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内监督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7篇)

时间:2023-11-02 15:05:33 作者:笔舞 优秀党内监督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7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自己经验的总结和思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改进自己和提升自己。范文中的心得体会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对学习的追求、对自我成长的思考,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感悟。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新的历史形式下,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具有重大意义,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项党的建设基础工程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明确提出“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要求。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提出“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等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坚持不懈正风反腐,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实化和细化,党内政治生活气象为之一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更没有“终点站”。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伟大斗争、伟大工程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思想政治建设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是旗帜问题、灵魂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抓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思想教育从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延伸。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使每一名党员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坚定不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践行者,为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打牢思想基础。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党内监督的权威和责任来自于各级党组织,主要体现为自上而下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就要从党的中央组织做起。党的中央组织带头履行监督职责,这是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自上而下监督,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严格制度约束,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保证。《条例》第十四条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自我监督作出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领导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责任担当,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十八届三中全会还就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领导本身就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建立经常性的提醒和批评制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问题查摆、整改。

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核心。当前,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同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关键是按照从严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严格起来、执行下去。强化党内监督必须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要坚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建党85年、建国57年以来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下面我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最新亮点第一次将党政一把手列入党内监督重点这个热门话题谈点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抓住关键,切实提高“一个认识”。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党政一把手是班子之首,事业之帅,在领导全局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大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一个班子的权威、形象和战斗力,决定着一个地方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效,影响着党风和社会风气。如果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就能为整个班子树立好的榜样,增强班子团结和提高战斗力,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上下形成合力。反之,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组织上又不注重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就可能造成一言堂,影响班子团结和班子整体形象,降低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我们必须站在推动整个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保护党的宝贵财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日益增快,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推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更需加强对自身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学习与提高,从而带领群众去开拓创新。如果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既是其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党的事业的损失。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对领导干部本人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保护党的财富,健全党的肢体,推动党的事业的需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还处在初级阶段,各种法规和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和健全;同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的政策,迫使领导干部的主要精力必须集中于经济建设,需要同形形色色的人物打交道;加上一把手领导干部位高权重,一些人往往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拉拢和引诱领导干部,寻求自己的保护伞和谋求不正当利益。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和诱惑,就会产生以权谋私。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政机关人权、事权、财权密集的部门逐渐成为腐败攻击的主要对象,这些部门的一把手则成为腐败分子轮番进攻的重中之重。泰山脚下的胡建学,官至市委书记(泰安市,地厅级)之后,竟然有了“一览众山小”的感慨,他说:“官做到我这一级,就没有什么人能管得着了”。江西的胡长清,能够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而纵情声色,竟然有了“牛栏关猫,进出自由”(喻牛栏缝隙之大)的感悟。沈阳“慕马案”中17个党政部门一把手集体腐败更令人触目惊心。据中央纪委向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交报告中的数据统计,1992、的两个5年间,全国处分了厅局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1673和2422人,增加44.8%;处分省部级领导干部数分别为78和98人,增加25.6%。在受处分的干部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和受重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的比例。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呈较大上升趋势,既表明了这一问题的严肃性,也从反面证明了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的迫切性。

