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精选17篇)

时间:2023-12-05 20:57:45 作者:LZ文人

读书心得是对书籍的思考和感受的文字表达,是阅读的过程中产生的一种输出。下面是一些读书心得的实例,通过阅读他人的感悟和思考,可以拓宽自己的思路和理解。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

大家都说《沉沦》这篇文章很好,怀着崇敬、好奇,我阅读这本书,但读完之后,留给我的却是一点伤感,一点生气,还有一点迷茫。

本文的主人公是一位在日本留学的中国青年诗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的`条件很好,不仅可以吃饱穿暖,还可以学习,甚至可以出国留学。

但谁又能想到,这些让大多数中国青年羡慕的条件却让他一步一步沉沦。我不得不说他是一个无用的人,一个懦夫!、作为一个男子汉,却不能说到做到;作为一个华夏人,却不能为祖国争光。

显然在心里痛斥着那些沉迷酒色、庸俗不堪的东西,但他无法抗拒她们的诱惑,或者说自己是自己的幻想。

羡慕别人交际广泛,人缘好,而自己却不学着去做,还把别人当作眼中钉,认为别人对他这样做是故意的,甚至把这件事归罪于祖国最后跳海自杀。我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他是个少言寡语的人。我想他最不争气的一点就是把一切都归罪于国家,一遇到挫折,困难就说:祖国,什么时候你才富强啊?祖国啊,你快快坚强起来,这是你害我的!

如果大家都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负责,那国家怎么才能强大呢?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如果大家都来索取国家的,那国家往哪要呢?这个简单的道理必须为所有人知道,更不用说外国学生了。但是既然他知道这个事实,他更应该努力工作。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我们要为美好的家园努力!

《沉沦》的读书心得感触

一次偶然机会,我听闻郁达夫与我所喜欢的日本作家太宰治有些相似,之前的我只听说过他,却不曾了解过,这也借机去读了他的著作《沉沦》。

我本人说实在的,一向是个极度悲观的人,也有一段时间堕落过。不是为了此文或者虚荣附和之词,而是真真切切的那样,我想不只是我,每个人多多少少也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我深深痴迷太宰治的《人间失格》,我也喜爱陈懋平那样的随性,独特,欣赏王小波的《沉默的大多数》,被王朔的言语拉住久久不能以自己的方式说话,也为韩寒的率真睿智幽默而疯狂过。我爱他们与众不同的人格魅力,爱他们的自然和坦然。

而郁达夫他本人不仅具有上述特质,了解他后,倒觉得在他身上的那种自卑,甚至世人口里的负面情感在我看来是这世界上最真诚的东西,比起那些华丽的辞藻我更爱这份赤裸裸的坦诚,我也努力着不受这人情世故的影响,在我青春的最后时光保留着自己的真心。我以我全部的勇气承认,我是爱他的,也爱他的《沉沦》。

关于《沉沦》,有人说是他自己人生部分时间的写照。他像太宰治那样把自家生前认为所犯过的罪孽通过滴血的笔尖公之于众,不同的是,太宰治是渴望得到爱的,极度敏感的,最后以自缢的方式离开了人间。

我看到很多人压榨这部作品,论它登不上大雅之台。每个人都需要面对自己的罪孽,不要逃避,你我生来是人,便注定了不完美。而郁达夫则将这份罪恶写出来,表达了他对国家富强的希望。可我受到最大的震撼是他写出的那份主人公真诚,孤独,抑郁之甚。我们生活中难免遇到起起落落,坎坎坷坷,请你直面,珍惜当下吧,怀着一颗热忱的心去生活。

只要你是开心的,你看到的这个世界就是美好的。

从某种程度来说,这部作品在我看来,非要我像用应试教育的模式写读后感中心思想,我想、我说不了太多,现在市面上的一些作品和这些经典比起来,少了时间的那份韵味,少了历史的醇香。《沉沦》更适合你去静静反复品读,将郁达夫先生书中的自然环境去想象,去试着融入进去,你可以在脑海中,参与到他的生活中,读他读过的诗,看他看过的风景,走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痛苦,也可以痛苦得很高尚阿,孤高而卑劣,这就是沉沦的主人公的特点。我没有想传播负能量,不管这本书写的是不是郁达夫自己,我依然想让大家去看这本书,理解这世界上有一些人真的过得比你们痛苦多了,然而往往那些痛苦都是他们自己心里给予自己的一份礼物,也正因为这份礼物,给了他们全然不同的人生,但那并不意味着他们比我们差,相反,他们虽像玻璃易碎,却有着坚不可摧的人格特质。你若不理解,也请尊重!

