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书是我的伙伴(优质17篇)

时间:2023-12-21 18:26:46 作者:雨中梧

作文是展示个人才华和思维能力的重要方式,我们可以通过写作来提高自己的表达能力。为了帮助大家理解和掌握优秀作文的写作技巧,以下是一些范文,供你参考。

我的小伙伴

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会想起他——刘慰祖是我从幼儿园就认识的好朋友,我们一起上同一所幼儿园一起上同一所小学,我们两个的学习成绩都差不多,直到四年级时我转学了转到了团结小学,但是我周末时常常和他一块玩滑板,一块玩旱冰鞋。

刘慰祖今年11岁了,他的属相是羊,比我只大了一岁。他的个子很高,方方的脸上有一双明晃晃的大眼睛,他们家离我们家很近走几分钟就到了。小时候,我们一般都一块上幼儿园,放学了一块回家。我们之间发生过许多搞笑的事情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有一次,我们把家庭作业都写完了,就一块拿着旱冰鞋出去玩。那时候,他才刚开始学旱冰,一直不敢放开手滑,只能按着身旁的东西滑,我就为了戏弄他一下,见一个人穿着旱冰鞋跑在前面把他远远地抛在后边,在远处看着他,他看我跑在前边慌了,就赶紧按着身旁的东西快步向滑来,结果有一下没站稳,一下子摔了个屁股着地,他怎么努力都站不起来。我看到他摔倒了也慌了,就赶快跑过去问他:“怎么了?摔痛了吗?”他说:“还好吧,只是屁股有点疼而已”。看到他滑稽的样子。我笑得前倾后仰,结果和刘慰祖一样也摔了一个屁股着地。我们两个相互看了看对方再一看自己两个人都哈哈大笑起来,最后我们俩互相扶持着总算都站了起来,满身灰的抱着挨骂的心回到了家。最终的结果你们可想而知当然是挨一顿骂了。

这就是——刘慰祖。

我的小伙伴

是一个活泼可爱又善良的人,她就是肖莹。

她留着长长的头发,一对弯月似的眉毛下长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我们经常在一起玩,但我们有时会意见不一致,她就会耍一点小脾气,不过我们很快就会和好的。

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很精致的发夹,花了三元钱。那天她到我家来后玩过那个发夹。第二天,那个发夹不见了。我想:昨天只有我和她玩过那个东西。就在这时她进来了,我看见她头上分明多了一个发夹,那个发夹让我越看越生疑,她的发夹简直和我的一模一样。我生气极了,对她大吼大叫。她刚想开口说话,可是我不给她解释的机会,她大哭着跑出去了。我越想越生气,就跑到自己房间里哭了起来。为什么连自己的朋友都对我做出着种事情。

几天以后,我不经意在我的床旮旯里看见了我的发夹,我顿时傻了,怎么办?怎么办?我误会她了。我鼓起勇气来到了她的家门口,可是她的门关着。正当我准备走的时候,她家的门突然开了,我回头一看,她正笑盈盈地望着我。我的脸就像火烧一样,我半天说不出一句话。她看着我手里的发夹,明白了我的来意,就若无其事地对我说:“你找到发夹啦!”我点了点头,只好傻笑:“对不起啊,我错怪你了!”她说:“找到了就好,我们还是好朋友了。”

那天后,我们又和从前一样了。

我的小伙伴

那一次,我在玩,小唐正在看书,他在我后面。我并没有发现他,我一不小心,用力往后一扔,球飞了出去,扔到了小唐的书上,“砰”的一声,书被撞飞了出去,掉进了下面的水坑里,书被弄湿的不成样子了,他弯下腰捡起那本书。我跑了过去,看见那本湿了的书,我看着他手里的书,结结巴巴的说了一句:“对……对……不起。”他却好像毫无关系地说:“不关你事,谁叫这书自己跳进水里。”听了他的话,我感到感谢和羞耻。

