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帮扶方案(模板13篇)

时间:2023-11-30 13:29:08 作者:飞雪 市场帮扶方案(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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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帮扶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人民银行总行等8部委和省委省政府稳企业保就业有关要求,疏通政策内外部传导机制,促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回暖向好、高质量发展,决定实施武陟县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

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深刻领会稳企业、保就业的重要意义,强化底线思维,突出武陟特色,组织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共同筛选一批暂时遇到困难、急需金融支持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建立公开的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通过总量货币信贷政策的结构化、精准化,并综合强化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监管容忍、财税优惠、风险奖补等多种政策合力,加快构建常态化、多形式、多主题的政银企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共荣共生,全面提升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改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融资获得感,为促进武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武陟经济振兴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原则上,全国性银行驻武分支机构各项贷款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其全国分支行平均水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增速、企业贷款增速应高于上年水平,确保新增金融资金主要流向制造业、一般服务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更好发挥救急纾困、“雪中送炭”效应,并通过金融总量扩张,带动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稳步降低。

(二)政银企对接进一步紧密。积极开发“复工贷、复产贷、复市贷、农耕贷”等信贷产品,持续提高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份额和比重,力争实现“应贷尽贷、应延尽延、应减尽减”,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20%以上,融资供需双方更加充分、有效对接,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的有效融资需求满足率大幅提升。

(三)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更加有力。管好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既有政策工具,积极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创新性工具,提升货币政策工具的“直达性”、“普惠性”和“精准性”,力争我县货币政策工具投放量与经济金融在全市的份额相匹配。

(四)“几家抬”工作合力持续凝聚。有效发挥我县金融工作局地方协调机制的沟通协调功能,推动货币政策、监管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更趋同步,信息共享、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账款清欠等机制更加健全,地方政府金融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得到充分发挥。

为实现以上目标,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救急救灾不救腐,不救该倒的企业,维护正常金融、法治秩序。二是坚持地方为主、多方协作原则,全面加强金融、产业、财税、就业等政策协同。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原则,鼓励各地自主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四是坚持科技引领、效率为先原则,切实加强税务、市场监管等信用信息共享。

(一)市场主体筛选标准。

1.企业优先序原则。

(1)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的企业和群体。

(2)加强支持对当地就业、产业竞争力、技术创新等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

(3)侧重支持融资需求紧迫程度高的企业。

(4)应是在疫情发生前生产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的企业。

2.重点行业企业与重点群体。

(1)重点行业包括外贸、住宿餐饮、交通运输、旅游娱乐、家政服务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对就业吸纳带动能力较强的领域以及粮食能源安全领域。

(2)重点群体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一定技术和市场优势的“专精特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及其核心配套企业、重要产业链。

(3)重点外资企业,主要包括专用和通用设备、电子设备、化工、汽车等制造业关键环节外资企业,批发、商务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服务业经营确有困难的外资企业,以及电子元器件、纺织服装制造业等具有较强外迁倾向的外资企业等。

(4)在前3类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得到充分支持的前提下,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优先序原则做适度调整。

(二)名录库建立方式。

主要渠道:

1.依靠地方政府组织,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科技、文旅、商务、交通运输、农村农业等部门力量,按照市场主体筛选标准,向人民银行推荐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单,含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由金融机构结合本行掌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息,向人民银行进行推荐。

补充渠道:

1.升级普惠通app、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河南站(以下简称“信豫融平台”)功能,支持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普惠通app、信豫融平台在网上自主申报,并在线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2.依托上级行反馈、行内统计系统或征信系统等途径,自主得到有关企业名单。

人民银行依托行内统计和征信系统等途径,对本辖区上述企业、个体工商户信息进行校验,剔除经营异常、失信、僵尸企业及其他不符合条件企业后,建立本地“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名录库实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

(三)市场主体名单科目内容。

人民银行与名单来源部门沟通规范名单科目采集信息,原则上应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户开户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地址、行业、规模类型、雇员人数、纳税人登记状态、是否属于外贸经营者、所属重点领域(“专精特新”、粮食能源安全、供应链核心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等)等信息。

(四)名录库分类方式。

为高效利用金融资源,把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优先序划分为三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支持措施和政银企对接方式:

第一类,优先保障类:数量有限,可“一企一策”给予对接支持的大企业和核心企业。

第二类,重点保障类:有一定数量,但可列举的规模以上企业和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小微企业。

第三类,普惠保障类:规模较小、数量众多、不便列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一)分类推送名单。

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强化线下推送。人民银行按照属地原则,依托现有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一名录、六机制”工作机制,综合考量企业发展阶段、企业融资诉求、各金融机构服务特色等因素,以“一对一”、“点对点”形式,将第一、二类企业推送至相关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

对于第三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强化线上推送。人民银行联合当地有关部门,通过普惠通app、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等线上平台,以“一对多”、“点到面”形式,将第三类企业名单推送给辖内所有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二)明确主办的银行。

对于第一类和第二类企业,按照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6厅局《探索建立主办的银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精神,全面建立主办的银行机制,原则上以企业基本户开立银行为主办的银行,逐企制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

对于第三类企业,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鼓励金融机构平衡好稳企业保就业与防风险、守职责之间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主办企业,下沉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力度。金融机构选定的主办企业名单,定期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报备。

(三)建立多元化对接方式。

结合河南省“百千万”行动计划和“861”金融暖春行动政银企对接工程方案,按照省对省、市对市、县对县的方式,构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共同参与的常态化、多形式、多主题对接机制。通过采取现场走访、政策宣讲、融资培训、产品推介、线上对接、现场签约、金融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对接活动,力争对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实现对接全覆盖。

(一)扎实开展“三第一”行动。各金融机构要瞄准主办的名录库市场主体,一对一、面对面开展情况摸底,及时摸清相关市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融资需求。针对有融资需求尚未获得支持的市场主体,要主动提供第一次开户、第一次授信、第一次贷款“三第一”金融服务,努力做到“应贷尽贷”,推动名录库市场主体首贷率明显提高,金融支持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二)强力支持三类贷款增量扩面。各金融机构要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力争新发放信用贷款占比和份额显著提高。对于疫情前经营正常、受疫情冲击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贷款期限要“应延尽延”,对符合条件的延期贷款不下调贷款分类,维持贷款正常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并着力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占比和份额逐年提升。

