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1-11 05:33:30 作者:紫衣梦

一个完善的工作方案应该包含明确的工作目标、具体的工作内容和详细的时间计划。总结是在完成一项任务或解决一个问题时所制定的详细步骤和计划,它可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和错误。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工作方案是每个人都需要思考和掌握的重要技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机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民营医疗机构“大考”成绩不理想(主)。

区卫监所启用信息共享系统加强监管。

本报讯(记者杨华实习记者史韫倩)2016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结果新鲜出炉。分级情况显示:我区医疗机构获评a级的有45家,b级的有290家,c级的有44家;公立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整体良好,但民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相对较多。这是记者昨天从区卫监所了解到的消息。

2016,全区共有278家公立医疗机构和101家民营机构参与量化分级。公立医疗机构参评数比2015年少1家,但获评a级的增加了8家,共37家,其余全部为b级。民营医疗机构参评数比2015年多了6家,但获评a级的却少了4家,仅为8家,b级和c级的分别为49家、44家。

区卫监所医政执法科科长钮肖茜分析,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情况不理想,主要原因在于两点。一是民营医疗机构自律性较差,在利益的驱使下会打擦边球、钻空子,做出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从此次量化分级的情况来看,其问题主要体现在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超范围诊疗、未按照规定配备医护人员、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消毒隔离与传染病防治工作。二是我区将民营医疗机构列为重点对象,除了加强日常监管外,还开展了为期7个月的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监管标准有所提高,发现了一些以往未被发现的违法行为,在立案查处的基础上严格把控量化分级的标准。

“作为医疗市场的积极补充,吴江民营医疗机构队伍日益壮大,今年预计将新增20来家。”钮肖茜说,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但在监管上也提出了更大挑战。为此,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我区在去年底实现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远程视频监控全覆盖,今年将借助该系统,实时监管打击出卖、出租、出借、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违法进行健康体检等违法行为。

此外,我区今年还将启用吴江区医疗机构管理信息共享系统,该系统完善了医疗机构信息、执业医师信息、护士信息、立案管理、医疗机构不良记分情况、执业医师不良记分记录等内容,医疗机构一旦出现违规行为,相关信息就会在系统中及时更新并报警。“量化分级主要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季度校验、集中考评、抽查复核等方式,结合全年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评级。但鉴于各方信息汇总存在时间差,所以评级处理等会有一定程度滞后。有了这个系统后,各类信息被及时录入、共享,监管人员也可以及时提醒相关医疗机构予以整改或者对其进行处罚。”钮肖茜介绍,该系统目前只能在电脑上登录,接下来将进一步加以完善,争取在手持终端上也能随时随地监管。

据悉,量化分级评定时,90分以上为a级单位,80分—89分为b级单位,60分—79分为c级单位,60分以下为d级单位。评级结果将被张贴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中,供就诊者参考评判。此外,d级单位须暂缓校验,停业整顿至少一个月。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范文

仲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根据《××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开展仲秋、国庆两节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临整规办发[xx]1号)等上级一系列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节日主要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抓住节日消费旺季,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不法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愉快的节日。

为切实做好我区节日食品专项检查工作,区政府成立罗庄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宣传、经贸、农业、卫生、畜牧、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烟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协调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同时设立5个专项检查督导组,分赴各街道具体督导并开展检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配合,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工作。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为期一个月,即从现在开始到10月8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和工作责任,对整治工作作出周密部署。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搞好舆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法律法规及其重要意义,提高人们对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净化节日市场的共识和参与意识。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卫生管理,搞好企业自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自律和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二)全面整治阶段。各街道办事处和各督导检查组要根据整治重点和任务目标,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漏查一个摊点,不遗留一个死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特别是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卷烟和经营注水肉、病害肉的不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做到该曝光的曝光,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9月底,区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对五个督导检查组和各街道办事处、华盛江泉、北区节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节日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结束后,各街道办事处、北区、华盛江泉集团和各节日市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搞好检查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要对今后食品市场管理制定出具体的意见和措施。总结材料要在10月9日前报区整规办,由区整规办汇总后上报区政府和市整规办。

本次节日市场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酒类、卷烟、月饼、肉及肉制品等节日旺销食品。

(一)酒类、月饼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件,企业从原料购进、产品生产、质量查验、包装销售、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各类证照齐全,生产现场卫生,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生猪屠宰点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组织生猪宰杀、检疫检验和肉品销售。对检查发现的如下问题,要给予严厉查处。

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贯彻落实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精神,确保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在总结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基础上,制定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涉及范围广、受益群体大、管理和服务环节多,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大局。要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努力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的各项工作。

二、重点内容。

按照《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检查补贴运行操作关键环节制度规定的落实情况以及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补贴机具确定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确定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机具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严禁采取不合理手段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确保补贴种类范围内,凡是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都有资格享受补贴。严禁将不属于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机具纳入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严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坚决杜绝省域内补贴机具品目在市、县之间不一致的情况发生。

(二)补贴额确定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补贴额确定工作规范性审核,重点检查各省(区、市)非通用机具分类分档的科学性,省级补贴额一览表不注明企业名称和产品型号的规定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某类机具补贴额过高,以及同类机具补贴额在省域内是否保持一致等。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严禁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补贴后价格高于不补贴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要及时搜集省域内所有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为补贴额调整确定工作打好基础。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为符合《意见》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意见》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办法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确定、发布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补贴购置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要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五)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制定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补贴机具鉴定是否规范,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评审工作是否公正,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六)补贴操作方式创新试点情况。今年部分省份经批准开展补贴资金结算级次下放、全价购机后凭发票兑现补贴等试点。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有效进行,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方式创新完善,要深入了解试点工作进展及效果,科学分析试点利弊,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合理提出意见建议。检查内容包括各地创新试点方案细化情况,结算级次下放试点情况,全价购机后凭发票领取补贴试点情况,部分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补贴情况,生产企业直销配送农机产品服务情况,以及前述几种试点综合运用情况等。要严肃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既有操作方式的行为。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

