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散文读后感大全(13篇)

时间:2023-11-20 20:26:31 作者:念青松

读后感的写作可以提高自身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和创造力,培养文学鉴赏能力和批评精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共同交流和分享。

余光中散文《我的四个假想敌》读后感范文

和父亲亲密无间是20年前的事情了,记忆中和父亲可以亲密到坐在他腿上的情景依稀只得一次,仿佛是看某部电视剧中听到“白马王子”一词,爬上父亲的腿去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记得他的回答了,大概是“女孩心中喜欢的男孩”之类的话吧,他是从来都给我以正确而真实的解释的。

初中的时候,有一次和父亲生气了,一连讴了好几天的气,最终好象还是他来找我说话的。忘记是什么原因了,但现在想来,我原来从小就这么倔强,再想想当时的父亲,该是何等的失落——从来都是听他指挥的女儿有了自己的思想和脾气了,而这脾气是从与他对抗开始的。从那以后,再没有抱过他、坐在他腿上,更别说象别的女儿一样大方地亲吻自己的父亲。其实,并非是那一次矛盾结下的恶果,还是与我自身性情有关,或许追究下来还是和他的基因有关,毕竟我也是得他遗传。我和他一样,都是感情越深越深埋,从来也不愿轻易表达的人。于是,这20多年来,我和父亲的感情竟象互相倾心却没有把握的情人的一样,只在心中烧着,一旦见面了,都是平淡之极的面颜相对,不知该怎么亲昵。

所以,我一度以为他是冷血的,因为他极少笑,对孩子对妻子都是如此,我甚至曾经以为他从来不爱母亲。只是后来听见母亲说她与父亲之间的趣事,才知道原来他竟然还有和母亲“打情骂俏”的时候呢,只是这种脸孔待一转身面对我们的时候就又变了。后来,我翻看我成长的照片,惊奇的发现我竟是从小就不会笑的,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那些照片中,一眼就能从同学中认出自己,因为只有我是一张“法官”的脸,极其不符合当时的年纪。这一点倒是长大了改善起来。于是,我知道了,我和他是一样的,脸上是不会笑的,一切的情感都在心中,都在与自己相处的时空里。

看完余光中先生的这篇文章,觉得他真是写尽了一个为人父的心思,我假象这也是我父亲的所想,其实这就是他的所想吧。他也是一直如此珍视我,不愿我出阁又担心我没有归宿的啊。现在对我来说,嫁与不嫁远没有父亲是否在乎我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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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读着余光中的《当我死时》,我的心也仿佛飞向遥远的美国,却牵连我的母亲国度——中国。人在密西根享福,心在故乡受苦,苦在心里,苦在心的心里。春天,我思念故乡江南水乡的诗情画意,白堤上的绿柳扬着长长的绿袖子,向游客展示妩媚的春意;梅园的梅花开得热火朝天,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淡淡的含着浓浓人情味的香从中国传进我的鼻。夏天,我思念故乡那浪漫的情调。“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杭州西湖的荷花引人入胜,在清爽的河水里自由地游泳。秋天,枫叶们化成了火,时时燃烧着我思乡的炽热的心。瓜果飘香,让我每个细胞都感到甜甜的,很温馨。冬天,松竹梅三君子傲霜斗雪,感动人心,偶而下场雪,寒意覆盖了一切,也覆盖了我思乡之心。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从小吟咏着余光中的《乡愁》长大,相望着的那一方的土地,满溢着我们的思念,更回荡着忧愁。同一片月光下的我们何时才能举杯共邀明月,言欢共饮长江水。然而,在四川省及周边一场突如其来的特大地震,在哀痛与悲伤面前,让我们强烈的感受到“唇齿相依,手足相连”的血脉亲情,那是一种发自心灵的统一。

同文同种,唇齿相依的骨肉亲情,在大灾难面前,愈加强烈。从5月12日汶川地震的灾情-灾区以及受灾民众,成为台湾社会的焦点。台湾同胞们都红着泪眼互问:“我们可以为灾区做点什么?”台胞们的捐赠救灾行动蔚然成风,催生出一幅幅感人画面。大量人力物力涌向中国,为中国的每颗受伤的心,滴血的翅膀带来一份慰藉与抚慰。来自台胞们急切的`捐款的电话系着这一头,在那一头,成千上万的那一头也在急切地等待着,系着这头,系着那头,而电话服务的这一头,恨着自己为什么就只有两只手!此刻台商都动员起来,很多台商捐了又捐,在这一刻他们决不计较着生命的豪华奢侈的投资,在生命的礼遇面前,所有世人同逝者默哀,向生命的尊严致敬。平凡人的爱心,则从四面八方如洪水般汇聚而来,在阴霾里化作缕缕温暖的阳光,轻抚着大陆同胞的心坎。

