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留观室的管理制度范文(17篇)

时间:2023-12-11 17:02:20 作者:HT书生

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组织内部行为和保障工作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要靠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定的贯彻和落实。

医院临时留观室管理制度

1.医护人员应遵守消毒灭菌和《标准预防》原则。

2.工作时,穿戴好工作衣、口罩。

3.病区空气、物体表面消毒执行院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册中的《消毒隔离规范》。

4.定期检测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的`有效浓度,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用高、中、低效消毒剂和灭菌剂。

5.加强诊疗操作前后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院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册中《手卫生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标准预防》原则。

6.污物、垃圾执行院发《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分册中《医院污物管理制度》及《垃圾分类管理规范》。

7.病区应保持环境整洁,物体表面应湿式清扫,桌子、椅子、凳子、床头柜等的表面无明显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洁,当受到患者血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8.卫生用具应分区使用,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9.消毒剂使用方法遵循产品使用说明。

幼儿园临时留观室管理制度

1、留观室为临时留观学生专用房间,外人不得擅自进入。

2、留观室负责人进入留观室时必须更换外衣,不能穿便服进入留观室。出来时脱下摆在留观室门口封存。

3、留观室设施与设备由管理室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丢失。

4、留观室每天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5、管理室具备物品一次性工作帽、防护眼镜、医用防护口罩(n95)、防护服、一次性乳胶手套、一次性鞋套。

6、留观室负责人对留观人员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做好思想工作。

7、严格禁止闲杂人员靠近留观室。

幼儿园临时留观室管理制度

为切实作好我园传染病防治工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消毒工作,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有充足时间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2、园保洁员按照负责进行每天的.公共卫生环境打扫工作,定期做好灭“四害”工作。

3、如发现园外有类似传染病病例,按照传染病时期幼儿园消毒制度进行责任区内的消毒工作。

4、如发现班内类似传染病的现象,则园卫生室负责监控,并做好相应的消毒措施。

5、各班、各组室饮水机每天由专人进行保洁工作,由供水部门进行定期消毒工作。

6、消毒人员一定要认真学习消毒常识,特别是消毒液的配比,作到消毒既节约又效果好。

7、每次作好消毒记录。

幼儿园临时留观室管理制度

1、确定专职或兼职医务保健人员,在园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园的卫生保健工作。

2、设立单独的隔离观察室,内设观察床,以供临时观察隔离时用,防止交叉感染及其它意外的事故发生。

3、隔离室内备有专用的床、被褥、玩具、食具、盥洗用具和便具、诊察用具等,还必须与各班级严格分开使用并经常消毒。

4、认真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一旦发现传染病一定要立即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并严格进行消毒及检疫工作。

5、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隔离观察室已感染幼儿的护理工作。

医院临时留观室管理制度

1、隔离室应设置在远离教学区地方,通风、采光、设施齐全。

2、每天对隔离室内的桌椅、物品用有效氯。

3、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30分钟,以保证室内的空气流通。

4、对疑似病例做好登记。

5、一间隔离室在某一时间段内,只能隔离一名疑似患病人员。

6、隔离室值班人员或教师进入隔离室,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做好手部消毒。

7、隔离室物品做到专用,隔离室值班人员负责对隔离室进行保洁、消毒,做到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8、隔离室医用物资由隔离室值班人员专人保管。

1、隔离室物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进入隔离室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2、对疑似患病人员及时复测体温。

1、开窗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和室内空气的新鲜。

2、用消毒液擦拭床、桌椅和疑似患病人员接触的物品。

3、用消毒液对地面进行消杀。

4、如疑似患病人员产生污垢,(比如血迹、痰迹、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用消毒喷洒或者覆盖30分钟以上,然后对整个区域进行有序清洁消毒。

临时留观室的管理制度

一、急诊伤病员,病情危重、诊断不明或有生命危险、必须医护监护者,可由值班医师酌情决定留院观察。留观的'伤病员,应留一名陪人照顾。

二、留观对象包括:

(一)诊断一时难以明确,离院后病情可能突然变化趋于严重者;

(二)病情需要住院,但无床位且一时不能转出者;

(三)高热、腹痛、高血压、哮喘等经治疗后需暂时观察疗效者;

(四)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观者。

三、决定留观的患者,值班医师通知观察室护士,对于危重疑难病人接诊医师应当面向观察室医师交代病情。

四、可疑传染病、肺结核(无大出血)、精神病病人,不予留观。

五、病人到观察室后,护士应该立即报告观察室值班医师,及时查看病人;观察室医师开出医嘱,护士应按医嘱进行治疗、护理和观察。

六、观察室医师和护士应经常巡视病人,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做好病程记录和护理记录。

