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评估工作报告(专业22篇)

时间:2024-02-22 21:57:04 作者:雁落霞

通过书写工作报告,我们可以增加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促进团队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的提升。销售部门年度工作总结与展望:开拓新市场,提升销售业绩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1、了解风险与风险的构成。2、认识并区分不同类型的风险。【实验内容】。

在开始本实验前,请阅读并回顾《风险管理》教科书中的相关内容。

【实验一】阅读有关资料后,根据您的理解与思考,并与自己身边的同学分享和讨论。操作1:请给出“风险”的定义:

操作2:这个定义的来源是本人的看法,还是来源于:操作3:请尽量用自己的语言解释以下风险的要素:1)风险因素:2)风险事件(事故):

【实验二】请对以下一些风险事件(事故)的构成要素进行界定。即分出风险因素、风险事件(事故)和损失。

1)商场中的一条旧电线短路导致一场火灾。操作1:风险因素:操作2:风险事件(事故):操作3:损失:2)一次暴风雨引发泥石流致使一村庄被埋。操作1:风险因素:操作2:风险事件(事故):操作3:损失:

3)某人酒后驾驶的货车冲上人行道并撞倒行人。操作1:风险因素:操作2:风险事件(事故):操作3:损失:

【实验三】请描述大学生可能面临的风险。

操作1:您的个人大学学业完成过程将分成哪些主要阶段?1.2.3.4.

大一迷茫适应阶段:大二发展繁荣阶段:大三成熟稳定阶段:大四毕业阶段:操作2:每个阶段存在哪些风险?1.2.3.4.

操作3:哪些风险是可保风险?哪些可保风险已有对应的保险产。

大一阶段:大二阶段:大三阶段:大四阶段:品?

【实验四】请具体分析您的家庭会面临着哪些财产损失风险,并找出相应的风险因素操作1:财产损失风险有:

操作2:风险因素有:1.自然灾害:2.人为因素:

【实验五】您认为时下金融行业的风险状况如何?请简述之。

【实验小结】。

1、您认为本实验最有价值的内容是:2、理由是:

3、哪些问题您需要进一步了解或得到帮助?4、您对本实验有何建议?

实验二风险的识别(估计完成时间约120分钟)。

在开始本实验前,请回顾《风险管理》教科书中的相关内容。【实验六】请描述并举例说明客观风险源和主观风险源。

操作1:客观风险源是:

操作2:举例:

操作3:主观风险源是:

操作4:举例: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今年1~5月份,东湖街道在罗湖区委、区政府、区食安办的领导下,坚持_,紧紧围绕市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严格食品市场监管,建立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结合东湖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东湖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责任落实。

1~5月份,东湖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与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签订《20__年度食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层层抓落实,抓实效。为切实地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东湖街道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张远翔为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袁志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机构,统筹东湖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等落实。东湖街道由各副处级以上的领导为牵头、组织挂点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定期深入各基层、社区、工厂、企业协助抓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辖属9个社区工作站、3个股份公司也相应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股份公司配置了一名专职协管信息员,协调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与此同时,东湖街道还围绕市区政府食品安全中心工作,联系本辖区实际,制定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真正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排查整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督机制,为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行动。

1~5月份,东湖街道按照区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查处活动。具体活动有:

1、元旦、春节、“五一”期间,东湖街道把食品安全工作与“清无”工作相结合,继续开展“清无”行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组织安监、市监、执法、卫监等部门分别到太白路吉之岛商场、喜荟城购物广场、布心、大望乐福超市、彩世界华润商场等开展市场销售商品及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肉、粮、油、水产品和糖果以及饮料等食品。

2、3月1日上午,东湖街道联合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取缔了位于布心山庄东区无证无照经营的“钉子户”——“天津狗不理包子店”。该门店曾被多次投诉,东湖市监所执法人员曾多次到现场查处,责令其停止营业,并耐心疏导其按规定办理证照。但该门店经营者对执法人员行政建议和责令整改等行政行为置之不理,并通过各种阻扰手段拒绝停业整改。因此,东湖街道最后联合东湖市监所、东湖派出所执法人员强制对该门店进行查封,收缴其全部经营生产工具。

3、4月11日凌晨,根据线索在东湖街道成功捣毁两个“黑豆腐”生产加工窝点。这两个窝点分别隐藏在大望村一间民宅内和梧桐山塘坑仔村一间废弃工业厂房内,生产加工环境极差,并且涉嫌滥用食品添加剂,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为一举捣毁这两个非法加工窝点,4月10日上午,由罗湖市场监管分局陈建民副局长率领食监科相关工作人员来到东湖市监所,亲自拟定和部署相关行动方案,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4月10日傍晚,东湖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大望股份公司集结后,分别在大望和梧桐山社区的两个窝点周边蹲点守候。为了获得更有力的证据,执法人员克服了闷热、被蚊虫叮咬等困难,耐心等待收网时机。4月11日凌晨3点左右,这两个“黑豆腐”生产加工窝点的大门相继打开,当事人端着刚做出来的豆制品正准备往外送,立即被守候了一夜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随后执法人员立即控制了加工现场。在大望村窝点内,执法人员看见一排排豆腐有的直接堆放在地板上,有的堆放在腐朽的木架子上,卫生条件非常差。一男子正光着膀子,在作坊里忙个不停,汗水还不时“挥”进豆浆里。而梧桐山塘坑仔村窝点的规模较之大望村窝点要大,现场有一台挂墙式豆渣过滤器,可是就在这堵墙上却长满了霉点,同时地面上污水横流,卫生条件同样极为恶劣,一袋袋黄豆没有采取防潮防虫措施,直接就放在地上,旁边还堆放着“杀泡大王”等食品添加剂。对此,执法人员对现场所有的豆制品约50公斤予以销毁。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首先,我代表xxxxx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项工作。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县及时召开了首届食品药品安全暨商务工作会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及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了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总结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优劣得失和面临的形势,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做了全面的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要求,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

(二)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及时制定出台《20xx年xxx县食品安全工作安排意见》、《xxxxx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xxx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xxx县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和《xxxxx县地产副食品整治方案》等。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乡镇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和各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确保人员、管理、措施、经费“四到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乡镇政府也相应成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另外我县严格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已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县对乡镇领导班子和县直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之中,真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县乡两级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三)加强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不法行为。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县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管,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取缔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深化创建“食品安全无忧”市场环境活动,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考虑到夏季是食品卫生安全问题的多发期,我县及时印发了《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紧急通知》,并多次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夏季时令食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今年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53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68辆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4户,查处无照经营户34户,罚没金额3。2万元。查获假冒伪劣食品3563公斤,总值5000余元。

(四)加大投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我县在经费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20xx年,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之中,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随时予以追加。为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积极协调资金6万元,用于配备必须的检验检测设施和定点屠宰网点建设。在检验检测设施配备上,我县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设备,并已开始着手筹建服务全县、覆盖食品行业、功能完善的检测中心,除普通检测设备外,我县严格避免各部门重复配置。

