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一本书英语(精选19篇)

时间:2023-12-10 17:32:53 作者:琴心月

英语是人类文明的结晶,通过学习英语,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的历史和进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英语总结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介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作文

我非常喜爱阅读。我读了许多本书,但是我最爱的书是《哈利·波特》。

这个故事很棒。他很吸引人,也很神奇。我从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身上学到了许多。他们非常善良,尽管有时会出现一些小错误。在故事的结尾,哈利波特拯救了世界,并且他们都非常的幸福快乐。我经常幻想:如果我也有魔法,那样生活会多么美好啊!我将用我的魔法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们,让世界温暖、和平。每个人都将非常快乐、我想让这个世界上只有爱和温暖。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去做。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我非常喜欢它。我也想当一个魔法师,你呢?

我喜欢的一本书

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

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等等,但我最喜欢看的是《西游记》,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他们不畏艰险,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战胜各路妖魔,最后取得真经,修成正果。书中有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无私奉献的沙和尚,还有待人善良的唐僧。

这里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不但机智勇敢,还会七十二变,而且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特别是孙悟空的金箍棒专门用来打妖魔鬼怪,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白骨精虽然狡猾无比,唐僧也曾几度冤枉甚至赶走悟空,但是悟空深深记得师父把他从五指山就出来的大恩,最后他还是打败了为非作歹的白骨精,帮人民除了害。这也证明了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

读完了这本名著后,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应该勇敢的面对,才能战胜困难,才能实现我们的理想。

同学们,你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柜上,挨挨挤挤地摆放着许多书,但其中有一本书——《1001个宇宙之谜》,是我最喜欢的。

自从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就深深地喜欢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封面就给人一种非常神秘的感觉,画面充满了梦幻的色彩。全书的内容共分为三章,首先向读者介绍的是宇宙大家庭中的每个成员,然后再带领读者走进太阳系,探索我们最熟悉的太阳、月亮和九大行星。这本书介绍了科学家们在探索宇宙的过程中所作的种种努力和发明的各种航天器,并详细介绍了其中的奥秘。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掌握知识,更能激发我们对科学的兴趣,激励我们去探索自然界的奥秘。

通过阅读学习,我真切的觉得这本书不仅给我们带来了知识,还给我们带来了对宇宙空间、对航天科学的兴趣。在这里,我建议同学们要多看这一类书,从而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兴趣,激发对科学的好奇心。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牢记吧: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大家都能通过读书活动,使大脑变得更加充实、使知识越来越丰富、使眼光放得更加高远,争做未来科学界的后备军!

书是知识的桥梁,是精神的粮食,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也看过许多书,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而我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这本书的主人公尼尔斯让我映象深刻,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也告诉了我们友谊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只要坚持相信这个道理终究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这是尼尔斯所领悟的,也是他告诉我的道理。

尼尔斯是一个公认的怀小孩,他整天使自己的父母担心,使父母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眼泪,经常让父母担心他会有生命危险,而尼尔斯却重不关心他人,只为自己着想。

尼尔斯因为惹火了小精灵,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只小精灵,骑着自己家里的鹅跟着大雁离开了家一起去冒险,当他们在湖面上休息的时候,有一只狐狸冲了过来要抓住大雁,尼尔斯看见了便在地上捡起了一根小木棒,以自己这样的小的身躯去和巨大的狐狸搏斗。

看到这里我也为尼尔斯的行为所感动,正是他的所作所为使他的大雁朋友们获救,也使他重返了家园,变回了人,在这个故事中,大雁帮了尼尔斯,而尼尔斯也帮回了大雁,正是这种友谊之间的互助才使他们有所成功,所以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理由!我喜爱这本书!

