标是比较满意的一种目标预期,如果这一目标实现了,法律谈判也就成功了;基本目标是在谈判情势不利或对方处于明显弱势的情况下的一种目标预期,法律谈判必须要有这种保底式的目标预期,因为在谈判过程中随时会出现种种难以预计的不利因素。

尤其要指出的是:在遇到对方综合情况明显处于弱势情况下的两种预期:一是如果不及时达成协议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二是体现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少受惠者”原则,这一点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要求与提倡的。

综上所述,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和谐社会建设,建立一套系统的、有效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十分必要也是必然的。

我国现已初步形成了以诉讼为主,兼容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地消弭了绝大多数社会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基本稳定。

在经济全球化与法治现代化的背景下,国际商务、劳动争议、人身侵权等纠纷日益凸现,建立并形成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法律谈判作为一种新型的、独立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其价值理念及运用效果在我国当前的主要纠纷解决方式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同时,对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也起到了协调与互补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贻定.美式谈判之一[j].国际贸易思索,1994.

[2]何兵.纠纷解决机制之重构[j].中外法学,.

[3]李章军.替代性纠纷解决程序之研究[j].河北法学,.

[4]严存生.社会法学研究的基本问题[j],法治论丛,.

[5]胡平仁.法社会学的思维方式[j],法制与社会发展,.

[6]沈恒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原理与实务[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

法律谈判的研究【2】。

法律谈判在欧美国家,它是指由律师代理当事人参加,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对各种可能后果进行全面评估后,借助律师技能和谈判技巧实施的庭外利益博弈。

当法律谈判被被翻译并介绍入中国时,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认真思考。

一、法律谈判在我国的本土化。

(一)谈判与为什么要谈判。

按照一般认识,谈判是人们为了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满足各自需要,通过协商而达到意见一致行为和过程。

谈判是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它存在于我们生活和工作中的各个方面。

法律方法论文

摘要法律方法是作为法理学中的一个日益凸显的概念,自本世纪以来受到了法学研究者的密切关注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研究。

本文通过概述法律方法的研究进程及热度,并着重对现阶段法律方法基础问题、法律方法内容等方面存在的主流观点及一些有代表性的新兴观点进行综述,以求为关注法律方法的研究者提供的较有意义的参考。

在21世纪前,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学术界关于“法律方法”的研究与探讨,但那时的“法律方法”与当下法学界的法律方法的截然不同的,在当时主要是指“通过经济法制对国民经济领导机关的管理活动和经济组织活动所进行的法律调整。”随着西方解释学在我国学界的广泛传播,我国的法学经历从宏大叙事到微观论证的研究转换,以立法为中心的研究视角正逐渐为以司法为中心的研究取向所超越,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一种重要进路,而这一之研究取向跟法治秩序之建构甚相契合。

学者们日愈意识到,应该超越对法治价值及其必要性的呼唤,对法治的研究进入到如何操作的阶段。

现代大陆法系的法律方法,已经历了从法律涵摄、法律解释,到法官续造,直到法律论证的嬗变轨迹。

但是由于我国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外的研究成果和思想,研究起步晚,且司法哲学的欠缺,有学者认为我国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原则的法律方法基本属于一种法律涵摄方法。

陈金钊教授在《法律方法论》一书中开篇就说到“在中国法学界,关于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刚刚起步,法律方法论自身的‘合法性’问题还没有解决,却又遇到了‘内外交困’的情景。”对于此,我们无需胆怯,而是更应清醒得看待我国法律方法的研究现状。

《乱世佳人》中的女性主义魅力分析论文

一、教师角色得以转变。

中国几千来尊师重教的传统,把教师定位于“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赋予了教师极高的地位和权利,于是,拉开了教师和学生之间教与学的距离。因此,教师只仅仅就是腋下夹一本教课书,手中捏着一支粉笔,一副严肃的冷面孔,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的“授课”机器,学生则是“填鸭式“的被动地接受知识的施教机器。在这种教师唱“独本论文由整理提供角戏”、“一言堂”的课堂氛围中,学生一味养成了总是看着教师的脸色行事,没有十足把握不敢轻言,不敢尝试的陋习,哪里还谈得上自主学习?可想而知,在这种死气沉沉的课堂模式下培养出来的学生也是千篇一律,毫无棱角可言。

