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专业16篇)

时间:2023-11-13 22:37:39 作者:紫衣梦

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中进行建筑、装修或维修等各项工作的过程和方法。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分享一些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的经验和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建筑施工安全不可忽视。现将我公司xx年下半年度建筑安全工作总结: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为要务,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对全区建筑施工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

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制度上墙;另一方面,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纳入常态监管,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1、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其畅通。

2、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

3、要求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用水量要求。

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密目式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6、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7、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内门窗管理、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我区建筑施工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语

为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月6日,麦积消防救援大队走进辖区天都佳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消防指导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建筑工地的消防管理水平。工地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建筑工人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传培训中,大队宣传人员结合近年来典型的工地火灾案例,重点讲解了建筑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常见火灾的起因、火灾预防措施、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和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等知识。并强调了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应设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做到人走火灭,电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论长期、短期工地,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现象。

宣传人员在现场对建筑工地及工人宿舍防火事项进行宣讲并组织管理人讲解消防灭火救援器材,组织培训人员亲身上阵体验灭火器扑救使用方法,有效提高了自身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通过这次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指导培训,从源头上提高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能力,为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建筑工地的消防知识宣传力度,拓宽消防宣传面和受训群体,切实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火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及办公区域装修(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施工方,我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特作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作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附件,内容如下:

一、我方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火工作,并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接受并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关于安全施工、防火措施的合理要求和意见。

二、我方指定一名施工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协调、处理,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提供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备案。

三、我方制定施工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现场安放防火宣传标志,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制定关于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的防火安全措施。

四、我方遵照国家消防、防火相关法律规定购买、使用施工设备及用材,投入装修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等灭火器具。

五、我方按照防火要求使用电动器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源开关处均须配有漏电开关和防水插座,若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确保操作人员均持有操作证,办理作业必需的批准手续,指定施工现场人员负责看火,作业前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六、我方不使用 “小太阳”等强热光源照明;不在施工场地长期存放易燃材料;不在施工场地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不在施工场地吸烟或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未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意不使用电热器具。

七、我方确保施工材料及设备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单独存放保管,确保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八、我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有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九、我方对于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等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十、我方确保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随时清扫刨

花木屑等易燃性杂物,清除火灾隐患。

承诺人(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 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市消防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成功举办博览会,我单位 (单位名称)

在 布展工程施工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布展工程的施工业务,不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展览主办单位(或展览场地管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施工中发现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及时书面报告参展方和设计单位。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及布展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四、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管理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本单位将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查和评定,并向展览主办单位(或展览场地管理单位)出具施工质量合格报告。参加展位布展工程竣工验收,对布展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培训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容忽视。为扎实搞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根据中国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文件《关于立即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深办[20xx]8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一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检查为首要,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施工消防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以建设平安工地为主线,进一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成果,完善消防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专职人员。项目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各个班组、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大规模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无论大小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决不留下任何隐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检查工作,确保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

项目消防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建筑业有其自身的特点:

1、一线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各地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各类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各项目部在严格执行新《消防法》。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注生命”的浓厚气氛。

1、在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栋楼面配备足够灭火器材,楼层按照消防要求每层配置消防栓及消防水带,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2、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3、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工何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4、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5、加强临时宿舍喝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宿舍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定期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1、个别工人安全意识还很淡薄,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面吸烟。

2、现场部分灭火器失效或被损坏。

3、作业面上灭火器缺失。

4、动火作业未有动火证、监火人。

以上问题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批评教育,大有改观。

虽然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1、誓抓隐患治理。突出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做好日常检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誓抓重点防患。突出抓好室外电焊作业、上下交叉施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监督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誓抓宣传教育。要做好施工班组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签名”,从思想源头上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意识。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参加消防应急演练。要让队员懂得应急救人及自救的技巧以及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各班组实际操作,通过演练增强了广大一线工人灭火、自救技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坚持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教育制度;工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工区(作业队),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画押。

