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集中两到位报告(汇总13篇)

时间:2023-12-05 07:25:29 作者:文轩

通过对报告范文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不同报告的特点和亮点,从而提升自己的写作技巧。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报告范文,相信对大家写作会有一定帮助。

民主集中制贯彻不到位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非党组织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各个党组不同于各级党委。所有党组都不是选举产生的,也不需要换届。在新时代,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集中制执行力。这要求党组从理论层面上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从实践层面上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动态平衡规律;党组书记要当好班长,不能当家长;党组所有成员要提高个人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力,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要和迫切。

党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运用得好,党的事业就前进就发展;什么时候坚持得不好,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失甚至遭到破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强调,党的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出“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本研究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学员中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坚持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问卷调研,有效问卷来自113名领导干部,其中厅局级42人,县处级71人。

一、现状分析:以上率下,重点在一把手。

《准则》抓住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从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对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中阐述,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基于此,问卷对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比较。从调查来看,在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三个类别的评价上,县处级领导干部均高于厅局级领导干部。而不论在县处级人群还是厅局级人群,一把手的分数均低于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一把手评分较低,这说明一把手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表现得不如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厅局级评分较低,说明厅局级领导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表现得不如县处级领导干部。从结果得出的启示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以上率下,重点要抓住一把手。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上而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上率下,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上行则下必效。因此,在贯彻落实《准则》的过程中,就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到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以上率下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时任中石油一把手的蒋洁敏为谋私利乱开“绿灯”,他的下属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帮凶和同谋;“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问题的绝大部分。”而在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广东省政协原*朱明国因严重违纪落马后,也表示“当一把手35年,我的体会如果你一把手开口了,基本上没有人反对。”蒋洁敏和朱明国的话,既是对自身教训的沉痛反思,也是对一把手问题的警示提醒。

二、问题分析:分类要求,杜绝禁令性行为。

《准则》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正反两个方面明确了边界,划设了禁区。对于应该怎么做,有6处“必须”等指令性要求;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应该怎么做,有11处“不允许、不得、不能、不准”、3处“坚决反对和防止”、2处“坚决防止和克服”、1处“坚决反对和纠正”等禁止性规定。针对《准则》中的禁止性规定,本研究进行了调研。

1.各级党委(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体领导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最突出的问题体现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占比42.2%;其次是“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占比35.6%。“以党委具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虽有发生,但比例最低,占比13.3%。这些问题都是各级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的具体表现。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这是党实现正确领导、有效治理国家的根本保证。《准则》将各级党委(党组)集体领导摆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首位,从三个方面作了强调:一是对什么问题进行集体领导。《准则》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这就决定了集体领导的内容主要是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一般来说,所谓重大问题,是指对全局有着关键或者比较关键意义的问题,主要特点是全局性、整体性、战略性。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属于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按什么程序进行集体领导。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三是用什么制度规范集体领导。《准则》充分吸收了党在民主集中制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成果,比如提出要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要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2.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扬民主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占比57%;其次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占比27%;最后是“研究讨论问题时,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占比24%。对主要负责同志而言,排名第一和第三的问题都是由于一把手不能很好地发扬民主的结果。正如*同志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到,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习惯于逢事先定调,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也置之不理。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巨大破坏。排名第二的问题,则是由于主要负责同志不够敢于担责。

如何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准则》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一是发扬民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班长”,必须要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把这“一班人”指挥好。遇事要明说,要勤说,要慎说,才能更好地发扬民主。明说,是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勤说,是要互通情报。主要负责同志要鼓励各委员之间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慎说,是不要轻易表示赞同或反对。要注意征求和倾听各部门的意见。很多地方实行的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就是一把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的做法,这就从制度上为发扬民主提供了保障。

二是善于集中。“善于集中”的要求高于“正确的集中”。善于集中包含创造性、目的性和大局观三个层面的要求。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能够在应对复杂局面时,创造性地运用集中原则。善于集中的第二个要求是目的性。集中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决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善于集中的第三个要求是大局观。主要负责同志要学会“弹钢琴”。要学会抓中心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同时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要善于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

三是敢于担责。责任只有轻重之分,而无有无之别。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3.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工负责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研究工作时,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占比65.6%;其次是,“决策形成后,不能一抓到底”,占比51.1%;“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排名第三,占比20%。

《准则》从三个方面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负责作了强调:一是要充分发表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集体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特别是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吃透上情、掌握下情,提出具体意见供集体决策。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秉承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二是要执行集体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守纪律、讲规矩,集体讨论时可以畅所欲言,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三是要维护班子团结。调研中,71%的受访者认为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错误言行。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对集体负责的同时,必须尊重主要负责同志,积极配合支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补台。当然,维护班子团结绝不是一团和气、相互包庇,而是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两集中

两集中即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行政许可职能的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成建制进入中心。两到位即各部门审批项目进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是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行政许可科负责人带队进驻中心,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

《行政许可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即相对集中行使许可权;第26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与这两个法律条文的精神是一致的。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安徽的意见以及王金山省长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要求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制。

