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大全(14篇)

时间:2023-12-14 15:39:40 作者:笔舞

读书心得是对自己在读书过程中的思考、感悟和体会的总结,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提高阅读的效果,我想我们需要写一篇读书心得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选的几篇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飘》读书笔记心得与感悟

“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当你面临挫折时,是否能真正的勇敢面对,坚定地说一切都不是事?《飘》的女主公斯佳丽有着美丽的面孔,甜美的声音,婀娜的身姿。她容颜倾城,可真正让人倾服的是她的勇气和信念。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这是俄国诗人普希金的希望。原本万事无忧的斯嘉丽,遭遇种种变故。财富泯灭,故亲离世,至爱磨灭,而她仍旧满怀希望,计划着未来。

我的未来只有我做主。不管是雨有多大,风有多强,雷有多响,我们也要镇定自若,坚信明天的到来,怀着憧憬说一句:“明天,你好。”

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边城》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繁华,却看不穿繁华背后的萧索与凄凉,经历了喧哗,却没有想过曲终人散后的寂寞是否也会升华。

有些时候,我们看到了现象,却拨不开迷雾,也有些时候,有些话不说,就再难澄清,再难说出口。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但长久以来,生命便如一条河流,激流曲折,却永远也回不了头。

我们总抓不住一些东西,改变不了一些事物,美丽的背后也有诉说不完的苍凉。就像翠翠这样明媚的孩子,最终也只得在江畔孑然一身独自的痴痴盼想。

神采奕奕神态自若修长挺拔矮小精悍勇往直前坚定不移居安思危死而后已。

刨根问底废寝忘食垂头丧气气急败坏愁眉苦脸没精打采若无其事料事如神。

身形纤弱身粗似瓮体态轻盈体健筋强高头大马五大三粗短小精悍足智多谋。

枯瘦身材身段窈窕弱不禁风身躯凛凛掩卷沉思神情专注恰如其分融会贯通。

果园飘香硕果满园硕果累累红果满枝藕断丝连披红抹绿学贯中西博古通今。

一个对于诗歌图画稍有兴味的旅客,在这小河中,蜷伏于一只小船上,作三十天的旅行,必不至于感到厌烦,正因为处处有奇迹,自然的大胆处与精巧处,无一处不使人神往倾心。

翠翠每天皆到白塔下背太阳的一面去午睡,高处既极凉快,两山竹篁里叫得使人发松的竹雀和其它鸟类又如此之多,致使她在睡梦里尽为山鸟歌声所浮着,做的梦也便常是顶荒唐的梦。

要硬扎一点,结实一点,才配活到这块土地。

翠翠依傍祖父坐着,问祖父:“爷爷,谁是第一个做这个小管子的人?”“一定是个最快乐的人,因为他分给人的也是许多快乐;可又象是个最不快乐的人作的,因为他同时也可以引起人不快乐!”

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时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以作为人家所在的旗帜。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不朗然入目。

日子平平的过了一个月,一切人心上的病痛,似乎皆在那份长长的白日下医治好了。

人事就是这样子,自己造囚笼,关着自己。自己也做上帝,自己来崇拜。生存真是一种可怜的事情。

水是各处可流的,火是各处可烧的,月亮是各处可照的,爱情是各处可到的。

可是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以一个难题的形式出现在感情里。

人的寂寞,有时候很难用语言表达。

一个人记得事情太多真不幸,知道事情太多也不幸,体会到太多事情也不幸。

日头没有辜负我们,我们也切莫辜负日头。

照规矩,一到家里就会嗅到锅中所焖瓜菜的味道,且可见到翠翠安排晚饭在灯光下跑来跑去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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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这次三体(全集)是我利用上班期间的休息碎片时间完成的。刚开始写了一些阅读过程中触动的想法,也获得了不少赞和评论。可是,越往后看,越发现自己被作者对于宇宙规律、人性、责任、爱情等的诠释而抛到宇宙之间,失去了重力的作用下,大脑因一度缺氧所能想象到的,试图留下阅读痕迹的笔记,始终无从写起。震撼之余,感慨那种天马行空般的想象,更惊叹于有逻辑的而又空渺的真实感。

小说中从汪淼,到叶文洁、章北海、罗辑、程心、云天明、大史等人,每一个人都承担了各自的责任,但每一个人都是主角但又都不是。当单个个体面对人类,??,太阳系,银河系,三体文明及浩渺宇宙的时候,显得格外脆弱和渺小。由于责任所展现出来的人性光辉却在黑暗宇宙中璀璨夺目。那些人性的自私和贪婪就如黑幕一般,阻挡了文明之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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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读费孝通先生之《乡土中国》,虽仅粗读了一遍,但已收获颇丰。接下来谨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部分简略谈一些话,有发自内心的感悟,也有引名家之言作为支撑,思路混乱,望谅之。

在读到开头,我就被费孝通先生对于教师这一光辉职业的看法所吸引,特于此引先生之言,此部分算个开头,大抵是和“乡土中国”这个名词无关的。“我并不认为教师的任务是在传授已有的知识,这些学生们自己可以从书本上学习,而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作为教师的人就得带个头。”费孝通先生作为大儒大家,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提及在当今看来都如此前卫的观点着实让我惊讶。初读此书,竟难有陌生之感,若非书中所述之人、之事、之言皆为早期之物(此处的早期可追溯至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我都难以发觉此书出版至今已有七十余年。

先生在序言中提到,他做出了一种不成熟的、局限于客观条件的尝试。“尝试什么呢?尝试回答我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按先生所陈观点,大抵可以说乡土中国,是生长在中国基层的传统社会的骨子里并从骨子里散发出的能够影响、支配、作用于中国社会的体系之说。那么接下来,我将说一些关于乡土中国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方面的内容。

谈及“乡土本色”,农耕应该可以是我们民族确和泥土分不开的文明乃至成就,它深刻地存在于我们的观念之中,不论时间、不论区间,我们的思想中总会对农耕青睐有加。耕作离不开土,老农也就如半截身子长在了土里。从土里长出来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会受到土的束缚。土如同中国众生的血液,联结了上亿人,像宗族血亲般,只是各立门户,各具情结,其差异最重表现不外乎地域上的、以山川河流勾勒分壑的各自乡土文明。

但其中家庭总是最基本的抚育社群。与工业文明及游牧文明不同,中国的群居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的是上千年的农耕社会所独有的一种聚合性的生产特征和扎根于土地的文化乡土气息。因为农耕,所以人口流动性很小,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域性的。而说到这种乡土社会,可以说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无需选择的生活环境,意味着没有陌生人的规模内的社会,逐渐形成了中国格局地域特色又充满浓厚人情的乡土社会。费孝通先生特此提出在乡土社会中法律(也可以说是成文的规则)是无从发生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非对于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论“文字下乡”时,费孝通先生着重强调了农村人(一为乡下人,无贬义之意)并非无学习文字之天赋,实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群,在这个社群的范围内有惯常使用或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或称为“方式”,文字在表达意思时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并非在乡土社会中最为合适的交流方式。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情达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再论文字下乡”算得上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社会中文化符号之基础与其发展的补充。我个人对费孝通先生所提及的“先有了语言,构建了交流的象征体系”的理解是:先有象征体系再有概念,然后积累经验,在唯物论里是不成立,但在文化中这种认识是可行的。象征即是语言,先有了说,才在后来有了存在的体系,之后再有了概念和经验的出现及积累。我个人认为,说是对现实事物的客观反映,不管真不真实,它都是对存在着的客观实在的一种带评价或不带评价的映像。如果从这一点出发,费孝通先生所表述的象征一说就不是唯心之论了。

《复活》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在寒假里,我读完了俄国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顾名思义指死去的人再一次获得生命,当然,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他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压迫。最后“救助”终未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我才渐有所悟: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然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年,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重新“洗清”自我的人。书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政治的腐x。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复活一直是我最喜爱的作品,而且它也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托尔斯泰的著作。

