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7 10:18:22 作者:曼珠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反思并提高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能力。如果你正在为写心得体会而纠结,不妨先来阅读一些优秀的范文,或许可以给你一些灵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完整文档

严格意义上来讲“3.15”还真不是个“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此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而在我国,中消协每年都会发布年主题,今年的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所以从这点上来看,如果仅仅把“3.15”理解为“过节”的话,可能很难达成活动设定的初衷,也难以真正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许多权益问题开始从社会走入了大学校园,而且由于它与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权益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作为大学生,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变得越来越重要。

二、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活动,向全校师生宣传“关注生活,关注权益”的口号。希望在我们的努力下,同学们能在更好的环境下生活学习,创建和谐校园!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活动地点:玉溪师范学院西院。

四、活动介绍。

活动当天,我们将会在女生院门口摆放一块展板,供同学们书写有关对食堂,开水房,澡堂的一些评价。我们还会做关于权益方面的问题,有奖竞答。对于参加活动的同学,我们将赠送感谢小卡片。最后会在横幅上签名。

五、活动流程。

1·提前三天申请好场地。

2·收集整理资料。

3·采购便利贴,笔等。

4·活动当天下午开始布置活动现场。

5·`活动结束,收拾整理活动场地。

6·当晚部门成员开会,对活动过程及结果做出评价。

六、活动效果。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活泼,吸引了众多学生参与,使同学们在活动中了解到了更多的消费知识、对自身消费权益的维护有了更多的体会,达到了活动举办的初衷。活动分工明细,执勤工作认真负责。现场秩序井然,有条理。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方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心得体会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3月15日,_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_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_区局与_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每年3月既是春暖花开的时节,更是消费者的节日,即将到来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给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的平台外,也给企业、商家们带来一次迎接新改变的时机。20_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今年是我国“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新变化、新发展、新格局一切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就连今年中消协的20_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也确定为“新消费我做主”。

20_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改变大众的投资理财生活,金融消费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各个环节,如何去面对新金融,如何掌握新的金融知识,熟悉掌握新的金融产品,不至于落伍于快速发展的时代,已成很多消费者的迫切需求。

20_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当中明确提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为时下与消费者最息息相关的行业——金融业,也将用围绕着新消费的主题,给消费者提供出更具人性化的服务,那么在这些新思维、新创新、新服务推动下的沈阳金融业,将在3·15呈现给消费者一个怎样的面貌?广发南京街支行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金融知识普及?又将给消费者带来哪些新的投资机遇?至此,广发南京街支行将启动20_支行机构诚信服务宣传月活动,让金融新消费的相关宣传以更加贴近百姓的视角与消费者实现零距离。

活动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关注广发南京街支行的官方微信、厅堂活动专区等方式,将自己在金融领域遇到的新消费行为和现象,提出自己的疑惑,届时,我支行将联合沈阳分行专家为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提供及时完善的解答。

为更好的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我行还将在广发南京街支行大堂展示相关介绍新金融、新消费、新产品的宣传展板。同时,为了给金融消费者更完善和贴心的服务,广泛收集您及身边发生的案例,为今后同此案件的预防做好相应措施及金融知识普及工作,让每一位消费者在3·15到来之际,成为一位掌握新时代相关金融知识的新时代消费者。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每每谈论起315这个话题,不免让人感触万千,思绪也不能一下子平静下来,从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以来,这一伴随全世界消费者的节日已经走过了23个年头。我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也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至今也过了。回顾这走过的19年历程,我们从最初的舆论引导、新闻曝光等宣传形式,逐渐发展成目前铺天盖地、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系列主题活动,人们已经从最初的了解逐步转变成维权的倡导者和执行者,成为关注社会的主体。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从自身的衣食住行中逐渐接受这一节日的,也在全年的365天都能找到你为维护权益而倾诉的窗口。大多数人从消费的过程中,感受到了那几乎随时都存在的个人权益侵害,那些你不得不警惕并加以防范的消费陷阱。我们有时候为自己的一日三餐而感到迷茫,因为在我们购买的过程中,你不得不要留点神,在你选择那些绿色食品的时候,也会被一些冒充的假货所干扰。“您吃豆芽了吗?”“您家的装修污染大吗?”等等,您在生活中会经常被他人询问。看到报道中那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假冒产品的生产过程,你不仅为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产生质疑,你不仅要高呼:“打假!”最近的软体饮料事件、一大批食物中毒等事件充斥了媒体,人们对那些为了私利而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已经深恶痛绝。当然,我们期待315,更期待每一个公民每时每刻都为之发出呐喊,为创造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

我们惊喜的发现,近年来,315维权活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网上维权、维权热线、维权机构的维权公益活动、维权晚会等都已家喻户晓,人们随时随刻都感受到国家贴心的关怀。约会315,说出你的心声,保障你的权益,是这些主题活动的宗旨。

315晚会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着,一大批触目惊心的侵权事件将公诸于世,我们将因造假制假者受到重罚而拍手称快。“我们的心愿”是今年的主题。在两会召开之际,今年的315活动会更加绚丽多彩。

活动当天,消费者们络绎不绝的前来参观、了解、购买产品,我们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向消费者介绍产品知识以及解决消费者的疑难困惑,做到“诚信3.15,开心欢乐购”,让消费者们消费在阳光下!

