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时间:2023-11-15 10:59:03 作者:笔舞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优秀15篇)

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形成学习的习惯,不断反思和总结经验,提高自己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月工作总结案例,供大家学习和参考,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总结。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作为一名专职律师,本人在过去的20xx年里认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依法、诚信、尽职、尽责执业,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认真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各项任务,无任何被投诉记录。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履行法定职责。

本人在执业过程中,认真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言论。积极主动的服从律师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在诉讼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按时出庭、提交法律文件,积极配合法官的审理工作。在办案过程中从未做过以不正当手段妨害司法公正的行为;不伪造证据或诱导、威胁委托人、证人提供虚假证据,不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违反规定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与同行之间,积极团结、互相协助,不做诋毁同行声誉的事情;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没有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监管部门的任何一项行政惩罚或行业处罚。

二、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

本人严格遵守律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律师协会决议;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积极参加律师行业业务培训;积极认真参加律师网络培训。

虚心认真地接受律师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承担律师协会委托的工作,履行律师协会规定的法律援助义务自觉地维护律师职业荣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按规定交纳了会费。

三、办理法律服务业务的数量、类别和服务质量,办理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

本人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开拓案源,共承办十余件诉讼及非诉讼案件,依法、诚信、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对委托事项可能产生的风险能够如实告知委托人,从不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或虚假的承诺。对委托人支付的费用能够做到合理开支。对委托人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够严格保密,不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努力为委托当事人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四、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本人在过去一年里积极履行了法律援助义务,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同时积极参加法律体检、法制宣传、积极捐款、提供法律帮助等公益活动,在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方面表现突出。本人积极地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和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为多位想提起离婚之诉当事人做好调解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积极的调解工作,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

五、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

在过去的一年里,积极参加律协及司法局组织的各项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通过学习其他广大优秀律师同行的先进工作事迹,不断增强自己的努力奋斗、积极进取的信心,为以后的工作和学习增添了动力。在接下来的一年,我还将继续努力,积极参加评选及其他一系列相关活动,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在整个20xx年中,本人没有受到过行政机关以及行业管理及部门的任何行政和行业处罚,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服好务。

六、参加继续教育。

本人在努力工作外,不断学习时事政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本领,精心收集了当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组织律师认真进行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通过自学或参加网络培训学习了《xx法》、《xx法》、《xx法》《xx法》、《xx法》等新老各项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知识。作为一名律师,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的视野,政治过硬,知识过硬,作风严谨,才能担当起时代的重任,才能不辜负当事人的期望,才能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做出应尽的贡献。

七、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

参加新xx所组织的党建、学习培训本人认真遵守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积极参加事务所组织的一系列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和增强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坚定了律师职业信念。通过新台州所的党建工作,对党的历史、党的政策、党员律师先进事迹的学习,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和精神。

过去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需要不断提高和改善的地方还有很多。但是,为社会服务、让当事人满意是本律师的不断的追求。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查找自己在执业理念、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在办案过程中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再接再厉,锐意进取,依照《xx》和律师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报省厅。

二、完成了全市20**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工作者年审注册工作。3月份,基层科集中全体人员对全市47个法律服务所、98个法律工作者进行年审注册,同时,还为16个法律服务所换发了新的执业正本,为6各符合条件的法律工作者发放了执业证。

三、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市级人民调解工作的时际情况,制定了《市市级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试行办法》草案。目前,该“试行办法”正在征求市财政局的意见。

四、完成基层科今年工作亮点的摸查工作。根据市司法局《转发省司法厅关于摸查工作亮点的通知》要求,基层科确定“建立和落定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制度”和“市金融消费纠纷行业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二项工作作为基层科令年的亮点工作。

五、根据市综治委《关于成立市综治委8个专项组的'通知》精神,基层科负责筹备成立了“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管理工作小组”,同时,还制定了《市综治委特殊人群专项组工作方案》报市综治委及抄送各成员单位。

