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模板18篇)

时间:2023-11-12 12:18:09 作者:HT书生

工作方案的编制需要有全局观念,并考虑到各个环节和细节,以确保工作的协调与顺利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一些成功工作方案的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本次基本农田划定后,按照相关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片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划定的基本农田按国土资发[20xx]167号文件要求,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并建立相应的图、表、册和台账,在此基础上,与各村签订保护责任书;向基本农田承包经营户发放保护责任卡。按照国家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实现数据库联网。

1、依据图件和《基本农田图斑号与面积对照表》,进行全野外、按图斑逐地块调查,明确基本农田信息(组、责任人)和农户信息(责任人、面积),将永久基本农田面积逐一落实到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为单位的地块。

2、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表并建立台账。

1、熟悉工作任务,探讨工作方法。对照图斑采取野外调查采集地块确定各村的图斑(在8月20日前完成)。

2、明确基本农田地块边界及基本农田责任人,一定要做到准确无误(在9月30日前完成)。

3、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填写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卡,责任卡的填写必须工整。填卡工作在10月15日前完成。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工作计划方案【】

1.奶奶的无原则溺爱。她的奶奶一味的溺爱、娇宠、迁就孩子,导致她任性、蛮横、不讲道理。2.父爱、母爱的缺失。杨程程的爸爸、妈妈为了生活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她,到大城市打工赚钱,童年的生活少了父母的陪伴与关爱,让她的心理十分自卑,缺乏自信。3、杨程程的奶奶很少让她与同龄的小朋友玩,让她成了一个缺少交往体验、惟我独尊的小皇帝。小学六年来,她在同学的交往中常常遭到了同伴的排斥,由于不好的行为表现也会遭到老师的批评,从而加剧了她的易暴易怒情绪。

小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推进我旗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13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xx〕75号)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字〔20xx〕14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农村留守儿童主要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全社会关注的特殊弱势群体,扎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对我旗未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精准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上级有关部门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困境家庭儿童救助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近年来一些农村留守儿童因缺乏精神关爱而造成心理障碍,辍学、厌学,甚至成为问题儿童,因缺乏监护而遭受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旗外出流动人口达到总人口的36%。农村留守儿童逐年增加将是我旗一个长期存在的社会现象。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项长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密切配合,抓出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儿童优先,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的关爱保护。要坚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形成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确保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切实防范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20xx年全旗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和机制,在重点乡镇和服务内容上要有创新和突破。到20xx年,各乡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未成年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法规和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安全、更有保障,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在祖国同一片蓝天下茁壮成长。

(一)家庭监护,父母尽责。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主体责任是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家庭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家庭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更加注重以文明方式进行教育,防止家庭暴力,虐待等侵害事件的发生,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国家的统一部署下,实行以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旗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下,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内容,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协作、相互支持,促进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民政、教育、团委、妇联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三)社会参与、全民关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事业,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宣传、报告和监督,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民营企业、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在生活、监护、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拓展关爱服务形式的内容,规范关爱行为,加大关爱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一)强化家庭文明监护意识。

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增强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重视对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培训指导,在政府实施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项目中,增强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应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鼓励父母外出务工、创业期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建立经常性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学习、生活和心理等状态,给予更多亲情关爱。培育监护人依法监护意识,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时以文明方式进行,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杜绝家庭暴力发生。加强对监护人的监督,各乡(镇)、村委会以乡约村规、邻里互助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监护的宣传和监督。父母或接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委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建立覆盖城乡三级(旗、乡、村)救助保护体系。

旗人民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动部门间沟通与协作,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切实将国家、自治区和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指导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关爱保护行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协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做到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具体政策的落实和工作任务的完成。创新管理方式,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台账式管理,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和监督问责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乡(镇)、村委会开展的摸底排查和监护监督等工作要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上级部门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各项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打牢工作基础,形成关爱保护工作机制。要建立翔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一季度检查更新一次,精准施策。同时要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和其他监护人员的法制宣传和指导,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能力。通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走访、专业社工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核查,确保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照料。各村委会要细化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留守儿童信息台账,一人一档,要熟悉和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其家长外出务工情况信息,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家庭,全面排查、及时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状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关爱保护力度。

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两免一补”教育资助政策,确保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要督促指导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普遍向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实现小学、初中阶段就近入学,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加强对学校教职工的专题培训,着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留守儿童的能力,会同公安部门、共青团组织指导协助中小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帮助儿童增强防范校园欺凌等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中小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利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受托监护人的沟通交流,帮助监护人掌握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能力;及时了解无故旷课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旗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艺术、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帮助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间的联系沟通,形成学校、家长、委托监护人共同关爱培育的合力。