我有很多喜欢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书是《长袜子皮皮》,它是瑞典作家林格伦的一篇作品。

《长袜子皮皮》讲述了皮皮搬到了小镇维古维拉,并且和邻居家的孩子阿妮卡和杜米一起捡破烂、买东西、讲故事、去南海诸岛等许许多多、新奇的事情。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进城买东西、荒岛探险和去南海诸岛的故事。皮皮进城买东西时,先买了18公斤糖果,分给了小镇里的孩子们,但是糖果不够,结果她又买了18公斤糖果,然而只剩下一点儿了;她还让孩子们到玩具店里每个人选1样玩具玩,结果玩具店只剩下了几个书签。在荒岛探险时,皮皮回家时,竟然忘了小船在哪,就用一个瓶子装了一封信,好在皮皮又想了起来,真险!还有在南海诸岛的一个小岛上,她们与黑人孩子一起采珍珠、去山洞,还进行吐唾沫比赛,最后竟阻止了小偷偷珍珠,害得小偷无功而返。

你一定要看呦!

我很喜欢一本书,是妈妈带我在西单图书大厦买的,这本书叫《马桶的奥秘》,看到这个书名,你是不是觉得很好玩?你肯定会问,马桶能有什么奥秘呢?在我刚看到这本书时,也是这么想的。不过,我们还真想错了,马桶的奥秘挺大的呢!

《马桶的奥秘》讲述的是,一个明代的小女孩穿越到了现代,一个叫凡凡的小男孩把她带回了家。在家里,小女孩看到电视机、冰箱、空调等等这些家用电器,感到非常惊奇。特别是对于凡凡家里的抽水马桶,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于是凡凡就给这个穿越的小女孩讲了很多知识。

我喜欢这本书也是因为读了它就能学到很多知识。比如,冰箱是1820xx年,美国的一位农场主托马斯·莫尔造的;空调是1920xx年,英国的一位发明家威利斯·哈维兰德·卡里尔设计的;1946年,第一台现代电脑“埃尼阿克”在美国诞生……看看,我学到的知识很多吧!这本书的图画也画的非常好,看起来很有趣,每个任务都画的栩栩如生,一些家用电器也画的非常漂亮,我很喜欢。

我希望别的小朋友也能看到这本书,跟我一样也学到这些知识吧。

我喜欢的书初中英语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中

我喜欢读书,特别是课外书,它点缀了我的大脑,也丰富了我的知识,里面还有有趣的细节。让你哈哈大笑。

有一次,我正在写作业,写的无精打采,我想到了课外书,我很想看,就拿起了我还没看完的那本书,我心里想:就看一会儿,十分钟也可以,于是我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一分钟、半小时一小时“作业做完了吗?”爸爸问,这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磕磕绊绊的说:“快......快做......快做完了”还没有说完,我就马上那个开始做作业了,我很害怕,要是被爸爸发现了,该怎么办呢!我一笔一画的写了五个字,就有瞄准到了那本书上,我想:刚才太入迷了,要不,我定上表。就十分钟。短短的十分钟过去了,闹钟叮铃叮铃的响起来了,我想:就这么短,这肯定是幻觉。我又看了一会儿。一直中性笔掉到了地下,我看了看表,啊,已经八点了,我急忙写作业了。我也不知写作业要写到几点。

有一次,课间了,我就拿起了课外书,看了起来,竟没有听见上课铃,下一节课是科学,我由于看书,竟没有发现科学老师的到来。我高兴地看着,有人碰碰我,我就看了一眼,没想到科学老师在上课,我心里暗暗高兴起来,幸好不是语文、数学、英语我太幸运了。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课外书就是好玩,也很有趣。我很喜欢课外书,也不知道你们喜欢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读过许多书,如《狼王梦》、《昆虫记》、《班级宠物一家亲》……但是要说最好看的书还是《昆虫记》。

