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燃气排查工作计划(专业13篇)

时间:2023-11-25 14:25:58 作者:HT书生

社区工作计划是指针对一个社区的发展和改进,对工作任务、资源调配、时间安排等进行系统性安排和规划的一种行动方案,它可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和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我想我们需要做好社区工作计划了吧。在下面的范文中,你可以找到一些关于如何制定社区工作计划的宝贵经验和建议。

社区燃气整治工作计划

根据《xxx市xxx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工作方案》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各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结合我街道燃气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生产专项百日攻坚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狠抓基础建设、改革创新、依法治理、专项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事故防控体系和社会共治体系,确保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零责任事故”,街道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政委: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常务)、xxx、xxx。

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和督导。组织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全用气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城市管理办,段正龙任办公室主任,刘乐平、xxx为燃气专干,负责整治行动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城市管理办:负责统筹协调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组织燃气安全检查,负责燃气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日常的督查和考评,加强对街道范围内各气站的检查。

城管执法中队:负责街道燃气供应站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负责督促、指导街道大型餐饮门店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负责街道燃气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协助做好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现场秩序的维护和管理。

公共安全办:负责街道建筑工地、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排查和整治,组织燃气应急救援演练,指导、督促燃气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定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夯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所:负责燃气设施、设备、容器、灶具、计量单位等相关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质监、市场流通标准,严厉打击和取缔严重违反国家压力容器、灶具等质监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燃气安全专项百日攻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摸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和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建立和完善辖区供气、用气场所目录,跟踪、督促落实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对用气用户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燃气用户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信息。

四、进度安排。

(一)排查整治(10月)。各社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对辖区内的供气、用气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动员各用户积极开展隐患自查,建立基础台账。

社区消防安全排查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xx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xx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xx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xx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xx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xx大召开。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开展“燃情岁月”之“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榕建液[20__]5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增强用户用气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防范燃气安全事故能力,防范重大安全用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从20__年12月1日开始至20__年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__年12月1日―20__年12月15日):动员部署,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

2、第二阶段(20__年12月16日―20__年1月20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用气宣传系列活动。

3、第三阶段(20__年1月21日―20__年1月30日):总结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局燃气站负责协调、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审查宣传活动材料的和活动方案,组织宣传活动,收集、汇总阶段性工作。

2、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编制宣传活动材料,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宣传活动,总结、上报阶段性工作。

三、宣传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

2、燃气技术标准、国家规范及安全供用气常识;

3、正确选择和使用钢瓶、调压阀、燃气灶、热水器、燃气连接软管等方法;

4、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典型案例;

5、用气安全检查要点、注意事项,以及防范和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方法。

四、宣传工作方法与要求。

1、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宣传工作方案。

此次“燃情岁月”安全用气宣传活动的主题是“燃气用户供用气安全”。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紧密围绕主题,指定分管领导负责宣传工作;要根据本企业供气性质和用户分布状况,精心组织,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重点引导单位燃气用户落实各项安全用气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具体方案可参照“五个一”要求,即印发一期宣传材料,悬挂一幅宣传标语,进一个社区或单位开展宣传咨询,组织一次入户安检,举办一期安全培训。

2、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活动。

(1)组织学习、培训。

各燃气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员工要组织学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燃气安全知识,各企业要加强对本企业服务、安检、维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并配合单位燃气用户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编印、发放安全供用气宣传材料。

各企业要组织编印内容丰富、通俗的宣传材料,所有材料应向局燃气站报备。

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各燃气储配站、充装站和供应站门口,悬挂大幅宣传条幅及张贴标语、墙报,在单位燃气用户的用气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应急处理程序等宣传单。

(3)深入开展入户宣传活动。

各企业应抽调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的人员组建宣传队,深入各社区和单位燃气用户,联合当地居(村)委会、物业公司,开展宣传安全活动。

活动内容包括:免费入户安检、安全用气常识咨询、分发安全宣传材料、剖析单位燃气用户用气事故案例等。

(4)多渠道营造安全供用气的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燃气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协调和指导检查,并可联合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执法、工商等部门,有组织、有步骤地做好用气安全宣传工作。

社区安全生产排查工作计划

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为了辖区单位的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社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社区稳定,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辖区内单位要统一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坚持打赢“预防为主”的胜利战,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

1、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负责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对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双重”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2、按要求对辖区企业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过合格持证上岗。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除作业人员;停止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领导和职工有权制止作业,提出处罚建议;发生事故后,有权直接参加调查,按规定进行处理。

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机制的基础上,将逐步加大检查的力度和深度,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社区居委会安全员,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地按要求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安全生产报表和相关资料和相关资料。

3、强对辖区居民的安全常识教育,以“四防”为主,进行安全自查。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察实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按照区安监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社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辖区内单位要统一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1、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负责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对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双重”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2、按要求对辖区企业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过合格持证上岗。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除作业人员;停止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领导和职工有权制止作业,提出处罚建议;发生事故后,有权直接参加调查,按规定进行处理。

