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事前绩效评价报告(实用15篇)

时间:2023-12-11 14:29:21 作者: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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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的项目儋州市滨海新区医院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为:李林森。

项目概述如下:建设一家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4层门诊医技楼、13层病房楼、4层行政办公楼和15层值班楼,1层发热门诊五个主体建筑,以及连廊、门卫、垃圾站房等相关配套用房。项目开工时间为20xx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xx年10月。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评价指标、标准等)。

总体目标: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20xx年年度目标是洋浦“环新英湾”港产城一体化发展,视为市政府主动找准定位,积极谋划和推动滨海新区及“环新英湾”地区配套项目建设,打造面向洋浦的'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中心和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结合西部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儋州滨海新区建设一所用地面积为153亩,设置500张床位,总建筑面积为148842平方米的综合性医院。

当年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预算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年初预算数0元,资金总额-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财政资金-年初预算数0元财政资金-全年预算数60000000元,

专户-年初预算数0元,专户全年预算数0元,

单位年初预算数0元,单位全年预算数0元。

(三)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资金执行情况如下:

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资金总额-执行率0元。

其中:

财政资金-全年执行数59991504.02元,财政资金-执行率99.99%。

专户全年执行数0元,专户-执行率0。

单位全年执行数0元,单位全年执行率0。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等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将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申报的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其中: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预算)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完成)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一)后续工作计划。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污水处理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7月17日经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批〔20xx〕116号)文件批复立项,项目业主为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估算总投资4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及地方自筹;建设地址位于南江县东榆镇文光村中院社;建设规模为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内容:提标升级改造2万吨/日污水处理设施(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改造组合式氧化沟-新增二沉池-高效滤池-反消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

该项目质量指标为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时效指标为按期完工,数量指标为改造2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态指标为改善水、大气环境质量,社会效益指标为减少cod排放,改善生态环境。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于20xx年6月8日经(南污水处理司〔20xx〕36号、南发改〔20xx〕84号)向市发改委转申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2250万元;20xx年10月15日,南江县发改局以《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20xx〕141号),计划下达资金分配文件,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20xx年11月19日,南江县财政局以《南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20xx〕85号)资金文件,下达到南江县水利局(项目主管部门)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1000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该项目资金计划省预算内投资2250万元,地方自筹2250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共到位7笔资金,分别是:

(1)南江县本级财政资金(南财预〔20xx〕82号)220万元;

(7)20xx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补助资金(南财建〔20xx〕85号)1000万元。合计金额4346万元。

20xx年县财政局追减南江县20xx年新增财政赤字一般债券资金700万元(南财债追〔20xx〕4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实际到位建设资金3646万元。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共使用2703.66万元(含待摊费用),按照签订施工合同工程款支付比例的约定,目前工程款支付比例较合同金额3119.14万元,达到8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规范程序使用,合法合规,并与预算相符。并全部用于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业主单位计划财务部负责项目前期及工程进度费用拨付、会计核算及财务处理等。分别建立项目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及费用拨付。由县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指导管理工作。目前该项目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工程费用进行了及时拨付。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组织架构:

1.项目名称: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主管单位:南江县水利局。

4.施工单位:中建洪春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中新凯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实施流程:

1.成立南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实施小组,负责施工组织全面工作,确保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落实目标责任,对项目实施小组人员,按区域点位定岗、定责、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该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实施。

(三)项目监管情况。

1.组织专班,严格监管该项目招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

2.定期监督项目实施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符合。

3.严格检查该项目资料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xx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xx年底完成一期氧化沟改造、新增构(建)筑物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紫外线消毒渠等主体工程(含机电设备安装),形成2万吨/日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排放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能力。20xx年11月20日通过项目竣工综合验收,验收评定意见合格,正式投产运行。经核查该项目符合申报内容,并完成项目绩效申报任务。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污水处理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xx)一级b标提升至一级a标,提高了县城污水处理效率,进一步改善了县城水环境质量,优化市民生活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同时对改善南江县投资环境、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更加显现出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

