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大全(14篇)

时间:2023-11-23 16:15:34 作者:LZ文人

民族团结是我国多民族和谐共处的重要基础,是我们实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必然要求。以下是各地推动民族团结的典型案例,让我们一起了解他们的成功经验。

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化城区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根据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年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南民创组发〔202-〕1号)工作要求,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民族团结·和谐江南。

宣传月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为辅的形式开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在城区范围内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事迹,全力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创造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

202-年4月20日至202-年5月20日。

(一)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学校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国公民民族身份登记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为内容,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学校的主题活动。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媒体地等平台推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和引导各族教师、学生、家长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开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空中课堂。以“空中课堂”的方式开展校园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题活动。“空中课堂”按小学、初中、高中3个学段开设线上课程,主要通过介绍广西民族文化习俗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感人事例,讲述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故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各族师生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为内容,在各学校利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牌、公益广告牌、横幅等深入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知识,在全社会营造讲团结促和谐的浓厚氛围,使宣传月活动人人皆知。

(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答题活动。通过组织答题活动,进一步宣传、普及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不断丰富广大干部职工民族团结工作方面的知识,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和民族政策法规意识,增强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干部深入学校等宣讲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听取意见,释疑解惑,力所能及地使用民汉双语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请各学校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成效显著。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请各学校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重点。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请各学校及时报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请各学校按照工作内容及单位职能组织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于202-年5月18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报送城区教育局。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活实施方案

校园欺负行为通常会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创伤。它是一种反社会行为,是各国治理的重点对象。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通过这次预防管理,加强师生们的法制教育,认真规范学校纪律,规范学生行为,让学生认识到校园暴力的原因,认识到暴力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适当的引导和暗示,教学生合理控制自己的感情和行为。面对他人的攻击,可以以温和理性的态度处理矛盾,有效地解决危机。学会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方法,提高防欺凌能力,学会保护自己。

本校的所有学生。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完善制度,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和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紧急处理预案,明确相关岗位的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责任。

2、宣传教育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学员围绕遵纪守法、平安校园主题,通过班会,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制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交流、交流能力。

3、加强校园欺负管理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指导,公布学生救助和校园欺负管理的电话号码,明确负责人。

4.调查和解决学校管理人员、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调查和工作。班主任和课堂教师应认真调查学生之间的矛盾,解决矛盾,避免矛盾。加强对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掌握细节,制作文件,积极利用家庭学校的交流平台,开展合作工作。要特别注意学生的课程和心理负担,防止课程负担过重和心理压力引起事故。对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发生纠纷、抱怨的人、精神异常的人、暴力倾向和过激行为的人、仇视社会、威胁复仇者等重点对象和人员进行细致的调查,属于校内人员的学校要切实工作,逐一制作文件,专家要加强管理,校外人员要立即向公安等部门报告。检查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园安全的物品。

5.及时处理。要及时发现、查处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协助立案调查。

2、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让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3、按有关规定,全体教职工应立即报告安全工作信息,特别是在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报告,发生迟报、报告泄漏、报告隐瞒现象的,追究有关负责人。

1、要钱,不加拳脚。

2、以大欺小,以大众欺小。

3、为了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学之间因义气之争。

5、长期以暴制暴。

xxxxxx。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学校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鄂教综治〔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校园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深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常态落实和规划实施,不断深入推进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努力把学校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双组长,分管安全保卫的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研工部、教师工作部、校团委、校工会、计划财务处、教务处、保卫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基建与维修管理处、后勤保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

(一)人防。

1.结合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落实“专职保卫干部人数不低于学校师生总人数的1‰”。加强保卫干部培养力度,为保卫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创造良好条件(人事处、组织部负责)。

2.优化校卫队外包管理体系,强化内招骨干队员素质培养,按“专职保卫人员不少于师生总人数的4‰”配齐配强校卫队(人事处、保卫处负责)。

3.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落实专职研究生辅导员配备要求,“按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到位”。实施“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辅导员素质及能力(人事处、组织部、学生处、研工部负责)。

4.建立完善党政办公室、学工部、保卫部、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等多部门线上线下联防联动机制,严格落实校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健全门岗、楼栋管理员责任体系,重要部位、重点场所按要求配备保安员负责日常守护,重要岗位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党政办公室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宣传部、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二)物防。

5.改善保卫部门办公场所硬件设施建设。按需制定采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配齐配足安防装备,确保“两校区4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4辆,2轮电动巡逻车不少于16辆,机动车至少1辆”(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负责)。

6.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及基本的灭火救援装备,安排专项消防维保经费,确定维保公司定期组织检测维修。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周查制、月报制,落实隐患挂牌“清零”制度(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7.校内高地、陡坡、湖泊、水池、楼梯、楼顶、电梯、落地玻璃门、在建工地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推进实施“智慧交通项目”,设置规范的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标志标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测速装置、人行设施、分隔设施、停车设施和减速带等。严格执行校园行停车有关规定,不断优化校园交通秩序(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8.制定完善《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武汉工程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建立责任人挂牌负责制,完善实验室安全巡查台账,实行隐患通报、督办整改、达标关停机制。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落实危险化学品“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和“五双”(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规范实验废液仓库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每个月月末集中收集一次实验室化学废液(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负责,保卫处、基建与维修处、各学院配合)。

(三)技防。

9.按照国标gb/t28181的要求,进一步补充强化校园视频监控系统,公共区域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论证并逐步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宿舍门口接入人脸识别系统。按照“明厨亮灶”要求,指导督促承包方加强食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保卫处负责,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网络信息中心配合)。

10.落实校园“110”指挥中心24小时值守制度,施行视频图像采集、存储、报警、电子巡查及系统信息联动管理。严格执行视频资料查看、归档制度,视频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30天。积极主动与校区公安机关沟通联系,按照“雪亮工程”的建设要求,论证推进校园视频图像采集系统、报警系统与公安机关监控、报警平台对接(保卫处负责)。

11.加强档案馆、图书馆、重要库房、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室、财务室、科研实验室等重点场所防范设施建设,逐步实现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和红外入侵报警装置全覆盖。试行在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安装一键式报警器(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负责,计划财务处配合)。

12.严格图书馆门禁系统管理,推进完成大化工楼门禁系统改造升级,试行并逐步完成校内学生宿舍门禁系统建设(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四)心防。

13.结合2019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培养体系,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不少于32个学时。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和安全导师队伍,遴选开设视频公开课,不断丰富教学形式,确保教学效果(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保卫处、法商学院配合)。

14.完成700平方米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的装修搬迁工作,力争完成省示范中心达标验收工作。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引进力度,师生比达到1:3000。加强现有专业教师的培养力度,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专兼职教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按每年每生不低于15元标准划拨专项经费,每年安排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至少30万元,专款专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基建与维修处负责)。