复活这部小说通过男女主人公的遭遇淋漓尽致地描绘出一幅幅沙俄社会的真实图景:草菅人命的法庭和监禁无辜百姓的牢狱;金碧辉煌的教堂和褴褛憔悴的犯人;荒芫破产的农村和豪华奢侈的京都;茫茫的西伯利亚和手铐脚镣的政治犯,突出托尔斯泰虽然对现实社会做了激烈的抨击,揭露了社会制度的本质。

复活的主人公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本来是一个单纯,热情的少年,爱上了姑妈家的养女兼婢女卡秋莎,并与其发生了关系。但后来他背叛两人的承诺,而怀孕的卡秋莎被赶出家门。

由于社会的现实,把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变成一个跟其他贵族一样的人,而把卡秋莎逼良为娼。由于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公爵一次偶然的机会作为陪审员参加审理一个毒死人的命案。而被告者是卡秋莎,看到玛丝洛娃被宣判后失声痛哭、大呼冤枉的惨状,他决心找庭长、律师设法补救。他开始反省,进行“灵魂净化”,发现他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是“又可耻,又可憎”。

最后经过他的帮助,卡秋莎沉冤得雪,对德米特里·伊万诺维奇·聂赫留朵夫的怨恨也消失了。

看完这篇小说再看看题目,我觉得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人性的本质,但是它也是暗示真托尔斯泰的经历,他本来也是一个贵族人士,也是过着蹂躏奴隶的生活,但他后来慢慢思考,发现这样自己并不快乐,最后他放弃一切,解放奴隶,寻求真正的快乐。他这样的行为却被别人认为他疯了,甚至是家里人也觉得他疯了。

这体现的是当时的以贵族为首的社会,但现在不一样了。虽然现在不算是大同社会,但有很人不管是有钱还是贫穷,他们都愿意帮助别人。作者应该是希望这样一个社会吧。

《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悟作文范文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描写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土中国》读书心得感悟。

作文。

《乡土中国》此书,余早有耳闻,惜乎锐进之气已减,加之事务缠身,故于20xx年11月方粗略浏之。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读中国传统社会,是费孝通的一个大胆而又成功的尝试。书名中的“乡土”二字,既表明了传统中国之基本属性,当然,从另一种角度来讲,也是作者观察传统中国的立足点。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社会,土地是固定在地球上而不可移动,由此,以此谋生的中国农民也在日常的言谈举止不免带有种种“乡土气息”(非贬义,仅仅只是一种客观的描述)。乡土社会,强调的是一种静止的、固态的生活秩序。处在这种秩序下的人们,对于秩序服从的原动力既不是横暴权力,也不是契约社会中的同意权力,而是在经年累月反复训练积累出来的传统。传统,在相对静止的社会中,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性,这也是所谓礼治社会产生的根源。

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传统国人社会生活结构偏向于以血缘和地缘为基础的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指的是以父系亲属关系为主轴,异性亲属关系为辅轴的网络关系。这种格局通常需要考虑血缘、地缘、政治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对于该概念的研究在现代广告传媒学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此书还研究了文字下乡、男女有别、无为政治、长老政治、名实分离等问题,可以说,此书以乡土中国为基本论点,进而将研究领域扩展到了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及国民特性等问题。

本书语言朴实而又立意深远,篇章结构看似纷繁复杂实则自成一体,是不可多得的大家之作。

看完乡土中国,对我的影响很大,我思考了好多问题。最主要当然是从法的角度想了好多。法也是一种传统,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社会,的确,要想实现法治,还得经过我们漫长岁月的奋斗,前赴后继的法学家的奋斗。

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

在这样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他还说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这一点其实我是不太同意的,中国人团队意识也挺强啊。

现下的农村也不是当初那个封闭自守的鸟笼村,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和西方经济的带动下,农村人也不得不走了出来,为何农村和城镇都有私的现象,其实根本原因还是竞争带来的副产品,费孝通先生说的认为,打个比方来理解,就是说明“当一群鸟是一个团体的,因为熟识而在无形中有了一种关系,有了这个关系就减少了不良竞争”,而一只只不相联系的鸟之间,由于没有这种关系,就容易产生“私”的现象,人也一样,俗话说的好,“芸芸众生,皆为利来”,这里的“利”是泛指对自己有好处的事物,如果没有好处的事,从相反角度就是无益之事,试想谁愿意做对自己无益的事呢?有句话也说的蛮有意思,就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如果连自己也吃不饱,又怎能照顾到别人的肚子呀。要人做好事,也必须先自己做好事,做表率,当人人做好了自己的本分事,国家地区也就达到兴盛繁荣了,而一些对个人无益的事,对群体有益的事,有时也不得不舍小为大,建立制度,法律,建立一种关系,强行实施。

长久以来,人们总认为凡事要按惯例行事,却不曾想到要依法行事。乡土自身的礼仪和秩序有效的应付着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但是并不决断于个人专断的权力,或者呆板的法规条文,秩序的维护者是漫长的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传统,以及在此传统中为人们所认同的风俗、人情、习惯、礼仪等等。因此我认为,中国的法治事业要得到发展,必须先改变人们的思想,树立法治观念。

费老推论,既然是礼治社会,那么礼就不仅仅是礼貌,不懂礼就简直是个道德问题,如果有官司非打不可,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规矩。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中国乡土社会的理想是没有法律和政治的,因为一切都按照祖先流下来的规矩进行,政府的统治以教化为主,苛政猛于虎,来到这个世界的新生儿自有父母教化他们适应这些规矩。这就实现了无为而治的理想。

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还谈到当时一些人提倡的文字下乡。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当然不甚了解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韭菜、不会爬树、不会抓鱼一样,没什么值得取笑的。作者进而探讨了语言的产生以及和人类生活的关系。文字的产生原是为了不同空间和时间的人交流的,但是在乡土社会,由于生活的一成不变和空间的稳定性和封闭性,口头语言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生活需要,这使得乡土社会对文字的依赖性大大减弱,而且人们通常认为面对面的交流远比书面语言表达的东西丰富准确。

总之,中国现在正处在转型阶段,是一个现代性与乡土性矛盾着的国家。中国的法制化还需要努力,很艰苦的努力,中国要进行现代化国家建设,必须处理好乡土性的问题。加强人们的规则意识,完善法律法规,推行依法治国,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这些都是我们国家必须要面对的事情,值得我们进一步去思考。这也是读完费老先生的乡土中国,我能想到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情大于法的有这太沉重的历史积淀和文明传统的国家实现法治社会所要做的最关键的一面。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不过的,土地不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么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么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只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接受能力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多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但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同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上看,乡下孩子不一定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我进入大学后课余读的第一本书。可能是由于第一次涉足人文社会科学,对这一大类学问很是陌生,书读得不是太顺利,加之日常学习和时间的安排上不合理,一个学期快结束了,我总共才读完了前3章。对此,我感到非常羞愧,费孝通老先生的“差序格局”都还没有读到,真是惭愧万分。不过,我还是会利用课余时间把全书看完。

然而,只这前三章,就已让我获益匪浅。读完以后,我对中国的乡土社会有了基本的了解,也认识到世代生活在乡村的居民身上的一些性格和特质,这是我以前不曾知道、也不曾想过的。作为一名大学生,我对大师的著作没有资格做评论,在这里仅就《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谈一谈个人的一点体会和感悟。

费孝通先生是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他于1947年根据所讲“乡村社会学”写成《乡土中国》。本书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

关于“乡土中国”这个概念,费先生在书中指出:“这里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换言之,“乡土中国”是中国特具的一种体系,它包含在具体的百姓生活里,老百姓遵循它而生活。

在第一章开篇,费先生开宗明义的提出:“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为“乡土中国”下了定论——中国社会的基层(基本)是土生土长的乡村人。

在这一章,先生着重阐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即乡土的本色是什么。我把它总结概括为下面的四点。