(三)持续加大金融产品研发、设计和创新力度。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的融合,积极探索“线上化、个性化、便利化”的业务模式,建立满足市场主体不同发展阶段的产品和服务体系。要重点创新“复工贷、复产贷、复市贷、农耕贷”等信贷产品,并探索将应收账款、仓单、存货、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纳入质押品范围,努力为名录库市场主体提供精准化、场景化、便利化的金融支持。

(四)有效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利率自律机制有关要求,加快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落地,合理降低名录库内市场主体尤其是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努力做到“应减尽减”。要坚决杜绝违规收费、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变相抬高市场主体融资成本的乱象,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五)着力改进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各金融机构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要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六)不断优化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各金融机构要提升普惠金融在分支行和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要降低小微金融利润考核权重,增加小微企业客户服务情况考核权重。要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七)完善提升基础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积极优化支付、国库、外汇等领域金融服务,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日常金融服务需求。要搭建国库拨付和支付清算“绿色通道”,保障资金拨付和支付清算畅通高效。积极运用“云闪付”平台助力政府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服务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和恢复经营活力。积极推进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试点,强化外汇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加强重点企业汇银企对接,有力服务涉外企业发展壮大。

(一)强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激励。对于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只要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金融机构就应当予以办理,并合理安排还本付息时间,避免集中到期。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政策支持,并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执行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给予相关激励。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对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进行延期还本付息,且能够提交符合要求的延期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台账的,人民银行通过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给予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奖励。在规定期限内,同一笔贷款多次延期还本的,只在首次延期时享受激励措施。

(二)强化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激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门使用再贷款专用额度,按照一定比例购买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小微企业获得信用贷款支持。最新央行评级为1-5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20xx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人民银行按相关贷款本金的40%,以零利率、期限1年的资金对相关金融机构予以支持。具体操作频率上,20xx年6月、7月、10月、20xx年1月共四次操作,其中20xx年6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7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10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20xx年1月的操作支持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

(三)强化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的普惠性。积极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新增的1万亿元再贷款再贴现额度,重点支持符合条件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降低融资成本。其中,支农再贷款(含扶贫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为涉农贷款;支小再贷款的资金投向为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和单户授信3000万元以下的民营企业贷款;再贴现优先支持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重点支持票面金额200万元以下的票据。以市为单位,每季度末再贴现票据余额中,涉农票据、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票据合计占比应不低于50%。

(四)强化定向降准、宏观审慎等政策的考核激励。对向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企业投放贷款较多,达到普惠金融定向降准考核、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考核、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标准的金融机构,优先予以降准支持。对积极主动落实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且效果明显的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宏观审慎政策激励,并合理提高其同业存单、大额存单发行备案额度,具体备案额度由所在地人民银行根据相关管理要求以及金融机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

(五)强化综合监管政策激励。允许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贷款纳入正常类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根据上级工作部署,适时开展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继续落实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户数“两增”要求。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进一步放宽普惠型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处置力度,调动投向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强化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专项督察,对落实政策不到位、效果不突出的金融机构将进行严肃问责。

(六)强化债券融资政策支持。一是加大政策宣介,引导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主动对接中介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发行适合自身发展的债务融资工具。二是积极对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强化信用增进,支持低评级和民营企业发债融资。三是推动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三农”、疫情防控等专项金融债券,扩大银行机构资金来源,引导将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相关领域企业。四是积极支持中小银行发行永续债、二级资本债券等补充资本,夯实金融资本实力,提高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能力。

(七)强化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工作联动,积极推动地方征信平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等建设,夯实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扩大非金融信用信息采集,促进市场监管、税务、征信、社保、水电气等数据互通,增加企业征信服务有效供给。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应用,在建立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后,及时将未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的名录库企业录入河南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将有关信用信息推送或共享给金融机构。三是依托征信管理系统和信豫融等信息平台,积极探索开展“红黑名单”发布活动,强化联合激励惩戒机制。

(八)强化健全风险缓释机制。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和应急周转“资金池”,原则上县级风险补偿金不少于500万元。明确代偿比例、扣划流程和资金周转规则,优先缓释向名录库内企业发放贷款产生的金融风险,重点用于信贷风险补偿和应急转贷等业务。

(一)加强组织推动。县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部署,特别是要把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要做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思想准备,主动作为,特事特办,苦干实干,确保将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二)压实工作责任。县人民银行要在行内成立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组,并协调县金融工作局、财政、发改、工信、市场监督等部门成立本级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实施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要加快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名录库建设,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单。各金融机构要明确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牵头部门,落实责任到部门、到岗、到人,并主动在普惠通app、河南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信豫融等平台公示支持政策、产品和利率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广泛宣传动员。县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地方宣传部门对接,提供宣传线索,策划专题专栏,聚焦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突出典型宣传、政策宣传和活动宣传等三大宣传重点,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要积极创新宣传方式,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增强宣传针对性和感染力,确保为行动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实施台账管理。县人民银行要围绕当地普惠特别帮扶市场主体名录库,组织金融机构逐户建立“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台账”和“不符合融资标准理由细分台账”,包括融资对接进度、有无融资需求、融资需求满足情况、未成功融资的原因等,持续跟踪企业贷款可得性,并于每月6日前报送所在地人民银行,作为后期核查依据。要依托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立完善咨询投诉受理处理机制,专线接听、记录咨询投诉,及时处理市场主体融资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强化跟踪问效。县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专项监测报告制度,跟踪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辖内金融机构填报“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周报表”和“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月报表”,并及时收集辖内开展支持市场主体普惠特别帮扶行动的措施、成效、问题、建议,汇总后形成本辖区的周报表和周报告、月报表和月报告,按时报送人民银行焦作市中心支行。

