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热门17篇)

时间:2023-11-18 10:54:47 作者:JQ文豪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热门17篇)

总结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可以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通过阅读这些工作方案范文,我们可以提高工作方案的制定能力和实施效能。

【民政方案】百色市民政局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宣传工作方案仅供参考

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本局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营造氛围和声势,提高专项整治工作的群众知晓度,扩大影响范围,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人心,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市委关于深化。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部署,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线,以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贪腐谋私”“执法不公”等懒政怠政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宣传本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成果,营造浓厚的氛围,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为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本局专项宣传工作组。

组长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龙志强担任,副组长由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蒙渊林担任;成员由黄小乐、黄正特、陈贺、农娅妮、郑重组成。

专项宣传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宣传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把关、审定宣传内容和新闻稿件;及时解决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专项宣传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宣传本局在深化。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项整治懒政怠政问题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政廉政,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的措施、做法和成效。

(三)宣传本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

(四)曝光一批无利不作为、喜功乱作为、怕错不敢为、虚浮不实为、窝工慢作为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充分利用本局固定板报专栏和民政门户网站,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改措施、做法以及整改成效等情况;在办公楼明显处悬挂横幅宣传标语。

(二)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提高公众知晓度。本局专项宣传工作组要设计、制作宣传册、宣传单,发放给本局领导干部职工,扩大专项整治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增设征求意见箱,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电话及邮箱。电话:

2989168。

邮箱:

basmzj@。

(一)局机关各科室要配合局专项宣传工作组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局专项宣传工作组要加强策划,主动沟通,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有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局专项宣传工作组办公室要对宣传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局党组。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三个规定方案

1.坚持抓好学习,增强政治自觉。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区、镇各项决策部署,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年共组织专题学习29次,其中两委班子专题学习15次,党员集中学习14次,确保了上级精神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到位,实现了人人领会、事事落实。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研究谋划,落实基层党建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季度党建考核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基层党建督查、检查反馈的问题,全部得到整改销号。

3.坚持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功能。年内积极争取资金更新党建宣传文化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坚持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从组织设置、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建设、基础保障、考核评价等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4.坚持组织保障,强化主题教育。自“。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秋千坪村党支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镇主题教育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要措施衔接起来,整体推进,贯穿始终,确保主题教育高质量扎实推进。一是党支部认真研究制定了《秋千坪村党支部“。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9月24日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二是针对农村党员流动性大集中学习时间少年老体弱多病多等特点,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采取党员干部集中学流动青年党员微信打卡学,年老体弱党员送门学等方式,极大地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农村进头脑,不断增强了党员党性提高了党员素质。截止目前,党建指导员理论宣讲两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4次,微信推送文章20余篇,党员上门送学10余次。三是组织党员开展“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活动,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党员“开展清扫垃圾美化环境”和农业技术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5次,支部一班人“为民服务解难题”办实事16件。

5.坚持党建促动,筑牢脱贫堡垒。深入推进“党建+脱贫”机制,建立“支部+合作社”模式组织1个;党支部指导村级产业发展,引导橘农实施柑桔品改880亩,鼓励贫困户发展产业,2020年57户贫困户享受产业奖扶资金63245元;本村9名党员积极申请与4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

1.抓队伍强建设力度不够。一是村后备干部培养不足,没有从“乡村振兴”长远发展角度培养,范围窄、形式单一,培养成效不明显;二是流动党员多,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游离于党组织教育管理之外,致使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三是支部对无职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个别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党员生活压力较大,忙于生产工作,疲于参加组织生活;四是部分党员年龄较大,文化素质偏低,难以适应新时代“互联网+党建”工作要求。

2.党员先锋意识不强。部分党员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逐渐弱化。一是个别党员思想困惑,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实现共产主义缺乏信心,总感觉目标太远,任务太重,难以实现;二是少数党员宗旨意识淡薄,党性观念弱化,一旦触及自己的利益,就会讲条件、谈得失、拖后腿;三是部分党员责任意识不强,进取精神不足,不注重学习和提高自己,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差,难以适应新时代新任务的要求。

3.组织生活创新不够。组织生活缺乏创新意识和手段,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倾向,支部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强。一是支部对党员的思想教育缺乏针对性,没有因材施教、因人施教,活动多数是学习文件,读读报纸,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形式单一、枯燥,仅满足于简单理论说教、业务学习,很难调动广大党员的学习积极性;二是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微薄,党建经费不足,党建设施落后,党建人才缺乏,从而导致党建工作载体创新不够,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不足。

1.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深入贯彻落实。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党建工作纵深发展。

2.对标规范建设,提升党建实效。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为遵循,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挖掘资源优势,不断开创村党建工作新局面。

3.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党建活力。继续充实完善志愿者服务队伍,多方联系动员社会组织、社工人才和志愿者参与村文体、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社区矫正等领域服务,满足村民的需求。

4.提升干部素质,强化服务意识。以破解村发展难题为出发点,以提升村干部创新能力、业务能力、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作风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为抓手,通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为民服务解难题”等活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工作能力和服务能力,争做“优秀党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三个规定方案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源动力,认真思考、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建设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现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抓书记、书记抓,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把抓党组织书记这个一把手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有效方法,健全党委着力管、书记带头抓的党建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一是带头调查研究。由党委一把手带头,各级一把手跟进,通过“一把手”到一线搞领题调研,向党委常委会定期汇报等方法倒逼一把手,站在全局的高度跳出来想,加强研判,及时解决党建工作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带头解决问题。把查找问题作为破解基层党建的重要导向,通过一把手进村入户搞调研,请上来座谈、沉下去走访、面对面谈心、背对背征求、上下联动找、自己反向查,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着力查找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带头督查指导。积极。

创新。

抓党建的形式,组织开展晒作风、晒亮点、晒成效、晒整改、晒制度、晒承诺“六晒”活动,促使党组织书记“亲自部署党建工作、亲自过问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点事项”,有效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二)抓规范、建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三)抓软肋、补短板,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