我也看了他的些许其他作品,可只有《沉沦》和我口味,为我所爱,任何一部著作,都有它留在这世上的理由,我想,对于《沉沦》来说,最好的理由不过是它可以刺激当下年轻人珍惜现在有的一切,不怕你堕落,不怕你有灰暗时期,怕的是你不敢面对自己有些肮脏的一面,或者,你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有着那些青涩和傻气,而成为了真正的“沉沦”者。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

这本书是刘学林继《天狼》之后的又一部长篇动物小说,习作。作品以平实细腻的语言讲艺术品了两匹忠勇的流浪狗与狗,与狼,与人之间的曲折跌宕的动人故事,惊险中不乏温情。

繁华的都市,辽阔的草原,深远的群山,总有一白一黑两匹狗的身影,白的叫小白,是只西摩犬,黑的叫黑朵,是匹牧羊犬。在这里,它们自由流浪,围捕野兔,为了狗同伴,勇敢地向狼交锋。

而黑朵为了主人,第三次咬了人,可主人不但不认黑朵,还骂黑朵是一匹野狗,黑朵的小主人认出了黑朵,可黑朵的主人却不让自己的女儿认黑朵。可她心里又很感激黑朵。

之后,又讲了小白为主人勇斗绑匪,加黑朵又执意去冲一个有桦,又有匕首的绑匪,小白带主人丁丁逃了出去,可绑匪把黑朵伤了,最终黑朵因重伤离世。小白也殉情,两匹狗用生命演绎了永恒的忠诚,丁丁的父母为小白,黑朵建了个墓,墓碑上刻着:小白大黑,你们是我们最好好的朋友,愿你们的灵魂,随风而起,乘坐白云,飘上天堂!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不禁对黑朵小白升起了佩服之情。

《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处处弥漫着尘埃。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世界。人们只顾不断地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遗忘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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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之旅》读书心得感触

我今天读了一篇关于钱学森的文章,这篇文章是记者采访钱学森的儿子钱永刚的一篇文章。

钱学森晚年有一次跟钱永刚聊天时说:“那个时候工作特别忙,压力也很大,就顾不上你了。”钱学森1955年10月回国,当年钱永刚7岁。“回国后我跟父亲在一起的时间很有限。”钱永刚说,小学六年中,一到四年级是走读,五、六年级住校;初中三年是走读,高中是住校。“父亲对我的教育,可以说是‘不教育’。从小到大,他对我的功课基本不管。”

我读完这篇文章才知道,原来闪亮的名誉下,还有这么心酸的历程。

钱永刚说,“人们对他的敬仰,除了对他成就的尊敬,就是对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追求的一种赞叹,一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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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之旅》读书心得感触

总觉得博物学是一门颇贵气的学问,非是要有些资本的贵族才玩的起,你总得带一队人马,跋山涉水,远离人类日常活动的区域,甚至要到地球的另外一头去收集常人所不曾见识过的矿石,树叶,动物标本。若不是有闲阶级,怕是没功夫也没时间去做的。

也因此,印象中的早期探索者们大抵都是和《基督山伯爵》中阿尔贝子爵一样的年纪尚轻还颇有些血性的子弟们,厌烦了伦敦巴黎里的灯红酒绿,跑到人迹罕至之处去猎奇。

在读这本《发现之旅》之前,很少听闻早期探索者的故事,更没有亲见过任何来自早期探险的自然史收藏,自然课本里有的是干巴巴的结论,连手绘或者标本图画都少见,更别提什么八卦轶闻了。我单知道达尔文在环游世界之后籍由鸭嘴兽这样的化石生物从而发现了进化论,却不晓得在这次著名的旅行中,达尔文还发现了珊瑚礁成型理论,以及,实际上无数的雀鸟和海龟们对进化论的贡献并不比鸭嘴兽要小多少。当然,和广大普通青年一样,达尔文也不是没有犯二的时候,至少赖斯先生告诉我们,达先生曾眼睁睁看着一只“小鸵鸟”被大卸八块了成盘中餐之后,才恍然大悟这正是自己百寻不着的“美洲小鸵”。