15.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校内的宣传力度,组织好心理健康教育月、心理健康情景剧大赛等传统活动,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知晓率(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16.严格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预警机制,认真做好危机预防教育、危机前期识别、危机及时干预、跟踪干预、愈后鉴定等工作。大力开展危机干预预防教育,通过《大学阳光生活70问》、馨兰心理微信公众号、校园宣传橱窗、广播台、专家心理讲坛等,介绍精神疾病尤其是抑郁症的识别和防治常识,增强学生心理自助与助人能力,形成预防与干预意识。认真落实新生心理普测工作全覆盖(休学、参军及保留学籍学生除外),及时启动疑似阳性指标学生的重点筛查和访谈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各学院配合)。

(五)阵地防。

17.贯彻落实《中共武汉工程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把思想价值引领真正贯穿到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课堂、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工作的育人功能,挖掘育人要素,完善育人机制,优化评价激励,强化实施保障,切实建立健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网络育人长效机制。深化“1+x”全员导师制,打造“三全育人”工作品牌(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18.结合2019年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深入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分类制订实践教学标准,按照“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实践教学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少于25%”的标准适度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教务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19.严格落实《武汉工程大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武汉工程大学舆情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实行外宣统一归口管理、内宣责任审核制度,实行舆情周报制,重点对涉及学校的各类外宣信息进行跟踪关注,强化正面引导。严格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审批管理规定》《社团活动管理审批规定》,强化活动背景、内容、受邀人员的基本审查,有效防止各类组织对校园的渗透(宣传部负责,校团委、网络信息中心、学工部、保卫部、研工部、科学技术发展院配合)。

20.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把教师聘用、人才引进政治考核关。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工程大学课堂教学八项规定》,依法依规加大对各类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力度,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大力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和师德师风标兵等典型评选活动(教师工作部负责,校工会、各学院配合)。

21.加强网络管理,提高网络安全治理水平。贯彻落实《武汉工程大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严格实施校园网实名认证制度,对学校各网站、域名、单位上网账号、服务器上网账号等实行等级备案制度。施行网络信息安全月报,定期通报重点风险点和风险单位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参与湖北高校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和研判。遴选一批师生宣传骨干,建立网评员队伍,做好热点问题、突发事件网上舆论引导,积极打造校园“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六)环境防。

22.加大投入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建设校园人文景观,加强既有楼宇、人文景观和历史性建筑物的命名与保护工作,将“工程大”精神物化到具体的山、水、园、林、路之中,实现校园建筑使用功能、审美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和谐统一。大力繁荣校园文化,创新校园文化品牌,挖掘校史、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推进“一院一品”建设,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基建与维修处、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后勤保障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3.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贯彻执行《武汉工程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色化、品牌化(宣传部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24.加强校内学生公寓建设及管理。通过新建和整合两校区办学资源,逐步按学院、年级、专业、班级、男生、女生相对集中分寝室、分楼层、分楼栋居住。强化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辅导员入住和班主任定期走访学生宿舍制度,完善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体系,按楼栋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同时注重发挥好党支部、团支部、学生会、班委会在学生公寓管理中的作用(学生处、基建与维修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后勤保障处负责,相关二级单位配合)。

25.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对校内各类住房和外来人口进行清理登记、规范管理,对校园周边摆摊设点等乱象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加强校园各类违法小广告综合治理,加大防范、清理、打击力度(保卫处负责,后勤保障处、基建与维修处配合)。

(七)机制防。

26.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强信息情报收集、报送、研判、处置工作,密切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好师生矛盾纠纷和敏感案(事)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校园建设发展过程中因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协调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方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加快推进,确保工作成效(党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安全告知教育和安全责任书签订制度,与每位学生在寒暑假三个节点(放假前、假期中、开学初)签订《武汉工程大学安全告知书》《武汉工程大学安全责任书》。围绕开学季、毕业季等重点时段,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作用,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落实好周日晚点名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登记(学生处负责,各学院配合)。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出台《武汉工程大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按照“1+n”大安全工作模式,分级分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预案可操作性演练,完善评价机制,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党政办公室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完善《武汉工程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与奖惩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按约束目标和共性目标分类纳入学校对二级单位的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干部考核任用征求综治部门意见制度,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保卫处负责,各二级单位配合)。

(一)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是青年大学生集中学习、生活的场所。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创造平安校园,对于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部门)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

(二)强化工作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综合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定期专题研究,确保顺利推进,完成“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对照建设要求,及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工作路线图、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做到科学设计、分类施策、务实操作,务求实效。

(三)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建设实效。学校“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春秋开学季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部门)将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调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夯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基础,根据《银川市深化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任务分工方案》(银民创建领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青少年努力成为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三、组织机构。

银川市教育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党工委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工作。

组长:王亚斌市教育党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潘庆举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王琰市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刘胜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少云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辉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市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思想意识教育。

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干部教育全过程和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活动,使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知晓率达到100%。组织局机关、学校幼儿园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教育广大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

牵头领导:王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机关党建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二)强化校园阵地建设。

一要强化课堂阵地建设。学校是民族团结教育的主阵地,课堂教学是民族团结教育的主渠道,以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语文课、历史课等为载体,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思想深深扎根广大师生心中。二要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电子屏、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校园网、微信、微博等载体作用,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浓厚氛围;三要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纳入全市各级中小学课程体系,开展好银川市第十一届中华经典诵读比赛、银川市第二届“兰亭杯”书法大赛、银川市第四届校园课本剧比赛、“戏曲进校园”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自觉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牵头领导:王少云。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教育二科、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三)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一是加强对师生的关心,及时解决各族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不利于民族团结的具体问题;二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过程,以重要节日、时间节点为抓手,如:清明开展“清明祭英烈”、五四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六一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教育活动,十一开展“向国旗敬礼”等,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教育各民族青少年学党史国史、知党恩、跟党走;以民族团结月为契机,开展手抄报比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班队会等,引导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自觉树立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的意识。三是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以“民族团结示范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等评选为抓手,力争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均达到民族团结教育的基本要求,形成一批高质量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要将维护民族团结纳入“最美银川人”“最美凤城少年”“新时代好少年”等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内容,作为培育和选树各类模范、先进典型的先决条件,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通过主题班队会开展榜样学习活动。四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中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论述、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基本理论、《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一次法治学习活动,引导师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践行者。

牵头领导:王琰王少云。

(四)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将“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融入创建全过程,把创建工作与提升城市服务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创建+智慧政务”“创建+精准扶贫”“创建+民族文化”等创建模式,坚持和完善在政务服务、义务教育等各个方面为民族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把创建工作和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深化“首都带首府·首府带县乡”教育惠民模式,大力提升教育等各民族群众关心的民生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牵头领导:刘胜林张建辉。

(五)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着眼提升“三支队伍”综合素质,重视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及善做民族工作的各族干部,着力创建一支讲政治、善学习、懂政策、会服务、促和谐、敢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干部队伍。组织学校参加各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班,保障各校至少有1名教师参加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培训,为各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指明方向、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邀请专家进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教职工树立尊重、包容、团结、和谐的理念,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促进者。