二、以身作则,正确处理“两层关系”。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富有胆识和智慧的重大决策。作为铅山县委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如何做好监督和被监督的表率,我谈点个人心得。我认为领导干部首当其冲要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谁让掌权、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必须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增强宗旨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指出,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决定了权力的服务对象也是人民。“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因此,防范权力风险,增强宗旨意识,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干群关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增强责任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在用权时一定要讲政治。权为民用,权为发展而用。要防范权力风险,领导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奉献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奉献责任。掌权为民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只有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绝没有为个人捞好处的权利;领导干部拥有了权力,就必须奉献。在和平年代,这种奉献精神不仅体现在生死考验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上。明人悟空写的一首《万空歌》云:“金也空,银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权也空,名也空,转眼荒郊土一封。”这首诗就是奉劝为官者认清人生价值,权力、虚名、财富都是身外物,做官就要做好官,做人就要做好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掌权者应该约束自己。正确对待权力,需经历一个由外在他律向内在自律的转化过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机制。自律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一旦丧失自律,极易走向腐败。纪律是外在的条件,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要拿出共产党人的气度和胸怀,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三、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三项机制”。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决策实施中处于指挥地位和督导地位。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对其运权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约束和纠偏,确保他们行得正、走得端,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事前控制”机制。就是在某一名干部行使一把手权力之前,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和规范。做到关口前移,把监督的起点定位在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使用干部,同时完善荐才失察追究责任制,被推荐的党政一把手出了问题,推荐者要负连带责任。同时配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高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与一把手朝夕相处,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而且对一把手监督也是每个班子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应从大局出发,从关心同志出发,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互相监督的责任,做到防范在先。二是“事中约束”机制。就是在一把手正在行使权力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领导班子政务公开制度,在严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各部门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对一把手的职责、权限以及决策内容、形式、程序等在不同范围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使诸多部门的监督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整体效能,使一把手的领导行为处于监督约束之下。三是“事后追究”机制。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者。江泽民同志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如果管不住,后果不堪设想”。而要实现党要管党,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从严治党,首先必须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不仅是由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责任所确定的,而且也是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现象增多的新情况、新特点所决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可以提高一把手的廉洁意识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其主动地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好班子,抓好队伍”,而且能使其本人受到约束和限制,“管好自己”,不敢为所欲为。其次,还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四、养身修德,着重培育“四种意识”。胡锦涛同志曾语重心长地告诫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应“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永葆共产党人和人民公仆的革命本色”。常修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复杂形势下,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强官德修养,着重培育“四种意识”。一是民主意识。民主意识要求为官者以民为本,要察民性、顺民情,知民、爱民、为民、利民、富民。今天,我们提倡以民为本,是为人民服务这一核心的重要体现,是评价领导干部道德意识的重要标准。是否视民为本,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道德建设首要解决的问题。邓小平曾以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以民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面向新世纪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和改进自身道德建设的总纲。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始终坚持“三个代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最本质的人格特征和政治素质,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二是尚廉意识。廉洁是“为政之本”、“为官之要”,是共产党人的基础性品德。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其中,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也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负人民的期待。三是服务意识。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以为民服务为己任的,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必须尽到的道德义务。邓小平提出的“领导就是服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道德原则。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全党的政治观念和道德观念必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加快经济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服务。四是自律意识。官德修养很重要的一条是看党员干部对自身言行有无约束力。有些人能够小心谨慎,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成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有些人却视纪律和党规党法为儿戏,甚至以身试法。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没有自律意识。早在古希腊时代,哲人苏格拉底说过:一个没有自制能力的人,不值得信任,不能托付他做重要的事情。因此,领导干部在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制度不健全、政策有漏洞的时候,在无人监督、在各种不健康思想侵蚀和引诱的时候,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管住自己。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5月27日,《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以下简称《备案规定》)对外公开发布。这两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互连网上评论说,党中央制定颁布这两部法规,是党内监督工作实现根本制度化的一个飞跃,认为此举在中共党建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显示了新一届党中央加强党内民主建设,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决心。网上的这些评论表明舆论界对党内建设寄于厚望。

这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的公开发布,使中国共产党有了第一部正式、公开的党内“立法法”和备案程序规定,对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党内法规集中反映全党意志,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于维护党内秩序、规范党内生活、调整党内关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内法规”是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人们常说“党规国法”,“党规”就是“党内法规”。早在1938年,毛泽东同志就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首次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此后,党的历届领导人都对党内法规作出重要阐述。“党内法规”这一概念也写入了党章及党的其他重要文献中。几十年来,党内法规这一概念经党的领导人经常使用、党内文献正式确认,已深入人心、为社会各界广泛认同。

“党内法规有着使原则变为行动的‘桥’和‘船’的作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强调,从党内法规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地位作用看,科学的党内法规决定着党的兴衰,“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

“它是‘刚约束’,是‘铁笼子’。”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这样看待党内法规的作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则认为,党内法规的价值至少表现在四个方面:规范执政党依法执政,规范党的组织及其相互关系,规范党员的权利、义务和纪律,保障国家法制的统一,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姜明安表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有着明显不同,党内法规调整的是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适用于党组织和党员,用党的纪律作保证;而国家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适用于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他认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是协调统一、良性互动的关系。一方面,党内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另一方面,把党内法规中一些成熟的制度规定适时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是立法的一个重要源头。党内法规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推进党内法规建设,对国家法律来说不是削弱而是加强。我们党依法执政,既要依据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又要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二者统一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宏伟事业中。

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是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对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加快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作用。此次修订后的《制定条例》,由原来的6章33条增加为7章36条。纵观整个条例,八大亮点跃然纸上:一是增加了实体性规定。二是将省区市党委制定党内法规活动纳入适用范围。三是完善了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计划。四是强化了党内法规起草的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环节。五是完善了党内法规前置审核程序。六是明确了党内法规公开发布制度。七是明确了党内法规的效力等级。八是全面确立了党内法规备案、清理与评估制度。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学好《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一是我们从提高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高度来认识这部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我们从密切党同人民的联系、拒腐防变的高度去认识实施这部法规的重大意义。三是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好、宣传好这个法规,坚决执行这个法规。我们党已经拥有8200多万名党员、400多万个基层组织,“家大业大”,管好不易。加快建立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全党上下严格执行,党就一定能够继续保持蓬勃生机与活力,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实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效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不力,我们一定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情况,做好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努力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因此,要在深入学习和理解下下功夫,切实把握好条例的精神实质,法规一旦发布实施,它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深入人心,自觉遵守,而这种深入人心,自觉遵守靠的就是不断宣传教育严格的监督。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加强党内监督,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所面临的内外形势、所肩负的使命任务出发,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重要问题作出规定,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规定,提供了基本遵循,点亮了指路明灯,承载着新时期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和政治任务。《条例》是悬挂在全体党员干部头上的达摩克斯之剑,必须从严执行,使其成为约束和规范党员言行的铁规矩,使其成为管好党的制胜法宝。