3、省内外成功的经验。

x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当年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情况下,进行了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权职能归并,在全国率先设立行政许可科,他们这种做法已在四川全省推广,成为全国审批制度改革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浙江象山县x年5月份推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同年6月底全部完成职能归并工作,目前已形成象山经验。我省芜湖市于x年7月份在全省率先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巢湖、黄山、滁州等市已在部分单位开展了试点,且都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经过近六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项目两头受理、窗口授权不到位、即办件比例过低等问题,今年元月份,市规划局行政审批中心首家成建制进中心;5月9日,市药监局在中心窗口第一家实行首席代表制,为下一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作了偿试,使窗口不再是收发室、挂号室,而是办理室、诊疗室,极大地提高了窗口办事能力。应该说,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原则的具体细化,有利于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积极、稳妥地搞好这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4月26日,市长助理、政府秘书长项小龙率中心、发改委等部门到芜湖进行了学习,5月14日,项小龙又率市编办、中心等有关人员赴浙江象山考察,通过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中心起草了我市《关于在市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方法步骤为:

1、出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起草的实施方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的形式发布实施;同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法制办、编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办公,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全面完成这项改革任务。

2、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动员大会,市领导作动员报告和重要讲话,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中层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

3、采取三种形式,设立许可科室。

动员大会结束后,各部门制定本单位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自行调整归并审批职能、机构和人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各部门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要在内设机构个数、原有人员编制数、中层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前提下进行,具体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撤一建一。行政许可职能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科室承担的部门,其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应进行分类、归并、调整,撤消一个原有科室,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

二是并一建一。因工作性质特殊,撤消一个原有科室确有困难的,可在合并原有科室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科室名称),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

三是挂牌。行政许可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或者行政许可办件量少的部门,单设行政许可科确有困难的,可在原有科室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4、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许可科成建制进中心。

各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科,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把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为保证向窗口授权到位,即保证窗口审批、盖章、完成文书、证照制作三到位,各窗口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刻制与原单位相同的印章,实行一印两模,用编码加以区别,交各行政许可科保管使用,并制定相应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保证机关印章和窗口印章不混用、换用。

5、组织检查验收,适时修订三定方案。

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办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单位的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编办将根据各单位运行情况,适时修订三定方案,下达确认文件。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场自我革命,说到底是权力分工和利益的调整,行政部门和公务员能否更新观念,形成共识是这项改革成败的关键。

二是图形式走过场问题。各部门自身制定的工作方案如不够细化,就难以落实,对窗口授权不到位,就会造成回局签批现象,这样还是穿新鞋走老路。

三是中心场地问题。各部门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中心,对中心办公场地面积和办公形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有合适的场地才能利于工作的开展,必须加强中心硬件建设。

四是上下业务对口问题。这项改革实施后,行政部门上下级内设处室之间的对口关系将被打破,条条下达的习惯能否作出相应调整,特别是条管的上级部门会不会支持这些改革等等,也会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是收费银行设立和中心运行费用问题。行政许可项目向中心集中后,为做到便民、利民,缴费必须在中心,中心必须设立收费窗口,由于中心与市中行有合作协议,但市中行又不是非税收入定点银行,哪家银行在中心设立收费窗口难以确定。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成后,中心工作人员将达到200人左右,工作经费将显著增加,中心打算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交通费、中餐费补贴需财政纳入预算。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部门行政职能归并、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是这次改革的核心,行政许可科统一进行政服务中心是这项改革的关键,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按照工作方案中的归并原则、工作任务和和时间安排,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要务必做到令出即行。

2、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在全面梳理行政职能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提出切实可行、符合要求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专门发出文件,对执行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力的部门采取强有力的组织措施,对拒不服从调整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处理,为这次改革提供保证。

4、明确分工,协同配合。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主要牵头责任部门为市编办、市法制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主要任务是负责行政许可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归并和机构调整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市法制办主要任务是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审核、公布等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科进驻窗口办公等事项。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序向前推进,顺利圆满完成这些改革任务。

两集中两到位报告

根据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xx号文件的要求,我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对我局的“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县水务局行政审批股于年12月10日正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xx项。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和提高办事效率的有关要求,将原有项目进行了优化上报,并按照县府公xx号、府发xx号文件批准执行。我局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将调整后的行政审批项目18项、公共服务项目16项和日常监管项目7项全部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本部门窗口集中对社会提供“一站式”服务;充分授予窗口行政审批权和办事权利,全权受理和办结行政审批相关事务。并以xx号文件制定了“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岗位职责和前后台管理方案以及监督管理职责。

年5月经过进一步调整、合并、终止将我局的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为行政审批项目16项;日常监管1项;公共服务14项;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由行政审批股全权受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执行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年为我县“行政效能建设年”“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攻坚年”我局除以xx号文件规定的外,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又进一步落实,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赖朋亲自主持召开了局涉及行政审批相关股室的专题会议,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工作:

四是规范收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收费由窗口出具财政收据在政务中心银行窗口缴纳,局计财股不在收取相关费用。

五是依法审批;行政审批股要认真负责,对行政审批项目要按承诺时间完成,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特别是行政收费项目做到有理有据,绝不出现乱收费和不按标准收费的情况发生。通过以上几项措施杜绝了行政审批项目由相关股室受理和体外循环现象发生。

三、人员配备。

年我局对行政审批股人员重新进行了调整,把懂业务、熟悉行业法律、法规的同志充实到一线工作岗位,调整后的行政审批股保持原有的2人,文化程度大专,都是中共党员。

四、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一是新调整到岗上的同志对业务还不完全熟悉,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对企业和群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企业怕缴费而不愿意前来办理导致办件量少。需加大宣传力度,使办件量有所回升。