商场帮扶方案

个体工商户是稳经济的重要基础、稳就业的重要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因素影响,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帮助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推动个体工商户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靠前发力、主动发力、精准发力,把政策宣传解读、政策服务、政策兑现送进门,确保政策“应知尽知、能用尽用”、“应享尽享、早享快享”,推动个体工商户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一)深入开展税费优惠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全面梳理涉及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编制《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利用大数据筛选确定符合政策适用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有针对性地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开通服务个体工商户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绿色通道”,全方位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叠加税费政策利好;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xx月xx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二)深入开展金融支持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使用个体工商户看得懂的语言逐项解读有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逐项列明政策适用范围、申报条件、办理流程等,便于个体工商户了解政策、利用政策。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快构建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推动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推进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改革效能,及时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行的政策红利传导至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经济,引导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稳中有降。稳序加大使用货币政策工具,不断丰富金融产品,推广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确保普惠小微贷款(含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经营发展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深入开展稳岗就业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大力开展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普惠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聚焦稳就业保就业,构建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保障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各项政策,全年扶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93户以上、职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以上。

(四)深入开展减房租等降成本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加大降成本政策的宣传力度,有效扩大个体工商户对政策的知晓度。着力缓解个体工商户承压最大的房租问题,承租国有经营性房屋的,严格落实房租减免政策,并迅速将减免政策兑现到位;承租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非国有经营性房屋的,建立政府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参与的集体会商制度,采取集中议价、发放倡议书等多种方式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减降房租。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对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

(五)深入开展拓展市场促消费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协同发力、远近兼顾,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参与全省组织的“彩云消费券发放活动”,指导中石油中石化促消费满减活动,做好新能源车购买优惠活动。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改善设施和服务条件,结合实际延长开放时间。支持老字号个体工商户“走出去”开拓市场,定期组织老字号个体工商户参加境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和进商超等产销对接会。支持各地建立促消费常态化机制,培育一批特色活动品牌,对县(市)组织举办的促消费活动,视活动规模及成效等给予支持。

(六)深入开展鼓励支持“双创”纾难解困政策“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进一步整合创新创业资源,推动资源共享,加强资源聚集,推动形成创新创业更大活力。加强众创空间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覆盖到各县(市),提升现有平台运营能力,培育孵化更多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建设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强创新企业平台间沟通协作、经验交流,建优建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新创业,积极开展云南“创新之星”和“创业之星”迪庆选拔活动。积极争取更多优秀项目进入国家双创活动周主题展示。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建设。

(一)加力资金支持。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鼓励州、县(市)安排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州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一定比例阶段性予以奖补。引导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加力减税降费。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20xx年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扩展至个体工商户,并按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针对制造业个体工商户20xx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20xx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照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执行时间至20xx年xx月xx日。

(三)加力房租减免。20xx年对州内承租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20xx年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免租期间(以减租方式减免租金的可换算为免租期)免征相应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加力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运输等国家明确的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保险费政策,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xx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五)加力降低经营费用。持续推进平台费率透明化工作,协调电子商务、外卖等互联网平台进一步下调餐饮、住宿、家政等受疫情影响的生活性服务业个体工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佣金、店铺押金、宣传推广等线上经营成本。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培训,提升个体工商户数字化经营能力。对受疫情影响无力足额缴纳电、水费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个体工商户给予流量扶持,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降低商户服务费优惠,将个体工商户宽带和专线资费再降10%。

(六)加力金融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政策工具落地见效,按季度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贷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容忍度标准,切实落实授信尽职免责规定。督促金融机构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州财政按照规定给予担保费补贴。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反担保要求。鼓励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等协商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xx年底。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探索面向新产业、新业态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推出多样化保险产品和服务。探索开展因疫情导致个体工商户营业中断损失保险,提升理赔效率。

(七)加力稳岗就业支持。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的个体工商户按照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给予稳岗返还,没有对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执行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xx年xx月xx日。鼓励个体工商户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体工商户,依据我州当年发布的培训补贴目录,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单位主营业务有关职业培训,对完成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八)加力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和从事种养业农民等创业担保贷款倾斜支持力度,对上述群体10万元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扶持。大学生创业补贴优先扶持全省重点产业、各地特色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带动创业、就业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用于创业经营活动。对在州市以上组织的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名次或依托高校创业平台优选推荐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补贴资金通过省对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安排。大学生创业补贴实行项目指标管理,经评审后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各项目具体补贴金额由各地结合项目评审实际确定。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创新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引入金融服务平台,帮扶创新创业项目成功创业,对评选活动和获奖人员开展系列专题报道,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参与评选。

(九)加力优化政务服务。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做好“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帮办代办”配套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邮政快递等渠道“不见面”办事,降低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持续推进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推动所有涉个体工商户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对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个体工商户信用修复申请,简化流程移出异常名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一)强化跨部门纾难解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州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作用,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贯通的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合力纾困。对于个体工商户反映的突出困难问题,实行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努力当好“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真正把纸上的政策落到地上、落到实处。“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牵头部门要在本方案正式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州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州级各牵头部门于xx月xx、xx月xx上报工作总结。

(二)强化调度监测机制。深入推进经济运行调度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制度,实行月报制度,实现对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紧扣季度目标、年度目标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州政府督查室,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既看政策落地率,也看群众和市场主体感受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按要求直达基层、直达个人。

困难帮扶方案

为了切实改变xx村村民xxx的贫困现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与全县人民一道共同达到小康水平,根据省市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有关文件要求,我于20xx年2月29日,深入xx村x组村民xxx家了解情况,现根据西关村发展规划、结合xxx家庭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计划:

贫困户xxx,xxx镇xx村x组村民,全家6口人,房屋10间(其中新建房屋5间,尚未搬迁),住房面积100平方米,耕地面积2.8亩,人均耕地面积0.56亩,家庭简单实用家具及生产用具基本齐全。现有主要劳动力2人,家庭经济收入主要依靠儿子在外打工获取。户主:xxx,47岁,小学文化程度,长期在县城干零活以贴补家用。妻子:xxx,46岁,文盲,在家务农。儿子:xxx,27岁,高中文化程度,常年在广东东莞打工。儿媳:xxx,23岁,患有病,长期在家疗养。孙女:xxx,两岁;xxx,4个月。

1、家庭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接受农业科技和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弱;

2、家庭劳动力少,经济收入主要依靠种植或外出务工为主;

4、儿媳常年患病,医药费用支出较大,家庭主要因病致贫;

