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实用22篇)

时间:2023-12-08 12:44:24 作者: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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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

代理人:xx-xxx-x律师电话:13x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xx-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山南路。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1、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2、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3、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4、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10民初字第x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x高法〔2005〕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x省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造价鉴定报告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暴利是众所周知的,因此在建筑市场领域,在情事变更原则的运用中,法院不能为房价的虚高推波助澜。笔者认为,对于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照情事变更原则增加工程价款的,法院不应仅关注原料价格剧烈波动、市场需求关系变化、流动资金不足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调整尺度的价值取向把握上,要充分注意利益均衡,合理区分情事变更与商业风险,公平合理地调整双方的利益关系。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司法审判权

周吉高(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摘 要]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本文首先通过比较一般司法鉴定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区别,发现一般司法鉴定不涉及司法审判权,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涉及司法审判权。然后,本文又论述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涉及的四种司法审判权,并进一步阐明了认识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的司法审判权对指导司法实践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 司法鉴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司法审判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拖欠工程款纠纷居多,而拖欠工程款数额的大小,往往取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果。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对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非常重要,是审理好案件的关键。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不同于一般的司法鉴定。一般的司法鉴定,往往由鉴定人独立完成,法院只是将鉴定结果作为证据的一种,并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却不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过程中涉及众多的证据审核认定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为了说明两者的不同,下面笔者结合自己办理的两起案例予以说明。

案例一:2004年12月,笔者代理原告某施工企业起诉被告某建设单位,称:原告承建的被告电厂土建工程已经竣工并通过验收,工程结算造价为9200万元,被告在施工过程中支付了5000万元,尚欠4200万元。据此,诉请被告建设单位支付拖欠工程款42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受理后,法院委托审价单位进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经过审价后出具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初稿)》,初稿鉴定结果为8223万元。后来经过法院组织质证,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出具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正式稿)》,正式稿鉴定结果为6894万元。法院再次组织质证,质证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又出具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补充说明一)》,将鉴定结果调整为7034万元。法院再次组织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补充说明一)》的质证,笔者提出了七大异议,涉及需要调增价款1678万元。同时,笔者明确提出,这七大异议中有五大异议属于法律适用的问题,应依法由法院作出认定,而后由审价单位根据法院认定的结果进行补充审价。合议庭通过合议后,采纳了笔者的观点,并就其中三大异议(均涉及如何理解合同约定的问题)作出认定,即按笔者提出的观点进行认定,而后要求审价单位补充审价,审价单位据此出具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补充说明二)》,审价结论分别为8024万元、7702万元、7037万元。再后来,审价单位又根据笔者的主张、合议庭的要求,就上述三个异议的结果进行合并计算,并出具了《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补充说明三)》,审价结果为8422万元。正式开庭时,被告建设单位代理人就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结果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单位进行询问,问鉴定单位鉴定结果为多少,审价单位回答鉴定结果为补充说明一载明的结果即7034万元,补充说明二、补充说明三均非鉴定单位出具的鉴定结果,而是根据法院的要求出具的,不代表鉴定单位的鉴定结论。最后,法院依据补充说明三载明的结果8422万元作出判决。后来建设单位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维持原判。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_________________。

1、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2、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3、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4、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_____高法〔20__________〕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_省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代理人:律师电话:13。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

签名:

日期:年月日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报告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请人:李英杰男汉族1979年6月10日出生。

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

代理人:北京王文杰律师。

电话:13911369076。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英杰。

代理人:王律师。

电话:13911369076。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审计项目情况。

(一),工程项目名称:贵州师范大学工程。

二,委托审计的范围和要求.

(一),审计范围。

1,检查标底及投标预算的编制质量;。

2,检查施工,采购合同订立是否规范;。

3,检查甲方确定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是否合理;。

4,检查施工,采购合同的执行情况;。

5,检查项目批复概算,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实施的情况;。

6,检查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是否合规,合理,是否符合有关程序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7,检查工程款支付情况;。

8,检查过程资料形成的合规性.

(二),审计要求。

2,对超出招,投标书外的工程量,工程项目,报价等作出书面意见;。

3,对已形成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作出评价;。

4,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一式六份.

三,审计时间。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时间:自"委托协议书"生效之日起20天内完成.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提供原件.

(二),乙方的责任:对出具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费用标准及付费方式。

(一),费用标准。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文件(黔价费[]327号文)及省教育厅(黔教审发[]345号文)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按以下标准计算审计费用:。

1,基本审计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xx0/00计取;。

2,审减部分审计费按审减金额的x%计取.

