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实用16篇)

时间:2023-12-09 23:40:23 作者:LZ文人

买卖的成功不仅仅取决于商品本身,还需要双方的交流和沟通能力。以下是一些买卖技巧和经验分享,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甲方(车库出卖人):

乙方(车库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拍卖佣金(大写:)。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

1、出卖人投资建设的______________院内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2、出卖人自愿将该设备内的车位使用权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卖给买受方使用。

4、买受人自愿购买该车位使用权。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该车位使用权不另外办理使用权证书。

5、因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等造成车位损毁,使用权终止,双方互不赔偿;如政府行为将该车位征收或拆除,政府所给予的赔偿,归买受人,出卖人不另外赔偿。

6、买受人在取得车位使用权后,如需转让、赠与、遗赠、抵押、出租等与使用权有关的权能转移,必须向车位所在地的物业公司登记并办理相关手续。

1、车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院内。

2、所购车位情况登记:

该机械式停车设备为钢架升降结构,共七层(地下两层、地上五层)。

车位号:

层数容车高度:(单位:米)。

车位最大承重:(单位:t)。

备注:

该车位具体位置见本合同附件“车位平面图”。

1、该车位使用权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2、一次性付款。

1、买受人交清购买车位款并与出卖人签订本合同后,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2、如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交付期予以顺延。除此之外,逾期不能交付买受人使用的,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款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3、车位交付使用前,如买受人放弃购买,出卖人半年内分三次退还所付车位款(不计利息)。

1、出卖人负责指定专人对买受人所购买的车位和车位机械设备进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2、因设备需要定期检测维修、运行耗电、雇专人管理,买受人应保证按时交纳所需费用。所交费用额以实际产生金额由所有买受人均摊。

3、车位启用前由出卖人和买受人签订《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车位管理使用规定》承诺书签订后,方可交付使用。

4、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停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路1号。

电话:

乙方(买受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一、乙方所购车位(库)位于“****小区”地下车库第号位(具体位置见合同附车位图)。

二、该车位使用权期限为年,即年月日始到年月日止。

四、付款方式。

买受人须在签定本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合同中车位使用权的全部价款。

五、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按合同有关规定,将出卖人验收合格的车位交付买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延期:

2、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六、出卖人违约责任。

除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未能按规定时间交付车位使用,按以下方式处理:

1、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超过三十日,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在三十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七、买受人义务。

1、车位(库)达到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

2、买受人在接到交车位通知10日内办理交接手续,否则拖延天数按日向出卖人支付总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及看管费。逾期三十日,出买人有权因买受人违约而解除合同,而买受人应向出卖人从购车位之日起到解除合同之日止按天数支付每日总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3、出卖人交付给买受人的车位(库)是能正常使用的车位(库),买受人无须装修即可正常使用。买受人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库)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如违反本条约定,买受人应当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其他约定。

1、买受人车位(库)使用权的购买价款中,不包含车位(库)的大修理基金,所以在合同有效期内,属于大修理范围的维修费用,应由买受人筹集。

2、买受人所购的车位(库)的日常清洁、照明、秩序及维护等服务工作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买受人应遵照物业公司的管理规定缴纳停车位管理费。如买受人拖欠停车位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适当之措施催缴。

3、出卖人及物业管理公司只向买受人提供停车位的有偿使用和管理,但并不承诺对买受人停泊在停车场内的任何车辆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损毁、被盗担负赔偿责任。买受人应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车辆综合保险、并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之保险证明。

4、买受人如损坏停车场内的设施和结构,将负一切赔偿责任。若因不遵守停车场使用规定而引起任何其他之赔偿责任,亦须由买受人负责。

5、出卖人提供之停车位(库)只允许停泊符合该停车位(库)规定尺寸范围内的小型汽车,如买受人违反此条款,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买受人车辆进入停车场。

6、买受人所购停车位,只可停泊买受人指定的一部车辆。如买受人需停泊不同牌号之其他车辆,应事先知会物业公司并登记备案。物业公司在没有得到事先知会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与买受人车牌号码不符之车辆进入停车场。

7、买受人所购停车位(库),只可做停泊车辆使用,不得用于堆放杂物或做其他用途;亦不得将有毒或爆炸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内。