我们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为着力点,一手抓软弱涣散、一手抓党建示范,形成了先进带后进,后进追先进,先进后进促共进的局面。一是抓整顿。针对部分基层组织“班子软、队伍散、管理乱、发展慢”的问题,我们按照一个好班子、一条好思路、一套好制度、一批好党员、一支好队伍“五个一”的标准,采取一个村(居)、一名领导挂钩、一个驻村书记、一套整改措施“四个一”方式,建立台账、分类施治、销号管理,对个重点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下派第一书记*名。二是抓服务。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提高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力抓手,强力破解空壳村,通过成立村级合作社、村集股份公司、标准厂房出租等多种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优先支持村集体参与工程运输、项目土石方开挖,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建设发展带来的实惠。今年我们将全部消灭剩余的个集体空壳村。三是抓示范。强化“社区大党委”建设,创建*个社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的“新型社区·温馨家园”。积极构建“实体经济、实体党建”的非公党建品牌,打造*家非公示范点。按照“有专人、有专室、有制度、有标识、有活动”要求,搭建了“乡镇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三级服务网络。

(四)提水平、建平台,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

坚持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服务力量下沉。建立了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由每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联系*个区直部门、*个乡镇(社区)或企业、*个村(居)和*户困难户,通过走访慰问、现场办公、驻村帮扶等形式,指导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二是服务资源下沉。按照“一人去帮扶、单位全支持”的要求,共选派了*名驻村干部,到*个村开展帮扶工作,今年累计帮扶项目*余个,协调帮扶资金余万元,为群众办理实事*余件。

(五)抓保障、增投入,强化组织基础保障。

按照“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物往基层使”的原则,强化基层组织保障。一是确保有钱办事。按照居两委每月正职元、副职元、委员元的标准,落实了居委会两委干部报酬保障和社会保险,对每个居委会每月安排元办公经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落实村支两委委员报酬保障和考核管理制度,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激发了基层干部干事的激情。强化基层党组织运转经费,今年*至月全区共投入基层组织经费*.万元。二是确保有人干事。配强乡(镇)、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今年以来共调整乡(镇)、社区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组织委员名。严格村干部管理,强化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确保群众办事有人找。在退休干部中,选聘区级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导。三是确保有场所议事。投入资金万元,新建改建村居活动场所*个。规范功能设置,真正建设成为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群众之家。

工作中,我也认识到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思想认识上,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存在应付了事,抓党建意识不浓,重视不够,方法不多的情况,特别是在查摆剖析整改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落实不到位,仍然认为经济工作是“硬任务”,党建工作是“软指标”,有的甚至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剥离开来,认为党建工作是虚功,虚功不出经济效益。二是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有的乡(镇)、社区党委书记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没有持续用力和发力的心理准备,认为整顿软弱散涣党组织是一阵风,上面压一压、下面就抓一抓。三是在基层党建考核上,从严考核的力度不够、考核实效性不强、考核指标权重低,考核措施还不细化、还不量化、还不硬化,专项党建考核体系还没有建立。四是在制度落实上,部分村居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好,存在挂在墙上、摆在桌上、不放在心上情况,执行制度持久性不够。在村集体经济发展上,统筹推动消灭“空壳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力度不够、措施不新、效果不优,村集体经济的规模效应还没有真正突显出来,*万元以上的村只有个。五是在干部队伍管理上,干部制度的完备性还不够,执行干部管理的规定不严,对干部管理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六是在联系服务群众上,领导干部贯彻驻村蹲点调研要求的常态化措施不足,进组进户的对点联系还不多,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还不畅、能力还不强,贯彻群众路线还到不了末端,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基础还不是很稳固。

我将按照“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职责,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用党建工作来推动发展。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好“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的要求。深化“支部建设年”活动,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重点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把“四个意识”落实到本职岗位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二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落实好“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突出抓好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分类分级对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全员专题培训。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三会一课”、“固定党日”中心内容,持之以恒学、及时跟进学,确保入脑入心,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提前谋划,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力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落实好“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的要求。深化拓展特色党建模式,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督促每一个党支部都种好“责任田”,把党的“末梢神经”建设好,解决好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切实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作用。严把党员入口,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三个规定方案集合

该方案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方案“方案”,即案例前获得的方法,案例前呈现的方法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3月6日,麦盖提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会议,安排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三个规定”在全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董长云主持,全院干警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的治本之策。

院党组强调,“三个规定”是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和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工作。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分析自己在落实“三个规定”填报重大事项报告中存在的漏洞短板,认真记录报告打听、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增强落实制度的纪法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董明传达学习了张军检察长有关“三个规定”的讲话要求。对“三个规定”和《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全文进行了专题学习。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一部分,从即日起至月底结束,分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整治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以法律为私人工具,介入事件,成为诉讼经纪人,浪费法律。

(二)实行避难等制度不足,隐瞒家人和近亲从事律师职业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幅度利益运输,损害司法公正。

(三)事务人员不如实填写内外人员介入事件的情况,外部领导干部介入具体事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上级法院报告,内部人员介入事件调查责任不及时,监督检查不及时。

此次活动于2020年4月开始,从2020年4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实施三项规定情况的专业整备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动员部署,设立专业整备工作领导小组。

(2)自我调查自我纠正阶段(从、月、月、月、月、月)。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实施三项规定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实施以来实施的基本情况,明确整备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整备,书面报告在上月会前报告给我们的来源。

(3)整备总结阶段(月亮、月亮、月亮至月亮)。

根据自我调查自我纠正情况,全面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边调查边改正,立即改正,全面总结专业整备工作方法、效果和问题,提出改善意见,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充短板,严格贯彻三个规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配置,切实认识到这次特别整备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预防问题事件的三项规定和执行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备的重要措施,切实执行,实现实效。

(二)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在自我调查的自我纠正中,要比较重点内容,确保问题完整、正确、现实,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切实履行职务,加强负责人,不怕整改工作困难,不糊弄,不通过现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一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在专业整备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足,调查问题不真实,特别是隐瞒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注意、采访、问责任,发现严重违纪问题,认真处理,确保整备工作的实效。

