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消费者权益心得体会大全(18篇)

时间:2023-12-14 05:45:51 作者:碧墨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借鉴他人的经验和教训,避免重复犯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3月15日,又一次这么认真地观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每年315都会看到一些令人气愤的信息,2023年也不例外。

看了315晚会,这些无良商家真无耻,完全没有诚信可言。过期食品更换包装,___相机质量有问题,最可恨我们手机预装很多无法卸载软件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315晚会曝光了一些面包厂采用过期原料:发霉、生虫、过期食品流入身边面包房,记者卧底一家供货商公司,拍摄到,有的原料过期两年之久,有的甚至爬满虫子,而这只需撕标签就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这样的问题食品竟堂而皇之一路绿灯地进入面包新语、浮力森林、可莎蜜儿等多家烘焙企业!这人心得黑到什么程度才能干出这事。这样的企业应该重罚!

人们期待和谐生活,真正感觉天天315,中央电视台的一年一次315晚会还远远不够啊。一个诚实守信的中国商人,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天天315,天天讲诚信,今天由我开始!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完整文档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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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3月14日10:0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和平区和平路金街举行。和平区消协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医疗器械科、知识产权科及劝业场市场监管所、小白楼市场监管所等12家宣传服务窗口,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消费理念的科普宣传。

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宣传科学的消费知识,展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举措和成就。现场共设立了12个展位,分别是金融消费、网购咨询、法律咨询、识假辨假、消费维权、投诉等展位。在各个展位中,相关行业组织、公用企业、投诉和对接单位等部门都安排了专业人士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来到活动现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活动气氛热烈。他们不仅能了解消费知识,还可以领取消费维权的相关宣传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可以现场咨询或投诉各种问题。

据统计,服务咨询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接受消费者咨询人千余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食品安全、金融消费、租房购房、网络交易等内容是今年的咨询热点。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回应了消费者的诉求,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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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3月14日10:00,"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和平区和平路金街举行。和平区消协联合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医疗器械科、知识产权科及劝业场市场监管所、小白楼市场监管所等12家宣传服务窗口,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消费维权年主题,向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知识、消费理念的科普宣传。

此次活动通过设置大型展板等方式,宣传科学的消费知识,展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举措和成就。现场共设立了12个展位,分别是金融消费、网购咨询、法律咨询、识假辨假、消费维权、投诉等展位。在各个展位中,相关行业组织、公用企业、投诉和对接单位等部门都安排了专业人士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来到活动现场的消费者络绎不绝,活动气氛热烈。他们不仅能了解消费知识,还可以领取消费维权的相关宣传资料,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更可以现场咨询或投诉各种问题。

据统计,服务咨询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接受消费者咨询人千余次。从现场咨询情况看,食品安全、金融消费、租房购房、网络交易等内容是今年的咨询热点。

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回应了消费者的诉求,在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社会协同共治的良好氛围。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20__年是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切身利益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提升公众金融素质,支持行业发展,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行为监管,建立和维护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以实现银行也整体安全、稳定、持续发展。

在这一工作中,分行营业部从上至下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实地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这项工作中,我们也收获了许多工作经验与心得体会。

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坚持“预防为先、教育为重、依法维权、协调处置”为原则,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上进行优化,保证每一位银行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提升银行在公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们也做到了对全社会的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的,开展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金融产品的认识水平,消除由于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金融惯例的不了解而导致的误解与矛盾。近年来公众对于银行服务的许多方面通过舆论、媒体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意见,而这其中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于公众对于银行业务、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的,这既对消费者享受金融服务造成了不便,也在侧面促成了部分群众对银行的消极态度。因此通过对消费者进行教育,能够较理想地提升银行的行业信誉和公信力。

对于消费者已经出现的问题,我们应继续深入投诉纠纷调解处置。在工作中我们做到对每一起投诉与反馈,均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切实体会对方的问题,通过疏导消费者的情绪,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纠纷,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缓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与此同时,我们对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也要加强自我检讨,提振消费者对银行业的信心和信任。

在20__年,我们必将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运筹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着“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完成任务”的精神状态,着力推进工作纲要的贯彻落实,稳步开展各项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星期六上午,我们全班都出去了调查了。你知道我们去哪里吗?因为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我们去了各家的商场,分别是:国美电器和岁宝百货。惟独第一大组去了国美电器调查。

