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开展金秋助学的活动方案(精选18篇)

时间:2023-11-30 10:48:28 作者:影墨

活动方案的制定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和合作,确保活动的协同性和效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活动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的活动方案

十年寒窗苦读日,只盼金榜题名时。通知来了,云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但是弥渡公路管理段果园所的“老邓”眉头紧锁,一筹莫展,是的,让他发愁的是女儿上学几千元的学费。令人期盼的是,2014“金秋助学”活动再次起航,8月27日下午,大理总段工会主席董菊仙一行看望和慰问了弥渡段困难职工邓朝林和他的女儿,为他们送去了“金秋助学”资金3000元,点燃了邓同学的大学梦,并勉励学生要通过所学的知识来改变家庭环境和自己的命运。

为确保不让一名寒门学子因生活困难进不了大学,在大理总段工会的关心下,弥渡段工会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一是对全段所有困难职工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困难职工家庭就业、收入、子女入学情况;二是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三是把零就业家庭、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单亲女职工及特殊困难职工子女作为助学的重点资助对象;四是积极向总段工会争取资金,同时以云南省“四群”教育活动为契机实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更大程度的帮扶困难职工群众。

为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维护职能,全面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进一步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8月26日下午,永胜县总工会开展20“金秋助学”活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旭,县政协副主席、县总工会主席杨周全,县纪委第三纪工委领导等参加资助仪式,来自全县的156名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受到资助。

今年,县总工会共筹“金秋助学”资金16.6万元,直接资助贫困大学新生99名和57名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并已被县总工会申报为中央帮扶的在校学生,每人给予了1000元的资助。

资助仪式上,副县杨旭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希望受到资助的同学们在未来的道路上,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刻苦学习,奋发成才,自立自强,不辜负党和政府期望和关爱,做一个对人民有益、对社会有用的人,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并希望工会组织继续发挥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的精神,组织好、实施好扶贫帮困活动,促进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把工会“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工会组织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的一个亮点,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快开学了!当困难职工子女背着书包如愿走进校门之时,工会干部们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连日来,我省各级工会积极开展“金秋助学”行动,召开座谈会、挨家挨户摸底排查、发放助学金和学习用品、组织企业与困难学生结对助学……不遗漏一名帮困对象、不让一个孩子上不起学,这是每一个工会组织、每一位工会干部的责任和心愿!

8月21日,宜昌市夷陵区总工会举行“金秋助学”座谈会,给考上大学的23名品学兼优的.特困职工子女共资助现金44000元,帮助他们实现大学梦想。这是夷陵区总工会第十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已有300多名学子获得资助圆梦大学。

8月21日,枝江酒业向宜昌市00名家境贫寒、成绩优异的学子发放助学金总额30万元助学金。此次受助的大学生,经贫困学生自主报名,各基层团组织和学校共同审核,覆盖全市9个乡镇。

襄阳南漳、保康两地县级总工会提早动手,采取逐一入户走访的形式对困难职工家庭及子女上学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摸清了全县范围内困难职工子女需要助学帮扶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了助学档案。近日,两地总工会共向222名寒门学子发放50余万元的助学金。

荆州市劳模协会近日发出倡议,在全市广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开展“爱心托起希望”——劳模“爱心助学”帮扶活动,目前捐赠资金近10万元。据了解,本次劳模助学款将全部用于困难劳模和困难职工子女的帮扶救助。帮扶资金接受工会审计部门或第三方的审计监督,荆州市总将在网站公布捐助名单和金额,捐助人也可随时向市劳模协会询问有关帮扶和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8月22日,巴东县举行“爱在金秋·助飞梦想”2014年大型公益助学捐赠仪式举。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和个人共捐款550660元。

8月21日,黄陂区区委常委、区宣传部部长、区总工会主席赵弢带领区总工会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了困难职工家庭,将助学金送到困难学子手中。据悉,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中,黄陂区总工会共为全区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9万余元。

赤壁市总工会广扩渠道,积极动员全市各级基层工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多种形式进行助学帮扶,努力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入学过程中出现的困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今年参与“助学”活动的基层工会、企业达420余个,接受资助的贫困学子260余人,资助金额近40万元。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8月23日,区总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区总工会将对23名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进行走访慰问,发放助学款6.8万元。

