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度报告专项报告和报告(热门20篇)

时间:2023-11-25 17:00:17 作者:文锋

生产是人类长期以来积累的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社会进步的基石。在生产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技巧,以下是我们的总结和分享。

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辛店街道办: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防控及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我们总结齐鲁石化机械厂重大安全事故等教训,在我厂开展了安全生产自查活动,现将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检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重点对生产运行的主要设备运行情况、责任的分属、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对车间的安全生产规程、操作规程、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等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同时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保卫等外部因素进行了一并检查。通过此次安全自查活动,我厂安全生产运行的总体情况比较平稳,没有发现可能导致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但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上仍存在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逐一备案记录在册,并落实专人专责限期进行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性补救措施,并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复查、倒查制度,不定期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此次检查成效落到实处。

(二)汇总整改通过此次自查活动的开展,我们将对存在的若干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并初步提出了整改方案:

1、关于厂区安全通道占用,区域模糊问题,检查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清理并重新划线划分区域,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2、关于安全出口缺少疏散标志的问题。根据消防法规紧急疏散的相关规定,我们在预先设计的安全通道处,完善了安全出口标志。

3、清理了配电箱周围违规物品,掩盖了设备接线,保证用电安全。

4、关于员工安全培训记录问题。我们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专业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加强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专业技能,并通过自查完善了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企业安全平稳生产。

我厂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也通过这次自查活动更充分认识了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不断将我厂安全生产工作推向新高度。

淄博市临淄盛武石化器械附件厂。

20xx年8月29日。

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报告

根据市安委会《迎接新中国成立xx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确保夏季安全生产,我公司安委会于近期开展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市公司督导组于20xx年7月15日上午,对我公司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了现场督导,针对我公司夏季安全生产作业易发问题提出指导性建议,强化夏季作业安全保障,加强安全预防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落实整改,现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严控入门关,严格落实《人员、车辆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禁止火种火源进入库区;

2、因安委会人员调动变更,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并申请备案。

3、对库区安全警示标识进行更换并添加。

4、对库房内的墙距、垛距、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划线进行重新划定。

5、做好防暑降温措施,完善应急药品配备,普及预防急救常识。

6、对库区手摇报警器采取防雨措施,避免影响正常使用。

7、作业完毕,对各作业现场的落地棉及杂物及时清理,确认无误后由业务保管员、设备作业人员、现场监管人员认真填写“清库记录”。

以上为我公司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排查整改情况,通过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公司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做到了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位,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乡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根据贵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我镇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安排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我镇多次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一是成立了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xx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下发至各村及镇属各部门。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村广播、逢场天宣传活动、led显示屏、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了人人想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做到了责任、人员、措施落实。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森林防火、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单位、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誓,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放安全宣传册1500份,推送微信2000余条,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1300余条。

二、突出重点,深化整治,加强监管。

根据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着力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整治。

(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以镇乡村振兴办公室为主,重点查处教育两轮、三轮摩托车非法运营行为,严厉打击面包车非法营运。对重点路段的路况、安全隐患、车辆进行了劝导,督促学校加强对学生的道路安全教育。并组织人员上路执法检查和文明劝导,配合公安交警、运管部门严厉惩处“三超”、非法营运等不法行为,共排查整治一般隐患20余起,整治违章行为60余人次。

(二)消防安全整治。

一是全镇部分房屋年久失修,用电线路不规范,火灾隐患较高,消防压力大,防火形势严峻。二是落实措施,群防群治。学校、卫生院、饭店、银行、农贸市场、天然气、烟花爆竹存储库房和零售经营网点等重点防火单位,各经营户、居民户严格按要求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三是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建立相应消防监督管理责任;明确辖区内的重点防火单位主体职责;明确社区责任制,与居民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明确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共检查单位40余次,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14处。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以烟花爆竹、加油站、液化气为重点。不定期对辖区内的12个烟花爆竹经营点、1个液化气经营点等业主的经营资质、警示标志、消防设备、物品摆放、安全通道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共检查单位20余次,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3处。

(四)地质灾害预防。

汛期重点排查全镇公路沿线、桥梁、9个地质灾害点和5处山洪灾害隐患点,以及2个小2型以上的水库的汛期安全,全面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及隐患情况,落实并进一步培训监测人员及时进行整治或上报灾害情况,并对地质隐患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发放安全告知书,明确紧急避险路线,让地灾点群众充分知晓、注重防范。

(五)建筑施工。

与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严查“三违”行为,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加大农村建房安全巡查力度,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共检查单位3家,排查整治一般安全隐患1处。

(六)森林防火。

在高温预警重点时间节点对辖区内林区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配合区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增强教育、警示作用,辖区内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

(七)校园及周边环境。

学校放假前,学校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承诺书,由村委会利用村广播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用“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教育到位、目标管理到位、工作督查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五个到位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签订安全承诺书943份,检查校车25车次。

(八)食品药品安全。

重点加大场镇餐馆、农村宴席、食品经营场所、批发零售药店、卫生院配药房、村(社区)卫生站等关键领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日常检查和抽检力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有效预防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检查单位28家,查出一般隐患4起,整治完成4起。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常抓不懈,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安委会的相关要求和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镇发展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把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报告

按照xx的统一安排,x月xx日至x月xx日,利用x天时间,由我带队对分管行业、分管区域、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集中排查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以此次开展安全生产整治专项活动为契机,带领分管各部门深入基层,全面排查全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食品安全、生产企业、卫生医疗、渔业船舶等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切实提高安全管控能力,有效化解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共排查安全生产主体xx家,共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问题xx个,已整改xx个,整改率达xx%。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由本人任组长,xx、xx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组织、部署,深入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明确整治重点和难点,确保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二是深入排查整改,建立工作台账。按照整改专项行动排查范围,组织xx、xx等部门深入分管行业、领域,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隐患排查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具体负责人,确保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安全意识。深刻汲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安排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村屯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板、微信群等载体普及安全生产知识,通过走访、排查等方式提醒各生产主体负责人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全面增强人民群众防范和应对安全事故能力。

总体来说,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生产主体安全意识薄弱,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二是部门统筹兼顾不力。部分监管部门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同于开展业务工作,没有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护机制。三是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烈。有的群众缺乏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深入细致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织牢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坚持以“四不两直”、督导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1)项目部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准备和相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

值班电话:

(2)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中毒、传染病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主持、组织全机关每年进行一次按中毒、传染病事故“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模拟演练。各组员按其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演练、评价和更新的记录应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质的维护、保养及测试。

