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疫情常态化管理制度(优秀18篇)

时间:2023-12-13 20:36:45 作者:MJ笔神

学校是一个充满师生情谊的地方,老师们时刻关心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如果你正在写学校总结,不妨看看以下的范文,或许能给你更多的想法。

疫情期间学校人员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定如下制度,全校所有师生员工严格执行。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明确传染病在我国少年中发病率很高,必须加强预防。

二、师生必须记住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例共35种。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例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艾滋病、乙脑等;。

丙例传染病:肺结核、麻风、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

2、工作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做到五早:早期预防管理、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例传染病乙例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以及疑似病人、6小时内报上级防疫部门。

2、发现乙例传染病和疑似病人12小时内上报卫生防疫部门。

3、发现丙例传染病应及时上报卫生防疫部门,以上三条班内发现有传染病迹象、尽快报告卫生管理员并去医院诊断。

4、凡患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疫情学校门卫室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力地保障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本管理制度:

一、在疫情结束之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进出校园只正常开放前门口,后门口实行全天封闭,原则上不对外来人员和教职工开放。

二、保安上岗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身体异常及时报告并隔离。

三、教职员工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要戴口罩,并进行扫码登记(个别不会扫码的员工,须手工填写),测量体温(其中乘坐班车的教职工在班车上完成体温测量),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四、假期内任何学生不准提前返校,需按学校通知时间返校。

五、开学后,师生进入校园一律进行身份核准,测量体温。

六、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值日人员必须佩带口罩,配合门卫保安的管理,完善登记、消毒、测量体温等程序。

七、日常食堂、商店、快递人员送货时,或学生家长送物品,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人员领取。

八教职工、食堂、商店和临时施工的`机动车辆须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进出校园,保持车身整洁,同向整齐停放,并将通行证摆放在左前挡风坡璃处。

九、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点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严格执行。

疫情防控学校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校秋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校园出入管理办法。

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迎西校区南门、虎峪校区北门、明向校区东门;其余校门为预备校门,根据实际需求可定时或随时打开,满足正常教学和工作需要。

目前根据职工上下班需要,迎西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明向校区西门面向教职工定时开放,时间如下:

迎西校区和虎峪校区西门(虎峪校区西门单向通行):

7:00—8:30、12:00—14:30、18:00—19:00;

明向校区西门:7:30—9:00、17:00—18:30。

(明向校区西门全天候对班车开放)。

1.本校在编职工凭工作证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2.非编职工凭工作证(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3.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的社会企业人员持包含照片并加盖公章的临时工作证件,经测温后进入校园。

4.职工因事、因病离开学校驻地,按照人事部门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办理请销假手续。外出期间的个人防护指导和防控健康管理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非必要不出校”原则,持续落实身份识别、健康管理、轨迹追踪、测温等管控措施。

2.学生持学生证、一卡通或统一制作的包含照片加盖学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的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件,可以离开校园,前往学校驻地(太原或晋中市)区域内活动,出入时间为当日7:00-22:00,不得在外住宿。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或专用临时校园出入证经测温正常后入校。

3.因普通疾病、科研活动、求职、探亲等原因,确需离开校园驻地,须严格按照学生请销假报告制度履行审批手续,持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离开校园。返程前,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完成健康和行动轨迹核查;返校时出示学生证、一卡通等身份证件和健康码、请假手续后经测温后入校。

4.学生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到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留存行程轨迹备查。导师(辅导员)和所在学院承担相关防控管理和健康管理责任。

1.师生因特殊原因确须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由单位负责人(辅导员、导师、学院、学校学生工作管理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校防控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前往。返程前须提前联系所属单位、学院,向学生管理部门、人事处、校防控办报备,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当日,按照实时属地防控政策,在校医院和校防控办的`指导下,落实隔离和核酸检测防控措施,确保健康后方可返岗进入校园或返回宿舍入住。

2.高度关注境外师生。目前尚在境外的师生,如近期有回国意愿,需先报请本人所在社区、二级单位和校国际合作处批准,向人事部门、校学生工作管理部门、校疫情防控办报备。回国后要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工作。境外师生返校前,须由所在学院或部门提前核查其入境口岸所在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和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返并后居家7日内体温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说明,满足防控要求,方可入校。

3.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返(抵)校人员摸排、管控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各学院、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交流学院、人事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台账管理要求每日按时上报行动轨迹、身体情况、隔离情况、核酸检测情况、所在社区报备情况等相关防控信息。

1.其他所有进入校门的人员(含司乘人员)应履行审批手续,入校时应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查验、行程码查验、体温测量。