1、社区安全员,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2、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地按要求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安全生产报表和相关资料和相关资料。

社区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计划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社区安全排查工作计划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xx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全^v^关于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前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xx〕103号)、《钦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钦安委办〔20xx〕84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燃气行业20xx年岁末年年初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市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燃气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行动。为确保此次检查行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燃气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燃气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xx年1月5日-3月30日。

为更好地为燃气行业联合大检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安全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联合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燃气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燃气管理处主任张福乾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城市燃气管理处抽调人员组成。

(一)液化石油气生产、充装企业。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是否对自有产权气瓶办理使用登记;已充气气瓶上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充装超期未检、超过使用年限气瓶;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及相关计量器具等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责任单位: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单位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记录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

(二)管道天然气营运单位。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巡线巡检、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燃气工程审批和竣工验收备案情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包括管道占压情况);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燃气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入户安全检查及安全用气宣传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2.企业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在用的安全阀、压力表及相关计量器具等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特种设备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

责任单位:市、县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3.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单位场所是否具有相关的消防审批手续;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应急事故处理预案及组织演练情况记录等;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市、县、区公安消防部门。

(三)入户检查和燃气宣传。

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开展检查,做好记录台账,如何检查是否规范情况。检查燃气企业是否按照《20xx年钦州市燃气行业岁末年初燃气安全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各级燃气主管部门。

4.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燃气企业对安全大检查期间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特别是20xx年8月-9月份开展燃气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无证生产、经营黑点是否继续经营,继续深入开展燃气专项治理,打击各类燃气违法违规行为。

(一)企业自查。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组织对供气用户进行入户检查,加强宣传。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对存在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奉化区城镇燃气行业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以安全为底线,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燃气安全宣传、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确保了燃气行业良好的安全生产势头。现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健全明确责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由分管副局长沈辉为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燃气安全工作,区燃气办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完善。

(二)主要领导带队检查。区燃气安全工作受到省市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戚兴初、市公用事业指导中心应春然主任等主要领导都曾亲自检查燃气安全工作。局党委把燃气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领导亲自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开展企业安全检查。4月23日奉化区溪口镇公堂村发生燃气安全事故以来,分管副局长沈辉等局领导按照党委决策部署,多次带队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燃气行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辖区各燃气企业开展生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按要求上报隐患信息,录入率、季报率均达到100%,并结合隐患排查工作,多轮次深入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

(一)开展小区、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等场所安全风险排查工作。针对溪口公堂村燃气闪爆事故,4月25日上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沈辉同志立即组织召开燃气安全会议做重要部署,并要求相关人员全天候轮值开展检查工作。4月25日当天,对全区8家瓶装液化气企业以及30家用气单位进行突击检查。此次检查共发现安全隐患6处,当即整改5处,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完成。

(二)开展燃气行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安全隐患。一是检查燃气经营企业,结合重大危险源检查、防台防汛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对辖区燃气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排查燃气经营企业40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42起,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开展餐饮等用气场所安全检查,共检查餐饮企业1100余家,排查出安全隐患156处,均完成整改。

(四)开展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排查重在落实,行业管理部门重视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排查火灾隐患。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相继开展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排查、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燃气运输车辆安全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排查等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通过对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的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共开展检查70次,出动人员160余人次,检查餐饮、食堂、企业等用气场所102家,发现火灾安全隐患11处,有效提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

社区安全排查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21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关于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维稳综治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在春节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20xx年1月7日、1月21日。

以自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督查等形式。

为确保双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取得成效,落实责任,我院特成立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安全疏散出口检查:门诊输液大厅、治疗室、住院部、各楼楼梯间等走火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通畅,指示标识是否清晰。

2、消防安全检查:对院内各科室、宿舍及1间出租商铺的防火进行巡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用电用火、危险品、燃气电器设备检查,医院义务消防队员灭火预案等。

3、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消毒锅炉、电梯、配电房、救护车等的检验检测工作进行检查,规范操作和保养,检查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悉操作规程,是否做好安全生产预防性工作落实。

4、危险化学品检查:氧气、酒精、煤气是否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安全存放和使用;剧毒麻药品管理是否做到五专(专人、专帐、专柜、专册、专用处方),是否落实双人双锁保险柜及报警装置等管理。

5、春节期间值班制度管理:制定值班安排表,值班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到发现异常和突发情况能及时、有效组织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为确保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安顺市平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平安办字〔20xx〕38号)文件要求及近期省、市、区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和聚会活动增多,春运交通流量大幅增长,生产企业面临节前停工检修、节后复工复产,施工单位存在低温作业赶进度,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多发,森林火灾等级较高等等各种风险因素复杂多变,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有关单位、各村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确保本辖区、本单位安全平稳有序;镇属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行业内安全隐患大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为确保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为切实抓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成立“齐伯镇2022年‘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齐铃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统一安排调度,焦盛华同志为信息联络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即日起至2月8日结束。