自从我接受新课程实验任务后,总感觉走进语文课堂,迎面而来的是一种全新的气氛,其的角色不知不觉地改变了:不再是居高临下的权威,而是“学习共同体”中的“平等中的首席”,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合作者,语文课堂成了师生共有的互动活动场所。在课堂上,我始终面带笑容,动不动就走下讲台,让学生自主、探究、分组、合作学习;俯下身子,与学生互动、交流、点拨、帮助学习。

时而俯下身子,倾听学生天真地回答;时而对学生独到的见解,大加赞赏;时而和学生融为一体,或读或演……即使学生误解了,说错了,也不大声斥责,而是耐心解释,引导其弄清真实情况,并对其大胆发表自己的意见表示谢意,感谢他(她)能把老师当作朋友一样而说了心里话。他们不仅听得进学生的不同意见,甚至是批评之声,而且对自己做得欠妥之处也能勇于承认,真诚检讨。正是因为我与学生处在了一种平等的地位,在这种“自由、安全”的课堂环境下,师生之间处于零距离状态中,我始终以对话的方式就某个问题彼此间不断地交换着意见。我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了;学生则把对老师深沉的爱转化为学习语文的积极性,毫无顾忌,畅所欲言,自然是思维更活跃,情趣更高涨,学习效率更高了。

我认为:教师角色的全新转变,还体现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中。我常常尝试这样的课堂语言:“孩子们,你们准备好了吗?我们可以开始了吗?”“请同学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朗读课文。”“你这一遍比前一遍读得好多了,再来一遍会更棒!”“你理解得真透彻,比老师说得更有道理!”“你的想法真奇妙,还能想出不同的办法吗?越多越好”……在这种商量的口吻中,自主的前提下,耐心的引导中,赏识的激励下,学生的兴趣,能力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在学生的心目中,始终感到的是老师是自己可以依赖的大朋友,是来帮助自己学习的,学生在学习中有什么困难、想法,也乐于大胆地提出来,和我一起讨论,共同解决。整个语文课堂你一言,我一语,气氛热烈,生动活泼,各种奇思妙想,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常常令在座的老师为之振奋,来自童心的精妙回答时时令旁听者拍手叫好。“我在背课时怎么就没有设计到呢?”这是教师们课下交流时经常感慨的。学生动了、课堂活了,这才是真正有利于学生素质的发展,语文素养的提高,创新精神得以培养、创造能力得以提高,这是我走进新课程的第一收获。

二、学生学习方式得以改变。

“语文课程标准”的重要理念之一是让学生真正成为语文学习的主人。过去,由于受老师、知识、应试等旧观念的影响,带着问题读书的这种学习方式逐步被异化为教师用陈旧、琐碎的提问牵着学生走的“一问一答式”的方式,使语文教学由“满堂灌”继而转入“满堂问”的被动学习的误区。整个学习过程缺乏生气,学生也疲惫不堪,兴趣荡然无存。我在新课程实验中,倡导的是“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让学生带着问题走进课堂以激发兴趣,带着问题走出教室以拓宽思路。在我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引导下,学生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合作意识得到有效培养,能够大胆质疑,人人参与活动,个个品尝成功。

比如:《雨点》一课的教学我是这样设计的':一开始导入新课,我就让学生看课题,提问题,主动为自己制订学习目标,创设“悬念”,学生能够提出:“学了这篇课文,我想知道雨点都落到了哪里去了?它去干什么?”有的学生还提出:“雨点还会落到哪里,有什么作用?”“雨点是怎样形成的?”等等。带着这些问题,让学生自读课文,自主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读去感悟,还不懂的地方做上记号,以便组内合作、交流时,向会的同学请教,相互启发,取长补短。在进一步深入学习的过程中,采用“小组合作”形式,让每个学生参与学习,首先由小组长整理组内同学的疑问,并有秩序地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你看,每个学生都有了充分参与和表现的机会,形成了主动参与、互动互帮的局面。虽然学生的回答还很幼稚,考虑还不周全,但那种强烈的表现欲令人感动。然后各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推荐代表在全班交流,汇报本组合作学习的情况。最后,我在此基础上,评价哪个小组讨论得最好,介绍得最生动,提出的问题最有价值。这样既激发了个体思维,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又达到了集思广益,收到了互帮互学的效果,培养了学生的团队精神。进入质疑环节,有的学生还提出“雨点是怎样形成的?”等问题。虽然超越了教参、教案和教材,但这正是学生通过参与学习,积极动脑,进而思维活跃,求知欲增强的结果,何等可贵呀!这也是以往课堂教学中所缺乏的。由于学生的学习方式发生了改变,使得整个语文课堂更显得生机盎然。