(四)发挥群团组织特点参与关爱服务。

强化各群团组织之间横向协作机制。工会、共青团、关工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妇女儿童之家、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等为留守儿童及其父母创造条件,提供心理疏导、日间照料、课后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广泛动员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少先队员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互助活动;加快推进“妇女之家”“儿童之家”“青少年维权岗”等关爱留守儿童服务平台创建工作,有效发挥各群团组织在维护留守儿童权益中的作用;逐步探索、建立观护制度,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心理辅导和测评服务;妇联要依托妇女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和其他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共青团要重点建设青年志愿者数据库,为留守儿童选择专业青年志愿者提供服务。残联要组织开展残疾留守儿童康复等工作。关工委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五)大力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保护。

坚持全民关爱,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寒暑假组织留守儿童开展读书学习、心理疏导、城市体验等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奉献爱心。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家长”关爱帮扶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和村委会留守儿童服务中心等关爱服务设施、举办村委会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假日照料、课后辅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促进全社会共同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

(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等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人和有关单位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发现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受委托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联系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委会或市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市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遭受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留守儿童因遭受侵害等原因需要转学、异地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教育部门应给予保障。

(三)健全评估帮扶机制。

对受到家庭暴力、虐待、侵害的留守儿童,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公安机关相关情况通报后,要及时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委会、中小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四)强化监护干预机制。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监护人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委会、乡(镇)民政管理所等有关人员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同时,要发挥好村委会作用,协助做好入户查访。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等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在送交加害人、受害人的同时,通知村委会做好入户跟踪查访工作;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留守儿童,在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后,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应当协助执行;对协查中发现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能很好落实与执行的,村委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及时、有效救助保护。

(一)加强关爱服务阵地建设。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水平。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结合国家以及自治区关于农村中小学建设相关项目,在有条件且符合整体布局要求的乡(镇)改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在留守儿童集中的乡(镇)建立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容纳能力,突出儿童特色和积极向上的时代特征,积极建设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及“阳光庭院”“有福‘童’享”“快乐学校”等标牌的关爱服务阵地,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留守儿童数量较少、居住分散的边远村庄,要将留守儿童送至条件较好的寄宿制学校就读。在农村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学校、村委会、社区建设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爱心家园,力争3年内基本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等关爱服务设施建设,要按照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人员管理、有儿童档案、有活动计划、有活动台账、有经费保障的标准,强化建设和使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要与基层文化中心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基层文化中心的多重服务保障作用。

(二)加强关爱服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旗、乡、村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加强关爱服务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建立旗、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微信群,互动交流,促进工作。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工作经费、有专职人员、有制度措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中小学校师生比例,完善农村学校教师工种结构。择优选拔优秀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对于兼职管护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动作为,抓好落实。

(一)调查摸排,实现精准帮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摸底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统计台账。与学校合作,依托全市“三留守”人员(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困境未成年人摸排工作,每季度最后月15日之前更新数据库报旗民政局,持续开展调查分析研究,为实施精准帮扶提供有力支持。

(二)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旗政府将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奖优罚劣,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对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旗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及时发现措施不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解决,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明确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监护义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四)营造关爱保护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qq群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利用公益广告、微电影、爱心捐赠等形式,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企业、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中来。鼓励城市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自由结对,互帮互学,共同成长。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管理,避免对农村留守儿童产生不良影响。认真总结交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提高我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组织县教体局、县妇联、团县委、县人口计生委等88个县直部门,实行县直单位包学校定点联系制度,把“留守儿童关爱工程”落到实处。

一是摸清底子,健全档案。组织专人逐校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个人档案和联系卡,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选准试点,建立阵地。各单位要选择一个学校,逐人走访,认真对其学习、生活、心理善进行认真调研,建立“留守儿童之家”。

三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教职工担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开展安全知识、法制教育讨论和爱国主义教育报告;开设心理咨询信箱;组织留守儿童利用传统节日、长辈生日等给家长写一封亲情信,打一次亲情电话,或请高校学子作报告、谈成长经历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关爱活动。

一是强化领导。各单位要真正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单位一把手亲抓主问,听取汇报,抓政工的副职负总责,亲自抓。

二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优势,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留守儿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强化合力。各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找准工作切入点,制定落实计划,加大人、财、物投入,扎实推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资源整合和工作配合,形成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是强化机制。首先建立协调机制,县、乡两级都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负起责任,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其次建立管理机制,留守儿童所在地的基层政府要负起管理责任,依托教育等有关部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有效监护网络;第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年初有布置,年底有检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第四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的轨道。