(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力争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我县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乡镇集市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造食品安全声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xxxxx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作了4次专题宣传报道,并曝光了xxxxx等一批卫生严重不合格的餐饮企业。另外,我县还将食品安全工作与我县开展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爱国卫生运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在县“两会”期间,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向所有与会代表和委员们赠送了《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册,并抓住下乡工作队员深入基层的有利契机,为其印制1万余份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千方百计的扩大了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

(六)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为了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xxxxx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的要求,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开展了监管工作。

农牧业部门积极开展初级农牧产品的源头治理,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施用,加大了对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力度。

质监部门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整治对象,以粮、油、豆制品、儿童食品为重点品种,着力打击长期处于监管薄弱地带的生产条件极差的无证小作坊。全县所有乡镇均设立了定点屠宰网点。上半年定点屠宰生猪4942口,菜牛36头,菜羊6405只,基本杜绝了私屠滥宰现象。

工商部门重点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工作,以超市、食品店、农贸市场、粮油店、儿童食品经营店为整治重点,对假劣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化学物质污染食品进行了严厉打击。

卫生部门将学校、民工食堂,旅游餐饮、街头小吃做为整治重点,推行了饮食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并逐步推进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粮食部门将粮食市场整治作为工作重点,严格《粮食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使非法收购原粮、出售陈化粮等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认真履行了其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切实发挥了政府“抓手”的作用,根据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安排,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多次牵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综合监督有力,组织协调到位。

加强企业信用建设,是搞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我县对此十分重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期间,我县积极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诚信宣言》的承诺签名活动,并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做为一项重要的监管措施,先后与60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加工户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县还结合食品安全准入工程的实施,为企业建立了诚信档案,积极推进粮油、肉制品等行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的应用,建立和规范了各食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档案。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等措施,加大了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初步建立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顿依然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和难点,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但对无证小作坊监管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执法软弱无力,只好由配合部门卫生局套用《食品卫生法》进行监管。

(二)技术力量不足,检测设施、检测手段滞后。

(三)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不系统、不完善,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提高。

(一)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意识。我县将继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建立信息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监管的意义和目的,宣传整治成果,继续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典型企业,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民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大协调配合力度,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步骤、工作重点,加大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搞好衔接,整合监管力量,对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将整治工作引向深入。

(三)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我县将继续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把信用体系建设与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高企业素质、提升食品监管水平结合起来,通过食品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管理制度、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的长效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县工商局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各项措施,为维护全县的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做出了积极贡献。抓好四个环节:

坚持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工商”的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进一步充实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工商所也相应成立监管机构,从上至下形成了接受投诉与快速打击相结合的执法监管网络体系。进一步对食品监管工作重点,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目标纳入单位和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同时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切实提高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通过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在全县范围举行"3.15"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消费者发放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车巡回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共同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力度,一是强化行业自律,倡导诚信经营。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开展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教育,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信用观念。

二是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加大对食品生产者履行法定责任的监督力度,鼓励和督促生产者建立和完善协议准入、质量自检、质量承诺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严格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和保障销售食品质量。

以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深入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净化了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深入重点场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腌制食品、冷冻食品、超市自制食品、调味品和食用油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经营者自律,坚决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不法行为。紧紧围绕学生喜欢食用的奶制品、油炸食品、膨化食品、冷冻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社会满意、家长放心的校园及周边食品消费环境,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食品消费安全。结合节假日食品市场监管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全县共取缔无照经营业户多个,吊销营业执照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件。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了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县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管理股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传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三项措施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民生科技项目加以立项支持,并积极向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推荐我县食品安全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二是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之一。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同时要求相关的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三是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坚持在全县性重大食品安全活动中做到行动一致,在平时分工中做到食品安全贯穿到职能的履行过程。

宣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一是利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干部职工学习会,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广泛收集资料,印制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全年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有序开展了一系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全州的食品安全形势来看,整体质量管理水平还不高,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不容忽视,现就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以下:

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主要来源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验检测、基层报告等途径。

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一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率较低,特别是小型餐馆和小吃店,忽视食品安全问题。二小型及其以下餐饮服务单位多为家庭式经营、经营场所小、流动性大、功能分区达不到要求,不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发放条件,现根据“三小”条例完成备案登记。三烧烤店普遍存在常将肉串烤制半熟、售卖时再加工,生食品、半成品和成品混放,易造成二次污染。此外,烤制食品时间短,中心温度可能达不到杀菌的温度,容易引发食源性疾病等风险,暂无报告。

综观整个餐饮服务环节,按照区域分,风险点主要在乡镇、学校周边和建筑工地;按照主体分,风险点主要在学校食堂、群体性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烧烤店;按照环节分,风险点主要在管理制度、原料采购和加工制作;按照食品品种分,风险点主要在冷食类食品、野生菌等。

可以看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点和风险程度为:

一是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一般风险)。

二是烧烤店加工操作环境差,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中等风险)。

三是小餐饮加工操作环境差,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严重风险)。

四是误采、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严重风险)。

根据上述情况,建议消费者、餐饮单位和监管部门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消除或降低食品不安全导致的.风险隐患,坚决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消费者。

1。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

2.不采、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菌等,慎重选择高风险食品。

(二)餐饮单位。

1.加强烧烤、冷食类食品制作过程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保持加工操作环境清洁,避免食品在储存、加工等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防止环境中细菌对食品的污染。

2.严把加工制作关,不得加工制作野生菌,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烧熟煮透。

(三)监管部门。

1.将预防有毒野生蘑菇中毒的宣传工作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专家访谈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用野生蘑菇风险,重点宣传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蘑菇带来的严重后果,提示广大群众勿采、勿食、不买、不卖不明品种野生蘑菇。

2.监管务必做到痕迹化。在日常监管中一定要留下监管痕迹,这样在非常时刻至少还可以证明我们去工作了,要求了。若餐饮单位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我们要求的去做,出了问题,到时我们“渎职”的风险可能就会小一点。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为强化今年我镇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水平,根据上级的专项工作部署,我镇制定了具体工作计划,确定了重点整治的重点对象和环节,并按照工作安排,开展了食品市场秩序的整治。现将第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今年年初,经镇政府批准,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在会议上总结了去年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今年工作的开展提出了五项建议措施。一是继续健全镇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现高效的平台运作;二是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四是尽快建立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为加强部门间的沟通,组织召开了第二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会议,既1月10日的会议传达学习了区政府《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分析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形势,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明确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监管要求和任务分工等,并对节前联合检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

1、调整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建立健全了龙王镇20xx年健康教育组织机构网络;制定了: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xx年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xx年度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计划、20xx年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和发放了《龙王镇食品安全告知书》。

2、食品安全培训。第一次培训时间:20xx年4月2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章第八、九条和第七、八章,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镇村干部、肉类食品经营者和流动厨师,共计108人。第二次培训时间:20xx年6月28日下午,地点:龙王镇政府,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六、七、八章和《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讲课人:吴定聪(人大副主席)和李占彪(政府副镇长)。参加培训的人员有食品店、餐馆、食堂和食品加工业,共计67人。