《昆虫记》这本书带我走入了有趣的昆虫世界。

本书介绍了昆虫的生活习性和捕捉猎物的方法。文中我最喜欢的是蝴蝶类的描写。具体写了大孔雀蝶和小条纹碟。大孔雀蝶的翅膀是红棕色的,上面还有许多褐色和灰色的斑点,翅膀边缘还是灰白色的,闪闪发光还是人喜欢。我看得出作者观察是多么仔细,小条纹蝶的茧是浅黄色的,呈钝圆型,看上去很坚固。它的翅膀是浅红色的,上面有横向的条纹,前面的两片翅膀上还长了两个小白点,像人的眼睛一样一眨一眨的。从描写蝴蝶的部分,我对两种蝴蝶有了详细的了解,更加喜欢蝴蝶,也从中知道了生活中要留意每一个角落,每一种事物,仔细观察,才会有发现。

我要提醒大家,动物也是有生命的,我们如果站在它们的角度上想,它们是非常痛苦的。这本书让我们知道要尊重生命,我们不能破坏它们的家园,我们更应该团结友爱,一起创造美好的家园!

这本书很好看,大家有时间可以看一下这本书。

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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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小学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英语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买了许多书,我也读了一多半,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穿裙子的小男子汉》这本书。这是英国的大卫·少年幽默小说系列中的一本。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书名深深地吸引了,心想:既然是小男子汉怎么还穿裙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这个特别的名字吸引着我一鼓作气,很快就读完了。

原来这本书的主人公丹尼斯是个单亲家庭的男孩,生活特别无聊,他非常渴望母爱。丹尼斯与众不同的是,他的想法五彩缤纷,充满了诗意,喜欢看女性时尚杂志。但他和其他男孩的爱好一样,非常喜欢踢足球,而且他是全校踢得最好的,从这一点我感觉到丹尼斯绝对是一个小男子汉,因为踢足球一般是男子汉喜欢的运动,而且丹尼斯踢得非常棒。

有一天,丹尼斯在一个名叫丽莎的女孩的鼓励下,竟然穿上了女孩的`长裙、涂上了口红,他在学校瞒过了所有的老师和同学,他觉得男扮女装这事很好玩很刺激。看到这里,我也觉得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非常美妙的事情,男扮女装,而老师和同学竟然认不出自己来,想想就觉得好玩极了。然而当丹尼斯经过操场时,一个足球从身边滚过,他追着把球踢给了他的朋友们,结果他摔倒了,高跟鞋飞了,假发掉到了地上。同学们知道了丹尼斯男扮女装,哈哈大笑,都对他不理解,他被校长开除了。我不禁替他感到难过,丹尼斯毕竟只是做了一件自己心里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觉得男生的衣服那么单调,每个人都应该穿他们想穿的。同时我又觉得丹尼斯也是一个特别勇敢的孩子,因为他敢穿这裙子去学校。

周六就是丹尼斯学校的足球队和麦德林大街队的决赛时间。丹尼斯却不能参加,结果他的学校上半场以6:0输了。大家为了抗议校长对丹尼斯的处罚,逼校长改变决定,球员们竟然都穿上了裙子上场比赛,丹尼斯如愿以偿回到球队,最终这支穿着裙子比赛的足球队赢得了冠军。这一刻,我真的为丹尼斯感到由衷地高兴,我也体会到了这一群穿裙子的小男子汉之间的友谊,并为他们的友情所感动。

看完这本书,幽默的故事让我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男孩丹尼斯有点儿孤独、寂寞,让我看到了这个男孩不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心里也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有时候就是单纯的为了好玩,觉得有些规矩让人感觉无聊。就像书中的丹尼斯,他有点儿困惑,不明白为什么规定女孩才可以穿漂亮的裙子,而男孩子只能穿的单调乏味,如果男孩子也能穿各种漂亮的衣服,生活一定会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是啊,正是每个人各不相同、千姿百态,整个世界才会多姿多彩。这个故事让我感到非常有趣,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很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是一本非常。