牵头领导:王琰。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二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提高认识,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具体协调、指导基层工作落实。要加强统筹,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融合,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工作进展、工作经验、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正面宣传舆论氛围。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学校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大力宣传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基本知识,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做出积极贡献。

(三)确保活动实效。民族团结进步不能只提口号、敷衍应付,关键在于出实招、勤实践、求实效、见行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要充分考虑教育对象的特点,紧密结合师生的思想实际,注重贴近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做到区别对象、区分层次、落到基层、不搞一刀切。及时将工作动态及工作过程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至市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等十三部门发行《济源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健全防范、处置学生欺凌的工作体制和规章制度,确保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实到实处,把校园建设作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为人民满意的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一)坚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开展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进人民群众思想意识、道德水平、文明素养提升,提升全社会文明水平,特别是加强学生欺凌专题教育防治,培养校长、教师、学生及家长等不同群体积极防控和自觉反对学生欺凌意识。

(二)坚持预防为主。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调查学生欺凌事件发生的迹象,加强学校和周边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欺凌事件容易现场监督,完善学生寻求帮助的维权渠道。

(三)坚持保护。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员隐私,尊重学员人格尊严。切实保护被欺负的学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伤害的发生,帮助被欺负的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坚持法治为基础。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事件,根据宽容不容忍、爱情严格管理的原则,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理和惩戒,及时纠正不正当行为。

(一)明确学生欺凌的定义。

学生欺凌是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发生的,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恶意用身体、语言和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凌、侮辱或诽谤,造成另一方个人或集体学生身体损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识别学生欺负,严格区分学生欺负和学生之间的玩耍行为。

(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

成立学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防治学霸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学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园外欺凌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

(3)积极有效地预防。

1.加强教育。学校开展有关学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教育。

2.组织家长教育。利用家长会、家委会等形式,加强家长家庭教育指导和训练,增强学生家长法治意识,执行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学生欺负防治知识。

3.严格的学校日常管理。学校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由教师、少先队大中队指导员、教职员、社区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制定学生欺凌预防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关单位教职工欺凌预防的责任、学生欺凌事件的紧急处理预案、学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处理和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学校规章制度对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

(四)依法按规定处置。

1、严格规范查处。教职工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报案时,应按照学校学生欺凌事件的应急处预案和处理流程及时调查处理事件,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认定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对可能违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学生欺凌事件,学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后10天内完成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理时要留意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学校、家长、有关部门、群组织、新闻媒体要留意维护被欺负学生和知情学生的个人隐私,避免被欺负学生遭受二次伤害。

2.妥善处理投诉请求。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程序妥当、事件明确的,应当以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处理结果为准确需要复查的,由区教委学生欺凌部门组织学校代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等组成调查组开始复查。

3.加强教育惩戒作用。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管理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定学时的专业教育方案,监督实施欺凌的学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时对欺凌事件的情况作出相应的惩戒。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对实施欺凌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实施欺凌的学生必须向被欺凌的学生面对面或书面道歉,取得谅解。对于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在对欺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可以看出具体的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负的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负事件,在学校批评欺负的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参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负的学生,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学校的邀请立即安排人员,保证警告教育的有效开展。学校可视的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欺凌学生纪律处分,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请区教委依法处分。

(五)建立长期机制。

1.完善训练机制。校长、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等培训应增加学生欺凌预防和处理专题面试的内容。

2.建立评价机制。以学生欺凌管理工作情况为评价内容,包括校长学期和学年评价,包括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教师、班主任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学期和学年评价。

3.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学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纪律违法应承担责任的,构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健全依法管理机制。明确法制副校长对学员欺凌防治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流程,将学员欺凌防治作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学员欺凌防治为主题的法治教育,在规章制度中补充完善学员欺凌防治内容,落实各项预防和处置学员欺凌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教育实施欺凌学员。

1书记、校长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学生欺凌管理。

2政教处负责具体实施和落实学员欺凌防治工作,扎实开展相关教育,制定完善学员欺凌防治的各项措施、预案、制度规范和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学员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负的学生调查,做同学之间互相帮助的好班风。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可以立即介入。引导学生在被欺负时及时与家长和老师沟通,寻求帮助。

4科任教师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长依法处理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处理学生欺凌侵害学生权益和身心健康的违法嫌疑犯,加强警察学校联动,指导监督学校全面调查校园安全危险,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6社区代表负责引导社会力量加强被欺负的学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协助学校鼓励社会组织参加学生欺负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顾问负责以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有效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8家委会成员负责协助学校指导、教育家长依法落实法定监护职责,增强法治意识,科学实施家庭教育,切实加强对孩子的护理和管教。

(一)深入细致的部署。根据管理内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确负责人和具体联系方式,执行工作责任。

(二)加强检查。学校按要求开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学校纪律中完善学生欺凌防治内容,开展训练,及时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特别检查。

(三)加强宣传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营造反学生欺凌报道宣传的良好氛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襄教发[2019]43号)要求,现就我市各类学校(幼儿园)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平安建设工作要求和《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具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心防、阵地防、环境防、机制防建设,进一步夯实校园安防基础,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坚决杜绝涉校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的外部环境。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顺利推进并完成校园“七防工程”建设任务,市教育局成立以苏洪明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安卫办、基教科、计财科、项目办、职成科、综治办、装备站、后勤办、督导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卫办。

(二)建设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

(三)责任分工。

1、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安卫办、计财科、装备站、后勤办、职成科)。

2、心防建设(基教科)。

3、阵地防建设(基教科、综治办、督导办)。

4、环境防建设(项目办、计财科、后勤办、综治办、安卫办、督导办、职成科)。

5、机制防建设(安卫办、综治办、装备站)。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

各地各学校对照“七防工程”建设内容标准,组织专班对本地本学校“七防工程”建设的现状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并结合实际制定下一步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的具体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路径图。各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和实施方案于6月28日前以中心学校和市直学校为单位报局安卫办。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月-2020年5月)。

各地各学校按照本地本校建设方案,有计划地逐项推进“七防工程”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6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中心学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七防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对标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和验收。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各学校(幼儿园)要紧紧围绕学生、教师、校园三个要素,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把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学校“七防工程”建设。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学校(幼儿园)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及时出台本地本校具体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路线图和时间表,把握好重点任务、优先顺序、推进方式,切实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分解任务,确保相关建设内容按时有效完成。

(三)加强考核,强化督办。

各中心学校要建立指导、督办、评估、通报机制,督促辖区各学校(幼儿园)加快推进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工作。市教育局将结合春、秋季学期重点督查和常态化督查对各地各学校的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地各学校年度安全目标和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对工作进展迅速、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任务进展滞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附件: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要求三十条。

一、人防。

1、学校配备专兼职安全工作人员,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

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

3、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1000人以上的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管理员须为女性)加强住宿学生服务管理。

