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总结汇报范文(17篇)

时间:2023-12-03 08:12:40 作者: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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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根据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木安生办字(20xx)24号《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区、州“大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我委从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4日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此次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此次大检查,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组,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组成,落实了工作责任,强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进行,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相应的组织保证。我委在此次检查中扩大了检查范围及检查事项,深入屠宰企业、酒类批发企业,对生猪、牛羊、家禽及大畜和狗、驴等牲畜屠宰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进行自检自查、定点畜禽屠宰证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两证两章”出厂制度等等事项。对酒类批发企业严格四查(查证、查单、查牌、查账)制度。目前,已深入重点企业检查4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台(次),没收未经检疫肉品狗肉25公斤。

检查期间我委还对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项实施方案进行了宣传。企业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尤其在节日期间各相关企业也做了许多工作例如:保持车间卫生、坚持进行自检自查、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值班值宿等。杜绝有安全隐患的鲜肉,流入学校、食堂、小餐馆、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单位,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放心节,吃上放心肉。

我委及各相关企业都制定了应急预案,在节日期间,进行了值班值守安排,建立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定专门联系人员,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此次检查,对定点屠宰企业重新排查摸底,对证照过期的督促换证,无证无照的取缔关停,对食品安全意识淡漠,守法经营意识不高的提出学习要求,切实排查解决好群众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欢度“两节”,丹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总结如下:

“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事故易发多发,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我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把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一是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各单位部门以及各村(居)对应各自职责范围,明确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三是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

针对节日期间人员集中聚餐多的特点,将食品安全宣传作为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加大了《食品安全法》、《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镇村组微信群、“人文丹山”公众号、文艺汇演、文明劝导、院坝会、村村通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消费者、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广泛动员群众加入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队伍,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并及时组织核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良好共治氛围。

针对“两节”期间消费特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对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开展督查,未发现违法使用非食品原料、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掺杂掺假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二是重点检查了大米、保健食品、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未发现大米重金属超标、保健品虚假宣传、校园及其周边销售“三无”、过期食品等问题。三是对餐饮行业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原辅材料的购进与储存等进行检查,未发现构成隐患的环节。四是加强了“年夜饭”、农家宴以及其他群体性聚餐承办者食物制作流程的监督指导工作,镇域范围内未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镇执法办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经营单位、农村“坝坝宴”、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等场所为重点,对酒类、食用油、冷冻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等重点品种和节令热销食品进行专项检查,未发现食品违法法规行为。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20xx年,根据《xx县人民政府对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办法》,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乡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1、乡政府在年初就与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各村的食品安全协管员能确保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证全乡的食品安全工作的稳定。

2、在全乡每个村都有以村两委其中一人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第一责任人,以各组组长为安全员上报50人以上的群体性聚餐给协管员,协管员亲自到现场监厨,取食品样品用于食品留样,包括环境卫生。截止11月22日,各村总共上报了48起群体性聚餐事件。

3、乡食品安全员每月定期对学校的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提供给学生奶制品等一次性食物的保质期及是否有变质等,其次是检查饭菜的留样,再次是检查学校食堂的环境卫生;每月还不定期的随机突击检查乡的4户副食店,确保即将过期和已经过期的食品永不上架。

我乡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困难和薄弱环节:

1、我乡镇各村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不平衡。

2、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仍需进一步加强。

3、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快速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4、部分经营者、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

5、食品安全信息来源及信息量偏少。

6、个别村存在着漏报的情况,个别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个人安全意识有待提高。

继续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制度,为食品安全工作深入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按环节监管、分兵把守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具体,监管到位,将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市场监督管理和综合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继续强化各村协管员的个人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做到各村能及时上报群体性聚餐,做到不漏报,瞒报等。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xx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来临,为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保xx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全区人民过上一个祥和、欢乐、放心的节日。按照市工商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就xxxx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根据市局安排,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月xx日开展为期两个半月的"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xxxx年的"双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元旦和春节,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消费量大,监管任务特别艰巨。我们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检查、跟踪督导和明查暗访等形式,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狠抓食品安全法的落实,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保障节日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

