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会议上的心得体会(通用18篇)

时间:2023-11-25 16:00:40 作者:笔砚

工作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是自由表达,也可以是按照特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创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一些写工作心得体会的典型范文,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和参考。

民族工作条件心得体会

民族工作条件是指各个民族在工作中所遇到的不同环境和条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人口流动的加剧,民族间的工作条件差异越发明显。有时,这种差异可能对工作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然而,与其将这种差异看作是问题,我们应该把它们看作是挑战,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以便能够更好地应对和适应多元化的工作环境。

在我的工作经历中,我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民族工作条件,从而获得了很多可贵的心得体会。首先,我认识到,不同民族在工作中所赋予的价值观和工作态度是不同的。例如,在一些亚洲国家,工作被视为一种责任和奉献的体现,而在一些西方国家,工作更多地被看作是个人发展和实现的途径。这种差异可能导致在工作方式、沟通方式和团队合作等方面出现冲突。因此,我们需要互相理解和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并通过建立开放和包容的工作环境来促进团队的协作。

其次,我发现语言和文化差异是解决民族工作条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多元文化的工作环境中,人们使用不同的语言和肢体语言进行交流。这给沟通带来了许多挑战,因为语言和文化背景的差异可能导致误解和误解。因此,学习和掌握多种语言是我们适应民族工作条件的关键。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提高对其他文化的了解和尊重,减少文化间的隔阂和冲突。例如,我们可以学习其他民族的节日和习俗,以及他们的就业习惯和风俗。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适应工作中的文化差异,提高团队的协作和效率。

此外,技术的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民族工作条件。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邮件、视频会议等通信工具的使用,我们可以越来越方便地与来自世界各地的人进行合作。这样,我们就能够克服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与不同民族的人们建立起更为紧密的工作关系。但是,技术也可能导致隔离感和冷漠感。因此,我们需要在使用技术的同时,注重实际的面对面交流和人际关系建立,提高工作的参与度和凝聚力。

最后,我注意到,民族工作条件的改善需要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提供培训和教育资源,提升他们应对多元文化工作环境的能力。同时,企业也需要制定适应不同民族工作条件的策略和项目。例如,提供多语种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计划,鼓励文化交流和团队合作。只有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创造出一个公正、包容和多元化的工作环境。

综上所述,民族工作条件在当今多元文化的工作环境中日益显得重要。我们需要互相理解和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和文化背景,通过学习多种语言和增加对其他文化的了解,提高沟通和协作的能力。同时,我们还需要充分利用技术的发展,建立起跨国合作和交流的平台。最重要的是,政府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制定相关政策和项目来改善民族工作条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创造出一个公平、包容和多元化的工作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潜力和创造力。

民族工作条件心得体会

在如今的社会中,多元化的文化交流和全球化的就业机会使得民族工作条件成为一个重要的话题。作为一个正在全球化进程中发展的国家,中国面临着许多民族工作条件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参与民族工作,我深刻体会到了跨文化交流的重要性和不同民族工作条件的差异。本文将从三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重视文化差异。

在跨文化交流中,意识到文化差异是很重要的。不同民族对待时间、沟通、领导风格等方面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习惯。我在与外国同事合作时,经常遇到沟通的障碍。对话中经常存在的误解和理解不同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因此,要想提高工作效率,就需要更多地研究并尊重他人的文化习俗。只有通过理解和尊重文化差异,才能更好地与不同民族的人合作并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

第三段:灵活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

民族工作条件也反映了不同民族的工作习惯和习俗。在与国际公司合作时,我经历了许多不同的工作环境。有些国家注重形式和礼节,办公室规矩比较严格;而有些国家更加注重结果,办公室氛围比较轻松。我发现,只有灵活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才能更好地适应不同民族的工作条件。在工作中,我不断努力适应并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这样才能更好地合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段:提高自身跨文化交际能力。

通过参与民族工作,我意识到提高自身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在与不同民族的人交流时,除了要了解他们的文化差异外,还需要了解语言、表达习惯、沟通方式等。为了加强自己的跨文化交际能力,我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课程,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和跨文化沟通技巧。透过学习外语和了解其他国家的文化,我与国际同事之间的交流变得更加流畅和有效。

第五段:倡导包容和多元。

在参与民族工作中,我体会到包容和多元是实现良好工作环境和协作的必要条件。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习俗和工作风格,我们应该互相理解和尊重,才能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通过积极倡导包容和多元,我经常组织文化交流活动,并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协作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实现共同目标至关重要。

总结:

参与民族工作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文化差异的重要性,灵活适应不同的工作环境,提高自身的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倡导包容和多元。通过不断努力,我相信我们可以在全球化进程中充分发挥我们的优势,与世界各地的人民建立更为紧密的联系,共同创造更加繁荣的未来。

民族工作心得体会

在当今社会中,民族工作已成为我们必须要思考的话题之一。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有着独特的文化底蕴和民族特色,同时也存在着民族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因此,在推进和谐稳定发展中,民族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在我工作的这几年中,我有了一些深刻的体会和感悟。

第二段:发现问题。

首先,我注意到部分民族地区群众和当地政府之间存在着沟通和理解上的障碍。由于文化传统和教育水平的不同,民族地区群众与汉族主导的政府机构难以融合。在很多问题上,两者的观点互相冲突,甚至因此引发了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和摩擦。此外,还有一些地方存在着民族宗教极端主义的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少数人的行为,但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第三段:解决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进行改善。首先,应该尽量增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了解。政府可以通过加强公共设施的投入,努力营造一个交流的平台,使得不同民族之间可以更加深入的了解彼此。其次,应该加强民族文化教育。政府应该在教育体制中注重民族文化传统,通过加强课程的设置,来扩大学生对民族文化的了解。同时,还可以适当开设一些特色专业,引导民族地区的青年进行继承发扬。在打击民族宗教极端主义问题上,我们应该注重宣传工作,普及正确的中华传统文化、各民族友爱相处理念,防止恶势力渗入。

第四段:实践经验。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也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如,经常组织一些文艺演出、绘画展览、民族风情行等活动,使各族群众通过亲身参与与体验来了解和认识不同民族的文化、风俗、信仰等方面的特点。我们还经常开展民族巡讲、书画等活动,使民族代表团队通过讲述家乡情况和文化底蕴,推进民族交流和相互理解。此外,我们可以在民族地区增设好政策、帮扶、评估和监管机构等。将这些机构安排到像大学、医院、工地、商业中心等人员流动集中的地方,会更加有助于及时解决民族地区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五段:总结。

在今后的工作之中,我们仍然需要深入研究,不断探索民族工作的多种实践形式和政策措施,以改善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的差异和矛盾。我们应该扬长避短,积极推动文化融合,找到各族之间更加和谐发展的正确之路,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相互交流与合作,推进民族区域的发展和繁荣。这样,在多民族国家的道路上,我们才能走得更加稳健和有序。

民族工作专题心得体会

民族工作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促进国家的团结与发展。在工作中,我认真学习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实践活动,获得了不少心得体会。在此,我愿意分享一下我的感受和思考。

第二段:了解民族文化和传统。

我认为,了解和尊重各个民族的文化和传统是密切关系的。我们应该了解各个民族的风土人情、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等,以此来增进民族的交流与了解。只有对于不同文化的了解和尊重,才能真正促进民族的和谐与团结,在国家的发展中起到推动的作用。

第三段: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民族团结教育是我们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有利于增强各民族之间的认知,进而促进团结和和谐。在我的工作当中,我每次都会向各类人群宣传民族团结的重要性,鼓励大家多了解其他民族,实现文化的交流。在这方面,我们要注重全面、系统、长期的教育,以增强这种团结的意识。

第四段:贯彻落实民族政策。

民族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发展,为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实践中,我们要积极响应国家民族发展的政策法规,更好的解决民族问题,保障民族权利和发展共同体,这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第五段:总结。

民族工作是一项长期、持久的事业。在工作中,我们要学习许多理论知识,不断探索实践的规律,积累经验,推动工作向更高的水平发展。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民族工作专题心得体会

民族工作是指在民族关系、民族文化、民族语言等方面的工作。这种工作在当今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在全球范围内,几乎每个国家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我国,我们有56个民族,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民族团结和民族工作。在经历过一系列的民族骚乱和民族分裂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的体会和心得,希望为更好地发展民族工作提供一些启示。

第二段:加强民族团结。

首先,为了促进民族团结,我们需要尽可能地了解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宗教、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只有对这些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我们才能跨越文化鸿沟,理解彼此,繁荣我们的多元社会。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应该尽力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加强民族间的友好关系。此外,我们还需要关注和尊重其他民族的意见和需求,理解他们的想法和情感,并尽力协调和解决任何起因于民族问题的不和谐。

第三段:发展民族文化。

其次,我们也需要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遗产和传统,这些传统一代代相传,代表着民族文化的精髓。因此,我们应该通过加强对民族历史、宗教和文化遗产等的系统性学习和了解,来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我们应该尽力发扬民族文化的长处,并借鉴其他民族的文化元素,以期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深化不同民族之间的理解和认同。