(一)评价结论。

该项目属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又属于环保民生项目,通过污水处理提标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我县县城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该项目性质完全符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要求,符合节能环保与生态建设20xx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支持方向。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其现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经自查评价,该项目无问题和建议。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主体:巴彦县财政局、巴彦县卫生健康局;覆盖地区:巴彦县;受益人群:50.70万农村人口;主要内容:xx家乡镇卫生院及116家农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西药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中央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每年在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均做为重要内容给予安排和部署。20xx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通知》,明确项目实施的.主要方法和措施:实施两票制,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低于要求比例,且均在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药品采购平台上采购,没有线下采购现象。

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人口为50.70万人,国家财政补贴我县乡镇卫生院为319.46万元,用于我县xx所乡镇卫生院人员及公共经费补贴,全部发放。农村卫生所基本药物中央补助资金193.54万元,省级101.40万元,县级101.40万元全部到位,保证所有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根据基本药物药品销售情况,按照15%的比例足额拨付药品零差率补助,余额按服务人口平均分配,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自评80分。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国家、省及县配套资金全部到位、按照要求全部发放到位。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贴319.46万元,农村卫生所补贴396.34万元全部到位并按照项目要求组织实施,在20xx年及时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达到预期目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预期目标全部完成,项目活动和活动开展取得显著效果。项目的经济效益指标中乡村医生收入保持稳定,可持续影响指标中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保持中长期持续实施。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能,保证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使预算资金达到产出的效果,现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项目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沭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沭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要求,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各级财政补助。

(二)项目具体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自20xx年起每年固定补助1600万元,20xx年增长到1900万元,上级补助无固定标准,县级补差,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20xx年预算19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650万元;20xx年县财政局足额、及时拨付县级资金1250万元,上级资金702.3万元(本年度上级资金补助多),我局按照各镇街所辖服务人数足额、及时拨付到各镇街卫生院。

(一)总体绩效目标。

积极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20xx年度绩效目标。

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年度增长机制,增幅保持与我县财政增长速度同步,按照每年10%的速率递增,切实减轻乡镇卫生院经济负担,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全民健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县卫健局尹昌明局长主持召开了分管领导、参加绩效评价人员的会议,传达了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过程。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审阅资金使用情况,随机调查就诊患者等方式进行。结束后,汇总相关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药物补助服务人数预期指标值62.6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值62.68万人,分值15分,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5分,得分15分。

3.时效指标:是否及时完成拨付计划,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4.成本指标:与预算成本是否一致,预期指标值一致,实际完成指标值高于预算成本,分值10分,得分9分。

(二)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明显减轻乡镇卫生院的负担,预期指标值明显,实际完成指标值明显,分值10分,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民健康率提升,预期指标值提升,实际完成指标值提升,分值10分,得分10分。

3.可持续影响指标:努力让群众就地就医,预期指标值是,实际完成指标值是,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三)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满意度预期指标值100%,实际完成指标值100%,分值10分,得分10分。

(一)评价结论。

评价得分99分.资金拨付足额、及时;由于本年度上级补助资金比往年多,所以高于预算成本;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明显提升;明显减轻了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负担;保障了群众就地就医;受益人满意度100%,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任务。

(二)存在问题。

(二)相关建议。

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况。包括主要职责职能,组织架构、人员及资产等基本情况。当年部门(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位于武定县白路镇108国道贯穿而过,距离县城62公里,占地5.35亩,主要医疗设备有b超、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血球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中药离子导入仪、中药熏蒸机、煎药机、针灸专业设备、急诊急救抢救设备等,下设综合医疗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妇产科门诊、检验科,超声心电图室、中医科等业务科室,能开展简单外科、顺产接生、中医诊疗和理疗服务、各种常见病、多发病诊治及危急重症抢救治疗。开设病床20张,病床使用率达80%以上,主要进行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全乡镇共10个行政村(其中白路村就在乡政府所在地,其医疗服务由卫生院负责实施与开展),设立村卫生室9家,村医18人,担负着全镇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纳入20xx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7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当年单位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是进一步贯彻执行卫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持医疗业务稳定增长;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患者满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统筹规划卫生院及下辖各村卫生室的各项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积极试点,稳步推进;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宣传绩效理念,培育绩效文化。基本构建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有效促进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提高。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现全覆盖。积极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部门全面覆盖管理。本年度所涉及的收入及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共申报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111.44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进一步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全覆盖。按要求对我院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以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部门资金投入、预算执行和管理情况;为实现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所制定的制度、采取的工作措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及效果;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社会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反映我院整体支出情况。