(八)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11]4号)和《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1]17号)精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补贴政策实施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建设情况,补贴政策实施廉政警示教育、培训督查、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会同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各类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对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公职人员行政问责和调查处理情况,以及对违法违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查处情况等。

(九)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标准、结算方式、结算进度等,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十)举报投诉查处情况。加强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设立和公布的补贴投诉电话使用、举报投诉处理等情况的调查,围绕举报投诉登记、调查处理、办理时限、举报人满意度等方面开展检查。各地要结合近年来电话抽查、举报投诉问题和线索,深入开展专项核查。

三、检查安排。

结合补贴政策实施绩效考核,分时段采取专项督查、购机户抽查、创新试点评估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视举报投诉情况,分区域、分层级进行查处。

(一)专项督查(3-5月、8-10月)。在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成立督查组到基层实地了解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督查要采取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问题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对近年来举报投诉多的省份进行案件查处情况回访式调查。

(二)购机户抽查(5-9月)。农业部农机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要利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对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500个县5000个购机户,并及时提交电话抽查报告。发现调查情况与系统记录不符的,农业部将进一步跟踪调查,了解实情,找出原因,对存在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责任。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基层调研随机抽查、电话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三)创新试点评估(9-10月)。通过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专家研讨等形式,对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创新试点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为进一步完善补贴操作运行机制提供依据。

(四)举报投诉调查(全年)。农业部将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对线索清楚、问题严重、影响面广的举报投诉,联合进行查处。各地对农业部等有关部门批转的举报投诉要迅速调查核实,并负责查处本省域内的举报投诉案件。对部、省两级督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和问题,要必查必纠。要始终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案件,视情形采取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被骗被套资金、行政问责、党纪政纪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多种措施,对责任企业或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贷。

四、组织领导。

农业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局长董涵英任组长,农机化司副司长胡乐鸣、财务司副司长秦维明、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副局级监察专员岳金凤任副组长,成员由驻部纪检组监察局、财务司、农机化司、农垦局有关人员组成。

各地要会同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成立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省域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工作。要督促指导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监管督查力度。

监事会上半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按照集团公司的具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1、加强日常监督,积极开展“检查、评价、建议、报告”工作。日常监督是监事会当期监督的重要内容,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与决算审计相衔接,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验证核实企业资产、效益的真实性。对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对重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重大决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对经营管理效果和领导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监督结果进行总结。内至少两次听取财务部门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的报告,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年听取和审议一次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审计检查结果的报告和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并有审议结果。认真审查本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发现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司资金集中管理等事项的监督检查,关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风险、汇率变化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的影响。从8月1日开始,到10月20日结束,监事会要组织开展1次企业风险管理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和决策行为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的监督评价,并形成专项情况报告,于10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监察审计部。

3、延伸开展对下属企业的监督。监事会除掌握企业本部整体运行情况外,要将重要三级企业纳入监督范围,了解其重大事项及主要经营管理情况。要与本企业内审部门和下属企业监事会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对下属企业的监督。将通过委派下属企业监事和合法程序,掌握下属企业情况,检查委派监事的监督作用和履职情况,将监督检查情况在报告中予以反映。

4、着力提高报告质量。监事会报告是监事会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是监事会工作价值的重要体现。要严格按照《2012年监事会工作计划》的要求,在扎实深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经过对有关材料的整理、归纳、分析、提炼,认真撰写监督检查报告。报告要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如实反映检查的情况,做到“真监督、真检查、真评价、真报告”和“深、细、实、准、慎”五个字。

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董事会和经理层组织进行整改,并跟踪掌握整改情况。对一般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整改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并向监事会报告整改结果;对一些重大问题,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并向监事会报送整改报告。要通过把跟踪、督促整改工作贯穿于监督的全过程,逐步实现监事会监督由揭示发现问题向推动问题整改的转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目的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使用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及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

《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试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2006特殊药品经营巡查制度》、等。

某某市辖区内所有特殊药品使用单位。

检查特殊药品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咖啡因、麻黄素类、罂粟壳。

(一)日常监督检查实行责任到人,专人负责责任制。

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并对本辖区特殊药品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同时接受某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和监督。

(四)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咖啡因管理规定》、《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每年把监督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11月25日前把总结及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上报市局。

(五)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具体情况做出适当的行政处理决定。对辖区内发现的重大案件必须在当日报告并以文字形式随时上报某某市局。

五、监督检查具体要求。

根据某某市局安排,对辖区内使用特殊药品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否为特殊药品生产安全管理第一。

责任人。

2、本单位特殊药品管理的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专门管理的人员是否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以及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规章。

3、是否建有特殊药品采购、运输、双人验收、保管、出入库、投料、报损、双人复核、双人双锁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设有专人、专帐、专册,是否做到帐物相符。

4、是否设立独立专库存放,专库是否安装有防盗门窗和报警设施;原料药需要在车间暂存的是否设有专库(柜)。

5、是否按计划购进、使用特殊药品,各项记录是否齐全;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权限,对安装特殊药品监控系统的医疗机构实行网上监控,发现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应及时通报同级、上级卫生、药品主管部门、领导,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辖区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暂停供给该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一)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受检单位检查的目的、范围、日程安排及人员分工。

(三)听取受检单位有关检查项目的自检情况或日常管理情况汇报。

(四)进行现场检查,准确、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如有问题还应填写相关的行政执法文书。

(五)检查组长宣布监督检查结果。经核对无误后,监督检查人员、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拒绝签名的,执法人员在笔录上签名并注明情况。(注明受检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的职务、姓名、受检时间、地点等)。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全面增强我市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能力,按照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推进会部署和《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我市近期将组织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检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具体政策落实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确保各项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中履行职责的情况,年度水利建设任务是否按照要求完成。

(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检查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水利建设基金、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等。

(三)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水利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利用效率。

(四)水资源管理情况。检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用水总量控制、纳污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是否得到落实。

(五)水利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以江河治理重点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检查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建设实施、资金使用、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