开展落实三条规定情况。

的特别整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省高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专项整治中,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要如实提供情况,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将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要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落实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专班要加强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和人民法庭落实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专项整治活动走过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有关单位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司法部、市委政法委也分别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意见。为全面落实“三个规定”精神,经局党委会议研究,现就本市司法局系统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局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行政改革决策部署的高度,领会深刻内涵,把握精神实质,将之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保障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高度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着力抓紧抓实抓好,为推进上海司法行政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宣传学习“三个规定”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解读、支部学习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同时扩大学习面,确保覆盖到每一名司法行政公务员,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要注重通过新闻媒体、上海司法行政网、“法治上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对外宣传,重点加强对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等中介组织的宣传教育,确保知晓配合。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发挥全面领导作用,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完善工作程序,抓好全流程管理。此项工作由市司法局办公室牵头,政治部干部处、监狱戒毒矫正工作指导处、律师工作管理处、公证工作管理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并建立有关违法违纪信息互通机制,加强沟通联动。局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个规定”具体要求,抓好查处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工作,确保各层级、各部门形成严密高效的执行责任体系。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经常性工作,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有关意见,指导基层监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适用主体、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违反“三个规定”的记录、通报和违规案件查处工作。各办案部门、政工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衔接,健全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协作配合机制,切实保证“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要针对性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执法权力、执法责任“三张清单”,强化刑罚执行领域制度建设,全面深化阳光公正执法机制,深化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等有关要求,加强重点管控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监督把关,继续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律师等行业信用体系,切实用制度规则、标准流程来规范执法执业,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局系统各级党委要强化对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注重协调政工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执法执业主管部门开展检查,将自查自纠、定期及不定期的督导相结合,把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和执纪监督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移交查办有关问题线索。要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检查,完善网上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网上监督,形成可操作性的全面监管工作方案,努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无缝衔接。

六、严肃责任追究,确保问责追责到位局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部门要把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对本市司法行政机关违反“三个规定”的内部人员,以及对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不如实记录、隐瞒不报以及不认真调查核实、不严肃查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授意领导,要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市委政法委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追责。要加大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查处,理顺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执业准入、退出和违法违纪处理机制,切实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为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院将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一)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

(二)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

(三)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

此次活动从2020年4月日开始,月日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

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召开环节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和方案内容,进行动员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至月日)。

针对上述整治重点,结合我院实际,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填报我院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自查表,对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形成书面报告于月日前报。

(三)整治总结阶段(月日至月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做法、成效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确保“三个规定”得到严格贯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院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真抓实干。在自查自纠中,要对照整治重点内容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真真正正地把存在的问题摆出来。同时要切实履职,强化担当,对整改工作不畏难、不糊弄、不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查摆问题不准不实,尤其是瞒压问题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提醒、约谈、问责,发现有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

为落实好“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员: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2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要求,吉林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化学习教育和系统解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干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利用司法公开平台、“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强化对“三个规定”作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遵规守纪的浓厚氛围。

《实施方案》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精准施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排除非法干预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排除对案件办理的非法干预。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关于加强对审判权监督制约的有关规定,划清依法监督管理与非法干预的界限,支持院庭长正当履职,防止正常监督管理出现空白点。

《实施方案》强调,要狠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以专项整治倒逼“三个规定”有效落实。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法官的保护和激励机制,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并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强化常态化检查监督,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三个规定”落实落细。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关于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海东两级法院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向各县(区)法院和本院各部门下发《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使两级法院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得到了落实,任务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思想得到了高度统一。

丰富学习形式,夯实思想教育。海东两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16次,发放“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汇编319册,全面掌握了“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了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的落实,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份,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开展个人申报,确保自查到位。两级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领导、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情况外,针对是否存在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不按规定上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插手干预案件、充当诉讼掮客等情况进行个人申报283人次。

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两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及张坚案典型案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警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醒广大干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思想防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海东两级法院就如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到意见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取“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放《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情况统计月报表》19份,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并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同时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考核体系,对违反规定的取消晋职晋级资格,进行通报曝光,并严肃问责。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对两级法院开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按照省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局关于检察机关防止干预司法进一步推动落实“三个规定”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榆林市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个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和有力抓手,是防止、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和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对于排除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对检察权行使的违法干预和影响,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

市县两级院要深入学习领会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院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院的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干警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三个规定”的管理教育和监督,使“三个规定”成为全体干警和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执行的一项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两级院要进一步将落实“三个规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支持保障推进力度,把这项工作作为长期任务来抓,切实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强化法治思维,更新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水平。

规范司法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严格遵守法律和办案规矩、纪律,不得利用上下级领导、同事、熟人等关系,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说情或者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打探案情、转移涉案材料、说情、施加压力,非法干预、阻碍办案、或者实施不符合办案规定的其他行为。检察人员对个人收到的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转交职能部门办理,不得在来信来件上提出倾向性意见。因工作需要,检察人员需要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或依规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后进行。对于在办案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情况,确保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无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

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节较轻的,给予提醒或者诫勉谈话。有下列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情形之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认真领会“全面如实记录”的内涵,不论对检察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管理监督职能的部门,因履行职责需要的正常监督、过问和指导案件以及司法人员的正常接触交往行为,还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办案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以组织名义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或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案件处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检察人员都要如实记录,如实报告。

检察人员遇有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情形的,要按照规定逐案(人、次)填写《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固定相关证据材料。检察人员对所记录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办案活动,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以及其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向分管院领导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报告。部门负责人或者院领导对所记录的检察系统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线索,应当及时移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

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检察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分别向记录人和所在部门反馈,同时报上一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构;收到检察人员违反规定过问其他司法机关案件线索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相应司法机关的纪检监察机构。经调查后,属于不实记录或虚假记录的,应当纠正并及时为被记录人澄清事实。各县区院和市院相关业务处室要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0日前将本季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展情况和有关登记表、统计表报市院纪检监察部门,各县区院每个季度要有记录和统计的内容,如果出现“零记录”和“零报告”,要形成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检察长、纪检组长负责审核、签发。纪检监察机构要定期对收到的干预、插手案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按季度分别报送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于情节严重,或者重大干预、插手线索,可能影响公正办理的,坚持一事一报。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和省委、市委政法委要求,进一步加大推进“三个规定”工作力度。市院要综合运用调研、执法监察、检务督察和案件查办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执行“三个规定”的指导和督查,对行动迟缓、执行不力、问题突出的县区院,要进行督办检查,视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督查、专项巡察,必要时予以点名通报批评、倒查问责追究,坚决防止不作为,确保执行到位。要及时总结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并加以复制推广,务求贯彻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与成效。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把检察人员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司法办案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检察人员是否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刚性抓手;把检察人员执行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检察机关内部人员包括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干预、插手、违反规定过问案件,或者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情节严重的,既要追究干预、插手、过问、接触、交往人的直接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检察人员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应当记录而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要按照规定批评、通报直至追究纪律责任;检察人员如实记录情况,受法律和组织保护,检察人员对如实记录情况的记录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视情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要在检察系统内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丰富学习形式,巩固思想教育。海东二级法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三条规定相关内容;发放三条规定学习资料;汇总319本,全面掌握三条规定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遵守三条规定的思想自觉,加强干警贯彻落实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签订承诺书,层层传递压力。海东中院为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层层签订《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104次,为过问事件画红线,设立禁区,敲响司法行为规范警钟,预防关系事件、人情事件、金钱事件的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教育力度。结合海东二级法院开展的两个坚持主题教育和事件解释、事件解释、事件解释警告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法规和张坚事件典型事件和2019年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问题的通报,教育广大干部提高了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警惕广大干部警察,吸取教训,建立了拒绝腐败的坚实思想防线,创造了风清气正的法院政治生态。与此同时。与此同时。

