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罗门王的魔戒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2-14 20:00:53 作者:文锋

读后感是通过文字表达自己的阅读体验和感受,分享与他人共同的阅读乐趣。通过欣赏以下这些读后感,希望可以鼓励大家阅读更多不同类型的作品,开阔思维和文化视野。

魔戒读后感

《魔戒再现》是《魔戒》套书中的第一本。这套书可以说已经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时间,是它开创了魔幻故事这个巨大的书种,它是所有魔幻故事书的太爷爷。

本书情节复杂,故事曲折,但也不失浓浓的文学性。它从一个大故事中再引出许多的小故事。我们必须要用点脑子才能明了这个庞大的故事中人与人的关系。这个故事里人物众多,光人名就足够你记半天的了。

本书的语言很有文学感,一句话读了一遍后会觉得少了些什么东西,要再读一遍后才能读懂,要不然是无法理解的。

作者托尔金这个人也特别有趣。他自己造了小精灵语,他用这种语言写书,在书中常有这样的语言,让别人看了就昏了头,所以《魔戒》这套书迟迟没有出版。托尔金是个生活在两个世界里的人。

《魔戒》是套好书,如果你想看魔幻作品的话,就先看它吧。

魔戒读后感

现在我要向大家介绍“魔戒”。

这部电影的内容是在描述男主角佛罗多和一群正义之士要将一只象征权力与腐化的“魔戒”送到末日火山去销燬,以免它落入邪恶势力者手中的惊险历程。说是“一部”电影,其实它一共分成“首部曲”、“二部曲”。

除了与邪恶势力的战斗之外,这些正义之士还得克服人性上的贪婪欲望,否则自己也可能禁不住权力的诱惑,走上腐化之路!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除了很棒的声光效果和电脑动画之外,它还有很深的涵义,值得我们细心的去思考。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很佩服佛罗多的勇气,他虽然手无寸铁,却凭着一股正气和面目狰狞的“半兽人”对抗;而他的好朋友山姆以坚定的一路护卫他、陪伴他,无怨无悔,更是令人感动!我觉得“魔戒”是一部非常值得一看的电影,推荐给大家,希望您也会喜欢!

所罗门之歌读后感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魔戒读后感

相比《查理九世》大家都熟知。但是《所罗门王的魔戒》很少有人知道。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讲述吧!

据传,所罗门王曾经将七十二大恶魔封印在瓶中,谁能召唤七十二恶魔,水就能统治世界。大名鼎鼎的冒险家古兰奇博士在留给墨多多爷爷的信中写到--我犯下了一个不可饶恕的罪行,唤醒了沉睡的恶魔。为此,小伙伴们深入原始草原,进入恐怖腊头部落的领地调查真相。这里曾经吞噬过无数的冒险家的`坟墓!黑漆漆的天空中,一直浑身上下覆盖着杂乱黑羽毛的人性恶魔怪从天而降!一个苍老的女人从满是苍白骨的壁画中走了出来读《查理九世》所罗门王的魔戒有感。

孙嘉仪,她竟称查理为神,瞬息万变的草原禁地之内究竟埋藏着什么样的秘密?诡异的巨石林中,半人半兽的恶魔军团重见天日,dodo大冒险队大难临头!是谁打开了所罗门王的封印?谜团迭起故事层层映出了真相。

听了是不是还害怕很好奇很想看?那就去买一本书吧!拿到了这本书,读一读就能感觉到它丰富的趣味,看几页就停不下来,越来越有趣。

所罗门的指环读后感

天空上,风云动摇,光影迷离,太阳光已无力再割开斑驳的屋影。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晚,我读完了《所罗门的指环》。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以为这是一本小说,写所罗门王的指环的离奇故事。刚读几页,都是在写景,写阿尔腾贝格是动物乐园,我还以为是借此引出故事。然而,事实与此大相径庭。除了前言开头提到了所罗门王,其他地方就没出现这位智慧之王的影子(也许我读得不太认真)。在我看来,本书的作者,同时也是文中的主角康拉德﹒洛伦茨,就是那位所罗门王。从来没有哪位科学家,能像他一样。他可以和动物说话,就像两人闲聊家常。

全书约10万字,介绍的小动物数目非常大。这众多的小动物中,绝大部分都是洛伦茨在不同时段亲手养的。在全书中,作者表达出的都是自己的欢悦之情。他因养动物而开开心心地度过80多个春秋,这一生是真正的享受。虽然,养动物时常遇到麻烦,但他所忍受的麻烦,换来的补偿,不仅仅是科学成果,还有许多许多。洛伦茨一直遵守着人与动物平等”的原则,热情地呵护着它们。他总是尽力模拟出与现实一样的环境供他们生存。在他看来,人就是动物,动物就是人,二者全无区别。

