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合同大全(16篇)

时间:2023-11-10 19:18:36 作者:QJ墨客 国家旅游局合同大全(16篇)

合同协议一般涵盖合同的主体、条款、履行方式、风险分担等要素,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合同协议的撰写过程中,参考一些合同样本是非常有帮助的,以下是一些供大家参考的优秀范文。

国家标准合同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企业和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任务完成时止。完成任务的标志是。

(二)、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岗位责任要求,乙方要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以其全部时间与精力来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得同时受聘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不得兼职),只有在甲方指派或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才可以在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兼职行为,否则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按照规章制度及考核结果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晋升与降职。

乙方不适应本岗位工作或对本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时,甲方有权决定对其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并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乙方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基本工资为元(试用期基本工资为元),是计算加班工资等非基本工资劳动报酬的唯一基数,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由公司按岗位性质决定基本工资数额,公司有权按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及相应的基本工资,每月发放;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即基本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下列各项不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一)绩效奖、年终奖以及业务提成等;

(二)无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如一次性奖金、津贴、补贴等。(三)各类补贴、全勤奖、津贴、奖金、工资工龄等除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各种工资及福利待遇。

(三)加班费:在经过无加班工资36小时加班后,员工如还有通过正常程序经批准后的加班的,则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结合考勤上的加班时间计算平时、公休、法定节日加班费,按每月发放。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五)乙方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甲方因暂时经济周转困难或不可抗拒力,不能按照上述规定时间支付工资报酬的,应当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明确支付的日期。

因工资计算标准不明确或计算方式不当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资的,或者乙方拒绝领取的,不属于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无故克扣行为:

1、甲方依法代扣代缴乙方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

2、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应当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

3、法院判决、规定中要求甲方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的;

4、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的。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给予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甲方可以分情况根据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法律、法规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销售任务的;

4、有贪污盗窃、职务侵占、贩私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乙方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由于乙方违法行为或不良社会行为而给甲方形象造成巨大伤害的,甲方可根据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乙方予以相应的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名)年月乙方:日日。

国家旅游局个人年度总结

转眼之间,一年的光阴又将匆匆逝去。回眸过去的一年,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我始终秉承着“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的态度努力做好国家旅游局岗位的工作,并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摆正自己的工作位置和态度。在各级领导们的关心和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我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积极进取、勤奋学习,认真圆满地完成今年的国家旅游局所有工作任务,履行好(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

岗位职责。

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肯定。现将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如下:

关注国际时事和中-央最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尊严感、荣誉感。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上作出对国家力所能及的贡献。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以提高国家旅游局岗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特别是学习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法律知识和相关最新政策。唯有如此,才能提高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的业务水平和个人能力。定期学习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有关业务知识,并总结吸取前辈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经验,不断弥补和改进自身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从而使自己整体工作素质都得到较大的提高。

回顾过去一年来在(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的点点滴滴,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学习上我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在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是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思想理论运用到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的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在以后的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国家旅游局工作岗位相关知识、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

展望新的一年,在以后的(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工作中希望能够再接再厉,要继续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心态,不怕苦不怕累,多付出少抱怨,做好国家旅游局岗位的本职工作。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国家旅游局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强与(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国家旅游局岗位上的同事多沟通,多探讨。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为(改成国家旅游局岗位所在的单位)做出更大的成绩。

国家旅游局合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xxx社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584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___夜,拼团/包团游。

行程安排详见《旅途程表》。《旅途程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应于_________________付清。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3、其他非《旅途程表》中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时分于____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提供的电话必须保持畅通,以便乙方联系沟通,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4、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途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甲方应该在旅游团约定出发日期前2日以上告知团队所有人员的真实有效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号码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应当按照《旅途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6、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国家购房合同

甲方:

身份证(电话):

乙方:

身份证(电话):

甲方把____________卖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情况,并自愿买此房。具体条款如下:

一、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元。

二、地下仓库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最后以房产处核定面积为准),地下仓库价格为每平方米______元。

三、全部房款为(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元。

四、预交订金:____________元。余款自协议日起____________内交清,如到期乙方不能交清房款甲方将收取一定滞纳金____________。如乙方购房款过限定日期______以上还为交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退还所交订金,乙方承担所有后果。

五、签订协议后单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签订协议后乙方要求退房,甲方将不退还乙方订金。

