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助学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2-23 15:20:01 作者:书香墨

学校是每个孩子成长的地方,它承载着无数的回忆和故事。学校教育中的一些成功经验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学习和成长,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总结。

助学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局倡导对贫困学生开展“一对一捐资助学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建立长效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培养干部职工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奉献精神,牢固为民意识,增强团结、友爱、互助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品质,树立××队伍崇高形象。

为切实加强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得到有条不紊的顺利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助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政治部,由×××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的各项事宜。

1、助学活动以本单位统一组织,以个人对口资助进行开展。

3、助学费用的固定标准:承担所扶持小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中学生每学期报名所用部分学杂费„元。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在每学期开学前将资助学杂费交到政治部,由政治部统一送达被扶持学生所在学校或以其它方式送达。

4、其它资助活动:局机关每学期对的扶持学生时适开展1~2次集体慰问活动,由参加助学活动的人员共同承担活动费,每次活动人均承担费用不应超过××元。其它时间,由个人根据实际需要自由发展。

5、资助时限:扶持资助到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因个人外调或其它原因确实产生困难的,由组织安排后来人继续扶持。

学校助学方案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学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计划是指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法、工作步骤等方面对工作进行全面、具体、明确安排的计划文件。这是一种应用写作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我省2016年高校学生奖助学金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吉财教[2016]733号)要求,结合我校《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定办法》,现将2015-2016学年度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国家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学校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

组长:李晓元。

副组长:安建光姚立平。

成员:陈智仲刘宗彬胥晓丽李久霞于艳华。

徐凤佟国华谢英辉张亚娟高志玲。

姜雪武文斌刘丽倩李博飞李海珠。

张莉莉王霞。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

1.奖励标准、名额。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具体名额,依据每年上级文件下达的指标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后两年)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均达85分以上;

(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

3.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

1.奖励标准、名额。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具体名额,依据上级文件下达给我校的指标确定。

2.基本申请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后两年)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且学年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80分以上;

(7)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

3.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定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1.资助标准、名额。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分两学期发放。具体名额依据每年上级文件下达给学校的指标确定。

2.评选对象及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的全日制专科、高职在校生(后两年),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须为我校界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符合上述条件者,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儿优先。

(四)吉林省政府奖学金。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是由吉林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优秀的学生。

1.奖励标准及名额分配。

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分两学期发放,奖励人数以上级文件下发的指标为准。

2.评选对象及条件。

具有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达到75分以上。

三、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具体评审程序如下:

四、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阶段。

9月26日-9月30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初审名单表(见附件)。

(二)班级测评及公示阶段。

10月10日-10月12日,各班对本班级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测评报告,阐明测评结果及班级意见,并完成班级内公示。

(三)各系审议阶段。

10月10日-10月21日,各系评定领导小组结合班级测评结果,对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学生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审议,确定本系拟上报人员名单,并完成本系内公示。

(四)学校审核公示阶段。

国家奖、助学金实行公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和各系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杜绝虚报、漏报。各系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助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奖助学金是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国家和学院对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鼓励和帮助,增强学生竞争意识,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重要激励措施。为做好此次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含2017级学生、2020级学生)。

学校奖学金、助学金、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位列前茅。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均在80分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中专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良好,身心健康。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不及格门次不超过一门。

6、家庭经济困难,已通过学校贫困生认定。

7、已注册,取得学籍;。

(三)学生骨干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为学生会成员或班级干部,责任心强,能挑重担。

6、在班级有一定威信,工作能力得到任课教师认可。

(四)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上学年各学期德育积分80分以上。

5、对象是在国家、省、市大型比赛(社会活动)中获奖并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

对于受校纪处分,有抽烟、酗酒、交往不得体、擅自外出租房和晚归、宿舍内务检查不合格等不良行为的学生,一律取消以上各种评选资格。

1、各班召开奖助学金评选动员大会,深入学习评选奖学金的意义、种类、金额和具体条件。理解各项规定的具体内涵,做到人人知情,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效果。

2、个人申请。申请人应写清家庭住址、家庭主要成员、上一学年以来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及平时表现等。

3、民主测评。各班级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确立推荐名单进行民主测评,测评通过率要达到60%以上。

1、12月初,进行宣传教育、受理申请、评审、公示。

2、公示结束后学校进行资金发放。

学校监督电话:***。

学校政教处监督电话:***。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19年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493号)、绵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绵师院学字〔2019〕73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9年国家奖助学评审工作事宜做如下安排,请按要求严格遵照执行:

组长:李彦平(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何佳莲(学办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

成员:王怀玉(院党总支书记、兼职辅导员)李晶(专职辅导员)。

廖美英(兼职辅导员)、黄佳源(学生代表、学生分会主席)。

邹雪明(学生代表、团总支学生第一副书记)。

杨力(学生代表、团总支学生第二副书记)。

各班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班级困难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承担,班级辅导员为该班国家奖助学评审工作直接责任人。

二、评审指标及对象。

(一)今年学校为我院下达的国家奖学金指标为: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27人;国家助学金213人(其中4500档名额(特殊资助类型)39人,2100档96人、3300档29人、4500档49人)。各班具体指标待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之后公布。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2019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除享受已有的生活补助外,应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三、申请条件。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文明,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18-2019学年无违纪行为。并具备以下条件者:

(一)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如下: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同年级)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排名/排名范围(该专业该年级学生总人数)总人数×100%。

在参评学年度(2018-2019学年)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1)。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习年限。参照国家奖学金“学习年限”规定执行。

3.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应在该班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8-2019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奖励由学生工作部(处)认定(见附件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该班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

申请学生必须符合《关于印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院学字〔2019〕32号)文件相关要求,并通过困难认定,在当前学年(2019-2020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评定等级依次享受国家助学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违反校规校纪的;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房屋的;购买高档通讯工具或电子产品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经常出入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的;有其他高消费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四、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

2、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将汇总申请情况,根据分配名额按照1:3比例设置候选人,候选人按年级推荐。学院评审小组组织现场答辩并打分,按照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最终等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

3、学院公示。学院将评议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见附件4),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中午12点。

2、各班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及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下午5点。

3、学院公示。学办在汇总各班级评审结果后,在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汇总名单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三)国家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申请人须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19版)》(见附件5),报所在班级。

2、班级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不得擅自变更资助人数)及申请人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及档次(分为2100元/生·年、3300元/生·年、4500元/生·年三档、4500档名额(特殊资助类型))。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3日上午12点。

3、学院公示。各班将评审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办在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机构。

五、公示要求。

国家奖助学金应实行“网络+现场”双公示制度。

现场公示地点:机电工程学院二楼公示栏;网络公示为各班级群和学院网站。

国家奖助学金网络公示、现场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以下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2、纪委在线举报系统:http:///;

六、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节点。

(一)填报要求。

1、各班须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获得同学认真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见附件)填报要求仔细填表。所有表格中的“家庭经济情况”、“在校期间获奖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所获奖项规范填写(见附件2)。

2、辅导员填写部分须参照对应样表,结合学生现实情况如实填写。

(二)时间节点及要求。

1、国家奖学金。

学院将于10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院须于10月1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3、国家助学金。

学院须于10月16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归档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

(3)辅导员参与班级国家奖助学金工作布置会的情况照片;

(4)班级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开展情况概述;

(6)班级申请困难认定同学基础材料;

(三)网上提交、审核。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束后,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均需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核和提交: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上报——学办主任(分管书记)审核、公示、上报——学工部审核、公示、上报。

七、工作纪律。

国家奖助学金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激发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的热情,坚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信念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各班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八、其他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须至少参加一次学院或学校组织的感恩义务劳动或志愿服务活动;学院适时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参与学院实验室卫生保洁服务等其他工作。

2、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须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见附件11)并提供本人7寸生活照一张。学院将其先进事迹存档;同时,学院将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2019级同学宣讲个人优秀事迹。

助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为民办实事,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促进社会和谐,帮助我局贫困职工子弟解决就学资金困难、实现上大学梦想,省地质工会与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决定联合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圆梦大学·金秋助学。

二、活动内容。

由省地质工会牵头,局资源勘查开发中心爱心捐资10万元,资助20xx年新考入大学的我局贫困职工子弟就学。

1、资助对象:20xx年考入全日制二本以上大学的品学兼优、家庭比较贫困的职工子弟(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书为准),包括:(1)特困职工子女(家庭成员享受城乡低保,或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边缘);(2)残疾学生或孤儿;(3)待岗、单亲困难职工子女;(4)老、弱、病、残或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致贫返贫的困难职工子女。

同等条件下烈军属子女优先。

考取军事院校及国家实行免费教育,以及获得其他部门、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类似捐助的学生,不作为此次爱心活动资助对象。

2、资助名额及标准:在全局新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弟中遴选贫困生20名,按照每位贫困生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助学程序。

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或家长于8月10日前到省地质工会或局属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金申请表》,到户籍所在单位(居委会)开具贫困证明,同时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以及低保证、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调查核实。局属各单位工会对申请学生的录取通知书、家庭情况及在校期间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集中审核。省地质工会对收集到的贫困生资料进行综合审查,研究确定候选资助名单。

4、进行公示。各单位工会将资助名单以适当方式(如张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对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

5、统一发放。8月下旬举行“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其他事项(几点要求)?