小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关爱留守儿童,构建和谐社会。在安全、健康、品德、学业、生活以及心理素质方面进行帮扶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思想上疏导,学业上辅导,言行上引导,生活上帮助,树立留守学生自强自立精神,保障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为留受儿童营造健康、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为此特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为爱导航,让心回家”,携手关注留守儿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校农村留守儿童实际问题,为我校留守儿童提供爱的'关怀,对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针对“留守儿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困难和情感、心理问题,让他们得以快乐健康地生活和成长。

1、举行一次升旗仪式。进行一次关于“关爱留守学生”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号召全校师生都来关心他们,关注他们的成长。

2、开展一次“关爱留守学生”的主题班会活动。各班真正行动起来,关心帮助身边的留守学生,让他们体会到家的温暖。

3、开展一次座谈会。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召开一次留守学生座谈会,了解他们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4、写一封亲情书信。指导留守学生给远方的父母写一封亲情书信,问候父母近期的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方面的情况,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又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

5、给“留守学生”家长打一个电话。各班主任及联系人给帮扶对象的家长打一个电话,要求他们跟孩子多联系,尽量鼓励孩子坚强些,尽量回家看看孩子,同时找他谈心,了解他们在生活上、学习上有哪些困难,思想上有哪些压力。

6、建立留守学生每人一张档案卡。学校为每个“留守学生”建立一份档案卡,详细列出学生及家长的基本情况,寄养监护人情况,班主任对该生在学习、思想、心理、品德等方面的反馈、联系记录等。

1、各级部及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此项活动,确保收到实效,各班必须详细、准确,及时上报留守学生花名册。

2、重点帮扶对象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应加强与所在班级的党员及行政领导的沟通工作。

3、各班主任与帮扶对象谈心时,要有耐心和细心,更要投入爱心。

4、各项活动的开展要组织周密,确保收到实效。

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工作计划方案【】

群团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凝聚广大群众的重要手段,我们要通过活动的开展,要使广大群众认清形势,正视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暂时困难,引导更多的农村家庭积极投身到富民创业致富奔小康的大潮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努力奋斗。六、考核及奖励。

考核奖励分为两块。一块为牵手扶助志愿者、班主任。以初一第一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总分名次为考核基数,到第二学期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里每上升1个名次,被考核人加10分,保持在班级前5名的加10分。学生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以学校处分为依据),另加20分,学生获得三好学生称号的加10分。

依据上述加分的办法,每一学年累计得出的加分总分即为牵手扶助志愿者及班主任老师的考核得分,考核分是多少就奖多少元。牵手扶助人员所得总分等于包保留守、单亲儿童各自所得考核分的总和。学校班主任按本班相关学生所得考核均分为实际考核得分。

第二学年的考核就以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学生考试成绩名次为依据,加分办法不变。

另一块是奖励学生(不含学校正常奖励)。设有班级优秀奖和越位进步奖。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在班级前第一名的奖100元,2-5名的即为优秀奖,奖学生30元。

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比第一学期期末(或上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总分名次进步达5名的即为进步奖,奖学生15元。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工作对象:农村留守儿童为父母双方从农村居住地流动到其它地区3个月以上,自己留在农村居住地不能和父母双方共同生活的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

目标任务: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保护管理制度;倡导和完善“代理家长”制;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一)摸底排查,建立台帐。20xx年6月23日前,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辍学儿童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彻底查清留守儿童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以村为单位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台账,于6月25日前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报社会事务局。6月30日前,社会事务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同时,7月15日前,各社区服务中心要以建立以留守人数、姓名、监护人情况、父母动态、学习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留守儿童信息库。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二)评估风险,明确分级。各社区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类型、等级评估体系,实行分类监管。对被监护人的评估,一类: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属委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二类:无父母监护,但有其他亲属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三类:无父母监护,但有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监护人的农村留守儿童。根据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健康情况以及受到伤害的程度和频次,将各类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受监护人基本没有履行监护职责或无监护人,被监护人已处于流浪乞讨维持生命和生存。二级:委托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导致被监护人不能正常生活和健康成长、辍学以及染上不良行为。三级:委托监护人疏于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导致被监护人心理受到严重伤害、歧视、漠视、体罚及不公正对待。四级:委托监护人由于自身能力缺陷,不能正常履行监护责任,导致被监护人行为出现偏差、心理失当、性格孤僻、偶尔会逃学等。对委托监护人进行评估,较好:委托监护人较好履行监护职责,留守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较好保障;一般:委托监护人能基本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人生活、教育、身心健康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但未成年人有产生行为偏差、心理失当等情况的潜在风险;差:无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缺乏良好的引导和关怀,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身心健康得不到有效保障,容易出现行为偏差、心理失当、辍学、外出流浪乞讨等非正常情况。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局。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辖区内各学校。)