首先,在习俗上,乡村人和其居住的乡村有着很强的传统性,而且这种传统性很难被改变。也就是说,在乡村居住的人都有一个“根”在身体里边。这个“根”,这种传统性是源于人们世世代代和泥土打交道而形成的。比如费先生讲他妈妈给他一包家里灶上的泥土,让他在想家的时候煮一点吃。这种方式现在看来很荒谬了,但对世代与土分不开的农村人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心灵的寄托。就像余光中先生在《乡愁四韵》中写的那样:“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母亲一样的腊梅香。母亲的芬芳,是乡土的芬芳,给我一朵腊梅香啊腊梅香。”漂泊在外,思念家乡,想到的一草一木都散发着乡土的芬芳,乡土跟母亲又紧紧联系在一起,泥土是母亲,母亲就像泥土。从中可见从农村走出去的中国人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家乡,对踩在脚下的泥土的强烈依赖和深厚感情。我们常说“落叶归根”。树高千丈,叶落归根;人在旅途,哪怕海角,哪怕沧海桑田,心中日夜萦绕着的永远都是故乡,永远也放不下扎在心里的这个“根”。这个情结可以说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一种特质。像美国就不行,美国的居民是从世界各地移民过去的,才两百多年历史,没根!所以说,“土”在我们的文化里占着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所说的传统性,很难改变的,它源自农民们(当然这是最初的发源、基层,后来扩大到不仅是农民)对泥土的依赖。

这个传统性产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两点。第一点,农民以种田为业,天天与泥土打交道,自然而然产生了感情。第二点,农业是世世代代的工作,从上面不知多少代一直传下来,几千几万年,一直延续下来,不曾断过,是完完整整的一个整体,一个脉络。满足这两点,传统性就逐渐产生。这是个长久的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可能形成。

中国乡村的第二个特征,我总结为不流动性。费先生在书中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因为种地的人的地是不容易搬动的,你需要一年四季守着你的“一亩三分地”,有许多农活要去干。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口不流动的特点。一个家族的人住在这里,那么他的后代一般也会在此定居。举个简单明了的例子,就是农村的姓氏。虽然不断有外来人口的迁入,但这只占少数的比重,微乎其微。所以看家谱,上面一代一代从上到下,还是同一个姓占主线。如果一旦到哪一代的哪一家突然改姓了,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一支断了,没办法再延续下去了。农村里现在依然很重视这个。所以,你不出去,别人也很少进来,这是不流动——反映到生活起居上就是“安土重迁”这个词。

这样也就自然而然引出了第三个特性——聚村而居。聚村而居——村与村之间相互较为孤立、隔膜。上面说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上说的,这个是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上说的。两者有一定关联,我认为是有点因果的关系。因为村子里的人世代定居,不怎么流动,因此导致村与村的交流、联系变少了,村子就孤立存在了。这有些像国与国的关系:可以合作,但都自己独立。

聚村而居的原因,费先生讲得很明白,也很有道理:“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件一代的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由于大量的聚村而居,因而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即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每个地方有各自不同的风俗。即便在同一个省内,也会有所不同。我是山东人,山东省内一共有17个地级市,各市无论是语言、居民的性格、还是生活习惯、风俗风貌,都有很大不同。你要我讲一讲山东话,什么叫山东话?这个问法本身就不对。山东话多了,每个市的话都不一样,你叫我怎么讲?要我讲,我只会讲莱芜话,还讲得不好(从小就说普通话,莱芜话一直没学好)。莱芜市和泰安市,这两个城市是挨着的,口音上却有很大差异。莱芜话音调较平,很少有儿化;泰安话音调起伏较大,儿化音更多一点。济南和烟台,口音更是天壤之别。这就是非常明显的地方性。

第四个特征,我称之为“熟悉”与“规矩”。亦即约定俗成。这个比较好理解。农村正是由于它的不流动性,人口性质很少发生变化,“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因此,许多习惯就慢慢约定俗成,不言自明了,这又叫作规矩。“规矩不是法律,是‘习’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我的老家我回去过一次,在那里我看到,一家结婚,大半个村子的人都跑去参加、去吃酒席;一家死了人,差不多全村人前往悼念。这种自发的不假思索的行为完全是源自长年累月的熟悉,这不是规定出来的结果。

以上便是我对于费孝通先生所论中国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的一些理解和想法。这四大特征,回答了什么是乡土的本色。尽管本书我只看了很少一部分,但对乡土社会、乡土文化我已经有了很多想法,对不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现象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分析,我觉得这是个好的开端,我会在这条路上继续走下去。

我觉得我是一个特别幸运的人,本来是以戏谑的心理拿起这本《乡土中国》,想着我在湘潭看这本书真的是非常应景。但是没想到这是一本特别专业严肃认真的书,我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个月,很多地方都还是不是很懂,但是还是感觉受益颇多。

这本书年代久远,作者是从上个世纪20xx年代开始研究中国的乡村社会学,经过了十多年的研究才定稿出版。总之在那个年代,有一个学者专心致志地去做这样的一个研究,是一件让我特别感动钦佩的事情。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什么是愚什么是聪明,这是一种相对的关系。而且愚是一种智力缺陷,这样去描述乡村孩子是非常侮辱的。如果同样是连学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那这种嘲笑才显得相对公正,但是并不见得绝对的知识是衡量的标准,还有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决定地缘,地缘就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但是土地又是氏族的受着保护。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时代大冲击上看,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法治是必然的趋势和进程,这是需要协调和认可的。

他过于否认农村中夫妇两性之间的作用,乡土社会固然是一个大的团体,但是也是以一个个男耕女织的小家庭组成,我觉得这种两性之间的联系不是淡漠的,而是牢固的,以这种联系作为轴才能促进宗族和谐。

总之社会学社会现象是非常深奥的东西,是一种综合的学科。

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云南乡村中,有一所聚集了全中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的学府,名曰西南联大。在联大里教书的,都是各个科目的顶尖专家。费孝通先生就是其中之一,他教授乡村社会学。十四讲的乡村社会学讲义结成册,就成了我手中这本《乡土中国》。

不得不说,这本书的语言并不算是极佳的典范,逻辑性也有待商榷,但是其中蕴含的许多思想,经过了七十年的沧桑变迁,仍然历久弥新。

作者首先提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他说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而这一说法,即便是经历了改革开放、生产劳动力向城市显著迁移的当今,仍是正确的。新闻联播里总提到“走基层”,领导人走的便是农村农户小作坊小工厂,可见中国的基层便是乡土社会。城市里的人,多半也都是由农村迁移而来,他们的思维模式也具乡土性,总想去寻找土地。譬如说我的父母亲,他们便来自湖南的小村庄里,现在在北京享受着城市的各种便利,却总想去整一块地种,喜欢去近郊的田野山区,最爱的大概是回老家吧。作者提到中国人具有以土地为根基的文化思想,一点不错,我认为这是因为土地给人安全感。现在许多人期望在城市里买一套自己的房,明明只是租一套房可以省下更多钱、甚至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人们还是乐意住在一套完全属于自己的五十平米的小屋里,这便是因为安全感。这种对安全感的渴望,来自于农耕民族的文化根基。若是天天东奔西跑,住在蒙古包里的游牧民族,恐怕也不会这么地对“房子”有追求。鄂尔多斯能成为鬼城,除去规划的不合理外,游牧民族的文化也是重要的因素。蒙古族的人往往爱花大价钱买越野车,恐怕也是祖上遗留的文化基因吧。

作者也提到了乡土社会是长老社会,也一点不错。在我的老家,人去世后,葬礼是异常重要的。乡下人办丧事,有很多习俗要遵循。有的人,儿孙都到城市去了,西去之后还能按规矩办事,便是靠着村里“长老”们的帮忙。该请多少桌,做什么菜,进行什么仪式,长老们都谙熟于心,他们是乡土文化的传承者。

不过,国家发展到现在,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早已不再是几亿人生活的唯一依靠,没有多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地生活,农村里的年轻人大多外出打工,也就诞生了“农民工”一词。领导走基层,见到的多数是留在村子里的老人和小孩,青壮年很少。农业工业化,农村人口城市化,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未来的逆城市化,则是我国步入发达国家的重要一步。所以说,乡土中国面临着消失的局面。当农业不再需要很多人拿着锄头牵着黄牛的时候,乡土社会也便消失了。