各种应急器材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了中毒、传染病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大喊高呼并以最快速度与事故应急小组联系。接到消息后,项目经理立即赶到出事地点,确认其是否为食物中毒和中毒程度并查处中毒来源或是否患传染病和其来源,生产负责人拨打“120”紧急事故报警电话,值勤人员负责在大门口接应。生产负责人负责指挥并在事故过后初级事故经过报告上报施工管理部。安全员立即组织人员赶到事故发生地点,项目经理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令其将胃里的东西呕吐出来,当发现其中毒较深昏迷时,立即将其抬到大门口,等候救护车到来,或直接送往就近医院,传染病患者直接送往医院。各专业工长负责配合急救人员到后勤工作,安全员负责指挥及联络工作。

公司应急小组副组长到达时间现场后,立即责令项目部即刻停止生产,组织时间调查,并将时间的初步调查通报公司应急小组组长。公司应急小组组长接到时间通报后,上报当地主管部门,等候调查处理。

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孙秀义。

安全专管员:翟树林。

成员:王永波、赵树文、翟生、韩立光、刘俊华。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

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3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8、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xx年xx市道路交通等21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安〔20xx〕2号)要求,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20xx年xx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现自查如下:

(一)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夯实整治工作思想基础。

组织全市28家危险品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召开整治动员会,明确整治要求,提升企业对整治工作的认知度和重视度。加大对源头化工企业的宣传力度,结合全市“减化”联合执法检查,前往化工企业现场告知整治要求,重点做好依法托运危化品的行政指导。

(二)突出重点、从严检查,加大对企业违规行为处罚力度。

制定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组织集中安全检查危货运输企业、收发货企业5次、70家次,联合执法检查收发货化工企业172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66处。对9家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总计44万元;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约谈企业9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隐患实施一企一策、一患一策,持续跟进,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邀请第三方机构安全专家对我市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第三方安全辅助检查,为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方式提供专业性意见。根据企业运输危险货物等级、安全管理工作水平、隐患等级,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实施了“红、黄、蓝”三级分级分类管理。

(三)统筹计划、深化协作,联合开展货运站场巡查。

我局牵头,联合公安、各区镇共同参与,对xxx富民合作社、xxx物流中心、xxx国际物流中心等物流节点进行安全巡查,重点整治普货夹带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共开展联合巡查7次,出动执法车辆26辆次,执法人员85人次,查处普货车辆非法夹带危险品案件3起,其它案件16起。理清违法运输行为关系网,首次对普货夹带危货违法行为实施“一案四罚”,起到了良好的威慑效果。

(四)协同合作、数据共享,做好全过程监管平台推广。

危险货物全过程监管平台一期纵向上成功调用交通运输部、xx省重点营运车辆联控、联网信息,实现对入x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实时查验;横向上与交警专网、“智慧安监”进行数据对接,实现了来x车辆通行证申报、通行证发放情况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平台注册货主企业790家,查验车辆8627辆,企业通过平台在交警大队办理的通行证数量6985份,自动识别并剔除无资质车辆136辆,有效减少了不合规车辆在我市承运危险货物的行为。目前我们正加强收集公安、安监、环保、住建、卫计委、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平台使用情况和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平台二期需求和功能设计开发也在调研的基础上不断加快。

(五)严格考核,注重运用,做好危货企业诚信考核。

开展20xx半年度危货运输企业诚信经营考核,通过“xx市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公布结果,对xx兴和等16家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企业,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紧落实隐患排查;对xx晨曦、xx兴荣2家企业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已跟踪完成隐患整改。

(六)积极筹划、以求实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组织xxx交物流和友缘化学联合举行了20xx年上半年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演练。演练设置了划分警示区域、稀释危化液体、泄露点堵塞、消防灭火、伤员救护、危险品转移等内容,从实战的角度出发,检验和提升全市危货运输行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7月份,还将组织开展1次全市范围的危货运输事故应急演练。

(一)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够牢固。

主要体现在: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部分企业安全责任书签订未实现岗位全覆盖,未定期组织考核。二是隐患排查与治理不全面,部分企业的隐患排查仅停留在车辆检查方面,对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等内容的检查不够深入。三是应急体系建设不完善,部分企业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技能的宣传和培训不到位,未按照应急救援物资清单配备应急救援物资。

(二)货运站场安全管理工作还不到位。

货运站场联合巡查巡检中,在陆家xxx货运站场等内发现3起普货车辆非法夹带运输危险货物行为,2起站场内非法堆放危险化学品行为。体现出货运场站管理方安全红线意识不强,对进驻的货运企业疏于管理,对进出站场的车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依然薄弱。

(三)化工企业托运行为规范性有待加强。

根据第一批“减化”联合检查情况,部分化工企业作为危险货物托运人,托运行为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体现在:一是未按要求对托运的危险货物种类、数量和承运人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二是未按要求妥善包装危险货物并在外包装设置标志,向承运人说明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三是未按要求向承运人提交与托运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危险货物全过程监管平台使用有待提升。

部分化工企业、危废企业、燃气企业,未使用该平台开展车辆申报和资质查验。部分企业未按要求如实、规范的填写电子货单,行业管理部门无法第一时间掌握运输货物信息,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快速制定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方案。

(一)持续压实危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道路交通领域大整治大检查百日行动、危险化学品运输综合治理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普货夹带危货大整治,做到同轨并行、相互促进。继续深化第三方专家辅助安全检查,用好企业“黑名单”、诚信经营考核、企业“红、黄、蓝”分级分类等手段,组织开展危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落实企业二级标准化复核,有效推进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以罚促管提升货运站场安全管理水平。

对陆家xxx货运站场内发现有普货夹带危险品的违规行为,约谈xxx站场管理方,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进驻的企业,进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继续深化货运站场的联巡联检机制,严厉打击普货夹带、无通行证闯禁区、非法堆放危化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源头构建危险货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充分借助全市“263”行动“减化”联合执法检查这一重要载体,联合平台使用部门和属地区镇合力加大对全市化工企业托运行为行政指导,督促化工企业委托符合资质的危货运输企业车辆进行承运,规范填写电子货单。深入对接安监、住建、公安等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形成监管优势互补,继续推广危险货物全过程监管平台一期使用,拓展二期功能。

(四)做好经验总结,制定长效管控机制。

总结推广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规范集中检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各项制度,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对所有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盯牢不放、整改到底。更要抓典型,对于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依规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落细“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__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__〔20__〕10号)和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__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了园区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安稳定,现就20__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为目的,以坚决防控较大事故为目标,以坚持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主线,__化工园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多次在主任办公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安排部署二期整治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20__年5月13日,园区组织召开20__年第二季度安全环保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对园区三年行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二是结合园区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了园区三个专题、五个专项共计238项的三年行动任务清单,并于20__年6月29日党工委会议会审定后印发,确保园区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细化推进落实工作实施。