5、两个孙女均年幼,家庭拖累较重。

经过前期的入户对接、建档立卡,初步了解了家庭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具体困难,并对20xx年的帮联任务进行了梳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6月:深入帮扶农户,了解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帮扶计划;

6、经常入户了解家庭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做到及时排除家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商场帮扶方案

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要求,根据《许昌市商务局关于安排全市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商流通〔xxxx〕9号)和《许昌市财政局关于xxxx年全省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的通知》(许财预〔xxxx〕10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和管理,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党中央防汛救灾工作指示精神为指导,合理利用防汛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积极支持和帮扶受灾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灾后自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对于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给予一定时期房租补贴等方式,支持受损严重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一)本方案所称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以下简称帮扶救助资金)是指许昌市财政局下达的专项用于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

(二)采取公开征集方式组织帮扶救助资金申报,按照企业、商户申请;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核的'程序进行。帮扶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一)申报条件。

1、因灾造成经营困难、停产停业的商贸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办理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4、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二)申报材料。

1、经开区城乡小商户帮扶救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灾受损情况图片或影视材料;

5、受灾受损物品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无法提供发票、收据等佐证材料的,由所在村(社区)定损并提供情况说明(注:非必须项)。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xxxx年8月13日前向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提交申报材料,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会同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审定,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拨付帮扶救助资金。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专项帮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帮扶救助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救助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市场帮扶方案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按照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四级书记”带领万名干部下基层“访民情、解民忧”活动的通知》、市扶贫办《关于防范冬季极端天气,做好确保贫困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通知》、《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前夕走访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集中开展扶贫走访帮扶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通过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深入包保家庭实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慰问走访帮扶活动,真正把贫困户的冷暖放在心上,了解贫困群众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努力取得“走访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让贫困户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同时,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感恩共产党奋进新时代”脱贫攻坚主题活动》,进一步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算清核准落细帮扶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书写美好蚌埠新篇章。

1.深入包保贫困户家庭实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慰问走访帮扶活动,开展“算好五笔账”活动。帮助贫困户算好五笔账。

一是算好脱贫政策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让贫困群众清楚明白自身享受的具体扶持政策,并在扶贫手册帮扶成效中如实记录。

二是算好脱贫明白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核对“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以及收支情况,做到“样样清”“笔笔实”“项项准”,让贫困群众明白怎么脱的贫。

三是算好生活变化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细聊脱贫攻坚以来在衣食住行和就医、就学、发展等方面发生的变化,让群众真切感受到脱贫攻坚带来的实惠。

四是算好社会帮扶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细数脱贫攻坚以来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和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个人等给予的各种形式帮扶,让贫困群众怀着感恩之心回馈社会。

五是算好环境改善账。与包保贫困户一起细说脱贫攻坚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完善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让群众知晓自身得到的`便利。

2.了解贫困群众思想动态和诉求,有针对性地解决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坚持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提升村容整洁的“外在美”同提升脱贫群众精神面貌改善、文明素养的“内在美”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引导贫困老人子女应尽赡养责任,履行孝老爱亲义务;向广大群众讲政策、传技术、解疑惑、鼓干劲,提升脱贫致富能力和信心,引导广大群众进一步发挥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和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等主体作用。

3.向包保贫困户赠送米、油等生活物品。

1月21日上午8:00固镇县石湖乡桑圩村。

参加人员:固镇县桑圩村帮扶责任人(第七组、第八组)。

带队领导:孙标、殷晓建,工作人员:陈俊、杨宝鼎、张玲。

1月21日上午8:00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

参加人员:怀远县东张村帮扶责任人(第一组、第四组)。

带队领导:张庆柱、陶志敏,工作人员:周文胜、陆金山、孙明敏。

1月21日下午2:00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

参加人员:怀远县东张村帮扶责任人(第二、三组)。

带队领导:王吉智、褚曙光,工作人员:邹桐桐、刘向阳。

1月22日上午8:00怀远县古城镇东张村。

参加人员:怀远县东张村帮扶责任人(第五、六组)。

带队领导:姜晓丹、阮持亮、工作人员:刘宇、张旭、陈士举。

说明:慰问物品(1袋米、1桶油),桑圩村、东张村每户1份,由市局送到桑圩村、东张村村委会,帮扶责任人领取后将慰问物品送到帮扶农户家中。

(一)增强帮扶工作责任感,准备算好“五笔账”相关资料,主动和贫困户算好“五笔账”。

(二)牢固树立为民思想,真正地俯下身子、放下架子,主动和贫困户、驻村工作队研究完善具体精准帮扶措施,有效防范返贫和新的致贫,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

(三)对帮扶责任人因故不能参加慰问走访的,帮扶责任人需委托其他同志走访,或者自行安排时间走访,不得出现空档,确保慰问走访工作全覆盖,不漏一户。

(四)各组联络员、帮扶责任人要做好本组人员统计、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和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

(五)按照蚌疫情防控〔20xx〕1号通告精神,帮扶责任人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六)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今后的脱贫攻坚入户走访帮扶活动,帮扶责任人不享受出差补贴。

商场帮扶方案

为精准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决定成立文成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并制定如下方案。

合力打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帮扶政策组合拳,积极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构建“精准定向、直达高效、全程透明”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的“两直”工作机制,推动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四减”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和居民就业稳定。

牵头县领导: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工作专班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是:综合组(办公室)、政策组、数据组。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为联络员。

(一)综合组(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和专班例会;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月度评价指数,承担月评价、季对标工作;及时掌握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编印文件信息;交办县领导以及工作例会明确事项,开展督促检查,推动专班工作落实。

(二)政策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梳理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并抓好兑现;推动各部门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督促政策的落地落实;落实上级财政资金直补标准,提出直补对象清单;指导督促各部门完成清单核查工作;按要求建立纾困资金池;兑付中央财政资金直达企业(不含制造业、外贸领域)和个体工商户;全流程监督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情况;完成清退第三方截留费用案件目标数。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使城镇登记失业率和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评价标准。

(三)数据组。

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职责:为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提供相应数据;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计监测。