如若费先生在此,必会哀叹传统的消失,而我却不这么认为。一方面,人类的文化是随环境、生产力而产生变化的。另一方面,人类的发展的方向是多元、高效,也即物理中的熵增焓减论。两相结合,不难看出乡土社会的慢慢消失是一种自然。就如同北京的城墙,当年梁思成先生竭力主张不要拆除,却还是被国家拆掉了。这其实很正常,我们的社会由君主专制转向民主集中,从封建主义变为社会主义,安能保留那象征封闭的城墙?政府最终留下紫禁城作为文化单位,选择在旁侧的中南海办公,与明人焚毁元朝宫殿相比,好得太多。

有人曾表达过自己对乡土社会的向往:“我想闻一闻村口的垃圾,听一听村头老汉的争吵,我相信那一定是真实的”不错得很,村口的垃圾真的很脏很臭,裹同着牛羊鸡豚的粪便味,变质腐烂的猪饲料味,真实的无可附加。村头老汉的争吵也真的无聊至极,无非就是昨天你打牌少给了我两块钱这类事情罢了。乡土社会,绝不是什么理想。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愿小国寡民,但那时没有工厂,没有汽车,没有计算机,没有互联网,没有核弹头,也没有高效的农业技术,两千多年以后拥有这些的我们,自然对这个世界应该有不同的期许。但不管怎么发展,乡土社会“无争”的思想,都会为世人所铭记,老子渴求的和平,也永远不会被人忘却。因为世界上,最宝贵的永远是和平。

在读完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后让我体会到了乡土社会与一般的社会一样,社会与社会之间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费先生的看法是,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其实说实话,我个人认为城市人和农村人应该是没有差别的,城市人的先辈们,不也是从农村里走出来的吗,当代的社会,不论是少了这二者的任何一方,这个社会都无法长久,应为这二者应该是密不可分的。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因此,乡土社会里的人们彼此特别熟悉,大家彼此之间往往都能很好的打成一片。但是,与由众多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相比,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解释的,因为大家在现代现代社会中生活久了总认为自己或许比乡土社会中的人们高一个档次。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我们应该认识的“乡”了。

在“文字下乡”里,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我而且愿意进一步说,单从文字和语言的角度去批判一个社会中人和人的了解程度是不够的,因为文字和语言,只是传情达意的一种工具,并非唯一的工具,而且这工具本身是有缺陷的,能传的情、能达的意是有限的。所以在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我认为的确如此,文字的确是工具,因为人们之间增加感情或表达感情的方式并不是完完全全依赖于文字的,也可以通过自身的行为举止或者语言去表述,人与人之间的交际并不只是通过文字去实现的,就是放到现代社会也是如此。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在人与人之间的交际上是基本一样的。也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交际是从乡土社会中传承下来的。

在文章中费先生打了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个格局里,费先生认为只有“礼”才可以维系每个人的关系,并在文中大量地引用孔子的话语和例子。费老先生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总之,乡土社会就是这样一个稳定的格局,每个网格之间彼此存在着差异,同时也存在着交集。

在“男女有别”中,费先生认为:“同性组合和家庭组合原则上是交错的,因为以生育为功能的家庭总是异性的组合。因之,乡土社会中“家庭”的团结受到了这同性组合的影响,不易巩固。于是家族代替了家庭,家族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中国乡土社会里,以家族为基本社群,是同性原则较异性原则为重要的表示”和“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深刻地展现了乡土社会的性心理,但是,我认为这在现如今已经改变了许多。只是,男女之间多了些平等,并没有“有别”。

费先生认为乡土社会是没有法治的,但是,这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关系,都有着一定规则。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是孔子两千多年来对中国社会的影响。这就让我明白了,乡土中国的乡土性质其实是受孔家思想影响的,而且影响深刻。

正因为礼治惯了,所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乡间看到坏的行为却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所以,费先生倡导:“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我看了之后觉得费先生思想很激进,看待现实中的一些缺陷的眼光很犀利,大胆地揭露社会上的弊端与各种缺点,飞老先生在最后一篇中说到:“从欲望到需要是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对于欲望的解释费老先生用孔子的一句话解释——食色性也,“那是深入生物基础的特性。这里似乎有一种巧妙的安排,为了种族绵续,人会有两性之爱;为了营养,人会有五味之好。”作者认为乡土社会中的欲望是人类生存的条件的,认为这是自觉的产生的,不需要计划,这就有别于现代社会了,现代社会往往是从某一目的出发的。

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民族心理。虽然有人从思想方面排斥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传递的结果,是一种共通意识,不会因为部分人的意识的缺失和丢弃而不复存在,这只是为了通过民族的文化底蕴传承下去。费孝通先生正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从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分析。从而让我们真正意义上的去了解什么才是社会,什么才是乡土中国。

在费孝通的《乡土中国》中,主要看到两条线索,一是定位中华本土文化,二是看待外来文化。在世界全球化的今天,《乡土中国》无疑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既要反对崇洋媚外,又要反对盲目排外,立足本土文化,正确看待外来文化的影响,之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我为本,为我所用”。此书包括: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私人关系的道德、家族、礼制等方面,由表至里,浅至深层层剖析中国乡土社会。

此书的精华所在,及影响我最深的,无疑是一个“土”字。中国社会未完全意义上摆脱自己的乡土性,本人也觉得无需改变,乡土一次或许与中国现代化的道路些许有些相悖,但是“乡土”,是我国如此本色。

全书有目录十一,我选下对我影响深刻的内容做出自己的见解,详如下:

一、土的重要性: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远在西伯利亚,中国人住下了,不管天气如何,还是要下些种子,试试看能不能种地。——这样说来,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中国是农业大国,大河文明的滋养下,中国的农业很早以前便领先于世界。而农业的根基在于土,中国人离不开土,就像孩子离不开母亲的道理一样,正是这片神州大地,孕育着代代炎黄子孙。家立于土之上,国也立于土之上,土为我们所居,是一个大概念的家,由此而生“生于斯,死于斯”中国自古有“落叶归根”一说,人死后,总要把尸骨带回出生地安葬,“一生取给于这块泥土,死了,骨肉还得回入这块泥土。”此观念一直影响着我们,当代,四面八方的农民放下锄头,来到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谋生,成为农民工,赚的钱不是为了在城市买套房子安居在此,更多的是吧钱寄回老家建房子,就算在城里有什么不测,家人也要千方百计把在外打工的人送回老家。

二、聚而居:

“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我在上文所说的孤立、隔膜是以村与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出于农业原因,乡下有大大小小的聚居地,说也奇怪,中国习于聚居,但是孤立和隔阂是明显存在的,大家在同一个村子里,生活在彼此熟悉的环境中,把信任和深度交往局限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放眼到都市中这样的生活圈子由一村缩小到一家,在高楼大厦中,门对门的两户家庭可以说是几乎“老死不相往来的”。再者,中国虽然地大,但是人口都集中在个发达地区,形成人口的过于集中,人就不得不聚而居了,此情况多为都市所有。而美国乡下则很少出现聚居现象,美国人少地多,个人家庭自成单位,独来独往。我想美国等西方国家国民的冒险,个别负责精神也是由此而来的吧。

三、乡下人的“愚”:

“乡下人在城里人眼睛里是‘愚’的。”“土”也成了骂人的名词。乡里人到了城市不会看红路灯和城里人到乡下分辨不出包谷和麦子的道理是一样的,是知识问题,而不是智力问题。国家处于各种原因,人为性的把人们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除了户口上的区别,农民和城市人世无差别的。只是因为硬件软件上的差异导致农村人接受知识的机会比城里人弱,导致他们知识不及人。习惯性地把乡下人称为“文盲”,不能是“愚”的表现,而是乡土社会的本质。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用另一句话来说,他们生活上互相合作的人都是天天见面的。在社会学上我们称之作facetofacegroup,直译起来是面对面的社群。”于是他们不习惯用“间接地说话—文字”。就算如此理解,乡人还是被戴上愚的帽子。,乡下人和城里人总会受到不同的待遇,前者总充当弱势群体角色,如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责任事故发生后政府“全力调查”后找出相关“责任人员”—8名无牌烧焊的农民工!因为所谓的“愚”,没有足够的维权意识,这八名农民工被“光荣”推上负责人的位置,成为民符其实的代罪羔羊。而相关的工程负责人,那些批准无牌作业的领导班子,责任人在?他们当然是聪明的,把责任推卸地一干二净,但这聪明明显是道德败坏恶心的产物。在孩子身上,这种不公平也是明显存在的,有些城里,政府会建立农民工子女学校,此做法有利也有弊。特意建立的农民工子女学校,可以方便管理,也有利于孩子的安全问题,这是对待留守儿童问题的较好做法。由于城乡孩子受教育的起点不同,分开学校有利于安排学习进度,但是这人为地分割会使孩子从小形成“我很城里人不同”的思维。其实大家都是平等的,认为乡里孩子“愚”学习能力不如城里孩子,人为地分割在某种程度来说,是一种危害。

