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绿植租赁合同(优质6篇)

时间:2023-09-11 12:55:50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新绿植租赁合同(优质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最新绿植租赁合同通用篇一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续租赁花木或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租赁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花木,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花木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花木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花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最新绿植租赁合同通用篇二

乙方:

为贯彻落实_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广全面低碳观念,提高全民低碳意识,重庆市城乡建委、市教委、市科协联合主办“20xx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作为“第五届中国(重庆)国际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与建设成果博览会”的重磅活动在3月举行。 甲乙双方根据_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赞助乙双赛事并获取相关商业回报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双方承诺

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合作费用及对方商业资料严守保密,不直接或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活动时间:

20xx年3月—4月

活动地点:

启动仪式:南坪珊瑚实验小学(暂定)

成果展示:南坪国际会展中心

活动主题:

创造城市未来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2、为乙方提供并三台价值元的九龙韵热泵热水器作为大赛奖品;

(二)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和兑现在本协议中所提及的全部承诺。

3、有权拥有“20xx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的商业广告使用权。

4、有权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和合作区域内就此项赞助为双方合作的唯一性和排它性。

5、甲方名称将以“独家冠名赞助”出现于活动全程背景板显著位置;

6、启动仪式上,甲方代表与主办单位领导并列入座贵宾席位;

7、启动仪式上,安排甲方代表致辞;

9、甲方可免费在“第五届城博会?青少年低碳生活主题展馆”进行相关主题展示(具体展出物品、面积、形式等与组委会协商)。

10、展板背景板甲方将以“独家冠名商”出现于显著位置;

11、城博会相关资料上印有冠名单位的名称和logo;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义务

最新绿植租赁合同通用篇三

为了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区绿化调整的行为。

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原种植的树木一般不得随意迁移和砍伐,确需绿化调整的,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调整,是指为适应社会发展,适度平衡绿化种植与居民居室采光、居室通风、居住安全和生活需要,以修剪、迁移、砍伐及调整绿地内部布局等多种方式,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作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是指对居住区绿地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的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的专业绿化养护企业。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市、区绿化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对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行业管理,负责居住区绿化工作的监督与指导。

市、区房屋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规定,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关服务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人民政府的要求,支持配合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 实施主体

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由业委会(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可由相应居委会代履行,下同)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公示,业主意见征询、公告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实施居住区绿化调整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经费来源

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调整资金由全体业主承担。

(一)市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二)区人民政府、街镇及区级有关部门补贴的资金;

(三)业主承担的资金。

第七条 调整原则

居住区绿化调整应当遵循“业主自愿、依法依规、专业指导、政府监管”的基本原则。

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采取迁移(抽稀)树木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第二章 调整条件

第八条 修剪的条件

居住区内的树木生长影响居民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居民提出修剪请求的,养护单位应当根据树木生长情况,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的技术措施及要求实施,文明作业。

前款规定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通风和居住安全的,可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

第九条 树木迁移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迁移的申请:

(四)植物生长影响房屋安全、社会治安和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的情况的。

第十条 树木砍伐的条件

符合树木迁移标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

(一)严重影响居民人身、财产安全,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二)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人身、居住安全构成危害的;

(三)严重影响居室通风、采光,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

(四)植株病虫害严重,树木死亡、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

(五)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受条件限制而无法迁移的。

第十一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条件

(一)占用建成的居住区绿地,应当在所占绿地周边地区补建完成相应面积的绿地。

(二)确不具备补建条件的,可结合居住区实际,通过增加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建成绿地上所建的棚架绿化不纳入折算)形式以平衡绿化总量,其面积的35%可折算为地面绿地面积。实施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应当在屋顶绿化、棚架绿化完成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调整程序

第十二条 修剪的程序

常规修剪由小区绿化养护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直接实施。

前款以外需要进行回缩修剪的,经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拟订回缩修剪方案,业委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征求业主意见的范围,修剪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绿化调整经费超过业主大会授权使用范围或需动用维修资金的,按照《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及《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执行)后适时组织回缩修剪。

第十三条 树木迁移或砍伐的程序

符合第九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迁移,符合第十条第(一)、(二)项条件的树木砍伐,由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要求,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制定相关方案,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1、迁移或砍伐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调整方案需明确迁移、砍伐的理由、数量和补偿措施以及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

