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的初二范文(13篇)

时间:2023-12-05 00:20:42 作者:碧墨

我爱读书初二作文

当时光将岁月涂成斑驳一片,大风将童年的风筝吹走之时,不知不觉间我已长大成人了,那些玩具、野菊花也不再存留。孤独寂寞时,我会捧起一卷卷书籍,让它们带领我回到幸福的童年,憧憬未来的美好。于是,喜爱读书成了我的一大嗜好。从此,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成了我的要好朋友。

我爱读书。枕边一直放着一本书——《希腊神话》,有一页被轻轻折起。每当我挫折失败时,都会将它掀开,细细品味——西弗绪斯,因受到天神的责罚,必需不断将一块巨石推到山峰,可最后都会因为他的三心二意,石头会重新滚落下山。直到最后一次,他终于克服心中的杂念和困难,朝着心中的目标迈进,最终将大石推向了顶峰。每每看到此处,我内心的失落感就会一扫而光。不是吗?我们每个人面前可能都会挡着一块石头,你不推它上进,他就会推你退步,只有迎难而上,勇往直前,才能达到胜利的顶峰。

我爱读书。经常不自觉地走到书柜前,抽出一本童话,放松自己那绷紧的神经。《打火匣》、《睡美人》……一个个故事我都耳熟能详,特别是《柳林风声》,当我沉浸进去,仿佛真的立于柳林之中,暖风拂面,花香怡人。童话,让我重新感受童年,带我来到想象世界,构建绮丽的彩虹。

我爱读书。书中散发的浓浓墨香,时时撩动我的心弦;诗、词、曲、歌,铿锵有力的文字,婉约优美的词篇,无一不是我的最爱;读名篇散文,畅游在情节之中,陶醉在华丽的词藻之间,升华自己的知识和境界,自己的烦恼也烟消云散。可以说,书,真的既是我的良师,更是我的益友。

“腹有诗书气自华”。我爱读书,犹如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饥渴的人喝上甘甜的泉水。书籍,帮我构筑成长的阶梯,让我进步,给我希望。

我爱读书初二作文

书,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能带给我快乐,给我梦想,如一日三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东西,也注定是我最爱的东西。

记得刚上幼儿园那会儿,妈妈就对我说:“你可要好好读书,做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那是我幼小的心灵被“读书”,“贡献”二词给深深的震了一把,那是小小的我就萌生出这样一个念头:读书就能做个有用之人,我一定会好好读书的。于是,就抱着厚厚的一摞书有模有样地翻阅着,有时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妈妈常因我读书的样子忍俊不禁。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那些带插画的小说已满足不了我的需求。爸爸建议我去读几本有关历史的.“大部头”书,开阔一下浅显渺小的眼界,增长些知识,提高水平。

刚开始爸爸给我买了本《通史》,厚厚的一本,密密麻麻的黑色小字让我脑子直发懵。我读的欲望一下降低了一半。但出于新鲜好奇,我还是耐着性子读起来。谁知,书里有好多我从闻所欲闻的新奇事儿,如:伏羲初演《易经》,把原始社会华夏儿女对于龙的崇拜和未知世界的迷惑,用八卦的样式,推演自然和人生的相命。隋炀帝杨坚力主下修建的京杭大运河,促使了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我竟被它给迷住了,觉得历史就像是一面镜子,它让人明智。

后来,爸爸让我背《道德经》,绕口的古文让我一下子没了兴趣和耐性。老爸说我耐不下心,为调动起我背书的积极性,又说背会这些理解和感受能力就会一下子比别人高一个档次。我终于禁不住这些诱惑,狠下心来,终于用了一个暑假的背会了这本曾经让我为之“低头屈服”的《道德经》。

现在,家人都在津津有味地看电视,我确保这一本书在旁边细细品读,他们常惊叹我的毅力!