通过此次活动的有效顺利开展,真是实现了_卫浴“诚信3.15,开心欢乐购”的目的,通过公司上下的努力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社会用户的一致好评。不仅提高了_卫浴的良好声誉,更加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从活动开展过程中真正体现并提高了_卫浴队伍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同样对_卫浴大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诚信”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公司发展的有力推手。

河南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维权发布会、开展消费维权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办结。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__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消费,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生银行在提高公众金融素质、促进金融生态建设、服务百姓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积极行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利用微信公众平台、74个营业网点、132个社区支行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6万份,为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普及金融知识、强化客户风险责任意识做出了努力。

活动期间,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在各个网点营业大厅悬挂横幅、发放折页,在人口密集区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客户在日常金融消费方面的问题,宣传和普及金融知识。

在各营业网点大厅均设置有“公众教育服务区”,摆放《金融知识普及读本》、《银行服务百姓读本》、《银行从业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读本》等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资料,方便客户取阅。

在营业网点设置“金融知识”人工宣传台,积极宣传用卡安全、信用卡风险防范、网银安全支付等内容,向公众提供咨询。在大堂经理台摆放有《收费名目》,向客户公示各类收费价目表和免费价目表,并通过网点电视机播放宣传资料,充分告知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为明确服务收费标准,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在各个营业网点主要、显著区域,展示了最新收费标准,在接受客户咨询的过程中,充分向客户披露收费实行依法合规、统一定价、分类管理、质价相符、公开透明、减费让利的原则。

此外,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在营销各类产品的同时,更注重对客户进行产品特性、注意事项及风险的揭示,尤其是销售理财产品时,理财经理会详细介绍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明确告知客户民生银行对产品风险的防控手段,并通过对客户的风险评估,根据不同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推荐最合适的产品给客户。在销售网银产品时,充分告知客户网银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对u盾使用、密码保护等做了充分提示。

受到了黑龙江保险行业协会和总公司的高度重视,分公司按照行协及总公司要求制定了宣传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宣传贯彻消法实施为中心,以“明明白白买保险,清清楚楚办理赔”为主题、为重点提高广大消费者健康的保险维权意识。分公司为做好本次宣传活动,按照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和分公司3.15客户服务活动的具体安排,结合分公司实际,及时召开会议,做好活动前宣导工作,并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提前准备好宣传材料、展板等。

活动当天,分公司客户服务人员、核保核赔人员和服务部业务人员在分公司总经理刘兆龙的带领下参加了现场咨询宣传活动。我们充分利用省保监局和行业协会统一印发的基本常识解读、人身保险指南、以及保险案例分析等宣传资料,并积极向过往群众宣传人身保险基础知识,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利用展板积极宣传阳光人寿保险公司及我们的特色产品,让消费者了解阳光人寿保险,了解我们的产品;客服、两核人员耐心细致的回答消费者的咨询,打消了部分消费者“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疑虑,不失时机的宣传阳光人寿保险的直赔服务理念和优势也成为吸引过往路人了解阳光的一大亮点。

分公司在活动结束后,还在分公司内部组织了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特别晨会、如何促进保险消费和谐演讲比赛、热心服务标兵评比等多种形式的3.15宣传活动,旨在提高保险服务意识,提升保险服务品质。

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组织和开展好各项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自治区工商局提前部署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自治区工商局将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在银川市光明广场设立自治区活动主会场,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启动“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与宁夏电视台联合举办“3·15”晚会,展示20__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解读20__年十大投诉热点、曝光重点行业消费黑幕、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召开“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如何让消费引领美好生活”等议题开展座谈讨论,推动消除影响消费升级的制度障碍,更好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__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十大消费投诉热点、商品比较试验结果、通讯运营企业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解读《“放心消费在宁夏”活动创建方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辟专题宣传栏目,解读法律法规,展示工作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发布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与消费警示。在自治区工商局站开设“3·15”纪念宣传专题和全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发布专栏,编印家用电器、家用汽车、餐饮、住宿、公共服务等方面消费维权教育资料,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二是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的投诉举报工作,积极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对消费者与经营者矛盾突出的,引导帮助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重点关注生活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消费者的投诉,在调解处理的同时,联系有关部门开展帮扶救助;对因消费者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难以实现诉求的,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引导消费者正确看待问题,防止采取极端行为。