同时,海东二级法院就如何贯彻落实《三条规定》广泛征求各部门干警的意见建议,发出征求意见表37份,征求意见表7条,着力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采用零报制,形成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三条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向各县(区)法院和各部门发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询问事件情况统计月报的19条,对落实三条规定的情况进行月报制和零报制,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同时,将实施三项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审查体系,取消违反规定的晋升资格,通报暴露,认真追究责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二级法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备工作取得实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整改中央巡视最高法院党组反馈的典型问题,确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落地落实,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交往,保障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法官廉洁公正司法,现制定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持之以恒纠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建设。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分析“三个规定”落实的基本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查找漏洞,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制度体系,切实防范和根治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请托和以案谋私等庸俗司法文化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公平意识淡漠,把法律当作谋私工具,插手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徇私枉法;执行任职回避等制度不到位,隐瞒家属和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进行诉讼代理,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大搞利益输送,损害司法公正;办案人员不如实填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情况,对外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不按规定向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对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查处问责不及时,监督检查没有跟上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解决纪律、制度、管理不严的问题,织密制度笼子,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不守法,以案谋私等问题,确保“三个规定”在七星关区法院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梳理摸清底数,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1.全面摸清“三个规定”实施以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报告、通报和干警因违纪违法受处理等情况;干警因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交往受处理的情况;干警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情况;辞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从业情况。对以上情况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

2.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纳入统计范围,对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司法个案的情况进行统计摸底,探索规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关注案件的办理程序。(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综合办公室)。

3.对“三个规定”的贯彻积极主动自查自纠,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将当事人通过网络、电话、邮递等方式举报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纳入统计范围,形成内外部共同监督的长效机制。(责任部门:机关纪委、立案庭)。

(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培训力度。

1.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2.结合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紧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事例,汲取深刻教训。(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党委、纪委)。

3.通过组织召开各部门各层级干警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剖析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各审判、执行部门)。

(三)明确政策界限,组织开展集中申报。

1.组织全体干警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除本院院、庭长根据法律规定和管理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批示、指示外,内外部人员批转材料、口头过问案件以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和未经履行报批手续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交往的情况集中开展一次个人申报,明确相关政策,对不如实申报的,今后发现一律从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2.建立月报制度。审管部门要督促办案人员通过办案系统逐案报告对办理的案件是否存在干预过问的情况,没有的将落实“零报告”制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责任部门:机关纪委、审判管理研究室、各审判、执行部门)。

(四)完善硬件建设,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配置电子柜等设备,畅通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递交材料的渠道。(责任部门:立案庭)。

2.充分发挥司法公开平台的作用,该公开的事项一律公开,该及时通知当事人的信息要及时通知,避免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因不能从公开渠道获悉案件办理信息而请托法院干警打听过问案件,切实压缩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的空间。(责任部门:审判管理研究室、综合办公室、各审判执部门)。

(五)以整治促整改,健全问责追责机制。

1.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人员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对父母、配偶、子女以外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建立报告制度,加强对离退休、辞职、开除和调离人员的从业情况抽查核查。(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2.对近几年处理追责的涉及“三个规定”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倒查干警不主动报告、不如实记录和不当交往等情况,抓住典型,进行问责。(责任部门:机关纪委)。

3.加大对新发现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干预过问案件、充当诉讼掮客、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当交往、不报告或不如实报告干预过问案件等行为,倒逼“三个规定”的落实。(责任部门:政治部、机关纪委)。

4.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考核体系,运用到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干部工作中。(责任部门:政治部)。

市法院成立落实“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专班,统筹指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组长:赵乾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裴干明党组成员、政工科长。

聂宗映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

成员:徐逸杰秦江玲彭纪黎景春彭静张杨。

活动专班办公室设在机关纪委,彭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一)自查自纠(2020年4月16日-4月23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于2020年4月23日12时前前将“三个规定”情况自查表报机关纪委,机关纪委于当日下班前统计“三个规定”情况汇总表上报市法院。

(二)材料上报(2020年4月23日-5月15日)。

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认真总结“三个规定”实施以来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切实加以整改,提出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9日前送专班办公室彭纪处;专班办公室梳理、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11日前报送市法院监察室。

(三)检查督导。

活动专班采取不定期形式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和“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对各党支部、机关各部门、人民法庭进行监督指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三个规定方案

今年,我处在市委、市政府、社会各界的亲切关怀和市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五型机关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紧抓住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这条主线,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使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受到上级领导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基本情况总结。

1、加大内部督察力度。实施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的督察办法,坚持做到日日有督察、月月有考评。在具体工作中,对每次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当月兑现奖罚。今年,共计督察249次,发现各类环卫问题4000余个,其中督办570次,总扣款13889元,总奖励10570元。推行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日报、周报和环卫举报有奖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市区环卫工作责任,并通过45期的《城市环境卫生》简报和10期的《督察通报》,及时向上级领导及创卫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进行反映。

2、加强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和清运管理。严格按照路面等级管理的要求,把城区350余条、面积约400万平方米的六米以上道路,根据路段的繁华程度、人流、车流量的大小及环卫设施配置情况,进行“定等级、定路段、定标准、定人员、定处罚”的细化管理,设立环卫监督岗,建起环卫人员人事管理电子档案;给全体清扫、保洁人员制作“环卫监督牌”,落实《道路清扫保洁“六净”、“六无”、“六不准”守则》。今年累计接管新建、改造巷道20余条,新增清扫面积50万平方米,新增卫生人员110名。

从6月份开始,我市第一辆环卫吸尘车投入使用,机械化清扫面积达20万平方米。4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安排洒水车进行降温除尘。统一清运车辆标志、美化车容、购买保险、办理通行手续,规范了清运时间。在解放路步行街成功实行了垃圾袋装化管理。今年共计处理生活垃圾17万吨,做到日产日清、卫生填埋。