现代生活熙熙攘攘,忙忙碌碌,一个人需要时常提醒自己不要迷失自我。可是,如果我们养几只寒鸦,看着他们如何玩弄暴风雨,发现他们与人一样的感情,欣赏他们的甜蜜爱情,区分他们的等级划分;如果我们养几只金丝雀,看着这些憨厚可掬的胖家伙进行最搞笑的摔跤比赛,看着他们滚来滚去,一会儿作撕咬状,一会儿大声尖叫,在笼子里你追我赶。那么,即使我们无法像洛伦茨一样快乐一生,至少在孤独时有了喜悦的来源。有知心动物相随,任何一个时刻,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安身立命的好时刻,好地方。

魔戒读后感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找换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人物改变历史,是历史的推动者。当然,本书中的确讲述了很多有名的大英雄,他们或是拥有超强法力的法师,或是心灵纯净的精灵女王,或是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但是当他们遇到魔戒的诱惑时依然会,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他们唯一与小人物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有比小人物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得到魔戒。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饮食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特人山姆。山姆一直陪在弗罗多身边,在弗罗多几乎受不了魔戒诱惑时,一次次地把他从危难中解救出来,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了他,靠着这份真挚的友情,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重大使命。

魔戒读后感

我看完了一个精彩的故事一一《魔戒》。故事讲述了一个霍比特人在外出时意外地捡到了至尊魔戒,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得到魔戒的同时也把全体中土人民的命运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在他110岁生日那夭,他把魔戒传给了侄子弗拉多。

一个戒指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是如此的黑暗,充满了诱惑,在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然而善良的人们却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在折磨与坎坷中,是友谊将生命见证,是友谊给人以继续的希望,是友谊反射的阳光驱散黑暗的凄凉。

魔戒读后感

《魔戒》是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中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读后感

魔戒。

读后感。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伴随着我“呯”的一声我合上书,我花了长达二个月的时间阅读完了《魔戒》3部曲,这册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整册书的主人公——佛罗多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哈比人,身高甚至连常人的一半都不到,可就是这样一个天真无邪的平凡的哈比人,肩负起许多伟大都无法完成的艰难旅程——摧毁素伦铸造的黑暗魔戒。远征队的9名队员(至少一开始是9名队员)踏上了一条异常艰险的路,值得庆幸的是良善取得了他们最终胜利了。

我从中领悟到即使我只是一个非常渺小的人,但也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人生。就如佛罗多,它属于霍比特民族一个被世人所遗忘的民族,但是他却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因为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勇气,面对旁人的质疑。他不抛弃、不放弃;面对形形色色的困难,他心一横,勇往直前面对凶狠险恶兽人,他鼓起勇气,高举刺针,勇敢杀敌。佛罗多在这场无比艰险战斗中的出色表现,使得他名垂千古。

当然,这场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的大战,能够几次决出逢生,化险为夷,直至到最终的胜利,这大多在于远征队员相互信任与接纳,友谊是催破一切阻碍的力量,实现各种梦想的辅力。这也让我懂得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才不枉费我们的短暂人生。

这本书让我思绪万千,只有好好把握自己的路途,拥有了勇敢的心,加上真挚的友谊,我们便能创造属于自己美好的未来!

《魔戒》读后感

在双休日里,我怀着高兴的心情阅读了一本科幻丛书:《魔戒》,从中学到了书中的几个主人公不畏艰难险阻、勇于冒险的精神。

火焰山的厄运山口,要摧毁魔戒的魔力,使人类免受黑势力的奴役,最后成为了索伦的阶下囚,山姆也在监牢里不省人事。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为书中的主人公们那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为了寻找失散的伙伴,面对层出不穷的困难毫不畏惧,知难而进。看了他们面对困难的态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

书虽然看完了,然而,书上的一件件、一幕幕使人感叹、催人奋进的情景时时出现在我眼前。想到自己怕苦怕累,不能持之以恒的行为,嗨,真是太不应该了!我要感谢你,托尔金,是你的书使我懂得了坚持到底的真正意义,激励我奋发向上。并不断地攀登学习的高峰。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在《所罗门之歌》一开始,就设置了一个看似奇怪的引子:在主人公出生的一天,一个按部就班的老实人,宣布自己将从某一个地方利用自己制造的翅膀飞向一个遥远的地方。他按照通告时间表演了自己的飞行,然后干脆利落地摔死在了医院的门口。而与此同时,一个名叫“奶娃”的孩子在这场闹剧发生的地点降生了。——这再一次展现了托妮·莫里森的高超叙述技巧,以及对于结构掌控的游刃有余。因为直到很久之后,我们才会发现,这个看似毫无意义的荒诞的行为的实际意义。

不同于其它托妮·莫里森其它作品的紧凑和强力,《所罗门之歌》的结构虽然紧密,但是节奏却也更加多变。一如既往,她的作品展开于地狱般生活场景之中,但所不同的是,在《所罗门之歌》里,地狱般的现实正被缓慢地拖离出暗黑的世界,重新进入光明之中。或者说不同于以往,托妮·莫里森寻找到了一种重新寻回天堂的可能——一种从文化的重新确认中获得自尊和自信的可能。这当然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我总觉得在某种层面上,这种显而易见将托妮·莫里森的世界变得狭小了。