我们一去到商场,同学们都彬彬有礼的和顾客或商家谈话,希望能从他们的嘴里取得一个结果。“终于调查完毕了!这个调查活动可真累,足足花了我100滴口水。”一位同学气喘喘地说道。“啊,你有没有去认真的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你还能数清楚你一共花了多少滴口水。是真是假?”我反馈到。

我看见有一组同学调查的非常认真,那一个小组就是我们的小组,同学们都能彬彬有礼的和顾客或商家交谈,而且谈的很密切。我们也非常的遵守商场的规则,并没有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我们而是轻声慢步。而且调查报告里的内容也写的非常详细,但也需要修改一下字迹。

到了最后,我们组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们问了顾客一道题,这道题就是如果您是售货员,您会去欺骗顾客吗?所有顾客的答案都是“不会”,我的心中有了一个疑问:顾客他们会不会口头是这样说,但是心里也有想过要欺骗顾客呢?我想顾客会不会“口不对心”呢?而且我们把这道题去问商家,问题就改了:如果你是顾客,你会相信售货员说的话吗?许多商家的答案都是“相信”,我的心中又有了一个疑问:为什么顾客会相信售货员说的话呢?“我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我坚定的说道。

这次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太有趣了!通过这次活动,我深深感到,3.15离不开你我他。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_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_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近日,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消费者协会异常忙碌,协会通过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走进社区、进入广场的方式,深入基层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向群众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文明消费。

活动中,消费维权志愿者介绍了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注意事项、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等知识,并为群众现场答疑解惑。与此同时,区消协还通过社区电子大屏播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详细内容,让居民群众对“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主要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有近千人参与,发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消费维权年主题宣传手册、消费维权明白卡、老年消费防骗指引、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等宣传资料1000多份。

在上海,“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邮储银行上海杨浦区黄兴公园支行开展“金融知识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普及金融知识,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维护切身利益;云南昆明市呈贡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展示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成果、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政策普及、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版

为了使队员们了解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消费权益,培养正确的消费意识,解放路第一小学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向队员渗透有关消费者自身权益保护的知识。本次活动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自制手抄报为少先队员们普及消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教育。

六(5)中队的“十佳美德少年”王翼文为大家带来国旗下演讲《立足3.15,争做诚信小卫士》,通过列举关于诚信问题的案例,激励队员们做以诚信为本之人,并呼吁队员们做一个问心无愧、一诺千金的诚信少年!

各中队辅导员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主题队会。队员们通过学习、交流、探讨生活中的消费事例,反思诚信行为,引导队员们要学会保护自身权益,共同努力构建一个以诚信为本的消费环境。

在全体美术组老师的带领下,全校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手抄报制作评选活动。队员们用实际行动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日的相关知识,引导队员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3.15教育活动的开展,有力地增强了同学们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绿色消费意识,正确引导学生积极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共同营造诚信、安全、文明、健康的校园保驾护航。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国际消费者权益组织

为深入开展好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自治区、xx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在xx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认真组织实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系列活动,现将开展活动进行总结汇报。

一、主要亮点。

亮点一:政府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

为了把今年的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抓出亮点,xx市工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灵武工作实际,研究讨论制定了“3·15”活动方案,并及时向xx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xx市人民政府快速反应,及时批转了工商局、消协的“3·15”宣传活动工作方案。以灵政办〔20xx〕25号文下发,成立由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陈进贤任组长,28个行政执法和政府部门主要领导组成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搭台,工商协调、部门参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协监督的良好运行工作机制,为全面按计划开展“3·15”系列活动奠定基础。

亮点二:分工明确,责任到部门。

根据系列活动要求,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将责任直接落实到各行政执法部门,将单项工作进行责任划分,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农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宗教局、文广局、老干部局、交通局、人民银行和消费者协会,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承担第一责任单位责任,组织对单项工作进行检查,相关部门配合。

亮点三:宣传活动行动早,活动内容丰富。

从2月17日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开始,xx市工商局、消协联合市宗教局在白土岗乡给清真寺阿訇上消费维权知识课、到学校、到老干部局、到农村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到水洞沟旅游景区、给化妆品经营户、食品经营户进行消费维权安全知识培训,召开公用事业单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工商、消协、开元百货联合举行“消费与安全”手提袋发放仪式。联合市纪委、宣传部开展“共筑诚信,有你有我,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灵武”为主题的千人签字仪式,达到预期宣传效果。