二、强化宣传发动。

一是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20__年5月13日和8月12日,园区利用安全环保例会,两次组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分管负责人集中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将“三年行动”工作作为一项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来抓好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认真对照园区任务(问题)清单,结合本企业实际,在全面梳理、摸排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三年行动”任务(问题)清单。通过宣传发动,使各单位明确了“三年行动”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明了工作方向。

二是督促20余家重点企业企业组织2300余人观看了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宣传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是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9月17日,园区邀请区委党校__老师,组织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讲座,园区各企业安全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园区在建项目经理共计60余人参加学习。

三、强化跟踪、实施奖惩。

落实专人定期跟踪、收集园区各处(所)、各企业“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推进工作台帐,并定期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20__年11朋20日,园区四季度安全环保例会再次对“三年行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将三年行动”做为一项重点任务,列入安全年度考核的内容,实施加分考核,为“三年行动”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动力。

四、20__年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目前,园区“三年行动”工作正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三个专题、五个专项238项任务清单(其中持续推进任务120项,20__年计划完成44项,20__年计划完成18项,20__年计划完成55项)。20__年底前完成的共计有44项任务(问题),目前已完成(含阶段性完成)38项,其余6项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确保年内全部完成。

1、狠抓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按照区府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落实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工作部署,园区积极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考核,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20__年纳入的19家企业已全部完成“两单两卡”和顺口溜编制推广背诵工作。目前,已有3家企业通过了区级验收,2家通过园区验收,力争年底前其余企业全部通过验收。通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工作的推进落实,有效的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和责任认识,达到了知风险、明责任、会操作、能应急的效果。

2、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专项整治。为深刻吸取黎巴嫩首都贝鲁特港口爆炸事故和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园区高度重视,立即响应。一是立即开展硝酸铵事故类比排查,所有企业均不涉及硝酸铵生产、使用、销售等情况;二是开展重大危险源全覆盖检查,协同区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等部门,对园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11家企业,31个重大危险源,开展拉网式的排查,共计发现问题隐患133条,并对照“二合一”检查表中红、黄处罚项,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126条,还有7条隐患进在整改过程中。其中涉及危化方面2条,涉及消防方面5条(均是消防取证问题),整改完成率94.7%。三是当前正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全覆盖检查专项行动,目前已对建峰、天原、华峰等7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三轮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有效提升企业特别是企业重大危险源装置安全水平,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的落实。

3、夯实基础、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一是为进水一步提升园区防控风险能力,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园区积极开展区域地震安全评价和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并进行多米诺效应分析。二是启动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建设,解决危险化学品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数据接入风险预警信息系统工作,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门视频监控、液位、压力、温度、可燃有毒检测等重要参数时时查询监测预警功能,大大的提升了重大风险管理智能化水平。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1、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部分企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上还有待加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园区将按照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内容,进一步完善推进落实措施和跟踪督促;每年召开一次推进工作会,将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存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报告

关于开展春节前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院对医疗质量安全,重点围绕“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院、科二级的医疗质量管理责任明确,科室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职责及工作流程落实到位。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能严把关科室医疗基础质量及手术质量、护理质量、病历书写质量、各种检查等环节质量,使得一系列医疗质量与安全等核心内容得到落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医患沟通,严防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2、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和医疗法规学习,真正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3、医技科室制度落实到位,保障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有完善的放射诊断,机器设备专人负责,维护、保养、检查、登记记录在案;医技人员固定,相关人员持证上岗;各检验专业组严格遵照相关质控标准进行室内、室间质控。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废弃物、废水有专人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以达到临床合理、规范的目的。

4、完善优质护理各项内容。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对患者提供健康教育和指导;保障患者安全;对护士进行合理分工,同时做好高危人群坠床与跌倒的评估,完善安全措施,减少坠床与跌倒事件的发生,发生不良事件及时进行上报;责任护士能够全面履行包括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康复指导和健康教育等职责,在护理过程中,尽心尽职护理患者。

5、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确保抗菌药物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实现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和药师调剂权管理,杜绝违规越级处方的出现。严格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了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病种的用药合理性点评。

6、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有序。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能够根据新的要求进行及时的更新、修订和完善;负责医废收集的人员经专业培训,能够熟练掌握医废管理相关要求,医疗废物收集专职人员防护设施齐全。医疗废物严格分类、定点放置,标识醒目。规范处置,污水污物排放符合要求。处置室和抢救室。备有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手卫生及消毒设施齐全。

7、毒麻精药品实行五专管理: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毒麻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帐物相符。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按照要求收回用后的毒麻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8、仪器设备检查使用正常,均在安全使用年限范围,其电压、相位符合要求,均有接地装置。设备运行环境清洁、干燥,房间环境符合设备使用要求。操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有定期性能检测记录。

1、某些医疗管理制度还有落实不够的地方。个别医务人员质量安全意识不够高,对首诊医师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病例讨论制度等核心制度有时不能很好的落实,病例讨论还有应付的情况。

2、抗菌药物的应用仍存在不合理的想象。个别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普通感冒也使用抗生素。

3、住院病历书写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病程记录中对修改的医嘱、阳性化验结果缺少分析,查房内容分析少,过于形式化;病历均为打印,复制粘贴后未及时查对,姓名、住院号不相符等情况依然存在。

4、个别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中时有“生冷硬”现象,医疗风险意识差,法律意识淡薄,医患沟通技巧不够,对医疗风险估计不足,造成医患沟通不够到位。

1、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核心制度的落实。

3、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4、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通过这次医疗安全大检查的全面落实,不仅使我们对全院安全隐患进行了及时的纠正和防范,同时也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医院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应该重点关注和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只有注重细节管理,强化细节标准,防漏补缺,严防死守,才能确保医疗质量,确保安全生产,推动我院医疗事业的不断发展。

安全生产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报告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到我院职工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工作在组织上不脱节。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在年初院长与我院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更明确,责任到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注重宣传,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素质,是提高我院安全生产的基础。

三、规范管理,落实措施,全部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为了保证全院用电安全,针对相关科室的大功率仪器设备用电需要,6月份对院内电网进行了专线改造,医疗业务工作得到了保障,也确保了用电安全。