2.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公务来访人员、工程施工人员、提供服务保障人员(未纳入我校健康网报系统)及车辆,均需通过线上或线下进行入校审批:

公务来访入校,由接待单位负责人审批,保卫部门核验后,进入校园。

一段时间内(或长期)往来校园的工程施工或为学校提供服务保障人员,由接待单位审批,办理专用证件,报保卫处备案。入校时,经保卫部门核验,在限定时间内进出校园。

外来人员入校前的健康核查、入校后的健康监控和防控管理由接待单位负责。

3.120、119、110、校医院转诊车辆、紧急抢修等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出入校园。应急处置结束后,所涉单位立刻以书面形式向保卫部备案。

学校疫情封闭式管理制度

为了有力地保护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结合当前疫情,将新冠疫情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根据省、市、县有关加强学校新冠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

1.宿舍主管每天早操前30分钟和晚自习下课前30分钟测量宿管人员的体温,确认没有异常后准许上岗,并做好记录,所有参与宿舍管理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

2.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入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实名登记验证并须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

3.发现发热(37.3度以上)、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人员进行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对与其接触人员测试体温并进行医学观察。

4.到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经14天隔离观察无后方可上岗。

5.宿管人员夜间全部入住学生宿舍楼,实行统一封闭管理,不得脱岗或随意找人顶岗,严禁在宿舍楼内饮酒。

二、场所清洁消毒。

2.宿舍内部定期开窗通风,每天至少3次,每次半小时以上,保持空气流通。

3.设立“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分类投放废弃口罩、日常垃圾等,及时对垃圾投放点进行消杀。

三、防护物资配备。

1.给宿管人员配备数量充足的红外、水银测温计。

2.有条件的学校在宿舍配备移动紫外消毒灯,每天消毒1次。

3.宿舍储备一定数量供学生应急的口罩。

学校门卫疫情管理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校门实行封闭管理,学校进出校园只开通南大门,其他校门暂时封闭,保安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卫处大门管理制度》及《校园保安服务管理合同》,同时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必须按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的有关规定,严格门卫管控和校园巡逻。

二、加强个人及岗位管理。

1.加强个人自身防范,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减少非必要的接触。上岗前自觉做好体温检测,身体异常及时报告,自我隔离。

2.保持门岗及周边卫生,做好仪器设备、岗亭消毒措施,看管好设备设施。

3.上班期间,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和相关制度,不脱岗;严格规范着装,佩戴红袖标,夜间穿戴闪灯、手电、反光背心。

4.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劝阻引导行人和车辆,门卫值守人员密切巡查出入口。

5.文明用语,文明执勤、热情服务、态度严肃,灵活处理问题,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

校门守护。

1.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准出校园;校外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禁止通行的大门必须留1人守护,处置突发情况及做好劝阻工作;允许通行的大门必须2人以上值守,其中一人负责询问、红外测量体温,体温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另一人负责登记工作。

2.严格管控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必须询问从何处来,在何处居住和到达方式以及进校原因,无正当理由和体温异常者,大于或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经汇报后准许进校的,须详细填写来访登记表。

3.不配合查验证件、不配合测量体温与不戴口罩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4.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重点问题坚持及时报告原则,不服从管理擅闯和寻衅滋事者,第一时间告知保卫处和辖区派出所。

5.师生员工进入学校必须戴口罩,并进行登记(扫码),测量体温,符合标准要求的方可进出校园。

6.不得放行日常快递人员送货,或学生家长送物品进入校园,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领物件人员领取。

7.学校基建及项目施工人员和车辆,要由分管部门统一提前报校疫情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

8.食堂送货人员、商店人员及车辆凭通行证进出,要求进出人员戴口罩、测体温、登记及出示健康码,进入校园车辆按停车位有序停放。

9.接受保卫处监督,接受校防控指挥部监督和指挥;随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10.加强校园巡逻,防止外人翻墙进入校园。

保卫处值班电话:xxx。

四、校园治安管控。

加强校园巡查。进一步加强校园巡逻和监控视频巡检,坚持夜间巡逻报告制,重点对校园公共区域加大巡查频次,严控外来人员进入。

五、红外体温计测量规范流程。

1.确认屏幕上方测量方式是体温模式。

2.将体温计探头对准额头、颈部、手腕,保持距离,按测量键。

3.如环境温度较大影响到额头温度,请对准耳垂后测量。

4.妥善使用,谨防掉落,常消毒。

学校疫情厕所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学校疫情封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精神,加强我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好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在结合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重要原那么,坚决完成好全校0感染、0输入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我校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疫情期间校园封闭管理制度,请务必抓好落实。