20多位台湾的飞行员,舍小家顾大家,纷纷主动请缨上阵,一个坚定的信念是鹰的誓言,要驰骋昨天的废墟。回旋的气流,记录下你一次次最美的弧线。红十字会的爱心团队也在第一时间来到这片满目疮痍的黄土地上,青铜的光辉下,在奔跑,再争夺,这片黄土地上每个人生的权力。放飞着一只鸽子的心,带上温暖与祝福,去寻找那一颗颗恐惧又胆小的心,一路陪着天使来到天堂,在纯净与美丽中寻找快乐。从不放弃过自己的诺言,从不背弃过自己的信念-将爱传播下去。在地狱边上,中国的战士不孤独。在浸染着阴霾与红色的世界里,有无数条黄色的丝带潇洒的飘扬,有着那一条条不屈的铮铮铁骨汉子,一根根不弯的凛冽的脊梁。同一个信念,同一个誓言:希望必将与中国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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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在我读了余光中的散文花鸟后,我立刻对小小的鹦鹉起了由衷的喜爱之情,甚至把自己当做作者,给鹦鹉喂食、打理羽毛。但也为人类的残忍而感到羞愧。

在我读“蓝宝宝菜市上六块买来的,在我所有禽缘里,它是最乖巧最可爱的一只,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舍不得舍弃它的。”的时候,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作者对蓝宝宝的喜爱之情,因为蓝宝宝是最乖巧可爱的。从“现在即使有谁出六千元,我也不肯舍弃它”写出了蓝宝宝对我的重要性。小小的鹦鹉也有仇必报,有恩必报的心理。如果你平时对它不好,他只要能出来必定就回去咬你,如果你对他好的话,它不但会用小喙亲吻你的手指,还会把“雀栗”与你一同分享。在我读“人类之间,禁止别人发言或强迫从千口一词,也就威武的了,又何必向禽兽去行人道呢?”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残忍,为了让人语推行而违反了人道。这无所不载无所不容的世界属于人,也属于花、鸟、鱼、虫。我们不能为了私欲而破坏这个世界。

我觉得:我们应该保护好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小生物,不要再猎杀它们了,他们也有生命,它们也想人一样,有自己的父母。不要再让一个个无辜的生命惨死于人手!

余光中用诗样的语言对雨进行视觉、听觉、嗅觉等多方面感觉进行描写,字里行间,古诗韵味俯拾即是,例“牧童遥指”,“剑门细雨渭城轻尘”,“杏花春雨江南”。爱好古典文学者看本文,时时会心一笑。而喜爱现代风格的读者也不会失望,例“雨是潮潮湿湿的音乐下在渴望的唇上舔舔那冷雨”一句,已令许多所谓的现代诗人汗颜。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我们大多数读者是从“传说北方有一首民歌/只有黄河的肺活量能歌唱/从青海到黄海/风也听见/沙也听见”以及“而现在/乡愁是一湾浅浅的海峡/我在这头/大陆在那头”等诗句里认识余光中的,后来才知道他“右手为诗,左手为文”,散文也写得好。惜乎选本不多,就笔者目力所及,只读过他的几篇小品,如《我的四个假敌》、《宛在水中央》、《在水之湄》、《牛蛙记》、《听听那冷雨》、《借钱的境界》等,即如此,也早已为其作品中四溢的才气所熏醉。不过,跟读粱实秋一样,总感觉机巧有余而厚重不足。及至读到人民日报出版社的最新选本《桥跨黄金城》,才似乎窥到了余光中散文艺术之全豹,不,用他的话说,是全虎,是细嗅蔷薇的猛虎。

虎有威猛之气。当余光中驾着他的小道奇疾驰在辽阔的美国西部的时候,当他饮过嘉士伯啤酒开始浮想联翩的时候,当他陶醉于山、海、塔、高速公路等雄性意象的时候,余光中就是一头威猛的老虎。在《高速的联想》一文中,他说他崇拜速度,并引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话:“速度是人性中第二种古老的欲望。”诗人的余光中或许永远不会说出“我倒觉得你(指夫人)煨得更腴了,雄得一塌糊涂!”或者“剩下他,血液闲着,精液闲着,泪腺汗腺闲着,愤怒的呐喊闲着”等痛快淋漓的话,但在散文家的余光中说来却显得本真、有人情味。文人不是阉人,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应该是最健全,最富生气的人,是猛虎。

当然,这仅仅是浅层意义上的猛虎气。余光中的散文是以想象富赡、节奏紧张、内蕴深厚、造语奇特见长的。他的散文内容不外游记、咏物、品藻人物、家居感受、文艺随笔等几类,但他是带着他全面、深厚的文学修养和凝重的历史感进入他的意象世界的,所以他可以面对星空作逍遥游,面对莲花而意兴遄飞,从李白、杜甫到米芾、苏轼,从可口可乐到黄河饮过的血扬子江饮过的泪,从盖提斯堡的古战场到周幽王的烽火、卢沟桥的烽火,纵横开合,火花迭现。用他自己的话说“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这种语言的密度是才气,是历史的厚重感,是猛虎气。