2.狠抓医疗质量管理,强化医疗安全措施。在加强院感管理方面,我院着力强化院感意识,组织全院职工学习院感方面的知识,取到了明显的成效。我院对固体废物处理按有关严格执行,同时重视传染病网络直报,规范流程,并认真组织开展了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

3.维护医疗设备安全运转,保障医疗工作正常运转。我院放射科工作人员遵守相关制度,每天了解医疗设备的运行情况,防患于未然,同时尽力做到及时快捷检修,全力保证临床使用需求。为保证医疗设备检测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我院认真做好每年的计量检测工作,法定检测设备都有检定合格证,符合法定要求。今年上半年,我院还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压力容器、安全阀、医用氧钢瓶进行了仔细检测,并进行了操作检查,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半年来,我院未发生因设备故障致使医院运转不畅及耽误患者诊治现象。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各科室: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建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按“一年普治、两年攻坚、三年提升”工作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市安全生产做出积极贡献。

组长:**x。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徐江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1、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集中开展学习,组织全院负责人以上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加深对***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各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学习,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完善消防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治理。一是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安全生产工作小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住院部、门诊部、icu病房、消防控制室、配电室、氧站等重点部位,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管道设施等进行重点检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二是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我院严格贯彻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建立与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措施。持续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深入推进《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的应用。三是加强消防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加大消防投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分批次、分类别开展消防培训,每年度保障全院职工受训率达到100%。(责任科室: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3、危险化学品、毒麻精药品和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临床科室)。

4、特种设备及后勤保障安全专项整治。

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一是健全特种设备(电梯、压力容器、中心供氧等)安全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和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二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管理档案,建立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及安全技术档案,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做到一机一档,并及时开展风险辨识和管控。三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依托专业机构加强维保,定期检验并确保在检验有效期内,完善不同类型特种设备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坚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处置演练。四是加强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水电暖运行管理制度,应急流程及操作规范,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及人员组织架构,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各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定期进行证件年检和培训,高低压配电设施定期检查维保,并适时组织突发事件处置演练。五是保障生活用水安全,完善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标准,对二次供水系统设施要定期检测消毒。(责任科室:设备器械科、后勤保障科、各临床科室)。

认真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加强行风建设,避免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医教科、护理部要对各科室的诊疗科目、从业人员资格进行梳理,杜绝超范围执业、无证上岗等现象的发生。医教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培训,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技能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中重点环节、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第一时间救治危重患者,精心维护患者的生命健康,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责任科室:医教科、护理部、各临床科室)。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制定《灵武市人民医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负责人以上安全生产会议,动员部署全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科室遵照方案落实实施,全面启动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12月),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对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水、电、气、特种设备、危化品等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要求。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对安全隐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挂牌督办机制,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0年全年),对我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各责任科室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6月30日前将本科室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度总结报后勤保障科,后勤保障科汇总后报卫健局执法监督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范文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中核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国核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组织责任体系、资源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深入开展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围绕公司“十四五”规划发展总体思路,以核安全文化为引领,践行“安全是中核集团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强化安全事故问责追责,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以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公司制定发布《中核华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根据“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题规划评估,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核心价值观落地、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资源保障体系,提高安全基础能力、完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安全环保智能化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健全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班组及工人的管理、加强技术保障力度,深化技术引领、开展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专项治理等11个方面细化了59条行动项,扎实推进安全整治,确保见到实效。

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深入分析安全环保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良好经验做法,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形成一批制度成果进行推广,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本次行动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管考核、注重典型引路四个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避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要在专项整治中做出表率,带头学习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抓好公司专项整治行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一)组织集中观看。要认真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集中观看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负责落实。

    (二)集中学习教育。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办)分别负责落实。

    2、分级分批组织各类安全监管干部和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对本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三)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与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四)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西省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和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安委办、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建筑施工、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对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采取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调任或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播出和收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和法定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重要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其他负责人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负责人对本生产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住建厅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鼓励设立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开展宣传普及,抓好贯彻执行,定期修订完善。

    3.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接受监督。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责任、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按照“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和“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习惯性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市、县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要按照2020年底前省住建厅出台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推动企业落实。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至少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办企。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筛选一批有资质、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客观公正、安全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和《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安责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牵头,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和各有关科、中心、站配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零事故”单位创建、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各国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1.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人防、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县(市、区)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商务、体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规划与自然资源、人防办、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有关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我省建筑市场“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牵头,招投标事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治理措施,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宣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公众自觉用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横向协调、纵向高效的组织领导,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专业监管责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纳入有效监管,建立例会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双轨制”,出台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打非治违,严格“黑名单”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把技术检验检测责任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切实把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鼓励企业通过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主动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进行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进行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采取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等措施,实现有效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隐患统计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老大难”“硬骨头”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设立各级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修订各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县、市、省特种设备监察、使用、检验数据对接,加强特种设备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周密部署、广泛动员。(2020年4月)。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12月)。

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1月-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高、取得成果。(2022年1月-12月)。

深入分析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制定一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具有 晋城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人防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督促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救援、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与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与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与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全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充分考虑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能源、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与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强化乡镇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工信、能源、文物、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与有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2日前,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22年12月12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一)开展“煤改气”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要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重点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强化垃圾处理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开展工作部署(2020年4月)。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本专项整治精神及要求准确转达至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进行专项排查(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2020年12月底前,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整治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未完成整治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4、完善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当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当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政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健全园区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工作整体统筹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实招实策。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会商研判、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有效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一)组织集中观看。要认真组织做好“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公开版的集中观看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分别负责落实。

    (二)集中学习教育。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深入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办)分别负责落实。

    2、分级分批组织各类安全监管干部和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将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大讲堂、专家学者专题讲座、一线工作者上讲台等多种宣讲形式,结合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推动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力争3年内普遍轮训一遍,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对本级各类安全监管人员和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及房地产开发、物业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

    (三)深入系统宣贯。将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要结合“4·15国家安全日”“5·12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和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在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广泛深入宣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把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与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相结合,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推动全民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四)压实安全责任。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山西省实施细则,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与行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和落实企业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消除监管漏洞盲区,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过程责任追溯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党组(党办)分别牵头负责,安委办、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办、中心、站配合落实。

   (五)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要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落实安全设防标准,落实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建筑施工、市政设施运营管理等各环节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要积极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化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分别牵头负责,质量安全科等有关科、中心、站配合落实。

   (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通过多种方式优化专业力量,对现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采取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践锻炼等方式提升专业监管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调任或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分别牵头负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措施,量化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组织“生命重于泰山——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播出和收看。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依法依规落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3、重点推动阶段(2021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控体系,隐患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4、完善提升阶段(2022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活动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加强示范引导,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制定从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生产单元负责人到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等内容,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公示。