4、学校在上、下学时段安排3人以上由教职工或家长志愿者组成的护校队,佩戴红袖标等明显标志在校门口负责现场巡逻守护。

二、物防。

5、学校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校门口建设硬质防冲撞设施。

6、学校出入口设置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械和报警、通讯设备,并建立使用保管制度。学校门卫值班室配备以下防卫器械:防暴头盔、防护盾牌、防刺背心、防割手套、橡胶警棍、强光电筒、自卫喷雾剂、安全钢叉(简称“八件套”)。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保持畅通,按规定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装置。

8、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三、技防。

9、学校在校门口设置夜间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体貌特征和进出车辆车牌号的数字视频图像采集装置。在教学楼、实验室、学生宿舍楼主要出入口、走廊,食堂操作间、配餐间、留样间内和储藏室的出入口,操场、活动场等人员聚集集场所,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

10、学校各部位的视频监控不间断进行图像采集,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视频监控室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

11、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视频监控系统一起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网。

12、校车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四、心防。

13、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计划,按要求组织教学与评价。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每周一个课时,心理健康教育每两周一个课时。所需课时,义务教育学段在地方课程计划课时中安排,高中学段在综合实践课和校本课课时中安排。

14、生命安全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侵害等领域,生命安全教育课可配置专职教师,也可以选派适宜的教师任课。中小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15、心理健康教育主要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中小学应建设心理辅导室,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孤儿、问题少年等群体。

五、阵地防。

16、充分发挥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和各类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努力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管理机制。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7、每校至少配备一名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

18、中小学校每学年可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实际,自主开展校园节(会)活动。严防宗教、邪教、“黄赌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内容进校园。

19、结合实践活动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每学年至少安排一周时间,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0、加强学校团委对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的指导管理,明确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职责,健全初中团、队衔接机制。确保少先队活动时间,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

六、环境防。

21、学校选址避开建筑阴影区和自然地质灾害易发地带,保证学校场地、校舍、设施、校内建筑工地等符合安全标准。

22、校园内不得设立小卖部、小超市等。通信、电气油等公共管道铺设不得穿越学校,并控制安全距离。学校周边禁止建设有污染、危险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企业和设施。学校周边交通路段应设置警示标志、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加强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管理。

23、学校加强对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处置和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机制,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24、市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公安部门每半年排查一次学校及周边四类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对社会不满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摸清学校周边治安隐患,严防针对校园及师生的冲撞、砍杀、枪击、纵火、投毒、暴恐等恶性事件发生。

25、教育部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取缔学校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音像书刊点、无证及占道经营的摊点。

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27、难点问题攻坚机制。各学校要结合“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护校安园”、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等工作,开展涉校难点问题集中攻坚。

28、关键节点防控机制。落实三个节点(假期前、假期中、假期后)、三个类型(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三个版本(寒假、学期中、暑假)、三个会议(教职工大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三方责任(学校、家长、学生)的“五个三”工作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29、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件发现与查处机制,落实安全事件上报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舆论引导、信息报送“三管齐下”的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30、考核奖惩联动机制。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校内各部门年终考核和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任内发生严重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重大问题的,实施综治“一票否决”。

“五十六个星座,五十六枝花,五十六族兄弟姐妹是一家……”一首悠扬欢快的歌曲,唱出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心声。在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导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推进民族工作进学校,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本学校乃至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要求积极开展,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上级要求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进校园目标。

学校通过。

“国旗下讲话”、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内涵,增强各民族认同感,促进各民族师生间互相尊重,相互包融,友好往来,共同发展。

(三)以课堂教学为本,深入有效贯彻民族团结文本教学内涵。

“民族团结”、“民族文化传承学习”、“多民族文化共通”等主题的班队会,并安排中层领导、教师代表推门听课,进行校级评比。

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学校”列入学校德育工作核心内容,积极利用学校德育活动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学校”。主要具体开展活动如下:

1、上好晨会课。要求班主任每月进行一次“民族团结”、“多民族融合发展”等主题宣传教育。

2、全校师生中,开展“八个一”活动,即读一本民族团结的好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新歌,看一部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电教片,听一次民族团结教育讲座,开一次民族团结的教育讨论会,写一篇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文章,办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展板,举办一次民族团结的演讲比赛。

3、低年级开展“民族团结”讲故事比赛;中年级开展“民族团结。

”主题手抄报绘画比赛;高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主题诗歌朗诵比赛。

4、与家庭教育相结合。鼓励家长带领学生到具有民族特色的景区参观游览,并定期举行游览体验交流活动,师生与家长共同分享体会,既增进了交往交流,也促进了学生对各民族的了解、尊重和欣赏。在学校的鼓励和引导下,家长志愿者积极参与到日常教育中,结合专业和工作特点定期为学生开设讲堂,内容涉及历史、国防、安全和法制等,使学生多方位地接受国情和民族团结教育。

共享民族团结温暖,共创祖国美好未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进校园”,是民族政策在日常生活的映射,是民族大团结的必然方向。学校是知识的摇篮,民族文化传承的阵地,对民族团结发展,祖国繁荣兴旺,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个人都沐浴着党的阳光雨露,祖国各族人民应该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茁壮成长,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有着56个民族的中国,始终保持着国家统一,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是我们各民族始终遵循的方针政策.

根据红教党发[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牢把握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努力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二、总体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

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进校园”.面向广大师生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和创建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规范的长效机制.

再次是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点”创建活动。

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活动为载体,在我区范围,积极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师范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使我校成为民族团结示范校.

三、主要内容。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关、宗教观和股价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教职工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努力营造和谐与人的氛围.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现成立民族团结教育创建工作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宁林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全面宣传阶段(2010年4月――2010年11月)。

1、以课堂教学为载体,加强对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教案形成长效机制.

2、征文活动(2010年5月中旬)。

1、征文内容:讴歌六十年来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描写家乡六十年的巨大变化;歌颂红寺堡区健康发展美好图景,讲述发生在校园、身边关于民族团结方面的动人故事.

要求思想健康、富于时代气息、文笔流畅.

2、体裁:以散文(记叙文)为主,兼顾诗歌、小说等,标题自定.

3、征文对象:七年级、八年级。

4、评奖办法: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及奖品,对开展活动效果良好的班级颁发优秀组织奖.