3、规范管理、落实责任、严管重罚。工作安排上,要求下设四个环卫所上午重点抓卫生,下午重点抓处罚,夜间轮留巡查,实行24小时管理,不留空挡,全面落实责任;主要街道坚决制止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污水等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严格规范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运、处理环节。落实《环卫监察人员“八要”、“八不”守则》、《建筑垃圾及渣土管理八项禁令》等有关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工作承诺责任书,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着装整洁,持证、挂牌上岗,按照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98号)要求,遵循一敬礼、二亮证、三帮助、四讲理,最后再处理环节,做到热情服务、文明执法。今年共计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700余份,与建筑工地签订卫生责任书50余份,纠正、处罚随意抛撒渣土、乱倒建筑垃圾等不文明行为3000余次。

4、加大垃圾处理收费工作力度。年初,对城区各收费对象进行详细如实摸底统计,建立了收费管理系统,印制了收费和创卫宣传标语,申请出台了市车辆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严格收费标准,杜绝“人情”收费;明确市区各环卫部门的收费范围,保证了垃圾处理收费工作的正常进行。今年共计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50余万元。

通过强化日常、长效管理,基本做到了“三个一样”,即突击检查与平时一样、上级来人与平时一样、白天和晚上一样。在搞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榆阳区各环卫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通过环卫协会做好与12个县区环卫部门的业务工作联系。

开展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x区落实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汇报如下:。

一、强化担当、提高站位。

为提升城乡居民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的环境,x区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和责任担当,全力推进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全区上下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小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确集中整治的工作目标,积极部署实施,巩固前期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进城乡向环境整洁、治理有效、乡风文明转变。

二、统筹兼顾、重点整治。

(一)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开展x区清洁周专项行动。围绕“五清一改”整治要求,全面清理村内陈年垃圾杂物、塘沟、畜禽养殖粪污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废旧广告牌和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清洁周”行动以乡村振兴战略生态宜居为指引、紧紧围绕人居环境整治,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净化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推动城区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将城市保洁未覆盖范围、城市河道保洁未覆盖范围及各社区老旧小区、美食街周边等类似卫生死角作为整治重点。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在总结推广整治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强力推动整治活动展开。延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成架构,全社区、全范围、机关单位全部纳进集中整治体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群众、商户、企业的积极性。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落实各方责任。

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相关区直单位包保,镇村(社区)班子具体抓、干部和党员带头干,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居环境整治模式,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在“清洁周”专项行动中考核落后村(社区)书记停职,专职负责人居环境整治,直至达到环境整治目标要求。

(二)强化氛围营造。

要进一步组织展开宣传活动,大力营建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全民推动的浓厚氛围,使整治活动更加深进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要深进展开教育引导,增强全社会的文明意识、道德意识和广大市民的责任意识,深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整治环境从我做起的共鸣,使广大群众逐渐构成良好的生活方式、生活观念和生活习惯。让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进脑进心,增强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发挥群众作用。

群众是实施村庄清洁行动的主体,要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调动起来,唤醒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主人公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加速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区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四)建立长效机制。

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集中整治的同时,本着既要尽快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要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要通过动态考核、常态考核、通报表彰等形式,试点开展引进第三方考核机制、聘请专业公司每月进行常态化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专业化系统性分析,以考促改,确保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

下一步,我区将迅速传达此次会议精神,高位谋划部署,切实让“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干干净净过大年”活动在我区落实见效。

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工作简报建筑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简报一:

会上,北京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调研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市城市管理委部署了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张建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他提出,当前,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重大工程的深入推进,还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因此,要在各项管控措施上真正严格起来,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自8月起,丰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彻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重点难点环境秩序问题。据丰台区市政市容委介绍,百日整治行动以“环境秩序、市容环境、交通环境”三个专项行动展开,主要为推动全区交通秩序环境的全面改善,建立常态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丰台区街面环境秩序整体水平,着眼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解决“大城市病”问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完善日常管控和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区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整治工作。

简报二:

会上,北京市发改委通报了全市建筑垃圾管理调研情况,并提出了工作建议。市城市管理委部署了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张建东强调,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他提出,当前,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重大工程的深入推进,还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特别是“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因此,要在各项管控措施上真正严格起来,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自8月起,丰台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彻底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的重点难点环境秩序问题。据丰台区市政市容委介绍,百日整治行动以“环境秩序、市容环境、交通环境”三个专项行动展开,主要为推动全区交通秩序环境的全面改善,建立常态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丰台区街面环境秩序整体水平,着眼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解决“大城市病”问题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完善日常管控和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区域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整治工作。

简报三:

昨日,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在京召开,记者从部署会上获悉,本市将集中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法建设、非法改装、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问题。

副市长张建东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经预测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仍将维持高位,2020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因此,要下大力气把建筑垃圾超载超限、道路遗撒这一“城市病”治理好,并保持住、不反弹。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孙新军表示,将全面深化源头管控,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拆除)工地信息台账,同时还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百日整治”行动。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10、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不密闭运输、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简报四:

全市将集中开展建筑垃圾“百日整治”行动。相关部门将尽快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通过城管热线96310、短信、微博等渠道,举报施工工地违法建设和运输车非法改装、非法倾倒、泄漏遗撒、超载装运等违法行为。

在昨天的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上,副市长张建东表示,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中心城区功能疏解等的深入推进,将会迎来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新一轮增长,2020年预计达到5200万吨,年增量约300万吨左右。

市城管委主任孙新军介绍,目前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工作距离市民对环境的期待还有差距。市城管委在进行重污染天气建筑垃圾管理情况专项检查时发现,朝阳区小红门乡新村一期d组团住宅项目、红坊路东段道路北侧市政工地、丰台区花乡黄土岗地区北京赛尔奥特莱斯商业广场工程项目3个工地仍在进行土石方施工作业,工地现场均未实施道路硬化、无车辆冲洗设施、未安装探头,均存在渣土消纳证过期或未办理、运输车辆没有准运证问题,工地门前道路遗撒严重。朝阳区红坊路、丰台区樊羊路两条道路发现多辆超载超限装运、不密闭运输土石方的车辆。

据介绍,目前在住建委备案的在施工程4076个,但办理了建筑垃圾消纳许可的工程仅1900余个。此外还有4700余辆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地方标准改造的货车没达到建筑垃圾准运许可办理条件,无法落实专营管理要求。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鼓励政策还没有制定出来。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县安委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为全镇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县安委办的目标要求,我镇力争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同比下降三分一以上,不发生较大事故和重特大事故。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整治辖区内的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校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问题;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问题;学校放假回家及返校乘坐或师生外出社会实践包租无营运资质车辆等重大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