(一)检查组组成。由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市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执法室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市监察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抽调。

(二)检查时间安排。检查工作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检查方式方法。检查组综合运用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情况、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水资源管理情况、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检查。

各县(市、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

(一)提高认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是中央、省、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做好迎检准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拒绝、阻扰和拖延检查工作。检查组成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扎实、高效。

(二)加强配合。检查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检查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限时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和相关责任人责任。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任务分工,严肃工作纪律,细化工作方法,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总体要求。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工作措施。

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工作重点。

(一)。

聚焦政治监督,

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

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

做实做细日。

常监督,

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

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

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

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

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

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

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

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

统筹开展专项监督,

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

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

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

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工作措施。

(一)。

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

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

从严监督督促履责。

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

推行“末端工作法”。

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

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

实行闭合管理。

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

构建联动工作机制。

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工作要求。

(一)。

提高政治站位。

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

强化责任落实。

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

提升业务素质。

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四)。

强化内部管理。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自治区纪委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强化“信号灯”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

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质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前不久,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要求“把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抓实”,到山西考察时又强调“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巩固深。

化主题教育成果”。这些重要指示精神,为加强新时代党员教育工作、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指明了方向。陈希同志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理清思路、定实举措,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为建设过硬党员队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思想精深、内涵丰富,蕴涵着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对新时代党的事业发展的精准研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对于我们党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必然要。

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记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保持全党在理想追求上的政治定力;思想教育要突出重点,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全党立根固魂、补钙壮骨的极端重要性。剖析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蜕化堕落的历程,往往是。

从理想动摇、信念滑坡开始的,究其原因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忽视了思想改造。志坚方可成事,行稳才能致远。新长征路上,摆在每名党员面前的,不仅有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的难得机遇,也会有人生道路和事业发展的困难挫折,还会有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各种诱惑。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只有这样,才能历艰险而不挠、遇歧路而不迷,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理想追求。

(二)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建设过硬党员队伍的基本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严格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党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提高自己,努力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使思想、能力、行动跟上党中央要求、跟上时代前进步伐、跟上事业发展需要,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对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关键性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教育培训则是增强肌体活力的一剂“良药”。唯有成体系、常态化地加强教育培训,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党性,在经年累月里提高党员素质,才能培育出一支经得起风雨、受得住考验的党员队伍。

(三)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首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关键是教育管理好党员、干部;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教育、从。

严管理;党的历次集中教育活动,都以思想教育打头,着力解决学习不深入、思想不统一、行动跟不上的问题,既绵绵用力又集中发力,推动全党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党员教育在党的建设事业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回顾历史,我们党之所以能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成就,关键就在于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全面从严治党,始终重视和加强党员教育,使全党团结一心、步调一致向前进。当前,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违背初心和使命、动摇党的根基的危险无处不在,党内存在的“四个不纯”等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只有通过更加严格有效的教育培训加强革命性锻造,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正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才能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四)深刻领会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是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在每一个重大转折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总是号召全党同志加强学习,而每次这样的学习热潮,都能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实现大发展大进步;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等等。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党员教育工作的鲜明价值取向。当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相互作用、相互激荡,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我们党治国理政。

考验之大前所未有,无论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还是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阻击战,都是党员教育工作需要聚焦的现实课题。只有始终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出发,以富有时代性感召力的教育培训,激励党员担当作为,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从零乱的现象中发现事物内部存在的必然联系,从客观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出发,在实践中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这就要求我们,提高党员教育培训质量,必须正确认识党员教育工作规律,准确把握工作中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党员教育因党而生、由党而兴,从属并服务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姓党为党是天经地义的要求,讲政治是其近百年来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党员教育不同于国民教育,政治性是其本质特征。如果对政治属性把握不准,政治功能就难以发挥,造成价值取向偏移,失去存在的意义。实践中,唯有毫不动摇坚持政治统领、姓党为党,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才能使党员教育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党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应有之义。如果不坚持着眼大局、主动融入大局,就会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脱节,造成“两张皮”,导致自身逐渐弱化、虚化、边缘化,难以发挥。

应有作用。实践中,只有坚持在大局下行动,找准科学定位、发展方位,把握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什么时候做,党员教育才能与党和国家事业同向同行,更好体现自身价值。

(三)必须坚持以事说理、注重身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国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之治”与“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广大党员深刻体悟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由衷坚定了“四个自信”。这充分说明事实胜于雄辩,用事实说话,党员教育才有力量。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闻令而动、英勇奋战,涌现出许多先进典型,他们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共产党人光辉形象,让人在感动中受教育、学先进。这说明身教胜于言传,行动往往比口号更有感召力。实践中,党员教育只有用真理说服人、行动打动人、真情感染人,才能使党员真学真信、入脑入心,实现改造主观世界、进而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四)必须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高质量的党员教育培训,可以看作是针对有益需求进行有效供给,最终产生有利输出的过程。面对党员队伍庞大、类型多样、需求多元等情况,如果不注重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内容上“一锅煮”、方法上“一刀切”,那么供给再多、投入再大也是“大水漫灌”。实践中,只有坚持精准施教、分类指导,注重体现不同领域、不同群体党员特点,统筹好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才能增强党员教育针对性有效性。

(五)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协同发力。党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共同推进,才能产生融合聚变的“化学反应”。如果党员教育业务流程衔接不畅、各级党组织责任落实不好、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没有形成一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那么很难“攥指成拳”,实现整体提升。实践中,迫切需要把统筹推进、协同发力作为重要原则进一步落实下来,理顺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搞好协调配合,党员教育才能落地生根,实现质量效益最大化。

(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党的理论在创新、形势任务在发展、党员特点在变化,决定了党员教育必须与时代同步伐、与发展相适应。如果不及时破除路径依赖,大胆引入先进理念、前沿技术,创新方法手段、完善标准规范,革故鼎新、破立并举,那么将很难实现质的突破。实践中,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出新,既传承好传统、坚持好做法,不频繁“换频道”,又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党员教育才能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5月14日,华阴市纪委监委在市纪委会议室召开2020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安排会,会议下发了华阴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检查方案》,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组织领导、检查内容、工作步骤及要求。