3、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民族团结法制方面的讲座.(2010年6月中旬)。

(二)、阶段性总结(2010年12月)。

1、以弘扬民族精神爱国歌曲大家唱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将前段时间的工作以书面形式上报教育局文艺室.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教研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由政教处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紧密联系实际,集思广益,大胆创新,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不少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处理,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区教育局区教育系统“开学安全第一课”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校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增强守法意识、守纪意识,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1.我校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织部。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为加快建设壮美xx、共圆复兴梦想而努力奋斗,根据xx区的统一部署,“xxxx”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xxxx·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

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一)开展“xx在践行—20xx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纪实”系列报道活动。围绕全市各县区、新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亮点进行系统报道。(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委宣传部、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

(二)推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播放xx区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通过xx市广播电视台、xx日报、“学习强国”、各级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交通要道路口大型显示屏等载体播放xx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宣传片、“双语双向民族团结进步标语视频”、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及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事迹,充分展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丰硕成果。(单位:牵头单位:市民宗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大数据发展,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

(三)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征集全市各族群众守望相助、手足相亲、共建美好家园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征集,宣传各岗位各战线,促进民族团结、助力民族发展的时代先锋人物。x月份开始在报纸、网站开辟专栏刊登部分优秀征文,征文结束时择优刊印成书。(牵头单位:市民宗委、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总工会)。

(四)举办民族文化宣传周活动。采用网络课堂的方式,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广泛宣传xxx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xx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辉煌成就,宣传xxxx民俗文化,凝聚共同建设壮美xx的强大精神力量。(牵头单位:市妇联;责任单位:各县区妇联)。

(五)举办“xxxx”山歌擂台赛(网上山歌擂台赛)。组织以xx山歌为基础的xx山歌擂台赛,邀请国内外人士根据大赛主题进行创编,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媒体,让参赛山歌手通过视频录制的方式参赛,并根据选手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比如阅读量、转发量、投票量、专家评审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奖。(牵头单位:市民宗委、鱼峰区委统战部)。

(六)组织参加民族团结知识网络竞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xx法》《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xxxxxx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等应知应会知识为内容,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网络媒体等平台,面向全市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开展民族团结知识竞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委,各县区、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民宗局)。

(七)开展“法治xx”宣传活动。

1.“普法山歌dou来唱”抖音山歌赛活动。积极参与xx广播电视台、xx普法云平台联合开展的抖音山歌比赛,上线《大家来唱普法歌》普法山歌集(首卷共xx类xxxx首,免费下载使用电子书,向社会大众提供);结合“紫荆花城醉美xx”主题,在xx标志性场景牵头组织创作普法山歌抖音精品短视频,持续面向各级普法机构和文艺团体、社会大众线上征集法治山歌、散文、诗歌、摄影、视频、音频、曲谱等法治文化作品。(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2.“全民普法挑战赛”活动。以“法治xx”为主题,x月xx日-xx日在“xx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连续5天开展普法答题。答题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xx法》、《xx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3.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制作关于疫情防控的法治动画和法治漫画各1部,向各单位、各县区广泛征集法治动漫微视频等文艺作品,择优向xx区网信办、司法厅推荐参选;推广使用xx普法云平台、“山歌普法”小程序、“普法我最强”小游戏,向大众提供普法山歌短视频等内容创作、上传、展示、排行工具,实时进行线上展播(映)。(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八)在xx市中小学“七彩大课堂”开展“xx”民族团结进步线上教育。通过网络面向师生介绍“xxxx”民族传统节日、文化习俗,讲述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故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让“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各族师生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县区、新区、各单位要按照xx市实施方案,把开展“xxxx·和谐在八桂”活动作为贯彻落实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成效显著。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市本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县区、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主题,体现地方特色,打造地方品牌。同时要做好活动期间民族语文使用工作,市、县区民宗委(局)要主动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别是壮文翻译服务。

(三)手段多样,务求实效。各地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抖音、“学习强国”等平台,播放少数民族文艺作品、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宣传标语、公益宣传广告等,广泛传播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好声音、好故事。在公园、广场、街道、学校、景区、游客中心等公共场所,以播放民族团结进步主题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报、出版宣传板报、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使用的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民族团结主题宣传片、民族团结故事等的电子版,请各县区、新区、各部门登录公共邮箱下载,公共邮箱地址:xx区宣传资料:,密码:;xx市宣传资料:,密码:。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要及时报送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xxxx·和谐在八桂”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xx市相关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和各县区民宗局、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总结本地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请于x月xx日前报送市民宗委。

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为加快建设壮美xx、共圆复兴梦想而努力奋斗,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xx三月三”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xx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战疫情、奔小康、奋进新时代。

202-年x月xx日至x月xx日。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

市民族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委宣传部、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大数据发展,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县区民宗局、各县区总工会)。

责任单位:各县区妇联)。

(五)举办“xx三月三”山歌擂台赛(网上山歌擂台赛)。组织以xx山歌为基础的xx山歌擂台赛,邀请国内外人士根据大赛主题进行创编,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媒体,让参赛山歌手通过视频录制的方式参赛,并根据选手在网络上的影响力,比如阅读量、转发量、投票量、专家评审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奖。(牵头单位:市民宗委、鱼峰区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宗委,各县区、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大数据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民宗局)。

(七)开展“法治三月三”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民宗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委)。

(一)精心组织,协调联动。各县区、新区、各单位要按照xx市实施方案,把开展“xx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围绕活动主题和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活动顺利、成效显著。

(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市本级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各县区、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注意突出活动主题,体现地方特色,打造地方品牌。同时要做好活动期间民族语文使用工作,市、县区民宗委(局)要主动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特别是壮文翻译服务。

(四)及时总结,提炼经验。要及时报送各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信息和报道,认真总结提炼开展“xx三月三·和谐在八桂”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出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xx市相关牵头、责任单位组织开展活动的总结材料和各县区民宗局、xx新区、xx生态新区(xx工业新区)党群工作部总结本地开展活动的文字总结、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请于x月xx日前报送市民宗委。

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螁今年5月是自治区第34个、地区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第35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莆一、指导思想。

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南疆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为主题,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五个一”工程、教育疏导“六大工程”为载体,教育引导各组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推动各组师生多多层次、多形式、多方式地走动互动,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民族团结的新成果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7周年,自治区成立61周年。

腿组长:邹珍玉。

葿副组长:木合塔尔·吐尔逊、哈丽旦、齐鸿兰。

薆成员:努尔买买提.司马义、古来仙、米坎热木、王莉、张文鸽、米拉伊、张宏文、热依木拉和各班班主任。

膃领导小组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新的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师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领导。学校德育处、团队、工会、教研组等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好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与学校助残日工作、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把维护民族团结的思想渗透到每位师生心中。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有领导、有组织的顺利地开展起来。

袁三、活动内容。

薆第一阶段:宣传动员(5月10日——5月18日)。

薄1、5月11日下午召开全校民族团结教育月动员大会。2、3、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和周三政治学习时间对荿民族团结月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4、5、结合我校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羇具体安排,五月份开展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题目的大宣讲活动,确实提高各族师生的民族团结意识。

蚆4、助残日前后积极联系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我校得益于党和国家的各种优惠政策,所发生的重大变化,以此向社会宣传政府对边疆少数民族特教事业的巨大关怀。

羅5、助残日期间制作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彩喷展板到校内外展出,广泛宣传和谐校园和民族团结大家庭。

肀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中旬——6月中旬)。

羀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提高感恩意识。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关怀与支持,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新疆的伟大实践;大力宣传援疆省市的深情厚谊;大力宣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喀什市各族人民发挥主体作用,建设喀什的精神风貌,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人民军队好的时代主旋律。通过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群众感恩伟大祖国,精神美好家园的热情,进而形成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动力。