《条例》承载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使命。修订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新时期党的治国理政新提升新突破的迫切需要。打铁还需自身硬,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治国理政面临着新的更多更复杂的挑战,既肩负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又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压力前所未有的巨大,形势前所未有的严峻,任务前所未有的沉重,越是这样的关键时期,越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增强党的“四自”能力,永葆党的旺盛生命力和战斗力,始终成为党的伟大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条例》承载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加强党的监督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得以长盛不衰、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政治优势。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管理好这么庞大的队伍本身就是对党的巨大考验。前车之鉴,后世之师。当初作为世界第一个社会发达社会主义国家的苏联因党内监督的缺失导致亡党亡国的惨痛教训无疑是我们党最直观最生动的反面教材。党的以来的反腐充分说明,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管治党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驰,滋生出令人触目惊心的腐败;有的地方和部门从领导干部到一般人员,工作和生活作风败坏,甚至影响到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和在基层的执政根基,大失民心民信,不从严整治,不足以维护党的权威形象,不足以永葆党的纯洁性和生命力。

《条例》承载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铁血意志。党的以来,以为的党中央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和制度治党的战略,从各方面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进行了深入全面的实践和积极有效的探索,出台了系列新规,修订和完善了已有的机制制度,不断织密看住权力的制度笼子;明确各级党委主任责任和一把手直接责任,健全问责机制,强化纪检派驻和巡视监督,把管党治党这一根本政治责任层层压实。《条例》承载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唯有坚决全面从严的贯彻落实好《条例》,才能不负全党全国对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强大领导力的殷切希望。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课题。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胜利。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落实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党内监督体系日趋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更加顺畅高效。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深切体会到党内监督带来的积极变化和深远影响。通过不断的实践和体会,我认为党内监督要做到落实,还需要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努力。

首先,明确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机制。党内监督是党内其他组织行使监督职责的过程,必须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党纪纪委要提高监督能力,确保党内监督工作有力有序地进行。制定和完善党内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使监督程序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其次,加强监督力量,推动监督实践。党内监督需要有一支坚定、公正、廉洁、敢于监督的力量来推动落实。干部队伍中应当加强党组织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力量,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党员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水平和监督意识。

第三,深化监督方式,丰富监督手段。党内监督需要借助多种手段和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既要加强日常监督工作,注重细节、注重工作纪律的执行,也要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督要求,加强网络监督和大数据分析,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做到全方位的监督。

第四,加强监督教育,注重廉政建设。党内监督要注重教育引导,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道德水平。同时,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严格落实报告和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最后,强化监督成果,确保监督目标落实。党内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促进党员干部的积极作为。因此,要强化监督成果的运用和体现。对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问题干部要及时追究责任,对于优秀干部要及时表彰激励。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结果的反馈机制,向党员和人民群众公开监督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总之,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命的重要手段,落实党内监督体制改革,是整个党和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只有不断加强党内监督的力度,推动监督工作落实到位,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确保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希望以此体会与大家一起努力,为党的事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落实

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重要制度之一,旨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团结性和战斗力,促进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监督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作为一名党员,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并通过亲身实践,初步体会到党内监督的落实。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我积极投入,学习借鉴他人的经验,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不仅有效推动了党内监督的实质性落实,也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一段,认识监督的价值和意义。党内监督是党内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深知只有通过监督,才能真正的保证党的纯洁性、团结性和战斗力,加强党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在党内监督的过程中,不仅可以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纠正党员干部的错误行为,还进一步增强了党员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段,提高监督意识,增强责任感。作为一名党员,党内监督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学习和思考,我认识到党内监督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提高监督意识,增强责任感。我积极参与支部组织的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组织反映问题,发扬党员的优秀品质和作风。

第三段,加强自身监督能力的培养。党内监督需要党员干部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内监督,我利用工作和学习时间,积极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我注重理论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的学习,为党内监督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同时,我还通过参加培训班、读书小组等活动,提高自身的监督技能,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

第四段,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实践。党内监督不仅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在工作中,我积极参与党组织的监督工作,不仅要求自己做到“两个维护”,更要求身边的同事做到。我通过参与党内组织的会议、学习、活动等,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在担任职务时,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责任心,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部署,做到严以律己、严以治人。

第五段,有效推动党内监督的实质性落实。通过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实践,我体会到党内监督是一项具有生命力的工作。只要我们坚持不懈,人人参与,严格执行,就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我的工作岗位上,我坚持以身作则,对身边的同事进行监督,保持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同时,我也时刻准备着接受党内监督,接受党组织的考核和评价。通过这样的努力,我相信党内监督能够落实到位,有效推动党的事业的发展。

通过对党内监督的认识和体会,我深刻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坚决拥护党的监督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监督能力,积极参与党内监督的实践,推动党内监督的实质性落实。我相信,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党内监督一定能够进一步完善,党的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在风雨中走过了90周年。90年来,谱写了辉煌历史,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抗击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保卫祖国领土的完整,捍卫了华夏儿女的尊严;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解决了全球近1/4的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个别地方的少数官员,不能廉洁自律,一心为民,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一心为己,为家人谋私利,出现了腐败,严重影响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制度体系上构建了一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网络平台,详尽规定了六大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任务,并明确规定了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内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条例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强党员对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真正体现出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这样就避免了一级领导班子由某一个领导人说了算,从另一角度上讲,也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人的防腐能力,提高了整个领导班子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4次在中央纪委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刚刚召开的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提出了一系列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