第一条疫情期间全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为确保校园进出监管成效,校园进出通道只保存正大门作为唯一出入通道,其他通道全部关闭,全面开放各通道时间具体以本校通知为准。

第二条外地返回教室,需到本地医院完成健康体检工作,并自行在家隔离14天后,身体状况无异常方可返校。

第三条本校入学学生原那么不允许离开校园,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园,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且体温检测无异常〔额温检测超37.2℃视为异常〕前方可允许进入学校,未佩戴口罩和体温异常者坚决不许进入本校,强行闯关者那么严格按照安保工作条例处理,并上报学校教务处。

第四条非本校工作人员或因公办事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工作人员凭相关有效证件进入校园,因公办事车辆需经保卫科联系学校教务处确认,在进入校园前车内所有人员均须核实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需佩戴好口罩,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放行通过,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划的喷淋消毒路线行驶通过,不符合进出条件的那么严格不允许入内。

第五条疫情期间谢绝外来参观,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所有需入校办理业务的来访人员均须要进行身份核实,扫健康码查询出行情况近14天内是否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并核实是否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无到访史和接触史人员体温监测无异常者,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后,有接待人员陪同进入学校指定的专用接待室。

第六条疫情期间原那么不允许家长前来探视,特殊情况除外,所有前来为学生送生活用品的家长,均不予进入校园或联系学生到校门口自取,家长所携带的生活用品需经保卫科消毒处理后再转交学生,且不能携带食品以及其他物品等。

第七条所有在校学生和教职工严格按照学校就餐管理制度在校就餐,严禁外出就餐或携带入内就餐,严禁外卖订餐,疫情期间严禁所有外卖送餐到学校或进入校园。

第八条疫情期间学校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酌情取消室内培训或娱乐活动。第九条严格按照本校防疫消毒工作方案实施消毒工作,确保教学楼、食堂、宿舍、礼堂、图书馆、体育场、公共卫生间、小卖部、医务室等场地的消毒工作,保障学生及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教学稳定。

第十条加强每日上课学生的监管,重点关注缺勤、生病等异常。

学校食堂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1、湖南省外的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或住宿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2、岳阳市区(比如岳阳县,湘阴县)以外的工作人员,提前14天到达岳阳住宿,进行14天的居家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外出!3、各档口对自己底下的员工进行排查工作,每天必须在微信群里报告每一位员工的健康状况。4、外省及岳阳市以外的人员到达岳阳后必须在微信群里打卡,有情况报告情况,没情况汇报平安。5、开学前学校会组织一次消毒工作,各档口所有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没有到场者一律不得开张营业。6、培训所有返岗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和上岗防控相关要求,使员工未返岗就掌握了疫情防控知识和返校途中的自我保护技能。

做好员工返校、返岗的应对措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报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校外员工平安顺利返岗。同时制定师生错峰就餐预案。对所有值班人员进行摸排,并按照疫情防范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加强从业人员防疫知识培训,严禁感冒、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人员上岗;并每日上报学校备档。每天定人.定点.定时.定岗.为进餐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做好疫情排查,登记每天在售卖窗口公布所有在岗人员《体温健康状况表》,让师生就餐更放心、更安全。

就餐要求。严格执行“高考式”的就餐要求,重新排列就餐桌椅,地面设置1米排队线,就餐区间距不少于2米。就餐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避免交叉感染。

应急就餐。如炊管人员因需隔离观察而不能上岗导致食堂人员严重不足时,可采取减少风味制作,大比例增加基本大伙饭菜供应方式予以缓解,可同步征集符合卫生要求的学生志愿者采取打包送餐方式予以解决。

疫情后期的持续管理。疫情解除后,防控工作仍不能掉以轻心。食堂仍应严格执行一段时间的防控标准和工作程序,待疫情彻底控制后食堂办伙方能恢复正常状态。

烹饪管理。烹饪食品时,做到烧熟煮透,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应达到70摄氏度以上。

严禁生冷食品。疫情期间严禁生冷、冷荤、凉菜、凉面、裱花糕点的制作和销售。

生熟食品分开。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

加强食品保护。售饭处应有防止飞沫(说话的唾液、咳嗽、打喷嚏所致)灰尘、蚊蝇等污染的设施,出售的食品不得无保护暴露。暂停自助餐等开放式供餐模式,降低飞沫传播风险。

公用餐具保护。公用餐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清洗保洁)、免费汤粥、免费调料应有防止飞沫、灰尘、蚊蝇等污染的措施。鼓励自备餐具,及时清洗消毒。