四、无讼。

“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讼师’,大家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在中国这个乡土社会里,教化总是取代折狱,打官司在村人眼里是一件不光彩的事,除非非不得已,否则都不会对簿公堂。中国传统崇尚“礼制”非“法制”,以礼为先,法制传播受传统中国社会的文化影响。像在张艺谋的《秋菊打官司》中,秋菊为“讨个说法”把村长告上市的法院,在村里人看来,秋菊是可鄙的,根本无人理解秋菊的做法,最后秋菊赢得了官司,却输掉了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人情世故文化。中国传统文法与现代法制形成的矛盾,非一日之时可以解决。“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由此可见,要让法制深入人心,并非要盲目照搬国外法律条文,而要结合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情世故,灵活变通,“所谓礼治就是对传统规则的服膺”—让法律被人们所服膺。

通过对《乡土中国》的阅读,让我了解到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更好地认识到我们所处的位置,定位于中国本土趋势,更好地展视未来。

本人比较喜欢中国的乡土气息,看到这书名时候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它,《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费孝通,对于费孝通这个名字,我是陌生的,通过查资料知道他1920xx年11月2日生于江苏吴江。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和社会活动家。4岁起在母亲创办的蒙养院开始接受正规教育。就读于东吴大学医预科、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清华大学研究院,后留学英国伦敦经济政治学院。其所著的《江村经济》被认为是我国社会人类学实地调查研究的一个里程碑。论著甚丰,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英文版,1939)、《禄村农田》(1943)、《生育制度》(1947)、《乡土中国》(1948)、《乡土重建》(1948)、《从事社会学五十年》(1983)、《费孝通社会学文集》(1985)、《记小城镇及其他》(1986)、《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19xx)、《费孝通民族研究文集》(1988)《行行重行行——乡镇发展论述》(1992)、《费孝通文集》(1999)等,论文多篇。19xx年3月,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他该年度马林诺夫斯基名誉奖;1981年11月,英国皇家人类学会向他颁发了该年度赫胥黎奖章。

《乡土中国》这本书里面反映出当代中国农民的朴素真善美,在生长的土地上努力的拼搏和奋斗虽然农村的生活没有城市生活那样富裕但是每天过的开心和快乐,看完书之后我也想了很多在当今社会发展科技日益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人民生活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贫富差距也明显存在着,我是来自西北农村的一个女孩在农村里生活真的特别的辛苦,我的父母和家乡的人民都是日升而作,日落而歇,有的时候遇上干旱或者遇上水灾就会颗粒无收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成了困难,农村从事农耕的全都靠天吃饭,当全年气候好的时候收获很多,遇到自然灾害的时候就会导致颗粒无收。这几年农村发生深刻的变化在国家的的扶持下农村建设不断的前进和发展,建设新农村、医疗保障、税收、等各方面的改革,在农村这片广袤的大地上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赋予了他们智慧、善良、充满活力。

印象中,我应该没有读过一本社会学的专著,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我能主动地去品味社会学这门熟悉又陌生的学问。自然,无穷的好奇心与有限的既有知识催生了强烈的新鲜感。而这一切新鲜感,就是费孝通先生《乡土中国》带给我的第一感官。

初识《乡土中国》这本书,完全出于偶然。就像我刚才所说,因为以前从未涉猎过社会学这一领域,当然就不会在自发状态下突然来了阅读这方面专著的激情与灵感。不过,我想很多事情都是因果联系的。天意安排我在此时偶然遇到这本书,真如邂逅一般,只怕这是萍水相逢,恨不得铭刻永久。于是,这篇文章就呼之欲出了。

言归正传。作者在序言中就明确了本书想要回答的问题,即“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以此为基础,本书从乡土社会的结构、意识等方面系统的阐述了作者眼中传统的中国乡土社会。在民国以城市为中心的时代,能够有这样一本专门解析乡土社会的著作出现,也着实体现了作者的高瞻远瞩。

乡土社会说到底,一切的文化思维、行为方式等的产生,都离不开几千年赋予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这种与土地千年的朝夕相伴为独特的乡土风貌的产生提供了土壤。作者在书中反复强调的一点就是,正是由于千余年这种束缚在土地上的生产方式具有相对稳定性,导致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而诸多乡土社会的元素,均与这“熟悉”二字相关。

比如作者提到了文字下乡的问题,由此联想到了乡土社会是否是运用文字的良好土壤。作者眼中,因为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空间上具有孤立性,面对面的交谈显然胜于以文字为载体的沟通,又传统的生产方式经验即作者所谓的“记忆力”是不必通过文字作为传递载体的,因此,文字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中是没有生存土壤的,这也导致了为什么乡土社会有如此之多的“文盲”。因为熟悉的社会导致文字的相对多余,所以孕育现代商业社会的契约、法律条文等自然不可能凭空产生。

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乡土社会又是靠什么来维持秩序呢?这就是“礼”。也是因为乡土社会的相对稳定性,长期以来社会生活经验的积累孕育了伦理观念的产生,即“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自然,传统的流动性小的乡土社会更有其生存空间。而依靠传统经验的传授,一个人完全可以解决乡土生活当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这也是由于长期以来稳定性造成的。所以,人生经验往往掌握在年长的人手中,年轻人不必去面对新情况,只需要听从教化,就能解决人生问题。由此,形成了乡土社会独特的权力结构——长老统治。

乡土社会同时也是一个差序的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很大程度上靠亲疏远近来分别,所以这种社会关系始终都是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并未形成一种凌驾于团体至上的关系与观念,也就无法催生高于人际关系的社会契约关系。所以,作者诙谐道,也许中国人最能体会到世态炎凉这四个字的感觉了。同时,这关系也决定了乡土社会实际上是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因为以土地为经济基础的非流动性,促进了家族势力的产生与发展。在家族中,血缘的亲疏催生了差序格局,也形成了整个乡土社会的家族伦理体系。而在此时,地缘不过是血缘关系的投影。

当然,还有诸多方面的特点,限于时间和笔者个人总结能力有限,不一一叙述。总而言之,一切都离不开土地带来的独特的经济方式。

其实写到这里,我想作者在本书中并不仅仅是想回答他在序言当中想要回答的问题,更多的是希望通过对乡土社会的深度剖析,让人们更加了解乡土社会,了解它的诸多特点以及由这些特点带来的诸多弊病。当然,也有优点。不过,就当时而言,乡土社会的组织结构与生产方式必定会成为现代化的阻碍。作者也常常把中国的乡土社会与孕育现代文明的西方社会做比较,也足见作者实际上是想通过这样一种阐释,反思我们的乡土社会状况,为近现代化能够在乡土社会实行下去寻找有利的条件与合适的土壤。

《边城》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边城》是作者沈从文于1934年4月完成的一部代表作。初读时或许受限于年龄与经历,对于半个多世纪前的这篇小说总带有一些不以为意。时隔数载再度看到那些质朴无华却深有内涵的文字,被不明缘由的情愫瞬间感染打动,从而将一种美好的感触沉淀在内心深处。

作者曾道:“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却想借重桃源上行七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小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有的一分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小说叙述的是湘西小镇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阅读这部中篇小说,通篇令人深感一种贯穿始终淡若烟尘的悠然与寂寥。白描般的笔触,寥寥数语将小城的静美与清雅从幽静淳朴苍翠迷人的大自然中带入读者的脑海,这片至纯至美的自然塑造出一群心灵澄澈的边民。淳良美好的灵魂,是作者此文给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原始和谐的边城生活,清新朴素的民风,与那清澈溪水、带着自然气息的山岚以及风中轻舞的翠竹,那白日水声人声交织鼎沸的河畔与沉静夜色下静谧映月的渡船一并,奉献给读者一场视觉、听觉及感觉的盛宴。