环环相扣的必要条件。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四者关系作了深刻论述。

党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古人讲的“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在当代中国,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是做不到的。

要坚持党的领导,就必须改善和加强党的建设。党的95年历史,既是奋斗史、探索史,也是自身建设史。不加强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就难以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

在不同时期,党的建设有不同的任务和要求。新形势下,就要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不仅强调了“建”,而且强调了“治”。“治”,不仅有“治理”的意思,更有“治病”的意思。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以“刮骨疗毒”的决心来“治治病”,“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病在哪里?最大的病就在党风特别是腐败问题上。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

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成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每一个环节都是前一个环节的必要条件。从逻辑上讲就是“有之未必然,无之必不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部,但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根本谈不上全面从严治党。同样道理,不全面从严治党,就搞不好党的建设;不加强党的建设,就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四者之间构成一种四阶递进、环环相扣的链式关系。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在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党风问题、腐败问题都与权力联系在一起。党风问题实际是对权力的不当使用,腐败更是为了金钱和其他利益而对权力的滥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所以,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笼子是制度,是法律,也是监督。监督是编织笼子的一个重要元素和重要方面。光有制度,没有监督,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监督,既要落实在人的管控上,更要落实在制度和法律上。

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我们党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约和监督制度,不断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打铁还需自身硬”。所以,中国的制约和监督制度首先表现在党内监督上。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强调了党内监督问题,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监督,是依据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保障党组织行使职权、完成任务,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党的干部履行职责、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活动,是党约束、完善和加强自己必不可少的保证条件。

党内监督的实质,是党从人民利益出发,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党内监督是党保证自身肌体健康、保证管住管好权力、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的重要举措。只有加强党内监督,才能确保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肌体健康和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使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强化党内监督,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使党内监督发挥更大的威力。

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我们已经有了党政监督的一套办法,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还必须把近年来实践中探索出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处理好党的自我监督和对国家机器监督的关系,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

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如果没有正确地使用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对党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那就必须严格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追责制度得到了更加严格的实施,谁想以种.种理由和办法来逃避责任已经越来越困难了。加强党内监督,就要进一步发挥问责制度的作用,使之成为督促干部尽职尽力的利器。

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我们党的执政是全面执政,从立法、执法到司法,从中央部委到地方、基层,都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国家公务员队伍中大多数都是党员,党内监督需要延伸至国家机关。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进一步督促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

强化巡视监督,发挥从严治党利器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对党和国家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巡视正在实现全覆盖。要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批评是监督,自我批评是自我监督。制度是解决规范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只有真正解决了思想问题,遵纪守法才能成为一种习惯,制度才能得到更加严格的遵循。为此,要继续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

抓住“关键少数”,一把手监督难题。一把手位高权重,人数虽少,作用和影响很大。腐败现象发生的规律和党内监督的实践都告诉我们,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薄弱点。因此,必须着力突破和解决。要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一把手的权力列出清单,给予限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落实

党内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确保党的纪律严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近年来,党的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的纪律要求,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我在党内监督工作中的实践中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加强组织建设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党的监督工作要依靠党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党组织并加强党员教育。只有党组织强大,党员意识到自身的使命和责任,才能更好地推动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我在工作中发现,只有党员身心健康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提高党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其次,创新监督方式是党内监督的要求。现代化技术手段的运用可以提高党的监督工作的效率和科学性。例如,在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时,我们可以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网络平台收集、整理和分析监督信息,快速定位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同时,还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党员的工作记录进行归档和分析,形成党内监督的全过程、动态化管理。这种创新的监督方式,使党内监督工作更加严密、智能化,确保了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此外,加强执纪问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党内监督必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疑必查、有违必究”,对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形成了纪检监察衔尾责任的有效机制。只有通过公正、严明的执纪问责,才能有效地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鲜明局面。我在实践中发现,只有将惩治和预防腐败贯穿于党内监督的全过程,加强组织领导、内外联动,才能切实落实党内监督的要求。

最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是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任务。党的监督工作最终目的是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修养,引导他们端正党风政风,自觉践行党的理论和政策。在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通过不定期的党委宣讲、专题讨论以及实际案例的分析,可以让党员干部更加深入地理解党的纪律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和执行力。同时,也要注重加强党员干部的自检自纠,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监督工作,形成党内监督全员参与的局面。

综上所述,党内监督工作的推进离不开党组织的建设、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执纪问责以及党员干部的教育等方面的努力。只有将各项措施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落实党内监督的要求,确保党的纪律严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得以真正贯彻落实。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动党内监督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完善,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加强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治病是为了救人,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党章明确规定,纪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而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从近些年查处的贪腐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从“好同志”到“阶下囚”绝非一朝一夕,“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如果纪检部门能够及时知悉并予以当头棒喝的话,他们也许不至于最终锒铛入狱,甚至于废职亡家。

