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进出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时间:2023-12-18 05:33:02 作者:碧墨

有了规章制度,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组织的要求和目标,更好地展示个人的才能和能力。规章制度范文的执行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的执行路径,以确保有效性和公正性。

校园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即日起,学校严格管控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禁止所有人员在办公、教学区域活动(本校值班人员及防控疫情工作人员除外),未经同意不在校园举办任何活动。

2、全体师生要严格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不要随意外出或结伴游玩,不要互相串门,尽量呆在家中,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全体学生家长需配合学校及各班主任做好每日健康状况上报工作;由湖北等地回福清市的师生或家长,应密切关注自己的健康状况,自觉居家医学观察两周(14天),并主动向学校及所在镇(街道)社区(村)报告情况。观察期间要佩戴口罩,不与外人接触,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3、开学时间暂延至2月16日(农历二十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开学后,全体师生每天进入校园都要佩戴口罩并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工作。

5、所有外来人员谢绝入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校园的`需得到学校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入校,要求入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学校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工作。没有佩戴口罩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

仓库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目的:应公司相关规定,为规范仓库 现场秩序,确保物料安全,加强仓库正规化管理。结合公司有关制度,现制定以下规定,望各部门遵守。

一、仓库是储放公司物料和物品的地方,属公司重点管控点。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公司相关部门需要进入的仓库的人员,应提前经本部门主管提报,仓库主管审批,方可进入。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如需进入应经仓库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供应商送货人员,原则上不可进入仓库。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将物料放入仓库,应经仓库人员的允许或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只可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对供应商需要进入仓库,判定有争议的物料。应与相关人员一起,并经过仓库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并未经过仓库人员的批准,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1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六、供应商未经仓库人员许可,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2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四章? 库房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公司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爲确保公司财物安全,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均应穿着工作服,佩戴工作证。以示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着拖鞋。

员工上下班时,应行自觉排队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考勤管理制度 规则处分。如携带物品,应自动出示在安检门处接受检查。

第五条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机。

第六条公司在职员工:

第七条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须填写“出门申请单”一式两份,且经部门主管签字后在门卫处登记“外出员工登记表”,写明事由,员工返回后核签返回时间。“出门申请单”第一份存放于门卫处保管,另一份存放于部门负责人保管,并于月底统一交与办公室核查。

(二)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工作日内不能返回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打卡后方可离开公司。第七条非公司人员: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时须填写“来宾登记表”以及“出入门证“后,由保卫人员签注入厂时间。出厂时,“出入门证”出示并由保卫人员签注出厂时间后方可离开。(贵宾来公司洽商事务除外)。

第八条工作证管理

1.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监制。

2.出入公司应佩挂工作证,对未按规定佩挂工作证者门卫有权纠正。

3.遗失工作证应即时向办公室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

4.使用他人工作证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5.公司员工因工作证遗失等原因申请补发者,在未拿到正式工作证前,应由办公室出申请证明。

第三章车辆、物品出入管理

(一)进公司:交货车辆凭“送货单”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薄以及出入门证”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出公司: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公司凭主办人员签收的“送货单”或开具的“入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经警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2.装运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主办部门签发的“出库单”和签字的“出入门证”,门卫核对签注时间后方可出公司。

第十一条任何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进入公司。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严加管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第十二条亦同。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五条 

因公事需要经常出入本公司的员工。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司 机。 

第六条 公司在职员工: 第七条  

第七条  非公司人员:  

第八条   工作证管理  

1. 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监制。 

2. 出入公司应佩挂工作证,对未按规定佩挂工作证者门卫有权纠正。 

3. 遗失工作证应即时向办公室申请补发,工本费每枚5元。 

4. 使用他人工作证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发现,记警告一次。 

第三章  车辆、物品出入管理 

第九条   外来车辆  

(二) 出公司:  

第十条  公司车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地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3、出入现场实行签到制度。 

4、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违者立即清除现场。 

5、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随时保证楼层卫生整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7、工作时的临电设施要挂起来,不能随地乱放。 