也正是籍着这本《发现之旅》,我才知道,原来收集标本曾经是穷小子致富的快速通道之一,只要你能带回新奇玩意来,总有不缺钱却不愿意冒险的贵族们买了去装饰门厅,彰显品味。不只是穷小子,女画家梅里安就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带着女儿跑去苏里南探索了一圈,带回了一批兼具艺术性和正确性的蝴蝶和蛾类画作。梅里安还颇具商业头脑给部分画作制作了不只一份原版,因此获利颇丰。这位老太太不只是一位艺术家,探险家,还是一个成功的商人,此外,就17世纪的社会环境来说,在没有男人保护的情况下独闯新大陆,梅里安也算得上是女权运动的前锋人物了。

在一个不太温暖的春天的午后,我蜷在毯子里,读着17世纪以来那些颇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忽然有些热血沸腾,真想走出去,给儿时的标本簿续上几十几百页的收藏。

小说《天狼》的读书心得感触

寒假时,我读了一本震撼人心的书,它是由十八个小故事组成的,十八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富有哲理,令人回味无穷。书名叫《白狼》,读完这本书我心潮起伏,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伟大的母爱。

在人们眼中狼是狡猾和邪恶的化身。但在沈石溪笔下的白狼却截然不同。在白狼一文中,波农丁和“我“等人为了捉住偷羊盖的大灰狼,捉住小狼做”人质”让母狼自己送上门来。母狼为了救小狼不顾危险不顾尊严,把自己涂上生石灰扮成狗的样子救走了小狼。文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波农丁胸有成竹地说只要有狼崽在,不怕母狼不上钩。白狼一文体现了伟大的'母爱。

动物也不可貌相。

书中有一篇文章,名叫和乌鸦做邻居,讲的是我和乌鸦从厮打到和谐的故事。开始我认为乌鸦是不吉利的鸟,并且长得很丑,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乌鸦是一种聪明而且有纪律的鸟。他救了我一命。而蓝鹊虽然漂亮,但内心并不善良。所以说:“人不可貌相,动物更是如此。不该随便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

《白狼》一书蕴含了人生的哲理,写出了动物们的心声和美丽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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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历史是一面镜子,观照祖国璀璨的古代礼貌,学好历史,擦亮智慧的眼睛,我们永远不迷蒙。今年暑假就好好地看了一回《史记》。

《史记》整理和保存了从五帝传说到西汉中叶三千多年的历史资料,全面而系统地记叙了我国这一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诸多方面的发展历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着,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瑰宝。它塑造了超多栩栩如生的历史人物形象,有荒淫残暴的商纣王,有礼贤下士的齐桓公,有大义灭亲的陈桓公,有卧薪尝胆的勾践,有机智勇敢的甘罗,有公正无私的石奢,有奉公守法的公仪休……都有十分深刻教育好处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久久沉浸在精彩的故事情节中。

《史记》作者司马迁为写此书经受的磨难同样也打动了我。司马迁以前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宫刑对司马迁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这不仅仅催残了他的肉体,而且在精神上给了他极大的打击。开头他简直感到痛不欲生,然而,当他想到《史记》还没有完成,使命犹在,他不能轻易毁灭自己的生命,多少个寒暑过去了,司马迁殚精竭虑,耗尽心血,最后完成了《史记》这部资料浩繁的巨着。

从司马迁写《史记》中使我体会到:要取得好成绩,是不容易的,要有所成就,更不是轻而易举的,务必付出艰苦的。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史记》。那里记载了皇帝到汉武帝这三千余年间多的历史。我想看看我们国家的历史是怎样的,于是就翻开了这本书。

帝王篇里《尧舜禅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故事,我给你讲讲吧!五帝中的帝喾有两个儿子,挚和放勋。帝喾死后,吧皇位传给了挚,挚在主政期间没有什么所为。挚死后,放勋继承了皇位,这就是尧帝。尧帝虽然出身富贵,但是他不像别的富家子弟那样有很多毛病,他把国家理治的很好。尧帝选取继承人的时候,没有传给儿子丹朱,而是传给了舜。尧不是不想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而是丹朱实在不成材。尧帝为了陶冶他的性情,发明了一种智力游戏——围棋,传授给他,期望他能修身养性。但丹朱还是原先的丹朱,没有变,围棋却流传了下来。话说回来,这个舜到底是什么人呢?舜的年少经历既复杂又悲惨。但他一向为人好,十分孝顺。大臣们推荐尧的儿子丹朱为皇上,尧帝说:“丹朱虽是我的儿子,但是他性格恶劣,我不会给他机会的。其他的,不管什么样的人,只要是有品的才能,都能够推荐!”大臣们推荐舜,但是尧帝还有点犹豫,就亲自验证了一下。经过重重考验,舜的做法让尧赞不绝口。封为部落首领,就是舜帝。舜从此代替尧帝。舜大胆的任用贤才治理国家,整个民族变的兴旺发达,之后,舜仿效尧帝,没有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商钧,让给了具有美德的禹。禹死后,他的儿子启继承了皇位,建立了夏朝,禅让制度从此消亡了。