六、完成了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的前期工作。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年4月至明年1月中旬,分“全面排查、集中化解、重大攻坚、总结检查”4个阶段,在全省开展为“社会矛盾化解年”专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市局每一阶段要向省厅、当地政法委、维稳办报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目前,基层科完成了二项前期工作:一是下发通知,转发省厅的有关文件,并为做好此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二是召集宣教、公证、法援等有关科室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我市的实施方案。

七、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积极参与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通知》、并向各县(市区)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八、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基层司法行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布置在全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莲湖区司法局为了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积极转变作风,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理念,深入基层开展了“三调联动”、“三官一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七进”等系列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该局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694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务14458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6件,指导调解纠纷1569件,现场调解疑难复杂纠纷131件,开展个案心理辅导45人次。

为了给老百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该局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的优势作用,相继推出了普法网站、“莲湖公共法律服务”官方微博以及“法制莲湖”、“莲湖公共法律服务”两个微信平台,让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学习法律常识、预约法律服务、咨询法律难题,并通过微博私信第一时间受理、回复群众的法律咨询、投诉建议,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细致入微的法律服务。此外,莲湖区司法局通过微博、微信平台积极宣传涉及集资诈骗、婚姻家庭、工伤保险、民间借贷、物业纠纷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将线上法律问题咨询、公证、法律服务预约、惠民政策查询与线下审查、受理、指派相结合,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成网络与实体的衔接联动,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莲湖区司法局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区级中心、街道级工作站、社区级联系点“三级”网络建设,组建莲湖区法律援助专、兼职律师队伍,全力打造莲湖区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直接参与社区重大活动,当好“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决策的“参谋员”,当好群众维权的“服务员”、法制教育的“宣传员”。与此同时,加强法律援助示范窗口建设,构建法律援助“1122”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开展5000元以下继承类公证免费办理,公证法律援助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上门预约办理服务,累计受益群众达4000余人,减免各类费用190多万元。

莲湖区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创设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全区涉及物业、医患、消费、劳动争议等20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即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是在各社区开展了治安联调,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形成全方位辐射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实现了社区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全覆盖”。今年以来,累计在各社区开展调解1029起,化解婚姻、邻里、继承等纠纷766件,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区建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时下,在三门峡市陕州区的机关、楼院,学校、社区,乡镇、农村,人们随处可见法律志愿者在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版面、法制宣传横幅、法制宣传单随处可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和煦的春风温暖千家万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去年底,在全省进行的群众安全感测评中,陕州区位居三门峡市第一。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该区一是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目前,共开展集中送法71次,发放宣传资料18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抓住农民工春节前后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设立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站点,开展法律咨询,将法律宣传资料发放到返乡务工人员手中。三是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该县政法委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500余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该区一是举办法治讲座。结合实际,该区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区政法部门筛选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发生在当地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以及印制成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宣传的生动直观性。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该区政法各部门为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开展“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治课"活动,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区还积极推进法律进校园板面巡展活动,图文并茂普法。把1月、3月作为“校园法治文化版面集中巡展月”,投资1.6万元制作高标准展板50块,从高规格启动到有计划有秩序巡展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共有1.6万名师生接受了法律教育。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该区各级政法部门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的要求,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种便民爱民活动。二是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三是发送法律服务卡。该区结合“一村一警”活动,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每户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该区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筹划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该区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民风民俗表演、竞猜法治灯谜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火如荼。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和省法学会的安排部署,在全省统一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济源市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扎实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济源市委、市政府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兴林为组长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综治办、市610办、市法制办、市法学会以及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安排协调会议,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组织领导、工作原则以及工作要求,召开综治委成员单位以及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序幕。

一是组织开展“迎新春讲法治”法治大讲堂活动。选取“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中授课效果好,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授课人员和内容,针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充分利用文化城、市委党校等教育阵地,分门别类的召集各类群体,举办法治报告会,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二是选择1月25日至29日,2月22日至26日两周时间,分两次开展法治集中宣传周活动。届时,全市各单位都要深入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在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在综治工作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全天在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四是由公检法司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收集整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邪教犯罪、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具有普遍意义、代表意义、教育意义的案件,由市“法律服务进基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负责进行宣传。五是利用“一村一警”便民服务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受理点等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作用,通过走访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是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或“法治游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法治济源建设的高度,将此项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检验,高度重视,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将采取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规划,严格组织实施。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总结