托妮·莫里森高超的叙述技巧和语言天赋,以及显而易见的主题,很容易被纳入到一个关于身份、种族和解放的主题之中,而消减了其普遍性的内涵。毫无疑问,她很容易被纳入到萨萨特的文学主张之下——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它必定是介入而且应该是介入的。写作本身就是对于主题的介入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托妮·莫里森的努力当然是值得尊敬的,可是假如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尼·莫里森放在一起比较时,我们又会看出两者多少的实质性差距呢?也许文学本身就是一种介入,但是它绝不因为写作者自身的问题而因此被限定在一个狭窄的范畴之中,实际上尽管存在着一些差异,但是在人性的层面上,福克纳笔下的白人地狱和托妮·莫里森的黑人地狱,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同处在一个灾难性的历史阶段,所有的人都挣扎在恐怖的地狱之中,不同的是,托妮·莫里森笔下的黑人不仅仅要对抗上帝的困难,还要承担人自身的罪孽。因此,在这种双重压迫之下,他们显得更加的沉重。——但因此,就能将其孤立化,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而特别对待吗?当然,在具体的问题上,这是显然的,可毫无疑问,这样的区别对待本身就是一种可怕和可悲的。

托妮·莫里森对于苦难的极具煽动力的写作,加深了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品的主题限定在了一个具体的狭窄的空间之中——这当然不是她的本意,可是它却是发生了。我强烈反对很多评论家将其简单地限定在黑人种族解放的狭隘主题之中——实际上不仅仅因为作为一种文化自身的特质需要被重视,同时从文化多元性和互补性角度来说,托妮·莫里森同时还在说一个我们文化缺失或者正在被无情地肢解的过程—-而这几乎是我们所有人和所有文化的主题。每一个时代,我们都在对抗文化的野蛮和野蛮的文化,这是人永恒的主题,即使生在这个被认为普遍丰裕的时代,难道我们的文化不同时在遭受着前所未有的紧张和压力么?因此,《所罗门之歌》也许唤醒的不仅仅是“奶娃”的飞跃,还有我们所有的人的关于文化的乡愁。托妮·莫里森坚持追寻消逝的乡愁,不仅仅是为了寻根,而是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存在—-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以及自由和自尊。文中的人渴望会飞,就是渴望逃脱禁锢,重新找回失去的荣光和自由。那是一种自杀式的飞跃,也是一种决绝的努力。这就是托妮·莫里森的写作态度,也是她的写作动机。

《所罗门之歌》在某些时刻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对于自身的迷失,包括对于自己的文化的整体的缺失,在马尔克斯那里表现为对于遗忘的恐惧,对于久远的文化的失去的怀念。当老何塞死在黄色花雨的那天,过去被终结了。一个新的时代来了。但是有一些残存的人,比如那个活了很多年的具有疯狂生育能力的老女人,在《所罗门之歌》里就是那可怜的派拉特一家三代。她们如异类一般生活在一个新的时代,用一种天性般的纯真顽强展示了自身文化存在的证明。她们向往自由,充满了艺术的热情和天赋,她们对待生活以一种完全陌生的方式——但是她们真诚,她们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和纯洁的快乐。在那个月夜,冷酷的麦肯穿过贫民窟,被她们一家三口在低矮的小屋里,昏黄的煤油灯下的歌声感动了—-在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回归和温暖的感受—-那歌声正是一种文化的乡愁的展示。“当麦肯在记忆和音乐的重压下觉得自己软化下去的时候,歌声消逝了。气氛是宁静的,但麦肯却无法离开了。”正是在这一段歌声里,冷酷的麦肯展示了他温情的一面。他是如何在父亲被无辜残杀之后,母亲在分娩死亡之后,将可怜的派拉特努力养活——他不是生来就如此冷酷的—-冷酷到即使他的房客要自杀,也要坚持将他的房租收齐—-他是一步步被现实逼向冷酷境地的——仿佛那个社会只留给了他一个唯一的可能,只有沿着冷酷的这条道路一路走到底,他才能和那些居于另一个世界的人享受到同样的幸福。

托妮·莫里森必须让那个在奇怪的一天出生的“奶娃”脱离老麦肯的成长路线。因此,她让“奶娃”遇到了派拉特。这个女人象征着某一种神秘的力量—-她是自己从一动不动、一声不响、毫无作为的母亲的血肉之体中自己爬出来的—-因为那个时候她的母亲已经死了,而她也被认为将死在母亲的腹中,但是她自己爬了出来,身后拖着脐带和胞衣,头前脚后一点点地爬出来了。这个充满了魔力的女人,就像马尔克斯笔下那个一直守护着家族的母亲。正是因为她们,祖先留下来的那些看似愚昧,但却充满了智慧的生活才得以延续下去。因此,在这个层面上,詹姆斯·伍德敏锐地捕捉到了托妮·莫里森和马尔克斯的相似之处——反对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反对托妮·莫里森的小说。