会议指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干部管理和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尽快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时间节点,按照自查、检查、整改三个阶段,紧盯学习贯彻、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宣传教育等五大项14小项内容,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敢于直面存在问题,确保及时纠正整改。

会议强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注重在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干部管理、推动落实等方面查找问题,形成自查报告,建立自查、检查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对标对表销号管理,进一步畅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管理监督室、信访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主任(负责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共计30余人参加会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站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经市教育局党组与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在全市教育系统内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对象:市直各学校、局属各单位。

(二)监督检查时间: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每个单位半天时间。

(一)落实主体责任:1、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的情况。2、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统筹研究部署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情况。3、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抓党建和教育管理情况,特别是带队伍、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4、《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学习和运用情况。

(二)思想政治建设:1、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骆惠宁书记在同调研重要讲话精神等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落实情况。2、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谋划情况。3、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推进基层党建: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2、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4、党组织集中学习情况。5、“三基建设”进展情况。6、党组织换届、发展党员、收缴党费等落实情况。

(四)强化廉政建设:1、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研究、制定和传达落实情况。2、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3、纠正“四风”落实情况。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集中整治落实情况。5、巡视整改自行“回头看”情况。

(五)专项经费使用情况:1、校长基金使用情况。2、班主任津贴使用情况。3、爱岗敬业补贴使用情况。4、大额资金支出集体研究情况。5、“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

监督检查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牵头,联合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科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检查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裕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副组长:乔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广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成员:韩文虎市教育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幸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

王振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主任。

高洪明市教育局财务科干部。

潘明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室科员。

监督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检查,每个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由监督检查组确定。监督检查主要以如下方式为主:。

(一)查阅资料。在检查前,监督检查组通过各单位汇报材料,了解单位的整体情况。在检查时,围绕此次监督检查明确的内容,重点查阅相关资料,并予以核实,查财务账目、查会议记录、查“三公经费”开支、查津补贴发放、查专项经费使用等情况。

(二)督导整改。检查结束后,统一汇总,找出每个单位存在的问题。不属于问题线索由监督检查组提出整改督导建议,问题单位进行整改;属于问题线索转纪检监察组,由纪检监察组依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行处置。

(三)综合评价。监督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自查、监督检查和督导整改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细化评分表》),按评分情况进行全系统排名,并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

(一)端正思想认识。各单位要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自查,积极配合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各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认真查找问题。各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认真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三)积极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要对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单位形成整改报告,在检查结束后上交驻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物和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在被检查单位吃工作餐时,要按规定交费就餐。注意在被检查单位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2020年9月24日,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副县级纪检监察专员、第二检查组组长周珊带队,一行3人来到集团开展第三季度监督检查,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驻市城投集团监察专员丁安亮、纪委副书记、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综合部等相关部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

会上,受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杨仁忠的委托,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胡斌按照《2020年第三季度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内容要求,汇报集团2020年第三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随后,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沟通交流、查阅资料、财务凭证等方式,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落实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纠‘四风’树新风、政治生态研判、政治监督活页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一案一整改’‘六稳’‘六保’以及重大决策、重大工程、社会风险排查”等方面,对集团相关工作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随时向集团涉及部室人员仔细问询、沟通了解,在对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精神、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推进纪检机构体制改革、《民法典》学习贯彻以及社会风险排查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一案一整改”工作存在资料归档不够完整的不足之处。

检查结束后,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丁安亮同志立即组织参会部室负责人召开会议,要求一是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点,持续巩固取得的成绩,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打造城投特色和亮点;二是针对检查组指出的不足,以问题为导向,立即查缺补漏、举一反三、梳理完善;三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抓好党风政风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实力城投、建设品质贵阳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2014年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意见》精神,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特制定我县纪检监察信息工作方案如下:

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的需要,全面提高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完善信息工作领导机制。

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委局机关各室主任(负责人)作为信息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同时要在参加培训、参与调研、参加会议、传阅文件等方面,为信息工作人员提供方便。

(二)加强信息工作的基础建设。

1.落实信息员。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指定一名信息员,名单报县纪委办公室登记备案,信息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岗位有空缺要及时补上,不能适应工作的要及时调整,若有变动须及时报告。

2.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制定信息人员培训计划,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每年至少举办或参加一次培训,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管理。各单位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度,把信息工作分解为具体目标,并纳入年度评选先进、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重点,重点编报、挖掘、开发信息,重点在综合调研、反映建议、案件分析、社情舆论等方面。主要内容包括:围绕上级领导关注的“重点”、群众反映的“焦点”和具有特色的“亮点”,确定信息报送主题,加大综合性、分析性、调研性和问题性信息报送力度,减少情况反映式信息的报送。

(一)动态信息的报送。客观反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实报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注重突出信息的时效性,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报送。

(二)综合信息的报送。把一个时期开展的一些单一的、零碎的工作情况汇集到一起,综合分析,加工提炼,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对策的综合信息,比较全面地反映情况,为领导掌握情况、指导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调研信息的报送。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反腐倡廉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调研,撰写质量较高的调研材料,供各级领导参阅。

(四)负面信息的报送。既要坚持喜忧兼报,全面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还要注重负面信息的编报,特别是总结分析案件查办、党风政风、执法效能方面的负面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五)紧急信息的报送。报送紧急信息,是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及时掌握情况,做出正确决策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

将信息工作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对于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主要采取定期通报和年终考评两种方式:

(一)定期通报检查。

县纪委办公室每季度公布信息采用情况,对连续两个季度没有完成报送任务或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单位,对信息工作不力、排名靠后的,督促限期整改。视情况进行约谈、年终评比扣分、通报批评等,漏报或迟报被催稿的一次扣1分,督促整改一次扣3分,约谈一次扣5分,三次扣分或总分为负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终考评。