一是实现了我区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区内律师和经与市司法局协调,为我区派遣的18名律师已分别和村(居)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制做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区,五办一乡35个社区24个村,全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股室全部实行公开操作,各股室的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已挂网上墙。6月份,我局全体人员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阳光行政、服务百姓”为主题的执法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600余份,公民用法手册400余份,三位一体调解明白页500余份以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节选。门户网站登记文章及图片70篇,访问量17335次。信访网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新常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该局将“三下乡”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进村入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136个,提供法律咨询8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张贴标语113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350余块,书写法治春联500余幅,放映法治电影,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普法宣传用品,有效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局加大社区、行政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力度,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橱窗和法治文化墙4000余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加大涉农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该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0814起,调成率超过98%,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维护了乡村和谐安定。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及时了解农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提供法律援助199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9708万元。公证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公证15起,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集中开展为农民工送法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农民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本人高日罕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务员),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法律服务执业中,严格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没有从事有偿代理,没有冒用律师名义执业,没有违规代理或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情况,不存在自收案,和自收费及与有关部门勾结损害当事入合格权益的行为,在执业中,没有当事人和群众举报。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理论素质。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我深知应当做到政治坚强、业务精通。这一年以来,以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把学习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业务水平,一方面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増强政治的敏锐性,进一步促进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把业务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本职工作的立足点,特别是我们做调解工作,只有坚持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实际需求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另外,积极参加局机关和镇党委定期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

(二)定期排查,积极开展调解工作。

为了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苗头,调处在萌芽。我坚持每周到辖区内走访,了解情况并作记录。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早跟踪,限时调处。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报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年,成功调解人民调解案件件,认真履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表示满意。服从司法所安排,协助司法所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进行法律咨询,积极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是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镇进程,根据旗司法局要求定期开展各项普法活动。例如:结合各嘎查“固定党日活动”、祭敖包活动、“12.4”全国宪法日等重大节假日和活动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另外,定期下发普法资料到辖区内各嘎查,积极督促嘎查采取专栏、派发资料等形式定期开展法治传活动。为建设法治社会、平安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由于业务理论学习缺乏不能为其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影响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机关在部分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三是严格要求自已,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树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基层法律服务合同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1.甲方安排_____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1.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大写)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双方同意,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5.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6.当本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

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或出现与本合同相关的其他事宜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约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签署。

基层法律服务总结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月20日,新野法院在文化广场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吸引了不少群众观看、咨询。

借助春节期间群众返乡过节的时机,新野法院在文化广场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防范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等展板,法官们面对面解答群众在婚姻、赡养、青少年违法犯罪、经济纠纷等日常生活方面的法律问题,为群众送上了一道别具特色的法制盛宴。通过此次活动,社区更多的群众可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营造了讲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此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电信诈骗防范常识宣传材料等普法宣传材料600余份,义务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受到了社区群众称赞,让老百姓深切的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大家的身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走在洛阳街头,不时会遇到戴着袖标的普法志愿者送上一份法律宣传彩页,微笑着告诉您“遇事要找法用法”。

这是河南省洛阳市开展的“万名志愿者法治宣传”活动的一个镜头。“这样的活动不仅仅是在洛阳开展,而是实现了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申黎明向媒体记者介绍,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河南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去年12月,省综治办、省普法办、省法学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切实提高基层政法机关法律服务的主动性和基层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法律服务不能回避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话题,要结合老百姓关注的问题,注重与当前工作重点相结合,与当前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群众关注的共性问题相结合,与部门职责任务相结合,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回想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在全省政法委书记座谈会上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提出的要求,濮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感慨地说。

濮阳市迅速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把普法教育送到群众身边。

在信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乐新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百千万”活动,即推出百场法治文艺演出,举办百场法治报告会,宣讲千堂法治课,组织千场法律咨询活动,推送万条法治微信信息和案例,动员万名干部送法进基层,法律服务“大红包”送进千家万户。