   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做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在企业复工复产、检维修和法定节假日等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重要时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2020年底前,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3、落实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具体责任,其他负责人承担分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4、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各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生产单元负责人对本生产单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重点岗位、班组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一线作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岗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

   5、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省住建厅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的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健全完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和技术团队,鼓励设立安全总监,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并落实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等制度,开展宣传普及,抓好贯彻执行,定期修订完善。

    3.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确定类别和等级,制定包括风险所处的作业场所、风险描述、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的企业安全风险清单,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实现“一企一清单一张图”。

    2.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3.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要明确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报送安全风险清单,接受监督。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责任、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按照“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集团公司季查”的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主隐患排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和“三违”行为的隐患排查,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习惯性违章作业人员违章记分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市、县有关部门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6.健全完善标准规范。已出台双重预防机制标准规范的行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未出台标准规范的,要按照2020年底前省住建厅出台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推动企业落实。

    (四)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1.严格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组织制定至少包括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等项目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

     2.加强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加强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督促企业诚信守法办企。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要筛选一批有资质、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客观公正、安全准确地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

    4.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和《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安责险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安委办牵头,质量安全科、建筑业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和各有关科、中心、站配合并负责具体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际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情况,掌握工作进度。

    2、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零事故”单位创建、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重点推动(2021年)。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推广。各国有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会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一)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1.科学评价城市安全韧性情况,围绕城市安全韧性短板和提升要求,合理布局各类防灾减灾等用地和设施,提升城市安全韧性水平。将安全韧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城市体检,建立对城市安全韧性相关规划建设反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开展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在应对重大传染病问题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民政、规划与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应急、人防、通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指导县(市、区)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基础上进行拓展升级,整合城市管理相关数据资源,加强城市管理信息数据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各类信息共享和利用,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到2022年底,努力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指导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督导整治安全隐患。

    1.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整改到位。强化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排查整治全覆盖、无盲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教育、商务、体育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四无”建设(无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审批和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含快捷酒店等)、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违法改扩建的建筑以及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设行为等,依法严肃查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城市管理、规划与自然资源、人防办、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房屋建筑改造行为。要制定改建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保障租赁住房建设和使用安全。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和节能改造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规划与自然资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1.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建筑物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做好已投入使用且保修期满的既有建筑外墙保温系统的维修工作。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落实房屋安全责任,加强动态监管,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做好维修、加固、排险、危旧房改造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强化“1+n”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等参建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健全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加强对参建各方的履约管理。施工单位应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应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落实监管部门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监管体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开展监管人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将监督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人事教育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市政公用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系统建设。

    1.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并与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对接,满足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需要。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发展改革、规划与自然资源、通信、广电、人防、能源、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1、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有关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总结推广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城市做法经验,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消除堆体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建设,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开展排水防涝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清疏堵塞的排水管网,确保排水能力;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窨井盖,落实防坠落措施;做好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防止人员触电;在易发内涝积水的立交桥下、过街通道、涵洞等设置必要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汛期时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守;加强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转;疏浚具有排涝功能的城市河道,保障雨水行泄通畅。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指导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1.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严格事故查处督办和工作约谈制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员处置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有关规定,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2.狠抓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防范化解重大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不断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动态监管,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建设,健全山西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牵头,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违法发包、分包和挂靠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扣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得分,对情节严重的列入我省建筑市场“黑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稳定,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质量安全科牵头,招投标事务中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细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细化治理措施,持续开展隐患问题整治,加强跟踪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城市建设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及时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强化城市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一)宣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新制修订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企业自我守法、公众自觉用法,在全社会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建立以多元共治为特征、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的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实现横向协调、纵向高效的组织领导,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专业监管责任,实现辖区特种设备全部登记在册、纳入有效监管,建立例会调度和督查考核制度,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完善监管执法与检验检测“双轨制”,出台安全信用监管制度,深入打非治违,严格“黑名单”管理,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严把技术检验检测责任关,及时出具客观、公正、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督导检查,防止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横向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规定,切实把主体责任标准化、清单化、流程化,鼓励企业通过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等方式主动提高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水平。

   (三)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进行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风险辨识,进行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防范;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风险等级,采取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等措施,实现有效管控;强化安全风险警示报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隐患治理机制。建立企业自查、上报、治理和政府部门督办、销号全过程闭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企业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切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格执行检验检测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本质安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开展隐患统计分析,并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治理,切实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老大难”“硬骨头”问题。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设立各级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并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健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加强统计分析,加快建立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修订各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以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附着式提升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起重吊装设备为重点,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大应急装备投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升特种设备应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进科技兴安。发挥特种设备智慧监管平台优势,实现县、市、省特种设备监察、使用、检验数据对接,加强特种设备实时监控和动态监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管理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监督机构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七)时间安排。

2020年4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周密部署、广泛动员。(2020年4月)。

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任务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2、认真组织、排查整治。(2020年5月-12月)。

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深入检查、集中攻坚。(2021年1月-12月)。

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整治期间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要纳入失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防范双重预防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总结提高、取得成果。(2022年1月-12月)。

深入分析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细究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经验做法,制定一批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一套具有 晋城特色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度体系。

工作总结。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2020年底前,督促指导公共建筑、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老旧小区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2000年以前建成)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2020年6月底前,排查建立老旧住宅小区基本台账,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内每个街办(乡镇)至少完成1个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1年完成50%老旧小区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全部老旧小区治理任务。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配合公安应急管理、交通、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与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局、公安等部门联合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并协调有关部门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城市管理、人防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要督促公共停车设施的管理经营单位,对老旧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交通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救援、公安、住建、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等执法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施工许可擅自建设的建、构筑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车库、停车场改变使用性质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并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公安、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与有关部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县(市、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牵头,与发改、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物业服务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联合有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0年摸清工作底数;2021年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与工信、自然资源、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积极改善乡村消防安全条件。与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全省关于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等政策方针,统筹将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充分考虑乡村地区消防安全基本需要,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逐步解决农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交通、能源、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2、统筹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与有关部门通过人居环境改造治理、异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民房恢复重建以及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程,结合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解决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间距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问题。强化乡镇产业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直采电商、农家乐及民宿等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突出整治“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加强对农村地区“老幼病残”和贫困地区建档立卡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未摘帽贫困地区的扶贫项目开工复工、异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等,优先提供技术指导服务,通过实地检查、技术会诊、远程问诊等方式,研究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的建议措施。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与政法委、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交通、工信、能源、文物、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四)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与有关部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质量安全科、村镇管理科分别牵头,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行政审批、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五)时间安排。