他也很爱看书。我去小唐家玩,我进门就看见他在看书。到了他的房间,一看,好多书都有《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有一次,我和爸爸替邻居去接小唐回家,因为邻居有事不能去,而小唐的学校离这很远,所以我和爸爸坐上小车,去他的学校接小唐。30分钟后,我们就到了。爸爸在校门外等我,而我去小唐的宿舍找小唐,我按照爸爸告诉我的号码,找到了小唐的房间,我敲了一会门,都不见开门,我一拉门把手,门开了,我简直都不感相信我的眼睛——一个个堆成小山的书,信件,衣服,到处摆放。衣柜也塞的满满的,书桌上几乎找不到位置……我真佩服他蟑螂般的生存能力。

这就是小唐。

我的小伙伴

总是笑眯眯地看着你,尖尖的鼻子下有一张樱桃小嘴.她喜欢穿白色的上衣,蓝色的裤子.

铃一响,同学们都迫不及待地跑了出了教室,只有吴春泠静静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我悄悄。

地走过去,原来她在做一道思考题,她聚精会神地思考着,全然不知在身旁的我.只见她一。

会儿紧锁眉头,一会儿在练习本上写写算算,冥思苦想.一颗颗豆大的汗珠从她的脸颊两边。

我算出来了!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

的钥匙给勾上了,就想钓鱼一样."你真是太棒了!"我抱住她说.我们手拉着手高高。

兴兴地拉着手上学去了.了。

我的伙伴

我有个可爱的伙伴,它可是一只非常聪明的狗狗,名字叫“悠悠”。

悠悠是一只金毛犬,它那金黄色的毛油光滑亮,不管到哪里都会引来一阵称赞。它在我们小区也算是小有名气了。

悠悠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它似乎能听懂人类的语言,并且能用它那乌溜溜的大眼睛和毛茸茸的大尾巴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每当它得意洋洋的时候,尾巴就像被风吹动的小树一样摇来摆去。每当它做错了事儿,就趴在角落里,尾巴一动不动,还会不时抬头装可怜,看到那个样子让人忍俊不禁,就舍不得惩罚它了。

金毛犬最适合做导盲犬了。这是因为它的小脑袋里藏着大智慧。它可以准确的记得出行的路线,可以带着主人去公园散步。而且经过特殊训练的狗,还能帮人买东西呢!最让人感动的是,如果遇到危险的情况,它还会不惜一切的保护主人的安全。

你可别被它的聪明迷惑了!其实金毛宝宝在一岁之前是非常调皮的。悠悠经常弄得家里乱七八糟,一不留神就会闯祸。

“砰!”肯定是悠悠又闯祸了,这调皮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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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伙伴

正版网站.

我有一个小伙伴叫王亭芳,她长着一对光亮的大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巴、鼻梁高高的,她长长的黑发,很吸引人。

有一次,我上她们家去玩,一去就玩了两天,在她们家,我和她有时候互相帮助,有时候相互说笑。又到学习的时间了,我们俩仔仔细细地写作业。突然,我有一个题不会了,我请教了她,她告诉了我,我对她说了声谢谢,我们俩又笑了笑,又开始埋头学习了。作业写完了,她只有最后一个题不会,我教了她,她会了。

大家看我们这一对互相帮助的好伙伴在一起多开心啊!

指导教师崔梅茹。

正版网站.

我的小伙伴

我和所有小学生一样,有一个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杨雨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发现我们学校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个同样的现象:一下课,大家三五成群的分散开了,只去找自己在班上的好朋友,只要没什么要找别人的事,直奔自己伙伴,有什么事也只找好朋友。

我五年级时和雨馨在同一班,时候我们一天到晚都粘在一起,如连体婴儿一样。她坐在我前面,我们之间的友谊要是没有这“先天”条件,这友谊的桥梁或许也不会是由雨馨和我架起。她以前住在我家旁边,只是我们一直没见过对方。