三是加强消费侵权案件查办。加强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媒体曝光、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净化消费环境。坚持商品质量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要求,提高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水平,维护互联网领域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倡导诚实守信的和谐社会理念与氛围,增强我市企业、个体户诚信经营的诚信意识,维护市场交易和消费安全,为消费者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20__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围绕20__“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积极构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3.15”期间做了一系列宣传纪念工作。

一、认真开展新《消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及《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配套规章宣传工作,积极宣传新《消法》实施一周年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良好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召开“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在3月15日前,邀请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其他网络媒体等,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部门职能业务的“3.15”宣传活动新闻通气会,强化消委会与工商部门在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有关公共信息资源。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中消协“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工作,20__年3月15日,韶关市消委会联合韶关市工商局在韶关市百年东街爱情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市人大副主任林平杰、副市长王伟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门李晓林、市工商局局长欧新全等领导同志的亲临现场参加活动、指导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26家政府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律师代表参加了活动,并设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活动现场为20__年度“消费维权之星”、20__年度“诚信单位”代表以及20__年“正版正货”单位颁匾授证。

现场活动通过开展文艺汇演、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向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咨询、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及立即查办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法行为等各种形式,向广大消费者传播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倡导企业诚实守信经营,重视产品、商品质量,重视企业信誉,重视消费者权益,呼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出浓厚、和谐的“3.15”节日氛围。活动现场向群众派发各类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5500多份,现场受理消费投诉28宗。活动期间,市打私办、市食药监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联合在韶关市东郊垃圾填埋场对20__年以来查获的7批无合法来源的进口冻品共13408件(约180吨)作无害化销毁处理。

四、在公众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专版开展宣传。

以韶关民声网为平台详细解读今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主题、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新《消法》实施一周年、解读宣传《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部分优秀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广大消费者送去维权知识,提升维权视野,进一步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在《韶城一周》开设315专版,隆重庆祝20__年韶关市3.15“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宣传活动,并刊登同贺单位名单,在专栏中介绍新《消法》的各个亮点及与旧《消法》的区别,同时刊登各20__年度“行业十大诚信企业”(候选)的企业文化。

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

为了让同学们关注自身消费权益,提高消费维权意识,拓展消费维权知识,围绕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__年维权活动主题__,由zz市消费者委员会、政法学院、政法论坛联合举办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于3月1415日展开,旨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手段及途径,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全面发展。

本次活动传承12.4普法宣传活动精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发放传单和现场咨询相结合,二是3.15晚会和专家讲座。由同学们共同创作的系列宣传板一经展出,便引得大家关注,前来观看的人络绎不绝,在仔细观看消费权益知识的同时,也会积极提出自己的疑惑,并得到了相关工作人员的热情解答,晚会更是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同学们在情景小品种也学到了不少知识。

本次活动有幸请到zz作为晚会嘉宾,还进行了条理式的讲座,使到场同学们对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达到了举办此次晚会的目的,也获得了师生们的好评。

此次活动从形式和内容上既承接了历次活动的优点,又进行了部分创新,从整体上看,活动得到了一个较好的效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自身仍存在的不足之处:

(1)人员配合不够密切,工作安排不当。

(2)部分干部表现被动。

希望大家重视这些反反复复的问题,争取尽快解决以便更好地开展接下来的活动。

总的来说,此次活动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干部们在工作中依然以会员的利益为工作重心,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朝着服务会员的方向前进。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范文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时也是《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纪念日。近期,我行根据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与部署,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营业厅受理市民咨询,派发征信宣传单张。

安排网点大堂经理在各个网点摆放和主动派发《征信业管理条例》知识宣传单和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宣传单张,主动向客户介绍个人信用报告的用途、查询方式等信息。对市民的问题热情解答,做好征信业相关知识的普及。

二、运用led显示滚动屏宣传。

我行全部网点全部采用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显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宣传标语,让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民心,普及宣传。

三、设摊宣传。

我行在3月15日当天在鹤山大润发广场开展主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切实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现场宣传活动。现场宣传取得比较好的效果,我行宣传人员向现场市民派发了大量的征信业务宣传单张,不少市民主动向我行咨询征信业务的相关内容,在场群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得到了提高。