亮点四:新闻宣传工作抓的实,媒体支持力度大。

“3·15”系列活动开始,xx市工商局、消协开辟了“消费与安全”3·15宣传专栏,xx市电视台派记者全程参与,对开展系列活动进行件件报道,宁夏日报、宁夏法制报、新消息报、银川晚报、华兴时报、宁夏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和xx市电视台参加xx市“消费与安全”3.15宣传动员大会。在3月15日的进农村宣传活动中,宁夏广播电台记者白鸽现场连线xx市工商局局长年晓华,询问活动开展情况,为3·15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据统计,xx市“消费与安全”共刊出专刊41期,灵武电视台跟踪报道3·15系列宣传18次,银川电视台宣传3次,各大新闻媒体宣传8篇,市局红盾信息网4篇。

亮点五:参与部门多,宣传活动氛围浓。

根据今年中消协的“消费与安全”宣传提纲,xx市开展了针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系列消费安全宣传。xx市宗教局、老干部局、关工委第一次主动配合参加宣传活动。各有关执法部门和宣传责任单位相互沟通,密切配合,按计划开展了系列宣传和执法检查,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培训。

(一)召开“3.15“宣传记者通气会。

20xx年2月17日,xx市工商局、消协邀请媒体召开3·15“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宁夏日报、新消息报、华兴时报、法治新报、银川晚报和灵武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发布会。xx市工商局党组班子成员、xx市消协理事会部分成员单位出席了发布会。

(二)联合市宗教局为清真寺阿訇上消费维权知识课。

2月21日,xx市宗教局、伊协在白土岗辖区组织对开学阿訇、学东进行“三定”学习,传达学习了xx市委、政府今年公布为民办的8件大事和20件实事。为了使广大宗教界人士多了解消费维权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宗教人士在进行宗教宣传的同时加强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根据已确定的xx市“消费与安全”3·15宣传活动方案,结合年主题确定的“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宣传重点。积极和xx市宗教局、伊协联系,联合在白土岗地区对宗教界人士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这标志着xx市“消费与安全”3·15宣传年主题工作正式展开。

(三)利用学生新学期开学,到各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2月23日上午,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和xx市关工委,联合在xx市第二小学举行消费维权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xx市关工委副主任王生智、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晓华,xx市工商局副局长、消协会长柳树荣参加了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是xx市工商局、消协、关工委根据xx市20xx年“消费与安全”3·15活动安排,联合开展的一次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现场,xx市关工委、工商局、消协领导一起为学生发放宣传单,消费维权知识读本。各工商所结合“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深入到辖区各学校,给学生们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和消费维权知识讲解,针对仿真抢的危害和安全隐患、怎样识别“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怎么办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四)深入农村宣传消费维权知识。

为宣传“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营造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深化、巩固12315消费维权五进工作,提高基层维权联络站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xx年2月28日,农场工商所和消协工作人员来到xx市临河镇石坝村委员会进行了一次别开生动的消费维权知识、假劣农资产品知识讲座,为3·15纪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宣传氛围。

(五)为景区导游及工作人员上消费维权知识课。

为适应景区的发展,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20xx年,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在景区建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了规范景区的服务行为,打造好水洞沟服务商标这个品牌,结合今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在水洞沟景区负责人的多次邀请下,xx市工商局、消协于2月28日,利用旅游淡季来到景区,为景区30多名导游和其它服务人员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通过工商、消协工作人员以案说法,结合水洞沟提供旅游项目存在服务安全隐患的分析讲解,使参加培训的导游和服务人员受到了很大启发。他们表示,一定要结合导游岗位,查找以往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做好查漏补缺,自我防犯,防患于未然,为打造水洞沟服务品牌金牌服务多做贡献。

(六)给化妆品经营者上消费维权知识课。

在xx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一次对化妆品销售人员随机调查中发现,80%以上的化妆品销售人员对化妆品销售维权知识不知晓,对《化妆品监督条例》更是一问三不知。针对化妆品销售服务中存在的这一问题,xx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结合今年的“消费与安全”3·15宣传年主题,于2月29日在销售化妆品比较集中的城镇工商所,举办了40多名化妆品经营者和销售人员参加的培训班。