读书初二作文

书,叶文玲认为是他的“长生果”,高尔基认为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就是这样神奇,书就是让人们去体会,去领悟,去理解,然而这个世上,有谁可以不读书呢?读书可以溢满我们的心田,可以提升我们的境界,可以让我们感到快乐。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有人说:“书有的看不懂,有的枯燥无味,有的更是没有任何作用。”我却不认同,看不懂的可以查阅其它资料,慢慢理解、体会;枯燥无味的书只是你不会读,要用心去领悟,从中感到快乐;没有任何作用只是你不会选书,不同的人选择的书也不一样。

读书要会读,会选,会体会。

人们有不同的方式让自己快乐,而我却让读书带给我快乐。当自己累的时候,坐在凳子上,用最舒适的姿势捧起一本心仪已久的书开始读,那时一种无法比喻的舒服,感到灵魂在升华,精神在飞跃,快乐在在聚集。那是无与伦比的放松。

书在我手里爱不释手,读的津津有味,如痴如醉。

书的作用无比之大,想我这样对阅读如饥似渴的少年,它的功用更是不言而喻:增长了我的知识,让我的眼睛更加深邃而明亮。

读书这么重要,必须要读书。

初二作文我爱读书

书本不仅是良师,还是益友;书本不仅让我增长了知识,还让我明白了做人的是道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作文。

我爱读书,一起来看看吧。

我喜欢逛街,而其中最高兴的事是逛书店,置身于书的海洋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因为我爱读书。我喜欢独自遨游在书的世界里,通过读书,我收获了许多快乐,也学得了很多知识。

大家想不到吧!小时候,我很讨厌读书。从小,家里人都说我像一个疯丫头,整天在外面东跑西颠,每次回家,全身都是脏兮兮的,从来不会安静地坐着,更别说专心地读书了。还记得我刚上幼儿园时,每天都哭得死去活来,因为我很不习惯听老师讲课,我的心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只想着玩。但是一次特殊的经历改变了我对读书的看法。

一天,我和爸爸在家里看电视。我手持遥控器,漫不经心地调着频道,不知道要看什么节目,突然,我被一个节目吸引了。那是一个少儿频道的节目,两队小朋友在进行知识竞赛。爸爸说:“我们也来比赛吧,我当红队,你当绿队,看谁成绩好。”我满口答应。只是最后的结果我无法接受,我以0比10惨败。我很郁闷,垂头丧气,爸爸就逗我开心。我问爸爸:“这些题目,为什么你都会,而我却全不会?”爸爸说:“你有没有看我经常读书?”“读书?读书跟会答题有什么关系呢?”“每个人都要多读书,书读得多,知识就丰富,当然就会答题了。每次读书,总能从书中学到新的知识,丰富的知识需要靠长时间的积累,读书对每个人都很重要。”“真的吗?那我以后一定要多读书,多学一些知识。”

自从那次比赛以后,我就喜欢读书了,从书中我看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原来书中竟会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难怪爸爸常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通过多读书,我学到了许多新知识,渐渐地我的知识也就增加了。

以后,我和爸爸还是经常比赛,只不过,我和爸爸之间竟是互有输赢,每次赢了爸爸,我和爸爸都很高兴。从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读书有好处,书是人类世界最好的营养品,读书可以让人进步。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小时候听了这句话,当时没有忘记,知道现在也没有忘记,所以我因为这句话经常到书中去找“玉”和“黄金”。我越找越有意思,还找到了一些“宝藏”。找到这些“宝藏”的秘密就是——我爱读书。

我爱读故事小说类的书籍。开始的时候我看一本小说就是开头不看,只看精彩的段落和结尾。这么看下去旧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便开始尝试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看。我记得我第一本从头到尾看玩的书是一本名叫《小猪贝斯克》。贝斯克不向困难低头屈服的精神,现在还一直鼓励着我,使我现在不轻易认输。

对于漫画书,我是保持中立的态度。漫画只是为大脑休息而看的。所以我有时看书看累了,开一会儿漫画,就可以愉悦身心。

外国的名著我读得不多,但是我已经被深深地被它独有的魅力吸引住了。《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格列佛游记》、《汤姆索利亚历险记》这几本书被我留下了在脑海中不可抹去的印象。苦孩子保尔的坚强、格列佛的仙境奇遇、汤姆的奇思妙想,让我对叙事小说有了非常浓厚的兴趣。

