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的工作汇报(优秀14篇)

时间:2023-12-07 09:42:02 作者:琴心月

工作汇报是一种规范和系统的记录方式,可以使工作更加有条理和有目标。如果你正在困惑如何写一份出色的工作汇报,不妨看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够给你一些启发。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县、镇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协调联动。现将我社区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xx社区为切实抓好我社区食品质量安全的整治,大力开展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社区群众健康、安全。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

我社区领导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制,分级负责,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治理工作,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我社区的食品经营单位等进行宣传,我们通过走访、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广经营者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并签订责任书500多份,形成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

加强整治,效果明显。

对辖区内的有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在餐饮服务环节,我社区在有关的带领下,多次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店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有无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并向他们宣讲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四、今后工作方向。

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安全,我们长期不懈做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三是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我社区餐饮服务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发展。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做好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我镇认真贯彻落实《赤壁市开展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领导重视、部署及时、推进有力,开局良好。

20xx年我镇监督检查全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99家,共272家次,监管覆盖率达100%:其中餐饮服务单位74家次,奶粉店6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5家次,出动执法车辆50车次,出动执法人员627人次,立案6起。重点检查:粮、油、肉、蔬菜、水果、奶粉及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月饼、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快餐食品及熟肉制品等。快检食品(蔬菜)4批次,抽检食品2批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5家,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55人次,发放了食品安全宣传单200份、张贴野生毒蘑菇通告12份、牵拉食品安全横幅3条。

一是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我镇统一组织领导、具体协调辖区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品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配备了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监管网络机制。完善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立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乡村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乡村宴请联络队及管理制度,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

三是实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程。组织食品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参与市食药监局举办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四是建立积极有序的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件事故,举报投诉。推进“一票通”制度。

一是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监管。控制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对食用农产品的污染。加强农副产品的抽样检测工作。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对辖区内酒坊、油坊、豆制品作坊、小糕点作坊、米面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并进行抽样检测,针对问题作坊要求及时停业整改。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管理机制、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集中开展重点食品及季节性、节令食品的专项整治,查处“五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监督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应急管理机制、问题食品召回制度等。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并落实集体聚餐报告备案登记制度。凡聚餐人数50人以上的群体宴,举办者对举办宴食品安全承担主体责任;举办者必须在宴请前向当地村(居)民委会报告,并由村(居)民委会向镇政府、镇食药所报告,确保农村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持证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已达90%以上。无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在辖区内通过上门宣传、拉横幅、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树立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维权意识,共同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中小学学校开学前组织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加强对学校食堂及周边商铺食品安全监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社会团体、群众组织积极参与监管,共同构建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4月到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他各省区市进行自查。

昨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检查组总体认为,食品安全法修订实施以来,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检查也发现,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张德江委员长亲自向会议作报告,他指出,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生产掺假造假、食品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全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

目前,全国食品生产经营行业有许可证的企业共1185万家,另外还存在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这“三小”一直以来都是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地,也是监管难点。在今年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中,一些基层执法人员向检查组介绍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曾遇到过的难题。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市场监管所所长李果说:“比如,过去基层所取缔一个无证无照的早点铺时,群众可能不理解——你取缔这个早点铺以后,我吃早点不方便了,会替一些早点铺、小商小贩说话,因为人大部分还是同情弱者的。”

执法检查组建议,各省区市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在加快制定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等具体管理办法过程中,要注重便利就业和守法经营两方面的关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处罚的种类和罚款额度,做到违法必究、过罚相当。

新的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最低罚款金额从之前的两千元提高到五万元。对于这样的规定,李果也表达了自己的困惑。

李果认为,食品安全法的五万元罚款,本意是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但从基层的执法实践来看,对一些小型服务业,特别是一些小卖部,五万元有可能就是他的全部资本,对他来讲是天文数字。出现问题后,如果不罚他,基层执法人员有可能构成渎职犯罪;要罚他,又面临难以结案的问题,还面临着社会矛盾——你罚他五万,他肯定要到你所里来找你打架。