“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余光中散文有其阳刚一面,也自然有其阴柔一面。以他最有名的代表作《听听那冷雨》为例,语言之迭宕、意象之开合,无不透露出他的猛虎气,但就“冷雨”这个整体意象来说,它毕竟是阴柔的、古典的。

余光中在自序中评价这个选本,“于我的散文艺术,有相当的代表性”,看来他是满意的。这一点,让我想起内地出的多种多样的港台文学选本,似乎这类反映全貌、遴选精当的集子太少了些吧。

余光中散文读后感

深厚的文明积淀,仅是楼房盖得高且漂亮,亦很难让人感动。沙叶新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曾过境香港,跑了好几家新书摊,才淘得此书;而我握有的版本,似乎早已有珍本资历矣!港台名家的一切重要原版书,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出版者,在大陆,大概均可作如是观。

余光中认为,他的正业是写诗:“这只右手始终燃香,向诗的缪思。可是仅饮汨罗江水是不能果腹的。渐渐地,右手休息一下,让左手写点散文。”这一写就是八年,而此书仅是“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的一小部分。

与“美丽的痒”(吻)一样,“左手的缪思”(大陆译作“缪斯”),的确是余光中独创的词语。这个书名的来历,早已成为台湾文学史中的一个典故:“当时用《左手的缪思》为书名,朋友们都觉得相当新颖,也有读者表示不解。其实我用‘左手’这意象,只是表示副产,并寓自谦之意。成语有‘旁门左道’之说,台语有‘副手’(右)‘倒手’(左)之分,在英文里,‘左手的’(left—handed)更有‘顺当’与‘笨拙’之意。”――仅了解其书名之来历,似乎已窥见作者的功力和惊人之笔。

实则,若论余氏之“妙手”,诚如香港作家黄维梁所云,余光中应该有四只手:右手写诗,左手攻散文,第三第四只手专事批评和翻译。《左手的缪思》结集出版时,余氏早已硕果累累:出版了四本诗集,三本译诗集,一本翻译小说,一本翻译传记。

值得文学史专家留意的是,余氏左手的缪斯,一上手走的是知性的路子:论艾略特,评毕卡索,引见梵谷、安格尔,投诉胡适。笔锋一开,便光芒照人。继之而起的感性且抒情式的《石城之行》《记弗洛斯特》《塔阿尔湖》《书斋书灾》等,都是让人赞不绝口的美文。

原来,九位缪斯之中,未闻有司散文之女神,而《左手的缪思》的出现,那真是为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寂寞、凄凉的中国文坛,闪现出的一道曙光。

如论余光中与五四文言散文之源流关系,台湾诗人杨牧曾说过这样的话:“徐志摩以诗人之笔为散文,洒脱浪漫,草木人事莫不无情,激越飘逸,影响见于苏雪林,何其芳,张秀亚,胡品清,陈之藩,萧白,余光中。”(《文学的源流中国近代散文》)此话说得很中肯。不过这也仅仅从一个侧面概括了余光中。我以为,若真正把握其实质,余光中之散文,有着钱锺书散文的某些素质。原本,在《左手的缪思》中,他更多的献给读者的,是渊博的诗、画、音乐的典故与知识,是独具余氏散白话语的弹性和变化别致的句式及结构。读钱锺书的散文,咱们常常惊叹其用典的艰涩而密不透风;而读余光中的散文,咱们仿佛看到了其仍然追求意象、用典之典雅,但密而有间,又平易近人。他的散文仿佛达到了情趣、智慧和学识的无机融合。

余光中的散文观在其书中已略见端倪,似乎亦不该掉以轻心。

余光中散文

文学作品给读者的印象,若以客观与主观两极,理念与情感对立,则每有知性与感性之分。所谓知性,应该包括知识与见解。知识是静态的,被动的,见解却高一层。见解动于内,是思考,形于外,是议论。议论要有层次,有波澜,有文采,才能纵横生风。不过散文的知性仍然不同于论文的知性,毕竟不宜长篇大论,尤其是刻板而露骨的推理。散文的知性该是智慧的自然洋溢,而非博学的刻意炫夸。说也奇怪,知性在散文里往往要跟感性交融,才成其“理趣”。

至于感性,则是指作品中处理的感官经验,如果在写景、叙事上能够把握感官经验而令读者如临其景,如历其事,这作品就称得上‘感性十足”,也就是富于“临场感”(senseofimmediacy)。一位作家若能写景出色,叙事生动,则抒情之功已经半在其中,只要再能因景生情,随事起感,抒情便能奏功。不过这件事并非所有的散文家都做得到,因写景若要出色,得有点诗人的本领,叙事若要生动,得有点小说家的才能,而进一步若要抒情,则更须诗人之笔。生活中的感性要变成笔端的感性,还得善于捕捉意象,安排声调。

