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方案范文(20篇)

时间:2023-12-16 09:22:41 作者:灵魂曲

工作方案是在工作过程中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详细计划和策略。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呈现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思路和灵感。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的通知》(辽营商发〔20-〕2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的部署要求,以统一规范服务设施、进驻管理、办事指南、办理方式流程、配套服务、投诉处理、监督评价、日常管理等八大方面33项指标要素为抓手,实现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打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一流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政务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

1.服务场所。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设立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原则上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只设立一个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管理、婚姻登记、税务等专业性强、群众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经本级政府同意,可设置专业分中心,按照统一标准提供政务服务。市、县(市)区、开发区应创造条件减少分中心数量,推进相关事项进驻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设立一个综合性的政务服务中心,名称统一规范为“政务服务中心”。可保留市场监管、公安两个部门设立的专业窗口;各村(社区)设立一个综合性便民服务场所。20-年底前,在全市建成“就近办”便民服务站不少于30个。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宜选择本地区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明显、公共设施较为完善的地点。建筑面积应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符合集中式、开放式工作环境的要求,满足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办理需要。

2.空间布局。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应按照服务功能相对集中、内部办公和外部服务适度分离、方便服务的原则,合理设置窗口服务、咨询服务、休息等候、自助服务、投诉处理、邮寄服务、视频监督、政务公开等其他相应功能区。服务场地面积受限的,功能区可合并设置。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3.空间标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内部空间标识的风格应和谐统一,定位应精确直观,指示应简洁清晰,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满足服务要求。空间标识应包括引导性标识、禁止性标识、警告性标识、提示性标识、告知性标识以及其他应予以明确的标识,并且要展示在显要位置。

4.必要设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配备满足窗口服务和日常办公需要的软硬件必要设备,标识明晰、清洁有序,合理定位放置,保持功能正常,定期检查维护。

(1)办公设备。窗口前台、后台应配备办公桌椅、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以及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所需网络建设。

(2)服务设备。应配备等候休息座椅、填表桌台、显示屏、公用计算机、查询机、饮水机等。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还应配备智能化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拍仪、扫描仪、排队叫号机、评价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大厅广播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等,积极推行智能触摸查询终端、自助办理一体机等,并设置“二维码”扩展业务咨询、办理、评价等服务功能。

(3)其他设备。安全消防设备、应急设备、绿化植物等。

(二)推进进驻管理标准化。

5.部门进驻。市、县(市)区、开发区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应根据现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因涉密、安全和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以外,在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与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密切相关的银行开户、水暖电气、税务、气象等事项,所涉及的省(中)直单位、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等单位也要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窗口集中办理相关业务。进驻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名单,由本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照“一门办理”“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原则确定。

6.事项进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相应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和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及时制定进驻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进驻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等,建立办事指南,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布。

7.人员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进驻事项办理流程,具备从事窗口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及相应的职业技术要求。

各进驻部门要确定进驻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委托书;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负责窗口日常管理、进驻事项办理及人员的管理等。窗口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在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进驻人员的党组织关系应按照党建工作有关要求转入政务服务中心。未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窗口及人员的有关部门,要按照《鞍山市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91号)通过协议委托同级政务服务部门负责事项相关工作。

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根据需要配备工作人员。

(三)推进办事指南标准化。

8.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并公布本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不得单独设立实施目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

9.办事指南。由各级政务服务部门依据事项目录和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内容,按照“四减”(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要求进行编制,对事项办理主体、依据、流程、结果等作出明确规范,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明确清晰的办事指引。各级政务服务部门按照办事指南的规定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不得对企业群众提出办事指南规定以外的要求。

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受理条件、服务对象、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所需材料、容缺受理、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要素。不同层级、不同区域间同一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其事项名称、基本编码、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办理结果等基本要素内容应保持统一。

办事指南要列明所需材料名称、材料类型、材料样本、电子表单、来源渠道、材料份数和规格、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等信息。

(1)所需材料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

(2)所需表格类材料应提供空表和样本。

(3)所需材料为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的,应注明该机构类别或法定资质资格要求。

(4)能够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群众提供,但可要求企业群众予以确认。对确认已发生合法变更的,应以变更后的材料为准。

办事指南要列明办事过程中直接面向企业群众的法定程序和环节,并列明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审查标准、办理结果等信息。除文字信息外,还应提供清晰易懂、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办理流程图表。

办事指南要提供政务服务事项批准形成的批文或证照等结果文书样本。样本采用安全通用的文件格式,如涉及企业或个人不宜公开的信息须作隐藏处理。

办事指南要通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移动终端、自助终端等途径对外展示,并支持应用程序等方式浏览查询,实行同源管理、同源发布。因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需调整办事指南的,应同步完成调整并公示。

(四)推进办理方式和流程标准化。

10.线下事项办理。

(1)咨询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应按照“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相关制度,为服务对象做好咨询引导服务。

(2)预约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提供现场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方便企业群众预约办理。

(3)代(帮)办服务。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企业、项目代办帮办中心,围绕企业设立和项目申报等工作提供前期申报辅导、预审服务;指导企业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申报代(帮)办服务;协调相关审批部门开展联合审批、并联审批等工作。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应对特殊群体、特殊事项主动提供代(帮)办服务。

(4)受理申请。服务对象提出事项办理申请,应及时接待,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表格和示范文本。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登记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予以指正,服务对象更正后予以登记受理;对不能当场补齐或更正的申请事项,应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积极推行容缺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应说明理由和依据,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按照《否定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办理;事项受理后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等特别程序的,应在《受理通知书》上注明。

(5)审核办理。政务服务部门对企业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制作证照、标准文件;不具备批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审批)通知书》,详细说明理由和改正意见,并按照《否定备案制度》相关要求办理。

(6)结果送达。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发证窗口,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等方式将审核结果送达,积极推进落实《辽宁省推进“最多跑一次”规定》。

(7)资料归档。相关材料应按照规定要求整理归档,并保证服务对象的信息安全。

11.线上事项办理。

(1)网办事项。根据现行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事项、涉密事项、政府部门内部办理事项及非依申请类事项无法实现网上办理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由涉及的政务服务部门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逐一进行认领备案。

各级政务服务部门要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系统平台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发生调整,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进行同步调整完善。

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比例,20-年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拓展网上办事深度,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在依申请6+1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占比。

(2)网上注册/登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并指导服务对象到自助办理服务区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等渠道进行实名注册、登录、申请、办理相关业务;指导登录用户可查询办理状态信息,包括申请编号、事项名称、申请时间、办理部门、当前状态、办件结果查询等。

(3)网上预约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总门户、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渠道,开通统一网上预约服务功能,实现办理时段精准预约、在线预约优先办理、排队状态智能提醒。

(4)网上申请。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引导并指导服务对象通过鞍山市政务服务网等渠道提出办事申请,上传申请材料。

(5)网上受理。对服务对象在网上申报的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将受理情况及时反馈。

(6)网上审批。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简单联审事项宜提倡并联审批。

(五)推进配套服务标准化。

12.拓展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的优势,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办理,引导企业和群众线上办、掌上办,强化线上服务对线下综合窗口支撑能力。

13.信息共享。市、县(市)区、开发区要梳理本地区政务服务高频事项数据需求清单,通过数据共享、实施网络核验等方式,推动更多直接关系企业群众办事的高频数据纳入共享范围;归集、关联与企业和群众相关的电子证照、申请材料、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信息并形成相应目录清单,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摸清本地区政务服务自建系统、专有系统底数,自建系统要与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对接,实现单点登录、统一身份认证、业务协同等功能,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有效汇聚,充分共享。

14.信息公开。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要通过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辽事通”app等媒介和本中心内的“政务公开专区”对基本信息、相关政策法规、事项服务指南及办理结果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公开公示。

15.综合窗口。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推广“综合窗口”审批模式,推进“无差别综合窗口”和“重点领域综合窗口”等模式,重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水电暖气公用事业“一窗通办”“一网通办”,逐步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

16.执行“四减”要求。

(1)取消下放一批市级审批权限。

(2)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等方式,减少申请材料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审批服务办理时限对照法定时间减少;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和申请材料不得设置各类“兜底性条款”。

17.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市、县(市)区、开发区在本级政务服务网、当地媒体公布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关联具体办事指南;建立“多次跑”投诉举报机制。

18.“一件事一次办”。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以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梳理编制一批“一件事”事项目录。20-年底全市“一件事一次办”达到50件。

19.整合社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搭建社区事务一站式办理平台,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提升社区居民的服务平台的使用率和满意率。

(六)推进投诉处理标准化。

20.受理渠道。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投诉室(台)、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以及信函邮寄地址等,充分利用“8890”综合服务平台,确保渠道畅通。

21.受理范围。各受理渠道将受理群众反映的属于政务服务中心内发生的违反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以下情形除外:投诉事项证据材料不全且投诉人无正当理由;投诉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信访等途径解决的。

22.处置方式。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应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处置办结,对于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无特殊原因,最长不应超过15个工作日,并明确告知投诉人延长时限和理由,在办结后要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投诉人。

23.结果运用。投诉处置结果应通报相关单位,并作为相关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推进监督评价标准化。

24.内容方式。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通过明查暗访、电子监察、事后回访、畅通投诉渠道等方法对窗口人员的在岗情况、服务效能、作风纪律等进行督导检查。同时采用“好差评”系统评价、监督机关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5.电子监察。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全覆盖的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督查督办,常态化、动态化监管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全过程,避免出现办理时限超出承诺时限的情况。

26.“好差评”制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各类政务服务业务工作平台、手机移动服务端、热线自助服务端设置“好差评”功能;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通过设置评价器或评价二维码等形式开展“好差评”工作;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意见箱、意见簿、电子邮箱等评价渠道;按规定时间完成与省一体化平台“好差评”系统对接工作,实现线上线下评价数据汇聚和实时全量上报。

27.结果运用。建立差评和投诉问题核实、整改及反馈机制;对核实情况清楚、诉求合理的问题,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及时、准确、透明公开“好差评”相关信息;将政务服务“好差评”等监督评价结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八)推进日常管理标准化。

28.窗口管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对进驻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事项、人员进行审查,并建立信息档案和管理台账。进驻的事项、人员进行调整时,进驻部门与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建立联合、动态管理机制。

29.秩序维护。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要主动做好现场服务对象的引导工作,确保有序流动;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状态下的现场秩序维护要求等。

30.人员考勤。建立完善考勤制度,如遇窗口值守人员因事暂时离岗,应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及时到窗口履行服务职责,确保窗口服务工作不间断。

31.延时服务。鼓励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通过开展午间延时办公、自助服务、在线服务、双休日值班值守等途径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32.绩效考核。建立完善运行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业务指导和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进驻部门,对于不能胜任窗口工作或违反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可要求更换人员。

33.服务礼仪。仪容整洁、讲究卫生、规范着装;言行得体、自然真诚,认真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诉求,及时发现并化解服务对象不满情绪;提倡使用普通话,言简意赅,语调语速适当。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级各专业分中心主管单位、各进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年12月)。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是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十分重要的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服从大局、真干实干,确保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担负起本地域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推动落实。同时,对所辖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负责督促指导。

市行政审批局作为市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要统筹谋划、协调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人员和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市信息中心要做好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市营商局要做好对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选择海城市、立山区、千山区作为先行开展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地区,适时向其他地区推广。

(三)确保任务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鞍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标明细表》开展工作(附件3),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市营商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水平、质量、效果、问题、创新和改进方向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和评价,好的经验做法将及时复制推广,对进展不力的予以通报。

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工会帮扶维权工作,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市、镇(处)、企业三级职工服务工作平台,根据上级工会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xx年度企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职工的根本宗旨,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服务型工会为着力点,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着力提升企业工会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企业工会在服务发展和稳定职工队伍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为企业职工提供普惠制、一站式、多方位服务的原则。确保有服务职工的`专门场所,有热心服务职工的专职人员,有服务职工的必要经费。