如果我有时间,我不会看电视而会看书。因为看电视只是一饱眼福,看过就忘记了。可是看书不同,看书对大脑有刺激,就算不记得也会有所印象。在我看来,书是带我们航海的航船;书是带我们飞翔的翅膀;书是一把打开“疑惑箱子”的“智慧钥匙”

我爱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事情;我爱读书,书是我的好朋友;我爱读书;没有书生活就没有乐趣。

“我爱读书!”我呐喊,因为这是我心中最真诚、最朴实、最快乐的话。

几乎每一本书都能发出一种声音,它扣人心弦,使人激动,还能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这种声音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时而慷慨激昂。这种奇妙的声音,深深的把我吸引到这个浩瀚而广阔的世界—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邃,它的丰富多彩,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结下了不解之缘,还有那好书与“坏书”的分别。

读好书之好。

读好书的好处莫过于增长知识。那次语文期中考试,有道组词题,可把大家难倒了。我一看,是“恃”字。我努力的回想着……对了,作文书上见过!“有恃无恐”!我信心十足的写上了这四个大字,不禁得意起来。果然,我的组词组对了。我得意的笑起来,心想:哈哈,誰叫你们平时不多积累,这下吃亏了吧!

读“坏书”之坏。

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并不是什么书里都有“宝”。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一个建议:尽量选择对自己有益的的书来看,而那些漫画什么的也可以适当的看一下,可千万不要上漫画瘾,耽误学习哦。

我爱读书的初二作文

记得我有一次读书,看得入迷,妈妈叫我吃饭,我就没听见,妈妈又叫了几声,见我没回应,就过来说:“书虫,吃饭吧。”我说:“我知道了。”平时对于我喜爱的书,我会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利用睡觉的时间偷偷的看。因为我妈妈不让我睡觉时间看书,这样对眼睛、对身体都不好。可我总是管不住自己,书中的精彩部分让我难以入眠。书,给我带来了快乐,好像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好像给我的大脑长了翅膀一样。比如((喜羊羊与灰太狼)),我就觉得自己就是喜羊羊。读书真好,能给我们无穷的知识,无限的遐想,书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爱读书。

《作文二:我在阅读中得到了快乐》。

当我看到这个题目时,我首先想到的是快乐是什么?有人说,快乐是娱乐;有人说,快乐时倾听;还有人说,快乐在活动中。而我说,快乐是阅读,我就在阅读中得到了快乐。

在小时候,我是读不下去书的,因为我没有耐心,妈妈告诉我说:“只要你认真的去读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你会发现书中有许多你在生活中找不到的知识与快乐。”听了妈妈的话,我开始试着走进书中,渐渐的我爱上了阅读,从那一后,我再也离不开这带有“魔力”的书本了。

在幼儿园时,我看的是图画书。小学开始我认识了许多字,我开始读童话故事书,在那里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如在《白雪公主》和《灰姑娘》里,我明白了只要心地善良,幸福就会自己来敲门;在《三只小猪》里,我明白了勤劳也是不可没有的;在《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中,我明白了智慧和技巧是要并存的………….。现在,我上初中了,我开始阅读各大名著和作文书。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作文书了,也许大家会说别写得作文有什么好看的,这又不是自己写的,那你们就错了,因为欣赏也是一种美,也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在阅读他人的大作中,我学会了许多优美的句子,同时也学会了许多词类的用法,在那里我读到了知识,在那里我看到了希望,我还看到了自己作文中的不足。阅读别人的.作文,你会感受到他/她的世界,你也一样会被感染,你会哭泣,你会高兴,你会感动,你也会叹息。

也许,我们的人生就是一篇作文,从出生到衰老再到死亡,只要你认真的去阅读,你会感受到人生的喜悦。

我永远忘不了妈妈的那句话:只要认真的去阅读,你会感受到书中的快乐。是的,妈妈说的是正确的,我已经在书中阅读到了。不爱读书的朋友们,你们也要试一试走进书中,你们也一样会找到书中的欢乐。

我爱读书作文500初二范文

“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而我也是一个很爱读书的孩子,我家的书很多,将近有三柜子了。我看的书可多了,《三国演义》《十万个为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我都爱看。