8、买受人同意遵守该停车场的一切使用守则。如有违反,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通知有关部门采取锁车或将车辆拖至合适地方等处理措施、并知会买受人。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卖人持贰份,买受人持壹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附件:车位(库)平面图。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签于年月日签于年月日。

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拍卖佣金(大写:)。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日期:

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年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车位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签订日期:

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甲方(开发商):

乙方(业 主): 。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停车位基本情况。

项目地址:

乙方房号:

容车规格:

容车载重:

车辆所有人: 。

身份证号码:

车牌号:

紧急联络方式:

其他: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合同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且无疑义。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

二 、使用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产权年限相同。

2、乙方在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并同时欲将本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应当事先取得甲方同意,并办理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即可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区,编号为 号地下车位的使用权。

2、该费用仅为公共用地占地使用费,不包含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的管理费、使用机械停车位所产生的电费及每年的维保费用。

四、交付日期

本合同签订且乙方付清款项后当日交付。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指定编号的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3、如乙方在出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并同时欲将本合同约定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在取得甲方同意后,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便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手续。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乙方在使用地下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3、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超长、赵宽、超重等不符合存车条件的车辆,不得存入停车位。

4、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5、乙方不得在地下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7、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非经甲方同意和物业公司许可,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租借第三人使用车位。

六、管理责任。

1、本合同为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甲方不承担人员、财产和车辆保管及停车服务义务,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因在停车位使用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及车辆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管理停车位的物业管理事务由乙方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停车管理服务的合同。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费。

七、免责约定。

1、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受业主大会决议导致履行不能或者变更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标准版

地址:

电话:

乙方:

所购房屋系:幢室(施工编号,号室(公安编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系“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小区”)的开发商,甲方在本小区投资建设了地下机械立体式停车库(以下简称“机械车库”);乙方是本小区内业主,有使用前述机械车库的需要。为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有偿使用机械车库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合同:

一、车位信息。

1、甲方同意将本小区机械车库中区域组号(暂定编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由乙方长期使用。该车位最大允许停车尺寸:长mm*宽mm*高mm,该车位最大允许停放重量:2吨。

2、该车位编号最终以甲方或者甲方授权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甲方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车位情况调整该车位编号。

二、使用年限。

1、乙方使用该车位的年限:为,从本合同约定的移交之日开始计算;20年期满后,如该车位能够继续使用的,甲方同意乙方仍可以在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内继续使用该车位,且无需再向甲方交纳使用费。该车位所占有的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剩余使用年限期满,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还能够继续使用的,应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但乙方不另支付甲方使用费。

2、乙方使用期间(包括无偿使用期间,以下含义与此相同)该组车位的机械及相关配件出现损坏或者不能正常使用需要大修、整体更换(含100元以上的配件更换)的,所需的费用由乙方与该组车位的其他使用人共同分担,否则甲方有权暂停乙方使用该车位,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此给其他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三、使用费。

1、乙方使用该车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20年的使用费元(大写:),该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时由乙方支付。乙方逾期支付的,按应付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该车位收回交给其他人使用,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且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退还,作为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

2、该车位移交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乙方支付的使用转让费甲方不予退还。

四、交付。

甲方同意在年月日以前将该车位移交乙方使用,乙方应在该交付期限届满时到甲方接受该车位,并以前述约定的时间作为双方实际交付时间,甲方不再另行通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接受该车位的,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该车位,该车位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财产风险及相关费用(包括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等从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由乙方承担。但在前述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时乙方未付清使用转让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交付该车位,甲方又未提供其他车位供乙方暂时使用的,甲方应按每天10元补偿乙方损失。

1、该车位只能作为停车使用,乙方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在车库、车位内作隔墙、栏杆以及添加任何设施、附属物等。

2、乙方停放的车辆长宽高尺寸及总荷载重量不得超越第一条约定的最大允许停车尺寸和重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行使对该车位的使用权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或任何理由妨碍或影响相邻车位和其他车位用户的通行权、使用权和其他正当权利,不得占用或部分占用公共部位/通道停车,也不得破坏车库和车位的相关设施。

4、乙方应当遵守车位使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进行操作,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相关单位对车位和车库进行维护、检修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其维护、检修。

六、物业管理。

1、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不包含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该车位的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甲方对该车位日常使用、运行、维护、管理等不再承担责任。

