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店面装修协议和装修合同区别(汇总14篇)

时间:2023-10-29 11:35:08 作者:ZS文王 最热店面装修协议和装修合同区别(汇总14篇)

装修合同中应明确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以防止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时出现争议。下面是一些与装修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常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结合,依法投标、竟标。经过答辩、竞选,取得了__________厂承租人的合法身份。为了在______年的租赁期内顺利开展工作,完成承租指标,我们______位承租人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章关于合同期限及相应事项。

1.________位承租人的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位承租人不得单方面任意退出合作团体,不得做出有损承租人集体利益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违约者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在合作期限内,合伙人确因意外事件而不得已单方面要求退出合作时,其他合伙人应经过集体协商,做出同意或不同意退出合作的决定,并报请出租优本站在租赁期满时,可一次或几次提取、分配,分配方案由最高决策层会议决定。若安排他用,须经承租合伙人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实行。

第四章承租合伙人之间的责任。

1.______位承租合伙人在承租期内,对______厂的兴衰负有同等的责任,承担同等的义务。

2.在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出现亏损时,______位承租合伙人承担同等的偿付责任,对应交纳的租金应补偿的亏损额,_____位承租合伙人均等承担。

3.承租抵押价值共计______元整。——承租合伙人每人抵押______元(或价值相等的实物)。抵押形式由本人自定。

第五章附则。

1.本协议经全体承租合伙人同意,签字后即行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位承租合伙人各执一份,余交出租方、公证机关、_______厂寸档备案。

3.本协议未尽事宜,有________位承租合伙人协商解决,并需要另力专项协议为补充。

订约人:________(签字)。

在租赁期满时,可一次或几次提取、分配,分配方案由最高决策层会议决定。若安排他用,须经承租合伙人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实行。

第四章承租合伙人之间的责任。

1.______位承租合伙人在承租期内,对______厂的兴衰负有同等的'责任,承担同等的义务。

2.在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或出现亏损时,______位承租合伙人承担同等的偿付责任,对应交纳的租金应补偿的亏损额,_____位承租合伙人均等承担。

3.承租抵押价值共计______元整。——承租合伙人每人抵押______元(或价值相等的实物)。抵押形式由本人自定。

第五章附则。

1.本协议经全体承租合伙人同意,签字后即行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每位承租合伙人各执一份,余交出租方、公证机关、_______厂寸档备案。

3.本协议未尽事宜,有________位承租合伙人协商解决,并需要另力专项协议为补充。

订约人:(签字)。

订约人:(签字)。

订约人:(签字)。

订约人:(签字)。

商铺装修协议和装修合同店里装修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装修.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电路布置图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对乙方不符合甲方设计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

一、质量要求:

(1)地板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

(2)墙面刮完后,不得有不平,刮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3)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施工质量必须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居然万佳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5)在乙方进行装修的物料中,除灯管,顶灯,壁纸,地板由甲方购买,其他的物料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元。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元装修款。

二期:工程初装完成付给乙方元装修款。

三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需乙方全力配合完善,待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元装修款。余款元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共计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本工程除甲方购买的(灯管,顶灯,地板,壁纸)材料外,其余材料由乙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必须达到商场认可后方可购买。

九、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确认日期:年月日

文档为doc格式。

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不同民事主体因各种经济活动产生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债权债务人常常会以文字凭证的形式来记录双方的债权债务。这其中,借条和欠条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如果仅仅从字面文意上解释,两者似乎没什么区别。但如果从法律意义上说,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有很大学问的。而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人经常会将借条写成欠条,或把欠条又写成借条,由此产生了很大的诉讼隐患。在这里,我将二者在法律上的细微区别详述于下,或许能减少你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1、借条与欠条的内涵不同。

借条证明的是一种借贷合同关系,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时,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种借贷事实的依据。借条要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要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借条的日期。如果有利息的借贷还要注明还款方式,利息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等。