第四段:优化民族政策。

此外,民族工作还需要为每个民族提供平等的机会。这意味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民族政策,以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优先考虑少数民族社区、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促进公平发展,创造平等机会和条件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结论。

在总结中,我认为民族工作是不断发展、创新和完善的过程,我们应该更加关注民族骨干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民族工作的专业化和实际化水平。同时,我们需要不断地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民族工作交流,汲取经验和教训,以期推动民族工作迈上新的台阶。总之,鼓励文化多样性,推动各民族的协作和和谐发展是实现更加公正、和平和繁荣的关键。

民族工作的心得体会

自治区教委关于在学校禁止宗教活动的规定:为了保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条例》以及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教育、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社会主义的学校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学生,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阵地,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任何宗教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内(包括校办工厂、农场、实习基地等)和学校毗邻的地方修建和设立清真寺及寺庙、道观,已经修建或成立的有限期拆除或搬迁;不得招收在校学生学习经文;不得妨碍学校进行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无神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不得在学校和学生中传播宗教思想,进行宗教仪式;不得胁迫、引诱在校学生参加宗教活动。若发现上述行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其它社会组织、个人都应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规定处理。

人民教师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担负者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对学生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无神论的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教育、教师不得参加宗教活动,不得向学生传播宗教思想,不得胁迫和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要取消教师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清除出教师队伍。

学生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不得到经文学校、唱诗班读经颂诗,不封斋,不佩戴宗教标志、学生家长和他人不得强迫学生信教和参加宗教活动,对参与宗教活动的学生,学校应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教职员工和学生中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应当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应当严格遵守党、团章的规定,带头宣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而不得信仰宗教和参与任何宗教活动。党、团员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教育不改的,应劝其退党(团)或予以除名。

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大、中、小学校政治思想品德课中要保证一定课时的无神论教育,并把这种教育融于各科教学之中。学校党、团组织和工会、妇联、少先队等群众组织要经常组织师生学习时事政治,进行辨证唯物主义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科技活动,把学校办成健康向上,追求真理,学习科学的园地,增强青少年抵御唯心主义和宗教思想的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把全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正确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和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无神论教育列入干部、教师考核考评内容与教师资格的认定、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同时学生操行评定要有是否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内容。

学校、社会、家庭要紧密配合,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规定,反对宗教对教育的渗透和干预,保护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企业民族工作心得体会

企业民族是指企业文化在员工中形成的,融入到他们工作与生活中的一种精神风貌。作为企业员工,我身处其中,深刻体会到了企业民族的重要性与价值。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企业民族中的工作心得体会。

第二段:谦逊与谨慎。

在企业民族中,谦逊与谨慎是我认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员工,要明白自己的位置和职责,不要过分自大或自负。谦逊使我们保持谦和的态度,不轻易与人发生冲突或争执。谨慎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加细心,避免因粗心大意而犯错误。此外,谦逊与谨慎也让我们更加愿意接受他人的批评与建议,有利于个人的成长与进步。

第三段:团结与协作。

企业民族强调团结与协作的重要性。作为一个团队的一员,我们应该始终保持团结,共同为企业的目标努力奋斗。团结不仅是在工作中与同事之间互相合作,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互相信任与尊重的良好关系。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更好地克服困难与挑战,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

第四段:追求卓越与创新。

企业民族鼓励员工追求卓越与创新。要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脱颖而出,仅仅满足工作要求是不够的。我们需要不断学习与进步,追求卓越。在工作中要保持积极的态度,勇于创新与尝试新的工作方法与流程。只有不断地追求卓越与创新,企业才能保持竞争力,员工才能不断提升个人的专业素质。

第五段:主动与责任。

在企业民族中,主动和责任感是非常重要的品质。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并且乐于承担相应的责任。主动与责任让我们更加专注于工作细节,不拖延或懈怠,始终保持高效率的工作状态。同时,责任感也意味着要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不推卸责任或找借口。只有拥有主动与责任感,我们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员工。

结论。

企业民族是一个企业与员工共同努力塑造的文化。作为员工,我们应该以谦逊与谨慎为基础,保持团结与协作的精神;同时,追求卓越与创新,以及主动与责任感,也是企业民族所要求的品质。通过遵循这些核心价值,我们不仅可以提升个人的工作能力与素质,还能为企业的发展与成功做出自己的贡献。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20xx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xx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xx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20xx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心得体会

第一段:

民族工作是我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虽然我并不是少数民族,但我深知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在我的工作中,我经常会与少数民族群体接触,发现他们对中央政府的政策和政策部署并不是很清楚,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缺少必要的意识和行动。因此,我经常通过各种形式,向他们宣传“一带一路”倡议和扶贫政策,及时了解他们需求和诉求,以更好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第二段:

在实践过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由于我的身份和工作地点,与少数民族群体发生互动的机会其实并不多。因此,我必须寻找适合的渠道和方式,以使我的思想积极向少数民族传递,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其次,我也遇到了和少数民族群体沟通的困难,由于语言和文化的隔阂,他们很难理解我的意图,也很难向我传达他们的意思。因此,我必须学会一些少数民族常用的语言和方式,以便更好地与他们沟通。

第三段:

作为一名合格的民族工作者,我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以实现对民族工作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我相信,选取高质量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学习,持续开展多项学术研究和实践探索,这些都是我们有效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手段。此外,我们还可以借助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工具,综合分析和监测民族工作的进展和状况,以更快速和准确地解决民族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第四段:

在实践民族工作中,我还需要具备很多其他的素质。首先,我必须有关爱和同情心,因为只有真心爱他们,才能让少数民族民众愿意接受我们的帮助。其次,我需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更好地理解他们的需要和诉求。

第五段:

总之,民族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必须秉持正义和任正不阿态度的工作,也是多方面困难和挑战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在工作中保持拼搏和积极向上的态度,加强学习和培训,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和技能,同时让自己充满同情爱心和担执责任的精神,就一定能够克服各种困难捍卫民族团结,并朝着民族工作更好、更高、更远的方向不断前行。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今天就要闭幕了。会议期间,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来自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各业和五十六个民族的代表聚集一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共商民族团结进步大业,充分显示了我国各族人民是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圆满成功。

下面,根据会议讨论的情况和提出的问题,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这次会议的意义和作用。

我们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四十多年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十多年来,我国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江泽民同志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在这次会议上所作的讲话,高度地概括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成就,全面总结了党的民族工作经验,深刻地阐述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对九十年代我国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发表了重要意见。这个讲话是指导我们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会议经过对这个讲话的深入学习和讨论,认真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振奋了精神。这次会议是一次团结的大会,一次继往开来的大会,一次促进民族进步和共同繁荣的大会,必将在我国的民族工作史上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们相信,经过这次会议,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一定会更加团结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携手前进,把民族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我国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的问题。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在我们这样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离不开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在当前的国内国际形势下,这个问题尤为重要。

从国内看,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经进入了新的关键时期。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纲要,为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绘制了壮丽的蓝图。各民族的大团结,是把这个蓝图变为现实的前提和基本保证。总的来看,我国的民族工作经受住了种种严峻考验,各民族的团结是稳固的,各族人民的关系是和睦的。在充分肯定这种基本形势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民族问题上还存在一些不利于安定的因素。对此,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

从国际上看,世界形势正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旧的格局已经终结,新的格局尚未形成,世界向多极化发展的趋势在加速。当前,国际社会很不安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东欧的演变和苏联的解体,国际敌对势力必然会把和平演变的重点逐步转向我国。它们往往打着民族、宗教的旗号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妄图分裂中华民族,推翻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面对这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我国各族人民更加需要进一步加强团结,坚定社会主义的信念,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使我们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为了加强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我们在处理民族问题时,都要始终立足于相信和依靠各民族的绝大多数干部和群众。在社会主义时期,我国各民族的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矛盾基本上是人民内部矛盾。对这样的矛盾,要本着相互尊重、相谅解的原则,妥善加以解决,以利于增进民族团结。至于对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不论在哪一个地区,不论是哪个民族的,都必须依法处理。要把极少数民族败类同他们所属的民族严格区别开来,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解决,决不要把个别人或极少数人的问题,看成是一个民族的问题或民族关系问题。

各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关键在于各民族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之间的团结。各民族的共产党员和干部都要做民族团结的表率。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团结就是力量。只要全国各族人民高举团结的旗帜,共同努力,我们就能战胜各种困难,取得各项事业的胜利。