针对新食品安全法对轻微违法的罚款额度偏高、执行存在困难这种各地普遍反映的问题,检查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此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同时,也建议国务院针对此问题进行研究,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时予以考虑。

通过部分知名网络送餐平台,一些黑餐馆制作出来的毫无卫生保障的饭菜堂而皇之地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这样的案例已经被媒体曝光过多起。北京市海淀区城管部门曾根据市民举报,联合相关部门对一家无照黑餐馆进行查处,餐馆内的卫生条件令执法队员也感到触目惊心。“这是餐盘,这是臭袜子,全在一块儿,还有衣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根据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食药监管部门。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否则,平台就将面临处罚。但是检查组检查发现,目前仍然存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卫生环境难保证、送餐过程随意等监管空白。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多头管理、分段管理被认为是原因之一。天津市副市长孙文魁曾以“煎饼果子”为例,痛斥此前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多头管理的弊端。

孙文魁说:“一套煎饼果子出了问题,调查起来很麻烦。如果是原料出了问题,要农委去查;如果是在加工环节,在炉子上面一倒、一加工,这是质量监督部门的事;拿起来往客户手里一递,这算流通环节;往嘴里一吃,是卫生问题。煎饼果子吃到嘴里以后,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它是分段管理,调查起来很难。”

新的食品安全法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由分段监管变成食药监部门统一监管。20xx年以来,也有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张德江在报告时表示,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但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张德江说:“检查中有关方面反映,这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职能。”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既有生产加工环节,也有流通运输环节,然而,要说到把控食品安全的源头,那还应该追溯到种植养殖环节。在我国不少地区农业整体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形式分散,农产品质量监管仍然难度比较大。

报告中还指出,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兽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水土污染等因素,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张德江说:“从监测情况看,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

从当前暴露的食品安全事件看,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源头污染问题仍时有发生。张德江说:“建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种植、养殖环节的源头管理和治理。”

检查组还建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食品安全法配套行政法规、规章、标准等,特别是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衔接与互补问题,尽快形成科学完备的食品安全法规制度体系。配套法规要落实法律规定,依法利用好行政拘留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大对一些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违法自然人的处罚力度。

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我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村各个工作部门以及各级领导一直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这一年来,我村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切切实实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以下总结我村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一.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本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要求,我村将工厂企业食堂、菜肉市场、万福源百货商场、顺客隆、罗沙小学、罗沙幼儿园、金图山庄以及其他酒楼食肆、大排档等重点单位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在9月份至11月份期间,在镇安委、辖区派出所,驻村民警的部署和配合下,我村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肉菜市场、饭店、小食店、杂货店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据统计在整治检查工作期间对存在“三合一”安全隐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行业企业共发出整改通知书30多份,其中胖子之家饭店由于屡劝不改,安全意识差,我村进行关停整治处理。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制,村委会先后与辖区内食品行业、“三小场所”签订2010年食品安全责任书、专项整治自律公约等共100多份,签订率达100%。

在食品行业档案管理工作上,村委会已专门设立了食品安全档案柜。除了这些纸质档案外,为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人为的错误,提高档案的查询速度,通过电脑建立食品安全电子信息化管理档案,从而提高办事效率,本年度我村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入册企业共5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虽然在我村各级部门的共同协作努力下,食品安全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是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仍相当滞后。我村的食品行业内部分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对食品安全工作不够重视。

2.食品安全的宣传手段还比较传统落后,食品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今后食品安全工作要求:

展望2011年,我村领导、安全专管员将继续明确责任目标,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务求使___村的食品安全工作井然有序,确保我村社会稳定。要突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查的工作力度;避免出现群众食物中毒,甚至群死群上事故;要在全村范围普及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做到“人人懂安全,人人学安全”,切实提高村民,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12年1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农牧系统关于“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指正。

根据政府办发《关于印发“两节”期间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监管及市场秩序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执法监管工作,对2011年农产品质量监管进行了一次彻底地“回头看”:

一是继续开展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检查了县内3个种子经销门店及其11个代销店,查看了种子经营证件,抽检了库存样品,没有发现假劣种子销售或库存;检查农资经营门店8户,翻阅了进销货台账,普遍没有高度禁用或过期农药、化肥出售;检查兽药门店12户,没有发现违规药品出售。送检饲料、生鲜乳、动物排泄物样品8份,没有检出三聚氰胺或瘦肉精等违禁成分,农业投入品市场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

添加违禁化学物质,禁止在生鲜乳中掺水等以此充好现象,确保供应市场的乳品新鲜、安全。

三是继续做好对蔬果的农药残留量检测。12月中旬至今,农技中心从县众鑫超市、万家和超市、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等单位,抽检黄瓜、韭菜、菠菜、辣椒、茄子、芹菜等蔬菜样品126个,苹果、梨、圣女果、葡萄等水果样品30个,经速测仪器检测,酶抑制率均在安全水平内,没有发现农药超标残留现象。超市果蔬均有原产地合格证明,质量安全状况有保证。

四、继续加大对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建议力度。针对节日期间肉蛋奶销量剧增的现象,我局畜牧兽医局和畜牧中心积极抽调工作人员,加大上路检疫和市场肉品检疫,公路检疫动物260头(只、匹、箱),检疫肉品153吨,其中猪肉95吨、牛肉20吨、羊肉25吨、禽肉8吨、水产品5吨,确保了节日畜禽产品的消费安全。

五、继续开展八部门联合执法行动。12月中旬至今,已先。

后由工商和食药监牵头,农牧、商务、质检等6部门配合,开展了食药品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先后多次检查了县内超市、餐饮、小作坊、小诊所、种养殖场户等单位,对粮食、肉品、药品和制作食品进行了检查,整顿规范了经营资质,对部分违规场所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力的规范了食品市场。同时,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格查处“黑车非驾”、超速超载、违章载人、酒后驾车等农机安全隐患,确保全县农机安全。

今后,我们将继续保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重点做好生鲜乳、畜禽及其产品、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拓展检查范围、加大检查频次,并积极根据春节农产品消费市场特点,合理安排监管和执法人员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确保节日农产品消费安全,为全县人民把好“菜篮子”关。

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

11月30日,古坊乡在文化站一楼综合会议室召开第四季度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体乡政府领导干部、乡直单位负责人、各村第一书记、主持日常工作村干、计生专干参加会议。会议由乡长王松林主持。

会议传达了县安全生产暨县政府安委会第四季度会议精神,王松林带领学习了《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部署安排了当前的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强调一定要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乡党委书记储爱华强调,各村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保持安全工作的良好态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重点、紧盯难点、不留盲点,对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会上传达了县政府文件,根据省市机构改革有关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肇州县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委员会”更名为“肇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启用肇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两枚印章。同时下发了《肇州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肇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布置了当前全县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会上通报了全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情况。

会议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各成员单位及乡镇、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密切配合,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三是部署了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会议各乡镇(场)、社区管委会食品安全主管领导,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市场监管局相关股室人员共40余人参加。

10日上午,在永川区食药监分局四楼会议室,永川区食安办召集区质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农委、区商委、区公安局等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及23个镇街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召开了20xx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联席工作会。副区长余国东参加会议。

余国东对第四季度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持续狠抓食品安全源头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二是加强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三是强化食品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四是整合力量,坚决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强化基层食品安全建设,抓好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六是明确全年的考核目标,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求食安办成员单位、各镇街要团结协作,各尽其责,狠抓监管执法,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会上,区农委、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局、区食药监分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1-3季度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区食安办负责人就全区前三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了第四季度的重点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年颁布的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年和1987年颁布了gb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世纪90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和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s(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议)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12月29日,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4月27日,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食安委发[]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

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政办发[]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同志们:

刚才,我们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下面,结合许昌实际,我就如何贯彻好、落实好省会议精神,讲五点具体意见。

