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范文(14篇)

时间:2023-12-14 15:29:50 作者:书香墨

读后感是一个表达自己思考和观点的机会,在写读后感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更好地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

世界名著读后感感悟

我带着一本《百年孤独》从上海返回中原老家。它奇异的叙述方式一方面引起我强烈的兴趣,另一方面又使我昏昏欲睡。在返乡的硬座车厢里,我再一次将它打开,再一次从开头读起。马贡多村边的那条清澈的河流,河心的那些有如史前留下的巨蛋似的卵石,给人一种天地初开的清新之感。用埃利蒂斯的话来说,仿佛有一只鸟,站在时间的开端,用它的红喙散发着它的香甜。

但马尔克斯的叙述的速度是如此之快,有如飓风将尘土吹成天上的云团:他很快就把吉卜赛人带进了村子,各种现代化设施迅疾布满了大街小巷,民族国家的神话与后殖民理论转眼间就展开了一场拉锯战。《裸者与死者》的作者梅勒曾经感叹,他费了几十页的笔墨才让尼罗河拐了一个弯,而马尔克斯只用一段文字就可以写出一个家族的兴衰,并且让它的子嗣长上尾巴。这样一种写法,与《金瓶梅》、《红楼梦》所构筑的中国式的家族小说显然迥然不同。在中国小说中,我们要经过多少回廊才能抵达潘金莲的卧室,要有多少儿女情长的铺垫我们才能看见林黛玉葬花的一幕。当时我并不知道,一场文学上的“寻根革命”因为这本书的启发正在酝酿,并在当年稍晚一些时候蔚成大观。

我捧读着《百年孤独》,窗外是细雨霏霏的南方水乡。我再次感到了昏昏欲睡,我被马尔克斯的速度拖垮了,被那些需要换上第二口气才能读完的长句子累倒了。多天以后,当我读到韩少功的《爸爸爸》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它比《百年孤独》还要好看,那是因为韩少功的句子很短,速度很慢,搀杂了东方的智慧。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时有些最激进的批评家甚至认为,《爸爸爸》可以与《百年孤独》比肩,如果稍矮了一头,那也只是因为《爸爸爸》是个中篇小说。我还记得,芝加哥大学的李欧梵先生来华东师大演讲的时候,有些批评家就是这么提问的。李欧梵先生的回答非常干脆,他说,不,它们还不能相提并论。如果《百年孤独》是受《爸爸爸》的影响写出来的,那就可以说《爸爸爸》足以和《百年孤独》比肩。这个回答非常吊诡,我记得台下一片叹息。

我的老家济源,常使我想起《百年孤独》开头时提到的场景。济水,曾经是与黄河、长江、淮河并列的四条大河之一,史称“四渎”,即从发源到入海潋滟万里,自成一体。济源就是济水的发源地,但它现在已经干枯,在它的源头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臭水沟,一丛蒲公英就可以从河的这一岸蔓延到它的另一岸。站在一条已经消失了的河流的源头,当年百舸争流、渔歌唱晚的景象真是比梦幻还要虚幻,一个初学写作者紧蹙的眉头仿佛在表示他有话要说。事实上,在漫长的假期里,我真的雄心勃勃地以《百年孤独》为摹本,写下了几万字的小说。我虚构了一支船队顺河漂流,它穿越时空,从宋朝一直来到20世纪80年代,有如我后来在卡尔维诺的一篇小说《恐龙》中看到的,一只恐龙穿越时空,穿越那么多的平原和山谷,径直来到20世纪的一个小火车站。但这样一篇小说,却因为我祖父的原因有始无终了。

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起初最先接触到克苏鲁神话是因为在ps4上玩了血源,被游戏中的场景给吸引了。经过了解后,才逐渐发现这个是个完整的神话体系。同时也发现在好多游戏或者电影中都借鉴了克苏鲁的架构,比如魔兽世界、甚至奥特曼中也使用过这些素材。因为这些原因,才对克苏鲁特别的感兴趣,所以在书展的时候就趁机买了这本书来看。

《克苏鲁神话》不断的强调对未知的恐惧,人类不过是这亿万年宇宙空间中存在的渺小一类,真正统治世界的是那些未知的古神。克苏鲁神话当中,不可名状之物便是宇宙的真理,而当有人看到、接触到这些不可名状之物之后,了解的越多,人类数千年来所塑造起来的常识就都会慢慢随之崩溃,因为他意识到,那些都是错的。于是,宣扬“真理”的人,便被视为疯子对待。故事中对未知的大量留白,意味着我们需要发挥自己的想象,脑洞大开,各种脑补,就像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这解释了为什么每个人看完后都用不同的感受一样。

其实纵观整本书,你会发现作者强烈的表达着这样一个观点——在宇宙中人类的价值毫无意义,并且所有对神秘未知的探求都会招致灾难的结局。书中没有明确的表达古神是好是坏,他们都是存在于混沌中,没有标准的对与错,没有善恶的区别,对人类完全没有兴趣,除非你怀有恶意。结合这本书创作的时间,不难发现克苏鲁神话其实在折射当时的社会环境。当时可以说是人类近现代文明发展最快速的时候,所有人都认为世界的真理可以通过科学解释,一切存在的东西都会有其原因。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认知的,一切都是可以征服的。而克苏鲁神话的则对人类在工业时代膨胀的求知欲和征服欲的嘲讽和对文明不可避免的消亡的无力感,以及对深邃的不可知的宇宙的恐惧。当人类认为自己无比强大的时候突然知道了自己未知的东西,内心的恐惧便显露了出来。在强大而恐怖的未知力量面前,人类的感知、情绪以及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以及所谓的“科学技术”,不过都是不值一提的渺小存在。