螆负责部门:党支部。

肁2、组织全校教职工和六至八年级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知识答卷活动。

螂时间:助残日后。

螈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3、4、各班召开一次以“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为袆主题的大宣讲活动。

蒂时间:2015年5月低。

芀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薇4、组织六至九年级学生开展以“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

羆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办和各班班主任。

袃时间:5月低。

羂5、建立“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共建活动,大力开展与二中、师院等兄弟学校的手拉手活动,校内组织教职工进行自学和互帮互学双语学习活动,开展民汉教职工一对一结对子互帮互学活动,民汉班级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芆负责部门:德育处团支部。

肆6、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外出参加第26个助残日庆祝活动,充分展现我校教职工和残疾学生团结一致、自尊自强的精神面貌。

芄负责部门:学校。

蒀时间:助残日期间(5月13日——18日)

荿7、组织全校学生民族团结文艺汇演。

膅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团队。

蒁时间:5月底6月初8、9、积极开展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积膂极参加扶贫、脱贫攻坚战。

肈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开展访惠聚、扶贫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贫困地区的优惠政策、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团结宣讲工作。

膅负责部门:学校、扶贫办。

薀认真做好我校民族团结教育月总结,评选一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民族团结好的《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开展表彰活动。

袇负责部门:学校、德育处。

芅第三阶段:总结验收(5月底——6月15日)。

芃各教研组、各班级将开展的“民族团结月”活动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反馈信息,总结典型经验,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树立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要坚持大力弘扬和培育新疆精神,激扬各族群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成果转化为我校各族师生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感情,转化为各族师生团结互助、同心同德、携手奋进的实际行动,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15日前上报学校德育办公室。在师生中评选一批民族团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节喀什盲聋哑学校。

2016年5月5日。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集合

少数民族英语:minority指多民族国家中除主要民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汉族外,其他55个合法民族均为少数民族。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活动目的: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生活,增强学生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民族民族团结意识,构建和谐校园,制定雄先中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活动时间:2018年12月15日。

活动地点:各班教室。

活动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内容:

1、跳一段民族团结舞蹈。要求组织幼儿园学生跳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歌舞,开展民族歌舞进校园教育活动。各校充分利用课间操、音乐课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歌舞学唱、学跳、演唱活动,将民族歌舞引进校园、引进课堂、引进课外活动。

2、唱一首民族团结歌曲。组织一、二年级学生学唱民族歌曲,增进民族师生的相互交融和鱼水之情;教育小学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和平,热爱生活。

3、看一部民族团结电教片。要求三年级观看民族团结教育电教片,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共同关注民族团结、描绘民族团结、参与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进一步坚定师生团结一致,共同建设美好校园的信心和决心。

4、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四年级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举行座谈会的形式积极研究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探讨做好学校民族团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利用座谈会积极化解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存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苗头,切实维护学校各民族学生团结稳定。

5、开一次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组织五年级充分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学生召开“民族团结、从我做起”、“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座谈会。通过召开座谈会使学校学生进一步明辨是非,统一思想,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理念,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为我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办一期民族团结主题板报或墙报。六年级发动全体师生参与,组织安排班级利用黑板报或墙报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到校园中。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发挥各自优点,做到主题突出,内容充实,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将自己的才华展示在黑板报或板报设计中。

7、读一本民族团结题材的好书。七年级为学生推荐民族团结的好书,增长学生的民族知识,使学生懂得各民族之间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相处。

8、组织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作文或演讲比赛。八年级开展民族团结为主题的作文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激发学生读书和写作的兴趣,提高他们的写作能力;同时,促使教师加强对作文教学的研究,不断提高作文教学效果,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9、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并写出心得。学校积极组织师生开展一次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故事会。讲述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可歌可泣的感人事迹,如文成公主、索南达杰、多杰太、苗俊仁、尕仁卓玛等少数民族优秀人物事迹。让少数民族优秀人物的形象呈现在学生的面前,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热情。通过故事会,让全体学生珍惜今天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大好环境,勤奋学习。

10、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主题团队活动。少团队负责组织一至九年级学生利用团队日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民族团结一家亲”主题团队活动,进一步感受民族团结的力量,引导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意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根据《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在全校师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活动,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的自觉性。

以《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民族精神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用生动的事实,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大力唱响共-产-党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组长:李树江(校长)。

副组长:崔淑敏、何丽(副校长)。

成员:秦杰(大队辅导员)各班主任。

(一)、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提高认识: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向全体教师传达。

《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了解掌握民族团结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意义的认识。

2.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

(1)组织相关学科老师,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教育所包含的内容、学习原则,丰富相关业务知识,使之具备课堂教学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

(2)组织教导处、大队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

(二)、在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扩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每学年8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具体安排为:

一、二年级在《品德与生活》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民族团结教育;三――六年级在《品德与社会》中各安排4课时,在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各安排2课时,进行中华民族大家庭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1)举办经典诗文朗诵会。

(2)“我与我的祖国”读书教育活动。

(3)举办“我的祖国”征文竞赛。

(4)开展“向国旗敬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

(5)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祖国是个大家庭,56个民族一家亲,校长作专题讲话)。

(6)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开设系列国学讲座(如: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论语等)。

(7)开展“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家园”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

(8)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电子小报展览(团结奋斗共同繁荣等)。

(9)“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班队会活动。

日前,大连市民宗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大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进课堂、进头脑;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进教研组、进班级;推进各民族师生互结对子、互帮互学;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我做起、立即行动,努力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社会氛围。

《方案》明确,强化思想意识教育,持续深化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教育活动;巩固提升课堂教学、校园宣传等阵地建设,优化课程体系,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打造创建工作载体,通过开展解难题促团结、庆祝传统节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培树典型等活动,促进各民族学生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育读本,引导广大师生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员和践行者。

《方案》还要求各区市县民宗局、教育局要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校园”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统筹兼顾,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工作精神,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活动,贯彻落实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年大会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县统战部要求,结合发改局实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八进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确定目标。

一是在发改系统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巨大成就的学习、宣传、教育,理直气壮地讲党的恩情、国家的支持,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发改局全体职工学习的全过程。

(二)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差异、尊重风俗习惯。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大力推进各民族互学语言。形成互帮、互学、团结和谐的氛围。

(三)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增强中华文化认同。在发改系统大力传播现代文化理念,引导各民族同志在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坚持到人、管用、有效原则,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加强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民族在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形成各族群众感情相融、心灵相通、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良好社会环境。正确处理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关系,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尊重规律,把握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方向,既不能无视共性而放弃引导,也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忽视民族差异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

(五)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依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发改局全体职工对贯彻执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各族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创建,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进机关”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凝聚各族群众的向心力,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七)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远离宗教极端,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的威胁,也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实危险。要结合近年来的典型案例,讲清楚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引导各族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侵蚀。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每月至少一次,结合区情、州情、本单位实际,宣讲要言之有物。要加强对用好“五把钥匙”,坚持正信挤压、文化对冲、法治约束、科学普及“四管齐下”,切实增强各族群众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免疫力。