我们第一次相见是在学校枫树下,时枫叶正红,地上也零零星星地摆着许多枫叶,被太阳晒得干干的,脚一踩上去,会发出“沙,沙”的脆生生的声音,如一曲悠悠的小令,常常使我陶醉其中。我背着书包,在枫叶上悠闲地踏来踏去,嘴里哼着流行歌曲,等待家长来接我回家。忽然,枫叶的声音变成了二重唱,怎么回事?我想:都放学了怎么还有人在这儿?难道他的家长也是在这儿接他的?我把头探过去,呀!是个女孩。看着娇小玲珑,长长的头发在脑后扎成一束马尾,大大的眼睛里有泪正欲滴下来。我走过去,不知道为什么,傻傻地抽出一张纸巾,递给她。她抬起头,我才看清她的脸,眉清目秀的,明眸善睐,玉齿珠唇,给我一种冰清玉洁、小家碧玉的感觉。她牵强地扬起嘴角,向我点点头,带着又尖又细的嗓音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谢谢!”伸手接住纸巾。我情不自禁地走过去,轻轻地拍拍她的背,一边吐出让我自己都吃惊的话:"哭出来吧!会好受些,我做你的倾诉者。”她吞吞吐吐、断断续续地向我倾诉,在她的话中,我知道了她叫杨雨馨,因为她和她的朋友不喜欢的人说话,她的朋友不想理她了,所以雨馨才想哭。我静静地听,听完后,我带着酸酸的鼻音,说了个笑话逗她,看她破涕为笑的样子,我心里也松了松,我对她说:“我们也可以做朋友啊!朋友不一定要在同一年级的。我快上五年级了,你应该快上四年级了吧?”雨馨迟疑了一会儿,一边狂笑一边说:“我也快上五年级了,你把我看得太小了吧!”我也大笑。

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我们第一个共同的经历。为我们的`友谊搭上了第一块砖。

我的小伙伴

看,那个女孩正微笑着款款向我走来,她就是我最亲密的小伙伴。我与她相识五年了,也算是深交了。

她长着一张恰到好处的鹅蛋脸,一双典型的桃花眼总是很有神。小巧的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樱桃般的小嘴能说会道的。她的皮肤很白皙,长相可爱,是个名副其实的美人,而且是那种特别耐看的美人。

她酷爱设计,喜欢给她的芭比娃娃设计衣服。她所设计的衣服都是独具匠心的,她会用巧手一针一线地给娃娃缝纫衣服。但她最擅长设计衣服拖尾裙。美轮美奂的礼服穿在娃娃身上让人都艳羡不已,我总是调侃她说:“未来的设计师,等我们都长大了,一定不要忘记为我设计身衣服喔。”每当这时她总会抱我以莞尔一笑。我觉得这笑容里含着害羞和自豪。

她砍价的能力真是超众。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次,我们几个相约去吃汉堡,茶足饭饱后,她的妈妈马上就要生日了,她要去为妈妈挑选礼物,让我们陪她去一趟,我们都答应了。到商店后,她一眼就相中了摆在店铺显眼位置的物品。那是一束捧花,有着两只可爱的小熊,但是价值不菲呀!上面标价三十元。但我们吃喝玩乐后个个囊中羞涩,她的钱也所剩不多。我很担心,便劝告她:“这都卖三十元,你根本没有多少钱了。”

“没关系,看我的吧,一会儿只需要配合我,帮助我圆场。”她胸有成竹地说。她的砍价大法可谓一绝,第一招:明知故问。“老板,这个东西多少钱呀?”她问,那位老板热情的说:“姑娘,你眼光可真好。这件卖得很火爆,就剩这一件了,而且价格也不贵,才三十元。

听了老板的话,她使出了第二招:美色征服。只见她甜甜的笑着,笑容像百合花一样灿烂。却故作惊讶地说:“啊,怎么这么贵,老板便宜点好吗?”那位老板见她哀求的模样,心不由得软了。爽朗地答道:“那好吧,二十八元卖给你。”