七、留观时间视病情而定,一般24小时,最多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例外。

八、对于危重患者,值班医师应及时向病人家属交待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必要时需家属签字。

九、加强基础护理。急诊病人多系危重,极易发生各种并发症,如肺炎、褥疮等,护士必须认真地进行各项护理操作,随时注意检查各种导管,如氧气管、导尿管、胃肠减压管等有无堵塞,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严格床旁交接。

十、观察室医师和护士下班前应巡视一遍病人,对危重病人要做好床边交班,并写好交班记录。

十一、留观病人离室时,由值班医师下达医嘱,护士向病人交待出室手续,办好出室手续和交还借用的物品后,方可离室。

幼儿园临时留观室管理制度

2、幼儿入室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观察护理,并做好记录。患儿离室后,视患儿情况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3、观察室设施和设备使用由保健老师负责,并做好定期消毒整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无污染、无安全隐患。

4、如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保健老师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园长,并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临时留观室的管理制度

(一)不符合住院条件、但病情尚需急诊观察的'患者,需有急诊值班医师或门诊医师的医嘱,方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二)办理留观时应提供患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费用类别(医保、自费),及时交纳费用。医保患者严格履行医保相应流程。

(三)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及时治疗,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应书面记录。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随时查看危重患者,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按规定格式及时限书写病历,记录病情(包括辅助检查)、处理经过等,必要时请相关专业会诊。急诊科值班护士应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四)值班医师详细了解患者病情,征求患者或家属对诊疗方案的意见,并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或于病历中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留观病人登记制度,记录要全面、详细、认真。

临时留观室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急诊管理和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保障急诊留观患者医疗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需要急诊留观的患者,可在急诊科观察室进行留观。病情危重的患者,应立即收入抢救室抢救。

2.急诊留观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留观超过72小时,病情未见好转者,应报告科主任研讨进一步诊疗方案。

3.急诊科医务人员须加强留观患者的.病情观察及检查治疗,做好交接班,并按照规定书写留观病历记录。

4.对于符合住院条件的患者,急诊科应积极与住院部联系,及时将患者收住院治疗。

5.留观期间,已明确诊断者,但限于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院治疗者,按照转院制度办理。

临时线路管理制度

低压电气线路的临时线肩负着企业电能传输临时用电部位的重要任务,它既不属于电管部门管理,又容易被企业所忽视,是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临时线路敷设方式复杂,且无正式设计,受安装者的技术素质影响较大,同时,受风吹、雨淋、日晒、腐蚀、撞击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为此,特设置本项目。

本项目适用于企业所管辖范围内(含生活区和外包建筑工地)的低压配电室(或开关)出线端至用电场所的动力、照明箱、柜、板进线端之间的电气线路(临时线路)。

对低压电气线路(临时线路)考评查证时,可首先查阅工厂的管理制度,电气系统的技术资料。

3.1要有完备的临时接线装置审批手续,不超期使用

3.1.1申请项目应符合临时接线管理规定。

3.1.2申请项目的内容和审批手续必须完整,包括临时线装设地点,用电容量,用电负责人和审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准用日期等。

3.2使用绝缘良好、并与负荷匹配的护套软线装设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橡套软线,而且要求截面能满足负荷要求,其截面按“低压电气线路(固定线路)”的相关内容查证。

3.3敷设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线敷设方式可沿墙、架空或敷在地面。沿墙架空敷设时,其高度在室内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时应大于6米;临时线与其他设备、门、窗、水管等的距离应大于0.3米;沿地面敷设应有防止线路受外力损坏的.保护措施。

3.4必须装有总开关控制和漏电保护装置,每一分路应装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

3.5临时用电设备pe连接可靠对中性点直接接地电网,临时设备必须首先可靠接零。对中性点不接地或经易击穿保险器等不直接接地电网,临时设备必须保护接地(包括接地体的接地电阻测试报告和接地连接的可靠程度)。

3.6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架设临时线

临时工管理制度

1、公司一级由生产品质部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的分配、收回和再分配;负责宿舍安全管理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执行经济处罚或考核处罚。

2、车间一级由临时务工人员的使用车间负责管理。具体负责向生产品质部申报宿舍需求量,向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分配宿舍资源;临时务工人员离厂后收回宿舍资源并向生产品质部销号;负责对所属临时务工人员的宿舍进行每月两次的例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执行经济处罚。

3、临时务工人员承包人(含作业队伍管理人,下同)的负责宿舍日常管理。具体负责宿舍资源分配给具体的临时务工人员,并登记在册(包括住房人员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以及房号、内部设施情况等);负责周进行一次的宿舍日常管理检查;负责制止临时务工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不良行为,并对违规人员执行经济处罚;接受生产品质部以及车间的检查和处罚。