元旦春节期间,我镇按照食品安全年度工作部署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上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薄弱环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针对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力度。元月17日,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毒鼠强等农业高危险化学品的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元旦至春节的一段时期,对猪瘦肉、家畜、家禽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

2、对生产食品、炒货、糕点等应节食品的两家食品加工业主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违法业主。

3、1月24日,镇食品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农业、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针对春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品消费量大、节日接待任务重、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问题多的情况,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异常现象。

4、2月12日—13日,对春节前部署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通过督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食品经营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身体健康,在督查中没有发现异常食品,但存在有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业主。

5、为做好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对全镇中、小型餐饮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餐饮业主无消毒设施、有的清洗设施不齐全,达不到卫生标准,合格率为86。7%;二是针对学校食堂食用油和餐饮业食用大米进行检查,合格率100%;同时,结合“创卫”、节前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均比较卫生;三是开展超市等单位的节前应节食品检查工作,全镇共检查超市4家,在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卫生监督要求、意见。

6、4月8日的会议传达了区食品安全委员《关于调整青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精神,同时部署了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再次明确龙王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职责。

7、7月份,对全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食品经营店进行了全面的调查造册登记,摸清了家底。

8、在8—12月期间,对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业,多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12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证照都不齐全,其中:酒厂8家,面条2家,豆腐1家,粉条2家。通过现场督查、宣传政策,结果:有的小作坊很快就办齐了证照,如龙王镇龙胜街龙供酒厂和龙王镇红树村13组豆腐生产等的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已经办齐;有的小作坊还在继续努力争取早日办齐证照;有的还没有行动,还在观望形式;有的已经停产停业。

9、全镇流动厨师,经过排查,有11个,健康证齐全,向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进行了公示。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上下联合、部门联动、有机结合、齐抓共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食品安全有关指示精神,效果显著,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将其控制在萌芽状态,使我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得到了可靠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为龙王明天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今年,我镇通过对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在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整治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发现部分生产经营食品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对食品安全工作持观望态度,镇食品委员会人员和执法人员对其及时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并要求及时改正。

1、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载体,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组织查处力度,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事故处理程序。

2、继续强化日常监管。包括对药品(医械)的经营业主的监管,对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的监管等等,跟踪检查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理。

3、继续与公安部门合作,坚决打击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食品的大案要案;开展对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专项整治和经营秩序的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主持部门:

会议地点:

日期:

评价小组成员签名:

会议内容包括:

1、评价的项目内容。

2、已知或遇见的危害判定。其中包含风险度和相关控制措施。

3、此次风险评价的完整性。包含产生的其它危害。

4、此次评价涉及到的评价准则。引申至需要更新的文件。

5、会议其它内容。

以上即是一个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价会议记录。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这段时间以来,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以搞好食品安全整顿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工作重点,整体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近期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加大农资打假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对农药、肥料、种子销售和使用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处,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药”、“放心肥”和“放心种”。在使用环节上,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使用禁用和限用农药等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监测、“三品一标”产品质量监测、残留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水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10月初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内水产品养殖场进行了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行为和滥用保鲜剂行为的查处。对全县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运输环节开展多次拉网式检查,强化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加大执法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当场进行了整改。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针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整顿,并以整改为契机,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主体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高仿造”、“取大名”等标识标注违法行为。对于小部分小作坊存在的产品标识标注不清、厂区卫生不干净等问题,实行限期整改。开展了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使用“血脖肉”、“注水肉”的违法行为,对全县8家猪肉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严格查处非法屠宰窝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劣质肉品等行为,强化出场肉品检疫检验,严把市场准入关,凡上市销售肉品必须经检疫检验合格并开具“两章三证”(检疫检验章、定点屠宰章、检疫证、检验证、市场准入证),未经定点屠宰和未经检疫检验的肉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非正常肉品上市销售。

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经营户专项检查,主要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食品“四项制度”、“一票通”落实情况等。重点开展了农村市场、食用油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县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8个检查组,以食用油批发经营户、农村集贸市场、城区结合部、农村食杂店、学校周边经营户为检查重点,共检查食品经营户700余户,食用油经营户200余户,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交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强化酒类流通监管,全力推行《随附单》的使用,有效规范酒类流通渠道,酒类流通备案率达90以上。近期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案件2起。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彩页、广告牌等方式,在农村集会、集贸市场设立咨询台、宣传台,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知识,共发放宣传彩页8000余份,通过宣传,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鉴别能力。

四是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在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近期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三项专项检查。检查过的每一个餐饮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或者整改通知书,然后按时间要求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单位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直至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整改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3份,通过整改我县餐饮服务环节单位基本上达到了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我们虽然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了一些工作,但工作中也还存在的一些不足,相应工作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也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保山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龙办发〔〕19号)和县政法委《明传电报》通知要求,我局进行了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新形势下,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是落实建设和谐稳定,实现社会矛盾由被动调处向主动化解转变、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由“谋事”向“谋势”转变、由治标向治本转变的重要举措。

为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了龙办发〔〕19号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提高了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搞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原则,明晰了风险评估范围和内容,明确了责任主体,确立了评估程序及步骤,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为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出了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办法。

三、认真负责,狠抓落实。

在具体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和把握三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的原则。

把人民群众是否支持拥护作为衡量各项政策和举措出台与否的基本标准,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尺度,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评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是促进发展的原则。

把促进发展特别是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力求使改革的力度、发展大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是民主法治的原则。

把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建立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和坚持依法行政相结合,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出台程序,逐步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坚持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对重大、重点工程如电站建设、易地搬迁、城市建设等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管理,以召开“项目评审会”、“专家咨询会”的形式进行风险评估。

主要从以下九个方面进行审查和评估:一是是否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

二是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能否按时足额到位,并做到专管、专用。

三是征地是否报批,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标准是否合法合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四是就业和生活保障政策能否切实贯彻落实,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劳动技能培训和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五是安置资金能否落实到位,过渡期生活费能否如期兑现,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等。

六是城市房屋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要求并按规定审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市规划方案相衔接;拆迁安置补偿政策及标准是否合法合规,拆迁对象对拆迁方案是否满意,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专项储存;过渡方案能否落实,拆迁队伍是否具备资质。

七是对地形、地貌等自然环境有无较大破坏,“三废”(废气、废渣、废水)、噪音能否得到妥善处理;对传统文化建筑、文物古迹等是否会造成破坏;对居民出行、生活环境是否造成影响。

八是建设期间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九是是否坚持“五制”(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原则,是否落实“五项管理”(审批或核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措施,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管理上是否会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对重大事项如价格政策的调整,则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做到政府、企业、群众三满意。

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群众代表和专家召开“价格听证会”进行听证,为评估提供科学、客观、全面的第一手资料。

来,我局共组织全县9个重大、重点建设项目参加了省、市召开的“项目评审会”,由我局登记备案的25个,风险评估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和阻碍施工的事件,广大群众对重大事项的.平均支持率均超过了90%。