两集中两到位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中心在xxxx年工作目标任务中提出了推行“两集中、两到位”设想,4月20日韩书记等市领导到中心调研,在听取了中心工作汇报后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且越快越好。现将近期中心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阶段全面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两集中”即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成立集中行使行政许可职能的行政许可科;行政许可科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成建制进入中心。“两到位”即各部门审批项目进中心到位,中心窗口是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唯一窗口;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行政许可科负责人带队进驻中心,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

《行政许可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即相对集中行使许可权;第26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与这两个法律条文的精神是一致的。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和谐安徽的意见以及王金山省长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都要求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全面落实首席代表制。

3、省内外成功的经验。

xxxx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当年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在不增加机构、编制、人员的情况下,进行了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权职能归并,在全国率先设立行政许可科,他们这种做法已在四川全省推广,成为全国审批制度改革战线上的一面旗帜。浙江象山县xxxx年5月份推行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同年6月底全部完成职能归并工作,目前已形成“象山经验”。我省芜湖市于xxxx年7月份在全省率先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巢湖、黄山、滁州等市已在部分单位开展了试点,且都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以来,经过近六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存在项目两头受理、窗口授权不到位、即办件比例过低等问题,今年元月份,市规划局行政审批中心首家成建制进中心;5月9日,市药监局在中心窗口第一家实行首席代表制,为下一步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作了偿试,使窗口不再是收发室、挂号室,而是办理室、诊疗室,极大地提高了窗口办事能力。应该说,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原则的具体细化,有利于整合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真正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推进廉政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我市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为积极、稳妥地搞好这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4月26日,市长助理、政府秘书长项小龙率中心、发改委等部门到芜湖进行了学习,5月14日,项小龙又率市编办、中心等有关人员赴浙江象山考察,通过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中心起草了我市《关于在市行政许可职能部门开展“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的方法步骤为:

1、出台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对市行政服务中心起草的实施方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发文的形式发布实施;同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法制办、编办、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抽调人员办公,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全面完成这项改革任务。

2、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动员大会,市领导作动员报告和重要讲话,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中层以上干部等参加会议。

3、采取三种形式,设立许可科室。

动员大会结束后,各部门制定本单位“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报市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自行调整归并审批职能、机构和人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各部门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要在内设机构个数、原有人员编制数、中层领导职数“三个不增加”前提下进行,具体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撤一建一。行政许可职能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科室承担的部门,其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应进行分类、归并、调整,撤消一个原有科室,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

二是并一建一。因工作性质特殊,撤消一个原有科室确有困难的,可在合并原有科室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科室名称),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

三是挂牌。行政许可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或者行政许可办件量少的部门,单设行政许可科确有困难的,可在原有科室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4、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许可科成建制进中心。

各部门设立的行政许可科,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成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把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为保证向窗口授权到位,即保证窗口审批、盖章、完成文书、证照制作三到位,各窗口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刻制与原单位相同的印章,实行一印两模,用编码加以区别,交各行政许可科保管使用,并制定相应的印章使用和管理办法,保证机关印章和窗口印章不混用、换用。

5、组织检查验收,适时修订“三定方案”

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编办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各单位的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编办将根据各单位运行情况,适时修订“三定方案”,下达确认文件。

从外地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践来看,我市在工作中会面临如下几个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推行“两集中、两到位”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场自我革命,说到底是权力分工和利益的调整,行政部门和公务员能否更新观念,形成共识是这项改革成败的关键。

二是图形式走过场问题。各部门自身制定的工作方案如不够细化,就难以落实,对窗口授权不到位,就会造成回局签批现象,这样还是穿新鞋走老路。

三是中心场地问题。各部门行政许可科成建制进中心,对中心办公场地面积和办公形式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有合适的场地才能利于工作的开展,必须加强中心硬件建设。

四是上下业务对口问题。这项改革实施后,行政部门上下级内设处室之间的对口关系将被打破,条条下达的习惯能否作出相应调整,特别是条管的上级部门会不会支持这些改革等等,也会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是收费银行设立和中心运行费用问题。行政许可项目向中心集中后,为做到便民、利民,缴费必须在中心,中心必须设立收费窗口,由于中心与市中行有合作协议,但市中行又不是非税收入定点银行,哪家银行在中心设立收费窗口难以确定。“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完成后,中心工作人员将达到200人左右,工作经费将显著增加,中心打算实行“朝九晚五”作息制度,交通费、中餐费补贴需财政纳入预算。

四、建议和对策。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部门行政职能归并、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是这次改革的核心,行政许可科统一进行政服务中心是这项改革的关键,各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按照工作方案中的归并原则、工作任务和和时间安排,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要务必做到令出即行。

2、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各部门要在全面梳理行政职能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内设机构职责权限,提出切实可行、符合要求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要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3、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专门发出文件,对执行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力的部门采取强有力的组织措施,对拒不服从调整的部门和人员要进行处理,为这次改革提供保证。

4、明确分工,协同配合。“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涉及部门较多,主要牵头责任部门为市编办、市法制办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主要任务是负责行政许可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归并和机构调整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市法制办主要任务是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审核、公布等事项;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科进驻窗口办公等事项。各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有序向前推进,顺利圆满完成这些改革任务。