(一)强化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继续加强与人民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且消费量大的乳制品、生鲜肉、肉制品、水产品、蔬菜、小麦粉、散装食用油、儿童食品、酒类、糖果、糕点和小食品等重点品种与饮料、水果、调味品以及地方特色食品等其他节令食品品种的监管力度,增大质量抽查监测的`覆盖面,加强快速检测,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

(二)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农村及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乡镇村庄的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地域性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小规模、大群体性质的地方特色食品加工销售集中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各类食品及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年货市场等"两节"期间食品主要消费场所,实行驻场制,突出流通环节源头监管,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排查、提前整治发现的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重点经营者监管。继续督促食品销售者依法自律守法经营,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户和高知名度食品的监管;加强对隐患较多,容易出问题的小食杂店、小食品摊点的监管,大力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全面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问题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自觉维护食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的合法权益。继续按照省局确定的"以点带面、逐批巩固、循环推进、全面落实"的思路,采取教育与处罚并重的方法,根据不同食品销售者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分类,科学设置巡查周期,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大力开展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自律经营制度执法检查。对拒不建立相关制度的,依法责令其停止销售,直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落实不到位的,加强督促指导和规范。使落实自律制度成为所有食品销售者坚持经常的自觉行为,逐步实现建立落实自律制度由初步建立到基本规范、由部分落实到全面巩固的目标。

(四)继续加大监测力度,打击不合格食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和区工商局食品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列出"双节"整治期间抽检任务,组织开展抽检工作。一旦发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五)继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整治力度。要认真贯彻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总局文件精神,按照市局下发的实施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流通环节经营者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节日市场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监管执法科负责牵头,按照职责分工,齐抓共管。认真分析研究本区域节日市场监管的工作形势,全面梳理排查影响市场安全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逐一研究对策,认真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工作准备。

(二)密切协作配合。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加强案件协查和联合执法,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加强机关内部的协作配合,分工负责,建立协作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宣传工作。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期间,区局将组织联合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两节"期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水产品、食用油、儿童食品、糖果质量等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协助工商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四)充分发挥xxxxx和一会两站作用。充分发挥xxxxx申诉举报和“一会两站”作用,及时解答、受理、分流和督办“两节”期间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申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采取控制措施,坚决消除隐患,确保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五)做好应急事故处置工作。"两节"期间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搞好工作衔接,保证每天xx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工作准备,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管委会和上级部门报告,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绝不允许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延误事故处理。

(六)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加强信息反馈,由监管执法科及时报告工作情况,xx月xx日前向市局上报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自xx月xx日开始,每周五中午十二时前,要将本周双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市局,每月x日前上报一次《“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统计表》,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整治工作结束后,于xxxx年x月x日前将书面总结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局消保科文件夹。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xx县各乡(镇)场、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我县提早行动,县食安委于20xx年12月17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12月23日,我县召开20xx年第三次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对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华侨管理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切实履行职责,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节日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节日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抓住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及消费四个环节,以粮油、肉类、蔬菜、酱油、醋、水产品、豆制品、水果、乳制品和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食品批发部、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等为重点部位,对各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整治,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节日期间我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41人(次),车辆436车(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网点3080户(次);抽检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监测179个样品,合格176个,合格率为98.3%;检疫待宰生猪14189头,牛330头,羊74只,检疫畜产品8891.12吨,无害化处理病害猪肉370公斤,使进场待宰检疫率达100%,出场肉品合格率100%,检出病害肉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瘦肉精专项检测10份,莱克多巴胺5份;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7件,收缴罚没款9250元;查获不合格食品733公斤。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节日期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管理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科普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共深入全县11个乡镇,112个次自然村,召开群众会36场次,标语展板20xx条次,广播电视宣传25次,设咨询点25个,发放宣传资料25000份,专题培训农产品种养殖大户385人次。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食安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区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紧缺,检验检测设备落后,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制约了对食品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由于监管体制、客观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因素,加之对农村监管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相对较差,识别食品真伪能力不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较大。

(三)食品安全源头整治难,打假任务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部分是小养殖户、小种植户、小作坊、小加工点,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难度大。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双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总结