1、各单位工会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助学帮扶档案。于8月20日前将《20xx年“圆梦大学·金秋助学”助学资金申请表》和《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上报地质工会。

2、加强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将本次活动与全局其他“金秋助学”活动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要努力使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不因贫困而上不起学,也要避免重复资助。由局行政资助对象、局党委组织部扶助的困难党员职工子女和省总扶助的对象等需在《困难学生摸底统计表》中说明。

3、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开展“圆梦大学·金秋助学”爱心活动的积极意义,宣传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感人事迹,及时报道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宣传他们克服困难、勤学上进的良好风貌,争取更多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关心和帮助贫困大学生群体。

助学活动方案

近年来,按照的工作要求和党委的工作安排,局工会持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爱心助学”活动,为特困员工子女就学解决了燃眉之急,得到了广大员工的广泛认可和赞誉。今年,为了进一步将此项活动引向深入,切实为困难员工办实事、办好事,局工会决定在全局各工会小组深入开展送温暖工程“春风行动”,开展献资金、“金秋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活动的开展,更加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每位困难员工的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子女都能够享受到救助,为促进自治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教育公平以及实现邮政企业和谐发展,积极发挥工会组织职能和作用。

资助对象为20xx年经全国大中专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的困难员工和困难劳务工子女。具体指:

1.列入困难员工档案的家庭子女。

2.因大病、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员工子女。

3.因大病、工伤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劳务工家庭子女。

4.20xx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纪念品)。

三、摸底调查。

各部门工会要对困难员工子女(包括困难劳务工子女)的就学情况进行彻底的调查摸底,摸清本部门员工子女今年参加高考的情况,建立待助贫困大学生档案。

四、资助方式。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采用多渠道、重实际、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一是局工会将积极争取新疆邮政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的帮扶政策,力争有更多的困难员工子女享受到帮扶。二是局工会将选出特困员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

按照统一部署、分头摸底、集中上报、分别发放的办法进行。

具体步骤是:

1.各部门工会根据特困员工档案,组织力量,搞好调查,摸清底数。

2.各部门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报《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已于7月份下发),一式二份,连同子女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报送局工会统一审批。

3.局工会通过召开“金秋助学”座谈会的形式,将资助款集中发放到员工子女手中。

4.各部门工会也可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困难员工家庭子女就学实际情况,自筹资金,自行组织助学活动,并将助学情况上报局工会。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工会要提高对深入实施“金秋助学”献爱心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动真情、办实事,以对困难员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

2.要以此为切入点,采取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即要宣传真情实意开展助学活动的先进典型,又要宣传自强不息完成学业的优秀学生,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广泛开展,营造企业内部互帮互助献爱心的良好风气和团结和谐谋发展的工作氛围。

金秋助学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完善公司帮扶体系,体现公司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平安矿山,鼓励职工子女努力学习、追求上进,接受高等教育,真正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经公司研究决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凡我公司干部职工子女当年考取高等院校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具体事项规定如下:

一、奖励资助范围。

受助对象必须是在我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在职在岗人员,其子女当年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均可申请(本规定中子女是指有法定赡养义务的直系亲属)。

二、奖励资助标准。

(三)受助对象子女有当年考取第二批本科a、b类院校者,给予资助1000元。

三、奖励资助申报程序。

凡符合奖励资助条件的职工,需携带被录取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入学通知书及有赡养义务的直系子女关系证明材料(户口簿等),向公司工会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奖励资助条件者,方可领取金秋奖励助学金。

学校扶残助学活动方案策划

二、活动主题。

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

三、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五、活动时间。

5月4日――5月13日。

五、活动安排。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5月4日)。

2、学校在醒目处挂出宣传横幅,并利用晨会时间宣读扶残助学倡议书。(5月5日)。

3、各班办一期以“节省一天零花钱,资助残疾小伙伴”为主题的黑板报。(5月6日――5月7日)。

4、各班组织募捐。(5月10日――5月12日)。

5、各班召开募捐主题班会。(5月12日)。

6、学校举行募捐仪式,然后对本次募捐活动进行小结,表扬在本次募捐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5月13日)。