2、乙方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车位管理服务协议》并按约定缴纳日常维护维修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具体缴纳标准按物业服务企业相应的缴费标准执行;乙方未按规定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3、甲方交付该车位给乙方后,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该车位,该车位的日常维修维护费用、运行费用、物业服务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和缴纳;乙方未缴纳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七、其它。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车位,双方同意不再办理其他任何转移手续,也不办理任何登记。从该车位交付或视为交付乙方之日起,该车位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该车位毁损、灭失的,甲方不退还乙方使用费。

3、因该车位由乙方长期使用受益,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使用期限内,如国家对该车位物业所有权人征收相关税、费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代甲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5日内支付给甲方,逾期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承担责任。

4、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按本合同所列地址、电话及方式进行联络,如有变动,应提前七天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包括:媒体广告、邮寄、手机短信件等。所有联络(包括书面通知)的收讫确认为:邮寄联络,以签收(乙方同住家人签收视为乙方签收)之时或邮件发出(以邮戳为准)后第3个工作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以先到的时间为准);电话联络以发生之时为收讫;媒体广告、传真、短消息等以发生后第二日的中午12时为收讫。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联络地址准确无误,如甲方按约定的联络地址向乙方寄出邮件后,而邮件被退回或者拒收的,视为该邮件内容已送达给乙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存在争议,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向本小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2、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特别注意合同中涉及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全部条款内容,并已按对方要求给予明确说明,双方一致认可本合同内容不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

3、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由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下停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标的:地面停车位。

1.租赁地址:

2.规格:_平方米:租赁地址: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一次付款计__元人民币;每月__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1.业主是已承租的形式买断相应地下停车位在该期限内的使用权,期限为__年。

2.承租期限为_年,另30年在协议有效的前提下,同意免费续租到_年。

3.租赁费用不退还。

4.业主不得将停产位转让、转租或提前终止本协议。

5.违反协议,扣除违约金叁万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停车位使用权买卖合同

1.请不要在护拦前停车。

2.有车出入,别堵大门,谢谢合作!

3.此处严禁停车,违者拖移。

4.门前通道,请勿堵占。

5.除装货外,禁止停车。

6.通道进出口,禁止停放车辆。

7.禁止长时停车。

8.来客停车场。

9.此处有车辆出入——禁止停车。

10.私家车位,请勿占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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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产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一、房地产坐落于广州市路街巷(里、坊)号房,《证》证号号,测量:_________________图幅地号。

二、该房地产结构层,使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出售部位为该屋楼(栋)单元(详见房地产证确权面积),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连同室内附着设施。

三、买卖双方议定交易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签定本合同时,买方已按房地产交易价20%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作为定金支付给卖方,余额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应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简称:_________________交易所)办理房地产过户之日支付给卖方。

四、卖方或买方不按规定日期办理过户手续,视为违约。

五、签订合同后,买方中途不买,合同即告解除,买方无权请求退还定金;卖方中途不卖,合同即告解除,卖方须双倍退还定金。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由提出的一方按定金的20%缴纳解除合同登记费给交易所;双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登记费即定金中的20%由双方各负担一半。

六、本合同签订后,凡违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办法》(简称:_________________《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交易所将不予以办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买方。交易所将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处理。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经交易所登记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买方各执一份,交易所存档一份。合同履行后,买卖双方所执合同应交回交易所备案。

卖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买方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签订土地使用权。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让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将位于茂名市茂南区xxx小区号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详见《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南国用()第号复印件。

第三条税金及费用负担。

办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过户所需缴纳的各项税金和各项费用一律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四条登记过户、付款及土地使用证交付办法。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天内乙方交付定金贰拾(20)万元给甲方,甲方必须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该土地登记过户并在肆个月内办妥登记过户手续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于甲方交付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给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该地产价款并将余下的应付地产价款叁拾肆(34)万元足额交付给甲方,每当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项时均如数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没有任何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已经存在的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而引起无法按期办妥登记过户发证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的规定论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如数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决定不卖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办妥登记过户手续或仍未将新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付给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约之日起三日内必须双倍返还定金(即肆拾万元)给乙方。

2、乙方中途决定不买或逾期15天未付清应付地产价款给甲方的,作乙方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七条重复合同的效力限制。

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时,有关交易办证部门要求甲、乙双方按其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复签订该地产买卖合同的,该重复合同只能作为办理该地产登记过户专用,不能对其他方面发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复合同之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从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附件。