8、每层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沙箱、消防桶、锹镐等),由施工负责专人管理。 

违反本《规定》,保卫部门有权根据海天大厦筹建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客户进入现场看房必须有工作人员陪同,要求签署《施工现场看房免责协议书》并戴好安全帽,进出大门时做好登记。严禁客户私自进入施工现场看房。

八、各施工单位需配合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盗工作,如遇无法处置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报警。

中学外来人员进出学校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有序进行,维护学校长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门卫工作人员管理。

1、外来人员来访时,首先要出示本人有效证件,说明来意,经保安核实,被访人同意后,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方可进入校园。

2、来访人员必须接受门卫管理,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与来访登记事由无关活动,不得在校内闲逛、推销、无故逗留等。

3、凡须进入现场的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和其他与本活动无关的物品。

4、如果被访对象正在进行教学活动,来访人员必须在门房等候,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

5、门卫应严格交接班制度,上下班按时交接,由带班人员将值班情况交待清楚,保证值班正常进行。

6、来访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线路低速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车

7、来访完毕离开时,来访人员在门房登记后离开,由保卫人员签注离开时间。

外来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归属感,更好地配合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利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一部分“员工工牌的管理”适用于除外派的销售市场的人员。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二部分“工牌的使用”和第三部分“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仅适用于供应链。

三、具体规定

(一)、员工工牌的管理

1.1工牌标准

1.1.1版式

1.1.2内容:工牌正面内容包括员工的姓名、照片和所属部门;工牌背面是家乐氏的价值观,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后该工牌方为合法有效。

1.2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2.1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擅自制作或发放工牌,将被视为严重过错,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指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2.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来人力资源部领取、签收。

1.2.3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将发给员工临时工牌,同时为其制作工牌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牌的制作发放给员工本人。员工领取工牌时将临时工牌归还人力资源部。

1.2.4员工部门调动的,人力资源部将在见习期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更换新工牌,新工牌尚未发放前仍使用原工牌。

1.3工牌的补办

1.3.1工牌自然损坏,可将坏旧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更换新工牌。

1.3.2工牌丢失或非自然损坏,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时填写《工牌补办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工牌。新工牌(包括工牌印制、工牌卡套以及吊绳)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1.4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销毁。

1.5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指导;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指导。

1.6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二)、工牌的使用

2.1进出工厂大门时,员工应主动出示并佩戴工牌,员工凭工牌进出工厂大门,由保卫处负责检查;如果员工拒绝出示或者不接受检查的,保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厂;如果不听保卫劝导,公司将给予口头指导,情况严重的给予书面指导。

2.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在大门保卫处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2.3考虑生产安全要求,工牌仅限在工厂非生产区域内佩戴,员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摘掉工牌,严禁在车间内佩戴工牌。

2.4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三)、外来人员及车辆的进出管理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暂不做修改,仍按照《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规范进出厂区人员的行为,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根据公司最高领导的要求,特别制定本制度:

七. 来客如属验货性质的,由销售或质检部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八. 如属装出货的长期辅助工种,由仓库人员接待,由行政部办理统一的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

十一. 如遇参观访问的由行政部或相关部门接待,但事先必须书面申请总经理同意。 

十二. 如遇公安、劳动、环保等执法部门前来处理案发事件的,由行政部领导接待,公安上的可由保安队长先行接待。

十三. 如需见副总以上领导的,特别是总经理的,保安不要直接打电话到相关领导,应打电话到总台,由总台内部咨询好是否接待,然后再通知保安,中间环节应起到缓冲作用。

十五. 如有礼品、样品或其他物品随客户带出的,当事人要向保安说明。 

十六. 本制度一经总经理签发,保安队和公司前台将会立即执行。公司从上到下,人人都要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各部门都要理解、谅解和支持,不可故意刁难保安和前台。否则,公司将予严肃处理。

仓库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资产处所属各库房的管理,保障库房物资的正常供应,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所内各库房管理。