三、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次会议期间,大家对民族地区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存在的差距十分关切,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对这个问题,确实应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同时也要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民族地区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差距,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是长期的社会条件和自然条件造成的。建国以来,我们为了逐步缩小这种差距,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艰苦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对于促进全国各个地区的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但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有的地区发展得快一些,有的地区慢一些,有的地区相对来说差距还拉大了。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在民族地区存在,在其他地区也存在,它是在所有地区都有所发展的情况下产生的,也是难以完全避免的。从民族地区来说,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并非所有的民族地区都落后,部分民族地区已经步入全国较发达地区的行列,有些少数民族群众已经过上比较宽裕的生活。为了逐步缩小乃至最终消除各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差距,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既要抓紧工作,又不能急于求成。既要作地区间的横向比较,也要和自己作纵向比较。我们总的政策和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全国各地区和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前进,这个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我们应该充满信心。当前,全国各地区包括各民族地区,都要从当地实际出发,抓紧抓好“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直是很重视的。近些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在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对已经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将继续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总的来说,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主要靠三条:一是国家的继续支持;二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的对口支援;三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自身的奋斗。这三个方面要统筹规划,有机结合,形成合力,这样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归根到底要依靠各族人民进一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这里,需要明确一个方针性问题。国家和有关部门在民族地区开发资源,兴办工厂企业,建设各种项目和基地,都要树立着眼于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开发和建设的过程中,要同当地形成密切的合作关系。有些配套产品要尽可能地让给地方去生产,服务性社会事业要尽可能地依靠地方去办,并且切实注意从当地少数民族中招收职工,培养人才。过去已经这样做的,要做得更好;没有这样做的,是个缺点,要努力改正;今后兴办的各种开发和建设项目,都必须坚持这样做。

关于对口支援问题,过去已经做了一些工作,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做得更好。关键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最近,国家民委向国务院写了专门报告,国务院作了研究,确定由国家计委负责牵头,国家民委和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共同参加,归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对口支援的工作。有关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都要积极参加,推动这项工作,切实做出成效。

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批的专业人才,是加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项根本性措施。现阶段民族地区的教育工作,在发展基础教育的同时要特别注意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做好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民族地区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还要注意加强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使之协调发展,相互促进。

在少数民族散居地区,应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当地少数民族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四、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

地区改革开放的问题。

经过三年来的努力,我国治理整顿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整个国民经济形势继续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从今年开始,要适当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加大改革开放的分量。全国是这样,民族地区也是这样。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广大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路子。各民族地区可以有领导、有计划、分期分批地组织一些少数民族干部到沿海地区和经济比较发达地区考察、访问,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商改革开放和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大计。

民族地区的改革开放要充分注意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坚持从实际出发,既要认真吸收内地和沿海地区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又要防止盲目照搬、照套。

民族地区的开放,首先要面向国内比较发达地区,加强多层次的横向经济联系,扩大双方的经济技术合作。在这种横向联系和合作中,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应该积极主动地向民族地区转让技术,帮助他们培训人才,并给以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援。还可以通过联合办厂、联合开发资源、补偿贸易等办法,实行优势互补,促进民族地区形成自己的支柱产业和拳头产品,加快经济的发展。

我国有两万多公里的陆地边界线,绝大多数在民族地区。同我国毗邻的周边国家,在经济贸易方面与我国有着很强的互补性,市场潜力很大。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是我国实行对外贸易多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扩大陆地边境的对外开放,是我国整个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选择若干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边境城镇,作为对外开放的“窗口”。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一些商品交易会。在民族地区引进外资,兴办“三资”企业,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应该给予同沿海地区一样的优惠政策。总之,我们要像重视沿海发展那样,重视沿边的发展,采取必要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边境贸易以及同周边国家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兴边富民,促进边疆地区的稳定和繁荣,促进我国同周边国家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

五、关于进一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问题。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四十多年来我们在民族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是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成长分不开的。今后,我们要继续注意扩大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更要注意改善结构,提高素质。要教育各民族的干部和共产党员,不论出身于哪个民族,都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民族观,要从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利于团结的思想与观念,带领各族人民巩固和发展我国各民族的团结进步事业。

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门,要同民族地区共同研究,认真商量,作出进一步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划,并切实付诸实施。鉴于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构中比较缺乏经济、科技和管理人才,今后要更加注意培养这方面的干部。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应当积极主动地采取多种办法和形式,对口帮助民族地区培训各种专业人才。要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与干部交流、挂职锻炼结合起来,不仅继续选调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沿海的优秀干部到民族地区工作,同时也要选调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内地、沿海地区工作或挂职锻炼。

六、关于宗教工作的问题。

在会议的讨论中,许多同志都谈到,在一些民族地区,要特别注意贯彻好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处理好宗教问题。这个意见很好。宗教和民族是两个不同的范畴,但在我国一些地区,这两个方面的问题常常交织在一起。伊斯兰教、藏传佛教、上座部佛教等,是一些民族的普遍信仰。我们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一系列正确的宗教政策。我们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公民既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不信教的要尊重信教的,信教的也要尊重不信教的。我们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不允许宗教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等政治和社会事务。我们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做好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支持,坚持取缔一切非法的宗教活动和地下宗教势力。我们支持宗教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宗教界可以和外国宗教界往来、交流,但不允许外国势力支配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严防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对于共产党员来说,不论出身于哪个民族,都应该坚持唯物论和无神论。

在处理宗教问题时,要着眼于民族的发展和进步,着眼于把各族人民中的信教和不信教群众紧密地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同时,要警惕和防止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

七、关于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问题。

大家都说,我们这次会议开得很好,今后的关键在于落实。我完全赞成这个意见。各部门、各地区都要把这次会议的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要抓紧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制定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相配套的法规和条例。最重要的首先是统一认识,认识统一了,事情就好办了。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提出落实会议精神的措施。落实好会议精神,不仅是民族地区的事情,也是全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尤其要作落实的表率,作出落实这次会议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大家要多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着想,出主意,想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同志们,这次会议以后,我国的民族工作将会出现一个新的局面,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会更加兴旺发达。让我们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为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研究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开好这次会议,对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促进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一步开创我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也决定了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华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实现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不断促进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今天,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水平发生历史性飞跃;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事业显著进步,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党同少数民族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各民族多彩多姿的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明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这些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的重大成果,也是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的巨大成功。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对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民族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民族问题与民族的存在相伴生,只要有民族和民族差别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国实现了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具备了根本政治条件,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共同因素会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异、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对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传统、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差异,我们要充分尊重和理解,不能忽视它们的存在,也不能用强制的方式加以改变。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这是一个历史过程,需要我们进行长期努力。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涉及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我国的民族问题必须放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中来解决,解决好民族问题又有利于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只有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团结奋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不断取得新的成就,并最终取得成功。同时,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在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我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才能不断形成和发展。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中,我们始终要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处理好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世纪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我国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目前,由于地理条件限制、发展基础薄弱、市场开发条件差、自身发展能力弱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民族自治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只有全国平均数的67.4%,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全国平均数的71.4%。从这个情况看,民族地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要采取更加得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富裕。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切实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各项任务,使民族地区的面貌更快地得到改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第三,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证。民族关系是多民族国家中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正确处理民族问题,使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实现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奠定了根本政治基础,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我们能够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这一切必然会对我国民族关系产生深刻影响。随着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民族因素和宗教因素在国际政治中的影响明显上升,各种民族主义思潮和活动趋于活跃,引发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冲突和内乱。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仍然相当活跃,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对我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重要保证。

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是要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全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昌盛,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统一安全,同心同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发展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符合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也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光荣职责。

总之,新世纪新阶段的民族工作必须把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具有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具有坚实基础。抓住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就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开创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二、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处理民族问题的丰富经验。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都对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指导我们党形成了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关于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必须始终坚持和全面贯彻,并结合新的实际不断丰富和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和贯彻以下重要指导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认识我国多民族的国情和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着眼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因族举措、分类指导,制定并实施符合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际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坚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坚持国家帮助、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自力更生相结合,不断改善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

——坚持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各族人民利益,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为实现这一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解决民族地区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发挥社会主义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

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也是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首要任务。加大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改善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随着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中央将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实现全面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在投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对内对外开放等方面实行更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要完善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相适应的政策性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加大对民族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要重点帮助民族地区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优先在民族地区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带动和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并充分考虑地方和群众的利益。要制定并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和兴边富民“十一五”规划。发达地区要把支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为自己应尽的义务,进一步扩大支援的力度和广度,并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支援途径和机制。要继续推动对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的光彩事业等活动。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要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改善,加快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要坚持按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办事,有效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进一步把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搞好公有制经济,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搞好综合治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大力支持民族地区优先发展教育、科技事业,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支持少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发展、创新,丰富各族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加强民族地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要突出抓好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加大国家扶贫资金对民族地区贫困县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好民族地区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扶持帮助转化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要坚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树立培养人才优先的观念,把培养各级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

要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和实施民族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和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更多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信任,放手使用。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县、乡(镇)的领导班子,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的力度,做好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和国家机关及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工作,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途径和方式,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各族干部在比较艰苦的条件下为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对民族地区各族干部的工作生活要给予更多关心,对他们的成绩要给予充分肯定。民族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为各族群众起好示范带动作用;要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努力学习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当地民族的历史、文化,密切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