县市场监管局:统筹协调专班工作,建立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和上报各小组工作进度,跟踪工作动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制定县级层面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中央财政资金直补市场主体范围。

县发改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并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配合财政部门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提供企业信用,用电、用水、用气减免情况等数据。优化小微企业公共服务,推进特色小镇,形成小微企业创新的服务平台。提供小微企业发展相关情况。

县经信局: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梳理有关中小微企业的惠企政策并抓好政策兑现,做好推广企业码工作,结合部门职责配合开展小微企业指导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积极推进小微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推动商贸流通行业小微企业“限下”升“限上”。提供小微外贸企业进出口等数据。

县财政局(国资办):根据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平台与财政相关系统的对接,落实好惠企利民资金。会同政策专班研究明确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政策、补助标准等。研究统筹地方财政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纾困资金池,全面落实资金池兑现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财政扶持资金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财政补助、承租国有企业房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情况等有关数据,加大减租力度。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完成新增就业目标数,城镇登记失业率等于或低于3。5%,调查失业率等于或低于5%。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稳岗稳工。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相关数据。

县农业农村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

县文广旅体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

县审计局:检查贯彻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资金直补政策落实情况。

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有力推动融资增量扩面,不断拓展小微企业融资受益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用好用足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用好用足普惠型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争取政策性银行专用额度,全力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有力加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序推进“三减”联动工作。深化企业减租减息减支联动措施,推动业主型、平台型企业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租减费。着力加强融资担保增信支持,深入开展金融“三服务”活动。

县统计局:提供“四上”企业分行业总汇数及有关数据。

县大数据管理中心: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相关数据。提供“浙里亲清”平台支持。

县供销社:依托供销社市场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政策的落实。

县税务局: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顶格落实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减税力度。按季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纳税减税等数据,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保、医保、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和减免等数据。

人行文成县支行: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用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按月提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增量增速、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减息等相关数据。

温州银保监分局文成监管组:根据自身职责研究提出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举措。结合“4+1”小微金融服务差异化细分工作,优化社区银行服务,分层分类提高个体工商户网格化精准金融服务水平。

(一)专班干。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专班为主体建立组织架构,明确工作职责,构建工作体系,确保专班实体化运行。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承担专班牵头职责,抽调骨干力量,健全运行机制,确定人员清单、责任清单。

(二)政策包。一是统一汇编国家、省、市、县既有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分行业、分类型、分规模进行政策梳理。二是跟踪、收集兄弟县出台的最新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政策转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三是适时滚动制定新一轮扶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政策,通过政策的提标、扩面、展期,形成具有乘数效应、精准有效的政策包。

(三)精准定。一方面,定对象,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确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几个必帮”和“几个不帮”。另一方面,定标准,实行中央财政资金直补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情况和吸纳就业等情况挂钩。

(四)实名制。建立资金直补实名制,坚决防止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现象。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所有涉企政策补助资格,并依法严厉查处。

(五)线上走。集成县级部门公共信息数据,建设线上政策兑付平台。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库,完善标签体系,建立国库点对点直接拨付资金机制,实现“线上归集、线上筛查、线上补报、线上直补”,切实做到“全流程在线、透明化拨付”。

(六)公开查。通过兑付平台,公开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在线公示拟直补对象名称、补助金额、补助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快兑现。积极推进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与财政支付管理系统信息互通,企业和个人在惠企政策兑现系统上申请并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直达企业与个人。充分发挥“浙里亲清”营商专区优势,通过集成服务、协同服务,加快政策兑现,做到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八)资金池。全力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等新增财政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建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专项资金池,并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九)月度评。构建全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班工作推进情况月度考核评价体系,重点围绕“两直”资金兑现情况、“四减”政策落实情况、吸纳就业情况等3个方面,编制“月度评”指数,加强综合考评。

(十)全程督。围绕对象确定、主体申请、信息公示、部门核查、资金拨付各个环节,运用区块链等新技术,建立动态监控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督。开展“两直”工作专项检查,加强资金拨付落实监测。强化审计监督,把资金直补落实情况作为审计重点,形成监督合力。

(一)建立统筹协同机制。制定并动态调整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清单,细化工作举措,排出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切实落实每一项工作主体责任。每周总结和报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完成情况,每月制定和报送下月工作计划。

(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专班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参加,分析形势、研究政策、提出举措。每周召开一次专班例会,由专班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加,汇报交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

(三)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县数据共享平台,动态归集纳税数据、社保缴费数据、进出口数据、信用数据、工业企业产值数据、用电量数据等,开展数据比对,精准确定拟直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象。

(四)建立督查评价机制。按照“季目标、月评比、专班干、重激励、争高分”要求,开展政策执行跟踪,加强绩效分析研判,定期通报纾困工作进展,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消费帮扶方案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xx〕5号)精神,为深入推进“五进一巡”活动,助力“海推海选联展联销”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评选推介活动产生的“百强好产品”、消费帮扶产品中的“圳品”进入千家万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进一步擦亮“百强好产品”“圳品”品牌,推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深受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通过整合挖掘社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打通消费帮扶产品销售“最后一百米”;通过终端采购和消费,进一步促进消费帮扶产品品质提升和产业链完善;进一步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实现消费帮扶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过渡,将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重心转向基层社区,体现“感恩改革开放,回报全国人民”的特区责任和担当情怀,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圳样板”。

(一)优选好产品。

从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圳品”中优选出一批品质优良、价格合理,适合家庭消费、市民群众信赖的好产品。试行一段时间后,扩大选品范围,从“入围好产品”及其它具有良好的帮扶效应、取得一定帮扶成效,并能体现当地区域特色,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促进作用的联农带农产品中遴选。好产品应具备完善的生产、供应、配送条件,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使用价值和价格均适合市民家庭。(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市场监管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二)整合好渠道。