纪委发挥监督功能,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根本目的在于治病救人。很多干部都是从基层做起,一步一步慢慢地成长起来的。在这过程中,不仅他们本人付出了努力,党组织更是投入了大量的心血。如果对领导干部犯的错不予理会和纠正,实则是对党和干部的不负责任。”正所谓,“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如果纪委在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时刻管住纪律、看住权力的话,就能让他们避免犯法,对干部来说则是真正的关心和爱护。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也是我们党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刻的历史教训中总结出来的。在党的历史上,确实有过曲折,存在过‘为惩而惩’的情况,那样做出发点就不是为了帮助同志。

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是最好的教科书。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指导下,纪委的职责定位、工作方式、行事作风也要随之改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职能转变,守住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定位,从严审查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要深化方式转变,接到问题反映就要找本人核实,谈话函询、及时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要深化作风转变,进一步增强纪检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守住本职,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才能充分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

党内监督条例体会_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六中全会公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的20xx党内监督条例体会,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甘肃省白银市纪委、秘书长傅学兴。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监督条例》,应当在“四个突出”上下功夫、见实效。

突出“快”,坚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强化纪律建设,要既教又诛。贯彻落实《监督条例》,首先要从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入手,深入抓好学习宣传,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加大对《监督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之入脑入心、付诸行动,紧紧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监督条例》作为“。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迅速对表,迅速落实,压缩适应期、过渡期,做到快学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齐的高度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条例》的权威尽快立起来。

突出“效”,坚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党的以来党风廉洁建设的鲜明特点,是党内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确保《监督条例》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主动、自觉地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在行动上对表紧跟、坚决服从,在贯彻执行《监督条例》中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推动《监督条例》落地生根。

突出“准”,坚持在抓准抓实上下功夫。《监督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贯彻执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缩水的问题,要对准“靶心”,抓准抓实。要紧盯监督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紧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进行监督;要紧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纪依规进行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全力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对那些不愿意接受监督,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会增加麻烦、影响公信力的认识和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突出“严”,坚持在失责必问上下功夫。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监督条例》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看能否真执行、失责能否真追究。要坚持把贯彻《监督条例》与《问责条例》相结合,坚持利剑高悬、铁面执纪,把严的要求体现到贯彻落实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体验到监督是一种约束,是一种帮助,更是一种爱护。各级党组织要为贯彻执行者撑腰壮胆,尤其要领导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监督条例》的行为严肃追究,促使党的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是我们党重要的条例,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两个条例的实施,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挥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对保障党的权益,保障党的先进性。这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设施,他的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这两个条例的共同点就体现了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贯穿了依据制度和党内发挥治党和建党的机制,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这两个条例各有侧重,各有特点,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先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他的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所以,党内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纪、政纪和国防互相结合起来。下面,我主要对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谈一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供大家在学习当中参考,有不对的地方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我们大家都知道,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的文件,这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制定这个条例首先一点是从全局来讲,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的需要,是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的成果。因为xx大规定,要把我们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彻其中。这就反映了制度建设在我们党的建设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就是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都离不开制度的规范和制约。所以小平同志讲过,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把制度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建设的非常重要的特点。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对制度建设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

规章制度。

把党的制度建设同其他统一起来保证其他各个方面的建设能够顺利的进行。所以党内监督条例的制定贯彻这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是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成果。他对于我们全面来建设党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保证党的各个方面的建设按照一定的规章和程序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我们制定这样一个党内监督条例也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我们党的建设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保持党的先进性,我们可有多种方法,但是这里面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这就是一方面党内任何组织个人如何加强自觉性,自觉地来增强党性,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来遵守党内的规矩。增强自觉性靠什么,靠教育和思想指导,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而且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同时,另一方面,党内生活表明,由于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有区别,加上党内外环境的印象,很自然不可能人人做到自觉。我们的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共产党就是一种自觉组织起来,为共同目标实现的组织,有高度的自觉性。党对党员的教育非常重要,但是另一方面我们看到教育不是万能的,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够做到自觉。这就有党的建设当中有制度的约束,有效的监督和严格的纪律问题。我们现在对国家来说是依法治国,对党内来说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可以说要依照制度和党内的法规来治党。这里面有人讲要依法治国,是不是依法治党,这是可以研究的。我不太赞成要依法治党,党的建设和国家的政权建设是有区别的。党是一个自觉的组织。我们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党员的自觉。只有这种自觉,我们才能更好的来贯彻实施我们制定的制度,如果没有这种自觉性,制度制定最多实施起来也很困难。所以,我认为应该把自觉性,把思想教育和制度的约束以及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把党建设好。

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从目前情况来看,在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是很严峻的。党内外群众的反映是强烈的,党内的不正之风,腐败的案件。在所处分的干部当中,高中级干部受处分的比例明显高于普通党员,尽管腐败分子是极少数,但是危害很大。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犯罪数量明显增加。从党的当前来看,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蔓延的原因当中,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利,纪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说,预防腐败的自身,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多年来党内外出现党内监督规范性的问题,所以文件的出台,这是我们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四、关于《党内监督条例》的特点。