(三)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祖国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民族团结是祖国统一的重要保证。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我们必须进一步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要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使各族群众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增强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鼓励各民族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实现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慎重对待。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证。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体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的统一。实践证明,这一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生命力。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条基本经验不容置疑,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动摇,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的一大政治优势不容削弱。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遵守执行这部法律的自觉性。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要抓紧制定配套的法律法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或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要经常检查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执行的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在本地区的贯彻执行,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第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和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充实民族工作部门,健全机构,充实力量。要加强培养培训,下大气力建设一支具有很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较高理论和政策水平、丰富民族专业知识、务实工作作风的民族工作干部队伍。要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实行和进一步完善民委委员制,充分发挥各委员单位在民族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中高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学习民族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和建设。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和国内改革发展深入进行的情况下,民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少。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集中群众智慧,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密切关注世界民族问题发展变化对我国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影响,注重借鉴世界各国处理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三,夯实基础,健全组织。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基层组织直接面向各族群众,担负着具体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必须落实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上来。要高度重视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党的组织,哪里有党的组织、哪里就有健全的组织生活和坚强的战斗力。要切实抓好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注重改善民族地区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条件,特别要帮助民族地区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第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做好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各级干部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带领各族群众埋头苦干、不懈奋斗。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做好贯彻落实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涉及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要切实关心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多为各族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把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六年来民族工作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的民族工作,动员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进程。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中华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把民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繁荣发展。今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是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会上胡锦涛和温家宝发表了重要讲话,会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胡的重要讲话,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阐述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分析了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深刻总结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成就和经验,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胡强调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大工作。这两个“重大”,把民族工作的重要性讲得非常透彻、非常精辟。胡提出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为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胡关于新形势下做好民族工作的五项指导原则,既是对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的高度概括,又是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胡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定》,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紧密结合河南实际,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是一个民族成份众多的省份,民族问题具有自身的特点。一是虽然少数民族人口相对比例小、还不到全省人口的1.3%,但绝对量达120万,在全国未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省市中居第一位;二是回族人口多达100万,仅次于宁夏、甘肃,居全国第三位;三是少数民族呈大分散、小聚居状态;四是受区位和历史文化影响,河南省出现的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具有辐射性强、与周边省市相互影响大的特点。长期以来特别是全省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民族工作,各级统战、民族及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开拓进取,河南省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出现崭新面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各类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思稳定、谋发展,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河南省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提供了重要保证。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一些市、县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磨擦和突发事件仍有发生,一部分民族乡、村扶贫开发任务还比较重,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力量还需要加强;境外敌对势力、边疆“三股势力”的渗透日益加剧,一些宗教狂热分子不断到河南省活动,使河南省民族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对河南省民族问题的特点和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前不久胡锦涛亲临河南视察指导工作,对河南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希望,要求河南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发挥更大作用、走在中部地区前列,这对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推进全省建设富裕中原、美好中原、和谐中原的高度,深刻认识新形势下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胡讲话精神上来。

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实现中原崛起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原崛起是全省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调动全省人民包括120万少数民族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少数民族的参加,实现中原崛起就缺少重要的力量;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小康,河南的小康社会不是全面的小康。只有做好民族工作,真心实意地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更好地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中原崛起增添动力、增强实力。

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构建和谐中原的必然要求。做好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是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只有统筹兼顾不同民族、不同群体的利益,妥善处理好汉族与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以及各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关系,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全省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为构建和谐中原创造更为有利的社会条件,奠定更为坚实的社会基础。同时,民族团结又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只有不断促进民族团结,才能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才能动员全省各族人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

正确把握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提高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民族问题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在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各种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特别是宗教极端势力企图插手河南省一些地方的宗教事务,境内外对势力利用宗教加紧对我进行各种渗透活动,一些社会问题很容易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引发矛盾的因素增加。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形势下,能否做好民族工作,妥善处置各种矛盾和问题,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得到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在内的全省人民的真心支持和拥护,能否为全省人民执好政、掌好权。这既是对各级党组织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也对我们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总之,民族问题始终是推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河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大局的一项重大工作,决不能因为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小而轻视民族问题、放松民族工作,更不能因为民族工作难度大而不愿管、不敢管。我们一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学习贯彻胡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动员全省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河南省实现跨越式发展、在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中走在前列做出贡献。

二、明确任务,振奋精神,不断开创河南省民族工作新局面。

根据中央精神,结合河南实际,新世纪新阶段全省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把搞好民族团结作为首要任务,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作为重要任务,为实现中原崛起作贡献。

(一)要把搞好民族团结作为全省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民族团结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加强民族团结对保持河南省社会大局稳定、构建和谐中原、促进中原崛起,意义十分重大。我们一定要从河南民族问题的实际出发,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努力促进民族团结。

要加强宣传教育。这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础知识的教育,使各级干部能够妥善处理涉及不同民族成员的矛盾纠纷,做好民族工作;使各族群众真正理解“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道理,增强民族团结意识,尤其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有损民族团结的内容。要总结推广今年上半年全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并与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实际相结合,与正在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友好乡村活动相结合,与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相结合,促使活动继续扎实有效开展,为加强民族团结奠定更加紧坚实的思想基础。

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这是维护民族团结的保障。重点要建立健全五项机制:一是组织协调机制。市、县、乡建立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行责任制,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协调。二是培训教育机制。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课,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表彰惩戒机制。省、市、县坚持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对贡献突出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致使发生影响民族团结问题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四是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机制。定期自下而上排查民族宗教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定和完善对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这五项机制,既是全省民族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民族团结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措施。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建立健全这五项长效机制为保障,把党的民族宗教贯彻到基层,把加强民族团结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把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这是搞好民族团结的关键。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问题,必须讲原则、讲法制、讲政策、讲策略,严格区分矛盾性质,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成员的一般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都归结为民族问题。河南省现阶段民族工作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总体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为主的方针,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在处理民族问题和事件时,要注意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国际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等旗号进行的西化、分化活动,坚决防范和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民族问题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水平。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要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实现中原崛起的重要任务,是各族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现阶段河南省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做好这项工作,首在思路,重在支持,贵在进取。

首在思路,就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党委、政府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社会发展全局,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思想。要正确认识和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集中各族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着力解决当前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贯彻“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走出一条具有本地特色的加快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重在支持,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既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和物力,又要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既要注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坚持抓好各地区各部门的对口支援;既要支持他们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又要支持他们把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搞上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投入,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随着地方财力的增长逐年递增;逐步加大对民族区、乡(镇)和其他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保证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足额发放,保证基础教育正常经费支出。要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支持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民族聚居地区的支持力度。重点帮助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中小型公益性项目。二是支持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对民族聚居地区具有资源比较优势的产业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安排资源开发和深加工项目,扶持其提高资源就地加工和增值能力。支持民族聚居地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和效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族聚居地区建设,鼓励民族聚居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和合作经济的发展。支持民族聚居地区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持,确保这些地区的可持续产业,进一步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是要解决好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的贫困问题。要加大贫困民族乡、村的扶贫开发力度,促其尽快脱贫。省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民族村进行对口支援,市、县组织有关部门对贫困民族村进行对口支持。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民族聚居地区劳动力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力度,加强就业服务,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要把民族聚居地区作为一个重要方面纳入规划,统筹考虑。

贵在进取,就是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群众要立足于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起依靠自身奋发图强、开拓创新,彻底改变面貌、繁荣发展的观念。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要紧密团结、相互学习、彼此尊重、密切合作,齐心协力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少数民族群众要倍加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倍加珍惜民族团结,努力加快本地发展。要充分发挥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把党的优惠政策和各方面的支持帮助转化成自我发展的动力和能力。我们相信,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一定能够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以改变家乡面貌、创造辉煌业绩的实际行动树立民族的良好形象。

(三)要把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作为重要任务。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人才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做好新时期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一是要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要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制定周密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完善政策机制,认真组织实施,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要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热情关心,严格要求,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着重帮助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增强带领各族群众发展经济、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本领。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制度,注重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把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民族区、乡(镇)的领导班子,要按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区、乡(镇)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河南省已经规定少数民族人口10万人以上省辖市、万人以上县(市、区)、千人以上乡(镇)的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一名少数民族干部,这个规定要认真落实。省直部门也要积极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要推进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省直机关及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培训的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到省直机关及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

二是要抓好民族聚居地区人才资源开发。要落实人才强省战略,把培养各类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来落实。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制定和实施民族聚居地区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聚居地区更多地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要努力消除束缚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

三是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工作。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是少数民族群众中德高望重、有较大影响又与党和政府同心同德的人士。加强对他们的培养联系,对于维护民族团结,及时化解、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摩擦和突发事件,具有重要和特殊作用。要选准对象,认真培养,关心他们的生活,支持他们的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照顾他们的利益,增进与他们的感情,关键时刻发挥他们的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