(三)建立机制,构建体系

1.强化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处出务工人员为家中留守儿童指定委托监护人、对一类留守儿童要由社区指定其监护人并订立监护合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监督制度,督促外出务工人员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与生活,切实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学校、村委会(社区)要与农村留守儿童法定监护人、其他监护人签定《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书》,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予以教育、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双龙社区服务中心、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桥公安分局、辖区内各学校)

2.强化社会的关爱责任。新区工管委、社区服务中心对留守儿童实行一对一帮扶,村居两委对其辖区实行留守儿童多对一帮扶;积极探索各种关爱模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办好事、办实事。要充分考虑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以亲情关爱和贴心服务为主,以赏识教育和励志教育为重。

(责任单位:新区各单位)

3.强化学校的教育责任。成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工作小组,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关爱;辖区内各学校在校内设立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室,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向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对留守儿童两周必须家访一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留守儿童监护人座谈会。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按照农村留守儿童的实际需要,把学校教育很好地融入到留守儿童日常工作中,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在校人身安全。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辖区各学校)

(四)着力优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1.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社会事务局要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应有的教育权利,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总体规划,在安排、指导、检查、考评学校工作时,将农村留守儿童管理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平等权益。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吸引广大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就业,彻底根除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努力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经发局、社会事务局、新区各单位)

3.落实救助政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社会事务局要设立留守儿童救助基金,要做好贫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农村贫困家庭留守儿童享有的社会救助。要及时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及留守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家庭困难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救助。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配合有关部门了解和掌握农民工家庭及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结合开展与农村留守儿童“手拉手”、“结对子”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工会、团委)

4.大力开展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心理健康教育队伍,聘请有资职的心理辅导教师不定期对辖区各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推行学校每周一节心理健康教育课,使农村留守儿童心理有关爱、感情有寄托、学习有帮助、生活有支持、管理有保障。

(责任单位:工会、团委、职校)

(五)切实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加强农村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建立完善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红桥公安分局、红桥工商分局)

(一)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完善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统一管理和领导,保证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组长:郭振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新区各局(部、室、处、大队),分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辖区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涛同志兼,负责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统筹和日常工作。

(二)加大投入,提供保障。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实现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因难“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经费保障。

(三)加大督查,严格问责。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此次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摸底排查工作以及排查后开展的关爱服务进行督查,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必须立即整改。对督查中发现有假落实、严重失职和重大过错的必须严格问责,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小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

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不断增加,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成了当前基础教育的一个盲点,由此所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人口的素质,也将影响新农村的和谐发展。我乡同其他乡镇一样,每年有大量人口在外务工,这一方面给农村家庭带来收入,一方面也造成了庞大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得不到父母的关爱,存在着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缺失和监护缺失带来的各方面的问题:

1、隔代教育不能满足“留守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我校有近半数的“留守儿童”是与祖父母或外公外婆生活在一起,由于隔代抚养,他们往往只求对孩子物质生活的满足,而缺少对孩子精神的约束。另外祖辈大都受教育程度不高,无论从体力还是智力上承担对孙辈的监护和教育都显得力不从心。

2、外出务工父母对“留守儿童”的“远程”教育难以遥控。尽管大部分的外出务工父母半个月或一个月与孩子联系一次,但仍有少数的父母半年以上联系一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很多“留守儿童”与父母感情淡薄,很多家长对孩子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指导方法。

3、家庭和学校配合不够。教师对学生的了解不可能只凭课堂上的几节课,还需要向家长了解情况,但是“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位,教师没法向家长了解他们的真实情况,这使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陷入尴尬。

4、缺乏监管使大部分“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不好。一些“留守儿童”本身自立能力较差,无法抵制不良诱惑,厌学、逃学时有发生,学习成绩普遍较差。

鉴于上述情况,我校立足“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机构,整合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资源,为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关怀和支持”的总体目标,调研了我校留守儿童现状,参观考察一些有经验的学校,精心制订实施方案和预算,努力做好我校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通过对全校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档案,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大力宣传,形成合力,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目标量化如下: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4、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5、留守儿童家长家教知识普及率达95%。

(一)健全机制,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学校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

组长:关文明。

副组长:李渊李坤刘均单磊。

成员:全体班主任。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专人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电话号码:xxx。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诿。与教职工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8、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工作目标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师德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二)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

学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在外务工的留守儿童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与家长定期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教育观念和育人方式,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自爱自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

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3、加强同家庭的合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育人氛围。

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妇联等部门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村委、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学校寄宿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寄宿,抓好寄宿生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寄宿生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校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要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集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4、建立研讨、交流、评估制度。