有一次,我妈妈下楼买菜了,只留下我在楼上写字。可这时,书又跳进了我的脑海,我禁不住诱惑,打开书柜,从里面掏出了《淘气包马小跳》。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忽然,我的书没了,原来妈妈回来了,看妈妈怒气冲冲的样子,我低下了头。自从妈妈训斥我后,我再也不敢写字时看课外书了。因为一心不能二用。

后来,我又想出了一条妙计:趴在被子里看。从那以后,我每天都把台灯里的电充满,以免晚上看的时候没电。这几天,妈妈看到我起得很晚,怀疑我半夜看书,因为我耳朵很灵敏,一听到爸爸妈妈的脚步声,我就迅速关上灯,装睡着了。可有一天晚上,我太困了,趴在书上睡着了。第二天,爸爸来叫我时,发现了这个秘密,灯都没电了,而我的眼睛也有点近视了。免不了挨了一顿训斥。

不过,我还是有收获的,因为我把一本《坏人都知道我有多厉害》看完了,我还学会了怎样对付坏人呢!总之,书让我受益匪浅。

初二读书笔记

暮色笼罩下的北平,即将迎来新一天的早晨。冬日的暖阳,将灿烂的晨光洒在英子的脸上。

如许多同龄的孩子一样,英子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甚至司空见惯的骆驼驮来的煤,都能引发她关于春夏秋冬的联想。多年以后,偏居海隅的林海音不再是当年那个看着骆驼磨牙的孩子了,那些关于北平的记忆,变幻成了一个个童话:冬阳,童年,骆驼队……似乎小英子也并非她自己,而是想象中的一个天使,她所经历的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把他们写下来吧,让实际的童年过去,让心灵的童年永存下来”。英子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起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那是怎样一番壮美的景象啊!数不尽的水珠从四面溅起,有的撞碎在甲板上,有的洋溢到人的脸上,有的飞到了嘴唇上,有一点咸味,并且苦涩。曾经那么渴望去看海的英子,终于见到了心目中的那片海,却注定要与那片大陆隔海相望了。美的东西总是让人感动,美的东西总是叫人伤感。或许正是数十年如一日对故土一片思君令人老的眷恋之情,酝酿了这一场爆发——用厚重的文字记录下残存的记忆,名曰《城南旧事》。

初读《城南旧事》,与看别的小说毫无二致,不过是粗略翻过不求甚解。不同的是,时光荏苒,许多书的影子早已黯然远去,《城南旧事》给人的触动却历久弥新。

她描绘的,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更是一个人们内心深处殷切向往的理想世界。因为在那里,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不用担心一言一行是否得当,只要率性而为即可,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说了什么。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孩子的话,直到他不再是一个孩子。耳畔响起了久违的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代人唱响这首歌时,便有另一代人要告别童年成长,每个人的必经之路,只是当不再是小孩子的英子捡起满地的夹竹桃,成长似乎有些沉重。成长总是要付出代价的。至此,童话才回到了现实。我梦见自己走在北平的街头,感受着灰色天空下的温馨气息。

一个坐在门槛上的女孩微笑着,露出洁白的牙。她向我伸出手来,“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抓住那双小手的一刹那,我仿佛真的看见了那片海,那一片浩瀚的海。

初二读书心得

今年暑假,学校开展了好书伴我成长活动,我积极参与了,我和大伙儿一起分享《读者》。

我一上初中,便定了《读者》这一本书。原是看到同学们都订,我也不行意思别定,因此才定的,但当我打开它的第一页,就被它深深吸引了,里面的一些短小而惊骇的故事蕴藏着一具个深深的哲理,让人别得别佩服作者的聪慧才智。

我有一具适应,看一本书,总是会仔细地看它的卷首语。我觉得一本书的卷首语是特别重要的,而《读者》的每一篇卷首语都会告诉人们一具深深的的道理,让人们的.映像十分深刻,引起人们的沉思。