三、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性,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措施,让各族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要建立民族工作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工作作为民族聚居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统战部门和民委要认真履行职能,搞好综合协调,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委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要夯实基础,健全机构。基层组织是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基础,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基础。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村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使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团结带领各族群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大力加强民族工作机构特别是县级机构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切实帮助民族工作部门解决实际困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要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民族工作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要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要坚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一步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工作手段,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据各族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想事情、做事情,按照客观规律作决策、干工作。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促进全省的改革发展稳定。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广大民族工作者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河南省的民族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全面推进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而努力奋斗。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是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xxx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安排xxxx年的工作。今天上午,大家列席了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省委、统战部长李微微,省政府副省长戴道晋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对统战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真总结xxxx年的工作成绩,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

结奋斗,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

在民族工作方面,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件事:一是把握中央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机遇,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上取得了新成绩。xxxx年是民族工作调研年。年初,我们配合国务院调研组对民族工作开展了全方位深层次调研,调研范围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涉及近30个省直和市县单位,我委在服务协调调研组活动的同时,还集中力量撰写了7个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国务院调研组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以后,我委举全委之力筹备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协调动员43个省直厅局、14个市州和24个民族县开展了五个层次的调研活动,形成了306份调研报告,同时我们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还组织力量赴贵州、广西等五省区考察取经,在此基础上完成了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文件和报告的起草任务。二是认真履行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单位职责,在创新推进方式上探索了新途径。在继续抓好调查研究、信息报送和服务国家民委派驻联络员等工作的同时,去年我们重点抓了片区金融扶贫工作。我们通过争取有关方面出台支持性政策、拨付引导性资金和组织银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金融扶贫向纵深拓展。湘西自治州成功举办了金融扶贫座谈会,州政府与省州各金融机构签署银政融资意向597亿元、银企合作签约金额174亿元。我们还与新华社联手,调研推介了怀化、邵阳等地的金融扶贫经验,国家民委领导对我省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务院副刘延东、马凯、汪洋和国务委员杨晶对武陵山片区金融扶贫的创新举措作了批示和肯定。同时,我们认真协调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开展新一轮逢十庆典项目建设,加大力度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支持政策,推动清理落实各项民族优惠政策,有效维护高校招生政策的稳定性和民族地区考生的切身利益,千方百计为民族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注入活力。三是按照民族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路,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上推出了新举措。去年,我委争取国家投资4200万元,重点引导实施了4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重点项目,带动社会和民间投资6亿多元,特色村寨已成为民族贫困地区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推动旅游产业升级发展、加快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我委与旅游、住建、扶贫等部门一道,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起草了进一步推进特色村寨建设的政策性文件;同时与省民族团结进步行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一道,成功举办了“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评选活动,有力提高了特色村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是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评选表彰和活动引领上迈出了新步伐。去年,我们组织评选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25个先进集体和30个先进个人,受到了国务院表彰;同时启动了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的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极大地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们还在岳阳市成功举办了全省第八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弘扬了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同时,我们在全省民族地区各级院校中首次举办了以“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社会反响强烈。

在宗教工作方面,我们突出了以下工作重点:一是大力开展教风创建,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年初,召开了第二届全省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部署了深化教风创建工作,采取各市州、各教分别办点、以点带面的形式推进。10月,联合省委统战部举办了以“同心促和谐?聚力正教风”为主题的xxxx年全省性宗教团体班子成员谈心活动。认真贯彻中央10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开展了联合专项督查。积极指导佛教、道教界开展文明进香、规范放生活动,推动生态寺庙、生态宫观建设。深化____私设聚会点的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规建造露天佛像,调查清理“寺庙被承包”和宗教活动场所“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积极推进认定备案工作,至今共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5840人。稳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部署对全省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换证。二是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引导发挥积极作用。完善宗教团体评价制度,在年中和年底对各全省性宗教团体及负责人进行了综合评价。指导基督____会”顺利完成换届,指导邵阳、永州、岳阳、长沙、怀化、衡阳、常德等地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推动湖南圣经学校和省基督____场所工程项目顺利开工,帮助省天主教“两会”、省道教协会、省佛教协会推进办公和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协调解决困难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指导省佛教协会开展湖南佛教首届讲经弘法月活动,指导省伊协举办新“卧尔兹”全省巡回演讲,指导省基督____会”开展纪念中国基督____爱国运动委员会成立60周年活动,组织神学思想研讨和本土音乐交流会。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慈善活动,全年累计捐献助学款2487万元,社会好评如潮。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力维护大局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抵渗、安全、维稳领导体制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将宗教事务管理纳入省市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畴。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排查整治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严防大型宗教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及时稳妥处理部分天主教徒赴上海佘山“朝圣”事件,抵制“达洼宣教团”来我省非法活动,防范藏传佛教在湘的非法活动,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妥善处理了一批涉稳事件。四是积极开展基础调研,切实推行依法行政。围绕《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条例修订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成立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创新课题组,边试点边调研,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办法》修订意见。围绕“宗教事务社会化管理”、“深化宗教界教风建设”、“发挥宗教团体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和“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等重要课题广泛开展调研,形成了一批成果。结合调研制订了《行政审批工作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下放2个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xxxx年,我们还在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合并、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各市州的民族宗教工作也各具特色、亮点纷呈,我这里不再一一列举。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我省民族宗教系统全体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州县区大力支持的结果。回顾过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民族宗教工作要干大事,必须把握大局;民族宗教工作要有突破,必须抓住机遇;民族宗教工作要有地位,必须搞好调研;民族宗教工作要打开局面,必须善于协调;民族宗教工作要赢得支持,必须搞好服务。这些成绩和经验,是我们继续前进的起点,也是我们提振信心和坚定决心的基础。当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民族地区发展滞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短板;民族团结与宗教和谐的趋势不断强化,但影响民族关系与宗教和谐的因素也在增加;民族宗教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薄弱,与新形势的要求不相适应。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加大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二、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最主要、最核心的任务,就是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既要吃透基本精神,又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从大局着眼、从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和定位新时期我省的民族工作。就当前来说,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基本要求:一要牢牢把握“五个并存”这一民族工作的“新常态”。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用“五个并存”精辟概括了民族工作面临的新的阶段性特征,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这“五个并存”就是民族工作的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大逻辑。面对新常态,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坚定政治方向,切实振奋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二要牢牢把握加快发展这一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在湘西考察时指出:“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核心是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庄严承诺,也是民族工作努力的方向和目标。我省民族地区大多是贫困地区,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点和短板所在。当前,我们要把握这一时间节点,把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民族工作的总抓手,帮助民族地区在不同基础、不同起跑线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经验证明:民族贫困地区要后发赶超,实现跨越式发展,差别化政策是第一推动力。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都针对民族地区出台了含金量高、力度很大的差别化政策,这些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是撬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最为有力的杠杆,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不放、全面贯彻落实。三要牢牢把握维护团结这一民族事业的“生命线”。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强调,“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团结、最管用的是争取人心”。我们要发挥民族工作部门的优势和特点,善于团结群众、争取人心,把工作重点放在与各族群众的交流和交心上面,坚持将心比心、以心换心,多培养、融洽相互之间的感情,凝聚各民族大团结、大繁荣的正能量。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增强共性,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大力推进理念、手段、载体、方式的创新,注重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四要牢牢把握法治化这一民族工作的“总方略”。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历史新阶段。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大力推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进一步用法治精神引领民族事业、用法治思维谋划民族工作、用法治方式解决民族问题。当前,要健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备的民族法治体系;要坚持严格执法,建立高效的民族法治实施体系;要强化宣传和监督检查,建立严密的民族法治监督体系。

根据以上要求,我就做好今年的民族工作,再重点强调三个方面:

一是坚持多措并举,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首先,要围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把落实的责任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各级各部门既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的“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拿出自己的“自选动作”,实实在在地解决民族地区的问题。同时我们将建议省委的政策性文件不定密级,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明责促落实。其次,要精心办好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讨班,同时把学习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的核心内容,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必修课。今年,围绕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国家层面将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研讨班、民族地区州县领导干部培训班和民委主任培训班,我们拟参照中央的做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第三,要认真开展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督查行动,重点是督查省直有关厅局、14个市州和24个民族县,督查行动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促平衡”,突出问题导向、突出总结经验、突出上下联动、突出典型引路、突出抓政策细化实化。