推进绩效信息公开。加强预算绩效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信息公开机制。财政重点评价报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逐年扩大向社会公开绩效信息的范围,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我院20xx年年初预算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2.6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1.44万元。基本支出实际执行232.65万元,用于上半年人员工资薪酬支出、日常办公经费运转支出等;项目支出实际执行111.44万元,本年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艾滋病防治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省级基本药物制度乡村医生补助项目、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省级补助项目。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xx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xx年一致,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预算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并对绩效评价组成员进行培训,结合单位实际明确了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单位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评,撰写自评报告。

(一)投入管理情况

本年度共投入34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5万元,项目支出111.44万元,共申报绩效目标项目6个。

(二)履职完成情况

门诊服务人次及出院病人服务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在本年度完成各项指标工作;基本费用总成本控制在344.09万元左右。

(三)履职效果情况

确保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体现政策导向,保障基层卫生工作长期平稳进行;努力提升相关部门及群众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服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对滞后。近年来实施财务精细化管理后,我院预算编制工作由财务人员统筹,财务工作者除应对单位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外,无更多精力承担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培训、预算编制审核和预算管理绩效跟踪管理。

(二)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强化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前期绩效目标编制、过程绩效跟踪、后期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方面,增强部门人员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绩效考核定在一定期间内科学、动态地侧重工作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过制定有效、客观的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评定,以进一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质。

绩效考核使各级管理者明确了解下级的工作状况,通过对下级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态度以及能力的评估,充分了解医院职工的工作绩效,并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薪酬调整、人事变动等激励手段。

不断健全完善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不断出台的各项制度,制定和修订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强化资金的预算、管理和使用,正确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和财政法规,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绩效管理,落实资金管理措施,加强事前审核,达到事前控制的目的,理顺资金管理体系,切实做到规范理财,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受永兴县财政局的委托,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永兴县20xx年基层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基本原则,26个基层卫生院坚持全面配备基本药物、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在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群众医药负担、引导合理用药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xx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xx〕8号)、卫生部等9部委局《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20xx〕78号)《关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湘卫办发〔20xx〕21号)等通知文件精神,实施单位卫计局于20xx年7月31日在全县推广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该项目绩效总目标为巩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医改成果,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改革和要按照保障机构有效运行和健康发展、保障医务人员合理待遇的原则同步落实补偿政策,建立稳定的补偿渠道和补偿方式。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现阶段的目标为弥补20xx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零利率销售损失的药品利润,降低老百姓的就医成本。

(一)绩效评价目的:有效利用资金和使用资金,分配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

1.前期准备。了解总体情况,协调各项目单位做好评价准备和配合工作,拟定具体评价方案,做好工作计划和收集资料清单等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收集相关基础资料,依据永兴县20xx年度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年终考核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核实分析,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必要抽查,并与相关人员座谈,了解所有与评价工作相关的信息。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小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现场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进行对比,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和具体分析,在此基础上起草本项目绩效评价初稿,并征询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达成共识,作出必要修改后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xx年度该项目总到位资金1149.2万,其中中央配套专项390.6万元,省级配套专项255.6万元,县级配套503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全年总资金1149.2万元,总支出1149.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专项补助资金采用“当年预拨、次年考核结算”的方式下达。县卫健、财政部门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挂钩。为了加强和规范村基层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卫计局制定并下达了分配文件《关于分配20xx年度乡村两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的通知》(永卫发〔20xx〕4号),共分配基层卫生院基药专项资金1149.2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卫生健康局药政股牵头对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一年两次。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基层卫生院实施药品零利润以后,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目录药物品种,全部药品都在省采购平台采购,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没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全县26个卫生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利率,资金下拨到位率100%,实使率100%。