种结算依据。欠条一定要写明债权人姓名,欠款金额(要有大小写),欠款时间,最后是欠款人签名或盖章,出具欠条的日期。

因此,欠款范围大于借款。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两者的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其内容基本上具有借贷合同的几个要素,受到《合同法》调整。

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欠条”的法律概念较大,不一定是合同关系,可以是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等。更多的受《民法通则》或其他相关法律的调整。

3、在适用诉讼时效上不同。

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2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再起算。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起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原因是,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基此,债权人面临的诉讼风险也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

综上所述,我们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中,如果选择以文字凭证来记载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时,鉴于借条和欠条在法律特征上的区别和法律规定的不同,一定要谨慎选择欠条或是借条来作为记载的凭据,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

1、根本的区别是:

目前所有健身房的芭蕾形体几乎都是把舞蹈教室里的芭蕾基训(基本训练)课照搬到了健身房,并未经过人体锻炼的改造,而基本上只进行了简单的大众化芭蕾训练的改造。美体塑形课同样源自于舞蹈,但是它是专门为健身塑形而创建的一们健身课程,它提取了多个舞种训练对人体的有益部分,剔除其专业性、逆反人体性及程式训练等等,有机糅合,以人体的骨骼、肌肉为出发点,来锻炼人体、改造人体及培养艺术型的气质。

2、训练方法的不同:

由于芭蕾形体是把舞蹈教室里的芭蕾基训(基本训练)课照搬到了健身房:一样的擦地、一样的蹲,一样的把上把下,与对待专业学生一样的要求、一样的套路(只是难易之别):开绷直……这些动作是每一个专业学生成为演员的必经之路,但是对于健身目的的锻炼者而言,则没有多大的意义。

3、训练成效不同。

芭蕾基训虽然有一定的塑形作用,但是,毕竟是属于专业学生的专业基本功训练课,而不是健身塑形课,不可回避的含概了很大部分逆反人体的专业所需性的`东西。而且就它的塑形性也基本只对自小练习芭蕾的人才有效。尽管部分成年人坚持数年,也略有效果,但是就这样照搬,对大多数的人来说,根本不实际,也甚至无益。因为专业芭蕾需要的开(身体的软开度)、绷(身体与肌肉等等)、直(身腿手脖等等)对多数成年人来说,已经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对于大多数非专业青少年来说也是不容易做到的),但由于芭蕾基训的本身训练,做不到就没有了训练的意义、达不到练习的要求。但是要做到,骨骼已经成型。也因此为什么坚持下来的寥寥无几,而这几个也都是出于对芭蕾的热衷。

美体塑形课由于它的教学特点与训练内容的柔和以及以人体的骨骼、肌肉为主的出发点,用最轻松、最简单的方式与姿势,对练习者进行练习,对其身形进行纠正。而且还可以使练习者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练习。直接而又显著的改善脊椎、肌肉、外形。

4、适合人群。

芭蕾形体更适合于身体条件好、热衷与芭蕾的爱好者练习。美体塑形课则适合于大多数人练习.但是,芭蕾形体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它对人的气质培养是很不错的。

对于芭蕾形体与美体塑形课这两门同祖同宗的课程,但是其根本面向的人群不同、训练的根本目不同。所以只有大家自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亲历亲为给自己进行选择。

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

2、协议离婚常常留有隐患,离婚后容易因离婚协议的内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诉讼离婚有律师,法官的专业法律水平保障,对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并确保能够强制执行。

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协议书是契约文书的一种。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了解决或预防纠纷,或确立某种法律关系,实现一定的共同利益、愿望,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性应用文。

两者的联系。

合同与协议是同一概念,合同和协议没有什么区别,协议是人们一种习惯上的叫法,类似的提法还有契约,如房契、地契。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但根据逻辑学的原理,协议是合同的种概念,即所有的合同都是协议,但并非所有的协议都是合同,所以说合同是具有特定内容的协议。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1、合同有违约责任的规定,协议书没有。

2、经济合同有“合用法”作为依据,协议书暂时没有具体法规规定。

3、协议书比合同应用范围广,项目往往比合同项目要大,内容不如合同具体。因此,协议书签订以后,往往还要分项签订一些专门合作合同。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者的区别。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印制的,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管理者、雇主)之间为了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