二是创新推进方式,着力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践经验表明,作为民族工作部门,推动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于创新推进方式,在于选准突破口、把握切入点,这样才能做到“四两拨千斤”、“牵一发而动全身”。第一,继续深化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上半年,要与省政府金融办、商务厅和怀化市政府联手,精心举办武陵山投资贸易博览会,出台全省性的金融扶贫支持政策,推动签约一批银政银企投融资合作项目,通过强势推进金融扶贫等特色工作,保持湖南在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上先行先试的势头。第二,大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坚持把特色村镇作为我省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头戏来抓,作为我省武陵山片区试点联系工作的第三战役来抓,作为民族地区推进全面小康、发展休闲旅游和升级城乡建设的重要抓手。十三五期间,我省拟重点支持200个左右特色村镇建设,形成十大乡村旅游精品圈、点、线,打造百亿大产业,带动30万贫困农民奔小康。近期,主要是抓好编制专项发展规划、争取政府加大投入、多方整合资金、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文件、隆重推出最美特色村寨和摄影大赛展、召开特色村镇建设推进会议等基础工作。第三,认真编制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开展这项工作,是国务院“十一五”以来的明确要求,是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也是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抓这项工作,目的是把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脚到规划和项目上来,为民族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规划保障。要积极协调,努力构建规划引领民族地区发展的“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一方面是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编制好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一方面是积极推动民族地区与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专项规划搞好对接,争取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级和部门规划笼子,并争取项目优先实施、资金优先安排;一方面是协调省有关部门搞好武陵山片区开发中长规划与国家及各部委“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对接,争取武陵山民族地区有更多项目进入国家规划之中。第四,继续动员民委委员单位聚力支持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民委委员制是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工作机制,也是落实民族政策法规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年的重点是支持民族自治地方搞好逢十庆典项目建设,衔接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的“政策干货”和“真金白银”,同时借鉴外省经验,尝试组织民委委员单位到民族地区开展现场调研和现场办公活动。

三是紧扣创建主题,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民族团结是民族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紧扣“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切实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第一要抓好“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全省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的参赛参演组织工作,以此为平台,讲叙湖南“好故事”、展示湖南“好身材”、传播湖南“好声音”,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第二要深入贯彻国家在广东召开的涉疆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机制,使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流动人员,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更好地融入城市。第三要加大力度支持散居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主要是持续抓好已有政策的清理落实,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帮扶责任制,支持民族乡通过逢十庆典建设实现隔几年上一个台阶的目标。第四要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活动,特别要将增强文化认同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抢占21世纪人心争夺战的“制高点”,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打牢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思想基础。第五要更加关注民族地区民生事业建设。民生连民心,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要始终坚持贴近民生抓发展,始终把教育和就业作为优先发展的战略重点。今年将召开全国第六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我们要着眼贯彻落实,及早展开全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要组织精兵强将,重点抓好民族地区创新创业专题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支持性政策。同时,继续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示范点和传承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抢救保护工作,抓好少数民族卫生和科技工作。

三、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为抓手,切实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必须把握国际国内大背景下宗教领域的新变化、新趋势。当前,受人们思想价值观念多元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信教人数呈增加之势,与宗教相关的非政府组织增多。“教会网站”、“电子教会”、“电子牧师”等网络组织兴起,打破了传统宗教活动在寺院、清真寺、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的限制,宗教传播更快,范围更广,影响更大,监管更难。人们对宗教的认识和态度更加多元,对宗教的兴趣、认同和接受程度不断提高,宗教的社会影响力有所扩大。涉及宗教问题的观念冲突、利益矛盾和社会关系更加复杂。“乱建滥塑私设”、非法传教、借教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宗教的世俗化、伦理化、人间化的发展以及商品市场理念、科技手段的引入,使境外势力找到了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破坏的新突破点,对我渗透、干扰和破坏活动日益加剧,出现渗透事件多、范围广,渗透组织增多,渗透形式多样,渗透重点转移等新特征。从宗教界内部来看,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少数教职人员出现了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争名逐利、弄虚作假等现象,个别的教职人员甚至道德沦丧、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有的爱国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凝聚力不强,桥梁纽带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宗教人才培养和宗教团体建设任务艰巨。对宗教领域出现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站在维护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来深化认识,积极主动应对。当前,最根本最管用最紧迫的应对之策,就是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努力推动由主要依靠政策办事向主要依法管理转变,逐步实现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推进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首先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四中全会精神,坚定法律信仰,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当立法先行,先立后办;与现行法规相冲突的,应当先行修改,先修后办;需要废止的,应当依法废止,先废后办;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来解决的,应当及时释法,先释后办。处理宗教问题,情况越是紧急复杂、越是关键时刻、越是矛盾突出的,就越要自觉坚持依法决策和办事,防止凭个人意志左右宗教工作、用运动的方式处理宗教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和判断,xxxx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工作:

一是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总结《宗教事务条例》颁行来的实践经验,积极筹备《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改工作,争取在xxxx年内完成《湖南省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登记办法》的修订。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一方面完善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通过加强培训和学习,帮助广大宗教工作干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在宗教界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鼓励宗教界把法治精神融入到讲经讲道中去,用信教群众听得懂、易于接受的方式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维护法律权威,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在各级党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宗教政策法规,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校和行政学院教学计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项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健全各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县、乡、村三级网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

二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要巩固教风建设和专项工作成果,继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细化标准,深化试点,建设文化型、学习型、道德型、生态型宗教活动场所;继续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主要教职人员任职备案、宗教场所财务监管工作,推动专项工作经常化;继续深入调研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完善的有关问题,推动解决场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等问题;继续依法依规加强对佛道教方面存在乱象的整治,刹住“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地方出名”及人为助长乱建庙宇和滥塑露天宗教造像之风;继续依法加强藏传佛教向我省传播的管理、流动穆斯林的服务管理、天主教教区的管理、____私设聚会点和工商团契的管理、民间信仰事务的管理,维护我省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宗教关系和谐;继续加强宗教涉外工作的规范管理,建立出访团组、来访接待、捐赠审批、因私出境、证照管理等宗教涉外事项等专项制度,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继续完善和强化“虚拟宗教”、“网上宗教”的管理措施,抵制消极现象,遏制极端思想,禁止非法活动。

三是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要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和教风建设,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教务活动管理制度,完善宗教团体民主评价机制,指导相关团体依章依规完成换届工作,确保新老交替正常有序。组织开展宗教界人士恳谈活动,举办宗教界人士读书班、培训班、高级研修班,加强宗教院校的办学指导。支持开展读经讲经解经活动、新“卧尔兹”巡回演讲活动、以____中国化为主旨的神学思想研讨活动、“宗教慈善周”活动、宗教文化交流活动、“文明敬香”活动和“合理放生”活动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教职人员队伍。要巩固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保工作成果,积极协调并解决遗留问题,探索设立宗教教职人员社保救助金,推动市县宗教团体和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的全面落实。要加强与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积极推动省基督____会”办公场所及圣经学校项目建设进程。要依法保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引导他们依法维权,稳妥处理城市拆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支持宗教界在法治建设、公益慈善、对外交往和增进两岸四地交流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保障,努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开局之年、关键之年,也是中央决定召开宗教工作会议的谋划之年、实施之年。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是决定一切的。做好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关键在干部、要害在作风。

第一,要把调查研究坚持摆在首位。事实反复证明,“调查研究有多深,民族宗教工作就能走多远”。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最大特点是“政策加工厂”、“顶层设计室”和“信息中转站”,这就决定了调研是做好各项工作的“牛鼻子”。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话语权,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最大的权力就是话语权。可以说,我们端的就是调查研究的碗,吃的就是调查研究的饭,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饭吃。怎么开展调查研究?总的要求是“忠于职守、精于谋划、工于结合、善于总结”,具体要注意以下环节:一要突出把握大局。当前,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来谋划民族宗教工作,围绕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来运筹民族宗教工作,围绕已经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即将召开的中央宗教工作会议来引领民族宗教工作。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各市州和各处室都要尽快确定今年调研的重点课题,选题要聚焦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贯彻落实,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新的国际国内背景下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优化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和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建设等等,都是今年调研选题的重点领域。三要实行战役推进。坚持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集中人力物力搞大制作。重点课题必须领导带头、全员动手和责任到人;必须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制;必须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部门联手,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必须继续完善调研成果评审机制、绩效考核机制、表彰奖励机制和联系会议机制;必须进一步加强民族研究基地建设;必须积极开展学术研讨、成果交流活动;必须在把握机遇推动成果转化上狠下功夫,打通调查研究的“最后一公里”。

第二,要把转变作风贯穿工作始终。“民族宗教无小事”。在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不是变弱了,而是更强了。这就要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具有正确的政治观点、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考虑和处理问题;必须能够严格区分政治问题与非政治问题、原则问题与非原则问题,并采取适当的方法,做好团结稳定和引导工作。反复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切实增强党纪国法意识、勤政廉政意识,既在大是大非上不踩红线,又在小事小节上不犯糊涂,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这里要特别强调,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既不是“清水衙门”,也不是“世外桃源”,必须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必须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必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推进政务公开,必须严格项目资金、行政审批和机关财务管理。民族宗教工作说到底是群众工作,这项工作的根本任务就是要把广大的各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共同奋斗。民族宗教工作的群众性,决定了这是一项有感情讲感情的事业。在过来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只要我们真正把民族地区和宗教界的困难当成自己的困难,把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群众就会对我们有感情,就会拥护党委和政府;反之,如果高高在上、居高临下,以“救世主”或“管理者”自居,不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不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不懂得广大群众的喜怒哀乐,就会脱离群众,就不可能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