励志。

的书,也非常感人。

海伦凯勒是美国盲聋女作家和残障教育家。1880年出生于亚拉巴马州北部一个叫塔斯喀姆比亚的城镇。她在十九个月的时候因猩红热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因为她的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使她学会读书和说话,并开始和其他人沟通。而且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的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她走遍美国和世界各地,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福利和教育事业,是影响世界的伟大女性之一。

假如给她三天光明,第一天,她要看看人,她的生活之所以值得一过,是因为他们的善良、温厚和友谊使然;第二天,她将通过艺术来探索人类的灵魂;第三天,她想去看看那些为生活奔波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海伦凯勒的自传,通过一个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对生活多一点感恩,少一点抱怨,多一点开心,少一点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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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望书,由于望书可以丰硕知识,所以我们应该多望书。我非常爱望书,一有空,我就拿起一本书在一旁津津有味地望。

礼拜天,妈妈带我到别人家往做客。我顺手取出一本书静静地放到了妈妈的包里,一到别人荚冬我就从妈妈的包里拿出书,坐在沙发上望书。一天到晚,只要我没事做。我每天都望书,几个月过往了,我的脑袋里装满了故事,我成了一个书迷,晚上睡觉时,我手里还要抱一本书才能睡着。

我最喜欢望书,望书给我增添了丰硕多彩的知识。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植物是机枪射手,它一次就可以发出五颗子弹,是对付僵尸的中坚力量。玉米加农炮也是我喜欢的之一,它发出的炮弹威力巨大,只是每发出一颗炮弹要等五秒左右。而邪恶阵营里的巨人僵尸一旦被打死,小鬼僵尸就会跳出来攻打植物,十分可怕。

虽然这本漫画书文字很少,但是我还是得到了很多乐趣!

这本书在我无聊的`时候给了我许多乐趣,同时也让我明白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笑到最后的一定是善良的植物!

我爱《植物大战僵尸》!

我喜欢的一本书

是《鲁滨逊漂流记》,我十分喜欢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迪福,主人公是鲁滨逊,他经历了许多事情,你们想看看吗?内容是这样的`。

在某一天,有一位名叫鲁滨逊的水手,只因当天晚上狂风暴雨,大海咆哮,将这艘鲁滨逊所在的船卷走了,可鲁滨逊却不幸坠落到海中,这天过后,鲁滨逊带着缓缓的咳嗽,有气无力地爬起来,却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金色的海滩上,这使他十分慌张。

渐渐地……渐渐地……。

鲁滨逊挠挠自己的后脑勺,慢慢的回忆自己的经历,天逐渐晚了。大海涨潮了,鲁滨逊不得不就近找了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椰子树,用他那灵敏的身躯爬上树休息,渐渐地,时间长了,鲁滨逊找到了如何生存的秘诀。

几年过去了。

鲁滨逊养了几十头羊,并且造了一个屋子以及收留了一个野人,名字叫做星期五。

二十年过去了,一艘英法商船驶过了这片小岛附近,鲁滨逊借此机会最终回到了英国。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鲁滨逊虽然漂泊于小岛,但是他不放弃,所以我也一定不能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文学家鲁迅曾经讲过:“书是营养的面包。”我觉得这个比喻特别亲切,我觉得书就是我营养的面包。当我一看起书来,我就忘了吃、忘了睡。我记得最清楚的一本书就是《楚汉英雄传》。

《楚汉英雄传》是我的第一本有关历史的书。里面讲的是项羽和刘邦怎样争夺天下的事。在这本书里项羽是个很残暴的人,有时生气就拿老百姓出气,就把有些老百姓杀掉。我当时真是恨不得把项羽杀掉。刘邦呢?他是一个对老百姓很好的人,就在争夺城池的时候也不让士兵杀老百姓。我可是希望刘邦快点把项羽打败。这书是勾起我对历史感兴趣的第一本书,后来借的都是有关历史的书籍。

《楚汉英雄传》让我对中国古代历史有了浓厚的兴趣与好奇,让我对古代文化的.博大精深感到无限的向往。

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也是哺育我们灵魂的食物。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还让我写作得到了有效的提高。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书吧!我相信,书会让你走进另一个世界,书会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

