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救母读后感(精选13篇)

时间:2023-12-04 14:19:21 作者:雁落霞

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记录自己的学习和阅读历程,对所读内容进行总结和归纳。以下是一些深入浅出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旷野救母》读后感

最近,我在网上读了一本名叫《孝在我心中》的书,书中有许多故事,令我深受感动的一篇文章是《火海救母》。

文章写的是: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大家都睡着了。凌晨两点多钟,住在二楼的田永宝的家着火了,田永宝和女儿、妻子都住在北卧室,而他的'父母都在南卧室。田永宝被烟味呛醒了。他先把女儿和妻子转移到安全地带。然后,冒着浓烟到南卧室救了父亲。可是,母亲还在卧室里,如果不及时救出来,恐怕性命难保,他再次穿越火海,去救母亲。他抱着母亲无路可退,只能破窗而出,为了不伤着母亲,落下时自己先着地,因而摔断了一条腿,可是他一点也不后悔。

看了这篇文章,我想:是啊!母亲是伟大的,没有母亲,就没有我们。是母亲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一切,是她们含辛茹苦抚养我们长大。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平时母亲要上班,回到家还要煮饭、搞卫生、辅导我学习。而我有时还觉得妈妈管得太严厉,妈妈叫我做作业,我还要和妈妈顶嘴。他叫我干活,我也不干。真是不孝啊!

现在我终于明白了:从今往后,我一定要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有孝心的人。

沉香救母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沉香救母》是我深有启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沉香,是一个非常幸福,活泼,可爱的孩子。可是噩梦却忽然降临,她的母亲三圣母,因为触犯了天条,与世间凡人刘彦昌相爱。结果被他的哥哥二郎神所擒,并被压在了华山之下。从此沉香便一人孤独生活,他尽管十分坚强,可失去了母爱的他,一天比一天更害怕,更无助。

梦的启迪,爱的追求,使他坚定的踏上这条千难万险的寻母之路,曾经多少次面临生死关头,曾经多少次不断的磨练。沉香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更勇敢,坚强的少年。

他凭着一刻救母之心,拿到了神斧,还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沉香练成了一身本领,与二郎神决斗,凭着他顽强的精神与坚强的意志,他打败了二郎神,并用神斧劈开了华山,救出了母亲,母子俩紧紧拥抱在一起,从此,沉香一家过上了幸福平安的生活。

这个故事主要是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勇敢的面对,并要有坚强的信念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就一定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好了,今天的故事就到这里了,拜拜!

《旷野救母》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旷野救母》读后感范文

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旷野救母》的文章,文章讲述了一孕母在去看父亲的途中发现车祸,生命垂危,同行而且精通医术的十二岁的大女儿弗露因为发现母亲静动脉被铁片刺破了,为了不让妈妈有生命危险,在没有估量输血机器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血输给妈妈,让母亲和死神擦肩而过,母亲得就救了,自己却因输血过量而没能拉着妈妈的手在一起了。

这个故事使我受益非浅,女儿为了让妈妈活着而牺牲自己的精神是我们小学生所缺乏的,为了让亲人活着而牺牲自己,我们可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时还认为妈妈爸爸很烦,但我们想过吗?我们的生命是妈妈爸爸给的,没有他们哪里有我们呢?难道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当然不是,爸爸妈妈的生育之恩,我们一辈子也还不了的,在我们生病住院时,父母不分昼夜的守护着我们!生命垂危时,他们甚至牺牲自己,难道反过来时,我们如果不去救爸爸妈妈,那我们还有没有人性?就算我们还没有生命垂危过,但亲人们垂危时,我们也得守护,我们不能把他们送给死神!