根据信息采用情况评选出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此项工作。未完成任务的,按年终考评评分标准中对应级别进行扣分;任务完成差距较大的,各乡镇纪委书记、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须向县纪委监察局作出书面说明。

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_工作会议及州工商局务虚会、工作会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总要求和我州工商系统确立的“效能提升年”主题活动,严明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执纪监督、继续深入纠正“四风”、坚决惩治_,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_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清正、廉明的工商干部队伍,为稳步推进工商体制改革和湘西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工作要点如下:

1、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章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状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坚决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取、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商机关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职责。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追究职责,实行“一案双查”。加强对执行职责制状况的检查考核,构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完成。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干部严守党纪国法的底线。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

4、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三转”,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回归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建设的系列规定,以更强的职责心,正确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业务学习,提高政治敏锐性和履职监督潜力,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职责。

5、立足提升工商履职效能,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做好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

一是继续下大力气,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态度粗暴、方法简单、执法不公、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禁搭车收费、乱收赞助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湖南省工商系统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二是认真落实《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严格执行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督促相关科室做好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应用,抓好电子监察系统应用。

6、立足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强化作风转变,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健全暗访、曝光、查处、问责长效机制,以强化明察暗访、通报警示、绩效考核为抓手,从严落实《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对有禁不止和顶风违纪的,发现一齐,查处一齐,绝不姑息;对作风问题反弹严重的科室等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用务实的举措、实在的行动着力解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办事推诿、办事不公、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让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二是结合“效能提升年”活动,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纳入培训计划,并突出工商部门特色,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判作风建设成败的重要标准。对发现的重大作风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7、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规范权力运行。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_体系20__-20__年工作规划》。用心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将属于工商机关的反腐倡廉任务进行任务分工和职责分解,确保任务完成。

二是落实群众领导和分工负责、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群众决策、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党政正职述廉评议、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反腐倡廉制度廉洁性评估等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

三是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错误。

8、大力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办事公开,深化权力运行流程、“三公”经费支出、重大建设项目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9、强化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预防_、廉洁自律工作。

二是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根据州纪委的部署,对报告的有关事项将有针对性的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10、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惩治_力度,坚决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_行为。

一是持续惩治_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齐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__、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力寻租、用人_、插手工程、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违反政治纪律等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对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坚决依纪依法予以查处。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完善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运用等机制,确保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处置无遗漏。

三是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及时上报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涉腐涉纪舆情,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四是严格依纪依法礼貌办案。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职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用心性。

五是完善“一案两报告”和案件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案件调查状况,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提出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及时通报案件查处状况,督促发案单位加强教育、抓早抓小、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刹风整纪,促进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

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今明两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时发现各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二、责任分工。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提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年度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监督检查工作。

(二)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各部门主要职责是: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督检查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监管建设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加强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规模,编制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相关支持政策,编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审核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国土资源部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监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查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农业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垦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宏观信贷指导政策,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产品创新,拓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渠道。审计署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林业局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林区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一)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政府相关部门厅局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全国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情况分成若干检查组,由国务院相关部门部级领导任组长,其他有关部门参加,对部分地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应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整改建议,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在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具体问题,可当场提出整改意见。

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部代表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与各地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政策落实情况。

(一)工作任务是否得到全面落实,包括任务分解、项目前期准备、项目开工、完成投资、竣工及项目信息公开、项目客观真实性等情况。

(二)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包括中央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情况,地方政府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出让收入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地方债券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等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包括增加土地有效供应情况;在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情况;项目地块落实等情况。

(四)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包括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费用减免情况,不应收取税费的免收情况。

(五)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手续、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进度、资料文档是否符合要求等。

(六)保障性住房管理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包括准入审核、分配、使用和监管情况,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机构,以及管理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等情况。

五、主要措施。

(一)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央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提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地区监督检查具体方案、工作计划。

(三)今明两年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题,以中央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地以省级监督检查组名义,每年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的全面监督检查。同时,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组,向各地派出专项巡查联络员,协助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方法步骤。

(一)今明两年每年上半年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报请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年度检查正式开始前,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动员培训,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对有关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介绍相关情况,提出督查要求。各监督检查组细化督查方案,确定日程安排,进行任务分工,并与各地协商行程等具体事项。

(三)各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汇总,在实地检查结束后7日内形成检查报告。适时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组检查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检查情况。

(四)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报告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检查中发现政策落实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的地区,要提请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相关政府负责人。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监委“持续发力精准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学校纪委制定了2020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2020年6月20日之前完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

1.单位自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切实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内部自查机制形成常态化,驰而不息强化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自查及整改台账,重点加强对报销流程、报销凭证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履职尽责,确保内部自查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协助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主体责任落实落细。2020年6月20日之前将单位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方案报校纪委(办公楼516室)。

2.定期抽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工作实际,成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访谈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检查,着眼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成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如在内部自查已查出并开展整改,将视情况从轻处置;对于各单位未自查出来且工作流于形式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1.查问题整改,对2019年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看是否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制度制定不完善和再次出现同类情况等问题。

2.查财务账目,看是否存在化整为零、积少成多虚列项目套取现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日常违规开支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收送“定制酒”、“天价烟”等名贵特产问题;看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3.查实物资料,看是否存在以办公用品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合规名义冲抵报销违规开支问题。

4.查经费往来,看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经费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平账。

5.查吃喝接待,看是否存在私客公请、不吃公款吃老板和超标准接待、接待手续不规范以及出入私人会所或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等问题。

6.查办公用房和公车使用情况,看是否存在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车辆等问题。

7.查出国(境),看是否存在虚构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借公务之机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超预算违规出国(境)等问题。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2.各单位纪检委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往深里抓、实里做,在新起点上推动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深化。

3.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线索将按程序办理,并进行通报,对查实的典型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4.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检查情况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视情况召开综合监督单位作风建设情况专题通报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落细。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组进入被检查单位应按照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现场检查结束后应形成监督检查报告,按规定存档并上传监管数据平台。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现场下达警告或限期整改,到期后跟踪检查。对生产假劣药品、擅自更改生产工艺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稽查机构依法进行查处。