这个价格仍达不到她的满意,她接着使出了第三招:装可怜。她装作很遗憾的样子说:“那怎么办,我只有二十三元,而且还得朋友借我才能凑够这么多钱。”“是啊是啊,我能借给她两元钱。”我急忙帮她圆场,挑起配角的重担。老板便不高兴了:“不行,二十五少是最低价了,少一分都不行。”

他看到这种情况,她又使出了第四招:欲擒故纵。马上装出一副很惋惜的样子:“那好吧,我不要了!”说着便拉着我们往外走。那位老板便急了:“别,别,别!二十三元就卖给你好了。你这个伶牙俐齿的小姑娘,真服了你了。”

最后,她顺利以二十三元的价格拿下了本来卖三十元的东西,其实只有我知道她手里的钱不止二十三,我对她的砍价本领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邢雨欣,一个心灵手巧、聪慧机灵的小姑娘,听了我的介绍,你应该了解她了吧。

书我的伙伴

蜜蜂的好伙伴是花朵,小鱼的好伙伴是小河,鸟儿的好伙伴是天空,那我的好伙伴就是知识的源泉—书!书,传递知识的使者,从儿时的《丑小鸭》到现在的《水浒传》,书,陪我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美好时光。其中我最难忘的还《踩着面包走的女孩》,每次读完这篇故事,我的心便久久不能平静。

英格儿是一个贫穷的小女孩,她十分的骄傲,自以为了不起。长大后,她开始嫌弃自己的家,就到一个有钱人家当佣人。一年后,女主人让英格儿回家去看望亲人。临走时,女主人把她打扮得像一个小公主,还给她一块面包。为了不让自己的鞋子弄脏,英格儿把面包放藻泽地里,想踩着面包过去,不料,她沉了下去,边成了石头。最后,她认了错,变成一只小鸟,开始了她第二次的人生。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不能浪费粮食。每当我想起以前,我便不由自主地面红耳赤。以前,我总是张嘴闭嘴都不离吃,可妈妈买来,我又不吃,常常偷偷地把饭倒掉。每天三餐,如果一餐没好菜,我就会嘴翘鼻子高。一次,我起得很晚,吵着要妈妈帮我去买早饭。结果妈妈买回来的又是包子,要知道,我已经吃了连续四天的包子了!于是,我生气地说:“我才不要吃包子呢,我要吃蒸饺,如果你不给我买,我就不做作业!”没办法,妈妈拗不过我,只好再跑一趟去给我买蒸饺。蒸饺买回来了,我原本应该很高兴,可我就是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总觉得心里酸溜溜的……知道读了这篇故事,我才明白:我们不能浪费粮食,要节约粮食。让我们跟浪费说再见和节约做朋友!从此,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我想浪费粮食,“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这几句话便在我的耳旁回响。

我的伙伴

我的小伙伴眼睛大大的,头发短短的,她喜欢小动物。

有一天,她看见有人在捉蝴蝶,她就去对那个人说:“不要捉蝴蝶。”可是那个人根本不听,她就和那个人吵起来了。她吵不过那个人,她就去找老师,老师来了说:“你不要捉蝴蝶,蝴蝶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那个人垂头丧气地说“我以后再也不捉小动物了。”老师说:“这才是好孩子。”

我的小伙伴真是一个爱护动物的好孩子,我要向她学习。

我的小伙伴_

我有两个非常要好的“小伙伴”,一个是灰色的小兔,名叫小灰,另一个是白色的小兔,名叫小白。

小白长着两只红眼睛,一身白色的毛,像白白的雪球。小灰长着两只黑眼睛,一身灰色的毛,像毛绒绒的灰球,它们的耳朵都很长,尾巴却很短,样子可爱极了!它们才生下来一个多月,卖兔子的爷爷告诉我:“小兔子爱吃胡萝卜、小草和白菜。”于是,我经常去给小灰小白拔草,买菜、胡萝卜等。

它们吃起来的样子很可爱,每次我喂草时,它们都会你争我夺地抢着吃,它们两条前腿会站起来,嘴巴着急着忙地随着我手中的食物来回追赶着,还没等我拿第二根胡萝卜时它们已经一只叼住一头了,简直就像拔河一样,逗乐极了!小白想得到草,所以拿爪子摁着小灰身体,自己先吃到了草。我有时不喂它们,它们的后腿就站着一直跳,好像在说:“我生气了,我要吃草!”