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定期举行论坛,交流经验,评定效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20xx年10月:制定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组织;做好留守儿童统计工作并建立留守儿童档案;筹划创建“留守儿童之家”。

2、20xx年11月:制定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创建留守儿童之家,创建留守儿童亲情专线;配备一台联网的电脑为留守儿童创造网络视频聊天的条件;为留守儿童订阅报刊。

3、20xx年12月:开展师生结对活动;档案信息更新;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袋;设置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完成20xx年留守儿童工作总结。

4、20xx年1月—2月:谋划20xx年留守儿童工作方案;留守儿童及家长、相关教师联谊会;为留守儿童适当添置一些学习和娱乐用品。

6、20xx年5月—6月:;创建留守儿童活动室;留守儿童主题班会活动;留守儿童工作经验交流及论文撰写。

7、20xx年7月—8月:完成20xx年度留守儿童工作总结;健全留守儿童档案整理;配备4台联网的电脑;形成留守儿童工作理论并向外推广。

小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给广大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结合均衡教育发展及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构建“家庭尽责、源头预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等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遏制侵害、伤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和安全事故。

(一)构建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列入乡镇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提高执行力。结合实际,调整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研究解决。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站及村(居)党组织作用,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落实村(居)委员会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职责。结合学校教育,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患、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施策,为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3、明确部门职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各职能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民政部门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建立工作领导机制,教育部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失学;公安机关指导和协助中小学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帮助儿童增强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掌握预防意外伤害的安全常识;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及早发现并纠正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中小学校、幼儿园发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独特作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教育关爱,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完善教育关爱服务团队和志愿服务团队,在寒暑假定期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关爱服务,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意外伤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强化宣传,营造关爱保护氛围。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增强全社会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微信、qq群等网络新媒体的优势,积极宣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完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

1、完善救助保护强制报告机制。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强制报告责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要严肃追责。

2、完善救助保护应急处置机制。镇派出所要及时受理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坚持依法依规处置单独居住无人监管留守儿童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离家出走、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况,必要时将留守儿童送往医疗机构接受救治或就近护送至其他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实施保护,并将相关情况通报镇人民政府。

3、健全救助保护评估帮扶机制。镇政府会同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以及亲属的协助下,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救助范围。

4、强化救助保护干预机制。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派出所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或遗弃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6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要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并另行指定监护人。

5、做好农村留守儿童隐私权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在参与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中,要切实做好留守儿童隐私权的保护工作,未经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将农村留守儿童的信息、联络方式等隐私外泄,同时注意保护好农村留守儿童的身体隐私、私人空间和情感隐私。

(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齐工作人员。完善农村儿童关爱保护相应的工作机构,每个村(居)委会配备1名专(兼)职儿童保护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创新关爱方式、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父母回归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严格激励问责制度。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责任制,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要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进行严格督查。对认真履责、工作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小学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我县教育民生工程,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更好地发挥学校、社会、少先队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双山小学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实施工作计划。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100%给予法律援助;

4、关爱留守儿童,在学校班级实行结对帮扶活动。

一健全机制,发挥班级主阵地的作用

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计划,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班级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辅导班级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度

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档案的有关内容。通过档案制度的建立,加强班级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

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

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

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配对帮扶教师和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教师要不时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情况;对其他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其他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建立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6、开展人文关爱活动。

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1、加强班级的建设与管理。

通过广泛宣传,让留守儿童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

班级要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要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两免一补”计划,通过免收杂费、书本费,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积极发挥班集体作用,开展各项活动。

学校将对我校在校60多名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双亲在外的留守儿童居多,将他们组织成一个新的班集体,定期开展各项活动。由夏左胜担任班主任,夏一中担任临时家长,拟每月开展一次大型文娱、体育、读书等活动,学校领导也可以不定期对班级授课,对这些学生进行人格教育,自信教育,自强教育。

4、定期表彰自强留守儿童,进行榜样教育。

对于我校的留守儿童中出现的优秀学生、自强学生进行表彰,这是树立留守儿童自信的重要激励工作,拟在今年元旦表彰一批自强学生。

小学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方案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到城市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孩子们。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小学关爱留守儿童。

希望对你有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制订具体。

工作计划。

工作方案。

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

1、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要指导寄宿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3、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本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

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4、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5、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班级要着重开设心理教育课,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班主任应指定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学生喜爱的教师负责落实相关任务;同时注意方法,给学生创造平等和谐的心灵交流环境,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生活的幸福和人间亲情,切实提高留守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心理健康水平,着力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开展磨砺教育的研究试点,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

要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二)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班级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电话、家访等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儿童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儿童的水平。