两集中两到位报告

根据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两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程序,确保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实施方案》,明确了“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程序、时间安排和总体要求等。细化工作责任分工,确立了由常务副校长冯广山负总责,副校长刘宝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切实加大对“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协调力度,为我校“一报告两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证。二、严格履行程序,保证“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质量。一是深入分析,全面总结202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为确保“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校委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方面,对2021年度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撰写了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确定民主测评对象。三是认真筹备,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和评议工作。根据“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安排和党校实际情况,1月16日我校召开有全体机关干部都参加的“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常务副校长冯广山就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与会的23名机关干部在认真聆听基础上,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客观公正地对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真正使评议工作成为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促进工作的过程。四是综合分析评议结果,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会议结束后,有关人员对评议表进行了汇总,与会的23名机关干部对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评议平均满意率为100%,从评议分析结果来看,全体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认可度较高,体现了校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贯彻条例,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受到教职工的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对干部任用工作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的深度不够;二是新形势下党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时存在着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干部任用文件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党校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干部任用文件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自觉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学习效果。二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参与面,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三是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大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力度,全面推进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四是加大科级干部轮岗力度,努力建设工作得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推进党校工作高水平发展。

文档为doc格式。

两集中两到位报告

市政务服务中心:

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对市级部门“两集中、两到位”情况开展督查的通知》(达市政务函[xxxx]2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两集中、两到位”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设置行政审批科,及时认真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按照《关于市级相关部门设置行政审批科的通知》(达市编发〔xxxx〕34号)文件要求、市委、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规定,我局结合实际,设置了行政审批科,在环评监管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将原工业城市科、核与辐射监管科和环评监管科的行政审批职能统一划入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按照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直接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本部门窗口的工作和工作人员,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工作。

2、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3、负责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4、负责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设施审批工作。

5、负责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电石气、电炉法黄磷尾气、有机烃类尾气审批审批工作。

6、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工作。

9、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审批工作。

二、选齐配强审批科长(首席代表)、窗口工作人员。

在机关工作人员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局党组经多次认真研究,决定由从事多年环保工作经验的业务能力强、专业知识水平较好、工作认真负责的`环评科副科长任我局首席代表,并选派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业务能手入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全面负责我局环保行政审批事宜;负责我局所有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的窗口受理、审核、审批、现场勘察、制证等事宜,确保行政审理事项办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杜绝了办事群众“两头跑”、“体外循环”等现象,努力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三、全面向窗口授权,所有审批事项全面入驻政务服务中心。

我局按照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已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授权窗口集中办理,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了工作人员,制定了《xx市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度》、《xx市环境保护局限时办结制度》、《xx市环境保护局服务承诺制度》和《xx市环境保护局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发展环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投资企业,加快我市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还制定了《xx市环境保护局并联审批及代办服务工作制度》、制定了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授权并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我局窗口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政务服务中心要求严格执行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分送审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一窗发证的工作程序。

我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目前严格按照了“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有序运行。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各项工作,确保环保行政审批的办结率、满意率不断提升,为xx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为建设川渝陕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政务环境。

xx市环境保护局。

xxxx年5月9日。

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自我市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以来,按照我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通过集中和讨论,我认真地学习了“一创双优”活动的相关内容,积极参加了学校里的大讨论,认真查找自身在学习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从自身找原因,主动整改,自我完善。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思想认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只停留在表面现象,没有从实质上深入研究,导致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存在困惑。

2、与家长沟通不够。学校、家庭与社会是不可分割的集体。要使能有个性地发展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必须与家长及时密切地联系,多交流,多沟通。在这方面的工作还不够主动,未能全面的了解学生。

3、业务有待提高,本人多年从事英语教学,初次接触历史教学,教材不熟,教学方法过于简单,缺乏创新。

4、教学的基本功,不是很扎实。作为历史教师,普通话不太好,发音不准,影响教学效果,不利于教学任务的完成。

1、对教学理论的学习认识不够,疏于学习。以往我总认为,只要能把的本职工作干好就行,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在我自己的教学工作岗位上,我认为只要能把历史课上好就行了,而放松了对其他课的知识学习。

2、对“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观念弱化。我们的一切出发点应着眼于学生,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真正做到一切为了学生。在工作中,学生稍有不听话就缺乏耐心,缺少笑脸和热情,总认为他们不是自己的孩子,他们想要怎么样就随他们,对他们也不严格管教,放任自流,与同学们的交流不够,没有与经常与他们打成一片结下浓厚的情谊。

3、思想观念不创新,认识落后进取心不强。思维局限,认识落后,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教学条款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办事,工作上不出错,不给学校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1、加强教育教学理论学习,积极参加学习活动,提高思想认识,并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虚心求教,探索教学理论,改进教学方法。

3、树立服务意识,做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始终围绕为学生服务的这一先决条件,严于律己,一丝不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集中采购自查报告

(一)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规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双方(各方)就履行中产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起生效。原件一式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授权代表):日期:日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地点:xxxx卫生局。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买受方(简称甲方):xxxxxxx。

卖出方(简称乙方):xxxxxxx。

使用方(简称丙方:)xxxxxxx。

甲方接受丙方委托并根据委托书授权与乙方本着公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就xxxx年度xx区卫生系统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药品品种、规格、剂型、产地、价格,详见《中选通知书》附件清单。由于医疗活动具有不可预见性,故采购数量不宜明确,以丙方实际需要的采购计划为准。