大型施工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和日常操作要严格加以控制与监督,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设置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告牌,设置后拍照存档。防护设施的变动必须经安全部门与项目安全员的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完全恢复,书面资料由安全员保管。

坚持工区及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制度,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护设置要有专人负责。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区安全员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日记。坚持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考评;对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活动制定考核措施。

坚持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特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年审,不得超期使用。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施及器材。

做好安全工作的纠正、预防和调整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

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桥梁施工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现场安全纪律牌;孔桩施工标识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施工总平面图。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由承建监理的工程,承诺本工地搭设的所有临时设施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夹芯板材的芯材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并通过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承诺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全部为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xx)的`规定,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xx搅拌站工地,位于xx铁路工程dk197+200处,距杭州绕城高速约90米,xx区xx村约100米。搅拌站工地是为xx铁路工程xx标段xx特大桥及其它中小桥及路基土石方和xx站场提供钢筋、木材、沙石料、混凝土等物资和机械设备、油罐存放而设立的,其面积共占地15亩,场地建有活动房屋二层十六间,工地设一配电柜及村民用电线路经过工地。因此搅拌站工地有一定火灾隐患,且事故发生后果较为严重。为了切实提高工地消防应急能力和火灾控制能力,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精神,结合工地实际,特制定如下预案。

xx经理部成立消防应急指挥部,杨兵任总指挥,张华东任副指挥长,桥梁队队长李明,副队长陈师标,安全环保部部长刘亮、安全员周组龙,综合办公室主任夏无缺、公安派出所所长钟林峰任指挥成员。指挥部下设义务消防队成员,由路基队和桥梁队职工群众中选出。指挥部设在经理部办公室,日常消防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管理,火灾发生后指挥部负责火灾现场交通人员疏通、情报信息传递、后勤物资、人员保障、火灾扑救及火灾事故后调查处理。

1.搅拌站工地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成立消防队。

在活动房屋东侧配置mfzl8干粉灭火器10个,mfz4干粉灭火器8个,消防桶6个,消防斧、消防镐各2把。在搅拌楼西侧备有黄沙,南侧设一高位水池,在库房备有水管、铁铲等物资工具。

2.平时加强对职工群众安全防火教育,对油罐存放制定安全制度,工地物资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机械设备停放在固定车位,对职工用电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在消防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根据火灾发生的规模、危害程度及火灾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和策略。

1.前期处置。火灾初期,规模不大,此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同时马上向指挥部报告火灾大小、势态、危害及现场扑救情况和人员物资等基本情况,根据火灾情况,及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及与电力部门、医院取得联系,做好情报信息传递工作。初始阶段要发挥工地现场人员力量,及时进行火灾扑救,力争将火灾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

2.中期处置。火灾中期随着事态发展,现场人员增多,要充分发挥消防应急指挥部作用。第一接到火灾报警后,指挥部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第二要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机械设备等转移工作,做好道路交通疏通工作,确保消防车和消防人员扑救顺利进行及人、财、物的安全转移。第三组织消防队员、职工群众进行火灾扑救工作。要在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下,有序进行火灾扑救,必要情况下可向当地政府、派出所或附近村委会求援。对需拆除房屋、物资进行拆除隔离,以防火灾进一步蔓延。第四提供后勤保障,对需要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调配,确保火灾现场所需。

3.后期处置。火灾扑灭后,指挥部组织人员进行善后处理,首先配合消防队、公安机关进行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损失进行调查统计,其次与电力部门、当地村民等相关方面取得沟通,协商解决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影响。

第一、成立消防组织,进行消防演习。

第二、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物资,消防用车、人员必须在火灾发生后5分钟赶赴现场。

第三、经理部所有队员应根据应急预案,统一指挥、有序进行各自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低温饱和湿烟气腐蚀钢材,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吸收塔及其进出口烟道一般采用预硫化胶板或玻璃鳞片树脂衬里进行防腐,防腐处理过程中需要使用苯乙烯、丙酮等易燃品,易引发火灾。为确保发电厂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及运行安全,集团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采用预硫化胶板或玻璃鳞片树脂衬里进行防腐处理的发电厂烟气系统的安装、检修、运行维护。相关单位除应遵守相关设计规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外,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相关要求。