共同关注儿童生活、学习情况和心理、生理状况,引导鼓励儿童努力学习,自爱自强,做一名合格的社会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班级要充分利用学校的育人阵地和育人功能,通过举行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汇报会等途径,加强对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教育和培训,向他们传授科学的育人观和教育方法,使之提高文化水平,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

(三)明确职责,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1、加强寄宿制班级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广泛宣传,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动员留守儿童寄宿,抓好寄宿生的晚辅导、住宿、就餐等日常工作,让寄宿生能够安心、舒心,让家长放心。让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教育、管理、照顾与关爱。同时,结合农村留守儿童日益增多的现状,转变办学理念,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建立研讨、交流制度。班级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

工作总结。

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班级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落实“三关”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围绕让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的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得到更多扶持、得到更多锻炼,探索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管理机制,努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建设新农村服务。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留守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要通过图书阅览等形式,丰富留守儿童的文化生活,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1.启动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学校每个办公室开通一部亲情电话,为留守儿童在课间、休息时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结合校教务处开展的辅导学生活动,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并结合学校开展的《学中外名人,做成功少年》活动,引导留守儿童做一件有意义的事。

2.各班教师每周与3—5名留守儿童谈一次心,了解他们近期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3.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为留守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学校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4.教师组织班级学生和留守儿童一起参加校班队会展演活动,并优先让留守儿童参加书法,手抄报等到系列比赛活动,让他们感受到集体的关心和温暖。

5.教师在班上要大力开展赠一张生日贺卡、写一篇生日感言、送一句。

生日祝福。

逢假日还可以举行生日party、卡拉ok、讲故事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简便易行、温馨祥和的活动让每位留守学生过一个快乐的生日。

五、活动要求。

1.全校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要从办人民满意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和高度出发,扎实抓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

2.各年级各班要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3.广大教职工要积极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活动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让我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4.不断总结经验,突出特色,大力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社会有识之士关爱留守学生。

为了加强“留守儿童”管理,我校建立了留守儿童档案,要求各班通过调查、家访、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沟通等形式,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建立起“留守儿童”详细的档案,同时,对留守儿童个人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改变动情况,便于管理。

二、营造“家庭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为了使留守儿童感觉家庭的温暖,学校本学期将开展“留守儿童”座谈会、“我是能干的好孩子”自理自护系列和“同在蓝天下,快乐共成长”主题黑板报、书画和写作比赛,营造了关爱留守的浓厚氛围。

同时,要求各校建立班主任“代家长制度”;组织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共同整理一次家务、共做一顿饭、共过一个生日;组织爱心家庭与留守儿童欢度周末;开展“青年文明号”与留守儿童手拉手。通过这些大手拉小手,小手拉小手活动,深入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营造“家庭式”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开展感恩教育系列活动。

四、开设“二线一室”

为了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心灵沟通,学校争取在本学期开通“亲情热线”(电话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教师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架起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联络亲情的桥梁。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

同时还以“师爱助你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如主题班(队)会、“您在他乡还好吗”书信竞赛活动、集体生日、法制安全讲座以及“我为留守生献爱心”活动等,让留守儿童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五、开展结对帮扶。

1、给予学习上的帮助结对帮扶人员(可以是任课教师、当地部门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是“代理妈妈”、“爱心妈妈”)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任课教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小帮手,协助帮扶留守儿童的学习。

2、注重生活照顾学校将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按政策纳入照顾对象,提供生活补助等方式,确保他们完成义务教育。结对帮扶人员或任课教师平时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留守儿童患病时,结对帮扶人员及时送诊,悉心照料。

3、注重活动安排结对帮扶人员或任课教师要组织留守儿童参加主题班会、团队、社会实践、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增强学习、生活的自信心。让留守儿童通过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注重健康教育学校要特别关心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在季节转换之际要提醒他们添加衣物,预防感冒,在假期来临时要吩咐他们注意各种安全,把对他们的身体健康教育列入工作议程。还有,学校在安排心理教育课时,每个班级每周至少开设一节,或者把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并把该项工作纳入教学常规管理。任课教师要围绕留守儿童的心理咨询与矫正、思想与情感、独立生活和体谅父母等内容开展教育,使留守儿童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村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心手相牵快乐成长。

让我们“以人为本”思想到达一个共识多去关爱留守儿童,透过活动能让更多的儿童们体验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宽容与友爱,构成用心的、向上的人生态度和情感体验。

1、透过开展这项活动,更深入地了解留守儿童的需求,为这些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让全社会都来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激励他们自强不息,学会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生活的强者,享受生活的幸福和快乐。

2、让更多的人来关爱留守儿童,进近留守儿童,让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留守儿童不再孤单和寂寞。