市商务局负责引导、协调商超、电商平台等上架消费帮扶好产品;市住建局负责发动组织小区、城中村物业公司参与活动,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并进行广泛宣传;市国资委、驻深中央企业负责引导自有物业企业和自营门店、加油站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协调各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性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商业资源,发动会员企业在自营门店开设消费帮扶好产品展销区;市交通运输局引导物流企业与消费帮扶好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消费帮扶产品物流、仓储等服务给予一定优惠,切实降低消费帮扶产品运输成本;市总工会负责发动各级工会和会员,积极参与活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政数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负责加快推进“圳帮扶线上商城”与“i深圳”进行链接,发挥平台引流作用;所有终端销售渠道,统一设置活动标识,标明“消费帮扶好产品”;稳步推进社区消费帮扶“专区”、“专柜”、自营店、专营店建设,推动其持续健康发展。请各责任单位于20xx年6月2日前填写渠道推荐表(附件3),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政数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驻深中央企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三)提升好品牌。

市商务局指导、协调活动品牌创建工作,将活动纳入“促消费”有关工作中: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组建消费帮扶专家顾问团和专家库,菜单式、组团式为活动提供咨询、策划等服务;引入专业的品牌策划和营销推广机构、售后服务和履约服务机构,助力消费帮扶好产品树立区域产品品牌;鼓励消费帮扶好产品申报“圳品”,提升产品品质;充分发挥前方派驻机构的作用,加强与当地和后方在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上的协调联系和工作调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前方派驻机构、各区(新区)对口办、深圳标准促进会、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四)营造好氛围。

市委宣传部统筹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动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公共交通设施、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做好活动宣传,在地铁、公交等载体公益广告时段,安排播出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相关内容;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组织策划一批宣传海报、宣传画,设计活动标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业务职能,协调活动宣传海报、宣传画等进社区、进楼栋;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负责做好宣传海报、宣传画分发、张贴,配合协调各类进社区展览展销和宣传推广活动;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消费帮扶企业、深圳市消费帮扶直播互助社成员企业负责运用各类电商平台、社交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美食品鉴、产品展销、社区购物团等消费帮扶好产品社区推广宣传活动;报业集团、广电集团负责发挥自有媒体矩阵,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宣传报道和互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报业集团、广电集团、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各区(新区)对口办、各区(新区)街道、社区、各区(新区)消费帮扶中心)。

(五)开展好监测。

发挥深圳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的信息化优势,优化升级深圳消费帮扶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发消费帮扶“百强好产品”及“圳品”认证的消费帮扶产品单项统计功能,对社区生鲜门店、社区服务超市、社区邮政网点、自营店、电商专区等渠道,采购销售消费帮扶好产品和通过“圳品”评定的消费帮扶产品数据进行统计监测。对纳入活动的产品价格、质量进行跟踪、监测,保障价格合理、质量稳定,对借机虚抬价格、以次充好、冒名顶替和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将其从好产品名录中移除,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各单位和前方派驻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应于20xx年5月30日前将责任人报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详见附件2)。

(二)加强考核激励。

将深圳消费帮扶好产品进社区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定期公布排行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同时作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参与活动单位、企业联系机制,建立粤政易专项工作群,密切协作配合,加大活动推进力度,及时协调活动中产生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加强配套支持。

支持消费帮扶产品物流集中打包签约承运。对符合条件的采购深圳对口帮扶地区农特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按照市商务局有关补贴政策给予奖励。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把乡党委和村委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自然村贫困群众中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气象,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促进民生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结合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中开展的“转变作风抓落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帮助贫困弱势群体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确保扶贫帮困工作的长效性和稳定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核心,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通过乡机关各党支部、部门(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参与,进一步完善扶贫帮困工作机制,关心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营造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奉献爱心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新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扶贫帮困工作坚持总支党委统一领导,各支部齐抓共管的领导机制;建立乡村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长抓不懈的工作机制。

帮困工作的领导与贯彻落实,对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应的“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由村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要负责本村的扶贫帮困工作,积极主动协助村扶贫帮困领导小组工作,引导贫困户依托上级部门(单位)帮扶自主创业,支持和帮助贫困户提高自主创业致富能力,做好帮扶工作的正面宣传工作,转变贫困户等、靠、要的依赖思想。

(一)扶贫帮困机制

在村委会扶贫帮困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建立总支领导班子、自然村各支部、党员干部多措并举的帮扶机制,深入开展“一帮一”和“多帮一”结对工作,采取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各支部联系户帮扶、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的形式,深入贫困村、困难户认真了解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解决他们眼前的困难,制定长期有效的脱困措施和帮扶制度,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逐步使“空壳村”集体经济稳步增长、贫困户脱贫解困、贫困辍学儿童复学、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村帮扶。通过总支领导班子每一位成员联系一个村,以所联系村的集体经济发展与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为帮扶重点,分阶段、有步骤的引导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帮助解决村民就业问题,促进村民增收,使所联系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经济收入有明显改观。实现“两个增长”,即: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农牧民人均收入增长。

(2)对有劳动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资金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长期帮助与临时救济相结合、物质帮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帮助提高生产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帮助解决生产资料,引导和支持其依托旅游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家庭,由村委会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对有望康复的残疾人员,要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活动,切实保障残疾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

(3)党员干部联系孤寡老人、孤儿帮扶。通过机关党员干部与景区孤寡老人、孤儿结对进行救助帮扶,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本着自愿、自觉、主动的原则,可以一位党员干部或多位党员干部联系一名孤寡老人、孤儿,开展“一帮一”或“多帮一”帮扶活动,发动广大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同贫困儿童、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结对子,区别不同情况展开帮扶救助活动。对贫困儿童、孤儿,建立长期助学计划,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既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出资出力,帮助其改善生活状况,增强其生活的信心。通过组织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树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贫帮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访制度。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每个季度至少定期走访两次帮扶联系点,深入村、户、点,了解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搞好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贫困村、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孤儿情况,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

2、帮困协调制度。在全面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帮助结对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认真分析贫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贫帮困工作思路,根据实际及时采取扶贫帮困措施,并及时向扶贫帮困小组汇报情况,村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广大党员干部相互协调,积极争取和利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贫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儿,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困难。

3、工作例会制度。扶贫帮困工作要纳入村委会领导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议程,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分析所联系贫困村、困难户、孤寡老人、孤儿的生产生活状况,审核扶贫帮困对象及资金补助的金额,安排部署扶贫帮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项要随时召开紧急会议。