销售管理。炊管人员销售食品一律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口罩和手套,销售中少用语言交流,与服务对象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工作服要求。售饭人员工作服应每天更换,集中洗涤并进行高温消毒。

一次性餐用具管理。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后厨全封闭管理。食堂后厨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完善门禁系统),非本食堂人员不得进入后厨,伙食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进后厨时,要检测体温合格、戴口罩、穿工作衣帽,做好记录。严格实行实名晨检制,建议每天上下午各检测体温一次。

个人物品管理。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后厨,手机进后厨应经消毒处理。

通风管理。后厨要定时开窗通风,开启油烟抽排和净化系统,保持空气流通。

智能化监管。充分发挥电子监控智能管理系统对炊管人员规范操作防控疫情的监管作用,及时督导整改到位。

通风管理。通过定时开窗或运行新风系统保持食堂就餐场所通风良好。

餐厅入门管理。餐厅门口设佩戴标识的安全员值勤,就餐人员应出示证件(禁止校外人员就餐)、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检测(检测手腕上部10cm处体温)合格方可进入餐厅。

规范就餐程序。就餐人员须佩戴口罩取用餐具和到售饭窗口买饭(包括自选餐和自助餐),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摘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和扎堆就餐,就餐中不交流、少说话,保持安全就餐距离,避免交叉感染。同时采取分批、分时段等形式避峰、错时就餐,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打包就餐方式。为减少师生在餐厅就餐人数,降低就餐场所中的人员密度,可增加套餐盒饭供应,打包带回单独用餐,防止并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污染。

个人分泌物处置。打喷嚏和咳嗽时应使用纸巾遮挡包裹,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包括废弃的口罩)使用密封袋密封弃置于有盖垃圾桶内。

餐厅清洁消毒。开餐前对餐厅进行清扫、清洁、消毒、通风,开餐中及时清理餐桌和地面废弃物并清洁餐桌,餐后做好免费汤粥、公用调料的收捡和清理打扫餐厅卫生,进行环境消毒,做好卫生用具的清洗消毒和定位保管。

餐厨垃圾处理。餐厨垃圾定点存放,每日由环卫专业公司清运,每日对存放场所进行清洁并彻底消毒,消除病毒感染源。

公用餐具洗消。公用餐具进行规范化全覆盖每餐次清洗消毒,按标准要求进行保洁,并经每餐次抽样检验,确保检测合格。

餐具高温消毒。餐用具采用高温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食材洗消和保管。对食品原料和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严格的洗消和卫生保管。

回收餐具的洗消。每餐次对后厨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坚持高温消毒方式对病毒灭活。

环境管理。对食堂内外环境和餐桌椅每天进行全面消毒,不留死角。每天对食堂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食堂及后厨区域做到每日消毒不低于2次,并按要求对餐具和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于密闭设施内保洁,保证餐厅卫生安全。

餐具存放。餐具进行消毒后,应放置在无病毒区域和空间或存放在餐具消毒设施设备中。

禁止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严禁采购、存储、加工、烹饪、销售野生动物及其肉蛋类制品,并确保食材的正常供应,不涨价,保质量、保安全。

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对食材采购渠道来源和索证的监管,重点监管引入的社会餐饮各风味档口特殊或零星食材的采购;确保食材来源清晰,供应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证等证件齐全。

采购中交接货物管控。要求供应商送货人每天检测体温并向本单位报备,供货商、采购员和接货员在采购、运输、验收工作中均需佩戴口罩,彼此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采购肉禽类生鲜食材应戴上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手对该类食材的直接接触,查验食材和其他物品前后要洗手。

食材配送车辆管控。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抽样检测。对易携带致病菌或易腐败变质的食材采取抽样送专业机构检测的措施。

学校疫情封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增强学生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创设有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育人环境,推动平安学校创建工作,特实行全封闭管理。

1、学生每天实行“一进一出”管理,即早晨来校,晚自习后离校,中途一律不得外出。

2、学生骑自行车来校时,自行车需在指定位置集中存放,其他地方严禁停放车辆。

3、学生有特殊原因需外出的,必须经家长告知班主任,学生本人写出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保卫科登记方可出校。

4、所有学生家长及外来人员上课期间来校,保卫科需问清原因,查证属实,登记后方可进入。在学生上课期间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区。

5、中午严禁外出,所有学生一律在校内就餐。

6、非本单位教职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本单位教职工车辆入校后必须存放到指定位置。