《史记》中还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大家必须要去看看,多了解一下中国的历史!

《雷锋日记》读书感触心得

在寒假中,我阅读了《雷锋日记》这本书,书中真实地记载了雷锋生平的一点一滴。

雷锋在未满7岁时就成了孤儿,是被六奶奶收养了,在小时候,他想过和解放军一起走,可因年纪小了而未能如愿。解放后,他当过工人,做过交通员,后来又参了军。

雷锋叔叔是一个十分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而且他非常喜欢读书。他常常帮助战友补习知识,替战友小周往其家中寄钱,为战友缝补衣服。人们曾说他“出差一千里好事一火车“他还曾为丢了车票的妇女买了车票。在他的日记中曾写到“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雷锋叔叔这样要求自己,他做到了!直至生命终止的那一刻。

可是,雷锋叔叔在指挥一次倒车中不幸被一根晾衣服的大木桩击中,为祖国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当时他年仅21岁。

我们要学习雷锋叔叔那“螺丝钉”般的精神,在学习上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我们要向他学习,严于律己,乐于助人,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我爱我的祖国,在祖国里我就像一支花朵。老师常常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将来的祖国就靠我们!

我关心我的祖国。有一次我借了一本书《史记》,这本书是我国著名的资料。书上我知道了我们这炎黄子孙的由来,在那个时代最后只剩下三个强大的部落,一个就是炎黄部落,炎黄也不是一个的人,他姓名参卢、又名姜揄罔,生来相貌出奇,算起来还是姬辕的亲戚呢。另一支力量是处于冀鲁豫苏皖交界地区的九黎部落,首领是,这更是了的黑脸红须、碧眼、勇力过人,号称有八十一兄弟,他们非常残暴,到处侵略别的部族。还有一个部落是黄帝的部族,在皇帝的治理下部落越来越强盛起来了。他打败了炎帝,炎帝为了子孙投降了。

皇帝的陵墓坐落在今天的陕西省皇陵县桥凌前还有一棵据说是皇帝亲手载的柏树呢!现在每年有很多海内外的炎黄子孙来到这里。

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们炎黄子孙的由。

《史记》是我国历史名著,文化瑰宝。史记作者是我国古代文学家司马迁。

史记中有许多个经典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刘邦的故事等。看史记故事,看每一篇故事我都会有不同的感受。看商纣王与妲己的故事,我为比干的直谏而感动。为商纣王的残忍而心酸。看到商纣王对妲己的痴迷为她做的一切。我心中充满了气愤。看到武王伐纣的故事,我感谢他的义举,因为他拯救了一方百姓。

看时,我有时会把自己当做故事中的人物,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妲己,我会劝商纣王以国事为重。如果我是商纣王,我会专心务国,以国事为重。

看了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刘邦的故事。这篇文章里的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活灵活现。所以我很喜欢。

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当刘邦的起义军高喊着冲进咸阳的时候,两边的将士同时发出了一声高喊,而不同的是,一边是胜利的欢呼,而另一边却是绝望的哭喊。而我——一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只能无助的躲在角落,企盼着新主不会像秦二世那样残酷的对待我们。