《昆虫记》是法国作家法布尔写的,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本书是一部昆虫学的科普书籍,也是描写昆虫学的巨著。因而,法布尔被人们称为大博物学家。在他晚年,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这本书是好朋友邓皓丹送给我的,接过书的一刹那,我感受到了浓浓的友谊与真情,一打开我就爱不释手了。

书中主要写了二十多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笔下的那些昆虫,一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充满灵性。让人看后觉得十分可爱,就连一般人讨厌的食粪虫都妙趣横生。其中,法布尔笔下的大孔雀蝶,仿佛就在我的眼前飞舞,令人好似身临其境。

爱好朋友似的爱着它们。正如罗曼·罗兰的评价:“法布尔观察之热情、耐心、细致入微,令我敬佩,他的书堪称艺术杰作。我几年前就读过他的书,非常地喜欢。”是的,法布尔利用业余时间对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研究。他的那股子钻劲儿、韧劲儿简直使他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他对昆虫的那份好奇、那份热爱,非常人所能理解。他靠着对虫子接近痴狂的热爱与执着的追求,获得了大文学家的称号。

我喜欢法布尔观察昆虫的环境。在大自然里,在苍翠的树林中,在百花盛开、香气诱人的花丛中??观察着可爱的小虫子,把一切烦恼抛去。

我从《昆虫记》中学到了许多关于昆虫的知识。在一次春游中,我们见到了许多昆虫,每当大家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我便会骄傲地把知识告诉他们,赢得啧啧赞叹。

《昆虫记》是代表我和好朋友友谊的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书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汤姆和哈克。他们两个出生在美国,从这本书里我知道在汤姆那个时代的美国星期五是不能穿鞋的,这让我很吃惊,要是路上有钉子怎么办呀?还有一个是哈克这个角色被作者写成是一个爱抽烟,没人要的一个坏小孩,所有的父母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哈克这个坏孩子在一起玩。

但孩子们却很羡慕他,因为他们很想跟哈克一样想去哪就去哪,很自由。汤姆喜欢冒险,而他也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个女孩的名字叫贝基。汤姆和哈克亲眼见到过一起凶杀案,他们在少年时代当过海盗、强盗,在当强盗的时候在一个山洞里挖到了一箱宝藏,他们还找到了几把冲锋枪和步枪。他们因此变成了大富人,我很羡慕他们。我喜欢和汤姆一样冒险,更喜欢姐姐送给我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名字叫《查理九世》。书里的内容是:五个人物和一只狗组成了一个被称为“五人一狗”的小队一起去探索许多人们不知道的惊人事件。

书里面有好几个主人公我都很喜欢,有墨多多、扶右、查理九世、虎鲨等等。

墨多多是一个爱冒险的人,被作者称为“问题多多”,也是这个小队的副队长。他在一次次的冒险中,鼓励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鼓足勇气,最后战胜了困难。

扶右是一个喜欢创造东西的小发明家,他的成果常常帮助队员发暗号、照明、武器等等……并常常提醒队员做该做的事。

查理是小队里的队长,婷婷一见到它就抱着它。它的主人是墨多多的`爷爷,墨多多的爷爷给了它一个领结,让他可以和人说话。这是只懂得享受的小狗,常常一边看电视一边喝,奶,还常常独自去探险,像个小侦探。

接下来说说虎鲨吧,他是一个体育小霸王,身体肥嘟嘟的。一见到有人想要挑战他,就拳头一握,一下子把对方吓傻了。其中有一次,一个小鬼跑到了他的前面,他刚要挥起拳头,那鬼就吓得撒腿就跑。大家看了,都夸他说:“这么厉害,是不是过去在少林寺学习过。”