(一)各村加强对辖区内工程车、客运车、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电车、等无牌无证上路,非法营运,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镇辖区所属学校加强对校车安全监管和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二)各村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乡村道路,结合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合理规划,消除隐患。

(三)各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拉横幅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升道路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素质。发挥村级“两站两员”的宣传劝导教育作用,强化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四)各村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确保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及时有效。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与“平安发展”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负起责任,突出重点,认真谋划,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全面做好此次专项整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镇长丁书涛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镇长宋瑞为副组长、镇党政办、派出所、安委办、综合执法中队、镇市场监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镇辖区所属学校、镇卫生院等部门及单位的负责人和各村两委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镇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召集和执法过程中的。

协调工作,各村、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紧密配合,细化责任分工。

镇交通安全站:牵头负责对路面的'巡查,对各种违法车辆的查处、负责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警示设施排查、负责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管、负责施工工地车辆的监管、负责有关的道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审查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条件、运营车辆技术状况,运营驾驶员从业资格,负责客运、货运(场)的安全监管工作。

镇安委办:负责对本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督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镇市场监管所:负责集镇内的摆摊设点治理和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配合综合执法中队做好车辆有序停靠的管理及查处建筑施工工地的违法车辆。

镇辖区所属学校:负责对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纳入教育计划,培养学生从小遵守交通规则。负责配合派出所和执法中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安全监管。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指导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交通综合整治宣传,加强舆论宣传、正面引导、典型警示,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整治氛围。

各村的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及各村两委负责人要牵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村道路进行交通路障清理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辖区内所有村道路面及路沿外2米范围内的路障(含沙、土、石杂物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达到路面清洁畅通安全。

在此次专项整治中,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各村及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出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台阶,根据介休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介煤安发[2012]99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加强“双基”建设和责任落实为重点,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我公司安全生产基础,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向深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公司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总工程师。

工会主席。

机电副总经理。

通防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安检部部长。

技术部部长。

机电部部长。

调度室副主任。

信控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安检部部长。

(兼)。

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布署、统一组织,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安排,负责跟踪落实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协调专项整治中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安检部负责督查专项整治过程中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其它专业部门要配合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对连辖区内的隐患进行积极整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工作中的落实情况。

实;技术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作业现场的日常检查情况。

3、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全,各种图纸资料、设备检测资料、调度台账记录是否完整。

4、隐患排查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业现场的台帐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报表制度;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环节、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等重大危险源是否建立普查档案,实施监控预警。

5、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开工前是否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在班前进行学习贯彻。是否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按要求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是否严格按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6、井下瓦斯、水患、火灾、煤尘、顶板、机电、机械和运输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情况,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进展情况。

7、地面以防范坍塌、滑坡、坠落及防洪防汛为重点的整治情况。

8、应急救援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危险点排查情况,是否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及治理措施并按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9、介休市煤炭工业局2012年安全摸底大调查和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第九督查组提出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和重大灾害防控治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10、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认真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培训、全员培训和特工种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并不定其检查进展情况。

11、安检员配备足并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安检员检查日记和日常隐患五定表是否落实到位。

专项整治按照“各部门自查自整,公司集中检查和逐月循环检查”的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宣传布署(4月20日以前)。

公司利用安全例会、调度会和班前会等形式在基层连队中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行宣传和动员,使专项整治方式、内容、要求和意义深入人心,并定期将整治进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2、全面整治(4月20日-11月10日)。

4月30日以前,各部门对辖区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5月10日前公司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查出的隐患要求相关部门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每月中旬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并定期开展防治水大检查、“雨季三防”大检查等专项检查。

组织好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大会战和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在活动期间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项整治检查准备工作。

3、回顾。

总结。

(11月11日-12月20日)。

公司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方式报集团公司和介休市煤炭工业局。

六、工作要求。

1、整体推进,检查整改。各部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公司于每月中旬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查出的隐患,各部门要积极整改,安检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2、周密安排,突出重点。安检部牵头,督查室监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的区域,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安全例会、调度会、班前会及通讯等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营造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的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期间,要做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

和工作总结等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并按期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切实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推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再上台阶。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在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保安全、保畅通、降事故”的总体要求,采取强力措施,进一步改善全县城乡道路交通环境。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实现“四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印发宣传制品、编发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镇(办)、县直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实际逐项摸底排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工作台帐,逐一制定落实整治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问题,确定整治重点,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治时限,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镇(办)、部门自行难以解决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处理或挂牌督办。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问题,巩固整治成果,总结成功经验,进行全面总结,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各镇(办)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对各镇(办)和部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予以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一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学三法倡四德促五进”法制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全县开展“广场有(展)板、道路有(显示)屏、社区有(宣传)栏、学校有(交通安全)课、单位有(交通安全)员、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络有文、手机有信(息)”的阵地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在全县各主流新闻媒体开设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免费刊播制度。三是加强分众传媒宣传。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场、银行的户外大型led显示屏,以及各种车辆车载移动电视或车载显示屏,循环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文明交通提示语;通过在公交车车体和公交站牌上喷涂、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固定显示屏、大型宣传牌、宣传提示屏等多种方式,广泛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四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在机关、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内部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教体局要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交通安全课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上半年试点、下半年推广的原则,迅速组织实施,并加强工作指导;交通局要确保在驾校开展“设立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文明交通常识课、观看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交通劝导服务、参加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系列活动;司法局要在“六五”普法工作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法制教育;交警大队要继续深入开展“四创”、“五进”活动,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五是开展重点驾驶人安全教育。对重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对交通违法满12分驾驶人和有记分记录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对所有交通违法驾驶人免费寄送《淄博交通与安全》报,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开展恶劣天气交通安全提示。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一是严查严处。交警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部署警力,严查严处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超员超载、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营运客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黑出租车”、“黑客车”等。二是严密管理。要进一步推进建设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提高科学组织交通水平,合理调整交通流量、流向,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指挥疏导;采取现场查纠与监控记录相结合的方式,及时纠正行人乱穿马路、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机动车争道抢行等交通陋习;公安、城管执法、工商等部门,要以城区支路、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对违法占道的各类马路市场、摆摊设点进行清理规范。三是严格管控。充分发挥电子警察、路段监控、测速仪等科技装备的作用,加大对县内主要国省道和城区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严格查处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把市际出入口,落实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检查登记工作措施;更加突出危化产品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三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企业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滚动排查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控制,发动农村自治组织,及时劝阻纠正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强化源头管理,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一是把好驾驶人和车辆准入关。交警部门要严格驾驶证申领和机动车登记,杜绝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车辆上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营运驾驶人的培训教育,落实诚信考核制度,严把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切实提高驾驶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严格落实单位、企业、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所属车辆和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公安、交通、安监、质监、交警等部门,要联合对全县校车、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及承压罐体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工作台账,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三是加强道路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县道路交通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交通、公路、住建、交警等部门,定期对事故多发点段、危险路段开展滚动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人员,确定整改时限,限期解决问题;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要及时予以清除。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认真落实新建、改建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规定,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各镇政府也要加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完善辖区内县、镇级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切实提高事故预防能力。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省道一级公路中间隔离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字〔20xx〕xx号)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央隔离设施建设。五是提高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系数。要针对气候特点,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预案,公安、交通、公路、气象、卫生、消防、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提高预警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政府《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力推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增强社会各界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维护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健全“县、镇、村居”三级社会化管理网络,落实《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度,充分发挥县级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全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向东同志任组长,副县长王晓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农机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行动期间,县委、县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定期通过现场督察、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措施不落实或发生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镇和单位,县政府将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和县直有关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县政府!