这就是这本书真正带来的魅力。

拿到书后一气儿读完,虽然人名较长,但读起来并不费力。

在此我不剧透书的内容哈~。

总体感觉情节衔接紧密流畅,故事内容丰富,有的地方想象力惊人。

对伏笔心领神会时感觉很棒,结尾的“莫泊桑式转折”,会给人一个小小的意外。

但确实不够恐怖,不过还是有很多内容可以回味的。书里有句经典的话:人类最古老而又最强烈的情感是恐惧,而最古老又最强烈的恐惧是未知。

这句话读来令人着迷,也是贯穿全文的情感线索——未知与恐惧。

书的装帧很漂亮,拿起来也很轻便。携带和阅读都很方便。如果是坐长途车,这是一本蛮适合的读物,紧凑的故事情节可以使人专注,忽视外界的喧闹。

因为书的装帧好看,作为一个摄影爱好者,忍不住拍了几张图。黑色背景和书的氛围很搭~。

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暑假里读了一本书叫《小王子》感触颇深。作者是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他也是法国文学史上最神秘的飞行员。

“如果有一个人爱着一朵花,千万颗星星独一无二的一颗。当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感到无比幸福。”《小王子》是一本哲学童话,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书中的内容很简单,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一股淡淡的忧伤。书中有许多寓言深刻的故事,他描写了人性的善良和丑陋。而本文的主人翁小王子的内心是纯洁的,就像一杯清澈的白开水。

这本书是从“我”的角度。讲述了小王子游历各个星球的故事。小王子居住的星球很小很小,他需要每天拔掉新长出来的猴面包树的树苗,去疏通火山口,照顾星球上他深爱着的唯一一朵玫瑰花。

有一天,因为这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花,小王子离开了属于自己的星球。他先后浏览了六个星球。途中遇到一些奇怪而不可理喻的大人。有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喜欢喝酒,爱慕虚荣的人和一个顽固的地理学家。狂妄自大的国王,难道你不知道自己的心球只有他和一只老鼠吗?财迷的商人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算计着自己的财产有什么用呢?小王子实在不懂这些大人们的世界,他们总不满足自己拥有的东西,一旦得到了,就会想要下一件东西。毫无止境的渴望。让他感慨的是大人们的世界,已被世俗抹掉突兀棱角,却同样也过着十分庸常,无聊乏味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他来到地球。在沙漠里遇到一只聪明等爱的狐狸。狐狸要求小王子驯养它。驯养的同时,狐狸让小王子明白生活的本质。还有究竟什么才是爱过。一天,狐狸带小王子看到山下5000我迷人的玫瑰,小王子终于明白,自己的玫瑰并不是独一无二的,他很失望。而狐狸却告诉他:对于自己驯养过的东西,你要永远负有责任。善良的小王子明白爱是一种责任,而他无法忍受对玫瑰的思念,选择用毒液抛开那笨重的身体。但是小王子只是灵魂得到自由,而他永远也回不到自己的星球,看到他心爱的玫瑰。

随着小王子的倒下,故事也结束了。让我们感慨的是,有些人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遗失了才知道美好,我们都想拥有美好的未来。上帝是不可能留住时间,让此时此刻成为不朽。但是我们应该珍惜每时每刻,让人生充满着阳光和希望。

文档为doc格式。

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克苏鲁神话是以霍华德·菲利普·洛夫克拉夫特的小说世界为基础,由奥古斯特·威廉·德雷斯整理完善、诸多作者共同创造的架空传说体系。这些作为克总的资深书迷,就没有必要仔细解说了。今天我要说的是这本书的价值,简单来说就是出版社对这本书的再设计,给克总书记迷带来的收藏级《克苏鲁神话》。

当收到此书的时候,封面并没有给我什么特殊的感觉,封面很普通。但是,拿在手里你的第一感觉就是轻,这本书真的特别的轻,并不是说他的页数少,相比较之下,这本书的页数要比同类书的页数更多一些,或许是选材的问题吧。当去掉衣服后,便看到了犹如魔法书一样的真正的书皮,纯木头的书皮,颜色深邃有力,装订精美,带给任一种魔法的感觉,而且整本书透着一股木屑的香味,这是现在在市面上很难见到的。再看其内容,打开第一页便是各种书中出现的剪报、新闻、手稿等等,了解克苏鲁神话体系的人都知道这些在书中的重要地位,再次就不细细说了。再往下一页便是那副由霍华德·菲利普创作的世界著名抽象画《马桶上的克苏鲁》,稍后上图,再往下便是来自《死灵之书》的名句:thatisnotdeadwhichcaneternalwithstrangeaeonsevendeathmaydie。由于我不赞成我那个书中的翻译,所以给为自己领悟吧。翻开整本书看其内容,就不难发现,真的是精美无比,有关剪报的内容,书中都是用仿照书信的方式呈现的。到处都是笔记的痕迹,重要的地方还特地有标志,好多重要的图画也出现在其中。仿佛你自己就是那个探索秘密的人,去了解那未知的恐惧。