本规定所称施工总承包是指将包含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各种总承包模式,包括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等。

管理与设备运行维护相分离的业主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在运行维护合同中明确双方管理职责。烟气系统建设、改造、检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业主单位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中约定的双方安全职责及义务不得违反本规定要求。

1、发电厂烟气系统配套消防工程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规范》(gb5022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烟道等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及构筑物,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在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等上部平台处,或附近建筑(平台)高处设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带,保证烟气系统无论何处出现火情,至少有1处消防栓通过一根皮带对着火处能进行有效扑救。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吸收塔及烟道附近有利位置设置消防炮。

3、优化通道隔离设计,双通道布置的烟气系统应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通道中加装挡板。已建烟气系统及单通道设计的烟气系统建议在湿式电除尘入口安装挡板,烟囱使用钛板或玻璃钢材料的烟气系统还应在烟气加热器出口安装挡板。挡板应由保安电源供电。

4、吸收塔、湿式电除尘等区域设置双逃生通道,以便火灾时人员撤离有足够的逃生通道。

5、与吸收塔相通的防腐管道、烟道的膨胀节、软连接等部位附近的电缆,应涂刷足够长度的防火涂料,其电缆桥架盖板应配置齐全,封堵应严密。电缆桥架、电动头附近的膨胀节、软连接、pp管等可燃部件,应采取加装防护罩等防火隔离措施,防止电缆、电机接线短路着火引发吸收塔火灾。

6、吸收塔除雾器增加第四层手动喷淋;吸收塔除雾器、湿式电除尘、烟道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应设水源备用接口。

1、原材料堆场

橡胶板与鳞片等危险等级较低的原材料堆场应在堆场外围设立围栏,并悬挂警示牌,10米范围内严禁动火。原材料应按种类堆放。原材料堆场移动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堆场附近应配置消防水及水带。

2、危化品仓库

(1)粘合剂与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危化品仓库。

必须设置临时危化品仓库时,临时危化品仓库应远离人员与设备密集区域,与其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满足国家安全与消防管理相关要求。临时危化品仓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内部照明、电源、接地、通风、排水等应按照危化品库要求完善安全设施。临时危化品仓库外围10米处应使用围栏进行隔离,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围栏区域内严禁动火。临时危化品仓库的移动式灭火器配置数量应满足《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仓库附近应配置消防水及水带。

(2)粘合剂与稀释剂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堆放,专人管理,每日应对仓库内材料进行清点检查,发现包装有损坏的材料应及时处理。仓库内应定期进行测温,保证室内温度在许可范围内,必要时可采取通风洒水等措施。

(3)进入危化品仓库(临时危化品库)禁带火种,人员进出、材料领用及缴回应实行登记制度。

(4)危化品仓库(临时危化品库)应制定火灾处置方案,并将处置流程、应急联系电话等张贴在醒目位置。

(5)应合理选择危化品仓库至施工(检修)区域运输路线,避免经过设备检修等区域,材料运输时段需经过的道路应全面禁火。

3、施工(检修)现场管理

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指脱硫吸收塔、涂鳞烟道、湿式电除尘、烟气加(降)热器等防腐设备及与设备相连且不能隔离的各类管道系统施工(检修)及现场预处理的区域。

(1)现场预加工区域临时构筑物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预加工场地外围应设立围栏,并悬挂严禁烟火警示牌,10米范围内严禁动火;场内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并设置消防水及水带,保持随时可用。