(2)项目完成质量:

1、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骗取、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项目资金到达后,我局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我局有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制度执行。

3、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弥补药品零销售损失的'利润取得了积极的反响,对基药政策的持续长久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较好。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群众满意率较高。

通过项目实施,卫生院均能做到“零差价”销售药物,基本实现药品价格公开,减轻村民医疗负担,较好实现政策目标。

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基层卫生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在当前基药制度全面覆盖实施的背景下,永兴县全县所有行政村均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基本做到公开透明,村民能够购买“零差价”药品。为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卫健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专门业务股室,全面负责全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基本药物制度顺利施行。

一是简政放权,基层事基层定。卫健局将资金分配具体实施方案权力下放至镇卫生院,由镇卫生院统筹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分配项目资金。二是强化管理,定期培训考核。三是建立集中核算中心,加强资金监管。卫健局设集中核算中心,卫生院专项资金均由集中核算中心统一管理,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一)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居民用药需求与基本药物目录有出入。

(三)基层卫生院经营存在缺口,队伍建设难保障。

(四)部分卫生院硬件设施落后。

相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规范资金使用。

(二)适当调整基药目录,增加药品可选性。

(三)改善医生职业环境,提高卫生院服务能力。

(四)加强人才培养,储备后备力量。

培训费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祁东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xx年6-8月对祁东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经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主管部门: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

3、项目实施单位: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

4、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0xx)22号)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20xx年--20xx年湖南省“国培计划”统筹规划与组织实施方案》要求,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质量,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省、市政府《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规定,各级政府按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师工资的1.5%拨付经费用于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下达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资金共844.04万元,教育局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844.0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全县中小学教师送教培训项目由祁东县教育局委托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实施,将部分项目培训资金拨付给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其中11个培训项目由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其余8个项目培训费用由县教师进修学校代付给承办单位。20xx年度祁东县教育局收到项目经费844.04万元,实际拨付县教师进修学校合计664.04万元,其中:培训经费564.04万元,建设经费100万元。

20xx年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合计使用经费169.71万元。其中:支付国培项目培训费149.35万元,关怀培训费用3.12万元,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14.83万元,普通话等级测试培训0.91万元,教学设备购置1.50万元。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未完全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培训资金结余674.33万元,金额较大。其中:祁东县教育局项目资金未拨付金额合计180万元,祁东县教师进修学校20xx年培训经费结余494.33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县教育局深入乡村学校和教学现场,开展诊断测评,找准乡村教育、教师、学校(幼儿园)的真问题、真需求,拟定培训计划制定20xx年培训需求。一是坚持学为中心、结果导向、专项资金专款使用为原则,以解决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指向,制订教师个性化能力提升解决方案,采取任务驱动、成果展示等方式引导教师学员做中学、做中用,确保培训成果能用、管用、好用,将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师德养成教育、信息技术应用、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工作等纳入必修内容;二是组建高水平的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和校园长的比例不低于50%,合理控制培训班级规模,原则上每个班级培训人数控制在70人(含)以内,以保障教学培训质量;三是修订完善培训管理制度、流程工具等,根据实际需要查漏补缺,不断提升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对于培训经验丰富、培训质量高、绩效评估好、培训模式科学、在同类项目中形成优势特色的项目大力在全县推广。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根据年初教育工作年度计划、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由教育局师训股负责组织,在全县范围内选出一批中小学各学科的优秀教师,通过省市培训后,精心打造一批优秀的专、兼职教师团队和培训管理团队。

(2)确定培训基地。

(3)确定参培人员。

(4)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组织实施,采取集中现场实践性培训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

(5)培训工作完成后,形成《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各类培训项目完成汇总表》。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以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农村老师为重点,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成国培项目的实施。

(2)完成教师各科专业知识、信息技术能力、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安全管理等50多个子项目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3)完成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各类教师八千多人的各类培训任务。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教师培训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教师培训项目涉及的部分项目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培训工作未按计划完成、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2.2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完成情况。