其实整个《克苏鲁神话》体系给我们传导的无非就是一个信息:在宇宙中人类的价值毫无意义,并且所有对神秘未知的探求都会招致灾难的结局。人类经常要依靠宇宙中其它强大存在的力量,然而这些存在对人类却毫无兴趣——如果不是怀有恶意的话。

其实现在想想,克苏鲁神话所构建的恐怖正式那个时代的通病。人类发展到了20世纪初对于自己和科学力量的自信已经膨胀到了不可理喻的地步,开始认为一切都是可以认知的,一切都是可以征服的。而克苏鲁神话的则对人类在工业时代膨胀的求知欲和征服欲的嘲讽和对文明不可避免的消亡的无力感,以及对深邃的不可知的宇宙的恐惧。当人类认为自己无比强大的时候突然知道了自己未知的东西,内心的恐惧便显露了出来。这时人类才发现自己已经掌握了自己不应该掌握的力量,科技的进步是毁灭的开始,文明的基石不过是沙粒堆成的幻影,不堪一击。

如果强大的未知力量想毁灭你,有时候根本不用他们自己出手,人类对未知的恐惧,有时候便把自己引向了死亡,正像书中的那些试图揭开迷惑的人类一样,角色可能会因探究过深或通过一些机遇遭遇旧日支配者或是其他的宇宙种族,而他们的结果大多数是死亡和陷入疯狂。

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西班牙语为世界奉献了两部伟大不朽的巨著——塞万提斯的《堂吉柯德》和这部《百年孤独》,穿越三百五十年的光阴,隔着那曾被哥伦布征服过的茫茫大西洋遥遥对峙。作者虚构了一个叫做马孔多的小镇,描绘了在这个奇特的地方生活的布恩蒂亚家族百年的盛衰史。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正如最初杨修向我推荐这本书所言,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深刻得让你觉得害怕的,而书是本很具亲和力的书。

一开始读《百年孤独》时,可能会被他庞杂的家族系统和让人头晕目眩的重名吓倒,象许多人所说的那样,觉得这是一本难懂难读、非常混乱的书。但是,正如圣伯夫所说的,名著之所以成为名著,是因为“拥抱所有国家和所有时代”,它们不会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我相信,真正经过时间考验的伟大作品,享受的时候就不必刻意求解,觉得滞涩的地方就暂时跳过,也就避免了整体上受熏陶的心理氛围的消解。这部书的篇幅不长,可是我读了很久,书中一直充斥着那种死亡的沉重压抑得我无法自由自在的呼吸,一边读就一边有许多许多的念头纷至杳来,象冰雹一样不停息的砸过来,却觉得茫然没有完整的思路。但或许也正是那种孤独和宿命的感觉,让我象着了魔一样死死被缚住。

在我读来,全书的脉络非常的清晰。一口气读下去,读到奥雷连诺上校冷静对准备起义的自由党人说“你们不是战士,只是屠夫”,读到忧郁的意大利乐手克列斯比在疯狂的弹了一夜的大提琴后割腕自杀,读到阿玛兰塔变态无耻的苟且活着,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姐姐也是自己的情敌编织殓衣,读到第十七个小奥雷连诺躲过数十年的追杀,却被家人拒之门外,最终逃不掉额头被钉死的宿命,读到那装满了两百节车厢的死尸被倒入大海……会悚然惊觉,经过了开头几节的艰深滞涩,写到这里已经是酣畅淋漓,仿佛马尔克斯十八年的悄没声息的创作磨练将所有的情节浑然一体,所有的情感在这一瞬厚积薄发不可抑制。我感觉自己似乎身处一个黑暗的隧道,面前是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老太婆,说着自己的往事,那么多惊心动魄的故事在平静的语调中娓娓道来。你被每一个情节震撼,但是你能隐隐约约的清楚其实所有的事情都已注定,似乎每个人都被一个线牵引着无法偏离轨道。她偶尔会透露一些宿命的迹象,比如皮拉?苔列娜用来算命的纸牌,奥雷连诺上校对死亡的预感,羊皮纸上的梵语密文;但是,这些宿命的暗示却被那些自认为清醒的人们当作疯子的澹语和梦呓,而那些真正清醒的人从中得到的却是更加无边无际的绝望和痛苦――发现自己的孤独和苦难是不可避免,无论你是否努力去抗争都摆脱不了的绝望和痛苦。读着读着,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没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才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当我终于读完这本书,合上之后唯一的念头就是走出门外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场恶梦。虽然走出去之后,我看着屋外的天空,怎么也想不起到底是上午还是下午,但仍然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从恶梦里惊醒的感觉,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百年孤独》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布恩蒂亚家族的孤独者们。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徽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冒险、冲动、勇敢和不屈,还有遗传的高高的颧骨,以及骨子里隐藏至深的乱伦渴望。这种孤独不同于中世纪贵族的那种“高贵的忧郁”,象莎士比亚笔下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它不是在华丽的客厅里,踱着方步慨叹生命之短暂、蔷薇之枯萎;也不是用天使的丽目俯察人世的风云无常、世态炎凉。它是对世界本体的一种凄凉的绝望,是低贱的、卑微的,有一种浓灰色的压抑感,有是一种惨淡的幽默。这是一种绝顶的忧郁,无可逃遁甚至无法减轻。