《边城》的写作基于一种原始的希冀。作者将对美好淳朴的生活形态的向往与渴望自始至终注入全篇。全文极力描绘与推崇的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传承至今的美德。作者构建出汇集“美”的一座城,仿佛是作者灵魂深处对美好信念守护的内心城堡的对应镜像。这些美好的意象与思想,不仅是对现实生活中物欲横流、人性衰退、重利轻义、不明廉耻、庸俗腐化现象的抨击,也是对在时局中随波逐流、难以寻找到心灵家园的人们的一种慰藉与支持。《边城》中绘出的是如世外桃源一般不存等级功利,而重义重情、人际诚恳友善的一座城。文中祖孙间暖人心灵的温情,青年男女间青涩却纯美的爱情,船总家兄弟对少女翠翠的真挚恋情以及天保、傩送兄弟二人手足情谊,都是作者对传统美德内涵的真善美的认知表现。《边城》将景之净、人之淳相融合,通篇自然与人和谐的状态中更凸显了人们心灵的纯净。《边城》中描写小舟摆渡、山歌比试、兄弟谦让、祖孙间的相依之情,边城人民这种近似原生态般带有非凡感染力的生命形态和生活方式,都隐含有作者对现实中传统美德弱化、价值信仰缺失的痛惜,以及对现代文明冲击下人性衰退、物欲横流的社会现状的批判。作者推重这种自然之美的生活方式,绝非不切实际的空想主义。文学不是政治学,纵然有博弈也不该将美好抹杀,作者如此的笔触和行文,也是想以此种令人向往的桃源之美重建民族的优良品德和美好人格。

《边城》一文将情与景都做了精妙的描绘。情的描写上作者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将人物内心的`变化把握得十分到位。人物的梦境也成为其真实情感的一种幻象化表达。翠翠梦境中的情景正是这个人物内心发生细微变化的征兆。在离奇的梦境中,翠翠渐渐有了自己的心事与孤单;那甜美的梦境,显示出她对朦胧的爱情的甜蜜向往和快乐感受。景的描绘是推动剧情发展和烘托人物心理的一种“氛围的营造”。那片秀丽山水中,如山泉清透甘甜的生活气息,是当时现实大背景下人们对美好生活的一种渴望。那些美不胜收的画面,那些能让心灵沉静安定的场景,都将故事定格在充满无限美感的一个舞台之上。此景中的故事,无论是喜是悲,都带着无法改变的原质美感,因为这片土地上孕育的,纵然有悲欢离合,也只是不同形式美的展现。作者以浓淡适宜的笔触,描绘出的是翠竹依依、山风沁心的边城,那碧色无边中婉转欢鸣的黄莺,夏夜静谧中喃喃的虫声,黄昏下的温馨,水银泻地的月色,泥土清香的溪畔……景如画卷,景情相融。这些景色随着小说人物情感的发展和波动自然地展开,辉映人物的内心之感与心境变迁。黄昏的柔美,是温暖也有轻若游丝的惆怅;月色清凉如水,鲜花铺就的心路上,是主人公内心的期待与那份感情的纯净朦胧之美。

或许,只有遗憾,才能让文章充满言有尽、而意未穷的美好,才能让美不仅是固化于结局的一种静态,而成为有着生命感有着延续性的感动。《边城》中主线故事也的确是以一种带着悲剧美的忧郁情怀煞尾。这种浸透在文中自然流露出的忧郁,并没有给看去极美的文字带去损伤,反而添加了一丝别样的感情,从而令小说的情节具有更大的延展性。它带给读者的也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结局:最后傩送是否回到了边城?翠翠是否守得了自己的爱?这部作品,不是让人感到虚无的“童话”,它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与极富戏剧性的变化,无论是情节的安排还是发展的步骤,每一点都是自然而然地展开,这就是一部有着独特生命力的作品的魅力之所在。

童年读书心得笔记感悟

卡耐基说:“一个人的成功,只有15%归结于他的专业知识,而85%归于他表达思想、领导他人及换其他人热情的能力。”自从我拿到这本《人性的弱点》,从封底上看到作者的这句话,我便时常在想:如何拥有这85%的能力带着这样的一个疑问,我开启了这本充满智慧的书。

它告诉我:如要采蜜,不可弄翻蜂巢。

美国鼎鼎有名的黑社会头子,阿尔卡庞在被处决前曾这样说道:“我把一生当中最好的岁月用来为别人带来快乐,但我得到的却只是辱骂,这就是我变成亡命之徒的原因。”我就不理解了,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卡庞在死之前却都没有一丝自责悔恨。其实这便是人性的弱点——做错事的时候只有怨天尤人,就是不去责怪自己,反思自己。

想到这,我却不禁脸一红,羞愧不已:我却也曾为自己的过失找借口,为错误推卸自己的责任。

记得印象很深刻的。一次班级卫生评比,虽然当天我并不是值日生,我也确实看见了地上的那团纸,我却不愿意起身,弯腰拾起它。心想这么一个小纸团应该也不碍事。结果:当晚却被扣了班分。看着老班在训斥值日生,我也在埋怨他们工作不细心,殊不知,若是当时我愿意起身弯腰,也就不会被扣班分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太聪明了。

犯错,首先应反思自己,再考虑别人的过失。我一直提醒自己。

《人性的弱点》也告诉我:无事也登“三宝殿”。

对于这点,我其实感触颇深,有一次,我兴致勃勃地打电话给我的好友,想与他分享我的喜悦,不料,他接起电话后,便飘来冷冰冰的一句:“有什么事”顿时犹如倾盆大雨,浇灭了我满腔的热情。事后我翻阅了它,才想通:其实是因为我平时给他电话,总是有求于人,或者不好意思开口,拉着人家东拉西扯了几十分钟,忽然开口:“你帮我……”自己的不好意思却令对方误会成是在利用自己。

现在,我学会了无事也登“三宝殿”。这才是人际交往的最佳状态。

这本充满了智慧的《人性的弱点》,教会我的不仅仅如此,它教我寻找人性的弱点,并克服它,相信在未来的人生之路上,它将会成为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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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书心得感悟

《猎人笔记》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的代表作,上星期的某天我班上的___兴致勃勃地把它带到学校来,倒是让我先睹为快了。这是一本以散文的形式写成的小说,通过写“我”到各个地方去打猎时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情景,反映了俄国当时的社会生活。

这本书深深吸引我的原因首先是作者对大自然风光的精彩描写介绍。我的童年生活里也有田野、森林,小河和溪流,可是,我从来没有用心去感受它的美妙之处,然而本书中作者那生动、形象的描述激起了我对大自然的热爱,也勾起了我对童年时代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每每读到诸如“我坐在一片白桦林里,秋天的天气有点怪,一会儿阳光普照,一会儿又下起了小雨,天空中时而飘满白云,一忽儿又都散得干干净净,蓝蓝的天空显得纯洁、平静而温柔……”这样的句段时,都会有一种想放声朗读的欲望,的确可以陶冶性情。

其次,本书二十五个故事中出现的人物有善良的农民,有受欺凌的农奴,落魄的小地主和冷酷无情的贵族地主,每一个故事的结尾都留有余地供读者想象和思考,有着意犹未尽的滋味。

书中的“我”是贵族出身,因为所受教育不同而与其他贵族地主的言行举止大相径庭,他以一个受人尊敬的猎人的姿态记录了猎人笔记读书笔记农奴们平凡的生活故事,但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对农民和农奴深切的同情之心,对贵族地主的高傲和自私还大胆地给予了讽刺和鞭挞,这一点难能可贵,令人敬佩!

我欣赏书中的“我”,因为他热爱生活,因为他风度偏偏,因为他腹有诗书,因为他爱恨分明,更因为他“出淤泥而不染”!