二、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运输,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对拼装或散装的药品,同样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并提供药品清单。

四、采购时间。

除抢救药品外的常规药品,丙方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二向中选配送公司发出采购计划,以便于乙方组织货源安排配送。

五、配送服务。

乙方自接到丙方采购计划始,72小时内送达到医疗机构并当面验收交接,配送率不得低于项目计划的70%。因交通原因可能在非工作时间内送达者,应事先通知丙方有关人员等待,以免货到时无人接收。

六、伴随服务。

乙方向丙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同时丙方予以协助。

3、票、货同行,便于乙方、丙方验收交接。

七、药品退货。

因药品流通不畅,丙方需要退货的药品,必须在药品到效期前三个月之前向乙方提出。少于效期前三个月提出退货者,乙方拒绝接受。

八、药款支付。

1、中选药品的货款由江宁区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结算支付,备案自主采购的药品款由丙方自付。

2、每个月票据截止时间为20号,丙方按局财务科要求将所有发票汇总上报采购中心。20号以后的发票纳入次月。

3、从次月开始计算,局会计核算中心于第三个月内即支付全部发票货款(如:采购中心2008年10月份接到丙方上报的发票,2009年元月份会计核算中心即支付去年10月份发票货款)。

4、款项直接拨付给乙方的法定账户(以合同帐户为准,望书写清楚准确)。

九、权利和义务。

1、遇紧急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丙方按“就近原则”及时采购。

2、乙方应保证其中选的药品,不存在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3、乙方供应的药品在丙方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检验等查出质量问题,系乙方原因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系丙方原因者由丙方负责全部责任。

4、对丙方扣留正常发票而不能按时上报甲方和会计核算中心时,乙方可直接向江宁区卫生局纪委举报,江宁区卫生局决不姑息任何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规格、剂型、产地、质量标准、配送期限,给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含医疗纠纷所支付的赔偿)。

2、自该合同签订之日始,乙方自觉履行“报价履约责任”:在配送过程中,除不可抗因素外,每撤一项目或在采购中心敦促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以邮局印鉴日期为准)仍不能配送者,每一项目处5000元违约金,累计达三个项目者(包括7日内不能配送而强制撤标者)撤销其全部配送资格。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支付7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

十一、管理服务费。

按《江苏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在本合同结束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收取。

十二、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以签订集中采购配送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在江宁卫生网公示。

3、乙方和丙方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相互交换、索取规定的各种资质文件,以存档备查。

甲方:乙方: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集中采购整改报告

根据xxx经济管理部文件(建工经管〔20xx〕14号)《关于做好物资管理效能监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做好迎接公司效能监察,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我物资部对项目物资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纠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物资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随着天津项目部管理办法的颁布,我物资部也建立了相应的大小15项部门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物资计划的管理办法、物资招投标管理、物资材料进场的验收管理、主要物资使用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材料的保管、物资出库管理等。项目物资管理办法的制定为项目物资部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也为提高项目物资管理水平做了铺垫。

二、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与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的物资采购计划进行了梳理检查,不存在计划不实,擅自扩大采购品种、数量等问题。对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批程序和各流程、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没发现越权采购、降低采购审批权限、虚报计划变通采购、套取现金等问题。应集中采购的物资,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合理、规范采购,无其他违反物资采购计划审批与执行有关规定的问题。

三、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情况。

根据《招投标管理办法》,对按规定必须招投标的物资采购项目进行了检查,对招投标项目的总数、金额进行了摸底,杜绝了应招标而未招标、肢解项目规避招标、明招标暗定中标商等违规现象;对招标委员会、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招标行为进行了检查,杜绝了有关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招标项目的行为,再次确定了公平、公开、公正的招标原则;重新检查了物资的型号、数量、质量、价格在中标书、合同、现场的一致性。

四、物资采购合同、采购价格、采购结算、采购质量管理情况。

根据《合同管理办法》,对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要求进行了重新核实,重新检查了合同的周密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根据20xx年以来签订的采购合同,对各种采购物资的数量、名称、价格、金额等基本情况进行重新核实;针对首要物资的采购,对订货次数、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供应商等基本情况进行来了摸底,对资源市场内同一产品进行询价比较;认真分析市场走势,对所用物资材料进行了价格评估,对采购时机进行了重新统筹安排,采用规模、批量采购的方式,降低采购本钱;对物资结算过程中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流程进行了自检自查,杜绝了违反合同商定方式和额度擅自对外付款,付款手续不全进行结算等问题;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进行了彻底检查,确保了产品质量。

五、物资仓储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一是对入库验收环节进行了重新自检自查,依据项目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到场物资进行数量、规格、质量、性能等指标的检验和确认;二是对订货合同、送料清单、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进行核实;三是对到场物资外观及内在质量的检验,确保到场物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产品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入库;四是到场验收后立即填写进场物资验收记录,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供货单位、验收日期、应收数量、实收数量、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填写完毕后,验收人员签字认可。通过物资管理的自检自查,既保证了采购物资质量,又提高了管理水平,为保证项目工程安全运行夯实了物资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在制度健全方面,制订的相应管理制度与现实的工作存在不相符,需求进一步的美满。管理制度是相对比较刻板,不是很灵动,而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多面向于现场管理,这就存在于制订的制度在现场实际操作起来难免会发生冲突,现场管理的灵动性正好与制度的不灵动、死板彼此制约,以是现有的管理制度只有在不竭的现实管理实践中才能得以美满,得以推广和发展。