我也有不喜欢小兔子的地方,那就是它们老是大小便,不过它们很聪明,总在放食物的另一侧大小便,好像怕脏了自己的饭菜!开始我不愿给它们清扫卫生,但为了心爱的伙伴,我还是不厌其烦地给它们打扫。

我还发现小白和我们小朋友有相同的地方——晕车。有一次,我坐在妈妈汽车上去办事,小灰小白也跟着我坐上了车,每当汽车跑起来的时侯,小白就紧紧闭上眼睛,四个爪子使劲扒住笼子,一副很痛苦的样子。小灰却不这样,一直睁着黑黑的大眼睛在看着我们。我们一停车,小白立刻睁开眼睛,精神了起来。我确定它是晕车。

为了让小兔子健康成长,我和妈妈带它们去公园撒欢,把它们放在草地上让小灰小白吃些草并运动运动。前两天它们因为不熟悉环境,当我打开笼子时,它们慢慢地走出来,跑一下停一下,如今小灰小白熟悉了情况,一打开笼子,马上就跑出来。没想到,小白小灰没几天就学会了弹跳,经常喜欢来个360度转弯,然后飞快地跑起来。

我想一年以后,我的小兔子会有4只、8只……我的兔子之家该多庞大呀!

我的小伙伴

我有一个好朋友,它是kd猫,长着一身白绒毛,戴着红色的蝴蝶结,两颗乌黑发亮的眼睛特别迷人,又大又黄的扁鼻子真惹人喜爱,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休闲鞋,正好与蝴蝶结对应,黄色的衣服上有两条天蓝色的背带,看起来可真漂亮啊!

它对我的帮助可大了,陪我唱歌、跳舞,陪我做作业,陪我说话,还陪我睡觉等。有了kd猫,我就不寂寞、不孤单了,生活充满了欢乐。

指导教师:郑贤。

我的小伙伴

王佳是我的邻居。我们常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她是我最喜欢的小伙伴。

有一天放学后,王家来找我一起去李阿姨家去看看。我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李阿姨住在我们学校附近,她和他爱人都是盲人,身边有没有子女。学校号召我们少先队员要经常去李阿姨家帮忙做事。

来到李阿姨家,王佳敲了两下门。听到屋内有人说“进来”时,我们便开门进去了。屋子里有些乱,地上也很脏。王佳拿起扫帚轻轻的扫地,我也动手收拾屋子。王佳掀开火炉一看,火灭了。

“阿姨,火灭了。”

“我说这屋子怎么这么冷呢!“王佳急忙到院子里找来木柴,把废煤夹出来,往炉膛上放柴。她说柴要放松散些,这样着的快。柴烧了一会儿,只见王佳往火里先放一块乏煤(烧过而没烧透的煤),再放一块新煤。她一边熟练的点着炉子,一边对我说:“这样点火,炉子找的着一些。”我想:我和王佳住的都是楼房,家里都有暖气,我根本不会点炉子,她却点的这么好。我心里暗暗的佩服她,也更加喜欢她了。后来,李阿姨告诉我,王佳每星期都到她家来,每次都帮她做各种家务活。为了李阿姨家能经常吃上饺子,王佳还学会了拌饺子馅、包饺子呢。

不一会儿,炉子生好了,王佳又把水壶放在炉子上,屋子渐渐暖和起来了。

回来的路上,我对王佳说:“王佳,你可真不简单啊!”王佳用她那双大眼睛看着我说:“其实也没什么。以后咱俩每个星期来李阿姨家一次,你看,她的生活多困难啊!”“好一言为定!下次,你再来一定要叫上我哦。”

