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汇总5篇)

时间:2023-08-30 11:28:30 作者:灵魂曲 最新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汇总5篇)

心得体会是对一段经历、学习或思考的总结和感悟。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篇一

工资、薪金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偏低给居民基本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的各档级距均较短,与工资、薪金所得相比税负偏重等。随着这些问题的日益突出,个税改革势在必行。

2017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主要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人民币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为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此次修订还将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税款期限由目前的7天延长为15天。

此次个税的修改对广大工薪阶层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但是此次个税修改的意义如何,是否能真正起到预期的作用,还有什么不足与改善方向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虽然我国2017年到2017年个人所得税征缴总额只占总税收收入的6.7%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50%和发展中国家20%的平均水平,但是此次个税修改的意义也是很重大深远的,是我国从重视“经济增长”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方面减除费用标准由2017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的负担普遍减轻,体现了国家对因物价上涨等因素造成居民生活成本上升的补偿,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这意味着经过此次调整,只剩下约2400万人继续缴税。另外一方面,通过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使绝大部分的工薪所得纳税人进一步减轻税负。通过税率级距的调整,使中低收入的纳税群体进一步获得减税。

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篇二

税收立法是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废止)税收法律规范的活动。税收立法是国家整个立法的组成部分,可作广义和狭义的划分。

对广义的立法要有四句关键话的理解。

第一,立法主体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政权机关等。

第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第三,税收立法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第四,制定税法是税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修改、废止税法也是税收立法必要的组成部分。

税收立法权有五种类型:国家立法权;专属立法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立法权;地方立法权。

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指县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规定程序制定公布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文件。

四个特点:属于非立法行为的规范;适用主体的非特定性;不具有可诉性;向后发生效力。

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篇三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税法一》重要考点: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四节税法的运行的内容。

执法,即法的执行。税收执法又称税收行政执法,也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通常意义上,税收执法都是指狭义的税收执法含义而言。

(1)具有单方意志性和法律强制力;

(2)税收执法是具体行政行为;

(3)税收执法具有裁量性;

(4)税收执法具有主动性;

(5)税收执法具有效力先定性;

(6)税收执法是有责行政行为。

(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

包括: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

(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

主要包括:合目的性;适当性;最小损害性。

税收执法监督的主体是税务机关,对象是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着眼点是“对内”。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的特点:制约、限制纳税人的资金和财产物资的转移。

税收保全措施的实施条件:

(3)担保条件——在上述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税收保全措施的内容: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篇四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财税[2008]151号规定: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3、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并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财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税收讲座的心得体会篇五

大家好!我是来自小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是小小税法宣传员》。在这万物复苏、春意盎然的四月,我们迎接来了第xx个税收宣传月,很荣幸的是,我们学校是税法宣传教育基地,我又被选为小小税法宣传员,别提我心里有多高兴了。

然而,在这之前,我压根就不知道什么是税收?为什么要缴税?一直认为,税收离我很遥远。但一次偶然的经历,才使我真正懂得了税法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

那是一个星期日,我去小姨开的超市。小姨家的超市里,商品琳琅满目,应有尽有。因为地处繁华街面,生意还挺红火。我正在店里帮忙呢。突然看到来了几个穿蓝色制服的税务人员,小姨好像和他们还很熟,一边忙着卖东西,一边和他们打着招呼。这时,我就听到其中一位税务人员说:“明天是最后一天了,抽空去营业厅缴税吧。”说完他们就走了。看到他们离开后,我就迫不及待的问小姨:“什么是缴税?我们卖东西为什么要缴税?”小姨说:“傻孩子,这你就不懂了,因为税收是我们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我们做生意的,必须按照法律,把一部分的收入交给国家,这就是缴税。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因为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小姨看我似非懂的样子,又接着说:“如果我们都不缴税了,那你们能上上学吗?你们的教室是哪来的,不都是靠税收修建的;我们行走的街道、公路也是靠税收修建的;我们生活用的水和电也是靠税收开发的……”听完小姨的一席话,我的嘴都张成了“o”字形,啊,原来这都是税收做出的贡献!真是没想到啊!

是啊,税收给我们学生带来的好处还真不少!我们免费上学,也是从国家税收中出的钱,建设我们美丽的校园,也是从税收那拿的钱。如果没有税收,我们就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如果没有税收,就没有穿越“世界屋脊”的青藏铁路;如果没有税收,就没有拦腰斩断长江的三峡大坝;如果没有税收,就没有遨游太空的神舟飞船……。总之没有税收,就没有雄厚的财源,也就没有当今社会的腾飞与发展!

今天,我作为一名小小税法宣传员,更要从我做起,从我的家庭做起,从我身边的朋友做起,从小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为维护国家税收,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在这里,我呼吁大家:依法纳税、诚信纳税,让我们共同唱响“税收、发展、民生”的主旋律。

又是一年早春时,在这个播种的季节,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耕耘,祖国的明天将会更美好!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