四、深入居民社区和小微企业,开展广泛宣传。

征信宣传人员到江门象山社区、新会城西社区、台山平湖社区、恩平金润华庭小区、台城商业城中心、恩平恩新批发街、潮连工业区等,通过逐户拜访、派发宣传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开展对居民群众和小微企业主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本年3.15征信维权暨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邮储银行江门分行让市民大众、小微企业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业管理条例》及征信相关知识,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维权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月15日,_区局市局专卖工作要求,联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活动内容有相关法律宣传、真假烟鉴别服务,现场咨询、非法卷烟销毁等。各项活动紧扣“3.15”活动主题,收效明显。

一、领导重视、准备充分。

从三月初,我局就开始展开酝酿,成立了以蔡国松局长为组长的3.15活动管理办公室,与其他单位、部门进行协调,安排出了详细的计划日程,并对系列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组织有力、活动满意度高。

1、宣传活动。为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及自我维权意识,_区局在办公楼门口设置法律宣传咨询点,为消费者现场提供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疑难解答、真假烟鉴别讲解、受理投诉、咨询服务,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卷烟打假社会氛围。

2、假烟销毁活动。_区局与_区公安部门一起,对上一年度查获的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在梧塘镇郊区进行集中公开销毁,进一步震慑卷烟违法分子。本次活动共提供现场咨询服务300多人次,分发《专卖举报宣传单》800多份,公开销毁查获的非法生产卷烟21个品种规格共计2356.3条,烟丝1640千克。

活动当地,由于我局准备充分,前来我局宣传点的社会群众络绎不绝,我局专卖人员提供真假的鉴别、宣传也尽职尽责。此次活动对强化烟草市场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精选】

“3.15”本名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先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自1997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每年都会设置一个年主题,并将年主题作为工作主线之一,开展中国消费者协会全年工作。

中国是消费市场大国,消费连续多年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第一拉动力。我们每一个人,无法不成为经济社会里的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根据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982249件,解决749317件,投诉解决率76.2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393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5864件,加倍赔偿金额825万元。全年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125万人次。然而,消费维权任重道远。

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消费投诉热点呈现新变化,活动当天发布的2021年中消协年主题调查报告,也揭示了消费领域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并梳理出餐饮浪费、预付费商家跑路、虚假宣传和个人信息泄露等年度消费安全热点问题,涉及粮食安全、个人财产安全、个人人身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

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体会完整文档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年只有一天,但是消费者的权益却需要一年里每一天都能得到有效维权。今年,是“十四五”新征程的首个“3.15”。我们看到了一些新的变化。“守护安全畅通消费”的主题,直面问题、直面民生,可谓正当其时。“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些表述,则让人看到了国家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加码,将进一步提振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期待这样的顶层设计能带来消费领域更多管理状态的改变,让消费者权益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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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心得

xx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按照自治区、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的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一、精心组织筹划,营造3·15宣传舆论声势。

首先,接到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通知》后,xx县工商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及时召集各科所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3·15”活动内容,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细化了责任分工,为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基础。其次,各科、室、工商所、消协分会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加强学习,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营造安全、放心、和谐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再次,各工商所、消协分会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到企业、商场、市场、景区、学校、城镇社区、街道和农村集市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诚信教育,为广大企业员工、商场营业员、农民群众、学生、社区群众展示打假治劣成果,介绍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为扎实有效的开展“3·15”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宣传和舆论氛围。

二、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该局把农资市场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保春耕“行动,在全县农资经营户全部设置了证照公示栏,督促农资经营户规范使用xx区农资商品监管“一帐通”凭证3000余本,对“问题”农资产品实现了可追溯管理;在13家化肥批发商全部建立了农资商品安全档案,6户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农资安全电子档案。抽样送检化肥45个品种,6家种子批发企业在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设立了种子留样专柜,对销售的种子全部实行留样备查。收缴过期农药6个品种46瓶袋,查获农资案件3件。组织召开农资会议6次,在4家农资批发企业建立了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在农资经营场所,共悬挂红盾护农宣传条幅横幅60余条,电视报道3次,发布消费警示1期,散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在广大农村筑起抵制假冒伪劣、维护合法权益防线。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的落实,辖区内农产品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使用农资产品安全感明显增强,为切实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3·15期间,组织开展了食品市场集中整治活动3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4人次,执法车辆47台次,检查各类市场11处、各类经营户850户,查处食品违法违章案件7件,查获涉嫌假冒“五粮液”、“五粮春”白酒2个品种27瓶、标值1.3万元;取缔私屠滥宰生猪“黑窝点”1处,暂扣猪肉150公斤;没收过期及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79.6公斤,暂扣涉嫌不合格淀粉235公斤、“早产”豆制品50公斤、下架退市涉嫌不合格粉条176.46公斤;对7户未及时索要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的肉品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11户“三合一”台帐填写不规范、散裸装食品信息不明确的食品经营户责令立即整改,组织开展现场快速检测3次,对13家经营单位的7个品种21批次的食品进行了快速检测。通过大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食品市场整治效果明显。