1、凡在瑞金万年青公司就住的临时工必须由用工部门申请报生产品质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元。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由本人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因本人保管不善,发生现金、贵重物品被盗事件,由临时工和承包人自行负责。

3、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剧烈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遵守法律法规,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不准传播淫秽的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罚款100至5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100至3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公司生产品质部、保卫部将违规临时工、承包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5、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设施,严谨私下搭建棚屋等违章建筑,严禁损毁住房墙壁或改变住房结构,严禁损毁和拆除窗户(及玻璃)、房门(及锁头)、灯具(及开关、线路、插座)、电风扇(及线路和调速器)、供水管路(及水龙头)等,如有损毁,按购置原价从临时工承包人的劳务费中扣除,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乱扔垃圾(垃圾必须进垃圾池),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临时务工人员宿舍内部和周边空坪卫生、整洁。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7、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各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必须配置足够的防火设施、器材,并自行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根据生产品质部和车间的.检查情况,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实施火险隐患整改。如未按时整改,视情节轻重每次对临时务工人员的承包人罚款100至500元。

8、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工因生活需要必须另接电源的,必须得到承包人批准,并由承包人登记在册);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等大功率电器烧饭炒菜;不准用用电灯烘烤衣物。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2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2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司领导终止承包人的临时用工劳务合同)。

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等处堆放障碍物。如违反本条规定,对违规临时工一次(一处)罚款50至100元,对临时工所属承包人一次罚款50至100元(视情节轻重处理)。

10、遇有火灾险情,临时用工承包人必须迅速组织扑救、报警(119)。

11、住宿人员要经常对用电电器,电线等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现象,必须及时向临时用工承包人报告;临时用工承包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8小时内向生产品质部报告。属于人为损坏的,由临时用工承包人及时修复;属于自然老化的,由生产品质部安排人员进行及时更新、维修。

12、住宿人员要每天离开房间前要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门。

13、临时用工人员以及承包人要提高警惕,留意观察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向保卫部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4、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生产品质部、保卫部、责任车间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等处罚,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xx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xx月。

临时项目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项目临时性辅助用工的管理,保障用工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提高项目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凡项目经理部招用测量、水电、材料、质检、试验、机修、卫生、电焊、炊事等临时性辅助用工时,均应遵守本办法。

3、招用临时性辅助用工时,是一项严肃的劳动用工制度,项目经理部应本着控制数量,择优招用,加强管理,保障权益的原则,合理设置岗位,严格招用手续,使临时性辅助用工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4、项目经理部成立临时性辅助用工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书记任副组长,技术、工程、财务、材料、成本各室主任为组员,负责项目经理部临时性辅助用工的招用审批,解决临时性辅助用工使用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办公室设在书记室。

5、根据上级关于严格控制使用农民工的有关规定,项目临时辅助用工原则上应尽量从本公司待业人员、职工家属、外部企业下岗职工、城镇待业青年、离退休人员等城镇户口人员中招用,尽量不用或少用农民工。

6、临时性辅助用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道德品质好,年满18岁,身体健康,并有劳动能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b、具有本市户口的,须持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核发的外出务工证明;

c、已婚育龄妇女应持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d、凡从事电工、焊工、测量、质检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当地或北京市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从事炊事员工作的,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7、项目招用临时性辅助用工应先由需用工部门填写招用临时性辅助用工审批表,提交项目临时性辅助用工领导小组统一审批,审批合格后并交纳押金500元后方可录用。

8、用工期限半年以上的,应由项目与临时工本人签定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合同期满即行解除,如须继续使用,继续订合同。合同一式两份,项目及临时工本人各持一份。

9、临时性辅助用工有下列情开之一的,临时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无正当理由不完成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b、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c、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临时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项目经理部不履行劳动合同,损害临时工合法权益的;

b、临时工参军、升学的。

11、项目经理部和临时工任何一方提出劳动合同,应提前十天通知对方。

12、项目临时性辅助用工工资待遇根据工种不同,按基本工资每天10—15元执行。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其劳动强度的大小、技术要求的难易、工作表现的好坏及工作效率与质量的高低当上下浮动100—500元/月。其工资、奖金经领导小组评议后,由预算室统一造表,财务室核发,本人签领。

13、项目经理部应教育临时工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劳动安全,由于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的,后果自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凡不认真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一律要辞退。

14、本办法由北京市中铁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十七项目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临时工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的统一用工管理,满足公司季节性原因产生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为了有效提升公司人力资源成本和工作绩效以及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2、临时工是指使用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用工。临时工是公司用工的一种形式,是公司员工队伍的`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人事管理和整体人力资源考评。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3、招聘临时工应贯彻“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内部推荐、平等对待、择优录用”的招聘原则,认真执行“先本地后外地”的用工原则,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特殊岗位须提供有效担保)。