另一方面,知性的散文,不论是议论文或杂文,只要能做到声调铿锵,形象生动,加上文字整洁,条理分明,则尽管所言无关柔情美景或是慷慨悲歌,仍然有其感性,能够感人,甚至成美文。且以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短短九十个字,回旋的空间虽然有限,却一波三折层层逼进,而气势流畅,议论纵横,更善用五个“士”和三个“鸡鸣狗盗”形成对照,再以鸡犬之弱反比虎豹之强,所以虽然是知性的史论,却富于动人的感性。在美感的满足上,这篇知性的随笔竟然不下于杜牧或王安石自己咏史的翻案诗篇,足见一篇文章,只要逻辑的张力饱满,再佐以恰到好处的声调和比喻,仍然可以成散文极品,不让美文的名作“专美”。

吃饭有时极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弯的不甚素朴的人生观。

白帝城本来就熔铸着两种声音、两番神貌:李白与刘备,诗情与战火,豪迈与沉郁,对自然美的朝巍与对山河主宰权的争逐。它高高地矗立在群山之上,它脚下,是这两个主题日夜争辩着的滔滔江流。

余光中散文

西德败北那一早,我们固然睡得早些,第两天却一早就给吵醒了。说吵醒,实在不合错误。我们是给教堂钟声从梦里悠悠摇醒的。醉于音乐当然分歧醒于乐音,况且那音乐来自钟声,一波波摇漾着舒缓取舒适,给人中世纪的幻觉。一天就那样起头,老是使人欣喜的。德国很多小城的钟楼,每过一刻钟就当当问答声震四邻天播告工夫之易逝。时候的节拍要动用那样盛大的标点,总难免使人惊古道热肠,且有点伤感。就算是中世纪之少吧,也经不起它一遍各处敲挨。

那样的钟声,在德国四处可闻。印象最深的,除达森海姆以外,还有巴登巴登的边镇史坦巴赫(steinbach,石溪之意)。北欧的仲夏,傍晚出格悠久,要等九点半今后夕照才隐去,西天留下半壁霞光,把一片赤素艳烧成断断续绝的沉紫与滞苍。那是断肠人在海角的时辰,和我存在车少人密的长街上闲闲漫步,开伉俪两心之紧密亲密,竟也难抵暮色四起的苦楚。仿佛一切都沦陷了,只留下一些红瓦渐暗的屋顶在向着晚空。最初只留下教堂的钟楼,灰红的钟面上闪着金色的罗马数字,余霞之平分外埠幻同。遽然钟响了起来,吓了两人一跳。万籁皆寂,只听那老钟楼喉音沉洪地、慎重而笃实地敲出节奏清楚的十记。以后,全镇都告沦陷。这一切,那时有一颗青星,热眼干证。

最绚丽的一次是在科隆。那天开车进城,远近就眺见那威赫的单塔,一对巨灵似的镇守着科隆的天空,塔尖崭露头角,塔脊棱角峥嵘。那气凌西欧的大教堂,我存听我夸过不晓几次了,终究带她一同来企盼,在露天茶座上正面瞻仰了一番,颈也酸了,气也促了,但绕到南侧面,隔着一片空荡荡的广场,以较为舒缓的斜度沉着不雅览它的横体。要把那一派尔虞我诈的峻桥陡楼看出个体系来,不是三眼两眼的事。恰是礼拜六将尽的下战书,傍晚欲来不来,天光欲歪不正,家家的晚饭都该上桌了。突然之间——老是突如其来的——巨灵在半空开腔了。又吓了我们一跳。先是一钟独鸣,不迟不疾而怡然自得。结果是欧洲大名鼎鼎的大教堂,晚钟锵锵在上界颁布发表些甚么,齐城高上下低远远远近的塔楼和窗子都抬头凝听,一切的云都转过了脸来。不暂有其他的钟闻声呼应,一问一答,遥相呼应,曲到钟楼上全部的洪钟都插手晚祷,寡响成潮,卷起一波波的声浪,金属高卑而阳刚的和叫相荡相激,汇成势不成挡的滚滚狂澜,一会儿就使全城没了顶。我们的耳神经在钟阵里惊慌而又高兴地动慑着,如一束盘旋的火草。钟声是金属坚毅的祈祷,铜喉铜舌的崇奉,一记记,全背高处叩奏。飞腾处竟似有长颈的铜号成排吹起,有军容壮盛之势。

"号声?"我存细心再听,然后笑道:"没有啊,是人的幻觉,你累了。"。

开了一天车,正本是乏了。这钟声太壮不雅了,令我又高兴,又抚慰,像有所启迪——。

"你说什么?"她在大水的海啸里用手掌托着耳朵,恍忽地说。

两人相对愚笑。泛博而坐体的空间冲动着骚音,我们的心却一片澄静。二十分钟后,钟潮才逐步退去,把科隆古城还给现代的七月之夜。我们从中世纪的沉酣中醒来。鸽群像音符一样平常,纷繁落回空中。莱茵河仍然向北流着,人在异乡,已是吃晚餐的时辰了。

余光中散文

旅客似乎是十分轻松的人,实际上却相当辛苦。旅客不用上班,却必须受时间的约束;爱做什么就做什么,却必须受钱包的限制;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却必须把几件行李蜗牛壳一般带在身上。旅客最可怕的恶梦,是钱和证件一起遗失,沦为来历不明的乞丐。旅客最难把握的东西,便是气候。