7、家长早晚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

学校疫情封闭管理制度

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禁止进出校门。

2、学生必须自觉接受和遵守学校的全封闭管理,不得抵制和抗拒,否则要受纪律的处分。

3、每周星期日晚至星期五,每天晚饭后到晚读时间内,学生可自由出入,其他时间内宿学生一律不准进出,如有特殊,须向校警或值日领导陈述清楚原因,获准后方可进出,校警或值日领导要做好记录备查;对不佩戴校徽的学生,一律不准出入;外宿学生须凭外宿的校徽按规定按时离校,未经同意不得借故逗留。

4、遵守《公车中学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禁止任何人爬墙进出学校。

5、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能在学生宿舍留宿,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校警同意,还需有两名内宿学生担保,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留宿,并作好记录。

6、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值班校警要一律登记。

7、出入校内车辆要经校警同意方可放行。

8、学校商店、饭堂要自觉服从管理,不准私自放人员出入,如违反校警有权干涉。

9、学校安排两名校警二十四小时值勤,值日领导和教师要认真协作。

10、力所能及地做好学校围墙,尽量减少其他出入口,配备好门锁,控制好出入口。

11、努力管好学生饭堂,改善膳食,管好宿舍,清洁净公用厕所,管好小卖部,保障学生用品供给,配备好供水设备,保证学生用水,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组织开展好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及文体活动等,丰富校园生活。

12、加大宣传力度,向师生和人民群众宣传解释封闭式管理的意义和作用,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学校封闭式管理。

13、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及家属、饭堂和小卖部承包人员等,不准在校园内放养禽畜(禁止养狗)。

疫情学校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在疫情期间加强对校园的封闭式管理力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封闭时间:

实行24小时全天封闭。

二、学校保安负责保证学校大门口处的消防通道畅通。

三、疫情期间,学校只保留东侧大门的进出,其余通道,无特殊情况禁止通行。

四、师生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在进出校门时必须经过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

2、在疫情期间,学校全体师生无特殊情况不允许随意进出校门,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应严格履行请假登记手续。

(1)因患急病或重病需外出就诊的.,凭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登记后放行,如实在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门卫室可电话联系学生处,后登记放行。

(2)其他原因确需离校的,由本人写请假条,班主任签字,到门卫室登记方可离校。

3、门卫室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手续的同学,封闭时段一律不准外出。

4、所有师生进出大门,必须服从门卫人员管理,对不按照学校要求进出的无理取闹的学生,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门卫在校园封闭期间,要不定时的在校园内外巡视,对采取翻墙、翻门冒充等违纪手段出入校园的学生,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

五、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大门的规定。

1、在疫情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任何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2、如有急事或是特殊原因必须进入校园的,需要经过体温检测后,由接待人接入校园,并对其行动负责。

3、未经许可,强行进入校园人员,学校保安应第一时间报警,后对其进行阻拦。

学校疫情封闭的管理制度

自2月10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学生、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准返校,非本校学生、教职工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我校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后门进,保卫科登记并报杨校长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3℃不得进校。除工作需要外,校园内不准随意走动。

开学前所有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进出校园,进出校园一律做到“进口必拦,身份必查,体温必测,信息必登”。教职工进校门统一由后门进,正大门一律关闭。

开学时,关闭后门,开放正大门。我校学生、教职工进校门统一凭有效证件由正大门进。进校前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在校大门进行体温检测健康后班主任认领本班学生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开学后,所有学生、教职工30天内不得出校园,特殊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放行。

杨校长对校务会成员、保安等值班人员提前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掌握工作内容,熟添工作流程。值班人员时刻注意自身防护到位,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备体温测量仪,每日监测体温。值班值守人员通讯表、值守记录册等,要保证电话畅通,确保值守工作高效、安全、有序。

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在做好防疫各项工作的同时,保卫科邓德清主任负责做好消防安全等各项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在开学前后,对用水、电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殊时期校园安全稳定。

每日校务会值班人员协同保安加强校内巡查,早、中、晚、放学时有序对学生错时疏导。晚上22:30准时封闭的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并消毒,未经杨校长批准不得打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处置。

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期间,后勤处超前安排食堂粮食等物资储备和防护用品(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仪等)配备及时足量。

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总结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输入,加强草河街道办事处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草河街道办事处采取了四项工作措施,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成立了草河街道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草河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并将文件下发到各村。1月22日上午,草河街道召开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会议,街道主要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各村书记等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各村、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各村成立防疫领导小组,启动联防联控制度,对武汉返回草河的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做好疫情监测、管控等工作。会议结束后,各村立即行动,6个村也第一时间组织村干部、小组长、中心户长、卫生所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召开疫情防控部署工作会议。1月26日下午,草河街道又召开会议,传达凤城市防控工作精神,要求大家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对武汉返回草河的人员进行严密监测,动态报告。