高州市云潭镇平垌小学。

5月31日(星期一)上午09:00――10:45。

1、欢迎仪式负责人:平垌小学。

3、游园活动负责人:平垌小学。

4、庆祝“六一”大会主持人:平垌小学。

(1)介绍参加慰问活动的单位及代表。

(2)节目表演:唱歌(梁兴文)、舞蹈(陈思明)。

(3)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优秀青年教师林雪瑜讲话(作留守儿童心理健康辅导)。

(4)颁发留念品。

(5)平垌小学活动总结。

(6)合影留念。

2、根据活动节目制作一个音乐光碟。

3、车辆带给。

4、参加人员数量高州中学初中校区:8人高州市邮政局:5人组成一个临时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3人)。

1、参加人员用心活跃,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管理,统一行动。

2、活动以简单愉快氛围为主,以开心为导向。

3、以留守儿童为中心,顺其自然的开展,不注重程序和广告新闻效果。

4、要报节目的义工提前报上节目、统一制作,活动前一天统一彩排。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2.提高社区居民的爱心意识,把关爱付诸行动。

20xx年1月20日——20xx年7月30日。

万春小学。

(一)开展“大手拉小手”优秀青年牵手留守少年儿童活动,充分借助社区等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帮扶和关爱行动,从学习、生活和精神等方面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动员青年干部、志愿者、学生,并广泛联系社会热心人士参与活动,担任“爱心志愿辅导员”并和帮扶对象签订“爱心结对卡,达到“一对一”长期持续的定向帮扶目的。

(二)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开展辅导帮扶活动,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区活动的重要内容,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在各班学生中招募“爱心志愿者”,组建“爱心志愿服务队”,专门面向留守儿童开展学习、心理、法律和平安自护等方面的辅导帮扶工作。

关爱留守儿童方案

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争取到20xx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区域内对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各村组、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并确定有专人负责,随时随地掌握其动态;要加强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父母监护、关爱、教育子女职责,共同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敦促其履职到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关爱保护。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关爱留守儿童方案

各中心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共同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促进幸福瓯海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的通知》(x瓯教学〔20xx〕x号)、《关于开展20xx年春泥计划“缤纷夏日”系列活动的通知》(x明办〔20xx〕号)精神,经研究,区教育局、区明办、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决定联合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xx年7月10日-12日。

:雅林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报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见附1。

全区小学农村留守儿童(三年级及以上),20xx年已参加过区关爱留守儿童夏令营的营员原则上不予参加。分配名额见附4。

1.营员必须身体健康,自愿参加,家长支持。

2营员必须遵守夏令营的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地,离开活动地点必须告知辅导教师。

3夏令营活动是由区教育局、区明办、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联合举办的公益活动,不收任何费用。

4营员在夏令营期间营服、洗漱用品由主办单位提供,其它生活用品自备。每位营员准备一个艺节目并自备伴奏带及所需的道具、服装。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服务工作,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小康建设步伐,切实关心、关爱女孩和留守儿童,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优,将党的温暖和计生惠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以最大限度地解决计生留守儿童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目标,切实帮助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升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全乡农村外出务工计划生育家庭的留守儿童,其中独生子女户、女孩户中父母均外出务工的儿留守儿童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

(一)开展结对帮扶。乡计生办要做好计生户留守儿童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档案,内容包括“留守儿童”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父母打工所在地和需要帮助的内容,确定重点对象进行帮扶。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等,净化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环境。

(二)开展生殖健康青春期教育。乡计生办要积极与学校做好联系,以青春期教育为切入点,对五年级以上留守儿童开展青春期知识教育,对他们进行心理咨询,让生殖健康青春期保健教育走进课堂,使他们安全度过青春期,并为留守儿童免费检查身体,项目为测血压、体重、身高等,提高留守儿童的身体素质。

(三)落实流动人口跟踪服务。通过关爱计生留守儿童,经常与留守儿童父母取得联系,向他们宣传国家的惠民政策及子女所接受的帮扶,了解、掌握他们的去向,用我们的行动去感化他们,使流动人口能自觉遵守国家的计生政策,进一步开展流动人口跟踪服务。

(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宣传落实,确保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各项优惠政策惠及留守儿童家庭。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27日—4月5日)。

组织各村(社区)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通过张贴标语、广播、板报等宣传阵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关爱宣传活动,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大力营造浓厚的关爱农村计生家庭留守儿童工程的宣传氛围。

(二)调查、摸底、上报阶段(4月5日-4月20日)。

组织各村(社区)结合计划生育流出人口管理台帐,对本村范围内的女孩、留守儿童家庭逐一进行调查、登记。对因计生留守儿童本人或父母病残、患重病或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建立个案信息库,作为计划生育关怀帮扶和救助的依据。