四、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如政策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中原则把握不够准,与维稳、信访及项目单位协调不够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和项目管理水平;二是扎实推进“四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公仆意识、风险意识及群众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转变观念,开拓创新,认真负责,扎实工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食品安全标准及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情况做如下汇报:

1、何谓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本着最大限度释放风险确保品质安全的原则,对食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的卫生要求及其在生产、加工、贮存和销售等方面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措施。食品安全标准是对国家原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食品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整合,它既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也是各级行政部门食品监督执法的依据。

2、食品标准现状

建国初期,我国的食品类标准较少,20 世纪70年代末以后我国食品类相关标准开始日益丰富,当时颁布的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的产品标准,食品的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较少。20 世纪80 年代后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食品卫生标准和产品标准。在1981 年颁布的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开创了中国酿酒行业的新纪元。1983年颁布了gb 3865-83《中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和gb 3866-83《西式糕点质量检验方法标准》。1985年颁布了粮食、油料检验方法标准和一系列植物油脂检验方法标准。1986 年和1987 年颁布了gb 7100-86《糕点、饼干、面包卫生标准》、粮食类产品标准和以zbx 为编号的一系列专业生产技术规程。1988年国家卫生部又颁布了19 个食品类卫生标准。20 世纪90 年代初商检局颁布了一系列的进出口产品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卫生部还颁布了一批残留等检验方法标准。1995 年中国农业部颁布了第一批绿色食品相关标准,xx 年颁布了第一批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标志着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在中国走向制度化,也说明了人们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1996年、xx年和xx年中国对食品方面卫生标准进行了三次大范围的颁布和修订,使卫生标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这些工作,对食品标准建设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归结起来,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形成了四个层次,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企业标准。从属性方面看,又分属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标准四个类型。这些标准总计4700余项。因为标准制定的立足点不同,客观上造成了食品标准政出多门的问题,针对同一种食品,既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如苹果,既有标准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又有农业部颁布的无公害标准、绿色标准、外观等级标准,还有原商业部颁布的苹果销售质量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规定各异,互相矛盾,造成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混乱,令执法部门和企业无所适从。与此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品种,各部门似乎都视而不见,迄今没有标准问世,留下空白和盲区,导致生产经营或执法监督无据可依。此外,一些标准数十年不作修订,与形势发展严重不相适应,老化滞后现象十分突出。

3、《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为解决上述问题,《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工业标准、食品质量标准等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安全标准,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明确了食品安全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和公布、国家标准委提供编号,强调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包括8个方面的内容,即: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其中,人体摄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会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必须测定一个保障人体健康允许的最大值,规定食品中各种危害物质的限量。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原料,但是,滥用食品添加剂会危害人体健康,必须制定标准严格限定其品种、使用范围和限量。

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辅食的营养成分不仅关系到食品的营养,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主辅食的营养成分有特殊要求,需要制定标准。

食品的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具有指导、引导消费者购买、食用食品的作用,许多内容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消费者食用时的安全,这些内容的标示应该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法,需要制定标准统一的要求。

食品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其中的每一个流程都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对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预防疾病,具有重要意义,都需要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营养要求;食品的物理或化学要求,如酸、碱等指标;食品的感觉要求,如味道、颜色等,这些也属于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检验方法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方式或方法,检验规程是指对食品进行检测的具体操作流程或程序,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或规程会得到不同的检验结果,所以要对检测或试验的原理、抽样、操作、精度要求、步骤、数据计算、结果分析等检验方法或规程作出统一规定。

以上都是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标准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应该积极主动地研究制定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已经制定的,应该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发布情况

《食品安全法》授权卫生部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唯一的制定和发布机构。近两年来,卫生部颁发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评审委员会,并颁布了一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据统计,目前已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6项,包括68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限量、预包装食品标签等基础标准,完成了指定食品添加剂产品标准58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配合食品添加剂“严打”行动,今年5月13日公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胶姆糖基础剂和食用香料等2314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从法律角度讲,今后,在食品构成中,除食品工艺配方核定的主料、辅料外,凡是发现不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品种目录(总计2314种)之内的任何成分,均可视为在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凡是发现在食品加工过程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特定限制,超范围、超量使用目录中的添加剂的,均可视为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中,如何处置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实施。但是在在检验检测和监督执法实践中,时常会遇到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全品类残缺的问题。在处置此类问题是,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的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制定的部门可以参照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的规定,组织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授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部门备案;二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经营食品;三是既无国家标准,也无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符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要求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须备案登记,必须严格遵守。监督执法过程中也可作为参照。

6、食品安全标准与国家标准接轨的必要性

近年 来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食品贸易也在飞速发展,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问题,各国政府十分重视,因而贸易争端也不断出现。有不少发达国家的标准严于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等国际标准,采取了比较高的技术壁垒措施。好在sp和tbt(贸易技术壁垒协议)协定规定,各成员国在发生食品贸易争端时,必须以cac标准或风险分析的结论为依据,可以在wto争端解决机构中解决。且wto规定了cac的标准要以科学性为基础,采用风险分析的原理进行制定。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若贸易对方国标准严于cac规定的标准,可以要求其按照风险分析的原理提供科学依据,以保障自身国家的合法贸易权益。这对相关贸易国设立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公平合理的对策。因此,我国充分利用sps和tbt协定的规定,积极应对,成立了专家委员会,开始对我国食品标准进行制、修订。检验检疫行业规划在xx-xx年对本行业标准制、修订。但根据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对食品标准的不断加严、更新及我国出口食品屡屡遭受技术壁垒的情况来看,我国在对食品标准的制修订过程中,要站高望远,加快步伐,以尽快与cac标准接轨,为我国的进出口食品贸易保驾护航。

(一)分工依据

1、食品安全法及实施细则。从国际上看,监管体制一般分三大类,有多部门体系的、单部门体系的、综合型体系的,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多部门体系的模式。这种监管体制,中国目前食品安全分阶段管理的一个现实,就是生产经营分了若干阶段,现在我们按照这个特点进行监管,是发挥各部门的优势,既体现相互分工,又能够实现综合协调,这也是法律的要求。但是能不能真正做到无缝呢?有时候比较难。这是多部门监管最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部门职能要么重叠,要么出现空白。针对这样的情况,《食品安全法》特别对综合协调和部门分工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食品安全法》同时对各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也进行了明确。《食品安全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在下级行政区域设置的机构应当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依法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对以上职责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2、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为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和无缝衔接,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隐患,杜绝的实践中存在食品安全监管盲区,xx年12月29日,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对销售非自产初级农产品从业者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摊贩监管、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小饭桌”、“农家乐”、公开举办农村家宴、食品展销、仓储、专业食品运输等从业者监管、放心早餐食品安全监管。放心早餐的生产加工单位食品安全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放心早餐销售点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食品生产经营的兼营行为监管、无证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的监管等情形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堵塞了监管漏洞。意见授权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本意见的过程中,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作适当调整。同时,要求各级政府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对于本意见没有明确或新出现的事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确定相应的监管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对难以界定具体监管部门的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等办法进行监管,各部门应当服从并积极参与或配合,杜绝监管盲区。