但是毫无疑问,托妮·莫里森太爱她的人物了。用詹姆斯·伍德的话说,她用自己的热情闷死了他们。这样的指责当然是过于严肃和认真了。但却也并非空穴来风。尽管在风格上相似,但如果我们将福克纳和托妮·莫里森的人物相比较,我们会很容易发现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像是作者的宠儿,而福克纳的人们则自由自在,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完全不受控于作者的力量—-这看似不可能,但实际上他们确实做到了—-也就是说那个人物在一种模糊和暧昧之中,存在着一种超越的潜力。而这种潜力在《所罗门之歌》里—-尽管托妮·莫里森给予了足够的耐心和努力,使“奶娃”可以纵身一跃——但是她母性的光辉早就将这种飞跃性的力量上升到了一个神秘性之中—-如果不借助于这种神秘性,托妮·莫里森的人物就真的被闷死在了她的怀抱中。无独有偶,在《所罗门之歌》里,那个战战兢兢生活的妈妈,除了享受丈夫的刺激之外,只有一种感到兴奋和快乐的方式——-那就是让早就该断奶的“奶娃”每天偷偷地在黑暗的书房里喝着她的奶。仿佛他从自己的身上吮吸的是光芒。——这用来形容托妮·莫里森与他作品人物的关系,其实挺合适的。

除此之外,当詹姆斯·伍德说托妮·莫里森也许应该记住奥登关于诗人应该像轻骑兵一样突进,而小说家应该尽量显得笨拙和朴素时,她反对的是托妮·莫里森那种随时可能因为不可遏制的乡愁而溢出小说边界的行为。这当然是对的。因为这好像一个谜语,早早就被发现了谜底。不过托妮·莫里森的语言和想象,正因为这种溢出,成为一种风格,这种风格尽管有时候显得过剩,不过确实也绚烂夺目。(乔沅)。

魔戒读后感

在书中,全程最令我感动的是远征队人们的精神。像护戒人,每天都要咬牙坚守不被戒指迷惑,即使精神疲倦,却默默坚持着,在四面包围的情况下,仍心怀勇敢,毫不退缩;像保护护戒人的配角,他们曾经挡住护戒人,与敌人厮杀,曾经偷偷流过不为人知的血与泪,但心中仍有火光,温暖着内心,燃烧着希望。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巫师在地心喝退炎魔的一节。他催促着队友逃离,自己只身把守住出口的桥。他独自站立桥中,对炎魔大喝:“你不能过来!”他使出魔力才能击败敌人,却因精疲力尽而与敌人一起掉落深渊,临死前还不忘对同伴大吼:“快跑啊,你们这些傻瓜!”在胜利的背后每个人只是一滴水,那些甘愿牺牲的人,最终积成了一片海洋来润泽大地;而那些苟目偷生的人,最后只会在阳光下枯干,毫无价值。每次战斗中挥出的宝刀,其实背后都有好几个人,无形地握住了刀柄!在武士的心中,是帮他一起拼杀!

看到这些场景,我总是心中沉甸甸的,感到自己的心,与另外几个勇敢的牺牲者一起跳动。

魔戒之行,是一次爱与希望之行。其实那些在路上失去生命的人们,也永远在人生中很多重要的时刻出现,他们其实永远没有消散,他们都活在我们的心中。

《魔戒》读后感

《魔戒》读后感,一本气势宏大的科幻小说,下面是小编带来的《魔戒》读后感,欢迎阅读!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

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

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

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

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书中的中土世界就是中世纪,而近年火热的电影霍比特人就是来源于此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

《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魔戒》告诉我,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

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里有非常多的人物都可以说是很出色的,其中“魔戒队”的人物是必不可少的,有刚多尔夫、阿拉贡、吉穆利、金霍、梅利、皮平、山姆和最重要的弗拉多。

他们有着不同的长相,不同的性格,不同的品质,正因为有了他们才能获得胜利。

刚多尔夫是“魔戒队”的核心,他带领着队伍穿过莫利亚,在过断桥时,牺牲自己让其他队员接着向前,最后回到队里说服冈多国王和索隆决一死战。

他真正的身份是一名术士而且还是我最崇拜的人。

刚多尔夫最大的特点是用他的智慧把他身边的能人集合起来,不让他们争吵,合理的用起来。

他组成的.“魔戒队”就是团结一心过五关斩六将终于把魔戒销毁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吉穆利和金霍,如果没有他们俩的比赛和有趣的对话,那整个故事就是死板的。

我最喜欢吉穆利的冷静和忠诚,还有对朋友们的友情。

我觉得他和金霍不仅是兄弟,还是出生入死的伙伴。

他俩为了比赛,杀了许多奥斯克,两人闹得不可开交,让故事充满了幽默。

“魔戒队”里真正改变了整个战局的人是弗拉多和山姆,弗拉多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也是魔戒的携带者。