《国有土地使用证》茂南国用()第号复印件。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订立日期:20xx年月日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双方自愿就甲方所属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达成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标的:市区小区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号码:;土地使用权证号码:)。

甲方将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设备(包括:等)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电话等相关设施完好,不拖欠维修基金和上述设施使用费用,无抵押等其他权利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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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车位合同

甲方(赠与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传真: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基于乙方购买甲方开发的项目幢/座层号物业,甲方同意将其开发的位于项目指定车位(以下简称车位)使用权有年限的赠予乙方。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就车位使用权赠与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车位位置

车位数共计个,分别是项目地下。

二、使用权赠与期限

自甲方向乙方正式交付以上物业之日开始计算,共计年。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本车位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甲方仅系将所有权中的使用权能赠予给乙方。甲方不收取本车位租赁费用,故不需要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在获得车位的使用权后,可按该车位的使用用途进行使用。在使用权赠予期间,乙方要在不违反甲方与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才能转让、出租车位的使用权给第三人,并且应当事先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结清正式转让前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使用用途。

(2)由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停车场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分摊和承担。

(3)由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地下停车场车位的安全防范、消防、卫生等进行管理,费用由乙方分摊和承担。

(4)由负责管理整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与乙方另行约定有关车位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收费时间等物业管理内容。

(5)本车位最终所有权归属于甲方,在赠与期结束之后此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从赠与期结束日之次日起自行承担车位使用所产生之一切费用,同时需结清赠予期内所产生的非车位租赁费之其它相关费用。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若政府需要使用地下室,乙方应服从政府规定提供给政府使用。

(2)乙方受赠的车位用途为停靠轿车,乙方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

(3)乙方应按照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在使用车位时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各项规定。

(5)在赠与期内甲方对此车位不享有处分权利。

四、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甲方有权力终止本协议并可将车位另行处分,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违反车位使用用途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如因乙方不慎行为造成该车位或地下室的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的,乙方必须负责维修以恢复原状。如属乙方因违反用途使用或恶意破坏造成前述设备、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当加倍支付修复费用。

3、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转让使用权的,甲方有权收回车位并另行处分。

五、合同效力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负责物业管理的物业公司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使用权车位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联系电话:鉴于:

1、在甲方开发的xxx小区中,甲方已取得全体小区业主的同意及承诺,因此拥有本合同项下出卖车位的所有权。

2、乙方系万科水晶城组团楼业主,乙方拟购买本合同项下车位的使用权,以期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使用该车位。

(以上鉴于条款如因本合同约定原因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万科水晶城号架空层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的使用权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及车辆情况。

车位号车牌号:

车型:

颜色:

联系电话:

备注:

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权能。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权能限于乙方在上述车位上停放车辆并对车辆采取合理保护措施的使用权,乙方并不对上述车位具有其他权能。

车位使用权能的期限与上述车位所依托的土地使用权期限相一致,截至年月日止。

四、甲方责任。

1、在车位使用期间甲方应确保乙方对该车位享有独立使用权。

2、甲方应负责小区内的车辆疏导及指挥引导车辆。

3、甲方应负责车场内各种设施的维护及乙方车位的卫生。

4、如在车位内出现乙方车辆被盗、划伤、损伤等情况,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向保险公司理赔,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小区内行车安全。

2、乙方的车辆应办理国家规定的保险及各种费用,手续齐全完整。

3、乙方出入时应主动停车验证,因过失造成甲方小区设施损坏时,应照价赔偿。

4、社区内及停车场车辆限速五公里/小时,禁止鸣笛、严禁烟火,车内物品自理。

5、社区内及停车场严禁冲洗车辆、排放油污等损坏公共环境的行为。

6、乙方车辆更换时需及时通知甲方登记备案。

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针对水晶城社区停车场车辆制定的管理制度,按万科水晶城小区物业管理公约及相关规定执行并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8、乙方自行负责车辆及车内物品的安全。

9、该车位仅作为乙方停车使用,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该车位的'用途,也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设定抵押或出租、出售、出借给第三人。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对该车位的使用权,乙方已交纳费用不予退还。

10、如在使用期限内,乙方将所购得房产转让,车位将由甲方收回,甲方将按比例扣除乙方已经使用年限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乙方。车位将按照房屋转让时点,以合理市场价格再次出售,乙方转让房产的购得者具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六、车位使用权价款及付款方式。