3、xx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为切实加强学生营养餐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xx年4月27日,xx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营养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x食安委发[xx]4号),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学生营养餐监管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工程实施过程中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奶牛养殖、生鲜奶收购及饲料、兽药和养鸡场的监管工作。在省级有关部门未指定鸡蛋供应企业之前,由农业部门对学生营养餐所用鸡蛋供应企业进行初步筛选,报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定后,会同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对外公布。负责对鸡蛋供应企业所用饲料、防疫用药及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论定期公示;质监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审查学生营养餐所用奶品的配方,对乳品生产企业的乳品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检测结论。协助相关部门对奶品中标企业所设置的配送机构及代理商进行日常监控,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擅自改变合同约定最小包装规格、再次灌装、分拆等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奶品、蛋品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中标企业代理商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制定并监督实施配送机构、中转站及代理商仓储及物流配送质量安全规范,对配送机构及代理商供应的奶品、蛋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公示检验结论;卫生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所涉食品(含饮用水)进入学校之后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对蛋奶等品种储藏、加工、食用及食用反应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奶品、蛋品及饮用水等品种组织抽样检测检验,并定期公布结果。负责学生营养餐食品卫生(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对直接接触蛋奶等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教育部门负责学生营养餐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总供销合同项下所涉品种定期取样送检,对怀疑品种随时送检。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学生营养餐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学校内部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运行的基本制度,并监督执行。结合地域及学生分布情况,逐校或按片区配备学生营养餐专职质量安全管理员,并组织专业培训。负责督促各实施学校加大资金投入,按学生营养餐卫生规范的要求,新增设施设备,改进储藏、加工、分发食用的环境和条件;监察部门负责对学生营养餐实施过程中各县区、各级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依纪追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财政、商务、供销、民族宗教事务、审计、旅游等部门在各自法定职能及市政府指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安全监管职责。

(二)我市食品链条各环节监管职责分工情况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市食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公安局主要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各级公安机关依法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假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立案查处;依法查处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阻碍、抗拒行政执法活动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市农业局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对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药物残留进行综合整治;负责农产品跟踪检测和蔬菜安检工作;负责定点屠宰场(厂、点)生猪、牛、羊的检疫及其监督。

市经贸委主要负责食品流通、加工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实施“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绿色”战略。

市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市场及生猪屠宰的监督管理。在屠宰环节,全面遏制注水肉、病害肉入市,净化肉品市场监管。在有关县区,此项职责由经贸局承担。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年度预算,并予以保证。

市卫生局目前仍然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开展对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治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根据市政府机改方案及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餐饮服务、学校、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职责将有卫生局划转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划转工作已启动,预计本月底可完成。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格的市场准入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对违法的食品广告和虚假宣传、商标侵权和假冒商品、不正当竞争等行为进行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承担原由卫生部门负责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和发放生产许可证;组织制定、审批、发布食品地方标准。

x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主要负责出入境食品及其装载、包装物和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市政府其它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药监局要根据省、市编办划分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意见,积极推进我市监管体制创新,尽快提出我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分意见,并抓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三)几个特殊情况的处理

1、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为: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在实践中,由于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数量多、分布隐蔽、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简陋、管理水平低、生产环境普遍较差等问题,个监管部门在对小作坊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因而导致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的情况。我市在小作坊监管上探索了一些有益的方法。

对主体和特征都很明显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本着对小作坊“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实施许可管理。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制定了《xx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小作坊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7项要求,共计44条(具体内容详见gb/t23734-xx)。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需向县区质监部门提出申请及相关材料。县区质监部门对其必备条件现场审查合格后当场随机抽样。样品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县区质监部门在小作坊申请书上签署“现场审查并产品抽检合格”意见。小作坊业主持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县区质监部门为其出具开业生产登记证明。不具备自检能力的食品小作坊应就近就地与法定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理化指标、卫生指标中含有技术参数的项目,每季度委托检验一次。总砷、铅、铝等重金属指标每年委托检验一次。在同级财政经费保障情况下,县区质监部门对食品小作坊每年进行全项目的监督抽检不少于2次。

对存在交叉,不易界定范围的小作坊,按照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意见》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不含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对现场制售食品从业者监管,分两种情形处置:依托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场所(如商场、超市、食品店、集贸市场等)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在独立且专属的门店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监管。

2、食品摊贩的管理。食品摊贩指无固定店铺,在集中交易市场或者所在地区县政府允许的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的个人。食品零售摊贩的食品安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负责监管。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食品摊贩进行规范管理。(主要指区域规划、场所公共卫生、摊点布局等)

3、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的食品监管。这几类场所均有较明确的“四至”边界,环境具有一定的封闭性。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本着便民高效、责任唯一的原则,城乡集贸市场、超市、食品展销会等场所内的所有食品从业行为,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4、对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监管。省政府x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x政办发[xx]130号)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主业以外兼营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业务的,兼营业务日常监管由主营业务监管部门负责,在监管中发现兼营活动违法违规需要处罚的,应及时移送依法负责的监管部门处理。按照《意见》的精神,餐饮服务单位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销售酒、饮料等非自产及预包装食品的,不再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由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进行统一监管。

5、运输中食品的监管。生产企业若直接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质监部门监管;生产企业若设库中转站的,视为流通行为,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企业若委托第三方物流单位运输食品,运输过程中由工商部门监管。对于监管职责归属不清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由市食安委进行研究、协调后决定。

6、几类农副土特产品的监管。豆腐生产加工属于典型的小作坊,由质监部门监管;豆芽的生产过程非常特殊,虽符合农产品生产的特征,但是未经过充分光合作用,若按初级农产品对待,则可以使用化肥、助长剂、漂白剂等,但是这些成分在其生长过程中降解、转化非常缓慢,残留量较大,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因而,市食安委指定由质监部门监管。木耳、香菇、茶园符合农产品生产特征,应由农业部门监管。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发表文章全站搜索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xxx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xx人次,车辆xx台次,检查了xxx户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

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及时等情况;

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

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

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xxx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联合工商、镇畜牧站、派出所、镇安办,做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在年初,我镇就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监管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派出所、畜牧站、镇安办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各村(居)委员村主任,并签订了20xx年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由镇安办组织工商、派出所、畜牧站、学校对我镇辖区内的学校、超市、副食品店、饮食店、零售的水果副食摊点、销售猪饲料的摊点进行了三次食品安全检查,在检查的过程中未发现有我镇饲料经销商非法瘦肉精和对用猪水喂养畜禽的情况。

副食品经销商没有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没有问题乳粉,只发现一家小卖部由十几袋儿童食品过期,检查组当即要求其整改,并没收其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镇聚集地开展了多次的食品安全法的宣传,镇政府开会时,多次组织干部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并要求各村进行宣传,讲解食品安全工作,并组织人民群众学习《食品安全法》,并进行了检查,了解人民群众对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对《食品安全法》的掌握程度。