乌苏娜是第一种孤独者——天使。她勤劳善良,是母亲的化身。她的孤独是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独自寂寞。如果是《百年孤独》这作品还有一丝亮色,让我对世界不曾完全绝望的话,就是发现了这个老妈妈身上闪光的品质。她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什么深刻的思想,但是却有着质朴的本色,无论什么境遇。她一直活到自己的第六代出生,并且在暮年完全变瞎之后仍掩饰这一点,继续自己的操劳和回忆。她可以用皮鞭抽打暴戾的孙子,打得他满街乱窜;也能够去牢狱中探望造反的儿子,虽然对他的革命毫不理解,却毅然偷偷捎给他一把手枪。她招待儿子的死敌,一位政府的将军在她家里吃饭,因为她觉得这将军人品好,为穷人做了许多好事;她痛骂奥雷连诺上校忘记了自己的承诺,骄傲的宣称只要他敢杀害自己的朋友,就把他拖出来亲手打死。我非常喜欢这个总习惯于一个人独处、一个人回忆的老人,因为她真正充实独立。她是伟大的母亲,更是伟大的孤独者。

乌苏娜的大儿子霍。阿卡迪奥是第二种孤独者——野兽。他的孤独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和隔膜。他的身上野性表现得极为明显,感情也最为炽热。当他的弟弟奥雷连诺上校问他――当时他们都只有十来岁――爱情的奥妙到底是什么,他毫不迟疑的回答:象地震!他得不到理解,在和父亲的对抗中选择了随同吉普赛人的逃亡。然而,数年之后,他结束了流亡岁月,重新回到了家中,重新蛰伏在他憎恨的孤独之中。当孤独变成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时,当孤独已经渗入他的血液时,他竟然无法离开这种孤独了!

奥雷连诺上校是第三种孤独者——哲学家。他的孤独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这个人几乎可以算是这部书的一个主角了(如果允许这部作品存在一个主角的话),给过我最深的震撼。奥雷连诺天生带有孤独的气质,从小就孤僻异常,成天从事枯燥的炼金术,离群索居,不问世事。然而事实上,他在这种孤独中结识了先知梅尔加德斯,他的创造力意外地得到了极大发展的机会。

名著读后感感悟一千字

在西方恐怖小说史上,h.p.洛夫克拉夫特占有着重要的一席之地。

这位孤独且有自闭倾向的小说家在短暂的一生中创作了60部中短篇小说,其中最为著名、影响最为深远的当属《克苏鲁神话》,它成为了克苏鲁神话体系的基础。

这些元素的高频率出现,使得洛夫克拉夫特所渲染出的恐怖氛围中还带有些古典而优雅的特色。因而也就迥异于那种对于暴力、杀戮和鲜血淋漓的场面进行简单粗暴描写见长的恐怖小说。

先做一个整体评价,作为一个21世纪的青年,在每年都要经历2-3部欧美科幻大片的洗礼之后,再去读这本20世纪写的科幻恐怖小说,就像一个成年人去读儿童的哄睡故事,书中的克苏鲁大神就像童话里的巫婆一样,让我感到好怕怕哦~我老公翻看了几页之后告诉我太血腥恶心,实在看不下去了,我就觉得还好啦~不过我相信对于任何一个读过小佛的《苗疆蛊事》的读者来说,这些都是小菜一碟。

不过刚翻到第1页,我就五体投地了,这不就是大刘的《三体》黑暗森林理论所表达的吗?书中写到:“我们生活在一个名为无知的平静小岛上,被无穷无尽的黑色海洋包围,而我们本就不该扬帆远航。科学——每一种科学——都按照自己的方向勉力前行,因此几乎没有带来什么伤害;但迟早有一天,某些看似不相关的知识拼凑到一起,就会开启有关现实的恐怖景象,揭示人类在其中的可怕处境,而我们或者会发疯,或者会逃离这致命的光芒,躲进新的黑暗时代,享受那里的静谧与安全。”我相信大刘和小佛应该都读过这本书。比如在小佛所写《苗疆蛊事》中出现的“旧日支配者”以及小佛关于一些旧日支配者形象的描写,应该都是从这本书借鉴的。

很认可短评中小轩eileen对于此书文笔的评价:“行文遮遮掩掩,动辄“文字无法形容”、“不敢回顾”、“不敢引用甚至付诸文字”、“不肯详细描述”,说来说去又不说清楚的感觉真吊胃口。”曾经一度让我怀疑作者的文笔是否不佳,关于很多细节的都是用“不可描述的几何图形”、“难以用语言描述”等措辞,作为一个作家,告诉读者不可描述,可让我们如何是好啊~另外,书中出现的盗墓贼和猫猫吃人事件,实在过于牵强和拼凑,与全书的故事情节并无很大关系,首尾衔接也很不流畅。

不能否认的是,在20世纪初,能写出“维度”的概念,能把“时间”、“量级”、大脑储存超时空旅行这些写在科幻小说里,已经非常牛了。

“这个世界没有神圣性,在宇宙间人类其实微不足道——只是一个小小的族群,将自己的偶像崇拜投射到宏大的宇宙身上。人类就像互斗的虫或者杂乱的灌木一样,没能了解到自己的渺小、短视与无足轻重。宇宙本身对人类的这种存在漠不关心。”

——h·p·洛夫克拉夫特。

世界名著读后感感悟

教师是平凡的,但事业却是伟大的,因为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默默地奉献和无私的牺牲。教师的职业崇高而神圣。在我们的心中,教师应当是:

一个胸怀理想,充满激情的教师。

一个充满爱心,理解学生的教师。

一个勤于学习,充实自我的教师。

一个关注命运,注重素质教育的教师。

一个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

在这本书中最喜欢李镇西老师在序言中说的几句话:“你也许不是最美丽的,但你能够最可爱;你也许不是最聪明的,但你能够最勤奋;你也许不会最富有,但你能够最充实;你也许不会最顺利,但你能够最乐观……因此,你若是工人,就要当技术最出色的工人;你若是营业员,就要当服务质量最佳的营业员;你若是医生,就要当医术最高明的医生;你若是教师,就要当最负责的教师;甚至你哪怕只是一名‘个体户’。也要当最受顾客称道的劳动者!你也许不能成为名家,不能名垂青史,但你能够成为同行业中千千万万普通人里最好的一个!我所谓的‘做最好的自我’,强调的是自我和自我比——昨日的自我和这天的自我比,不断地超越自我。‘做最好的自我’,便意味着要尽可能在自我的职业中到达自我力所能及的最好程度。”

我从事教学工作已经几年了,这期间有很多的困惑都源自“心态问题”——究竟应与学生持续一种怎样的关系,在应对学生时如何摆正自我的心态同时。我不断地想,只有处理好了这个问题,教学才能变得从容,教育学生时才能处事不惊。李老师在书中极力强调“没有爱,便没有教育”,“在教师素质的诸多因素中,对学生的奉献之心、理解之心、平等之心、职责之心等教师非智力因素是第一位的”。他说我们教育对象的心灵绝不是一块不毛之地,而是一片已经生长着完美思想道德萌芽的肥沃的田地。因此,教师的职责首先在于发现并扶正学生心灵土壤中的每一株幼芽,让它不断壮大,最后排挤掉自我缺点的杂草。如果我们用成人的冷漠去对待孩子的真诚,那么一切“语重心长”的教育都无济于事。对于那些让人头疼的孩子李老师用“科研”的眼光去看,把教育上遇到的每一个儿童”都当作研究对象,心态就平静了,教育也从容了。但教育并不是有了爱就有了一切,教育之爱绝不是迁就纵容学生,绝不是放下严格要求和严肃的纪律。教育中真正的爱,意味着对学生的成长以至未来一生的负责,因此这种爱必然包含着对学生的严格要求,乃至必要的合理惩罚。“爱”、“理解”、“尊重”、“平等”与“职责”在李老师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正是教师的气度,教师的魅力。

在教学中,我们常常用成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看待孩子的行为,对他们做出的一些“错事”不以为然,甚至是不屑一顾,岂不知“他给您一块糖吃,是有汽车大王捐助一万万元的慷慨。他做了一个纸鸢飞不上去,是有齐柏林飞船造不成功一样的踌躇。他失手打破了一个泥娃娃,是有一个寡妇死了独生子那么的悲哀。他没有打着他所厌恶的人,便好像是罗斯福讨不着机会带兵去打德国一般的怄气。他受了你盛怒之下的鞭挞,连在梦里也觉得有法国革命模样的恐怖。他写字想得双圈没得着,仿佛是候选总统落了选一样的失意。他想你抱他一忽儿而您偏去抱了别的孩子,好比是一个爱人被夺去一般的悲哀。”多么单纯的孩子,多么可爱的孩子。平时我觉得自我是爱学生的,但读了这段话,比一比李老师,我觉得自我的差距还是太大,我的这种师爱并不都是真正的由衷的发出的。都说人没当母亲之前看学生是一种心态,当了母亲之后又是一种心态,以我的理解,可能当了母亲,有了自我的孩子,对待学生便有了孩子自我母亲的心境。不管听话的、不听话的、漂亮的、不漂亮的、聪明的或是不聪明的孩子,在母亲的眼中都是有无数优点的。我们常说要发现孩子身上的“闪光点”,我想,如果有了母亲之心,我们就会发现,原先这种“闪光点”无处不在。

李镇西老师的文章,给我极大的鼓舞。“没有最好的老师,只有更好的老师”,我们就应多试着从孩子的角度思考问题,用“学生的眼光”看待,用“学生的情感”体验,今后的工作中,我必须能用爱心温暖童心,做个富有爱心和童心的人,爱学生,爱生活,爱世界。我必须能不断进步,向“最好的教师”的境界靠拢。

世界名著读后感感悟

在岁月中,不断繁荣;在洗涤中,不断壮大;在磨砺中,走向孤独。依求最后的那一线温暖。

刚看到这本书题目的第一眼,一股压抑感油然而生,百年孤独?我暗自偷笑,这世间又有什么样的孤独会持续如此之久呢?我疑惑着。书中人名重复,好似轮回,永无止境的重复着悲惨的命运。

在平淡的生活之中,迷茫了。正如马孔多这个小镇,陷入那无尽的深渊——封闭了自我,单纯的替自己消除孤独,荒淫无道,与时代格格不入,最终造就了6代而无后人的悲剧。幽幽的,不留下一丝痕迹。

伪装最终将被揭穿,无论在白日显现如此的风采,夜间也会有一丝孤独掠过心头。当一个人认清自己的所拥有的能力时,也便是毁灭的开始:能力,并非只言片语所能概述!也正如一个人放弃了,便没有人能够劝阻他。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这段文字被第6代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译出,亲眼见证这一事件发生在自己眼前,莫不是最可笑的吧!书中的情节总是如戏剧般,变幻莫测,令人始料未及。一场飓风将这个不起眼的小镇卷向天际,成为那茫茫之中的回忆。百年孤独,百年幽寂,这或许是天意。

《百年孤独》从头到尾洋溢着讽刺的气息:荒淫庸乱的生活,沉醉于金钱的贪婪,不知目的地追寻,从始至终的无用功……透露的,是社会的黑暗,与自己毫无名气,苦苦求名的悲叹。而作者却凭借这本书,改变了他的命运!