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监督的重要法规,是我们党为解决自身问题的重要措施。他标志着党内监督从此进入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这个条例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党内监督现实需要,着眼于当前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比较完整的党内监督的制度体系。这样的条例便于科学规范,有很强的监督体制。我想这个条例体现了几个特点。

党内监督必须以制度为载体,重在制度建设是条例的一个特点。过去我们党内监督之所以乏力,成效不大,一个很重要的就是缺乏制度的保障。我们党内的组织机构当中,权力如何配置,各级领导机关和人员到底有什么样的权力,运用权力的界限和范围是什么,赋予什么样的职责和义务以及监督主体,监督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有制度进行规范。所以,我们条例制定的重要原则和指导思想就是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突出制度建设的框架。这四项制度有些对我们在实践当中现有的办法组织规范。比如说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和诫免制度,这些制度在这些年探索当中行之有效的,把这些经验和作法上升为党的规章制度。有一种是借鉴了国家法律的规定,确定为党内监督的新的制度。比如新闻和执行制度,比如罢免和撤换的要求,借鉴国家法律的规定,引用到党内的法律规章中来。有的是在党内的法规的重生,比如说阶级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党内生活准则12条就有。第一条就是讲阶级问题,对重要的制度是对过去制度的重生,这四项制度互相贯通,形成一个结构网络。我们学习体会到在八个结合上相互联接。党内与党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结合、自我约束和外在约束相结合,组织监督与个体监督,舆论监督与法规监督的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的结合,权力保障和义务的结合等八个结合。这种制度构成比较完善的体系。大体上覆盖了当前监督和党的制度建设当中主要的问题。使我们的监督能够发挥总体功能,特别是通过党的各种层次的组织结构,确定了各个监督主体的权力和义务,使党内监督更加规范。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

党内监督条例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就是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符合监督的问题。中央委员会如何监督中央政治局,这是需要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去年10月锦涛同志授中央政治局的委托向中央委员会做。

工作报告。

这种重大举措在党内外和海内外反映强烈大家赞赏这种作法。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党员公布郑重接受全党的监督这是非常好的头像全党做榜样。中央政治局把锦涛同志的意见制度化明确规定向中央委员会报工作规定了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和意见反映的问题。根据这个条例和规定监督条例里相应的对中央纪委和地方党委的地方纪委的和是党组织的纪委向全委会报告工作。这个问题使我们党内领导层最高领导有了很好的开端形成了规范和制度。

把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这是条例又一个重要特点。这是根据党内监督的实际和突出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我们知道当前来讲,一方面特别是党内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负有重大的职责,也有很大的权力。另一方面,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很难。所以针对当前难点和薄弱环节,把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点突出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事情。现在对身为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既有监督的机制问题,又有体制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仍然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尽管80年小平同志提出过这个问题,但是现在仍然没有解决。权力集中在主要负责人手里,必然会带来难以监督的问题。所以,监督难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讲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使权力得到适当的分解和合理的配置。这个问题属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我们在监督条例中很难解决,我的意思是对主要负责人监督问题有一个体制,配置和监督机制的问题。

监督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这是我们支持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特点。条例处理监督,被监督之间的关系是,集中保护监督这条合法权利,重视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力,体现了权力和义务相平衡的原则。监督要与保护职责相结合,既要开展党内监督的重要原则,又是贯彻条例的重要精神。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区分有效的措施,监督被监督者,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负监督者。另一方面使监督者受到必要监督和制约,没有什么人是不受制约的,监督者也不能不受制约,有利于保护被监督的合法权益和自觉性。所以,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行,处理好二者不成承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做到?有这样几点。一是强调监督应该在制度框架内执行,按照一定的程序有序的进行,这个很重要。监督不是乱来的,监督必须在制度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去监督,既保证如何监督的问题,也防止不按制度和程序去监督的问题。二是强调党组织的监督权与被监督者的权力适度平衡,对滥用监督权力和陷害他人的也要依法处理。三是要例行监督权与承担义务平衡。条例规定了党员的实际和程序方面的监督权,同时又有义务。约束党员将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进行反映,不得公开发表与中央相反的意见。四是条例保障党员和组织的胜诉权,规定党员和党组织不服的,可以向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核查进行结论。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或者中央党组织申诉,保证党员的健康的发展。

总之,中纪委、组织部和宣传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形成了要求。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中专门提出要求,各级党委要在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人民日报社论提出,党的各级干部精通条例,全党同志熟悉条例,全社会了解条例。各个层次要求学习领会的程序有不同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提高党内监督的自觉性。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干部管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领导干部抓好贯彻实施的同时,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觉性。

要突出抓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特别要在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作风方面的监督。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对权利的监督。这些问题是当前党内的突出问题,是群众反映很强烈的问题,所以,要抓住重点,维护好党的制度和纪律的严肃性。

以上是我的一些学习体会,请各位批评指正。大家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党的xx届六中全会深入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踏上了新征程。作为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和教书育人的重要阵地,高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对于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因此,高校必须结合实际,深入学习宣传研究践行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

