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模板15篇)

时间:2023-12-06 23:51:47 作者:灵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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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权限:

律师费:

律师费付款办法:

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

委托方:

受委托方:

主任签字:

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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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权限:

律师费:

律师费付款办法:

特别约定: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至该委托事项办妥、费用结清时终止。

委托方:

受委托方:

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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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代理合同非诉讼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办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认真办理代理事项,并在没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况下,按时参加办理本案有关的活动。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乙方应当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应当如实向代理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资料。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隐瞒事实及其他违法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四、乙方如单方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用全部退还甲方。甲方如单方终止合同,律师费用全部不予退还。

六、(1)甲方委托事项:

(3)乙方代理权限: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条第(2)项中约定的代理阶段终结时止。

八、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交由成都仲裁委员会裁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承办律师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委托人须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约定: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邮编:邮编: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e—e—网址:网址:

时间:年时间:年。

律师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因。

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其第审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完成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五、根据国家计委、***《律师收费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交纳代理费人民币元,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支付。协商收费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该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未完全缴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暂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乙方律师在代理工作中的差旅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或撤诉等,代理费不退还。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终结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有撤销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继续委托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代理合同和收费。

九、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甲方:(公章/签字)乙方:

法定代表人:(盖章)(公章)。

编辑。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mail:

日期:

日期: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的具体事项详述如下:

二、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三、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四、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对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只能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五、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六、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七、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八、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九、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十、乙方以下列方式向甲方交付完成委托事项的工作成果(供选择,可选择一项或多项):

1、专项咨询意见;。

2、调查获取的证据;。

3、法律意见书;。

4、法律建议书;。

5、律师见证书;。

6、法律可行性分析报告;。

7、其它。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乙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_______

二、委托权限范围:______________。

四、代理收费的取费形式

1。按收费标准收取;(_______)

2。双方协商收费;(_______)

五、代理费用的收取:(依人民币计算)

1。代理费用为_______元;

2。办案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为_______元。以上费用的.的收取时间和办法为在代理活动中,乙方基于代理事务而必须开支的费用(交通、通讯、打字、复印、联络等)预计为元,由甲方预交,乙方在结案提供相应的票据进行结算。

六、甲方郑重承诺:以上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他人或已中止对他人的委托;随案移送的一切材料及口述情况绝对保证其真实性;未对乙方隐瞒与案件相关的重大情况。否则,乙方有权随时中止委托承办工作,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七、乙方对委托承办事务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委托事务进入代理阶段后,乙方应尽责尽力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委托人的正当合法权益。但乙方不对所代理事务之结果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甲方并且不得因委托代理事项的变化或提前完成,而要求退减已交或应交的代理费额。

九、代理律师业务中,乙方不对案件标的承担经济责任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担。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须加盖事务所合同章)后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委托事项终止(以授权委托合同为范围,含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诉等情形在内)。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提交岳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二、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39;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

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一事,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恪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该公司法人变更的委托代理人,乙方所委派的律师在甲方的委托权限内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委托事项:

1、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提出书面情况说明及相关非诉法律文件。

2、代理甲方向____市工商局____区分局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申请。

3、代理审查变更法定代表人所有文书。

4、代理出具该次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意见。

三、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所委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四、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及提供有关代办事务的资料,并对所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

五、乙方应发挥最大的主观能动性完成委托事务。根据本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甲方同意事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大写)元。

六、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乙方指派律师已实际参与本合同委托事务的`,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委托。如甲方无故解除委托,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事项。

七、乙方有权在甲方委托的权限范围内,自主开展工作,甲方应尊重并信任乙方的专业知识,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信守律师职业道德,最大限度为甲方争取最大的利益。

八、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从法律上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行为之日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有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_______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特别约定: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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