企业承包的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留样、进货渠道、发票等,以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上是我镇今年对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得到了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各单位的认可,总体自评结果为优秀。

幼儿园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180人,教职工26人,营养员两人均获得相应证书,食品采购由普陀区教育配送中心统一配送。食品加工场地占地8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专用教室进行。

我园在食品卫生工作方面做到了: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餐饮服务许可证》,两名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由普陀区配送中心配送),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

进货和每天的领料有专人进行登记。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餐具用蒸汽消毒法进行消毒,水煮沸冒气后再蒸30分钟。

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不留隔餐剩食,每日食品留样250克,留样48小时。

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十、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

在食堂评估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食堂纱窗有一个小洞,我们及时进行了修补。

二、在食监所检查时发现食堂二次更衣间的紫外线灯的紫外线指数较低,我们也及时进行了更换。

我们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时上报食物中毒信息。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要按照职责和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园也会不断改进,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20xx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精心部署、细心安排,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突出农村食品药品监管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宣传、检查活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小作坊提升工作:县局将2020年定为“小作坊规范提升年”,全面开展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办事处接到通知文件后,立即行动,制定出台工作方案,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小餐饮规范工作: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从摸排建档、培训教育、整顿示范和建章立制等方面,对辖区小餐饮进行了整治,并对学校食堂、学校周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实行月检查制度,截止目前共整顿规范小餐饮351家,全面完成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3、流动摊点规范及证照办理工作:为保证辖区群众饮食安全,确保零事故发生,今年对政府驻地、学校周边、旅游点周边、各集贸市场的流动摊点进行了规范提升,并要求办证经营、原材料公示、求索证索票齐全、按流动摊点证上的时间地点经营。

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根据县局的部署要求,每天开展“集集检、百分百、全覆盖”快检活动,重点检测集贸市场流通蔬菜中的农药残留,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截至目前共开展快检活动200余次,抽检7500批次,合格率达99.9%,覆盖全镇各主要集贸市场以及餐馆超市。

5、抽检工作:全力配合县抽检中心人员对我镇小作坊、小餐饮及流通行业进行了抽检,全面完成了县局分配的工作任务。

6、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接到上级通知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非洲猪瘟疫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紧迫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会同兽医站、食药所对各商超、集市的肉摊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与各大酒店、小餐饮店、学校食堂签订了泔水处理协议,并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统计,未发现在外地养殖厂工作的外出务工人员。

7、宣传工作:在全辖区各主要街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宣传工作,今年以来共发放食品安全相关材料2000多份,在辖区所有的行政村内悬挂食品安全宣传牌,为每家涉食单位制定一块食品安全宣传牌,全力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五进”科普宣传等专项活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达到人人共享食品安全的目的。

8、培训工作:召开辖区涉食单位食品安全培训会、各业态专门培训会以及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会等4次,辖区所有涉食单位的负责人参加,通过培训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增强了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9、学校食品安工作:为保证师生用餐安全,办事处食安办会同市管所每月检查一次学校食堂,并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开放日活动3次,在校园开展了科普讲座,向学生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组织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监督员参观学校食堂,让公众了解食品原料购进渠道、加工程序、餐饮具清洁消毒、食堂环境等,同时召开了家长师生座谈会,听取大家意见建议。

10、巡查工作:重点巡查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店,开学季联合市管所检查辖区5所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包括原材料的购入、加工、索证索票等。联合安监办、教委、市管所等开展学校食堂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不出任何安全问题;严格食品摊贩规范管理,致力于摊贩的集中整治;着重对流通业、小作坊、保健食品、化妆品、油坊等企业进行巡查检查。

1、食品企业监管点广,监管人员少,致使监管力度不够。一是各食品行业比较松散,交通不便利,给监管造成一定阻碍;二是食品安全监督时间紧迫,进行专业的培训学习不够,需要进一步提升专业人员素质。

2、“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规模小、分布散乱,科技含量低,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工艺简单,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再加上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混乱,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因此,监管工作难以覆盖不留死角,监管工作难度大。

3、食品经营业户守法意识不强。农村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体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生产、加工条件,原材料购入不索证索票,有的甚至无证经营,守法经营、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1、深化“三小”规范管理工作。

2、持续促进食品快检常态化运行。

3、加大对学校食堂的执法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4、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5、强化执法检查,严格食品监管,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并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风险所在的环节协助国务院有关部门收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第四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组建。

卫生部确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负责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分析等任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开展与风险评估相关工作接受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委托和指导。

第五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管理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为基础,遵循科学、透明和个案处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依据本规定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独立进行风险评估,保证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任何部门不得干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承担的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部审核同意后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任务:

(一)为制订或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科学依据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

(四)卫生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提交《风险评估项目建议书》时,应当向卫生部提供下列信息和资料:

(一)风险的来源和性质;

(二)相关检验数据和结论;

(三)风险涉及范围;

(四)其他有关信息和资料。

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需要组织收集有关信息和资料,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收集前款规定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

第九条 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可以做出不予评估的决定:

(一)通过现有的监督管理措施可以解决的;

(二)通过检验和产品安全性评估可以得出结论的;

(三)国际政府组织有明确资料对风险进行了科学描述且适于我国膳食暴露模式的。

对做出不予评估决定和因缺乏数据信息难以做出评估结论的,卫生部应当向有关方面说明原因和依据;如果国际组织已有评估结论的,应一并通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 卫生部根据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建议,确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和优先评估项目。

第十一条卫生部以《风险评估任务书》(见附表2)的形式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下达风险评估任务。《风险评估任务书》应当包括风险评估的目的、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结果产出形式等内容。

第十二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根据评估任务提出风险评估实施方案,报卫生部备案。

对于需要进一步补充信息的,可向卫生部提出数据和信息采集方案的建议。

第十三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风险评估实施方案,遵循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的结构化程序开展风险评估。

第十四条受委托的有关技术机构应当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要求的时限内提交风险评估相关科学数据、技术信息、检验结果的收集、处理和分析的结果。

第十五条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报告负责,并及时将结果、报告上报卫生部。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部可以要求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立即研究分析,对需要开展风险评估的事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立即成立临时工作组,制订应急评估方案。

(一)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的;

(二)公众高度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尽快解答的;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并提出应急评估建议的;

(四)处理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国际贸易争端需要的。

第十七条需要开展应急评估时,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应急评估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向卫生部提交风险评估结果报告。

第十八条 卫生部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风险评估结果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用语定义如下:

危害:指食品中所含有的对健康有潜在不良影响的生物、化学、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状况。

危害识别:根据流行病学、动物试验、体外试验、结构-活性关系等科学数据和文献信息确定人体暴露于某种危害后是否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处于风险之中的人群和范围。

危害特征描述:对与危害相关的'不良健康作用进行定性或定量描述。可以利用动物试验、临床研究以及流行病学研究确定危害与各种不良健康作用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作用机制等。如果可能,对于毒性作用有阈值的危害应建立人体安全摄入量水平。

