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承诺书(优秀19篇)

时间:2023-12-24 00:25:14 作者:字海

在施工工作中,施工人员需要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接下来是一些施工经验分享,希望能对大家的施工工作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关于贵公司xxxxxxx招标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如果我方有幸中标,非常感谢评委及建设单位的信任,在该项目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内容外,并对工程售后服务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将对所承诺的产品,在工程竣工后对质量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积极的态度做好服务,确保总体工程的质量达到更优秀的标准。

2、严格按照本公司质保体系的规定,按国家、地方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明确本公司的责任并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保修服务。

3、工程竣工后,我方将负责壹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真正做到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的服务宗旨。

5、在质量保质期内我方将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贵公司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保证24小时内委派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并72小时内进行处理,确保贵方的正常工作。

6、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我方在接到通知后,确保做到立即到达事故现场。

7、对于涉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到立即报告,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8、质保期外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期过后,我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9、如招标方有产品升级、更新、换代、维修等需求时,我方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以上是我方对该工程的售后服务的承诺,若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标准在售后服务中给贵方造成了巨额损失,我方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由承建监理的工程,承诺本工地搭设的所有临时设施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夹芯板材的芯材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并通过检测机构现场检测取得检测合格报告;承诺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全部为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严格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的规定,认真履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盖章)(签字):

监理单位总监。

(盖章)(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盖章)(签字):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及办公区域装修(改造)工程的安全施工,杜绝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施工方,我方在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特作出装修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作为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附件,内容如下:

一、我方全权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火工作,并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接受并执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关于安全施工、防火措施的合理要求和意见。

二、我方指定一名施工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的协调、处理,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提供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安庆市分行备案。

三、我方制定施工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现场安放防火宣传标志,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制定关于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使用的防火安全措施。

四、我方遵照国家消防、防火相关法律规定购买、使用施工设备及用材,投入装修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防火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等灭火器具。

五、我方按照防火要求使用电动器材。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动工具,电源开关处均须配有漏电开关和防水插座,若进行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确保操作人员均持有操作证,办理作业必需的批准手续,指定施工现场人员负责看火,作业前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六、我方不使用 “小太阳”等强热光源照明;不在施工场地长期存放易燃材料;不在施工场地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不在施工场地吸烟或使用明火烧杂物、弯胶管等。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使用可燃保温材料。未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意不使用电热器具。

七、我方确保施工材料及设备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单独存放保管,确保有良好的通风环境。

八、我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有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九、我方对于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发生的火灾等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十、我方确保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垃圾,随时清扫刨

花木屑等易燃性杂物,清除火灾隐患。

承诺人(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本单位 (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 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 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市消防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为了成功举办博览会,我单位 (单位名称)

在 布展工程施工过程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布展工程的施工业务,不以其他施工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按照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展览主办单位(或展览场地管理单位)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施工中发现消防设计文件不符合国家、自治区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及时书面报告参展方和设计单位。

三、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及布展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四、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管理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本单位将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查和评定,并向展览主办单位(或展览场地管理单位)出具施工质量合格报告。参加展位布展工程竣工验收,对布展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承诺,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我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

施工单位名称(公章)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市消防条例》《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本住宅内开展业务的装修公司,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

一、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名单,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十二、装修人员在小区内不得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及色情等违法乱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机关。

十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本住宅内开展业务的装修公司,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

一、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名单,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承诺人:

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承诺书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消防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我单位郑重向建设单位承诺如下:

九、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是暑期和“十八大”期间,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坚决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施工的承诺书

xxx(施工单位名称)作为xx(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消防施工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

(本消防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签订单位留存,一份由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施工的承诺书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装修公司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本住宅内开展业务的装修公司,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

一、如实申报进入小区的装修人员名单,办理装修人员登记手续,同时缴纳装修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并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及《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动工。

二、装修人员必须佩戴《装修人员出入证》方可进入小区施工,《装修施工许可证》须张贴于施工单元之大门上,以便于物业管理人员巡视。

三、装修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或住宅区内其他地方过夜。

四、装修人员应在受聘之装修单元内工作,不得进入其他单元施工,否则,物业管理人员有权将其逐出本小区,并没收其出入证,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装修公司负责。

五、装修人员须文明施工,不得骚扰和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得在非施工区域逗留,更不得随处便溺,因此引起其他业主投诉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由装修公司承担一切责任。

六、装修人员应爱护公共设施,因操作不当损坏公共设施的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使用电梯时请详见《电梯使用规定》。

七、装修公司须按照业主所申请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对于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责令恢复原样外,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装修公司负责赔偿。

八、住宅装修施工期限(60天)。如确需要延期时,应到物业客服中心办理延期手续。

九、装修垃圾须在规定时间内清运,装修过程中不得随意堆放、抛弃装修垃圾,否则由装修公司承担相应清除费用。

十、装修公司应自行保管其工具材料,并负责其施工单元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装修公司所属工人在装修施工期间之一切安全事故由装修公司负责,与物业客服中心无关。