这个故事还让我懂了另一个道理,弗露遇到这种突发事件时,从开始时的惊慌中迅速冷静下来果断采取措施,运用平时学来的抢救技能,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为母亲获救赢得时间,不像我们这些同龄人,遇到相同的事时不是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就是被吓得哇哇大哭。即使想帮助母亲也是帮倒忙,越弄越糟。而弗露却能沉着地对妈妈进行抢救,甚至牺牲宝贵的生命,说明我们同龄人还需要向她好好学习,学习遇到事情冷静,为了救母亲而牺牲自我的精神。

虽然弗露走了,但她的精神教了我许多许多的东西。

《沉香救母》读后感

《沉香救母》这个故事提起来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只要提起这个话题,人心如一股温暖的潮流通遍全身的每一处角落,对锲而不舍劈山救母的沉香与这一大家子温馨和谐氛围感染了。

沉香,一个十几岁的男人,背上扛着沉重的“担子”,就是日日夜夜期盼着从华山救出母亲,一家团聚。这个愿望如沙漠中的'一粒粒玉屑银末般的细沙,是如此渺茫,甚至不可能完成。但是渴望母亲、期盼温馨的他,就算事情再怎么艰难,他也毫不畏惧,他劈山救母的强烈心迹一天比一天旺盛,一日比一日雄壮庞大,固执而又坚不可摧,沉甸而又蓄势待发。

一个手无傅鸡的沉香见不到母亲,打击有多大!可是,他并没有因为这样而消磨半点救母的迫切心情,沉香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不是因为他的鲁莽冲动,实在是他想救出母亲,像别人一样拥有母爱,享受母爱呀!每个人都拥有母爱,惟独沉香,虽然有个父亲疼他爱他栽培他,可他更需要母亲的滋润,有母亲的家才是最完美无缺的。

沉香救母,不仅仅是只受了相思之苦,还承受了皮肉之痛哪!

他坚定着这样一个信念:一定要从华山下救出母亲,全家团圆。这是促使他唯一要活下去救母的希望,是他唯一闯荡江湖的理由。一路上,沉香抱着救母的急切心情翻山越岭,就算再苦再累也没有一句怨言,再难再险也决不回心转意,他就象一座打不跨的巍峨高山,毅力在雪峰之颠,人鬼妖神,个个都迎韧而上,大打出手,妄图让他知难而退,打消救母的念头,可他并没有恐惧,没有临阵退缩,也没有逃头鼠窜,吓昏人脑,而是迎险而上,用自己坚决镇定的眼神,表达他的心意,决绝他的想法,给他一个“倒打一耙”,只是,那些妖神们却不屑一顾,不把沉香放在眼里,待他如同动物一样,冷若冰霜,其至对他的母亲也不尊重分毫。沉香启是个贪生怕死,任由他们侮辱自己母亲的人?面对众神众妖们对他的侮辱和对自己母亲的诋毁,怎能置之不理?沉香十分决绝坚定,要和他们一分高下……这是如此令人怀念而又感人的故事,因为古琴的被压,沉香不服,也不情不愿,坚决要救出母亲,他不想让母亲年年朋遭受了华山之牢的苦,他不忍心。这个故事充满了悲凉之情和信念之意,他要救出母亲,让母亲桃李华山之苦。

当我见到沉香时,我想问他的第一句话就是:“沉香,你救母的决心是不是一刻都未动摇呢?你有没有想过放弃救母的信念呢……”

我想说:“沉香,你真棒!”

沉香救母读后感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沉香这个人物,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在沉香救母的过程中,二郎神一直追杀他,阻挠他救母亲,正因为沉香有决心、信心和耐心,所以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胜利。看完这本书我感受很多很多,沉香的孝心,他为了母亲,历经千辛万苦。

他刻苦练功,一心只为救出母亲,沉香母子相逢,亲情依依,苦尽甘来。沉香那种坚持不懈,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深深地感受到,我们在生活中遭遇困难的时候,不能气馁,应该向沉香学习勇敢地去面对,去克服。

