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时间:2023-10-10 11:28:28 作者:雅蕊 最新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好干部"倪永祥扎根基层三十几年,被称为田间地头走出的“金牌调解员”。这样的金牌,跟奥运会上的金牌一样,需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干部在干,群众在看。是不是蜻蜓点水式的走秀,群众一眼就能洞穿。"好干部"倪永祥的金牌是经得起群众检验的。

"好干部"倪永祥总结的“热心、真心、耐心、细心、诚心”的调解“五心”工作法,对基层工作指导性很强。学习了 “五心”工作法,体会颇深,感同身受。他的“五心”,无论哪颗心,装的都是咱老百姓。简言之,“心中有民”是"好干部"倪永祥获得金牌的法宝。

"好干部"倪永祥急群众之所急。"好干部"倪永祥手机号码17年没有变过,用他的话说:“万一有人打电话,打不通很着急。”他不怕群众找麻烦,不怕群众打扰他休息。这种不怕群众找麻烦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好干部"倪永祥不厌其烦地入户搞调解工作(时间长的要见面十几次),终于热心化解了冷疙瘩。这是他长期实战而积累出的调解经验。

"好干部"倪永祥是“心中有民”的忠实实践者。人民调解工作缓见其功,易见其过。处理的结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和好,则双方共赢;决裂,则两败俱伤,甚者人命关天。但是倪永祥知难而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用心,就没有调解不了的案子。” "好干部"倪永祥的自信力来自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好干部"倪永祥是个有心人。调解不仅能节省成本、不伤感情,而且还能解决问题。这是"好干部"倪永祥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因。这也是"好干部"倪永祥为民谋福祉的具体体现。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加强人民调解、彰显社会公平正义这个角度来看,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关键在于干部,基础在于发扬团队智慧和力量。人民调解工作,不仅要有"好干部"倪永祥这样“心中有民”的领头羊,还要发挥人民调解团体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只有这样,才能把人民调解工作打造成人民群众满意的“金牌工程”和民心工程。

“心中有民”不仅是"人民调解赢金牌、解民忧、获民心的法宝,也是其他一切工作的制胜法宝。干部要时刻像"好干部"倪永祥“这样心里装着老百姓,做到心心相印,那么老百姓心中也装着你!

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优势,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矛盾,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共同创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为具体目标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民间纠纷的调解是一件最棘手的工作,处理得不好,就会使纠纷激化、恶化,甚至会导致群体性械斗,造成群死群伤。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热爱本职工作,乐于当和事老。

首先要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乐于奉献,甘当邻里纠纷社会矛盾的化解员、和事老,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面对困难不怕,面对邪恶不怕,无怨无悔。

二、学习政策法律,依法依规调解。

首先自己要学懂弄通法律和政策,使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能够驾驭纠纷的本身,调解人员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会讲法律和政策的基本道理,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始终贯穿和体现法律的精神,遵循社会公德,依法依规调解纠纷。

三、调查研究,掌握调解纠纷的切入点。

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控制事态的扩大发展,杜绝和防止群体上访事件、聚众械斗事件、民间纠纷转刑案件及恶性案件的发生,掌握纠纷的起因、特征、实质,以及纠纷双方当事人的性格,以此为依据,才能分清纠纷的是非,才能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对症下药,解决好纠纷。掌握纠纷的发生全过程,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要善于动老筋,善于思考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四、运用方法和技巧化解矛盾。

在调解不同类型的纠纷时,除了要运用不同的调解方法,还要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包括语言技巧、方法技巧等,掌握纠纷当事人的心里特征,对症下药,对纠纷当事人以诚相待,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只要我们对群众的每一件求助都做到真心对待,为群众着想,并以诚心换取群众的知心和真心,群众就会相信我们的调解组织,相信我们的调解人员,就能提高纠纷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也能防止纠纷激化和转化,增强社会的稳定。把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有机结合起来,有助于达到事半功倍,顺利完成调解工作的目的。