一、正确认识食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民群众呼声很高,国际***高度关注,各级党委、政府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切实加强了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管工作。就我市来讲,“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市委、市政府的反应是敏锐的、及时的,先后几次召开紧急会议,启动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相关企业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及时召回、封存和下架问题奶粉。在省财政安排垫付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预拨垫支20万元,对结石患儿进行免费检查和治疗。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8万多名婴幼儿,其中患病婴幼儿1200多名,累计住院治疗150多人,现在还有37名没有出院。与此同时,我们加强了对许昌市生产的鲜奶、乳制品、乳饮料等食品质量的监测和检查,经检测,我市企业生产的这些产品全部合格。“十一”期间,我和熊广田副市长一起到市奶牛养殖厂、太子奶加工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到市区部分商场了解奶制品供应情况,总体来看,全市奶制品生产供应形势趋于平稳。但是,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一是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9709家,其中99.38%为个体生产经营户,数量多、规模小,食品质量安全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患;二是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食品安全监测能力、预警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不足、防范意识不强。

10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况汇报,明确提出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事件处置、奶业整顿和振兴的各项工作。9月28日,徐光春书记主持召开省委棠委会议,专门听取了我省婴幼儿奶粉事件处置情况,提出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今天,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这充分表明,当前,保障食品安全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确保社会稳定和发展的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事关党和政府执行力、公信力,事关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政治问题。在刚刚结束的全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省委书记徐光春、代省长郭庚茂和中央指导检查组的领导同志都讲到了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如何处置好婴幼儿奶粉事件、确保食品安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来对待好、查找好、整改好、落实好。为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把这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好、做扎实、做出实效。


二、突出抓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检查

“三鹿奶粉事件”发生之后,我们举一反三,及时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各县(市、区)、各职能部门正在按照要求有序推进这项工作。今天,省委、省政府对如何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下达了督导意见。结合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专项检查的具体要求,下一步要重点加强六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组织对腐竹、“三粉”、蜂产品、面粉、酱油、醋、饮料等重点食品和畜禽养殖场、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治。二要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食品安全的四个主要环节,加大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和对种植业产品、畜产品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的监测。三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在饲料、原料中添加三聚氰胺化学品等违法行为。四要严厉打击在食品产品中掺杂使假,滥用防腐剂、增白剂等食品添加剂和违法使用吊白块等非食品添加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五要严格市场准入管理,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落实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退市、召回等制度。六要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的餐饮监管,探索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方式,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防止出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是四句话:“企业先自查,一个不能漏,督查要有力,整改要到位”。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对许昌的特色产品,如腐竹、“三粉”、蜂产品等食品,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发现一起、严惩重罚一起。要真正通过专项整治达到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塑造品牌、提升形象的目的。

三、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为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要按照“两个链条、两个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和预警能力。要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完善配套措施,适时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20多个职能部门要搞好协作,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要把监管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各监管部门要为食品企业提供政策、法规、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为食品行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工作关系重大,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地方政府、部门以及从业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查、治、管、扶、建”五个方面有机结合,严格依法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人要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依法处理。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许昌在食品安全生产上不能出现问题,要争创全省无食品安全事故市。这一点一定要落实到位,出了问题,要严肃追究,不回避、不迁就,否则就是对事业不负责任、对组织不负责任、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对此,大家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就将我局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省、市工商局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了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张新荣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兆文、刘晨、雷光英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经检分局、市场监管室、注册登记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各工商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管领导小组。根据我县食品流通领域的特点,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了《高台县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高台县工商局“两节”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高台县工商局食品监管应急预案》,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及工作措施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要求。同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到行政管理目标责任书当中。年初与各室、经检分局、工商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工商所、分局又将监管内容、任务分解细化给各巡查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分工抓,分局、工商所重点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与此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做到“三个一”,即“一月一法一考”,组织开展以案学法,重大执法行动先行培训活动,积极探索培训载体,加强对新理论、新知识、新内容的学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常规知识、假冒伪劣商品鉴别知识、适用法律法规知识、办案文书处理等为内容的知识更新活动,特别是今年四月十七日至四月二十一日举办的“工商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力促进了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为发挥工商职能,提高执法效能,稳步推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充分利用“3.15”、“12.4”等法制宣传日,拟定节日宣传主题,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刊载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案例,在市场、商场、饮食门店粘贴标语,悬挂横幅,搭建食品安全咨询台,成果展台等宣传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使工商维权贴近了生活,贴近了实际,贴近了消费者。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10200多份,参加5000多人次,设立了现场投诉、举报,法规宣传咨询,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和消费知识展板5块,悬挂横幅22条。现场接受咨询人数400多人,受理投诉案件1起,与所有超市(商场)等食品经营门店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二是深入开展消保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进乡村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广告常识。到目前为止,我局在9个乡镇、135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联络站,选聘了266名联络员,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节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是以平时检查、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了打假维权,净化市场,人人有责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通过集贸市场集中宣传、平时检查逐户宣传、重大节日设立展台、咨询台讲解宣传等形式,逐步提高了广大生产者、消费者的参与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四是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从业人员的责任人意识和职业道德。截至目前,我局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发放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警示材料、相关法律法规材料等学习教育形式,使食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具备了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堵塞了假冒伪劣食品在流通领域内的存在空间。