二、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引导群众做好防控工作。

草河街道利用工作群、党建群,各村两委利用村里的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转发防控知识、《致草河父老乡亲一封信》、《致凤城市人民的倡议书》及各项公告等,做好疫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客观准确反映疫情和防范工作情况,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三、全面摸底排查,做好疫情监测、管控和信息上报。

各村对从武汉返乡的人员开展全面排查,逐一做好体温监测,并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各村对从武汉返乡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实行包保责任到人。草河街道办事处建立了草河防控工作群,每天对从武汉返草河人员进行监测报告。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截止到目前,草河街道共有从武汉返回草河的人员18人,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其中有6人还处在医学观察期,目前状况良好。

四、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值班值守力度。

街道办事处组织各部门对疫情防范和应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从1月27日开始,街道办事处取消机关干部春节休息时间,安排机关干部到凤城东站进行值班;各包村领导和包村组长到所包扶的村检查和督导各村的疫情防范情况。各部门通力合作,统筹协调各村落实防控措施。从1月26日开始,草河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取消了各村小卖店、超市等公共场所打麻将活动;食安办加强对草河农贸市场和旅游景点的督导,取消农村大集、关闭滑雪场等人群密集公共场所。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总结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__〕3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秋季学期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确保新学期学校工作平稳有序。

1、全面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

各区(市)县教育、卫健部门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和学校卫生相关工作,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厌战心理,全面启动应急机制,进入应急状态。

2、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作联动。

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学校卫生防病、食品饮水卫生安全等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区(市)县教育、卫健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共同对所辖区域内学校秋季开学期间的学校卫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3、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

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重点工作,培训学校卫生健康队伍,提升校园卫生工作管理水平。

4、做好开学和应急准备工作。

重点落实好开学前14天自我健康管理和监测,所有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尽可能返回居住地,学校要准确了解掌握其14天的行程及身体健康状况,开学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旅居史的人员,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后方可返校,严防带病带风险返校。

加强预警监测,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及中高风险地区变化,密切关注国家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全覆盖应急演练,确保人员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演练掌握到位。

做好开学前防控物资的储备、检查,校验额温枪、红外线测温仪等防疫设备是否正常,消毒液、洗手液、口罩、酒精、留观室等其他防疫物资、场所能否保障开学需要。

认真落实“两案九制”,坚持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登记、发热症状监测及处置跟踪报告等,认真执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6、强化宣传教育和科学预防。

持续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强调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倡导师生近期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流动、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县旅居史的,应主动报告社区,配合做好管控。

7、强化校园封闭管理。

加强来访人员登记管理,进一步落实扫码(场所码)、亮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要求,体温正常且绿码者方可入校,疫情期间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8、严格控制各类聚集性活动。

原则上不举行线下大型群体性活动,学校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必须线下召开的会议,须形成疫情防控方案,报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召开,同时尽量压缩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好核酸检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9、加强秋季传染病防控。

聚焦学校常见的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腮腺炎、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等传染病防控,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将新生结核病筛查纳入入学体检必查项目。教育、卫健部门指导学校将新冠肺炎与常见传染病统筹结合共防。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措施,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提高学校秋季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能力。

学校常态化疫情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对高校的正常开学和课堂教学造成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现就在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采取政府主导、高校主体、社会参与的方式,共同实施并保障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在线教学。各高校应充分利用上线的慕课和省、校两级优质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在慕课平台和实验资源平台服务支持带动下,依托各级各类在线课程平台、校内网络学习空间等,积极开展线上授课和线上学习等在线教学活动,保证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1、面向全国高校免费开放全部优质在线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截至20xx年2月2日,教育部组织了22个在线课程平台制定了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免费开放包括1291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401门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在内的在线课程2.4万余门,覆盖了本科12个学科门类、专科高职18个专业大类,供高校选择使用(见附件)。

2、立即制定在线教学组织与实施方案。针对疫情防控需要,高校要合理调整、统筹安排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要暂停所有寒假社会实践,原计划进行的寒假社会实践推移到下一年度或下一学期内进行,可视疫情发展情况酌情减免寒假社会实践学分。根据校情学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施方案,充分利用线上教学优势,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学习方式变革,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3、保证在线学习与线下课堂教学质量实质等效。高校要以文件、校园网公告等方式公布课程资源质量要求、在线教学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要求、学生学习评价措施等管理措施;要引导教师择优选用适合的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以及校内在线课程资源,应用公共课程服务平台、校内智慧教学系统和网络学习空间以及数字化教学软件等方式,开展线上教学、组织线上讨论、答疑辅导等教学活动,布置在线作业,进行在线测验等学习考核;要与课程平台建立教学质量保障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学习行为分析数据,了解学生在线学习情况。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充分发挥各专业“虚拟教研室”的组织载体作用,加快研发一批有特色、代表性强、数量充足的在线试题,服务学生在线学习,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课程挑战性。