(七)为老干部送消费维权知识“大餐”

为了唤起广大老年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保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针对发生在老年人身上消费纠纷投诉多的实际情况,2月29日下午,灵武工商、老干部局、消协工作人员来到市老干部局,给离退休老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

(八)对食品加工经营企业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

为更好的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加强企业的消费维权自律意识,3月1日,xx市40多家食品加工企业齐聚在一起,参加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举办的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同学习《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畅谈各自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好做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xx市食品加工业积累经验。

(九)召开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

3月6日,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全市公用事业单位“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座谈会,来自xx市电信、供电、供水、供暖、商贸等30多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十)利用农民消费维权学校进行宣传。

白土岗工商所、消协白土岗分会利用农民电焊技术培训班,为农民进行消费维权知识培训;消协崇兴分会将农民消费维权知识送到了春播现场会现场,送进了清真寺;消协农场分会深入到村队,为农民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振兴分会将消费维权知识宣传送到了果树栽培技术培训现场。

三、开展专项整治。

(一)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红盾行动。联合市农业执法大队,开展种子、化肥、农药执法检查,确保广大农民朋友购买农资消费安全。一是强化农资经营者的培训教育。截止3月14日,我局共举办农资经营培训班6期,受培训的农资经营者331人,农资经营户培训率达到95%;二是抓好农资商品知识的宣传普及。在农村设4个活动点,举办讲座6次,开展农资商品知识宣传20余次,悬挂农资安全监管宣传横幅16条,利用农资企业电子屏8个进行滚动宣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份;三是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31户次,当场规范违规农资经营行为4件,立案查处违法农资案件1起。

(二)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检查。联合文化、公安消防重点开展对网吧、宾馆、歌厅、大型餐饮服务场所的专项检查,确保消费者接受娱乐消费安全。对68家网吧、宾馆、歌厅、大型餐饮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出有消防隐患网吧4家,无照经营休闲会所6家,责令改正7家,取缔关闭3家。

(三)开展校园食堂(重点是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卫生、教体局、消防开展对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中小学用餐安全。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xx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校园周边环境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对33所学校,18家幼儿园食堂和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户进行了“拉网式”执法检查,净化学校周边消费环境。

通过对经营户134户食品经营户检查。下架临近保质期方便面30袋,没收过期变质食品58瓶(袋),对“三合一台帐”进货台账记录不完善的6户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超范围经营给予即时性处罚50元,并限期变更经营范围。

(四)开展药品专项检查。联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药店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市民用药安全。共检查涉药单位48家,下达监督检查意见书48份,立案8起,当场处罚6起,一般程序2起,并查处一起非法渠道购买药品案1起。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1、超范围经营;2、未凭处方销售抗生素;3、住店药师脱岗。

(五)开展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联合质监局开展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检查,对13获证生产企业从生产原料购进,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检查,出厂产品质量检验等进行了检查。除个别企业登记纪录不全外,没有违章违法行为发生,确保生产企业生产合格安全的产品。

(六)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由工商部门负责,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进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066户,对3家食品经营户“一单通”票据填写不规范、装订不及时的责令整改,1户销售的0.6公斤不合格食品责令下架退市。

(七)开展对清真食品的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餐饮、超市清真牌匾规范使用情况和从业人员构成情况。共检查各类经营户63家,其中,食品加工企业5家,屠宰场1家,超市和食品经营店57家。通过检查,大多数经营者都能按照《xx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对个别超市的清真食品销售专区界限不明,有清真和非清真食品混放的现象,检查人员当面进行了批评教育。工商部门对3家经营户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

四、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一)“3·15”宣传主会场内容丰富。

3月14日在灵州广场举行大型集会,有20多个单位,千余人组成方队参加集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xx市人民政府于3月14日在灵州广场,隆重举行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活动。xx市市委常委、副书记亢晟、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消协名誉会长陈进贤、xx市人大副主任、消协名誉会长沈风兰、xx市政协副主席、消协名誉会长王琪、xx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魏鹏及xx市消费者协会各副会长、各理事成员单位负责人和来自各执法部门、金融、保险、通信、商场、个体户、消费者代表千余人参加了集会。