根据《楚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楚食安办发【2017】4号)文件和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保障秋季学期学校食堂和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鹿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堂营养餐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检查结果统计表明,各食堂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健康证持证率100%;培训合格证持证率100%、食品留样率100%。

二、开展中秋节月饼和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中秋节、国庆节前,鹿城镇人民政府协调组织彝海工商分局和鹿城镇安监办、鹿城镇卫生院等执法部门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食品经营摊位的月饼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中秋月饼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在中秋国庆期间加强了对辖区商场、超市以及零售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横到边、竖到底 ,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加强了对鲜肉、熟肉制品、水发产品、糕点等节日重点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期间共抽检样本8例,合格8例,合格率100%,有效保障了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三、领导重视,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食品卫生监督协管员对鹿城辖区的餐饮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了32家餐饮单位、7家农家乐,6家药店。餐饮业检查内容是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操作间环境卫生、操作间功能布局、原料仓库、食品冷藏、餐具消毒措施、“三防”设施、食品原辅料索证资料、食品留样、生活饮用水等。

药店检查的内容是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认证情

况、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等情况。

四、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今年中秋、国庆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镇加强了对卫生监督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卫生监督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电子显示屏、媒体等对学校、旅游景点周边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营造了食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形成了卫生监督规范,管理相对人重视和全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态势。

同时,彝海工商分局和兽医站还加大对富民街、黄泥坝这2个农贸市场等重点地区的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严查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在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销售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正常的经营秩序。

五、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值守工作

报电话,及时查看12345投诉举报系统,为消费者提供第一时间的`帮助和服务。其次鹿城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都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没有空岗、脱岗现象。

中秋国庆期间,我镇共出动执法力量35人次,机动车4车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65户,抽检食品样本12例,合格率100%。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其中卫生监督员对2家无证经营的农家乐和餐馆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各1份;对10家健康证或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过期的业主要求立即体检、培训,下达整改通知1份;对1家无hiv检测卡和健康证的旅社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并发放宣传资料1200多份。要求各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药店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意义,遵守法律法规,重视食品药品、公共场所、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管理,强化安全意识,通过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隐患。同时,要求学校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加强对学校内部食堂、营养餐和商店的管理,全力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

场所卫生工作质量,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安全,让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通过以上几项卓有成效的专项检查及监管措施,鹿城镇在“两节”期间没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这次检查活动中也发现了几个较严重的问题:

1、部分无证经营的流动摊贩活动在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周围,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食品流通领域、餐饮卫生领域。

2.流动摊贩活动在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如青龙杨基屯),无证照经营行为存在于餐饮卫生领域,时间是在中午11-12点午餐时间;楚雄州职教中心、楚雄州人民医院新区医院及彝海、青龙社区大型建筑工地周围存在较重的食品安全隐患。鹿城镇政府及鹿城镇卫生院无处罚权,只有监督、管理权,打击比较困难。少数经营户多次监督无效,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亦无济于事,采取检查时关店门或欺骗等手段违法经营。建议由楚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楚雄市工商局、鹿城镇人民政府、鹿城镇卫生院、鹿城镇青龙社区、彝海社区共同参与,进行一次大型的集中清理整顿活动,确保我镇辖区食品安全。

鹿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月七日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我局根据城区要求,认真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成立农林水利局食品安全工作小组,陈正宁局长为组长,黄炳功、覃永秋副局长为为副组长农业组和畜牧组为成员,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导,明确了领导和执法人员的责任,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年前召开城区农贸市场蔬菜检测人员安全工作和培训会议,布置xxxx年安全工作和落实元旦、春节蔬菜检测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报道、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结合部门实际,着重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1500份,使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农、牧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并加强队伍管理,建立完善制度,明确岗位责任。

三、主要完成工作情况。

1、蔬菜药物残留检测。组织工作组下到三个乡镇对农资市场进行检查和宣传,了解三个镇和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室,配备检测仪器和检测工作人员,按照市农业局布置要求,对进入市场的`蔬菜,首先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上架销售,对不合格的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不能销售,不能退货,必须当场实行无害处理销毁。三个乡镇生产基地共检测1671个样,超标8个,合格率达99.52%,没收销毁120公斤,农贸市场检测13848个样,超标27个,合格率达99.80%,没收销毁408公斤。