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2020年、2021年每年12月12日前,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22年12月12日前形成本方案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一)开展“煤改气”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要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重点加强“煤改气”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科分别牵头,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开展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强化垃圾处理安全。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1、开展工作部署(2020年4月)。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将本专项整治精神及要求准确转达至各有关单位及企业,进一步明确具体考核目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整治攻坚(2021年)。各有关单位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及未完成整治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4、完善巩固提升(2022年)。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和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各有关单位在当年12月10日前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科报送当年度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筑垃圾监督管理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二)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按照全省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部署,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对本行政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制度措施清单、问题隐患整改责任清单、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一)完善园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进一步明确园区管理主体,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和健全园区内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安全管理责任;根据园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强化高危行业专业监管力量,配齐配强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市经济开发区、各县园区管理机构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面工作整体统筹谋划考虑,综合园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实施一体化管理;建立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及时会商研判安全风险,统筹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管理模式。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强化园区内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满足企业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加强警示教育,强化法制意识、风险意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安全技术装备与本质安全水平;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定期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情况自查互查,推动企业之间加强安全管理交流;加强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既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增强执法实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

 1.完善园区公共设施。市经济开发区、各县要结合园区产业特点,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维修服务、应急救援等各方面的需求,以有利于安全生产为原则,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城市建设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园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加强承包商管理。园区要建立完善承包商入园作业管理制度,对进入园区施工、检维修及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等作业的承包商进行记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对承包商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园区信息化和应急保障等安全基础。

1.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园区要结合产业特点,以对园区安全作出准确、高效的智能响应为目标,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电子标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基础设施安全风险监控预警。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园区要全面掌握本园区及本园区内企业应急相关信息,健全完善园区应急预案体系,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园区应急救援力量并强化演练,与园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责任分工:市、县(市、区)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分别牵头,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交通、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时间安排。

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全面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要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集中攻坚(2021年)。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园区,要坚决予以关停退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4、巩固提升(2022年)。要深入分析园区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改进园区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园区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园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四铁”工作要求和创建“零事故”单位总体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落实、强基固本上下功夫,在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攻坚行动上下功夫,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为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出台实招实策。要切实落实工作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会商研判、部门协调、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督促落实,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

(四)严肃问效问责。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整治任务有效落实。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坚决问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引领带动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我县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农机安全形势基本平稳。现就农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我县农机车辆区域分布、作业特点,我们深入县乡镇道路、田间场院、农机合作组织、农机户、等农机生产作业场所在督促开展自査自纠的基础上掀起大规模的检查活动,与每一位农机手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承诺书,重点是加大对未检作业、无牌行驶、无证操作、酒后驾驶、违章拉人等违章作业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难于整治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在上报上级部门的同时下发安全生产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不断加强巡逻力度,严防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抓好重点农机企业安全整治。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机经销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厂等场所,认真排查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共出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24人次,检查农机单位(户)63家,排查出5条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这些安全生产隐患均整改到位。

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通过现场咨询、现场发放宣传资料、醒目位置悬挂标语等方式对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了广泛宣传,共在乡镇圩、公共场所悬挂标语5条,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咨询活动1次,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现场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5次,发放谷物联合收割机安全    驾驶操作、拖拉机安全驾驶操作知识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

按照市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场院、田间地头对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农机操作,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耐心解答农机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问题,现场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300余份。

2、加强农机维修保养服务。上半年,县农机局组织了2个农机维修小组,邀请农机维修、特聘农机员进村入户,帮助农机手调试和检修各类机具2000台,有效确保了春耕农机具运行状态良好。同时,特聘农机员通过微信群,对农机手进行维修、保养技术指导,培训农机手、修理工50余人,切实提高农机手的技术能力。

由于我县农机安全生产的任务重、压力大,整治监管工作仍需加强,需纳入长效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问题:

1. 县农机局无农机监理人员,无农机安全整治工作经费,导致无法全面落实农机监理工作。

强化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农机主管部门责无旁贷,是义不容辞的责职,是农机监理部门的长效工作,下面我们将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

1、结合“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黑机非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2.抓好农机监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农机牌证发放,抓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吉安委〔2020〕16号)要求,省能源局决定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责任再压实、问题再排查、隐患再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坚决整治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推动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大力倡导科技强安,助力安全发展,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组织观看专题片。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由国务院安委会制作的“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2.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3.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教育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33条刚性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点内容,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

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根据各类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结合不同岗位实际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管理人员要善于监督、敢于监督,强化过程管理,提高执行力,使企业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三)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整治。

1.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按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db22/t2881—2018)规定,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梳理,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制定《风险分析评估记录清单》,实现“一企一清单”。二是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按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通则》要求,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并及时更新。三是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布企业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和管理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2.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一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排查盲区、消除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严防因第三方施工、占压管道等行为损毁油气管道引发事故;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开展防汛工作,严防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管道设施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根据隐患治理划分的层级,由企业各级负责人或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并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并制定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2020年底前,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和各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3.大力推进高后果区整治。加强油气长输管道的完整性管理,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加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全面摸清和详实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对每一处高后果区存在的第三方损坏、地质灾害等风险和类型提出专项管理方案(即“一区一案”)。开展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高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管控能力,实现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4.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照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重新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进行安全评估、分级、登记建档、备案。强化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堆场以及生产加工装置、输送管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危化品装卸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企业全部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5.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持续改进,全面推进企业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基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6.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涵盖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应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及时修订。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健全完善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2021年底前,各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四)做好电力安全整治。

省能源局将依法依规积极协助配合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行业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本地区党委、政府赋予本部门的职能以及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本地区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五)强化煤炭行业管理。

1.严格煤矿建设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煤炭行业平稳运行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4〕41号),一律停止核准新建生产能力低于60万吨/年的煤矿,停止核准新建和改扩建后生产能力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改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

2.推动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按照《吉林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积极有序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对列入严格执法限期关闭的小煤矿加大淘汰退出工作力度,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对拟整合技改扩能的小煤矿应停止生产,明确建设期限,抓紧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产。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核准、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批、环评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30万吨/年以下煤矿数量比2018年底减少50%以上,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40%以上。

3.规范煤矿产能核定工作。新增产能必须实施产能置换,实现机械化开采。对实施机械化改造扩能的予以认可,对不合规的产能核定进行清理纠正,灾害严重矿井的产能只减不增。对仅通过增加采煤工作面个数提升生产能力的不予认可,对存在采矿、用地、环保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的煤矿增加产能不予认可,防止违规核增产能、盲目扩大产能。