小学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今年开学,我校对上学期工作做了认真调查,填写了调查问卷,以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将20__学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改变方法,从课程改革抓起,有效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全面发展。我们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了解昆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以在教学工作中自觉落实二期课改精神,减轻学生负担。我们要求教师,“以学生发展为本”,改善师生关系,建立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给学生多一点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主地、富有个性地发展。要求课堂教学设计必须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建立与学生自身的经历和经验的联系,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要求教师建立新的教育质量观,不再以学生掌握多少知识,取得怎样的学科成绩作为教育(质量高低的评价标准;而是以学生在学习中能不能综合地运用各学科知识,发现、探讨和解决一些诸如学科、社会、学习中不断产生的问题,培养少年儿童的创造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制定措施,落实到位,加强管理。

本学期一开学,我们特制定以下措施,以保证学生课业负担的减。

轻。

1、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四、五年级作业总量控制在30分钟,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形式惩罚学生,否则按违纪一次处理。

2、各班一律不安排早自习,确保学生早晨的睡眠时间。课外活动、晚托班时间,任何学科教师不得随意占用讲课,否则按违纪一次处理。

3、各科教师要认真钻研教材、教法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课不得拖堂。拖堂一次按违纪一次处理。

4、各年级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制。任何学科不得给学生排名次。学生考试成绩应作为学生隐私不得在家长会和其他集体场合公布等等。?发现一次按违纪一次处理。

5、音、体、美学科教师的课时不得自行转让给其他学科的教师,否则按空堂处理。

6、各科教师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7、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不得擅自提前复习迎考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

8、教导处不定期地对学生减负情况进行调查,及时掌握学生负担情况,反馈于教师,以便改进。

情况调查表。调查结果如下:

一年级:有49%的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适量,41.8%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轻与较轻。7%的家长认为语文作业负担重与较重,3.6%的家长认为数学作业重与较重。

二年级:有54.5%的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适量,45.4%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轻与较轻。6.6%的家长认为语文作业负担重与较重,3.3%的家长认为数学作业重与较重。三年级:有51.25%的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适量,33.1%家长认为三门学科作业负担都轻与较轻。10.6%的家长认为语文作业负担重与较重,2.5%的家长认为数学作业重与较重。四年级:语文学科:有74.2%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25%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2.8%的家长作业负担重。数学学科:有34.2%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43.2%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17.4%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重。

五年级:有59.5%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都适量,31.3%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10%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重。

六年级:有61.2%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适量,32.8%的家长认为作业负担比较轻,7%的家长人为作业负担重。

经上述调查,我们认为我校教师布置的作业量能够按照减负精神落实,出现的部分班级,部分学科作业量试重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1)课任教师属新教师,要求过高。

(2)部分学生基础差,导致作业时间长,不能完成。

(3)部分教师的课堂40分钟效率不高。

四、今后努力方向。

今后学校教务处将坚定不移的贯彻减负工作,深入课堂,深入学生,加强管理,督促教师向40分钟要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达到减负不减质的目标。

变迁中的乡土《乡土中国》读书笔记与感悟

乡土社会中,秩序的维持除了法律之外,更重要的是“长老统治”。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机构是一种很微妙的存在。法律对乡民们行为的约束力并不是很强。乡民受教育的程度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也比较薄弱。除了村委会外,每个社区都有几个年纪较长的、有权威的人掌管整个宗族的大小事务。乡民们对违反法律没有什么具体的概念,但是“长老”的话一定要听,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宗族其它成员的唾弃。长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社区中就像家长一样要管理诸多事务。虽然付出与回报不能成比例,但是成为“长老”的称谓和地位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荣誉。笔者在调研时做过一个访谈,一位老人讲述了他年轻时记忆最深刻的事情之一。他说:“当年村里的人物质条件都很差,粮食物资比较短缺,隔壁的叔公去世后,膝下的四个孩子都不愿意拿出自己家里的粮食办丧事,因为拿出来就意味着自己的小家后半年就要饿肚子。当时四个儿女僵持不下,村里人的流言不断。这事传到了我们村子里比较有威望的一个长者的耳朵里,他气冲冲的拿着一根棍子去叔公家里,把披麻戴孝的子孙一顿棍子赶出去,说我们村不能出这种丢人现眼的事。你们拿不出东西我来拿,说着回头竟然让自己家里人真的拿来了自家的米面,而这位长者也因为生气而一病不起,不久也辞于人世。”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事情有些匪夷所思。在这个过程中这位长老除了获得很好的声誉外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作为乡民心目中德高望重的人,他有高度自觉的责任感按照自己的道德法则来维持乡里的秩序。而乡民们并不认为这是“多管闲事”。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物质生活在不断的上升,但是人性之私也愈加表现的明显,在“陌生人”的社会中,大家都是“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升和外界信息的不断传入,乡民们的观念逐渐转变。随着老一辈步入暮年,很少有人再愿意无偿的参与乡民的各种日常事务。同样,随着思想的解放,年轻一代有了自己的主见和处事法则,他们也不再无条件服从长者的统治和教化。长老的“专制”力自然也就下降了。

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尤其是自媒体发展迅速。网络全面普及,绝大部分人都会使用智能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及时获取外界的信息。人的眼界范围迅速放大,在知识型的社会中,并不是年龄越大经验越多的人懂得的知识和技能就越多,相反,年轻一代头脑灵活反应敏捷,反而更容易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很多时候传统的办法已经不能解决新的问题,“长老”的权威性自然也就大打折扣了。

“长老”是古老的村落中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长老”的职能和权威势必会逐渐削弱,“长老”的称谓也会变成一个时代的代名词。接受过现代教育的一个群体在一起也就不会先问贵庚,长幼成为没有意义的对比,尊卑也就不在年龄上了。抛开权威的“专制”,“民主”的思想也就逐渐深入人心。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彼此的尊重才是一个社会良性发展的动力,一味的顺从和崇拜只会阻碍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童年读书心得笔记感悟

作为幼儿教师,我认为理解、爱和尊重是与孩子沟通必不可少的方面,因为人的成长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心理成长过程,而不是一个智力成长过程,智力成长是附着在心理成长之上的。再有,爱和尊重是贯穿教育始终的,肯定与支持孩子按照精神胚胎的内在规律自然发展,对他们的自然发展表示尊重,为他们的发展提供适宜的精神与物质环境,我们的幼儿园就提出过这样的教育思想“蹲下来讲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这一切都体现了我们对孩子的尊重与理解,同时让孩子在自然发展中体验到了无尽的爱和自由,这对于孩子建立良好的人格,铺垫辉煌的人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幼儿的学习活动与日常的游戏、生活是密不可分的。游戏和生活中不断出现在幼儿面前的真实问题情景使他们不断调动和运用已有的经验,并在不断地面临挑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得新的经验。因此在我平日的工作中总是将教育生活化———让孩子不知不觉地会了,让环境问题化———让孩子玩着玩着就学了。这种说法看似简单,其实对老师的观察、分析、提炼、创设能力则有着较高的要求。作为教师,我们就要在幼儿园的环境中支持幼儿解决问题,进而引导幼儿将经验迁移到社会生活中去。

幼儿教师不像许多人想象的那样,只要会唱歌跳舞就可以了,作为幼儿教师必须要有事业心、爱心、责任心。幼教是通往儿童心灵世界的桥梁,是孩子的忘年交,老师和孩子之间是平等的,作为教师应给予孩子更多的爱,关注每一个孩子,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

同时我觉得新时期的幼儿教育工作者所应必备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素质是发展的眼光和未来社会意识。因为我们现在教育的孩子是为未来世界服务的,那么我们就要用未来社会的眼光、标准培养教育我们今天的孩子。未来的世界将会是一个环境资源匮乏、竞争激烈、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世界。

在幼儿园时期,我们就要树立孩子的环境意识,通过各种活动、情景让孩子们懂得节约资源、珍惜资源、如何将资源再利用等等。我们的教育要多元化、开放化,要使幼儿善于与他人合作,能够与他人交流。

国家的未来靠教育,教育的基础要从幼儿抓起。

教师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玫瑰与教育》记录的是“玫瑰”的教育生命一次次花开的轨迹,抒写的是“玫瑰”对教育的一片真情,对生活的热爱,对事业、家庭、爱情的体悟,记录了她作为一名教师、作为一名家长、作为一名专家对教育显现的种种反思,活生生的记录她对教育的无奈与困惑,记录了她对教育教学的积极的态度。这都让我们觉得他是那么的贴近我们的生活呀。