2、农资经营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检查了农资经营店37家,规范保障了市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1、对镇畜牧兽医站进行监督检查。查看检疫人员是否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做好查证验物,严禁无检疫标识、检疫证明和“瘦肉精”检测不合格的畜禽进入屠宰场,是否对屠宰检疫出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执行无害化处理,保障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卫生安全。

2、检疫票证严厉查处票证倒卖行为、不检疫出证或只收费不检疫等违规行为,并严格要求检疫员督促畜主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无害化处理措施,处置检出的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

(三)养殖环节投入品监管工作。

1、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元旦春节期间完成抽组织样品(猪肝)检测“瘦肉精”100份、抽尿样检测“瘦肉精”1950份,检测均为阴性,抽检水产品养殖户10户20个样本,检测氯霉素和孔雀石氯,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2、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检查8家,重点查处过期、不符合标签管理要求和使用违禁药品自制配方的饲料。查处违法生产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一家,目前正在进行案件调查处理中。

3、兽药经营企业检查。规范兽(渔)药、饲料经营店的产品采购、销售登记管理,建立采购(保管)、销售两本帐。元旦、春节期间共检查兽药经营户35户,查获假劣、过期、违禁或违法经营的兽药产品一批,处罚2起。检查未发现检查违禁药物。

(四)生鲜乳监管工作。

1、检查牛养殖场。查看养殖档案,规范投入品使用和登记管理,加强对奶畜养殖环节的监督指导。

2、检查生鲜乳收购站。重点检查在生鲜乳中非法添加硫氰酸钠、尿素、动物水解蛋白等高含氮化合物的行为,检查未发现掺杂掺假、有毒有害物质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下乡进村宣传培训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让农、牧、水品质量安全防范知识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建立执法人员长期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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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我镇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镇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详尽的安排,落实了各责任口的安全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均做好了节日值班工作,并按要求每日向镇政府值班人员汇报当天情况。

二、增强宣传,强化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由于当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卫意识淡薄,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农村成了伪劣食品的倾销地,严重恐吓了农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镇充分运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传单、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把健康的生活方式送到了千家万户,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卫意识。

三、部门联动,整治重点。

各职食堂、场能部门按照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在节日前执行了一次拉网式检验。镇食安办重点检验了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镇餐馆,镇安办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执行了检验。检验中未发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节日期间,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了值班工作,并按照规定每日上报值班情况。全镇没有出现一例食品安全事件,让全镇人民在欢乐、详和中度过了佳节。

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元旦、春节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乡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乡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一是对无证小餐饮、流动餐饮摊点为重点,加强餐饮企业的检查整治;二是以桶装水为重点,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三是以裸露销售的食物、过期食品整治为重点,加强企业食品经营行为规范;四是以易致毒食物清理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民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五是以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宴席为重点,落实农村家宴审查备案管理;六是以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综合整治;七是以开展农残检测为重点,加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基地、超市的产品质量检查和预警;八是以病死猪、病害肉整治为重点,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及综合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在元旦、春节期间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把有关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别和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菜、饮用自制药酒等引发食物中毒,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过节。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我校根据克教发[20xx]38号文件精神,为了预防和控制细菌滋生食源性疾病和各类传染病,确保学校师生元旦春节期间的饮食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病事故的发生,就我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落实,加强领导。

我校全体教师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管理中,成立了以米娜瓦尔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广播、板报、十分钟队会及食品知识竞赛等向师生宣讲食品卫生、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知识,宣传和推广健康的饮食方式,使全体师生能够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学校饮水卫生工作。

我校没有食堂,但是为了孩子们及教职工的饮水安全,定期检查、清洗开水机。

三、开展活动,加强教育。

学校组织开展各种食品卫生宣教活动,利用板报、班队会活动宣讲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疾病知识。

通过班级板报、网站等方式开展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学校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与保护意识,使人人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四、继续努力,任重道远。