人民调解员是为人民群众排隐患、解忧难、化干戈、息诉讼的,没有名,没有利,甚至也没有人懂得它的涵义,但我们的人民调解人员还是在为着这一光荣的任务默默地奉献着,他们只是希望为人民的平安、社会的稳定做一些工作,这就是人民调解员的心里最真实的心愿。但是,在调解工作中我们仍要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

人民调解员,在做调解工作时,常常会遇到种种压力,有时还会有威胁性的语言发生,也会有来自家人的埋怨,其艰辛可想而知。而这些因素在调解纠纷中发生,也会使纠纷调解工作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事不徇私情,一心为人民服务,人民调解工作会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很好的调解威望,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就会更好地解决纠纷和预防纠纷的发生,确实为保一方平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20xx年,xx乡乡调委会在县司法局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阔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我乡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乡、村、组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

标准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根底性和主力军作用。

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切实抓好月排查制度,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方法;‘总结工作经验、探求工作方法,在全乡大力推行“流动庭式调解〞,使矛盾在萌芽状态就能得到及时解决,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本钱,使矛盾解决在基层,有效促进了全乡和谐稳定。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乡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xx乡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乡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立“平安xx〞做出新的奉献。

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实施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认真细致高效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和来信、来访案件,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兴马”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兴马镇工作实际,经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源头治理为根本,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中心,以规范提高为抓手,以落实责任制为保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及时有效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提升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能力,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由镇长艾憬同志任兴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政法宣传委员何玉成同志为副主任,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支部支部书记组成;各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人员不少于3人。

(一)总体目标:实现矛盾纠纷、信访总量及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有效控制,社会政治和谐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二)具体目标:加大排查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排查率达到100%;加大调处力度,做到矛盾纠纷调处及时有效,调处率100%;加大化解力度,化解成功率达95%以上;夯实基层基础,建立完善“矛盾合力排查,问题一线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各级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

各村(居)民委会和镇级各单位、职能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镇人民政府调解中心、司法、维稳、信访部门是协助镇人民政府具体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单位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协调机构。

(二)深入扎实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全面掌握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三)完善调处化解机制,筑牢化解纠纷基础防线。

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与教育、协调、疏导等办法相结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司法、公安、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建立信访工作机制,畅通化解矛盾纠纷的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通化、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综合协调机制。

(五)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为化解矛盾提供领导保证。

1.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各业务分管领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平安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例会制度。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例会制度,定期总结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镇、跨部门、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

3.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坚持主动维稳的观念和“预防为主、化解为先、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重大问题的发生。

4.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提高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

5.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平安建设动态管理之中。对工作进展缓慢,解决问题不力,措施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力、处理不当引发进京赴省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年终评优一票否决。

1.调解程序。平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按程序先由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村级调解无果或调解不服的,再由村委会报告镇人民政府调解室,由镇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人民调解无果的再由包案领导牵头负责,组织村干部、镇下村干部、辖区司法所调解员或镇级相关人员联合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建议引导走法律途径,上诉解决。

2.调解应注意事项。调解过程要把握好尺度,要站在中立的角度上,不可以将私人感情及关系带到工作中来;在调解中要做到依法依规、不偏不袒、有理有据、公平正义。

3.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单位排查出的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事件,落实责任主体和化解责任人(即“1+1+1+3”:1名联村领导、1名驻村干部、1名辖区民警和3名工作人员),对重点信访人员实行专班负责,同时对相关调解责任人加强跟踪督促,限期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4.提高群众意识。镇直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要提高群众意识。在群众来访时要有耐心、态度要好,尽好自己部门的职责,做到不推诿,努力为群众解决问题,做好接访记录,避免引发群众闹事上访。