“我的亲身经历让我懂得什么是关爱,学会了感恩……”8月22日,经区某厂职工子女小郑从经区工会负责人手中接过3000元的爱心款后说,自己一定会努力学习,不辜负经区总工会的关怀和期望。当日上午,华东数据、兴宝纺织有限公司和新韩精工等企业的3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也分别获得了助学金。

据介绍,为进一步完善“金秋助学”工作,今年经区总工会确保每个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中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的同时,还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提高了助学金发放标准。其中,贫困职工家庭子女考入大学的高考毕业生和正在大学就读的大学生获得的资助金由原来的2000元分别提高至4000元和3000元。

近年来,经区总工会把“金秋助学”活动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每年都积极筹措资金对家庭困难的学子进行救助。自2003年以来,全区各级工会着眼于建立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确保了“金秋助学”活动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已累计发放助学金近70万元,资助429名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金秋助学活动是一项爱心举措,下面是语文迷网整理的关于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简报,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确保“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上不起学,不让一名困难职工子女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河滩社区联合工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解决好我社区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问题。河滩社区通过入户走访、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市总工会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精神传达给每个困难家庭。最后,了解到有一名困难职工子女成功考取新疆农业大学时,社区工会专干立即打电话催促她来办理助学事宜。她来社区填写助学申请表时很激动对社区人员说:“太感谢了,真的太感谢了,我家生活困难真不知道我的学费怎么办呢!现在有了你们的帮助我妈妈也可以轻松些了。”“金秋助学”活动,在圆了贫困学生大学梦的同时也为贫困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让家长们不再为孩子的学费发愁。同时为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区居民的认可和广大职工的好评。

8月12日,县总工会2015年度“金秋助学”资助仪式在县招待所举行,30名家庭经济上暂时困难、品学兼优考上大学的莘莘学子得到资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王巧兰出席活动并为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全县各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仪式。

王巧兰在资助仪式上要求各级工会要持之以恒,将好事办好,站在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站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爱,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高度,来正确看待“金秋助学”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切实将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要创新思路,把实事办实,将助学帮扶和就业帮扶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灵活助学方式,营造助学氛围。王巧兰还对受助学子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自信自立,发奋图强,通过不懈努力改变个人的命运和家庭的面貌;要刻苦学习,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品质,学好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增长新才干,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要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学成后为祖国、为社会、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刘小群在会上说,“金秋助学”工作是县总工会2015年六件实事之一,她希望全县各基层工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上级精神,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在8月底前将“金秋助学”有关数据进行统计,上报至县总工会。

“金秋助学”活动不仅是一项关注民生、关心教育、关爱学子的德政工程,更是一项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信心的民心工程。它不仅托起了困难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奠基莘莘学子成功人生的有力载体。据了解,我县“金秋助学”活动开展12年来,各级工会组织依靠党政支持、社会各界资助,精心组织,在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为3000多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了资助,为全县人才教育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为我雪中送炭,让我圆了大学,让我真切感受到社大家庭的甘露和温暖。”来自洑水湾乡困难职工子女张思静,今年考上湖南中医药大学,拿到受助资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当我圆梦之日,就是我奋发之时。无论我们的明天怎样,同样会真诚的把爱心传递下去,帮助更多困难的人。”

近日,赵坡煤矿工会根据集团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的活动方案

近日,赵坡煤矿工会根据集团工会《关于开展2016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

据悉,集团2016年“金秋助学”救助对象为集团在册工会会员的子女,通过2016年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被院校录取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新生(不含国防生、军校生、在职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救助的列入年终特困家庭救助范围);直系亲属出现重大疾病,家庭突遇意外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救助标准为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本科、大专每人2000元;研究生每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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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为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从7月下旬至8月底,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

据悉,助学对象为已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家庭,今年参加全国统考,且录入高等院校本科学生(不含单科生、研究生、国防生、免学费师范生、留学生)。助学方式为普惠性帮扶、一次性帮扶、精准帮扶。普惠性帮扶,对考入高等院校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每人给予不少于1200元以上助学帮扶;一次性帮扶,对考入高等院校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一次性给予2000元至5000元助学帮扶;精准帮扶,对考入211或985高等院校一本,且品学兼优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连续4年给予2000元至5000元助学帮扶。