我校食品卫生安全还要继续开展,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为安全工作再上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创建和谐、文明、平安的校园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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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20xx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双节”)即将临,为全面做好“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努力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氛围和消费环境,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xx年“双节”期间食品消费需求旺盛、人员流动量大,是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把“双节”期间食品安全整治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根据“双节”期间食品销售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人员深入开展食品销售执法工作,及时消除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全力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地实际,结合对节日旺销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的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双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加强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树立依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食品经营宣传以及市场主办单位负责人的宣传教育,强化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督促食品经营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各项义务,及时检查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督促有自检能力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企业适时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主体经营行为规范。要对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商场超市、食品批发企业及各类食品销售门店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检查食品销售主体经营条,对不能持续保持经营条的食品经营者,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要清理、规范不符合食品经营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严肃查处取缔无证食品销售。

继续加强对食品小摊点的备案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对辖区食品小摊点检查、规范。对违反《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依法采取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三)加强重点环节专项执法。各县(市、区)要突出“双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重点食品品种包括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乳制品、糖果、饮料、休闲食品和蔬菜水果等;重点区域包括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单位包括超市、食品批发企业、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单位、城乡结合部等。要及时排查食品销售安全隐患并第一时间下达限期整改书,防止危害后果发生。

各县(市、区)要全面加强食品小摊点检查,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及时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条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是否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职责对“双节”旺销重点食品品种开展抽样检验,对食用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对检验不合格食品,依法依规定公布抽检结果,并做好下架、退市、召回和后处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销售“五无”、过期变质食品以及涂改食品生产日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食品的,要严厉打击,按法定上限予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按照《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区)食药监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材料和艺汇演等多种渠道,深入社区、乡村、旅游景区等,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提示警示信息,不断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公众正确消费、科学消费。要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倡导守法诚信经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充分组织动员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要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一)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做好“两节”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迅速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

(二)落实节日职守制度。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双节”整治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报告处置工作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食品突发事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安全督导检查。“双节”期间,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有关领导要深入执法一线、深入食品企业,对“双节”食品安全整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把握食品监管动态,确保各项整治措施有效落实。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双节”整治工作进行督导。

请各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将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销售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日,2月16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传真报市食药监局。遇重大、突发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及时上报。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元旦、春节期间是食品消费旺季,也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时期。为确保我县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县各乡(镇)场、食安委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沟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

节日期间,食安委办和各成员单位、各乡(镇)、管理区密切配合,畅通信息,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报送信息动态。由于措施到位,元旦春节期间,我县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紧缺,检验检测设备落后,监管执法人员不足,制约了对食品(来源:***)市场的监督管理。

(二)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由于监管体制、客观条件和传统观念的因素,加之对农村监管力量薄弱,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相对较差,识别食品真伪能力不强,农村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较大。

(三)食品安全源头整治难,打假任务重。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大部分是小养殖户、小种植户、小作坊、小加工点,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难度大。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比较淡薄,知识缺乏。宣传培训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质量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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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我镇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镇未发生一例食品安全事故,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出了详尽的安排,落实了各责任口的安全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均做好了节日值班工作,并按要求每日向镇政府值班人员汇报当天情况。

由于当前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卫意识淡薄,特别在节假日期间,农村成了伪劣食品的倾销地,严重恐吓了农村群众的健康安全。我镇充分运用各种会议、广播、标语、传单、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把健康的生活方式送到了千家万户,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卫意识。

各职食堂、场能部门按照各自的食品安全职责,在节日前执行了一次拉网式检验。镇食安办重点检验了集贸市场、超市、学校镇餐馆,镇安办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执行了检验。检验中未发觉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节日期间,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了值班工作,并按照规定每日上报值班情况。全镇没有出现一例食品安全事件,让全镇人民在欢乐、详和中度过了中秋、国庆佳节。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防止我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维护学校稳定,根据《互助县“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互食安协办〔20xx〕20号)精神,我校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现总结如下:

1、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互助县“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组织师生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利用班会课、安全教育课、团队活动,通过讲座、宣传册、广播等形式向学生宣讲了食品安全知识。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有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经常检查学校食堂环境卫生,使食堂保持清洁;建立了食堂定期消毒制度,配备了消毒柜,配置了杀虫剂、消毒液等消除病媒生物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检查了食堂的通风、排烟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4、认真检查了学校食堂采购、使用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查验情况,健全了各类记录;检查了库存食品及原料的标识情况,坚决不适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及原料。