(二),付费方式。

提供《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结算.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报送教育厅审计处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贵州师范大学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200x年月日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地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3.9平方公里工业园纬二西路法定代表人:张海森,董事长。

请求事项:

一、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二、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申请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对涉案工程提供材料的单价和总价款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与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申请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与安庆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涉案工程及申请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单价和总价款存在分歧。为查明本案的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宜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2013年10月8日。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代理人:________。

律师电话: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_____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委托________鉴定中心,确认两处签名是否为________本人书写,并分别做出鉴定。申请确认: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书中第________页乙方(签字)的“________”。

2、合同自然终止/续签意向征询函中右下角本函签收及填写内容确认的“________”。对上述两份材料中“________”签名是否属于________本人所写分别做出鉴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公司。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2005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https:///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2005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元、通风工程31687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申请人: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10民初字第x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x高法〔2005〕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x省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建筑工程公司。

(2010)越法民二初字第xx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05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工程造价顶岗实习报告自我鉴定范文

20_年8月至9月一个月期间,我在_市_咨询有限公司实习。这是第一次正式与社会接轨踏上工作岗位,开始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生活。每天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草率敷衍了事。我们的肩上开始扛着责任,凡事得谨慎小心,否则随时可能要为一个小小的错误承而负责。

我在实习过程中有不少的收获,实习结束后有必要好好总结并鉴定一下。

作为一名刚刚接触专业知识的学生来说,如果在学习专业课之前直接就接触深奥的专业知识是不科学的,这次实习活动让我们从实践中对这门自己即将从事的专业获得一个感性认识,为今后专业课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刚开始的第一周我们在公司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装订、帮公司的同事对数。第二周后谢总就拿了一大份的图纸过来说练练我们。然后我们就开始了真真正正的干活的实习之旅。

新计算建筑面积规则的出现等,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用上的并不多,让我不得不重新学习新的计算方法。在这个信息的时代,知识更新的速度太快了,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时时刻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我是学工程造价的,在书本上学过的理论知识,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也许等到真正做出一套大楼的造价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通过实习这一个月期间,我验证和巩固充实所学的理论知识,加深了对相关内容的理解,接触课堂以外的实践知识,加深了解了对本专业的需要。培养了独立进行资料收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工作之路做准备。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各种申请书频频出现,写申请书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相关的申请书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优秀9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白话文给您最好的朋友。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山南路。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005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

申请人:x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

代理人:xx律师。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申请人与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申请人:广州市xx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xx。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元、通风工程31687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申请人: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xx-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英杰。

代理人:王律师。

电话:13911369076。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1、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2、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3、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4、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10民初字第x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x高法〔2005〕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x省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建筑工程公司。

(2010)越法民二初字第xxxx号。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05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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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单位鉴定申请书

代理人:律师电话:13。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区人民法院。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英杰。

代理人:王律师。

电话:13911369076。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申请人与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住所:______。

代表人:_______。

职务:总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___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__月___日,申请人与广州市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___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造价鉴定申请书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xx-x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xx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20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住所地:xx省xx-x市xx-x县。

代理人:xx-xxx-x律师电话:13xx-xxx-xx。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与xx-xx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山南路。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

1、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2、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3、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4、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xx民初字第x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x高法〔20xx〕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xx-x省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建筑工程公司。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市xx酒店有限公司就金隆酒店改造工程中的现场签证78614.3元、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172933.69元、水电安装工程277405.25元、通风工程31687.29元项目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7月24日,申请人与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xx酒店改造工程装修合同》。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了合同约定以及被告增加的合同以外的土建、装修、水电安装工程,工程造价也由约定的799000元增加至1338986.45元,但广州市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支付了976552.83元后即拒绝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申请人认为,现场签证和增加的钢结构楼梯及附属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通风工程项目是经发包方指示和同意施工的,且有签证、图纸、预决算文书等证据证实,原告也交付了劳动成果,被告理应支付该增加部分工程款。

此致

越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附鉴定证据清单。

:李英杰男汉族1979年6月10日出生。

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

代理人:北京王文杰律师。

电话:13911369076。

请求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

申请人与李问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诉于贵院,现正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告不认可原告提交的结算报告,原告本着尽快公平解决纠纷的意愿,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专业机构对涉案工程进行造价鉴定,望予准允。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李英杰。

代理人:王律师。

电话:1391136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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