我映像最深的是爱的专题上的一篇。有一位母亲因出了车祸,神经变得有些别正常,还经常做一些奇怪的举动,甚至有时会离家出走,她的夫君、相公也所以操透了心。

有一天,这位母亲摸索着竟来到了亲孩子的学校。忽然,她的病犯了,难道在马路上手舞脚蹈起来,引来了许多路人驻脚欣赏。亲孩子放学了,看到了妈妈,别由分说,抱住了妈妈,叫到妈妈。正在这时,一阵大风吹来,亲孩子别由自主的缩了缩。母亲此时露出爱怜的目光,并脱下了身上那件仅有的衬衫,披在亲孩子身上。刚才还在哈哈大笑的人们露出了眼泪。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它既体如今惊天动地的大事上,也体如今日常日子中。而我们在平时恰恰忽略了这种爱,每一次微笑,每一具眼神,每一次回眸,每一声叮咛,我们确实确实忽略了。

依稀记得,我幼时特爱吃荷包蛋,妈妈每次都会煎给我吃。可随着时刻的增长,我的叛逆心理越来越强,动别动就和妈妈顶嘴,那一次早上起来,老妈给我做了荷包蛋,我激动极了,该快跑过去吃,发觉里面有蛋壳,我生气的丢下碗筷,去上学了,回来后,妈妈怕我饿,又重新煎了荷包蛋,还把手给烫了,我那时连句对别起都没有,如今想想我那时真是疑惑事,如今,我真心跟妈妈道歉。

读者让我收获了不少,让我知道了一具个大道理,了解了一具个感人的故事,听到了一具个幽默诙谐的笑话。我爱慕《读者》。

初二读书笔记

也许你身处的环境很难堪,你也许有着很强的自尊心,走进了虚荣心的误区,不愿向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承认你犯下的一切罪过.但你可曾想过,这样更有损你的人格!

晚休时,与同学说话,被同学举报,告诉老师.当老师问起时,你死不承认,为得是不。

懊悔,为什麽不做个真实的自我呢?老实承认错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什麽要去抱怨环境,抱怨他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有了错误,加强改正便可以了!

初二读书笔记

出版年月:二oo二年四月。

内容提要:

这一本圆梦高手是一本在说一位成功的人,他的一生和他在成功的过程中所领悟到的事情。作者戴晨志原本是一位成绩非常不好的学生,不但英文不好、数学不好、物理化学也非常烂,所以两次高考他都落榜,他想来想去,好像只有语文比较好,尤其是作文的部份还不错,后来,他就依照着自己的专长,成为一个作家,因为他不断努力,所以可以和广大的读者结缘,成为一名出色的作家。

读后感想:

我觉得作者戴晨志将自己的想法和领悟写在这本书里面,而且他把自己看到别人成功的过程和所付出的努力写成心得,告诉读者,别人是怎么样的付出心血和所有的努力才完成自己的梦想。

他写的这本书里有许多激励人心的话语和故事,其中里面最令我感触最深的话是:“人最怕丧志,而不是别人的歧视”,这句话让我了解就算别人歧视你,只要不丧志,成功就是你的;这本书也让我知道“看破”和“突破”的差别,我们的心,不能“看破”,这样就会丧志,而要“突破”,超越自我。

初二读书心得

我爱好读书,从课外书书上,我可以学到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知识也不仅限于在课堂上了。利用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杜拉拉升职记》,我从书里看到的好像只是一些表层的东西,却也足以让我受益。

读《杜拉拉升职记》完全是抱着一种轻松愉悦的心情,却也看到了许多许多的东西。这是一本贴近现代生活的书,是对我们现代生活的一个真实写照。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具有时尚名字的杜拉拉,因她身在世界500强之外企职场,执著上进踏实勤奋,用一样人难有的勤奋,再加上不断学习聪明的大脑,为她自己加薪晋级换来了机会,终究成长为这个大公司的hr经理,并为自己赢来了理想中的爱情。

我们必须面对这样一个惊奇的事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杰出者少,失败无能者多。成功杰出者活得充实、悠闲、潇洒,失败无能者过得空虚、艰巨、猥琐。人活着就像航海,“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目标在哪里都不知道,那么任何风向对他来说都是不顺的'”。

对于刚刚踏出校门的人们,每个人都会怀揣各种各样的企图,然而当你真正步入一个公司,处于一个职位的时候,你可能会发觉其实现实与自己所想象的情形是不同的,这样有些人非要逆流而上,而有些人则会顺流而下,然而时间和实践证明常常后者会走的更远、更好、更顺利,而前者多会在抱怨中生活。