等待,惶恐不安的等待……我依旧无助的躲在墙角,眼看着军队抢夺金银财宝,眼看着自己所生活的家园就这样被残忍的破坏,欲哭无泪。

终于,几个身穿兵服的人抓起了我,要我去从军。我是多么不愿意离开我的亲人啊!但我不得不离开他们,面对着列强的统治,我毫无抗争之力。

于是我就这样无奈的成了刘邦在咸阳补充的士兵中的一员。但我并不是真心的追随他,因为他使我被-迫离开了与我患难与共的家人。我打定了主意,以后一定要找机会杀掉他,因为我觉得它并不是一个明主,敢问在这他补充的这几万兵丁中,有哪一个是自愿来的呢?他召几万兵丁,又会有几万万人家破人亡呢?如若他是一个明主,想要招兵又岂肯用强呢?再者说,他进城后,见秦宫室、帷帐、狗马、重宝、妇女以千数,便意欲留之,岂不又是重蹈秦二世覆辙之人?若如此,又有何人肯随之?倒不如与家人远走而避之,独享清福矣。

天狼读书心得

看了这本书对我有了很大的启发。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仅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可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可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细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最终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可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期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仅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必须成功;可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能够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名叫珍珍的黑色独眼母狼和一条名叫雪虎的白色母狗的故事。珍珍生下了狼王魔鬼的孩子: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雪虎也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和小斑点。但因为它们认为小斑点很儒弱,就驱赶它走,还咬断了它的耳朵。

珍珍、灰云、山妖、黄风和血杜鹃的目的是要血洗兰花坳,向杀死珍珍的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可是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所以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血杜鹃也被母亲处死了。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最终,在老主人杜伯以及曾被自我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忙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只剩下逃跑的山妖了,大仇终报,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类中仅存的山妖克服身体条件的尴尬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成为了新一代狼王。

以前,狼在我的眼中不是阴险毒辣便是奸诈无比,然而这本书却向我呈现出一个完全不带有任何作者的倾向的真正的狼群。在读完整本书后,我对狼的感受,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变——你说母狼独眼残忍,在害死杜仲之后竟还要有那样不堪入目的报复,不错,可是那正是最原始的狼性啊!狼的行为或许对于我们而言难以容忍,可是或许这便是它们的处事之道。在这本书中,狼被赋予了原始的色彩,母狼为了将对杜仲的仇恨刻骨铭心,竟不惜使自我变成独眼,狼竟是这般残酷,甚至连对待自我也是如此。此外,狼的霸主思想也是在本书中一览无余,它们始终认定自我才是万物之王,在它们眼中,犬类是卑鄙的叛徒,这种想法,在我看来,太极端了,可是也正是因为这种极端化,它们才会像我们所一向认定的那般残忍恶毒。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狼族也是有爱的,它们的爱简单却直接。红狼血杜鹃与白狗侠客的故事是最令我意外的——毕竟一狼一狗,并且它们彼此的母亲又是一对死敌,但它们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心。

这让我明白: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雷锋日记》读书感触心得

假期的时候,老师送给我一本书——《雷锋日记》,它是我读的第一本“红书”,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真、善、美!

雷锋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助人无数。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那本《雷锋日记》,令我感触最深的是雷锋叔叔在一九六一年十月十五日写的日记。那天是星期日,雷锋叔叔没有外出,却为部队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日记的末尾,他写道:“今后要少说多做。”

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件事情:那天有事,要我管理开放班级的纪律卫生情况。快放学了,我叫同学们去捡地面,正常是组长捡前面,我就没有去捡,后来,看组长捡的很吃力,我才去帮着捡。我觉得我应该像雷锋叔叔那样,永远记住那两句话: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今后,我也要做些日常的、平凡的、细小的工作,少说漂亮话。

这本书我看了好几遍,但是每次看,我都深有感触。雷锋出生在1940年简家村的一个里,他一生从事革命事业,把自己的青春献给人民,他曾经在日记里写着:青春啊,永远是美好的,可是真正的青春,只属于这些永远力争上游的人,永远忘我劳动的人,永远谦虚的人。雷锋叔叔是多么伟大啊,他虽然离我们而去了,可他的螺丝钉精神永远留在我们心中!