5、重新审查了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供货商的资质,检查了索证索票情况,食堂每次进货都有票据。

6、食品粗加工彻底,生熟分开,坚决杜绝了交叉污染;要求分餐人员佩戴衣帽,经常检查,保证了衣帽的整洁。

7、建立并严格执行值班领导尝饭制度和炊事员与学生同食同餐制度,要求值班领导必须每天、每餐、每个品种先于学生品尝食用饭菜,严禁炊事员开小灶。每天、每餐、每个品种的饭食留样,食品留样保存48小时。

8、建立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成立了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处理小组。

9、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没有配备专或兼职保健老师。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年“春节”期间,我乡为进一步加强节假日的食品安全工作,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喜庆的节日,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广泛深入地宣传了食品安全,有效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法制意识,现将我乡xx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我乡人民政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详细制定了“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继续贯彻上次乡政府“元旦”“春节”两节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按照“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责任追究制,对因监督检查不到位而导致的重大食物事故,要依法追究该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为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坚守制度的落实和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准备,我乡特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落实了应急处理措施,强化了节日期间值班制度的落实,保证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及时联络沟通,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加强了对超市、副食店的监管,开展了对糖果糕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等品种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小摊点、小卖店经销食品的监管,防止了“三无”、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进入流通领域;对两节期间的农村家宴进行了严格的督查,检查一次300人就餐的农村婚宴;加强了对大宗食品采购索证、储存安全卫生、人员健康的管理;乡村社干部和乡村疾控医生积极开展了食品安全广泛宣传工作并对各村农村家宴和群体性聚餐进行了有效的监测、监督工作,业主们做到了购食品入台帐,厨师们也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规范操作,防止了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少数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现象依然存在。

2、个别地方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只停留在口头上,并未真正落到实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乡已经通知有关负责人,要求及时整改。总之,通过这次“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了干部和群众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树立了以安全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的理念,营造了干部、群众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思想氛围,为促进安全生产、经营状况稳定好转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事故隐患监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年春节期间,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和谐江永,江永县商务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专门成立了以县商务局局长李连勇为组长的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管方案,并组织相关单位认真抓落实。

针对“春节”期间消费的特点,县商务局于20xx年2月1日至2月7日,专门组织力量对城区各超市、批发部、农贸市场、定点屠宰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对那些在节日期间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不法分子,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对群众和社会投诉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查处,抓落实,不得推诿和拖延,使群众满意。

重点进行“注水牛肉”专项整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重点进行了潇浦镇定点屠宰场注水肉专项整治和城郊结合部、学校、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销售、购买未进定点屠宰场的鲜猪肉和鲜牛肉问题。2月1日起,县商务局组织局里面工作人员和江永县市场服务中心组成专门工作组整治定点屠宰场,每天清早4:30准时到定点屠宰场值班,监督屠宰场的屠宰全过程,规范屠宰操作规程,实行宰前检疫、宰中检验,保证从定点屠宰场加工出场的.肉品是经检验合格的。同时,加强对城郊结合部、学校、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的鲜肉及鲜肉制品进行监管,要求各单位从定点屠宰场购买鲜肉及鲜肉制品,实现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查处率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场肉品质量合格率100,定点屠宰场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春节”期间,县商务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派专人抓落实,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立即按照《江永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随事态发展随时报告事故发展、处理情况,事后,做出事故报告书。

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抓好春节、“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障各族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关于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补充的通知》(阿食药监电[20xx]4号)、《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拜安委办字[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拜安委办字[20xx]6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动员部署节日期间工作任务,全面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监督检查,排查安全隐患。依照城区街面道路分布,对18条街道分布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从《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餐具消毒、冷荤操作间储备、库房及操作、从业人员和废弃物处理等情况逐项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并要求限期整改,全面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一月截至当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餐饮单位85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6份。责令整改12家,查处违法案件6起,罚没款达1.4万元。查处违法使用添加剂餐饮单位5家次,使用其他不合格原料的餐饮单位4家次,使用病死亲畜肉餐饮单位3家,使用不合格食用油餐饮单位1家,存在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行为的餐饮单位有13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餐饮单位在限期整改后进行复查监督,排除一切安全隐患。