暴露评估:描述危害进入人体的途径,估算不同人群摄入危害的水平。根据危害在膳食中的水平和人群膳食消费量,初步估算危害的膳食总摄入量,同时考虑其他非膳食进入人体的途径,估算人体总摄入量并与安全摄入量进行比较。

风险特征描述:在危害识别、危害特征描述和暴露评估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危害对人群健康产生不良作用的风险及其程度,同时应当描述和解释风险评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机构的认定和资格管理规定由卫生部另行制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有效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标准实施情况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标准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的过程。跟踪评价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二)推进标准实施的措施及成效;

(三)标准指标或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四)其他需要跟踪评价的内容。

第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坚持科学合理、依法高效、客观公正、真实可靠的原则。

第四条卫生部制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组织落实工作计划。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组织开展跟踪评价工作,负责调查、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并提交跟踪评价报告。

第五条省级卫生部门应当畅通渠道,便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验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反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执行中的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

(二)跟踪评价工作范围;

(三)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五)提交跟踪评价报告要求。

第七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具备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所需人员、技术、经费等条件。

第八条跟踪评价信息,应当作到真实客观,记录准确,资料完整。

第九条根据跟踪评价任务,省级卫生监督机构可以组织相关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听取和收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检验检测等单位及食品从业人员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情况和意见、建议。

第十条按照标准类别和跟踪评价内容的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开展跟踪评价工作:

(一)问卷调查;

(二)现场调查;

(三)指标验证;

(四)专家咨询;

(五)其他方式。

第十一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报告,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跟踪评价任务来源及方法;

(二)标准的跟踪评价情况;

(三)数据分析及结论;

(四)意见及建议。

第十二条跟踪评价结果表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修订的,卫生部应当适时制(修)订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经费应当纳入本级食品安全财政预算申请。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跟踪评价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立足于治防患、防事故,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__年全市“守护舌尖安全”整治全力打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现对20__年四月份以来的景区内的关于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完善工作机制为了加强景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本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单位部分成员任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督促景区内摊点负责人建立相应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管理体系。二是督促景区内摊点负责人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制定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增强了各摊点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反应能力。

二、严格检查,重点整治突出按照组长要求,一是每周至少一次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小组成员参加通过现场随机抽取景区餐饮单位,检查人员对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责令期限整改。二是加强节假日食品安全检查,假日期间检查频率加倍。

三、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通过会议、培训、食品安全周等形式加大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安全、健康的消费,提高广大游客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科学治理,保证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管,强化“食品级”标识管理,鼓励使用环保可降解的食品包装。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我有幸参加了由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举办的第五期食品安全师暨师资选拔培训课程。7天7夜紧张而快乐的培训结束了,我长地舒了一口气,我们从各个培训专家的精采讲课中学到了很多对今后从事食品生产很有用的知识,但同时又感觉到自己肩上又多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任重而道远,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食品安全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同大家交流:

1.食品安全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它不止存在于中国,在国外也同样存在;不止不发达国家有,发达国家也一样不少。食品安全问题不因经济的发展程度、科技水平、民族、种族等的不同而不同,它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任何国家或个人都不能片面指责其它国家。

2.食品安全问题很可能造成跨国家跨地区的危害,任何人或任何国家都不太可能在危害发生后独善其身。因为世界村的趋势日趋明显,地区商品的流通越来越全球化。

3.诚信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根基,失去了诚信食品安全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种植收割、食品制造、流通、餐饮等各相关环节从业人员都讲诚信,才能构筑食品安全的坚固堡垒。

4.掌握好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是做好食品安全的关键,不学习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就无法从科学的角度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5.食品安全师的工作在食品企业的作用日益明显、重要,作为一名合格的食品安全师不但要解决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问题,更要加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问题的全员培训。

6.食品安全培训师不但要作好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培训,更要将食品安全意识灌输给全社会,让每个人都逐渐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学习后我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情况我认为:

1.应该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成立食品安全问题领导小组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从研发部、品管部、采购部和制造部分别选出2名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定期开会讨论和解决公司内的食品安全问题。

2.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同员工的绩效挂勾。

3.每年选拔2名以上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及考核,使公司持证安全师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xx》及《食品安全法》进行深入的学习,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内部或外部培训。

4.重新对我公司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对行风险评估,使之更趋合理、完善,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5.对研发、采购、生产、仓贮及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估计并全程监控,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不但初步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也启发了我对实际工作中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食品行业所有从业人员一起努力共同筑造食品安全的万里城墙吧!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我县在3.15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为做好3.15消费都权益保护日专项整治和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和自律意识,确保我县饮食安全,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3.15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于20xx年3月8日制定并下发了《县3.15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禄食安通〔20xx〕1号),将专项整治活动的内容和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在3.15期间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大对农产品源头治理和监管,强化对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各坏节的监管力度,确实保证好群众的饮食安全,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集中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对群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扩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正是在各级领导的重视下,我县3.15食品安全整治和宣传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了实效,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进程。

3.15期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车辆40台次,对城区及主要乡镇农贸市场,食杂店及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和食品抽验,截止活动结束,对全县5家定点屠宰场共检查3次,无害化处理病害猪97头;检查食品经营户781户,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户6户和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67.6公斤;检查集中式餐具消毒机构4个,其中抽检合格企业2户,抽检不合格企业2户,对抽检不合格企业立案查处案件2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书2份、提出整改意见19条、罚款1100元;对餐饮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5份,提出卫生整改意见165条,验收合格发证验证79户;农药残留检测224个,合格217个,合格率96.88%,达到国家安全水平,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商家行为,为消费者提供了一个安全的消费环境,市场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

总之,在县委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认真工作下,我县3.15食品安全宣传和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辩假识劣的水平得以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有所提高,为今后食品安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食品安全,我校主要管理人员和全体后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宜良县县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结合我校实际,尤其是上星期县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对我校食品安全检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地反思,从而提高了认识,立即对学生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细致的检查,并进行了相关整改,现汇报如下:

组长:计家良。

副组长:刘发云。

首先,利用校会由校长宣传,宣讲当前食品安全的防范措施。其次,充分利用学校橱窗和班级墙报定期对食品安全等内容进行宣传。

再次,班主任利用每周一次的班会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卫生教育。

在食堂管理方面,我校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了食堂食品的采购、入库、出库、索证、加工、品尝、出售、器皿消毒等各个环节。

1、制订较严密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制度。

2、建立并执行台账登记制度。对所有食堂的原料采购(粮油、蔬菜、佐料等)必须及时索证、登记,对食用油、肉类等要有售货方的合格证、卫生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

3、食品留样放入冷藏柜48小时,并用洁净的器皿盛放,用标签标明年、月、日。

4、每天及时、干净地清洗炊具、灶台、橱柜,进行有效消毒,并做好消毒台账登记。

5、为了使食堂卫生落到实处,我们还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在食堂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戴帽子,从业人员不能穿着工作服上厕所,上完厕所必须洗手,不带着饰品上岗操作、不留长指甲、穿拖鞋。