第三,要把机制建设紧紧抓住不放。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必须争取全党全社会的重视和支持,必须坚持不懈地抓好体制机制建设。总的来说,就是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下,进一步发挥省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作用,发挥省民委委员单位的协同作用,发挥全省民族宗教系统的职能作用,发挥乡村社区、民族联谊会和宗教团体等基层组织的基础作用,特别要注意发挥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主体作用,举各方之力,齐心协力推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顺事业。当前,各级政府机构改革正在推进之中,一方面我们要抓好民族宗教机构的合并工作,成了一家人,就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汗往一处流,同心同向同力做好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协调解决基层基础建设问题,推动实现省委提出的“形成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而且办成好事的工作局面”。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民族宗教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做好民族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国家的民族关系也日益复杂。作为一名从事社会工作的人,我有幸参与了多项民族工作,与各个民族的人们进行了交流与合作。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刻领悟到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和方法。下面,我将就此与大家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做好民族工作必须了解各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传承,了解这一点对于促进民族和谐至关重要。例如,在与少数民族的交往中,我发现他们对于自己的传统文化非常重视。我积极参与他们的传统庆典和仪式,学习他们的语言和习俗。通过深入了解和尊重他们的文化,我得到了他们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因此,了解各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将有助于建立和谐的民族关系。

其次,做好民族工作需要注意把握好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在工作中,我们不能偏袒某一特定民族,也不能歧视其他民族。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应当以一个公正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民族,为他们提供公平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在我的实践中,我发现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对于维护民族和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只有在大家都能够公平公正地参与和分享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民族的共同繁荣进步。

第三,做好民族工作需要注重沟通和交流。各个民族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只有通过沟通和交流,才能够解决问题并建立起互信和友谊。在多次与不同民族的人们交谈中,我发现他们对于自己的困难和需求有着深刻的认识,而且他们乐意与我分享他们的观点和建议。通过积极倾听和引导,我们能够达成一致共识,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因此,加强沟通和交流,是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

第四,做好民族工作需要注重教育和培养。在促进民族和谐的过程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手段。通过教育,我们可以减少歧视和偏见,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我曾参与组织了一项教育活动,通过向年轻一代灌输尊重和包容的理念,他们能够在成长的过程中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长期以来,我们看到了这一工作的成果,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认识到多元文化的重要性,并且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展现出对其他民族的尊重和关爱。因此,教育和培养是推动民族和谐发展的基础。

最后,做好民族工作需要注重全社会的参与。民族工作不是某一组织或个人的职责,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有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民族和谐的目标。在实践中,我积极组织了社区活动,吸引了更多人参与并加入到我们的民族工作中来。他们可以通过志愿者服务、社区讲座等形式,为促进民族和谐贡献自己的力量。通过全社会的参与,我们可以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传递出民族和谐的正能量。

总之,做好民族工作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使命。只有通过了解各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坚持平等和公正的原则,加强沟通和交流,注重教育和培养,以及全社会的参与,我们才能够实现民族和谐的目标。我相信,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国家将会更加繁荣富强,我们的民族关系也将更加和谐共存。

做好民族工作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十分重视民族工作的推进和发展。民族工作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各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活动。作为民族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我深刻体会到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在过去的工作中,我积累了许多经验和心得,现在我将以此为基础,总结出一些关键的体会。

首先,做好民族工作需要有正确的思想观念。作为民族工作的从业者,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民族团结是共同的心愿,民族平等是共同的目标”这一基本原则。只有始终坚持以民族平等为根本,以民族团结为核心,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公平对待各个民族。同时,我们还要摒弃一切种族主义思想,避免在工作中发生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见,确保每个民族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权益。

其次,做好民族工作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是民族工作的重要保障,它能够为各民族提供良好的生产和发展条件。在多民族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意味着改善民族地区的交通、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只有有了良好的基础设施,各民族才能有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去实现自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交往,促进各民族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第三,做好民族工作需要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是培养民族工作干部和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民族团结的重要帮助。在民族工作中,我们要重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确保每个民族都能享受到教育资源的平等。同时,我们还要切实加强民族教育,推进各民族的语言文字教学、历史文化传承等相关工作,让各民族的文化得以传承和发扬。通过教育的力量,我们能够增强各民族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维护民族团结。

第四,做好民族工作需要开展文化交流与融合。文化交流与融合是促进民族团结和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方面。我们应该加强对各民族的文化传承和保护,鼓励各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融合,共同营造一个文化发达、文化多样的社会氛围。通过文化交流与融合,我们能够激发各民族的创造活力和发展潜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最后,做好民族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制度和机制是保障民族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我们应该建立起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从政府部门到社会组织,从经济建设到文化事业,都要有专门的制度和机制来保障民族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作用,形成合力,形成推进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

作为一个参与者和推动者,我深感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我们把思想观念摆正、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教育事业、开展文化交流与融合、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才能够推动多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实现各民族的共同富裕和团结发展,让中国的多民族大家庭更加繁荣和美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为实现这个目标而不断奋斗。

民族工作条件心得体会

近年来,中国的民族工作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不仅从物质条件上提供了更好的保障,还注重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作为一名参与民族工作的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变化带来的积极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民族工作条件的心得体会,以及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首先,在民族工作条件方面,我认为物质条件的改善是至关重要的。过去,一些偏远地区的民族工作者在生活和工作条件上都面临着许多困难,导致他们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然而,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技术的进步,这一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如今,很多地区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了提升,这为我们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来开展民族工作。

其次,作为一名民族工作者,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在过去,一些民族文化因为种种原因面临着丧失或消失的风险。然而,在新时代的发展中,我们开始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并意识到它对于国家长远发展的重要性。通过举办各种文化展示活动和资源保护工作,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传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还能够增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此外,民族工作条件的改善也促进了教育和培训的发展。过去,一些偏远地区的民族工作者往往缺乏专业技能和知识,无法更好地开展工作。然而,随着国家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开始加强对民族工作者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通过提供更多的培训项目和学习机会,他们可以更好地掌握技能,为民族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我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目前,我们已经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仍然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着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人才短缺等问题。然而,随着国家对民族工作条件的重视和投入的不断增加,我相信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解决。未来,我们将努力加强与各方面的合作,提高民族工作者的技能水平,推动民族工作向着更加全面、深入的发展。

总之,民族工作条件的改善对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改善物质条件、传承民族文化、加强教育培训,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民族工作做出贡献。无论是过去的成绩,还是对未来的展望,我坚信在全社会的支持和努力下,我们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

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各位同志:

上个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会议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今年3月,市委会专题研究了我市民族工作,并同意召开全市民族工作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参加会议的有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市四套班子的分管领导,各市、区分管书记、分管市、区长,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市各有关部门、大专院校共2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的规模、规格都是历史上没有的。这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去年,中央、全省相继召开了民族工作会议,胡锦涛提出了“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省委李源潮书记提出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建富裕和谐家园”的任务目标,王荣书记提出了“共同致力‘两个率先’,共创苏州改革成就”和发展之路。从中央到市委,都把做好民族工作放到了重要议事日程.王荣书记在讲话中强调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新时期我市的民族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他指出,我市少数民族是苏州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力量,苏州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一道团结奋斗,“两个率先”的宏图伟业才有希望。全市上下都要牢固树立各民族亲密团结、共同进步的发展观,集中各族人民的智慧,凝聚各族人民的力量,使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王书记指出,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同胞生活质量。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扶持、积极帮助城乡少数民族群众跟上我市全面小康和基本现代化的步伐。要认真落实少数民族最低生活保障等优惠措施,并积极组织和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树立市场观念,增强自主创业意识,大力发展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使少数民族群众早日迈上富裕之路。同时还要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体育、教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丰富和活跃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他还要求,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要营造有利于他们就业、创业、生活的良好环境。要依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帮助解决劳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在生产经营上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和优惠照顾,妥善处理外来少数民族人员与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教育和引导他们通过正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自觉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要高度重视处理民族问题,解决民族矛盾。

王书记最后强调,要全力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稳定。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集中精力解决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少数民族群众多办实事、好事。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保障和满足少数民族在节庆、饮食、丧葬等方面的需要。各级干部都要学习民族政策,了解民族风俗,防止因无知引发民族矛盾。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论矛盾的主体是谁,都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教育,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法治苏州、平安苏州、文化苏州等创建活动。

这几年来,我市的民族工作在各市、区民宗局的努力下,民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市委、市政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且写进了市委第99次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几年来,我市民族宗教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重视宣传民族政策法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积极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建立少数民族联络联系协调服务机制;开展少数民族扶贫,提高少数民族居民的生活质量;搞好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妥善处理民族领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了我市民族领域的稳定,为建设和谐苏州作出了努力。”市委会上,王荣书记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将民族宗教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一要领导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对民族宗教工作予以支持,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作出工作部署。二要积极引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民族宗教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三要加强管理,落实艰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王书记提出的这些要求全部写进了会议纪要。