(八)精准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民族团结进步的民心基础。继续开展好民生建设年活动,科学规划民生建设项目,把精准扶贫、脱贫与争取和凝聚人心相结合,要从群众呼声高、与百姓生活密切的具体事入手,从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起,多办一些顺民意、惠民生的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

三、重点工作。

(一)发挥民生发改的功能,配合有关单位,部门,落实好自治区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和自治州提出的23项举措。要逐项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活动。以《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人物事迹、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为主要内容,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的专题辅导,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掌握《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讲透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和带来的巨大变化,讲明博州各族干部群众发挥主体作用取得的成绩,讲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讲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和现代文化的引领方向,讲好民族团结的动人故事。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下面是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湖北省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广泛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和鄂民宗发[20xx]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凝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促进沔城回族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和谐沔城,创建旅游名镇。

二、创建范围与目标。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以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为载体,努力构建基层民族工作网络,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经营户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社会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用3年时间,建成5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单位、社区、村、经营户),并实现示范基地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和管理功能完善、基础设施完备、生态和人文环境良好、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目标。

三、考核验收与奖励。

3年内,对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的确定,采取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推荐,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的办法进行。

考核验收每年一次,凡通过考核验收的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村和示范经营户,由省民宗委授牌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同时在省委、省政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时,可优先申报模范集体。省民宗委还将以适当方式,对组织实施创建活动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组长:王桂峰沔城回族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魏国权镇委宣传委员。

副组长:蔡宜良镇工会主席。

成员:郑学文镇党政办主任。

周洁镇纪检、宣传干事。

冯兰枝镇经委主任。

潘万军镇农委主任。

唐万柏镇财办主任。

蒋习富沔城回族镇回管会主任。

蒋海堂沔城回族镇中心学校、回民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和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为了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各单位、各村(居)委会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创建活动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具体负责人抓落实的创建活动工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卓有成效。

五、工作要求。

1、搞好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创建活动实际,通过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方式有目的地发现、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并及时加以宣传推广。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密切配合和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村,要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深度、广度发展。

3、明确责任,强化保障。为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镇政府将把创建活动纳入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及时收集活动开展情况,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办,并进行通报,帮助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4、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要重点做到“五个结合”,即创建活动要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乡村相结合、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相结合,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创建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

规章制度。

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辖区各民族的团结和谐,根据省委宣传部、统战部、民族与宗教事务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就街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辖区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少数民族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五凤街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张林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纪工委书记林清松、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李青松、组织统战委员叶国泉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干部及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各社区要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建要求和措施。

创建活动要以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为出发点,以少数民族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要使创建过程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过程,成为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努力推进辖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1、广泛宣传发动。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利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普及民族知识。紧紧围绕“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少数民族的同志艰苦创业,勤劳致富,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各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上门对少数民族人员家庭经济情况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各社区要组织开展民族文化教育、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下岗再就业培训等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人员做好事办实事,让他们真正得到实惠。对少数民族人员的就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给予安排。各社区要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帮扶纳入扶贫工作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帮助他们发展经济,脱贫致富。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3、努力维护民族的团结和稳定。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各社区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做到家庭经济社会情况明,开展民族工作思路清。定期排查少数民族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少数民族的团结和稳定。

4、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9月份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社区要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主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民族团结良好氛围。各社区要通过举办成就展、知识竟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未来美好前景。

5、加强与少数民族干部的联系,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培养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积极慎重地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荐。

6、加强信息和调研工作。各社区要认真开展调研,了解和掌握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提出对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民族事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工作动态等。

幼儿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园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经讨论研究,结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园师幼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恩施、创建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窗口示范幼儿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园师幼职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幼儿园、带入课堂,面向幼儿和家长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幼儿从小遵纪守法。

(一)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周国枝老师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幼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二)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主题升旗仪式,家长会等活动为载体,利用集体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幼儿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三)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幼儿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土家女儿会”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讲解,促进各民族教职工、幼儿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四)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大力开展民族歌曲和民族舞蹈进校园。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幼儿园文化品牌。

(五)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利用幼儿园文化艺术节、幼儿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下旬)。

2.第二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4月上旬)。

组长:xx。

副组长:xx(负责具体实施和资料的搜集整理)。

成员:xx(负责宣传报道)。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12月中旬)。

4.第四阶段:总结资料整理阶段(12月下旬)。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甘委发〔xxxx〕9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施方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并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下面我就新源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简报:

我镇位于天峻县东南部,辖12个牧业社和2个社区,总面积1576平方公里,总人口11128人。近年来,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立足自身实际,把谋求民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为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平安寺院”和“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一系列方法措施,有力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具体方法汇报如下:

一、狠抓组织建设,巩固民族基础。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战略目标,周密构思、系统规划,切实把民族团结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同时,研究制定了《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奖惩制度》、《新源镇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寺务公-1-开监督办法》《新源镇民管会职责》等一系列办法,通过梳理原有制度,查缺补漏,完善了镇、村两级民族工作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

二、弘扬民族文化,加强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生活,促进各族群众的交流,2014年,我镇筹措资金40余万元,为牧业社文化中心户购买了电脑、音响、数码相机、电视、vcd及各种宣传教育光碟和图书资料。同时,为镇文化大院争取到电脑10台,在城东、城西两社区共安臵文化体育器材19个,新建文化活动室1个。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我们发动文化中心户积极牵头,依托文化大院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社火表演、歌咏比赛、篮球、象棋、射箭等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通过活动的组织举办,各族群众的广泛参与,丰富了我镇农牧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了各民族群众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增进了各民族群众间的团结合作,我镇民族文化、民族风气得到了良好的弘扬,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发展民族教育,提高民族素质。

在提高少数民族素质工作方面,我镇采取多项措施,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对少数民族群众开展了教育。

一是以理论政策学习为重点,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

组织镇机关干部和各牧业社社干深入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做到政策理论一起学、致富知识、治村之道一起讲,工作方式、方法一块教,切实提高了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开展对广大民族群众的教育。从介绍少数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普及党对牧区建设的各项惠民政策的角度出发,结合“文明户”“五好家庭”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以提倡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引导村民把思想观念统一到民族团结、发展经济上来,在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实现民族团结,树立文明新风尚。目前,我镇“十星级文明户”达324户,科技示范户25户,文明村12个,“五好”家庭256户。

三是以普及科技知识为重点,开展对广大牧民群众的教育。近年来,我镇从培育技能型、管理型、知识型牧民入手,共组织群众学习教育培训25期,参训干部群众6512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两万余份。通过学习教育培训,牧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得到了不断更新,民族团结思想意识不断加强,造就了一批讲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牧民。

四是以法制宣传活动为重点,开展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将每年的“法制宣传月”活动与“三下乡”“四进社区”结合起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分发法制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提高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增强了法制教育的渗透力。同时,结合“平安寺院”建设,我们多次深入我镇桑木寺、清真寺进行调研督导工作,通过查看寺院建设、教职工作人员生活学习情况,调查了解寺院开展“平安寺院”建设和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动态,有效促进了寺院的法制化、社会化管理发展进程。