第三条 资产处是所内仓库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采购员负责采购物资的入库及不合格品的处置。

第五条 仓库管理应形成的记录包括“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器材登记卡”。

第六条 仓库管理人员(简称:库管员)是仓库管理具体实施的责任人。

第七条 库管员岗位责任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坚守岗位、工作积极、主动热情、方便科研、敬岗爱业。

(二)熟悉器材业务工作流程、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性能、用途、保管、保养等知识。

(三)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做到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储备有分析,调整有依据。

(四)器材计帐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帐物相符,及时处理各种变质和损坏物资。

(五)及时向采购员提出库存补充计划,要求做到既可保证供应又避免造成积压浪费。

(六)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制度,见货验收,把好物资质量关,不合格物资一律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七)物资入库后,要严格按物资的品种、规格、性能分类,科学存放、标识清楚,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

(八)搞好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货架摆放合理整齐,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保持畅通,便于物品入出库工作。

(九)定期对贮存条件,贮存物品进行检查。

(十)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八条 库管员与采购员要根据科研的需求情况,共同制定全年的库存物资计划并随时做物资补充计划,及时提出“库存物资采购计划单”,做到最佳的库存仓储定额,严禁造成库存物资的积压。

第九条 收货程序

(一)库管员依据器材入库单,验证其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合格证等,核对货物是否与货单相符,无误后签字入库。

(二)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资进出要及时、认真填写器材登记卡,并做好进货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三)库管员收发货物时,发现不合格物品应作好记录,并隔离存放,同时通知部门领导进行处理。

第十条 发料程序

(一)严格出库领料手续,库管员依据课题本、领料单发放物品,发料前对领用物品、审批人等认真审核,严禁无领料单及无审批人签字的发放。

(二)发料后要求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十一条 资产处安全网络图、仓库安全管理制度、库管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挂牌上墙,严格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材料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三条 玻璃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标示牌,仓库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和其它易燃物品。

(二)库房的通道及出入口不准堵塞,应保持畅通。

(三)仓库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贵重物品要与一般物品分开储存。

(四)库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线,如发现电路有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五)仓库内严禁停放和修理各种机动车、电瓶等,要经常保持库内清洁。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如工作需要必须进库时要经本库工作人员允许,方可进库。

(七)仓库内禁止一切明火,如须动用明火作业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八)仓库人员每天下班前,对自己所管辖的仓库要进行一次安全防火检查,确定无疑后,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及水源,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九)对本部位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应熟悉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 贵重金属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贵重金属,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贵重金属时,必须详细填写领料单,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带贵重金属卡,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认真填写贵重金属随物卡和总卡,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返纳的贵重金属,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贵重金属称重做好标签,装入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贵重金属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五条 剧毒药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剧毒药品,必须储存于保险柜中并配备两把锁,由2人保管与发放。

(二)科研人员在领用剧毒药品时,必须详细填写使用报告,经本单位领导签字,报保卫部门签字备案后,方可发放。

(三)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时,要严格检查核对领料单上填写的品名及数量,在发放称重时应带胶手套,认真称重,避免误差。

(四)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保存领料单第二联,以备后查。

(五)对研究室临时存放的剧毒药品,库管员要认真核对装箱单明细,并让存放人签字,分别对剧毒药品称重做好标签,装入单独保险柜存放。

(六)库管员在发放剧毒药品后,应该关好水、电和防盗门。

第十六条 气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钢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染色,写上气体名称以示区分。

(二)气体钢瓶应专瓶专用,不得任意改动。

(三)各种气体钢瓶必须严格按气体性质分类存放,特别是相互接触可引起燃烧爆炸的气体,绝不允许在一起存放。

(四)气体库房要通风良好,库管员要经常检查气体钢瓶嘴子,严防气体泄露。

(五)充满气体的钢瓶不得靠近火源,不得受日光爆晒。

(六)钢瓶嘴子不可随意拧动,应无油污,不得用胶垫,充满气体的钢瓶要带好安全帽。

(七)轻拿轻放,不得随意放倒滚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钢瓶要定期检压,过压钢瓶绝不允许充装气体。