4、长效管理制度。扶贫帮困要改变以往单一的阶段性或节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引导和帮助帮扶对象逐步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形成一个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使扶贫帮困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经常化、社会化。

(三)扶贫工作措施

村委会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搞好扶贫帮困工作,要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

(1)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贫困村联系帮扶工作要始终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强化发展意识,要依托旅游发展,支持和鼓励农牧民开展特色产品种养殖、种植,帮助村党支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鼓励村党支部牵头成立各种农民合作产业协会,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更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

(2)建立就业救助机制。帮助困难家庭人员提高技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村委会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切实解决所帮扶对象的困难。一是增强综合素质。要把提高贫困人群技能和文化素质作为重要突破口,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广泛组织开展免费的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乃至多种技能,帮助贫困群众转变就业观念,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增强贫困人群的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二是要积极协调,深入各自然村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牵线搭桥作用,为贫困人群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推动贫困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工作。三是鼓励自主创业,各支部要积极主动为有创业愿望的困难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各项优惠措施,加大对困难群体自主创业的帮扶力度。

(3)实施生活救助机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决所帮扶对象生活救助问题,扶贫帮困小组要主动与农户沟通协调,尽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标准低于当年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群众都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按照省人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03号)、《关于甘肃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甘人社通〔2015〕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xx市境内的各类企业均可申请享受补贴。

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xx年底。

1、宣传布置。20xx年9月10日前制订方案并召开部门协调会,明确部门职责。同时做好政策宣传,一是结合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召开县、区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培训会;二是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对相关政策进行宣传。

2、工作实施。20xx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xx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20xx年及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在次年9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相关部门根据程序审核拨付。

3、工作总结。县区人社局每年将稳岗位补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报省人社厅。相关补贴审核资料由人社部门分级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申报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

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末参保人数)×100%。

上年度裁员人数以上年度参保减少人数为基数,扣除因劳动合同期满、调出、自愿辞(离)职、退休、死亡等正常减员情形。申报企业对本企业裁员率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0xx年补贴标准: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含2%)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裁员率在2%至3%(含3%)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裁员率在3%至4%(含4%)的,补贴额度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裁员率高于4%的,不给予稳岗补贴。

以后年度补贴标准根据省上要求执行。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须提交以下资料:

1、用人单位不裁员或少裁员承诺书;

5、《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表》(附件1、2或3);

6、《企业上年度离职人员花名册》(附件4);

7、企业上年度失业金缴费凭据;

8、首次申报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申请。中央、省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省人社厅、省社保局申请,市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市就业局申请,县区属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县区人社局、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一企业每年只能申请一次稳岗补贴,次年申报上年度补贴,过期不予受理。

2、受理及审核。县区属企业经县区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复审。市属企业直接由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审核。

人社部门审核用工人数和裁员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数和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

审核结果在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市财政局复核。

3、复核与拨付。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经复核无异议的,将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拨付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户,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开户银行。

1、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切实做好补贴审核、公示工作,并建立完善补贴发放台账,要切实把补贴资金用在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上,切实发挥政策稳定岗位、预防失业的作用。

2、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县、区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总量控制、严格把握、动态监管”的原则,将稳岗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合理制定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计划。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受理、审核、公示等环节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补贴申报、拨付程序,加强监管,规范操作,确保基金有效使用和支付可持续。

3、跟踪监测,开展评估。市、县、区就业(社保)局要将享受稳岗补贴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监测企业职工队伍稳定情况,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按时填报《xx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情况表》(附件5),并于每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市属企业、本县、区上季度稳岗补贴发放情况报送市人社局。各企业负责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骗取、套取补贴,如有违反,将按有关法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20xx年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进一步提升“三化”建设水平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帮扶力度,促进企业增产、增收、增效,全力推动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以及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高成长性中小企业。

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宣传、销售等环节的各种困难和存在问题,使企业投资环境有明显优化,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改善,效益有明显提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确保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和税收等各项工业指标有较大幅度增长。积极帮助、指导有望进入规模行列的具备较强实力的成长性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确保9家以上成长性中小企业进入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引导、帮助企业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切实提高园区土地利用率。

建立健全“一家企业、一名县领导、一个部门、一套政策、一套服务措施”的“五个一”帮扶机制,在人才、资金、用地、供水供电、信贷、上市和服务等方面对纳入帮扶范围的企业进行倾斜支持(结对帮扶责任分工见附表)。

1、采取行政、经济和服务等措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开展好各类招聘、招工活动,加强与外县市劳务合作,建立校企合作平台,加大奖励扶持力度,积极为企业解决招工难的问题。

2、加强工业运行调度,加大对市场价格、用水用电等方面的检测和分析,密切政企、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动。

3、采取专项协调会、项目对接会等形式,加强政银企合作,充分发挥各种担保平台作用,主动为企业融资牵线搭桥,积极加强和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为企业解决融资、上市等方面的难题。

4、本着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的原则,简化、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实行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帮扶行动从5月5日至12月25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活动分四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5月5至5月10日)。各帮扶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将帮扶的责任落实到个人,就帮扶行动的目的、内容、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

2、调查分析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各企业帮扶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深入企业召开现场调度会,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需要帮扶事项,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落实帮扶责任。

3、解决问题阶段(5月21日至12月10日)。对企业提出具体的帮扶建议,对本单位能帮助解决要及时加以解决;对具有共性和需要各单位共同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和调度,通过召集各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制订政策、完善制度等措施予以解决。

4、总结经验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5日)。对帮扶行动进行总结,汇总有关数据,整理有关资料,检验帮扶成效。特别要将帮扶行动中行之有效、企业欢迎的好做法、好举措、好经验加以总结提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诒芸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温生平任常务副组长,各帮扶责任县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所有企业扶持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由刘礼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企业帮扶的统筹安排、意见汇总、资料整理、上下协调和联络工作。

2、切实提高认识。企业强则工业强,工业强则县强,没有企业的稳步发展就没有“三化”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帮扶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帮扶企业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将企业帮扶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切实落实责任。各企业帮扶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每月至少要参加一次企业经营活动,针对新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更新企业帮扶方案,完善帮扶措施。各单位每月25日要将企业帮扶工作情况上报工业企业帮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将情况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帮扶行动要与“创业服务年”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确保帮扶行动不走过场,赢得企业满意。