六、后期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七、购房款全部交齐给甲方后,甲方负责把此房手续转给乙方。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九、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此协议签订后立刻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国家标准合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___。

年龄: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现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个月。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担任务,担任______________工种。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具体内容如下:(略)。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斑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略)。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_____%,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________%,,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1、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________年(满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的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________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2、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特业保险待遇。

3、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5、乙方为女职工,期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略)。

1、甲方因停产、调整年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频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略)。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__________;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租房合同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城住公字第3号通知执行。

2.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4.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5.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由乙方负责维修;甲乙双方议定。

6.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正本__份,甲乙方各执份;副本____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约地点: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签约地点: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家旅游局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v^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xxxxxxxxxxx经高速至xxxxxxxxxxxxxxxxx(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xxx元/天,租用乙方xxxx辆车,时间xx天,费用共为xxx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xxx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v^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员驾驶证号:

年国家旅游局面国考面试公告

请考生于2月7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收,电话010-65201926,邮编100740。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旅游局电子合同

江西省旅游局。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四月。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务前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据《^v^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通用条款。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具有经营资格的旅行社进行旅游活动,有权要求乙方出示由国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乙方实际营业场所应与《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务真实情况,并要求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须知,并告知有关服务价格、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旅游过程中按照约定内容提供服务。

(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甲方可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有关保险条款处理。

(四)自主选择自费项目、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带团到合法的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约定的购物安排,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六)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投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国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甲方认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约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二)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甲方与乙方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将健康状况如实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旅游费用,在行程中服从旅行社安排,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团体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甲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

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一)享有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收取约定旅游费用的权利。

(二)享有按照服务标准选择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权利。

(三)不成团时,有建议甲方转人其他团队或者其他旅行社团队的权利。

(四)甲方在行程过程中因疾病或其它事由离团或放弃行程中某项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

(五)享有在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处置问题的权利,但不得损害旅游团队的利益。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当向甲方出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应当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应当就旅游的行程、服务标准、购物等情况向旅游者作如实陈述,不得作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宜传。

(四)必须在团队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旅游项目具体内容,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重要事项、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及其它注意内容,并向甲方推荐旅游意外保险及其它保险。

(五)应当本着谨慎、周到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乙方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行业标准。

(六)旅游过程中改变行程或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或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乙方不得强行安排旅游者购物。

(七)旅游过程中甲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的,乙方应当协助解决。

第五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或由于自身过错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责任。

丈2)乙方服务未达到行业规定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4)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旅游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旅游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旅游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5)乙方擅自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及其他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差额。

(6)乙方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搜: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旅行社应当承担旅游者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委下半年工作总结

(一)组织开展了十八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一是深化xx大精神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xx大精神落实到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上来。

(二)健全完善了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的相关制度规定。

(三)积极开展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

(四)进一步推动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是开展了主题学习教育月活动。今年6月份,在全局组织开展了以知纪、守纪、执纪为主题的“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重点解决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作风不实等问题。

二是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角色转换。根据中纪委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三转”要求,局党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承担。按照党组要求,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按时报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制定了《国家旅游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举办了旅游廉政文化作品展示,促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充分发挥了党团工青妇组织在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今年我局港澳台司中国台湾处、规划财务司产业发展处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先进集体;办公室秘书处和旅游报社品牌推广部获得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荣誉;综合司沈虹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国际司徐海军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五四青年奖章”;规划财务司杜功伟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二是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和青年读书学习交流活动。举办了“青春·足迹”主题演讲活动,有17名同志获奖,使青年同志得到了锻炼。三是组织开展青年干部下基层活动。积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的“根在基层,走进一线”活动,上半年有9名青年同志参加。四是组织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志愿者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赴北京市通州区关爱中心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五是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机关工会组织了春节游艺活动、拓展健身活动、庆祝“三八节”活动、8个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举办了太极拳普及班,每月安排一场电影,即丰富了机关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干部职工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同时组织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互帮互助工作,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旅游局与广告公司合同

_________旅游(_____天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游程及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供应标准。

1.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车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住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旅游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导游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团费总价_________元;发票号码:_______________。

六、组团旅行社或组团联合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l-sh-gn)。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泰国旅游规定泰国国家旅游局