我现在就是这样的旅客。从西班牙南端一直旅行到英国的北端,我经历了各样的气候,已经到了寒暑不侵的境界。此刻我正坐在中世纪达豪土古堡改装的旅馆里,为“隔海书”的读者写稿,刚刚黎明,湿灰灰的云下是苏格兰中部荒莽的林木,林外是隐隐的青山。晓寒袭人,我坐在厚达尺许的石墙里,穿了一件毛衣。如果要走下回旋长梯像走下古堡之肠,去坡下的野径漫步寻幽,还得披上一件够厚的外套。

从台湾的定义讲来,西欧几乎没有夏天。昼蝉夜蛙,汗流浃背,是台湾的夏天。在西欧的大城,例如巴黎和伦敦,七月中旬走在阳光下,只觉得温暧舒适,并不出汗。西欧的旅馆和汽车,例皆不备冷气,因为就算天热,也是几天就过去了,值不得为避暑费事。我在西班牙、法国、英国各地租车长途旅行,其车均无冷气,只能扇风。

巴黎的所谓夏天,像是台北的深夜,早晚上街,凉风袭时,一件毛衣还不足御寒。如果你走到塞纳河边,风力加上水气,更需要一件风衣才行。下午日暖,单衣便够,可是一走到楼影或树荫里,便嫌单衣太薄。地面如此,地下却又不同。巴黎的地车比纽约、伦敦、马德里的都好,却相当闷热,令人穿不住毛衣。所以地上地下,穿穿脱脱,也颇麻烦。七月在巴黎的街上,行人的衣装,从少女的背心短裤到老妪的厚大衣,四季都有。七月在巴黎,几乎天天都是晴天,有时一连数日碧空无云,入夜后天也不黑下来,只变得深洞洞的暗蓝。巴黎附近无山,城中少见高楼,城北的蒙马特也只是一个矮丘,太阳要到九点半才落到地平线上,更显得昼长夜短,有用不完的下午。不过晴天也会突来霹雳:七月十四日法国国庆那天上午,密特朗总统在香热里榭大道主持阅兵盛典,就忽来一阵大雨,淋得总统和军乐队狼狈不堪。电视的观众看得见雨气之中,乐队长的指挥杖竟失手落地,连忙俯身拾起。

法国北部及中部地势平坦,一望无际,气候却有变化。巴黎北行一小时至卢昂,就觉得冷些;西南行二小时至露娃河中流,气候就暖得多,下午竟颇燠热,不过入夜就凉下来,星月异常皎洁。

再往南行入西班牙,气候就变得干暖。马德里在高台地的中央,七月的午间并不闷热,入夜甚至得穿毛衣。我在南部安达露西亚地区及阳光海岸开车,一路又干又热,枯黄的草原,干燥的石堆,大地像一块烙饼,摊在酷蓝的天穹之下,路旁的草丛常因干燥而起火,势颇惊人。可是那是干热,并不令人出汗,和台湾的湿闷不同。

英国则趋于另一极端,显得阴湿,气温也低。我在伦敦的河堤区住了三天,一直是阴天,下着间歇的毛毛雨。即使破晓时露一下朝暾,早餐后天色就阴沉下来了。我想英国人的灵魂都是雨蕈,撑开来就是一把黑伞。与我存走过滑铁卢桥,七月的河风吹来,水气阴阴,令人打一个寒噤,把毛衣的翻领拉起,真有点魂断蓝桥的意味了。我们开车北行,一路上经过塔尖如梦的牛津,城楼似幻的勒德洛,古桥野渡的蔡斯特,雨云始终罩在车顶,雨点在车窗上也未干过,消魂远游之情,不让陆游之过剑门。进入肯布瑞亚的湖区之后,遍地江湖,满空云雨,偶见天边绽出一角薄蓝,立刻便有更多的灰云挟雨遮掩过来。真要怪华兹华斯的诗魂小气,不肯让我一窥他诗中的晴美湖光。从我一夕投宿的鹰头小店栈楼窗望出去,沿湖一带,树树含雨,山山带云,很想告诉格拉斯米教堂墓地里的诗翁,我国古代有一片云梦大泽,也出过一位水气逼人的诗宗。

2、《猛虎和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余光中散文

七等生的短篇小说《余索式怪诞》写一位青年放假回家,正想好好看书,对面天寿堂汉药店办喜事,却不断播放惑人的音乐。余索走到店里,要求他们把声浪放低,对方却以一人之自由不得干犯他人之自由为借口加以拒绝。于是余索成了不可理喻的怪人,只好落荒而逃,适于山间。不料他落脚的寺庙竟也用扩音器播放如怨如诉的'佛乐,而隔室的男女又猜拳嬉闹,余索忍无可忍,唯有走入黑暗的树林。