4.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点推进珲矿集团板石煤矿、八连城煤矿开展智能化建设,通风、提升、排水、供电系统全部实现远程集中控制,建设2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

(七)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和应急管理能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安全专家动态管理制度,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在专项整治、安全督查和暗查暗访等行动时,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业指导服务。

2.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动科技、先进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的运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和信息大数据平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

3.强化应急管理。编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制度保障、监测预警、基地队伍、救援装备等应急能力建设。

1.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建立常态化、多样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2.抓好安全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落实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产生敬畏之心、树立责任之心,培养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习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抓好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岗位必要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系统性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涉我能源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健全长效机制,形成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总结形成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总结报告并及时报省能源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

(二)强化工作督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生产一线,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省能源局将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行业管理部门、各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方案》明确,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力促进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不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电力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分级管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地方政府电力管理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要综合采用警示通报、走访约谈、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电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方案》还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文化、班组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电网、发电、大坝、工程和网络安全问题整治,保障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督促各有关单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方案》要求,有序高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自评报告

截至目前,共有登记上户的拖拉机113台,其中传统拖拉机68台,存量变型拖拉机45台(按照省厅要求,变形拖拉机按低速货车报废12年限计算,截止今年7月底,共有31台达到报废年限),联合收割机15台。共核发的驾驶证105个,其中拖拉机g证71个,拖拉机g2证29个,s、k2、g1以及其他证19个。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认真组织重点检查执行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加强对上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的监管,严厉查处已注销牌证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及违法拼装的农机生产作业。加强对主要农时季节和重大节假日等主要时段路段的农机安全检查,主动会同交通部门开展以农村道路拖拉机交通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执法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治理机制,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农机安全监管检查为主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进行农机安全宣教活动,通过发放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宣传单、张贴海报、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着力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农机从业人员、农民群众的安全、法制意识。把《条例》、《规章》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宣传教育行动的重中之重,切实开展广泛深入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氛围。今年共印发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1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份、张贴海报290张,送农机安全文化下乡2场次。

(三)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强化对拥有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各乡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监理站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农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并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并重点排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行驶、超载超速、人货混装等违法行为等情况;排查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加大力度对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无证驾驶等现象进行整治,努力提高拖拉机(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率、检验率、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切实消除农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认真落实专人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完整、准确、及时地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常态化。充分发挥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联勤工作机制作用,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今年截止目前,已配合交警四大队开展联合执法23次,出去执法人员75人次,查处涉嫌农机违法行为7起,移交公安交警部门7起,报废拆解存在安全隐患拖拉机4台。

(一)农机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对违法行为无法依法查处,致使违法行为人未受到及时的应有的行政处罚。

(二)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不重视,无具体经办人员,更无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落实不到实处。

(三)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工作分工不明,原农机监理站职能职责未进行明确拆分,致使股室间工作相互推诿,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实处。

(四)部分机手文化水平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对机车管理不善,安全意识差,逃避检查,“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造成农机管理难,执法难,每年的年检工作难度大,年检率低。

(五)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经费严重不足,与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执法检查的经费无保障,无法形成有效的长期联合检查执法机制,导致拖拉机脱检脱保现象严重,形成较大的农机安全隐患。

(一)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机、青饲料切碎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源头监管工作,加强农机监理监管能力建设,严防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推进农机安全“全面监理”工作,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青饲料切碎机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农机具的安全监管。

(三)切实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构建农机安全保障体系。

(四)继续开展农机安全“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着力完善农机监理队伍建设。

(五)继续加强与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监管检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农机各类违法行为,推进变型拖拉机五年清零工作。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一局发展通字〔20__〕242号通知,____园项目经理部在__月__日上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项目部成员组成的安全自查小组,本着依法管理、严肃认真、客观务实的态度对在建的___园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2)电、气焊设备使用情况;

(3)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情况;

(4)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5)生活区管理情况,包括取暖设施、食品卫生等;

(6)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二、存在问起:

(1)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警示标牌少或挂设位置不当,消防器材未能合理配备。

(2)脚手架:少数施工现场脚手架剪刀撑未到位,连接点偏少,脚手板未按规定满铺到位。

(3)“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少数工人未戴安全帽,部分现场使用的安破损、脱落,人行通道口、楼梯、楼层临边防护部分不到位。

(4)施工用电;现场有个别三级配电箱破损、无锁,用电电线乱托乱挂。

(5)施工机具:少数机具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部分施工机具未设接零。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分包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要强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按照公司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请况。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监督分包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范文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召开这样规格及规模的以内保、安全为主的工作会议,实属罕见,足以体现县委县政府对内保及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旨在请与会各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为上务实有力,齐心协力维护好本单位、本辖区的安全稳定,以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按照会议安排,我先就单位内保及面上安全生产工作讲些意见,一会儿李县长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刚才,张鹏同志通报了我县单位内保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了很好的建议。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内保工作的责任感。今天之所以要开这个会,是因为当前的安保形势很不好,天天都有事。从国际看,敌对势力的渗透、邪教的煽动、西方的和平演变、一些国家的中国威胁论抹黑中国、丑化中国,加之大安全、大战争擦枪走火随时都有可能,可以说外面的形势很严峻。从国内看,暴恐事件、极端事件、安全事故、利益诉求事件不断增多,维稳形势不容乐观。从县内看,各种矛盾纠纷屡排屡有、屡解屡有,历史问题、权属纠纷、“三线”建设、石泉水库建设、“一平二调”、征地拆迁、企业改制遗留的问题处于爆发期,多年积案信访增多,平衡各种利益诉求难度加大,加之流动人口流窜作案、安全隐患处处存在、单位内保严重缺失,保卫不保,内卫不卫,安全不牢,管理不善,漏洞百出,隐患丛生,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我们分析形势,看清问题,充分认识当前安保维稳形势的极端严峻性、复杂性,目的是让大家高度警觉起来,只有警觉才能重视,只有重视、真重视才会全力以赴抓好工作。因此,各内保单位要摒弃“一阵风、一时冲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想法,抵制一紧一松工作方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预防意识,树立底线思维,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工作态度,把内保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中心任务同部署、同步抓,扎实做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驾驭各种复杂局势的充分准备,坚决防止暴恐案件以及有影响的极端事件在我县发生。