(三)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组织生产,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强化监督执纪,突出责任追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现就局纪委20xx年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省水利厅党组和局党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局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的决策部署情况和纪律作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灌区灌溉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我局水利事业健康、和谐、有序推进。

二、主要任务

20xx年,局纪委将重点从六个方面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贯彻落实上级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水利厅及局党委、局行政决策部署情况和各项目标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局党政办公室和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局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贯彻落实上级及我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建和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组织纪律情况、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法律法规和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资料、明察暗访、座谈了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对干部职工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开展党纪法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党组织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认真落实《施工廉政合同》、《监理廉政合同》,继续实行在建骨干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2.任务分解。一是由局纪委确定的纪检监察派驻人员,承担对所辖区域骨干工程项目建设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派驻每一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由基层管理处纪检组长(副处长)负责,按照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岗位职责,分解和明确每位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检查任务,并组织协调派驻纪检监察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3.方法步骤。派驻工程建设项目的纪检监察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合同执行、资金使用、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竣工决算、工程验收和《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局纪委汇报。局纪委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纪委委员和工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督查组,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走访了解等方式,对参与骨干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工程施工、监理、廉政等合同,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抽查,督查情况及时与相关业务处室沟通后,向局领导汇报。

(四)对灌区灌溉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灌区灌溉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流程是否规范、配水测水是否准确、生态配水去向是否明确和记录是否规范及是否在计划指标之内、水费收缴是否及时全额入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预防和解决私放人情水、关系水及截留挪用水费等问题。

2.任务分解和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灌溉管理处和财务处配合,以随机抽查的方式,采取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查看、调查走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

(五)对干部人事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局属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在“三重一大”决策中执行民主集中制及主要负责人落实末尾表态制度情况和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情况;对干部(包括段、站长)推荐选拔任用及干部平职交流和职工岗位调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职工交流调整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否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程序、是否存在不正之风;对临时工劳动工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吃空饷”等问题。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组织人事处配合,采取查看相关记录、文件资料和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局纪委重点通过开展座谈了解、问卷调查、走访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局组织人事处重点负责对相关记录、文件资料进行检查。

(六)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督查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是否严格执行我局《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甘疏局办发〔2014〕15号)和《财务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甘疏局发〔2014〕161号)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车使用监管制度、责任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车辆保险、油料、维修等运行费用管理中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是否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

2.任务分解及方法步骤。由局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和财务处配合,采取核查派车单、路码表等相关资料、财务凭证和暗访核查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局纪委、党政办公室联合对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八不准》情况及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情况以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党政办公室重点负责对车辆监管使用与保险情况进行检查,财务处重点负责对车辆运行费用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协调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所承担的督查工作任务,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相互间的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

局纪委和相关单位、部门要按照严谨、负责、务实、高效、廉洁的原则开展督查,做到督查结果客观、真实、公正。参与督查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督查权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要注意言行,自觉维护好督查组的形象。

(三)提高督查实效

参与督查工作的相关单位、部门在开展工作督查中,每次督查都要根据督查任务,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计划,明确开展督查工作的人员、时间、对象和步骤,并做到督查资料收集齐全、记录清晰准确。每次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督查情况,需要向局党委汇报的事项要形成专题督查情况报告,并按照局党委、局领导的要求抓好督查的整改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中共甘肃省疏勒河流域

水资源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xx年3月16日

为了健全和统一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检查项目和标准,改善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现场监督状况,进一步促进落实医疗机构分级分工管理制度,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断规范有证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一个群众满意、放心、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所(室)等。

(二)、辖区内涉医机构,包括涉医科研 机构、涉医生活美容机构、涉医按摩机构等。

(三)、非医疗机构,包括假医、游医、黑诊所等。

二、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检查方法

(一)、按照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重新登记名录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医机构进行逐一排查。

(三)、认真辨别机构执业的合法性。

四、监督内容

(一)、对有证机构的监督检查

1、传染病防治管理 即: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培训、自查、奖惩制度;有门诊日志(填写7项:病名、姓名、性别、年龄、初/复诊、就诊时间、就诊医生)、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填写12项:病名、姓名儿童患者填写家长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点、户口所在地、发病时间、初诊时间、就诊时间、报告时间、就诊医生);报告渠道(网络或非网络);传染病疫情报告符合法定程序、时间;有相关规章制度。

2、消毒隔离及院内感染控制 即:100张以上床位应成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100张以下床位有指定医院感染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预检分诊;有消毒隔离制度,空气、物表、地面等环境消毒记录,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物品消毒灭菌记录,医疗器械、用品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记录;消毒产品、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索证、验收、登记;进入人体组织或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消毒后有消毒标签和有效期。

3、依法执业方面:

(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见附件一);是否按期校验;有无租借、转让、买卖;悬挂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执业地点与核准地址是否一致;科室设置是否规范合理及有无出租、承包;有无超范围设置科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悬挂于明显处;核准诊疗科目与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2)、医护人员执业情况。 即:所有医护人员是否注册;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和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及实习学生是否单独执业;医技科室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有无超范围或跨专业执业。对外聘人员要加强管理,要有外聘合同,执业地点变更情况,省内人员是否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省外人员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方面 即:血源采集管理是否规范;血液的储存、发放、运输情况、临床用血单位的.取血、运输、储存、使用是否规范;制定规章制度(血液入库制度、检验制度、一次用血或备用量超过2000ml审批制度);abo、rh(d)血型确证及交叉配血是否执行相互核对或复核;用血前病人监测hiv、hcv、梅毒、hbsag项目,有输血申请书和输血不良反应汇报单。病历中要有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病人输血反应登记;二级综合医院是否设置相对独立的输血科室。

5、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即:有无污水处理设施(是否环保达标)及是否正常运转;有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有专门监管人员和收集人员;有防护措施;有专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分类存放并标记明确;一次性医疗用品是否按规定进行毁形、消毒、登记、处理及是否定向回收。有协议收集单位;有转移联单(双签名)。