魔戒一天一天的诱惑着他,但他还是把魔戒携带到了毁灭魔戒的那一刻,从这点看出弗拉多是一个内心非常强大,而且还是一个不受诱惑的霍比特人。

在弗拉多背后有一个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也是他携带魔戒完成任务的精神支柱,那就是山姆,他同时也充当了弗拉多的保镖。

不论有很多个艰难,山姆与弗拉多一起坚持走过去。

山姆真是一个很棒的伙伴。

山姆是一个讲义气的人,他一路都照顾着弗拉多和保护着他,山姆为什么要拼了命保护弗拉多。

也许他心中充满了正义和友谊吧。

魔戒害了很多人,就是魔戒邪恶害才让人们真正的团结起来去反抗他。

无论是刚多尔夫还是其他人物都不一定能打败索隆,真正打败索隆的是人们的团结和信念。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

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

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

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

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

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

《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

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

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告诉我,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

文中的主角弗罗多,原本过着自己的宁静生活,可是他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

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

此外,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

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

“弗罗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还教会我,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该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

托尔金的著名小说《魔戒》讲述的是一个霍比特人和他的同伴们精力旅途去摧毁大敌的一枚魔戒的故事。那么,什么是霍比特人呢?他们只是小说里中土世界的一支普通的种族,身材矮小,热爱和平。他们没有精灵的智慧,也没有矮人的工艺。当东方陷入战乱,一波一波的魔兵来了又去,一代一代的君王换了又换,他们仍居住在自己的安乐窝——一个名叫夏尔的地方,与战争远远相隔。

可以看出,其实霍比特人就是我们生活中的普通人,都是住在普通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总有人会胸怀大志,创造新的生活,就如同书中的主人公弗罗多一样,他早就想过离开夏尔去冒险——而魔戒的出现从某些方面为他提供了方向。

因此可以看出,机会总是有的。只要发现并抓住它。至尊魔戒虽危险,但若没有巫师甘道夫的讲解,弗罗多可能永远不清楚那个小小的金色戒指的力量。

当然,成功的路上困难重重。虽然在摧毁魔戒的路上,精灵、巫师、还有人类相继伸出援手,但狼和魔兵也是三番五次的阻挠。一路上,有伤痛,又死亡,有悲伤,有绝望,但绝对没有放弃——一旦松手,魔戒落入敌手,就满盘皆输;咬牙坚持,还有一线希望。

故事的结尾,魔戒摧毁,中土世界重新获得和平,生活的重归平静,恐怖的魔影已经消失,光明重新到了。只要努力,不放弃,总会有成功的一天。

《魔戒》的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同时也告诉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奇迹。

如果机会来临,也许你会觉得困难重重,但就如书中所说:“一旦命运降临到你的头上,就没有退缩的机会了,只能去接受它,并尽力做到最好。”人一旦选择了自己的道路,就要不断向前,克服荆棘和坎坷,从平凡走向成功。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先说语言这一块,有许多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无论是描绘美丽的自然风光,还是神奇动物们各不相同的姿态,例如调皮的鹦鹉科卡,在老太太们喝茶时像直升机般的把糖粉卷到她们的脸上;例如水鼩在探索路线时聪明地用胡须试探,然后猛冲一段距离;例如寒鸦在空中如石块般坠落,飞时又像飞絮般轻盈……正是有了这些多姿多彩的描写,才让我们更加清晰地了解到大自然生物的多样性。

我印象最深的是《契约》这章,写狗与人类之间一种神秘奇妙的联系,就好似签订了契约般。狗对主人是忠贞不渝的,书中讲到两种原因:他们对首领狗的忠诚转移到了人身上,对母亲的依赖之情会得以永久保留。狗又分为狼性犬和豺性犬。豺性犬是容易被诱拐的,“只要谁手里有杆枪,猎犬都会跟着他走”,显然,养一只豺性犬要做好随时丢失的心理准备。它们也容易被驯服,但狼性犬就完全不一样了,如果它已经是你的狗,那么就再也不会对别人有感情。虽然它们不一定会听主人的话,但会为主人赴死。豺性犬也是好的,他们会讨人的欢心,也是有情感的。有一只狗能像朋友一样陪伴着你,这是很让人羡慕的。

我最喜欢的一部以狗为主角的影视剧,是《忠犬八公的故事》。讲的是小狗八公,在一次主人外出时极力挽留,却失败了。主人站在演讲台上,突然倒了下来,谁也没有预料到,唯独八公。之后它天天到火车站旁的花坛上等,等待他的主人会有那么一天,微笑着走向他。

我不禁想起了我曾经的两只小狗,虽然没有什么值得赞颂的壮举,但在我的心中却是很重要的伙伴。有它们的陪伴,不会觉得孤单。

读完了这本书,使我有了想让自己的家变成动物园的冲动,或许我该好好养一只动物了。

魔戒1读后感

美国电影“魔戒”(the lord of the rings),是今年奥斯卡奖项提名最多的电影。该电影改编自英国牛津大学的教授托尔金(n,的好友)之同名小说。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sauron)倾全力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然能力的戒指,彷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它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後,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逢心灵的强烈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并因为每个人有不同的软弱之处,呈现著不同的诱-惑。最後,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因此,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即哈比族(hobbit)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的过程中,一方面得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得面对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魔戒》中有这样一句话:“掌管历史的兴衰,是我们不可能承负起来的任务,我们只要救自己生活的时代,让我们这时代的人有净土。”