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共检查纠正经营资质存在问题的食品经营者241户、进货检查验收存在问题的26户、食品商标广告存在问题的6户。至目前,已发放商品信誉卡10万多份,进销货台帐800本,签订食品责任书1000余份。今年,由于我局加大了食品安全的整治和市场巡查监管的力度,运用“星级”管理强化对经营者的分级分类监管,通过推行重要商品索证、索票、备案和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增强,经营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章行为明显下降。使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不断加强,食品质量明显提高,从而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各项自律制度和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三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国家工商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意见”的工作要求,我局将食品监管工作的重心下移,实行食品安全片、段长负责制,构建了食品安全监管“五结合”模式,即“工商所与经营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与市场巡查相结合;食品安全监管与经营者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食品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相结合;教育警示与加大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力度相结合”,有效地发挥的工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四是结合“百城万店无假货”、“名优食品入乡进村工程”和“三绿工程”等活动,会同和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放心示范店”、“放心示范超市”、“放心示范市场”等创建活动,树立典型,鞭策后进,营造放心消费市场。截至目前,以在全县城区及各乡镇建立“放心示范店(超市)”30个。

(一)、继续加大清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力度,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依法清理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局的要求,对涉及食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结合日常监管依法对全县1552户进行全面清理,主要内容包括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年检和验照是否通过等,建立健全了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等登记注册基础资料,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我局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共取缔食品无照经营户200多户,罚款60000余元。今年上半来,又查处食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案35起。

(二)、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长效监管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结合工商e6办公系统,按照各工商所管辖范围,初步建立了食品经营主体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档案、食品经营主体注册登记电子档案和经济户口数据库,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通过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不断提高食品经营主体职业道德,强化自律意识和社会意识,从主观上杜绝了食品不安全案件的发生,促进了食品流通的良性运行。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良心运行,我局以重要节假日为契机,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为基点,以城区社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类、蔬菜、食品、饮品、保健品、水产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为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包装食品、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月饼市场及节日市场、秋冬季食品市场等10次大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通过对全县经营食品其中的800户零售经营门点,8家超市,3家商场,36家宾馆(饭店、餐馆)的餐饮操作间,2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进行多次检查,特别对有文件通知的涉“红”食品及其它食品,对照企业名单、商品名称、品牌、批次、生产厂址等项,重点进行了清查,扎实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至6月底,共检查经营门点3561户次,检查商品10大类194个品种,1800多个计量单位,下达违章警示通知96份。扣留收缴假冒伪劣或“三无”商品总价值4万余元。