万物皆有可能,正如作者的命运一般,书中人物的命运,也是如此“神奇”,这种种的不科学,也正是它对他们无情的捉弄与嘲讽,不由令人长叹:造化弄人。

淡淡的,在孤独中沉寂,正视命运,超越那平凡的分水岭。

初中名著一千零一夜读后感

轻轻地合上《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书中我们精彩的故事作为一个接一个在我脑海中进行回放,这些学生生动形象感人、离奇有趣的故事激发了我丰富的想象力,教会我辨别善与恶、是与非,对我的成长发展大有不同帮助。我喜欢阅读这本世界充满中国智慧的书。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忍不住想起上次去酒店吃自助餐的情景。自助餐牛排,鸡翅,可乐,冰淇淋。都是我喜欢的,所以我拿了一个超大盘子,里面装满了美味。我一回到座位,就咬了一口机翼,然后又喝了一大口可乐,在我吃完机翼之前,我又吃了一大口牛排。我一直在吃,喝,很好吃,我很满意。妈妈看到了,一直劝我少吃点,不然会肚子疼的。我频频点头,心里却在想:这么多好吃的我都不吃,太糟糕了。所以我对母亲的建议充耳不闻,继续吃喝。那天晚上我回到家,我的胃开始疼痛,我整晚都在拉肚子。

《一千零一夜》中《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的故事让我明白:做人不能贪心,贪婪的人只会一无所获。

《活着》名著个人读书感悟读后感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主人公福贵,岂止是一个主人公,他简直是一部血泪史的见证人。因困苦磨难而去逝的人固然痛苦,而见证者则更加痛苦。然而作者地硬生生地将这样一个从物推到了我们的面前,硬生生的让我们接受这样一个道理: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一个成功者,就是敢于活着,能够活着,敢于面对,善于面对。悲苦,是活着的内容,死亡亦是活着的一部分。生命的形式是千差万别,而心灵世界却异中有同。生命的意义似不在于有多少闲逸快乐,生命的意义在于它的丰富性。生命的意义亦不在于它的长度,而在于它的深度。

从这种意义上讲,荣华富贵并不值得艳羡,艰难困苦并不需要规避。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而生活,则是开掘生命深度的一把铲子。

超越善恶,苦乐随缘,平视生死,坚强地活着,宽容地活着,乐观地活着,方能无入而不自得。

福贵,一生难得福贵,然而就他的生命意义而言,却是一生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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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的读后感心得感悟

《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也是最为优秀的神话小说,深受人们喜爱。近日,我又在网上读了文言文版的,获益匪浅啊。

这《西游记》啊,可谓是妇孺皆知啊。一些小孩子,一般是图个新鲜,或者是看看里面孙悟空的神气,并没有领悟其中的真谛。我这次看,与以往可谓是天差地别啊,对其中的一些道理,也算是有深刻领悟吧。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到西天去取经,一路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获取了真经。故事情节引人入胜,风趣生动,但虽如此,在其中也包含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种种看法。他讽刺了当时朝政的腐败无能,其实,在我们所看到的取经途中,有许多的妖精都与天上地下有着密切的联系,这样说来,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地上那些神威的统治下,都隐藏着丑恶,神仙也不例外,可见当时明王朝统治的腐败,。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在我们眼前出现一个不受约束,敢于抗争的一个人物,那就是孙悟空!他从石头里蹦出,对世间何事都有探索的好奇心,对于玉帝要捉拿他,却绝不屈服,还“大闹天宫”,不过有时也有些任性,作者再借这样一个人物来进行对比,更加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这也使我们想到当时的朝政是怎样的,朝政中当官的又是怎样的。其实,那些腐败无能的官员往往与天上的神仙大佛有一定的关系,不是有一些妖怪就仗着自己与天上某某神仙有一定的关系或是拿了天上某某宝物就在人间为非作歹!我想这些人间的官员也不过如此吧,借自己身后有大人物给自己撑腰,就为非作歹,鱼肉百姓,导致了朝政的腐败以及社会经济不景气。

虽然如此,但唐僧师徒四人在途中对那些所遇到的妖魔鬼怪时的不所畏惧的精神也深深打动了我,由于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我想,这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不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要轻易放弃,可不能像猪八戒有时那样喊散伙,只要坚持,我们就能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虽然在取得成功的过程中会遭遇许多磨难,但是这样更能磨练我们的意志力,使我们得到锻炼,所以,一定要勇往直前!