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

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二、签三方协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用人单位名称: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

2、试用期与见习期: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3、违约金: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

4、备注事项: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5、签约程序: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

6、要明确职务和岗位,杜绝用人单位随便换岗或调职。

7、要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

8、要明确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签约前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考虑到应届毕业生们往往缺乏社会经验,容易上当受骗,在签约之前一定要慎重,应该仔细阅读协议或合同上的每一项要求,当某些条款不适用于个人情况时,尽早向单位说明。我国的《劳动合同法》旨在保护劳动双方的权利,任何一个劳动者都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如果想要更换工作,只要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得到批复之后就可再次择业与就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试用期协议和试用期合同有区别

协议,网络协议的简称,网络协议是通信计算机双方必须共同遵从的一组约定。如怎么样建立连接、怎么样互相识别等。只有遵守这个约定,计算机之间才能相互通信交流。它的三要素是:语法、语义、时序。这是爱尚网小编整理的试用期协议和试用期合同有什么区别,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

试用期协议和试用期合同的区别是:

一、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讲是一样的,就你的情况来看,如果只签订了试用期协议,而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那么该增协议在劳动合同法上看就是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合同,应该给你补偿。

二、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应当首先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双方认为有约定试用期的必要,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应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再根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表现如何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1) 协议中的每个人都必须了解协议,并且预先知道所要完成的所有的步骤。

2) 协议中的每个人都必须同意并遵循它。

3) 协议必须是清楚的,每一步必须明确定义,并且不会引起误解。

协议也可以这样说,就是连入网络的计算机都要遵循的一定的技术规范,关于硬件、软件和端口等的技术规范。

网络是一个信息交换的场所,所有接入网络的计算机都可以通过彼此之间的物理连设备行信息交换,这种物理设备包括最常见的电缆、光缆、无线wap和微波等,但是单纯拥有这些物理设备并不能实现信息的交换,这就好像人类的身体不能缺少大脑的支配一样,信息交换还要具备软件环境,这种“软件环境”是人类实现规定好的一些规则,被称作“协议”,有了协议,不同的电脑可以遵照相同的协议使用物理设备,并且不会造成相互之间的“不理解”。

这种协议很类似于“摩尔斯电码”,简单的一点一横,经过排列可以有万般变化,但是假如没有“对照表”,谁也无法理解一新产生的协议也大多是在基层协议基础上建立的,因而协议相对来说具有较高的安全机制,黑客很难发现协议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直接入手进行网络攻击。但是对于某些新型协议,因为出现时间短、考虑欠周到,也可能会因安全问题而被黑客利用。

对于网络协议的讨论,更多人则认为:现今使用的基层协议在设计之初就存在安全隐患,因而无论网络进行什么样的改动,只要现今这种网络体系不进行根本变革,就一定无法消除其潜在的危险性。

数据在ip互联网中传送时会被封装为报文或封包。ip协议的独特之处在于:在报文交换网络中主机在传输数据之前,无须与先前未曾通信过的目的主机预先建立好一条特定的“通路”。互联网协议提供了一种“不可靠的”数据包传输机制(也被称作“尽力而为”);也就是说,它不保证数据能准确的传输。数据包在到达的时候可能已经损坏,顺序错乱(与其它一起传送的封包相比),产生冗余包,或者全部丢失。如果应用需要保证可靠性,一般需要采取其他的方法,例如利用ip的上层协议控制。