凡符合助学条件的困难职工入学子女,其父母可携带学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所在单位工会办理助学手续,市总工会确保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助学资金在8月底前足额落实到位。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8月17日,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计生协、县红十字协会等六家群团部门联合举行“金秋助学”助学金发放仪式,为175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53万元,这标志着今年我县群团部门“金秋助学”活动全面展开。县领导毛大春、李志祥、胡立、周毅出席发放仪式。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毛大春说,“金秋助学”活动是我县群团部门为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传递真情搭建的.一个好平台,是一项深得民心、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今后要加大助学帮困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贫困学子的心坎上;要发挥自身优势,整合资源配置,为困难家庭子女成才提供有力保障;要营造助学氛围,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事迹、经验,推动社会形成帮困助学的良好局面。他鼓励受助学生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增长知识、开拓视野、打好基础,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栋梁之才,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用心用情回报家乡,创业创新创造辉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李志祥代表助学单位介绍了近年来全县助学活动开展情况。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按照北京市总工会和北车股份公司工会《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公司工会积极组织、广泛宣传、严格审核,同时将金秋助学活动与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有机结合,对活动进行了认真部署。

经过前期的申报、摸底和审核,有8名困难职工的子女(其中2名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符合一次性救助条件。

8月19日公司工会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材料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并于8月底对“金秋助学”活动助学金进行了集中发放。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的活动方案

8月12日,县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仪式在县招待所举行,30名家庭经济上暂时困难、品学兼优考上大学的莘莘学子得到资助。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县总工会主席王巧兰出席活动并为受助学生发放助学金。全县各基层工会主席参加仪式。

王巧兰在资助仪式上要求各级工会要持之以恒,将好事办好,站在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高度,站在传递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关爱,树立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形象的高度,来正确看待“金秋助学”活动,持之以恒地开展好“金秋助学”活动,切实将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要创新思路,把实事办实,将助学帮扶和就业帮扶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灵活助学方式,营造助学氛围。王巧兰还对受助学子寄予厚望,希望他们自信自立,发奋图强,通过不懈努力改变个人的命运和家庭的面貌;要刻苦学习,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品质,学好新知识,掌握新本领,增长新才干,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要懂得感恩,回报社会,学成后为祖国、为社会、为家乡的发展多作贡献。

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刘小群在会上说,“金秋助学”工作是县总工会六件实事之一,她希望全县各基层工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按照上级精神,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在8月底前将“金秋助学”有关数据进行统计,上报至县总工会。

“金秋助学”活动不仅是一项关注民生、关心教育、关爱学子的德政工程,更是一项体现爱心、温暖人心、凝聚信心的民心工程。它不仅托起了困难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奠基莘莘学子成功人生的有力载体。据了解,我县“金秋助学”活动开展来,各级工会组织依靠党政支持、社会各界资助,精心组织,在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子女就学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为3000多个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提供了资助,为全县人才教育培养做出了积极贡献。

“感谢你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为我雪中送炭,让我圆了大学,让我真切感受到社大家庭的甘露和温暖。”来自洑水湾乡困难职工子女张思静,今年考上湖南中医药大学,拿到受助资金,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当我圆梦之日,就是我奋发之时。无论我们的明天怎样,同样会真诚的把爱心传递下去,帮助更多困难的人。”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井陉县总工会对全县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的特困、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在考入本科、大专等高等院校给予一次性助学帮扶,即对考入本科院校困难职工子女给予3000元重点帮扶、对考入大专院校的给予元精准帮扶;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有11名,共计发放助学金29000元。井陉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刘杰雄、县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李彦庆为受助学生发放了助学金。

井陉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延伸金秋助学链条,不断提升精准帮扶效果。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县总工会积极争取上级工会和县委、政府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加大入学救助力度。积极协调社会爱心单位通过结对帮扶、定向帮扶等方式开展“金秋助学扶困育才”行动。二是提前调查摸底。204月在入户走访困难职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今年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提前进行了专项摸底,进一步健全助学档案,做到应帮尽帮,全覆盖,不遗漏。三是全程跟踪服务。凡是今年参加高考的困难职工子女,从高考前的心理辅导到高考后的填报志愿,再到金秋助学,全程跟踪,展开全面服务。县总工会通过召开座谈会、希望之星联谊会、爱心企业提供勤工助学等形式,做好受助学生精神帮扶、能力帮扶、就业帮扶,使工会金秋助学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民心工程”。