考核对象: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

一、考核指标:

1、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100分)。

2、当年列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100分)。

3、工业项目完成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100分)。

4、“四个一百”项目开发(200分)。

5、工业平台建设情况(30分)。

6、新增规模工业企业个数(每个奖30分)。

7、规模工业产值计划完成情况(100分)。

8、规模工业税收增长率(100分)。

9、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0、山海协作项目中工业项目注册资本金增长率(80分)。

11、合同利用外资(50分)。

12、实际利用外资(60分)。

二、考评办法。

1、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创业竞赛考评实行千分制。指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策划。

3、新引进投资上规模工业项目指xx年新上投资500万元以上,并经县发改局立项和工商注册的工业项目。为鼓励引进新上较大规模工业项目,单个项目投资达xx万元以上的奖励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30分。同一项目最多只能两个单位引进和计算引办项目成绩。

4、引进山海协作项目注册资本金是指xx年11月至xx年10月之间注册的南平市外资金投资新办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以及这一时期老企业变更追加的注册资本金。

5、“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核的对象为列入南平市“四个一百”项目开发考评的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当年投资规模600万元以上的投产、在建、开工、前期(储备)四类项目。

6、上年已计分的新上项目“流失”,应书面说明,并在本年度新上的项目中补上一个。

7、有兴浦路西段延伸建设、220千伏输变电线路建设、工业园区二期建设、下岚路至工业园区道路拓宽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关任务的乡镇,其工作完成情况列入考核指标第2项进行考评。

8、第1、2、3、4、5项考评指标由县发改局(项目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6、7、8项考评指标由县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9、10项考评指标由县农办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第11、12项考评指标由县外经贸局制定考评办法并提供考评结果。全县创业竞赛考评由县统计局提供考评结果,报县创业竞赛领导小组和县委常委会审议确定获奖单位。

三、奖励办法。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考评总分达到标准分的70%以上才能获得评奖资格。

2、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创业竞赛取前六名,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5万元,第三名奖励2万元,第四名奖励1.5万元,第五名奖励1万元,第六名奖励0.5万元。

3、在创业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除奖金以外,年度优秀公务员指标按单位人数的18%以上下达;后三名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优秀公务员指标按10%以下下达。

4、没有获得先进名次,但已完成或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给予大会表扬,以资鼓励。并准许其根据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初方案和实际,对抓项目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予以适当奖励,奖励额度控制在人均300元以内,经费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自行解决。

12。

学校爱心助学的活动方案精选

1、将大队部的“我给予我快乐”爱心志愿活动和“献给父母新年祝福的话”为主题的孝敬教育活动结合起来。

2、用我们队员省下的零分钱,购买爱心新年卡,献上冬日里的一份真挚爱心。

3、在爱心贺卡上写上给父母新年祝福的话语,让孝心通过孝行在心底扎根。

4、通过活动提高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挖掘他们的潜能,努力建设一支有活力、有能力、锐意进取、团结合作、乐于奉献的少先队大队干部队伍。

1、12月2日,中午大队部进行大队委员会议,共同策划商议活动方案。由大队委员进行爱心助学卡义卖活动的宣传,五、六年级大队委员撰写爱心助学倡议书,通过活动宣传在本中队内招募活动爱心志愿人员。

2、12月3日-------12月5日,义卖活动宣传准备阶段。大队委员先向各辅导员汇报活动意义及活动思路,协助辅导员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并上交本中队队员名单。

3、12月8日:通过周一升旗仪式,大队宣传部通过广播向全校队员爱心助学倡议。

4、周一张贴爱心助学卡活动的宣传海报。辅导员利用晨会课时间在中队内进行爱心助学卡活动的宣传和活动注意事项。

5、12月8日中午11:50,义卖志愿人员开会,进行分组和义卖培训。

6、12月9日:中午11:40-------12:30爱心助学卡义卖活动。地点:中幢门厅前。分成六个组,一个年级一组,每组三人进行爱心义卖活动。

7、12月10日汇总,向团市委上交爱心助学义卖的爱心款。

一、活动目的:

1、六年的小学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难忘的,通过隆重而有意义的毕业典礼,表达毕业生对母校老师的感谢之情。

2、通过毕业典礼,对学生进行一次感恩的教育,教育学生立足今天,脚踏实地,朝着自己的理想奋进!