2、坚持企业支持,职工认可的原则。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要立足于既促进企业发展,又尽可能满足职工的需求,在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服务机制、构筑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率等方面有所突破。

二、建设任务。

充分发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辐射作用,加快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园区职工服务中心和镇、处职工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年建成企业职工服务中心30家,镇、处职工服务中心1家(任务分配附后)。

三、建设标准。

(一)功能设置。

1、职工信访接待平台。

(1)接访、承办职工反映的事项;

(2)承办上级工会和企业党、政交办的信访事项。

2、困难职工帮扶平台。

(1)困难职工日常生活救助;

(2)“春节”送温暖活动;

(3)困难职工大病救助;

(4)困难职工子女的“金秋助学”活动。

3、就业服务平台。

(1)协助企业做好招工,用工;

(2)协助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4、劳动权益维护平台。

(1)法律咨询服务;

(2)职工法律援助。

5、劳动争议调处平台。

(1)劳动争议调解;

(2)劳动争议诉裁服务。

(1)职工咨询服务;

(2)劳模、职工疗休养服务;

(3)职工文化体育服务;

(4)为职工送健康活动;

(5)为职工“送清凉”活动;

(6)职工婚恋服务。

(1)工会组织建设;

(2)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与工会宣传工作;

(3)劳动模范管理与服务;

(4)劳动竞赛与劳动保护;

(5)工会民主管理工作;

(6)工会经费管理;

(7)工会女职工工作;

(8)其他工会业务工作。

(二)建设标准。

“服务中心”原则建成“一厅四室”的模式。“一厅”为接待厅。设在一楼,面积20平方米以上,在接待厅门前悬挂“职工服务中心”匾牌。接待厅内应有职工信访接待、困难职工帮扶、劳动权益维护、劳动争议调处、就业服务、职工综合服务、工会业务等工作内容显示牌。

“四室”分别为技能培训教室、劳动争议调解室、文体活动场地(含职工书屋)、后勤服务场所(宿舍、食堂、澡堂)。

(三)保障措施。

(1)整合资源。整合企业工会、人力资源、培训、宣传、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进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1人。

(2)明确职责。制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实行定人定岗,责任到人,确保服务中心高效运转。

(3)落实经费。采取三个一点筹集建设资金。企业行政支持一点,企业工会自筹一点,市总工会从两个方面进行补助:一是优先纳入援助“职工书屋”建设和赠送“清凉”物资范畴,二是10月底前,根据企业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评估标准(附后)组织检查验收,评估95分以上奖励10000元;90—94分奖励8000元;85—89分奖励6000元。85分以下不予资金奖励。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总结

**市**人民医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情况汇报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xx〕31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四川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xx〕255号)文件精神,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医药事业,提升医院中医药管理服务能力,按照综合医院中医建设标准,结合我院中医药发展现状,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二)中医集中诊疗区设置情况。

我院因受到业务面积限制,前期将医院中医馆设置于门诊部二楼,中医(康复)科设置于涌泉光华院区。20xx经过院领导班子实地调研,听取科室及病员意见,决定将中医馆、中医(康复)科回迁至医院二住院部,筹集资金79万余元将卫生局原招待所食堂及卫生局车库进行合理改建成为医院中医馆、中医康复病区和运动康复治疗室,初步建设中医集中诊疗区域。同时在中医集中诊疗区域统一标识、标牌。建设了具有中医特色的诊疗区大门、走廊;科室内部增设了中医药相关的宣传知识及中医适宜技术的简介,使就诊人员进一步的了解了中医,在体现集中诊疗区形象的同时加强了中医工作宣传及中医药常识宣教。

(三)中药房标准化建设。

继续加强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工作,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把好药品质量关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中药调剂水平,进一步规范了中药及成药库房管理规范。根据医院实际需求,不断扩大中药品种,完善了医院中药房人员基本配置,目前医院拥有中药饮片415,中成药》50种,中药品规能满足中医药诊疗服务,同时配备了自动煎药包装机等设施设备。

中药房、中药库房和中药炮制室经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及国家中医药创建专家组20xx年及20xx年的'检查均合格。其中中药库房规范整洁程度在国家中医院先进区评审中获得了国家专家组的肯定,认为是中医药管理工作的亮点。但是目前医院中药房位于门诊部,未在集中诊疗区域内,医院已计划将中药房迁至二住院部,形成与中医馆、中医康复病区一体化的集中诊疗区域,此项工程目前已完成施工方案,预算金额14.7万元。

(四)中医科室设置。

中医科业务用房面积1268m符合二级医院诊室的面积,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m及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的相关要求。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医科作为我院的一级临床科室,设立中医病床41张,占医院标准床位数8.5%;开设中医门诊室个中医专业,达到二级医院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2个要求。

(五)中医药人员配置。

目前医院拥有中医药人员24名,其中中医师18主任医师3名),药剂人员516名中医师中有**中医药大学毕业的硕士生3名,另有1人师承国家级中医药专家;拥有护士11人,其中副主任护师1人,主管护师1人、护士7人,均接受过中医相关知识培训。同时医院还根据本院业务发展需求,在有计划地充实队伍,形成年龄、学历、专业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不断强化中医药技术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六)设备设施配备。

中医科配备了开展临床工作必需的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其中电脑中频治疗仪、超短波电疗机、多源治疗仪、多源红外频谱治疗仪;恒温蜡疗仪、智能控制蜡疗仪、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股四头肌训练椅、电动起立床、坐式踝关节训练椅、腕关节屈伸训练器、前臂旋转训练器、肩关节旋转训练器、肘关节康复器、电脑骨伤治疗仪、中药熏洗床、智能熏蒸仪、医用智能汽疗仪、熏蒸治疗机、经穴治疗仪、空气压力循环治疗仪、磁振热治疗仪、经皮神经电刺激仪、五官超短波电疗机、智能上肢关节康复器、智能下肢关节康复器、cpm下肢关节被动训练器设备。病房内配备了治疗台,送药、换药车各1台,无菌柜3个,急救车1辆,轮椅2个,自动煎药包装机1台,除湿机1个以及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等设施。

(七)中医药知识宣传。

我院以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为基础,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使群众了解中医药有关生命、健康与疾病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掌握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今年4月份医院在中医康复科区域内完成两块中医药相关内容的宣传展板,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积极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长期开展,通过组织健康讲座、义诊咨询、文体表演、知识竞赛、教授健身方法、科普游艺互动等活动,丰富宣传内容。今年10日**电视台采访播出我院中医康复科的“天灸”特色治疗。

(八)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医院大力加强中医专科建设,突出中医药优势特色。根据临床需要开展了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多种中医药服务36展了中医会诊、转诊和中医师到西医病区查房和中医特色服务等方式,把中医药服务拓展到医院相关临床科室,本院的中医参与临床西医治疗率达到100%。本院中医科推进了治未病工作的开展,积极运用治未病的预防措施和临床中医综合治疗手段,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内涵。

(一)提高认识、重视组织领导:

今年医院按照**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卫发〔20xx〕2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医务科、中医管理科、药剂科、中医科、康复科等负责人共同讨论,制定了《**市**区人民医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切实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支持力度,为中医药工作创造更加适宜的外部条件。

(二)制定可行方案,推进中医药工作开展。

按省卫生厅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加强中医药工作具体措施,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各项工作开展取得实效。

(三)加强中医药知识宣传,传承中医文化:

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营造中医药文化氛围,门诊、病房和中药房等区域内的设施和内部装修、标识、科室简介等要体现中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便于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知识,提高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同时通过举办健康讲座、开展业务咨询、发放科普宣传资料等,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和在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中的优势和作用。

1.中医管理科积极指导、督促西医临床科室开展中西医结合服务,重点做好呼吸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内分泌科等西医科室应用中医药情况的考核工作;同时要积极推进中医药特色专业比如康复专业、中西医结合烧伤专业等建设;在进一步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比如天灸、熏洗、按摩的同时,加强中医应急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医应急体系,制定中医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

2.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和《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医科、中药房的设立,建立中医综合治疗室,充分发挥中医馆的作用,提高诊断室利用率,要加强年轻医师门诊工作。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加强医院中医药人员配备,积极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合理补充中医药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有计划地充实队伍,形成年龄、学历、专业合理的中医药人才梯队,不断强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20xx年引进中中医专业增加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公招引进硕士研究生一名;招聘规范化培训毕业生一名;招聘本科生二名;招聘康复技师一名。

一是大力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突出中医药优势特色;

三是进一步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开展,积极运用治未病的预防措施和临床中医综合治疗手段,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内涵。

5.加强中医护理服务建设。注重对护理人员进行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及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中医中药特色,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项目服务。

(五)强化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加强中医特色病证诊疗管理。为了规范特色病症中医诊疗常规,提高中医诊疗水平,各临床科室根据专科疾病谱,制定了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在临床诊疗活动中认真执行,对各病种诊疗方案在临床实施过程中定期进行疗效分析、总结、评估,并不断进行优化改进,使临床中医诊疗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2.积极开展中医特色诊疗服务。非手术科室积极开展以中医药内病外治、专病专药等为主的中医诊疗技术,如中药穴位外敷、针灸、推拿按摩、理疗、中药熏蒸、热敷、针刀等为主要手段的诊疗技术。

(一)按照卫生局中医集中诊疗区域建设要求,我院中药房位于门诊部,未在集中诊疗区域内,医院已计划将中药房迁至二住院部,形成与中医馆、中医康复病区一体化的集中诊疗区域,此项工程目前已提交总务科完成施工方案,预算金额14.7万元。拟在20xx年年底前完成。

(二)中医药护理人员不足,目前仅有一名经过中医药护理专业培训。

(一)加快中药房迁建。中医管理科、中医科、中药房、总务科多方共同努力加快中药房改扩建,确保在今年年底完成此项任务。(二)安排适当护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中医药专业护理知识培训,提高我院中医药护理专业技能。

(三)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参与西医临床会诊及临床诊疗工作。中医参与率继续保持100%。扩大中医适宜技术临床应用。

(四)制定中医药五年发展规划,尤其是人才培养,科室人才梯队建设。

能力作风建设的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加强中心人员的能力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群众公认的行政审批干部团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五个严格”,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着力增强中心干部的“五大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大兴“五大作风”,即:真抓实干之风、创先争优之风、亲民爱民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清正廉洁之风。

保证措施。

1、开展主题教育。认真开展以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中心固定的每周四下午半天集中学习的规定,组织中心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用先进的理念武装中心人的头脑,推进“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2、注重树立典型示范。中心将继续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评先评优”活动,加重能力作风建设在季度“优胜窗口”、年度“红旗窗口”、月度“服务标兵”、年度“十佳标兵”等评比考核中的权数,树立中心身边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同时,对中心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负面典型也要及时曝光、通报批评、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3、拓展联系群众渠道。进一步强化中心的规范化服务,定期召开市民观察团、行风监督员会议,征求社会各界对中心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县要求,做好挂钩联系镇、挂钩联系企业的工作。继续深化“四办”机制,重大项目上门许可、全程跟踪、送证上门服务。

4、制定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工作人员能力作风建设的内外监督机制;严格中心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方面的约束机制;强化对中心审批人员能力作风建设的`考核评比机制。

5、组织企业联合年检。按照县要求,由我们政务服务中心继续组织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人社局等部门,深入全县15个镇(区)开展全县工业企业联合年检活动,现场为全县工业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排污许可证、代码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等年检工作。我们将由中心分管主任担任总指挥,高度重视、靠实举措、加强联络、提高效能,确保年检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四、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中心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中心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联络员。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县委的部署,中心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分为宣传发动、分析检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日—4月15日)。