4、发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示范引领作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要上线提供全程教学服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国慕课教师团队开展线上教学服务。

5、开放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服务。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全天候开放,免费提供2000余门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资源,并提供在线实验教学支撑和教学考核管理。

6、倡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在线课程平台免费提供优质课程资源和技术支持服务。倡导课程平台以及更多在线教育机构面向全国高校和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优质在线课程。在线课程平台要有组织地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疫情严重地区高校乃至更大范围高校建立联系,了解高校情况和教学需求,结合平台课程资源特点和技术优势,为高校制定丰富多样的在线教学解决方案;要为教师提供教学平台及软件支持服务,支持教师利用慕课等在线教学资源自主开展在线教学;鼓励开展网上在线教学培训,帮助广大教师适应新型教学环境、掌握在线教学技能、提高在线教学效果。

7、加强对高校选择在线课程平台教学解决方案的支持服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组织在线教育机构研发多样化在线教学解决方案,及时向高校提供解决方案及联系方式,保障教学需求和技术服务支持对接畅通,为高校选择资源和技术服务提供便利。

8、发挥专家组织指导、整合、协调作用。各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教学指导作用,整合名校名师名企力量,推动快速上线一批前期有工作基础的优质慕课和实验课程,丰富线上教学资源。慕课联盟联席会要充分发挥专业性、区域性、跨区域性纽带作用,团结慕课联盟单位,通过专家工作组指导等方式,与高校有组织地开展以慕课主讲教师为主的线上教学、“慕课主讲教师+慕课课程工作组”为主的跨校协同教学、“慕课主讲教师+本地教师”的协作式跨校教学、借助慕课作为参考课支持本校教师校内在线授课教学等多种形式协同教学,指导高校选好课、用好课、讲好课。

9、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鼓励慕课平台开设有关流行病学、传染病学的慕课专题,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享平台(实验空间)开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虚拟仿真实验专题等针对性实验,供全国大学生及社会公众了解相关知识与政策,提高科学防控能力。

1、加强组织领导。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所属高校实际,帮助高校制定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方案,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课程平台资源与服务信息,指导所属高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

2、强化政策激励与引导。高校要将慕课教师以及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计入教学工作量,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与创新,积累实战经验,产生更多更好教学成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引导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选修线上优质课程,增加学生自主学习时间,强化在线学习过程和多元考核评价的质量要求。制定在线课程学习学分互认与转化政策,保障学生学业不受疫情影响。

3、确保在线教学安全平稳运行。高校要与课程平台就在线教学组织进行充分沟通,择优选取符合本校实际、与网络环境条件相匹配的方案,保证在线教学平稳运行。要与课程平台密切配合、规范管理,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监管,采取安全有效手段,防范和制止有害信息传播,保障在线教学运行安全。

4、建立信息报送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建立数据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将在线教学组织实施情况和意见建议报送教育部。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报送教育部,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抄送教育部,地方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送教育部。联系单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

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总结

“_年,却不一般,疫情来袭,全民抗战。”2_年新春佳节、万家团圆之际,却因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显得格外的壮烈,_“封城”,医护人员“请战出征”,全民“戒备”,不断攀升的确诊数字与,时时刻刻都牵动着亿万华夏儿女的心。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面对疫情,除了对疫情的关心与关注,无数的人都发出这样的疑问,我能做什么?我可以做些什么?才能为抗击疫情出把力。其实不论是“在家宅”用微小力量抗击疫情,还是“不传谣”用自信凝聚前行合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抗击疫情的“急先锋”。

把最紧缺物资给最需要的人。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是防护的第一关。然而,即便是口罩生产企业放弃春节休假,马不停蹄保供应。口罩、消毒液等防护医疗设施设备仍然短缺。那么,就请我们能不外出的尽量不外出,整合购买生活必需品,尽量减少外出,把有限的口罩集中供给医护人员,供给为保障我们正常生产生活,仍奋战在第一线的“战士们”,因为他们比我们更需要,是他们在帮我们“过关”,更需要防护。

把关怀送给最需要善待的人。“隔离病毒,但不隔离爱”,请善待因为春节或者其他原因回乡的_人。或许他们正在焦虑地自我隔离,或许他们正在饱受疾病的煎熬,作为家乡人,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才是他们最后的依靠。与他们保持安全的隔离,但不是嫌弃或谩骂;让他们及时登记预防,但不是人肉搜索,公开他人隐私;面对病毒,他们也不过是受害者,让我们始终满怀真善美,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