五是以提高牧区入学率为重点,加大青少年受教育的力度。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民族教育事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少数民族青少年教育的支持,经过不懈努力,2014年,全镇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100%,16周岁学生初等教育完成率达99%,18周岁学生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6%,青年非文盲率为100%。各项指标均达到“两基”标准要求。

四、发展民族经济,促进民族和谐。

大力发展民族经济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基础,也是维护少数民族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前提条件,我们始终注重发展民族经济,培植优势产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一是优化少数民族的发展环境。针对我镇牧业社规模小、交通不便、信息不畅等现实,镇党委、政府积极筹措资金,重点建设了一批乡村道路、水利设施、电网延伸等惠民项目,2014年建成了从那郎至肯德陇13公里的乡村公路、扎德勒至苏吉垭壑15公里的乡村公路和从茶木康村至315国道10公里的乡村公路。为解决牧区部分牧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新建土井24眼。同时,总投资1350万元,占地总面积17500平方米的天峻新源现代生态畜牧业发展示范区五个藏羊育肥基地正在建设中,通过以上项目的建设实施,为民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铺平了道路。

二是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产业。在成功探索出发展高效生态畜牧业、促进牧民增收致富的“梅陇模式”基础上,我镇把发展生态畜牧业作为牧民增收致富的突破口,为消除牧民群众的顾虑,镇党委、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镇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各牧业社联点干部草场流转工作吹风会、各牧业社社干草场流转工作动员大会,同时,组织团队意识好、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部分成三个宣传组深入牧区,以举办座谈会的形式,走家入户向牧民群众宣传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现实意义,通过正确引导,目前已在我镇牧民群众中形成了“比富裕、奔小康”的浓厚氛围,我镇十一个牧业社已全面推开梅陇发展模式。

三是多面开辟农牧民增收渠道。随着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使我镇50%的劳动力从草原解放出来,镇党委、政府多方争取政策支持,为剩余劳动力创条件、寻出路,鼓励广大群众围绕外出务工谋出路,如今桑木纯净牛奶加工厂、牧民砖厂等实体产业蓬勃发展,广大群众依靠党的政策谋发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这些措施的实行,加深了政府与各族群众的感情,有利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我镇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牧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深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我镇在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发展,维护民族稳定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形势发展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持之以恒的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项工作,力争将我镇民族团结、民族繁荣、民族稳定各项事业推向一个新水平。

谢谢大家!

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教育,根据教育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双庙镇总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长效机制为重要手段,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和谐稳定,努力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实现“兴办赤峰市一流教育,建设自治区教育强县”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促进团结的原则。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维护教育稳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作为活动的主要目标,并围绕这一目标开展活动。

(二)坚持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民族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快我镇教育特别是民族教育的发展。

(三)坚持激励为主的原则。创建活动重在引进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通过每年一次的表彰先进、典型引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各民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各小学、幼儿园必须真实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保存好工作痕迹和档案资料。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标准量化,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奖惩公开。

(六)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总校每年对活动进行一次考核,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评比资格。

三、实施范围

大双庙镇总校所属各小学、幼儿园。

四、实施内容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

1、将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工作纳入支部党建工作目标和学校(幼儿园)年度工作计划,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成立民族工作协调小组,有领导分管民族工作、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具体事项。

3、定期召开民族工作(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民族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4、积极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在班子中占一定的比例。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民族工作制度。

1、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协调、处理涉及民族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三)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1、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每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2、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3、近年来未发生影响较大的涉及少数民族的民族纠纷,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4、每年9月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5、规范使用社会市面蒙汉文,社会市面用文的并用率、准确率规范率达95%以上。

(四)民族工作基础数据和资料准确详实。

1、学校有少数民族师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含少数民族成分、各少数民族学生数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和未学本民族语言文字学生数),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2、有学校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3、有学校特困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和被救助少数民族师生花名册。

(五)积极为少数民族师生办实事、做好事。

1、积极主动为少数民族师生排忧解难,每年为少数民族师生办2件实事、好事。

2、开展帮扶结对活动。普通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本校(园)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积极开展对民族学校(幼儿园)的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有具体的帮扶计划,落实联系人,进行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实际困难。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积极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4、积极配合民族部门办好学校清真食堂(或窗口),为回族师生服务好。

(六)创建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五、考核方法

日常考核。日常考核重点是检查阶段性工作、单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的完成情况。

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主要是对全年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年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

六、考核程序

(一)自查自评。每年10月30日以前各校(园)要进行自查,把书面总结报总校,同时准备好有关资料备查。

(二)考核组考核。由总校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组织。

七、奖惩措施

(一)年度考核结果由县民族团结进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公布。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县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重要依据。

附:

大双庙镇总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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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精神,确保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党委政府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着力增强中华民族共同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新凤山、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认真按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全面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各项工作,努力在加强民族工作、增进民族关系、文化繁荣发展、经济科学跨越、保障改善民生、社会和谐稳定、建设生态文明等方面作出示范。深化创建工作,夯实创建基础,在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下,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使全局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形成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共同进步的氛围,力争达到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

(一)宣传动员(2020年5月)。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广泛开展宣传创建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县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

(二)全面实施(2020年5月至9月)。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全局日常工作中。结合审计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中央、区、市民族扶持政策,推进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争创达标(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认真对照民族团结创建的工作标准,查找我局在民族团结教育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经验,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适合我局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民族教育和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努力将我局创建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一)强化创建学习宣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学习贯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线,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培训研讨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三是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

(二)深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挖掘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背后的故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区制度发展成就,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部门举办的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帮扶联系村平乐乡登亭村实际,全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帮扶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创建工作责任,全力配合和精心组织帮扶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组织开展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各项活动。二是局领导班子利用进帮扶联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帮扶村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和指导解决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帮扶干部充分利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的同时,积极向贫困户、群众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政策法规和知识,引导群众积极配合联系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一)强化组织,提高认识。成立由局长罗盛海任组长副局长黄武进、罗著生、罗著庄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蒙天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通报等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使创建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與论导向作用,通过qq、微信等方式等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氛国。

(四)健全档案、迎接检查。安排专人负责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建档工作。同时要认真做好创建活动的申报事宜,以及及时上报相关文字材料。

1.深入开展网站、公众号宣传。以qq、微信等方式及时转载中央、自治区、市、县等网站民族团结进步专栏内容,推学民族团结应知应会知识,加强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

2.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参加县委、政府组织的评先评优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干部职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确保社会稳定和谐。落实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培养局机关各民族干部职工团结干事的热情,尊重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增进各民族干部之间的团结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4.丰富活动开展载体。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局机关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法制宣传活动、党员主题日活动等,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5.注重民族干部培养。积极录用和调入少数民族干部,强化对民族干部的学习教育及培养提拔,大力培养民族干部人才。参与民族节庆活动。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积极组织参与当地少数民族传统节庆活动,促进各民族同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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