二、活动主题:xx区潘家小学20xx届学生毕业典礼。

三、时间:6月30日8:00。

四、地点:学校报告厅。

五、参加人员:中层以上领导、六年级任课老师、学生。

六、活动议程。

1、宣布活动开始。

2、校长致辞。(不超过3分钟)。

3、学生代表六(3)张君彧发言。(不超过3分钟)。

4、表彰。

(1)胥校长宣布全面发展学生。

(2)秦校长宣布优秀学生和学习积极分子。

(3)杨校长宣布孝雅小标兵和诚信小标兵。

5、三个节目。(不超过10分钟)。

六(3)(4)朗诵《明天,我们毕业》。

六(1)(2)歌曲《隐形的翅膀》。

歌曲《我相信》。

七、注意事项。

1、席位卡:周黎洪;活动落实:周黎洪。

2、座位安排:赵敏华。

3、主持人:吴林轩,赵一鼎;指导:吴文明。

4、摄影、新闻:李永清。

5、音响:吴文明。

6、各班提前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助学活动方案

为推动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进一步把“金秋爱心助学”这项品牌工作扎实开展好,县帮扶援助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按照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资助范围和原则。

(一)资助范围:

已经在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建立档案的困难职工子女,经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被大专以上院校正式录取并接到录取通知书(不含研究生、军事类院校军校生、专升本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在此次资助范围:

1、在汤困难企业中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子女;。

2、本人或配偶身患残疾的困难职工子女;。

3、机关、事业单位中因本人或直系亲属大病、意外灾害等原因造成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

4、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原则:

1、不重复资助的原则。对今年已受其他机构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避免重复救助;。

3、优先资助特困劳模和单亲特困家庭的原则。按家庭困难程度进行排序,优先资助特别困难者。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子女和单亲困难职工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

三、资金筹措和资助方式。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助学资金,努力形成社会化助学的大格局。一是要充分利用政策,积极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落实相关的教育政策;二是要广泛联合社会力量,积极与县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联合,共同开展好“金秋爱心助学”活动;三是继续动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建立助学基金,单位资助款在5万元以上、个人资助款在2万元以上的可以建立冠名助学基金;四是基层工会可以从专项帮扶资金中拿出一部分进行资助;五是可协调银行贷款、贴息贷款或以无息信用借款等形式予以资助;六是利用帮扶体系,发动党员干部采取对口资助、团体包干等办法资助。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内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自行资助;效益好的单位除资助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对象以外,还要主动资助其他单位的困难职工子女;有助学意愿的单位和个人无资助对象的,由县帮扶领导小组提供资助对象并协调资助。筹资和资助标准参照往年情况,原则上一个单位筹措3000元资助一个困难学生。也可根据今年本单位实际适当提高资助标准。

四、资助程序。

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校证明和录取通知书,以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享受低保的同时附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对拟资助对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填写《20“金秋爱心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报县帮扶办核实、审查,由县帮扶办审核确定后发放助学资金。

凡有以下3种情况不予资助:

(一)申报内容填写不实或与证明材料内容不符合者;。

(二)涂改证明材料和伪造证明者;。

(一)申请表及规定的证明缺项者。

五、时间安排。

7月初为组织动员、协调、制定方案阶段,同时开始宣传发动、募集资金、了解特困职工子女就学情况;7月28日前由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上报资金筹集情况和计划资助人数;8月3日开始为调查核实、确定资助对象阶段。按照高招录取进度,同步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于8月15日前上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下旬全县举行“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启动仪式,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同时全面开展资助活动;8月31日活动结束。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由县帮扶援助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助学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不断推动这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团委、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加强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和沟通,避免重复资助,扩大资助范围。要按照“五清”的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同时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确保这项“民心工程”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今年的助学活动重点照顾政府救助覆盖不到和政府政策已经覆盖但生活仍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各单位要把助学与就业相结合,党政主导与动员社会助学相结合,资金助学与落实助学政策相结合,做到拾遗补缺。同时要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跟踪帮扶,真正为困难职工家庭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三)认真排查,严格管理。要通过扎实细致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健全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的档案管理系统。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查,逐步走访,选出确实需要求助的对象。并在醒目位置对资助名单进行公示,避免遗漏和重复救助现象的发生。县帮扶办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资助全程接受举报。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全方位报道今年助学活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对于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及时报到县帮扶办。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金秋爱心助学”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和培育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学的浓厚氛围。

各乡(镇)、县直各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务于9月1日前将助学活动情况统计报表和总结材料一并报县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切实保证20xx年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市扶贫办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工商联、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株洲晚报、市扶贫办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委宣传部张雄部长。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毛朝晖。