因此,当你发觉自己不适应当前环境的时候,我觉得其实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环境更容易一些,也更实用和实际一些。这样在工作中不论环境如何改变,你都可以应对自如,由于你本身就在改变。而另一方面,对于工作和环境的不断变化,在你的身边会显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还应具有的就是“摸索”。其实在工作中会摸索的人要比只会努力的人更轻松、更有效率、更有前程。

做为现代社会的大学生,我们也很快将要走出校园,踏上社会,有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想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作为,我认为向杜拉拉学习是很有必要的,特别是她的善于改变勤于摸索。

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你若青涩,便还能成长;你若熟透,便将腐烂。只要你还肯学,就可以不断成长。我们应当多读书,读出书中的思想,读出书中作者给我们的暗示。

初二读书笔记

孙悟空是西游记一书中的灵魂,在吴承恩淋漓畅达的笔下、他智勇双全、性烈如火、除恶助善、不畏艰难;同时有著天不怕、地不怕、神佛也不怕的豪迈气概,使他成为反强权、坚持正义的斗士。相反的,原本应是象徵正义的唐三藏,吴承恩却对他做了无情的抨击和暗讽,人物塑造得公立十分深厚。

至于猪八戒,又是另一种典型,藉由他的插科打诨,增添了故事的`趣味、鲜活性,八戒的好吃懒做、见利忘义以及贪生好色更是世人的借镜。

而一直默默贡献己力的沙悟净,虽然每战必败,却是脚踏实地的英雄。

初二读书笔记

看完曾国藩《黑雨》,曾国藩死时黑雨滂沱,结果窗外就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是该写篇书评。

其实在看曾书之前,我对这个历史任务的了解只有历史书上“带领湘军击败太平军”,以及创办“安庆军械所”。最有名的是《曾国藩家书》,还记得初中的那位女历史老师上课时常拿着一本《血祭》,放在坐第一排我的桌子上。还幼稚的我一向崇拜强权,所以《血祭》着实令我向往。但在八年后,当我连续看完这三本书时,才知道唐浩明写的曾国藩,真是着实是一部历史事件小说,几乎没有儿女私情,这点与二月河大相径庭。

二月河的书看起来比较有意思,有趣味,那种君臣关系让人崇拜。成功多于失败,往往让人拍案叫绝。

但唐浩明笔下的曾国藩却是败多于成,他的人生坎坷异常。我觉得曾有点象二月河笔下的雍正,人物性格较为正统、刻板,封建家族大家长式。但雍正身边的人才较多,切人心所向。曾国藩身边虽然也是人才济济,却是各自打算盘,虽有极少数与曾一条心,切崇拜其为人,如彭玉麟。这毕竟是臣与君的分别。

觉得“黑”特别适合曾国藩,这部书的书皮就是黑色,他先是崇尚程朱之学,然后经陈广敷点醒,予以庄老处世《道德经》、《南华经》。

自古以来,手握重兵的臣子,都受到君主的猜忌,而无论他是忠或奸。“手握重兵”本身就是君家一大忌,更何况是在满人当朝的汉大员身上。因此当“剪灭长毛”后,曾主动“自剪羽翼”,裁撤湘军。办理津案,使他留下骂名;镇压太平天国又使历史学家从各个角度称辩他的利弊。美名有之,骂名亦有之。致使身在封建社会没落这个历史背景中的大人物,也变得晦暗不清,让人无从评判。

但他是一个忠于主上的大吏,这倒是最贴切的称谓。另外他的联及家书,还有书法也流传下来,翰林苑学士之名还是有实。

康福本来我很看好,不知为什么,我非常欣赏在大人物身边忠心耿耿的子弟或家仆,如二月河傅恒的家仆、康熙身边的臣子,故康福与曾之间的误会到死未解,我很为之遗憾。

曾国藩家族弟及胞弟,才能都太差,没有能接替他、辅佐他的,憎国荃稍微强点,但我不喜欢他。

这里我还是喜欢彭玉麟,是个奇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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