三、学习习惯得以培养。

以前在语文教学中,我过多地注重了知识的传授是否扎实、到位,而忽略了与语文学习相关的有关习惯的培养。参加新课程培训后,才知道学习语文虽是一辈子的事,要循序渐进,日积月累,但也有一个捕捉最佳时机,形成本论文由整理提供扎实根基的问题。小学生可塑性极强,是打好学习基础、养成良好习惯的最佳时机,抓好这个时机做工作,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予重视,一旦形成一些不良习惯,再想去改变或矫正,就事倍功半了。

走进新课程,我首先感到眼前豁然一亮的是:语文课本,每册教材都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作为教学内容,并以专门篇幅呈现在书的开篇,形成了整个小学阶段的“学习习惯”的系列。这是落实《新课程标准》中关于课程内容改革的具体举措,是语文教学内容革新的突出表现,具有规范性、科学性、形象性、整体性的特点,这也是以往教材中不足的。教学内容的丰富,必然导致教学观念的更新,教师在用好教材,用足教材的同时,也自然而然地注重了习惯的培养。于是,我在课堂上,除了关注学生对知识的掌握以外,还在不断地提醒学生应注意像读写姿势、握笔、听讲、发言这些小问题,很是令人欣慰。你千万别小看这些“小问题”,这些小问题抓出成效,才能抓好其它方面的习惯,学习习惯夯实了,才能对语文学习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其它学科的学习,乃至终身学习都有不可估量的积极意义。记得王尔德有这样一句名言:“起初是我们造成习惯,后来是习惯造成了我们。”学生时代播下优良的种子,便可羸得未来的丰收。但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是一种长期行为,绝非一日之功。

正如叶老所言:“要养成一种本论文由整理提供习惯,必须经过反复的历练。”走进新课程的教师已重视到了这一点,并正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地加强习惯方面的培养,他们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一点一滴地加以引导,满腔热忱地给予鼓励。我深信:只要教师在进行学习习惯培养的过程中,有恒心、耐心和爱心,“反复抓,抓反复”,一定会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进而激发起他们喜欢读书、写字、交流、探索的欲望,帮助他们树立起学习的自信心,使他们终身受益。这也是当今语文课区别于以往语文课的一个亮点所在。新一轮课程改革,已经让我倍享其“鲜活”的灵性,也为学生们撑起一片自由翱翔的天空。

语文教学“鲜活”的魅力,已经变课堂为学堂和乐园,使师生在共同成长中,共享语文教学的快乐!

《乱世佳人》中的女性主义魅力分析论文

摘要:《紫颜色》是爱丽丝沃克的代表作,通过对女性意象和男性暴力的描写来揭示女性在男权社会中所遭受到的伤害,从而表达出强烈的女性主义思想。本文主要对小说《紫颜色》中女性主义思想的表现进行了分析,以期能够帮助读者加深对小说思想的理解。

爱丽丝沃克的《紫颜色》主要是通过描绘当时生活底层黑人妇女的生活状况来表达妇女在生活、政治上的平等,追求妇女的人格独立和精神解放,也就是作者自己所坚持的妇女主义,这种思想在爱丽丝沃克的很多作品中都得到了相应体现,《紫颜色》是其中的代表作。

从文本上来分析,小说《紫颜色》中女性主义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上:一是在小说语言的运用上,《紫颜色》中运用的是美国黑人常用的方言土语,与一般小说中的标准英语语言不同,由于《紫颜色》中主人公是一名黑人女性,因而在选择语言时作者也特意选择方言土语来作为主要的文本语言,一方面是能够通过黑人方言来表现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差距,另一方面运用方言来表现小说内容和内部故事架构也能够推翻以白人文化为中心的一种文化现状,而这一点对于女性主义的表现也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在文本结构选择上,小说《紫颜色》采用书信体结构方式来表现小说内容,这种书信体能够将小说要表达的女性声音直接表现出来,并且利用女性之间对于书信的好感来增强女性之间的联系纽带。而且《紫颜色》在书信体上也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女主角不是与周围人或是小说中其他角色进行通信,而是用黑人土话来向上帝写信,将自己的困惑、愤怒等向上帝情书,而后在主角的女性主义观萌芽之后,她的写信对象也发生了改变,从上帝变成给普通人写信,从给男人写信变成给女人写信,从给白人写信变成给黑人写信,而最终的写信对象就是黑人妇女,其实就是主角自己,充分表现了女性主义观。