(二)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在监督检查工作开展的同时,统一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台帐登记及使用加工制作过程,进一步提高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严格对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清洗消毒,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查处使用违法添加剂案件,杜绝餐饮市场非法违法行为。

(三)餐饮环节病死禽畜肉及非法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从12月11日起,我县局大力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餐饮禽畜肉食品及非法添加剂专项检查。通过联合畜牧局执法人员开展辖区内火锅店、大盘鸡店等禽肉消费餐饮场所监督检查的方式,督促餐饮单位认真执行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类制品,严禁使用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禽类产品。严格按照添加剂管理要求督查餐饮单位禁用非法添加剂。共检查火锅店、大盘鸡店等餐馆60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40余份,没收非法添加剂及可疑掺有非法添加剂食品约5000g、可疑变质食用油15kg,立案查处5家。此后,在节前及节后监督检查工作中,继续督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肉食品情况,严厉查处使用非法添加剂行为,没收非法添加剂及超过保质期的原料食品。

(四)对承办年夜饭的餐饮单位菜谱名单备案管理。通过年夜饭菜谱名单备案管理及食品留样监督,保障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食物中毒事件能够追根溯源,责任到人。截至1月31日,备案了6家承办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菜谱复印件。同时,在节前监督检查中进一步督查该餐饮单位食品留样情况,并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五)安排24小时值班表,确保春节期间应急渠道通畅。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春节假期值班值守过程中,未接到投诉举报电话和其他突发事件重要信息。

(六)联合检查,齐抓共管,保障节日期间市场安全稳定。1月22日,联合工商局执法人员清查了校园周边商铺的“魔爽烟”类食品。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检查了7家零售商铺,发现有1家商铺存在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行为且该食品已售出20包,工商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查扣了剩下的10包,并对“魔爽烟”类食品的危害性进行现场教育和宣传,禁止商贩再采购和销售此类危害青少年健康的食品。让市场商贩认清了此类食品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性,震慑了市场销售“魔爽烟”类食品的商贩销售此类不安全食品的行为。1月23日,由食安办组织督查小组开展春节前联合检查行动,对餐饮环节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对城区3家餐饮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餐饮后堂环境较差,未能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其中一家餐饮存在2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对其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对其立案处置。1月26日,我县食药局联合工商局执法人员,重点对日新市场食品流通环节各类“年货”,城区承办“婚宴”、“年夜饭”等宴席的餐饮店餐饮环节进行联合检查。清查食品销售、采购中索票索证落实情况,杜绝一切非法违法行为出现在春节期间食品市场各个环节。此次联合执法共检查了8家餐饮店和11个食品销售摊位。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产品及禁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二、药品、医疗器械监管。

一是重点对县人民医院、维吾尔医医院使用的特殊药品的管理,严格落实专人负责、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按规定及时将购、存、销真实数据及时上传特药监控信息网,杜绝特殊药品流弊事件发生。二是对各级医疗机构和新疆佰晟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使用的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产品购进渠道、产品资质、进货验收记录、全程管理制度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四是严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强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确保销售流向明确。五是加强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应用,逐家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管理上有所放松,存在药品分类摆放不规范、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完整、驻店药师不在岗、中国电子监管系统未应用等问题,对3家违规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警告1起、立案4起;二是医疗单位药品管理不够严格规范,医院药房药品摆放比较混乱、药品进货验收记录不规范。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以经营保健食品的专兼营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单位,针对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批准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是否违法添加药物和夸大广告宣传等方面开展大检查,我局有计划、有重点的对我县保健品市场进行梳理检查。主要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大型超市及医疗机构,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宣传、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了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标识标签、生产厂家、批准文号、购进验收记录等。

截至目前,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单位62家,在我县辖区内没有发现文件所成列的28种涉嫌违法保健食品产品。发现无证销售有“国药准字”字样药品10余种,依法查处零售单位药品50余盒。大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健食品存在无法提供索证索票材料和供货方资质等情况,县食药局针对检查中发现保健食品索证索票材料不全情况,采取当场指导并严格要求企业负责人购进保健食品验收制度和卫生养护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春节期间我县保健食品市场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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