要求入境泰国的外籍人士须随身携带现金不少于2万泰铢或等值外币(折合约3820元人民币,或620美元),现金不足者将被拒入境。

记者从广州市内各旅行社了解到,其实从今年初开始旅行社就已在出团通知里提醒赴泰国游客要随身携带现金了。

多名中国公民不符规定被拒入境。

据悉,泰国移民官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现金不足者将被拒入境。

泰国移民局还公告:至今年5月以来,在对外籍入境人士进行抽查盘询时,发现多名中国公民所持签证与实际到访目的不符,拒予入境。

让游客前往泰国之后能保证身上有足够的现金支付相关的费用。

而广州各大旅行社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初就已经接到通知,在出团说明上也通知了游客应该随身携带现金,目前,团队客还未被抽查过。

落地签游客是被抽查的主要对象。

业内人士分析,泰国移民局此次出台新规,主要的目的是为刺激游客消费,希望提升游客在当地的消费规模,促进当地经济复苏。

据泰国国家旅游局统计,近几年来中国游客已成为促进泰国旅游业的生力军,数量位居第一。

中国游客为270万人次,去年猛增至470万人次,同比增长68%。

有旅行社负责人告诉记者,泰国此次举措主要目的是针对做落地签的游客,对于团队游客来说一般是提前做好了签证的,就不会担心被抽查到,因此落地签的游客会成为被抽查的主要对象。

对于该新规,广州一些游客表示,这些钱对于整个行程而言虽然不是很多,但是带着现金出门很不安全,不容易保管。

旅游局与广告公司合同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v^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旅游局电子合同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v^民法典》、《江苏省旅游管理条例》、《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江苏省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他人代为履行合同,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3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六、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经营者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甲方)同意后,可以委托其他旅游经营者代为组织出行,并向旅游者(甲方)提供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旅游者(甲方)同意的,应将被委托旅游经营者旅行项目及服务承诺视作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如果被委托的旅游经营者出现违约行为,仍由旅游经营者(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保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v^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况的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旅游者认为旅游经营者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并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经有认定权的部门认定后,有权要求组团旅游经营者赔偿。

十、旅游者属于单位所订立的合同,双方自愿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合同鉴证;办理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该合同的履行。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诉;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可以约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旅游投诉、调解机构:

江苏省旅游局通信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55号,邮编:210003。

江苏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电话:-0914。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30号,邮编:210024。

各省辖市均有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工商局合同争议调解委员会;合同当事人可向所在市旅游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委下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要求,机关党委紧紧围绕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重点,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任务,着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积极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守责意识,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了十八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

一是深化xx大精神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党的xx大精神落实到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开创旅游工作新局面、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上来。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统一编印的《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党委中心组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文集》和《学习关于机关党建重要论述》为主要教材,组织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处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轮训,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创新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宣传展板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学习宣传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改版了“机关党建工作”网页,突出了学习交流功能。

(二)健全完善了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长效化的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和我局“两方案一计划”的任务分工,起草制定了《国家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国家旅游局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国家旅游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党性分析制度》和《关于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计划安排、学习形式、主要内容、组织实施等事项,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质量。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机制,以及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机制。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纪律、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把党性分析列为各级党组织的一项“规定动作”,明确了党性分析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组织生活,研究提出了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党性锻炼的必修课,不断强化各级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监督管理的作用,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积极开展了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是开设了“机关大讲堂”。截至目前,已经组织了4场讲座。内容包括《智慧旅游》启示、《干部任用条例》解读、《青年行为规则》交流、《深化改革市场创新》等,受到了机关党员干部的好评。二是推广运用支部工作法。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践行群众路线支部工作法的宣传推广运用,进一步总结提炼以党建工作带动业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可学可用、便于借鉴的支部工作法,着力强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认真落实党章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上半年,结合各单位领导班子人员变动,及时对3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调整补充。举办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48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了培训。发展了2名新党员,有1名预备党员转正。四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七一”前后,各单位党组织开展了以“坚定理想信念、弘扬优良传统、严明党的纪律”为主题的党日活动。通过上党课、讲党史、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现场体验红色经典,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座谈交流心得体会等方式,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四)进一步推动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

一是开展了主题学习教育月活动。今年6月份,在全局组织开展了以知纪、守纪、执纪为主题的“党的纪律学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正面教育和自我教育,重点解决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作风不实等问题。