(四)、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行为。今年,按照总局制定下发的《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五个到位”、“六查六看”的要求,我局将食品安全监管的任务和责任认真落实到每个基层工商所,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层工商所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到位;市场监管责任区、责任人和市场巡查到位;食品质量监管和经营者自律制度到位;查办食品违法案件和取缔无照经营到位;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申诉和预警与应急处置到位。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并对规范情况和落实“五个到位”情况进行了自查,逐所验收。结合高台实际,制定了我局《工商所落实〈规范〉考核办法》,突出“五有、一落实”。即,有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有辖区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和信用分类监管档案,有监管记录和监管记录卡、监管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自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以来,在区食药安办的组织协调下,在农林、质监、工商、卫生、贸粮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北仑区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督促各街道、乡镇及时对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村、社区公共安全协管员进行了调整;健全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制度,督促各街道(乡镇)制定出台了20__年度公共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着手开发街道、乡镇和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络平台,通过建立共享平台,依靠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开展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在新的蔬菜基地进行了农产品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已给50户基地承包农户统一制作了标识带,每户的标识带为500米,对基地承包农户进行编号,将包装印刷编号与个人绑定,统一管理,按号追溯,逐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三是扩大地产食品抽检覆盖率。按照地产食品生产企业和市场地产食品两头抽检的原则,制订20__年度全区地产食品产品质量抽检计划,目前正分步实施。截至目前,已巡查企业15家,抽检水产品6批次、糖果3批次、糕点2批次、黄酒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肉制品6批次、罐头1批次、原辅料5批次,对1批次纯净水实施比对测试,结果合格。

四是完善星级评定规范“放心店”管理。目前,已设立“放心店”167家,开通2辆“放心流动车”,街道、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社区“放心店”覆盖率达100%,统一配送面达75%以上。重点开展“放心店”的评价工作,按照《北仑区星级放心店评定办法》,结合商品配送、投诉情况、业主表现等,经过综合评价,对全区准星级“放心店”进行星级评定,健全奖惩机制。

五是推广豆类制品冷链运输及销售。截至目前,星阳菜场已全面完成标准化菜市场改造,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增至5个,大润发超市已增设豆制品冷链销售专柜6个,加贝大卖场20个,家乐福4个。同时,采取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等办法,宁波亨霸豆制品有限公司投入12万元新购豆制品冷链配送车一辆,从配送环节确保豆制品安全。

六是推进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明确了我区卫生监督现场执法模式的总体框架,确定数据传输模式为3g网络实时传送,实施了网络改造和软件升级。截至目前,区卫生部门已初步落实15万资金,用于硬件采购,目前正与相关供货商就硬件采购事项进行洽谈,并进行现场执法数据传输测试。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餐饮监管新模式。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在国家法规《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小学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外,制定了学校内部的《平中食堂常规检查条例》、《平中食堂五常法管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制度》、《平中食堂卫生责任书》、《平中食堂管理制度》、《平中食堂管理组工作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及细则。食堂餐饮管理实现无纸化全部实行电脑化管理,创新管理新模式,创新公开管理方法,购置电子屏,通过电子屏各类公示,学生营养与健康资料宣传,做到从食堂管理人员到食堂从业员工,从硬件到软件,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售,都有一整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行之有效、易于检查监督的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制度落实到人,使学校食堂在市场竞争中日趋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做到时时有规章,事事有制度,处处有规范。每周五定期召开食堂餐饮工作例会,抓管理组和经营托管餐饮公司的员工政治思想建设,业务专业知识的员工培训,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服务意识、工作责任性和重要性,把树立“以师生为本、诚信服务、服务育人”的`工作宗旨真正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去。

全面实施色标管理模式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设专人负责管理食堂。从组织领导到从业人员都要有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指导、管理督查,严把采购、储存关。食堂管理人员有权对餐饮公司采购的原料或食品进行检查,确保无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虫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等食品进入学校。对食品、餐具等分间、分类分开存放,储存间、柜、架须有明显标记。对餐具的消毒要求每天用蒸气对碗、快餐盆进行消毒,对于盛菜容器用84消毒液或漂精片浸泡消毒。另外要严把食品送货的索证关、验收关、仓库发放关,对不合格食品拒绝入库、发放。在抓好食品卫生饮食安全的前提下,抓好食堂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在用电、用煤气、锅炉等方面,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煤气专人负责,上下班检查,锅炉持证上岗,专人负责。对锅炉、电梯定期年检,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食堂管理组成员每天深入厨房认真检查,在市防疫站的工作指导下,严把食品加工、销售关,一旦查到问题,严格整改。确保加工设施配套,按规定操作程序和规范进行清洗、加工、配制、烹饪,做到生熟分开。加强对特殊食品烹制的监督,如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食品需煮透、烧熟,防止烹制不当引起的食物中毒。对每天销售的食品坚持抽检,各取不少于100克的样品留置徚冷藏设备中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食堂对每顿的剩余食品必须实行冷藏,再在销售前一定要经过高温处理,在确保没有变质的情况下方可销售。按时做好餐饮用具的消毒卫生,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不得使用。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最基本的保障是:保证食品采购质量,烹饪食品烧熟烧透,剩余饭菜严格处置。餐饮公司出售饭菜一律实行微机刷卡收费,既可提高售饭速度,又可堵绝使用现金在售饭过程中带来的污染,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食堂管理员每天定时检查、核算饭菜成本,每周还重点抽查一到二个菜的配料制作过程。制定每周五下午召开承包经营户工作例会,作为一项制度执行。通报一周来的工作情况,进行经营情况分析,市场价格分析,下周工作安排,相互沟通,取得明显的效果。通过承包经营户在搞好色、香、味、形等合理营养搭配的同时,降低饭菜价格,积极研发新菜品种,开设小灶,改善饭菜质量。让师生量入为出,各取所需,得到真正的实惠,受到师生的'好评。