5.加强配合、联动。各业务职能部门、各村之间要加强联动,要紧密配合,如需派出所配合,由镇综治中心协调联系辖区派出所配合。避免把好事办成坏事,要兼顾好相关群众的切身利益,避免引起更大的矛盾纠纷。

6.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各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加大《信访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按照信访条例和规定不越级上访。

7.各村、社区、单位每月15日将矛盾纠纷和需要调解的相关信息上报到镇人民政府调解室。

人民调解员工作实施方案篇五

今年8月份,我有幸成为xx市民政局婚姻调解委员会中光荣一员,我们总共有12位调解员,大约是2周值班一天,在此期间,通过和来访者交流、沟通,我对婚恋家庭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这2个半月来的调解工作来谈谈我的看到的一些现象。

一、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大部分是女方提出来的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当中,80%都是由女性提出来想要离婚,男方一般一开始不想离婚,可是如果女方一再坚持非离不可,或者表现出态度很强硬,男方就会表示“算了,算了,离婚算了,赶紧签字”。为什么离婚多是女方提出来的?其实,看似女方提出,并不是说妇女的权益提高了,很多女人离婚之后表示,离婚是最无奈的选择,是因为男方的坏习惯是在太多,无法和他过下去。

二、感情破裂的夫妻,经常将离婚两字挂在嘴边

在我所接待的案例中,60%的夫妻都曾表示:“调解员,这次你不用调解了,没用,我们在几年前或者多久之前就已经来过这里,给了他(她)很多机会,可是你看,对方还是没有改变,没用,我真失望,现在我们是真的要离婚。”很多男同志都表示,自己最受不了的是老婆,总是动不动就说离婚。

在家庭中有矛盾,是一件十分正常的事情,但为什么会导致离婚,我总结了一下,这些导致离婚的纠纷一般有以下情况:

(一)夫妻一方未“断奶”,责任意识缺失

有一对90后的小夫妻,男方(xx)对工作没有上进心,整天在家玩游戏,玩手机,连小孩都不愿意要,所以导致女方对其失去信心,导致分手。在这里我要谈谈自己的看法,什么样的人你不能和他结婚?唯一的一条原则是,“在溺爱家庭长大的孩子,你不能和他结婚”,因为这样的人,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责任,称其量只能叫做“巨婴”

(二)家庭暴力不断,大男子主义思想泛滥

受封建思想和原生家庭的影响,有的丈夫认为殴打、瘧待妻子是自己的事,别人无权干涉,再之女方在沟通是语言过激,就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导火索”,极易产生家庭矛盾和纠纷激化。如果出现家暴事件,妇女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来进行维权。

(三)各自家庭文化、生长环境差异,易引发成员间的“战争”

现实中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两代家庭,因文化、观念、生活方式等不同,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都可能产生分歧;同时,不能很好的和对方父母和好的相处,也会进一步激发家庭矛盾。

(四)性格不合,受家常琐事困扰导致的冲动离婚

由于双方或一方个性太强,在一些非原则的细小问题上为一句话、一件事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如男方爱打、女方爱骂,有了矛盾,一触即发。这类纠纷的特点是夫妻之间经常争吵,感情不融洽,经过调解双方容易和好,事后又容易闹翻,常在气愤之中轻易表示离婚,但气消之后两人又自动和好,有的离婚后又要求复婚。

在婚姻中,如果有一人愿意为关系100%负责,那这个家庭至少能够维持下去;如果两个人都能100%负责,那这个家庭会幸福美满;如果都只负责50%就有得争了,谁多点谁少点法官都判不清。对于上述四种纠纷类型,我认为前两种问题调解的效果不是很理想,而后两种情况通过对夫妻的劝说和启发,成功的几率还比较高,而且如果后两种情况的夫妻如能参加“接纳自我,接纳他人”以及“沟通技巧”等这样的课程的话,应该对建立幸福家庭有很实际的意义。

最后,我需要不断学习和积累调解工作的业务知识,增强处理各类问题的能力,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家庭婚姻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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