四、举办纪念3·15各类系列活动,营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氛围。

(一)开展学雷锋争当维权志愿者活动。3月5日,xx县工商局选派30名干部职工组成志愿服务队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并在富康广场设立法律宣传咨询台,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二)积极配合市局开展“天翼杯”有奖知识答卷活动。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加强12315消费教育与引导工作,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和消费者参与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卫日报“天翼杯”3·15消费维权知识竞赛。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试卷1500份,收回试卷1500份。

(三)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为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履行社会职责、构筑诚信体系、快速化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组织两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积极参与xx市工商局、消协组织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移动杯”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比赛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自律意识和履行社会责任法定职责。

(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宁支公司开展“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3月13日上午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宁支公司邀请专家在沃尔德酒店进行了“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消费与理财”消费教育讲座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活波,给听众感觉知识新、耳目新,共有70多人参加学习了“消费与理财”的消费教育讲座。

(五)中宁移动分公司开展了“3·15的力量,倾听客户的心声”座谈会。3月13日下午中宁移动分公司邀请了县纪委、消协的负责人和各个阶层的客户代表、曾经投诉过的移动用户召开“3·15的力量,倾听客户的心声”座谈会,客户代表纷纷发言针对移动网络服务存在的问题一一例举出来,移动公司一一记录,表示一一整改,纪委从窗口建设方面,消协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给予肯定并提出了很多良好建议。

(一)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该局xx县消协联合卫生、质检、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和移动、电信等企业在县城富康广场设立大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会场,城郊工商所在县城枸杞市场、石空工商所在石空镇、鸣沙所在鸣沙市场、长山头所在大战场市场分别设分会场,展开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共设立受理投诉台5个、咨询服务台15个、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24个;悬挂横幅150条;张贴标语162条;在led和电子屏幕利用三天时间滚动播放3·15标语和12315“消费与维权”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37000余份,发放衣食住行书籍1200册;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视察了3·15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场,对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结束后,在垃圾填埋场公开销毁了xx年以来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此次公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达9大类,96个品种,1772瓶(袋、盒),包括假冒名优白酒、化工产品、食品等,案值金额达96969.75元。

(三)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纠纷,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活动期间共接到消费者申诉13件,已调解13件;举报4件,处理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元。3月14日、15日两天,按照区局要求认真做好了12315热线值班,及时受理转办区局12315指挥中心分派申诉件。

通过一系列有组织有意义的活动,使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维权、构建和谐的良好氛围,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和消委会的工作要求,紧扣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举办好xx区20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紧紧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大力倡导诚信经营,切实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倡导品质消费理念,营造品质消费氛围。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xx年x月xx日-xx日。

xx城区、学校、市场、乡镇、商场、社区。

由xx区工商局、xx区消委会主办。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xx区xx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明确任务和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活动抓好落实。

(一)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乡镇、市场、车站,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三)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四)指导相关单位开展“3·15”纪念活动。

x月xx日-xx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学校、市场、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五进”活动。

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全区消费者的一件大事,为切实做好20年“3·15”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几点要求:

(一)增强全局观念,统一按照时间安排,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和企业开展好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媒体合作,广泛宣传“3·15”活动情况,大力营造品质消费的良好风尚:

(四)积极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全面收集,认真总结“3·15”活动情况。各工商所、消委会分会于3月15日16前将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情况和相关图片上报区消委会。

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了给广大民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应该举行个什么样的活动呢?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为了迎接和纪念第xx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宣传贯彻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充分宣传“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在全区组织开展隆重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召开了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情况新闻通报会。

会上通报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1.组织举办“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3·15”当天,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与呼和浩特工商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将在维多利国际广场举行大型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同时举办“月月3·15”活动启动仪式。

2.联合主办 “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

20xx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与各盟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首次举办“3·15消费维权电视特别节目”,通过电视特别节目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消费环境健康发展。

3月14日晚20点,特别节目将在各盟市广播电视台、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网站、正北方网、新浪网等媒体同时播出。

3.继续开展3月份“消费维权宣传月”和“万家企业诚信承诺联盟”活动。

针对社会上存在的大量不讲诚信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紧紧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采取以案说法、专家访谈、跟踪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的系列宣传活动,弘扬社会诚信,公开揭露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总结和研究《消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和典型案例,动员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以进一步扩大《消法》的认知度,促进全社会落实法律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

5.强化年主题重点监督工作和投诉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广大消费者、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互动,反映消费者诉求,争取社会支持,谋求良好效果,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