现场预加工区域应保证通风,接地应可靠,并采用防爆照明。施工(检修)用电源接线盘应使用防爆型、预加工区域周围应清理干净无易燃物品。

(2)施工(检修)区域应施行隔离,建立禁火区,隔离区周围应设置“严禁烟火”警示牌。隔离区进出口设置1到2个。

隔离区域出入口应专人管理并实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禁止将火种带入隔离区内。对进入人员携带的焊机及气割等动火工器具以及能产生火花的电动工器具、检测仪器应办理动火工作票,否则禁止带入。对进行动火作业但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和机具应禁止其进入。

(3)施工(检修)区域应设置消防水及水带,并保持随时可用。

施工(检修)期间如电厂消防水系统不可用,必须设置临时消防水管。吸收塔、湿法电除尘、烟道等高度超过20米的设备及构筑物,应确保消防水压力,在吸收塔、湿式电除尘等上部平台处,或附近建筑(平台)高处设置消防栓并配置水带,确保消防水能够全覆盖。

(4)施工(检修)区域各作业点应保持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保证人员能快速撤离。

(5)施工(检修)区域内脚手架及铺板均应采用不可燃材料,严禁使用毛竹及毛竹片搭建脚手架。

(6)施工(检修)区域内,应对电源接地情况进行清查,保证所有带电设备接地不通过防腐设备的本体;场地内非防腐使用的易燃物品应清理干净。

(7)施工(检修)区域内所有防腐用原材料应按照种类与危险等级分别放置。

施工期间原材料需按照当天施工计划进行领用,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当天施工结束后应清理场地并将多余原材料与废弃物运回仓库,严禁将未用完的材料与废弃物堆置在现场。每日加工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对场地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所有易燃废弃物应统一拉回仓库按相关规定处理。

(8)防腐作业前,应关闭增压风机出口烟气挡板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挡板,未安装挡板的烟气系统应在湿式电除尘入口、烟气加热器出口部位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隔断。

采用玻璃钢或钛板材料的烟囱,应在烟囱入口部位采取措施有效隔断。

(9)防腐作业开始前,业主单位应组织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对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10)防腐作业人员进入防腐作业区域时,需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并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穿戴带金属的鞋及衣物进入作业现场。

(11)在吸收塔、箱罐、烟道等密闭空间防腐作业前,应强制通风,并对甲苯、丙酮等有害或可燃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进行检测,浓度保持在安全范围方可进行作业。

(12)在吸收塔、箱罐、烟道等密闭空间防腐作业或在已完成防腐处理的密闭空间内作业,应将消防水系统引至人孔门附近,现场应配置专人负责开启消防栓。并在作业现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及防毒面具。

(13)施工(检修)区域应使用冷光防爆灯或防爆型矿灯,电气电压不得超过24v(吸收塔、箱罐等密闭空间内照明应采用12v低压防爆灯具),灯具距离防腐涂层1米以上。施工(检修)区域电源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控制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密闭空间作业时应将漏电保护器、控制开关放置于密闭空间外,并有专人看管。所用电缆线在施工(检修)区域内的部分不得有连接接头。

(14)进入施工(检修)区域应关闭随身携带的无线通讯设备。

(15)业主、总承包、监理、施工单位各方应根据各自的安全职责,经常检查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各类违章行为。

4、动火管理

动火作业除执行“3、施工(检修)现场管理”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以下条款:

(1)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内管道、设备,原则上应拆下移至安全距离以外动火,拆卸管道螺栓禁止采用电焊、气割方式进行;管道堵漏尽可能采取非动火方式。

(2)业主单位应针对烟气系统改造(检修),补充完善动火工作票制度,并根据该系统不同部位动火作业的风险,明确动火范围及动火等级。

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制定动火工作票制度,组织业主、监理各方等对动火工作票制度进行审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由总承包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

下列部位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防腐施工期间在防腐区域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防腐处理完成后,需对防腐设备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

(3)所有衬胶、涂鳞的防腐设备、烟道内或设备外壁上直接动火作业,或与衬胶、涂鳞的防腐设备、烟道相连且不能隔离的各类管道上直接动火作业,或在防腐施工期间防腐作业点15米范围内动火作业,应执行一级动火工作票。其他情况按照二级动火工作票执行。