今后,我校将继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以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丝一毫不放松。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为全面掌握当前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情况,永善县教育局、工商局、食药局等部门抽人组成了两个调研组,分别深入大兴、黄华、务基、桧溪、细沙、溪洛渡共6乡镇的学校,对当前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

报告。

如下:

调研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学校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情况,以及组织机构、制度建立、食堂管理、食品采购、安全工作、应急措施等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乡镇对工作情况的介绍,分别深入中学、中心校,抽查了8个村级小学,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现场操作,查阅相关档案资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

自全县中小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启动以来,特别是4月20日全县学生营养餐现场会后,所抽查的务基等6乡镇党委政府均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实效。

(一)责任落实到位。各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分别成立了以乡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组,各乡镇中、小学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校长亲自抓,一名副校长具体抓,落实了具体工作管理人员,任务落实,责任明确,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宣传发动到位。各乡镇通过召开乡(镇)、村、组干部会议,学校多次召开教职工会议、班主任工作会议、学生及学生家长大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贯彻学习了学校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工作氛围良好。

(三)工作措施到位。为全面推进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务基、黄华等乡镇党委政府及中小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拟订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作管理制度》、《营养餐工程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营养餐留样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办法,为实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6乡镇自黄华现场会后,认真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所有中小学均采取食堂供餐,停止向学生提供成品类食品,提高了食品安全保障。

(一)乡镇各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虽然乡镇人民政府与各相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但各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仍然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痕迹资料不齐全,档案管理滞后。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的档案相对规范,但各村级小学基本没有建立档案,各种资料散乱混放;各学校基本都没有食品安全负责人对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学生营养餐与“一补”两项资金整合后,一些乡镇或村没有完善村民一事一议或乡镇人大主席团审议程序,没有相关痕迹资料。

(三)食堂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村级小学仍然存在食品原料、作料采购未索证索票,进货、出货验收记录不完整(无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等),部分学校仍未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餐具消毒无记录,食品留样不规范(标签无具体时间、菜名)、无记录;对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学校没有配备从业人员衣帽,有的配备了没有穿戴,食堂、个人卫生较差,个别从业人员未进行健康体检;多数学校未办理食堂餐饮经营许可证或到食药局备案。

(四)学校饮用水困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缺水,比如大兴镇的梨园小学、锅巴小学,核桃小学,溪洛渡望城小学等,有的学校有水但是存在水质安全问题。

(五)部分学校购买蔬菜困难,食谱单一,比如有的学校蔬菜以洋芋酸菜为主,洋芋长时间放置长芽,存在安全隐患。

(六)学校资金困难,食堂硬件设施简陋薄弱,大部分学校食堂都是改建的简易食堂,布局不合理(食堂紧邻厕所、垃圾堆、污水沟),如溪洛渡望城小学食堂属平房,没有抽油烟机和换气设备,工作人员无法承受刺鼻而令人窒息的气味,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认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务院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如果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必将带来极坏的负面影响。

(二)加大食堂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排除简易食堂安全隐患。加强食堂设备配置,保障工作需要。

(三)高度重视学校营养餐食品安全工作。乡镇、各相关站所及学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合力,确保每天、每周、每月都有各级领导、各站所工作人员到各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同时,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健康教育、常见病预防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注重档案资料及痕迹管理。要按相关要求建立规范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档案资料,食品安全负责人对学校食堂要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做好学校食堂日常巡查记录,对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证件、产品质量检测。

报告。

采购食品登记票据食品“进货”台账食堂“出货”登记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应落实专人管理,规范存档。

(五)各级学校要实时动态掌握从业人员(包括健康体检)情况,做好统计,及时上报各乡镇政府和县营养办、食药局,从业人员调整后,必须进行体检和从业知识培训。

(六)开展学生过敏体质情况调查,县卫生局要及时组织对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七)各级学校提前三天上报下周学生食堂菜谱及需采购数量和金额,由县营养办审核、把关,批准后方可实施。

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乃至生命,关系到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和政治的稳定。下文是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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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

承诺书。

》。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六、扩大宣传,普及认识。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存在的问题。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八、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我校根据上级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工作措施。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寄宿制特殊学校,校园面积2689平方米,校舍面积3635平方米。目前全校有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4人,教师23人。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校园围墙、宿舍区、食堂、门卫等处都安装有红外线电子监控系统,有力地保障了校园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重视食品卫生安全。

我校一直以来,就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之中,学校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2、加强宣传教育,全校师生共同参与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

有效地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保证食品安全教育取得实效。通过有力的宣传教育工作,全校师生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也了解掌握了一些最基本的食品安全常识。

3、加强重点工作,切实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食堂管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遵照有关部门的要求,食堂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科学管理学校的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食堂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食堂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制定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制度,食堂从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学校分管领导也可以随时查看食堂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从而了解食堂的内部情况。学校执行严格的食品采购程序,食堂粮油肉、蛋、蔬菜等物品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的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卫生、质量和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培训,树立良好的形象,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我园按照会议精神,对园内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进行报告。

我园有幼儿食堂一个,在园用餐幼儿共430人,专职食堂员工三人,食品采购由园领导兼任。食品加工场地占地100平方米,幼儿用餐在各班教室进行。

一、学习食品卫生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让每个教职工都意识到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给幼儿灌输食品卫生常识,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建立健全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

规章制度。

从食品加工到幼儿用餐等方面都做到了有章可循。

四、证件齐全有效,幼儿食堂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五、食品采购严把进入关,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全部定点采购,不能定点采购的食品在购买时都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问明出处。不购变质食物和野生菌、四季豆等有中毒可能性的食物给幼儿食用。

六、食品储存和餐具消毒工具、食品加工工具齐全,餐具做到餐餐消毒,教室和厨房地面每天定时进行优氯净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即用即洗。

七、厨房卫生每日定时打扫和随时保持干净双重目标同时进行。

八、生熟食品分类存放,隔餐剩食不给幼儿食用,未加工熟的食物不给幼儿食用。

九、灭四害工作随时发现随时进行。

幼儿园对食堂卫生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入地检查,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对于各种不卫生的隐患和习惯及时进行处理更新。厨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食品采购、供货、加工等关口的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卫生安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有专人管理,非直接工作人员不得接近;严格生熟分放和加工处理制度,严格执行饭菜当日制作,当日食用制度,以防隔夜饭菜对幼儿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对幼儿园进行灭鼠除蟑,清除各种寄生虫,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灭蝇药专人专点妥善保管,单独存放,严格执行用药、清理和管理制度。

办园多年来,我园在卫生部门和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督导下,严格循规加工幼儿食物和指导幼儿正确食用食物,严把餐、饮具和食物加工场地与幼儿用餐场地的消毒关,没有出现幼儿食物中毒和园内传染病流行的事件过,这是我园应保持的。

我园还有专用的食品库房,有专用菜类的细加工操作间,一些食品加工具还需不断添置,这些问题我园正在不断改进中,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相信我园今后在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方面会越来越做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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