食堂从业人员人员定期体检并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工作前先洗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配戴首饰以及在加工间或销售场所吸烟等,严禁非本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重视环境卫生,随时考虑天气变化,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食堂周边环境实行严管,严查,尤其在春、夏、秋的交接季节,采取各种预防灭蝇措施,保证师生有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餐饮公司把工作检查记录、工作日记、每月工作小结、每周的会议记录、每天的菜单、每天的剩菜剩饭处理单等各类资料整理归档,便于工作检查,建立日常工作档案,并有专人保管。这项工作十分必要,对今后的管理备查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模式无论如何创新,核心就是要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对师生负责。随着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我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和兄弟学校进行交流学习,吸取兄弟学校的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现况,要把平中食堂办得更有特色,争取提早实现食堂全企业化管理而努力工作。学校积极争取加大食堂硬件设施上的投入。04年暑假学校进行了厨房装修和设备添置,05年投入十万元进行食堂周边下水管道的改造。20xx年根据浙食药监食〔20xx〕9号文件精神,创建“321示范工程”对照评价验收标准,相继逐条对照,整改投入十万元改造资金,按照厨房设施要求对食堂厨房进行功能性分隔和设备检修等,安装了餐饮阳光工程科技管理设备,配置一流的厨房设备,为食堂管理上等级创造条件,同时加强食堂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把平湖中学食堂办成一个标准化食堂。我校食堂自2003年8月引入社会化管理至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有关卫生事故,食堂供应满足了师生就餐的需求,保证了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曾获得浙江省卫生厅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加兴市,平湖市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平湖市食堂管理“五常法”示范单位,全国营养促进会及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授予学生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经学校研究决定:平湖中学食堂申报评比“321示范工程”省级阳光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创新监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了自身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了各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先后组织开。

展了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市场和“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无抗奶”市场清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含苏丹红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粉市场清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酒类市场“傍名牌”行为等活动。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全市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9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0600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户16户、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万多公斤,价值34万多元。维护了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了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了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

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重点食品的食品质量监测,配合省局和自己组织对熟食、粉丝、儿童食品、桶装水、啤酒等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样65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没收,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为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我局投资60多万元,建立了**市食品快速检测站,同时,制定了《**市工商局20xx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开展统一食品快速检测,重点检测肉类、奶制品、干果、蔬菜、水果、食用油、水产品等,全市系统共快速检测2800多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

一是起草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月和执法月活动。二是采取了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网上答疑、全员考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媒体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全市系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共35次,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网上答疑2次,全员考试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张贴横幅标语216条,现场咨询11次,媒体宣传41次,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131个,出动宣传车50余台。

(五)推进食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制定和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xx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参加了3月13日在九亿步行街举行的**市首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启动仪式和对授牌企业和经营户的检查验收,开展了真假商品现场咨询活动。二是扎实开展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联系点工作。在今年初,为61个乡镇示范店联系点进行了验收和授牌,目前,采取局领导和股所干部挂点联系的方式,在所有行政村或中心村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每一个行政村或中心村有一个示范店联系点。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我们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局。我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工商局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市区局与市局、工商所与县市区局、管片干部与所长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食品安全是学校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此,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抓实干,搞好食品安全工作。