在焦作市,“十百千万”活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小平明确提出,要求十个市综治委成员单位进县市区,百名法学会理事进百乡,法治宣传进千村,平安法治小册子进万家。

“强化督导不能停留在书面上,要把强力推进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工作中。”河南省综治办副主任郅晓峰说,省综治办对各地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编发简报,还组织人员实地调研督导,召开座谈会,听取活动开展情况,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全省各地也重视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真正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兆法先后到浚县、淇县调研座谈,听取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县(区)委政法委书记亲自抓、亲自过问,站位大局,突出重点,把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专项行动、文化下乡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统筹好、谋划好活动。

目前,全省已开展法治集中宣传活动180多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万多人次,发送法律服务便民卡33万多张,宣传彩页近100万份,参加干部群众3万多人次,普及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

“这次送戏下乡,大家看了以后都非常感动,老年人和年轻人都受到了教育。”偃师市城关镇潘屯村的村民观看《慈母心》后逢人便说。该剧讲述了两个儿子不孝敬老人,村干部晓以大义,两个儿子最终幡然悔悟,争相赡养老人。戏曲内容通俗易懂,生动感人。这是偃师市委政法委、市文广新局联合开展的“法律服务进基层——送戏下乡”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戏曲方式,让法律知识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法治宣传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教育引导,着眼群众需求,便民利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内容要通俗易懂,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形式要生动活泼,选择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案件,通过具体案例宣传法律、引导群众、教育干部,效果体现在群众喜欢看、看得懂、理解了、记得住、用得上。”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欣说,各地也通过官方网站、微博、手机短信等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展示活动成果。

基层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受托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下列法律服务事项达成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

1、法律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下列法律事务:

纠纷一案

2、委托权限: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的权限为下列第( )项范围:

(1)一般诉讼/仲裁代理。

(3)代为参加执行、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执行和解、代收取执行款项并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等权限。

3、承办律师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 律师为本事务的承办律师(以下简称“律师”)。

(3)若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承办本事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律师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律师费为:先预收 元,剩余的代理费数额按照判决数额的 ﹪收取(不含预收律师费)。

5、其它费用:双方约定:市内交通、文印费用按元包干使用(异地交通、住宿、通讯、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另按实际支出结算)。

6、乙方及律师的义务:

(1)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本事务的进展情况;

(4)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律师无权在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和其它费用以外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6)乙方和律师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7、甲方的义务:

(2)如与本事务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律师;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4)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它费用;

(5)向乙方和律师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规定相冲突。

8、证据和财物:

(1)由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原件或原物,所有权属于甲方,除已依法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且已由其归卷的外,可由律师归还甲方。

(2)乙方和律师因代理案件执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财物,应由乙方和律师在合理时间内移交甲方。甲方拒绝接收、或因无法通知乙方而未移交的,甲方可予代保管或提存(保管期间的费用及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再要求移交的,不计利息及意外损失。

9、完成受托事务: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即视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务;

a、属诉讼/仲裁/执行代理的:

(1)本案本审次送达判决/裁决书、调解书或撤销诉讼、驳回起诉、执行终止裁定书;

(2)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b、属非诉讼事务的:

(1)对方完成了满足甲方要求的行为;

(2)甲方向对方作出了新的要约或承诺致使受托事务成为不必要;

(3)调查或谈判对象灭失或终止;

(4)其它依照法律或约定或惯例应视为乙方义务已履行完毕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销委托;

10、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费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五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2)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在受托处理本事务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故意隐瞒事实或虚假作证等妨碍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务的能力之情形,有权中(终)止提供法律服务。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时,甲方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1、违约和赔偿:

(1)甲方未按期支付律师费及其它费用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额的万分之三另行支付滞纳金给予乙方。

(2)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因违法执业或其它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乙方负连带赔偿责任。

(3)签订本合同后,在甲方未着手办理委托事务之前,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计收违约金;甲方已着手办理的,应当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费用。