文明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调动志愿者积极性,宣传节能环保意识,宣扬低碳文明出行方式。

xx学院

1、前期准备关于骑车出行的宣传板及关于低碳为主题的问卷调查表;

4、安排专人负责拍照。

2、每位志愿者应该在活动开始前带上清洁工具(如:水桶,抹布,扫帚);

4、活动时全体人员应听从指挥,负责人负责全体志愿者的出行安全。

5、由组长负责统计调查数据送到报社及自行车公司片区经理。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我矿供电安全管理,坚决消灭电气设备失爆、甩保护、越级跳闸、无计划停电等供电隐患,有效减少和杜绝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刘矿长办公会议要求,由安全科、机电科组织开展我矿供电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活动领导组组长:杨荣耀张建杰副组长:陈丰斌石长青。

二、活动时间。

1、杜绝大面积跳电事故。

2、杜绝因跳电而造成的水淹事故。

3、杜绝井下电气设备失保、失爆。

4、确保通风、排水、提升等固定设备运行可靠。

5、进一步提高井上下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水平。

四、排查重点(共11项)。

1、供电能力:供电系统是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和实际生产能力需要;双回路电源线路、变压器能否分别满足全部负荷;电源是否满足通风、提升、排水等一级负荷供电要求。

2、双回路电源:是否存在单电源点、单回路、环供、串供、“t”接。是否有合环现象。

一、设备不配套、保护不匹配、参数、功能发生改变等问题。

4、供电系统运行管理:运行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运行参数与设计不符;是否按规定对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电缆及防雷设施等进行测试、试验、检查;是否定期对开关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试验、整定;是否明确停、送电联系人;是否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各种运行记录及档案是否健全。

6、应急管理:是否编制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对供电系统在特殊情况下的单回路运行、变更运行方式等非正常运行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训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操作培训是否覆盖机电专业各个岗位。

8、检查各开关的机械机构、按钮是否灵敏、可靠。检查电缆吊挂是否符合我矿《井下电缆敷设标准》。

9、规范和完善供电图纸的管理。现场供电系统图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定期更新。

10、电气防爆管理。井下电气设备是否满足山西焦煤集团公司2013年《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规定;是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一月一检”。

11、现场文明卫生管理,检查现场环境是否整洁,有无淋水,周围杂物是否及时清理,备用设备是否分类码放,标示是否齐全。

五、实施方案及措施。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11月18日——11月24日。

1、各区队在方案下达后立即排查整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及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和问题,并制定措施整改。

2、成立隐患排查小分队,成员由专项活动领导组成员组成,要求分区域全复盖的对井下供电高压系统、采掘开工作面及各主要运输巷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见供电检查安排计划表。

3、检查要求每一趟线路,每一台电气设备,每一份图纸资料都必须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以本方案所列重点进行排查。

4、小分队所检区域机电队长、机电技术员必须参加,检查的问题需现场签字确认。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11月25日——11月28日。

1、落实整改第一阶段查出影响供电安全的隐患和问题。

2、对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保护投入及整定值进行审核。

3、对管辖的供电系统及设备存在的隐患、缺陷及时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制定后期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挂牌跟踪管理。

4、各单位负责人及机电技术员、机电队长对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的隐患、缺陷的整改工作负总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29日——11月30日。

1、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由机电科负责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对检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排查出那些问题,解决了那些问题,遗留了那些问题,以及列出那些问题需要区队解决,那些需要系统解决,那些需要矿解决,那些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

2、此次供电整治情况将作为召开矿供电专项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

六、相关考核及要求。

1、各涉及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级参与,相互配合,全力开展好本次供电专项整治活动。

机电科2014年11月17日。

低保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审批手续规范、分类施保合理、三榜公示透明”为目标,结合“六看”内容对全乡低保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整治,确保做到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真正实现“阳光低保”、“和谐低保”,为构建和谐xx作出积极贡献。

(一)看低保“七项制度”落实情况。看低保重新“洗牌”、低保年审工作中,低保核对、低保听证、低保复议、低保公示、低保备案、低保渐退、低保回访等七项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完善了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看低保对象准确界定情况。看乡村两级干部是否进行了入户调查;是否开展了低保核对、低保听证工作;听证会议是否由乡干部主持;听证人员选拔和组成结构是否合理,听证程序是否规范。

用黑板、橱窗、喷绘等方式如实长期公示;是否公布了民政、监察、信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四)看“人情保”、“错保”查处情况。看乡民政所是否组织村工作人员和驻村干部,对近年来基层干部本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做到100%入户核查,看低保确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人情保”、“错保”现象,是否及时纠正和处理相关责任人。

(五)看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工作情况。村委会、驻村干部是否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是否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受理窗口是否对求助对象进行登记,是否按受理程序和要求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达到“协同办理”、“快速响应”、“救助无盲区”的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xx年7月17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7日—7月19日)。召开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专项整治活动的任务和要求,对全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进行部署。

(二)全面核查阶段(7月20日-8月31日)。以村为单位,采取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民政所工作人员及驻村干部全程参与,村协助核查的方式,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逐一进行入户调查,入户核查率要达到100%,低保户见面率要达到100%。为我乡清退不符合对象提供准确依据。

(三)整治完善阶段(9月1日-9月20日)。确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将专项整治活动中核查出的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对核查阶段查出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家庭要及时坚决予以清退。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我乡决定成立xx乡低保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民政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具体工作。