这样的宗旨下,才出现了魔戒使命团,千里迢迢、充满危险的,要把魔戒丢回戒指原生处——火焰山火山口。

尽管是个拯救时代的故事,《魔戒》中,却并没有刻意凸显“英雄主义”。

首先,大人物跟小人物一样,都受到试探。

但魔戒时代中的大人物——不管是跟邪-恶誓不两立的法师,或仅剩的净土乌托邦的精灵国女王,或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大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的。

大人物和小人物唯一的差别,是大人物碰到诱-惑时,会比小人物有更崇高的理由——让我们用魔戒的能力行使正义、抵抗索拢这理由是何等堂皇、难以抗拒。

基-督教讲道

就这样,作者托尔金把大人物和小人物、聪明有能者和平凡平庸者,一概圈进邪-恶之律中。他们拯救时代的同时,也是自我亟需被拯救之时。面对试探,再伟大的大人物,都变得微不足道,必须跟贪婪的欲求搏斗。

不仅如此,《魔戒》更刻意描绘出时代中的小人物一样可以成就大事。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孝好吃好玩、喜欢吟诗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因为毕尔波的任务结束了:“任何一个英雄在伟大的行动中,都只起一丁点而属於他自己的作用。”

弗罗多何德何能,何以有资格成为魔戒持有者?“不是因为你能耐出众、智力超群,只是因为戒指在你这里,戒指选上你了。”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人山姆(sam)。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他来,实践了“他是我的弟兄,他不重”之爱。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使命。

弱小的人和强大的人,都可以抱有同样的自我期许。这种自我期许推动了世界往前行进。弱小的手一样做成大事,不是因其能力德性,而是因为他们非这样做不可。

本文来自基-督网

《魔戒》中有一个像西方乌托邦、也像中国桃花源的地方,恰像任何世界文明中都渴望的净土,就是“精灵国”。

《魔戒》中如此描述精灵的住所:

不管是劳斯罗潋或者裂谷,他们自成一个世界。世界中充满林地、溪水,一踏进他们的国土,就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彷佛越过一座时间之桥,进入古老时代的一个角落,有著对古老时代的记忆。

尽管精灵世界中,每一个自然景物产生的颜色,都是大家早已看过早已知道的,但在精灵世界中观看,却是如此的全新,可以为每一种颜色取上全新的名字。在精灵世界,冬天没有人会为逝去的春天和夏天而悲伤,任何东西都完美无缺,没有病态或畸形。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缺陷。大家彷佛置身於一首歌中。

但是,精灵国是不是《魔戒》故事中的拯救者呢?作者托尔金在另一段如此描述精灵国:

精灵世界不信任外界,也不跟外界来往。在精灵的土地上,没有危险。但是,他们可以感受到外边世界的危险。从精灵世界高处向外望,还可以看见邪-恶势力索隆的隐蔽住处,感受到一股对立的力量。

精灵国尽管充满逍遥的美感,却不是拯救之路。恰好相反,它需要非精灵国、非净土的世界拯救,才能继续拥有逍遥的美感。

另一处地方谈到逍遥之美无法施拯救之处,就是有关“汤姆”的段落。

汤姆(tom)出现时,正是弗罗多与友人被柳树困住之时。汤姆一出场,就是彻底与大自然界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形象。

他唱的歌是:“快活的`汤姆呦!”他冲过草丛的那股劲,就像头牛冲到河边饮水一样,蹬蹬的脚步声和稀哩哗啦的草叶声合成一气。红红的面孔像一只熟了的苹果,但满脸笑容又使他皱纹满面。他双手托著一大张树叶,叶子上是一小堆雪白的睡莲。

柳树与哈比人为敌时,老汤姆拯救的方法,是把嘴凑到树缝边,轻声细语地唱歌,然後折下柳枝抽打柳树:“放他出来,柳老汉,真不该让你醒著。吃你的泥土、喝你的水去!把根札得深些,吃喝完了就睡觉!”

老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而他的妻子金莓,是河仙的女儿。她跟汤姆一样,是人未出现歌先登常哈比人见到了金莓,内心感受到从未感受过的欢愉幸福,美妙无比,亲切异常。她的脚步声就像是一道下坡的清泉,在凉凉的石块上轻轻流向远方。

哈比人问:“如果汤姆是山水草木之王,这一大-片怪地方就都是他的罗?”