沉香救母,孝感动天。沉香虽为凡人,但他有一颗善良、正义的心,他拥有决心、信心和耐心。以高贵的品质赢得了孙悟空等神仙的帮助,使得他在与二郎神的抗争中最终获得了胜利,救出了母亲。故事中的天界至宝宝莲灯,只有用真心才能点燃。这告诉我们,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获得天地间的敬畏,也只有用真心、至诚、无私的爱才能无往不胜。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决定向小沉香学习,成为一个善良、正义有孝心的人,在以后的生活中照顾好妈妈,不让妈妈再为我操心和烦恼,我也要用我的方式来报答妈妈的养育之恩。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

《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我最近看了一本好书,书名叫《旷野的呼唤》,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写的。

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巴克――出生在贵族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它同时也走近了磨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一开始他不适应这种环境,但是由于现实是残酷的,他不得不接受这样的事实,做一些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就在这中间他学会了很多道理,他亲眼目睹了同伴们的牺牲,这也让他感触很深。

于是经过一步步努力成为了首领。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我读到巴克成为狼的首领之后我为巴克而骄傲,一直苏格兰牧羊犬他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居然成为了狼的首领,这是多么让人震惊的呀!而现在有那只狗会像巴克那样,有自己的信念,成为狼的首领呢?恐怕他们想都不想成为狼的首领。

别说有信念了。

所以我们也要向巴克那样有坚定的信念奋进想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走去,达到自己的目标。

让人们对你刮目相看。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狗,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

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

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狗一样,要么像当地狗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

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

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狗斯帕斯的决斗。

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狗,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狗。

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

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

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狗。

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

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

此时说它是一只狗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

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

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狗变成一只野性狗的转折。

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

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狗,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狗。

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狗。

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

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狗为荣的乐趣。

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

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

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狗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

当它离开狗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

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

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

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

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旷野是一个心旷神怡的地方,而城市是一个气魄雄伟、高科技的地方。

旷野心旷神怡的原因是,绿色代表生命,那里有充足的新鲜空气和一望无际的草原。可是因为人类不停地砍伐树木,用科技斗争,导致森林变成沙漠,绿色世界渐渐离去。人类也将会渐渐灭绝。给后代留一个绿色世界不是很好吗?如果在这样下去,人类简直是在杀自己。

城市虽然雄伟,但是却有造影污染,没有新鲜空气,很少有绿色。但是两个世界各有各的优点,城市,拥有高科技,让外国人不敢入侵。而且让城市里的人过的快快乐乐。

人类一直以为自己是地球的主宰,其实人类往深处想,其实,自然才是世界的主宰,无论人类有多么强大,也强大不过世界上的动物和自然,人类用智慧,动物当然用智慧,人类有感情,动物当然也用感情。凡是人类会的,动物总有一天也会有。包括那看不见的微生物。那就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所用的生物永远都会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死了一个等于我们都死,因为,我们是在一个星球上生存的生物,我们应该互帮互助。

沉香救母读后感

古时候,有个孩子叫沉香,始终跟着爸爸生涯,却素来不见过妈妈。有一天,沉香问爸爸:“我怎样不妈妈呢?”爸爸说:“你妈妈是个美丽、善良的女神,因为向往世间完美的生活,被二郎神压在华山脚下。”沉香握紧拳头,下定信念要去救妈妈。于是,他为了克服二郎神,不管寒冬腊月还是盛夏酷暑,都起早贪黑地随着师傅习武练功。最后练出了一身好武艺,最后沉香成功地救出了他的母亲。

读了这个故事,我的感想很多,以为沉香真是个坚强、勇敢的.孩子,他不怕艰苦、勇往直前,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沉香胜利地救命了他的母亲。与沉香比较,我感到很愧疚,平常在学习中碰到一点点的挫折时,就会产生废弃的念头。当初想想觉得十分自责,心里暗暗地下定信心,要学习沉香持续不懈的精神,如果遇到艰难必须不向困难仰头,而就应去踊跃开动脑筋,努力思考,假如切实解决不了,也不会放弃,会向老师或同学求教,直到解决这个问题为止,这样坚持做下去,我信赖会有更多的收获,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沉香救母读后感

这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沉香救母》是我深有启发,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吧!