2.物资计划的不及时性和随便性。根据《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的物资计划管理划定:项目一次性备料计划即项目从完工到竣工所需的全部材料计划。按分部分项工程由工程部在工程完工前(15天),向物资部分提报;月度材料申请计划即由工程部依据工程一次性备料计划和施工生产进度提出的每月材料申请计划,需在每月的25号前提下月的物资材料申请计划。而一次性备料计划的体例因为甲方的施工图纸没法及时向项目工程部提供,而施工图纸对于一次性备料计划的体例又极为关键,可以说没有图纸提供一次性备料计划就没办法体例,一次性备料计划没法体例那么跟随厥后的月度材料申请计划的体例也将没有依据,这就导致物资计划没法及时提交与物资部,从而致使物资临时计划变多,物资计划管理也没法按照划定实施。

3.对市场上材料价格的了解渠道相对比较单一,难免会造成本钱的增加。现在我们了解的方式首要就是通过网络、供应商报价、造价信息,在以后的工作中需多多走出去加强市场查询拜访,充裕的了解各种物资的价格、性能等信息。

七、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度。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研究集团公司以及国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取其精华来充实完善各项制度;项目各部门进行讨论,听取各方意见,对所提意见及方法进行汇总整编,加强各项制度在现实工作的可实施性,为物资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供更好的制度依据。

2.加强物资计划管理。为了确保物资计划的严肃性,提高物资计划的准确率,杜绝计划随意性,本着“物资进场,计划先行”的原则,严格要求计划的制定,无计划不采购,防止因计划的失准造成物资的积压;在编制采购计划时,组织保管、计划、采购等相关人员进行月计划的审编工作,根据各需用材料单位所报材料计划情况,库存情况编制,编报后报请项目主管批准后,并根据生产材料使用的轻、重、缓、急进行采购,在保证施工现场生产物资供应的同时,加强对材料使用过程的管理,降低材料费用,控制材料成本。

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我局下达的《关于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管理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提高教师自身教育素质为重点,从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四个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自身的执法素养和水平,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在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当中,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基层涉药单位开展调研,同时积极参与科室自查分析会,对照标准规定,自我剖析,现将自身所查摆出来的问题汇报如下:

能够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追求进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但是,对中央作出的一些决策,因为学习得不够系统和深入,有时理解还存在片面的地方,使之不能有效的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当中运用中央的思想、决策还不够充分,能力还不够强。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一定要继续加强思想理论方面的学习,成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实拥护者和实践者,从而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为药监执法工作打下良好的政治思想基础。

自从我局成立以来,我一直在稽查科工作,从事着药品稽查执法工作,在老同志和自己的努力肯干下,自己从一名对执法知识只是一知半解的新手成长为一名熟谙执法知识、精通执法工作的专业人员。自己在执法工作当中,始终抱着一种谦虚、谨慎、好学的精神,认真学习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知识,积极投入到药品监督执法的实际工作中去,虚心向有经验、有知识的老同志学习,向他们积极讨教药品监督执法工作当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能与周围的同士交流工作心得和经验体会,使之迅速堵住执法漏洞,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能始终秉承着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原则,保证着执法的公正、公平,在执法活动中,能严格依法行政,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和违法现象,不姑息纵容,而是及时指出、并向其宣传、讲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对其进行行政处理,对当事人提出的药品经营、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能始终不厌其烦的耐心的进行解答、指导,督促其合法、正规的进行药品经营、使用活动。

在廉政执法方面,自己能始终铭记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带着一颗责任心去进行药监执法,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执法人员“八不准”,不以权谋私,不弄权勒索,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没有“吃、拿、卡、要、报”的现象。在规范执法方面,自己能严格执行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不存在乱检查、乱罚款等违法、违规现象。但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些细节之处,还存在一些疏忽和问题,例如有时到了一家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没有向当事人交待来意,就直接进行执法检查,弄得当事人不明不白,使执法活动不能有序进行;在书写执法文书时,有时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填写,有时疏忽大意,产生漏项、错项,给之后的案件处理增添了不少的麻烦;在对绝大多数法律条文熟知、运用得当的情况下,有时对一些个别法律条文还存在认知上的模糊和执法运用上的不得当。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虽然都是一些细微之处,但自己应该加强思想上的重视,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和执法实践的锻炼,提高自己的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规定的程序依法行政;认真学习、执行《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努力提高执法文书的书写水平,使以后的执法文书更加规范、准确;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提高在实践方面理论的运用水平,以理论促进实践的提高、以实践丰富理论的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技巧。

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自活动开展以来,社保科按照局活动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科室工作实际,社保科全体同志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讨论查摆问题。通过自查,我们认为本科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剖析如下:

通过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使科室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学习方面。社保科对学习一直都比较重视,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局举办的各种学习活动较多,科室内部组织学习以及利用闲暇时间开展自学较少;组织学习本科室的业务知识较多,学习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较少;为学习而学习较多,学习用于实践较少等等。

(二)工作方面。近几年,随着财政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不断规范,体制机制不断创新,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与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缺乏创新意识不够强,开拓进取精神不足;应对处理复杂问题的经验和能力不足;深入实际少,调查研究不够;注重结果和质量要求,但忽视过程,工作方法简单,不够科学合理的情况。