成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钟燕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助活动材料组、资金募集发放组、资助活动会务组、资助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1000人。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7月1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xx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人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10日前)。

4.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5.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9日前)。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2日)。

7.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3-6日)。

8.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日至8月10日)。

9.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0.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0日、11日、12日)。

11.资金发放。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卡,实施资助。(8月17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拟筹措资金500万元,用于20xx年金秋助学。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20xx年8月17日上午9:00(星期三)。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及受助学生代表4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60人)。

九、资金发放。

(三)活动仪式需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发放。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各乡镇工会联合会、系统工委(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开发区工委、国电xx毛尖水电有限公司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工作,县总工会今年将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第二十一届),为做好这项惠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总工会庆工发〔20xx〕71号要求,在做好20xx年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救助的同时,实施工会“金牌蓝领计划”和“圆梦计划”,并对解困脱困对象的困难职工子女考取高中(含职高)的进行助学救助。

1、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济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5、困难农民工本人考取大专以上院校(包括各类成人教育)。

家庭人均收入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居民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1、职工家庭拥有2套(含)以上住房的;

2、拥有商业店铺、厂房等生产经营房产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

3、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4、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6、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1、市总工会分配我县救助名额4名[大学生2名,“金牌蓝领”(大专职业院校)10名、“圆梦计划”9名、高中生(含职高)10名]。“金牌蓝领计划”、高中生(含职高)由县教育工会安排上报,“圆梦计划”由县总直接上报市总进行救助。

资助标准为:大学生救助、“金牌蓝领计划”每人4000元整,高中生(含职高)救助、“圆梦计划”每人20xx元。

2、县总工会“金秋助学”(二本以上)资助标准为每人20xx元。资助对象符合本通知中第一条1-4款。

今年的助学活动从7月10日开始,到9月0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1日

2、申报阶段:大学生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4日;“金牌蓝领计划”和高中生(含职高)救助申报时间为8月1日至18日;“圆梦计划”救助申报时间为9月1日至1日。

3、资助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日至9月0日。

4、逾期不予申报救助。

1、各乡镇工会上报名额见附(附1)。

2、各基层工会根据摸底情况向县总上报符合救助条的考取本科以上的困难大学生,据实申报。

3、对县总工会有下派干部的榜镇羊河村、青天乡道义村困难户家庭考取专科以上的大学生实施救助(不占其乡镇名额)。

1、《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由县总工会统一提供);

2、岳西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救助申报表(附2);

3、省总工会印制的《在档困难职工申请救助表》(附);

4、岳西县困难职工申报表(附4);

5、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6、考生的分数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和考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1、困难职工子女高校“圆梦计划”助学申请表(附6);

2、《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建档的档案表(网络打印版);

3、往年享受助学救助的证明材料(各基层工会组织出具);

4、20xx-2018学年学习成绩单;

5、困难职工和困难职工子女的身份证复印;

6、安庆市总工会帮扶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附)。

1、搞好调查摸底。各基层工会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今年高考、中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符合申报条的逐一核实登记,摸清学生的人数、考试成绩和考取院校等情况;告知申请助学资助的家长不可多部门申报,以避免重复救助。

2、严格申报程序。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救助人员必须逐一核实,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同时做好会议记录,各单位确定受救助的对象后,应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收齐并签字盖上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

3、抓好规范建档。要按照“先建档、再帮扶、实名制”的原则,对今年申请助学救助的困难家庭,必须严格按标准建档、经县总审核上报市总审批后及时录入到《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对不建档的不予救助。

4、规范发放程序。按照全总、省总关于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采取打卡(存折)发放资助款,要求每个建档家长提供准确农村商业银行帐号。

《陋室铭》助学方案

此教例的提问设计如行云流水,别具一格。

第一组提问:

1.粗读课文后,同学们对陋室总的印象如何?(陋室不陋)。

2.“陋室”为什么“不陋”?(斯是陋室,唯吾德馨)。

3.这8个字哪两个字最为关键?(德馨)。

第二组提问:

4.作者的“德馨”表现在何处?(“苔痕上阶绿”至“无案牍之劣形”5句)。

5.(讲析“苔痕”两句的环境、两个用得好的动词、写景的顺序之后)到这里来的人多吗?(不多。从“苔痕上阶绿”可以看出)。

6.到陋室来的人不多,到底是些什么人呢?(鸿儒)。

7.作者为什么要写自己的朋友是些什么人呢?(写自己的朋友是博学之士、高雅之士,以显出自己“德馨”)。

8.朋友走了之后做些什么呢?(调素琴,阅金经)。

9.可以看出室主人的志趣如何?(高雅)。

(教学中顺势板书:景、友、趣)。

第三组提问:

10.作者明明在颂自己的陋室,为什么又写“诸葛庐”、“子云亭”?(以“庐”、“亭”比“陋室”,以“诸葛”、“子云”自比)。

11.作者自比“诸葛”、“子云”的目的何在?(表明作者想在政治上和文学上都干出一番事业)。

12.那么,可以看出作者是个什么样的人?(有远大抱负)。

13.由此看来,这一句在表意上是“蛇足”还是更进一层?(更进一层,是“德馨”的深化)。

14.全文结局照应了文中哪一句?(唯吾德馨)。

(讲析中穿插诵读、背诵训练)。

第四组提问:

15.同学们能交流一下自己的座右铭吗?

16.同学们愿意欣赏仿铭新作吗?

……。

这个教例的教学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提问链”或一个“问题群”。

这个教例的学术价值在于它提供了一个颇有个性特点的提问设计的典型。

很多的研究提问艺术的文章都只是用列举的形式组合一些提问的样式、类型、技巧和方法,我们无法窥见某个提问在全篇课文教学过程 中的真切面貌。分析某一个教例提问艺术的文章平时十分罕见。

现在我们可以试析一下此教例的提问艺术。

一、四组提问在布局上的艺术:

第一组的提问意在“切入”,开讲便触及到课文主旨;第二组提问意在“顺承”;第三组提问意在“深化”;第四组提问意在“引伸”。四组提问以“起承转合”,有一气呵成之美。

二、16个问题的联接艺术:

这就是本文的文题所点示的“连环问”、“顶针问”的设计艺术。16个问题就像“成梧接龙”似的一个衔着一个,形成一种形式美妙的“追问”,把全篇课文的讲析内容全部带了出来。

三、个体的提问的设计艺术:

有的提问起铺垫作用,有的提问起过渡作用,有的提问起引思作用,有的提问起活跃气氛作用。此中最具艺术的,是不少的“曲问”或“逆问”。例如第5、6、7问,带着学生深深地进入了课文。它们一反文言文教学中的串讲,让学生在每一句课文的理解中都绽放出思维的火化。

助学公益活动方案

三.活动背景:粮食与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现如今,由于全球变暖,环境恶化,气候反常,一些地方种的粮食颗粒无收,使得粮食短缺,粮价飞涨,许多人连最基本的温饱问题都难以得到保证,忍饥挨饿地过着凄惨的生活。而与此相反,在我们的身边浪费粮食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些人甚至对此毫无愧疚感,以此为乐,以此显富。

四.活动目的:通过此次骑行游街活动,旨在让人们进一步加深对节约粮食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人们的节约意识,减少甚至消除餐桌上的浪费。

五.活动时间:_年10月26日9:00—12:00。

注:下雨推迟。

六.活动地点:兰州市,主要活动地点为兰州西站、中山桥、西关十字、东方红广场。

七、申请场地及物件支持:无。

八、活动安排:

1).绿色游街健骑。

2).我光盘,我自豪,市民互动合影留念;。

3).“我是光盘族”餐馆宣传,鼓励打包;。

4).“我们一起光盘吧”,万人签字活动;。

5).“我光盘,我骄傲”调查问卷填写。

九、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及负责人。

古道瘦马骑行俱乐部谢小英。

紫影志行社骑行俱乐部谢小芳。

西北师范大学自行车协会余沛东。

兰州交通大学自行车协会胡玉。

甘肃农业大学自行车协会李兴福。

十、安全措施:

5.骑行过程中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7.自行车突发情况,轻者自己或者与身边队友协同解决,重者退出骑行队伍;。

8.若发生人事纠纷,轻者由负责人协同一块解决,严重者拨打110解决。

“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在全镇营造良好的关心人才、尊重人才、支持人才以及爱学、勤学、好学、比学的浓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20xx年我镇继续开展“金秋助学”大学生奖励补助活动,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结合往年惯例与今年实际,20xx年在我市参加高考,考试成绩在450分以上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可提出奖励补助申请,经村、镇实地审查,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予以奖励补助。

镇党委、政府进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凡考上一本的应届学生每人奖励补助标准为20xx元/人,成绩在450分以上的考上二本的应届学生奖励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凡符合条件的应届考生向中心学校提出申请,中心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上报镇党委、政府后,由镇党委、政府安排专人,会同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在村两委的配合下进行入户调查,并根据入户调查情况研究确定奖励补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家庭子女优先给予补助。