主要做好7项工作:

1、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4、组织中心人员学习县委、政务中心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

5、牵头开展全县工业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工作;

6、组织开展学习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先进事迹讲座;

7、协同县纪委等10单位启动中心的读一本好书活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4月16日—6月30日)。

主要做好7项工作:

1、围绕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大力开展争创“服务赶超发展先进部门”活动;

2、每月走访2个挂钩联系企业不少于1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走访有关部门、企业、镇(区)及群众,广泛听取意见;

4、印制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市民观察团、审批联络员等不同层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6、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中心及个人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7月1日—8月31日)。

中心集体和个人针对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好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完善制度。(9月1日—12月31日)。

主要做好5项工作:

1、组织完善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

3、评选8个“红旗窗口”、“十佳服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

三要加强自我督查。为了认真配合县能力作风建设督导组的督查、抽查和明查暗访,中心督办条线将切实加强对中心各科室、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能力作风建设四个阶段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并认真做好检查和督查记载,年终中心将对能力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推进我镇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只进一扇门、就近能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标准要求,通过优化整合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务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推行场地建设、服务事项、服务考核等方面的标准化,建成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打造规范、高效、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场地建设标准化。

1、场地要求。在临街或靠近镇街内醒目位置,设置指示牌;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便民服务的流程,接入业务网络,应用浙江省政务服务2.0平台,满足公共服务需求。

2、标志标志。办公地点门口位置悬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制作统一的窗口标志、工作人员座牌;大厅内设置公示栏,包含中心工作职责、人员信息、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等。

3、功能设施。政务服务中心公共区域设置等候、休息区域;工作台、桌椅等办公设施做到规格、色调一致;摆设休息椅、饮水机、意见箱、绿植等;私人物品、清洁工具及其他非办公物品按统一规定位置摆放,不得出现在办公台面上。

(二)政务事项标准化。

1、厘清事项目录。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参照省民生事项目录库,厘清本镇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此基础上,结合本镇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形成符合本镇实际的事项目录。

2、梳理服务项目。按照“便民利民、应进尽进”原则,将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如医保、生育证办理、独生子女办理、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等。

3、统一窗口设置。按照分类管理、高效便民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设立专业窗口、综合窗口。

4、统一人员管理。窗口工作人员由镇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配优配足窗口工作人员,保持窗口人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原则上要在岗2年以上。明确1名镇领导作为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配备一名以上中层干部专职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作管理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

(三)业务办理标准化。

1、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遵循“最优、最简”原则,办事材料不多于省市公布的办事材料清单,办理时间不多于省市公布的承诺时间;办事指南明确事项设立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投诉渠道等,各事项信息完整、规范、准确,无兜底条款,对于高频事项,统一印制“办事须知卡片”,方便群众拿取查阅。

2、推进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在中心大厅配置自助服务电脑、“瓯e办”自助便民服务终端、打印机等设备;建立自助网上办理点,放置“浙里办”二维码,落实专人指导群众使用“瓯e办”便民服务终端,自助办理业务,实现“网上办、自助办、掌上办、就近办”。

(四)工作制度标准化。

1、好差评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好差评制度,积极处理投诉、举报件,落实好差评制度。

2、首问负责制。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窗口办理的,应告知具体承办窗口和责任人。

3、一次性告知制。凡群众询问或办理属于窗口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必须口头或书面一次性告知办理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情况。

4、ab岗工作制。各窗口设立ab岗,当a岗位工作人员外出或有事时,由b岗位工作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保证窗口业务正常开展。

5、容缺办理制度。即办件除外,当申请人提交事项申请材料时,若必要的申请材料(即主件)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其他申请材料(即副件)尚不完备但不影响审查工作的,由申请人签署《容缺受理申请承诺书》,作出在规定时限内补正、补齐的材料的承诺,承办窗口先予受理事项申请。

6、考勤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将窗口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与奖励相挂钩。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专班,将标准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统一部署,做好协调配合工作,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落实。强化服务标准理念,掌握服务标准化相关知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本项工作所涉及的标准体系全覆盖;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提高知晓率和满意度。

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机构需求,今年市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局按照要求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在巩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的基础上,力争要完成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进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市为民办实事目标,我局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进行认真部署,并在全市卫生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县区要按照《市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在巩固去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基础上,对全年拟建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早布局、早布置。同时积极配合城厢区、荔城区做好三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

荔城区拱辰社区服务中心于1月份开始筹备,6月份正式批准挂牌成立,中心设在拱辰街道办荔园大道莘郊,总占地面积27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共核定编制34人。

城厢区政府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于年初开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筹建工作,将现有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办公用房按中心标准进行结构和功能改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在明年4月份搬迁到街道下黄安置区。5月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基本完成改造。区从全区各公立医疗机构抽调业务骨干人员进入社区,开展相关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共核定编制16名。12月25日,城厢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设在安置区的市场内和龙桥派出所的渠道旁。

目前两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开设了健康教育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室、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等临床科室及其他医技科室。

按照《省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卫函28号)要求,在县区自评的基础上,4月29-30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对全市现有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复评,考核均为合格。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培训工作,我局组织各县区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及管理人员参加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管理培训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和服务水平。同时筹备启动新一轮社区人员(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作,重点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统计全科医师报名107名,社区护士32名。为顺利开展全科医学岗位培训,莆田市第一医院列入全科医学临床实习点,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列入市级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实习单位,并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学习点。社区护士培训240学时,全科医师培训500学时。

三、下一步工作。

督促城厢区加快落实龙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确保在完成街道办都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规划目标。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总结

xx年是全国卫生系统继续深化改造了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在院领以及精神科领导的积极带领跟指点下,本着一切为病人服务的宗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护理以及治疗工作。并且圆满的完成了自身的学习以及技术的提升,这是我在xx年收获的最多的一项成就。现在我对xx年的工作进行如下总结,以便今后能够勉励自己提升自己。

我们精神心理科跟其他的科室不同,来这里看病的人在精神上跟心理上都有一些缺陷。在对待这些病人上,我们需要严格的按照规章制度来进行调理跟检查,确保我们不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尤其是一些病人在精神跟心理上有一些障碍,但是个人不认为他自己患病。这就非常考验医生的就诊能力及如何的跟患者进行沟通,落实好责任跟康复制度是对每一个病人负责,也是对每一个医生负责。

如今xx年的'人在精神跟心理上的疾病越来越严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工作压力跟生活压力也不断的加大。随之而来的则是人们心里的疾病爆发,由于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或者障碍得不到有效的减缓,长期的积累下会突然爆发。所以身为医生的我们需要了解社会上的各种心理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通过丰富的知识以及专业能力,来给患者进行心理疏导以及疾病的控制。

身为精神科的医生,我自身也是有一定不足。首先我的专业技能或许并没有太有效的成就,主要是由于刚进院内不久,对于很多工作流程还不够熟悉,对于精神疾病控制还不够熟练。遇到很多病人,他们坚称自己没有心理障碍,也没有精神病。这是我的工作,非常难以展开这方面的不足,我也是能感受到的。今后我会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争取能够早日成为一名能够解决病人心理问题的专业医生。

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

作风建设是指培养军队优良作风的工作,包括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和战斗作风建设。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深入贯彻落实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单位作风建设,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单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局党委主要领导指示,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解决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风清气正、积极上进、干事创业、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局所属单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良作风保障。

我局今年被市人大列为工作评议单位、被市直机关工委列为作风建设重点检查单位。局党委决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局所属单位,要积极响应。以树立“文明和谐,求真务实、勤政高效、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实现工作态度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提升、工作纪律明显加强的工作思路为总体目标,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建设、作风建设、集中解决职工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作风建设活动目的。

通过单位全体职工干部强化学习,组织讨论,查找问题,全面整改,达到素质提高、作风过硬、工作务实、成效显著的目的。全体干部职工要针对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思想上找不足,在行动上多反思。

(二)、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内容。

这次活动要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单位职工作风建设专题学习。

组织单位职工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八个方面的作风”建设讲话精神,进一步把握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精神实质,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单位职工干部集中学习不得少于12天,单位职工干部分科室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两次,作风建设学习有计划、有主题、有记录。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

2、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

由领导班子带头,动员干部职工开展活动:即查思想,看是否顾全大局、奋发进取;查学习,看是否掌握理论、熟悉业务;查工作,看是否饱满充实、真抓实干;查纪律,看是否遵守制度、令行禁止;查生活,看是否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要求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并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3、开展一次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

以科室为单位,组织人员就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局所属单位作风建设进行讨论。每个职工都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并在科室内进行交流。要通过讨论活动,努力克服工作漂浮、不思进取、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不良倾向,积极倡导雷厉风行、狠抓落实和负重奋进、敢为人先的工作作风。要求各科室认真开展好讨论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如何加强单位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将讨论情况以报告形式报办公室。

(三)作风建设活动要求。

1、加强工作作风教育,单位职工干部,要求树立不断学习、服务至上、制度法定、效能优先的理念。

2、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把机关科室的作风建设与局属各单位的作风建设、组织集中纠改与平时自查自纠、教育管理与严格规章制度、表彰先进与“末位”警示等方面结合起来,把四个结合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3、加强作风建设就要营造良好风气。按照“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单位工作原则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坚决防止和克服工作浮躁、作风懒散等不良风气。

为确保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体系。

1、建立领导责任制。成立作风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相关科室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办公室有关人员,主要职责是统筹单位作风建设活动的各项工作,按照总体作风建设工作进度,定期对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建立单位作风建设责任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重实际、做实事、出实效。

3、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把作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对作风建设搞得好的部门和个人,要通报表彰、奖励;作风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要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另外把作风建设与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化改革,逐步消除各种弊端。

(二)落实到日常工作。

1、单位全体职工干部,加强作风建设要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平时,按时上下班,按时签到,上班签到时不得代签,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因公外出不能及时签到的必须向科室领导报告。领导及时整理请假、迟到、缺签情况并汇总签字。将当周考勤情况交局作风建设办公室备案,每月月底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公示。

2、各科室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作风建设活动学习。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外出公干。作风建设活动学习实行点名制,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请假、缺席、早退,因公务活动不能及时参加作风建设学习和特殊情况须请假的一律报单位领导批准同意。组成全职领导小组对单位职工干部作风建设学习笔记随机抽查,对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3、加强督促检查。单位督查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职工2014年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总体部署和日程安排。

此次开展作风建设活动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

(一)动员学习阶段。分别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和科室站所负责人会,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主要以各科室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边学边整改。

(三)整改提高阶段。在此阶段,各单位部门必须联系实际,切实解决思想上、作风上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巩固提高阶段。此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反弹,同时要以抓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促进各项工作。

(五)集中攻坚阶段。

1、开展破解难题集中行动。单位作风建设小组将围绕局确定的作风建设实施步骤重点工作,抓住作风建设中遇到的若干难题,进行集中攻坚,通过现场办公、工作调度等形式,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确保取得实效。

2、惩治“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检查、座谈等形式,对单位干部职工的作风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同志将给予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六)深化拓展阶段。

1、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健全作风建设上要把制度建设贯彻于活动始终,认真研究、精心设计,边建设、边完善、边运行。着重建立健全学习,联系和服务群众、提升作风建设、目标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

2、群众满意度测评。由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社会满意度评议问卷和评议办法,向社会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3、进行全面总结。各个科室对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既要充分肯定成绩,又要注意发现影响干部作风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于每个作风建设阶段结束时报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检查验收阶段。单位作风建设小组将组织全面检查验收,各部门必须将各阶段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单位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作风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单位各个部门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的先决条件。

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单位只有保持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成果,才能围绕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