(九)库管员要熟悉掌握各种气体的基本性质及特性,规范科学地进行管理。

(十)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第十七条 危险品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库房中,并按其性质分区、分堆、隔距保管,药品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并保障通风良好。

(二)爆炸药品与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不得与其他药品同一库房存放。

(三)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库储存。如:强烈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钠等)与易燃物品,强酸性腐蚀物品,易燃物品与油脂,氰化物与酸性腐蚀物品不能存放在一起。

(四)遇水燃烧,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许在露天、低温或高温处存放。

(五)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保卫,严格出入库制度。库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因素。如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和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安全地点进行。

(六)容器包装要密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引起燃烧、爆炸或中毒。

(七)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或爆炸。

(八)搬运化学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检查并切断电源。

(九)化学危险品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克尽职守,并具备一定业务知识,以便有效贯彻各项安全防火措施,确保安全。

(十)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防火制度。消防器材、通风设备、防毒设备应设置齐全。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公司进出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及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公司人员。

1.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持上岗证打卡出入厂。

2.上班人员因公需出厂时,应凭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人员公出单"出厂,安保人员作好相应记录。

3.上班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4.公司宿舍1号楼的员工凭上岗证出入公司。

5.住在公司外面的非上班员工不得进入公司(即不打卡不入厂)。特殊情况需报相关领导批示,批准后方可进入公司。

(二)、外来人员。

1.凡本公司的员工家属、临时施工人员和外单位来公司联系工作者,都应自觉遵守公司的出入厂安全管理制度,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

2.在本公司施工作业的外单位员工,一律凭公司安环部发放的《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出入。

3.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者,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安保人员电话通知被访人员或被访部门,在得到被访者同意后,来访者持《外来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公司,出厂时将证卡交还安保人员。

4.上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司,安保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安保人员负责填写来客登记表并发放《vip贵宾卡》,负责接待的部门须在办公楼前迎接,陪同。

5.来访人员因业务需求,需在公司内走访时,必须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引导,严禁来访人员私自在公司内自由穿行。

6.外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外来施工人员出入证》后,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告知进入公司后应遵守的安全事项及规章制度。

7.安保人员要对每一位来访者进行登记,来访人员要详细填写《浙江金明药业有限公司会客单》,被访人员须在《会客单》上签字确认,在来访者离开公司时,主动交还门卫安保人员。

8.与公司有长期业务来往并且频繁进出公司的外单位人员(如:快递公司),可由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负责人引导,到安环部进行登记,申请办理出入证件。

(三)、任何个人和车辆携带公司物品出厂,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具出门申请单,安环部凭申请单开具出门证,安保人员依据出门证核查属实后,方可放行出厂。

(一)入厂:

1.外来轿车、交货车辆由安保人员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入厂。

2..本公司车辆可免手续入厂。

3.出租车辆不允许进入公司。

(二)出厂:

1.空车出厂由安保人员检查后放行并作好记录。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安环部开具的《出门证》,由安保人员核查后方可放行,并做好记录。

3.本公司车辆空车出厂时,可免办手续。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应依上条之规定办理(凭出门证出厂)。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机房应先行登记。

2、禁止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将食品、饮料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机房。

4、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出入机房应遵循以下规定:

(1)非机房人员和外单位人员进入机房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后,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2)外来施工单位及相关施工人员进入机房施工,须递交《施工申请》,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按规定登记后,方可进入机房施工。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负责施工现场的'清洁、整理,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

(3)执行网络抢修和设备维护的技术人员可直接与信息中心负责人联系后进入,工作完毕后应签名登记,并负责现场的清洁、整理,经机房维护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机房。

(4)外单位人员进出机房,必须有我方相关接洽人员陪同,机房管理人员跟进。

5、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机房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机房,强行进入的,应追究其相关责任。