《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史记》读书心得个人感触

读完鲁迅的《伤逝》心中充满了惋惜、悲凉与愤怒。小说以涓生与子君从恋爱、结合到最后的离异,这不到一年时间中,两人之间感情的微妙变化为内容。向我们展现主人翁追求爱情的历程,而最终的结局无疑是可悲的。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或许一开始就注定不会有结果。涓生从一开始对爱情充满激情,到后来的淡漠与残酷,直至亲手将子君推向死亡。子君为爱情坚定、奋不顾身,而最终也为爱情将其埋葬。子君与涓生敢于向封建传统挑战,他们是勇敢的、无畏的。尤其是子君。他们一同构筑理想中的家园,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面对窘迫的生活,涓生的抱怨油然而生。而这背后,正是由于子君经济上的不独立。没有经济基础,在爱情中便没有了发言权,即使有也微乎极微。子君由一个勇敢独立的女性,在生活的蹂躏下,变为一个怯弱的、传统的家庭主妇。涓生喜欢的则是与之有共同理想、共同追求的子君,而非结合后这样的子君。这样的子君是涓生无法容忍的,当然这也是二者分裂的原因之一。同时涓生强调“爱情必须实时更新、创造”,的确,爱情也有保鲜期。涓生与子君结合后的生活,平淡而枯燥,没有恋爱时的激情与新鲜感。涓生感到厌倦,加之生活上的拮据,加速两人爱情走向灭亡。

涓生与子君的爱情悲剧,让我们感悟到现实的残酷,人生的无奈,与人性的怯弱。女人对于爱情往往比男人更加坚决,坚决到盲目。愿为爱情舍弃一切,而最终的结局大多是可悲的。在爱情中,女人往往是情感大于理智,而男人则相反。尤其是结婚后的女人,抛弃自己的理想、追求,投身于家庭琐事,相夫教子。经济上不独立,在生活中大多没有发言权和自主权。对于男人,事业抱负往往比爱情更重要。一旦发现爱情成为自己的累赘,可理智的选择抛弃。

人需要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现实生活中不存在童话,我们也不会成为王子或是公主。不可为爱情而舍弃一切,尤其是亲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将爱情转化为亲情,让爱人成为亲人,这样爱情才能永恒。

《寒夜》读书心得感触

《有的人》是我国的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逝世13周年而创造的,诗抒发的思想—爱憎之情,不仅是臧克家,而是两个阶级,歌颂了正文义,打击了邪恶。

诗中我最喜欢“有的人,俯下身子给人民当牛马。”因为当读到这句诗的`时候,我就会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横眉冷对千夫子,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懒的连一片纸也不想捡,现在我觉得我们要爱护环境,做不了人民的老黄牛,也要做班里忠心的老黄牛。我还喜欢“有的人,他活着为了多数人更好地活。”因为读这句诗时,我想起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我好象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血。”是啊!鲁迅先生一生为人民想的多,为自己想的少,而我呢?我一天连班上的卫生也不打扫,能不扫,就不扫,现在我觉的我应该认真地打扫卫生。

“孔子之前,无数孔子,孔子之后,一无孔子”,鲁迅之前,一无鲁迅,鲁迅之后,无数鲁迅,鲁迅先生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人民,虽然他时常受到迫害,可他还是坚持写作,揭露了反动派的丑恶嘴脸,让人民沉觉醒。我们要做一个像鲁迅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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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读书心得感触

朋友,不知给你上过课的老师们有谁?是班主任?普通老师?优秀老师?代课老师?实习老师?年过半百的“老教师”?那些啊,和我比起来,可都不如我厉害,你可知道,咱们北京东路小学的孙校长亲自来为咱们五(1)班的同学们上了一节公开课!

今天,我们北小五(1)班的同学们穿着整齐地上了车子,前往目的地——东南大学礼堂,为全国各地的语文老师们展示了一堂生动精彩的语文课。

一进大礼堂,可把我吓坏了,那么多的语文老师注视着我们。为了使咱们放松心情,孙校长一开始和我们玩起了“猜名字”游戏,大家顿时轻松起来。不久后,我盼望已久的语文公开课在孙校长那响亮的“上课”声中开始了。这次的内容是“走近《论语》”,《论语》我们在晨读中早就读过了,但正如孙校长说,温故才能知新。我们大家在他的带领下又读了六条论语,每一条论语,那孔子所说的经典语句,在孙校长那一个个幽默生动的小故事里,都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不同于以往的体会。不愧是北小的校长啊,上课就是不一样!我暗暗赞叹道。

刚刚开始上课的时候,我还有些不习惯,手心里全是汗,也不怎么敢举手,但后来,我在校长那生动活泼的课堂环境下,敢发言了,有自信了,有感悟了,胆子大起来了,自己手心里的汗也少了许多,轻松多了。这应该就是孙校长上课的魅力所在吧。

学习了这节课,我更深刻地理解了“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这句圣人之言;我还有个小小的心愿:希望孙校长能再次为我们五(1)班上一堂精彩生动的课。