全面加强中心人员的能力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群众公认的行政审批干部团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通过“五个严格”,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着力增强中心干部的“五大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大兴“五大作风”,即:真抓实干之风、创先争优之风、亲民爱民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清正廉洁之风。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以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中心固定的每周四下午半天集中学习的规定,组织中心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用先进的理念武装中心人的头脑,推进“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2、注重树立典型示范。中心将继续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评先评优”活动,加重能力作风建设在季度“优胜窗口”、年度“红旗窗口”、月度“服务标兵”、年度“十佳标兵”等评比考核中的权数,树立中心身边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同时,对中心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负面典型也要及时曝光、通报批评、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3、拓展联系群众渠道。进一步强化中心的规范化服务,定期召开市民观察团、行风监督员会议,征求社会各界对中心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县要求,做好挂钩联系镇、挂钩联系企业的工作。继续深化“四办”机制,重大项目上门许可、全程跟踪、送证上门服务。

4、制定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工作人员能力作风建设的内外监督机制;严格中心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方面的约束机制;强化对中心审批人员能力作风建设的考核评比机制。

5、组织企业联合年检。按照县要求,由我们政务服务中心继续组织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人社局等部门,深入全县15个镇(区)开展2013年度全县工业企业联合年检活动,现场为全县工业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排污许可证、代码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等年检工作。我们将由中心分管主任担任总指挥,高度重视、靠实举措、加强联络、提高效能,确保2011年年检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中心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中心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联络员。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县委的部署,中心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分为宣传发动、分析检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日—4月15日)。

主要做好7项工作:

1、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4、组织中心人员学习县委、政务中心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

5、牵头开展全县工业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工作;

6、组织开展学习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先进事迹讲座;

7、协同县纪委等10单位启动中心的读一本好书活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4月16日—6月30日)。

主要做好7项工作:

1、围绕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大力开展争创“服务赶超发展先进部门”活动;

2、每月走访2个挂钩联系企业不少于1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走访有关部门、企业、镇(区)及群众,广泛听取意见;

6、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中心及个人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7月1日—8月31日)。

中心集体和个人针对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好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完善制度。(9月1日—12月31日)。

主要做好5项工作:

1、组织完善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

3、评选8个“红旗窗口”、“十佳服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

4、中心集体和个人写好能力作风建设的全面总结;

三要加强自我督查。为了认真配合县能力作风建设督导组的督查、抽查和明查暗访,中心督办条线将切实加强对中心各科室、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能力作风建设四个阶段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并认真做好检查和督查记载,年终中心将对能力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及市、县《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党委决定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决不允许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熟视无睹,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决不允许弄虚作假、争功诿过,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尾大不掉妄议中央。针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及不良倾向,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马上就办”要求,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风清气正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社风民风,为建好桃花江农业公园、推动石牛江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围绕推进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对执法审批部门的关键岗位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诬告陷告、刻意报复他人的行为;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中梗阻”式腐败问题。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方面的17种突出表现和行为。

(一)坚决整治“不作为”

1.不敢为的问题。在“两个维护”上立场不坚定,“四个意识”不强,是非观念模糊,面对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攻坚克难;怕干得多错得多,借口规定约束多懒政怠政;遇到困难问题就推躲,责任承担上推下卸等问题。

2.不愿为的问题。工作不积极主动,存在“等、靠、要”思想;工作避重就轻,不肯真抓实干;不思进取,被动作为,一味埋怨牢骚等问题。

3.不善为的问题。工作中缺清晰的思路和具体举措,习惯于上行下效,长期打不开局面;工作分不清轻重缓急,“眉毛胡子”一把抓,效率低下;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接地气,不深入基层一线掌握情况等问题。

4.不会为的问题。工作缺乏协调沟通,不会形成工作合力;业务能力不强,政策把握不准,执行任务有偏差等问题。

(二)坚决整治“慢作为”

1.敷衍塞责的问题。工作中“踢皮球”,服务群众“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推诿扯皮,部门各行其是,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置若罔闻、层层推拖等问题。

2.墨守成规的问题。工作中形成思维定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准确识变,不主动创新,干事瞻前顾后、患得患失,推进改革虚与委蛇等问题。

(三)坚决整治“乱作为”

1.人为设障的问题。擅自改变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门槛,故意刁难、变相设卡寻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群众和基层负担;搞暗箱操作,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2.失职渎职的问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玩忽职守;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不公平公正;违反规定乱决策、乱拍板、乱执行等问题。

3.以权谋私的问题。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利用职务便利,要求管理服务对象、企业或单位安排消费娱乐或报销费用,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4.用权任性的问题。放纵妄为,不依规依程序办事,超越边界,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权利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问题。

(四)坚决整治“假作为”

1.失责失信的问题。服务群众和企业不讲诚信,重承诺轻兑现等问题。

2.华而不实的问题。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材料“假大空”,照搬照抄,空泛议论等问题。

3.欺上瞒下的问题。蒙骗上级,执行决策部署时“喊口号、装样子”,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谎报情况;伪造资料应付上级检查,糊弄群众,对下隐瞒实情等问题。

4.脱离实际的问题。服务群众、联系企业搞形式、走过场;出具“假证明”办理审批事项,开展工作重留痕、轻实绩等问题。

(五)坚决整治“中梗阻”

1.在重点项目建设和服务群众过程中“推、拖、卡、拿、阻”等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问题。

2.其他影响政令畅通、损害群众利益、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梗阻”问题。

活动贯穿全年,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3月上旬前)。

制定镇“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镇“作风建设提升年”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作风提升办,设镇纪委),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第二阶段:学习宣传阶段(3月底前)。

全镇各村(社区)、站办所要创新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依托主题党日等活动,做到党员干部人人知晓,全员参与,我镇将把“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范围。(党建办、绩考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至5月)。

1.梳理公开。进一步细化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形成与职权清单对应的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台账。公开办理流程清单,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通过制作宣传品、在窗口张贴告示等办法,公开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群众所办事情的收费依据以及标准,申请事项所需材料、审批时限、受理条件以及审批流程,指导群众办理业务,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清单于5月10日前报镇作风提升办。(各站办所负责,作风提升办督促)。

2.自查整改。各站办所要对应部门职责和权力清单,从便民、规范、高效的目标出发,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政务服务流程不清晰、过程不透明、服务不规范、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情况于5月31日前上报作风提升办。

3.规范办理。在镇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部门,要理顺关系,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使窗口既可受理又能办结,实现即办件即接即办、“一站式”办理。(设立窗口的有关站办所负责,作风提升办督促)。

第四阶段:督查整治阶段(4至11月)。

1.加强监督检查。由镇纪委牵头,联合镇党政办、党建办、综治办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县委、县政府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政府办公楼一楼悬挂石牛江镇“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举报箱,同时设立举报电话:8951030。(镇纪委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严肃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较小、情节轻微的,及时提醒教育;对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群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一律严查快办;对有关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及站办所,约谈主要负责人。(镇纪委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12月底前)。

1.开展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对此次“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效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评议仍不满意的,督促相关部门继续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充分体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作风提升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2.建立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纠错追究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及规定,进一步查漏补缺,及时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成员单位负责,作风提升办督促)。

3.巩固提高。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纳入到本年度党组织生活中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将作风建设落实到敢于担当、履职尽责、强化执行的具体行动中。(各党组织负责,作风提升办督促)。

(一)提高认识。全镇各村(社区)、站办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当前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自觉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以严明的纪律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向深入。

(二)坚持纠建并举。要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与全镇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做到工作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建立长效机制,真正以活动统筹推进发展,以发展检验活动成果,做到在活动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

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精神,按照苏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苏州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探索具有吴中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照《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苏州2030”规划纲要》等法规政策,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人民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强化党委政府领导和部门协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强化危机干预规范管理,逐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获得感,提升幸福感。为苏州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吴中经验与吴中样本。

到2021年底,建立健全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平可及、科学完善、运行顺畅、规范高效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吴中、健康吴中建设、融入文明吴中实践。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专业支撑、社会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源头预防、动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搭建“盖边沉底”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形成普遍服务为前端、监测预警为中端、精准干预为末端的“社会心理健康全程服务链”。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健康城市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等)、基层平安建设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的重要内容,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降低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极端案(事)件发生率。

通过实施六大社会心理工程,落实十八个工作项目,开展全区域、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心理服务,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一)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升工程。

1.建立心理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加强健康社会心态公益宣传,提高公众“健康自己,快乐人生”“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理性认识社会心理问题。建立吴中区心理健康专业团队,搭建专业机构与媒体的交流平台,协同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专业机构组织编制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心理健康问题相关知识和信息指南并向社会发布。(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文体旅局配合)。

2.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活动。依托“健康吴中联播平台”“吴老师心理咨询公众号”等心理健康科普平台,扩大心理知识宣传覆盖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的“六进”活动。依托“智慧有线”平台,推进社会心态公益宣传进村入户,借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已有的视频端口,播放公益广告及心理健康知识。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各镇(街道)通过投放户外广告、宣传灯箱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工作。到2021年,全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至少达到60%。(区委宣传部、区卫健委牵头,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区科协配合)。

3.提升居民心理健康自我管理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学会、协会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提高居民心理问题早期识别能力,提高群众心理健康意识,采取科学方法缓解压力,重视睡眠健康,培养科学运动的习惯。消除居民对精神心理问题误解和歧视,正确认识抑郁、焦虑等常见情绪问题,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出现心理行为问题要及时求助;关怀和理解精神疾病患者,减少歧视。到2021年,全区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至少提升到20%。(区卫健委牵头,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二)社区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4.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场所,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统一标识、统一流程,2021年底三级建成率均达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中心、连心家园等机构应确定心理健康服务专(兼)职人员,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成服务团队,提供多层次社区心理健康服务,并建立定期例会和培训制度。各部门打造心理服务品牌,提供社区弱势群体心理支持服务,为退伍军人、贫困、空巢、丧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孕产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儿童、孤儿、特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为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残联、区科协、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5.提供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精卫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指导。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合,积极为有劳动能力患者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到2021年,实现100%的镇(街道)开展社区康复服务,100%覆盖有社区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至少有50%居家患者及家属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团体、个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以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形式纳入康复体系。(区民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配合)。

6.建立重点人群个案管理机制。畅通诉求渠道,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对纠纷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及时疏导化解矛盾;主动排查发现疑似心理行为问题人员,并引导其到专业机构就诊;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个案管理工作,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到2021年,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科协、区妇联配合)。

(三)特殊人群心理健康管理工程。

7.开展高风险对象心理疏导服务。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公安、司法行政、信访、残联、妇联等部门应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面向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吴中公安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残联、区妇联配合)。

8.加强严重精神障碍综合管理。到2021年,各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工作,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在册患者治疗率与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奖励制度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补偿保险制度,合理补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造成的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病情不稳定患者及其家庭实施个案管理,开展精分患者应用长效针剂试点服务。100%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开展患者家属护理知识培训和住院患者家属心理辅导,同社区康复机构密切协作,建立病情复发患者转介绿色通道。(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配合)。

(四)校园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9.健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区文明办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指导中心,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依托市级心理健康科普体验馆,为青少年及其家长提供放松情绪、减轻压力环境。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团区委配合)。

10.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区教育局应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师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创新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吴老师心理咨询团队、苏老师心理咨询团队与外援服务团队等方式,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探索医教融合,打通精神科专科医院与学校之间的壁垒,信息共享,协同治疗与心理咨询。(区教育局牵头,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配合)。

11.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各中小学按照《苏州市中小学规范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开展规范化辅导室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到2021年,90%以上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将心理健康教育与品德教育、青春期教育、家庭教育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100%在校师生接受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特殊教育机构应结合听力障碍、智力障碍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委配合)。

12.实施学校心理行为问题筛查评估干预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评估。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转介服务工作机制,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指导中心建立绿色通道。建立学校与村(社区)间的联动机制,关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区教育局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卫健委、区民政局配合)。