工会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简报

近日,赵坡煤矿工会根据集团工会《关于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做好“金秋助学”工作,切实帮助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实现求学梦想。

据悉,集团20“金秋助学”救助对象为集团在册工会会员的子女,通过年教育部门组织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被院校录取的研究生、本科、大专、中专、高中新生(不含国防生、军校生、在职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需要救助的列入年终特困家庭救助范围);直系亲属出现重大疾病,家庭突遇意外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家庭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单亲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救助标准为高中、中专每人1000元;本科、大专每人元;研究生每人3000元。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助力全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让贫困家庭的孩子圆梦大学,共青团xx市委联合市财政局、市扶贫办携手xx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8月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xx市“希望工程青春圆梦”xx精准助学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总体部署,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工作思路,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为贫困家庭20xx级高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提供助学金,解决他们学费上的燃眉之急,帮助他们走稳入学第一步。

1考取“98”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000—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2考取“211”重点大学的学生,每年资助2000—4000元学费直至大学毕业;

其他考取一类本科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1000—000元。

1xx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

资助发放(8月下旬):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团市委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行卡、实地走访、现场仪式等方式发放助学金。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为进一步推动“金秋助学”活动创新发展,全面深化助学、助能、助志、助业“四助”全程助学模式,进一步履行好工会帮扶服务职工的职责,省总工会今年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并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认真搞好摸底和专题调研工作。

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认真总结过去几年来助学活动的经验和不足,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助学帮扶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1.提前摸底调查。利用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筛选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严格按照“六清”标准(家庭困难状况清、家庭帮扶情况清、子女就学情况清、录取入学学费清、助学愿望清、就业意向清)进行分组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的上学和就业情况。特别是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各级工会要提早进行摸底统计,为今年顺利谋划、推进“金秋助学”有关活动提供有力依据。

2.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工会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一次“金秋助学”活动专题调研,为期一个月,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近五年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做法、经验和体会,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以市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以此推动“金秋助学”这项工会品牌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

请各市于6月16日前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并填写上报《20参加高考困难职工子女基本情况汇总表》;于6月20日前完成调研报告,并报省总保障部。

二、扩大救助范围,提升救助标准。

1.扩大救助范围。

(1)当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3)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

2.提升救助标准。

(1)当年考入本专科院校的救助标准为大学本科不低于3000元、大专(含高职)不低于元、中专不低于1000元;对特困单亲家庭子女,应适当提高救助标准。

(2)自愿在承担2014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一次性助学金。

(3)对已在上述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以及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救助标准由各市各单位工会结合实际确定。

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各级地方工会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同时要从工会经费中逐年增加“金秋助学”专项资金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动员“爱心”企事业单位踊跃捐款助学,可按照“谁筹集、谁管理、谁使用、专款专用、项目化运作”的原则筹措捐款,力争每年每个设区市动员不少于20家企业,每个县动员不少于3家企业设立“金秋助学”(助学育才)资金(基金、奖学金等),资金可由本企业支配使用或明确特定救助群体,由工会组织具体运作,也可以交由市、县总工会统筹使用。鼓励“爱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受助学生结成帮扶对子,给予困难学生持续性助学救助。

三、健全助学机制,延伸助学链条。

1.健全“金秋助学”专门档案。各级工会要将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建档,依档帮扶,实名制管理,同时配合省总今年启动实施的“助学育才计划”,从寒门学子中遴选品学兼优者进行建档管理,提供从入学救助到就业帮扶的全程重点帮扶服务,同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建立长期救助服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2.健全“金秋助学”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要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建立联系卡制度,完善各项活动制度,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市级工会要建立联谊会,县级以上(含县级)工会都要建立长期联系制度,各级工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心理引导,培养受助学生健康阳光、自信自强的精神品格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建立健全“金秋助学”助业基地。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要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各地工会要借鉴石家庄等市建立助业基地的经验,积极引导有社会责任感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今年每个市要至少联系5家以上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实现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四、选树助学典型,加大活动宣传。