教育局教师培训项目涉及的培训项目为:

1、乡村小学教师专业能力;

2、乡村中小学校长领导力;

3、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培训者研修;

4、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

5、综合改革模式创新试点等五类国培计划以及省培计划、市培计划、县培计划等共18个,应拨付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费用627.75万元(见下表),实际拨付县教师进修学校664.04万元(包括培训基地维修维护经费36.29万元)。

20xx年度县教师进修学校实际支付国培项目培训费149.35万元,关怀培训费用3.12万元,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用14.83万元,普通话等级测试培训0.91万元,培训教学设备购置1.50万元。实际用于培训的资金共计169.71万元。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教师培训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培养种子教师,促进校本培训的落地生根,引领乡村教师校本研修持续化、常态化,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教师培训项目着眼于提高教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与工作素养,以教书育人的方式间接影响人口素质的提高,以服务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

教师培训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教师满意度达到了89%。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业务管理欠规范。

1、部分教师重复参加国培计划。

2、同一培训项目重复出现。

3、部分项目完成情况与县教育局提供的《祁东县20xx年度中小学教师各类培训完成汇总表》情况不相符。

(三)资金使用不合理。

20xx年财政预算该项目经费844.04万元,实际用于培训的.资金共计169.7075万元,资金结余过大,使用不合理。

(四)自评意识薄弱,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县教育局的绩效自评报告简单,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县教育局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不完整。

评价过程中县教育局提供的教师培训项目中的相关制度不完善。

(一)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应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加快执行进度,严格遴选参训学员,让更多教师受益;二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三)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四)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委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前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设立背景及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于20xx年12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旨在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稳运行和发展,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xx年9月下达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该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旨在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2.项目设立的目的。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旨在保证基本药物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有利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也有利于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来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对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20xx年县级配套资金145万元。

一是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五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保基本、强建设、建机制”的目标。

1.绩效评价指标。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并将其分解为8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资金落实”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5个三级指标。考核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率。

“过程”指标由“项目管理、财务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7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制定的制度的健全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控制项目质量,规范存档项目资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8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项目完成的质量。

“效果”指标由“社会效益、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细化为4个三级指标,主要考核项目实施达到的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上级下达我市基药补助总资金为3920.35万元,其中市本级社区中心基药补助181.8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60.46万元,各县(区)卫生院基药补助2984.51万元,村卫生室基药补助75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298.81万元,合计1359.2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100.32%,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行政村覆盖率100%,政府办社区中心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100%。

一是有效控制药占比,提高了医疗服务收入,基本上实现了从“以药补医”到“以技补医”的转变。二是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占比日趋下降,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三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稳步推进。我市所有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均将药品双信封和联合体议价采购腾出的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并纳入医保报销。按照改革方案,取消药品加成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比例实际补偿也全部到位。四是继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我市34所公立医疗机构全面推开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了联合体购销合同、廉洁购销合同及“两票制”承诺书,并按“两票制”要求索取授权书及相关票据。

(一)合理规划,科学论证。20xx年,我委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基本药物考核补助资金实施方案。

(二)强化管理,注重实效。加强了对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管理,规范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主体的权利责任,保障补助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严格按照资金性质专款专用。

(三)绩效评价,量效挂钩。强化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管理,并建立绩效评价情况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优势没有得到体现。当前的医保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没有形成有效衔接,群众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优惠,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无政策倾斜。基本药物目录与医保目录没有有序对接,医疗机构执行的仍然是医保目录。

二是基本药物的补助没有与时俱进。现行的补助水平仍是20xx年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的标准,而其他的医改补助均有明显增长,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以来多次价格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15元提升到人均60元。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城区或县城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在不断发展,新增的机构未获得基本药物补助,但如属公立又必须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药政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明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布置。

二是积极完善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优化使用基本药物,优化基本药物补助考核工作。

三是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基药的监管,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配套政策。

四是按照上级要求,巩固完善药品采购“两票制”,加强药品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

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1〕5号),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工作开展,提高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2020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进行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央、省级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2020年度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28.99万元。