6.20xx年3月14日,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八楼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和相关处室召开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

7.20xx年,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将加强和推动消费维权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工作。

积极与当地人大、政府联系,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消法办法》的修订工作。

一、活动思路

充分发挥媒体公信力、威慑力、引导力,拉长3·15活动过程,从媒体、政府和百姓三个角度,利用我台有影响栏目,针对全年各行业典型的消费现象、消费热点、进行点评、揭露、追问和帮办,不再以颁奖硬性表彰企业,而是通过实地取证,专题或软文手法展现优秀企业消费维权案例。

立足“媒体责任,舆论监督”视角,调动全台新闻资源,点优评劣,办一个全程公开,全民参与,惠及民生的3·15。

活动周期:1--3个月。

二、活动内容:一条主线、三大行动

第一阶段:前哨战(宣传造势,引起关注,全民参与)

第二阶段:攻尖战(媒体责任,舆论监督,企业互动)

第三阶段:收尾战(315年度报告,白皮书、民生和谐)

(一)第一阶段:前哨站

1、主线活动:“315消费监督员”全市征集。

(作为活动引子贯穿整个活动,及时为活动提供素材和话题,进行互动,与消协联办,依托xx栏目)。

2、活动目的:启动活动宣传造势,制造舆论影响,通过公益片宣传,引起商家与市民关注,警醒商家,立足媒体自身威慑力,掌控活动话语权,为后续活动铺垫。

在当地网站同步设立专栏,分行业,选取典型商家,进行消费评议和投诉,以及票选,事前不与商家告知,全部纳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

3、百姓口碑奖:历经三个月评选,根据得票和好评率最高,投诉低企业,设立百姓口碑奖,由“315市民消费监督员”代表为企业颁奖。

要点:

通过全频道征集“315消费监督员”活动,进行前期舆论造势和活动启动,发动一场全民参与,大众评审的315维权体察大行动,组成《第一百姓》——《百姓观察团》,让市民切身体验消费,说出真实感受,依托电视、网络、微博、视频,手机拍客等多媒体传播手段,设置以百姓和媒体互动,专家和政府评议的电视节目、网络版块进行点评,报道,将消费发言权和评审权交至百姓手中,对全行业消费进行监督与评审,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促进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动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以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作为启动引子和主线,并没有真正展开和很好发挥电视舆论造势的特长,对市场也不能形成有效的打压态势,现通过发动群众,随进追踪的形式,有利于更好发挥媒体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引导力,并留有和企业互动的余地。

(二)第二阶段:攻坚战

相关栏目开通专题,面向社会,征集组成"百姓市场观察员",对各行各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体验式探访,选取企业,通过实地消费观察在电视上现身说法谈感受,即时对企业服务进行评述,体现群众监督的力量。

结合消费监督员主题活动,利用圈点微博,网上专栏进行互动,充分借助网络跨界传播优势,进行消费案例征集,对消费者反应的消费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陷阱,进行揭露,形成全民消费评议,抨击不诚信行为,提醒消费者进行维权。

根据前两阶段活动总,《新闻节目》联合消协,职能部门联合推出“标杆,商业前行力量”大型新闻行动。

依托百姓市场观察团、消费监督员提供线索,通过百姓口碑,一改传颁奖表彰模式,对315诚信体系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软文化报道,号如全民建立一种商家业体系。

附属活动:

设置315特别版块 “消费资讯”、“消费故事会”,“消费随手拍”等栏目或版块组成。

(三)第三阶段收尾战:

3·15主题晚会

总结回顾这三个月新闻行动成果,梳理行业年度报告。

颁发奖项。

四、奖项设置

1、全场大奖:唯一一个奖项——百姓口碑奖。

2、全行业奖项设置(百姓满意十佳企业将、百姓放心消费品牌奖、社会责任力十佳品牌奖)。

3、细分行业奖项设置(房产行业、家居建材行业、数码家电行业、其他行业)。

五、活动创收

1、3·15公益广告宣传系列。

(公益广告既可舆论造势,也可以进行企业植入,特别行业形象广告,作为此间特殊资源推出)。

2、新闻行动冠名与全程支持。

3、晚会冠名、协办、特别支持。

投诉热点一:保健食品类

近年来,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希望健康长寿的心理以及对保健品的模糊认识,以“免费”、“送东西”、“免费旅游”、“专家课堂”等各种手段设置消费陷阱,导致消费者上当,市民周女士就是受害者之一。