我的小伙伴

童年是幼稚的年代,是天真快活,无忧无滤的年代,然而玩耍却成了童年时光里的一道美丽的风景。

玩耍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这样也就会少不了有1些小伙伴了。我的童年好伙伴很多,但是我的脑海的记忆当中给我印象最深1个的至今还是我的挚友。

他是一位地道的农村孩子。中等个子,眼睛不太大但却有1种霸气。两道浓黑的剑眉,给人1种畏惧而羡慕的感觉。

我们两家里的很近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吧。我们之间有种默契。他与我同龄,按月份他比我大,但论辈分他还的喊我‘叔’。当时我们就是1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无论干什么都在1起,有时候也断不了闹个矛盾。必定是小孩子什么都不太懂。但我们不久就又会和好。

随着时光的消逝年龄的增长,我们被送入了当时幼稚,贪玩思想中的监狱——学校。既然在不乐意也无能为力呀。毕竟是一道必要经过的人生程序。

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的友情不但没有淡化反而更加亲密。冬天无论多冷他都去喊我,因为我爱睡懒觉。以后的日子依旧这样。

我们最喜欢夏天。每当那时候我们放学后就可以到我们村庄的西边河里去游泳,每逢星期天我还与他1起去放羊说是放羊不如说是放纵我们自己。我们到了草地之后把羊1撒,我们就去地里挖红薯,还有玉米。弄到以后他还会烧红薯。我们当时谁比谁弄的脏。有时想吃的急切把嘴都给烫起泡了,然后就抓蚂蚱,蟋蟀来玩,当近黄昏时分我们就该回家了。不管羊吃饱了没有。反正我们已经差不多饱了。当时还喜欢下雨的天气。至于为什么吗?现在让我说出口还有点害羞。但毕竟是童年的幼稚,就是去地里偷东西,每到雨下到极大时我们几个就光着脚挽起裤腿就出发了,偷甜瓜,去林场偷水果之类的,我最难忘的是被捉之后,主人非的让我们把偷的未成熟的果实吃掉。真的难以下咽呀。

思想的成熟,年龄的增长。我们步入中学,但是不久他就辍学了,以后就我一个人了。每天我都走在那熟悉的乡道上,日复一日我们成了两条路上的人了。我学生而他非。但是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们的友情。

我深信培养出有感情基础的两个人是永远可以走到1块儿的,而如今我已经进入了更高1等学校,但我们俩在1起的时候仍然有共同语言,仍然亲密无间。

我的小伙伴

看!那个身穿白色衬衫的少年,像“博士”一样戴着眼镜,只见他左手拿着一本课外书,右手拿着根笔在笔记本上抄录好词、佳句。

他便是我的好朋友。我们从三岁时就相互认识了,我们已共同度过了8年的美好时光。在这8年的时间里,我们一起做了许多事情:我们在一起嬉戏、玩耍;一起学习;一起打闹。我想:这段童年记忆将会是人生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

周末的一天下午,我和王若飞相约去附近的图书馆看书。在去的路上,他告诉我,他最大的爱好就是看书。只要有空闲的时间就想看书,写完作业后想看,临睡觉前想看,甚至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间也想看。他还告诉我,每月都会将零花钱攒起来去买喜欢的书。我们一边走,一边聊,不知不觉中来到了图书馆。