(4)以下情况施工(检修)区域禁止动火作业或使用电火花检测仪:

――在底涂、面涂、胶板粘接、鳞片施工(检修)过程中或鳞片施工后鳞片涂层未凝固前;

――施工(检修)区域消防水不能正常供水时;

――脱硫吸收塔内除雾器冲洗水系统不能备用时,禁止在吸收塔内动火作业;

――湿式电除尘喷淋水系统不能备用时,禁止在湿式电除尘内动火作业。

(5)若设备安装(检修)需要,施工(检修)区域内需实施动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应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监理方审核,业主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动火单位制定专项方案,并经监理方审查,总承包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6)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专项方案中明确的安全措施应全部列入动火工作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逐项确认。在全部安全措施落实并确认后,方可允许动火。

新建烟气系统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范围内的动火作业由总承包单位负责许可(但对原系统及设备需做安全措施的除外),业主单位到场监护(注:实行动火单位、业主单位双监护)。

动火作业时,安全监督人员、消防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不得擅自离开。动火期限超过1天的动火作业,隔天动火前,应重新确认安全措施。

(7)施工(检修)区域动火前,应将消防水引至动火点附近,现场应配置专人负责开启消防栓。并在现场配置移动式灭火器及防毒面具。

吸收塔内动火作业前,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及水源应确认可靠备用,以便烟道着火后及时启动,保护吸收塔安全。除雾器附近动火作业前,应将作业点周围局部除雾器片拆除,禁止在除雾器上直接铺设防火布作为隔离措施。

湿式电除尘动火作业前,湿式电除尘喷淋水系统及水源应确认可靠备用。

(8)动火作业前,应采取关闭相通、相邻设备挡板、管道隔绝阀门、封堵管口等措施,防止火种进入或被负压吸入吸收塔、烟道、箱罐内。

(9)动火作业前,有条件的单位应调配消防车到现场实施监护。

(10)在防腐层设备上动火作业前,应将焊割区域边界以外一定距离内的防腐层进行清理(衬胶500mm,涂鳞100mm),同时在下方铺设防火毯等,动火时应定时在防火毯上浇水,使其保持潮湿,防止高温金属熔渣引燃防腐材料。

(11)在防腐设备外壁动火作业前,塔内监护人员应正确判断外壁动火点对应的内壁位置,并采用有效的防火措施。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应随时监测塔内对应部位状况,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停止作业。

(12)吸收塔、除雾器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作业区域、吸收塔底部应各有1名监护人。大范围动火作业,吸收塔底部须做好全面防护措施或在底部注入一定高度的水。小范围动火作业可在动火影响区域下部、底部做好防护措施。

除雾器冲洗水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进行局部系统隔离,保留其余除雾器冲洗水系统备用。不能备用时,应临时布置消防水枪。

除雾器热熔等高温作业应严格控制工作温度,做好冷却和防火措施。

(13)动火作业只能单点作业,禁止多个动火点同时开工。动火作业时,禁止在动火区域内进行其他作业。

(14)焊割作业应采取间歇性工作,防止持续高温传热损害周边防腐材料和引发火灾。

(15)动火工作间断、结束时,应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必要时可对焊渣的堆积点实施淋水处理,消除热源。同时应检查动火工具电源确已断开。

4、施工(检修)前安全交底、告知及应急管理

(1)所有进入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作业的单位均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编制专项方案,经相关各方(业主、监理、施工)共同讨论审核后,由业主单位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实施(新建烟气系统及设备施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2)业主单位应组织施工(检修)单位对业主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尤其是动火工作票制度)进行学习。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时,总承包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学习业主单位、总承包单位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业主单位应对施工(检修)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并将施工(检修)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水、电、汽(气)管道等情况交代清楚。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业主单位对总承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总承包单位对施工(检修)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所有进入烟气系统施工(检修)区域作业的人员均应熟悉逃生通道、现场各种消防设施的操作使用。