6、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安全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7、机房人员对机房安全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为提高员工的归属感,更好地配合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利于人员的监督与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一部分“员工工牌的管理”适用于除外派的销售市场的人员。

本规定具体规定第二部分“工牌的使用”和第三部分“外来人员的进出管理”仅适用于供应链。

1.1工牌标准。

1.1.1版式。

1.1.2内容:工牌正面内容包括员工的姓名、照片和所属部门;工牌背面是家乐氏的价值观,加盖人力资源专用章后该工牌方为合法有效。

1.2工牌的制作和发放。

1.2.1工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制作和发放,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为员工制作或发放工牌;擅自制作或发放工牌,将被视为严重过错,公司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指导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2.2工牌首次发放时,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来人力资源部领取、签收。

1.2.3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将发给员工临时工牌,同时为其制作工牌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牌的制作发放给员工本人。员工领取工牌时将临时工牌归还人力资源部。

1.2.4员工部门调动的,人力资源部将在见习期满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更换新工牌,新工牌尚未发放前仍使用原工牌。

1.3工牌的补办。

1.3.1工牌自然损坏,可将坏旧工牌交回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为员工更换新工牌。

1.3.2工牌丢失或非自然损坏,员工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同时填写《工牌补办申请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新工牌。新工牌(包括工牌印制、工牌卡套以及吊绳)的'成本费用应由员工本人负担。

1.4员工在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归还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销毁。

1.5严禁私自调换、更改或转借工牌,一经发现将给予相关人员口头指导;如多次违犯或经纠正后仍不改正的,公司将给予书面指导。

1.6工牌仅作为员工身份之证明,员工不得将工牌用作他用。

2.1进出工厂大门时,员工应主动出示并佩戴工牌,员工凭工牌进出工厂大门,由保卫处负责检查;如果员工拒绝出示或者不接受检查的,保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工厂;如果不听保卫劝导,公司将给予口头指导,情况严重的给予书面指导。

2.2员工如果忘记携带工牌,应在大门保卫处进行登记,填写《工厂进出登记表》,经保卫人员与员工所属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工厂。

2.3考虑生产安全要求,工牌仅限在工厂非生产区域内佩戴,员工进入车间前必须摘掉工牌,严禁在车间内佩戴工牌。

2.4如有员工拾的工牌,请及时交还人力资源部或交还给员工本人。

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暂不做修改,仍按照《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小区内看房的,中介公司应出具单位相关证明,并提供担保手续,由公司负责人携带办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50元/证押金到管理处办理出入证。出入证每次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如因工作需要,可再次进行延期3个月,该公司员工离职负责人应及时收缴出入证,凭管理处出具的押金条和出入证原件到管理处退还押金。

2、北区所属商铺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统一走售楼大厅前人行入口(108岗);南区所属商铺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统一走2栋5栋之间道口(128岗)。进入小区时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应主动将本人工作证件存放于道口岗,道口岗值班员必须认真登记看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与具体人数,并用对讲主动与业主联系,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小区。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将看楼人员带出小区时,由道口岗值班员核对清点人员后,将工作证退还本人。如离场人员与进场人员不符,道口值班班员有权扣押工作证。

3、如小区业主将锁匙委托中介公司托管,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时应出具《业主锁匙委托证明》,委托证明上应注明业主的.房号、身份证号码,以便于道口岗值班员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否则道口岗值班员有权拒绝进入小区。

4、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带看楼人员进入小区后,要格遵守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配合管理处护卫员搞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业务员及看楼人员在小区内逗留、闲逛、窜栋、窜户,做到同进同出,如有违规行为或给小区造成安全隐患,管理处护卫员有权随时将其驱逐出小区,扣押工作证或出入证,该工作人员将不得进入小区。

5、中介公司对完成的房屋租赁中介业务,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租客信息报管理处备案建立小区租客档案如有隐瞒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管理处有权拒绝该中介公司在小区开展业务,管理处将在第一时间通知执法部门对中介公司进行处理。