十一、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治安消防工作,防止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发生。对所有进场装修人员进行消防教育。严格遵守消防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承担因装修而引发灾难和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承诺在装修期间按审批的装修方案和图纸施工。

十四、装修公司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业主财产或公共设施损失的,物业客服中心有权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1、要求业主更换装修公司或拒绝装修公司进入本小区内施工。

2、造成直接损失的,扣除相应的装修保证金并责令装修公司恢复原状。

3、情节严重的,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诉讼。

装修公司(公章):___________。

装修公司治安消防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施工现场承诺书

*****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对承建的              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增加安全投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认真履行以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严格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要求,将按该工程造价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并保证此项经费专户核算,按施工进度使用,同时还自愿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对此项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对该工程定期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现委托 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备案号或建造师注册号: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   ),为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每周在施工现场履职时间按招投标合同中的要求执行。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2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15]87号)规定,对施工过程中含有危险性较(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在施工时还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工作.对危险性重大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不少于5人(本专业工程的高级工程师)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审查,且要有专家组作出书面论证的审查报告.

5、该工程施工前,我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

6、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做到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区,生活区的选址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性规定要求.职工的伙食,饮水和休息场所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坚决杜绝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施工场地,道路及施工围墙的设置按《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

7、对因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并遵守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造成的危害和污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储备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作业区设置明显标志.

8、认真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项目开工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同时要向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具和用品,并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一旦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撤离危险区域.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也要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9、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指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0、所使用的各种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自升式)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设备)在安装,搭设,使用前,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其安全性能进行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安全性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建筑起重机械,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履行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等手续。

11、认真抓好安全监督部门对该项工程存在事故隐患下达相应执法文书的整改,复查及回复工作,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不违法违规施工.

12、扎实做好该项目部所有从业人员的维权工作,保证所有从业人员的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

我代表公司承诺:严格执行上述内容及标准抓好该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随时接受揭东县建筑安全监督站的监督。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本公司自愿接受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参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15]9号))《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建质[2003]113号实施的各项行政处罚,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施工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现就我单位监理_幸福佳苑小区一期项目(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7#-9#楼、12#楼_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承诺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认真落实。

二、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所设监理人员与委托监理合同的服务内容、期限、工程环境、工程规模等因素相适应,满足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需要。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当发现勘察、设计文件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向建设单位提出。

四、认真核查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六、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对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并严格审核。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理等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七、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八、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报告。

九、做好安全监理的资料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和保管。

十、依法依规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

十一、根据本承诺事项制定具体的承诺落实标准。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监理单位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公司):                          

乙方(班组):

承包形式:劳务专业承包

乙方在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人员总数人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划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甲方和乙方应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   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及甲方《安全手册》的管理规定。

2、        严格审查乙方人员上岗资格,不得使用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不符人员。

3、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防护设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        提供施工用电,并保证符合安全标准。负责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用电电源。按照有关安全用电标准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责成乙方予以整改。

5、        督促乙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建立档案并在甲方备案。

6、        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处罚通知单。

7、        向乙方提供《电梯工程应急预案》。

8、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        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10、    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11、    提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

12、    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3、    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4、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二、   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分承包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        接受甲方对人员资格的审查,并负责提供有关资料。严格按照施工资格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格范围的施工任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不得将分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        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甲方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4、        对管辖范围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必须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报告。

5、        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乙方应自行配备符合安全标准的配电箱及电缆至施工地点,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所辖线路中拉接电源。

6、        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北京市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方备案。

7、        为班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向甲方备案。

8、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应向甲方及时报告。

9、        按照北京市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活动。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动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帮助。

10、    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备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11、    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

12、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3、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14、    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15、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必须在15分钟内向甲方报告,并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迟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    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责任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分清甲乙双方在施工生产中各自的责任与职责并严格遵守。对下属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及遵章守纪教育,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发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本协议有效期为签定之日起一年。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 日期:

为确保良好的施工现场,更好的创造良好的施工卫生条件,我方现郑重承诺:

一、工地上建筑材料分类堆放在各区域指定地点,分规格、型号堆放整齐,挂牌标训,记录齐全,帐物卡相符。

二、成型钢材及钢筋要分类堆放整齐。成品、半成品等要分类按规格堆放,应有防雨、防潮、防火措施。

三、坚持文明施工,班组必须做到“随做随清、工完料清、场地清”保持场地整洁。

四、工地道路畅通、平整、整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不乱堆乱放,随时清理,无散落物。

五、工地上电线线路按标准架设,严禁私拉乱接,机械设备应定人使用、保养、清理,配电箱加锁。

六、各工种、班组,在各施工区域应设专人负责打扫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

七、保持施工场地排水系统畅通,雨后及施工用水及时排出,确保施工场地无大面积积水;

八、整个施工现场卫生、场容场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致 :