动员大会由xx市人大副主任、消协名誉会长沈风兰主持。在动员大会上,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年晓华向大会首先致辞,通报工商部门和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消费者协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取得成果。大会对20xx年度“一会两站”9个先进单位和15个先进个人,20xx年度消费纠纷和解7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同时,对新命名20xx-20xx年度“诚信单位”、“诚信店”进行授牌。会上,诚信单位代表,宁夏xx市考雷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代表新命名“诚信单位”、“诚信店”宣读诚信公开承诺。最后,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消协名誉会长陈进贤做了重要讲话。

据统计,参加集会的各行政执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商场、企业、食品经营户和消费者代表过千人。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有40多家,企业有20多家。活动现场放置彩虹门16个,宣传气球28个,悬挂宣传条幅宣120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3.15”标语180条,宣传单位传展板118块、发放宣传单3万余份。工商、消协、质监、药监、烟草等执法部门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进行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宁夏著名商标企业的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昊王米业、鼎夏酒业等13家驰著名商标企业进行了名优产品展示。各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百余人,现场参加宣传活动达万人。

(二)联合市纪委、宣传部开展“共筑诚信,有你有我,营造安全消费环境,构建平安和谐灵武”为主题的千人签字仪式。参加集会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及消费者过千人进行了签字活动。此项活动开展为xx市开展的诚信灵武建设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

(三)在开元百货举行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仪式。xx市四套班子领导、xx市工商局领导参加揭牌仪式。xx市市委常委、副书记亢晟、xx市市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市长、消协名誉会长陈进贤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

(四)xx市工商局、xx市消协和开元百货举行消费安全环保手提袋发放仪式。xx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发放仪式并为消费者亲自发放。

(五)xx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服务点受到欢迎。

在3.5雷锋活动日和3月14日xx市“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活动现场,xx市工商局、个私协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组织个私协会会员组成义务服务队,来到xx市水木灵州社区和灵州广场为群众义务服务,理发43人次,量血压81次,同时对2户“孤寡、空巢”老人进行慰问并为他们送去米、油等慰问品。3.5雷锋服务日活动,受到了xx市团委和社区居委会及社区居民的好评,xx市电视台新闻观察栏目做了专题采访,展现了个私协会的良好形象。在市中心广场,xx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织个体户会员1000余人参加了大会。

(六)崇兴镇进农村宣传受到农民欢迎。

3月15日,根据xx市3.15宣传活动安排,组织工商、消协、质监、烟草、药监、农业执法等部门来到崇兴镇,利用崇兴集日,开展农资消费维权知识宣传和为贫困户赠送农资产品活动。xx市崇兴小学组织100名6年级学到活动宣传现场进行体验,工商执法人员给学生们讲解识别真假商品知识,盗版字典的危害,枪的危害。带队老师通过现场教学和对本校一名学生因为玩耍枪而造成眼睛伤害案例讲述,使参加体验学生对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和危险玩具枪有了新的认识。宁夏农利达农资有限公司为崇兴镇韩渠村10户贫困户捐赠了复合肥10袋,受到群众的好评。

(七)加强值班,认真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

3·15期间,xx市工商局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从3月14日至3月15日,市局12315中心以及各局包括基层工商所,从早晨8点到晚上10点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切实保障了“3·15”期间专线电话以及12315网络系统的畅通。值班期间,局12315指挥中心和各工商所工作人员认真接听消费者的咨询申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积极接收区局12315中心分派的申诉举报,迅速在第一时间上报处理结果。据统计,3月14日、15日两天,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3件(申诉2件、举报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9元。

五、几点体会。

一是政府支持的好。

20xx年2月25日,xx市工商局、消协上报的“3.15”宣传活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委会通过,再次以市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全市相关部门执行。这也是xx市政府将“3.15”宣传活动方案以政府“红头文件”连续下发的第10个年头。人大副主任主持动员会,这是灵武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动员大会第一次。四套班子领导参加3.15宣传动员会,参加主题活动签名,参加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揭牌,参加环保手提袋发放,到现场参加宣传咨询中都是第一次。

二是工商部门协调组织的好。

在政府文件下发后,xx市工商局根据政府的“3.15”宣传活动安排,积极主动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帮助协调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各单位都能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有条不紊的开展好宣传检查工作。

三是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的好。

成员单位配合默契,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宗教局、老干部局、关工委都是第一次配合搞3.15宣传活动。这些单位在配合组织活动中亲自参与,相互支持,使宣传活动都能按原计划达到宣传和培训效果。