6、在《若干规定》中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完成租赁中介业务后3个工作日不将资料报送租赁管理部门的、规避管理,订立假合同或为无居住证的人员介绍长期承租的将分别处罚20xx元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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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仓库管理制度

为更好的规范仓库作业现场秩序,防止库存货物在库情况以及商业机密泄露,特制订客户与外来人员参观或进入仓库的规定《仓库进出管理制度》。

1) 公司各部门人员因业务需要,需陪同客户与外来人员参观仓库的,应事先确定参观库区与部位,事前通知仓库负责人,以便予以接待。

2) 本公司各部门人员因业务需要,需陪同客户与外来人员参观仓库的,应事先确认参观库区与部位,事前通知项目部负责人,在征得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予以接待。

3) 非本公司客户,仓库一般不予接待。除政府等部门组织与安排的参观活动,必须经公司或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并在防止泄露库内货物相关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准予参观。

4) 客户与外来人员在进入仓库前,须在安保门岗处登记与领取(佩戴)胸卡。

5) 未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不得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或包裹带入仓库。

6) 参观期间,须在部门人员或安保人员陪同下,于库区安全通道行走参观。为确保人身安全,一般不得进入货架区、储存区,并严禁烟火。

7) 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仓库内摄影、摄像。

8) 客户与外来人员离开仓库时须归还胸卡,并在人员进出登记本上销账。

(2012年12月修订)

(一)总则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存

3.物资入库存,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按物资交接本上的要求签字,应当认识到签收是经济责任的转移。

4.物资入库存,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5.材料验收合格,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钢材应涂色标志,入库存单各栏应填写清楚,并随同托收单交财务科记账。

6.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7.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科长和经办人处理。托收到而货未到,或货已到而无发票,均应向经办人反映查询,直到消除悬事挂账。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8.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四号定位编号。

9.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10.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验材料以及设备、容器和工具等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因此坚决做到人各有责,物各有主,事事有人管。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保管员不得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11.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达到“十不”要求,勿使国家财产发生保管责任损失。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12.保管物资,未经科长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借出。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折件零发,特殊情况应经科长批准。

13.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工作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保卫科批准。保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四)物资发放

14.按“推陈储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发放材料 。发料坚持一盘底,二核对,三发料,四减数的原则。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保管员应负经济责任。

15.领料单应填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领料数量、图号、零件名称和材料用途,核算员和领料人签字。属计划内的材料应有材料计划;属限额供料的材料应符合限额供料制度;属规定审批的材料应有审批人签字。同时,超费用领料未办手续,不得发料。

16.调拨材料,保管员要审查单价、货款总金额并盖有财务科收款章时方可发料。发现价格不符或货款少收等,应立即通知开票人更正后发货。

17.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采购员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拆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拆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18.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和接料车间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19.所有发料凭证,保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

(五)其他有关事项

20.记账要字迹清楚,日清月结不积压,托收、月报及时。

21.允许范围内的`磋差、合理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盘盈盘亏,每月都可以上报,以便做到账、卡、物、资金四一致。

22.创造五好仓库是每个保管员努力的方向,每月对仓库进行一次检查,以促进创五好仓库的开展。

23.保管员调动工作,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中的未了事宜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三份,写明情况,双方签字,科领导见证,双方各执一份,报科存档一份,事后发生纠葛,仍由原移交人负责赔偿。对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纪律处分。

24.库存盈亏反映出保管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卷烟仓库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工作,预防库存卷烟遭受损失,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仓库管理

第二条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仓库入口处要有“仓库重地,严禁烟火,禁带火种”等字样的警示标识,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第三章进出仓库规定

第三条仓库员工上班时,必须将除手机外的任何物品存放在员工储物柜后方可进入仓库,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第三条进出仓库区域的人员都必须接受仓库保管员的监督与检查,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服从保管员的管理。

第四条进入仓库的所有卷烟,保管员应按相关规定做好卷烟验收入库管理工作。

第五条临时到公司取货的客户及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及分拣区,只能呆在“禁火线”以外等候。