《西游记》给我的感想有太多太多,甚至又联想到了许多,它被评为四大名着之一,可谓是当之无愧啊!《西游记》,这颗在历史上耀眼灿烂的明珠,正闪烁着那金色的光!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二十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然而,每个人都明白,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女情。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经典名著《红楼梦》读后感悟启迪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我国著名的古代长篇历史《红楼梦》的序言。今年寒假,我认真第品读了这本原著。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的感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揭示了书中贾家荣、宁二府父子、兄弟、妻妾、主仆之间错综复杂的人事纠葛和矛盾冲突。另外,全书除了塑造众多的贵族女子的形象外,还有很多平民女子的悲剧形象,真实地展现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生活,深刻的反映了那个社会必然崩溃,没落的历史趋势。

在《红楼梦》中我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

我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瓣飘落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为此伤感地想起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总是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

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虽然宝玉真正心爱的人是黛玉,宝玉对黛玉的好我们都看在眼里,但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习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内容丰富,情节曲折,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等,很多个性独特的人物等着我们去品读、发掘。相信你读了以后一定也会从中品味出不一样的精彩!

名著《百年孤独》读后感感悟

大一的时候,我在室友的书柜上发现了一本书《百年孤独》,借了来看。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接一个的看完。看完之后,第一感觉就是释然。我放心了,布恩迪亚一家也放心了。

《百年孤独》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沿海小镇马孔多的兴衰。说实话,这本书真的很难懂。仅仅因为人物之间的关系不清楚,人物的名字相似但不同,这就令人头痛。但是,好书有一种想努力读下去,想再读一遍的冲动。当你真正走进布恩迪亚家族,你会感受到你想要摆脱孤独的纠结、矛盾和痛苦,但你离不开它。

我认为大多数中国读者被马尔克斯的作品所吸引的原因,无非是独特的魔幻写作手法和其他深刻的主题。从写作手法来看,马尔克斯一直被贴上魔幻现实主义作家的标签,但魔幻是外在,现实是内在。这种外在与内在的结合使得《百年孤独》从小说一开始,当吉普赛人带着磁铁观众来到马孔多时,这种现实与魔法的结合已经让读者陷入了源于神话传说的令人震惊的现实与幻想。从主题内容来看,从小到大,《百年孤独》被认为是拉美斗争史的终结。

沉浸在《百年孤独》中的孤独的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之外的愤恨和抗议,是作家研究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和这片大陆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和想象力所形成的倔强自信。

很多人只是对《百年孤独》望而却步,想去读,却无法深入作者所描述的世界,却又不敢去触碰。

名著《水浒传》读后感悟

众所周知《水浒》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作者是明朝时期的施耐庵.

毛泽东曾经指出"《水浒》这部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使人民知道投降派.鲁迅先生早就说过"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了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

农民起义从根本上说来是反对包括皇帝在内的整个阶级.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每一次轰轰烈烈的革命都要求打破整个阶级的国家机器,打破封建剥削制度,即便是经过《水浒》竭力歪曲的梁山泊起义.在晁盖,吴用,阮氏兄弟上山的时候,他们对整个反动阶级统治机构和整个地主阶级的剥削制度,也是仇恨.劳动人民三阮不就揭露"如今那官司一处处动弹便害百姓"吗他们反对科举向往"论称分金银,成瓮吃酒,大块吃肉"的生活,多少表现了农民对封建制度的不满.

这部书竭力歌颂的是宋江,他在很长时间里是"押司".而晁盖,吴用和阮氏三兄弟早已做出一翻轰轰烈烈的事业.例如:智去生辰纲,火并王伦等。

宋江对晁盖他们的这些活动怎么看呢他一听说就马上认为是大逆不道,说是"于法度上且饶不得".后来没办法杀了阎婆惜做了逃犯,不肯接受晁盖的救援,说什么"随顺"了晁盖便是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义的人.到了江州宋江害怕朝廷问罪,无处安身才逼不得已上了梁山。

宋江之所以投靠梁山不是参加革命的起点而是更阴险地进行xx运动的开始。

其他不用多说就说宋江把"聚义厅"改为"忠义堂"的事,"聚义"和"忠义"看来是一字之差,实际上是代表着是革命还是投降两条路线."忠"于谁就是要忠于宋王朝,忠于天子,忠于整个阶级。

作者为了歌颂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作为反衬表现,然而在作者的歌颂声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这一点的,在革命队伍中一旦投降主义路线占了统治地位,他们就会用尽手中的权利并强制执行投降主义路线。

由此可见梁山农民起义那么快就失败,从根本上说来首先是由于农民起义的局限性造成的,而宋江投降主义路线的恶果.农民主义的局限性和农民起义的缺点当然是有的,但是阶级局限和阶级投降不能混为一谈。失败了的农民起义,英雄们远远值得我们歌颂,而投降主义路线的头目们却逃脱不了深重的历史罪责。

从上面的简要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大叛徒,大内奸,大投降派宋江的面目和他们的投降主义路线的罪恶。