4、切实加强部门联动。对单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要及时协调,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强化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地做好企业帮扶工作。

5、切实强化督查。帮扶活动是民心工程,要全力帮扶、认真指导,切实解决问题,使企业感到真情和温暖,得到帮助和扶持,决不能借帮扶之机收受企业宴请和礼品,决不能给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添麻烦、增负担,杜绝吃、拿、卡、要的行为发生。各单位对企业的扶持工作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帮扶积极、成效显著的单位,要给予奖励,对不落实扶持政策、帮扶不积极主动、敷衍了事的要严格惩处,严肃处理。

精准帮扶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完成义务教育,对控辍保学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溪湖区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共6所,其中,普通小学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现有教职工498人,在校学生2583人。

近年来,我区一直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了以区教育局局长为组长,主管教学副局长为副组长,义教科、党办、督导办公室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综合依法治理,坚持联控联保,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教育公平,努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一)明确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落实政府控辍保学主体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建立控辍保学联保机制。

(二)加大控辍保学力度。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督导到位,实时监控。

(三)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减负和控辍工作做到有机结合。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依托组建集团办学,积极探索集团办学新模式。坚持推进特色化办学,努力打造“一校一品”。

教育局根据学籍系统,由学校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责任到人,逐户落实。

1.建立易辍生档案。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2.与扶贫和资助部门进行沟通,协调解决易辍生就学问题。

3.关注残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教育部门与残联组织和特殊教育学校沟通,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

4.因家庭变故等原因易辍,由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依法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各学校要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与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及时掌握学生在校状态,发现疑似辍学要责令学校立即入户调查、查明原因、立即劝返。

不断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学校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部门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和巩固水平开展专项督导,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

结对帮扶方案

为积极响应xx省教育厅“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结对帮扶活动,根据xx市教育局人事处安排,我园与xx县xx中心幼儿园成为教育对。

口交流结对幼儿园,为了全面履行结对共建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我园将在xx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省示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采取“一对一、手把手”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帮助指导xx县xx中心幼儿园,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促进xx中心幼儿园理清办园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规范办园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保教质量。

组长:xx(全面负责)。

副组长:xx(后勤保育、安全综治)。

xx(环境布置、教学活动、区域活动等)。

xx(档案资料、专用室等)。

成员:小班组—xx。

中班组---xx。

大班组---xx。

20xx.9——20xx.8。

1.帮助提高管理水平。我园通过进入xx中心幼儿园入区指导、交流,或接待该园教师来我园锻炼学习,帮助其树立先进的保育教育理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xx幼儿园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帮助xx中心幼儿园拓展视野,转变观念,提升保教管理水平。

2.帮助提升队伍素质。我园要为xx中心幼儿园提供教师培训方面的有关信息、资料,开展定期培训,为xx幼儿园教师提供观摩、学习的机会。同时,积极组织骨干教师定期支教、骨干教师团队不定期送教、安排xx教师来园跟岗学习、指导xx幼儿园开展园本研训、建立网络平台共享园本研修资源等多种活动,实行教师培训资源共享,提高该园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3.帮助开展保教活动。我园根据“保教并重、游戏为主”的原则,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帮扶xx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4.帮助改善办园条件。我园要帮助xx幼儿园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完善幼儿园生活、游戏环境的创设,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采取多种方法帮助该园改善办园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参观、联谊、互赠作品等活动,加强园际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

1.支教学校和受援学校间要建立定期研究协调支教工作的制度,校长、园长作为支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结对帮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集体管理工作,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失效。

2.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用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创新形式,拓展结对思路,以多种形式开展互助共建活动。组建园长、行政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为一体的结对小组,通过网络资源共享、互助交流、教科研课题实施、优质教育活动展示、专题讲座、半日开放、跟岗学习等形式,与结对园所开展交流互助活动。

帮扶企业帮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拓宽困难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突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的优先地位,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和困难户自主种养的“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模式作用。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困难户的家庭收入,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与困难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全区建档在册农村困难户。

鼓励困难户依据自身条件,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休闲农业等产业,脱困致富。培育、引进和扶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困难户脱贫。

1.特色种植业。立足区的区位特点,支持困难户因地制宜发展无公害蔬菜和精品瓜果等产业。

2.特色养殖业。推进生态养殖,支持农户因地制宜发展林下家禽养殖和渔业循环养殖,鼓励开展稻渔综合种养。

3.休闲农业产业。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区位优势,发展农家乐、采摘园等休闲农业,引导困难农户在园中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鼓励周边农户通过乡村旅游产业获得就业和经济收入。

(一)落实农业产业帮扶政策。

1.新型经营主体补助。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称号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补。新获得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给予40万元、10万元;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级示范联合体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对当年新认证的“三品一标”,地理标志奖励3万元、绿色食品每个奖励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每个奖励1万元,有机食品每个奖励万元。

2.设施大棚补助。新建连片钢架3000平方以上,每平方米按照30元标准进行奖补。

3.稻渔综合种养补助。对新建的稻渔综合种养基地,通过市级示范基地评比验收,每亩补助设施改造费用300元。对获省、部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20万奖励。

4.休闲农业示范补助。对新创建的市级农业示范观光园,每园给予10万元补助;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补。

(二)丰富农业产业帮扶举措。

1.开展技术帮扶。对有意愿发展种养产业的,由农业主管部门安排技术专家给与技术指导。

2.帮助提升技能。对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众,在当年职业农民培训中优先安排。

3.帮助推介农产品。对困难群众生产的农副产品的,优先推荐参加市农产品展示展销会。

4.组织参与帮扶。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类项目申报和表彰推荐中,开展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带动困难群众脱困作为必备的考核指标之一。

1.明确职责分工。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各镇、街为实施主体,负责帮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

2.强化规范管理。各镇、街道和局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确保产业帮扶工作顺利开展。困难户自主发展产业的,要及时上门指导,帮助困难户脱困。

3.加强宣传引导。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是困难群众实现脱困的重要途径和根本出路,各镇、街要利用多种形式的宣传方式,对农业产业帮扶政策宣传,调动困难户参与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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