把爱心献给最需要帮助的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历来都是我们中华儿女的传统美德,不论是抗震救灾时的“爱心善款”,还是危难时刻的“特殊党费”,让我们共同伸出援手,奉献爱心,让一笔笔善款,一点点心意,汇集成抗击疫情的“滚滚暖流”,构建起抗击疫情“钢铁长城”。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党员干部义不容辞,广大群众更要紧紧跟上,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用信心构建起抗击疫情的“长效疫苗”,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点滴力量,让爱凝聚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迎战疫情,胜利必将也一定属于我们!

学校疫情期间进出管理制度

根据全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现制定如下疫情防控期间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

一、出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禁止外出。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禁止外出。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出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外出群众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外出具体时间、外出事由等),每村每天外出购买生活必需品人数最多控制在5至8人。

二、入村(社区)管理。

各村(社区)疫情监测点值班值守人员按以下流程查验登记:

1.查看是否佩戴口罩,对未戴口罩者提醒并禁止进入。

2.查看是否持本人身份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持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

3.疫情监测点工作人员对进村(社区)群众测量体温,戴防护手套登记信息,认真填写《朝邑镇各村(社区)进出入登记表》(主要包括姓名、手机号、村组、返回具体时间等)。

三、注意事项。

1.除救护车、消防车、垃圾清运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

2.非本村(社区)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3.对垃圾清运车、持有大荔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行证的车辆在出入村(社区)时须进行登记并消杀。

4.每村每天仅限5至8人外出采购生活必需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外出1小时30分钟未归者,由值班值守人员主动电话联系督促返回)。

5.每个村(社区)只留一个紧急通道,其余路口全部封堵。

6.全体镇村干部、党员要带头执行村(社区)出入管理制度,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

学校常态化疫情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师生及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根据河南省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20xx〕28号)、济源示范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济防指〔20xx〕16号)要求和济源示范区教体局《关于做好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济教体防指办〔20xx〕34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日常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体温监测记录和健康状况申报。发现因病缺勤的师生、员工,要及时进行追访、登记和上报。有师生、员工出现可疑症状,应立即上报负责人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教师和学生在上课期间均应佩戴口罩,保证学生一人一桌,学生前后左右保持1米间距,坚决杜绝50人以上的大班教学。当日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三)储备防控相关物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规模,储备充足的口罩、消杀用品、体温检测用品、喷洒工具等物资。要有专门的消毒液等防护用品的存放室,要提醒家长为学生提前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并科学使用。

(四)做好环境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要按要求规范设置独立的隔离区,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洗手设施完备。

(五)制定详细防控方案。校外培训机构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疫情防控工作流程、应急处置预案、联系沟通机制等,做到制度明确、责任到人。

(六)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管理,严把入口关,在门口设立健康监测点,张贴健康通行码和疫情防控行程卡。学生进入培训场所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家长进入时要进行体温检测和扫码审核,查验健康情况及行程路线,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培训场所。

(七)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走廊、卫生间、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

(八)加强就餐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允许组织学生集体用餐。在培训机构用餐的教职员工应采取送餐、错峰用餐等方式,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

(九)加强防疫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要对全体员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和适当的心理疏导。要针对师生体温测试、发热症状处置等方面进行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关键岗位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入口处张贴《疫情防控告知书》以及有关疫情防控的宣传措施等。

各中心校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依法、规范、有序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一是及时传达上级防控指示精神,将省、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迅速全面及时传达到校外培训机构;二是根据省、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联合防疫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逐门入户全方位检查,督促各培训机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消除一切风险隐患;三是坚持定期全面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到位、容留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严查处。

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法定代表人)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工作上升到对师生生命健康负责的高度,从大局出发,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区疫情防控要求,把好入口关,重点把握体温监测、行程跟踪、佩戴口罩、1米安全距离、个人防护等关键环节。

校外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自检自查和日常情况报告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培训机构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出现的热点问题和突发舆情,要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并坚持做到积极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不出现重大舆情事件,形成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各中心校要主动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实地监督检查指导。

校外培训机构要主动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学,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服从大局,懂规矩守纪律,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或逃避监督检查;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机构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学生和家长要自觉接受管理。学生和家长要自觉服从体温检测、行程追踪、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最大限度避免感染风险;科学合理安排学习,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具有资质的“白名单”校外培训机构学习,禁止参加50以上的人员聚集。对违反疫情要求的学生和家长,按照《中小学生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予以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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