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以及民族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合力,全市民族工作出现了崭新局面。尽管我市是杂散居地区,少数民族人数不是很多,但是由于苏州的经济发展,外来少数民族人口要达到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民族纠纷、宗教生活等等,这几年来,我们探索了少数民族群众低保政策、民族工作进社区、建立外来少数民族人员联络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制度,都走在了全省前列,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搞得有声有色,去年国务院表彰我局、这次市政府表彰有关市民宗局及有关干部,这都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

面对成绩和荣誉,我们肩上的任务更重,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绝不能掉以轻心,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们承担了这个责任,我们就要把他做好。

三、关于做好我市民族工作的几点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

第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努力提高教育的效果,寓民族团结教育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之中。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工作方法,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不断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吸引为和感染力。

今年我们对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提前到7月份进行,局里有了一个初步意见,对城区作出了安排。各市、区民宗局要根据《意见》的要求,进行认真的组织,同时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对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让先进典型的事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今年我们不仅要集中精力抓好七月份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而且要推动全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集中性抓和全年抓相结合,做到以月促年,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三,要强化对民族工作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检查是促进问题解决和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民族工作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逐步建立民族工作的督办检查机制。各市、区民宗局每年要对本地开展民族工作、落实民族政策等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弄清哪些工作开展得好,哪些政策落实了,哪些政策还没有落实,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经常性地开展督办检查工作,一环一环抓检查,一件一件抓落实,特别是对各项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要求、有结果,并以适当的方式将检查督办的情况进行通报,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让我们大家齐心协力,认真落实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常抓不懈,为实现“两个率先”,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族工作会议上讲话,仅供参考。

青海是个多民族省份,有54个民族成份,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比例最高的省,达到46.98%;全省有13个民族自治地方,是民族自治地方面积最大的省,占总面积的97%;藏族、回族、土族、撒拉族、蒙古族等5个世居少数民族聚居区全部实行了区域自治。青海还是除西藏以外面积最大的藏区,全国10个藏族自治州中的6个在青海,藏区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6.6%,约占全国藏区总面积的1/3。青海五大宗教齐全,尤其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影响深远,是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进行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的重点地区,民族宗教领域反分裂反渗透的任务十分艰巨。

特殊的省情决定了民族工作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积极培育和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效载体和平台,并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新发展。

一、抓宣传教育,巩固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始终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因地制宜,分层施教,每年确定主题,制定方案,专题部署,组建宣讲团巡回宣讲,大张旗鼓地营造宣传声势。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民族政策理论的培训。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寺院法制宣传月活动,使“三个离不开”思想和守法持戒、抵御分裂的意识不断增强。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打牢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广泛、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有力地巩固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

二、抓典型引领,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省、州(市、地)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并对为民族团结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重大典型给予及时表彰,形成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深入发展的激励机制。各级党委、政府非常重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广泛宣传典型事迹。特别是对20xx年受到国务院表彰和20xx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130名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进行了大力宣传,用身边的典型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极大地调动了各族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热情,掀起了知典型、颂典型、学典型的热潮,形成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三、抓抗震救灾,凝聚起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不屈力量。

玉树4·14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对灾区各族群众给予了深切关怀,人民子弟兵英勇冲锋、无私奉献,全国各族人民与灾区人民一道万众一心、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克时艰,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彰显了中华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国家力量。宣传、统战、民宗部门进一步加大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灾难面前各民族血浓于水、情深似海的兄弟情谊,广泛宣传民族团结典型事迹,使玉树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成为“一次爱国主义传统的大弘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的大赞歌”。在全省抗震救灾表彰大会专设抗震救灾民族团结模范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迹突出的31个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宗教界2个寺院和3名教职人员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四、抓重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

做好城镇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城镇民族事务社会管理,对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在格尔木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镇民族工作的意见》,全面动员和部署了城镇民族工作。省上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形成了《青海城镇民族关系问题及对策建议》、《城镇民族事务服务管理探索》两个专题报告。各地率先在一些城区、城镇及社区进行示范建设,利用城镇传媒资源优势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影响城镇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健全和完善了组织领导、社会管理、利益协调、区域协作、法律援助等5个城镇民族工作的长效机制。省政府各部门在主管的行业中规范和加强了城镇少数民族的服务管理,在保障民族权益、提供公共服务上办实事。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尊重包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城镇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五、抓依法管理,保持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在旗帜鲜明地维护民族团结的同时,深入开展反分裂反渗透斗争,坚决抵御敌对势力分裂渗透活动。以“平安寺院”建设为载体,抓住寺院管理这个关键,在全国率先推行寺院社会管理新体制,建立和落实寺院日常分级管理、寺僧治安管理、部门齐抓共管和民主管理四个新机制。将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延伸到寺院,使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增强了对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向心力。将玉树灾区受损的87座寺院纳入重建范围。按照“班子得力、制度健全、知法守法、教风端正”的目标,抓住寺院领导层做强、管理层理顺、基础层夯实三个环节,推进寺院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使政府依法管理与寺院内部民主管理有效衔接。颁布施行《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及5个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创新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宗教人员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党委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显著提升,有效抵御了分裂渗透,维护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抓机制建设,促进创建活动持续、规范开展。

机制建设具有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为不断深化创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着力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民族工作,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将民族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宣传教育机制,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媒向全社会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表彰激励机制,把定期表彰与及时表彰相结合,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先争优社会氛围。共创共建机制,着力维护多民族地区的边界稳定和社会安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积极排查化解影响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矛盾纠纷。这些机制是我省多年创建工作的宝贵经验,经过不断的总结和提炼,将在今后的创建工作,特别是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发挥作用。

七、抓创新提升,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当前,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必须推陈出新,全面提升创建平台,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推动创建工作向前发展,各级创建工作部门也迫切希望创建工作能有突破性的提升。为此,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由省创建办牵头社科院、党校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民族工作大调研,形成了19个。

调研报告。

在此基础上省委召开会专题研究了示范区建设。去年9月2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发出了《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示范区建设。省创建办按照省委的要求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启动工作。目前示范区评选、挂牌和表彰工作率先在村(社区)一级展开已有759个村(社区)获得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称号示范区建设实现了开局良好。我省示范区建设按照“5年打基础、20xx年见成效”目标要求分两个阶段进行为未来20xx年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总体规划必将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八、抓组织领导,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

示范区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继承和发展,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明确要求,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各地、各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作为行业精神文明评选的重要依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部门每年专题研究2次民族工作,中心组安排1次专题学习。各级党委要定期督查,各级人大、政协要经常视察示范区建设。同时,从机构、编制、经费方面支持创建工作,单设了省创建办,增加了领导职数和编制,省财政每年给予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1000万元,对获得示范区称号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已在全省全面启动,稳步推进。

总之,20××年,国务院第××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会以来,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民族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经过不断地建设、完善、优化和提升,各族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显著增强,创建活动对推动地区稳定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在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征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青海集多民族聚居区、资源富集区、江河源头区、生态屏障区、文化特色区、连片贫困区为一体,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47%,民族区域自治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98%。千百年来,在长期频繁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各民族间兼收并蓄、相互依存,逐渐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自20xx年3月以来,我们作出并实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的战略部署,采取有效举措,注重标本兼治,着力解决问题,汇聚起了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正能量,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因为我们重视思想引导,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以及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是因为我们严格依法治理,高举法治旗帜;是因为我们改进宗教事务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是因为我们狠抓“三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是因为我们全面加强群众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是因为我们着力攻克薄弱环节,实施“平安与振兴工程”,为整体上持续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是因为我们认真贯彻民族政策,推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因为我们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区域统筹协调力度,提升各项民生水平。

做好民族工作,关乎全局、关乎长远、关乎根本。我们要进一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开拓创新,推动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

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前进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这是我们党对民族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做民族工作,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推动民族工作要依靠物质和精神这两种力量。要紧扣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总钥匙,也是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要充分发挥我省在农牧业、矿产、能源、文化、旅游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凸显比较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以民生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从群众最需要、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加强就业引导和技能培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扶贫攻坚工程。

深化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变迁的必然趋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鼓励各族群众节庆相互交流;大力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感召人、激励人;积极稳妥地推进双语教育,加大双语师资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汉族和少数民族基层干部的双语水平。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继续用好发展这把钥匙的同时,必须把思想教育这把钥匙用得更好。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的观念,深化爱国主义特别是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繁荣发展各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在传承保护中交融创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的管理权和主动权,强化正面舆论引导,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人心防线。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法治是治青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是实施依法治省方略的必然要求。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完善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欣欣向荣。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围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把树立正确祖国观、民族观作为硬杠杠,把懂不懂民族政策、会不会做民族工作视为硬指标,切实用好人、选对人;要关心爱护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和边疆地区的各族干部,重视民族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打造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

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大好局面,共同呵护艳丽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花,为加快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铸就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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