(二)县财政下达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转移支付预算。

2020年度下达县级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度收到中央专项转移支付328.99万元县级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合计328.99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度基本药物补助328.99万元。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0年,我县47家乡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1家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了100%全覆盖。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每个村镇,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地控制,城乡居民基本药物负担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得到切实保障。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每年发放医务人员及患者调查问卷,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居民满意度及职工满意度均能达到95%以上。

基层能采购的`药品品种不多,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存储,温湿度测量流于形式。

根据多渠道补助原则,缓解各中心人员经费压力,稳定人才队伍,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努力降低门急诊次均费用。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财政资金的积作用,根据自治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13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4月完成了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县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2500元。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中央、省级资金由中央、省级测算下拨。

按照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小组于8月13日正式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查阅项目支出凭证、账簿及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首先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帐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了查阅,提取了相关会计凭证和发放资料,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实施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进行了现场询问、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查阅,评价小组认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县20xx年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要求,按照5:2:3的比例进行补助,即:“5”为目标考核(常规工作+基药管理),“2”为辖区服务人口,“3”为基药销量。实行年终考核全部划拨补助的方式进行。

通过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务查阅,财务处理相对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账资料中未附考核评分明细表,只有汇总表;二是部分乡镇只有只有资金分配表,无其余相关资料;三是村卫生室维护中建议附维护前和维护后的对比照;四是无公示照片。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位资金180.1万元,使用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均下拨至村卫生室,用于办公经费、材料支出等。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政府批准并由财政下达80.5万元,年终预算调整扣减48万元,实际安排32.5万元。除县级配套以外的中央、省级资金均由中央、省级测算划拨。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共到位1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80.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财务管理情况。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抽查20%的村卫生室进行复核。

(2)项目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使用,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切实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统一网上采购工作,并督促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购进基药,大部村卫生室均能按要求做好基本药物使用工作。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川财社〔20xx〕94号,川财社〔20xx〕178号)部门预算安排96.5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6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0.5万元),总额为196.1万元。

2、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xx年账面反映支出总额为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6.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实际支出为14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45.7万元,收回资金50.8万元(收回部分为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效果。

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规范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和廉价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实现20xx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而努力。

通过对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评价,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经问卷调查显示,该项目总体满意度为82.61%。得分95.93分。

1、村卫生室不能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同时开展基本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大多数村民会选择在当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以便进行新农合的报销。

2、未建立村医最低基本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目前仅凭医疗收入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生存和发展上都面临较大困难。

3、村医与当地“一村一幼”教师收入相差太大,大部分乡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上,收入的巨大差距使乡村医生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认为从医不如从农、不如外出务工,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加大了年轻村医队伍的流失。

1、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学习,严格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

2、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真正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养老机制,解决好村医的待遇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3、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逐步实现村卫生室新农合报销政策,切实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

4、制定更合理的基本药物分配方案和奖惩机制,保障每一位村医,多劳多得,付出与回报成正比。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立项背景:《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0]196号)。

2.资金用途及目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支出。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资金总客额616.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29万元;自治区资金147.84万元;县级资金1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全部用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采购药品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按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实行。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资金支出合规合法,资金按服务人口和业务量比例拨付,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拨付。

(三)年初绩效目标及其衡量指标设定情况。

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2.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四)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按乡镇卫生院的组织架构,组织项目实施。

2.项目管理情况:县卫健局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的组织管理、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及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分级考核,乡镇卫生院每半年对村卫生室实施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每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行至少一次考核。县卫健局还通过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对各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情况进行监督。

在实施年度按需均衡使用,年末根据支付率等进行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数量:绩效目标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实际完成数量是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村卫生室,全部完成。

2.产出质量:绩效目标质量是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达标率100%。

3.产出时效:绩效目标2021年12月完成,实际完成时间2021年12月。

4.产出成本:项目预算支出是616.13万元,实际支出或执行数额是616.13万元,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二)绩效分析。

1.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按要求,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和126个政府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比例达100%。