6、医疗广告情况。 即:是否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广告内容是否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是否一致;有无其它违法行为。

7、母婴保健情况。 即: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医生、助产士、护士是否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是否按许可证核准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有无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8、医疗美容情况。是否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是否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医疗美容诊疗二级科目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各级美容医疗机构的标准(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美容科)。

9、病历和处方管理情况。即:病历和处方的书写是否规范,是否按《处方管理办法》规范书写,保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取缔

1、打击辖区内医疗机构非法行医行为 主要表现为: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无《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执业医师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未经本单位同意私自外出会诊、手术;执业助理医师单独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执业医师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执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承包、出租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诊疗活动;医疗机构将业务用房承包、出租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

2、依法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黑诊所和假医、游医等无证行医窝点;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中开展医疗咨询、“坐堂行医”、“义诊”、“医托”以及“号贩子”行为;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生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群众投诉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案件查处工作,针对案件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和现场取证,必要时进行询访、资料查阅和核实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对全省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工管理的意见》(卫医发【20xx】259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卫医发【20xx】522号)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档案,一户一档率100%;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医务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的意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

2、继续加大对城市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居民院落等重点区域假医、游医和地下黑诊所的打击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对“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符合移送的案件要及时移送给公安部门,并与辖区公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3、加强对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投诉举报案件的管理,做到举报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答复,投诉举报查处率100%;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传染病防治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生厅《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院依法加大了全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了保障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郑志奇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整治会议,明确了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1、疫情报告:医院设置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工作,采用网络直报形式,其它非网报单位疫情报告渠道通畅。能按规定执行首诊负责制,使用门诊日志、疫情报告登记本和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按要求保存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信息资料归档保存完善,有疫情报告、咨询专用电话。

械和操作台面的消毒记录,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并有记录。

3、医疗废物处理:由市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医院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建立了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交接登记制度,医疗废弃物登记记录相对齐全,能够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对医疗废弃物进行运输。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医院实验室都设置了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未发生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泄露的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所均下达了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整改期过后,我所将进行检查验收,对仍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单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医护人员在传染病防控方面的法律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做好以下工作:

1、继续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医护人员的法律意识。

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加强执法力度,特别是对存在问题进行重点监督,督导各科室及医务人员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安全的就医环境。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各中心学校、区直学校、城区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关于开展xx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xx〕号)精神,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xx年春季学期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区各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

第一阶段:3月13日前学校自查。由各校自行开展校园卫生工作的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乡镇的中小学校及民办幼儿园由各中心校负责组织学校开展专项自查。

第二阶段:3月14日—16日联合监督检查。由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工作实际,对各学校的卫生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以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卫生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以下五项:

(一)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及病情追踪记录、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内设卫生室执有效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持有执业资质证书、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学校卫生保健室配备及制度健全并上墙情况,开展卫生保健情况,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及培训情况,设置固定宣传栏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等。

(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制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计划,并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初中以上学校将防治艾滋病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内容(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情况。加强对教职工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100%,初中及以上学校设立防治艾滋病宣传栏,公共卫生间洗手设施上方张贴防治艾滋病宣传画情况。初中以上学校观看《生命断层》专题片情况。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源卫生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及设施(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

(四)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及报告流程图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知识宣教工作落实情况等。

(五)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情况,学生宿舍、校园环境、厕所卫生情况等。

(六)学校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考核评分标准》落实情况。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信都片、、幼儿园。

车辆由xx区教育局安排。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幼儿园。

车辆由xx区卫计局安排。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校医(保健老师)等人员组成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全面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学及生活设施卫生等情况自查,并按附表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联合检查:由xx区教育局和xx区卫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将随机抽查学校,主要采用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对师生进行抽样问卷测试或暗访等方式进行。

(一)各学校要根据局年初每月一评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预防学校饮用水污染、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自查工作要求校长亲自部署,有序开展,落实专人负责,并形成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书面自查报告,交检查组审查。

(二)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必须限期整改,若因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学校传染病流行、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各校在卫生安全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将自查报告、检查图片及汇总表(附件5、6、7)于xx年3月14日前分别报送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同时要求上报电子版材料。

(四)检查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一切轻车简从,厉行节约,自觉接受学校监督。

xx区教育局xx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xx年3月9日。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和要求,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增强对建筑节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督促各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总结建筑节能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建筑节能监督工作,加强项目监督小组对建筑节能的监督力度,落实层级监督管理责任,本工作方案结合建筑工程实际情况在建筑节能监督过程采取阶段监督检查和定期监督检查两种形式。阶段监督检查分为:施工前期审查、施工过程监督、验收监督三个阶段。

施工前期审查:

1.检查施工图审查文件、建筑节能施工图文件是否齐备,熟知工程的建筑节能措施要求;审查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编制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专项方案节能内容是否与设计图纸要求一致,是否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检查、验收措施以指导施工。

2.组织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监督交底,明确建筑节能监督具体要求并形成书面监督交底记录。

3.结合工程建筑节能构造要求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控制点,作为工程施工各阶段实体监督抽查的重点。

4.及时将工程的建筑节能构造具体措施要求录入信息化系统;现场检查是否严格落实《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要求公示节能构造措施。施工过程监督:

1.重点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施工和验收环节执行节能标准情况。检查工地是否配备和使用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建筑节能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变更,变更程序是否完善并经原审图机构重新审核通过;节能专项方案是否随着设计变更而修改。检查监理企业的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监理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检查监理企业是否对节能专项方案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变更实施前进行确认。

2.检查主要建筑节能材料现场管理台帐是否完整齐备,监理企业对建筑节能材料进场检查报审记录;检查墙体、屋顶隔热、幕墙、门窗、玻璃等主要节能材料按要求进行复检情况。通风、空调、配电与照明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绝热材料等复验及性能检测,各节能分项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记录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对建筑节能信息的公示落实情况。