案例:去年某天,周女士在家门口发现一张保健品宣传单,宣传单上说,只要购买过保健品的(无论哪里买的都行)都可到实体店中免费领取10只鸡蛋。

周女士根据宣传单上的提示去领取了鸡蛋,并留下了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

之后周女士接到该保健品销售店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让其参加他们组织的健康知识课程,并可免费领取一个紫砂杯、免费领取一盒价值800多元的保健品,同时可以通血管、降血压,免费领取一张1000元的店内消费卡。

听完课没多久,周女士再次接到电话,说有教授来讲课,通知她参加。

在讲课过程中,所谓的“教授”大肆宣传该保健品的好处,并说获得过诺贝尔奖,买的多送的多等等。

听说这些后,周女士心动了,于是购买了19800元的保健品。

接着她又参加了该店组织的免费旅游,在旅游过程中,又被推销了7000元的保健品。

等周女士吃这些保健品时,出现腹泻等不适状况。

此时,她认为商家夸大了宣传,于是拿了部分产品要求商家给予退货。

商家认为腹泻等状况在资料中已说明系正常现象不予退货。

于是,周女士进行投诉,经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了解,该商家涉嫌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要求其退还周女士货款19000元。

投诉热点二:电信服务类

随着手机的普及,用户越来越多,而随之产生的'服务类投诉也增多。

记者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年来,电信服务类投诉呈明显上升趋势。

案例:去年6月,市民马先生发现其妻子的手机话费较多,经查询后才发现,是服务商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开通“畅聊包”,每月多收了其30元话费,从2013年4月开始,仅“畅聊包”项目就收取话费810元。

双方协商未果后,马先生向“12315”投诉。

经了解,消费者马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系商家通过外呼的方式向消费者介绍该业务,给予免费试用一年,到期后需人工予以取消,该业务到期时,服务商并未向消费者告知。

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赔偿其损失,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授受服务费用的三倍。

经双方协商调解,最终马先生拿到服务商赔偿的3240元。

投诉热点三:居民服务类

在今年的消费者投诉中,居民服务类投诉占的比例最多,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00%。

主要是美容服务和洗涤服务。

案例一:去年2月份,市民朱先生将不久前购买的一件羽绒服送干洗店干洗,几天后取回衣服时,发现衣服有损坏,到干洗店维权未果后,向“12315”投诉,经工作人员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店家赔偿朱先生衣服的原价。

案例二:去年8月,市民吴某和徐某收到遂昌某美容生活馆散发的传单,称可以免费体验面膜等美容服务。

于是吴、徐两人便前往该美容馆。

但在做面膜时,美容馆工作人员只给两人做了半边脸,工作人员称两边都要做需另付费200元。

按照商家要求,两人又各付了200元。

后来,吴、徐两人认为该美容馆存在欺骗行为,于是向“12315”投诉。

经过调查,该美容馆在宣传过程中,确实存在隐瞒服务费用、诱导消费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还吴、徐两人各200元。

投诉热点四:快递服务类

近年来,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快递业的迅猛发展。

而各大网络平台的购物狂欢过后,大规模的退货、投诉总会接踵而至。

记者了解到,在服务类投诉排名中,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索赔困难等投诉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案例:去年4月,我县某快递公司在派件过程中,丢失了市民华先生在网上购买的车膜,而市民王先生网购的拉杆箱在快递运送过程中也受损,导致无法退货。

最终经“12315”的工作人员协商调解,快递公司赔偿市民华先生1100元,赔偿王先生500元。

古人有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但总有那么些贪利忘义的奸商,为了攫取最大的利润,总是不遗余力地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时,广大消费者就要提高维权意识,向消费侵权行为坚决说“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应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并留存与经营者约定的服务承诺书面合同,以备发生纠纷后及时维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3.举办单位:....学院。

4.活动地点:市人民广场。

一、活动背景:

大学生是新一代祖国的栋梁,是新一届祖国的花朵。所以培养大学生是一个重中之重的任务。我校没有开设法律等相关课程,所以我院学生的一些法律意识并不强烈,为了这一严重现象,也为了更好的提高我院学生的消费者意识,在此特举办一次关于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活动。

二、活动目的:

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集中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组织的义务,显示作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

三、活动意义。

(一)积极响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通过本次活动提高了广大师生的维权意识。

(二)在校园内加强同学们对消费、维权的重视,保护自身权益。

(三)营造了崇尚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在社会上掀起了一阵打假风,为维护广大消费消费者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活动简介:

积极响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视“诚信”“维权”调查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卫生、安全、价格、计量、标示、营销宣传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欺诈行为等问题。

五、活动步骤:

一.前期准备:

1.活动申请;

2.设计宣传板,海报。

3.组织社团人员参加当天活动。

4.当天晚上组织干事挑选送的照片。

六、活动预算:

海报1张30元。

洗照片若干张60元。

展板2块10元。

其它20元。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活动意义:

借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及消保知识,让群众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规范商家市场,为和谐社会会作贡献。

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维护日,法学院青志协以此为契机,为普及广大志愿者的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理念,践行志愿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情暖3·15携法同行”

20xx年3月。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湖南师范大学在校大学生。

湖南师范大学校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曹乐。

(一)前期准备。

(1)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展出海报一张,在木兰路展出。

(2)确定活动参观人员、准备好相关事宜。

(4)进行场地申请与批准。

(二)活动中。

2、进行义务讲解;

3、宣传部做好跟随拍摄工作。

(三)活动后期。

1、活动后期宣传,包括新闻的发表、照片的整理等。

2、写好活动总结,发到总会邮箱。

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校园签名暨有奖问答活动

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20xx年3月15日

校园小器材广场

针对我校师生消费意识与维权意识大调查与签名活动,在活动地点摆放答题箱,参与答题且回答正确的同学可获得答题奖励,同时邀请同学签名,借以提升相关维权意识。

(1)活动总负责人安排工作人员,并布置相关工作。

(2)11点30活动开始,参与的同学依次排队进行抽题与答题。如果答案正确,则奖励小礼品一份。

(3)当天礼品发放完毕或者时间达到12:30点时活动结束。

(4)活动当晚,活动相关的负责同学将活动开展的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该活动的总负责人。

六、相关要求 :在活动进行过程中,注意保存影像资料,作为成果展的一部分。

条幅1条、签字笔2个、答题纸盒1个、答题纸以及各式小礼品、桌子2张

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横幅8米

奖品:中性笔50支

签字笔

答题纸

总计:xxx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广泛集聚社会各界力量,促进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蓬勃发展,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九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七项活动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吸引更多群体参与,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大力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绿色的消费环境。

一、是在xx公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四、是对公共服务、食品安全、旅游市场开展调查和体验活动;

五、是利用中消协“i维权”app开展农村消费维权志愿者招募活动;

六、是在全市持续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活动;

七、是在全市开展投诉和解对接工作,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最大程度在和解、调解层面解决投诉,减少消费维权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策划

今年纪念活动的主题是“消费与安全”。

(一)召开全市消协联系分管局长、秘书长工作会议,部署全市3·15纪念活动。

(二)召开3·15纪念活动领导组会议暨3·15新闻发布会,各有关单位发布xx年消费维权成果。

(三)各级工商部门组织开展专项市场执法检查,举办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消协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点评、热点问题评议等活动。

(四)召开市里相关企业投诉分析通报会。

(五)与皖西日报、大别山晨刊、六安新周报、六安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联合开办专题、专栏。

(六)联合相关部门举办消费维权现场宣传咨询、诚信企业形象展示、真假商品识别、为民服务等多种形式纪念活动。

(七)开展百家厂商,多种商品让利销售活动。

(八)举办3·15纪念活动电视直播晚会。

(九)编印3·15专刊——《xx年六安消费维权信息报告》。

(十)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消费纠纷。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消费者协会要把3·15纪念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提高认识,各级工商、消协系统要高度重视3·15纪念活动,将它作为展示工商、消协形象、检查组织协调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形成合力。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密切配合,每一项工作责任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切实履行职责,力争做到早筹划、早安排、早落实。

3、强化宣传,突出重点。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的宣传报道。各地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各县区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4、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集中整理装订成册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引领作用,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决定组织开展以“放心消费在xx”、“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题:新消费我作主。

二、组织领导:由市消保委常务理事单位的市场监管、发改(物价)、卫生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由市消保委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

市消保委组织各相关单位开展活动。海洲、硖石、海昌、皮革城分会参加市消保委活动,其余各分会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活动。

(3)便民服务:由市个体民营协会组织会员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4)检测服务:

由xx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免费提供家用人体称检定服务;。

由xx市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免费提供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及二氧化硫、双氧水、吊白块、甲醛、硼砂、亚硝酸盐、硫酸铝钾、山梨酸钾九个项目的快速检测服务。

(5)12315现场调处消费纠纷。

时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地点:xxx华联大厦有限公司南广场。

活动现场桌椅由市消保委统一提供。

四、宣传报导:在“3·15”活动之前,xx电视台、电台、报社进行广泛宣传,形成舆论氛围,做好“3·15”当天活动情况的报道。

五、特别提醒:

1、为保证活动现场秩序安全,参加单位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小礼品(例环保袋、纸杯、钥匙扣、地图、扇子、圆珠笔、扑克牌等),且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2、各消保分会在自行开展宣传活动时,请与当地政府事先汇报,注意做好现场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单位也不得发放任何小礼品。

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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