二是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角色转换。根据中纪委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三转”要求,局党组决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机关党委承担。按照党组要求,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明确了主要工作职责。按时报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制定了《国家旅游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了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举办了旅游廉政文化作品展示,促进机关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了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牵头制定了《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中央实施办法》,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细化了13项具体任务,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五)充分发挥了党团工青妇组织在推进和谐机关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是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今年我局港澳台司台湾处、规划财务司产业发展处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先进集体;办公室秘书处和旅游报社品牌推广部获得中央国家机关“青年文明号”荣誉;综合司沈虹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五一劳动奖章”;国际司徐海军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五四青年奖章”;规划财务司杜功伟获得中央国家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二是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比赛和青年读书学习交流活动。举办了“青春·足迹”主题演讲活动,有17名同志获奖,使青年同志得到了锻炼。三是组织开展青年干部下基层活动。积极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组织的“根在基层,走进一线”活动,上半年有9名青年同志参加。四是组织开展学雷锋献爱心志愿者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赴北京市通州区关爱中心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五是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机关工会组织了春节游艺活动、拓展健身活动、庆祝“三八节”活动、8个文体兴趣小组活动,举办了太极拳普及班,每月安排一场电影,即丰富了机关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促进了干部职工锻炼身体的积极性。同时组织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有针对性地开展互帮互助工作,解决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国家旅游局机关党委下半年工作总结

20,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按照“强服务、顾大局、高效率、创一流”的要求,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扎实开展群众评议工作。

根据学校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机关党委主要从群众对党支部进行评议、群众对党员进行评议以及全校服务对象代表对机关各党支部进行评议等三个方面组织开展了群众评议工作。

机关单位内群众评议结果显示,在24个有非党员职工的机关单位中,群众满意率达100%的有17个,24个单位全部达到基本满意以上。在由320个服务对象代表对机关党委29个教工党支部的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98.33%,最低为90.99%,平均满意率达到95.86%。

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机关党委采取党支部自评、党员群众测评、机关党委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按标准进行了支部分类定级工作。机关党委32个支部(含3个学生支部)分类定级的结果为:先进支部30个、较好支部2个,先进占比为93.75%,没有不合格支部。

(二)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及先进表彰工作。

在机关党委组织下,机关各支部在3月份全面完成了本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总结及公示工作,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通过民主推荐和认真评议以及校内公示,推荐评选了学校及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支部、财务处支部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陈薇等4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冯敏等3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王晖等6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工会会员”称号,饶用虞等7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创先争优活动‘老有所为’突出贡献优秀个人”称号。

同时,招生就业处支部等5个党支部荣获“四川大学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称号,毛艳等10名同志荣获“四川大学机关党委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机关党委通过网页、宣传栏等对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进行展示和广泛宣传,为各支部“学先进、争先进、赶先进”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探索建立创先争优活动长效机制。

在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机关党委进一步总结经验,夯实基础,努力探索建立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1、持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化。按照《机关党委关于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普遍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通过明确工作责任、坚持党群共建、认真总结交流等措施,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以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基层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机关党委组织工作机制。各支部及时总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服务上水平,工作比贡献”机制真正常态化长效化。

3、坚持党群共建,不断深化工会、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党建带群建,群建服务党建”为主题,以巩固和建设“模范教职工之家”、先进团组织,争当“先进工作者”为主要内容,调动广大机关职工共同参与、齐争共创,合力推进机关创先争优活动。

二、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

1、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组织机关职工收看党的十八大开幕式和历史文献教育片《信仰》,邀请杨泉明书记和谢和平校长为机关职工作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各支部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相关主题讲座等形式,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不断深化认识,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活动引向深入。

2、认真抓好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机关党委按照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的安排,结合机关工作特点,利用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各支部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开展了胡锦涛同志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的重要讲话、教育部第二十次全国高等学校党建会议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教育。特别是利用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分别邀请了罗中枢书记作《教授治学与专家治校》专题报告、徐兰书记作《做人与做事,勤政与廉政,自律与他律》专题报告,提高了机关管理人员的理论认识水平。

(二)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机关党委切实按照《中共四川大学教职工党支部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完善了支部考核评价工作内容,不断改进和提高支部组织生活质量,支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结合创先争优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分析支部工作的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改进支部工作。通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党组织,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2、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在对机关党员数据库进行重新核对、完善的基础上,全年新发展党员83人,转正党员87人,培训入党积极分子60人,接转组织关系92人,办理政审91人次,,对吴玉章学院学生党员干部进行党务工作培训2次。完成了党的十八大及省十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共计110人的推荐和报送工作。