做好学习者。按照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的要求,把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深入系统的学习。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六中全会公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特点,也应有不同的学习要求和学习方法。对于领导干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学习和理论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对于教师党员,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报告会、讲座论坛等方式,让他们加深理解和认识;对于学生党员,要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以哲学社会科学课为重要阵地,深入开展课上和课后学习。通过全面深入的学习,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认识与理解,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做好宣传者。高校要主动发声、善于发声,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利用校报、广播、宣传栏、校园网主页、校园“两微一端”等平台,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访谈交流等方式,对全会精神以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进行立体化宣传阐释。在宣传中,应注重针对不同群体采用相应的话语方式。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应注重政治性,对教师党员的宣传应注重理论性,对学生党员的宣传应注重生动性。特别是针对大学生,应努力创新话语表达方式,将理论话语转换为生动活泼、学生乐于接受的话语。通过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思想共识,凝聚奋进力量。

做好研究者。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必须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加强对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研究阐释。党的xx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对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大意义。高校要在研究阐释全会精神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组织广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加强理论研究阐释,深入研究和回答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出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做好践行者。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是高校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最为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校要坚定不移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坚决维护党在高校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高校领导干部要以社会主义教育家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把全会精神融入日常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教师通过言传身教影响着青年学生的成长。教师特别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要严谨治学、为人师表,把全会精神融入到课堂教学中。大学生党员是我们党的新生力量,要在青年学生中做学习和践行全会精神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抵制错误思想言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影响和带动周围的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党内监督条例体会_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贯彻落实《监督条例》,应当在“四个突出”上下功夫、见实效。

突出“快”,坚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强化纪律建设,要既教又诛。贯彻落实《监督条例》,首先要从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入手,深入抓好学习宣传,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加大对《监督条例》的宣传力度,使之入脑入心、付诸行动,紧紧跟上中央要求和步伐。要把《监督条例》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讲活动,强化各级党员干部的法规制度意识,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迅速对表,迅速落实,压缩适应期、过渡期,做到快学快懂快用,真正以看齐的高度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扛在肩上,把《监督条例》的权威尽快立起来。

突出“效”,坚持在以上率下上下功夫。“教者,效也,上为之,下效之。”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立标杆、作示范,是党的以来党风廉洁建设的鲜明特点,是党内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经验。确保《监督条例》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中央意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主动、自觉地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在思想上自觉认同、坚决拥护,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在行动上对表紧跟、坚决服从,在贯彻执行《监督条例》中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积极主动履职尽责,以实际行动推动《监督条例》落地生根。

突出“准”,坚持在抓准抓实上下功夫。《监督条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贯彻执行上要防止散光、跑偏、缩水的问题,要对准“靶心”,抓准抓实。要紧盯监督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要紧盯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进行监督;要紧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同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纪依规进行监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全力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高度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真正做到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对那些不愿意接受监督,认为监督就是不信任、会增加麻烦、影响公信力的认识和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突出“严”,坚持在失责必问上下功夫。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监督条例》有没有生命力,会不会成为一纸空文,关键看能否真执行、失责能否真追究。要坚持把贯彻《监督条例》与《问责条例》相结合,坚持利剑高悬、铁面执纪,把严的要求体现到贯彻落实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体验到监督是一种约束,是一种帮助,更是一种爱护。各级党组织要为贯彻执行者撑腰壮胆,尤其要领导支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反《监督条例》的行为严肃追究,促使党的领导干部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民警党内监督心得体会

近年来,党的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对于民警而言也是如此。作为党员民警,我们要时刻保持对自身行为的监督,并参与党内监督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民警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通过党内监督的实践,我深知党内监督对于民警工作的促进作用,也明白了在实践中应该如何进行监督,从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首先,民警党内监督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民警是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力量,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党内监督就是对民警的一种约束和监管,旨在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党和国家的形象,确保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党内监督有利于激发民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促使民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加强自身修养和能力提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在党内监督工作中,民警应该做到党纪和法规的严格遵守。身为警察,我们必须时刻以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正确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枉法,更不能涉及到违法和腐败行为。监督党员同志要坚决消除个人主义、功利主义的影响,做到遵纪守法,严守职责。只有做到自身清正廉洁,才能对他人进行监督。

另外,党内监督应该注重实质性工作,而非形式主义。形式主义的表面功夫不仅不利于发现问题,更不能解决问题。我们要实现从被动接受监督到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正面作用。在工作中,民警要时刻保持敬畏之心,主动接受组织和同志的监督,对于潜在问题和存在问题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整改,提高自我要求和标准。

此外,党内监督还要注重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有句话叫“领导决定上面风气,群众决定下面风气”,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党内监督。民警可以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对其他民警进行榜样作用,带动整体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只有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才能影响和带动他人,确保党内监督的有效性。

最后,党内监督需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的作用。党内监督不仅仅是上级对下级的纪检监察,还应该注重基层党员的监督作用。基层民警作为群众接触最多、了解情况最全面的人员,对于发现问题和监督工作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我们要积极参与到党内监督的过程中,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民警代表机制,更好地发挥基层民警的监督作用。