(五)职业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工程。

13.做好职业人群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大且职工较多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要依托党建中心、医务室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规模较小的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eap),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各单位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调适服务,定期为基层青年干部、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等职业群体传授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和情绪、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每年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讲座,为有心理疏解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援助。(区总工会牵头,区卫健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配合)。

14.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吴中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技术指导、日常推进、考核评估、队伍培训等工作。建立部门间社会心理健康相关信息交流合作与共享机制,绘制“社会心理服务资源一张图”,发挥社会心理风险预测、试点工作决策支持、绩效评估等功能。(区卫健委牵头,区委政法委、区宣传部、区科协配合)。

15.完善专业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展心理(精神)科建设,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心理(精神)科门诊执行“点对点”工作支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应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精神卫生中心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全区孕产期、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覆盖率达85%。鼓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16.提升医疗机构心理服务水平。医务人员掌握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对相关疾病的患者及家属辅以适当心理调整。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区卫健委负责)    。

17.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专业队伍。建立社会心理专业人才、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四类专业队伍,建立分层次人才评价机制,向政府相关部门开放信息,优先从专业队伍中选择人员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会心理服务专业队伍,开展重点领域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和科研攻关等;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心理咨询师队伍,制定从业人员工作能力评估规范;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加强社会工作者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培训和认证工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动员群众、康复患者、患者家属加入志愿者队伍,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建立心理志愿者爱心银行促进志愿服务持续、稳定发展。(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团区委配合)。

18.完善社会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平台。组建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工作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区级专业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纳入全区应急系统,定期开展培训和协同应急演练。整合区心理援助热线、区妇联服务热线、团区委服务热线等联络资源,建立心理援助沟通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合理分工、科学转介,提升心理援助平台服务有效性。充分发挥网格化联动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政法委、吴中公安分局、度假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妇联、团区委配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吴中区成立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政法委、宣传部、教育、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城管、卫健、应急管理、信访、残联、市场监管、文体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及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名单见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源整合。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试点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制订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试点工作。各镇(街道)成立相适应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成立工作小组。

成立吴中区社会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试点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评估工作。试点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采取相关单位派驻联络员、外聘专职人员等方式,负责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心理健康、精神卫生、教育、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等领域专业人员,建立试点专业组,设立心理健康素养、心理咨询、心理危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四个专业组,建立定期例会及重点问题会商机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等工作。

(三)落实工作经费。

参照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加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力度,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的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探索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强化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试点方案,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道)开展督导评估。对重视不足、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质量较差的,要求限期整改。领导小组将于2021年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改善基层办事服务环境,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xx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四个优先、五个不减、六个加强”的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基调,以巩固乡村两级办事服务体系为前提,力促服务事项下沉,站所办理进驻集中,服务流程科学优化,办结方便高效快捷,切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分类窗口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严格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办理事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责任单位、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设标准(一)机构设置。

在保留、调整及新设立的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由管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运行管理。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xx区人民政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便民服务中心印章名称为“xx市xx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或“xx市xx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被撤销乡镇撤销原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分中心,由管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驻守做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协助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管理分中心日常工作。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便民服务分中心印章统一名称为“xx市xx区×××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各乡镇(街道)所辖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标识牌统一为“×××社区便民服务站”,村和有条件的集中聚居地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标识牌统一为“×××村便民服务代办点”。

(二)场地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有效整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基层站所办公资源,以集中受理、办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为原则,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开放式、大厅式、柜台式、便民化服务中心。积极推进《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x市府办〔2015〕50号)文件落实,新(扩)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乡不少于500㎡,实现乡镇(街道)站所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便民服务分中心按照“科学合理、适用够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被撤销乡镇原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同时,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场地建设,充分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利用村(社区)办公场地合理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做到“六有”,即应有标识牌、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有代办制度、有工作人员、有代办服务事项及有工作台账登记簿。

根据。

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2—3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3+x”模式,设置社会保障窗口、民政优抚窗口、残障服务窗口,根据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1—2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四)办公设备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配齐配强办公设施。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1部服务电话,也可根据需要每个窗口配备1部固定电话,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工作必需的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评价仪、工作座牌、办公桌椅、档案柜、资料柜、保险柜、物品柜、文具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7×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叫号、网上预约取号、智能显示屏和自助取件柜等办公设备。

(五)便民设施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群众休息区,配备休息椅,供办事群众等候休息;

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饮水机、手机充电台、便民药箱等便民设施;

有条件的可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台式计算机、查询机、复印机、填表桌以及填表书写所需的笔、纸、胶水、剪刀等设备。

(六)网络建设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统一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分别接入不低于50m和30mb的电子政务外网。若因工作需要需接入其他专网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实施,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七)事项进驻根据《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xx市府协调办函〔xx〕2号)《全县通办事项建议清单》(xx市行权办〔xx〕1号)和《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xx市乡改办发〔xx〕13号)文件,便民服务(分)中心进驻事项经区政府研究后集中发布,清单内事项全部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受(办)理,确因涉密或场地等原因暂无法进驻大厅的,便民服务(分)中心需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及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协调站所或部门在乡镇一级实现就近能办,确保群众办理清单内事项不出乡镇。

补办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手续;

退回件及时答复,告知原因,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即办件即来即办,当场办结;

承诺件承诺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

上报件上报区级部门,窗口全程代办。

2.网上办件。乡镇(街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行适时录入、适时评价。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环节、再造流程、区乡联动,形成“审批同步进行,办件内部流转,申请人当地取件”高效、便民的联动审批机制。

3.落实制度。健全并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举报、台账登记、分管领导进大厅等制度,大力开展全程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建立短信告知制度,将群众享受政策情况以及资金补贴到账情况以短信形式适时发送给村“三职”干部或群众本人,方便查询,增进干群关系。

4.统一用章。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服务”业务办理模式,在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除法律法规明确用印外,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统一受(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加盖“审批服务专用章”,新印章具备全区通用的效力。各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管理,同时按“先批后盖、谁批谁负责”原则使用印章,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九)人员进驻乡镇(街道)各站所应集中、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一窗多能,一岗多职”的运行模式,按照“统一调配,就地使用,相对规定”的原则,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

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级代办员由村文书兼任,将便民服务(分)中心高频事项纳入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并逐步扩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范围。

(十)工作制度。

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全程代办制、投诉举报制等制度。

全面实行服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明确a岗常驻人员和b岗接替人员,b岗人员信息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坚持便民服务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安排环保督察、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驻村工作等任务。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大厅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便民服务(分)中心现场办公、接待群众,倾听民情民意,解决民生难题。

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工作状态;

印制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投诉渠道等。

三、

强化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工作,切实加强主体责任,做好便民服务(分)中心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认识、保障、人员、运转、监督、考评“六到位”。

(二)保障工作经费财政要加大对涉改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的资金投入,便民服务工作经费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6万元/年、社区便民服务站2万元/年、村便民服务代办点0.6万元/年进行补助。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日常运行经费、人员办公经费和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驻不到位、人员进驻不到位、事项办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不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政务服务环境改善。

(初稿)。

为进一步深化黔西南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简化行政审批环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行政审批服务,规范行政行为,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我州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现结合州情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便民、利民、规范、高效”为宗旨,以建立高标准、规范化、服务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为标准,按照依法行政、廉政勤政、公正公开的要求,通过整合优化和服务创新,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和基层站办所转变职能,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打造一个方便快捷、高效廉洁、规范透明的基层行政服务平台,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2012年12月31日前,全州所有乡(镇、街道)都要建设好便民服务中心。涉及乡(镇、街道)行政机关所在地,要将便民服务中心与政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便民服务中心一并交付投入使用。

(三)按照便民、利民、实在、实用的原则,整合现有。

资源,把乡(镇、街道)群众信访中心、惠民服务中心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打造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真正使中心成为提供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信息基地、集体资金资产资源阳光运作的监管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前沿窗口。

三、建设模式。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建设的原则,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采取大厅模式运行: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大厅,乡(镇、街道)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1、全州140个乡(镇、街道)按照每个200万的标准投资建设;

2、有统一的中心标牌:乡镇、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机构名称统一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式样、字体、风格等由州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规定设置,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

3、有群众熟知的固定热线电话;

4、有档案柜;

5、有方便群众办事的坐椅、饮水机等;

6、各窗口有明显的标识牌;

7、室内有公示告知版面;

有条件的要配备办公电脑、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软件建设。

1、人员配备到位。有中心负责人和固定的窗口工作人。

员,实行挂牌上岗;

4、岗位职责明确。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中心负责人和各办事窗口的工作职责,并有考核办法。

五、主要职责。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隶属当地乡镇政府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指导,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以下几个方面职责:

1、承担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审批审核、证照办理、申报发放等各类行政服务。

2、受理与村镇建设、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政策咨询、技术指导、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

4、对权限内的事项,直接办理、限时办结、联审联办,对需要到县办理的事项,实行全程帮办领办服务。

六、经费投资。

为确保顺利推进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对全州140个乡(镇、街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按每个乡(镇、街道)200万元的标准进行建设,用于中心场地建设,办公设施的购置及标牌的制作,电脑、办公桌椅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的统一纳入采购办购置,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工作经费由乡镇在预算的公业务费中统一安排,财政不再单列。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是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各乡(镇、街道)要把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要严格按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认识、项目、人员、运转、监督、考评到位。县(市)有关部门要对涉农的审批、收费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能下放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站所的审批权限予以下放,最大可能地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农民群众。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乡(镇、街道)要本着“便民、利民、实在、实用”的原则,对基层站所和乡(镇、街道)现有的办公场所进行有效整合,统一管理、科学利用,实现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原则上各乡(镇、街道)都要设立办事大厅,各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联网。

常管理和监督,确定一名副职领导干部兼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要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考勤管理和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活动,促进乡(镇、街道)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四)注重实效,加强督查。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注重实效,在创新为民服务内容,探索为民服务方式,提高为民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浪费人力、财力。县(市)监察部门要把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对集中办公不到位、设施不到位、人员不到位、事项不到位、运转不到位等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2012年3月20日。

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方案

全面加强中心人员的能力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群众公认的行政审批干部团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新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通过“五个严格”,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大力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着力增强中心干部的“五大能力”,即: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行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大兴“五大作风”,即:真抓实干之风、创先争优之风、亲民爱民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清正廉洁之风。

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以提升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为主要内容的“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围绕“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利用中心固定的每周四下午半天集中学习的规定,组织中心人员认真学习《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用先进的理念武装中心人的头脑,推进“三提升”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2、注重树立典型示范。中心将继续深入开展行之有效的“评先评优”活动,加重能力作风建设在季度“优胜窗口”、年度“红旗窗口”、月度“服务标兵”、年度“十佳标兵”等评比考核中的权数,树立中心身边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典型,同时,对中心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负面典型也要及时曝光、通报批评、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3、拓展联系群众渠道。进一步强化中心的规范化服务,定期召开市民观察团、行风监督员会议,征求社会各界对中心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县要求,做好挂钩联系镇、挂钩联系企业的工作。继续深化“四办”机制,重大项目上门许可、全程跟踪、送证上门服务。

4、制定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健全中心工作人员能力作风建设的内外监督机制;严格中心审批人员自由裁量权方面的约束机制;强化对中心审批人员能力作风建设的考核评比机制。

5、组织企业联合年检。按照县要求,由我们政务服务中心继续组织工商局、环保局、质监局、人社局等部门,深入全县15个镇(区)开展2013年度全县工业企业联合年检活动,现场为全县工业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保排污许可证、代码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等年检工作。我们将由中心分管主任担任总指挥,高度重视、靠实举措、加强联络、提高效能,确保2011年年检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中心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成立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中心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联络员。

二是精心组织实施。按照县委的部署,中心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分为宣传发动、分析检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1日—4月15日)。

主要做好7项工作:

1、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

4、组织中心人员学习县委、政务中心能力作风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

5、牵头开展全县工业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工作;

6、组织开展学习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先进事迹讲座;

7、协同县纪委等10单位启动中心的读一本好书活动。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4月16日—6月30日)。

主要做好7项工作:

1、围绕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大力开展争创“服务赶超发展先进部门”活动;

2、每月走访2个挂钩联系企业不少于1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走访有关部门、企业、镇(区)及群众,广泛听取意见;

4、印制和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市民观察团、审批联络员等不同层次的征求意见座谈会;

6、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找中心及个人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7、组织开展《红色经典》诵读活动。

第三阶段:解决问题。(7月1日—8月31日)。

中心集体和个人针对在能力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好集体和个人整改措施;

第四阶段:完善制度。(9月1日—12月31日)。

主要做好5项工作:

1、组织完善中心有关规章制度;

2、组织中心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

3、评选8个“红旗窗口”、“十佳服务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

4、中心集体和个人写好能力作风建设的全面总结;

三要加强自我督查。为了认真配合县能力作风建设督导组的督查、抽查和明查暗访,中心督办条线将切实加强对中心各科室、窗口及全体工作人员能力作风建设四个阶段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并认真做好检查和督查记载,年终中心将对能力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加强区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

近年以来,南江县以预案编制为基础,以应急演练为抓手,强化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规划,突出实战效果,不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

   一、落实责任,预案建设强力推进。

   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问责是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关键。一是工作责任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应急管理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的通知》等文件,将辖区行政首长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挂联单位监管责任、业主单位主体责任等预案体系工作责任一一明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预案体系建设工作,一名县级领导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实行了“一把手亲自安排组织、副职领导各负其责”和学校、医院、企业、社区等基层单位落实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工作任务落实。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均要印发《关于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通知》文件,把需制定、修订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任务下达给县级各部门及各乡镇,将责任单位、完成时间予以明确,由县应急办和县行政效能督查局加强督查督办。三是目标考核落实。县委、县政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其中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具体考核上,由县应急办加强平时的督查和考核,实行“递进累加扣分”,凡是第一次出现应急工作过失按规定扣分,第二次加倍扣分,年终由县目标办和应急办进行评分,考核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实行奖惩。

   二、精心安排,应急预案编制科学。

   编制一套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是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基础。一是突出规范性。县应急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切实抓好应急预案制定和修订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类应急预案的格式、结构和特点,规定了应急预案制定、修订的具体要求。同时对县总体应急预案、县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专家评审团或相关单位评估,送县应急办把关,经县委常委会或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印发执行;部门应急预案、单项活动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应急预案经组织专家(业务人员)评审组评估,由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有关部门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突出全面性。按照到2010年在全县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相互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目标,根据各地、各部门实际,县委、县政府要求所有县级部门、乡镇、工矿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宾馆、林场、旅游景区、水库、学校、医院、地质灾害隐患点、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均要制定应急预案。到目前为止,全县编制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52个、部门应急预案95个、基层应急预案2486个,其中今年以来,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防范冰冻雪灾、甲型h1n1流感防治等应急预案15个。三是突出实效性。各地、各部门对应急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形势变化、科技进步、人员变动等新情况适时进行了修订完善,让应急预案更具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时效性、针对性,使其真正成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文件”。去年以来,全县共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1865个。

   三、科学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扎实。

   应急演练是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保障。一是注重应急演练准备。县应急办印发预案演练具体要求文件,各演练预案责任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演练方案,报县应急办把关后,经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实施。每年县财政预算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应急演练补助,各演练责任单位安排一定专用资金用于应急演练经费;相关单位购置必备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参演前,由演练指挥长组织召开参演单位协调会,由演练责任单位对参演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二是注重应急演练实效。按照“平战结合(平时和临战)、城乡结合、干群结合”的思路,对所有编制的应急预案全部进行演练,尤其对防洪度汛、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城乡消防、传染疾病、矿山救护、环境污染等常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每年举行一至二次演练;预案演练杜绝形式主义,场地的选择、项目的选择、对象的选择均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模拟突发公共事件的场景,突出实战特点,让演练者入脑入心,让参与者受到震撼。三是注重干部群众参与。演练时广泛发动公众参与,大型应急演练均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担任副指挥长。去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开展病虫害防治、地震防范、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矿山救护等综合应急演练35场次、单项应急演练326场次,组织各级干部参加演练18000多人次,发动群众参与应急演练8.6万多人次,特别是今年以来,加强了全方位应急预案演练,先后投入82万元,出动各类车辆1600余辆次,调动公安、消防、人武部、国土、安监、卫生、交通、水利等单位专业人员3000人次,调用各类设施设备4150台次,发动群众参与5.2万多人次,组织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治、矿山救护、森林防火、防洪度汛、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避让和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等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了预案,磨合了机制,锻炼了队伍,教育了群众,提高了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四、强化宣传,应急预案公众熟悉。

   熟悉公众应急预案是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前提。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各地、各部门采取广播、电视、板报、网络、宣传车、讲座、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各类应急预案内容。仅今年在“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中,就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咨询活动51场次,专项培训42场次,举办各类讲座16场次,出动宣传车226车次,发放宣传材料7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000多幅,开办宣传栏100余期。二是宣传对象广泛。在农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家庭深入持久的宣传应急预案,使广大农民、工人、学生、干部等社会公众了解、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和处置程序,截止目前,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学生和成年人进行了应急预案宣传。三是宣传效果良好。通过宣传,社会公众的应急减灾意识普遍增强,中小学生和成年人80%熟悉所涉及的相关应急预案,掌握了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防护知识,提升了广大干群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发挥作用,应急处置有效开展。

   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初衷和目的是充分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导航”作用,确保处置有力、有效开展,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是确保了快速反应。县委、县政府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安排部署,明确应急防灾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及时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赶赴事发现场,投入应急抢险救援战斗。去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10分钟内,迅速启动《县地震应急预案》等预案35个,一小时内,参与的有关部门和各类应急队伍投入抢险救援工作中。二是确保了处置有序。按照应急预案的设定,突发事件处置由指挥长统一指挥,指挥部下设多个小组,将参加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编入各小组,实行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保证了应急处置临危不乱、有序进行。今年“2.13”较大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凯任指挥部指挥长,下设现场处置、伤员抢救、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维护稳定、舆论引导共6个小组,将参与的矿山救护队、民兵应急分队、医疗救援队等应急抢险救援队伍152人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编入各小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三是确保了资源整合。处置突发事件常常需要多个部门、多行业人员参与和投入多种设施、设备、物资及一定数额的应急抢险救援资金,因此,将分散的应急力量、应急设施设备等资源进行了有效整合。去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启动的地震应急预案内容,庚即调动108个部门、7.4万人员实行应急联动、参与应急抢险救援;迅速调拨财政应急处置资金850万元;从交通、水利、建设、卫生、民政等18个县级部门、26家企业及时调配抢险救援设施设备15200台(套、件)和价值650万元的大米、棉被、帐篷、彩条布、方便面等物资,保证了全县应急处置工作所需。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总结

一面面内容丰富的文化墙,一排排绿意浓浓的景观树,一条条干净整洁的通村道路,一座座鳞次栉比的农家小院……三三两两的村民,或是信步闲聊,或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尽享美好乡村生活,四月的xxxx乡处处焕发着春的希望。

人居环境是农村的“面子”,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梯子”,更是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的“绝绝子”。近年来,xx始终将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紧盯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三治、三抓、三管、一教化”十项任务,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下大力气抓整治、多措并举促提升,形成了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召开之后,xx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印发了《xxxx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政府乡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专班,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力有序全面推进。

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为促进全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xxxx乡制定了《xxxx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督查考评办法》,按照“日督查、周总结、月评比”的要求,督查组每天坚持督查,每周召开会议总结梳理、分析研判、抓好整改,每月考核评比一次、奖优罚劣。

xxxx乡设立了乡、村两级“红黑榜”,对各村评比排名情况和群众“门前三包”及户内卫生评比情况进行公示,并以积分累计的方式在巾帼家美积分超市兑换奖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同时,xxxx乡建立垃圾定期清运长效机制,引导群众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垃圾清运车对全乡10个村的生活垃圾每天定时进行清运,垃圾处理厂确定2名工作人员每天进行分类处理。

示范带动引领,狠抓任务落实。

环境整治,党员先行。xxxx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村积极组织村社干部、党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齐上阵,大力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带动群众搞好家庭院落和村庄环境卫生。以整治乱摆乱卖、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倒垃圾、乱占道路等不文明行为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景区旅游环境、河道及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示范带动引领,将老树川村确定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村,积极筹措资金对道路两侧破旧花园进行了拆除,对国道沿线景观进行绿化、美化。

自xxxx乡吹响人居环境整治集结号后,全乡从“洁”字入手,做“美”字文章,截至目前,共清理卫生死角200多处,清理乱贴乱画以及牛皮癣320处,清理道路和村庄内杂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32处,拆除乱搭乱建42处,整治乱停乱放69处,绿化打造小花园、小菜园100余处,建景观矮墙800余米,使村容村貌得到了明显提升。

强化宣传引导,提升整治成效。

xxxx乡通过村级文化墙、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网络媒体宣传和各村相互学习借鉴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提升健康水平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讲卫生、爱清洁、美家园的意识,使环境整治成效日益显著、乡村振兴步伐逐渐加快。

如今的xxxx乡,有古迹有颜值有产业,在传承古韵乡愁、挖掘特色亮点、产业发展托起乡村“美、富、新”中,综合提升村容村貌,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谱写了一曲承载田园乡愁的新时代“田园牧歌”

下一步,xxxx乡将持续深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积极组织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以点带面、全面发力,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践行者、个个都是监督员”的浓厚氛围,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医院基层服务建设能力工作汇报精选_

自2008年我院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卫生局的精心组织下,通过全院的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我院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业务收入连续三年以30%以上速度增长,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现将三年来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工作总结如下:

特色专科建设。

中医特色是中医医院发展的根本,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走特色立院之路,大力推进特色专科建设。目前,我院已形成了以骨伤科和肛肠科为龙头的特色科室,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针灸推拿科、皮肤科的建设,逐步形成特色医疗体系,充分挖掘中医中药的潜在治疗优势,进一步完善卫生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2008年度,我院骨伤科和肛肠科住院人次为212人,只占全院总住院人次的17%,2010年度骨伤和肛肠科住院人次达到367人,占医院住院总人次的32%,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进一步扩大。由于我县是肝病、慢性病、疼痛病的多发区,我院在进一步强化重点专科建设的同时,还充分发挥和挖掘中医药在肝病、慢性病、疼痛等方面的特殊功用,积极打造一批富有中医特色的专科。

二、基础能力建设。

境。今年,医院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城市西拓的有利契机,全面启动了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建设。把此项目工程作为关系我医院未来发展的关键点来抓,实现大踏步地推进。新院工程总占地面积45.5亩,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预算总投资达3500万元,是..县15个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之一。目前新院项目工程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工作中,预计明年将全面动工。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是兴院之本,强院之基。为促进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持续发展,我院把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的重要精神贯彻到每位员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人的价值和创造价值的氛围。以科学的方式管理人才,促进人才的引进和保留工作。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给广大人民群众,增强群众对医务工作者的信任。积极开展“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服务于病人”的理念教育,进一步强化医护人员对病人的爱心、关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

四、设备更新。

等。

五、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我院根据《中医药学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精神和主管部门的部署,制定了《..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实施方案》,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购买了教材、编制课程安排,先后对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80所村卫生所免费培训了353人次,并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赠送了针灸针、火罐及《中医实用技术》书一册,对所有村卫生所赠送针灸穴位挂图一幅,做到学有所用,用油所具,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全面推进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情况汇报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卫健委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市关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州中医院针灸等特色科室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取得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双丰收。各县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为群众提供简、便、廉、效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为中医药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成效。