2、迁移或砍伐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根据树木影响范围确定绿化调整征求意见的范围,方案经征求范围内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业主委员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向市或区绿化管理部门办理树木迁移、砍伐审批手续。

涉及胸径四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迁移,十株以上的树木迁移或者胸径在二十五厘米及以上的树木砍伐,应当向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其他的树木迁移或者砍伐应当向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 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程序

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调整方案拟订:业主委员会可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拟订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绿化养护企业等拟订小区绿化调整方案。拟定方案需明确调整理由、调整后的各项技术指标、调整资金来源以及可能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等相关内容。

2、调整方案公示:拟订的调整方案应在小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

3、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方案。调整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4、结果公告:调整方案及业主意见表决结果,应在小区内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天。

5、审批:居住区绿地内部布局调整平衡方案中涉及树木迁移、砍伐的,按第十三条程序操作。

第十五条 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实施

经绿化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树木迁移或者砍伐、绿地内部布局调整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绿化养护企业选择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告示相关许可批复、设立施工告示牌,向社会告示。

迁移、补植树木等应在种植季节进行实施,确保迁移、补种的成活率,同时接受区绿化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十六条 紧急情况处置

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故时,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应及时对树木采取保护性措施,对影响居民生命、房屋及设施安全等紧急情况的,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可以先行修剪树木或者采取其他处置措施,同时由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居住区绿化养护单位向所在区绿化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处罚

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绿化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八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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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绿植租赁合同通用篇四

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 出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_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绿植花卉租赁摆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甲方租赁绿植花卉 盆,用于室内办公环境美化装饰,每盆租赁价格为14元/月。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一年,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甲方每季度以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给付乙方绿植花卉租金,由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

乙方帐户信息:

帐户名: ; 开户行: ; 账 号: 。

第四条 甲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有权对租赁绿植花卉的数量、品种、规格及质量进行监督。

.甲方负责提供摆放场地,无偿提供绿植花卉养护用水。

.爱护租赁的绿植花卉。因甲方原因造成盆器破损,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在合同范围以外需增加租赁数量的,应及时同乙方协商。

.甲方如需要更换摆放位臵及品种,应及时通知乙方办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

.甲方不得将租赁的绿植花卉转租第三方。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第五条 乙方权利及义务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甲方办公环境相协调的绿植花卉,并根据不同季节及时更换,保持绿植花卉应有的新鲜和美观。

.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与租摆业务无关的区域或做与租摆无关的事项。

.乙方的日常护养时间段务必服从甲方,在摆放绿植花卉及日常维护时应注意安全。因乙方养护工作人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负责绿植花卉日常管理(浇水、施肥、修剪、清洁)工作,做到绿植花卉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盆中无烟蒂等杂物,使绿植花卉保持常绿常青。同时保持现场清洁卫生,做到人走净场。

最新绿植租赁合同通用篇五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___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草坪的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最新绿植租赁合同通用篇六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

发包方绿化养护工程,由承包方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养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阅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上马海鲜港绿化工程(一期)

工程地点:上马海鲜港盐工医院南侧

工程内容:苗木养护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盐工医院南侧苗木绿化带,面积共计平方米,4元/平方米,年养护价格万元人民币。

三、苗木养护管理标准:

1、根据对绿化项目养护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绿化养护管理,使之达到四季常绿。

2、根据苗木的生态习性,合理修剪,保持苗木整齐美观,均衡周正,灌木一年三次,整形灌木、绿篱一年四次以上。

3、苗木生长旺盛,分枝均匀,冠幅丰满,开穴浇水一年五次以上,施肥一年至少两次。

4、及时清理死枝、枯枝、逸生枝,清除杂草污物,抹芽除蘗。

5、及时防止治病虫害,其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药物防治一年五次以上,人工防治一年两次以上。

6、及时扶正,保持苗木挺直。

7、苗木:及时浇灌、施肥、修剪、打药、防治病虫害。

8、如遇旱涝及时救灾,并加强养护管理措施。

四、合同工期

养护日期:五年(自20xx年11月27日起至20xx年11月27日止)

五、结算方式

1、依据养护标准,按现有苗木品种进行修剪养护。

2、养护费每平方米肆元。年度养护费分两次付清:即年底付一半,养护期满一年付清另一半。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发包单位(签章): 承包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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