1、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包抓,政教、

后勤、保卫、级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形成由“学校(办公室)——职能处室(级部)——班主任”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三级”网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完善预安,规范管理。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门科学,涉及到原料采购、加工生产、标本留样等环节,受制于加工场所、储存设施、员工健康等因素,需要横向过程管理和纵向因素管理的紧密配合。我们以去年全市“创卫”为契机,积淀“创卫”成果,构建了包括一系列制度、标准的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预安,初步形成了标准管理、规范管理。

1、学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工作预安》,坚持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一是餐厅储存室、操作间设施设备标准规范;二是原料登记、样品留样、员工体检标准规范;三是加工操作、环境卫生、制度检查标准规范。

三、舍得投入,优化环境。

为了使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提升水平、再上台阶,我们加大投资,不断优化食品安全环境。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我们对学校餐厅高规格吊顶、整体重新粉刷,环境为之一变;添置了蒸箱、消毒柜,设备为之一新;安装灭蚊灯,投放毒饵盒、粘饵,防疫为之给力;制作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引发健康饮食小册子,举办食品安全知识竞赛,食品安全知识为之普及,食品安全意识为之大为提升。

四、周边治理,倡导合作。

学校周边的饭店、商店等,也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倡导多方合作,安全共建:一是提醒广大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意识,学习并使用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二是发放告经营户书,宣传食品安全,倡导合法经营;三是积极配合市卫生、质检、安全等职能部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虽然,我校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绩;但是,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松懈。我们将以这次市局领导的检查为动力,进一步深入贯彻兴平市教育局兴教发[2012]81号《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力度,把食品安全及管理工作当作学校综合实力的体现,当作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标志,当作学校教育教学成就的基本要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体师生创设宜居、宜教、宜学的环境。

文档为doc格式。

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鲜肉及肉制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单位制定了《xx县畜牧中心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各相关科室切实抓好落实加强配合,协调联动。现将我单位的工作进展汇报如下:

畜牧中心为切实抓好我县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的整治,以畜禽养殖、畜禽屠宰等为重点整治环节,大力开展鲜肉和肉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我县的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兽药、饲料经营使用单位等,我们通过下乡检查、集中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使广大动物、动物产品、饲料、兽药等经营者学法、懂法、依法经营;发放《规范养殖行为告知书》300份,与监管单位鉴定《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承诺书》、《饲料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饲料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承诺书》、《养殖企业不添加和使用任何违禁品的承诺书》等责任书、张贴《关于严禁藏匿、使用“瘦肉精”》的告知书500多份,形成治理工作良好的舆论氛围。

1、认真排查。对辖区内的有关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质量安全状况。

2、加强抽检。对大褚村乡、高川乡、纸房头乡、杜林乡、崔尔庄镇等重点地区,对猪牛羊养殖户进行了二遍一村不漏,一户不落的“瘦肉精”抽检。所抽尿样和饲料样品均为合格。

3、严把“出栏关”。对养殖户出栏实行严格的报检制度。在过去检疫规范的基础上,在达到备案规模养殖户进行了自检的基础上按照出栏数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合格后才能开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所抽检尿样全部是阴性。

4、加强屠宰环节的监督管理。搞好屠宰检疫工作是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重要措施,生猪定点屠宰场选派精干力量驻场检疫,对屠宰场调运的生猪查验检疫证明和耳标,没有的不得进场屠宰,对屠宰生猪实行同步检疫,同时进行“瘦肉精”抽检,全部合格后加盖验讫印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效地防止了漏检的发生,使上市肉品持证率达到100%。

5、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开展畜禽养殖环节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等行为。对368个规模养殖场、15个兽药生产经营单位、36个饲料、饲料添加剂厂进行专项检查,抽取尿样现场检测。到目前已使用“瘦肉精”速测卡1500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没有发现非法添加现象。

通过整治,规范了我县养殖行为,净化了肉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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