截止2020年11月,全州有1所三级乙等中医院、6所二级甲等中医院,为区域提供中医药服务,起到了“龙头”示范带头作用。29所综合医院(含妇幼保健院、精神病医院)中有14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有中医药人员154人,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使人民群众在综合医院能够享受中医药健康服务。90%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中医药服务,70%以上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切实提高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为城乡居民提供了简、便、廉、验的中医药服务,满足了城乡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弘扬了中华传统文化,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持续发展。“十三五”期间,4个县创建为国家中医药工作先进县。

(二)中医临床重点专科专病建设。

(三)中医药人才培养。

截止2020年11月,全市已培养沪滇合作中医临床骨干技术6名,中医临床技术骨干25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21人,中西医结合人才15名,中医全科医师转岗学员16人,中医药管理骨干培训15名,传统医学师承人员20名,能西会中乡村医生1055名。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根据《2013年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培训方案》要求,重点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宣传和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的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和人民群众充分认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掌握服务技能,提供规范服务,进一步规范中医药健康管理相关信息报送及网络直报。截止11月,共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177569人、占总数298181人的60%,0-3岁儿童中医调养100916人、占总数145199人的70%,均超过省下达任务指标。在9月份第三方对全省中医药健康管理(中医包)考核,我市得分96.6分位列全省第一名。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体系不完善。个别乡镇卫生院仍然未建有中医馆,部分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妇幼保健机构未设中医科,中医药服务能力缺失。社会办中医较为滞后。

(二)中西医发展不平衡。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尚未得到充分体现,中医药倾斜政策尚未有效的贯彻落实。

(三)基层中医药人才不足。乡村医生老有所养问题尚未解决,基层医务人员队伍不稳定,县乡村中医药人才匮乏,严重影响基层中医药的发展,提升工程提质增效困难较大,中医药服务水平难以提高。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做到中西医并重,促进和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强力推进中医药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办中医。

(三)加强对高层次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

(四)进一步充实基层中医药人员,扩大中医药队伍。

(五)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文化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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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区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改善基层办事服务环境,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和xx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区划调整改革的部署,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四个优先、五个不减、六个加强”的工作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基调,以巩固乡村两级办事服务体系为前提,力促服务事项下沉,站所办理进驻集中,服务流程科学优化,办结方便高效快捷,切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畅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为目的,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分类窗口设置,优化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严格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办理事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责任单位、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等,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二、建设标准。

(一)机构设置。

在保留、调整及新设立的乡镇(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建制。由管辖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性运行管理。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x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xx区人民政府xxx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便民服务中心印章名称为“xx市xx区xxx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服务专用章”或“xx市xx区人民政府xxx街道办事处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被撤销乡镇撤销原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便民服务分中心,由管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驻守做实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并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协助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管理分中心日常工作。统一设置标牌为“xx区xxx乡(镇)便民服务xxx分中心”。便民服务分中心印章统一名称为“xx市xx区xxx乡(镇)人民政府(xxx)审批服务专用章”。

在各乡镇(街道)所辖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标识牌统一为“xxx社区便民服务站”,村和有条件的集中聚居地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标识牌统一为“xxx村便民服务代办点”。

(二)场地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有效整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基层站所办公资源,以集中受理、办理(代办)政务服务事项为原则,统一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开放式、大厅式、柜台式、便民化服务中心。积极推进《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x府办〔2015〕50号)文件落实,新(扩)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场地面积不少于1000㎡,乡不少于500㎡,实现乡镇(街道)站所集中进驻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公。

便民服务分中心按照“科学合理、适用够用”的原则,充分利用被撤销乡镇原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办公。同时,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场地建设,充分满足群众办事需要。

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利用村(社区)办公场地合理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做到“六有”,即应有标识牌、有固定办公服务场所、有代办制度、有工作人员、有代办服务事项及有工作台账登记簿。

(三)窗口设置。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8+x”模式,设置常驻窗口,分别为社会保障窗口、民政优抚窗口、残障服务窗口、农业窗口、计生卫生窗口、规建窗口、国土窗口、市场监管窗口;根据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2—3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3+x”模式,设置社会保障窗口、民政优抚窗口、残障服务窗口,根据便民服务大厅场地大小,设置1—2个综合窗口整合各类办理较少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受(办)理。

(四)办公设备。

按照《xx市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应配齐配强办公设施。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1部服务电话,也可根据需要每个窗口配备1部固定电话,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工作必需的电脑、打印机、高拍仪、评价仪、工作座牌、办公桌椅、档案柜、资料柜、保险柜、物品柜、文具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配置7×24小时自助服务终端、排队叫号、网上预约取号、智能显示屏和自助取件柜等办公设备。

(五)便民设施。

便民服务大厅应设置群众休息区,配备休息椅,供办事群众等候休息;设置便民服务区,配备饮水机、手机充电台、便民药箱等便民设施;有条件的可设置自助服务区,配备自助台式计算机、查询机、复印机、填表桌以及填表书写所需的笔、纸、胶水、剪刀等设备。

(六)网络建设。

为确保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由区行政审批局牵头,统一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分别接入不低于50m和30mb的电子政务外网。若因工作需要需接入其他专网的,由各乡镇(街道)自行实施,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七)事项进驻。

根据《全市乡镇就近办事项清单》(x市府协调办函〔2019〕2号)《全县通办事项建议清单》(x市行权办〔2019〕1号)和《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事项受理(办理)清单》(x市乡改办发〔2019〕13号)文件,便民服务(分)中心进驻事项经区政府研究后集中发布,清单内事项全部入驻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受(办)理,确因涉密或场地等原因暂无法进驻大厅的,便民服务(分)中心需报经乡镇党委政府同意,并报区行政审批局及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协调站所或部门在乡镇一级实现就近能办,确保群众办理清单内事项不出乡镇。

(八)事项运行。

所有办件均按“咨询件、补办件、退回件、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六类进行分类管理。咨询件耐心解释,书面告知;补办件一次性告知,补正手续;退回件及时答复,告知原因,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即办件即来即办,当场办结;承诺件承诺时限,出具受理通知书;上报件上报区级部门,窗口全程代办。

乡镇(街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实行适时录入、适时评价。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和一。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减少环节、再造流程、区乡联动,形成“审批同步进行,办件内部流转,申请人当地取件”高效、便民的联动审批机制。

健全并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投诉举报、台账登记、分管领导进大厅等制度,大力开展全程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集中服务、延时服务和绿色通道服务,建立短信告知制度,将群众享受政策情况以及资金补贴到账情况以短信形式适时发送给村“三职”干部或群众本人,方便查询,增进干群关系。

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服务”业务办理模式,在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除法律法规明确用印外,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集中、统一受(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加盖“审批服务专用章”,新印章具备全区通用的效力。各便民服务(分)中心主任指定专人管理,同时按“先批后盖、谁批谁负责”原则使用印章,并做好印章使用登记。

(九)人员进驻。

乡镇(街道)各站所应集中、统一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各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电脑操作”的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分中心实行“一窗多能,一岗多职”的运行模式,按照“统一调配,就地使用,相对规定”的原则,选派综合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窗口。

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级代办员由村文书兼任,将便民服务(分)中心高频事项纳入代办服务事项清单,并逐步扩大代办服务事项清单范围。

(十)工作制度。

健全并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预约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全程代办制、投诉举报制等制度。

全面实行服务窗口ab岗工作制度,明确a岗常驻人员和b岗接替人员,b岗人员信息纳入政务公开范畴。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坚持便民服务工作为主,原则上不安排环保督察、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信访维稳、驻村工作等任务。

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进大厅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便民服务(分)中心现场办公、接待群众,倾听民情民意,解决民生难题。

便民服务(分)中心办事大厅应设置服务事项公示栏或服务事项手册,内容包括承办窗口名称、服务项目名称、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设置工作人员去向公示牌,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工作状态;设置政务公开栏,内容包括中心工作人员信息、工作制度等,并定期公布涉及辖区群众申请事项办理情况;印制办事指南,内容包括服务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投诉渠道等。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便民服务工作,切实加强主体责任,做好便民服务(分)中心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确保认识、保障、人员、运转、监督、考评“六到位”。

(二)保障工作经费。

财政要加大对涉改乡镇便民服务(分)中心的资金投入,便民服务工作经费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4—6万元/年、社区便民服务站2万元/年、村便民服务代办点0.6万元/年进行补助。便民服务(分)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站)日常运行经费、人员办公经费和窗口工作人员目标绩效考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绩效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励。

(三)加强业务指导。

区级业务主管部门主动做好与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有关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统一编制办事指南,及时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并做好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确保事项放得下、工作人员办得了。区行政审批局负责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分)中心的业务指导,汇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群众办事不出乡镇(街道)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事项进驻不到位、人员进驻不到位、事项办理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加强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便民服务工作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约谈告诫问责机制,区纪委要对督促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不断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政务服务环境改善。

年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两区”建设工作子方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贯彻落实《深化**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和《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按照《**区“两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市2021年政务服务领先行动计划》,聚焦“两区”建设大局,以全面推进农业科技、绿色物流、无人机、食品和医药健康、休闲旅游五大重点领域开放创新为导向,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围绕服务招商引资、外商投资,从优化审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机制建立、政策兑现等方面,搭建利企协同政务服务平台,服务“两区”建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

年度目标:

2021年目标。聚焦“两区”建设,紧紧围绕**市领先行动计划任务目标,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制度,探索推进政务服务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场景应用,聚焦企业办事便捷、高效,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联审联办。

2022年目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企业办事,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抓住数字政府建设契机,推进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政务服务中场景应用,深化政务服务联审联办,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推动**政务服务领先发展。

2023年目标。以数字化转型为牵引,聚焦智能化、个性化政务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深入推进系统联动,大幅提升政务服务的智能化、个性化、国际化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任务。

1.深入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一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二是其他领域30%以上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重点推动工程建设、社保、民政、卫生、教育等领域告知承诺。

2.深化政务服务联审联办。围绕企业生命周期,根据“办好一件事”主题事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对医保、社保的业务进行融合,实现一表申请、并联办理的主题式服务,推出更多涉企“办好一件事”主题服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3.开展备查制改革。一是聚焦企业经营和外商投资领域,认真落实本市政务服务事项备查管理办法,推广市场主体“标准自行判别、权利自主享受、资料自行留存”的备查制改革,实现许可延续、行政给付、政策兑现等相关事项“零材料、零跑动、零接触”。二是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整治变相审批。

4.大力清理隐性壁垒。一是深化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专项行动,清理影响市场主体准入和经营的各种不合理隐性壁垒,强化审批标准和审批结果全过程公开、透明,进一步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二是进一步清理各级各类证明,加大对已清理证明事项的监督落实。三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委托受理和授权审批。一是深入推进委托受理工作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地,各驻厅部门按照能委托尽委托的原则,委托政务服务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受理工作,实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事项达80%。二是充分授权审批,对在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驻厅部门赋予派驻工作人员充分的行政审批权,实行经办人、首席代表“最多签两次”办结的工作机制,实现受理、审批、办结一站式服务,构建“赋权下沉、受办分开、同事通办、一体服务”的政务服务大综窗模式。

6.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和“一地一策”建设。一是以区政务服务中心为核心,以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服务站为支撑,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站)建设,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站)智能化水平,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无差异服务,实现政务服务目标一致、流程一致、标准一致,提供“一张网”无差别的政务服务。二是围绕各乡镇产业发展定位和需求侧实际,实施政务服务“一地一策”精准化对接、精细化治理,政务服务触角向产业园区、乡镇街道属地延伸。