我对这位青年不但同情,简直认同,当然不是因为我也姓余,而是因为我也深知噪音害人于无形,有时甚于刀枪。噪音,是听觉的污染,是耳朵吃进去的毒药。叔本华一生为噪音所苦,并举歌德、康德、李克登堡等人的传记为例,指出几伟大的作家莫不饱受噪音折磨。其实不独作家如此,一切需要思索,甚至仅仅需要休息或放松的人,皆应享有宁静的权利。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论调,认为好静乃是听觉上的优洁癖”,知识分子和有闲阶级的“富贵病”。在这种谬见的笼罩之下,噪音的受害者如果向“音源”抗议,或者向第三者,例如警察吧,去申冤投诉,一定无人理会。“人家听得,你听不得?你的耳朵特别名贵?”是习见的反应。所以制造噪音乃是社会之常态,而干涉噪音却是个人之变态,反而破坏了邻里的和谐,像余索一样,将不见容于街坊。诗人库伯(williamcowper)说得好:

吵闹的人总是理直气壮。

其实,不是知识分子难道就不怕吵吗?《水浒传》里的鲁智深总是大英雄了吧,却也听不得垂杨树顶群鸦的聒噪,在众泼皮的簇拥之下,一发狠,竟把垂杨连根拔起。

叔本华在一百多年前已经这么畏惧噪音,我们比他“进化”了这么多年,噪音的势力当然是强大得多了。七等生的《余索式怪诞》刊于一九七五年,可见那时的余索已经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十年以来,我们的听觉空间只有更加脏乱。无论我怎么爱台湾,我都不能不承认台北已成为噪音之城,好发噪音的人在其中几乎享有无限的自由。人声固然百无禁忌,狗声也是百家争鸣:狗主不仁,以左邻右舍为刍狗。至于机器的噪音,更是横行无阻。最大的凶手是扩音器,商店用来播音乐,小贩用来沿街叫卖,广告车用来流动宣传,寺庙用来诵经唱偈,人家用来办婚丧喜事,于是一切噪音都变本加厉,扩大了杀伤的战果。四年前某夜,我在台北家中读书,忽闻异声大作,竟是办丧事的呕哑哭腔,经过扩音器的“现代化”,声浪汹涌淹来,浸灌吞吐于天地之间,只凭其凄厉可怕,不觉其悲哀可怜。就这么肆无忌惮地闹到半夜,我和女儿分别打电话向警局投诉,照例是没有结果。

噪音害人,有两个层次。人叫狗吠,到底还是以血肉之躯摇舌鼓肺制造出来的“原音”,无论怎么吵人,总还有个极限,在不公平之中仍不失其为公平。但是用机器来吵人,管它是收音机、电视机、唱机、扩音器,或是工厂开工,电单车发动,却是以逸待劳、以物役人的按钮战争,太残酷、太不公平了。

早在两百七十年前,散文家斯迪尔(richardsteele)就说过:“要闭起耳朵,远不如闭起眼睛那么容易,这件事我常感遗憾。”上帝第六天才造人,显已江郎才尽。我们不想看丑景,闭目便可,但要不听噪音,无论怎么掩耳、塞耳,都不清静。更有一点差异:光,像棋中之车,只能直走;声,却像棋中之炮,可以飞越障碍而来。我们注定了要饱受噪音的迫害。台湾的人口密度太大,生活的空间相对缩小。大家挤在牛角尖里,人人手里都有好几架可发噪音的机器,不,武器,如果不及早立法管制,认真取缔,未来的听觉污染势必造成一个半聋的社会。

每次我回到台北,都相当地“近乡情怯”,怯于重投噪音的天罗地网,怯于一上了计程车,就有个音响喇叭对准了我的耳根。香港的计程车里安静得多了。英国和德国的计程车里根本不播音乐。香港的公共场所对噪音的管制比台北严格得多,一般的商场都不播音乐,或把音量调到极低,也从未听到谁用扩音器叫卖或竞选。

愈是进步的社会,愈是安静。滥用扩音器逼人听噪音的社会,不是落后,便是集权。曾有人说,一出国门,耳朵便放假。这实在是一句沉痛的话,值得我们这个把热闹当作繁荣的社会好好自省。

余光中散文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沥淅沥淅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在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雨气空濛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吧,那腥气。

雨不但可嗅,可观,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有一种美感。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饶你多少豪情侠气,怕也经不起三番五次的风吹雨打。一打少年听雨,红烛昏沉。二打中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三打白头听雨,在僧庐下,这便是亡宋之痛,一颗敏感心灵的一生:楼上,江上,庙里,用冷冷的雨珠子串成。十年前,他曾在一场摧心折骨的鬼雨中迷失了自己。雨,该是一滴湿漓漓的灵魂,窗外在喊谁。

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王禹在黄冈,破如椽的大竹为屋瓦。据说住在竹楼上面,急雨声如瀑布,密雪声比碎玉,而无论鼓琴,咏诗,下棋,投壶,共鸣的效果都特别好。这样岂不像住在竹筒里面,任何细脆的声响,怕都会加倍夸大,反而令人耳朵过敏吧。