四是社会(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各界参与支持的好。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由于政府重视和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今年xx市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活动动员大会不论是人数,还是参与的领导之多均超过往年。企业、商场、服务窗口、消费者主动要求参与的人数也创下新高。

五是消协社会监督作用发挥的好。

xx市消费者协会在xx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各政府部门和理事成员单位的大力配合和积极支持下,在各企业、学校、商场、广大消费者和各新闻媒体的支持下,依照《消法》赋予的七项权利,尽职尽责,努力工作,扩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了社会监督作用,使xx市消费纠纷出现了逐年下降的喜人局面。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

18,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在此基础上,1960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之后,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许多发展中,有些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寻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4项权利,即安全消费的权利、消费时被告知基本事实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呼吁的权利。随着消费者权利保护工作的开展,肯尼迪提出的4项权利和国际消费者协会确定的另外4项权利,即满足基本需求的权利、公正解决纠纷的权利、掌握消费基本知识的权利和在健康环境: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举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

199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经济部首先推出现场直播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之友专题晚会。从开播以来,晚会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维护了公平公正,改变了无数人的命运和人生。下面有小编整理的最新315。

口号。

大全,欢迎阅读!

1.关注消费安全提高生活品质。

2.安全生产规范服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3.净化市场环境保障消费安全。

4.关注弱势群体保障安全权益。

6.诚信守法经营优化消费环境。

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8.学习消费知识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9.敢于善于维权坚决打击不法经营行为。

10.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1.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12.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3.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14.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5.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16.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17.科学消费绿色消费理智消费文明消费。

18.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9.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21.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22.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23.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4.法律规定经营者必须提供和使用信誉卡。

25.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26.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27.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28.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29.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0.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1.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32.构建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3.宣传消费政策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需求。

34.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3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36.普及和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37.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8.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39.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0.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41.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42.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44.宣传贯彻好《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45.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46.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48.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49.科学文明健康消费政府标语。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国际消费者权益组织

我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围绕“新消费我做主”活动主题,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纪念服务活动,并取得十分显著的效果。现将我市“315”宣传咨询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策划、周密安排。

省消委会3、15活动通知下发后,市消委会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部署安排,转发了省消委《关于转发中消协关于做好20xx年年主题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拟定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各县(区)消委会(指导站),要求广泛动员、及早部署,确保3、15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联合制定了“新消费我做主”xx市20xx年“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执行方案。

二、活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

1、召开消费维权典型疑难案例分析研讨会。

为提升我市各级消委人员调解消费纠纷的技能和水平。市消委会从近两年的一些消费纠纷案件中选取5个疑难消费案件进行分析,在分析会上邀请市法院、市法制办专业人士对疑难纠纷在调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弘扬无私奉献、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积极推动社会各界人士关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xx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按照《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管理办法》要求,市消委会在xx电视台、电台、xx微信公众号以及xx日报公开征集了一批符合条件的50名xx“315”志愿者。并向聘任“315”消费维权志愿者颁发了证书。

3、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

“315”活动期间市、县区消委会组织部分消费者、生产经营企业、服务行业、公用事业等单位召开“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座谈会,深化对年主题的理解和认识,在座谈会上,学习了新《消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理办法》,让消费者更加知晓了自己的权利,让经营者更加明确了义务。

4、活动亮点突出、社会反响好。

3月15日市消委会会同市工商局在商务区百福广场开展了大型的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现场。参加活动的有市区领导、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21家,其中金融行业3家,广告行业3家,医院1家,通讯行业3家,商贸行业10家,生产企业1家。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口号

安全消费,和谐消费。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科学文明健康消费。

扩大消费是经济发展的需要。

指导消费者合理消费,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加大消费维权营造公平消费环境。

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倡导诚信兴商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积极开展国民消费教育工作指导引领公民科学合理消费。

倡导诚实守信,共铸消费和谐。

公平正义,消费和谐。

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搞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做好消费指导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

营造安全和谐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好消费教育,提高消费者素质。

推动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优化消费环境,服务经济发展。

优化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消费需求。

以推行信誉卡的使用为切入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知识普及

一、安全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 。

二、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

三、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 。

五、求偿权。即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

六、结社权。即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 。

九、监督权。即消费者有对商品、服务、经营者、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进行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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