基-督教讲道

金莓却回答:“如果是,那可就是累赘了。这一带的花草树木没有隶属于谁。他是王,只是因为他不管在林中在河中,不管白天黑夜,都是蹦蹦跳跳的,没有任何东西敢侵犯他一下,他无所畏惧。”

这与大自然融合、充满童稚之心的汤姆,之能成为山水草木之王,凭藉的不是征服与权力,而是顺其自然的、完全不存在隶属的关系。他无惧自然,自然也不招惹他。

他很像金庸武侠小说《神雕侠侣》中的周伯通,融於自然充满童稚,无欲无求。每天都在快乐的歌声中度日。

对华人文化而言,汤姆的童稚与逍遥,是当受到非常大的礼敬的,甚至可说是生命之最崇高的意境。

但是对魔戒使命团而言,汤姆有其软弱之处。这点对比,可以看出,西方至高无上的拯救文化,与华人至高无上的逍遥文化之间的对比。

汤姆跟其他人一样遇到魔戒。他遇到魔戒时,彷佛是遇到另一个好玩的游戏。“把那枚魔戒给我瞧瞧!”他拿到戒指後,把戒指往小指尖上一套,瞬间,汤姆消失了。弗罗多立刻从椅子上跳起来,冲过去。但还没跨出两步,汤姆又出现了,哈哈一笑,两只手指把戒指一捻让它旋转飞起,变个把戏让戒指不见了。等弗罗多尖叫,汤姆又微笑著把戒指交还给他。

基-督网

这童稚人生的汤姆,就连对待性命攸关的魔戒,都如此不当一回事。

在华人文化中,一定视汤姆比主角弗罗多更伟大。汤姆童稚忘我,而弗罗多肩负使命的同时,一再暴露自己贪欲与罪性;汤姆与大自然浑然同一,充满艺术逍遥之美,弗罗多过於执著;汤姆完全无视魔戒,弗罗多心中充满魔戒……浸濡老庄境界之後,不可能羡慕弗罗多。

但以基-督教文化为底蕴的西方文化却不是这样。《魔戒》是如此写的:

汤姆竟然可以对魔戒毫不在乎,无视於魔戒的试探,使很多人以为汤姆有比魔戒更强大的力量,最能胜任魔戒使命团的责任。但甘道夫(gandalf)知道不是这样的。他知道汤姆对魔戒蛮不在乎的真正原因,仅只是因为汤姆是他自己的主人。但是汤姆改变不了魔戒本身,也不能用他的力量征服别的力量。他只能退缩到一个小地方,待在自己划定的界限内,等候时代改变。因此甘道夫知道,魔戒团的会议、使命,汤姆是不会参加的。

汤姆缺乏抵抗邪-恶势力的力量,他融於自然童稚逍遥。但邪-恶却会摧毁折磨自然,他只能期待有拯救使命的人。万一魔戒团的使命失败,黑暗来临,汤姆的世界也就垮掉了。

逍遥世界永不可能独立存在,唯有苦难世界危机解除,才能让逍遥的人继续逍遥。《魔戒》并没有顺遂一般好莱坞英雄片之逻辑。

大出读者意外的,严格来说,弗罗多并没有完成使命。

就在火山口边缘,弗罗多在红色火光映衬下,身影变得非常庞大、身姿变得非常挺直。他用好久未曾出现的清晰有力的声音说:“我不愿意完成此行的任务,我真的不愿意,我要魔戒。”说完,他戴上戒指让自己隐形了。

弗罗多没有胜过试探。

但是咕噜(gollum)出现了,他要抢夺魔戒。

咕噜在故事中,是典型的被魔戒彻底征服的丑角。曾拥有魔戒太久的咕噜,已经毁了、彻底垮了。他肉体与内心都已无力,他成为了魔戒的奴隶,虽然比别人都长寿,却永远住在黑暗中,再也无法找到平静和解脱。

但是毕尔波、弗罗多都怜惜过他——或者正是基於他们自己也被魔戒吸引过,知道要克服很不容易。所以,几度在可以杀死咕噜时,都放他一马。

活在黑暗中的咕噜,甚至在关键时刻背叛弗罗多,让他吃尽苦头。

当弗罗多戴上魔戒隐形起来的危急关头,咕噜扑过来,跟隐形人扭打。他咬断弗罗多的手指,抢到魔戒,高兴得像疯子般手舞足蹈:“宝贝,宝贝,我的宝贝!”然後站立不稳,跌进了火山口。他跟魔戒一齐毁掉了。

弗罗多虽然失去手指,却终於得到平静:“山姆!这就是结局!我卸掉重担了!”