全年收缴党费84257.6元,返还各党支部29578.1元;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3人。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各支部采取听取反腐倡廉报告、学习相关文件、观看反腐题材的影视作品、重点工作开展前的廉政提醒告诫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通过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月活动,不断提高对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任务的认识。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了系列规章制度,强调“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与规范管理有机结合。所有部门负责人都签署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许多部门还与科级干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签署了廉政承诺书。

3、着力抓好涉及管理人、财、物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各职能部门配合学校纪委制订了学校反腐倡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在工作中按程序行事、以制度管权,将管理风险和廉政风险一起防控。

三、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文化建设。

根据学校文化建设年“抓五风”、“促四力”的总体要求,机关党委下大力气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和文化建设。

1、制定并实施服务公约。为确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理念,机关党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四川大学机关服务公约》。结合机关服务公约要求,机关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部门服务公约,并提交学校“双代会”讨论。服务公约要求部门职责、岗位责任、办事指南、服务承诺、投诉途径“五公示”,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程序“三公开”,对各部门履行服务公约情况,机关党委进行了不定期检查,进一步促进了机关工作阳光运行,强化了机关职工的服务意识。

2、进一步梳理、再造各部门工作流程。通过梳理职责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各部门的工作,尤其是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增强了机关职工“职责明晰、责任到人”的责任意识和责任链意识。通过流程再造,实现在服务上便民高效,管理上科学规范。

3、凝练机关各部门文化。按照学校文化建设年提升文化自觉自信的总体要求,机关党委组织各部门召开了系列座谈会,按照“强服务、顾大局、高效率、创一流”的要求,大力倡导和推动各部门文化理念的凝练。通过部门文化的凝练与完善,切实将部门文化体现在各自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推动机关管理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4、进一步完善考评监督体系。根据四川大学关于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初步方案,开展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向全校师生员工共发放机关作风建设考评表及调查问卷909份,回收834份,整理机关作风建设相关意见建议反馈共计238条并送交各单位进行处理;各单位结合“三制一考核”,建立具体量化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培育机关职工的绩效意识,推进机关工作。

四、指导机关部门工会、机关分团委开展群团工作,建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机关文化。

(一)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调动机关职工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1、认真组织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和校工会的统一部署下,机关工会协助机关党委,悉心筹备并组织武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四川大学主会场的选举工作。校机关共有选民1842名,其中1513名选民参加了2月27日武侯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37名选民参加了双流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庄严地行使了自己的政治权利。

2、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代会相关制度。机关部门工会于204月20日召开四川大学机关第三届第二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这次工代会主题为“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执行力提升师生满意度”。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机关工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就《四川大学机关工作服务公约》(征求意见稿)、《四川大学管理岗位教职工考核办法》(讨论稿)进行了讨论。通过定期召开机关工代会并完善工代会制度建设,搭建起机关职工对机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平台,充分调动机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为促进学校、机关建设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积极参加学校“双代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在学校召开“双代会”期间,机关代表团的42名代表全程参加、圆满完成大会议程,认真听取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财经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了12份提案,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为使代表提案得到切实落实,机关工会还协助、督促各单位回复和办理提案中所涉及的问题。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打造积极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进一步增强机关的凝聚力。

1、精心筹办主题为“金龙腾飞展宏图,踏歌起舞贺新春”的校机关2019年迎新春联欢会。23个单位共320余名演员参加汇演,涌现了一批结合时代主题、结合机关工作特点的原创性节目,深受大家好评,丰富了机关文化。

2、组织开展机关管理人员培训暨素质拓展活动。组织机关30名科级干部暑期赴香港中文大学学习,举办了机关管理人员培训班,45人参加了第一期培训。培训还通过文体活动总结、趣味运动会、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增强了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交流,增强了机关的凝聚力。

3、成立机关男子篮球队,参加学校男子篮球赛并获第四名;组队参加学校教职工排舞比赛,荣获第一名;组队参加学校教职工秋季运动会,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展现了机关人拼搏进取的精神风貌。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性体育活动,如工间操、羽毛球等,缓解广大教职工的工作压力,丰富了机关教工的生活。

(三)福利与帮扶工作。

坚持不懈开展“送温暖”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年春节前积极争取并帮助21名机关困难教职工发放了困难帮扶金。中秋及国庆节前,为9名机关困难职工发放了慰问金。积极配合协助校工会解决好机关职工子女入学问题。

关注教职工福利,全年共为机关教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16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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