沉香,是一个十分幸福,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噩梦却忽然降临,她的母亲三圣母,因为触犯了天条,与世间凡人刘彦昌相爱。结果被他的哥哥二郎神所擒,并被压在了华山之下。从此沉香便一人孤独生活,他尽管十分坚强,可失去了母爱的他,一天比一天更害怕,更无助。梦的启迪,爱的追求,使他坚定的踏上这条千难万险的寻母之路,以前多少次面临生死关头,以前多少次不断的磨练。沉香长大了,变成了一个更勇敢,坚强的少年。他凭着一刻救母之心,拿到了神斧,还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最终,沉香练成了一身本领,与二郎神决斗,凭着他顽强的精神与坚强的意志,他打败了二郎神,并用神斧劈开了华山,救出了母亲,母子俩紧紧拥抱在一齐,从此,沉香一家过上了幸福平安的生活。

这个故事主要是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勇敢的应对,并要有坚强的信念和顽强不屈的精神,就必须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好了,这天的故事就到那里了,拜拜!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人类是地球上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智力不断增加;他们制造了工具,从复杂到简单;他们发明了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实用到观赏。

在这些发明创造之中,人类最引以为豪的.就是:城市。

繁华的夜景,五彩的霓虹闪烁着;喧嚣的街道,风驰电掣的汽车呼啸而过;高耸的大厦,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阳光。城市才来的繁荣固然满足了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但是,城市带来的巨大变化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弊端。

城市的建造,带来了大量的环境污染,侵占了大量的耕地,而且还导致了温室效应。这些问题的根本都是城市的产生所带来的。

但人们却不懂得欣赏乡村的美丽、体验乡村的快乐生活。

人们忘了本。

山林美,茂密的树林里,一群群欢蹦乱跳的鸟儿正唱着歌呢,它们叽叽喳喳,唱得多热闹啊!山脚的小河哗哗地流着,伙伴们在清澈见底的河边打水仗,你泼我,我泼你,玩得多开心!"。

多让人向往!

城市的越来越繁华,使人们忘记了乡村的美丽,城市的美丽是扭曲的、变态的,像现在出现的什么非主流,竟然来烧人民币,他们可知道这些人民币可以买多少冥币给他们烧!社会的,败类,自认为自己的打扮够前卫、时尚,却不知道别人已经被他们的种种行为搞得胃里翻江倒海!靠着啃自己的爹妈,去搞自己的另类,想让自己与别人不同,败类!你们用时髦的一句话说就是:“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掘b浪费人民币..”

望着绿油油的草地,躺在上面,松松软软不比沙发差到哪里去。聆听蟋蟀和蝉的鸣叫,比那些摇滚的高分贝音乐要让人心里平静的多。望着美丽的夜空,遐想无限,慢慢坠入梦中。

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唯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韵自然风光。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风雪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呼啸的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城市里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人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淫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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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野与城市的读后感

旷野是人迹罕至的世界,旷野是动物的世界,城市是人类的世界,城市在无限的扩大。据资料显示,地球上有29%的陆地,这其中就有1/3是沙漠,我们停止开发旷野,不如去开发沙漠。沙漠的面积在以每年6万千米的速度扩大,照这样下去,我们不停地开发旷野,沙漠就会不停的扩大,到时候没有了旷野,只有沙漠,那是我们该怎么办?我们一定会谴责那个提议开发旷野的人,是他把我们害成这样的。

大自然是地球的一部分,也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环境,为什么乡下的空气比城市的空气新鲜呢?那是因为城市里过于现代化,到处都是汽车尾气,如果没有绿化带,我们可能已经二氧化碳中毒了。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了旷野,城市也会不复存在,让我们来保护这个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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