(三)优质服务阶段(全年)。

每学期对女孩、留守儿童做一次免费健康查体,上一节青春期健康教育课;建立留守儿童健康档案,对查出有疾病的留守儿童,及时与其父母取得联系,使其得到好的治疗。必须将独生子女户、双女绝育户教育救助、医疗救助、扶贫救助、生活救助等救助政策落实到留守儿童家庭。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乡计生办、学校及各站所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二)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到人,将关爱女孩、留守儿童工作作为计划生育“生育关怀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挂钩联系制度,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人员要分片到各村,促进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要开展亲情服务,做到“四个一”即提供一次面对面的咨询指导;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讲授一堂生动的青春期保健课;发放一份计生宣传资料。努力为计生留守儿童家庭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关爱留守儿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活动的要求,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生活发展状况,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办好事,办实事,构建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通过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案,落实为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建立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1、建立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学生档案,是留守儿童的建档率达到了100%。

2、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入学率达到了98%以上。

3、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家长家教知识进一步加强。

1、开展苦涩他和贫困学生情况调查,建立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详情档案。广泛开展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专题调查,了解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等,研究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的家庭结构和状况。

2、整合社会资源,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调动社会各界及教职工积极参与,关爱下一代工作,捐助、捐物以及倾注爱心。

3、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娱乐活动。

4、开展法制教育,由学校组织每学期聘请法制报告员对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进行1——2次法制教育。

1、加强领导。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的,关工委主任为执行主任,政教处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的领导小组,由关工委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总结评比。每学期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帮扶贫困学生工作进行总结,对成绩突出的教职工进行表扬和鼓励。

村委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为重点,以深化关爱活动为总抓手,对留守儿童进行针对性强、长期有效的关爱工作,推进我校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通过对我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及普遍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档案,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我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1、建立留守儿童档案,使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

2、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

3、对涉及留守流动儿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法律援助率100%。

4、关爱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生理和心理健康成长,乐于学习。

1、健全机制,加强关爱工作的领导。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帮扶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组长:徐开智。

副组长:周晓荣甘乾德。

组员:谢孟军、刘浩斌、甘志文、张波、万世明及各班班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政教处,由谢孟军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摸清家底、做好统计。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要继续按照“四有”原则,完善留守儿童档案。有留守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健康状况、贫困情况、家庭地址、学校班级;有留守儿童家长姓名及在外务工的联系方式、地址;有留守儿童所在社区村组干部的联系方式、地址;有留守儿童在家的临时监护人或亲友的联系方式、地址。同时,在建立档案时,要根据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及身体状况等信息分类见档,进行分类管理,做到留守儿童情况家底摸清。

3、加强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机制。学校继续聘请法制副校长,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办黑板报、手抄报、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留守儿童进行专题培训,让他们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遇到困难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建立心理咨询室,开展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通过“学生—家长”、“学生—老师”、“学生—社会”沟通、谈心、互动互动机制的完善,不断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心理辅导机制,确保留守儿童健康和快乐成长。

4、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学生家长。配对帮扶教师和学生家长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师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促使更多的帮扶老师成为“代理家长”。凡寄宿在校的留守儿童,教师要经常与留守儿童互相交流、沟通,掌握留守儿童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非寄宿的儿童,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在校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的阴影,让留守儿童和其他在校儿童一样,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和爱护下健康成长。

5、落实优先政策,建设留守之家。

学校继续落实“三个优先”政策,在寄宿安排、困难补助等方面做到优先考虑留守儿童,让他们感受到学校对他们的关爱。同时,学校联系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室、营业性音像场所的整治,杜绝留守儿童因无家长管理而进入这些娱乐场所。学校将加强留守儿童之家的管理,安排专门的老师全程参与留守儿童的各项活动,适时进行指导,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工作。

1、全校广大教职工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要从办人民满意教育、提高全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和高度出发,扎实抓好关爱留守学生工作。

2、各班要结合本方案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3、广大教职工要积极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活动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让我校所有留守学生都得到温馨的关爱,和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4、不断总结经验,突出特色,大力宣传,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让更多的社会有识之士关爱留守学生。

3、开展师生结对活动。

4、档案信息更新。

5、亲情电话联系活动。

6、举行留守儿童监护人培训会、座谈会。

7、其它活动。

2、继续开展师生结对活动。

3、留守儿童“国庆”庆祝会,才艺展示。

4、其它活动。

1、留守儿童主题班会活动。

3、优秀留守儿童表彰活动。

5、其它活动。

20xx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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