4、各部门使用临时工必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需要(临时工用工申请表见附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第三章招用程序。

1、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用人单位填写招聘申请单并报部门总监审核;

3、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5、约定用工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1、临时工薪资按日结算,在用工结束时进行现金清算;

2、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参加考勤,临时工工作时间为8:00―12:3014:00―19:00,公司提供免费午餐。

2、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

3、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4、如临时工用人部门在《临时工工作绩效评价表》上评价为“一般”及以下,人事部有权辞退,并不做任何补偿。

1、至行政人事部,并填写临时工入职信息表,签订临时工须知,须知内容包括用工期限、考勤、考核、薪资结算等一系列内容。

2、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发放服装及办公用品,并列清单,临时工签字;

3、由用人部门具体安排临时工工作,并作监督,确保其工作效率;

4、临时工到岗同意更换规定服装,私人物品存放在更衣柜,自行保证安全。

5、临时工用工结束时,由其直接上级填写《临时工工作绩效评价表》,并交至行政人事部。

临时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承包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人身事故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适用于xxxxx热电厂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国家电力公司发布20xx年5月1日发布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3.1安监部负责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生技部、扩建处工程部是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负责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的审查及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的签发。

3.4各相关单位负责承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具体管理。

4.1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4.1.1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必须对承包方(乙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4.1.1.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几年来所安全施工记录。

4.1.1.2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4.1.1.3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4.1.1.4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是否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是否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是否设有兼职安全员。

4.1.2甲方对乙方的资质和条件审查后,符合规定的'应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4.1.3承包工程开工前三天,乙方工作负责人应携带有关资料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签发手续。

4.1.4进入施工现场前,施工人员须经过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到甲方安监部门办理安全责任书手续,交纳一定的安全施工保证金。

4.1.4.1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收取:承包工程费用在1,0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30,000元;10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8,000-10,000元;50,000元以上的,收取保证金3,000-5,000元;50,000元以下的,收取保证金2,000元。

4.1.5安全施工保证金在施工期间进行考核,工程结束办理返还手续。具体考核如下:

4.1.5.1施工期间,乙方每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扣除其全部安全施工保证金。

4.1.5.4安全施工保证金不够扣除额时,须处以相等数额的罚款或从工程费用中扣除。

4.1.6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对承包工程须有专人负责,严禁以包代管。承包方对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的设备、建筑物等造成损坏时,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应及时汇报安监部及工程主管部门。

4.1.7承包工程涉及到设备系统时,由甲方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另行办理热机或电气工作票(包括动火工作票)。

4.1.8甲方安监人员对施工现场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章行为按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1.9凡未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未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承包工程部位,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对违反该规定者,除责令其停工外,还要处以100-500元罚款,签订安全责任书及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1.10施工时,同一地点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工作,否则不准施工。

4.1.11承包工程也必须执行“作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规定(填写“危险因素控制卡”)。

4.1.12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经双方填写签字后,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1.13我厂多经系统在厂内承包工程时,也必须执行该规定。

4.1.14各生产车间、班组禁止作为工程的发包方向外发包工程项目。

4.1.15承包工程安全责任书填写执行程序,见附件二。

5.1本标准由主管厂领导进行检查。

5.2本标准按《xxxxx热电厂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临时工管理制度

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树立机关良好的工作作风,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残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对编外合同制工人上、下班、休假等情况进行考勤。其中上下班考勤包括迟到、早退、旷工等;休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假日等。

一、外出规定。

1、因公外出办事时,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不在时,须向分管领导请示。

2、因私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每请假一天扣工资50元。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婚丧,需要请假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按日扣发工资。

二、请假规定。

1、编外合同制工人出差前,须向分管领导汇报。

2、编外合同制工人请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等,须填写《请假审批表》,经批准后,假期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旷工。

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回单位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处理。

4、编外合同制工人因节假日参加工作,经绩效考核办公室确认,可以抵事假或安排调休。

三、违反考勤管理纪律的处理。

1、编外合同制工人违反考勤管理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50元。

(1)当月迟到早退达三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三次。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一般违反规章制度,给予扣发工资1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

(1)当月迟到早退达五次。

(2)当月擅自离岗达五次。

(3)旷工一天。

3、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3天以上立即辞退。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者。

(2)超过批准的假期又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关证明的缺勤。

(3)以虚假理由请假而休假者。

(4)部门或职位调整,不服从分配,逾期不到岗的。

(5)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市纪委、效能办查处,影响单位年终考核成绩的,给予辞退处理。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单位挽回损失的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予以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单位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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