2.药品采购管理。按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药品(基药、非基药)都在自治区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全部药品通过乡镇卫生院进货。年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不低于65%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储存、管理、使用药品,对所有基药和非基药执行“零差率”销售,并进行价格公示。

(三)总体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按时拨付,2021年度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数为21005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6%;住院人次数11343人次,与上年度相比基本持平。大部分乡镇居民知晓率、满意度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达85%以上。

(一)组织管理。

部分乡镇卫生院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缺少高职称药剂人员,对药品处方点评、指导临床用药方面薄弱。

(二)项目实施。

药品的采购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卫生院对已采购到的药品未及时在系统内登记入库,相关记录不够规范。部分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基本达到自治区的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的药剂人员的额培养,进一步加强执业规范。

2.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力度,规范采购及资金项目管理。

卫生院基本药物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雅财绩〔2022〕2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总结分析,现将自评报告总结如下:

我县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

(一)《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卫生健康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171号)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138.85万元。

(二)《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209号)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261.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1.35万元。

(三)《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基本药物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1]54号33.5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9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

(四)县级财政配套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70.25万元。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级财政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乡村医生收入补助以及非政府办医疗机构由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的合理收入补助。

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项目预算资金总额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级资金170.25万元。资金采用预拨和考核结算分两次下达,下达率100%。下拨资金其中乡镇卫生院基药补助392.86万元,村卫生室村医补助118.3万元、卫生室基药补助92.82万元。

我部门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按照合理规划,科学论证;统筹分配,保障重点;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绩效评价,量效挂钩的原则进行分配,实行半年、年终、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保证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卫生院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各占50%比例结算下拨,并根据全年考核综合得分及排名情况进行奖惩,适当向艰苦边远地区进行倾斜;卫生室按照定额卫生室补助和机构服务人口下拨。

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该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8〕8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1号)、《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3号)、《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4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76号)、《汉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汉卫健办〔2021〕13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注重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县下达实施基本制度补助资金共603.9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7.28万元,省级资金146.4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70.25万元。全县共2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169家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给予补助603.98万元,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我局严格目标、任务、指标,采取上半年预拨部分资金,年终按实施方案和考核结果结算资金的方式拨付项目经费到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全部拨付到位。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质量指标分析。

(1)我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2)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3)2020年我县22家乡镇卫生院完成门诊人次265554人,出院人次3259人,销售基药1074万元。乡村医生的收入保持稳定。

(4)基本药物目录合格率100%。

(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完成率100%。

(6)基本药物阳光采购积分大于90分。

(7)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100%。

2.效益指标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2021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下达及时性为100%,项目资金均能在规定时间到位,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药品零差率销售100%,资金执行率大于9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保障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村卫生室医生收入稳定,对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实施零差率销售,使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控制,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满意度大于90%。

按照项目绩效指标要求,项目全面完成,未偏离预期目标,资金使用规范。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资金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资金对应安排项目形成工作量情况、项目推进及管理情况,跟踪掌握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已经达到预期效果。绩效自评结果暂未公开,我单位将按文件要求在2022年4月15日之前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无。

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价报告

1、主要职能。

xx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是一所已有百年历史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是xx市医院急救、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中心,设有xx市紧急救援中心和产前诊断中心,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xx医院、南华大学附属xx医院和xx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设有医学硕士研究生点。医院现有总资产23.27亿元,编制床位2220张,在职职工3497人,高级职称人员680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2名,硕士568人,博士45人。年门诊量xx8万人次,出院病人11.25万人次,居全省前列。医院实行集团化管理,分设中心医院、南院和北院(儿童医院)、西院(康复医院在建)、东院(在建)五个医疗区。主要职责是:

(1)作为全市医疗业务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市内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的诊治任务。

(2)开展专科服务,120急救指挥中心承担120急救和各种突发事故的现场抢救及院内急救。

(3)接受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指导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康复、预防保健等业务技术工作。

(4)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承担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

(5)承担市政府、市卫生局下达的其他医疗急救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xx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32xx名,其中差额编制1164名,自收自支20xx名。单位部门预算实有人员4124人,其中在职人员3498人,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547人,其他人员73人。