《论语》读书心得感触

“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四个无,根本在“无我”。无我,所以不以己意为论断,不以所持为固正,不以所失为亏损。

可是要做到真正的“无我”何其困难,因其实在是与人的自我本性相悖,你看那初生婴孩,哪一声的嚎哭不是为了自己?曾经的我,为了改掉在公司部门开会,或者和同事工作时总以“i”(“我”)开头说话的习惯,花了大概一年的时间,常常提醒自己要把那千方百计冒出头的“我”给摁下去。

仔细琢磨,孔子的“无我”和圣经里说的“清心”有点异曲同工:绝非妄自菲薄,而是明白天地苍黄,乾坤上下,人实在渺如尘沙,所以谦卑,所以不敢有“我”。

子云:‘吾不试,故艺’。

“试”,杨伯峻的《论语译注》解为“用”,而在南怀瑾的《论语别裁》中则意为“考试”。不过,两种解释都不影响孔子这句话的精妙,而窃以为妙就妙在“故”字上。一个“故”,带出因果,道明孔子对学业修养的态度:学,但非为所用而学。

可,学非所用,那又是为什么呢?我想应该是为了体会学有所得的满足和学有所不得的好奇。这才是“学”的有趣和吸引所在。纵观历史上的大家才子,多可称为“不务正业者”,比如李后主,比如宋徽宗。

回想自己几十年人生,但凡为了“所用”而学的,无不痛苦如嚼蜡。明明展书于桌前,却如面绝壁而枯坐,生无可恋。可如若是自己真正喜欢的,每次学习则如与心上人约会,跃跃然,为之废寝忘食,为之颠倒神魂也是情愿的。若是所学也有所用,人生一大幸事!

子见齐衰者、冕衣裳者与瞽者,见之,虽少,必作,过之必趋。

古之丧服分5个等次: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緦麻;按逝者与居丧者的关系亲疏来分。斩衰最重,齐衰次之。有意思的是,妻为夫服丧,服斩衰;而夫为妻,则是齐衰。这个估计也应该是女权主义者不能不争一下的。

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尔。”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这一句,很多不同解释,其意可深可浅。我个人理解,此句关键在“未”字。很多事情,不是做不到,而是未到要努力的心境或时候。好像和一个人谈了7,8年的恋爱,你都以为对方是不婚族。结果分手才一年多,对方已经要做爸爸。他不是不结婚,只是未爱你到此生非你莫属。

多余之言:

请允许我分享一篇让我目瞪口呆,啼笑皆非的关于“唐棣之华”的文章:《论语·唐棣之华》探解,刊于“儒藏”官网。

摘录两段于此,毕竟,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现从另一角度解释‘唐棣之华’字面直解。唐:就是指尧帝,帝尧也称陶唐氏,史称唐尧。故知唐就是指帝尧。是中国最早有记录可查的真正能为人民着想,也是最受人民尊敬最受孔子崇拜的圣贤君子。棣:就是附属于同根同系蔓延生命而万古不息的意思。华:就是精华、英华,表示最好最美。华也有花的含义,花也是美的意思,其实花就是植枝的精华。所以“唐棣之华”指的就是从帝尧同一根系蔓延而成的华夏民族文化的精华。“唐棣之华”也是理想之花,是生命不息的象征,是延续了五千年仍盛开不衰的华夏民族传统精神的代名词。”

再,“孔子的政治观点是十分显明的,反对分裂,拥护统一,热爱周文王对人民施行仁政的礼治制度,故而一再呼吁诸侯要“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矣”。要求诸侯克制自己的行为,恢复周文王制定的礼治制度并重新统一中国的要求,以期达到天下大同的目的。明白了这一点,在读《论语》的时候,就会感到整部《四书》有血有肉,爱国热忱十分强烈。可惜朱熹先生未能看到《论语》的实质内容,未能看到《论语》所具有的政治性,未能看到孔子的政治观点,甚至未能看到孔子的爱国主义,这就无异抽去了整部《四书》的脊梁骨。所以通过朱熹对《四书》的注释,把《四书》糟蹋得不成样子,无血无肉,一潭死水,面目全非。把一部庄严活泼的《四书》变成一部无味的《死书》。

呜呼!这就是朱熹蓄意篡改《四书》,卖身投靠封建统治的罪证。而“唐棣之华”恰恰就是辨别真伪虚假的照妖镜、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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