1.本人作为公司选派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我保证自即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自始至终全过程常驻工地现场,代表我公司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组织,指挥,管理,协调等工作。并承诺在本项目完成后的合同责任保修期内,根据项目实际保修工作需要也能随时到场负责指挥,安排应做的保修工作。

2.如果本招标工程我公司中标,我本人保证在工程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只担任此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参加其他任何工程的报名,不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职务。

3.除非征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否则如果违背以上承诺,不能常驻施工现场,我自愿接受业主给予我本人的批评和处罚,并同意业主就此作为我个人的不良纪录进一步向区建设局,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备案,审批机构,直至广州市建委等有关部门给予的通报和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的扣证等处罚。

4.项目经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相片:

身份证复印件

相片

承包人: (盖章)

驻施工现场承诺书

*****有限公司:

在施工生产中,我向贵单位慎重承诺,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要安全施工:进入施工现场正确配戴安全帽,系好帽带,穿好反光黄马夹或工作服,不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和裙子进入施工场地。

2、要提高警惕:在高空作业(2m及2m以上高度),必须好系安全带,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及带钉易滑的鞋。

3、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禁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及冒险作业。

4、要遵章守纪:不在轨道上行走,施工中严禁侵入各种施工设备和机具的危险限界,不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工具等。

5、要做到工作时思想集中,不酒后上班。

6、要严防火灾:进入施工现场不吸烟,动火作业必须开动火证。

7、要坚守岗位:机械设备固定专人操作,非本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从事非本工种作业。做到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8、要文明施工:不在施工现场嬉戏和参与打架斗殴。

9、要注意用电安全:不撬电器开关箱的锁,不私接乱拉电线,不攀爬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吊篮上下。不在吊运材料下方停留。

10、要严防破坏:未经许可,不擅自挪动和拆除各种防护设施,如:临边防护、安全网、警告标志、安全标志、设备安全限位装置等。

我如违反以上任何一项条约,从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我自负,与单位(项目部)无关。

承诺人(签名):

消防施工承诺书

保证该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关于对工期方面的承诺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实情,结合我公司综合实力,我方承诺该工程工期为 日历天。

三、关于服务方面的承诺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三天内组织第一次质量回访,指导工程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及时了解和指导在使用上存在的不足;在使用六个月后进行第二次全面服务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三次质量回访,征询客户意见。

2、在交付使用一年内,施工单位在工地附近设立常年维修服务小组,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单位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包修包换,不留隐患。

3、我公司配备有专门的产品质量回访车,严格按我公司的社会服务承诺进行服务回访。

4、服务内容:

长期咨询优惠服务;对保修期满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服务,工程结束,友谊长存,继续与用户保持联系,无偿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四、关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方面的承诺

保证按中标的项目经理及投标文件中所列管理人员组织施工,并且做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亲临现场。

五、关于雨季、农忙季节、法定节假日的劳动力保证方面的承诺

保证在雨季、农忙季节、法宝节假日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劳动力充足,不影响正常施工。

六、关于与业主及监理单位配合方面的承诺

保证与业主监理单位积极配合,共同搞好该工程建设。

以上承诺的条件,愿签入施工合。

装修公司签定本承诺书,承诺要点如下:

1.依据装修设计方案,接受装修事务部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如装修事务部发现施工有不安全的因素,有权下令改正或下令停工直至不安全因素消除为止。

3.负责上述单元施工期间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等事故。

4.开始施工前三天通知装修事务部,以便装修事务部提早安排进场事宜。

5.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向装修事务部解释消防安全工作,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6.用电、水和动火前应得到装修事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

7.电气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操作证须给于装修事务部检查和复印存档。在用电前要向装修事务部书面申请,由装修事务部人员检查配电箱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责任分界以配电箱出线开关下口为界,开关以上由装修事务部负责,开关以下由装修公司负责。

8.用水应事先向装修事务部提出,由装修事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分接。

9.进行动火工作前,应向装修事务部申办动火证,操作应由有焊工本人员执行,严禁违章操作。

10.遵守保安规定,并听从保卫人员的安排。

11.在施工中如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安全存放工作,并报装修事务部,得到装修事务部批准后方可带入,物品存放量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量带离现场。

12.公寓范围内禁止吸烟,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并不受遮挡。

13.施工区域应配备足够消防设备,四公斤abc干粉手提灭火器数量不少于每一百平方米两具。

14.当发生消防事故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装修事务部或打碎报警玻璃进行报警,事后书面报告事故原因,并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

15.当日施工垃圾应当日清理,尤其是刨花锯沫或易燃垃圾。施工堆料不得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备。

16.每天施工完毕后,安全负责人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

17.装修设计修改后应重新申报审批,审批后才能再施工。

18.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装修事务部人员监督检查,并制定安全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名称)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六、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预防火灾发生;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施工消防安全承诺书

本单位(单位名称)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有序的消防安全环境,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我市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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