7.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按照“多端融合、统一入口”建设标准,升级**政务综合受理平台,突出投资项目、企业开办等事项,大力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区块链+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场景应用,推进业务标准化、数据实时化、系统组件化、体验一致化、管理数字化,促进从“快办”向“秒办”“免办”升级,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90%以上。

8.丰富政务服务方式。一是围绕服务招商引资、外商投资企业,梳理企业服务全流程图。二是依托“吹哨报到”机制,建立部门间企业入区、投资情况通报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做好入区企业涉及审批事项的准备工作。三是建立企业入厅审批会商汇办、闭环运作、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服务响应机制,协调各审批部门提供全口径的审批综合技术服务。四是建立企业服务专员机制,对入厅办事企业政策咨询、材料提交、各环节审批办理、疑难问题沟通解答、发放批准文件、相关意见建议收集反馈等,进行“一对一”全过程专员跟踪服务,畅通企业服务“绿色通道”。

9.充分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作用。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为目标,推动本区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优化,进一步畅通政府与企业互动渠道,建立企业诉求处置办理快速通道。二是针对企业需求,开展12345企业服务热线进企业、进园区宣讲活动,推动区各相关部门提供综合性与专业化结合、企业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解读服务,及时回应企业关切。

10.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政策推送和兑现功能。一是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相关的政策纳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策兑现与政务服务事项的关联融合,推行政策兑现线上线下“一窗”综合受理。二是完善在线导办功能,建立和丰富ai知识库,提高人工智能政策问答水平,实现“边导、边办”。

(二)创新政策。

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聚焦“两区”建设,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借鉴本市自贸区做法,梳理推出一批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办理事项。

2.推动政务服务区域通办。按照市级统一部署,逐步推动实现**、天津、河北自贸试验区内政务服务“同事同标”、区域通办、标准互认和采信、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和采信。

(三)宣传安排。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自助查询载体,面向社会及时公开“两区”建设惠企政策清单,发布各部门综合性与专业化的政策解读。二是与区各相关部门梳理政策推送重点企业名单,通过办事窗口“服务包”方式,及时向办事企业分类精准推送政策和解读。三是通过区内区外新媒体和各级实体大厅,及时宣传政务服务领域推出的新服务举措和取得的新成果,对服务适用对象、适用情形、应用操作和成果内容等方面详细介绍,提升知晓率、理解率和支持率。四是通过政务开放日、政企沟通会等形式,宣传惠企政策,展示工作成果,并征询共性政策需求,及时反馈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提升政策制定、宣传、实施、评估企业参与度。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区政务服务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服务领域“两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政务服务领域推进“两区”建设工作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的相关事项,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局改革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健全推动利企协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工作落实的协调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研究部署政务服务领域“两区”建设工作,确保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建立政务服务领域“两区”建设工作通报机制,根据需要及时进行任务进展情况通报,推进工作任务完成。

(二)完善督查机制。将政务服务领域“两区”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政务服务专项考评范围,定期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反馈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加强工作宣传。组织各相关部门在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及时提炼总结成功经验做法,加强新闻媒体宣传,营造“两区”建设良好社会氛围。

【府办方案】黑河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省政府推行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黑龙江省市(地)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方案》要求,为建设我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服务群众为重点,整合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建设全市网上审批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政府服务的新需求,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1.

顶层设计,统一标准。

以审批平台为中心,统一承载网络和应用软件,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申请窗口和服务方式。

2.

整合资源,集约建设。

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已有基础设施、审批系统和应用平台,整合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实现部门间业务系统数据共享。

3.

需求导向,流程再造。

以办事需求为中心,对审批事项梳理分类,重点对可并联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缩短办理时限。

4.

先进实用,安全可靠。

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按照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标准建设,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争取在。

2015。

10。

月底前建成市级统一、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全市本级所有非涉密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建成后与省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互联互通。

2016。

6

月底前扩展建设至各县(市、区)。

1.

全方位服务。采用与省政府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信息数据,将各部门的审批事项整合到同一平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办事依据、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反馈、办理状态在线查询等系列服务。

2.

全天候跨地域服务。行政相对人可以在非工作时间申报,也可以跨地域申报。

3.

全透明服务。办理流程的每一个环节及结果均予公开,方便查询与监督。

1.

实时监察。

对审批业务的受理、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实施全天候同步监督,包括时限监察、程序监察、异常情况监察等。

2.

预警纠错。

对审批业务超时限、变相简化程序等违规行为发出预警信息,并进行责任追究。

3.

绩效评估。

对审批办结率、提速率、超时办结等效能指标进行量化,作为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以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清单为依据,制定全市统一的审批事项编码规范,对非涉密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审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市编委办、法制办负责审核,各审批部门配合)。

“一口收件、分送相关、同步预审、限时办结”模式,实现网上审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

按照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要求的统一技术标准,购置先进、成熟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配置统一的硬件设备,建设事项审批、电子监察、信息服务一体的审批平台。(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与省政府同步整合各部门基础信息库,实现与公安的人口身份证库、工商的企业法人库、地税的税务登记库、质监的组织机构代码库等对接共享,减少纸质材料申报。对接银联、支付宝等网上支付网关,建设网上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缴纳系统。(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市本级网上审批平台建成后,各部门自行开发的审批程序一律停用,全部纳入到市本级网上审批平台统一办理;需要与省直部门审批系统对接的,由对应部门负责协调省直部门,开发数据交换接口,与市本级网上审批平台对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长:鲁世巍。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侯。

市政府秘书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

员:石静岩。

市编委办主任。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马春光。

市政务办主任。

市政府所有审批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以上建设任务分工承担各自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兼任。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为牵头单位,所有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推进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并与省网上审批平台对接。

各部门要逐步增加网上审批数量,协调做好网上审批与纸质审批双轨运行过渡工作。

由市政府办、监察局、编委办、法制办、财政局、物价局和政务服务管理办组成联合专项工作督察组,按期进行督促检查,报送进展动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网上审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交通方案】邯郸市肥乡区汽车服务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汽车服务区建设工作,规范汽车服务市场,解决货运车辆占道维修、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推动汽车配套服务业向汽车服务区集中,提升我区整体环境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结合肥乡区位特点和功能定位,紧抓撤县设区发展契机,对肥乡区汽车服务区建设进行高起点规划,以大力提升肥乡发展与邯郸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绿色生态环境。

通过调查研究,规划在我区新建。

6

个服务区;提升改造现有的飞龙、启梦。

2

个服务区;按照新建汽车服务区标准规范建设保运、明储、飞煌。

3

个在建汽车服务区。高标准建设综合服务楼和服务区进出口,并在服务区增加降尘装置。

汽车服务区原则上占地面积控制在。

200。

亩左右,主要功能是车辆停放维修、加油加气、餐饮商店、住宿休息、信息服务。

(一)对已建成的飞龙、启梦汽车服务区按照新建服务区标准实施提升改造,

2017。

6

月底进行验收。(城管局牵头,规划局、国土局、毛演堡乡、天台山镇配合。)。

(二)对正在建设的保运、明储、飞煌汽车服务区按照新建服务区标准建设,

2017。

6

月底前建成投用。(保运汽车服务区由城管局负责;明储汽车服务区和飞煌汽车服务区由交通运输局负责,肥乡镇、元固乡、屯庄营乡配合。)。

(三)在定魏公路西侧西路庄村以东规划建设。

3

号汽车服务区,

2017。

5

月底前完成选址,

2017。

6

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和前期工作,

2017。

年国庆节前投入使用。(旧店乡牵头,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四)在。

309。

国道南侧西大靳村西北建设。

4

号汽车服务区。

2017。

5

月底前完成选址,

2017。

6

月底前完成设计方案和前期工作,

2017。

年国庆节前投入使用;在。

309。

国道南侧南赵村以西,规划建设。

5

号汽车服务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选址,加快推进。(东漳堡乡牵头,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五)在肥馆线南侧元固乡西北规划建设。

6

号汽车服务区,各相关部门要抓紧研究选址,加快推进建设。(元固乡牵头,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7

号服务区位置。(城管局牵头,肥乡镇、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七)在曹前线西侧、城南堡村以南建设。

8

号服务区。(肥乡镇牵头,规划局、国土局配合。)。

发改局负责汽车服务区项目立项等审批工作;规划局负责汽车服务区的规划、选址、设计审批;交通运输局负责国省干线两侧占地及平交道口审批工作;住建局负责汽车服务区开工相关手续办理审批工作;国土局负责汽车服务区建设用地及临时用地审批工作,配合乡镇做好服务区选址工作,确保合规合法;商务局负责汽车服务区加油、加气站相关手续审批工作;城管局负责服务区建设相关审批工作及服务区内的广告监管;安监局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防大队严格按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消防验收;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负责核发规划服务区内道路运输服务业相关证照;环保局负责汽车服务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金融部门负责汽车服务区内银行自助服务设施建设工作;通讯部门负责汽车服务区内网络通信设备配套安装工作;有关乡(镇)政府负责新建服务区选址、占地及地上附着物拆除清理等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董红坤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专门召开会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依规研究汽车服务区建设方案,高度重视运行模式、运行机制、功能分区等关键环节,列出时间表、任务清单,压死工作责任。

汽车服务区建设项目是肥乡区繁荣经济,加快融入主城区的一项重要工程,直接影响着我区经济发展和城区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确保此项工程的顺利开展。此项工程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有关乡(镇)和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交账意识,严密组织,抓实抓细,确保现有汽车服务区尽快完成规范提升,新建汽车服务区早日竣工启用。区政府督查室对服务区建设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要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慢、影响工期的要在全区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区应急能力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海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省应急办[2009〕16号)和《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办[2010]14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原则和目标。

(一)建设原则。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兼顾我区政府财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二)建设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我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得到全面加强;各镇、街道、企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队伍普遍建立。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服务。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二、建设内容。

(一)建设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1、建设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我区各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2、建设街道、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区各街道、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人员的作用。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二)建设基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1、建设基层卫生应急队伍。区卫生局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区医疗卫生机构要与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把帮助组建基层应急队伍作为对口援助的重点内容。卫生应急队伍的装备配备、培训、演练和卫生应急处置等工作费用由区政府给予支持。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2、建设基层防汛抗旱队伍。区三防办要组建区防汛抗旱队伍,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参加镇防洪抗旱队伍,村委会要组织本村村民和属地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组建村防汛抗旱队伍。基层防汛抗旱队伍要在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险和险情处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合理储备防汛抗旱物资,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资、装备调用机制。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3、建设气象灾害、地质、地震灾害应急队伍。镇政府要组织村干部和有经验的相关人员组建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各镇政府要配合市级气象部门做好台风、强降雨、大风、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社区、村镇气象灾害防御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容易受气象、地质灾害影响的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在气象、地质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地质、地震灾害应急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各类地质、地震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范知识宣传,隐患和灾情等信息报告,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地震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气象灾害和地质、地震灾害基层应急队伍工作经费,由区政府给予保障。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4、建设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区安监局应当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与邻近建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一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在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5、建设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区住建局要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以我区市政维修中心为依托,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要主动与市交通、城管、供水、排水等主管部门,以及电力、燃气单位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组建公共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充分发挥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人员在应急抢险中的作用。要保证区内基础路面养护完好、道路排水畅通、路灯照明正常。同时配备应急抢修的必要机具、运输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防护、应急抢修和交通运输保障能力。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诘。

6、建设基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区卫生局要建立由当地兽医、卫生、公安、工商、质检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有关专家等组成的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具体承担家禽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要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同时加强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所需的设施设备建设及疫苗、药品、试剂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提高队伍应急能力。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挞。

7、建设基层森林消防队伍。各镇政府、村委会、国有林(农)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风景区等,要组织本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消防队伍。各有关方面要加强森林扑火装备配套,开展防扑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要建立基层森林消防队伍与公安消防、当地驻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联动机制,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闥。

三、时间安排。

建设我区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分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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