要注重选树、培养过硬典型,各地各单位都要树立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受助学生的励志典型、助学与助业相衔接的典型、捐资助学单位的爱心典型、组织活动有声有色的工会典型等各类典型,并认真总结推广,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超前谋划,制定好宣传方案,加大对“金秋助学”活动的宣传,借助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等媒介,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金秋助学”活动品牌效应及社会影响力,从而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参与“金秋助学”活动,为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工会要及时向省总报送“金秋助学”活动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救助工作结束后,各级工会须填写《2014年困难职工子女入学情况汇总表》、《2014年在校生救助情况汇总表》,9月5日前向省总保障部上报《2014年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须单位或社区或乡镇盖、负责人签字),各申报单位应负责核实其真实性。提供低保证复印(近期已年检)的低保户家庭无需再提供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困难农民工还须提供本人务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等),加入工会组织的证明(如本人的会员证或所在单位工会组织加盖公的证明)。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切实保证年我市范围内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妇联、团市委、市扶贫办、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单位决定动员社会力量联合开展“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大型助学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株洲电视台、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株洲市“大爱株洲金秋助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待定。

副组长:市人大副主任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

成员:由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由吴安浩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夏立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七个工作组:统筹综合组、资助对象审核组、资金募集发放组、助学活动材料组、助学活动会务组、助学活动宣传组、安全保卫组。

三、工作原则。

(一)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二)统一部署,分类实施。

(三)建档立制,追踪督促。

(四)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五)资助引路,育人为先。

四、实施办法。

(一)资助对象。

持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务工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市就读普通高中三年级的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1.孤儿;。

2.烈士子女;。

3.城乡低保户;。

4.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5.城镇居民月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两倍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6.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低于2850元的家庭子女;。

7.城乡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

8.其他有关政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9.“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资助标准。

凡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左右,资助人数视募款数目而定。

(四)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请、填报《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并根据《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6月30日前)。

2.学校初审。申请人所在学校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且排序;组织家访核实实际情况,如实填报《2017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15日前)。

3.同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区域内申请学生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数据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人资料。(7月25日前)。

4.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本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遴选拟资助对象。(7月28日前)。

5.第一批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相关部门会审所有申报材料。(7月28日、29日)。

6.第二批联合会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会审新增申报材料(8月1-3日)。

7、市资助办抽查复核。对五县市、直属高中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核实。从全部申报名单中随机抽查10%的受助学生进行家访。发现有不实情况对申报学生、审核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8月1-6日)。

8.家庭财产信息比对。由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对。(8月4-8日)。

9.入户调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调查核实。(7月10日至8月10日)。

10.联合终审。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等部门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审批。(8月8日-9日)。

11.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分批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2日、13日、14日)。

12.举办发放仪式:发放助学资金。对已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8月22日)。

六、资金筹集。

全市计划筹措资金约400万元。

七、资助发放仪式。

时间:208月22日上午9:00(星期二)。

地点:市委大礼堂。

八、参加仪式人员。

(一)出席领导。

市里主要领导和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省教育厅领导,各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出席代表。

城区受助学生及家长360人;五县(市)学生资助中心主任、资助专干20人;捐赠单位代表10人;直属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和主办单位干部职工30人;媒体记者及其他相关人员10人(共约450人)。

九、资金发放。

(三)确定20名受助学生代表上台接受资助金。

附件:1、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助学活动仪式议程。

2、株洲市2017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日程表。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7月15日,市总工会正式启动2016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首次将“二本c类学生”列入资助对象范畴,对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进行资助。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帮助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今年市总工会继续在全市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对象为: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认定的一本、二本院校录取的,成功录入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和与企业建立一年以上劳动关系、加入工会组织,且符合困难职工标准的困难农民工家庭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受助对象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2016年度《特困职工证》、《低保证》的困难职工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人均收入高于低保线30%以内)的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2015年5月以来医药费支出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收入总和的困难职工家庭;因职工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在2015年5月以来遭遇突发事件、重大意外伤害导致生活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为困难职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就业或者经就业服务机构介绍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仅由于下岗失业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安排子女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拥有汽车等高档消费品的;拥有2套以上家庭自有住房的;下岗后自谋职业,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30%以上,无其他致困原因的。另外,对口升学、军事院校、国防生、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免费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以及其他免费师范生不在资助范围。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全市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现根据省总和市总工作部署,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受助条件。