12、不保证:乙方和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或咨询意见,均不可理解为乙方或律师就受托事务的结果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13、其他约定:

1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层法律服务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法治建设,更好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县法学会今年继续在全县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全面建设中国智慧之乡和平安光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月16日,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彭传武、司法局副局长刘胜太等一行人来到南向店乡第二初级中学为全校600多名师生举办“法律服务进基层”法制报告会。首先,彭传武在讲话中强调了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要求通过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青少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健康的心态对待人生,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然后刘胜太讲话并现场向全校师生赠送400本《青少年法律知识手册》《法治漫画宣传手册》等普法书籍。最后南向店司法所所长黄成松为师生作法制报告,他结合在校学生的年龄及心理特点,通过一件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尤其是校园欺凌案件,深入浅出的向同学们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学生们持之以恒的去学法、守法、用法,及早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同时在社会生活中灵活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xx年是全省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从3月份开始,我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全所开展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至今已顺利完成所有阶段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领导责任制。成立了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司法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成员组成,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法律服务所主任具体布署、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天长市新街法律服务所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方案》,明确了目标和指导思想,确定了法律行风建设内容、方法和步骤,做到有计划、有措施,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加强组织协调。法律行风建设的每一个阶段开展之前都要通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布署安排,开展过程都要组织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都要进行阶段总结,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提出整改的办法,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奠定基础。保证了法律行风建设年工作的有序进行。

2、坚持以评促建,抓好行风评议。

在法律行风建设年工作中,我所抓住“自评”和“他评”两个重要环节。在“自评”方面,我们组织全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贯彻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以及我所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人人参与行风建设的局面。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人员认真查我所和自身在所管理、法律服务中的不足表现,自挑毛病,自我反思,结合自身实际,查找自身所存在的不足或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的方面。据不完全统计,通过自查,共排查出具体问题10多个。在“他评”方面:一是开好一场座谈会,邀请各方面代表等参加,听取他们对我所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做好一次问卷调查,向发放社会调查表;在开展行风评议过程中,我们要求每个人直面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事求是、不护短,不遮丑。通过我所基本摸清了行风状况的“家底”,做到了心中有数,为整改工作提供了依据,奠定了基础。

3、坚持以建为主,创建行风新风。

建设良好的法律服务行风,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特别是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此,我所把创建好行风摆在了工作的重要位置,着重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定制度,从源头上抓好行风建设工作。在建章立制方面,近年来,我所先后制定并完善了考勤制度,例会制度,所务公开制度等。

(2)规范收费行为。收费问题是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热点。我所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票据,严肃收费纪律,确保所无乱收费的人和事发生。

4、坚持纠建并举,树立良好的行风。

为切实将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落到实处,针对自我反思中所存在的不足和座谈会中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求每个法律工作者提出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纠正和改进。着重解决与纠正个别法律工作者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敷衍,工作不请示,不汇报,不注意自己言行而损害法工作者形象等的现象和问题,通过自我整改,群众监督等环节反省改进。并将整改效果作为年度考核主要依据之一,以此促进法律行风的转变和提高,树立法律工作者良好的形象。

通过开展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我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了明显的增强,职业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法律服务行风有了明显好转。

1、全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通过学习提高了法律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2、我所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凳子、一杯热水、一声再见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每个法律工作者的思想明显转变,职业行为逐步规范,职业道德不断提高,无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发生,受到社会各界的称赞。

3、收费行为规范,无一例违反法规的行为。

以上是我所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全部情况,通过此次法律行风建设年活动,是我所在全镇人民群众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使我所更有信心做好基层法律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无固定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经考核,同意聘用乙方为甲方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法律服务工作者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_______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日。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二)双方议定:

(二)享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三)取得规定的报酬及福利待遇;

(四)因甲方的不当行为损害了乙方的利益,可以要求甲方赔偿;

(五)遇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

(六)享受法定权利和双方约定的其它权利。

(二)按时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或工作目标;

(三)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爱护甲方的财产;

(四)接受甲方指派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业务;

(五)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公民代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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