(三)作风方面。近几年,社保科不断加强科室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服务全局中心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的能力不断增强,人员队伍得到了锻炼,作风不断转变,能够顺利完成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但是针对社会保障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调查研究,对政策落实还存在理解和把握不够,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廉政方面。社保科一直比较注重廉政建设,也要求大家切实做到廉洁从政,但是与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新要求,认识还不是很到位,公仆意识需进一步树牢,忧患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勤俭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一)对学习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刻。学习对于每一个单位来说是应有的思想基础,但是有的时候从客观上总是强调社保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究其原因还是我们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没能很好地把学习系统理论知识与提高素质结合起来。

(二)工作中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对待每一项社保工作,平时也总是要求大家认真干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高标准去要求、去衡量,导致工作还不够科学,不够精细,缺乏创新意识。

(三)工作作风还需改进。由于社保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落实关系民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对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要求较高。虽然我们对此有一定的认识和体会,但是有时在工作中做得还不够好,服务还有欠缺,作风仍需改进。

(四)对廉洁从政的认识还不够深刻。科室人员虽然有时候对一些比如铺张浪费等现象也很有意见,但是还不能做到坚持原则的坚定性和一贯性的统一,或多或少有随大流思想。

(一)加强学习,提高队伍素质。要求大家进一步增强对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继续组织科室人员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和财政业务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并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创新工作,提高工作效能。在认真落实好局党组各项决定以及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同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多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高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群众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解决思想上存在的“不亲民、不务实、不作为、不守纪”的突出问题,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四)深入实地,进一步加强调研力度。针对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科学制定出调研计划,不断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工作,增强管理工作的超前性、科学性。

(五)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按照局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各个方面做到不违规,把廉洁自律落到实处。模范遵守廉洁从政“八个禁止”,自觉做到“五个必须”,不断增强服务意识。

集中整治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6月15日全市行政效能和软环境暨干部作风整顿会议精神,根据中共xxxx市委办公室、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效能暨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xxxx委办20xx36号),开发区党工委于20xx年6月20日制定了中共xxxx工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

对开展行政效能暨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开发区党工委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开发区党工委自成立后在行政效能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开发区建设发展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随着开发区内企业的不断增加,为更好地发挥“一站式”服务功能,如何为入驻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已在本月破题动工,并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要求进一步加强在企业回访、项目信息沟通交流、企业网络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等服务工作方面,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不断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

(二)开发区宣传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由于当前实际,开发区宣传工作还处于概况性宣传阶段,对外推介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待加强,开发区的宣传力和影响力都亟待提高,还需进一步营造良好投资舆论环境。

(三)工作作风建设需不断深入。

开发区党工委新班子成员始终坚持“两手抓”,有条不紊地抓了机关作风建设、业务管理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形成了一套较为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工作作风上还存在抓落实不够等问题。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主动性需进一步加强。

开发区党工委与各有关部门的主动对接还需进一步加强,科室与科室之间的协作仍需不断深入,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开发区党工委充分认识到了加强行政效能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加强行政效能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不断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

(一)加强领导,增强意识。

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责任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并建立健全相应考核监督机制,通过不定期督查、回访等方式,促使开发区党工委行政效能暨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意识明显提高。

(二)真抓实干,拓宽思路。

1.充分认识软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开发区党工委要充分认识在推动开发区建设发展中所肩负的重任,找准定位,理清思路,真抓实干,坚持与时俱进,形成推动开发区飞速发展的强大合力。

2.拓宽推进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工作思路。

拓宽思维方式,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结构;拓宽工作思路,为园区内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拓宽工作手段,用产业政策引导、扶持和规范企业的发展。

3.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人力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增强工作主动性,有重点的创造性开展好工作。

(三)开拓创新,推动发展。

加强企业服务工作,为区内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通过为园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实现服务载体创新、服务形式拓展、服务质量优化,同时探索建立起为企业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服务企业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

2.强化项目引进工作,争取招商主动权。

前期工作,率先掌握招商主动权,实现招商新突破。

3.着力提升宣传策划水平,引领和带动开发区的建设发展。

开发区党工委始终坚持“在发展中宣传、在宣传中招商”的原则,把握宣传主题,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对开发区进行宣传。紧紧围绕不同时期宣传重点,准确把握开发区的特色和亮点,分阶段开展各项宣传工作。

(四)解放思想,提高效能。

开发区党工委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解决阻碍和制约发展的思想观念问题。坚决克服满足现状、因循守旧、不愿创新的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服务大局中突破部门利益的局限,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使机制体制更完善,流程更优化,管理更科学,服务更高效,形成优化发展软环境的强大动力,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当前开发区建设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开发区党工委所面临的压力和挑战非常严峻。我们要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履行职责,针对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加强改进,狠抓落实,以“推进效能建设,创优发展环境”为主题,以“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为目标,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办事效能、服务效能,推动开发区又好又快发展。

集中采购整改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集中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总行所属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实施集中采购适用本办法。

总行其他直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预算资金实施的集中采购应执行本办法。(书村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使用预算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集中采购范围由总行根据国务院定期发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范围以外的采购项目,可实行分散采购。

第四条集中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效益的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六条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操作职能相分离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七条集中采购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项目除外。