1.任务分解及工作重点。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六大领域的检查排查工作。

(一)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组长:齐铃曹政宇。

副组长:焦盛华。

责任单位:镇安监站、镇派出所、各村。

(二)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粮食安全检查组。

组长:杨德勇。

副组长:郭明辉王官永施永红。

责任单位:镇林业站、镇水利站、镇农服中心、各村。

(三)打非治违、地质灾害安全、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检查组。

组长:施江。

副组长:龙昱嘉魏光荣。

责任单位:镇国土所、镇卫计站、各村。

(四)校园安全、自然灾害检查组。

组长:余芳芳。

副组长:熊江元赵海军李勇。

责任单位:镇中心校、镇综治办、镇民政办、各村。

(五)建筑施工、燃气安全、旅游安全检查组。

组长:岳达缘。

副组长:赵海舰卢洪良马坤。

责任单位:镇村建站、镇经发办、镇文服中心、各村。

各单位、各村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所辖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违章作业等威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单位、各村针对元旦、春节期间道路交通的特点规律,加强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客车运输监督管理、跟场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在重点时段、路段强化路查路检,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车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站上车。

2.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要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民爆物品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加强对^v^爆竹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加强城镇燃气排查检查。深刻吸取今年发生的一系列燃气爆炸亡人、伤人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工作,加大打非力度,规范市场行为,遏制重大特事故发生。

4.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结合《20xx年齐伯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冬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生产企业、扶贫安置点、建筑工地、用火用电、林地荒山的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

5.加强活动的安全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联欢会、篮球赛等大型活动的烟花燃放安全措施,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6.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主任,切实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大检查力度,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各村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协作配合、在信息资源、监管执法及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等环节加强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万无一失。

(二)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各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两节”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将工作总结、剪影于2022年2月7日前报送镇安委办,由镇安办汇总后向平坝区安委办报告。

城镇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排查治理我区燃气系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切实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工作,根据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年春节前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柳建市政字〔20xx〕2号)文件要求,我局牵头开展柳江区燃气行业20xx年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我区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实际,按照“安全运行、保障供气”原则,落实燃气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隐患、化解风险,严防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范围:柳江辖区各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点等。

检查内容:各燃气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状况,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入户安检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遵章操作情况,节日期间的应急保供和应急值守情况,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等。

此次安全检查以燃气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和我局监督检查相结合,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的基础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上,排查燃气系统安全隐患,具体安排如下:

(一)即日起至1月30日,各企业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的检查小组,对本企业的燃气设施和供应站点的安全运行状况、从业人员遵章操作情况、入户安检工作落实情况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

(三)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心理,以“更严、更实、更细”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春节期间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注重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应依法加强燃气系统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和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采取停产停机处理,并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20xx年春节期间,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安全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及时、准确;二是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权威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合理调整充装、卸车、送气、巡检等工作;三是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指挥有力、组织有序、救援有效。四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科普和社会宣传力度。五是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入户安检、宣传、整改工作。六是做好节日期间保障燃气供应工作。

(四)做好资料报送工作。请各燃气企业于1月30日前将20xx年春节节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至柳江区燃气管理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柳江区住建局邮箱。

街道燃气排查工作计划

以“三保”(保安全、保供应、保“十八大”召开的稳定形势)工作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_令第583号)和省、市安全生产等工作部署,督促燃气企业依法经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四防”(防火、防高温、防台风、防汛)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燃气行业安全运行。

清剿隐患、促安保供。

全市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及其门站、加气站、储配站、供应(换气)站点等。

20xx年7月25日至8月25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7月25日—31日)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边查边改,做好自查和整改记录。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8月1日—10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自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提出限时整改意见,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8月11日—8月18日)市城乡建设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市(区)燃气企业进行抽查和督查,听取各地自查和检查情况汇报,对隐患严重、整改不力的燃气企业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8月19日—8月25日)各级燃气主管部门总结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城乡建设局成立燃气行业夏季高温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袁茂新。

副组长:刘建英、胡山章、庄新民、谈健鹰、张建明。

成员:由徐志峰、董春明、吴欣宇、姚耘俊、汤宗培、徐青等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项检查组:

第一组:负责市区天然气经营企业检查和对武进区的督查。

组长:董春明。

成员:梁逸平、卢泽、刁建刚。

第二组:负责市区液化气经营企业检查和对金坛市的督查。

组长:吴欣宇。

成员:朱亚平、赵旭东、蒋国强(另邀请市安监局相关人员参加)。

第三组:负责市区液化气经营企业检查和对溧阳市的督查。

组长:徐志峰。

成员:俞力平、徐建峰、金素英、孙裕伯(另邀请市质监局相关人员参加)。

(一)基础管理。

有关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和校验的合格报告书、各类基础台帐记录、劳动保护、产品质量管理、燃气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类消防设施、高温防暑与防汛措施、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安全自查情况、隐患整改及时率等。

(二)燃气设施设备情况。

1.门站、调压站、储罐区安全附件以及报警装置的完好情况。重点检查安全阀、压力表、防雷防静电装置、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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