他兴奋地走进图书馆的大门,来到图书架旁挑选自己喜欢的书,拿起一本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只见他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喜笑颜开,一会儿又撇撇嘴,看得我都呆了。时间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起来,我看了看手表,哇!5点了。我一惊,心想:我们已在这儿看了二个小时了?于是,我对他说:“王若飞,咱们都看了两个小时了,回家吧!要不大人该担心我们了。”他头也没抬的对我说:“回什么家,再看会儿。”我无奈,只好同意了。不一会,爸爸打来了电话,在爸爸的电话催促下,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图书馆,踏上了回家的路。我拍拍自己瘪瘪的肚子说:“真有点饿了。”但他却眨着眼睛对我说:“我都已经吃饱了!”看着我疑惑的目光,他大笑道:“书籍是最好的精神食粮,你忘了!”我们俩一起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童年的小伙伴,他这种对书的痴迷让我佩服,也带动了我对书的热爱,这样,我和他一样,也成了一个小书迷。

我的小伙伴

那是一个碧空如洗,万里无云的早晨。我走在路上,太阳公公望着我对我说:“早上好!”小花也摇摆着身体对我说:“你要去哪里呀?”我开心极了!因为我和小明约好去广场踢足球!

小明是我最好的小伙伴,他今年十岁了,和我同龄,身材不胖也不瘦,乌黑的头发下面是一对帅气的剑眉,他的鼻孔大大的,嘴巴大大的,可帅死了!

就在我在广场上等的不耐烦的时候,一个身影走了过来,那就是我的好朋友小明。他一来就说我们赶快开始比赛,于是我们开始了比赛,一开局我就飞快的抢了球,向他的球篮那里飞奔而去,我一下就进了球,不过他也不甘示弱,开始反击了,他飞快的躲过了我的防线来了一个倒灌飞球,进了我的球篮。就这样,我们足足打了三个多小时都还没有打完这场比赛。我就放出了我的大招:火星大力球,我这个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挡住过,包括我们学校任何一位同学和老师!只听咚一声,我的球飞快的冲进了球篮;差点把球篮都打破了!我赢了,我开心地笑了。他说:“明天我们约好,还是跟今天一样的时间,我们一起再来一场足球比赛。”我答应了。

这就是,你们喜欢吗?

余思彤。

看到桌子上的书,我就会想到我最重要的好朋友——高雨涵。

她今年9岁了,中风身材,弯弯的柳叶眉下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吧。

她可是一个十足的小书虫。记得有一年春天放暑假了。我本来想叫她出去玩玩的,可她却约我去图书馆看书。我在图书馆的大门口等高雨涵。过了二十分钟高雨涵终于来了,我们一起进入了图书馆。看了两个小时的书,就有点不耐烦了。“高雨涵,我们出去玩会吧!”我小声地说。“我正在看精彩的地方呢,你先等一会儿吧!”“哦!好吧。”可是我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她来没有看完。于是我只好自己出去玩了。等我回来时她还在看那本书。“你还没有看完吗?天都黑了。”“什么?天黑了!”高雨涵惊讶的问道。“对呀!”高雨涵突然站起来说道:“真是对不起,我一看书就忘了时间,我们一起回家吧!”我点了点头,于是我和高雨一起向家的方向走去。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爱看书的小书虫。

我的小伙伴

伙伴,是与你年龄相仿,性格相投的人,更是在你有困难时与你风雨同舟,有痛苦时与你分担的人。便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我的伙伴叫马成婧,她的名字听起来很文静,但生活中的她确是一个活泼开朗的人。她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乌黑的头发,还有一双灵巧的小手。我们的爱好相同,步调一致,就连志向也相近。

回到教室里,她立刻把我的状况汇报给了老师,又回到我的座位旁,拿出了她的电话卡并询问我家里的电话,我见了一边摆摆手,一边笑着说:“现在不怎么疼了,不用给我家里打电话了,我没事!”马成婧半信半疑地走出教室,给我接了杯热水让我捂捂肚子。

这个下午,我明白了许多,为什么大家喜欢和她一起玩儿,和她做小伙伴,也许正是因为她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因为她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同学,再回想自己不曾对伙伴有过这样的帮助,我真是既惭愧又内疚自己过去对伙伴的态度。

有的人懂得宽容谦让,有的人诚实守信,还有的人敢于大胆尝试,但我永远敬佩马成婧那乐于助人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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