第六条快递公司送货至公司门卫,由门卫人员通知保管员进行签收入库。

第七条进出仓库的公司人员要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上交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后,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方可进入仓库参观检查。

第八条仓库区域严禁吸烟。任何人进入仓库区域内,不得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区域。外来参观人员吸烟的,将不得进入仓库参观。

第九条对不能按照《仓库进出管理制度》的,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仓库。

第十条所有出仓库的人员主动配合保管人员做好自查,确定没有携带仓库的任何物品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100元罚款:

(1)外来人员进入仓库未登记的;

(2)库房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收取外来人员火种的;

(3)工作人员携带火种进出库区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对其处于200元罚款:

(1)在库区“禁火线”以内吸烟;

(2)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仓库;

(3)携带危险化学品进入仓库;

(四)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

(五)未经批准在库区内使用明火。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人员进出港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治安管理,维护港口治安秩序,保障港口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大连港港口区域内一切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出港口的各类车辆、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和人员,均应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大连港港口区域,是指国家和省、市划定的大连港陆域 和水域。

第四条大连市公安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部门,应依法加强港口治安管理。大连港公安局具体负责大连港的港口治安管理工作。

第二章港区 治安管理

第五条人员、车辆进入港区,须持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发或认可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执行港口-交通、消防、安全等管理规定, 服从港口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携带或运输物资出港,须交验出港证明,接受门卫检查。

第六条因建筑施工、运输、装卸等需在港区内临时居住的人员,须到港口治安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办理居住证 。

第七条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及其人员进入港口水域,应遵守港口治安管理规定,服从大连港公安局及其公安人员管理。

第八条港区内存放和使用的易燃、易爆、剧毒 和腐蚀性 、放射性物品,以及特种物资、贵重物品仓库及重点部位,必须严格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防止发生事故。

第九条港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捕捞;

(二)游泳、钓鱼;

(三)擅自拣拾、打捞失落在货场、道路、港池中的货物和其他物品;

(四)走私、倒卖外汇等非法交易;

(五)私留、索要、传播淫秽物品和内容反动的出版物;

(六)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及其他有伤风化 的行为;

(七)盗窃、哄抢、故意损坏货物和港口设施;

(八)非法经营扰乱治安秩序;

(九)其他违反港口治安管理行为。

第三章客运站治安管理

第十条凡在客运站逗留的人员,均应遵守客运站的各项规定,接受客运工作人员管理。

第十一条进入客运站广场的各种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服从港口-交通管理。

第十二条乘船旅客须按顺序购票、检票、上船,任何人不得霸占售票窗口、抢购船票 和强行发放自制的购票序号,不得妨碍客运工作人员和民-警执行公务。

第十三条旅客携带、托运或寄存行李、包裹,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第十四条严禁旅客携带下列物品进港、上船;

(一)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器具;

(三)淫秽物品;

(四)其他违禁物品。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五条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为维护港口治安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连市公安局或大连港公安局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六条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大连港公安局处200元以下罚款。

(二)违反其他条款规定的,由大连港公安局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违反本管理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大连港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管理规定,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管理权限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法律、法规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港口治安管理人员必须严守法纪,秉公执法 。对违反纪律、徇私枉法 、严重失职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在港区内养殖的由海事部门按照海上交通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公安机关应积极予以协助。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有效的控制进出港区各区域的车辆和人员,保障港区生产的顺利进行,方便安全快捷进行安全生产、维护码头公司的对外形象,维护公司和客户最直接的经济利益和保障公司和客户完好无损的货物质量,促进码头公司的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准许进入码头的人员范围 

(2)由允许进入码头的本公司人员陪同的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及来访客户;

(3)执行检查任务的'港口、海事、消防等人员;

(4)经公司批准的来港考察人员(必须乘车进入); 

(5)停靠在本公司码头的船舶的船员(只准进入码头);

(6)油污处理人员(只准进入码头);  

2、进入码头的人员管理 

(1)驾驶员不得擅自离开车辆驾驶室; 