拟申请镇党委、政府奖励补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9日前将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镇中心学校,过期不再受理。

1、凡上报区级以上有关单位接受资助或接受其他渠道资助的,不再重复奖励补助。

2、请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凡过期未提出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

3、对450分以下的考上二本的家庭困难学生,需资助的应届学生可提出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协调区教体局资助中心帮助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捐资助学活动方案

捐赠仪式时间:xxxx年5月29日。

捐赠仪式地点:村小学教学楼前。

捐赠仪式所需物料:音响话筒。

捐赠仪式出席人员:小学领导、老师和学生、贵源领导。

现场布置及宣传:横幅、电视台记者、拍照留影。

捐赠仪式流程:

1、学校领导讲话。

2、贵源领导发言。

3、捐助开始(学校领导接受捐赠课桌椅、学生书籍,贵源领导。

给学生赠发书包)。

4、学校领导表示感谢。

领导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

知识改变命运,爱心成就未来。教育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由广西贵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的“爱心助学捐赠仪式”。在此,我代表广西贵源公司向到场的各位领导、来宾、各位同学、老师以及媒体朋友致以最亲切的问候。

“爱心助学”是一项神圣的公益事业,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团体的,而且整个社会的责任,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广西贵源地产作为横县的领军企业,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爱护下,得到了快速良好的发展,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用公益表达我们的感恩,用爱心回报社会,向有需要的小学生伸出援助之手。而本次“爱心助学”活动已是广西贵源公司举办的第六次捐助活动。贵源集团进驻横县以来,先后开发了贵源国际新城、贵源华府、贵源公馆、以及地处茉莉花大道西段的`贵源城市新都也即将面世。六年来,贵源公司每年都会出资举办“爱心助学”活动,我们将会用更多的行动回馈社会,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

最后,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立志成才!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用优异的成绩走向更广阔的明天。也祝愿学校领导、老师们工作顺利!

谢谢大家!

助学公益活动方案

以教育的“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根据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现状和需要,赢得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力,全面推进小区公益活动的实施。

1、学生能够关心小区建设,主动参与小区的公益活动,形成诚恳助人、乐于奉献的积极态度和情感,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学生学会现代社会人际交往的本领,提高沟通与合作的能力,增强团结协作的意识。

3、培养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意识,并在小区公益活动过程中学习新知识,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

4、使学生进一步了解小区生活和社会环境,增长从事社会活动所需的知识,增强适应现代社会活动的能力。

小区公益活动是学生主动参与社会生活、理解社会的重要途径。小区公益活动是一种义务的、志愿性的活动,如公益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帮助贫困活动等。其内容可包括:

1、小区科技文化教育活动:参加小区各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如敬老服务、小区学校的辅导、小区科技活动、科普宣传、法制宣传、人口与保健宣传、环保与卫生宣传、小区文体活动。

2、小区环境建设活动:如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绿地领养工作、美化工作等。

3、志愿者活动:如为小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者服务,在公共活动场所参与管理服务;参加助残帮困活动、拥军拥属活动;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植树节活动、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等。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学校由政教处和团总支负责对小区公益活动进行协调指导。由班主任负责对班级实践和小区公益活动进行动员、组织。

(二)活动形式。

小区公益活动以班级为单位,在学校或家庭所在小区范围内开展活动,活动可以由教师来组织开展活动,也可以由学生自主安排,自主安排须征得家长同意,每个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

(三)基本要求。

1、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鼓励并要求学生自己参与设计、自己选择主题、自己组织实施、展开自我评价,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观察、感知、判断、分析、反思和创造,将活动的实施过程作为学生改变学习方式、感悟生活的过程。

2、落实活动规范,要保证严肃性和真实性。每次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做到任务、实践点、指导人员、责任人四落实。在小区公益活动结束后,要注意做好考勤记录和活动原始纪录,保存好材料。

3、注重态度考察,重视过程体验,重在考察学生的参与能动性和真实体验。

4、学校在组织小区公益活动前,应该将活动方案告知家长,征求家长意见,家长可结合子女的身体情况给学校以特别提示,以便在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种形式的小区公益活动的情况下,校方可提供其它更合适的活动供学生选择。在活动过程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与安全。同时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各项活动。

5、小区公益活动开展要从实际出发,积极主动,量力而行,讲究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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