网络协议通常由语法,语义和定时关系3部分组成。网络传输协议或简称为传送协议(communicationsprotocol),是指计算机通信的共同语言。现在最普及的计算机通信为网络通信,所以“传送协议”一般都指计算机通信的传送协议,如:tcp/ip、netbeui等。然而,传送协议也存在于计算机的其他形式通信,例如:面向对象编程里面对象之间的通信;操作系统内不同程序之间的消息,都需要有一个传送协议,以确保传信双方能够沟通无间。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随着私有制的确立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维护私有制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把有利于他们的商品交换的习惯和规则用法律形式加以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行。于是商品交换的合同法律形成便应运而生了。古罗马时期合同就受到人们的重视。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仪式的术语和动作被遗漏任何一个细节,就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这种繁琐的形式直接影响到商品交换的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上,罗马法逐渐克服了缔约中的.形式主义。要物合同和合意合同的出现,标志着罗马法从重视形式转为重视缔约人的意志,从而使商品交换从繁琐的形式中解脱出来,并且成为现代合同自由观念的历史渊源。

合同制在中国古代也有悠久的历史。《周礼》对早期合同的形式有较为详细的规定。判书、质剂、傅别、书契等都是古代合同的书面形式。经过唐、宋、元、明、清各代,法律对合同的规定也越来越系统。

还有一种说法,现代的合同都写有一式两份,因为以前民间订制合同时就是一张纸,写好后从中间撕开,一人拿一半,有争执的时候在合起来,所以就有了合同和一式两份的说法。

最早的时候,合同被称作"书契"。《周易》记述:"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对人易之以书契。""书"是文字,"契"是将文字刻在木板上。这种木板一分为二,称为左契和右契,以此作为凭证。"书契"就是契约。周代的合同还有种种称谓:"质剂",长的书契称"质",购买牛马时所用,短的书契称"剂",购买兵器以及珍异之物时所用;"傅别","傅"指用文字来形成约束力,"别"是分为两半,每人各持一半;"分支",将书契分为二支。"判"就是将分为两半的书契合二为一,只有这样才能够看清楚契约的本来面目。代词汇中的判案、审判、判断、批判等等都是由此而来。"合同"即合为同一件书契,这是"合同"一词的本义。今天签订的各种合同都是在纸张上,在古代却是实物。由此看来,古今意义上的合同已不可同日而语。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适用身份实习学生学生劳动者(毕业后)。

适用期间实习期毕业前毕业后。

适用法律民事法律民事法律劳动法。

签订三种文书的注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协议和合同在法律上的区别

所谓章程,通常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在工商局备案的,股东之间签署的,命名为公司章程的文件。

协议呢:就是股东之间签署的,命名为协议的文件。

故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认为公司章程是股东协议的一种,因为公司章程也要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也可以理解成股东之间的协议。

修改方式不同。

协议即合同,如协议需要修改,必须要订立合同的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才能修改,否则无法修改。

公司章程作为组织架构的一种设置,修改的方式跟合同是有区别的。如无股东间的特别约定,公司章程的修改,一般不需要一致同意,只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就可以修改。

甚至在股份公司中,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股份公司在修改章程时只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不是全体股东的表决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司章程的修改要比股东协议的修改宽松些,这是它们之间最核心的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

公司章程按《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这条是关于公司章程效力的规定。

而协议仅对协议双方有约束力,即对签署协议的股东有约束力,对于签署协议之外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具有约束力。

效力等级不同。

一般人理解章程效力高,协议效力低,这是通常意义的理解,但细细深究起来,又区分三种情形:

1、章程签署在先,协议签署在后,协议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与章程内容不一致的,以协议内容为准,这是法律允许的。此时可理解为协议效力高于章程效力。

2、协议签署在先,章程签署在后,章程中明确约定,章程与协议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此时章程效力高。

3、章程与协议无法举证谁签署在先,也没有约定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的,此时以章程内容为准,即章程效力优先。

如何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法院审理公司纠纷案件尤其是股东权益纠纷案件的准据法。在实践中,大量公司设立时采用工商局的章程格式文本,导致在很多个案纠纷中,因章程无相应规定,而使得纠纷陷入僵局。

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利益主体均与公司章程的内容密切相关。为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目标也决定公司章程必定是复杂的。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章程的制定者,应当结合自己的利益和经营管理理念,对公司章程进行个性化设计。

一、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

公司法规定章程必须记载以下七项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

即指法律规定必须在章程中体现,但给股东提供协商约定的内容。这些规定分散在公司法相关条款中,具体为:

(一)法定代表人人选;。

(二)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

(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四)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

(五)执行董事的职权;。

(六)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七)向股东送交财务报告的期限。

三、公司章程任意记载的事项。

即指当事人为了防止和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自行决定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新公司法对此仅作了提示,具体为:

(一)公司组织机构。

2.股东会除法定以外的职权;。

3.股东会召开通知时间是否为提前15日;。

4.股东会会议除法定以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决议通常采取二分之一多数决的方式通过决议,二分之一可以规定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规定为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前者是以“出席会议”的股东为基数,未出席者不予考虑;后者是以“全体股东”为基数,未出席者也予考虑,两者差别较大。

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者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切不可将二者混淆。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该规定并不违法,中小股东完全可以充分运用该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董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职权;。

6.董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7.经理的职权;。

8.监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职权;。

9.董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程序、限制条件、时间;。

(三)股权继承;。

(四)公司解散事由;。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宪章,在新的公司法环境下,公司章程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设定一个合情合理合法和富有个性的公司章程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只有如此,公司才能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并不断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值。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

三者的法律用途。

1、实习协议。

毕业前,学生有意实习,单位接纳实习,双方可签订实习协议,进入实习阶段,而实习阶段的主要目的是实践学习,仅是发挥自身才能,供双方加深了解的机会,并不代表未来会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有意建立劳动关系,则签署就业协议,除非一方毁约,否则就业协议的归宿就是劳动合同。学生毕业后到单位报到,签署劳动合同,就业协议失效。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应直接诉请到法院,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不适用劳动法,不受劳动法的特别保护;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即意味着劳动关系的建立,如发生纠纷,则应先诉至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及法院处理的依据是劳动法。

3、实习期的特殊规定。

在实习期间学生并不能享受到工资、最低工资、工伤、社会保险等劳动法法定的.保障,双方权利义务基本靠实习协议来自行约定,受教育法规及民事法规的保护。而就业协议指向未来劳动合同,所列明的未来劳动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劳动法,但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建立则可约定违约金,如学生未到单位报到则应支付违约金并签署解约协议以便于下一次就业。

三者的区别。

实习协议。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适用身份。

实习学生。

学生。

劳动者(毕业后)。

适用期间。

实习期。

毕业前。

毕业后。

适用法律。

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

劳动法。

签订三种文书的注意事项。

1、实习协议的注意事项。

实习协议往往被大家认为可签可不签,事实上签订是有必要的,

对于学生而言,实习协议不仅是要向学校陈述实习体验的依据,更是证明这段时间是学习的一部分,有关纠纷可以在学校得到合理处理,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以确定这段时间是实习,而不是劳动用工。学生应该关注的实习时间和实习补贴(如果有的话),而用人单位则须关注学生的真实身份。

应关注报到日期、未来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薪酬、岗位、福利、违约金等,这些都是未来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涉及双方根本利益。

对于劳动者而言,主要确立合同期限、薪酬、岗位、试用期,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很复杂,劳动合同的约定是保护用人单位利益的主要途径。

实习协议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是学生在校期间签订的,而劳动合同是在毕业生毕业离校后到单位正式报到后签订的。

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的主体是三方,即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两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劳动合同是记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劳动关系确立的法律凭证。

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而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的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合同法》等,而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一、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二)试用期时间、次数。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与实习期有啥区别。

(一)当事人的身份不同。处于试用期中的自然人一方只能是劳动者;而处于实习期间的自然人一方是在校学生。

(二)权利义务关系不同。试用期的当事人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与劳动者共同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义务,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学生实习所在的单位对于实习学生,不承担无过错责任,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三)主体间的关系依据不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包括在试用期的权利义务关系由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如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四)当事人的目的不同。在试用期间,主要体现用人单位目的,即为了得到满足需要的人力资源;在实习期间,对于实习学生所在的单位来讲,学生的实习活动,和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在目的上有本质的不同,学生实习活动主要体现的是学校与学生的共同目的,为了提高实习学生的自身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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