(二)抓住重点,消除隐患,确保工作抓到实处。抓内保安全,要突出重点,我看重点是人身、单位财产、档案资料、车辆、办公秩序。要围绕这些重点,搞好隐患排查,看哪些是薄弱环节?哪些还没到位?具体说,就是要做到“四防两值三到位”。四防:即防火、防盗、防责任缺失、防安全事故。防火方面,各单位、社区都要随时做好防范工作,加强用火、用电知识宣传,严防因用电线路老化、燃气使用不当以及冬季取暖引发火情;防盗方面,各单位及家庭都要做好贵重物品、资料档案的保管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防责任缺失方面,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使单位内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防安全事故方面,要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人身和财务安全。两值:即值班、值守。重点内保单位,要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和纪律,长期坚持做到24小时值班,特别是单位重要档案、金融单位的金库必须全面落实安防措施,把门卫配齐、保安配强、设备配足。三到位:即制度规范到位、工作监管到位、人员设施配备到位。要把那些有操作性、管用的制度坚持好,尤其是各村、社区、小区要有群防队伍,重点单位要有专业保安、必要的防护设施、现代监控设施、合格报警设施,以备监测监控,超前控制,做到漏洞早发现、隐患早整改、问题早根除。

(三)强化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平安无事。强化领导首先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县公安局是全县内保安全的牵头主管部门,各镇、各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镇、各单位要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建机构、成立队伍、建立机制、保障投入,各自抓好本单位内保工作,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重心下移,亲自对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全力以赴确保安全稳定。

借此机会,强调一下配合做好“两率两度”调查工作。“两率两度”,即全县社会治安人民群众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政法干警人民群众认可度、政法机关人民群众满意度。这是省上启动的一项民意调查,调查号码为“02912340”,调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这将关乎石泉的对外开放形象,请各镇、各部门领导带头并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站在提升石泉美誉度、知名度的高度来配合做好调查,如实回答调查内容。客观的讲,近几年来,全县政法机关在平安石泉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警务改革创新、侦破大案要案、预防刑事犯罪、打击入室盗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以及各类专项整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发案减少、秩序良好”的效果,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我们要将这些成效真实的体现到调查当中。

(一)常讲警钟长鸣,常提头脑清醒,常明面临形势,常说常抓不懈。我们大会小会都在讲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大家可能都听疲了,越是在这个时候,越是要讲。因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始终是我们珍爱生命、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来不得半点松懈,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观念,对安全生产的任何一个细小环节,都不能丝毫放松。我们经常讲,抓发展是政绩,那么抓好安全生产也是政绩,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的政绩是无形的,是看不见的政绩。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安全不生产,一切生产必须安全。抓安全是应有职责,是工作尽责、对人民负责、对全县大局负责的具体体现。在这里,还是要讲不抓安全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出了事是渎职。现在的社会监督和上级问责都是很严的,一个地方稍微出点事故,媒体一炒作,就会给全县、全市、乃至全省造成不良影响,监督问责就会随之而来。所以,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实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该履行的职责要履行好,否则,出了事,轻则“掉帽子”,重则“戴铐子”。

(二)抓重点带全面,无一遗漏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凡是有生产、有经营活动的场所、有人为活动的地方都有安全隐患,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多次在会上讲,前段时间,开展了几个方面的专项整治,要持续开展。一要狠抓道路交通安全。因为我县是山区县,地理条件特殊,有两个大型库区、两条国道,又是旅游大县,人流量大,任何时候都要毫不松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以治理黑车、农用车载人和客货运超载超限超速为重点,加大路面行车秩序管控,加强驾驶员从业资质认定、车辆运营检查、车辆强制保险和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工作,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二要狠抓工矿企业安全。要以整顿和规范工矿企业生产秩序为抓手,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督促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措施,尤其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隐患的企业,要限时整改,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其停产停业,直至整改到位。三要狠抓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深入宾馆、酒店、歌厅、商场、医院、学校、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隐患,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火装备配置,从根本上消除事故源。四要狠抓建筑施工安全。以整顿和规范建设施工行为为重点,加大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防护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的行为。五要狠抓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和超量储存场点,切实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六要狠抓水质和水上交通安全。要以防范水上事故和水质污染为目标,深入开展渡口安全管理、水质安全监测和水上航运专项治理,禁止无证和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船只从事水上运输,依法从严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客运船舶超载和农用船舶、渔船非法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七要狠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重点加强天然气、液化气、加油站等重点行业以及压力容器的检测检验,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证工作,从严规范生产经营和储存运输秩序,依法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防泄漏、污染、爆炸等事故发生。八要狠抓食品药品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要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以加强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和市场准入重点,提高生产经营者素质。九是狠抓汛期安全。汛期未过,难保不发生秋淋,强降雨、冰雹、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要不定期检查防汛值班情况、工作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坚决执行好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有效防范事故和灾害。十要加强安全生产“三化”建设。“三化”建设是今年省委、省政府贯彻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旨在通过政府监管网格化、企业管理精细化、行业直管专业化建设,全面构筑严密的政府、行业、企业三方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全面、全员、全程可控的管理目标。各镇、各部门要按照《xx县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实施方案》(石政办发〔2014〕32号)明确的“三化”建设目标任务、时间安排、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等要求,在10月底前构建县镇村三级监管网格,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础档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各类监管责任三个基础台账,并通过开展企业危险等级划分,逐步推进企业安全评估和标准化工作,大力加强行业直管专业素质教育和能力保障建设,切实落实行业企业安全管理精细化和专业化工作要求,全面实现政府安全监管组织机构网格化、监管责任网格化、横网纵网立体化、责任人员实名化,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工作格局。

(三)落实责任,强化检查,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的关键环节就是三个方面:第一、抓排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及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心中有数。第二、抓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工作台账,并落实整治工作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对一些整治难度较大的隐患,要及时上报,积极创造条件整治,并做好安全预警工作。第三、抓监督问责。现在的监督很严,有上级的监督,还有社会的监督,我们出台的《xx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十个一律规定》是最好、最管用的制度,关键在抓好落实,就是要经常性开展检查,查漏洞、查问题、查责任,要用“十个一律”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用严格问责来倒逼责任落实和工作到位,这也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具体要求。因此,各镇、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出任何事故。

一是重点项目建设。请涉及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镇抢抓8、9、10月黄金时节,扭住不放,抓紧推进。特别是有问题的要如实及时向县政府报告,以便县上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问题浮在面上而得不到及时解决,延误工作。

二是农村产业建设。各镇、村要对照年度产业建设计划,搞一次回头看,工作推进慢的要抓紧推进,迎头赶上,争取完成计划目标。

三是扶贫攻坚工作。今年的扶贫工作起步早、开展好、推进有效果,但与年度目标任务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抓好推进。当前,临近开学了,要把困难大学生助学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落实好相关政策,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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