那失去的手指成为永远的印记,证明拯救的来临,不是出自个人的力量。就像索隆身後有无法了解的邪-恶本质,拯救的背後,也有一无法让人了解的掌权者。是他让不可能的拯救变成可能,使那因遭受怜惜之情而能继续生存下来的咕噜,变成反败为胜的关键。

这正是“不可思议的大功告成。不可思议得像十架救世之工。救世之工,成全于下流残酷之手。十字架集合了犹大之贪、彼拉多和彼得之懦、大祭司之奸、众百姓之蠢、罗马人之暴、耶稣跟随者之无能,却成就了上帝的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引自《校园》杂志1999年4月号康来昌的〈游仙窟〉一文)

书中对此也有探讨。 基-督教讲道

弗罗多和山姆在路上历经艰苦,一再问自己为使命受苦的意义。弗罗多说:“我想到古老的传说和歌谣中的英雄事蹟……其实他们可以选择不冒险,但他们选择了冒险,於是有了故事,正像我们可以选择立刻掉头回去,但我们继续前进,我们也在继续故事……”

故事可以有很多种。

毕尔波放弃魔戒後,跟甘道夫说:

“也许我能找到一个地方,让我把我的书写完,结尾是:‘从此,他幸福地生活下去,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之日。’”

他也跟弗罗多说:

“书应该有好个结尾。这个怎麽样:他们全都安置下来,从此以後在一起过著幸福的生活。”

但是弗罗多问:“那他们该住哪里呢?”

不正像毕尔波的诗:“我坐在炉火边细细思量,世界将变成什麽样?如果我常见的春天不来,冬天却来到了世上……”

这不表示只有弗罗多有使命有责任。他可爱的哈比族朋友山姆、佩平、梅里尽管在魔戒使命团中不像弗罗多责任重大,但在夏尔地区,却负有铲除邪-恶势力残余的使命。

于是,在夏尔,每个人都知道山姆、佩平、梅里的侠义,但是没有多少人知道弗罗多与魔戒的故事。因为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邪-恶,一如每个地区有每个地区的邪-恶,最後,每个人都得做出承负使命的决断,故事便如此地继续下去。

有一段对话是人类族领袖的讨论:

“这世界变得真离奇,小矮人和小精灵竟会结伴行走在我们的土地上。和森林女神说过话的人竟然还活著。在我父辈的父辈进入罗汗国的那个年代,就已经折断的宝剑,居然重返战场!”

“梦幻和传奇忽然从草地上冒出来,变成了现实。”

“但是善和恶的争战仍然没有变,这个是不会变的。我们的职责就是去辨别。”

辨别,并做出承担使命的决断,为之痛为之伤,最终获致奥秘的拯救。

那经历过魔戒的智者毕尔波在诗中说:“我坐在炉火边想著久远以前的人,以及那些将会看到我看不到的世界的人。”

就让我们认真活在自己的时代,让後世撰写我们这个时代的故事。

《所罗门宝藏》读后感

保险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在家门口挂出了一则通告,他将依靠自己的翅膀从慈善医院出发飞向远方。到了约定的时间,史密斯像他曾经许诺的那样,带着一对宽大的蓝色丝质双翼出现在楼顶,然后纵身一跳。当然,他没有飞向远方,而是直接摔倒了地上,终结了这无果的、经不起考验的人生。史密斯死的时候,奶娃刚刚出生,托妮.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奶娃是黑人麦肯.戴德的儿子,也叫麦肯.戴德,可无人叫他的真名,都叫他奶娃。奶娃成长的家虽然富裕,但缺乏温情。自私冷酷的父亲,古怪孤僻的母亲,两个比他大很多的姐姐对他也是不管不问。这样成长起来的奶娃自然也是自私、冷漠的。他对生活没有冲动和欲望。不愿意为任何事承担责任。他不爱任何人,对哈格尔也只是没有灵魂的爱,缺乏自我,也没有自由。32岁了,依然靠家里生活,是父亲办公室助手,负责帮父亲收房租,生活似乎一成不变,然而一袋丢失的黄金却开始改变奶娃的生活。他去了南方,本意是寻找金子,结果却发现了家族的历史,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们的真名不是戴德(dead,喝醉酒的白人填错了),而是所罗门,是“会飞的所罗门”的后代。发现自己真实名字的奶娃兴奋不已,对自己的身世倍感自豪,他迫不及待地赶回北方,在这个国家许许多多的地名里面或背后,包含着多少失去的生命和记忆!正如“麦肯·戴德”一样,在那些正式记录下来的名字下面还有许多其它的名字。它一直是登记在蒙灰的卷宗里的名字,而正是这正式的名称隐去了真实的人名、地名和物名。这些名称都有含义。他理解了姑姑派拉特为什么将自己的名字放在耳坠里。

远离故土的黑人在漫长为奴的年代,渐渐遗忘了非洲的根,在种族歧视依然严重的美国,黑人的自由即不能依靠对白人文化的认同来获取,也不能靠以暴治暴的对抗来调解,黑人只有到自己的文化中去挖掘,去寻找,才能摆脱自卑的精神枷锁,过上自由的生活。这正是《所罗门之歌》所要表达的。在小说结尾的时候,奶娃跳了出去,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获得了飞翔的能力,驭风而行。

托妮.莫里森的语言绵密紧实,刚开始读会比较吃力,我是不得不大声读出来才可以集中注意力。书中人物众多,故事跨三代,似乎都是些散落的珠子,却被莫里森串成了网,直到最后紧紧裹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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