这就是我爱看的书——《查理九世》,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只要认真思考,一定会获得成功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的一本书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孩子,一头扎进书堆中,在书的海洋中尽情的漫游,烦恼会烟消云散,心中溢满了快乐。我有一个书架。上面放满了书。有白雪公主和故事大王,有安徒生童话。童话就是我亲密的伙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格林童话》,因为它如同夜空中的一颗明星,闪着熠熠光辉。书中有趣的故事情节带我走进一个充满神奇色彩的童话世界。一个个优美的童话故事,能让我们知道更丰富的知识,让人流连忘返,百看不厌。如《七只乌鸦》中的小姑娘,为了让哥哥们恢复人形,忍着痛切下自己的小指头,帮助哥哥们,让我懂得了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聪明的小裁缝》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缺点,不要拿你的长处和别人的缺点做比较。这些都让我们懂得了珍贵的道理。

我爱读书。读书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书是知识的宝库,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书,是快乐的源泉,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读书,真好!

同学们,让我们爱读书吧!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我们就拥有了美好的明天!

我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我喜欢的一本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今天我要介绍:世界未解之谜。我也忘记是哪个时代老妈给我的书了,总之有一定历史了。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在有时候会看的毛骨悚然,也会看得津津有味。原因尽在其中。我在每天写完作业的时候就来翻翻这本书。书的第一篇是宇宙奥秘——奇妙的天外世界。第二篇是异域魔境——带你穿越神秘地带。第三篇是生物猎奇——千奇百怪的动植物。第四篇是奇闻怪事——无法解答的人类谜团。第五篇是难解数理化——探究科学的秘密。第六篇是历史追踪——没有谜底的悬案。及最后一篇神秘宝藏——惊心动魄的寻宝故事。我就不再多说了一起来看看吧。

在第一章里面主要讲的是关于宇宙的知识及奥秘。比如ufo、神秘消失的月球磁场等等等等。一些知识。第二章讲了比较离奇的事件,像百慕大三角区、亚特兰蒂斯这些时件。第三章有许多关于动物的的谜像恐龙是怎么灭绝的、毒蛇朝圣之谜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蛙大战。既有趣又好玩的故事。第四章主打怪事、怪动物。世界上有狼人吗、小人国存在吗的一些故事。第五章有关于科学的怪问题,像筷子真的能超光速吗、热水比冷水结冰快吗。第六章是历史故事,像林肯遇刺之谜、真假公主之谜的一些故事。最后一篇是和宝藏有关这篇全是宝藏,如神秘的橡树岛宝藏等等等等。

我的书就是这么多故事想看就去买吧,还是那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读书吧。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

德阳市实验小学五年级五班张雨婷书,被称为智慧的钥匙;书,被称为进步的阶梯;书,被称为致富的信息;书,被称为知识的海洋!我是一个爱书的人,我爱它,是因为它给我了知识,给了我快乐。我看过了许多书,如:中国的四大名著、曹文轩的书、冰心的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意林》之“有妈的孩子是个宝”这本书,这本书是由许多个小故事组成,虽然都是小故事,但每一则故事给你的感悟可不小,这本书我只用了一天时间就将它看完了,看完以后,它使我变得泪流满面,我仿佛在一天之中就长大了许多。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一个字就仿佛重千金,它让我抛开了那些漫画书,一心一意地去读它,甚至有些故事我都看了快十遍了,可我仍觉得它对我来说永远都充满了新鲜感。就像走遍天下书为侣的作者说的一样,你喜欢的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你总能从一本书中发现新的东西,不管你看了多少遍。是啊!一本书就像一个朋友,就像你的家,《意林》也同样,我除了喜欢它,我也很欣赏它,我欣赏它的写法,因为那些故事中的事和人虽然都是可怜的,但它就是从可怜的事情中反衬出了伟大的母爱,例如:《留下一双眼睛看着你长大》体现出了小丢的妈妈对小丢那无私而又伟大的爱。《意林》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也使我学会了许多,正因为这样我才会爱上《意林》,爱上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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