(4)业主单位应签发告知书于各相关单位(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签发),告知书主要内容为防腐施工开始时间、范围、结束时间、应急电话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应张贴于防腐区域出入口等醒目位置。

(5)施工(检修)作业前,业主单位应针对烟气系统改造(检修)编制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和灭火作战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演练,对各工作点发生火灾后消防水的取用、覆盖范围进行验证,做到心中有数。

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火灾应急预案演练。业主单位应配合总承包单位做好应急演练相关工作。

1、消防水系统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压力正常,随时可用。

2、烟气系统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要求,配置移动式灭火器。

3、所有带可燃衬胶内衬的设备及除雾器(pphg材质)、除雾器冲洗水管(pp材质)均应悬挂“严禁烟火”的警告标示牌;醒目位置应设置厂外火警电话、厂内火警电话。

4、烟气系统运行期间,严禁对湿式电除尘、吸收塔、烟道等所有带可燃衬胶内衬的设备外壁及相连管道进行动火。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5)。

《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

工程):z:,以下。

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

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

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

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建立以行政领导、生产、安全等部门为主体,专(兼)职消防干事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设计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动防火设计。施工现场内不准随意搭建临设;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6、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一)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责任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二)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三)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队员若干人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3、单位工程设立义务消防队,由队长:队员:等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成品、半成品保卫。

5、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6、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7、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9、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10、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1、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2、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3、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工作。

3、现场巡逻人员和门卫职责。

(1)在经理部安保组的领导下,负责现场保护,维护现场秩序,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

(2)保卫人员要穿制服,佩执勤标志,要尽职尽责,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警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实行实会客登记制度,携物出门的必须持安保拉开的出门证,方可放行,进出车辆要严禁格登记。

4、消防保卫巡逻要求。

(1)保卫人员要尽职尽责,当班时,严禁睡觉、喝酒,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2)重点对仓库、木工棚、办公区、宿舍、成品、半成品保卫和防火防盗破坏的检查。

(3)对关键部位如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等更要经常巡查,确保安全。

九、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队长:游永松。

副队长:田春向。

义务消防队员: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五公司恭王府项目经理部。

2011年3月25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唐海权、夏汝朝、罗善峰、向开美。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甲、乙双方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颁发的有关消防安全法令、法规、规范、安全标准、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好证件手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三、进入施工现场,在甲方项目经理主持下,召开全体乙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进行全员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甲方为陕西敬瑁建设第八项目部。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长期在工地代班人兼职消防人员。

五、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备,报甲方审批备案,存放在

火险隐患。

六、乙方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及其它施工用火,每天必须到甲方安全消防部门开动火证,配备好消防器材及看火人员后,方可动火作业。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重点防火部位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大灯泡以及电热器具等,违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八、乙方现场易燃易爆等物品,设专库专管。(油漆、稀料等)

九、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来人员留宿,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认真审查登记,办理人口暂住手续。

十、由于乙方属于管理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和其他刑事案件等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方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就以上条款进行监督检查,并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书

单 位

责任人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一、 消防责任目标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二、 消防安全职责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防工作做到人人讲、时时抓,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仓管员等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法令,坚决杜绝油、气、电、火和杂物等火险隐患。所以特制订以下八条责任协议: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专人责任制,职责明确,并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懂消防知识。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仓库的工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可正式上岗工作,并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五、室内外的消防栓、灭火器材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器材要定人负责保管、定时保养。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布置。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专门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和乱拉乱接。

七、仓库消防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放,货物堆放要留墙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整齐划一。

八、凡是施工现场 、仓库等因违反规定造成消防责任事故,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惩罚措施,责任人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制定和完善项目部有关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奖罚条例,并督促分包单位实施。

4、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项目部整改。

5、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经理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分包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

2、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3、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7、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8、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层层把关的消防责任制。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不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2、乙方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13、乙方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1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把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1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1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考核:

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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