《水浒传》继承与发展了中国古代小说与讲史话本的传统特色。故事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变化莫测。每一故事的高潮,都紧扣读者的心弦。如“拳打镇关西”、“智取生辰纲”、“宋江杀惜”、“武松打虎”、“血溅鸳鸯楼”、“江州劫法场”、“三打祝家庄”等等,数百年来一直脍炙人口。但《水浒传》并不是单纯为了追求故事情节的离奇而迎合群众的,而是紧紧围绕着“官逼民反”这一思想,把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融合在一起。武松、林冲、卢俊义三人都武艺高强,是梁山第一等好汉,三人都受过官府的陷害,被充过军,而武松和林冲、卢俊义的表现却大不相同。林冲、卢俊义在充军的路上受差人任意摆布,忍气吞声,有时还向差人乞怜哀告。两人又都是受骗被捆在树上低头受死。武松则相反,第一次充军孟州,一路上反而是两个差人服侍他。二次充军恩州,押解他的两个差人被人收买,再加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合谋在半路上害死他,四个带刀的凶手,对付他一个带枷的犯人,反被他轻而易举地给收拾了。他还不解恨,一口气奔回孟州,杀了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等,才算出了一口恶气。林冲、卢俊义不是武艺不精,原因在于,他们一个是北京首富,一个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各有家室,不幸遭受冤枉,只希望服刑期满,重振家声。两人又是懂法度的人,又存有幻想,在公人面前是怀怒未发,忍一口气。而武松,无家室之累,养成强悍的性格,无所顾忌,也就无所畏惧,加上他受欺被诬,不断被人暗算,所以报复心强,手段也狠。林冲、卢俊义和武松,表现截然不同,但他们二人也有些不同,林冲的反抗性还较卢俊义为强。

又如鲁智深、武松、李逵三人,他们都是性情刚直,好打不平,不畏权势,不避危难;但他们又各有其特点,鲁智深是军官出身,阅历较深,富有正义感,痛恶社会的不平,他虽然性格急躁,行动莽撞,但在斗争中有时又很细心机智。拳打镇关西,没想到三拳把他打死了,他立刻想到要为此吃官司坐牢,自己单身一人无人送饭,于是假装气忿,“指着郑屠尸道:‘你诈死,洒家和你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大踏步去了。”这样便脱身而去了。在大相国寺菜园子里,几个泼皮要算计他,故意跪在粪窖边不起来,引起他的疑心,走到跟前没等泼皮上身,一脚一个把两个为头的踢到粪坑里去了。这些都说明他是个粗中有细的人。武松性情刚强,好打那些不明道理的人,死也不怕。在行动上有时表现得粗鲁蛮横,象是有意的寻衅生事,如快活林对蒋门神;有时是装出假象迷惑与麻痹对手,如十字坡对孙二娘。他为了替兄报仇,考虑得极为周密,从调查情况入手,到杀嫂逼取口供,杀西门庆,自首县衙,一步步按着他的安排都作到了。这又说明他很有心计。而李逵则和两人大不相同,憨直、刚强、粗心、大胆,极忠于梁山事业,反抗性最强,打起仗来,赤膊上阵,勇猛无比。他是个真正的粗人,一味蛮干,不计后果,又有几分天真,好管闲事,又常常惹出事端,在江州因夺鱼和张顺撕打,被张顺骗到水里,淹得他两眼发白;去蓟州搬取公孙胜,路上偷吃酒肉,受到戴宗的惩治;斧劈罗真人,被真人罚到蓟州大牢里受苦;打死殷天锡,连累柴进坐牢,差点送了性命。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把握得十分准确和细致。《水浒传》对这些英雄人物个性特点的描绘,真正作到毫发不失,这就更加强了这些形象的动人力量。

《水浒传》的语言是以口语为基础,经过加工提炼而创造的文学语言。其语言特色是明快、洗炼、准确、生动。无论是作者的描述语言,还是作品人物的语言,许多地方都惟妙惟肖,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写景、状物、叙事、表情,极为灵动传神。《水浒传》叙事,善于白描,简洁明快,没有滞拙的叙事和冗长繁琐的景物描写。偶有写景文字,又极精彩。如武松不听酒家劝告,乘着酒兴单身上山,看了庙门上的告示,才知真的有虎,他稍为犹豫了一下,还是硬着头皮上了岗子。这里作者只用了两句话衬托此时的气氛和心情:“回头看那日色时,渐渐地坠下去了”,武松“踉踉跄跄直奔过乱树林来”,既写出了老虎活动的时间,又写出了老虎出没的环境。两句话就把一种恐怖悲凉的气氛和心情和盘托出,让人感到此时此地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跳出一只活老虎来。《水浒传》的叙事,要言不烦,恰到好处,而又绘声绘色,鲜明生动。“武松打虎”是历来传诵的好文章,写得极为传神,写人虎相搏,写老虎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拿人的本事,和声震山岗的吼声,一只活生生的真老虎就跃然纸上。几经搏斗,老虎威风渐减,最后如何被武松按住,如何挣扎,如何被武松打死,写得活灵活现,十分逼真。通过这些描写也就更好地突出了武松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人物语言的性格化,达到了很高的水平,通过人物的语言不仅表现了人物的性格特点,而且对其出身、地位以及所受文化教养而形成的思想习惯有时也能准确地表现出来,所谓“人有其性情。……人有其声口。”如李逵第一次见宋江,就问戴宗:“哥哥,这黑汉子是谁?”戴宗责备他粗鲁,他不服,等戴宗向他介绍了情况,他还说:“莫不是山东及时雨黑宋江!”他心里怎么想,口里就怎么说,他是个粗人,见人不懂得什么客套和应酬之事,不受礼节的约束,他刚上梁山便大发狂言:“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作大宋皇帝,宋江哥哥便作小宋皇帝……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象大宋皇帝、小宋皇帝等话,只有李逵才说得出,是极富个性化的语言。其他如阮小七的心直性急,吴用的足智多谋,宋江的谦虚下人,通过他们的对话,无不令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鲁迅曾经指出:“《水浒》和《红楼梦》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由说话看出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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