雨天的屋瓦,浮漾湿湿的流光,灰而温柔,迎光则微明,背光则幽暗,对于视觉,是一种低沉的安慰。至于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由远而近,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的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下雨了”,温柔的灰美人来了,她冰冰的纤手在屋顶拂弄着无数的黑键啊灰键,把晌午一下子奏成了黄昏。

因为雨是最原始的敲打乐,从记忆彼端敲起。瓦是最最低沉的乐器灰蒙蒙的温柔覆盖着听雨的人,瓦是音乐的雨伞撑起。但不久公寓的时代来临,台北你怎么一下子长高了,瓦的音乐竟成了绝响。千片万片的瓦翩翩。美丽的灰蝴蝶纷纷飞走,飞入历史的记忆。现在雨下下来,下在水泥的屋顶和墙上,没有音韵的雨季。树也砍光了,那月桂,那枫树,柳树和擎天的巨椰,雨来的时候不再有丛叶嘈嘈切切,闪动湿湿的绿光迎接。鸟声减了啾啾,蛙声沉了阁阁。秋天的虫吟也减了唧唧。七十年代的台北不需要这些,一个乐队接一个乐队便遣散尽了。要听鸡叫,只有去诗经的韵里寻找。现在只剩下一张黑白片,黑白的默片。

正如马车的时代去后,三轮车的时代也去了。曾经在雨夜,三轮车的油布篷挂起,送她回家的途中,篷里的世界小得多可爱,而且躲在警察的辖区以外。雨衣的口袋越大越好,盛得下他的一只手里握一只纤纤的手。台湾的雨季这么长,该有人发明一种宽宽的双人雨衣,一人分穿一只袖子,此外的部分就不必分得太苛。而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任雨点敲在黑布伞或是透明的塑料伞上,将骨柄一旋,雨珠向四方喷溅,伞缘便旋成了一圈飞檐。跟女友共一把雨伞,该是一种美丽的合作吧。最好是初恋,有点兴奋,更有点不好意思,若即若离之间,雨不妨下大一点。真正初恋,恐怕是兴奋得不需要伞的,手牵手在雨中狂奔而去,把年轻的长发和肌肤交给漫天的淋淋漓漓,然后向对方的唇上颊上尝凉凉甜甜的雨水。不过那要非常年轻且激情,同时,也只能发生在法国的新潮片里吧。

大多数的雨伞想不会为约会张开。上班下班,上学放学,菜市来回的途中,现实的伞,灰色的星期三。握着雨伞,他听那冷雨打在伞上。索性更冷一些就好了,他想。索性把湿湿的灰雨冻成干干爽爽的白雨,六角形的结晶体在无风的空中回回旋旋地降下来,等须眉和肩头白尽时,伸手一拂就落了。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一位英雄,经得起多少次雨季?他的额头是水成岩削成还是火成岩?他的心底究竟有多厚的苔藓?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一座无瓦的公寓在巷底等他,一盏灯在楼上的雨窗子里,等他回去,向晚餐后的沉思冥想去整理青苔深深的记忆。前尘隔海。古屋不再。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散文

而孤高的情操无限神往。夜读叔本华,一杯苦茶,独斟千古,忍不住要转译几段出来,和读者共赏。我用的是企鹅版英译的《叔本华小品警语录》(arthurschopenhauer:essaysandaphorisms):

“作家可以分为流星、行星、恒星三类。第一类的时效只在转瞬之间,你仰视而惊呼:‘看哪!’——他们却一闪而逝。第二类是行星,耐久得多。他们离我们较近,所以亮度往往胜过恒星,无知的人以为那就是恒星了。但是他们不久也必然消逝,何况他们的光辉不过借自他人,而所生的影响只及于同路的行人(也就是同辈)。只有第三类不变,他们坚守着太空,闪着自己的光芒,对所有的时代保持相同的影响,因为他们没有视差,不随我们观点的改变而变形。他们属于全宇宙,不像别人那样只属于一个系统(也就是国家)。正因为恒星太高了,所以他们的光辉要好多年后才照到世人的眼里。”

叔本华用天文来喻人文,生动而有趣。除了说恒星没有视差之外,他的天文大致不错。叔本华的天文倒令我联想到徐霞客的地理,徐霞客在游太华山日记里写道:“未入关,百里外即见太华兀出云表;及入关,反为冈陇所蔽。”太华山就像一个伟人,要在够远的地方才见其巨大。世人习于贵古贱今,总觉得自己的时代没有伟人。凡高离我们够远,我们才把他看清,可是当日阿罗的市民只看见一个疯子。

“风格正如心灵的面貌,比肉体的面貌更难作假。模仿他人的风格,等于戴上一副假面具;不管那面具有多美,它那死气沉沉的样子很快就会显得索然无味,使人受不了,反而欢迎其丑无比的真人面貌。学他人的风格,就像是在扮鬼脸。”