(2)人员宜在道路两侧安全行走,严禁在门机吊具下坐、立、卧、行; 

(3)考察人员进出堆场必须乘坐机动车辆,中途不得下车;  

3、准许进入封闭管理区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范围 

(1)外包运输车辆; 

(2)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 

(3)经公司书面批准的考察车辆 

(4)航修、供应、油污水处理的车辆; 

4、码头行车规定 

(1)车辆行驶必须服从码头管理人员指挥;

(4)车辆进入码头区域,速度必须保持在5公里每小时以下; 

5、处罚规定 

(1)本公司人员违反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外部人员、车辆违反管理规定的,取消进入码头资格,并及时劝离码头。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4)业主雇用的保姆、钟点工等进出必须事先与业主确认检看有效证件,让其办理出门证方可进入(无证者一律不得入内)。

3)货车进出规定在2吨以内装有货物的小型轿车或面包车,检查不漏油可直接到大门进出。5吨以上没有领导同意不准进入小区(吊机、搅拌车、泵车)。

人员进出管理制度

1、进库人员应自觉出示证件,接受检查并登记;携带物品出库要凭放行条。

2、外来工作人员临时进出库,凭油库发给的临时出入证放行。离开油库时要把出入证交门卫回收。

3、进入油库要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内。进库人员必须自觉将火柴、火机、聚光镜和易燃易爆物品交门卫保管,严禁穿钉鞋进入油库。

4、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油库须经请示油库领导批准。

5、油库区内禁止私人会客,探朋访友。

6、进入油库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油库一切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追究责任。

7、非本单位职工严禁进入油罐区内,若因工作需要应由油库主管领导批准并指派专人陪同方可,否则追究责任。

仓库进出管理制度

目的:应公司相关规定,为规范仓库现场秩序,确保物料安全,加强仓库正规化管理。结合公司有关制度,现制定以下规定,望各部门遵守。

一、仓库是储放公司物料和物品的地方,属公司重点管控点。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二、公司相关部门需要进入的仓库的人员,应提前经本部门主管提报,仓库主管审批,方可进入。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禁止进入仓库,如需进入应经仓库人员的许可后,方可进入。

三、供应商送货人员,原则上不可进入仓库。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将物料放入仓库,应经仓库人员的允许或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只可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四、对供应商需要进入仓库,判定有争议的物料。应与相关人员一起,并经过仓库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五、未提报或审批的人员,并未经过仓库人员的批准,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1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六、供应商未经仓库人员许可,私自进入仓库的,将以处罚50元以示警戒。在仓库里乱串,私自动用仓库电脑或其它设备的,将以处罚200元以示警戒。私拿物料或资料的,将于偷盗处理,并交予有关部门处理。

公司进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报关单审核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报关单初审、复审应掌握的三原则:

一是符合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二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货物实际;三是客观反映进出口贸易性质。

第三条审核填制的报关单应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涉及许可证、贸易方式、征免性质等,对所填数据进行合法性和逻辑性综合审核。

第四条审核备案号、许可证号、合同协议号、提运单号、批准文号、随附单据是否正确。

第五条审核经营单位、收/发货单位、申报单位是否正确。

第六条审核进/出口日期、进/出口口岸是否正确。

第七条审核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是否准确。

第八条审核进口货物的起运国(地区)、原产地、境内目的地、装货港和出口货物的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指运港、最终目的国是否正确。

第九条审核贸易方式(监管方式)、征免性质、征税比例/结汇方式、征免是否准确。

第十条审核成交方式、运费、保费、杂费单价、总价、币制是否合理。

第十一条审核申报货物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标记唛码及备注是否正确。

第十二条审核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正确。

第十三条审核法定计量单位和数量、申报计量单位和数量、成交计量单位和数量是否正确。

第十四条审核是否加盖报关专用章及责任报关员签字。

第十五条报关单发生差错的,根据海关要求及时修改报关单,并按本规程重新审核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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