第八条集中采购应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采购单位成立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是集中采购的决策者,研究审定对业务活动和发展需要有较大影响的采购事项,审查采购计划的执行情况,对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管委会由主管会计财务的行长(主任等)负责,成员由办公、会计财务、法律事务、集中采购中心、科技、后勤、内审、纪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财务部门。

第十条总行会计财务司是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制度、办法;。

(二)拟订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

(三)汇总编制人民银行年度集中采购计划和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四)审核总行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下达采购任务;。

(五)组织协调总行各部门集中采购事项;。

(六)管理总行评审人员库;。

(八)向财政部申报有关集中采购审批事项;。

(九)受理采购投诉;。

(十)监督、管理、检查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总行集中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的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总行管委会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组织实施总行集中采购项目;。

(二)实施人民银行系统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

(三)组织实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委托的集中采购项目;。

(四)建立总行评审人员库和供应商信息库;。

(五)签订采购合同,协助需求部门验收采购项目,整理、归集采购项目档案;。

(六)向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定期报送集中采购的有关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会计财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本辖区集中采购实施细则;编制、上报集中采购计划和统计报表;处理报备、审批事项;建立和管理评审人员库;根据本单位管委会授权,审核集中采购项目、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任务;监督、管理、检查本辖区集中采购工作。

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配备专人组织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集中采购事务由会计财务部门具体承担的,要建立岗位分离、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根据上级行的授权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总行实行预算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组织编制本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业务需求,实施集中采购,整理归集采购档案,统计采购信息。

第三章采购项目管理。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项目按照总行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

集中采购项目包括总行集中采购项目,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总行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总行集中采购项目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集中采购项目由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或授权下级行实施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地方政府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七条总行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由本单位组织采购,也可委托总行集中采购中心实施采购。

第十八条在京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特殊情况,经总行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由本单位组织采购。

京外实行预算管理的总行直属事业单位集中采购项目由本单位按照集中采购程序组织采购。

第十九条总行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应建立集中采购项目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可适当吸收当地院校、金融机构、科研机构等部门技术专家、单位内部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不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但具有同等业务水平的,经本单位管委会同意,可纳入评审人员库。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自行购置公务用轿车的,应将采购情况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因特殊情况,确需采购进口货物的,应在采购前报总行审批。

第二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采购执行《关于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采购管理的若干规定》(银发[20xx]325号文印发)。

第四章采购方式管理。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由采购单位组织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单位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三家(含)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单位直接邀请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对三家(含)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单位向供应商直接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达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第二十五条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采购项目,实行邀请招标。

第二十六条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第二十七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为保障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八条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第二十九条规格及标准相对统一,采购具有连续性并且较为频繁的通用类产品,可采用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的供应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协议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供货商名单由管委会办公室发布。

总行管委会根据各分支机构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可将通用类产品的采购项目归集后交由总行集中采购中心统一批量采购。

第五章采购程序管理。

第三十条集中采购程序包括编制计划、组织实施、档案归集、信息统计。

第三十一条编制计划。

采购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提出下一年度采购需求,报本级管委会办公室。财务预算下达后,管委会办公室编制本年度采购计划,报本级管委会审核。采购计划逐级汇总、上报总行管委会办公室。

计划外的采购事项或采购计划的调整,须及时报本级管委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组织实施。

(一)采购项目立项。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应履行采购项目立项程序,项目立项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对象、资金预算等内容。

需求部门是指有集中采购需求的采购单位内部职能部门。

(二)编制采购需求。

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根据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意见编制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主要包括采购标的数量、规格、技术以及商务需求等。

(三)实施采购。

采购需求经采购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由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专人所在的部门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确定的采购方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程序,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

(四)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根据中标(成交)结果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须经本单位法律部门(人员)或本单位指定的法律中介机构审核。

合同签署由采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采购项目完成后,采购单位的需求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过程中若与供应商不能就验收合格与否达成一致的,验收小组应邀请国家法定质量检测机构重新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意见。

基本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资金结算。

财务部门支付采购资金时,对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查后,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履约付款。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采购单位有关部门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项目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xx]296号文印发)规定妥善保管采购档案,并经整理、归集后,向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三十四条信息统计。会计财务部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编制年度集中采购信息统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总行会计财务司。

第六章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的内部控制和监督检查,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行为。

第三十六条采购单位应建立集中采购工作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职责权限;建立申请立项、审批、采购、验收和付款等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机制。

第三十七条采购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采购业务的全过程。组织采购的部门或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工作。

第三十八条采购单位应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时间、采购内容、采购方式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等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公开张贴等方式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十九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采购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和廉洁自律的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

第四十条采购单位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

会计财务部门对集中采购的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等方面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的投诉,处理意见应当以书面形式反馈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内审部门对集中采购过程、制度执行情况、采购效率及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对参与集中采购的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发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采购单位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四十二条监督检查中发现采购活动严重违反规定,可能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害或导致采购无效的,监督检查部门应提请管委会责令停止采购,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监督检查单位责令改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未采用造成损失的;。

(二)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三)与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

(四)委托不具备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承办采购事务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及泄密行为的;。

(七)其他违反采购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因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实施的紧急采购、枪支弹药和防弹衣等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用具(品)的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的采购等,另有规定的,不执行本办法。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管理试行办法》(银发[20xx]210号文印发)停止执行。

(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