2018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乡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民政办,由民政办主任罗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成立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书记、主任负总责,挂村干部、文书、妇女主任和各组组长为成员,全面负责该村的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工作。既要认真复查清理,又要确保稳定。

二、复查清理范围和标准。

(一)复查清理的范围为:各村目前正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低保户。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予以清退。

1、低保人员死亡的;2、户籍迁出本乡的;

3、家庭经济条件好转,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如子女就学造成家庭困难,现已毕业已就业的;单亲家庭子女成年已就业的;孤儿成年已就业的;因病致贫现已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其他脱贫情况。)。

6、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7、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好吃懒做拒绝劳动的;

6月29日乡召开全体乡干部、各村书记、主任参加的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工作动员安排布置会,各村要召开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会,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复查清理。

各村要成立由村组干部组成的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核查评议小组,逐户对每个低保户的财产、住房、成员收入、劳动力状况等逐项登记,填写入户调查表(表附后)并签字,同时做好影像资料收集。

复查清理调查评议小组核查评议后,填写好乡xx年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表附后),并及时将核查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对核查评议清退人员,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此次复查清理工作在7月25日前全面完成,各村将在7月25日前将城乡低保复查清理入户调查表(附件2、3)、城乡低保复查清理清退表(附件4、5)报回乡民政办。

(三)乡审核。

乡人民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对村上报复查清理情况要逐一进行审核,不漏一户,必要的再进行入户抽查核实。

四、工作要求。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严格按照低保政策办事,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耐心解释,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力求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杜绝优亲厚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对复查清理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全院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活动方案》的精神,医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专项整改活动,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组长:xxx、xx副组长:xxx、xxx、xxx、xx成员:xx、xx、x、x、x、x、x,及全院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李英松,成员为医务科工作人员。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全院范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改活动,以“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切实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三、整改内容。

(一)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院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院长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主任综合目标考核以及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三)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挥重要作用,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程序,并能严格执行。

(五)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超过5个品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要向省卫生厅备案。

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需使用本机构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采供办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六)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七)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努力实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使用量排名半年以上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企业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八)加强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监测。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低于30%;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有效的遏制细菌耐药,针对不同的细菌耐药水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向全院医生发放细菌耐药率统计卡,人手一卡,指导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按照要求向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报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数据信息,向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报送耐药菌分布和耐药情况等相关信息。

(九)严格医师和药师资质管理。对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

(十)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肿瘤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病例。

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一)对抗菌药物超常使用采取预警制度,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1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2次者领导谈话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停止其抗菌药物处方权6个月。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层领导及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此项活动的对于规范与促进临床工作、迎合适时医院管理重点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整改内容,加强责任状的约束作用,力争在6月末完成整改与总结。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xxxxxxxxxxxxxx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根据《通知》要求,从2013年8月1日至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xx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xx副局长、县消防大队xx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xx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活动的具体推进工作。

三、

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关注消防、珍爱生命、共享平安”。

四、工作任务。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期间排查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一次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社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一)消防大队完成“户籍化”管理交流互动。全面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实现消防监督员与分管重点单位的交流互动,根据系统提示督促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加大对红色预警等级单位的检查频次。依托“户籍化”管理档案,对重点单位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全面普查,掌握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另外,消防大队要发动志愿者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邀请志愿者参观消防站,近距离体验消防、感受消防。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表见附件),并将自查自纠结果在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对本行业、本系统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或演练。

(三)各乡镇开展“网格化”排查、宣传。各乡镇要动员社区、村(组)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农村(社区)中网格每月检查单位不少于20个,责任片区小网格每名网格员每周检查单位不少于2个、采集单位信息不少于10个,各大网格(乡镇)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专项整治,真正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逐步减少存量,全面净化我县消防安全环境。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推行网格化管理同,积极发动社区、村(组)等基层群众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等。

(三)加强宣传,呈现亮点。各乡镇、各部门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深入企业、社区、学校等宣传公共消防安全常识和发生火灾时的逃生自救常识。

总结。

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12年我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成果,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院决定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下发我院组织制定的《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成立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具体日常事务由***科负责。

二、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

整治目的通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细菌耐药;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加以解决;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

四、活动范围。

全院各临床、医技及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建立联动机制。

五、组织管理。

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实现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各项指标。

六、重点内容。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安排;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二)、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与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根据各临床科室不同专业特点,科学设定抗菌药物应用控制指标。

(三)、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对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金额,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率、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等进行调查。

(四)、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的培训、考核,确定药师抗菌药物的调培资格,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分级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处方的现象。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并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序。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本院药事管理与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七)、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天40ddds以下。住院患者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手术除外),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合理。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其中,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乳腺疾病手术等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八)、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本院及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违规销售以及频繁发生药物严重不良事件等情况,及时调查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九)、严格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和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医师和药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并予以表彰;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要定期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每月通报一次。对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进行排序,对于未达到相关目标要求并存在严重问题的,召集第一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有关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十二)、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奖惩制度,严肃查处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合理性评估结果作为医师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定期考核、收入分配、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于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责任人的处理和惩罚力度,加大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行为的奖励力度,引导医务人员摒弃不合理用药行为,逐步树立良好的执业风气和合理用药氛围。对于存在抗菌药物临床不合理应用问题的当视情形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处理;问题严重的,追究负责人责任。

(一)自查自纠。

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

2.重点抽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科室及相关医务人员重点抽查。

3.严肃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

总结。

交流。全年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半年及年终总结。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下一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推进医院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务求实效。根据本方案,明确组织分工、活动安排、工作重点。结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认真剖析当前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环节,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集中治理,抓点带面,点面结合,逐层突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2012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努力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校园内消防安全隐患,提高我校综合防灾能力,让我校成为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学校,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决定在校园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现状,进一步提高我校消防安全水平,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推动我校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学校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面提高我校防控火灾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我校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我校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校消防安全。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于成军。

副组长:董明生。

成员:杨永波张春国芮汉纯范润年。

各班主任以及各村小校长。

四、排查治理重点。

1、对校园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成时间、墙体、用电线路、房顶等。

2、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完好、有效。

3、学校的各室及。

教学。

班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有杂物堵塞。

4、学校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5、学校是否坚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及时开展应急演练。

6、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违章设置宿舍等隐患;

7、是否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和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是否合理,运行是否正常;

五、工作方法。

学校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校的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

(三)总结阶段。排查后对本单位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学校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坚决消除各类致灾隐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充分发挥板报橱窗、班会、班级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加强消防知识的普及,达到使广大师生深入掌握消防常识,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环城中心小学。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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