(一)基本支出。

我单位严格按规定使用财政拨付资金,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xx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涵盖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其他公共卫生专项、疾病应急救助、中医药专项等多个方面,项目资金落实及时,专款专用,严格使用范围。

我单位20xx年基建项目全部是自筹资金,无财政拨付资金。

我单位资产体系庞大,种类繁多,资产使用人也存在流动情况,对应的信息和数据量不断更新,导致资产管理难度相当大。但我院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始终坚持把资产管理纳入到科室绩效考核中,要求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固定资产存放落实到地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头,形成了管理目标清晰、职责到位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强化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

我单位于20xx年引进了“用友”资产管理软件,向资产管理信息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从资产购置到财务入账登记,从资产验收领用到入库存放,从资产出库检查到后续使用跟踪,都采用每件实物卡片化、条码化管理。我院固定资产的采购,各级都比较重视,而且经过层层审批,责权分明。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都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上报卫计委、财政局国资处,待批复后,再进行处置。在资产实物的监督与盘查方面,我院每年年终都要组织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对资产实物进行详细的盘点工作,并作出资产清查分析报告。

财政拨付资金对我单位人员待遇的提高、医疗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我单位也本着按制度、规定办事的原则,不滥用资金,把资金落实到实处。

有时职工申报项目资金时未及时和财务衔接,资金到位时不能具体落实到人。

部分部门对固定资产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及资产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制度落实不够完善。

我单位应积极与财政对接,切实落实每一笔项目资金。在资产方面要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资产管理的制度体系,是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重点。我们要从配套制度的制订入手,加强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推进资产动态管理系统的建设。在资产清查和信息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全面、及时掌握单位资产动态信息,对资产购置、调拨、处置进行全程动态管理。应把“资产管理纳入到科室月绩效考核、科主任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到实处,提高全体职工对资产管理必要性的认识。

基本药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岳塘区卫生健康局下辖1个乡镇卫生院,8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54个,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利率销售。

(二)项目绩效目标。

到20xx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努力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切实减少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的基药占比将达到70%,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满足大多数人口的需求,保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规范药物使用、生产流通,确保药物安全有效,在提高临床用药的性价比和临床给药率的同时,逐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三)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度我区基层医机构(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131.52万元、省级补助96.1万元、市级补助95.49万元,村卫生室(不含高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中央补助8.37万元、省级补助4.92万元、市级补助33.6万元。20xx年年内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均已拨付到。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根据《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奖补方案》及基层医疗机构实际考核情况上半年拨付基层医疗机构金额374.013万元(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助不含昭山、高新),下半年基药补助资金正在核算中,预计年后拨付到位。

(一)绩效评价目的。

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减收部分进行了合理的补偿,保证医务人员和村医合理收入不降低,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行,基本满足基层医疗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湘潭市岳塘区卫生健康局湘潭市岳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湘潭市岳塘区基层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岳卫联发〔20xx〕26号)文件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2)组织实施:成立基本药物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11月22日—11月26日对岳塘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共检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乡镇卫生院1家,随机抽查村卫生室8家。

(3)分析评价:通过绩效考核,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提高了对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视程度,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储存、使用管理相关制度;注重药品质量管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药品购进、储存、养护等基本药品管理知识的学习;按要求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执行零差率销售;编制采购计划,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对药品进行出入库登记并分类、妥善存放;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对基本药物制度及合理用药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公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项目的支出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目标,预算完成率100%。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在资金管理方面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支出合法、合规使用,无节流、挤占、滥用情况。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该项目是按照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到20xx年年底,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为100%。

(2)项目完成质量:按照上级卫健部门和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卫生服务工作。

3、项目效益性分析。

1.区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在湖南省医药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并实行零差销售,执行率达100%。

2.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不低于本单位年度要求采购总金额的70%,20xx年度基本药物年度配备率达76.96%。

3.全区基层医疗机构50种补充议价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单位网采总金额的8%,20xx年度实际占比度未0.04%。

部分带量采购药品申请使用量与实际配送量不符,不能满足临床需求。

请求上级协调,维持医药配送链货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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