在xx市参加高考并被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二类普通大学及其以上类别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资助申请,经市总研究确定后予以资助:

1、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

2、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职工子女;。

3、遭受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资助名额。

市总工会拟资助100名,其中各地方总工会分别呈报2名,由市总工会安排资金资助。各县(市)区总工会也要分别开展此项活动。

三、资助标准。

市总工会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县(市)区总工会资助标准视实际情况制定资助标准。

四、申报办法。

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向其父母所在单位工会或所在地社区(村)工会或乡镇(街道)工会提出申请,上级主管工会审核后申报。也可由xx市城区的学校工会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工会推荐申报。市总工会根据推荐对象考取院校、高考分数和家庭的困难状况研究确定受助对象,对成绩优秀的特困职工(农民工)子女优先给予资助。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款项的,不再重复资助。

五、申报时间。

拟申请xx市总工会资助的学生,请务必于8月10日前将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书、学生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所在单位工会和主管工会的申报意见、公示公告结果等,家长是农民工的,还要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并上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2351)。

六、有关要求。

1、各地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资助贫困大学新生的“金秋助学”活动,要把助学活动作为市、县两级工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一个重要载体,并将助学活动融入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中。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借助社会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工会助学帮扶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农民工、困难职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2、各级工会要实施信息公开和全程阳光操作。要巩固深化去年市总开展“三千”活动成果,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要加强助学资金管理,建立财务专项科目,将捐资助学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要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掌握受助对象条件,严格执行资助标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申请资助的人员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在推荐申报受助学生时,应对其家庭情况充分调查了解,确保受助名额真正用于贫困学生。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受助资金,相关单位及人员市总工会将通报批评。

3、各级工会要做好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深入报道各地开展助学活动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各地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对致力于工会爱心助学事业的爱心单位和个人要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助学氛围。

4、各级工会在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活动时要严格档案管理,以便做到事实清楚、跟踪抽查便捷。要按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总工办发[]36号)文件标准建立独立的助学档案。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建档主体、规范建档程序,建全查询使用制度,做好助学档案保密和备案复核工作。对全总新规定中不符合建档条件的一律不准建档资助。

5、各级工会要加强对省总开展“金秋助学圆梦行动”专项资助活动的受助学生跟踪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和家庭困难状况,建立专项档案。8月10日前把受助学生上一学年个人相关材料(包括思想汇报、成绩单等)和寒暑假期间到所在社区或志愿者组织参加不少于一周的志愿服务证明材料及新学年助学申请通过帮扶系统上传,同时纸质资料报市总生活保障部审核。

6、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统计报表和总结工作。9月10日前应对活动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连同《20各县市“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一并报市总工会生活保障部。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在一年一度的“金秋助学”活动中,平湖街道总工会以“送关爱暖人心”为主题,为二十余名经济困难的职工家庭,送去关爱温暖,及时解了他们子女就学的难题。

为了确保活动落到实处,让真正困难的职工家庭感受到工会温暖,在活动开展之前,平湖街道总工会就多次组织各社区工会,深入开展摸底调查,综合考评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争取将有限资源,送给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如在凤凰社区,社区工会就多次排查,筛选出五位困难职工,然后综合比对,从中选出两位最困难者,安排申请助学金,其中就有患大病致贫者,有子女多升学难者,这些困难职工,对生活充满希望,对工会给予的帮助满怀感激。

在下一步工作中,平湖街道各级工会还将结合“金秋助学”活动,将关爱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尤其是深化工伤探视、送温暖等活动内涵,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工会的温暖。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参加2015年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三类本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符合以下条件的三台籍学生,可提出资助申请:

(一)持《低保证》、《惠民帮扶证》的城乡困难家庭子女。

(二)父母双亡的孤儿。

(三)烈士子女或一级伤残军人子女。

(四)持《残疾人证》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残疾人学生。

(五)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单亲困难家庭子女。

(六)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政策并领取生育服务证和生育证生育的女孩对象。

(七)其他社会组织推荐的特殊困难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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