(一)、女性和自然一样都是男权等级社会的受害者。

这一观点在当时妇女运动中表现的比较明显,生态女性主义观认为女性只有通过将生态运动和妇女运动充分结合起来才能够树立起正确价值观,才能在社会上获得一定地位,获得女性权利,将女性和生态自然放在相等的位置上。在小说《紫颜色》中这一点也得到了体现。女主角西丽从麻木到后期觉醒独立经历了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当时那个社会黑人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最为低下的,受到诸多压迫,女主角西丽就是这样一位黑人妇女,从小就肩负着照顾弟弟妹妹的责任,同时还要承受来自继父的性压迫和侵犯,这种经历使得西丽变得沉默寡言,而在之后继父更是将她嫁给了一个老男人,而结婚之后的西丽生活并没有发生好转,西丽在遭受虐待和侮辱时,往往要求自己和树木一样不说话、不反抗,和树木一样沉默遭受着来自外界的压迫,西丽和树一样都是当时那个社会的受害者,这一点在西丽的信中也可以看出。此外,在西丽妹妹奈蒂的叙述中,树木也是大自然遭受人类工业文明伤害的主要象征。男权主导下人西方文明唯利是图,这种高速的发展往往是以破坏大自然和人类原始、质朴的生存方式为代价的。在奥林卡村树木遭到大面积的砍伐,这种经历与主角受到压迫的经历非常相似,因而从这里可以看出爱丽丝沃克有意将女主角和自然生态直接联系起来,让其拥有相似的经历,从而表达自然生态和女性一样都是受害者,人类对自然的压迫也是现实中男性对女性的压迫表现。

(二)、女性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和谐关系。

生态女性主义观认为女性和自然生态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通过这种联系来表达现实中女性所受到的压迫和不公。在小说中,西丽在一开始受到欺凌时常常自我安慰自己是一棵树,以此来获得心灵上的安慰,而当西丽女性主义思想觉醒之后,她决定摆脱当前的这种生活状况,离开黑人丈夫,这时她在信中高喊着“我坚信我就在这里”这句话是西丽对于自己存在的肯定,也表明西丽的内心在发生变化,而导致这种变化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来自于自然界的鼓励。西丽在自然界中发现了自然生态的美好,认识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存在美好的,自己要努力发现周围的美,并勇敢地认清现实争取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因而西丽在内心思想上也与之前发生了巨大变化,而表现在外部上则是不再一味自我安慰,而是通过改变衣着和穿戴来改变自己,这也表明西丽对于生活还保留着激情和热爱,而这份对生活的热爱和激情都是自然给予的,由此可以看出,小说中西丽与自然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甚至是西丽生活的支柱。而在小说其他方面的描写上也表现了这种女性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像是西丽信中提到的奥林卡村妇女,她们居住的地方、耕种的田地都是来自于大自然,这都显示了女性与自然之间的密切关系。

结语:

综上所述,小说《紫颜色》的最后西丽认清了男性对女性压迫、剥削的实质和基督教的麻痹性,不再逆来顺受,而是做起了自己生活的主人。奈蒂和其他传教士也回到美国,不再试着以基督教改造信仰大自然的非洲文明,这充分表明了爱丽丝沃克的生态女性主义思想,将精神和命运与大自然相联系是爱丽丝沃克女性主义的主要精髓所在,而小说《紫颜色》则将其充分表达了出来。

参考文献:

[1]雷唯蔚.浅析书信体小说《紫色》的双重性叙事艺术[j].艺术科技,(04).

[2]强萍.爱丽丝沃克小说《紫色》中的女性主义解读[j].芒种(下半月),2015(06).

法律方法论文

但与之相匹配的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应的后续教育机制也不够完善,造成了学生的法制观念薄弱,严重影响着中等职业学校的发展,因此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教育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问题。

本文通过对中职学生违法犯罪原因的深度剖析,深入探讨了加强中职学生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并根据个人实践经验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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