总之,民警党内监督工作是对民警的一种关怀和帮助,是促进民警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民警,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自身行为的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党内监督也需要借力才能发挥更大效果,通过合理的体制机制和民主的参与方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功能。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证党的事业长期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近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党内监督条例》,这标志着我国党内监督的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在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央精神的过程中,我对《党内监督条例》有了一些新的思考和认识。在本文中,我将从五个方面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了建立全面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的要求,强调要把监督的视野拓宽到党的各个层级、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干部要在日常工作中自觉接受制度监督,不能有特权思想和行为。要加强党委对党员的监督,使之真正成为党员的红线和底线。

《党内监督条例》强调要建立权威高效的党内监督机构,有效发挥监委、纪委等机构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这就要求监委、纪委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做到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同时,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自身的监督作用,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加强党内监督的教育和培训。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党内监督制度的宣传,让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内监督的认识和意识。只有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监督的认知水平,才能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加强党内监督的问责机制,强调要依法依规对党内腐败行为进行惩治。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党纪政务建设,完善党内监督的问责机制,确保党的纪律得到严格执行。只有如此,才能为党内监督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保障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全党风清气正。

六、结语。

《党内监督条例》的发布是我国党内监督制度建设的重要一步。通过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建立全面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建立权威高效的党内监督机构,加强党内监督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党内监督的问责机制。只有坚持党内监督,才能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让我们共同努力,深化党内监督制度改革,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党内监督心得体会题目

这里所说的“党内监督”是指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对党员、干部等人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照党的要求行事、守纪律、遵规矩,严肃执纪查处违纪、失信和腐败现象,保证共产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在党内监督的工作中,不仅要注重制度的建设,还必须关注实施的效果,加强对工作方法、手段的总结和创新,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本文主要讲述笔者对党内监督的心得体会,以期对党的纪律监督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监督工作合法性和规范性。

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完善和贯彻落实相关制度,才能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实践中,笔者注意到,各种制度缺失或者落实不到位是导致党内监督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建立健全各类党内监督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权责,规范流程,完善纪律处分制度,对于增强党内监督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工作宣传,提高党员参与的自觉性。

加强对党内监督的宣传教育,是提高党员参与度和自觉性的关键环节。因为党内监督工作的开展,不是由一个人能够完成的,而是所有党员的共同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对党内监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让党员自觉参与和支持党内纪律监督工作,提高其对违纪、违法、腐败等现象的警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有效遏制党内不正之风。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是保证党内监督工作协调有序开展的基础。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能够使党内监督更加分工明确、任务清晰、职责明确、监督到位。同时,建立相应的评估机制,对监督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对量化评估进行总结和反馈,逐步形成对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性保障,保证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加强培训讲解,提高党员监督能力。

对党员、干部等进行监督,并不是一件易事。要想监督得当,首先需要提高党员自身的监督能力。而要提高党员的监督能力,需要党组织加强培训讲解,提高党员形势意识和防腐能力。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提高党员动手能力,同时要积极梳理工作业务流程,提高党员的监督能力。事实上,通过党员自身能力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监督的效率和质量,从而更加有效遏制党内不正之风。

五、发挥纪检委在党内监督中的“排头兵”作用。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内监督的“排头兵”,在党内监督工作中要发挥党内监督的重要作用。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执纪问责,着力发现和查处违纪问题,对工作不实、不力的干部和党员进行严肃问责,发挥口径示范带动作用。在党的纪检委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既要关注问题的发现,还要注重解决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把整改情况和成效纳入到监督的考核之中,从而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总之,开展党内监督工作,需要全党同志参与到监督、管理、治理中来,并形成合力,建立各类制度,引导党员行为,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的培训讲解和提高党员对党内监督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切实加强纪检委在党内监督中的领导作用,促进纪检监察工作和党内监督贡献更大的力量,确保党对于纪律要求的贯彻和执行。

《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内监督条例》,这是一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的重要法规。作为一名党员,在阅读并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后,我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的实际情况,从新时代背景下的监督现状、监督方式的创新、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发挥党组织在监督中的作用五个方面,谈一谈我的心得体会。

一、新时代背景下的监督现状。

《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是顺应了新时代的要求,更好地适应了党内监督的新形势。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们党必须加强自身的建设。而党内监督是党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才能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二、监督方式的创新。

《党内监督条例》对监督方式进行了创新,提出了几种新的监督方式,比如监察组织的巡视工作、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等。这些新的监督方式,充分利用了现代科技手段,提高了监督的效果和效率。另外,条例还提出了加强对党中央和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党内监督的力度,使党内监督更加全面、有力。

党内监督的加强对于党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党是执政党,只有党的自身建设得到有效监督,才能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加强党内监督,对于加强和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具有重大意义。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党内监督条例》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提出了一些明确的要求。其中,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腐败问题的查处和处罚进行了规定,保证了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原则得到充分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仅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需要,也是推进党的事业持久发展的需要。

五、发挥党组织在监督中的作用。

党组织是党内监督的核心,只有党组织发挥好自己的作用,才能保证党的监督工作有效进行。《党内监督条例》对党组织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员意识,增强党内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总之,《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为党内监督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当深刻领会和贯彻这部重要法规,加强党内监督,推动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进一步取得新的成就。只有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才能更好地建设一支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敢于斗争的党,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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