抽查依据。4.项目监督小组(分站)对不执行上级政策文件的行为(如“禁止实心粘土砖”)、存在质量隐患、不按节能设计内容施工、使用不合格节能材料及节能设计变更没有重新通过审查就进行施工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或视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项目监督组(分站)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检查、跟进、处理情况书面上报质量监督股。验收监督: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完成30天内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前,施工企业应将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资料按《关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资料整理要求的通知》要求整理组卷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监督机构申报检查。项目监督组应对节能分部资料完整性、主要节能材料检验、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关健部位节能施工图片资料等质保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应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并将复查结果作为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条件审查依据之一,建筑节能分部验收合格方可申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2.项目监督小组应检查节能工程分部验收制度的落实情况。对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参加的建筑节能分部验收进行监督,对照设计要求严格把关,节能材料检验不合格的,需采取措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按设计要求落实建筑节能措施的,必须书面提出整改要求,不予通过验收,并将情况录入监督记录。

我市质监站每年对建筑节能施工进行专项检查,以检查组形式对全市在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着重检查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建筑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要求检查工地现场节能措施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行扣分处理,情况严重的对工程实行停工整改和扣分处理。检查结束后,市质监站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建设局,市建局将向全市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确认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三、建筑节能材料及推广应用、创建示范项目。

为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项目监督小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积极向工程建设各方单位贯宣关于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政策法规、技术标准执行要求等工作,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技术;帮扶施工企业创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促使我市创造建筑节能措施施工全面落实的氛围。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1年10月6日。

附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县(市):建设单位: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检查组成员签字:检查日期:

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四次、xx纪委十届六次和xxx届x次全会精神,按照市纪委监委《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监督工作要点》《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2020年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结合监督单位业务特点,特制定派驻监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正风反腐,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协助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全市xx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政治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1.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取得实效。

2.细化政治监督台账,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完善政治责任清单,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治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有效进行监督,坚决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等突出问题。

3.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对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4.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六项纪律”开展专项督查,开展驻在部门党组织党员管理、党费收缴等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驻在部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二)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落实“精准监督年”活动。

1.协助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谋划全局工作,确定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向驻在部门党组及时通报中央、自治区、市委有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定期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三转”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交换意见。

2.全面推广应用检举举报平台。按照xx纪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对接做好推广应用平台基层版的前期准备工作,配合健全网络基础体系,加强信息化培训,确保检举举报平台推广部署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3.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督促驻在部门对行政职权、管理职责等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完善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确保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可查可控。二是动态调整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政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情况;三是加强对驻在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及党务、政务和办事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驻在部门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四是督促驻在部门制定、完善、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

4.严格廉政谈话制度。一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与驻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外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对驻在部门管理的新提拔、调整、任用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二是纪检监察组组长每年至少要与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1次廉政谈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三是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约谈和诚勉谈话。

5.注重提高监督实效。一是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把握政策规定,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派驻监督的精准度;二是健全运用澄清正名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的失误错误,严肃处理诬告陷害等行为;三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6.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丰富廉政文化氛围,拓展廉政文化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党组工作日程、进机关日常工作和中心组学习安排,着力开展“三个一”教育活动(即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次警示教育录像,每半年由科以上领导干部主讲一堂廉政党课,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洁文化专题教育讲座),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全覆盖。

7.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督促驻在部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警示教育,以发生在我市的典型案例为镜鉴,对照案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查摆本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隐患和腐败易发多发岗位,通过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规定,扎实推进源头防腐。

8.做好巡视巡察整改督查。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夯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健全完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公开、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推动驻在部门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漏洞,不断巩固深化巡视巡察成果。

9.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解决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等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圆锁、升学宴席和滥用“三公”经费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统筹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全市xx行业扶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对xx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2.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结合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在xx等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落实,严厉查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督促落实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构建长效机制。

4.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

5.将专项监督同派驻职责相结合,突出行业特点,重点加大对xx等权利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厉惩治腐败。

1.加强对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监管、重大工程项目采购招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2.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对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一般公职人员违纪、涉嫌职务违法案件的审查调查,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清理、排查。要加强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汇总核对,确保问题线索有效管控,杜绝瞒件、压件、丢件问题发生。

3.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有关要求,对反映驻在部门管理的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及时受理、认真办理,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建立对驻在部门管理干部的检举控告定期汇总报告制度,着力提高信访举报分析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联系报告、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三重一大”监督、重点工作通报、约谈等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对驻在单位调研、列席民主生活会、督促巡视巡察反馈等方式,开展近距离、全天侯、常态化的监督。实行日常监督月报制度,驻在单位要每月向纪检监察组报告当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和次月工作安排,以及问题线索处置核查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情况,形成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长效机制。

(二)从严监督督促履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对监督单位开展督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组织1次对监督单位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集中检查;每半年会同驻在单位党组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被监督单位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问题,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三)推行“末端工作法”。开展监督检查时要直奔基层组织、单位、厂矿企业等一线,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明查与暗访、重点督查与随机抽查、实地走访与座谈交流、跟踪督查与延伸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做到主动跟进、一线参与、一线督查,既要对问题一查到底、一探究竟,又要注重挖掘典型亮点,确保工作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复制性。

(四)实行闭合管理。对于各项任务特别是专项监督专项治理等,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工作台账、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整改、成果总结、数据汇总,形成有效的工作闭合回路。

(五)构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全面收集问题,健全完善分析研判、跟踪问效、反馈评议等机制,推进监督工作协调衔接、有效贯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争创xx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站岗护航的政治自觉,积极参与“能力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发挥好政治机关的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马上办”意识,对各项任务“马上办”,不等、不推、不靠,认真组织实施;强化“成绩单”意识,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向xx纪委监委交一次“成绩单”,各专项工作每月通过微信公众号晒“成绩单”,相关工作数据及时报联系室。

(三)提升业务素质。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工作特点,制定年度学习计划,积极参加xx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培训,强化思想政治、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和实战锻炼,建设高素质的派驻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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