取得本合同项下车位使用权,乙方需支付的总价款为元,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同时向甲方支付完毕。

七、因不可抗力及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车辆及车内物品的损坏、丢失等,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特别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在签约过程中双方均已对车位的现实状况及甲方通过与全体业主签定协议取得车位所有权的法律状况予以了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并且乙方认同甲方对车位享有的现实权利,双方在签约过程中遵循着诚实信用原则。

2、情势变更及处理方式:

1)由于立法行为、司法行为或任何其他原因,本合同在法律性质上被界定为非使用权转让的其他性质的,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自动转为租期为20年的车位租赁合同,甲方将按比例扣除20年的使用费用后,将剩余款项无息返还乙方。

2)由于行政原因导致乙方完全无法继续使用车位的,甲方同意将因此获得的相关行政补偿款转支付给乙方,并不再支付其他补偿。

3、乙方还需根据与甲方或甲方授权第三方签定车位维护服务协议,支付车位维护费用并承担相关义务,否则,亦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并应根据车位维护服务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与争议解决费用承担。

凡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由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败诉方需承担诉讼过程中的直接司法费用。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车位实景照片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使用权房屋买卖合同

1.房屋出卖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房屋买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同意将上海""大厦内第楼室公寓房屋套(包括室内装修、设备、家具等等)卖给乙方。本买卖契约所规定的房屋面积(指建筑设计图计算)共计平方米(附房屋平面示意图,室内用品清单各一份)。

(3)如甲方的土地有偿使用权结束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契约所规定的公寓房买卖价格为美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买卖款项。

5.房屋的移交:

(1)本房屋买卖契约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内按照甲方销售说明书规定的有关建筑和设备标准及室内家具用品的清单,对甲方交付的房屋与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交接房屋钥匙,房屋钥匙交接完毕,即作为甲乙双方房屋移交手续办妥。

(2)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内的所有权即归乙方。不论乙方住进使用与否,均应从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担该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维修责任。

6.管理、维修和其他费用:

(1)""大厦管理维修等项工作,均由甲方负责管辖,并向各用户进行分摊及收取相应费用。

(2)甲方暂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楼管理费。大楼管理费包括公用水费、公用部位环境卫生费、公用部位绿化保养费、安全保卫费、机械保养人员及大楼房管人员费用等。

(3)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楼公共设施、设备大修、小修储存费,收费标准另议。大楼大修小修储存费的用途范围如下:属甲方管辖内的公用的室内外绿化园地、道路、给排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列和消防设备、给排水设备、供电供水设备、空调设备的公用场所的所有的非人为损坏的建筑和装饰的修复。

(4)乙方所应负担的电费、冷暖气空调费由甲方负责计算、分摊,甲方将总费按住户、用户面积平均分摊,另加%代办手续费。

(5)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停汽车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车场车位,请与甲方商议,另签订停车场地租用合同。

(6)本买卖契约价格中不含室内清洁费,若需清扫室内卫生,乙方请与甲方联系,由甲方统一安排人员清扫,费用另议。

(7)上述各类费用由甲方按月开出收款单,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单后天内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计收应缴款额的千分之(‰)滞纳金。

7.房屋维修:

本契约签订经验收后,房屋的维修即由乙方负担。但验收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房屋维修,由甲方责成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因设备质量造成的维修由甲方责成设备供货单位解决。但如属人为损坏的房屋、设备,损坏人应承担其修理费用及赔偿损失。

8.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再转让:

(1)乙方在购入本契约所规定范围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大厦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规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权整体不可分割"。

(2)乙方购入的房产权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若需要再转让,须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和政府有关房产买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再转让的合同签约,必须将本契约中乙方应承担的职责无条件地转移到其买入者,并必须将本契约作为再转让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转让中发生经济等纠纷,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9.《上海中心"用户手册》是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对其中有关房屋购置户部分的职责条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0.过户手续办理:

(1)甲、乙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契约后,须经有关部门公证。

(2)乙方凭契约、公证书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产管理局分别办理过户手续,缴纳过户费和领取房产权证书。未经过户的房产买卖无效。

11.争议解决条款。

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契约所涉各项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规约束,若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新规定,则按新法规执行。

附件:

甲方: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使用权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字_____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___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______仟_______________佰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__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登记机关:_________________(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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