走进《玫瑰与教育》,我感受到的不仅仅是她对教育事业的挚爱,对教育理想的追求,对教育人生的塑造,更多的则是感受到窦老师的独立思考、独家发现和独特表达等个性特征的彰显。这本书中我想提及最多的词语就是“读书”二字。“读书―思考―实践”是这个时代的老师应当静下心来要做的一件事,这也是要成为一个有专业尊重的教师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要读书,作为教师更要读书,我理解学生读书贵在培养兴趣,所以只要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即可。教师多读专业书籍固然是应当的,但更应当多读一些名著、专著等等,“修身养性、净化心灵”不敢说!但多多少少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培养我们的爱好。从窦老师的这本书中我理解,教师应当是要培养读书的习惯的。

从《玫瑰与教育》中我体会到读书的重要,作为教师更应做好“读书―思考―实践”。窦老师是一名语文教师,书中写的都是她教学生活中的随笔和感想,从书中我看到了她那淳朴、自然的人格魅力,心中盛满阳光,怀着一颗感恩心为人处事的窦老师。这本书中,窦桂梅并没有讲大道理,也没有罗列出许多原则和规律,而是选择了一个新的视角:从研究教学活动中的“细节”入手,从一些我们常常熟视无睹的“小事”入手,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让读者自己去悟出“规律”。

读了《玫瑰与教育》后,我想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勤奋地阅读成就了她的美丽和深刻。

《面纱》读书笔记心得感悟

故事发生在香港殖民地期间,由女主人公的出轨疑似被发现开始。女主人公凯蒂觉得自己是不自由的,因为她与她不爱的人(瓦尔特)生活在一起,而面对自己的所爱(唐生)却只能在重重束缚中获得短暂的苟且。凯蒂与瓦尔特的结合似乎从最开始就是个错误。

故事转而介绍凯蒂错误婚姻的成因。凯蒂的妈妈是个虚荣、吝啬而又热情、执着的女人,她的一生都在追求着追求不到的浮华和地位。她曾将自己的希望倾注在凯蒂的爸爸身上,而又在失望后将全部的赌注压在了凯蒂的婚姻上。凯蒂由此被训练成为了一个可爱的、充满魅力的交际花,然而阶层的差距始终无法让凯蒂获得妈妈想象中的婚姻。随着25岁的到来,以及凯蒂的妹妹嫁给了准男爵之后,凯蒂的权贵婚姻之梦破碎了。凯蒂接受了瓦尔特(细菌学家,医学博士)的求爱,这个她根本不了解,对她来说也毫无吸引力的男人。仅仅因为赌气她就将自己的命运交给了瓦尔特。

瓦尔特是害羞而自制的,这些在凯蒂看起来木讷无趣。瓦尔特的智慧被视为一种对他人的讥讽嘲笑。瓦尔特对她的爱和呵护也是令人乏味和疏远的。瓦尔特的一切都是一种负担,是自由的束缚,是令人讨厌的。曾以为的痛苦的人生在唐生出现后有了转机。如同救命稻草般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的发生了,凯蒂认为自己爱上了风趣、聪明、有魅力的香港布政司助理唐生。

瓦尔特发现凯蒂的出轨,对凯蒂来说无不是一种解脱。她终于可以追求她以为的自由和爱,她希望结束这段错误的婚姻。

瓦尔特试探凯蒂是否愿意跟他去湄潭府(瘟疫地)进行疾病研究和疾控。置身险境、这无疑是一场送死。显而易见的,凯蒂拒绝了,也同时再次拒绝了瓦尔特的心。她甚至不在意瓦尔特的独自前往,她不能离开香港、不能离开唐生更无法抗拒自由的诱惑。此时的瓦尔特第一次揭开他的面纱直面他的婚姻的真相。他终于敢于承认这场婚姻分明是对他的施舍。他百般努力的维系着这脆弱的婚姻,他努力地改变自己去迎合自己的爱人。然而,即使是一秒钟,他都没奢求过也无法奢求同等的爱。他始终是卑微的。

瓦尔特似乎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和理智。“如果唐生能离婚并且在一周内娶你那么我就同意跟你离婚,或者你陪我去湄潭府”。撕开面纱的瓦尔特内心的恨在发酵,他想要报复,他也只是个普通的人、普通的丈夫而已,恨甚至让他筹谋将他挚爱的人推向深渊。

同样揭开面纱的还有唐生。果然,正如瓦尔特的预料,唐生不愿意以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为代价,更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他拒绝了凯蒂,他也无所谓凯蒂是否即将赴险。唐生的自私、懦弱、虚伪和卑劣在这一刻显露无遗。

人性的恶在此时似乎已经全盘托出。西方哲人绝大多数都是推崇人性本恶的,人偷吃禁果,生来赎罪。人的罪让人痛苦。但是这个世界还有爱。人要带着爱的去生活。但不代表爱就一定是原谅。不代表爱就只能是纯净和无私的。爱是立体的、复杂的,爱是白色也是黑色,正如人性。人性是丰满多面的。人本身的善与恶就像是彼此依靠扶持而站立的两块木板,少了其中任一,人性的假设都会崩塌。

湄潭府之行恰恰不是人性罪恶深渊的开始,凯莉的灵魂成长真切的发生在了这里。她开始意识到了唐生的真相,他不值得她的爱;开始意识到瓦尔特的优点,他善良温柔内敛智慧,他善待每一个人包括瘟疫病人。湄潭府的修女们的率真和豁达以及对生命和神的事业的理解让她醒悟,她开始想要奉献自己,她想去做些改变,她想去揭开面纱,直面自己的真实。她想去寻找灵魂深处的安宁。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完美的结局预想进行下去。凯莉始终没有爱上瓦尔特,瓦尔特也没有选择原谅。就像即使凯莉的缺点这样昭然若揭而瓦尔特依然深爱一样,即使凯莉知道瓦尔特的好,她依然可以选择不爱。爱不因一个人的恶而消失,也不因一个人的善而产生。爱是人性中本能的存在。

爱是世间一切的道。所以,毛姆把他对于道的理解借着角色的嘴表达出来。

瓦尔特死了。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一同离开人世。而压垮他的最后稻草是因为凯莉的怀孕,这本是一次重归于好的机会,他、他们本以为可以获得重生。然而即使到了最需要保护的关头,即使知道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那么一切就会变得“好”起来,生活又会一如往昔,凯莉也决心直面自己的内心,她决心寻找真正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她不承认孩子是瓦尔特的。

瓦尔特死前留下了谜语一般的话,“死的却是狗”出自《挽歌》说的是一个大善人救了一只狗,但是被狗咬伤,人们以为死的会是善人,最后死的却是狗。人性的善与恶的课题再一次在这里得以引申。瓦尔特曾以为他才是善人,他是受害的、他忠贞的爱着不堪的凯莉,然而当他带着恨来到湄潭府、他鄙视自己的爱的时候他就已不是真正的善人。在生命的弥留,凯莉希望他能放下恨,带着爱的离开,希望他能原谅,她不再想着自己而是全然为瓦尔特考虑。似乎在这时,真正的善人变成了凯莉,而瓦尔特才是折磨凯莉,带给凯莉束缚和伤害的狗。在爱里挣扎的狗,最终被可怜的爱摧毁。

凯莉返回香港后知道自己已经不爱唐生了,她甚至质疑自己为什么会曾爱过。同时,瓦尔特的死让她感到了释放和解脱。灵魂的安宁和自由原来是这么冷酷的、距离的。她真的从未爱过瓦尔特。现在她终于自由了,她是她自己了。她想要珍惜所爱,过她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过去结束了。

在故事背后,在面纱之后,爱的本质是不是一件痛苦的事呢。我仿佛感受到了凯莉和瓦尔特的情绪而如鲠在喉。瓦尔特的爱是如此的卑微,这场婚姻束缚的其实不仅仅是凯莉。瓦尔特被爱和道德束缚的无处逃生,他的死也是一种对爱的嘶吼,深情人总被情伤。一条狗心碎而死,一个伪善之人却觉醒了。

作者:棉花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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