作家的风格各如其面,宁真而丑,毋假而妍。这比喻也很传神,可是也会被平庸或懒惰的作家用来解嘲。这类作家无力建立或改变自己的风格,只好绷着一张没有表情或者表情不变的面孔,看到别的作家表情生动而多变,反而说那是在扮鬼脸。颇有一些作家喜欢标榜“朴素”。其实朴素应该是“藏巧”,不是“藏拙”,应该是“藏富”,不是“炫穷”。拼命说自己朴素的人,其实是在炫耀美德,已经不太朴素了。

“‘不读’之道才真是大道。其道在于全然漠视当前人人都热中的一切题目。不论引起轰动的是政府或宗教的小册子,是小说或者是诗,切勿忘记,凡是写给笨蛋看的东西,总会吸引广大读者。读好书的先决条件,就是不读坏书:因为人寿有限。”

这一番话说得斩钉截铁,痛快极了。不过,话要说得痛快淋漓,总不免带点武断,把真理的一笔账,四舍五入,作断然的处理。叔本华漫长的一生,在学界和文坛都不得意。他的传世杰作《意志与观念的世界》在他三十一岁那年出版,其后反应一直冷淡,十六年后,他才知道自己的滞销书大半是当作废纸卖掉了的。叔本华要等待很多很多年,才等到像瓦格纳、尼采这样的知音。他的这番话为自己解嘲,痛快的背后难免带点酸意。其实曲高不一定和寡,也不一定要久等知音,披头的歌曲可以印证。不过这只是次文化的现象,至于高文化,最多只能“小众化”而已。轰动一时的作品,虽经报刊鼓吹,市场畅售,也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传后率”不高。判别高下,应该是批评家的事,不应任其商业化,取决于什么排行榜。这其间如果还有几位文教记者来推波助澜,更据以教训滞销的作家要反省自己孤芳的风格,那就是僭越过甚,误会采访就是文学批评了。

余光中散文

在德国,我还去过两个地方,两个以声音著名于天下的中央,却没有听到声音,或可以说,无声之声胜于有声,更令报酬之低回。

其一是在巴登巴登的北郊里赫登塔我(lichtental),临街的一个小山坡上,石级的绝顶把我们带到一座三层黑漆楼房的门前。墙上的记念铜牌正在光阴的侵犯下,依然看得出刻着两止字:"一八六五年至一八七四年约翰僧斯?布推姆斯曾居此屋。"那恰是巴乡著名的brahmshaus。

布拉姆斯屋要下昼三点才开放,我们进得门去,只见三五旅客。楼梯和二楼的地板都吱吱有声,昔时,在巨匠的足下,也是这样的不和谐碎音烘托他弘大而盘旋的交响乐吗?前期浪漫主义最敏感的心灵,果然在这空寂的楼上,看着窗中的菩提树叶九度绿了又黄,不断到四十一岁吗?白纱沉掩着半窗仲夏,深深浅浅的树阴,曾是最音乐的楼屋里,只传来细碎的鸟声。

我们沿着莱茵河的东岸一路南下,只为了逃寻传说里那一缕蛊人的歌声。过了马克司古堡,那一袅女妖之歌就悄悄地袭人而来,安静的莱茵河水,青绿世界里蜿蜿北去的一湾褐流,仿佛也藏着一涡危急了。

莱茵河滔滔向北,向现代流来。我们的车轮滔滔向南,深切传说,沿着海涅迷幻的音韵。过了圣瓜豪森,山路盘盘,把我们接上坡去。到了山顶,又有一座小小的看台,把我们推到绝壁的额际。莱茵河道到脚下,转了一个大直,俯眺中,回沫翻涡,公然是船楫的畏途,几只平底货船过处,也都谨慎躲避。正惊奇间,一艘白舷平顶的游舫逆流而下,虽在千尺脚底,满船河客的婉转歌声,仍模糊可闻,唱的正是洛丽莱(lorelei):

她的金发梳闪闪发光;

她一面还曼唱着歌曲,

令闻声的民气神恍恍:

苦甜的音调没法顺从。

盘桓了一阵,意犹未尽。再下山去,沿着一道半里长的河堤走到终点,就为了花岗石砌成的一台像座上坐着那河妖的背影。铜雕的洛丽莱漆成玄色,从后面,只见到水藻与长发披肩而下,不停环绕纠缠到腰间。转到正面,才在半疑半惧的忐忑之中仰瞻到一对赤露的饱乳,圆硬的小背下,一腿夷但是揭地,一腿则昂然弓起,膝头上倚着右手,那姿式,野性之中带着妖媚。她半垂着头,在午日下不轻易细读脸色。我举起相机,在调解间隔和角度。溘然,她的眼睛半开,向我无声地转来,似嗔似笑,吐露出一棱暗蓝的冷光。

骄阳下,我心神恍恍,情不自禁地一阵摇颤。她的歌颂些什么呢,你问。我不克不及报告你,由于这是德意志的忌讳,莱茵河千古之谜,伤害而且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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